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孵化基地申报材料精品(七篇)

时间:2022-12-08 04:38:36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孵化基地申报材料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孵化基地申报材料

篇(1)

(一)申请条件

由国务院部委认定或批准为国家级研发机构。

(二)扶持标准

1、凡对被认定为国家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质检中心等研发机构,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资助300万元。

2、独立法人或企业内设的国家级研发机构得到上级资金资助,上级资助资金在200万元以上的,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追加匹配资金200万元;上级资助资金在200万以下的,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予以1:1追加匹配资金;同一机构同时获得国家财政资助和市级财政资助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匹配。

3、对特别重大项目资助需要超过以上标准的,需一事一议。

(三)申报材料

1、国务院部委批准认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上级拨款凭证;

3、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二、鼓励发展外资研发机构

(一)申请条件

1、注册资金在5000万美元以上或世界500强等外资企业直接设立的研发机构;

2、在经营期内,企业注册资本未减少;

3、由市主管部门认定或批准。

(二)扶持标准

1、对注册资金1000万美元以上或一次性增加注册资金1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研发机构,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资助300—500万元人民币。

2、对注册资金不足1000万美元或一次性增加注册资金不足1000万美元的外资研发机构,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资助100万元人民币。

3、对特别重大项目资助需要超过以上标准的,需一事一议。

(三)申报材料

1、市主管部门批准认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三、鼓励培育省(市)级研发机构

(一)申请条件

由市主管部门批准认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或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扶持标准

1、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一次性给予市扶持资金30%的匹配扶持,最高资助不超过300万元。

2、对新落户本区的国内省(市)级研发机构,参照本市技术中心补贴标准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给予相应扶持。

(三)申报材料

1、市主管部门批准认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上级拨款凭证;

3、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四、积极扶持区级研发机构

(一)申请条件

企业通过区科委、区经委等部门按相关认定标准每年12月份组织的专家评审,被认定为区级企业技术研究中心。

(二)扶持标准

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一次性给予30万元资助。

(三)申报材料

1、区科委、区经委批准认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五、鼓励承担市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

(一)申请条件

申报的课题(项目)获得国家重大科技计划(含863计划、973计划、科技攻关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星火计划、火炬计划、创新基金等)项目以及市重大产业科技攻关计划(含市科教兴市重大产业科技攻关、重大科技攻关、重点科技攻关、科技小巨人工程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火炬计划、创新资金、农业成果转化等)项目立项或资助的。

(二)扶持标准

1、申报的课题(项目)得到上级部门立项资助并要求匹配的,根据上级财政实际到帐金额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给予同步匹配。

2、申报的课题(项目)得到国家主管部门立项的,按上级资助总额的5—10%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予以匹配,每项匹配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助金额超过100万元的,需一事一议。

3、申报的课题(项目)得到市主管部门立项的,按上级资助总额的5—10%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予以匹配,每项匹配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助金额超过50万元的,需一事一议。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项目合同书(或证书)、上级拨款凭证复印件。

六、鼓励加强技术研发

(一)申请条件

1、项目单位有承担项目的资金、技术力量及设施设备;

2、项目单位应有专利、版权等自主知识产权,或在项目完成后可以形成自主知识产权。

(二)扶持标准

1、重大项目:符合区主导产业(含航天航空、现代装备、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专业领域)的自主创新项目。项目经专家评审综合评分在80分以上,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50-80万元的资助;对项目产值达到2000万元以上、且专家评审综合评分在90分以上,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80—100万元资助;超过以上标准的特别重大项目,需报区政府一事一议。

2、技术创新项目:推动我区以企业为主体、对提高区域高新技术产业的竞争能力、促进我区产业领域技术创新有重大推动作用的研发项目或产学研合作项目。对专家评审综合评分在70分以上的项目,区财政专项资金资助15-20万元;对专家综合评分在60分以上的项目,区财政专项资金资助8-12万元。

3、科学研究项目:为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事业进步开展的研究课题,主要包括农业科技攻关、农业技术研究、公共卫生、信息技术、环境保护、水环境治理等研究课题。项目经专家评审通过后,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6-10万元的资助。

4、决策咨询项目(软课题):根据区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情况,结合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国际大都市新城建设的重点、难点和紧迫问题,开展调研与咨询研究的重大课题。项目经专家评审通过后,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6-10万元的资助。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2、项目计划任务书、有关项目查新报告、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版权证书、著作权证书)等;已经完成的科研、技术攻关项目的有关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项目资助资金分两次拨付,在下达项目时先拨付80%,项目到期时,企业提交验收申请,区科委组织专家验收合格后,拨付其余资金;如项目成果被认定为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可免于验收。上年度应完成而未完成项目或未通过验收的单位,下一年度申报不予受理。

七、鼓励共享仪器设施设备

(一)申请条件

1、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属于区域内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成员单位;

2、所使用的仪器设备是企业开展该项技术创新的必要设施,购置原值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而企业确实未购置。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研发和测试等发生费用总额的50%,每个项目最多可资助10万元,同一企业一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区内企业与区域内高校、科研院所、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成员单位签订的使用仪器设备的协议书或合同、仪器设备原值证明,以及发生相关费用的凭证复印件;如使用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成员单位的仪器设备,还需提供成员单位加盟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的相关证明和该仪器设备在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的编号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八、资助企业设立博士后工作站

(一)申请条件

已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在该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二)扶持标准

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企业,区财政专项资金根据工作站建设进度,在建立初期和建设中期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的扶持。

(三)申报材料

1、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立初期

(1)企业工商执照及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2)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建立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的批文复印件。

2、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中期

(1)企业博士后工作人员进站证明及有关协议复印件;

(2)工作站科研成果及自主知识产权相关证明复印件。

九、资助进站博士后科研

(一)申请条件

1、博士后进入本区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经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进入实践基地,工作一年以上。

2、博士后主持的科研项目被市级以上有关部门立项。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每人10万元的一次性科研资助。

(三)申报材料

1、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人员进站证明及有关协议复印件;

2、科研项目被市级以上部门立项的相关证明(在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办理登记手续的博士后出具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项目立项书)复印件;

3、博士后科研人员学历、学位证明等复印件。

十、鼓励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

(一)申请条件

1、经市有关部门认定为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和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

2、经区有关部门认定为区科技小巨人企业(即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和区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

(二)扶持标准

1、对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和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按市相关要求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予以1:1匹配。

2、对区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资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市、区两级科技小巨人企业评定相关证明和上级拨款凭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十一、资助专利申请的费

(一)申请条件

1、申报资助的专利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且没有署名权和专利权的权属纠纷;

2、申请主体为专利的第一申请人(包括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对每项发明专利资助2500元,实用新型专利资助800元,外观设计专利资助400元。

(三)申报材料

1、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2、市专利机构开具的费发票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或个人本区户籍证明复印件。

十二、资助申请国外发明专利

(一)申请条件

1、申报资助的专利已被其他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或授权,且没有署名权和专利权的权属纠纷;

2、申请主体为专利的第一申请人。

(二)扶持标准

1、每获得一个国家专利申请的,受理后资助15000元,获得授权后区财政专项资金资助15000元。

2、在香港或澳门申请发明专利的,受理后资助5000元,获得授权后区财政专项资金资助5000元。

3、每项发明专利最多资助3个国家或组织的申请。

(三)申报材料

1、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涉外专利机构出具的国外或港澳发明专利申请费用结算账单和发票复印件;

2、国外专利部门申请受理或授权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中文译件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十三、奖励发明专利授权

(一)申请条件

1、申报资助的专利已经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且没有署名权和专利权的权属纠纷;

2、申请主体为专利的第一申请人(包括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

(二)扶持标准

每获得一项发明专利授权后,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申报材料

1、授权的专利证书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或个人本区户籍证明复印件。

十四、资助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一)申请条件

市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为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给予市扶持资金50%的匹配资助。

(三)申报材料

1、市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十五、资助专利示范、试点、培育企业

(一)申请条件

被列为市专利示范、试点、培育企业的区内企业。

(二)扶持标准

获得市专利示范、试点、培育企业的企业,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10万、8万、6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三)申报材料

1、市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十六、资助企业制定和实施专利战略

(一)申请条件

被列为市企业专利战略制定试点项目的承担单位。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根据市财政资助金额一次性给予100%匹配。

(三)申报材料

1、市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十七、鼓励制定国家技术标准

(一)申请条件

企事业单位参与制定的国家技术标准(含国际标准、行业标准)经批准并。

(二)扶持标准

企事业单位参与制定的国家技术标准后,区财政专项资金对第一起草者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非第一起草者一次性奖励5万元。

(三)申报材料

1、经批准并的国家技术标准文本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十八、鼓励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登记

(一)申请条件

由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企业被认定为软件企业或产品获得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二)扶持标准

1、对经市主管部门认定的软件企业,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资助1万元。

2、对经市主管部门认定获得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的企业,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资助5000元。

(三)申报材料

1、市主管部门认定或批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十九、鼓励加快自主品牌建设

(一)申请条件

获得“中国世界名牌产品”、“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市名牌产品”、“市著名商标”等荣誉称号。

(二)扶持标准

1、获得“中国世界名牌产品”、“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等荣誉称号的企业,视其对社会及地方的贡献情况,区、镇(含街道和相关园区)两级按财力分配比例一次性奖励30~60万元。

2、对获得“市名牌产品”、“市著名商标”等荣誉称号的企业,视其对社会及地方的贡献情况,区、镇(含街道和相关园区)两级按财力分配比例一次性奖励10~30万元。

3、同年获得同一产品系列荣誉称号的,按就高原则补贴;同年获得两个产品系列荣誉称号的,其中一项减半补贴。

(三)申报材料

1、企业品牌获奖证书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二十、奖励发明专利转让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主体必须是注册纳税在本区的企业;

2、授权的发明专利已转让。

(二)扶持标准

1、对在区外转让的发明专利权人,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一次性奖励其技术转让所得总额的1%,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对在区内转让的发明专利权人,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一次性奖励其技术转让所得总额的1.5-3%。其中,转让金在500万元以下的项目,给予3%的资助;在500—1000万元之间的项目给予2-3%的资助;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给予1.5-2%的资助;此项资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登记簿副本、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转让合同及该项纳税单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或个人本区户籍证明复印件。

二十一、奖励发明专利实施

(一)申请条件

申请主体必须是对已授权的发明专利实施产业化企业。

(二)扶持标准

1、企业实施经转让的发明专利,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可按企业已支付转让金的1.5-3%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企业实施自有发明专利,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可按实际产生的经济效益一次性奖励10-2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发明专利当年年费发票、专利证书复印件;

