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杂志论文格式要求:
①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题目下面均应写作者姓名,姓名下面写单位名称(一、二级单位)、所在城市(不是省会的城市前必须加省名)、邮编,不同单位的多位作者应以序号分别列出上述信息;作者通讯地址、电话。
②参考文献应为正式出版物发表的作品,所引用文献务必与原文核实,内容、版本、卷期、页码、年份应准确无误,参考文献中的作者1至3名全部列出。
③引言,说明课题的研究背景,引述该领域的国内外研究进展,说明本文选题意义和创新点;内容不应与摘要和结论雷同,不能出现图表。
④论文所涉及的研究如果得到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资助,应脚注于文题页左下方,如:“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编号)”,并附基金资助证书复印件。
⑤稿件应文字精练,层次清晰,观点明确,论据充分,数据可靠,说服力强。
⑥实行严格的同行专家审稿制度和三审三校制度,依据稿件学术质量,公平、客观地取舍稿件。稿件观点鲜明,重点突出,理论联系实际,文字通顺精炼。
⑦来稿要求用字规范,量和单位符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文中第1次出现的量符号要给出其含义,量符号必须分清大、小写,正、斜体;上、下角标要明显区分其相对位置。
⑧标题序号按照“一”、“(一)”、“1”、“第一”或“首先”顺序排列,一般不用“①”号。根据文章具体内容,序号可适当减少,但不可反顺序使用。
⑨摘要是对论文的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不用公式和化学结构式、图表、特殊符号等。表达力求简单、具体,术语规范,一般400字内。
⑩注释是对论文中特定名词或新名词的注解。注释可用页末注或篇末注中的一种。选择页末注的应在注释与正文之间加细线分隔,线的长度不应超过纸张的三分之一宽度。
基本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杂志是由最高人民法院主管,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主办的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理论期刊,创刊于1985年,是国内政法领域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权威刊物。
该杂志国内刊号为11-1407/D,国际刊号为1002-4611,现被维普收录(中)、国家图书馆馆藏、上海图书馆馆藏等权威数据库收录。
栏目设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杂志栏目涵盖政法领域多个维度,包括:研究报告、文献综述、简报、专题研究等。
作为一本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影响力的政法杂志,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推动政法领域的改革与发展,为政法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个交流和探索的平台,对促进我国政法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杂志往年文章平均引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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