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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履职报告精品(七篇)

时间:2022-02-22 12:38:08

扫黑除恶履职报告

扫黑除恶履职报告篇(1)

自扫黑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高度重视,切实履职尽责,压实“第一责任人”和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部署,快速行动、严密摸排、形成声势,扎实开展一场扫黑除恶的正义行动,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工作开展情况

(二)强化整治措施,保证工作成效

镇扫黑办对我镇的重点行业领域进行了重点分析研判,完善了扫黑除恶的相关工作制度,制定了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台账,从根本上加大对涉黑涉恶问题的摸排整治力度。组织扫黑办、派出所、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对我镇的商贸集市、农产品批发收购行业、建筑行业、交通运输行业、矿产资源行业重点行业领域进行了全面的摸排,利用多种监管手段,切实加强以上部门的监督力度,同时突出重点问题打击,严厉惩治。

(三)强化宣传动员,广泛发动造势

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始终围绕提高群众“知晓率”“满意度”抓宣传,做到铺天盖地、家喻户晓。第一时间召开全镇动员大会,各管理区、村层层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参会党员群众达2200余人;在镇驻地及各村重要路口、显要位置喷涂宣传标语240余幅,设置滚动电子屏26处;组装宣传车6辆,录制音频资料通过“村村响”全天候宣传;召开综治网格员专题培训会议,印发宣传材料24000份,由党员、网格员入户走访宣传;制作专题微信公众号、宣传提纲,每天在各村各单位微信群分享、转发,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舆论氛围。

(四)严格跟踪督查,确保活动实效。成立由镇纪委、综治办、绩考办等组成的督导组,全程参与专项斗争监督检查,不定期对管理区、村及各有关单位宣传发动情况、会议召开情况、入户走访情况等进行督导,及时曝光发现问题,对推诿扯皮、力度不够、措施不硬的单位或个人立即跟上问责,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同时,建立电话抽查制度,由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镇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电话抽查,对群众知晓率、满意度低的倒查责任、严肃问责。

二、自查发现问题

虽然我镇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了初步进展,但通过自查仍然发现某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一)政治站位方面

一是学习不够深入,虽然镇党委做了全面部署,但部分村干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还不足,整体工作进展缓慢;二是制定的工作方案流于形式,针对性、实效性不足;重宣传,轻落实,空喊口号较为明显;三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没有真正做到全覆盖;四是群众知晓率、参与率不高,揭发不主动,怕打击、怕报复的心理仍然存在,掌握问题线索不敢说、不能说,造成扫黑除恶线索排查难度加大。

(二)工作推进方面

一是少部分工作人员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够高,对黑恶势力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同时对某些行业领域的监管力度相较于各村有所减弱,排查问题时不够认真仔细,全方位、无死角、全覆盖的严格监管体制机制还有待于完善;二是内部的台账和档案的整理还不够规范。由于扫黑除恶所涉及的部门较多,线索复杂,综合性较强,可能所收集的线索不够全面具体。

(三)依法严惩方面

一是普遍存在盲目乐观、麻痹大意思想,认为地处山区,群众忠厚纯朴,不存在黑恶势力;二是办案水平不高,重点案件台帐不清,而涉黑涉恶案件往往隐蔽性强,导致案件排查进度缓慢;三是单位部门对扫黑除恶政策及案件界定不够明晰,数据统计口径不一,不够严谨,影响办案质效。

(四)深挖彻查方面

一是各部门之间联动协作不足,无法确保信息互通、线索无遗漏,最终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二是彻查关系网和“保护伞”的线索不多,对于问题线索的收集渠道单一。收集线索的渠道、方式仅限于接访、举报、镇扫黑除恶办和镇派出所等,被动的方式较多,主动出击的渠道和方法少;虽然在工作开展上,已经做了部署,但黑恶势力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在搜集线索的难度查证难度较大;三是惩治涉黑涉恶违纪违法问题震慑力度不够。目前惩治涉黑涉恶违纪违法的问责力度还不够,缺少典型案例发挥治本功能,还没有形成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