2、专利转让合同以及经税务部门认可的新产品销售清单、纳税核定单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二十二、鼓励高端制造业发展

(一)申请条件

经认定,属航天航空、现代装备、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平板显示等高端制造业领域内的重点企业,且企业对提升区域经济实力有较大贡献,或者列入市、区重点推进的重大产业新建项目。

(二)扶持标准

1、对企业新建产业投资项目,根据项目前期建设投资情况,给予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贴息,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对企业实施技术改造的项目,根据项目实际投资额给予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贴息,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3、对投资大、建设周期长、特别重大的新建产业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可给予项目投资100%的贴息,贴息期最长不超过3年。

4、以上贴息均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按财力分配比例予以资助。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2、项目简介和实际发生额相关证明复印件。

二十三、鼓励智力密集型服务业发展

(一)申请条件

1、符合《产业发展重点支持目录(2008)》(沪府办发〔2008〕41号)前十类;

2、对提升区域经济实力有实际贡献。

(二)扶持标准

对企业自主申报扶持项目(交通补贴、房租补贴、人才补贴),经有关部门联合评审后,确定年度扶持的企业(项目)数量,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资助每个项目20—50万元的。超过50万元的项目一事一议。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3、企业的书面介绍及相关项目发生费用证明复印件。

二十四、鼓励智力密集型服务业载体建设

(一)申请条件

1、获得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生产业功能区和创意产业园区称号的园区;

2、列入区“三点一线”发展架构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点);

3、区政府同意设立的其他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生产业功能区、创意产业园区和物流园区。

(二)扶持标准

1、获得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生产业功能区称号的园区,根据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给予1:1的匹配。

2、符合申请条件的功能区(集聚区、园区),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给予规划制作费用最高不超过总额的50%、金额不超过80万元的补贴。

(三)申报材料

1、申请配套资金扶持的,需提供市拨付集聚区(功能区)引导资金相关证明复印件;

2、申请集聚区(功能区、创意产业园区和物流园区)规划制作、咨询论证、平台建设扶持的,需提供有关集聚区设立的证明以及相关经费投入的证明复印件。

二十五、鼓励引进企业总部(一)

(一)申请条件

1、经市主管部门认定的外资地区总部;

2、在经营期内,企业注册资本未减少。

(二)扶持标准

1、参照市对外资总部扶持标准(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务委等八部门关于<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若干实施意见的通知》),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按财力分配比例给予市本级财政扶持资金100%的匹配。

2、对特别重大的项目,报区政府一事一议。

(三)申报材料

1、经市有关部门认定为外资地区总部的相关证明及拨款凭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二十六、鼓励引进企业总部(二)

(一)申请条件

1、内资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是指在本区设立的以投资或授权形式,对多个区域内的企业、机构行使管理、采购、营销、结算、投资决策和研发服务职能。其中地区总部在管理区域内投资或者授权管理的企业不少于5个。

2、内资企业总部总资产达到20亿或净资产达到6亿元;地区总部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且资助期内年均营业额在5亿元以上。

(二)扶持标准

1、参照对外资地区总部扶持标准,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按财力分配比例给予资助。

2、对特别重大的项目,报区政府一事一议。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企业书面材料(公司概况、业务范围、销售收入及纳税等情况介绍);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公司章程、验资报告;

3、申报企业近期(1年以内)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复印件;

4、申报企业投资或者授权管理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验资报告,主要投资者委托申报企业进行授权管理的委托书复印件。

二十七、鼓励企业技术改造节能降耗(一)

(一)申请条件

1、年综合能耗在5000-10000吨标准煤的企业和部分年综合能耗在2000-5000吨标准煤的能耗超标企业;

2、项目实施单位必需具备完善的能源计量、统计和管理体系。

(二)扶持标准

对于符合条件的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源审计工作,在审计项目完成通过验收后,区财政专项资金资助5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国家和本市、本区有关部门的项目立项文件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二十八、鼓励技术改造节能降耗(二)

(一)申请条件

1、单个项目年节能量在200吨(含200吨)标准煤以上的节能技改项目;

2、项目实施单位具备完善的能源计量、统计和管理体系。

(二)扶持标准

1、根据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所取得的实际节能量(年节约每吨标准煤奖励300元),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给予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获得市主管部门节能技改奖励的项目,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根据市有关要求配套奖励。

(三)申报材料

1、国家和本市、本区有关部门的项目立项文件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二十九、鼓励技术改造节能降耗(三)

(一)申请条件

1、企业年耗能在500吨标准煤以上;

2、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备一定的节能管理或工程经验。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按每人1500-2000元的培训费用标准补贴给企业。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2、企业培训节能工程师发生费用的相关凭证复印件。

三十、鼓励产业结构调整腾出空间发展优势产业

(一)申请条件

1、列入年度市重点推进的签约项目;

2、列入年度区推进的签约项目。

(二)扶持标准

1、对于列入市重点推进的项目,区财政专项资金按市核拨的专项扶持资金给予1:1匹配;

2、区推进项目参照当年度市专项扶持资金标准给予专项扶持。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调整方案;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3、上一年度能耗表(区统计局盖章)复印件;

4、列入区推进项目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三十一、鼓励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一)申请条件

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并经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受理。

(二)扶持标准

对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相关费用,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补贴5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受理单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三十二、支持企业债券融资

(一)申请条件

1、成功发行企业债券或短期融资券的企业;

2、已列入区中小企业债券融资备选企业,进入企业债券和短期融资券发行准备阶段,并已支付有关发行费用。

(二)扶持标准

对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或短期融资券所承担的担保费、评级费、审计费予以50%的补贴。

(三)申报材料

1、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发行企业债券或短期融资券相关证明复印件;

2、区有关部门出具债券融资备选企业相关证明复印件;

3、企业与中介机构签署的有关合同及支付相关费用凭证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三十三、鼓励企业上市

(一)申请条件

1、已列入区中小企业上市培育企业,进入上市阶段的;

2、引进成功上市或借壳上市的企业。

(二)扶持标准

1、对由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且已在证监局辅导备案的企业,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补贴50万元;对已通过证监局辅导验收,且申报材料经证监会正式受理的企业,区财政专项资金再一次性补贴100万元。

2、对拟上市企业因上市原因而筹措的银行贷款的拟上市企业,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按财力分配比例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一年期利息予以5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3、对实行借“壳”上市并将其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迁至本区内的公司,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改制后的股份制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2、企业辅导备案公告复印件;

3、证监会正式受理、证券交易所上市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企业银行贷款合同复印件。

三十四、支持青年创新创业(一)

(一)申请条件

1、以从事高新技术的开发、生产与经营为主业;

2、企业主要负责人为35周岁以下的创业青年。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根据“YBC—紫竹专项基金”今后三年扶持项目给予相应支持(由YBC—紫竹专项基金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和运作)。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证复印件;

2、“YBC”项目计划任务书。

三十五、支持留学生创新创业(二)

(一)申请条件

1、留学回国人员回国未满5年,且在本区注册兴办研发型、实体型企业未满3年,从事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开发;

2、申报主体是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企业,所资助款项用于企业科研项目的孵化和产业化。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资助5-1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企业工商执照及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2、留学人员身份、户籍、学历、学位证明等复印件。

三十六、鼓励引进创业风险投资

(一)申请条件

创业投资企业对注册纳税在本区企业或企业自主创新项目进行风险投资,资金实际到位。

(二)扶持标准

1、对成功引进世界著名投资公司风险投资的项目,引导基金可按其实际到位资金跟进投资;

2、引导基金还可以通过参股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创业投资企业;

3、对风险投资公司投资本区企业的,区财政专项资金根据其实际到位资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数给予补贴,其中对区内投资公司投资给予100%的贴息,对区外投资公司投资给予50%贴息,贴息期最长不超过三年。

(三)申报材料

1、创业投资机构与区内企业签订风险投资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以及风险投资机构实际到位资金的相关凭证复印件。

三十七、鼓励科技中介机构服务(一)

(一)申请条件

科技中介机构为注册纳税在本区的企事业单位科技项目开展技术扩散(如技术产权交易所、技术市场等)、成果转化(如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等提供了切实有效的专业化服务。

(二)扶持标准

1、对注册纳税在区内的科技中介机构,区财政专项资金根据其服务项目的中介费用最高给予20%的奖励;

2、对注册纳税在区外的科技中介机构,区财政专项资金根据其服务项目的中介费用最高给予10%的奖励。

(三)申报材料

1、科技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2、与区内企事业单位签订的科技中介服务项目合同书、中介费用的相关凭证复印件。

三十八、鼓励科技中介机构服务(二)

(一)申请条件

1、办公地点在莘闵园区、863()软件孵化基地、沧源科技园、紫竹大学生创业中心、漕河泾创新创业园、吴泾科技园等孵化器内;

2、科技中介机构为区内企事业单位开展科技中介服务(包括技术扩散、成果转化、科技评估、创新决策与管理咨询等)的业务收入占其年度业务总收入的20%以上。

(二)扶持标准

科技中介机构租赁指定孵化器的自用办公用房,按孵化器同期房租标准,租用面积在100平方米以内,区财政专项资金当年度给予50%的房租补贴;租用面积在100平米以上的,按100平方米的标准核算。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2、为本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科技中介服务的项目合同书以及相关服务费用凭证复印件;

3、与指定孵化器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书以及交纳房租费用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三十九、加强孵化器建设(一)

(一)申请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3000平方米以上的孵化物理空间,并配备通讯、网络与办公等方面的共享设施;

2、管理规范,可为企业提供商务、资金、信息、咨询、市场、技术开发与交流等多方面的服务;

3、在该机构提供的场地内的在孵企业达30家以上。

(二)扶持标准

1、对孵化器建立专业技术实验室、技术测试等共性技术平台、为入孵企业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提供专项技术服务等,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项目总费用10%—30%的支持,同一项目最高不超过30万元。

2、对孵化器构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管理、金融、法律等服务发生的费用,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10%--20%的相应补贴,同一项目每年最多不超过10万元。

(三)申报材料

孵化器公益性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的计划任务书及其相关费用凭证复印件。

四十、加强孵化器建设(二)

(一)申请条件

1、办公地点在莘闵园区、863()软件孵化基地、沧源科技园、紫竹大学生创业中心、漕河泾创新创业园、吴泾科技园等孵化器内;

2、企业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下,营业时间不满3年。

(二)扶持标准

企业租赁指定孵化器的办公用房,按孵化器同期房租标准,租用面积在100平方米以内,当年度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50%的房租补贴;租用面积在100平米以上的,按100平方米的标准给予50%的房租补贴。

