一般情况下《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杂志投稿被拒,版面费有可能退还,具体取决于期刊的相关政策和实际情况,详细信息可联系杂志社或咨询在线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费
如果稿件在审稿阶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费,自然无需考虑退款问题。
2. 已支付版面费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数期刊(包括《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杂志)在退稿后会退还版面费,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进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审稿费:有些期刊可能会扣除部分审稿费用(如已进行外审),剩余部分退还。
3. 特殊情况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费用后退还剩余款项。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论文已正式发表,通常不退版面费,因为费用已用于编辑、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请退款
联系杂志社:通过邮箱或电话与《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杂志杂志社沟通,说明情况并申请退款。
提供支付凭证: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汇款记录或发票信息。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杂志投稿建议:
①篇名:篇名应简明、具体、确切,能概括文章的特定内容,符合编制题录、索引和检索的有关原则,一般不超过20个字。
②作者简介格式:姓名,工作单位,职位职称,学历,研究方向。作者单位具体到二级单位(学院),在读研究生要具体写明“博士(硕士)研究生”。
③请勿一稿多投,并请自留原稿。如出现相关问题,责任自负,本刊编辑部概不负责。
④论文所涉及的研究如果得到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资助,应脚注于文题页左下方,如:“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编号)”,并附基金资助证书复印件。
⑤引用报刊资料,请注明作者姓名、文章标题、刊名、刊期 ;引用书籍资料,请注明作者姓名、书名、出版社、出版时间和页码 ;引用互联网资料,请注明作者姓名、文献名、网址和时间。
⑥注释要完整规范,至少包括作者(编者)、译者、文献题目、出版单位、出版时间(及杂志出版期号)、所引内容页码等信息;外文注释从其原有体例;引文出自互联网的,请注明题名、详细网址及访问时间。
⑦参考文献:凡注明出处,均以文末参考文献的方式反映,并在正文中相应括注。排序为先外文文献,后中文文献。
⑧文稿请用稿纸誊写或用打印机打印,字迹清楚工整,图表整洁明了。图和表要各有标题,各自编号。照片要清晰、反差大,以供制版用。
⑨摘要:论著性文章需附中、英文摘要,中文摘要400字以内,英文摘要250个实词左右。摘要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4部分,各部分冠以相应的标题,摘要采用第三人称撰写。英文摘要还应包括文题、文中所有作者姓名(汉语拼音)、单位名称、所在城市及邮政编码,其后加列国名。
⑩来稿如在30天内未收到录用通知,请作者自行处理,本刊由于人力有限,不予退稿,如确需退稿者请在来稿中注明。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杂志是由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办的政治学术期刊,创刊于1984年,月刊国内外公开发行,国内刊号:31-1855/D。
该杂志以反映政治改革与发展最新成果、探索政治规律为宗旨,学术视野覆盖了研究报告、文献综述、简报、专题研究等多元领域。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杂志在学术界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其收录与荣誉有: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知网收录(中)等。无论是学术研究还是实践指导,《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杂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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