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新疆艺术学院学报》杂志投稿被拒,版面费有可能退还,具体取决于期刊的相关政策和实际情况,详细信息可联系杂志社或咨询在线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费
如果稿件在审稿阶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费,自然无需考虑退款问题。
2. 已支付版面费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数期刊(包括《新疆艺术学院学报》杂志)在退稿后会退还版面费,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进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审稿费:有些期刊可能会扣除部分审稿费用(如已进行外审),剩余部分退还。
3. 特殊情况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费用后退还剩余款项。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论文已正式发表,通常不退版面费,因为费用已用于编辑、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请退款
联系杂志社:通过邮箱或电话与《新疆艺术学院学报》杂志杂志社沟通,说明情况并申请退款。
提供支付凭证: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汇款记录或发票信息。
《新疆艺术学院学报》杂志投稿建议:
①对表、图进行解释说明的文字,要与表、图内容一致,不出现错漏。
②注释号以带圆圈的阿拉伯数字标于右上角(如“①”),每页单独编号,注释内容置于页脚。
③前言应充分说明研究工作的背景、意义、本文拟解决的问题、采用的方法和手段,引出重要文献,全面评述相关研究工作,突出本工作的重要性和创新性,不要忽视国内同行的工作。
④基金项目名称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若属多项基金资助项目应依次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
⑤来稿务须符合学术规范,力争主题明确、立论新颖、思路清晰、观点鲜明、内容充实、文字简练。
《新疆艺术学院学报》杂志是由新疆艺术学院主办的艺术学术期刊,创刊于2003年,季刊国内外公开发行,国际刊号:1672-4577,国内刊号:65-1243/J。
该杂志以反映艺术改革与发展最新成果、探索艺术规律为宗旨,学术视野覆盖了谈艺录、艺术理论与美学研究、乐舞研究、美术与设计研究、影视戏剧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学院文丛等多元领域。
《新疆艺术学院学报》杂志在学术界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其收录与荣誉有:中国优秀期刊遴选数据库、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全国优秀社科学报、知网收录(中)、维普收录(中)、万方收录(中)、国家图书馆馆藏、上海图书馆馆藏等。无论是学术研究还是实践指导,《新疆艺术学院学报》杂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声明:本信息依据互联网公开资料整理,若存在错误,请及时联系我们及时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