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外国法制史研究》杂志投稿被拒,版面费有可能退还,具体取决于期刊的相关政策和实际情况,详细信息可联系杂志社或咨询在线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费
如果稿件在审稿阶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费,自然无需考虑退款问题。
2. 已支付版面费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数期刊(包括《外国法制史研究》杂志)在退稿后会退还版面费,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进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审稿费:有些期刊可能会扣除部分审稿费用(如已进行外审),剩余部分退还。
3. 特殊情况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费用后退还剩余款项。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论文已正式发表,通常不退版面费,因为费用已用于编辑、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请退款
联系杂志社:通过邮箱或电话与《外国法制史研究》杂志杂志社沟通,说明情况并申请退款。
提供支付凭证: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汇款记录或发票信息。
《外国法制史研究》杂志投稿建议:
①论文题目应当简洁明了,反映论文的主旨。论文题目应便于读者检索、转抄和引用,中文题名不宜超过20个字;外文题名不超过10个实词。不宜采用抒情意味、反问意味的主标题和副标题。
②同一文献再次引证时只需标注责任者、题名、页码,出版信息可以省略。
③稿件应包括作者姓名、单位、职称、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电邮地址。
④注释要完整规范,至少包括作者(编者)、译者、文献题目、出版单位、出版时间(及杂志出版期号)、所引内容页码等信息;外文注释从其原有体例;引文出自互联网的,请注明题名、详细网址及访问时间。
⑤来稿应为尚未公开发表的文章,论文要求必须原创,论点明确,论据可靠,数据准确,文字精练,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外国法制史研究》杂志是由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主办的政法学术期刊,创刊于1984年,年刊国内外公开发行,
该杂志以反映政法改革与发展最新成果、探索政法规律为宗旨,学术视野覆盖了研究报告、文献综述、简报、专题研究。等多元领域。
《外国法制史研究》杂志在学术界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其收录与荣誉有: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知网收录(中)、维普收录(中)、国家图书馆馆藏、上海图书馆馆藏等。无论是学术研究还是实践指导,《外国法制史研究》杂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声明:本信息依据互联网公开资料整理,若存在错误,请及时联系我们及时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