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语言学论丛》杂志投稿被拒,版面费有可能退还,具体取决于期刊的相关政策和实际情况,详细信息可联系杂志社或咨询在线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费
如果稿件在审稿阶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费,自然无需考虑退款问题。
2. 已支付版面费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数期刊(包括《语言学论丛》杂志)在退稿后会退还版面费,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进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审稿费:有些期刊可能会扣除部分审稿费用(如已进行外审),剩余部分退还。
3. 特殊情况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费用后退还剩余款项。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论文已正式发表,通常不退版面费,因为费用已用于编辑、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请退款
联系杂志社:通过邮箱或电话与《语言学论丛》杂志杂志社沟通,说明情况并申请退款。
提供支付凭证: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汇款记录或发票信息。
《语言学论丛》杂志投稿建议:
①文中表格应用三线表,注明表序,给出表题。需要注释时,可在表的底线下集中加脚注。
②注释采用脚注,一律置于当页脚下,采取1、2、3……的标号,通篇连续排号。不用尾注、文末参考文献的形式。
③作者简介(含本篇其他作者)。包括:姓名、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职称、学位、研究方向。
④通常中文摘要以不超过400字为宜。应以第3人称的语气书写。不要使用“本人'’、‘作者’、“我们”等作为陈述的主语。
⑤来稿文责自负。根据《著作权法》,结合本刊具体情况,编辑部可作修辞等文字修改、删节,凡涉及原意的重大修改,则需征求作者意见。修改稿逾期不返回者,按自动退稿处理。
《语言学论丛》杂志是由商务印书馆主办的文学学术期刊,创刊于1956年,半年刊国内外公开发行,国际刊号:2097-1796,国内刊号:10-1810/H。
该杂志以反映文学改革与发展最新成果、探索文学规律为宗旨,学术视野覆盖了研究报告、文献综述、简报、专题研究等多元领域。
《语言学论丛》杂志在学术界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其收录与荣誉有:中国优秀期刊遴选数据库、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CSSCI 南大期刊(含扩展版)、知网收录(中)、维普收录(中)、万方收录(中)、国家图书馆馆藏、上海图书馆馆藏等。无论是学术研究还是实践指导,《语言学论丛》杂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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