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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申请书精品(七篇)

时间:2022-03-10 17:36:15

信用卡申请书

信用卡申请书篇(1)

兹证明______是我公司员工,在_____部门任______职务。至今为止,一年以来总收入约为________元。

特此证明。

本证明仅用于证明我公司员工的工作及在我公司的工资收入,不作为我公司对该员工任何形势的担保文件。

盖 章: 日 期:_年__月__日

这年头没有个信用卡,还真不好走出这个门,噶办个信用卡要什么条件及手续呢?

1、中信银行信用卡申请条件:身份证复印件;工资证明或者是名片和带照片的胸卡任选一种。

2、农业银行信用卡申请条件:身份证复印件;工资证明或者是名片,社保卡的复印件(农行只接受如厦门航空类公司的名片和胸卡),其他中小公司必须要工资证明。

3、工商银行信用卡办理条件:身份证复印件;工资证明或者是名片和带照片的胸卡任选一种。

4、建设银行信用卡办理条件:身份证复印件;工资证明或者是名片和带照片的胸卡任选一种,社保和医疗保险必须是缴交6个月以上。

5、招商银行信用卡申请条件:身份证复印件;工资证明或者是名片和带照片的胸卡任选一种,公司有自己的网站(公司在百度里面能搜索的到),服务行业的申请必须要有房产证复印件,在招商银行开一个储蓄卡的帐户。

6、交通银行信用卡申请条件:身份证复印件;工资证明或者是名片和带照片的胸卡任选一种,(还有青年卡,年龄在18周岁--29周岁,XX年-XX年毕业生,提供大专以上毕业证书复印件就可以办理,当然有工资证明是更好了)。

7、民生银行信用卡申请条件:身份证复印件;工资证明或者是名片和带照片的胸卡任选一种,身份证上有带村的要社保和医疗保险必须是缴交 6个月以上,或者是有自有房产证复印件;(已持有信用卡6个月以上的人员除外),本地户籍只要提供个人工资证明就可以了。

8、光大银行信用卡申请条件:身份证复印件;工资证明或者是名片和带照片的胸卡任选一种,非本市户口请附上信用卡刷卡消费的对帐单。

9、中国银行信用卡申请条件:身份证复印件;工资证明,服务行业的除外,资信比较好的单位胸卡也可以。

信用卡申请书篇(2)

【关键词】 信用卡透支 督促程序 民事诉讼程序

当前,我国信用卡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和完善,信用卡支付的安全仍然难以保障。在信用卡已形成的风险中,

多为透支期限长、透支金额大、持卡人与担保人难以联系或无力偿还。正确对待这一隐患,既能够使信用卡得到更为普及的运用,又能够提高信用卡使用的安全性,保障国家资金的安全。

一、督促程序在信用卡透支催收中的运用

1、督促程序在信用卡透支催收中的运用现状和缺陷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流转的需要,快速、便捷地解决债务纠纷,避免陷入繁琐复杂的诉讼程序,1991年民事诉讼法增设督促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章督促程序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民诉意见》第215条规定了申请支付令应当具备的必要条件:请求给付金钱或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有价证券的;请求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经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证据的;债权人没有对待给付义务的;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9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民诉意见》第221条规定:“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无须审查异议是否有理由,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债务人对债务本身没有异议,只是提出缺乏清偿能力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督促程序固有的特点与信用卡透支催收工作的特殊性决定:在信用卡透支催收工作中,完全可以通过督促程序实现债权。首先,发卡银行催收持卡人交付透支钱款和利息,属于请求给付金钱的案件;其次,通过对账单等证据材料,透支持卡人透支数额完全可以确定;再次,发卡银行与持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单向且不附任何条件的,两者之间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最后,人民银行的规章规定,信用卡申请人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真实的申请资料,持卡人或保证人通讯地址、职业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发卡银行,故支付令通常能送到债务人。

对银行来说,运用督促程序具有节省时间、程序便捷、费用低廉等优点,但是,在信用卡透支催收工作的具体执行过程中,督促程序还是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双方审查地位不平等,异议权过大造成督促程序大量失效。人民法院在受理申请时,首先对申请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其次还要对申请的合理性进行审查,经审查若发现债权人的申请是有理由的,则依申请发出支付令,否则则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还要审查当事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审查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否明确、合法。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2条和《民诉意见》第221条的规定,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无须审查异议是否有理由,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换言之,人民法院对债务人的书面异议仅进行形式审查就可以,不审查异议是否有理由。这种规定在信用卡透支催收中,表现出双方主体地位不平等,法院审查透支持卡人书面异议失之过宽,与严格审查发卡银行的支付令申请形成极大反差。这样会导致透支持卡人滥用异议权,导致大量支付令失效,从而使发卡银行放弃方便、快捷的督促程序而选择诉讼程序。