(三)申报材料

1、企业的营业执照、及当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2、与指定孵化器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书以及交纳房租费用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四十一、奖励获得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

(一)申请条件

科技项目获得国家级、市级科学技术奖。

(二)扶持标准

1、对注册、纳税在本区的企事业单位的获奖项目,区财政专项资金按上级奖励金额给予100%的匹配奖励。

2、对经营地在本区的企事业单位的获奖项目,区财政专项资金根据其对地方的贡献情况给予50%的匹配奖励。

3、对获得国家级、市级最高科学技术奖的个人,区财政专项资金根据上级奖励金额分别给予10%的匹配奖励。

(三)申报材料

1、项目单位工商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2、项目获奖批文或获奖证书、上级资金拨款凭证复印件。

四十二、奖励区科技成果奖

(一)申请条件

项目经区科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按有关要求评定为区科技成果奖一、二和三等奖。

(二)扶持标准

1、对获得区科技成果奖一等奖,区财政专项资金奖励3万元。

2、对获得区科技成果奖二等奖,区财政专项资金奖励2万元。

3、对获得区科技成果奖三等奖,区财政专项资金奖励1万元。

(三)申报材料

区科学技术成果奖获奖凭证复印件。

四十三、资助两院(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购房

(一)申请条件

在本区企业签约服务两年以上。

(二)扶持标准

院士在本区购买自住商品房,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资助房款总额的20%,但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院士与本区企业签订的工作协议复印件;

2、院士的专家证明复印件;

3、院士购房合同(房产证)与购房发票复印件。

四十四、为研发机构高级人才子女就读提供优质服务

(一)申报条件

1、监护人为受聘于区内研发机构的高级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

2、监护人持本市户口(含蓝印户口,下同)或市居住证。

3、符合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

(二)相关标准

1、受惠对象享有本区同龄户籍学生同等优惠待遇。

2、选择本区民办学校的,由区教育考试中心推荐,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解决。

3、选择本区公办学校的,由区教育考试中心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入学或根据家长要求,提供适当的公办学校给予选择。

4、研发机构高级人才子女在校期间的评优、奖励等与其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申报材料

1、入读小学需提供监护人及子女的本市户口或居住证、预防接种卡、购(租)房合同、研发机构高级人才证明及聘用证明复印件。

2、入读中学需提供监护人及子女的本市户口或居住证、毕业生材料(毕业生登记表、预防接种卡、体育合格登记表、体质健康卡、小学毕业证书)、购(租)房合同、研发机构高级人才证明及聘用证明复印件。

3、转学需提供监护人及子女的本市户口或居住证、学籍档案(转学证明、学籍卡、预防接种卡、体育合格登记表、体质健康卡),购(租)房合同、研发机构高级人才证明及聘用证明复印件。

四十五、为研发机构高级人才医疗卫生提供优质服务

(一)申报条件

高级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受聘于区内研发机构一年以上。

(二)服务方式

1、研发机构高级人才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适宜的社区卫生服务,建立个人电子健康档案,定期开展健康服务咨询和特定项目的体检,提供常备、常用药物的使用指导及个性化的就医指导及疾病的预防和管理。

2、区域医疗中心为研发机构高级人才提供专家级的“健康卫士”服务,区内二级甲等医院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与研发机构高级人才结对,根据研发机构高级人才及其直系家属的需要及时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指导和服务。

3、研发机构的高级人才直系家属到医院就诊,医院给予优先挂号、优先检查、优先化验、优先收费、优先配药、优先住院的“六优先”服务。

(三)申报材料

1、研发机构高级人才证明及聘用证明复印件;

2、企业申请材料及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四十六、为研发机构高级人才家属就业提供优质服务

(一)申报条件

1、受聘于本区研发机构的高级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亲属;

2、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在劳动年龄段、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

(二)服务方式

1、对有市场就业能力的优先积极推荐实现就业。

2、对就业条件差难以通过市场就业,且家庭生活特别困难,需要接受就业援助的本市户籍人员进行托底安置。

3、对需要了解各项劳动保障政策以及其他相关事项的安排专人进行职业指导。

4、需要参加政府补贴培训的提供指导并对本市户籍人员办理职业培训帐户卡。

5、个人想创业的提供专家咨询、辅导。

6、其它就业服务方面的按有关规定提供帮助。

(三)申报材料

1、研发机构高级人才证明及聘用证明复印件;

2、企业申请材料及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四十七、加强政府采购支持

(一)申请条件

1、已列入国家政府采购目录;

2、已被授予“中国名牌产品”、“名牌产品”称号;

3、列入《市专利新产品认定目录》名单;

4、已被市有关部门认定为市重点新产品;

5、企业已实施的被市有关部门确定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主要产品;

6、已被国家或市重大工程项目中采购使用的企业产品。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即可申请。

(二)扶持方式

1、梳理本区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列入自主创新产品采购计划,加强自主创新产品采购管理。

2、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产品,区招管办通过组织产品推介、优先采购、合同优惠等形式予以支持。

(三)申报材料

1、企业产品被市有关方面认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四十八、附则

(一)申报对象

本操作办法适用于注册和纳税在本区的企事业单位,以及区

域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或个人。

(二)操作流程

1、申报对象在区政府网站()或区科技网下载表格,按本操作办法要求准备书面申报材料;

2、区科委在区证照办理中心服务窗口统一接收各项申请材料;

3、区科委根据各项目操作办法的主管部门分工情况,分别送达主管部门在区证照办理中心的窗口,各主管部门同时做好受理登记。未在区证照办理中心设窗口的主管单位,需指定人员到区科委窗口接收材料并做好受理登记;

3、各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把符合条件的单位名单及享受政策扶持的标准函送区财政局;

4、区财政局按相关要求做好资金划拨,每月将《区科技政策扶持奖励申请表》及对应的专项资金拨款单反馈给区证照办理中心的区科委服务窗口。

(三)受理时间

1、项目常年受理。对申报材料齐全且无需评审的项目,各主管部门需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核批准的决定,并及时回复申请单位或个人,需专家评审的项目由各主管部门根据评审周期组织专家评审,在评审后(需公示的项目在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核批准的决定,并及时回复申请单位或个人;

篇(2)

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科技创新战略要求,大力推进科技创新载体建设、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和创新创业环境建设,强化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不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全面保增长、全面达小康提供科技支撑。

二、主要目标

1.全县高新技术产业投资30亿元,同比增长30%;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确保185亿元,力争200亿元,同比增长25%,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全县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28%。

2.培植认定高新技术企业3家;申报认定民营科技企业30家,累计达到190家,实现年技工贸总收入250亿,同比增长23%;培植认定省以上高新技术产品15个。

3.培植专利大户5家,申请专利超1000件,授权专利400件,开展专利培训500人次。

4.申报国家、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少于100项,获准立项不少于40项,争取上级科技拨款不少于600万元,科技专项贷款9000万元。

5.开展“百家企业高校行”和县级产学研合作活动不少于8次,引进实施产学研合作项目30项,实施国际科技合作项目2项,吸引柔性科技人才300名。

6.力争新建20家市级、5家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7.申报省、市级科技进步奖15项,评定县级科技进步奖25项。

8.培植认定市以上农业科技企业3家,开展星火技术培训1500人。

9.建立省级院士工作站1家,新增科技孵化器面积力争达10万平方米。

10.全县科技服务业收入达到2亿元。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创新载体建设

1.推进创新企业建设。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高新技术企业,进一步加大资源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激发企业自主创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企业提高技术含量和市场竞争能力,主动抢占产业链的高端增值环节,走高效集约发展道路。围绕高新技术新兴产业领域,重点在太阳能光伏、风电装备、半导体照明、汽车电子等领域着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活跃、技术水平和规模效益位于行业领先水平的科技成长型企业。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技术开发、人才引进、科技投入等问题,努力使企业尽快成为区域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中坚力量。通过精心培育,确保全县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增幅不低于25%,高新技术产值占规模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28%以上。争取全县新认定高新技术产品15个,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3家。

2.推进研发机构建设。按照“有科技人员、有研发经费和设备、有研发课题、有技术依托单位、有激励措施”的“五有”要求,引导全县所有企业建立健全研发机构,使研发机构成为科技要素聚集与科技成果开发的平台、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载体,努力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重大关键性技术瓶颈,摆脱束缚产业发展的技术障碍,增强产品研发能力,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规模化。确保全县年销售亿元以上制造业企业全部建立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争取新增省级工程技术中心5家。

3.推进创新平台建设。加快科技创业园和科技孵化器建设,努力使科技创业园成为区域创新的技术源、辐射源和动力源,使科技孵化器成为高科技企业成长和新兴产业培育的摇篮。年内新建成一个科技创业园,孵化面积10万平方米。加快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整合集成科技资源,培育扶持机械电子、风电装备、精细化工三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增强骨干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加快农业(海洋)科技园区建设,强化农业技术创新,以优势资源开发为重点,培育和壮大科技型企业。加强各类农业(海洋)科技计划的集成,积极组织星火培训,示范实施农业信息化项目。加快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充分发挥生产力促进中心等一批科技中介机构的作用,积极开展咨询服务、技术交易等工作,加快做大科技服务业。大力推进服务农业科技创新的科技服务超市和便利店建设,年内建成3家。

(二)增强产业竞争实力

4.提升产业发展层次。要按照“传统产业品牌化、优势产业高端化、新兴产业规模化”的要求,着力推进高新技术改造纺织服装、食品加工等传统产业,提升产品档次,增强市场竞争力;着力加快石油机械等制造业优势产业的发展,加强核心部件、关键材料的研发制造,推动其不断向规模和高端攀升;着力推动汽车电子、太阳能光伏、风电装备、半导体照明等新兴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逐步形成规模优势,不断提高贡献份额。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重点加快金融、现代物流、科技、信息等生产服务业发展,着力培育和引进一批服务外包企业,不断提高服务业在GDP中的占比。大力发展现代农(渔)业,加强现代农(渔)业示范区、优质粮食产业基地的建设,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形成一批规模大、水平高、带动力强的高效农业基地,逐步形成“一镇一品”的农业优势特色产业。

