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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可行性报告精品(七篇)

时间:2022-06-10 18:11:49

养殖可行性报告

养殖可行性报告篇(1)

项目名称:   牲畜养殖(羊)

申报时间:    2019年7月2日

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实施单位:**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年限:2019年

项目负责单位:**扶贫办、**财政局

**产业发展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 总论

项目名称:牲畜养殖(羊)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为**3户贫困户发放30头生产母羊,每户发放一头生产母羊。

项目建设拟定起止年限及项目建设期:2019年

申请资金来源:申请财政扶贫资金解决。

项目投资总规模,投资组成(申请资金、自筹资金等):

项目总投资3万元,申请财政扶贫资金3万元。

二、项目区概况

项目区位于**以东55公里的**,东邻**,西邻**,北邻北天山,南邻**,是一个典型的农牧业结合型乡镇,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户**人,**国道从该镇贯通而过,发展畜牧养殖优势明显。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必要性

随着扶贫开发工作的逐年进行,**贫困户已基本实现畜牧养殖入户项目全覆盖,但部分贫困户具备养殖羊的条件,且有养殖扶贫羊的意愿。

(二)可行性

**通过近几年各层面帮扶力量的帮扶,**户贫困户已于2017年全部脱贫,2016年以来依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三批发放扶贫牛141头、羊30只,畜牧养殖项目也基本实现全覆盖,部分贫困户具备养殖羊的条件,且有养殖扶贫羊的意愿,对3户贫困户实施畜牧养殖(羊)项目,可一定程度上壮大贫困户生产资料,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项目的提出既符合国家、自治区、**脱贫攻坚工作的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又符合项目区贫困群众的需要。是符合国情、符合民生、切实可行的精品“民心”工程。

四、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为**3户贫困户发放30只生产母羊,每户发放10只生产母羊。

五、项目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一)投资估算

为**3户贫困户发放30头生产母羊,每户发放10只生产母羊,需资金3万元。

(二)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3万元,争取国家财政扶贫资金3万元。

六、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项目实施后,可使受益贫困户扩大养殖范围,为项目区贫困户壮大生产资料、拓宽增收致富渠道。

(二)社会效益

项目建设主要从经济效益方面进行分析,社会效益主要体现在党和政府最大限度地为贫困户提供脱贫致富的基础和政策支持,通过爱心扶贫工程,为贫困户扶持增收致富生产资料,帮助弱势群体脱贫致富,使贫困家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养殖可行性报告篇(2)

__x县是常德市唯一的省级贫困县,国土面积3973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67.48万亩、林地421.04万亩;森林覆盖率70.7%;总人口67.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57.5万人;2013年实现生产总值162.9亿元,完成农林牧渔总产值53.3亿元,而以土鸡为主的养殖业产值占农林牧渔总产值的49.4%。__x土鸡养殖产业的迅速发展壮大归功于__x牧业的引领带动。__x牧业公司是一家集种鸡繁育、肉鸡养殖、饲料生产、屠宰加工于一体的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注册资金7625万元,总资产4.1亿元,荣获省私营企业“500强企业”称号。年孵化家禽苗6000万羽,现有养殖基地21个,专业养殖大户2000余户,年加工4000多万羽,产值达到6.15亿元,肉鸡养殖已成为该县千家万户致富的支柱产业。

1、创新“双佳模式”。“双佳模式”实质上是“双佳牧业公司+双佳禽业合作社+养殖户”的家禽养殖模式,核心体现在“合作”上。公司历经三次大的“合作”升级,第一次“合作”始于上世纪90年代,__x县二都乡两个青年农民喻自文和邢卫民分别创立了亚飞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和宝峰禽业有限公司,通过走“公司+农户”路子取得成功,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第二次“合作”发生于2000年,为应对省内另一大型企业的激烈竞争,亚飞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和宝峰禽业有限公司实施强强联合,组建湖南双佳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合并后实力大增,发展速度明显加快,规模不断扩大。第三次“合作”以2003年双佳禽业合作社成立为标志,出于降低公司与养殖户交易成本和保障养殖户权益考虑,长期与双佳农牧公司合作的463个养殖大户横向联合成立双佳禽业合作社,与公司纵向合作,进一步规范和制约双方的责、权、利,“双佳模式”正式形成。“双佳模式”的具体运作方式是:合作社与公司签订养殖协议,联合向养殖户提供“六包”、“两协助”服务,“六包”即包供应鸡苗、饲料、药品、养殖设备、技术服务、保价回收产品,“两协助”即公司协助养殖户建场选址、协助养殖户防疫。此模式有三个显著特点:一是合作社和公司承担主要市场风险,提高了农户养殖积极性;二是通过为社员和养殖户提供生产技术服务,有利于标准化生产,确保产品质量;三是保价回收产品,通过统一销售,降低了单位销售成本,实现了养殖户利益最大化。

2、实施带动战略。__x牧业作为龙头企业,它内联千家万户,外接国内外市场,在带动养殖户致富过程中,一是注重信用。坚持诚信为本,与养殖户互惠互利,经受了“非典”、“禽流感”的危机考验。二是抢抓机遇。__x县__x土鸡养殖规模原本不大,邻近的慈利县20世纪八、九十年代土鸡养殖产业十分红火,但由于经营管理不善,于1996年急剧萎缩,双佳牧业抓住机遇吸收大批外流技术人员加盟公司扩大生产,迅速抢占了市场。三是开拓市场。面对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公司先后开发出20多个市场畅销的肉鸡品种,扩大市场占有率,目前该公司肉鸡不仅占领了全省六分之一的市场份额,还成功打入了湖北、广东、贵州、江西、四川、云南等外省市场,并进军肉制品加工领域。

3、打造“__x”品牌。创名牌产品,带一方产业,活一方经济,富一方农民,成为______养殖业的成功经验。公司通过发挥资源优势,引进先进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建立质量可靠的生产基地。以优良的品质抢占国内外市场,强化宣传攻势,健全销售网络,扩大品牌影响,公司先后获得常德市十大农业科技龙头企业、市农业产业化十大标志性龙头企业、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省著名商标、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等15项荣誉称号,“__x” 牌优质土鸡从__x走向长沙,进入全国省会城市,产品供不应求。

