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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考核细则精品(七篇)

时间:2022-06-30 02:32:26

扫黑除恶考核细则

扫黑除恶考核细则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临沧市2018年度县(区)扫黑除恶治乱三年考核实施细则》和《临沧市2018年度市级成员单位扫黑除恶治乱三年行动考核实施细则》(临扫黑发〔2018〕14号)的通知要求,结合县扫黑办下发的相关文件通知要求,将“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继续保持“严打”整治高压态势,不断改进“严打”方式,现将我乡2018年扫黑除恶治乱三年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及时传达省、市、县“扫黑除恶”会议精神,部署“扫黑除恶”工作。以“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为原则,坚决彻底从严处理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坚决打掉黑恶势力。从乡干部中抽调精干力量,积极与派出所对接,成立了由乡乡委书记任高庭中同志任组长,党委专副维稳书记余晓刚同志及乡派出所所长尹胜同志任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我乡“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与各村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书。确保领导力度到位,责任分工明确到位。

二、依法惩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认真贯彻落实县扫黑办《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摸底排查的通知》要求,确保此次摸底排查不落死角、真正做到全覆盖摸底排查走访,对照我市重点打击的13种情形和“乱”的情形,我乡对辖区内的群众进行入户宣传、询问和调查。对他们再次进行扫黑除恶宣传教育,通过谈心教育的方式引导他们坚决遏制黑恶势力和违法犯罪行为,鼓励检举揭发,深挖彻查“保护伞”,并做到为举报者保密,全方位了解本村治安、黑恶势力等情况,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在全乡范围内对黑恶势力形成“人人喊打”的氛围,没有定期收取各村摸底排查表。

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耿马自治县《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的通知》工作要求,结合我乡的实际,彻底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全面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提高农村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重要基础,我乡制定了《2018年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方案》,将涉黑涉恶线索收集纳入乡村党建月会,定期对村级班子队伍进行分析研判,并提前做好了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措施,坚决防止涉黑涉恶人员进入村“两委”。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阵地,打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舆论,广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一是在各村广泛张贴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二是利用乡村党建月会深入宣传动员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三是利用微信等媒体做好宣传。全乡共制作“扫黑除恶”悬挂横幅13条,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通告700余份。通过宣传活动,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我乡认真贯彻落实县法治工作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坚持宪法和法律至上的价值取向,以维护社会公平为主旨,紧紧围绕“平安佤山”创建工作目标,通过“平安佤山”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政府的依法行政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扫黑除恶考核细则篇(2)

检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在市院坚强领导下,我院持续深化“一一四四”总体思路,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在全面总结过去一年工作的基础上,巩固优势,强攻弱项,补齐短板,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推进。现将部分检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一)、基本情况

院党组高度重视、深入动员,第一时间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多次召开党组会进行周密安排部署。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制作宣传条幅4幅,设立举报箱一个,机关LED大屏幕滚动宣传“扫黑除恶”,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在具体工作中坚持以快捕快诉为抓手,有效提升“扫黑除恶”效能,绝不在检察环节上怠误战机,及时有力的惩治和震慑犯罪。今年截至目前,我院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涉黑涉恶案件XX件XX人,批准逮捕XX件XX人,确保“扫黑除恶”活动落到实处,打到痛处,有效的震慑了相关黑恶势力犯罪。同时,以广泛宣传为支点,积极扩大“扫黑除恶”社会效应,进行“扫黑除恶”宣传活动XX次,发放宣传材料XX余份,宣传手提袋XX多个。