5.提升项目实施水平。重点围绕国家高新技术研究开发领域、全县科技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确立的发展领域,积极实施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通过政府科学技术资金的引导投入,进一步强化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投入机制,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高新技术重点产品群、产业链的形成和壮大,促进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传统产业高新技术化的发展步伐。积极做好拟申报项目的标准制订、产品检测、专利申请、科技查新、成果鉴定等前期基础性工作,认真编制项目申报材料,确保项目申报材料质量。围绕省科技厅“工程”组织项目申报,全年申报各级各类项目不少于100项、立项不少于40项,争取上级科技拨款不少于600万元、科技专项贷款9000万元。要以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为龙头,提升全县高新技术产业的层次,优化产业结构。通过实施一批民生科技项目,建立科技引导和推动社会事业发展的示范体系,促进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协调发展,使科技成果更多地惠及百姓。

6.提升科技招商实效。县“四大载体”是科技创新的重要载体。要积极其发挥在招商引资方面的优势,将科技工作与招商工作有机结合,大力引进技术含量高、投资规模大、带动作用强的高新技术人才、项目和企业,努力建设创新型园区,成为自主知识产权、自有品牌的集聚区。全县力争新引进科技项目占新引进项目总数的29%以上。

(三)培育科技创新源头

7.加强产学研合作。有针对性地征集、一批层次高、有前瞻性的技术需求项目和科技成果信息。要围绕全县优势产业,继续组织企业开展“科技取经万里行”活动,组织企业到中西部地区、高校院所、部队院校寻找重大科技成果,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组织国内著名的科研院所和科技专家来举办科技论坛、科技成果信息会,开展科技服务。要开拓新的产学研合作渠道,扩大合作领域,提升合作层次,建立更多高层面的产学研合作联合体。力争全年组织实施产学研合作项目30项,吸引柔性科技人才300名,并建成县科技成果转化中心1个。要积极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加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组织力度,充分发挥国际科技合作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引导作用,实施国际科技合作项目2项。

8.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要以创建省知识产权区域示范县为契机,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认真开展科技计划项目的专利申请、科技成果鉴定和科技进步奖申报工作,尊重科技人员的劳动成果。力争专利申请量超1000件、授权量超400件,发明专利申请量占专利申请总量比达25%。继续抓好专利示范企业、专利规模企业和专利大户企业的培育和服务工作,培植专利大户5家、专利示范企业10家。实施专利申请资助政策,不断提升企业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促进专利成果项目的转化、实施和产业化。

9.加强创新人才培养。大力培养面向产业的高素质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使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既出成果、又出人才。采取企业、学校、委托培养、外出进修培训等多种渠道和形式,重点培养全县优势产业、新兴产业的技术创新紧缺型人才,在全县建设好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和创新管理水平的企业家队伍、具有较强科技研发能力的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和具有较高技术水平的技术工人队伍。全年培训创新管理人才5批、500名。要不拘一格引进人才,千方百计引进有科技成果、有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加大申报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的组织力度,力争有2人(或团队)以上获省资助。建立多种形式的“人才驿站”,更多的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以全职、兼职或短期工作的方式,参与全县重要项目的开发。建立“企业院士工作站”,力争重点引进1名院士,5名海内外博士及创新团队。

(四)优化科技创新环境

10.强化科技工作组织。要以国家科技进步县考核为抓手,继续开展科技兴县功臣评选以及镇、区“创新杯”竞赛活动,坚持实行正常的科教兴县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科技工作会议、季度工作例会、重点工作推进会、科技统计月报等制度,及时通报情况,交流工作,加强沟通,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和科技网站、刊物的作用,大力宣传科技政策、信息和先进典型,努力营造浓厚的科技创新氛围。

篇(3)

一、活动主题

创业政策宣传与政策落实同行,让创业者梦想成真

二、活动时间

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服务对象

1、各类劳动者,重点是具有创业意愿的城乡失业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

2、各类创业人员,重点是实现创业一年以内的各类初次创业者;

3、具有创业热情和创业意愿的各类在职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

四、活动内容

1、主动开展需求普查。以街道(镇)为单位,全面掌握具有创业意愿的大中专毕业生、城乡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的创业需求,及时掌握实现创业一年以内的初次创业人员创业政策落实情况,及时了解具有创业热情的各类在职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创业意愿,做到基础台账明,动态数据清,创业带动就业情况准,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实现创业带动就业信息的动态管理。

2、积极落实专场活动。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牵头单位,积极协调工商、税务、银行,以及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总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相关单位,选择一到两个人员比较集中的大型广场,组织开展大型的宣传活动,宣传就业创业政策、提供就业创业培训登记,推介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实训基地和创业项目,积极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

3、深入推进社区宣传。一方面,通过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将就业创业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市、区两级扶持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最新就业创业信息等内容张贴到社区宣传栏内,提高创业政策和创业信息的普及率;另一方面,在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相对集中的街道、社区组织开展送“创业政策、创业培训、创业项目、创业场地、创业服务”进基层活动,现场免费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积极引导城乡失业人员转变就业观念,树立创业信心,进一步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社会环境和创业氛围。

4、大力组织校园宣传。主动联系辖区内的大中专院校,邀请近年来我区创业成功人士进入校园现身说法,对即将踏上社会实现就业的应届毕业生有针对性地开展创业意识、创业政策短训班,同时推介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实训基地以及符合应届毕业大学生实际的创业项目。通过创业成功人士有意识的引导,提高具有创业意愿大学生的心理、管理、经营素质,增强其适应和驾驭市场的应变能力。

5、切实强化对接服务。充分利用区、街道(镇)、社区(村)三级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和服务窗口,在加大就业创业政策和信息宣传力度的同时,进一步掌握具有创业意愿人员的创业意向、创业状态以及已实现创业人员对政府职能部门提供创业服务的需求,对照现有政策及时提供对接服务,并将相关申报材料及时予以上报。

五、宣传重点

1、宣传中央、省、市关于创业促进就业的方针、政策。让我市创业扶持政策家喻户晓,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创业、支持创业、服务创业”的良好氛围,推进我区新一轮创业。

2、深入开展创业政策的宣传服务。对创业者在工商、税务、小额担保贷款、创业补贴、“两项补贴”等优惠扶持政策提供宣传和服务。

3、宣传创业服务体系。让广大创业者以及具有创业意愿的其他人员充分了解政府就业机构、创业培训机构的各项职能,使他们能够得到良好的创业服务。

4、发挥舆论导向,宣传和表彰创业典型和优秀创业者,激发全区各类创业群体的创业激情。

六、活动安排

1、启动创业者普查

时间:6月1日—25日

地点:全区范围

内容:走访有创业意愿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和城乡失业人员,全面摸查创业意向;走访已创业人员的经营场所,各创业孵化基地,了解创业政策落实情况;将摸查情况登记造册,纳入创业服务信息系统。

2、开展专场宣传咨询

时间:6月中旬

地点:万达广场

内容:设立咨询服务台,发放“创业政策指南”等各类宣传资料,现场受理创业政策咨询、创业补贴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创业培训申请等业务,推介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实训基地、创业项目等。

3、推动创业服务进社区

时间:6月10日—25日

地点:失业人员相对集中的街道、社区

内容:设立免费咨询服务台,发放“创业政策指南”等各类宣传资料,现场受理创业政策咨询、创业补贴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创业培训申请等业务,推介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实训基地、创业项目等。

4、开展校园宣传

时间:6月21日—28日

地点: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江南大学、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邀请创业成功人士进入校园现身说法,对即将踏上社会实现就业的应届毕业生有针对性地开展创业意识、创业政策短训班,同时推介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实训基地,以及符合应届毕业大学生实际的创业项目。对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上饶师范学院、东南大学等签约院校中有来锡就业创业意向的应届毕业生,通过多种途径做好就业创业指导工作。

七、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均要高度重视本轮创业政策宣传月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和开展相关活动,并动员辖区及社会各界广泛参与。

2、创新思路。除按照上述安排外,各街道(镇)可根据本单位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丰富宣传内容,做到活动特色鲜明、亮点纷呈。

3、力求实效。活动以创业带动就业为重点,紧紧围绕宣传主题,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加强创业就业政策的宣传,注重实效。

篇(4)

2011年,普陀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值达到63.5亿元,同比增长19.4%,其中软件收入26.5亿元,同比增长18.2%,均实现了快速增长。继2009年以来普陀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已连续三年保持两位数的高速增长,为普陀区科技产业三年发展推进计划交出了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

政策聚焦,提升产业能级

为进一步优化区域内的创业环境,普陀区加大了政策供给。在已《普陀区信息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政策专项扶持资金的落实,分别就政策所涉及的企业资质资助、信息产业项目扶持、企业房租及入驻补贴、信息产业人才奖励等多个方面给予资金配套支持,极大地推动了普陀区信息产业的发展。同时,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培养创新人才队伍。人才强则科技强,科技强才会产业强。信息产业是科技产业的重要领域,通过对接普陀区人才专项政策,推进实施《科技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出台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团队奖励、科技进步奖激励、科技创新项目研发人才专项扶持等3项支持科技人才实施细则,从而激励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着力培养一批科研型领军人才和项目型领办人才,切实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集聚效应,从而助推区域经济的发展。

加大区内政策支持力度,必然提升了产业能级,提高了信息产业对区域经济的贡献度。普陀区着力培育信息产业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小巨人企业、软件认定企业,加强对企业的指导。仅2011年,区内11家信息产业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占比48%;积极实施科技小巨人工程,成功推荐电科智能、中软、天地数码3家企业为市级小巨人和小巨人培育企业;培育市科技小巨人、市科技小巨人(培育)及区科技小巨人企业中,信息产业企业32家,占比44%;积极推进8家信息产业企业为区级小巨人工程立项单位,新培育软件认定企业14家。

优化创新环境,营造合作氛围

在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我国经济面临下行压力。为推动科技产业的发展,普陀区积极组织区内信息产业企业申报市经济信息化委、科委的各类专项计划项目。2011年,普陀区信息产业类企业主要承接了国家、市、区创新基金、国家重点新产品、科技成果转化等各级各类科技专项计划项目75项,占普陀区科技企业承接以上科技专项总数的42%。其中,信息产业类企业获批国家科技部创新基金项目10项,市级创新基金项目12项,市软件和集成电路发展资金专项3项,区级创新基金项目27项;获批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1项;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上海市人才计划、国家、市科技进步奖等其他各类项目25项。依托各类项目的成功申报,大幅度提升了区内企业创新能力。作为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加大研发投入的科技项目,普陀区还将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和培育,以激励区域信息产业企业开展科技创新,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对培育更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持续创新能力的创新型企业起到积极的示范和推动作用。

