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新疆警察学院学报》杂志投稿被拒,版面费有可能退还,具体取决于期刊的相关政策和实际情况,详细信息可联系杂志社或咨询在线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费
如果稿件在审稿阶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费,自然无需考虑退款问题。
2. 已支付版面费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数期刊(包括《新疆警察学院学报》杂志)在退稿后会退还版面费,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进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审稿费:有些期刊可能会扣除部分审稿费用(如已进行外审),剩余部分退还。
3. 特殊情况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费用后退还剩余款项。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论文已正式发表,通常不退版面费,因为费用已用于编辑、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请退款
联系杂志社:通过邮箱或电话与《新疆警察学院学报》杂志杂志社沟通,说明情况并申请退款。
提供支付凭证: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汇款记录或发票信息。
《新疆警察学院学报》杂志投稿建议:
①摘要不应简单地重复题名中已出现过的信息,不需要背景或知识性的介绍,不要把引言和结论中叙述性的内容,以及学科领域内常识性的内容写入摘要,也不要有自我评价的语句。
②文章中如出现附录(Appendix)或附件等形式的内容,统一放在参考文献之后,它们之间保持适当的间距。
③文中有图、表的,如果需随正文文字的,请置于正文中。其余请单独附图、表,并请按正文涉及顺序以图1、图2等附图,并写好图注。
④中文标题一般不超过20个字并与英文标题一致,文题经常用于检索系统,尽可能不使用不常见或同行不熟悉的缩略语、符号和分子式。
⑤来稿一个月内即决定刊用与否并作出回复,除作者特别要求外,一般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⑥文献类型的字母标识: [M]为专著,[C]为论文集,[N]为报刊文章,[J]为期刊文章,[P]为未出版之会议论文,[D]为未出版的博士和硕士学位论文(需注明学校),[R]为报告,[CD]为光盘。
⑦作者需提供如下信息(多个作者应分别介绍):姓名、性别、籍贯、职称、学位、主要研究方向、工作单位名称、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E-mail地址。
⑧注释:应与参考文献予以区别,格式为作者名:《文章或书名》,载《期刊名》年份期数卷数,出版社,页数。
⑨来稿应具科学性、逻辑性并有理论和实践意义。请勿一稿多投,并自留原稿,一个月内未采用的,作者可自行处理。本刊对来稿可做文字修改或删减。
⑩基金项目杂志往往要求投稿内容是原创的,并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确保您的研究项目在某些方面具有新颖性、突破性或对现有问题提供了独特的解决方案。
《新疆警察学院学报》杂志是由新疆警察学院主办的政法学术期刊,创刊于1981年,季刊国内外公开发行,国际刊号:1672-1195,国内刊号:65-1299/D。
该杂志以反映政法改革与发展最新成果、探索政法规律为宗旨,学术视野覆盖了公安工作、侦查研究、刑事技术、治安管理、反恐研究、禁毒研究、法学论坛、司法实践、案例分析、教学探讨等多元领域。
《新疆警察学院学报》杂志在学术界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其收录与荣誉有:中国优秀期刊遴选数据库、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知网收录(中)、维普收录(中)、万方收录(中)、国家图书馆馆藏、上海图书馆馆藏等。无论是学术研究还是实践指导,《新疆警察学院学报》杂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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