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中财法律评论》杂志投稿被拒,版面费有可能退还,具体取决于期刊的相关政策和实际情况,详细信息可联系杂志社或咨询在线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费
如果稿件在审稿阶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费,自然无需考虑退款问题。
2. 已支付版面费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数期刊(包括《中财法律评论》杂志)在退稿后会退还版面费,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进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审稿费:有些期刊可能会扣除部分审稿费用(如已进行外审),剩余部分退还。
3. 特殊情况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费用后退还剩余款项。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论文已正式发表,通常不退版面费,因为费用已用于编辑、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请退款
联系杂志社:通过邮箱或电话与《中财法律评论》杂志杂志社沟通,说明情况并申请退款。
提供支付凭证: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汇款记录或发票信息。
《中财法律评论》杂志投稿建议:
①计量单位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标点符号、数字用法等均按国家标准执行。
②来稿中以下项目应完整:题名、作者姓名及机构名称、摘要、关键词、中图分类号、英文题名、作者英文姓名(汉语拼音)及机构名称、英文摘要、英文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并附有作者简介、基金项目、联系方式等。
③来稿请附中英文摘要(中文200—300 字左右)和关键词(3—5 个)。
④参考文献:限为作者亲自阅读、公开发表过的文献,只选主要的列入,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按其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编号,列于文末,并依次将各编号外加方括号置于文中引用处的右上角。
⑤作者若欲另投他刊,请先与本刊编辑部联系。切勿一稿两投,一旦发现一稿两投,将立即退稿;而一旦发现一稿两用,本刊将刊登该文系重复发表的声明,并在2年内拒绝以该文第一作者为作者的任何来稿。
《中财法律评论》杂志是由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主办的政法学术期刊,创刊于2008年,年刊国内外公开发行,
该杂志以反映政法改革与发展最新成果、探索政法规律为宗旨,学术视野覆盖了主题研讨:金融监管前沿、理论纵深、实务探微、司法精析、域外法制等多元领域。
《中财法律评论》杂志在学术界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其收录与荣誉有: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知网收录(中)、维普收录(中)、国家图书馆馆藏、上海图书馆馆藏等。无论是学术研究还是实践指导,《中财法律评论》杂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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