第二,申请法院的选择上产生矛盾。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9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由此可见,中级人民法院无权受理支付令申请。但是人民法院把争议标的的数额作为划分级别管辖的一项标准,基层人民法院不能受理争议标的较大的案件,从而导致一部分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双方均无争议但是争议标的较大的案件,不能通过督促程序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导致这些案件必然会走上程序繁琐复杂的诉讼程序。

第三,督促程序与诉讼程序缺乏衔接。督促程序被裁定终结后,是否直接转为诉讼程序的问题,各国有不同的立法体例,我国的学者也有争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督促程序终结后,不会自动转入诉讼程序,诉讼程序是否开始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在信用卡透支催收中,支付令失效后,发卡银行若想追回欠款,应当继续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这样加重了银行的工作量并且不利于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完善督促程序在信用卡透支催收中的几点建议

首先,限制债务人提出异议权的条件。可以规定法院对债务人的书面异议进行合法性审查,对有争议的部分要求债务人提出证据并说明理由。如果法院审查理由不成立,则支付令有效,裁定直接进入执行程序。

其次,放宽支付令受理法院审级上的限制。规定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当事人提出的支付令申请,这样就便于债权债务关系简单明确、证据确实充分且标的额较大案件的当事人申请支付令,尤其有利于信用卡透支数额较大案件的催收工作。

再次,加强督促程序与诉讼程序的链接。在德国、日本等国家,督促程序终结后自动转入诉讼程序,诉讼程序溯及督促程序开始之时,并视支付令的申请为。我国可借鉴德国、日本的立法体例,与国际惯例保持一致,在督促程序终结时视支付令的申请为,从而免除了当事人另行的手续,大大简化了诉讼程序,有利于保障程序公正。如此,一旦信用卡透支持卡人提出书面异议导致支付令失效,则立即启动诉讼程序,保障双方当事人的权益。

二、信用卡透支民事诉讼中存在的问题和措施

1、信用卡透支诉讼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尚未明确民事诉讼审理信用卡透支催收案件的范围。信用卡诉讼主要适用《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一般的信用卡债务纠纷适用于《民事诉讼法》,恶意透支等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的则适用《刑事诉讼法》,必须对犯罪人进行刑事处理。但对于某些兼有民事纠纷和犯罪嫌疑的信用卡透支纠纷,持卡银行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往往难以抉择。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此类案件,在诉讼程序上选择的是“先刑后民”。但在先刑后民原则下,发卡银行应该慎重考虑选择哪一诉讼程序才能最大程度地保障自己的权益。若按照民事诉讼,则费用较高、诉讼时效较短、可以缺席判决但强制性较弱,看似选择刑事诉讼能更好地保障债权实现;但对于主债务人在逃且无财产可供偿还,担保人有财产可供偿还的案件,贸然提起刑事诉讼程序,可能会产生一个问题:由于被告人在逃,刑事案件很难结案,导致债权实现遥遥无期。所以,在此种情况下,债权人应优先考虑提起民事诉讼,尽快结案以实现债权。由于法律规定不严密,导致持卡银行难以选择恰当的诉讼程序。

(2)信用卡透支诉讼适用诉讼时效不明确。第一,分次透支适用诉讼时效的问题。分次透支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目前法律尚未明确规定分次透支形成的是一个借贷关系还是多个借贷关系,并且学界对此也认识不一。这种认识的不一致将实质影响到银行催收透支款时适用不同的《诉讼时效规定》条文。若认为多次透支形成同一借贷关系,则根据《诉讼时效规定》第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而如果认为分次透支形成多个借贷关系,则每次透支的诉讼时效为该次透支的还款期限届满起算两年内,意味着银行对于多次透支应分别催收,否则会产生某次透支超过诉讼时效从而得不到债权的有效实现。第二,对账单是否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问题。发卡银行依规定有对持卡人提供对账服务、按月向持卡人提供账户结算的义务,那么银行寄送对账单的行为是否能产生中断诉讼时效的法律效果呢?目前实务界对此尚未有统一做法,影响了案件审判质量。

