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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学法用法精品(七篇)

时间:2022-06-17 02:23:42

村干部学法用法

村干部学法用法篇(1)

关键词:村干部;法律素质;农村法制建设

一、引言自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更加重视法治建设,注重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法治建设被认为是《宪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推进法治,基础在农村,困难在农村,希望在农村。建设法治农村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基石,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前提,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村干部又是广大农民的带头人,所以提高村干部的法律素质,建设一支坚强有力的农村干部队伍,是我们当前急需探索的一个课题。

二、新时代不同层面对村干部法律素质的需求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一系列制度变迁,我国在乡村社会逐步形成了乡政村治的格局,国家的行政权力止于乡镇,乡镇以下的农村实行村民自治,村干部扛起了党和国家农村事业发展的大旗。进入新时代后,面对全面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乡村的新形势,农村社会对村干部的法律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顶层设计如何在农村落实?政令到达农村后应该走什么样的程序?村干部是否依照相关法律制度治理村庄?这些都与村干部的法律素质密切相关。虽然村干部不是行政人员,但在完成政府事务时,他们经常被村民视为党和国家的代表。村干部行为的合法性直接影响党和国家的形象,影响人们对高层设计的信心,进而影响农村社会的发展。党和国家农村事业的发展要求村干部忠于法律,熟悉各种农业政策法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各项任务。

村干部是由村民选举产生的基层管理者。他们负责管理村庄内部的各项事业,并在外部代表村庄集体开展活动。他们的行为直接影响到村集体和村民的利益。村干部在工作中是否准确了解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能否在实践中公平执行各种法律制度,关系到维护村集体利益和保护村民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在农村经济、文化、教育、卫生等事业的建设和发展中。村干部的法律素质与村集体和村民的利益密切相关。提高村干部的法律素质已成为农村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新时期,村干部肩负着全面实施法治、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任务。只有与时俱进,全面提高法律素质,他们才能更好地站岗,为村集体和村民服务。

村干部应该完成基层政府发布的政务,配合党和国家农村事业的规划和安排,同时从村民的角度为村民谋利益,生活在基层政府和村民之间的夹缝中。平衡双方的利益,满足双方的需要,要求村干部提高法律素质,依法办事。他们都对基层政府和村民负责。在新时期,大多数村干部都有一个自我实现的梦想。一些人希望通过村庄平台,充分利用党和国家对农村的良好政策,并根据法律法规为村民做一些实际的事情,这样每个人都可以分享社会发展的成果。一些人希望通过担任村干部为他们成为公务员打下基础。一些人希望通过村干部积累创业或从事其他工作的经验。村干部追求自我实现,有多种理想,这些理想的实现需要村干部具备相应的法律素质。近年来,村干部对法律素质的需求显著增加。许多村干部主动学习法律。他们就相关法律问题咨询法律专业人士。这可以从村干部对一个村一名法律顾问的活动的态度中清楚地反映出来。积极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技能,提高法律素质,有利于村干部的成长、成熟和全面发展。新时期,法律素质已成为村干部个人职业发展的必要条件。

三、提升村干部法律素质的必要性(一)提高村干部的法律素质是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目前,大多数农民已经从简单的粮食生产转向了多样化的经济。自营中小企业、承包经营、商业、农民工、农业、土地流转和农民经纪人的数量正在增加。农民充分参与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不了解法律就很难适应市场经济活动。村干部作为农村经济活动中最活跃的分子,一直走在前列。他们的法律素质直接决定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水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村干部必须是学习、理解和遵守法律的模范。

(二)提高村干部的法律素质是营造和谐稳定的农村社会环境的需要。目前,农民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村民开始学会使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村干部不学习法律,不了解法律,不像过去那样依法办事,各种矛盾就会积累,甚至会出错。一些村庄的干部和群众之间的紧张关系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村干部没有依法办事,损害了群众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当依法进行调解,引导村民在法律范围内解决冲突,形成倡导法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提高村干部的法律素质是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和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村庄必须有良好的道德和习俗。村民们也有必要抛弃封建迷信思想,结束所有的陈规陋习,成为懂得和遵守法律的新农民。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把村委会建设成为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必须培养广大农民的主人翁意识,增强他们参与村内各项事务管理的意识。所有这些都离不开村民整体法律素质的提高。但是不要让它走。目前,村民的整体法律素质远远不够。要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高整体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作为广大村民的代表,村干部是直接面对每个社会单元,即每个家庭的一线人员。它们对农村的每个家庭和每个成员都有明显的引导和渗透作用。以提升村干部法律素质为切入点,通过提升干部自身的经验,无疑是提升村民整体法律素质的最佳途径。

四、当前村干部法律素质方面存在的问题(一)少数村干部民主法治意识淡薄,办事主观武断。比如:一些村干部决策不民主,把村务当成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把个人意志置于法律之上,办事不公正、不公开、不依法,有的甚至蜕变为"村霸";个别村干部以权谋私,个人说了算,听不进去其他村干部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在工作过程中,存在不愿接受监督的思想;一些村干部对集体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重违反村民自治制度,村务、财务管理混乱,帐目不清,甚至导致村集体资财流失,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

(二)部分村干部缺乏依法管理的能力。比如:部分村干部在工作方法上习惯于采用压服或经济制裁的手段,如违法断电、断水等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甚至出现个别村支书公开教训贫困村民,如有"不听话",就要取消他的贫困户资格。在村务管理上个别村干部只讲"人治"不讲"法治",擅长下命令,不愿意搞服务;利用手中的权力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甚至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和权益,导致矛盾纠纷多,甚至上访事件不断出现。

(三)少数村干部在管理村集体经济过程中,不能按照市场经济规律依法经营,甚至造成决策失误,引起村民公愤。有的村干部自作主张,盲目引进"外资",或以集体名义为亲戚、朋友作经济担保,结果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致使村级经济陷入困境。还有个别村干部视经营承包合同为儿戏,非法经营或随意毁约。