我县是全省县域面积最大的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县、移民大县、革命老区县和比照西部大开发政策执行县,与__x县相比政策优势明显。全县版图面积5852平方公里,其中林地面积685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78.4%,森林覆盖率高达76.19%,地处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气候温和,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雨水集中,山区小气候明显,光照差异较大,良好的生态环境、广阔的林地资源、适宜的气候条件适合发展生态土鸡养殖。

省农大是我县土鸡养殖技术后盾单位,阵容强大的博士团将长期进行技术服务。另一方面,土鸡养殖是我县传统农业产业,农村散养土鸡十分普遍,养殖技术成熟,土鸡品质好,深受市场和消费者青睐。今年7月,湖南农大博士团来沅陵进行了为期7天的考察调研,对我县发展生态土鸡养殖产业的良好前景给予了充分肯定。

____年,全县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7.19亿元,其中养殖业产值6.9亿元,仅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25.4%,禽肉产量0.53万吨,禽蛋产量__2吨,家禽存笼133.15万羽,远不如__x县的产业规模,产业发展潜力巨大。为了加快生态土鸡养殖业快速发展,我县成立了“沅陵县生态土鸡养殖协会”,正在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沅陵土鸡”商

标,开通了“沅陵土鸡网”,建立了__x口、__x铺、筲箕湾、肖家桥、二酉等7个生态土鸡养殖示范小区,土鸡养殖专业合作社发展到7个、蛋鸡养殖合作社3个、土鸡养殖公司5家、种鸡场2个、养殖专业户380户,年饲养蛋鸡110万羽,出栏、销售土鸡120万羽,销售种苗170万羽,在长沙、株洲、湘潭、怀化、沅陵县城设立了专营店15家。据测算,饲养1只土鸡的成本为38元,养殖周期为5-6个月,商品土鸡的价格为18元/500g,按每只1500g计算,每只土鸡纯收入可达10元左右,经济效益十分明显。虽然我县生态土鸡养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缺乏规划指导。还没有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制约了产业有序、快速发展。二是缺乏龙头带动。全县虽然已经成立了亚泰禽业、鑫泰农业等5家公司,但是总体规模偏小,带动作用有限。三是缺乏扶持政策。我县对生态土鸡养殖产业发展,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没有出台相关的扶持政策,导致产业发展后劲不足。四是品牌建设滞后。我县虽然在长、株、潭、怀化和县城设立了一些专营店,但是品牌杂,如“__x口山林鸡、横石鸡、筲箕湾辰州府鸡”等,没有统一品牌,形成品牌优势。五是服务体系建设滞后。我县规模化养殖没有形成管理规范、服务专业、保障有力的畜禽防疫体系,养殖风险大,制约了产业发展。

__x县__x土鸡养殖产业发展经验,对加快我县产业发展,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和借鉴作用,重点要加强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1、制订产业发展规划。要立足县情实际和市场需求,科学定位,合理布局,制订发展规划,实现“区域化养殖、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根据产业发展现状和前景,建议将__x土鸡养殖明确为我县农业特色产业,聘请湖南省农大为我县制订科学的产业发展规划。

2、积极培育龙头企业。实施龙头企业带动是拉动__x养殖产业化经营的重要途径,一个龙头企业能带动起一个主导产业。要树立重视农业龙头企业就是重视农业的思想,首先是鼓励现有农业企业做大,其次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有实力企业做强,再次是要大力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发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3、出台相关扶持政策。要出台扶持龙头企业发展、鼓励招商引资、支持私营经济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并在项目用地审批、资金投放、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扶持,将土鸡养殖与“一创双带”、农村精准扶贫相结合。县政府要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对养殖大户、加工企业进行奖励,要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切实加大对土鸡养殖产业的投入力度,特别是对养殖示范小区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养殖可行性报告篇(3)

1.1、项目摘要

1.1.1、项目名称:__县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

1.1.2、主管单位:__县畜牧特产局

1.1.3、建设单位及法人:共7个。其中:

①__县天添畜禽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闫国军;

②__县昌海畜牧良种场,法人代表张福海;

③__县中原牧业公司养猪场,法人代表周立明;

④__县城关镇

“标准150”模式养殖户4户,养殖业主都正家(带动2户:张林村四组方道维、罗茂秀)、彭友兰(带动2户:漳河养殖小区彭友兵、肖世才)、龚以中(带动2户:姚岗村一组刘传刚、别文合)、张福明(带动2户:文笔峰村三组刘金涛、四组王宝俊)。

1.1.4、建设地点:

①__县天添畜禽有限责任公司,地址:__县清河农场皮家湾;

②__县昌海畜牧良种场,地址:__县九集镇邹湾村林场;

③__县中原牧业公司养猪场,地址:__县武安镇刘家河村三组;

④__县城关镇“标准150”模式养殖户4户,具体为:张林村四组都正家、漳河养殖小区彭友兰、姚岗村二组龚以中、文笔峰村三组张福明。

1.1.5、建设规模与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完成后,建设单位年出栏商品猪增加7300头,出栏总量达到15800头左右。主要建设内容是养殖场户粪污处理,栏圈改造,水、电、路改造等。

1.1.6、投资规模与与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303.4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补助资金180万元,企业和农户自筹123.46万元。其中天添公司中央补助资金60万元,企业自筹20万元;昌海畜牧良种场中央补助资金40万元,企业自筹16.4万元;中原牧业公司中央补助资金40万元,企业自筹69.86万元;4个标准150养殖户中央补助资金40万元,养殖户自筹17.2万元。

1.1.7、建设期限:一年。

1.1.8、经济和社会效益:建设单位年可增加销售收730万元,新增纯利146万元,投入与新增纯利之比为1:0.18。项目完成后还可延伸产业链,发展生态养殖,增加水产养殖收入。

1.1.9、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年出栏商品猪15800头,年销售收入1580万元,年获利316万元。

1.2结论与建议:该项目经济效益和生态、社会效益显著,符合当前畜牧业“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可持续发展要求,项目切实可行。

1.3编制依据

国发[20__]22号文件,发改办农经[20__]1939号文件,《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农业厅关于申报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重点户)改扩建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市发改委、市畜牧局关于做好申报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扩建项目工作的通知》。