为了降低创新门槛,提供深化创意的基础,普陀区还搭建起知识产权公共平台,支撑行业企业科技创新。积极推动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合作共建“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智能电网用户端中心”。通过依托电科所在智能电网用户端领域的技术及行业资源,建成一个开放共享的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和高效的知识产权问题解决方案核心服务平台,为行业内企业提供建立专题数据库、专利检索分析、重大专项知识产权评估、行业知识产权宏观分析、专题专利分析等专业化服务,以同步全球的科技情报信息和专业化服务为智能电网用户端企业的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产学研结合,合理布局规划

推进创新的重要办法即放宽视野,充分利用产学研合作,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普陀区积极指导上海谈家二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华东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成立产学研战略联盟。利用两大园区各自优势,充分发挥资源共享、特色项目调配、信息互通、渠道畅通的优势,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和科技进步,为整个区域经济的腾飞注入活力。

同时,继续优化和完善信息产业园区的整体布局和功能规划,培育和壮大重点园区,加大信息产业集聚力度。通过落实园区政策,促进园区健康有序发展。2011年,天地软件园荣获“上海市软件出口(创新)园区”和“上海市信息服务业基地”等称号,以其为核心的天地科技谷被认定为“上海国家高技术服务产业园区”;武宁科技园则顺利实现体制转换,依托电科所技术优势,集聚发展智能电网终端产业,使国家智能电网终端检测中心和国家能源智能电网用户端电气设备研发(实验)中心成功落户;推进科技孵化器建设,积极协调谈家二八市级孵化器对接市创业火炬中心和市科创公司,形成普陀区科技创投初步方案,谈家28被认定为市级A类科技孵化器。辅导孵化器逐步拓展创业苗圃及向加速器、科技投融资及国家级孵化器方向发展努力,同时推荐同济大学沪西科技园和华东师大科技园成功获批上海市科技孵化器。

加强沟通服务,提升产业发展动力

良好的沟通是政府与企业一致的需求,普陀区进行了两方面的努力。首先,通过发挥普陀区IT企业家联谊会、科技园区、楼宇等科技载体的功能平台作用,及时最新科技项目;以政策宣讲会的形式,向IT企业宣传科技政策,指导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争取政策、资金支持,降低成本。其次,不断扩大统计工作范围,掌握企业发展动态;开展企业创新需求调查工作,为下一步采取有效形式和途径,向企业提供高效、便捷和周到的服务做好铺垫。

为使企业顺利开展资质认定、财税缴纳工作,特召开培训会议,分别邀请软件行业协会、市高新办专家开展软件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题培训辅导。同时加强同区税务分局的沟通协调,并对企业指导审查流程,提高了软件认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年审通过率。在科技项目申报工作中,做好项目前期调研,辅导企业组织申报材料,2011年普陀区信息产业企业获得科技项目数量和金额均创下历年新高。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市区联动项目的资金匹配工作,帮助企业及时享受项目资金支持。普陀区科委作为支持单位全程跟进指导上海灵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出资举办面向全国的2011大学生游戏创意竞赛,为其解决竞赛过程中的各种困难。

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是培育龙头企业带动优势特色IT产业集群发展的重要步骤。一是充分利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统计分析功能,挖掘潜力企业,主动开展企业调研,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等各类瓶颈问题。二是进一步加强已申报项目的管理,规范各类专项计划项目的跟踪、统计、验收工作,做好科技项目立项后期服务。三是转变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使用思路,从资源集聚向服务导向转变,统筹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建设,更好地为企业研发提供技术支撑。培育信息产业的龙头企业是区域经济保持稳步增长、具备持久生命力的关键,普陀区科委将积极支持IT企业上市融资,做大做强。

在充分利用市、区两级政府的科技政策和项目的基础上,普陀区进一步拓展资源,指导企业、企业家申报各类资质和荣誉,帮助企业拓展市场、塑造形象、扩大行业影响力。2011年,在科委的全程参与和指导帮助下,维鹏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维络城)董事长兼CEO张毅斌、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许星成功当选“上海IT青年十大新锐”;上海电科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陈红洁、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顾燕芳等2人荣获优秀软件企业家称号;上海天地软件园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荣获上海明星软件企业称号;上海金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金档光典综合档案管理软件等6家企业的8项软件产品均被评为优秀软件产品;新天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易辉总经理获得“2011年度上海青年高端创意人才”称号;上海电科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虞鸿等5人加入上海市优秀技术带头人计划。

培育新兴产业,拓展发展空间

聚焦“十二五”开局,围绕“创新求突破、提升促发展”的指导方针,普陀区坚持“夯实基础、突出重点、引领创新”的工作定位。如在天地软件园进一步集聚信息产业,完善和拓展上海手机动漫公共服务平台功能,促成天地软件园与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合作,使该平台扶持下制作的内容都可以通过电信的渠道面向市场推广;同时,发挥平台的服务功能,及时跟进普陀区支持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的政策,为区域内相关企业应用平台提供资金补贴,降低手机动漫企业研发成本,推动行业科技创新和人才创业;充分利用发展手机动漫公共服务平台的媒介作用,做好企业集聚和招商引资工作,形成以网络游戏、数字内容为主的创意新媒体产业链;依托武宁科技园建设国家能源智能电网用户端电气设备研发(实验)中心项目,大力发展智能电网终端与智能交通特色产业,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及时项目信息,带动区内系统集成企业、嵌入式软件企业的发展。

篇(5)

一、智囊作用日益凸显。

经贸发展局作为全区经济工作牵头部门,始终定位于党工委、管委会的决策“智囊”,着力在规划、产业研究、项目谋划等领域深入开展工作。在2012年10月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获省政府正式批复后,立即启动了《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前期工作,2013年3月规划正式起草,6月规划完成全部编制工作。同时,持续加大针对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的研究和追踪,强化与拓墣产业研究所、赛迪顾问、电子视像协会等专业机构和媒体的沟通联络,及时掌握国际、国内产业发展趋势和政策变化,撰写《深耕产业链,培育价值链,完善服务链——关于区平板显示特色产业发展道路的思考》等调研报告,建立动态谋划项目库,一批重点产业项目已列入了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批准的《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实施方案》,以我区为主导的平板显示产业区域集聚发展成为国家试点。

二、项目管理科学规范

一方面,积极建立健全项目管理流程,严格执行项目立项审批、节能评估、境外投资等方面政策法规,完善受理、转报和存档程序,截止11月4日审批企业投资项目备案42件,企业投资项目预审62件,政府投资项目核准51件,外商投资企业审批10件,转报17项,全面落实限时办结。另一方面,对支柱产业、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建设、运营情况的实时监测,深入调查研究,以产业、投资为维度,建立产业数据库系统,强化对重点项目的交叉管理。2013年,纳入省861计划项目9个,计划投资122.13亿元,前季度完成投资126.11亿元,占全年计划103.2%;纳入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调度项目6个,计划投资141亿元,前三季度完成投资143.7亿元,占全年计划101.5%;纳入市1346行动计划项目33个,投资198.42亿元,前三季度完成投资174.3亿元,占全年计划87.8%。全年央企新签约项目、新开工项目、当年实际完成投资、新竣工项目、新签约项目个数、新开工项目个数等目标任务预计可全部超全年计划完成,并被省重大项目领导小组授予“2012年实施861行动计划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第三是认真研究和精确把握国家、省各类扶持产业发展专项政策,提前了解资金导向和政策范围、流程,主动对接省、市相关部门寻求指导和帮助,积极组织园区企业提前谋划储备项目,按照申报节点精心编制项目申报材料,统筹做好项目申报沟通协调,突出项目申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当前国家、省对产业扶持重点政策资金逐年减少,资金导向偏向民生、基建的不利形势下,全年共申报各类专项20项,受理各类项目资金申请61个,筛选符合条件转报项目10个,其中鑫晟8.5代线获得2012年度省战略新兴产业资金5000万元,蓝光LED项目获得2012年度省高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300万。第四是加大国债项目监管力度,实时关注区内国债项目建设进度,配合财政部门做好国债资金使用监督,落实各级督查整改措施。

三、企业服务创新模式

2013年,经贸发展局紧紧围绕“一切为了项目,项目就是一切”的理念,主动探索服务新模式,走出了一条极具特色的服务路径。一是常规问题系统化处理,连贯流程。进一步健全快捷、高效反映和解决问题的绿色通道,创建“企业问题台账”,规范处理流程,形成全面的服务素材,编制成《区企业服务导航册》,为企业提供快捷、高效的服务指南。同时,定期“企业服务月度汇报材料”、《企业服务期刊》等形式,与管委会各部门进行信息传递,建立跟踪服务机制。二是发动企业抱团联动,集中服务。牵头组建了区企业联盟,先后组织区内企业参加21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展会、3个高峰论坛以及多场企业上市培训会等活动,持续扩大企业联盟的影响和合作领域,深入解决企业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宣传、融资、上市、交流等问题。目前,联盟已拥有112家企业成员,企业间交流合作活动频繁,企业凝聚力和整体竞争实力逐渐增强。三是依法兑现政策、协议,为企减负。全面落实工业项目行政事业收费和小微企业行政收费减免政策,统筹安排管委会自持的宿舍、厂房,合理调配和协调企业闲置厂房、办公楼等资源。同时,本着尊重历史,以协议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兑现政策、根据协议约定进行财政奖励返还,积极妥善地处理原瑶海工业园、三十头及工业园孵化区历史遗留问题。

四、基地功能持续完善

始终将完善基地功能作为促进开发区转型升级和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抓手,围绕重点项目建设,全面提升综合配套能力。2013年,不断加强与海关的联系,与省市相关部门多次赴京推进综保区申报工作,第一轮征求部委意见已经结束,各相关部委会签正在进行,待报国务院审批,综保区规划设计工作业已启动,将在项目获批后按照“高起点、高标准”的要求尽快开工建设。“国检局综合实验楼”设计工作即将结束,正在申报“2014年市公益性项目”,力争2014年开工。168中学东校区已开学一年,在2013年高考中取得优异成绩,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已开工建设,将于2015年正式建成并投入使用,教育、医疗等配套资源效应快速显现。

五、科技创新成效显著。

不断加大对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培育力度,定期召开专场培训会,受训人员达200人次以上,共计50多家企业60多个项目进入科技企业库和项目库。大力支持企业制订标准和培育品牌,鼓励企业积极承担和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制定,企业科研实力和自主创新意识不断增强。全年全区预计新增专利申请数突破1000件,同比增长35%,其中新增发明专利申请数达300件以上,同比增长60%;新认定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4家,新增市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2家,新增市级企业技术中心4家,新增省级企业技术中心4家;新增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5家;全社会研发投入(R&D)预计超过5亿元。预计至2013年底,全区将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370亿元,占全区工业总产值70%以上。5月份,省政府再次授予我区“省创新型园区”称号,这是我区连续两届获此殊荣,也是全省连续两次获此表彰的五家园区之一,园区企业综合竞争力快速提升。