综上所述,当前农村由于村干部法律素质不高,不仅导致各种社会矛盾不断出现,干群关系越来越紧张,给基层和谐稳定带来一定的影响,也阻碍了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五、提升村干部法律素质的建议村干部毕竟不同于公务员和其他公职人员,既没有整块的时间长期接受法律培训,又缺乏较高的文化程度去钻研枯燥的法律条文。这就要求必须实事求是地开展村干部的普法教育工作,增强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确保不走过场。为了达到这一目的,笔者认为,必须结合村干部工作的具体特点,倡导"学用结合"的法律教育途径,具体落实如下"四抓":

(一)抓村民议事会制度的落实,促使村干部自觉用法学法。村民议事会是体现村民自治、促进依法治村的有效组织形式。通过议事会对村里的重大事情进行谏言献策,可以有力地促进村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科学决策水平。要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建立村民议事会。为了使议事会规范有序,要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制定《村民议事会章程》,对议事会的职责、权利、义务、议事内容、议事程序和活动形式等都做出原则性的规定。在议事内容上,主要议大事和一些敏感性的事情。在议事程序上,先由议事会采取一人一票的方式表决,多数代表讨论通过的事项,由村干部再斟酌决定;半数以上不同意的事项,停办或缓办。

(二)掌握村务公开为提高村干部的法律素质提供了条件。推行开放式管理制度是实现对村民有效监督的重要渠道,也是对村干部的有效约束。就内容而言,不仅要公开群众要求公开的所有事项,还要公开村干部对村民承诺的履行情况,接受村民监督。正式来说,应该建立一个永久的公共专栏,重大问题应该通过公共专栏公开。在具体实施中,我们应该注意两个关键环节:确保公开内容的整体真实性和关注村民意见的反馈。通过实施财务披露制度,应该保证村干部的权力在法律框架内运作。

(三)抓村规民约的落实,规范村干部和全体村民的行为。村规民约是全村村民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制定的,这是实现村民自治最基本的行为准则。村干部必须把完善和执行村规民约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按照"因村制宜、因事制宜、实际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对村规民约进行修订完善,要注重让村民广泛参与,每项内容条款,每项奖罚规约,都让村民代表讨论确定,把建章立制的过程变成村民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要注重既约"民"又约"官",应对村干部和党员的要求更严,标准更高,以达到示范带动效果。为了让村民都能熟知自己的"规约",村里要将其送发到户,组织村民专门学习,以达到家喻户晓的效果。

村干部学法用法篇(2)

一、公开选拔

1、总体目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探索公开选拔优秀大学毕业生担任村干部的新途径,逐步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干部”的目标,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精干高效、勤政廉洁、年富力强、素质优良、奋发有为的村干部队伍,为加快推进我区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2、选拔条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适当放宽;新北区户籍或生源,身体健康;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热爱农村工作,有扎根农村创业发展、建功立业的愿望,有一定的基层工作适应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

3、选拔程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布选拔职位和报名条件、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政审、体检、录用和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公开选拔工作由区统一组织实施。

二、任职聘用

4、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干部,原则上由区根据各镇行政村数量的多少进行分配,由镇安排到有关行政村任职。为有利于大学生村干部的培养成才,镇党委一般应将大学生村干部安排到户籍所在村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示范村工作。同时,外镇的大学生要尽量安排到离家较近的村。

5、大学生村干部中,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其他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列席村“两委”工作会议,协助村“两委”开展工作。

6、大学生村干部的任职试用期为一年,由所在镇有关管理部门与其签订任职试用合同。一年试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不合格的免去试用职务并解除聘用关系,合格的正式任职。

7、正式任职的大学生村干部列入全额拨款专项事业编制,编制由区机构编制办公室下达到各镇人力资源保障站,由所在镇与其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一般为三年。聘期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解除聘用合同,同时终止任用关系。大学生村干部在村工作五年内,非经组织安排,不得要求调离村干部工作岗位。

8、正式任职的大学生村干部,在村工作期间的年限可计算为工龄,其人事关系及人事档案由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免费,户口可落在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集体户。

三、培养管理

9、区委组织部建立大学生村干部信息库,并通过座谈交流、个别走访、实绩考察等形式,了解其工作、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及时调研大学生村干部的培养使用情况,就更好地管理、使用大学生村干部提出指导性的意见。

10、各镇党委要加强大学生村干部的经常性管理工作,大学生村干部应按月记录工作日志,按季上报工作小结,每半年写一份调研报告,一年进行一次述职。要制定大学生村干部的年度考核办法,与其签订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要建立一人一档的大学生村干部档案,记录大学生村干部的教育培养、锻炼成长、考核奖惩等情况。

11、各镇党委要根据新农村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大学生村干部培训计划,纳入村主要干部、镇后备干部培训总体规划,进行统筹安排。通过集中授课、外出参观、座谈交流、结对帮带等形式,提高大学生村干部适应农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各镇要选出一定数量事业心强、工作比较出色,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大学生村干部,进行重点培养,争取用三至五年的时间,培养一批“双强双带”型农村基层干部。要在政治上关心大学生村干部的成长,积极发展优秀的大学生村干部入党。

12、各镇党委要建立大学生村干部帮带责任制,明确由镇分工蹲点领导进行“一对一”帮带,定期了解大学生村干部的工作、生活情况,重点在党的基层工作方针政策、农村工作方法、镇情民情等方面言传身教,并督促村党组织安排好大学生村干部的工作,帮助他们成长成才,支持和鼓励他们扎根基层,干出实绩。