(五)综合治理方面

一是各部门虽然建立了内部联动机制,但沟通协调上相对单一,不够深入,各自职能优势发挥的不够,沟通协作上缺乏大局意识与统筹协作。二是扫黑除恶成员单位职责不够明确,协调、联动机制有待健全,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脱节、滞后等问题,未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三是摸排出有价值的涉黑涉恶线索不多,来源渠道窄、摸排挖掘能力弱,滚动式排查整治和常态化严格监管机制有待完善;四是对一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地区监管不够深入全面;五是以行业系统为重点制定细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案不够完善;六是参与专项斗争主动性、积极性不高,齐抓共管、标本兼治工作格局尚未有效形成。

(六)基层组织建设方面

一是基层民主意识增强与选民素质不高存在矛盾。党员群众民主意识不断增强,对维护自身民主权利、参与村务管理的愿望越来越强烈,对村级换届越来越关注。但同时,党员群众的整体素质没有同步提高,宗族意识取代“四个意识”,政策法规观念仍然比较淡薄,选举中带有一定的盲目性和随大流心态,容易受到宗族观念、派性势力、贿选拉票的影响,被一部分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给换届带来了不利影响。二是村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部分村干部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带领群众的致富能力与群众快速致富的愿望不适应。村级后备队伍培养困难,村中有文化、有能力的青壮年特别是党员大量外出务工经商,使培养后备干部缺乏人才基础,村干部队伍面临无合适人选的尴尬局面。尤其是村庄空心化、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村选带头人,合适的人选比较少,存在“矮个中选高个”问题,在党员群众中没威信,说话没人听,容易给黑恶势力分子可乘之机。三是部分农村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有的党组织书记不胜任现职、工作不在状态、严重影响班子整体战斗力,有的班子不团结、内耗严重、工作不能正常开展。有的村集体经济薄弱,办公活动场所和便民服务设施差,服务党员群众能力弱。有的落实党内基本制度不够到位,开展党组织活动不够经常,群众意见大,在党员群众中的号召力、凝聚力不强,战斗堡垒作用差,基层政权容易被黑恶势力所侵蚀。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以上自查自纠查摆出来的六个问题,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镇将认真梳理问题,建立问题整改清单,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扎扎实实做好整改,为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打下基础。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形成上下“一条心”,把扫黑除恶上升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政治安全的高度,形成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全力协作的一盘棋工作格局。加强对辖区单位督导,提高辖区单位的积极性,对推诿扯皮、畏难厌战、消极怠工的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通报,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严肃问责。

(二)全面摸排线索,整理好工作台账。将摸排线索责任层层压实到街道各部门和各社区居委会。按照干部包户原则,充分依托综治网格信息化平台,做到不漏户、不漏人、不漏企业、不漏单位,全面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充分利用科技手段、依托各种情报信息系统,对信访举报、网络舆情、涉黑涉恶案件、涉黑涉恶人员、嫌疑对象等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对因工作不力、排查不出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而被群众举报或被上级督办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强化工作力度,依法严惩不贷。坚持以加强对涉黑涉恶不法分子的线索排查为重点工作,按照“全面摸排,精准排查,准确核实,查实必究”的工作原则,做到所有可能存在的问题线索全部核查清楚,所有有效的线索全部查清,尤其是对于群众反映强烈,对社会影响较为恶劣的农村黑恶势力犯罪问题,真正做到严打严查,除恶务尽;群众反映出来的问题线索,也要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及时反馈,让群众放心满意。

(四)深挖彻查问题,严肃监督问责。一是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矛盾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深入挖掘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保护伞”,严肃查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腐败行为;二是针对欺行霸市、交通运输、文旅市场等农业农村涉黑涉恶问题易发多发的行业和领域,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打击工作方案,加强监督与管理,把纪律停在前面,铁面无私,重拳出击。

