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艺术科技》杂志投稿被拒,版面费有可能退还,具体取决于期刊的相关政策和实际情况,详细信息可联系杂志社或咨询在线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费
如果稿件在审稿阶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费,自然无需考虑退款问题。
2. 已支付版面费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数期刊(包括《艺术科技》杂志)在退稿后会退还版面费,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进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审稿费:有些期刊可能会扣除部分审稿费用(如已进行外审),剩余部分退还。
3. 特殊情况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费用后退还剩余款项。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论文已正式发表,通常不退版面费,因为费用已用于编辑、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请退款
联系杂志社:通过邮箱或电话与《艺术科技》杂志杂志社沟通,说明情况并申请退款。
提供支付凭证: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汇款记录或发票信息。
《艺术科技》杂志投稿建议:
1.《艺术科技》标题:正文中标题用1、1.1、1.1.1……标明,内容应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并使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
2.《艺术科技》摘要200字左右,应具有独立性和自明性,阐明撰写该文的目的、方法、结论并体现出原创性,不加引注。
3.《艺术科技》参考文献:来稿要有参考文献,内容必须是公开发表的,参考文献需详细标注,例如:(1)参考专著:请注明作者姓名、书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2)参考期刊:请注明作者、文章名称、刊名、年、卷(期)、起止页码。
4.本刊实行无纸化办公,来稿一律通过电子邮件(WORD文档附件)或QQ发送,严禁抄袭,文责自负,来稿必复,来稿不退,10日未见通知可自行处理。
5.本刊来稿直接由编辑人员审阅,疑难重点稿件送交相关专家审阅,本刊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客观”的审稿原则,实行“三审三校”制度。
《艺术科技》杂志是由浙江舞台设计研究院主办的艺术学术期刊,创刊于1988年,月刊国内外公开发行,国际刊号:1004-9436,国内刊号:33-1166/TN。
该杂志以反映艺术改革与发展最新成果、探索艺术规律为宗旨,学术视野覆盖了艺术设计、艺术教育、文学艺术、教学艺术、教育科研、教改研究、职教研究、科技教育、工程技术、工业设计、电子技术、信息技术、应用技术、智能技术、制造技术等多元领域。
《艺术科技》杂志在学术界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其收录与荣誉有: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期刊、知网收录(中)、维普收录(中)、万方收录(中)、国家图书馆馆藏、上海图书馆馆藏等。无论是学术研究还是实践指导,《艺术科技》杂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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