2、项目所在县生猪发展现状

__县共有10个镇1个区,282个村,1371个组,11.28万农户,农业人口42.45万人。版图面积3859平方公里,耕地面积63.8

万亩。以生猪为主的畜牧业是__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近几年发展速度较快。20__年,全县畜牧业总产值78910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43.9%;20__年在畜产品价格大幅下滑和产值计算单位调减的情况下,畜牧业总产值仍然达到76598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40%。20__年,__生猪出栏62.1万头,年末存栏38.95万头,其中能繁母猪存栏3.03万头,年内人工授精43200头,人工授精受配率75.04%。全县乡村人口42.45万人,人平出栏生猪1.5头,与上年相比生猪出栏增长1.8%,畜牧业增加值达到37877万元,占第一产业增加值116208万元的32.6%。

20__年,__大力推广“标准150”模式养殖和养猪专业村建设,规模养猪比重达到30%,上半年畜牧生产全面增长,其中生猪出栏增长35.9%,预计全年出栏生猪达到70万头左右,仅生猪一项预计农民人平增收100元以上。当前,我县生猪生产呈现

“三化”的发展态势。

一是向规模化发展。据统计,全县现有50头以上规模养殖猪场户1471户,100头规模的242户,300头规模的135户,1000头规模的72户,3000头规模的29户,10000头规模的2户,规模养殖出栏量达到总出栏量的30%。规模养殖场户现有存栏生猪10.7万头,与上年同期对比增加11.3%。全县共有生猪养殖小区16个,其中省级6个,市级5个,县级5个。

二是向专业化发展。我县生猪养殖主产区武镇、九集、城关、清河等镇(区)依托本地资源优势,逐步形成了一批养猪大村。武安镇的跑马岗、老街、葫芦滩、陈家集和清河王家坡、雷家巷等养猪大村,每村年出栏生猪都在6000头以上。其中跑马岗村,全村现有能繁母猪981头,与上年相比增加199

头,存栏育肥猪13500头,户平存栏生猪21头,其中年出栏肥猪30头以上的农户达到210户,比上年增加50户,全村全年出栏肥猪将达到2万头左右,户平出栏31头,人平养猪纯收入达到1563元,比上年增加547元。

三是向新型模式化发展。全县生猪养殖投资多元化,发展养殖业的有领导、有干部、有工人、有商人,有在职工作人员、有单位下岗人员,有从事其它行业转产的,有外地到我县发展的。并出现了“标准150”模式养殖,“猪-沼-鱼”、“猪-沼-果”生态养殖,和依托协会发展养殖等新型养殖亮点。武镇、九集、城关、东巩等镇现已发展“标准150”模式养殖户17户,预计到年底可发展到100户以上;清河区已发展天添公司等生态养殖户,武镇已建立生猪养殖协会。

__规模养猪场以个体和承包经营为主,在栏圈建设、饲养管理和疫病防治上有县畜牧部门作为技术支撑,全县畜牧部门现有畜牧兽医技术人员300多人,其中高级职称10人,中级职称25人,助理及技术员职称152人,技术力量雄厚。但目前只有少部分养

殖场建立了沼气池,推行了猪—沼—鱼(果)生态养殖模式,大部分养殖场没有配套粪污处理设施,急需配套粪污处理设施。3、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共7个单位,包括三个规模养殖场和四个养殖户。其中:

①__县天添畜禽有限责任公司。是20__年4月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30万元。公司现有员工12人,其中具有中初级职称的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畜牧兽医)人员5人。20__年,该企业出栏商品猪2950头,年末存栏生猪1345头。现有存栏生猪20__头,日产干粪2吨,日污水产生量8吨。该猪场三面环水一面临山,自然隔离条件优越,利于疫病防治。在猪场周围附带有一个350亩的小ⅰ型水库和1000亩精养鱼塘,为猪场污水、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排放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利于发展猪鱼菜生态养殖模式。该企业占地面积60亩,地势平坦开阔而高燥,距离305省道直线距离6000米,离周围居民区最近距离也有1000米以上,交通便利,供水供电条件良好,布局合理,选址适宜,设施完善,设备配套,并建立健全了严格的防疫管理制度,废污实现了循环综合利用。

②__县昌海畜牧良种场。__县昌海畜牧良种场成立于20__年,现有员工10人,中级以上管理人员2人,该厂20__年取得襄樊市农业部门颁发的种猪生产许可证,并于同年获得湖北省农业厅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现存栏生猪1300头,年出栏生猪1800头,日产干粪1.5吨,日污水产生量6吨,粪污处理采取综合利用方式。该场地处__县九集镇邹湾村,该地环境清静,资源丰富,水源充足,生态环境适宜,符合兽医卫生条件;该场属县域郊区,北边紧靠305省道,距襄荆高速路入口20公里,达襄樊市区30公里,交通、通信便捷。

③__中原牧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法定代表人周立明,系浙江农大畜牧专业本科生、浙江大学动物营养学硕士研究生,高级畜牧师,从事牲猪养殖20年。创办的“宁波市东方牧业有限公司”管理已通过iso9001:20__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是宁波市十大无公害猪肉生产基地之一。注册商标“东方日月”在宁波、广州、上海等地用户中享有声誉。为寻求更大发展,周立明先生创办了“__中原牧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正养猪场20__年出栏商品猪1800头,现有生猪存栏2200头,日产干粪2.2吨,日污水产水量8.8号。粪水处理选用淅江宁波东风牧业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自动畜禽粪水处理机处理。

④城关镇标准150模式养殖户。城关镇是__养猪大镇之一,这四个养殖大户养场场选址适宜、布局合理,给排水方便,和稳定的电源,生产与生活分开,圈舍相向、栏圈设计等符合标准化栏圈建设要求,防疫较为严格,管理比较规范。20__年,四个养殖户共出栏商品猪1950头,现有存栏生猪1634头,日产干粪1.9吨,日污水产生量9吨,粪水处理以人工清运为主。

4、项目建设地点与建设条件

4.1、项目建设地点:

①__县天添畜禽有限责任公司位于__县清河农场皮家湾;

②__县昌海畜牧良种场位于__县九集镇邹湾村林场;