扫黑除恶履职报告篇(2)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XXX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紧抓严抓实,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有力地打击了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分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也建立了一系列常态化机制,现将XX法院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成立了XX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统筹协调解决审判中的具体问题。由党组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分管刑事的副院长担任组长、刑事审判庭、法警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全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审判、安全保障及协调督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刑庭,由刑庭庭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扫黑除恶相关日常工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办案质效。选取多名政治素质高、审判业务精、作风过硬的员额法官组成审判团队负责扫黑除恶案件的申领工作,并加强对审判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找准法律适用点,组织刑事审判人员认真学习“两部两高”《指导意见》,参加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培训,准确把握上级最新精神,严格执行“三项规程”,进一步增强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提高业务能力。

三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涉黑恶案件。多次召开刑事、民商事三大专业法官会议,对涉恶类共同犯罪案件的案件性质、法律适用、证据收集等问题,民商事案件中摸排出的“套路贷”案件问题等进行专门研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用足用好刑罚手段,将专项斗争与正在进行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相结合,围绕扫黑除恶重点打击领域和打击对象,确定打击重点,充分利用财产刑和资格刑,从严掌握取保候审和缓刑适用的条件;对涉恶类共同犯罪案件提前介入,通过重大疑难案件会商、重点案件通报等工作机制,加强与纪委监委和政法各单位的配合,形成打击合力,统一执法思想,力争依法、准确、有力的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和“保护伞”犯罪。

三是发挥司法建议作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在涉黑涉恶案件审理过程中,进一步梳理案件事实,剖析黑恶犯罪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充分发挥司法建议作用,对行业管理薄弱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针对目前中央督导组转交、省扫黑办交办以及已经查处仍举报不断的线索,我院认真分析研判,找到当事人进行核对询问,了解实际情况,对不符合法律和事实的举报,耐心做好举报人的工作,对举报确有问题的,及时将情况报告至县扫黑办。

四是健全工作会商机制,切实形成打击合力。XX法院始终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线索排查、问题处置、工作开展、程序推进等事项派专人进行管理,并将相关问题及时上报县委政法委、县扫黑办,积极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支持。建立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机制。加强与公、检、司的协作配合,统一执法思想,解决认识分歧,有效形成打击合力。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排查机制,通过审理案件发现线索,并派专人对线索进行核查。加强台账建设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对照专项斗争工作清单、任务清单、档案清单的要求,建立了XX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台账。

五是强化舆论引导,建立宣传报告工作制度。在法院门户网站、微博、微信以及电子屏幕、宣传展板上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对重大涉黑恶案件进展情况以及扫黑除恶打击的对象、界限范围等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大声势。充分发动群众,形成强大合力。通过发布举报公告,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等方式,鼓励群众踊跃举报涉黑恶案件线索,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精选典型案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相关群众参与旁听。

二、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我院领导班子对上级有关文件内容的学习、精神领会抓得比较紧,对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充分的认识,但个别干警仍然对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的整体性把握不够,认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仅仅是刑庭一个部门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的事,工作上被动接受安排部署,积极性、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法律适用存在困难。在审判实践中,黑恶势力实施惯常实施的犯罪行为就是寻衅滋事,黑恶势力寻衅滋事的目的往往是经济利益,但寻衅滋事罪却没有规定财产刑予以惩罚,可能致使刑事审判达不到惩戒的有力效果。

三是疫情对审判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受上半年疫情的影响,大量案件中止审理造成下半年案件积压,加上新收案件较多,造成结案难度加大。对羁押被告人的远程开庭审理受设备影响较大,画面、声音不稳定,庭审效果达不到被告人当庭受审的效果。

四是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大,覆盖范围还不够广,宣传形式还不够丰富,舆论引导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确保责任担当到位。坚持党对法院扫黑除恶工作的绝对领导,审理好各类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对扫黑除恶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请示报告县委政法委。树立全院“一盘棋”的意识,纠正“扫黑除恶专项争仅是刑事审判工作”的错误认识,集全院之力,坚决做到扫准、扫实、扫出声威和效果。

