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新闻与传播评论》杂志投稿被拒,版面费有可能退还,具体取决于期刊的相关政策和实际情况,详细信息可联系杂志社或咨询在线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费
如果稿件在审稿阶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费,自然无需考虑退款问题。
2. 已支付版面费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数期刊(包括《新闻与传播评论》杂志)在退稿后会退还版面费,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进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审稿费:有些期刊可能会扣除部分审稿费用(如已进行外审),剩余部分退还。
3. 特殊情况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费用后退还剩余款项。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论文已正式发表,通常不退版面费,因为费用已用于编辑、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请退款
联系杂志社:通过邮箱或电话与《新闻与传播评论》杂志杂志社沟通,说明情况并申请退款。
提供支付凭证: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汇款记录或发票信息。
《新闻与传播评论》杂志投稿建议:
①所有表格一律使用三线表,需提交中文版并同时附表格标题的英文;表格内容应精简,且具有自明性。
②注释是对论文某一特定内容的解释或补充说明。文内注释应按正文中的先后次序集中列于文末,用带圆圈的阿拉伯数序号标注。
③正文要求,论点鲜明,论据充分,结构严谨,表达简明,语义确切,引用规范,数据准确。
④所获基金资助或课题经费资助的说明需加以说明(课题名称及编号)
⑤本刊审稿期限为三个月,自稿件投递之日起三个月内未收到回复者,可自行处理。
《新闻与传播评论》杂志是由武汉大学主办的新闻学术期刊,创刊于1930年,双月刊国内外公开发行,国际刊号:2096-5443,国内刊号:42-1900/G2。
该杂志以反映新闻改革与发展最新成果、探索新闻规律为宗旨,学术视野覆盖了卷首语、新闻传播学、媒介化社会、广告与媒介经济、传播与文化、跨文化传播、新闻传播史等多元领域。
《新闻与传播评论》杂志在学术界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其收录与荣誉有:百种重点期刊、中国优秀期刊遴选数据库、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社科双效期刊、北大图书馆收录期刊、CSSCI 南大期刊(含扩展版)、北大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知网收录(中)、维普收录(中)、万方收录(中)、国家图书馆馆藏、上海图书馆馆藏等。无论是学术研究还是实践指导,《新闻与传播评论》杂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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