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中山大学青年法律评论》杂志投稿被拒,版面费有可能退还,具体取决于期刊的相关政策和实际情况,详细信息可联系杂志社或咨询在线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费
如果稿件在审稿阶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费,自然无需考虑退款问题。
2. 已支付版面费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数期刊(包括《中山大学青年法律评论》杂志)在退稿后会退还版面费,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进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审稿费:有些期刊可能会扣除部分审稿费用(如已进行外审),剩余部分退还。
3. 特殊情况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费用后退还剩余款项。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论文已正式发表,通常不退版面费,因为费用已用于编辑、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请退款
联系杂志社:通过邮箱或电话与《中山大学青年法律评论》杂志杂志社沟通,说明情况并申请退款。
提供支付凭证: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汇款记录或发票信息。
《中山大学青年法律评论》杂志投稿建议:
①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明性,不分段,非公知公认的符号或缩写第一次出现时应写全称。摘要全文不超过400字。
②参考文献应为公开出版物。引用文献须按引用的先后,在正文中有关处用[1],[2]…标明,序号与全文末的参考文献必须一致。
③本刊提倡严谨的学风,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相互尊重的自由讨论。
④来稿必须原创,不得一稿多投,文责自负。本刊对刊登来稿有删改权。作者如有异议,请在来稿中注明。因本刊编辑部人力、财力所限,所有稿件恕不退稿。
⑤论文下方要注明作者的详细通讯地址[例如:××省××市(区、县)××路××号××收]、联系电话(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件,以便我们及时快捷地与您联系。
⑥对文章某一部分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在正文中以注释首次出现的顺序编号,注释内容按编号顺序标注于正文之后,不得用于引文索引或致谢。
⑦一级标题用一、二、三、等编号,二级标题用(一)(二)(三)等编号,三级标题用1.2.3.等编号,四级标题用(1)(2)(3)等编号。
⑧插图力求简明清晰,用计算机清绘,线条要匀,线宽0.2mm,图中文字、符号、纵横坐标必须与正文一致;照片要求黑白清晰,层次分明,标明比例尺;表格采用三线表的形式,图表名应附相应的英文名。
⑨引用正式出版物,出版时间应精确到月;根据被引资料性质,可在作者姓名后加“主编”、“编译”、“编著”、“编选”等字样。
⑩若论文是基金项目成果,请注明:项目名称“课题名”(项目编号),列于首页脚注中作者简介的上一行。
《中山大学青年法律评论》杂志是由中山大学法学院主办的教育学术期刊,创刊于2018年,年刊国内外公开发行,
该杂志以反映教育改革与发展最新成果、探索教育规律为宗旨,学术视野覆盖了国际视野、本土眼光、科技与法、域外经验等多元领域。
《中山大学青年法律评论》杂志在学术界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其收录与荣誉有: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知网收录(中)等。无论是学术研究还是实践指导,《中山大学青年法律评论》杂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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