二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法院院长、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按照上级要求,切实履行领导职责,统筹安排、高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将办案、宣传、后勤保障等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真正做到打击到位。

三是切实强化配套保障,确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向内深挖潜力,向外争取支持,加大软硬件投入,保证在人财物力上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线倾斜。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按照要求、时限,向县扫黑办、上级法院报送有关信息。积极强化宣传舆论引导,提升群众知晓率、参与度和支持力。

四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队伍是巩固扫黑除恶成果的重要力量,要以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压实责任,以坚定的政治立场、过硬的法院队伍、有力的打击举措把专项斗争引向深入,用扫黑除恶实际战果回应群众期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扫黑除恶履职报告篇(3)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安排部署抓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设立专门办公室,抽调业务精、能力强的工作人员组成工作专班,配备办公设施,拨付5万元用于经费保障。二是积极统筹谋划。我局多次组织召开党组会、班子会、工作会等会议传达贯彻中央及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听取党组成员、班子成员关于此项工作的意见建议,听取局属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并写出自查报告,研究工作重点,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周密安排部署。我局党组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认真研究,深入调研,制定印发了罗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等,从宣传发动、线索摸排深挖彻查、组织建设等方面全面安排部署,与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

二、大力宣传引导,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一是加强思想引领。在全局干部职工以及二级机构负责人参加的学习例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及分管领导多次安排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强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局系统干部职工积极排查上报涉黑涉恶线索,并要求局属单位按时上报线索排查情况等,真正从思想上提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视程度。二是发放系列宣传资料等。我局向局属单位、文化经营单位发放致全县人民群众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累计1000余份,利用微信、朋友圈大力宣传。尤其是要求全系统帮扶责任人在每周下乡开展帮扶工作的同时,还向帮扶对象发放我局印刷的扫黑除恶宣传资料,并制作了宣传展板,在局单位门前明显位置悬挂多条宣传横幅,张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解读”等,全方位扩大宣传的覆盖面与知晓度。

三、多措并举,拓展线索摸排的深度广度

扫黑除恶履职报告篇(4)

根据监狱关于在警察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查自纠的通知,我本人对照内容,认真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本人能够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导思想,坚定不移的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忠诚,思想坚定。本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省厅、局党委有关要求,把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在监狱涉黑涉恶罪犯的日常管理中坚决同涉黑涉恶罪犯划清界限,坚持公正执法,严格管理,坚定不移的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决定,把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策、要求、规定落到实处。

本人充分认识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本人坚决拥护中央的决策部署,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依法履行监狱人民警察职责。本人及家属没有组织没有参加黑恶社会性质的组织,没有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的情况。

本人在工作中没有利用职权、影响力等为罪犯在刑罚执行、计分考核、岗位调整、通信会见等环节弄虚作假、谋取便利。没有索要、收受罪犯及其亲属的财物,没有为罪犯提供、传递违禁物品。能够积极支持配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动参与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及时、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问题线索。

在今后的工作中,本人将继续坚持紧密围绕在习近平同志的党中央周围,牢记党员职责,牢记党员使命,牢记警察身份,坚定不移的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下去。

扫黑除恶履职报告篇(5)

一、推进部署和总体进展情况:

目前,开展涉黑涉恶案件复查过筛工作、加大对扫黑除恶成果的报道力度工作、规范司法人员与律师和当事人等接触交往行为的制度工作、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持续抓好案件侦办工作已在我市各区县全面启动。