(3)证据的证明力及举证责任主体不明确。目前,在信用卡透支诉讼中,发卡银行用以确定透支数额的证据主要有以下两种:一种是垫付行的“电划”凭证。但这存在疑问。电划凭证不是“结算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而是银行之间用于内部清算的自制凭证,这种自制凭证仅产生对内约束效力,效力不及于外部持卡人,并且,这种自制凭证对于持卡人来说存在不确定性,完全由银行制作操作,工作人员疏忽或电子设备失灵都会导致电子信息的失误。所以,电划凭证不足以作为证据用以证明透支事实。另一种是发卡银行业务系统下载打印的对账单。信用卡对账单是发卡银行向持卡人寄送的记录持卡人信用卡账户使用情况并供持卡人对账的书面凭证,到期还款日、本期余额、交易记录等为对账单的必要要素。然而,在诉讼过程中,持卡人总是对对账单记载的透支数额提出异议,银行与持卡人之间对透支数额不能达成一致,导致对账单的证明力较弱。那么此时,对账单能否作为认定透支数额的依据?如果不能,还需要提出什么证据用于证明透支数额?并且,由谁承担举证责任负责提出证据才能体现公平正义原则?这些法律都未作出明确规定,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4)缺乏统一的财产保全措施。信用卡具有适用范围广、流动性大的特点,一旦发生信用卡经济纠纷诉讼,需要控制持卡人继续使用信用卡,就涉及到财产保全,限制持卡人继续支取。如何对信用卡采取保全措施尚无直接法律依据,只能根据199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重新的《关于查询、冻结、扣划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银行存款的通知》参照执行。一旦持卡人透支超过一定的数额或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还款,银行会自动冻结持卡人的信用卡,这也是一种保全措施,但是显然不够,因为信用卡所涉金额不多,所以需要涉及到更加保险的措施,如抵押、质押。法律的不完善造成各地法院对信用卡进行财产保全时遇到瓶颈。

2、解决信用卡透支诉讼问题的几点措施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适用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的范围。透支持卡人在催收后仍不归还欠款和利息的,适用《民事诉讼法》;而涉嫌恶意透支的持卡人,不论其占用银行资金时间的长短和金额的大小均适用《刑事诉讼法》。同时,司法部门也应出台法律明确,银行仅启动民事诉讼程序,法院经审理发现涉嫌刑事犯罪的,可在作出判决的同时转交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由后者追究持卡人的刑事责任;银行仅向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报案的,发卡银行仍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持卡人返还全部透支款并承担违约责任;银行既提起民事诉讼,又向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报案的,由法院审查后决定是否合并审理。

(2)出台专门信用卡法律规范,明确信用卡法律关系,确保诉讼时效的正确适用。完善相关法律,明确分次透支法律关系的性质,是一个借贷关系还是多个法律关系。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分次透支的诉讼时效适用问题,最终保障诉讼程序的有效实施。明确对账单的法律地位,何时产生中断诉讼时效的效力。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可使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法定事由有权利人提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据此可推出,除非对账单有向持卡人主张权利的内容,否则不产生中断诉讼时效的效力。

(3)法院审理信用卡透支纠纷时,应明确各证据的证明力及举证责任主体。第一,若提供电划凭证为证据,则发卡银行应同时提供透支的原始记录以增强证明力。申请法院对发卡行的电子设备所产生的电子记录进行鉴定,以证明其真实性。第二,若提供对账单为证据,则存在以下两种情形:其一,质证时,持卡人未提出异议,即持卡人承认对账单记载透支数额。此种情形下,对账单可以作为证明透支数额的依据。其二,质证时,持卡人对对账单记载透支数额提出异议,则持卡人可申请调取签购单,若签购单和对账单不一致的,则以签购单作为认定透支数额的依据。但此时,需要明确承担举证责任的主体是发卡银行还是持卡人?如果对账单不能作为证明透支数额的依据,举证责任又在发卡银行,那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34条“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之规定,发卡银行将因证据不足以证明透支数额而面临败诉的结果。所以,让发卡银行调取签购单显然是不合理的。所以,人民法院在审理时应明确,持卡人负有举证责任,当然,持卡人在调取签购单时银行有协助的义务。

(4)完善信用卡财产保全专门法律,在具体操作上,人民法院必须借助于信用卡部门的欺诈管制系统和银行的积极配合。应向银行信用卡发行部门查询持卡人的全部情况,根据已掌握的材料和将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决定对银行采取何种保全措施。根据不同情况,可要求发卡银行对持卡人停止支付、冻结信用卡账户或者授权各特约商户扣留持卡人的信用卡。人民法院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并向银行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明确写明需要银行辅助的事项。银行对于人民法院的协助要求,应该积极有效地配合执行。

【参考文献】

[1] 赵永林:信用卡安全机制与法律问题的理论与实践[M].法律出版社,2009.

[2] 陈福录:一起银行诉讼追透案件被驳回引发的启示[J].中国信用卡,2010(5).

[3] 陈建明:处理信用卡纠纷案件涉及到的两个法律问题[J].人民司法,1994(6).