③__县中原牧业公司养猪场位于__县武安镇刘家河村三组;

④__县城关镇“标准150”模式养殖户4户,张林村四组(都正家)、漳河养殖小区(彭友兰),城关镇姚岗村二组(龚以中)、城关镇文笔峰三组(张福明)。

4.2、项目实施的有利条件

生猪生产是__农村经济的主导产业,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提出了创建全省生猪大县的号召,并制定了相关优惠政策和措施,各相关部门大力支持畜牧业发展,为实施本项目创造了宽松的环境。一是县政府制定了畜牧业发展以奖代补政策。县财政每年拿出30万元作为畜牧养殖业以奖代补资金。二是金融部门投资倾斜。县农发行、信用社等金融部门每年分别拿出1000万元对畜禽养殖场和畜禽加工企业提供贷款支持。三是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养殖户新建、扩建畜禽圈舍所需土地,由所在镇村协调落实,允许农户间以地换地修建圈舍,土地管理部门按规定优先审批并免收费用,城建管理部门免收城建规费。林业部门对畜禽养殖栏圈建设用木材,优先审批供应。电力部门对畜禽养殖大户用电实行农业用电收费。发改、财政、科技等部门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优先向养殖业倾斜,每年落实1-2个畜牧项目。扶贫办每年从国家投入的扶贫开发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发展畜牧生产。交通部门执行绿色通道政策,对运送畜禽产品的车辆免征车辆通行费。

保险部门积极为生猪养殖开展风险保险。新农村建设工作队每年在包驻村发展畜牧业新型模式养殖户2-3户。四是我县实施了农村沼气推广建设项目。县能源办把农村沼气推广与畜牧养殖紧密结合,对规模养殖大场大户优先扶持修建沼气池,在沼气建设示范村全面推广1511(1个农户养5头猪,建1个沼气池,人平增加收入100元)生态养殖模式。五是畜牧部门对畜禽养殖农户免费提供技术服务,提供防疫,提供畜禽产品购销信息。5、项目建设内容及建设方案

5.1、工艺技术方案和设备选型

5.1.1、工艺技术方案。①在3个规模养殖场中推广自繁自育养殖模式,在4个养殖户中推广“标准150”模式。②建立标准化栏圈和粪污处理、防疫设施,配套完善水、电、路等设施。

5.12、仪器设备选型。①栏圈以“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区)建设标准”为依据,

“150模式”标准化栏圈建设面积220平方米左右;②粪污处理以沼气处理为主,选用县能源办实施的农村沼气建设项目所用仪器设备。③生产用种猪从省畜牧良种场引进。

5.2、建设方案及主要建设内容

5.2.1、项目建设目标。项目完成后,7个建设单位年出栏肥猪增加7300头,出栏总量达到15800头左右。

5.2.2、总体思路:建设标准化栏圈,改造水、电、路、防疫设施,配套粪污处理设施。

5.2.3、土建工程及其它建设内容:①新建标准化栏圈4920.93平方米。其中天添公司1277.73平方米,昌海畜牧良种场900平方米,中原牧业1879.2平方米,4个150模式养殖户864平方米。②新建沼气池692立方米。其中天添公司160立方米,昌海畜牧良种场300立方米,中原牧业200立方米,4个150模式养殖户96立方米(含1带2)。③标准150模式养殖户1带2农户栏圈改造。其它建设内容详见附表4。

5.2.4、主要仪器设备:给排水设备、供电设备、消毒设备、疫苗保存设备、自动化养猪设备等。详见附表4。

6、规划、土地、环保、节能

6.1、规划和土地:本项目选址都符合城建和土地利用规划,不涉及占用耕地问题。建设单位相关土地使用证明附后。

6.2、环保和节能:本项目建设单位都建有粪污处理设施,可以改善粪水污染现象,保护环境,并能变粪为气为肥,节约能源。

7、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7.1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303.46万元。其中:

①天添畜禽有限公司总投资80万元。投资构为:建安工程33.41万元(空怀母猪舍289.7平方米,单价275.11元,需资金7.97万元;哺乳母猪舍225.9平方米,单价260元,需5.87万元;保育猪舍154平方米,单价248元,需资金3.82万元;育肥猪舍579.75平方米,单价240元,需资金13.91元;种公猪猪舍28.38平方米,单价249元,需资金0.71万元;场内道路绿化300平方米,单价37.5元,需资金1.13万元),环保工程24.05万元(尿粪熟化池2口,单价7.85万元,需资金15.7万元;尿粪沟338米,单价40元,需1.35万元;建沼气池20个,单价3500元,需7万元),引种猪53头10.5万元,仪器设备购置安装5.7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3.39万元,预备费2.95万元。

②昌海畜牧良种场总投资56.4万元。投资构成为:建安工程21.3万元(空怀母猪舍300平方米,单价240元,需资金7.2万元;哺乳母猪舍300平方米,单价260元,需7.8万元;育肥猪舍300平方米,单价210元,需资金6.3元),环保工程15万元(建沼气池300立方米,单价500元),引种猪50头7.6万元,仪器设备购置安装8.4万元(产床20套,单价1700元,需资金3.4万元;单体限位栏50套,单价600元,需资金3万元;消毒设备1套,单价5000元,需资金0.5万元;疫苗保存冰箱1台,单价5000元,需资金0.5万元;内部供电线路1套,0.4万元;内部供水管道0.6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1.6万元,预备费2.5万元。

③中原牧业公司养猪场总投资109.86万元。投资构成为:建安工程59.26万元(标准化猪舍1879.2平方米,单价262元,需资金49.26万元;粪污处理设施200平方米,单价500元,需资金10万元),引种猪107头16.5万元,仪器设备购置安装30万元(标准自动化养猪设备5套,单价5.3万元,需资金26.5万元,粪污处理设备1套,需资金3.5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1.6万元,预备费2.5万元。

④标准150模式养殖户(含1带2农户)总投资57.2万元,每户平均投资14.3万元。投资构成为:建安工程21.28万元(猪舍4栋,每栋216平方米,单价200元,需资金17.28万元;1带2农户栏圈改造8间,单价5000元,需资金4万元),环保工程3.6万元(沼气池12个,每个8立方米,每个3000元),购育肥仔猪24.81万元(4户共600头,每头413.5元),仪器设备购置4.71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0.8万元,预备费2万元。