六、外贸发展领先全市

积极开展外贸企业包保服务、推动信用保险、组织开展外贸政策宣讲会等多项举措,推动外贸工作快速发展。2013年1-8月份,全区外贸进出口总额达142185万美元,同比增长98.5%,其中,出口38350万美元,同比增长53%;进口103835万美元,同比增长122.8%,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83%,预计全年可完成17.5亿美元,增速、目标完成进度均遥遥领先各开发区,区已成为市外贸发展的重要力量。

七、市场建设稳步有序

一是进一步做好民生商务工作,积极推动农贸市场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时间完成标准化改造,完成7家社区蔬菜直销店和4辆蔬菜流动车的布点,新增10辆早餐车定点供应,切实保障便民惠民菜篮子体系建设执行到位,满足区内居民的生活需求。二是完善价格监测预警机制,重点突出对粮油、猪肉、蔬菜等日常民生价格的监测和巡查,建立监测台账,完成了重点领域成本调查,从而全面掌握和了解各项经济活动真实运营成本基础数据。三是强化市场流通监管,围绕文明创建、卫生创建工作,认真做好各类市场的清理整顿,完成我区生猪屠宰审核清理和肉菜流通追溯体系试点单位建设任务,辖区市场管理水平大幅提高。

八、农业产业结构加快调整

2013年,围绕加快调整产业结构、推动农业产业化深入实施的目标,着力做好项目运作、土地流转、秸秆禁烧,以及惠农政策落实等工作,全区农业、农村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1、扎实培育优势特色产业。以农业园区建设为重点,全年共引进现代农业项目26个,戈斯曼、绿神花卉、本亮合作社、卓茵农业等行业龙头相继入驻,建设各类农业园区面积11630.16亩,现代都市型农业格局基本形成,以纺织服装、木质家具制造为主体的农产品加工业初现规模,预计全面可实现加工产值为52.2亿元。截至10月底,已完成新增高效特色农业面积2.2万亩,新增特色农业产业基地5个,新增农业示范园区3个、新增设施工业1000亩。

2、有序推进土地流转。继续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全面推进土地流转工作。2013年三十头社区新增一次流转土地3193.89亩,全区已累计完成流转土地82672.84亩,为农业产业化进程奠定了坚实基础。

3、秸秆禁烧取得佳绩。禁烧期间,全区共出动流动宣传车33辆,拨付农户油菜秸秆搬运离田集中堆放补助、小麦秸秆粉碎还田补助53.36万元,确保顺利实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目标,有望实现“秸秆禁烧先进县区”四连冠。

4、惠农政策高效落实。为确保惠农补贴及时、安全、准确无误兑现,从政策执行、基础数据录入、表格数字审核、公开公示评议、资金拨付兑现、银行打卡发放、资金监督检查七个方面严格把关,累计兑现“粮食直补、农资综补”、水库移民直补、政策性农业保险、退耕还林补助、财政奖补等各类政策资金743.42万元。

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随着平板显示产业基地和产业新城的快速建设,2013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可控,全年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9312起,同比上升34.7%;死亡3人(道路交通2人、工矿商贸1人),同比下降17.4%。围绕制度体系建设、隐患治理、打非治违、宣教培训等系统工作,着力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安全生产任务、创建安全生产社区。出台了《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导则(试行)》等规章制度,规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上报、治理工作流程,明确主体责任,积极推动化工集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全面实施各节日、“隐患集中排查月”、安全生产集中专项检查、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专项行动,扩大隐患排查范围和力度,共检查企业187家,排查隐患共计297处,整治292处,整改率98.2%,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13处,年底前全部整改完毕。大力开展宣教培训专项工作,“安全月宣传咨询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春训班、职工安全资格证培训等活动深入人心,发放各类宣传培训材料10余万份,组织宣传报道近百篇,实现了宣教培训范围全覆盖,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业务技能和素质大幅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水平跨上新台阶。巡查执法与群众举报查处相结合,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职业危害和工矿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成果显著。深入开展企业标准化创建,指导试点单位科学构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企业开展职业危害控评自觉性不断提高,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实现突破。

2013年,经贸局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步、新成绩,但部分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不理想,经济转型面临新的困难,发展后劲有所减弱。

2014年,将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载体优势,积极推动开发区更名升级。

近年来,区先后被评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省创新型园区”,以及“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随着产业新城和平板显示产业基地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开发区原有名称和架构已无法适合发展需要,推动更名和升级工作势在必行。要在2013年国家相关部委开展的新一轮开发区清理整顿工作基础上,积极谋划、主动对接,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前期,力争取得实质进展。重点推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保区(北区)尽快获批、开建,加速形成产品检测、认证、通关等进出口业务的便捷服务体系,提升综合承载能力。

二、进一步抓好项目谋划,加强项目管理。

紧紧抓住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建设机遇,按照产业规划布局要求,深入挖掘已入区重点项目潜力,积极整合存量资源,围绕京东方、中国电子集团(彩虹)、中航科技(乐凯)、南车等大型央企、国企,着力推进鑫晟8.5代线项目实现量产,确保OGS触摸屏、智能制造装备基地、南车轨道车辆维修基地、安医大四附院项目、京商商贸城项目等重点项目顺利建设,按照弥补产业链薄弱环节,做强优势领域,提升整体竞争力的思路,再精心谋划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同时,要不断扩大对已存量企业的监督和扶持,跟踪了解企业建设、生产、运营情况和质量,全方位做好企业与各级各部门的沟通纽带,及时将企业的需求和困难,各类政策和规定传达到位、宣传到位。加大对工业发展的有效投入,强化工业经济运行监控及投资调度,围绕电子信息振兴专项、平板显示集聚试点资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等重点政策资金的组织申报工作,加强对项目的在谋划、前期审批、资金落实、建设进度等多个环节的监督和服务力度。进一步完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督管理,主动对接各级投资审批、财政、审计等部门,从项目申报源头严格规范,在资金使用过程依法监督,保障项目建设实现预期效益。

三、进一步强化服务职能,推进无障碍服务

以推动项目快落地、快投产、快出效益为工作目标,服务型政府职能转变,继续坚持定期分组调研企业,将生产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在源头收集,在第一线解决,定期印发《企业服务期刊》,更新《区无障碍服务导航册》等。重点围绕“土地、资金、用工、技改”等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突出瓶颈,充分发挥政策把握精准、信息渠道畅通、对企关系良好的先天优势,引导潜力企业增资扩产和开展合作,助推企业与金融资本积极对接,为有条件的企业搭建上市平台。持续发挥政策性资金和奖励的扶持作用,按照“责权利对等,财政引导,双向约束”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兑现程序。筛选一批社会机构服务企业,积极构建多元化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企业服务层次,不断扩大企业联盟影响力和辐射力。

四、进一步提升创新实力,建设科技产业高地

紧紧围绕“工业引擎、创新高地”的新定位,以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为抓手,不断提升创新型园区档次,努力建设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继续围绕京东方、彩虹、海润等龙头企业,加大产业链培育力度,抓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集聚试点获批的历史机遇,扎实做好专利申报、研发平台建设、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基础工作,协调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深化合作,构建“官产学研”对接平台,有力保障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全面、高效。继续完善区本级自主创新扶持政策,加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的宣传、推广和执行力度,围绕科技人才、项目、资金等方面营造有利于创新型园区发展的政策环境。

五、进一步优化外贸服务,构建现代市场体系

借助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重要载体,深入开展对口包保服务,加大外贸市场研究和对接力度,积极为企业提供外贸市场发展的信息和资源。进一步优化服务网点规划,鼓励发展社区超市、便利店、专利店等新型业态,持续推动准化菜市场改造、惠民菜篮子工程,严格执行民生价格采集监测点定期报送,确保数据采集的准确、及时。全面推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及服务内容“双公开”,细致梳理和查验辖区幼儿园收费备案相关程序、资料,依法履行价格行政执法职责,促进价格诚信环境不断完善。

六、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

继续推进土地流转,引导农民逐步退出传统农业,依托区域资源优势,加大农业招商力度,力争二次流转土地5000亩,新增高效特色农业面积5000亩,新增特色农业产业基地5个,新增农业示范园区3个,新增标准农田面积5000亩,新增设施农业1000亩,新增经果林300亩。做好三十头社区金有锁无公害蔬菜项目500亩、卓茵蔬菜种植园项目400亩、绿神花卉种植园项目300亩,磨店社区本亮合作社草莓项目400亩等农业项目申报省、市支持农业发展相关奖励政策的服务和指导工作,调动、吸引农业龙头企业和种植大户的主动性、积极性。确保确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的全年秸秆禁烧工作目标完成。实现年动物防疫免疫率达到100%,血清抗体合格率达80%,保障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及时发放2014年土地流转租金、良种补贴资金、水库移民直补资金及退耕还林补助资金。

篇(6)

【关键词】关中天水经济区统筹科技资源科技计划

建设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是国家在实施《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中赋予我省的一项重要任务和重大机遇。统筹科技资源,是国务院在批复的所有经济区发展规划中,首次提出的概念。从关中─天水经济区的实际看,尤其是关中地区,其科技资源优势突出,但由于体制等原因,科技实际贡献能力并不理想,寄希望于通过对科技资源的统筹整合和优化配置,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使这里最终成为具有较强核心竞争能力的战略高地,进一步提升科技对经济社会的支撑引领作用,示范辐射作用,实现率先发展,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统筹科技资源改革是关天经济区建设的活力和发展的动力源泉

1.1统筹科技资源的内涵

“科技资源”的内涵,从内容上看,是科技人才、科技活动资金、科学研究实验(试验)装备、科技信息等要素的集合,或者也包括科技组织资源;而从体系结构看,包括科学与技术所形成的坚实核心、专业技能系统、技术市场、制度界面等。“统筹科技资源”是促进公共科技领域中科技资源的共享与合作,实现科技资源高效配置,促进国家或区域创新系统中知识和信息的高效生产和流动,强调的是促进科技资源的共享与合作,促进知识和信息的高效生产与流动,最终目标是实现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统筹科技资源与科技资源配置的差别在于统筹科技资源主要依赖于政府干预,而科技资源配置还要包括市场化的配置方式。目前,我省科技资源配置存在许多问题,说明科技资源配置效率还比较低,需要通过优化配置予以改善,我认为比较适合我省当前发展的情况的配置方式,是加强政府在公共科技资源投入及其整合中的主导作用,并利用政府职能推动科技资源市场化配置,即通过科技资源整合实现优化配置。