信用卡申请书篇(3)

[关键词] 电子商务setca数字签名数字信封数字证书

电子商务是指企业通过企业内部网、外部网以及internet与企业的职员、客户、供销商以及合作伙伴按照一定的标准开展的商务活动。电子商务是建立在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基础上的,要保证其安全性,就必须保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安全传输,以及在网上交易时使用的安全的身份认证体系。

set是一个在internet上实现安全电子交易的国际协议和标准,是以信用卡支付为基础的网上电子支付系统规范,它使用加密算法来保证数据的保密性,使用hash算法来保证数据的完整性,使用数字签名来实现身份认证和防抵赖。set是安全电子商务发展的方向。

一、安全电子商务系统结构

set系统实际上是一个支付系统,它主要由持卡人、商家、发卡行、收单行、支付网关以及认证机构六个部分组成。其基本构成如图所示:

持卡人是指使用信用卡或借记卡进行网上消费的客户。他要成为网上交易的消费者的前提是:向发卡行申请到银行卡,并且需要认证机构ca发给数字证书。持卡人通过电子钱包来进行网上交易。电子钱包具有发送/接收信息、存储密钥、进行认证、更改密码等功能。

商家是网上交易的经营者。商家要进行网上经营活动,他必须由收单行进行审定和信用评估,开设帐户,然后由收单行所委托的ca发给数字证书。商家的网上经营活动需要具有与持卡人交易、与支付网关通讯、进行相关认证以及存储密钥的应用软件支持。

发卡行是持卡人申请银行卡的银行,它给持卡人提供支付工具以及银行信用。

收单行是商家开设帐户的银行,进行网上交易后,商家的经营收入应该划拔到收单行上商家的帐户上。收单行负责处理支付授权的请求以及银行之间的结算。

认证机构即ca是负责确认电子商务活动中各方的资信状况的第三方中立组织,它通过给合法用户发放数字证书来确认身份,保证电子商务的安全。

支付网关是为了保护电子商务中的银行数据安全而设的,是internet与银行专用网之间的接口,电子商务活动中所发生的支付信息通过支付网关进入到银行专用网系统,完成银行间的结算。支付网关的安全性至关重要。

二、set关键技术

set协议要保证网上交易的安全,需要对交易参与者进行身份认证,并且对交易信息进行加密保护。在整个交易过程中需要用到密码算法技术,其中主要的有对称密钥算法、公钥算法和hash算法。

1.对称算法:对称算法是用同一个密钥进行加、解密的算法。set缺省使用的是分组算法中的des算法。des算法加解密速度快,但是不好实现密钥的安全传递。

2.公钥算法:公钥算法使用两个不同的密钥对数据进行加、解密,在这两个密钥中,一个是对外公布的,称为公钥;另外一个是需要持有人安全保护的,称为私钥。用公钥加密的数据只能用私钥解密,而用私钥加密的数据只能用公钥进行解密。

公钥算法的优点是密钥的分发不用加密,但是其加解密速度慢,不适合大数据量加解密。set中使用rsa算法。

3.hash算法:hash算法的主要目的是生成文件、消息等数据的摘要,以进行消息的身份验证,保证数据的完整性。hash函数需具有实用、不可预见和不可逆等特点。set使用的hash函数是sha——1。

在以上三种关键技术的应用过程中,要用到数字签名、数字信封和数字证书三个术语:

(1)数字签名:把要发送的信息生成的摘要,用发送者的私钥进行加密后形成数字签名信息。发送者把数字签名附在信息后面发送给对方,接收方得到原始信息后,用同样的方法生成摘要,与使用发送者的公钥解密后的摘要进行比较,如果一致,则可以确定信息是对方发送的,而且并没有被篡改。

(2)数字信封:使用数字信封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传递对称算法的密钥。当一方生成了随机的对称算法的密钥后,用对方的公钥进行加密,形成数字信封。接收方收到数字信封后,用自己的私钥解密后得到对称算法的密钥,就可以用它进行数据的加解密运算了。

(3)数字证书:数字证书是证书使用者的“电子身份证”,它是由可信赖的第三方机构——ca颁发的,可以提供足够的信息证明公钥持有者身份的合法性的电子文件。数字证书内包含持有者的公钥、详细个人信息的摘要,以及颁发机构的数字签名。

set交易过程综合运用了以上所述的技术,以保证交易过程中所有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此外,在set交易流程的每一步,都需要用到证书对交易信息的来源进行验证,所以证书管理对set安全性是非常重要的。

三、set交易流程

set交易的流程主要包括持卡人注册申请证书、商家注册申请证书、购买请求、支付认证和获取付款五个步骤。

1.持卡人注册申请证书:持卡人在参加安全电子交易前,必须向ca申请数字证书来证明持卡人合法可信赖的身份。申请过程如下:

(1)持卡人启动拥有的电子钱包,向ca发送请求,ca收到请求后,把自己的证书发给持卡人。

(2)持卡人收到ca的响应后,检验ca的有效性,然后保存有效的ca的证书。电子钱包产生注册表请求信息,用随机产生的对称加密密钥加密后,连同包含对称密钥以及持卡人账号信息的数字信封发送给ca。

(3)ca获得对称密钥以及账号信息后,解密注册表请求信息,把请求的发卡行注册表信息以及ca证书发送给持卡人。

(4)持卡人验证ca的有效性,然后进行以下工作:生成一对签名密钥,填写注册表;生成一个ca产生证书用的随机数;对注册表进行签名;产生ca加密响应信息用的以及加密注册信息用的对称密钥,并制作数字信封。把以上信息发送给ca。

(5)ca接收到信息后,获得持卡人的注册信息,与发卡行进行校验,如果校验正确,ca给持卡人发放证书。

(6)持卡人接收信息后,验证ca的签名信息,如果正确,则获取证书并保存以用于进行网上电子交易。

2.商家注册申请证书:商家要进行电子商务活动,同样需要申请证书。商家申请证书的过程与持卡人的申请过程类似。

3.购买请求。

(1)持卡人给商家发送请求,商家为请求分配唯一交易标识号,并进行数字签名,然后把响应信息以及商家和支付网关的证书发送给持卡人。

(2)持卡人验证商家和网关的证书以及响应信息的签名,产生订单信息和支付命令,并进行双重签名,用随机对称密钥进行加密,然后用支付网关的公钥对持卡人账号及对称密钥进行加密,把加密后的订单信息和支付命令发给商家。

(3)商家验证持卡人的证书,获得订单信息,并把支付命令传给支付网关。商家给持卡人响应信息,并处理订单服务。

(4)持卡人确认响应信息并保存。

4.支付认证:商家获取订单信息后,向支付网关确认持卡人具有支付能力后,向持卡人发货。确认过程如下:

(1)商家产生授权请求,加密后连同持卡人的支付命令发送给支付网关。

(2)网关确认商家授权请求以及持卡人支付命令的有效性,再检验授权请求的交易号是否与支付命令中的一致,然后向发卡行发授权请求。网关给商家返回响应信息。

(3)商家确认网关身份,获取响应信息,保存付款标志和授权响应。处理订单。

5.获取付款。

(1)商家给持卡人送货,处理完订单后,向支付网关发出支付请求,把来自网关授权响应信息中的付款标志加密后发送给支付网关。

(2)网关确认商家身份,确认付款请求和付款标志,并通过金融网络向发卡行发出支付请求。金融网络把货款转入收单行的商家帐户。网关给商家返回付款响应。

(3)商家确认响应来源,保存响应信息以备对账用。

从set交易流程可以看到,set在交易的每一个步骤都对信息的来源进行验证,并进行加密保护,所以set能够很好地保证电子交易的真实性、保密性、防抵赖性和不可更改性。

四、结束语

set的高度安全性是建立在对交易各方的认证,以及对所有信息的加解密的基础上的,因此它的实现需要庞大的软硬件系统的支持,银行、商家和客户都需要投入资金、改造系统,所以set的推广应用还需要一个过程。

参考文献:

[1]set secure electronic transaction specification,mastercard & visa

[2]《应用密码学》,bruce schneier,机械工业出版社

信用卡申请书篇(4)

登录:用您的银行卡卡号、查询密码登录

点击支付卡: 进入网上银行系统,点击电子支付卡按钮

同意条款: 点击申请电子支付卡,同意电子支付卡条款

申请信息: 输入您的申请信息,申请电子支付卡成功

查看详情:也可以登录农行网银查看详情:USB-KEY证书下载指南 如何查看USB-KEY证书IE浏览器证书下载指南 如何查看浏览器证书 如何备份浏览器证书以IE浏览器证书下载为例1、进入农行的首页安装中国农行的智能安装程序

下载:进入农行的首页,下载证书3、选择“开始下载”

提交:按照密码信封正确填写参考号和授权码,点击提交 。系统验证通过后,将会让您选择客户证书存放方式。在CSP选择框中,选择“Microsoft Enhanced Cryptographic Provider”,点击提交

设置安全级别:然后IE浏览器将弹出交互窗口,在窗口中您可以设定下载证书的安全级别。默认情况下证书安全级别为中级(即以后使用时没有密码保护)。为确保安全,您也可以将安全级别设为“高级”,选择“设置安全级别”。

