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钱币》杂志论文格式要求:
①文稿一律文责自负,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必须对论文的科学性、真实性和伦理学问题等负责。
②中文题名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必要时可加副题名,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以及结构式和公式。
③遵照GB/T7714—201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标出;中文参考文献须有对应的英文列于其上。
④中文内容摘要300字左右,要求能够客观反映论文的主要内容信息。中文关键词3~5个,应为能够反映论文主题概念的词或词组。
⑤作者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出生年月、籍贯、学位、职称、现工作单位、主要职衔、主要研究方向和主要科研成果、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E-mail等重要信息。
⑥请在文稿的首页地脚处注明论文属何项目、何基金(编号)资助,没有的不注明。
⑦引文引完整的一段话,引号的句号在引号内;引不完整的一段话,即文字前面不是句号或文字从句中引,句号在引号外。引文最后如是感叹号、问号,一般放在后面一个引号里面。
⑧论文不区分注释和参考文献,采用当页脚注。脚注用上标形式①②③数字表示,每页重新编序。
⑨数字用法:凡公元纪年、年代、年、月、日、时刻、各种记数与计量等均采用阿拉伯数字;夏历、清代及其以前纪年、星期几、数字作为语素构成的定型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临近两数字并列连用的概略语等用汉字数字。
⑩所有录用稿件必须提交著作权转让声明书扫描文件。请作者在本刊主页下载著作权转让声明书电子文件,填写有关信息后打印,经全体著作权人签字,并将扫描文件上传至系统中“著作权转让声明书”的对应位置。
基本信息
《新疆钱币》杂志是由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主管,新疆钱币学会;新疆钱币博物馆主办的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理论期刊,创刊于1995年,是国内经济领域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权威刊物。
该杂志现被维普收录(中)、国家图书馆馆藏、上海图书馆馆藏等权威数据库收录。
栏目设置
《新疆钱币》杂志栏目涵盖经济领域多个维度,包括:收藏与鉴赏、货币史研究、收藏与鉴赏等等。
作为一本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影响力的经济杂志,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推动经济领域的改革与发展,为经济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个交流和探索的平台,对促进我国经济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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