总投资估算表、单项工程估算表、仪器设备投资估算表附后。

7.2、投资估算依据

参照当前标准化栏圈建设、农村沼气池建设、当前种猪价格、当地房屋建设、路面维修等经费测算标准,适当调整后作为本项目投资估算依据。

7.3、资金来源及运用

7.3.1、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303.4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补助资金180万元,企业和农户自筹123.46万元。其中天添公司中央补助资金60万元,企业自筹20万元;昌海畜牧良种场中央补助资金40万元,企业自筹16.4万元;中原牧业公司中央补助资金40万元,企业自筹69.86万元;4个标准150养殖户中央补助资金40万元,养殖户自筹17.2万元。

7.3.2、资金运用。中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栏圈建设、粪污处理和水、电、路改造等,自筹资金主要用于购买种猪。(中央补助资金使用计划表附后)

8、组织管理与实施进度

8.1、项目组织实施管理

8.1.1、强化领导,认真组织。县成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和项目技术小组。管理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发改局、畜牧局、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项目实施的协调、组织,把本项目建设与争创全省生猪大县建设紧密联系起来,确保有计划,按步骤顺利实施。项目技术小组由县畜牧局黄光国局长任组长,聘请市畜牧局高级畜牧师仝允、高级兽医师姚建强等专家为技术顾问,县畜牧局畜牧师(兽医师)韩远宏、郑生国、郭庭发、谢志荣等为成员,负责项目可研

报告、设计、工程监理和项目验收工作。8.1.2、强化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资金使用实行专帐专户管理,接受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效果进行审计,并对项目建设实行分阶段检查验收。

8.1.3、工程招投标方案。严格按照“工程招标制”,对项目建设实行公开招投标;招标范围土建工程为本县范围内,仪器设备和种猪为湖北省境内;招标方式为议标。

8.2、建后运行管理。项目建成后,按照现代企业运行模式,>文秘站:

8.3、项目实施进度

项目建设期为一年,即20__年9月至20__年5月完成项目规划设计和各项基建工作,20__年6月生产设备安装调试完毕,20__年6月份开始引进种猪投入运营,20__年8月全部完工,达到项目建设设计要求。从20__年9月开始进入全面正常生产。

9、效益分析

9.1、经济效益。项目完成后效益十分显著,建设单位新增出栏肥猪7300头,按每头销售1000元、纯利200元计算,新增销售收入730万元,新增纯利146万元。

9.2、生态和社会效益

项目建成后,对生猪排放物(猪粪尿)进行转化利用,变废为宝,提高商品猪品质,并能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

10、结论与建议

10.1、综合评价与结论

该项目经济效益和生态、社会效益显著,符合当前畜牧业“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可持续发展要求,项目切实可行。

10.2、问题与建议

一是该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建设内容符合国家产业化政策,是国家“菜蓝子”工程建设的组成部分,但工作量较大,时间较紧,建议国家20__年投资建设;二是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扩建项目,是一项专业技术较强的项目,需要加强对参与项目的技术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进行培训;三是畜牧业是新农村建设和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同时又是个弱势产业,建议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畜牧业项目和优惠政策的扶持力度,确保畜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11、附件

11.1、附表

11.1.1、建设单位基本情况表1-7;

11.1.2、项目选址和建设条件表1-7;

11.1.3、项目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表1-4(含中央补助资金使用计划);

11.1.4、项目建设内容投资一览表1-4(含单项工程、仪器设备投资估算);

11.1.5、__县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重点户)改扩建项目投资计划表;

11.1.6、建设项目招投标事项申请表;

11.1.7、现有仪器设备表1-3;

11.1.8、项目申报基础信息表;

11.1.9、项目申报审查意见表。

11.2、附图

11.2.1、项目地理位置图;

11.2.2、项目现状图1-3;

11.2.3、项目建设平面图1-3;

11.2.4、单项工程平面图

11.3、附件

11.3.1、建设单位(规模养殖场)法人证件(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无公害产地认证、种畜禽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11.3.2、建设单位(规模养殖场)20__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1-3;

11.3.3、建设单位(规模养殖场)自有资金证明

11.3.4、规模养殖场土地权属证明复印件;

11.3.5、“150”养殖户身份证复印件;

养殖可行性报告篇(4)

关键词:畜禽养殖场;养殖档案;四报告记录;填写要求

中图分类号:S81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273X(2013)02-0087-0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辽宁省畜禽养殖场养殖档案管理办法》要求,辽宁省养殖场(小区)需填写《辽宁省畜禽养殖场养殖档案》和《动物防疫活动四报告记录》。此两项内容已由辽宁省动物卫生监督所逐级下发到各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所。笔者就此两项内容的填写要求做以下分析:

封皮及畜禽养殖场平面图:单位名称为养殖场(小区)的具体名称;畜禽养殖代码为6位县级行政区域代码+4位顺序号组成;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为该场动物防疫合格证的许可编号或代码编号;畜禽种类为饲养的动物名称,只能填写一种动物。平面图包括消毒池、消毒室、兽医室、隔离舍、焚烧炉、堆粪场等6大基础设施。

免疫程序:填写各养殖场的免疫项目,其中国家规定的强制免疫项目必须包括在内。

生产记录:日期填写畜禽出生、调入、调出和死淘的 日期;从省外调入的畜禽需要在备注栏填写畜禽检疫合格证明编号并将检疫证明原件或者复印件粘贴在记录背面;从省内调入的,在备注栏注明来源地。调出的需要在备注栏注明详细的去向。变动后的存栏数就是目前的存栏总数,即为上次存栏数和变动数量之代数和。

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记录:当使用的饲喂是外购的配合饲料在备注栏标明配合饲料;当使用的是自加工的饲料时,需在备注栏填写配方组成。“操作人”栏中,饲喂配合饲料标注使用人员,饲喂自配饲料标注生产人员;按照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工作要求每个养殖场每年至少填写一次兽药使用记录,并详细记录兽药的用量、停止使用日期、休药期。