13、各有关村党组织对大学生村干部要放手使用,安排参与村工作分工,提供更多实践锻炼的机会。要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干部文化素质较高、科技运用能力较强的优势,安排从事村级组织制度化建设、村集体经济发展、群团组织建设、现代远程教育、农业科技推广、普法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工作。同时,要有计划地安排大学生村干部参加拆迁安置、矛盾调解等艰苦岗位的工作,加快其成长步伐。

14、各有关村党组织要明确帮带责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分别负责帮带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定期检查、指导大学生村干部的工作,安排其协助开展工作,通过传帮带、压担子,使大学生村干部在实践工作中积累经验、锻炼成才。

15、各有关村党组织要根据镇党委的统一安排,在每年年底组织大学生村干部向党员和村民代表述职,接受党员和村民代表的评议。评议结果、考核等次由各镇报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激励保障

16、试用期内的大学生村干部每月薪酬待遇不少于1500元,由所在镇统一按月支付,并按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薪酬待遇及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除外)由所在镇承担。年终,由所在镇根据目标考核结果,给予一定的考核奖励。

17、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大学生村干部,享受所在镇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待遇。

18、大学生村干部中工作能力强、表现特别优秀、群众公认度高的,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提拔进入村领导班子。

19、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镇党委要积极创造条件,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拿出一定数量的镇机关公务员职位,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干部。

20、大学生村干部在村任职满五年,并担任村主要干部,工作实绩突出、表现特别优秀的,可按规定程序择优选拔进入镇领导班子。

五、组织领导

21、公开选拔大学生村干部的有关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机构编制办公室、区财政局等部门配合实施。区委组织部负责公开选拔的牵头实施和规范化管理要求的落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做好公开选拔工作,并负责工资审核、人事档案管理、户籍管理、聘用合同签订等工作;区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落实全额拨款专项事业编制;区财政局负责按财政体制对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进行经费管理。

村干部学法用法篇(3)

一、“村官”违纪违法的现状

吉安市青原区是个新区,自成立以来,不断加强村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大力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但是,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还比较突出,据不完全统计,*1年至*5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立案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60件,处分63人。其中,经济类案件7件、违管理秩序类案件53件,分别占立案总数的12%、88%。经济类案件主要以挪用、非法占有性质案件为主,如某村原出纳郭某利用职务之便侵占集体资金3.5万元,某村一村小组原出纳李某利用职务之便,挪用集体资金1.5万元;53件违管理秩序案件中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赌博性质居多,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案件30件,赌博案件12件。

二、“村官”违纪违法的成因

村干部违纪违法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认真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平时不注重自身学习,缺乏自律能力,有相当数量的村干部长期不学习,理想、信念、宗旨淡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扭曲,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在一些村干部思想中不同程度地存在。

二是新旧体制交替,监督制约机制尚不完善,给违法乱纪者以可乘之机,一些村干部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以致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

三是少数乡镇党委对村干部疏于管理、监督,没能及时发现村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也没有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致使一些村干部有恃无恐。

三、“村官”违纪违法的对策

村干部廉洁自律是个新课题,加强村干部廉洁自律,必须做到自律、他律相结合。自律的前提是体制机制完善,个人素质得到提高,但在当前农村廉政建设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个人素质得不到提高的现实状况下,强化他律就是一条主要的途径。针对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现象查不胜查、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采取过硬、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高村干部综合素质。乡镇党委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阵地,加强对村干部的思想教育,每年集中一定的时间,采用封闭教育等方式,进行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方面的理论培训。要善于运用身边的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的人,不断提高村干部的宗旨意识和法纪观念。同时,要进一步突出“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教育,使广大村干部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焕发奋发拼搏、再创新业的进取精神,促进农村的改革、发展与稳定。当前,要在农村基层党组织中广泛深入地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突出“关健是要取得实效”和“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两个重点,注重在“抓学习、强载体,树典型、促结合”等方面下功夫,在村干部中广泛开展党的宗旨教育、传统教育和政策法规教育,切实解决村干部在政治觉悟、思想作风、廉洁自律、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村干部学法用法篇(4)

一、“大学生村干部”计划政策制定的背景

“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的政策制定的社会背景:农村的乡土性使农村治理对家长制、宗族制和人情关系的依靠性、基层民主政治发展的不健全和基层组织在逐渐弱化[1]36,这些背离了现代社会的民主和法制的要求;随着农村劳务输出的持续发展和城镇化步伐不断加快,大量农村中青年人离土、离乡,本土化精英外流现象严重,后备人才明显不足,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农民的整体素质,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新型农业科学技术在农村的推广和我国新农村建设的进程;社会利益格局分化,村级领导综合素质参差不齐,村干部文化程度低、思想观念落后,处理村级事务基本靠自己以往的经验和阅历,难以应对当前农村出现的各种社会矛盾和利益冲突,难以担当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力;我国的干部缺乏基层工作经验,尤其是农村一线工作经验,对农村的认识不够,对农村情况不够了解,在政策制定及基层管理上脱离实际,不能从农村实际出发,制定有利于农村全面发展的政策和管理手段;高等院校毕业生人数屡创新高,就业形势十分严峻,大学生村干部政策的出台一定程度上拓宽了就业途径,缓解了社会就业问题。

“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的政策制定的时势背景:“大学生村干部”政策开端于1995年江苏省丰县的“雏鹰工程”,当时丰县实施“雏鹰工程”的主要目的有两个:一是培养锻炼年轻干部;二是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进一步优化村级领导班子结构。之所以每年从应届大学生中选派德才兼备者到农村任职,主要是出于四方面原因考虑:一是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二是农村战略性人才储备工程的需要;三是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需要;四是新时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有益尝试,同时也是对新时期转变人才选拔培养、干部晋升、就业选择导向的一次有意义的探索。