二、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一)开展涉黑涉恶案件复查过筛工作。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局党组进一步压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政治责任;我局已开展本辖区各级人民法院涉黑涉恶案件复查过筛工作,针对有疑点的案件,我局和审判法院进行沟通,如发现存在问题建议人民法院启动再审程序,避免冤假错案的出现;我局邀请我市刑辩律师参加座谈会,重点要求我市律师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时若找到犯罪嫌疑人不涉黑涉恶的证据,应当及时将证据提供给法院,避免浪费司法资源以及减轻我局复查过筛工作的难度;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调研,并对律师事务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四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截止5月底,我市律师累计办理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报备数245件。

(二)加大对扫黑除恶成果的报道力度工作。我局联动我市各级人民法院,将人民法院审理的涉黑涉恶案件整理成册,典型涉黑涉恶案件案例公布在司法局网站、微信公众号上,使我市人民能更多理解中央打击涉黑涉恶的决心以及司法行政机关对于该项工作的支持;为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扩大群众知晓度。司法局出动扫黑除恶宣传车在大街小巷宣传,社区矫正对象参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线索宣传活动,并分别在各司法所组织下宣传站点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材料;结合安徽典型涉黑涉恶案件,专题讲解“扫黑除恶”应知应会基础知识,进行社区服刑人员扫黑除恶知识测试。

(三)规范司法人员与律师和当事人等接触交往行为的制度工作。我局高度重视规范司法人员的履职行为,本年度多次组织司法人员学习,要求司法人员不得泄露司法机关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情况,不得向当事人推荐律师,不得接受当事人或者律师请客送礼。要求司法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应当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接待当事人、律师。同时司法局邀请全市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参加座谈会,要求律所主任加强律师们的规范意识,禁止律师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与司法工作人员从事任何违法违纪的行为,一经发现必将严惩。本年度截止5月份该工作完成较好,司法局未收到相关投诉。

(四)扎实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1、司法局立足整合刑事法援值班律师队伍,采取自荐、推荐相结合方式,向各律师事务所公开招募值班律师;司法局采取定期征询法律援助中心意见、回访当事人等措施了解律师值班情况;司法局协调相关部门对法律援助案件律师复印卷宗材料费用全免,对同一起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尽量指派同一名律师办理等制度;司法局主动联系公、检、法机关,每年召开由公检法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刑事联席会议,对履行法律援助告知义务、在押人员经济状况证明、各阶段工作衔接、律师履行辩护职责等方面问题进行沟通,解决刑事法援中存在的问题,推动看守所完善入所书面告知制度,会同市中院、市检察院等,探索律师参与认罪认罚、速裁等新制度、新程序运用。本年度全市100余名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值班,截止5月底共值班364人次。截至5月底,全市律师办理刑事援助案件302件。2、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司法局组织律师召开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推进会暨调研座谈会。明确我市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主要任务,并与与会人员学习《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导意见》。

(五)持续抓好案件侦办工作。事中监督:针对重大刑事案件,我局督促刑事案件侦办机关,针对侦办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问题提出建议,让侦办机关力争做到不枉不纵,使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要求办案机关注意做好案件保密工作;向办案单位提供案件相关的判例和法律及司法解释条文,并对案件提出具体的法律意见。事后监督:要求刑事案件侦办机关将重大、有示范意义刑事案件侦办过程整理成文字报告,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供。

三、存在的问题:

(一)开展涉黑涉恶案件复查过筛工作中存在人民法院提供审判案例不及时的情况,导致我局整理涉黑涉恶案件资料滞后,不能及时将案例情况公布。

(二)扎实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实施中法援指派法律援助律师经费保障存在困难,这会导致无案件指派的现象发生,也会导致刑辩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积极性不高,不可避免存在辩护人无心为当事人辩护的情况。

(三)规范司法人员与律师和当事人等接触交往行为的制度工作中仍不能完全避免权钱交易等情况的发生,存在当事人要求律师通过和法官的关系实现不正当目的的情况。

(四)相关部门配合不通畅。刑事案件数据上报不统一,人民法院案件统计以一起案件为依据,但律师办案以被告人数量为依据,造成数据填报不准确。相关部门指派案件不及时,留给辩护律师准备时间不足。相关部门未及时送达法律文书给律师,律师辩护代理工作质量仍须进一步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推进人民法院与司法局资源信息共享工作。保证法院审判信息第一时间传递到司法局,确保案例通报、以案释法工作及时、顺利展开。