消毒记录:消毒药名称一定要写其化学名称;用药剂量为消毒药的使用量和使用浓度;消毒方法填写熏蒸、喷洒、侵泡、焚烧等。

免疫记录:免疫要求详细记录疫苗名称、疫苗生产厂家、批号及免疫方法等。

诊疗记录:病因栏填写疾病的名称;用药名称填写使用药物的名称;用药方法为口服、肌肉注射及静脉注射等;诊疗结果为治愈或死亡。

防疫监测记录:样品名称为血清或全血;监测结果为阴性、阳性、抗体效价数,不同的监测结果填写不同的处理情况,当布病、结核等疾病监测结果为阴性的情况下,处理情况一栏不填写;当布病、结核等疾病监测结果为阳性的情况下,处理情况一栏填写全部予以扑杀。当监测结果为抗体效价低的情况下,处理情况一栏填写对畜禽进行重新免疫;当监测结果为抗体效价正常的情况下,处理情况一栏不填写。监测单位尽量填写义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工作要求每个养殖场一年至少填写一次防疫监测记录,并将监测报告粘贴在防疫监测记录背面。

养殖可行性报告篇(5)

第一条为了加强渔业养殖与增殖管理,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现代渔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管辖范围内从事渔业养殖与增殖及其他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渔业养殖与增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护水域环境和生态安全,促进渔业养殖与增殖的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协调本辖区内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渔业养殖与增殖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渔业养殖与增殖的相关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卫生、水利、畜牧、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和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做好渔业养殖与增殖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康养殖和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制度。引导、推广水产品标准化生产,鼓励和支持生产绿色、有机水产品。

鼓励单位和个人开展渔业养殖与增殖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推广先进技术和优良品种,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支持、引导养殖单位和个人依法组建或者加入渔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渔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加强自律管理,为成员及时提供生产技术服务,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

第二章养殖管理

第七条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水域滩涂养殖规划和渔业苗种生产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根据全省水域滩涂养殖规划,编制本行政区水域滩涂养殖规划,按规定报经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渔业苗种生产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经营性渔业苗种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渔业苗种生产许可证。未取得渔业苗种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经营性渔业苗种生产活动。渔业苗种生产许可证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九条渔业苗种应当采用人工培育方式获得,不得使用天然苗种进行养殖;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渔业养殖调查评估制度,科学划分渔业养殖区域,合理确定养殖容量,适时调整渔业养殖区域布局,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单位和个人使用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从事渔业养殖的,应当依法取得养殖证。

第十二条渔业养殖用水应当符合渔业水质标准,养殖场所的进排水系统应当分开,养殖废水排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从事渔业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养殖用水水质监测,养殖用水水源受到污染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经净化处理达到渔业水质标准后方可使用;污染严重的,应当及时报告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鼓励单位和个人采用节水、节能、环保的方式从事养殖活动。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完善水产品质量检测机制和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控制度,定期组织对水产品药物残留进行检测,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

第十四条从事渔用兽药和渔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五条在渔业养殖中禁止使用或者限制使用的药品、生物制剂、防腐剂、保鲜剂,渔业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执行。

禁止使用假、劣渔用兽药。禁止将原料药直接用于渔业养殖或者向养殖水域直接泼洒抗生素类药物。禁止销售含有违禁药物或者药物残留量超过标准的水产品。

第十六条渔业养殖单位应当建立水产品生产记录,对渔业养殖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使用和停用日期,疫病发生和防治情况以及收获、捕捞日期等进行如实记载。水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2年。

鼓励从事渔业养殖的个人建立水产品生产记录。

第十七条因工程建设占用水域、滩涂,给养殖单位和个人造成损失的,由建设单位依法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和办法由省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章增殖管理

第十八条渔业增殖应当坚持统一规划、因地制宜、保护生态、分级实施的原则,通过放流、底播、移植、投放人工鱼礁以及划定渔业增殖保护区等方式,涵养渔业资源,实现可持续利用。

第十九条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渔业资源状况和水域特点,编制全省渔业增殖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省渔业增殖规划,编制本辖区的增殖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条渔业增殖实行项目管理制度。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渔业增殖项目的实施和监督,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渔业增殖管理机构承担。

渔业增殖项目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制定。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渔业增殖专项资金,并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对渔业增殖工作所需经费给予保障。

渔业增殖受益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应当专项用于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

第二十二条渔业增殖应当使用本地原种亲本及其子一代,不得使用外来物种、杂交种、转基因种和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亲本或者苗种。

用于养殖的渔业亲本、苗种和成体,不得擅自投放到自然水域。

第二十三条建设人工鱼礁应当按照渔业增殖规划要求,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本底调查和可行性论证,并向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建设。

禁止使用有毒、有害和其他可能污染水域环境的材料建设人工鱼礁。

第二十四条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省渔业增殖规划,在渔业增殖水域设立保护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未经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渔业增殖保护区从事捕捞生产。

第二十五条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有关专家,对渔业增殖生态安全进行评估,并采取措施,确保水域生态安全,防止对水域生态环境、生物资源种质等造成不良影响。

因开发利用水域、滩涂造成渔业生态损害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生态补偿。

第四章防疫管理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制,加强水生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监督管理工作。

水生动物防疫执法人员应当依法取得行政执法证件。

第二十七条从事水生动物的苗种培育、养殖、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水生动物防疫条件。

水生动物及其产品应当依法进行检疫;应当检疫而未检疫的,必须强制补检。

经检疫不合格的水生动物及其产品,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无法作无害化处理的,应当予以销毁。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水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必要的渔用兽药、医疗器械等应急物资储备制度,为预防、控制和扑灭突发性重大水生动物疫病提供保障。

第二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水生动物疫病或者疑似疫病的,应当立即向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疫情报告,应当根据疫情,按规定程序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启动水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第三十条因预防、控制重大水生动物疫情,采取捕杀、消毒、隔离或者销毁措施,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责成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偿。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渔业环境监测体系,加强渔业水域环境监测,保障渔业养殖与增殖水域生态安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入海和入湖河流水质的检测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和提高入海和入湖河口的水环境质量。

第三十二条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组织有关专家,对可能影响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潜在危害进行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渔业水域生态状况以及水产品病害、养殖容量等信息。

第三十三条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会同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全省渔业生产发展需要,制定有关渔业养殖与增殖的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