二、“大学生村干部”计划政策执行状况和主要问题分析

(一)“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的政策执行状况

自1995年江苏省率先开始招聘大学生到农村基层任职工作以来,全国各地纷纷出台政策,鼓励大学生毕业后到农村担任“村干部”。2008年中组部全面启动“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大学生村干部”工程进入到成千、上万人规模发展的全面、系统建设时期,全国除港澳台以外的所有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1 381个县都分布有大学生村干部,同年启动的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以来,共有130万多名高校毕业生自愿报名应聘,各地共选聘15.9万名大学生村干部,加上2008年以前部分省区市自行选聘的,目前共有20万名大学生村干部在新农村建设一线干事创业。大学生“村干部”到农村基层工作以后,充分利用自己的所学和特长,积极为建设农村、服务农民、发展农业做出贡献,同时自身也得到了锻炼和提高,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骨干力量。据统计,大学生“村干部”进入村“两委”班子的占24.1%,其中担任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负责人的占12.3%;有创业项目的19 527人,其中独立创业的5 916人,合作创业的13 611人。

(二)“大学生村干部”计划政策执行的主要问题分析

1.大学生村干部的素质水平有待提高

一是心理不适应。由于离开大学时间较短,部分大学生在工作中一时间还脱不了学生气,想问题和办事情比较片面,存在着浮而不深,承受心理弱的问题,加之以前没有接触过农村工作,面对复杂的环境和棘手的事情,稍微遇到一点挫折就会打退堂鼓,感到心灰意冷、提不起精神;还有些大学生则认为自己具有知识厚实、专业技术能力强的优势,能够帮助村上谋发展、攻难关,在思想上有”高人一等”的优越感,难以放下架子和基层干部、群众打成一片。二是环境不适应。由于多年在外求学尤其是大学校园生活的经历,部分人已经习惯了都市的生活,因而在选择当村干部后,虽有一定的心理准备,但面对基层艰苦的工作环境和较差的生活条件,还是感到与自己的想像落差太大,一时难以适应,不能尽快地进入角色。三是工作不适应。一些大学生适应乡镇环境较慢,加之缺乏必要的实践,工作中被动应付、得过且过,不能将所学的知识与实际有效结合起来,使个人的特长得不到充分发挥,尤其是面对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虽有热情但是方法欠妥、应对能力和策略不足、独立工作能力不强。

2.大学生村干部所学专业与实际工作不对接

众所周知,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极不均衡,富裕的地方比城市还富,譬如闻名中外的华西村,穷的地方只能勉强维持温饱。每个农村的情况都不尽相同,有的以农业为主,有的则工业发达,而工业结构却不相同,发展重点各有侧重。基于这种情况,就要求在选择大学生村干部时要“对症下药”,根据大学生所学专业“各取所需”。此举意义在于最大限度发挥“大学生村干部”的作用,也是“大学生村干部”工程的初衷。然而,根本无法做到这一点,有些地方甚至对此很盲目,只要是大学生就行。专业不对口,大学生村干部难以发挥作用和专业优势。农村最欢迎的是农技专业的大学生,但现实情况是这部分专业的学生特别少,这就造成了这些大学生村干部在岗位上无法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不少大学生村干部自然难以适应农村环境,产生无所适从的想法。这样下去,人才资源浪费实在严重,更可惜的是这样的局面还没有停息。

3.大学生村干部工作待遇偏低

因为大学生村干部不是公务员,没有编制,也就没有工资,只有基本的工作和生活补贴,更谈不上福利了。中央按东、中、西部分别5 000元、10 000元、15 000元下拨工作经费,不足部分由地方配套。由于地区差异,具体的配套标准也不相同,东部省份经济好点,配套的多一些,中西部地区配套的很少。大学生村干部在村里属于挂职性质,无法触及村里的实质性工作,一些真正为村民办实事的想法难以实现,更谈不上落实。例如,北京市的大学生村干部平均月工资为2 500元;其余大部分地区的待遇水平偏低;平顶山市大学生村干部的工资待遇水平基本维持在450元左右,而鹤壁市的更低,基本上在250元左右。对于这样的待遇,大学生村干部自身和村民都普遍认为偏低。通过调研得知,61.73%的大学生村干部对当前的工资水平不满意,45.93%的村民认为偏低[2]55。

4.大学生村干部身份不明确

大学生村干部产生“身份”困惑,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对中央政策的不了解,没有明确中央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的真实意义,没有准确认识村级组织特设岗位的含义;二是受传统的“官本位”思想的影响,认为大学生村干部和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样需要有一个更加牢固的身份,或者是干部身份、或者是工人身份,甚至认为大学生村干部就该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这主要是对中央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精神理解不深、领悟不透、认识不清的原因。大学生村干部是充满激情、富有朝气和极具活力的一代,一旦被身份的概念所困惑,就有可能影响情绪和阻碍进步。其主要有三大害处:一是会束缚自己的思想,每天为身份而活着,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该怎么干,从而导致无所作为、虚度年华;二是会让自己失去正确的前进方向,背离自己选择农村发展的初衷,既不能增强与农民群众的感情,也不能了解中国农村的现状,更不能提升领导农村发展的本领。三是会失去来之不易的宝贵机遇,不是想着如何干好工作,而是整天忙于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既不能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也不能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最终会经不起组织的考验、考核和考察。

5.“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的管理机制不完善

由于大学生村干部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管理机制还不够健全,存在组织管理遗留盲点,主要表现在对大学生村干部的跟踪考核、考评还不够规范,没有建立健全的经常性的检查大学生村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的工作机制。因此,有的大学生村干部找不准奋斗目标,把握不好工作的重点、难点,错误地认为组织人事部门管不了,镇、村又管不着,干好干坏都一样,便放松对自己的纪律要求,工作中不能积极主动地要任务、挑担子,缺乏克服困难和做好工作的主动性。