(二)保障律师提供法律援助费用。为扎实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首先要保证的是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辩护律师的费用,保证费用及时、足额支付会提高辩护律师的积极性,是为实现扎实推进刑事案件刑事辩护全覆盖重要一步。

扫黑除恶履职报告篇(6)

 

局属各部门:

根据中央、省、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提升群众知晓率、参与度和支持力,强化宣传发动,持续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波又一波强大攻势,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结合市扫黑除恶【2019】2号文件精神,紧密结合我局实际,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宣传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面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具体举措,反映人民群众对专项斗争的正面评价和积极参与,按照“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理念切实加强舆论引导,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掀起一波又一波强大攻势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宣传安排

各股、站、室积极开展扫黑除恶的宣传,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拓宽宣传渠道,采取进工地、进小区、进群众等方式实现宣传全覆盖,进一步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晓率和认可度。

(一)文秘股

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账号等媒体平台持续推送宣传短片和视频等相关内容。(牵头负责:  )

(二)质安站、建管站

进工地深入宣传普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督促工地张贴悬挂宣传标语。(牵头人:       )

(三)物业管理股

进小区进行宣传,利用小区移动电视、LED屏等进行宣传,指导小区张贴公告、悬挂标语。(牵头人:     )

(四)危改办

进农村,对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宣传和张贴公告。(牵头人:       )

(四)征收办

在房屋征收领域中对拆迁户进行扫黑除恶知识的宣传、发放相关宣传手册。(牵头人:    )

(六)房产中心

组织房开企业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宣传,张贴悬挂标语。

(七)招投标办

招投标过程中,对参与企业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宣传。(牵头人:     )

(八)低保中心

进入保障房小区对群众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宣传,并指导悬挂标语、张贴公告。(牵头人:     )

(九)党办(责任人:    )

结合脱贫攻坚大走访、大调查,以帮扶干部为主体,通过全覆盖进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开展扫黑除恶到户政策宣讲。

(十)城建股(责任人:    )

进燃气企业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宣传,并指导悬挂标语、张贴公告。

三、工作要求

1、各股、站、室分别按照各自分工履行职能职责,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确保形成浓厚氛围。

2、对宣传发动情况,从即日起,各股、站、室对各自负责的领域进行全覆盖宣传发动并在2019年4月4日前将资料上报到局扫黑办,以后实行每周一报。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

QQ邮箱:               。  

 

附件:

一、宣传标语

1.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过程全环节。

2.扫黑除恶要与反腐、基层“拍蝇”结合起来。

3.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

4.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5.紧紧依靠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6.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7.扫除黑恶,人人有责;社会平安,人人受益。

8.对黑恶犯罪露头就打、除恶务尽。

9.严惩黑恶犯罪,弘扬社会正气。

10.出重拳、下重手,坚决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

11.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

12.坚持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

13.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

14.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

扫黑除恶履职报告篇(7)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反馈意见和省、市、县政府决策部署,纵深推进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按照关于印发《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督导甘肃反馈意见教育系统整改工作方案》(合教科发〔2019〕399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学区学校实际,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不 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和视察甘肃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两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督导整改作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抓手,提高政治站位,建立问题清单,强化督导检查,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整改有成效,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不断增强学校的幸福感、安全感。

二、 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中央提出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总体目标,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动力,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各校园长及班子成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全面压紧靠实,把整改解决具体问题与实现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聚焦重点问题,确保问题剖析到位、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实现“七个全面到位,七个不断提升”的目标。

三、整改任务

对照教科局《关于印发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督导甘肃反馈意见教育系统整改工作方案》中的整改任务,各学校主要对3个方面存在的5个问题进行整改。