销售的水产品必须符合水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运输、销售水产品过程中,不得使用违禁药物。

有毒赤潮发生区域内的水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采捕和销售。

第三十四条水产品生产单位以及从事水产品收购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单体或者批次的水产品进行包装标识,标明品名、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和产品质量等级等内容。

禁止伪造或者冒用无公害水产品、绿色食品、有机水产品标识;严禁销售不合格水产品。

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在监督检查中,可以对生产、销售的水产品进行现场检查,调查了解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情况,查阅、复制与水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记录和其他资料;对经检测不符合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水产品,有权查封、扣押,并可以责令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召回其水产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生产经营者违法行为记录制度,对违法行为的情况予以记录并公布。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渔用兽药使用和渔用兽药残留检测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查处渔业养殖过程中的违法用药行为。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违法生产、销售渔用兽药或者违法生产、销售、使用渔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应当及时通知同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由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第三十七条鼓励单位和个人对水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渔业养殖与增殖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揭发和控告。有关部门收到检举、揭发和控告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使用天然苗种进行养殖生产的,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渔业苗种和水产品,并处以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无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渔用兽药的,或者虽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假、劣渔用兽药的,由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及生产、经营的渔用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生产、经营的渔用兽药(包括已出售的和未出售的渔用兽药)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无法查证核实的,处以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渔用兽药,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生产设备。

生产、经营假、劣渔用兽药,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终身不得从事渔用兽药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渔业苗种和水产品,并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使用外来物种、杂交种、转基因种和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亲本或者苗种用于渔业增殖的,处以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擅自将用于养殖的渔业亲本、苗种或者成体投放到自然水域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擅自采捕或者销售有毒赤潮发生区域内水产品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养殖可行性报告篇(6)

“一斤纯牛奶卖不了一瓶矿泉水的钱,这是不合理的。”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畜牧处副处长王建龙看来,今年市场上牛奶涨价是理性的回归。

笔者从呼和浩特市的10多家大小超市了解到,今年牛奶的价格已经涨了三四次,但低端奶涨幅都不是很高,每次一袋奶也就只涨一两毛钱。而中高端牛奶涨幅比较大,有的品牌的高端奶从每箱59元涨到了62元、还有的从每箱68元涨到73元。大部分中高端品牌的牛奶涨幅都在每箱2~6元。

王建龙分析,近期牛奶、奶粉、冰淇淋、奶酪等乳制品价格上涨与内蒙古奶牛存栏数下降、奶源紧张、企业争抢奶源等现象相关。

12月1日起,三元、光明等低温袋装液态奶提价,平均上涨8%,袋装奶进入“2时代”。

奶源地抢奶

2013年9月14日,内蒙古当地一家企业提交的《关于请求政府加强奶源市场监管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称:2013年奶业形势发生巨大变化,进入9月以来,原料奶供需矛盾不断加剧。

报告还陈述:目前,奶源市场不正当竞争再次出现,部分乳企放低原料奶验收标准,高价竞争奶源,恶性竞争导致奶贩子又死灰复燃,严重扰乱了奶源市场正常秩序。一些中小企业为了掌控奶源,采取提高奶价、降低质量标准的办法抢奶源,部分地区的鲜奶价格已达每公斤5元以上,远远超出正常水平。

那木拉是内蒙古正蓝旗青格勒图奶牛养殖小区的规模养殖入伙人,他拥有70头奶牛。那木拉告诉笔者,今年9月以来,不断有来自外省的原奶收购人员在锡林郭勒盟一带活动,到一些养殖小区里高价抢奶。奶贩子自备奶罐车,有时在半道拦下奶站的运奶车辆高价收奶,给出的价格是每公斤5元,高于内蒙古生鲜乳每公斤平均收购价近1.5元,奶牛养殖户为获取更多利润,遂向不定性奶贩售奶。

内蒙古自治区奶业协会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9月出现的抢奶现象,几乎漫延了中国奶牛主产区。内蒙古作为乳业大区,奶贩子光顾的次数更多。

该调查表明,奶贩子主要出自一些中小型乳品企业,他们自称是某企业的收购人员,在一些奶源产地,高价收购鲜奶。广东的企业到河南抢奶,江苏的企业到天津抢奶,四川、河北、山东的企业到内蒙古抢奶,抢奶乱象导致原奶质量管控难度加大。

针对目前奶源市场无序竞争的混乱局面,报告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尽快采取有效措施,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政府应出台乳企奶源收购管理办法,加大对中小型乳企的监管,规范原料奶收购秩序,严厉打击跨区域抢奶行为,对抢奶的乳企和奶贩子要从重处罚并坚决取缔。

王建龙说,乳制品企业进入门槛较低,致使国内一些中小乳品加工企业过多,这些加工企业科技含量不高,虽然不能撼动大企业的地位,但造成严重产能过剩,致使原料奶短缺,企业争抢奶源。

内蒙古自治区奶业协会一位负责人说,目前,内蒙古自治区有关领导批转报告后,责成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尽快出台内蒙古生鲜乳收购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已经成立专项治理抢奶的执法行动组。

养奶牛是赔钱的

呼和浩特市小黑河镇班定营村的豪德奶牛养殖小区的侯素珍每天早上3点多起床到养殖小区的奶站挤奶,拥有50头奶牛的侯素珍是奶牛养殖小区19户奶牛养殖户中的一员。

侯素珍告诉笔者,豪德养殖小区是一家乳业公司的一个基地,养殖形式只是把规模大的养牛散户集中在一个养殖小区饲养,事实上,在日常养殖中,还是养殖户自己在单干。

内蒙古自治区奶业协会称,规模养殖以来,内蒙古奶业生产组织模式主要有散养、奶农专业合作社、养殖小区、企业建设的牧场等几类。散养主要集中在内蒙古东部的4个盟市,但从实践来看,很多奶农合作社并不是散户因生产经营需要自发组建的,一些是奶站为取得合法的开办资质而成立的,还有一些是养殖大户为获得国家政策扶持资金而凑成的。以合作社名义建设的养殖小区没有在奶牛入园进区之后实现“统一管理”,而是事实上的“集中散养”,即养殖户在统一建设的小区内分别饲养自家的奶牛,标准化养殖并未实现。