三、“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的政策顺利实施的工作建议

(一)大学生村干部理应自觉地提高自身的素质水平

大学生“村干部”应该尽快适应环境,完成角色转变,积极发挥专业优势,推动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最重要的是要增强个人素质,提高个人能力。一是加强学习。大学生“村干部”都是高学历、高素质的人才,不缺乏文化知识,但在应对农村各种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和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难题时,显得力不从心,这就要求大学生放下架子、俯下身子,利用网络媒体、报章杂志、广播电视、实践基地,通过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群众学、向老同志学,努力掌握各种实用知识和技巧;二是善于思考。大学生“村干部”不能妄自菲薄,坚定信念,一定要树立成才、成功意识,坚持扎根基层,立足长远,在农村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还要勇于创新,发挥青年人思维活跃优势,敢为人先,敢于破除陈规偏见,利用所学知识,在推动农村改革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三是勤于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根本宗旨,让群众满意是检验“大学生村干部”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在实际工作中,大学生村干部要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把群众的需求作为最大的需求,听民生、解民忧,创造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检验的政绩。

(二)发挥好大学生村干部的专业优势,实现专业与岗位的衔接

相当一部分大学生村干部由于专业不对口,在农村工作后将所学专业荒废,既容易丧失自身优势,也易使用人单位资源浪费。因此,必须引导和鼓励大学生村干部巩固专长,增强对口岗位实践能力。首先,综合专业方向、主观倾向及社会实践经历等情况,与大学生共商设计方案,按照经济、党建、社会事业等职能部门进行分类,根据大学生所学专业“各取所需”,发挥大学生的专业优势。其次,有侧重地安排专项工作锻炼机会,提升相应知识应用能力,在强化岗位专长的同时,应当对大学生村干部针对性地设计多渠道、跨地域的岗位实践锻炼机会,从而使他们早日成为“多面手”。最后,根据大学生村干部的专业特长,搭建不同岗位的周期性实践平台,强化其专业技能,对于工作突出的大学生村干部可安排其与所学专业相关的进修或深造,作为专业性较强岗位的后备骨干加以重点栽培。围绕大学生村干部的专业特长,形成长效机制,切实为大学生村干部在基层开展事业提供广阔的天地,才能促成“大学生村干部”事业发展,为农村留住人才,最终实现大学生村干部成才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双赢的局面。

(三)适当加大经费的投入,建立和完善大学生村干部的保障制度

适当提高大学生村干部的工资待遇可在一定程度上激发其工作的积极性。因此,必须保证大学生村干部基本的生活所需和工作待遇,一是按时、按标准发放大学生村干部生活工作补贴;二是与乡镇公务员同等对待,保证大学生村干部享有一定的奖金和福利;三是按照普通公务员标准,每年配备一定数额的工作经费,供大学生村干部开展工作之用[3]。作为当地政府和村里,要为大学生村干部创造必备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妥善安排好住宿、吃饭,提供较为良好的工作环境,让大学生村干部方便开展工作,扎实在村里干事创业。在退出机制方面,考取公务员的加分政策、考研的优先录取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做了保障,政府应该及时地建立大学生村干部的信息库,便于在大学生村干部任期满后为其推荐合适的工作。解决大学生村干部的后顾之忧,也能使大学生村干部更好地为农村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四)明确大学生村干部的身份

能够使大学生村干部身份定位准确,应当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出台相关政策,制定相关法规。对相关已成形的法律法规如《公务员法》、《村民自治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要进行修改和补充,能够使得大学生村干部有机会改变工作性质甚至成为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大学生村干部法》,利用法律法规来切实地保障大学生村干部的权利和明确其义务,进一步实现调动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各种激励措施有效地结合起来。另一方面,加深大学生村干部对自身角色的认识。到农村任职是自己的选择,一定要树立远大理想,敢于面对自己的人生抉择,把自愿选择到农村接受锻炼,作为实现人生理想的舞台,作为锻炼能力、提高素质的平台,坚定信念,勤奋工作,不被身份所惑、所困、所累;大学生到农村任职,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际需要,一定要脚踏实地,默默奉献,认真履行好自己担负的职责,主动融入农村,贴近农民,了解农业,通过实际行动赢得老百姓的认可,增强与老百姓的感情,努力为新农村建设增砖添瓦。

村干部学法用法篇(5)

一、“五五”普法工作回顾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普法工作有序开展。半年来,村党支始终高度重视普法工作,把“五五”普法列为我村的中心工作来抓,认真对照“五五”普法规划方案组织开展普法活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坚持做到四点: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村民委员会主任为副组长,党总支委员、村会委员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经常性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严格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及具体实施方案,分年度逐步实施,注重工作开展的连续性,确保了五五普法扎实有效开展;二是落实人员。由村综治办专门负责“五五”普法工作,及时根据人员和干部分工调整,确定专人负责“五五”普法日常工作的开展。三是经费有保障。每年五五普法经费实行支出实报实销。四是加强制度建设。根据五五普法要求我村制定了《“五五”普法学习制度》、《法制讲座制度》、《村干部法律知识学习》等系列制度,为学法普法提供了制度保障。

2、大力开展法制宣传。“五五”普法重在宣传普及,半年来我村围绕“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普法目标,发挥“五五”普法骨干队伍作用,调动村干部的积极性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多种内容的法律知识宣传。半年来,我村通过广播、宣传栏,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了《宪法修正案》、《行政许可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安全生产法》、《产品质量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义务教育法》、《传染病预防法》、《食品卫生法》等二十多部法律条例,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3、紧抓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提高村民法律素质。

3、五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村认真按照普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的要求,确定重点学习内容抓好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一是抓好干部学法。村干部既是“五五”普法的重点对象,同时还肩负着向群众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的重要职责。因此“五五”普法期间,我村每年安排村干部参加普法学习均在两天以上。二是抓好全村党员、村民代表、村民组长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三是抓好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组织村小学百名名学生进行法律知识考试,以考促学,收到较好效果。还聘请了派出所指导员为法制副校长,每年为学生上两次以上的法制课,向学生讲授《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了学生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预防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发生。