设置密码页:在弹出的选择框中选择“高”。 点击下一步,弹出设置密码页。在“此密码属于”栏目中输入您容易分辨的提示名称。然后输入证书的保护密码。那么在将来使用证书时(比如登录网上银行、提交指令时等操作)系统会要求输入密码。

信用卡申请书篇(5)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基于知悉并理解《易货交易卡章程》和本协议文本,自愿申领_________网易货交易卡(以下简称易货交易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真实、可靠,并同意配合乙方向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了解调查甲方有关资信、财产和其他有关方面情况;

二、乙方根据甲方的资信状况给予甲方易货交易卡帐户_________元的信用易货额度。

三、甲方应承担因其易货交易卡而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信用额度内及超信用额度透支的本息及超限费、滞纳金、年费、手续费、追索费等各项费用)

四、甲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偿还全部债务,否则,乙方有权按约定采取处分抵押物/质物/抵押权利、向保证人追索等措施。

五、甲方应遵守《_________网易货交易卡章程》,履行本协议有关条款,并亲笔在所领用的易货交易卡片背面签上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相同的的姓名(应易于认辩),熟悉并妥善保管密码,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六、除使用密码和彩照卡外,甲方在会员内使用易货交易卡消费、转帐或支票均须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除受理会员点有特殊要求外,持卡人在用卡时无须出示身份证件)凡是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

七、如遇易货交易卡单据有误或内容不全,但经确认进行交易确实存在,甲方不得拒绝支付该交易款项。甲方不得以与受理点发生纠纷为由拒绝支付所欠乙方的款项。

八、乙方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提供易货交易卡章程,使用说明及收费标准等有关资料;

(二)建立投诉制度,公开投诉程序和投诉电话;

(三)提供对帐服务;

(四)提供书面挂失和电话挂失服务。书面挂失为正式挂失。发卡机构对电话挂失只协助防范,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对甲方关于帐务情况的查询和改正要求,易货帐户内的交易应当在30日内给予答;

(六)向甲方提供24小时电话咨询和自助服务;

(七)除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另外,乙方应对甲方的资信情况保密。

九、甲方有权享受乙方提供是各项服务,有权监督和投诉乙方的服务质量,有权向乙方索取最近_________个月的对帐单。

十、甲方应及时对帐,对不符帐务须在索取对帐单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查询或提出书面拒付申请。甲方在对帐单发出日后10日内未收到对帐单的,应及时向乙方索取对帐单,否则视同甲方已收到。

十一、甲方在申请表中所填内容有所变更时,须立即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十二、甲方出租或转借国际卡及其帐户的。视为违约。除限期改正外,还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违约金,并认同乙方从其帐户中划收易货额度。

十三、甲方损失易货交易卡应及时向发卡机构申请挂失。甲方易货交易卡遗失后发生经济损失的,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凡书面挂失前及发卡机构受理书面挂失起至次日24时(含)内的经济损失;

(二)甲方与他人共谋欺骗或有其他不诚实行为;

(三)乙方调查情况,遭甲方拒绝的。

十四、易货交易卡有效期最长为_________年。甲方使用的易货交易卡有效期满,如不换领新卡,应于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乙方视为甲方自愿更换新卡。到期时甲方未及时办理换卡手续的,则已过期的卡片不能继续使用,但本协议继续有效。甲方不更换新卡或中途停止使用易货交易卡的,须还清债务,并将所领用的易货交易卡交回乙方,按规定办理销户手续。

十五、易货交易卡的所有权属于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无需通知甲方即可停止其易货交易卡的使用,同时可自行或授权有关单位收回其易货交易卡,并对甲方未还清款项进行追索:

(一)甲方违反章程、本协议及有关规定;

(二)甲方资信状况恶化;

(三)本协议项下的担保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而甲方又未能提供令乙方认可的担保的:

1.担保协议中途解除;

2.保证人丧失保证能力;

3.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毁损、灭失、价值明显下降、权属发生争议。

十六、甲方领卡后需要停止使用易货交易卡,必须将停止使用的易货交易卡交还乙方,其未偿还的债务甲方负责。

十七、乙方受理甲方销户申请30日后按有关规定为甲方办理销户手续。销户时,将易货交易卡帐户的易货额度根据甲方提出的申请办理销户。

十八、本协议不因将易货交易卡章程所依附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章程的修改、收费项目或标准的变化、利率的调整、甲方中途换领新卡、甲方持卡人人数的变化、甲方资信额度的调整等情形而改变。

十九、本协议所依据的章程修改、收费项目或标准变化、利率调整等一经公布,不论甲方是否得到通知,即为有效。

二十、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讼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二十一、本协议自乙方批准之日起生效,至甲方销户之次日起失效。

甲方(申领人)(签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信用卡申请书篇(6)