1.2统筹科技资源是进一步提升科技对经济社会的支撑引领作用,实现率先发展,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首先,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决定经济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是先进生产力的集中体现和主要标志,科技资源配置,是实现生产力创新提升的根本前提。进入21世纪,新科技革命迅猛发展,正孕育着新的重大突破,将深刻地改变经济和社会的面貌。科学技术应用转化的速度不断加快,造就新的追赶和跨越机会。因此,要站在时代前列,迎接新科技革命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强化科技创新战略,科技投资作为战略性投资,大幅度增加科技投入,超前部署和发展前沿技术及战略产业,实施重大科技计划,着力增强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其次,从“一高地、四基地”建设及相互联系看,其中最具影响力和最有带动作用的也首选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只有在这个基地建设上取得突破,才能保证其他基地(高地)建设的成功实现。最后,从关中─天水经济区的实际看,其科技资源优势突出,但由于体制等原因,科技实际贡献能力并不理想。通过对科技资源的统筹整合和优化配置,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使这里最终成为具有较强核心竞争能力的战略高地。

2关中-天水区域科技资源存在的问题

(1)从科技资源来看,西安是西北地区科教资源最为雄厚的地区,高度集中,拥有76所大学,80多万在校大学生,3000多个科研院所,94个国家重点实验室,西安拥有一批达到国际水平的开放型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一些尖端技术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多种学科的基础理论、应用研究和专利转化成效显著,科技进步对西安经济增长的贡献率2009年已达53%,西安综合科技实力居全国第三。形成了在国内举足轻重、在亚洲颇具影响的教育科技综合实力。而关天区域的其它地区科技资源配置则相对较弱,创新能力弱。

(2)由于中央与地方条块分割、军工与民企分属管理,以及产、学、研之间关系不协调等体制性原因,致使陕西省整体上的科技优势,一直未能得以充分展现。因而,“统筹科技资源改革”,应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切实解决好“中转省”、“民”、“研转产”的问题。

(3)根据目前的现状,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二元”问题。第一个“二元”是资源上的二元,即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问题。一些资源是中央政府控制,一些由地方政府控制;一些是以中央企业为代表的科技资源,而另一些则是以地方企业为代表的科技资源。高校也具有两重性,即地方政府高校和中央部属高校。第二个“二元”是如何形成科学和技术的统筹。第三个“二元”是资本投入和劳动投入的二元。

总的来说,就是在科技和资本所有属性下,以中央企业和中央高校、地方企业和民办高校所表现出来的二元化,资本投入和劳动投入的二元,科学和技术的二元化。如何将二元转化为一元的过程,解决统筹科技资源的问题。

(4)科技资源统筹乏力。科技资源配置具有浓厚的部门特色,难以发挥科技系统整体优化功能,分散大于集成,致使相关部门对科技资源不能统筹管理,从而导致科技资源没有得到有效配置。

3建立长期科技规划和年度科技计划制度,统筹科技资源

3.1科技计划在统筹科技资源中的作用

政府在科技资源整合中的干预手段通常有两种:一是通过科技政策、法规,二是通过科技计划。科技计划是为实现科技发展目标而设计的和策划的、在相应的条件下组织实施的行动方案,在科技资源整合中的表现如下:

(1)科技计划具有科学性和前瞻性。科技计划是在科学技术的探讨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或未来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经专家确定的科技发展行动方案,具有科学性和前瞻性,使它容易成为科技发展的共同愿景,因而对科技资源的统一利用具有指导性和号召力。

(2)科技计划需兼顾科技发展与社会发展的需求。为使有限的科技资源充分发挥效力,并使科技进步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服务,在确定发展任务时,需要综合考虑科学发展的需求和希望通过科技进步解决的社会、经济问题,以便集中资源解决最迫切、最重要的问题,需求压力本身客观上促使科技计划必须重视科技资源的整合和优化配置。

(3)科技计划采取增量带动存量,滚动发展的方式。科技计划制定之前首先是对原有科技资源进行调研,在对存量充分衡量之后,确定追加投入的数量;科技计划在立项过程中,也要审核申请者已有的的科技资源和科研实力。通过增量投入引发存量部分的再配置,既利于充分发挥存量的效力,也利于整合和优化配置科技资源。

(4)科技计划拥有一套全面系统的规划利用科技资源的工具。科技计划由目标定位、期限、范围、支撑手段、组织管理模式、绩效评估等诸要素组成,能以比较完备、成熟的方式规划利用科技资源,其中包括:第一以课题为中心、以课题组为基本活动单位,允许跨专业、行业、单位、区域择优聘用研究人员,这是它能够实现跨专业、行业、单位、区域地整合科技资源;第二能通过资金联合、计划间的协作、申请条件限制等方法,促进各种科技合作,并通过合作整合资源;第三能灵活确定和调整科技投入在研究阶段、科研主体和产业技术上的比重,从而使科技资源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中试、试验发展等研究阶段,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等科研主体,在不同产业领域之间得到优化配置。(5)科技计划能促使科技资源与社会、经济资源整合。科技计划通过推动产学研结合,推动科技为政府、为社会服务,促进科学家与社会的交流互动等方式,促使科技资源与社会、经济、文化等其它资源结合,并使科技资源充分发挥效力。

3.2科技规划和科技计划管理申报制度

科技规划、科技计划项目是我国科研管理中的一个主要手段,针对我省科技资源的实际,应在基础研究、应用开发、和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科技活动的各阶段上推出一系列的专项科技计划,形成完善的科技计划体系,促进经济、科技和社会协调发展,发挥科技计划体系不可替代的作用。

建设科研项目管理制度,包括项目立项管理、实施管理以及结题验收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形成科技管理体系的保障政策与法规、信息服务系统。进而通过项目带动促进科技资源优化整合,并使其成为一项不断推进、长久坚持,与国民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相配套的建设任务。

4解决统筹科技资源体系中存在问题的对策及几点建议

4.1以建立科技报告体系为起点,推动科技计划项目的科学化管理

由于科技报告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建议以建立科技报告体系为突破口来启动科技计划管理,建立科技报告体系的具体建议有:研究提出我省科技报告管理体系工作制度及保障政策与法规,构建科技报告管理工作流程,确定协调管理以及参与部门,单位的职责,以工作制度的形式体现。

整理关于科技报告制度的现有政策,研究拟建设的科技报告管理体系是否与当前的知识产权,保密等政策,法规存在冲突,提出协调机制,补充出台保障科学技术报告管理体系的管理政策或法规。

4.2建立科技计划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平台

(1)建立“一站式”的网络化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依靠该系统,科研人员可以通过统一的门户登录并提交各类申报材料;在项目执行中,科研人员可以根据项目的要求提交各类过程管理文件,项目验收结束后,提交的成果性文件将直接形成为科技报告资料库中的相关档案。各类计划项目管理人员在组织项目的申报、评审、过程管理、验收、推广等环节中,均可以利用这个平台来进行网络化的流程管理,效率可望及大的提高。同时通过该平台,社会公众能有机会参与到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有关环节。

(2)建立基于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的决策支持系统。该系统应能及时、快捷地提供通过平台而得到各类统计数据,组织专家对这些数据和资料进行分析和深度挖掘,通过定期总结,完成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省对科技的投入和产出、科技项目领域和行业分布情况等信息研究报告,直接为相关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的出台提供决策支持,便于统筹科技资源。

4.3健全区域创新服务体系

(1)建立区域创新服务平台,结合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构建一个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创新服务平台,平台通过信息技术和现代化网络技术充分整合区域内企业、高校和政府以及国内外的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和专供服务。

(2)健全创新服务机构。科技创新服务机构是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技创新服务机构须围绕区域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和区域科技先导型产业,提供技术检测、技术转移、技术培训、创业孵化、科技咨询、竞争情报等服务。加强信息共享和建立良好的协作机制,加速知识扩散,以提高成果转化率。

4.4通过科技计划整合跨专业、行业、地区的资源

(1)在同一科技计划内实现跨专业、行业、地区科技资源整合,需要设置多元化的投入目标体系,通过目标分解使科技计划渗透到各个行业,专业和地区,再通过统一的资助原则、资助领域、资助区域等实现各目标之间的协作。这种按行业划分的方法,就可以实现跨专业、跨机构、甚至跨地区集中人才资源、试验装备的整合效果。

(2)利用科技计划体系进行资源整合

利用科技计划整合科技资源、就是把一个复杂的科技资源整合目标分解成多个子目标,然后针对各个子目标分别制订科技计划,并使各子计划之间在功能上相互协调与促进,在内容、规则上相互衔接或配合,制订科技计划体系包括以下两种情况:建立跨行业整合科技资源的科技计划体系,建立跨地区整合科技资源的科技计划体系。

通过科技计划、项目使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开发等类型研究既相互分离,又相互协调和促进。

4.5构建共享科技资源的政策法律支撑体系

(1)为使科技资源共享立法更容易进行,在立法规划编制过程中,要把握两个基本思路:一是在立法规划核心法的定位上应遵循“先易后难”立法路径,一步一步推进立法,成熟一项,制定一项,二是在立法规划核心内容的界定上应遵循“增量建制”的立法思路,在现有利益增长格局以外,创设一个新的利益增长点,以求在立法建制的过程中不断加大科技资源共享总量,扩大可供在各个利益集团间进行分配的份额,把改革成本和风险控制在尽可能小的程度上,获得最大限度的各方受益支持和法制上的持续性。

(2)政策框架

为保障科技资源共享法规建设的顺利进行,需要多方构建科技资源共享法规建设的支持体系、在政策方面,需要确立自然科技资源共享过程中政府参与和扶持的指导思想,制订有关科技资源共享强制性,倾斜性及综合性政策,为科技资源共享法规则建设提供政策依据。

4.6合理配置科技资源,着力发展关中-天水经济区区域比较优势产业

产业结构趋同既造成地区间的过渡竞争,同时也造成资源(包括科技资源)配置的不协调及浪费,政府在制定区域的产业发展政策时,应该从比较优势出发,主要是从该地区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或行业中产生,发挥比较优势只是被动地适应资源禀赋特点,而创造竞争优势则是主动地催生新的比较优势或获得动态比较优势,竞争优势是比较优势和规模优势及技术优势的综合,通过创新不断创造新的竞争优势,这样才能保持优势产业的持续发展。为此应加强战略分析和长期规划,重新评估发展的条件和发展目标,合理配置科技资源,制定科技计划和规划,特别是应当深入分析和研究到底有哪些优势和劣势,然后在些基础上通过制定长期规划,确定在支持和发展的重点领域。

5关中-天水区域统筹科技资源体系

关中-天水区域的科技资源共享与技术转移活动是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活动本身即构成一个系统,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高新技术基地和企业是最主要的活动主体,产学研合作则是最主要的活动方式,为了促进该空间系统的科技合作与技术转移的高效运行,有效的对策必然是一个系统。该对策系统在本质上是一个巨型综合平台,一个网络化的系统,构成该系统的要素包括人才、资金、技术、政府、政策、体制、机制、法制、信息等,这些要素在系统内有机结合,密切联系,高效有序,优化配置,自由流动,支持产学研合作,进而实现系统的目标,促进科技合作与技术转移的高效运行,达到统筹科技资源的目的。

从长远看,关中-天水经济区科技资源共享体系的建设对该区域的创新发展需要持久的强力的支撑,整个区域达到区域科技经济一体化,所有领域都在奔向一体化,区域科技资源共享的大合作大转移必将成为制度,成为常态。

参考文献

[1]丁厚德.中国科技运行论:科技战略与运行管理[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1年.