4、认真开展“村民自治模范村”的创建活动,努力提升依法治村的工作质量。

村干部学法用法篇(6)

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农村这个基础必须依靠村组干部这支骨干力量来夯牢。如何使村组干部在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扮演好“宣传、组织、指挥、协调”等多重角色,关键要进一步加强村组干部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其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一、找准需求症结,解决“为什么学”的问题,增强村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前瞻性

随着农村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化,农村基层工作面临着更多的新矛盾、新问题、新挑战,相对于新形势新要求和广大党员群众的愿望,村组干部还存在一些“不想干”、“不会干”、“干不好”的问题,集中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理想信念不牢。部分村组干部对政治理论学习不感兴趣,“敬天爱人”意识迷失,有的思想观念陈旧,开展工作不研究规律,不尊重规律;有的宗旨观念淡化,揣着私心当“公仆”,拿着鸡毛当令箭;有的精神状态不佳,工作不敢碰硬,遇到难题就回头,孩子一哭就抱给娘,致使大量村组矛盾纠纷、问题,不找村“两委”,跳过镇党委,直接找到市委;有的组织纪律性不强,搞家长作风,闹不团结,对组织决议不执行,我行我素;有的“等、靠、要”思想依然严重,缺乏自力更生改变本村落后面貌的勇气和魄力。

二是工作方法不优。部分村组干部眼界不宽、思路不清、点子不多,工作方式简单、陈旧,甚至有点粗暴,还是照老经验工作,按老习惯办事。有的村组干部感到“行政命令不行了,思想工作失灵了,经济调动没有钱,法制管理没有权”,推动工作一筹莫展。有的村组干部在推行村民自治、民主管理进程中,认为“老办法不能用,新办法不会用,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顶用”,造成党群、干群关系紧张,甚至矛盾激化,影响社会稳定,出现“支部周围无党员,干部身边无群众”的现象。

三是发展能力不强。部分村组干部缺乏“双带”能力,只懂种田,不善经营,难以驾驭市场经济,自家刚过温饱线,无力带领群众致富,与群众盼望致富的的迫切心情不相适应。有的村组干部缺乏政策执行能力,往往对政策理解不全面,宣传不到位,落实有偏差,甚至截留政策,糊弄群众,与群众要求公开、公正、公道的迫切愿望不相适应。有的缺乏依法行政能力,不善于依靠法律、制度解决问题,仍采取行政命令等传统方式,极易引起群众反感,致使群众不理解、不支持,与群众日益增强的民主意识不相适应。有的缺乏统筹协调能力,对本村经济、社会发展心中无数,没有作出科学、全盘、长远的谋划,对群众生产生活不闻不问,碰到困难就退缩,遇到难事就躲避,不善于运用思想政治工作来引导、教育和帮助群众,与群众心目中的“领头雁”形象相差甚远。

二、明确培训内容,解决“学什么”的问题,增强村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

选择什么样的培训内容是能否提高村组干部培训质量、效果的关键。加强村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以干部学习需求为导向,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精心选择村组干部培训内容。

一要突出思想政治理论培训,端正思想,提升境界。当前,要在村组干部中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保持党的纯洁性建设等重要精神的培训,加深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理解,开展好、党史、党风、党纪和党情、国情、社情、民情以及政治经济形势教育培训,进一步强化村组干部的党性观念、宗旨观念、纪律观念,牢固树立“敬天爱人”意识,遵循规律,亲民爱民,自觉改进工作作风,做到知行合一,切实提高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要突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培训,指点方法,掌握策略。要深入开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计划生育、土地管理、治安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的培训,确保村组干部不但能自觉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而且能更好地带领广大村民学法、守法、依法办事。要从农村工作的具体实际出发,在培训中传授一定的领导艺术、群众工作、社会管理、财务管理、公文写作等业务知识,条件成熟的还要开展农机操作技能、计算机应用技术初级培训。要学有所获,学以致用,善于创新方法手段破解各类发展难题、处理各种矛盾纠纷,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要突出履职能力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增强本领,引领发展。要注重因材施教,对连任的村组干部,侧重于提高民主管理、矛盾化解、引领发展等履职能力和更新知识结构的重点教学,对新任的村组干部,侧重于岗位职责、群众工作方法和村务管理等知识的系统学习。要围绕农村发展,学习市场经济、农业科技和实用技术知识,开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农药化肥使用、特色种植养殖等技术专题培训,使广大村组干部成为善经营、懂管理的“乡土专家”,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并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三、创新培训方式,解决“怎么学”的问题,增强村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效性

村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量大面广,需求多元,差异性大,传统的“满堂灌”、“填鸭式”教育培训方式效果强差人意,迫切需要探索一条更合适、更具吸引力的村组干部教育培训路子。初步设想,重点要做到“四个结合”:

一是在培训时间上坚持长短相结合。在依托市、镇党校办好中长期培训班的同时,以“流动党校”、专题讲座、专家

报告会等形式,不定期地对农村基层干部进行“短、平、快”式培训,注重内容简短、语言平实、节奏快捷,促进村组干部消化吸收新知识,不断更新知识结构。

二是在培训课程上坚持必学与选学相结合。推行菜单式、互动式教学,将培训课程分为必学科目和选学科目,将党的基本理论、农村政策和法律知识,科学发展观及双转型理论等作为必学科目,同时以镇(办事处)为单位广泛征求村组干部的培训需求和培训建议,按照反馈意见灵活增办课程,由村组干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参加培训。同时,支持和鼓励村组干部参加“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等在职学历教育,并给予保障时间、补贴学费等优惠政策。