一、甲方网上企业银行以因特网为信息传输媒介,向乙方提供金融服务。乙方通过网上企业银行可以实时查询其在甲方所开立账户的各种信息;通过传递电子支付指令办理同城付款、异地汇兑、预签汇票及其他业务。

二、乙方应准确填写“_________网上企业银行申请表”并提交其开户行,乙方在填写申请表时,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甲方接到乙方网上企业银行申请表后,应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办妥各种手续,并将“客户证书”交乙方。乙方如申请办理企业银行支付业务,应准确填制“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电子支付密码申请表”,乙方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真确。甲方接乙方“电子支付密码申请表”后,应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办妥各项手续,并将“ic卡”和支付编码器交乙方。

三、乙方持“客户证书”可办理甲方推出的各类网上企业银行查询业务,使用ic卡编出支付密码可办理网上企业银行各类支付及预签汇票等业务。

四、甲方发放的客户证书、ic卡支付密码是乙方进入甲方网上企业银行系统办理业务时确认乙方身份的唯一有效凭证。乙方需对其客户证书和ic卡支付密码下完成的一切金融交易负责,乙方不得将客户证书和ic卡支付密码借于他人使用。乙方应妥善保管客户证书及ic卡支付密码,如客户证书或ic卡支付密码遗失、被盗等,应及时到甲方办理挂失手续。挂失自挂失手续办妥之日(节假日顺延)起生效,挂失手续办妥前发生的风险或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网上企业银行业务收费

ic卡及支付编码器工本费:每套_________元;网上企业银行年服务费:每账号_________元;网上企业银行支付业务:每笔_________元。

六、网上企业银行客户证书有效期为两年。乙方使用的客户证书有效期满,应及时到甲方办理证书展期手续,并交纳网上企业银行年服务费,过期不办理证书展期手续,不交纳网上企业银行年服务费的,客户证书将不能使用。

七、乙方如需终止使用甲方网上企业银行服务的,应提前7个银行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网上企业银行服务终止后,乙方所持客户证书、ic卡及支付编码器等无须退回;甲方亦不退还其工本费。

八、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甲方有权停止对乙方提供网上企业银行服务:

1.乙方利用甲方网上企业银行发送与网上企业银行业务无关的违法、违纪信息或破坏性信息的;

2.乙方利用网上企业银行从事非法活动被执法机关或上级监管部门要求查处的;

3.因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或即将造成不良后果的。

九、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协议,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经双方协调无效的,申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信用卡申请书篇(7)

“意外免还款”是国外信用卡市场一项较为成熟的服务,指的是持卡人因意外事故身故或残疾,卡中心可以免去其全部或部分欠款。

现如今,这项服务已经被国内部分信用卡机构借鉴,民生银行、平安银行、交通银行先后推出了特殊免还款服务,持卡人可以自愿加入。

民生首创意外免还款服务

特点 意外身故或全残后一切账务欠款全部免除到期后每年自愿续保。

民生银行是国内首家推出信用卡持卡人“意外免还款服务保障”的机构。凡民生银行金卡、普卡的主卡持卡人均可以申请该项服务。申请经核准后,持卡人一旦因意外情况身故或全残,就能豁免信用卡内欠款。

其实,持卡人的欠款并非由银行买单,而是转嫁给了保险公司,参与保障的持卡人相当于参加了一份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按照合同规定,年龄在18~70周岁的民生信用卡金卡、普卡持卡人可以申请成为被保险人,职业类别必须是保险公司规定的一类、二类职业,也就是风险性较小的职业,而从事高风险职业,如航空业机上服务员、国内外航线民航机飞行人员、邮政快递人员、电信及电力工程设施架设人员等三类、四类、特案、拒保类职业的持卡人则不能作为被保险人。

保险期间为一年。新申办民生金卡、普卡信用卡的客户只要在申请表上增值服务栏位勾选“意外免还款服务”并签字确认即视为愿意投保。保险期从信用卡激活的次月15日零时起.至下一年度对应日前一日的24时止。已经持有金卡、普卡的持卡人在用卡阶段可以申请,一年保障到期后也可以自愿续保。保险期从卡中心收到客户签字的《意外免还款服务协议书》的次月15日零时起,至下个年度对应日前一日的24时止。

这份保险的保费为20元,持卡人投保后,激活信用卡或申请服务后的第一个账单日会扣除这笔款项。

成为被保险人的持卡人一旦遭受意外伤害,且自意外伤害发生日起180天内直接导致身故或全残,就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保险金,也就是信用卡账户内全部欠款,包括主卡及附属卡的本金、利息、滞纳金及其他应收账款。保险公司承担的保险金额不超过金卡、附属卡持卡人账户信用额度总额的1.5倍,最高10万元。