(二)、存在的问题

首先,检察院与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等有关政法部门的协作机制还不完善,与公安机关的信息通报平台还未完全运行,因此了解案件,掌握案情较为被动。其次,目前案件线索渠道单一,虽然设置了扫黑除恶专用举报箱,开通了专用信箱,但是效果甚微。渠道的单一导致我院在扫黑除恶工作上较为被动,这也导致了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等手段难以发挥作用。再次,目前在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机制方面还没有彻底运行,导致在扫黑除恶的适用标准上存在一定偏差。相应协作机制的不完备导致公检法的打击合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打通夯实协作机制,高举法律监督利剑,形成打击合力。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继续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广辟线索来源,深入乡村宣传扫黑除恶工作,及时发现掌握涉黑涉恶线索。二是对承办案件进行细致入微的审查,力争从案中发现线索。三是通过与公安、法院等其他执法单位的联动,积极有效发现处理各行各业涉黑涉恶案件,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二、司法体制改革具体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我院现有中央政法编制XX个,在职XX人,其中入额检察官XX人,助理检察官XX人,书记员XX人,司法行政人员XX人,法警XX人,工人XX人;有事业编制XX个,实有XX人;另有地方行政人员XX人。按照省市院的指示精神,我院内设机构改革围绕保障检察职权的合理配置与有效运行展开,基本思路是在大部制的模式下实现检察工作的扁平化管理,通过减少管理层次,裁减冗余人员,从而建立一种紧凑、干练的扁平化组织结构。我院制定了《XX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整合方案》,统一实行大部制管理,共设置8个职能部门,即侦查监督部、公诉部、民事行政检察部、控告申诉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部、案件管理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

(二)、司改责任制落实情况

1、员额比例、岗位确定科学合理。按照上级院要求,我院2016、2017两年分别入额检察官XX名、XX名,2017年年底转隶监察委XX名,现实有检察官XX名,人员构成符合我省司法改革相关规定。入额的领导班子成员、非业务部门人员按照规定已经转岗到业务部门,实行定岗定责。

2、入额遴选不存在“论资排队”“迁就照顾”的情况。我院严格按照入额检察官遴选方案,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业绩科学量化、民主测评等方式逐项打分,排出名次,最后确定拟入额人选,报上级院审批确定。

3、员额检察官全面落实办案责任制。员额检察官全部纳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均已进入办案角色。并按照规定明确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等检察官的办案量,每年对其办案情况进行考核,均已达标。我院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文书签发权限规定(试行)》和《检察业务职权划分规定(试行)》。根据规定替换了原有的签发法律文书的方式,员额检察官均按照以上两个新的规定签发法律文书。通过明晰检察官职责权限和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使检察官既成为司法办案的主体,同时也成为司法责任的主体。

4、建立了以办案质量和效率为基础的绩效制度。我院根据省、市院相关文件规定制定了《XX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业绩考核实施细则》《XX人民检察院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业绩考核实施细则》和《XX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办法》,建立考核档案,逐步进行科学化管理。

5、我院建立了新型管理机制,对所有员额检察官严格执行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分案制度,遇到复杂疑难案件我们组建跨部门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以及检委会制度办理案件。案件管理检察部每年组织精英骨干对各部门所办案件进行评查,并实行办案通报制度,督促案件质量的提升。

6、我院已经完成所有员额检察官的等级套改,实行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和等级按期晋升。

7、认真落实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和绩效考核奖金发放办法。我院应经完成员额检察官的工资套改,工资发放得到落实。绩效考核奖金也按照规定发放到位。

8、我院建立了防止领导干部和内部人员干预司法的制度,并由纪检监察部门认真落实,截至目前,我院没有此类事情发生。

三、“一问责八清理”整改情况

根据市院督查、各县区院交叉督查、我院自查,年初共查找整理出工作纪律、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办公用房、工作规范、理论学习、人员清退等七个方面共XX个问题。经过认真整改,现在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办公用房、工作规范四个方面已整改到位。工作纪律、理论学习已建立各项制度,整改初见成效,但需要长期不懈。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院将按照“一一四四”总体思路,继续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规范司法为抓手、以提升能力为保障、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县域经济发展贡献更加坚实的检察力量、提供更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扫黑除恶考核细则篇(3)

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攻坚年”。为进一步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活、企业正常经营、社会秩序正常运转和机关单位正常工作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结合我区2018年扫黑除恶斗争的工作经验,按照年初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计划,我局继续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将云冈区生态环境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汇报如下;