二是在培训方法上做到传统与创新相结合。在继续坚持传统课堂教学的前提下,拓宽培训学习渠道,突出培训学习时效,增加实地观摩、赴外考察、专题研讨、互动交流、“领头雁”论坛等方式,并综合运用电化教育、远程教育、网络教育等现代培训学习方式,及时学习新知识,了解新形势,交流新进展,掌握新本领,实现知识不断更新,能力持续增长。

三是在培训师资上做到专业与兼职相结合。不断充实师资库,以党校教师为主体,市直部门和镇(办事处)理论骨干、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和市内外有关方面专家为兼职教师,市“四大家”领导、镇(办事处)党委书记和市直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特邀讲师,根据不同的培训班次和内容,安排不同的师资授课,全面提高农村基层干部教育培训质量。

四、完善培训制度,解决“学习成效”问题,增强村组干部教育培训的长效性

村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能否取得实质性突破,完善相关制度起着规范、导向、保证作用。通过建立健全科学的村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机制,使之步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村干部学法用法篇(7)

一、现状分析

目前,井冈山市下辖17个乡镇106个行政村,现有村干部300余名。现对在职的村干部的整体素质分析如下:一是年龄结构更趋合理。各个年龄段的分布比例达到1:3:1,平均年龄40左右岁,而且每个村都有老、中、青干部。二是文化结构明显改善。在现有村干部中,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已占到一半以上,其余的绝大部分是初中文化程度,极个别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干部,都是从事农村工作几十年的老干部,实际工作经验丰富,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并能在班子中发挥传、帮、带作用。三是干部职数配备比较合理。106个行政村中,绝大部分村都配备了4—7名村干部,能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做。四是综合素质有所提高。通过年初的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新产生的村级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整体素质有了一定的提高。特别是通过“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村干部的工作作风有了明显改进。目前,大部分村干部事业心、责任心较强,能热心农村工作,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热心为村民办实事,团结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发家致富,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对照新形势、新任务对农村基层干部提出的新要求,对照农民群众的期望,我市村干部队伍还存在以下不足。主要表现在:

1、思想观念滞后,整体素质偏低。有的村干部思想保守,缺乏创新精神,不能根据变化了的客观实际,突破个人的局部经验和思维定势,分析形势没有新观点,研究情况没有新见解,发展经济没有新思路,解决问题没有新办法。有的村干部求稳怕乱思想突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视而不见,对外地、外村、外乡镇的新经验、新做法漠然视之,开拓创新精神不强。有的工作被动,精神状态不佳,面对差距缺乏应有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还有的村干部“等、靠、要”的思想严重,缺乏自力更生改变落后面貌的勇气和魄力。整体素质偏低也是当前村干部队伍存在的又一突出问题。虽然目前农村干部的文化程度与以前相比有了较大的提高,但是全市绝大多数村干部没有接受过高等教育,仍然是低层次文化结构占据着村干部队伍的主体地位,岗位需要的政策、法律、经济、科技知识较为欠缺。

2、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陈旧,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部分村干部对本地经济发展走势心中无数,对新形势下如何对农村工作实施有效领导模棱两可,仍沿袭着发号施令、催收催种等“一贯制”的工作方法,不懂得运用经济规律指导本村经济工作,不愿意用示范、引导、服务的办法推动工作,不善于用法制的手段解决工作中的阻力和障碍。在建设新农村过程中,有的村干部对为什么建设新农村、怎样建设新农村的问题把握不准,人云亦云,盲目跟风。

3、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工作积极性有待加强。有的村干部服务意识不强,高高在上,与群众交流、沟通不多;有的村干部在换届选举时充满激情,许下承诺,但当选上任后就安于现状;有的看见矛盾装“瞎子”,听到意见装“聋子”,遇到麻烦绕“圈子”;有的村干部间相互比权力大小、地位高低,不讲风格,讲资格;有的村干部廉洁自律不够,用公款吃喝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村干部法制观念淡薄,有参与赌博现象……等等,所有这些,既失信于群众,又损害了村干部自身的形象和在群众中的威信。同时,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村干部无法面对任务重、工作难、报酬低的现实,村干部心难稳的现象较为突出,致使一些村的村干部任职“昙花一现”,一有门路,就丢下沙帽走人,给村级管理及工作的落实带来很大的影响。

4、服务手段相对弱化,无钱办事的问题较为突出。农村税费改革后,镇村两级的财力大幅度减少,村干部服务手段弱化,无钱办事的问题较为突出,并成为影响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因素。由于村级经济薄弱,村级组织应该去办的事没法去办,一些该办好的事很难办好,一些群众发生困难靠不了集体,因而,村委会和村干部失去了号召力、吸引力和凝聚力。近年来,虽然各级政府注意到发展村级经济这个问题,但由于底子空、基础差、困难多,村级集体经济的增长仍然十分缓慢。村级集体经济的弱化以及无钱办事的现状,必然影响村级组织作用的发挥,影响村级干部积极性的发挥。

5、后备干部队伍不足,选人视野相对较窄。尽管这几年拓宽了用人范围,但由于村内优秀人才多数外出从事二、三产业,加上回乡高中生、复退军人等能任职者寥寥无几,导致村干部选择余地较少,少数村的村干部换来换去还是老面孔,干部缺少活力和战斗力。

所有这些问题的存在,给建设高素质的村干部队伍带来困难和影响,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二、主要成因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干部自身的原因,也有一些客观因素。综合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知识更新不及时,使村干部政治业务素质难以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全市大多数村干部在从事农村工作前,大都没有接受过相应的知识培训,缺乏岗位所需的法律、科技、经济等基本理论知识。同时受农村传统、地域环境影响,小农意识较浓,缺乏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乡镇受师资、资金、场地等条件限制,往往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加之培训的内容缺乏针对性,吸引力不强,以致流于形式,效果不佳。

