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杂志投稿被拒,版面费有可能退还,具体取决于期刊的相关政策和实际情况,详细信息可联系杂志社或咨询在线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费
如果稿件在审稿阶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费,自然无需考虑退款问题。
2. 已支付版面费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数期刊(包括《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杂志)在退稿后会退还版面费,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进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审稿费:有些期刊可能会扣除部分审稿费用(如已进行外审),剩余部分退还。
3. 特殊情况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费用后退还剩余款项。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论文已正式发表,通常不退版面费,因为费用已用于编辑、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请退款
联系杂志社:通过邮箱或电话与《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杂志杂志社沟通,说明情况并申请退款。
提供支付凭证: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汇款记录或发票信息。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杂志投稿建议:
①来稿请附中英文标题和摘要、关键词、作者个人简介、稿件情况(基金项目、科研课题)。
②自征稿截止后一个月内,将发出《用稿情况通知》,获得用稿通知者,可按编辑部建议进一步修改后提交电子文稿。如在收到《用稿情况通知》前,文章已在其他公开出版物或互联网上发表,请作者务必告知。
③本刊注释采用脚注形式,引用文献需严格遵守学术规范,注释顺序为:作者,书名,出版者,出版时间,页码。
④文中参考文献序号用带方括号的阿拉伯数字表示,如[1]。一种文献在同一文中被反复引用者,用同一序号标示。
⑤引用大型常用出土文献合集,可使用括注,括注应使用不同于正文的字体。第一次应使用全称,第二次可使用简称。
⑥来稿应提供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职务、职称和工作单位、研究方向、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和电子信箱等信息,并用单独一页纸打印,以便匿名审稿。
⑦计量单位以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统计学符号按国家标准《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规定书写;标点符号使用准确;表格设计合理,推荐使用三线表;图片清晰,注明图题图号。
⑧各层次标题序数以数字连续编码。格式为:“一、”“(一)”“1.”,其下为“(1)(2)”,再下为“①②”,之下不宜再分。
⑨摘要应采用第三人称写法,不要重复题名中已有的信息以及众所周知的介绍性内容,切忌把应在引言中出现的内容写入摘要,避免出现图表、公式和参考文献的序号。
⑩如果是基金项目,请注明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资助项目名称和编号,基金项目需要附批准文件或任务书复印件。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杂志是由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主办的政治学术期刊,创刊于1980年,双月刊国内外公开发行,
该杂志以反映政治改革与发展最新成果、探索政治规律为宗旨,学术视野覆盖了研究报告、文献综述、简报、专题研究。等多元领域。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杂志在学术界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其收录与荣誉有: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知网收录(中)、维普收录(中)、国家图书馆馆藏、上海图书馆馆藏等。无论是学术研究还是实践指导,《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杂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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