(—)政治站位方面

1.部分县(区)领导干部对专项斗争的严峻性、艰巨性、 复杂性认识不足,斗争精神不强。有的存在盲目自信、小胜即满思想,认为办几起涉黑涉恶案件,打掉几个涉黑涉恶团伙,就可以过关收场了;有的存在消极懈怠心理,担心打多了影响发展环境和干部队伍形象不想打不愿打,担心“拔出萝卜带出泥”不真打不深打;有的查摆问题“踢皮球,打太极”,眼睛向下,问题责任下移,不能担当。

整改措施:(1)全镇各学校必须始终坚持“校长”带头抓促学习制度,迅速组织全体教师对习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及党中央、省、市、 县政府的要求,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再学习、再领会、再对标,对政治站位不高、重视不够、应付差事、敷衍了事的责任人、要严肃追责问责。近期,学 校党支部会议学习传达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精神次数不少于2次,其他学校不少于1次。(2)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和无黑恶势力问题承诺,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依法严肃处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的重要内容,深刻剖析、真抓实改。近期,学区党支部书记、学区主任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至少开展一次讲党课活动,开展一次整改座谈交流活动。(3)严格落实校(园)长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着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近期,结合中央督导组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认真谋划部署,集中组织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和乱象整治,解决突出问题,推动专项斗争提速增效。

牵头领导:邵琪 

责任领导:赵聪 

牵头单位:西华池镇学区扫黑除恶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责任单位:各学校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9月20日前全面整改到位。

2.一些行业主管部门履职不担责,慢作为,认为扫黑除恶是政法机关的事,与自己无关。有的对本行业涉黑涉恶线索摸排不深不细,对行业乱象整顿浮于表面,重点不聚焦、成效不显著。

整改措施:(1)各学校严格落实校(园)长扫黑除恶第一责任人职责。依照县教科局转发两办《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社会乱象整治工作的意见》要求,从9月12日至20日,集中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和乱点乱象整治攻坚战行动。及时甄别、上报、移交涉黑涉恶线索,对确实没有涉黑涉恶线索的,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由各学校校长签字,报学区扫黑除恶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2)学区严查各学校责任意识不强、查摆问题不深、工作得过且过、以及不 担当、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牵头领导:邵琪

责任领导:赵聪

牵头单位:西华池镇学区扫黑除恶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责任单位:各学校

整改时限:9月12日,学区对新一轮线索排查和乱点乱象整治行动作出安排部署。9月20日前向教科局扫黑除恶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成效及执纪问责情况。

(二)依法严惩方面

3.部分政法机关对电信诈骗、“套路贷” “软暴力”等新型犯罪打击力度不够。电信诈骗犯罪呈高发态势,立案数、财产损失同比上升明显,现案破案率非常低。

整改措施:(1)全镇各学校要积极配合司法、工信、公安、金融监管、文广等部门,持续开展预防打击“套路贷”、 非法“网贷”、非法“校园贷”、电信诈骗等新型侵财犯罪法制教育,增强师生的识别意识和防范能力。同时,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经常性的开展预防“套路贷”、 非法“网贷”、非法“校园贷”、电信诈骗等新型侵财犯罪法制教育。(2)全镇各学校要就防范和打击整治“套路贷”、非法“网贷”、非法“校园贷”、电信诈骗以及网络空间、新型领域等犯罪,开展专题调查活动,形成对策建议,建立长效机制。

牵头领导:邵琪 

责任领导:赵聪 

牵头单位:西华池镇学区扫黑除恶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责任单位:各学校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9月20日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12月底前探索形成一批制度机制,杜绝此事件发生。

(三)综合治理方面

4.部分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整改整治不够及时有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不紧密。