谈到养殖效益,侯素珍说,一头牛从出生到产奶需28个月。她的50头奶牛中有20头小牛,在30头大牛中,除去因繁育和其他原因停奶的,正常产奶的奶牛不足20头。目前,企业在小区的鲜奶收购价是每公斤3.15元,一头好牛日均产奶23公斤左右,表面上看,一头好奶牛每天有70多元钱的收入,但剔除饲草料和负担暂时不产奶奶牛等的养殖成本,几乎没有现金收入。

在侯素珍看来,养奶牛唯一的收入在奶牛的增加和出售小牛上,靠繁育增加的奶牛就是养殖户的无形收入。侯素珍说,2012年3月自己从白庙子村来班定营时,仅有不到30头奶牛,而现在增加到了50头。她算了一笔账:一头奶牛当下的价格在1.5万元至2万元之间,以1.5万元一头牛计,增加出来的20头奶牛就是30万元。

虽然看似侯素珍的牛群增加了,资产也增加了,但侯素珍还是心有顾虑,不敢再让牛群增长。“俗话说,家财万贯,带毛的不算。”她说,不知道什么时候发生疫情或者出现价格大涨大落就会赔得血本无归。

豪德养殖小区技术员许志高说,一头牛日养殖成本在40元左右,这样算来50头牛的日养殖成本在2000元左右,不算人工,以目前的鲜奶收购价格计算养殖户养奶牛是赔钱的。

养殖可行性报告篇(7)

关键词: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探讨

中图分类号:S828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273X(2013)10-0077-02

目前,全世界人畜共患传染病和寄生虫病有250多种,我国已经报道的人畜共患病约有90种。病死猪是引发动物疫病的重要传染源,不及时彻底地进行无害化处理,将导致动物疫病的发生与传播,给畜产品卫生质量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从而引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对人民身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

为促进生猪生产持续健康发展,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国家出台了对生猪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补助政策。这些惠农政策推动了我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向规范化方向迈进。2011年农业部、财政部联合发文《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1〕163号),这是促进生猪养殖业健康稳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进一步推进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的进程。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对于有效控制动物疫病的发生、传播与流行,保障养殖业健康发展,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人民身体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蒙自市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现状及问题

近年来,蒙自市养猪业虽然得到了迅速发展,但是传统的养殖模式仍占主导地位,生猪的养殖还是以千家万户散养为主。由于养殖规模小、饲养条件差、饲养水平低、管理不科学,不规范、防疫意识淡薄等原因,导致动物疫病在许多地方发生和流行,造成动物大量死亡,而养殖户又不按规定对病死动物作无害化处理,在无害化处理方面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养殖户对无害化处理认识不足,法律意识淡薄。《动物防疫法》、《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已有明确规定,即对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不得随意处置,必须按照“四不准一处理”(即不准出售、不准转运、不准加工,不准食用,一律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原则处置。但许多养殖户在动物病死时,不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也没有按规定对病死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乱抛乱扔。在田边地角、沟塘河渠等处时常可见随意抛弃的病死猪,运输途中死亡的猪只也被沿公路两侧随意乱抛,极少数养殖户甚至还有出售病死猪的情况。而一些不法商贩则乘机廉价收购病死猪,将其加工成腌腊制品或熟食品出售牟取暴利,严重污染环境、危害公共安全和人体健康。

(2)病死动物无害处理不规范。目前养殖场(户)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重要性的认识不足。一些养殖场(户)虽然对病死猪进行了处理,但由于缺乏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常识,所以在处理过程中出现掩埋不深、消毒不严、处理不到位、不彻底的现象。有的干脆不作任何处理而随意丢弃,有的甚至还有自己加工食用的现象,这不仅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也给动物疫病防控留下隐患,而且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3)无害化处理机制尚未形成。散养户对病死猪随意抛弃不作无害化处理。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大户以土埋的方式进行处理,仍存在处理不规范、不彻底的现象。由于病死动物作无害化处理成本高,而目前国家实施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用补助的对象是“年出栏生猪(肥猪)5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所以导致养殖户在猪只病死时不愿意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和主动作无害化处理,甚至逃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管。同时,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苦于无经费支撑,代作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也无法长期坚持。

2 规范化实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程序的对策建议

(1)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对养殖场(小区)、养殖大户《动物防疫法》、《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养殖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规范地按程序处理病死动物。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随意处置、出售、加工和食用病死动物的危害性,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建立县、乡、村三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村级协防(检)员的作用,长期对其所管辖的范围实施监管,对乱丢、乱抛病死动物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按《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对乱丢、乱抛、随意处置、经营加工病死动物的养殖户严肃处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移交有关单位追究其刑事或民事责任,乡镇畜牧兽医站和村级协防(检)员要切实加大监管力度,定期进行巡查,建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监督。

(3)规范无害化处理工作程序。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要严格执行《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的规定。动物病死时,养殖场(户)应当立即向当地畜牧兽医站报告。乡镇畜牧兽医站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出具有资质的兽医技术人员到现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市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4)加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数据的核实监管。 建立由市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派出人员实行划定区域、分片包干的联系制度,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负责对本辖区内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养殖场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实行“一报告、二到场、三签字”的监督处理机制。即养殖场(户)发现病死猪后,要及时向所在地畜牧兽医站报告,接到报告后,监管人员在24 h内到达现场,监督指导养殖场(户)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对处理过程进行拍照记录,照片原则上有两张,一是畜主和死猪的全景照片,二是深埋、焚烧或者投入填埋井时的照片,并保存入档。为防止重复报案,对病死猪要剪下佩戴耳标的一只耳朵。处理结束后,填写《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记录》,经养殖场(户)负责人、处理人员和监管人员签字后生效。

(5)加强经费监管、确保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给予补助是国家一项惠民政策,无害化处理项目的实施,对于控制动物疫病的发生与传播,提升畜产品质量,保障畜产品消费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要加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项目资金的管理。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由县级财政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的形式直接拨付到养殖场(小区)、养殖大户指定的账户,确保补助资金不折不扣地落入养殖户手中。

3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模式的探讨

当前国家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对象仅限于“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而不能惠及千家万户的农村散养户。对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可采取规模猪场自行处理和对农村散养户实施集中处理两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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