[2]朱付元.我国目前科技资源配置的基本特征[J].中国科技论坛,2000年(2).

篇(7)

目前,国内一些科技园区、经济园区先行先试,智慧园区建设已取得一定成果。2012年,中关村将示范区“一区多园”的空间信息与企业、产业、科技创新资源、科技金融资源、招商引资等信息进行整合,促使中关村向智慧园区全面转型。今年,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暨星光影视园“新媒体信息管理与服务公共平台项目”投入应用,运用RFID、云服务等构建了智能化的基础设施管理与服务体系,从“感知化、互联化、智能化”三个角度对园区内的人、车、物等资源以及媒体资料等虚拟资产实现了全方位的监测与管理。

一、软件谷打造智慧园区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对软件谷而言,智慧园区建设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以智慧化提升园区竞争力已是大势所趋

据统计,截至2012年底,在国家级园区中,有63个提出了智慧园区的建设理念,占比达到四分之一左右,其他各级园区也积极开展智慧园区的规划和建设工作,中国智慧园区建设已经初步呈现出集群化分布特征,形成“东部沿海集聚、中部沿江联动、西部特色发展”的空间格局。在南京,“十二五”期间南京城市发展的奋斗目标是将南京打造成为“人文绿都、智慧南京”。2011年,在软件谷的建设初期,法国凯捷公司对园区的规划建设进行了高端策划和顶层设计,提出将软件谷打造成全国具有示范效应的智慧园区“云之谷”,以智慧化提升软件谷综合竞争力。

2.智慧园区的建设与软件产业的发展相辅相成

智慧城市、智慧园区的核心在于运用现代ICT技术,构建无所不在的高速融合网络、智能感知环境和海量运算能力,提高区域管理和服务水平,提升公众的生存方式和生活质量,推动高端产业发展。因此,智慧园区的打造必须建立在软件产业的高端发展上,新一代通信网络、云计算、物联网和传感网等先进技术将会构建起园区发展的智慧环境和面向未来的全新园区形态。同时,智慧园区的建设目标也将会为软件产业的蓬勃发展带来历史性的发展机遇,必将对今后软件谷的产业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3.智慧园区建设是软件谷“二次创业”的迫切要求

对于软件园区而言,第一次创业主要是依靠便利的交通、充裕的人才、优美的生态、完善的配套和高效的体制机制等优势条件,吸引一批国内外知名软件企业进来,形成产业集聚态势;第二次创业需要以打造国际化、高端化、品牌化、特色化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集聚区、示范区为目标,依托园区良好的发展环境、优质的政务服务和集约高效的资源配置才能实现,核心是提升园区综合竞争力。因此,只有在智慧园区建设上走在前列,才能够更好地整合园区发展要素和资源,创新管理手段与措施,减少运营成本和流程,承接全球高端产业转移契机,加速形成自身核心竞争力,并在与国内外诸多软件产业园区的同质化竞争中抢占先机。

二、软件谷智慧园区建设的规划、目标和现状

1.建设规划

在《中国(南京)软件谷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中国(南京)软件谷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实施意见》中,提出要按照国际化、生态化、智慧化理念,打造“绿色、低碳、智能”软件谷;以云计算技术和应用服务引领发展,加快云技术在电子政务、企业信息化、工业设计、移动支付、信息安全等领域的推广应用,建设智慧城市产业园、超级云计算服务产业园、物联网产业园、移动互联网产业园、三网融合产业园、下一代移动通信产业园等多个产业基地。

2.建设目标

以建设“智能化、现代化、数字化、网络化”的软件园区为目标,优化顶层架构设计,集成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供信息化建设模块化解决方案,不断提升园区信息化建设应用与管理水平,进一步促进主导产业的巩固与提升,实现“政务工作公开化、园区服务网络化、数据资源共享化、辅助决策智能化、体系建设标准化”,高标准建成“绿色、低碳、智能”的现代化智慧园区。

3.已建成的技术支撑平台

目前软件谷已建成的技术支撑平台主要有 IBM 润和软件技术联合创新中心、北大工学院南京研究院、中兴通讯全球云计算中心、江苏赛联信息产业研究院、江苏虚拟软件园、江苏省软件产品检测中心、紫金(雨花)科创特区云端虚拟孵化器公共技术平台等,可为企业提供开放式的信息技术支持。

4.正在搭建的体系架构

软件谷目前正在按照“高端化、国际化、品牌化”的发展战略,瞄准产业发展前沿,精心打造移动互联网、智能电网、智慧城市、电子商务等专业园区,并积极搭建“一中心、三平台”建设架构,即:南京超级云计算服务中心,以及依托超云中心建设的“智慧园区”产业平台、软件技术开发服务平台和园区信息化建设平台等三大平台。

(1)南京超级云计算服务中心。该中心作为软件谷的基础云平台,今年年底将正式建成,未来将承担为谷内各类软件企业提供更加先进的海量数据存储和数据分析功能,也是软件谷建设智慧园区的核心技术依托。该中心主要建设云服务和云应用两个平台。云服务平台一期建成后,计算能力将达200万亿次、存储规模将达PB级,后续超算性能指标还将扩展到千万亿次以上计算能力和EB级别海量存储规模。云应用平台则提供创业孵化应用云、培训应用云、研发测试应用云、政务应用云、治安应用云、环保应用云、交通应用云、教育应用云、医疗应用云等业务。

(2)“智慧园区”产业平台。该平台主要引进智慧产业领域内的高端企业,聚集智慧产业上下游各方面的优势力量,对智慧产业进行顶层方案规划和分模块设计,研究适应软件谷产业特点的智慧园区架构和产业链等各个方面,开展智慧交通、智慧楼宇、智慧警务、智慧环境、智慧电子商务等典型示范工程建设,打造完整的智慧产业链条。位于软件谷A8地块的楚翘城项目是软件谷公司自主开发建设的第一个商业综合体项目,通过与南京电信的合作,楚翘城从设计、建设到管理、运营、服务都贯穿了智能化、宽带化、无线化、融合化的理念,智能技术的应用大大降低企业管理运营的成本,达到商业信息化、办公自动化、工作高效化。

(3)软件技术开发服务平台。该平台立足于应用基础研究,整合谷内现有的公共技术平台资源,打造一体化的企业技术创新和孕育孵化载体,从软件新方法和新技术的探索、软件高新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以及关键软件产品和应用的产业化促进等三个层次开展软件新技术的研究与应用,从而为谷内企业在大数据、云渲染等前沿信息技术和应用领域的创新尝试提供自由宽松的环境和强大专业的后台支持。

(4)园区信息化建设平台。该平台汇聚谷内所有行政资源,负责制定信息化工作规划、分解年度目标、安排重点项目、建设重大基础设施、组织人才培训、交流发展经验、开展绩效评估等工作。软件谷建立协调会商机制,及时解决软件谷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并将信息化建设的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职能部门。通过建立健全严格的任务跟踪和工作考核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序进度高效推进。同时,设立信息化组织实施机构,聘请专业技术人员,结合行政管理、企业服务、企业管理等不同领域的特点,全面负责“管委会—职能局或专业园区—企业”三级信息化建设与指导工作。

三、软件谷智慧园区建设规划

1.三大策略推动智慧园区发展

一是抓软件产业和互联网产业。重点扶持发展嵌入式软件、集成电路设计等核心软件,通讯、移动互联、游戏动漫等行业应用软件,物联网产业和云计算数据服务,网络服务业和数字内容产业,着力优化软件产业结构,提升软件产业发展水平。二是抓智慧产业基地建设。重点建设紫金科创特区、创业创新城和中以智慧园等一批载体,大力推进一批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效果比较好的智慧服务业示范推广基地和智慧产业园建设。三是抓“走出去、引进来”。积极开展以智慧城市建设为主题的国际国内合作交流活动,以重大智慧应用体系建设为载体,着力加强与国内外知名IT企业的合作,努力做到“开发一个系统,引进一个团队,推出一批产品,培育一个产业”。充分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着力引进有影响力的重点合作项目,积极做好企业落户服务工作,储备一批新的合作企业,逐步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以及智慧行业应用领域形成集聚优势。

2.加快园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智慧园区建设与发展过程中,信息基础设施是不可缺少的基础条件,智慧园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沿着“宽带、融合、泛在、安全”的方向发展,不断夯实宽带网络建设,建立惠及企业的电子政务平台和公共服务体系。通过部署针对园区的网络解决方案,建设简洁、可靠、高性能的园区网络,基本实现光纤网络接入能力和无线宽带信号全覆盖。提升网络承载能力与综合服务保障能力,促进各类网络之间互联互通,提升宽带互联网省际、国际的出口能力,建设全市领先的信息基础设施体系。强化网络运行安全保障,加强网络基础设施日常运行监管与网络监测预警,加强对重要设施的保护,建立应急通信保障机制。

3.积极推进三大功能应用

一是加快推进网上企业服务系统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基本信息库,定向各类扶持企业的政策、信息、资源,实现从项目准入手续办理、专项申报材料评审、统计数据分析、专业技术评估、人力资源管理、财税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等全过程的信息化动态管理。二是加快“智能招商”模块建设,将谷内所有可利用的土地、楼宇资源和招商条件等信息全部入库联网,根据招商对象的实际需要,在第一时间为其寻找符合条件的落户资源。三是加快企业与园区的社区媒体交流平台建设,及时汇总谷内企业对园区发展和政策服务的具体诉求建议,及时有效准确互动,有针对性地提升环境建设和政务服务水平。

4.丰富业务支撑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