整改措施:(1)严格按照《落实教育部门监管责任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切实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建立问题清单,明确工作责任人、工作措施、工作进度,完成一项销号一项,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切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2)严格按照两办《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社会乱象整治工作的意见》精神,聚焦突出问题,制定整治方案,开展新一轮行业领域排查打击黑恶势力和突出问题整治攻坚战。(3)建立健全学校领域整治与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的刚性约束机制和涉黑涉恶线索移交、教育管理漏洞整改通报等制度,促进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推动学区监管职责落实到位。

牵头领导:邵琪

责任领导:赵聪

牵头单位:西华池镇学区扫黑除恶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责任单位:各学校 

整改时限:9月15日各学校上报新一轮教育领域排查打击黑恶势力和突出问题整治攻坚战方案并作出动员部署。9月20日前向教科局扫黑除恶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上报工作成效。

5.部分地方政法机关和相关管理部门对前科劣迹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吸毒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帮扶管教和动态监控不到位。

整改措施:(1)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重点监控、信息共享、治安联治等机制,联防联控,全力维护好校园及周边环境。(2)联合团县委,会同派出所及乡政府,加强对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失学问题青少年的服务管理工作,开展网上巡逻监控、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形成常态化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长效机制。(3)进一步强化校园内部管理,大力开展校园欺凌整治活动,特别是做好问题学生的摸排管控和帮扶管教工作,确保校园内部安全稳定和谐。坚持把线索摸排贯穿于专项斗争的全过程,深入发现、准确把握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在教育系统的具体表现,广泛发动师生,举报问题线索。(4)进一步建立完善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动态管控机制,逐人制定管控措施,切实提升管控水平,避免失教失管失联。

牵头领导:邵琪 

责任领导:赵聪 

牵头单位:西华池镇学区扫黑除恶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责任单位:各学校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9月25日前向教科局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12月底前探索形成一批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动态管控等方面的长效机制。

四、整改工作要求

(一)成立督导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学区成立由学区主任担任组长、督导员担任副组长、各校(园)长为成员的扫黑除恶督导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赵聪兼任办公室主任及业务主办。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全力抓好各项整改工作。各学校整改工作方案于9月18日前报学区扫黑除恶督导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9月25日前汇总上报整改工作报告及整改台账。

(二)压实担子、夯实责任。学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校园长要严格落实扫黑除恶督导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严肃对待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从增强“四 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 对照学校整改工作方案、主动认领问题,层层传导压力,细化工作责任,推动各项部署措施落实到位。特别要强化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摸 排,强化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强化与政法机关和相关部门的协同作战,确保全镇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突破、新进展、新成效。

(三)加强督导检查和问责力度。学区将中央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纳入学校重点督查内容。从9月16日开始,学区组成督查组深入各学校集中督导检查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下发督办整改通知,并进行问责。各学校要认真履行好校长牵头主抓责任,强化学校整改工作的落实,坚决把问题全部解决到位,把提出的指导意见和要求全部落实到位。对政治站位还不高、工作进展缓慢、整改措施不力、整改工作滞后、贻误落实的,将严肃追究学校校长的责任。

西华池镇学区

2019年9月11日

附件: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督导甘肃反馈意见西华池镇学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督导甘肃反馈意见

西华池镇学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督导甘肃反馈意见教育系统整改工作的领导,根据合水县教科局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 恶第19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议要求,成立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督导甘肃反馈意见西华池镇学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邵琪 (西华池镇学区主任) 

副组长:赵聪 (西华池镇学区督导员)

组  员:李小军 (西华池镇学区教研员)

董建行 (西华池镇学区报账员)

刘柏麟 (西华池镇中心小学副校长)

曹  杰 (西华池镇孙家寨沟小学校长)

谢仁伟 (西华池镇南庄寺教学点校长)

丑  晔 (西华池镇唐旗教学点校长)

马俊凯 (西华池镇严沟圈教学点校长)

郝  博 (西华池镇店坊教学点校长)

杨  娜 (西华池镇中心幼儿园园长)

张巧琴 (西华池镇朝阳幼儿园园长)

张燕萍 (西华池镇春蕾幼儿园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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