2、待遇低,出路窄,工作难度大,造成一些农村基层干部心理失衡。近年来,虽然在村干部的待遇方面制定了一些解决办法,但目前存在的问题仍较突出。在政治上,民选村干部提拔较少,本事再大、工作再好,当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也就到头了,工作一辈子,也成不了国家干部。在经济上,由于农村经济发展较慢,财力有限,能够按时发放报酬就不错,其他待遇一概没有。在生活上,村干部存在子女上学就业、照顾老人等困难。村干部工作压力大,生活无规律,一年四季超负荷运转,付出与获得反差较大,造成了部分干部心理上的不平衡,挫伤了工作的积极性。

3、政策法规不健全、不配套,把基层干部推入了“两难”境地。近几年,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农业生产、保护农民利益的政策措施,但是,客观上也存在一些政策法规不完善、不配套的情况。一方面,财政包干,分灶吃饭,市、乡财政困难无法支持乡村经济发展;另一方面,村级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筹措难,乡镇财源有限,又不能由农民负担。而有关政策法规中又缺乏解决这种问题的行之有效的配套措施和规定。这样,就把基层干部推向了两难境地,造成了农村工作新办法不会用,老办法不管用,硬办法不能用,软办法不顶用的现象,增加了农村基层工作的阻力。

4、有文化、有知识的农村年轻人及能人外流。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推行和国家社会管理有关政策的松动,农民获得了相对自由的活动空间。出于对经济利益的追逐,不少农民将自己的土地转包甚至放弃土地,转而务工经商,特别是那些有文化、善于接受新知识、新观念的青年农民,思想更加开放。农村中的优秀青年有的通过考学离开了农村,有的参军去了部队,还有的直接去了经济发达的大城市,成为城市工业的“临时工人”。这一部分农村青年的数量最大,特别在农村经济落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情况下,他们的示范效应将带动一大批农村优秀青年进入城市打工。这样以来,在家务农的人员便大多成了老人和妇女。有文化的“能人”外流,直接造成了农村人才的断层。有的村选举村委会的几乎已无优秀人选甚至无人可选,勉强选上去的只能是那些没有多少文化且年龄偏大村民,这就从根本上制约了农村干部的文化素质。

三、对策措施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是农村各项事业得以发展的基础,因此,要紧密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对村干部队伍提出的新要求,努力建设一支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具有优良素质的村级干部队伍。要建好这支队伍,我认为要首重把握六点:

1、要把基本点放在“提神换脑”工作上,增强提高村干部队伍素质的责任感。一要迫使村干部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结合农村经济进入战略性调整和我国加入WTO的新形势,组织基层干部开展“我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点什么”的大讨论活动,跳出“就农业论农业,就农村论农村,就农民论农民”的传统思维定式,把农村经济发展定位于大农业、大经济、大发展的高层次的框架之内,以此开创产业富民的新局面。二要大张旗鼓地宣传、表彰村干部中的先进典型,树立标杆,激发村干部学先进、比贡献,立足本职干事业的积极性。三要组织赴外参观考察,促使基层干部增强提高自身素质的紧迫感。有计划地选派基层干部到外省市、区和本省本市的一些先进乡村参观考察,使他们在开阔眼界的同时认识到自身素质方面存在的差距,学习发达地区在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村经济方面的先进经验,学习敢闯敢干、敢担风验、敢于拼搏的精神,不断增强善于抢抓机遇,开拓创新的意识。

2、要把立足点放在“充电补能”工作上,强化对村干部队伍建设的培训力度。加强现有村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村干部的整体素质,是增强村级组织功能的一个重要方面。要切实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培训教育机制,注重在职村干部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在培训内容上,既要重视基本理论、基本政策的培训,也要注重实用技术的培训;在培训方法上,除安排必要的理论学习外,还可组织专题讨论、经验交流、外出参观、“村官说给村官听”现场对话、“三农”问题咨询会等活动,有针对性地提高村干部的农村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此外,为提高村干部为民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可逐步推行上挂锻炼制度和异地学习制度,有计划、分步骤地选送部分村干部到镇机关上挂锻炼,或外派到经济发达地区挂职学习。

3、要把着重点放在“教育管理”上,建立健全村干部管理体制。村主要干部是村级组织的“龙头”,是村级各项工作的“主心骨”,抓好村主要干部的教育管理,是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工作。为此,要结合农村工作实际,对村干部分别建立起《政治理论和科技学习制度》、《村干部岗位责任制度》、《村干部联系包保制度》、《村务、财务公开制度》、《村干部年终述职制度》和《村民评议村干部制度》等规章制度,同时还对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工作方法、程序等方面也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为了保证制度的有效进行,市、乡、(镇)两级坚持狠抓管理,定期深入村屯,采取测评票进行测评的方式,对村干部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考察,并将考察结果与评优、待遇挂钩,群众测评满意票不过50%的,就地免职。严格的监督管理使全市村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积极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积极性得到明显提高,从而使村主要干部更好地起到领头雁的作用。

4、要把根本点放在“待遇提升”上,充分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近年来,村干部的社会地位有了一定的提高,各方面的待遇也有了明显改善,但要真正保护和发挥好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解除村干部“不想当”、“不好当”和“不敢当”等思想顾虑,还应该从多方面予以关怀。在经济待遇上,要逐步提高村干部的误工补贴,建立健全村干部离任养老保障制度,使村干部感到经济上有“甜头”;在工作环境上,对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干部要大力支持和表彰,对家庭有困难的干部,要给予关心和照顾,对村干部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工作权利要依法予以保障,使村干部感到工作上有“干头”;在政治上,要重视从优秀村干部中培养、选拔镇机关工作人员,拓展他们发展进步的道路,使村干部感到政治上有“奔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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