发生事故后,持卡人家属或本人应按理赔流程申请保险金。按规定,被保险人本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该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拨打民生银行客服电话,由保险公司核实出险情况。在被保险人提供相关的理赔资料后,由保险公司审核赔付。

交行信用保障服务

特点 免除欠款并赔偿2000元慰问金。

交通银行信用卡增值服务中有一项称作“信用保障”,除了提供短信提醒、特别2天还款宽限期外,持卡人的人身意外也有了保障。白金卡、准贷记卡、附属卡以外的交行太平洋信用卡持卡人均可以致电客服中心申请,每季度收取9元服务费。

凡是定制“信用保障”的交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都会成为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障期内,若因意外事故身故或残疾,其定制服务的主卡及附属卡下的欠款余额可以得到赔付,但最高赔付金额不超过信用额度(承担的欠款截止事故发生当日零点止)。也就是说,如果持卡人拥有数张交行信用卡,那么只有开通了“信用保障”服务的卡片方可享受特殊免还款待遇。

与民生银行特殊免还款服务不同的是,保险公司还将赔付持卡人或其继承人2000元身故或残疾慰问津贴,不过对于账单中的利息和滞纳金则不予承担。

每位持卡人的保险期间自卡中心确认的成功定制“信用保障”服务的次日零时起,至服务有效期届满日24时止;如果持卡人提前退订“信用保障”服务,那么保险期间至持卡人退订日24时止。

当持卡人在保障期间内出险,需致电交行信用卡客服提出理赔申请,卡中心在审核申请人身份后,会发送理赔客户信息表给保险公司,再由保险公司与理赔申请人联系.搜集理赔资料后予以赔付。最晚的申请提出时间不能超过事故发生起的两年。

受益人从保险公司获赔的保险金中,信用卡欠款免除部分金额将直接转入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中心的指定账户,用于抵销持卡人的相关欠款,受益人不得挪作他用;慰问津贴部分及伤残鉴定费用(若有)将转入受益人的指定账户,供受益人自行支取使用。

平安银行特别豁免保障计划

特点 意外疾病身故双保险,按消费金额收取保费。

平安信用卡中心推出的特殊免还款服务称为“平安守护”账务特别豁免保障计划,平安信用卡持卡人可自愿加入。

该计划与民生银行、交通银行特殊免还款服务最大的不同在于,将疾病身故纳入了保障范围,也就是持卡人无论因意外伤害还是疾病导致身故,账户欠款都将由保险公司代为偿还,平安银行在收到保险金后会免去持卡人的相关债务,亲属也就无需承担偿债义务了。

这项计划的收费标准也比较特别,持卡人每月需按照当期账单金额的万分之四缴纳保费(最低1元,最高5元封顶,如果当期账单为零,则无需缴纳本期保费)。所有保费均通过平安信用卡进行代扣缴,当月保费将在下个月账单中出现,持卡人只要像往常一样还款即可获得保障。

这份计划的保障金额不设上限,以全部清偿持卡人账户欠款为准,包含所有交易本金、年费、手续费、滞纳金、利息以及分期产品剩余应付本金。

新申办平安银行信用卡的客户。只要在申请表上“保险服务申请”栏位勾选“申请加入本计划”并签字确认即可加入这份保险计划,而已持有平安银行信用卡主卡的客户,只要登录信用卡网上银行后,在“我的设定”菜单下勾选“同意”并确认即可。

持卡人在申请卡片时若勾选加入“平安守护”保障计划,那么自新卡核发次日00:00时起保障开始生效,直至持卡人在平安银行信用卡网上银行申请退出本计划的下期账单日24:00时止。已经持有平安信用卡的被保险人的保障自客户在平安银行信用卡网上银行申请加入本计划的次日00:00时起生效,直至持卡人在平安信用卡网上银行申请退出本计划的下期账单日24:00时止。主卡持卡人没有申请退出视为自动续保。

一旦发生保险责任事故,被保险人家属需致电卡中心客服,按要求将理赔申请材料送往卡中心相关部门,经核实后保险公司会予以赔付,保险金将直接给付至平安银行。

为免还款伪造保险事故不可取

就如其他保险一样,特殊免还款保障也有着发生道德风险的可能性,不过持卡人为了免去信用卡账户欠款而伪造保险事故并不容易,也实在不可取。

首先,在申请理赔时,持卡人或其受益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如民生银行规定,被保险人或其家属必须提供:被保险人身份证明和申办信用卡相关资料、公安等有权部门出具的意外身故证明、公安部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户籍注销证明,或保险公司认可残疾鉴定机构出具的残疾鉴定书。如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就必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可见,核赔的严谨度丝毫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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