一、分局基本情况

云冈分局于2019年3月7日正式挂牌成立,为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前身为大同市环境保护局云冈分局,由原大同市环境保护局南郊分局和原大同市环境保护局矿区分局合并而成,现有在职干部职工57人,其中干部46人(含聘干  人),工人11人,党员31人。

二、进一步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制度

1、分局成立了生态环境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明确责任,分工配合,层层签订承诺书,确保扫黑除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的相关工作部署,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行动。

2、今年5月云冈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4督导组对我局进行督导,对照督导细则的6个方面45项任务清单逐一检查,我局按照督导要求完善了分局内部督导方案和行业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补充了《大同市生态环境局云冈分局扫黑除恶责任追究制度》和《干部联系制度》。

三、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

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分局领导班子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把牢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坚持政治原则、坚定政治道路。局分党组建立履责工作机制,分党组书记胡春林至少每月召开一次扫黑除恶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局专项斗争工作 。经常性开展履责督导谈话。并根据谈话方案做好记录,定期开展督导谈话“回头看”。

四、进一步加大摸排力度

1、结合环保专项行动和专项执法检查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的扫黑除恶斗争,通过开展查处违法排污“百日行动”和环境执法大练兵行动,结合“双随机”,按照网格化监管,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重点抽查、跟踪检查等多种检查方式,加大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排污企业、涉及辐射企业的检查频次,保障环境安全,近一年来,我区境内无重大环境安全事故发生。

2、加强理论学习,在每月一次的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上学法律、法规,学典型案例,传达并学习中央和省市区各级领导的讲话和文件精神。坚持依法办案,运用公安环保联合开展环境执法的八条新举措,建立《打击生态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将环境污染案件办成铁案。

3、以执法和信访两项工作为主,把环保行业中乱的情况纳入到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工作中。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综合整治。充分动员干部群众检举揭发,发动宣传和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提供线索,积极参与,不断扩大打击效果。

4、深入各企业、学校进行扫黑除恶专项问卷调查,发放问卷调查表500余份,发动群众参与,统筹各方力量,凝聚全社会共识,强力掀起专项斗争新高潮

五、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1、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拓宽宣传面,继续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五进”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居民群众踊跃参与,深入揭发违法犯罪嫌疑人,提供破案线索。截止2019年6月初,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制作宣传展板、图板3个,问卷调查500余份,张贴标语横幅11幅,出动9台车次50余人次进行扫黑除恶宣传

2、广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舆论宣传,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印制宣传手册、手机微信传播、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全方位、无盲点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内容。

3、及时宣传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例,严防发生负面舆情,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先进事迹,鼓舞斗志,壮大声势,营造氛围。

六、加大执法力度,治理行业乱象

1以查处“12369”、”12345”举报信息为依托,每月各执法中队上报线索及治乱情况,上半年对996件环境信访件现场核实和处理,办结率100%。及时化解信访矛盾纠纷、排除环境污染隐患。

2、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反腐败及“保护伞”与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结合起来,杜绝局系统干部职工为“散乱污”等严重落后生产企业或环境违法企业提供保护的情况发生。排査环境违法案件线索,做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既要有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又要有效打击震慑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充分发挥环保铁军作用。2019年我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7家,罚款共计129.7万元。

七、存在的问题

1、要克服作风漂浮、工作不实的问题。摈弃开会多、发文多,工作落实少、推进慢的漂浮工作作风;杜绝作风不严谨、工作不细致,宣传标语制作内容不规范、悬挂地点不适宜以及文字差错问题,以防引发群众误读误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2解决重打轻治、不顾长远的问题。要严格落实“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行业管理制度、实行动态管控;坚决“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从根本上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

3、注意自查,杜绝随意定性、乱贴标签的问题。不能借专项斗争声势强大,把专项斗争当成“筐”,搞“搭车执法”,以偏概全,偏离了专项斗争的原旨本意,造成公众误读,引发负面炒作。

八、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1、要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扫黑除恶工作的重点坚持“治”与“防”相结合,要切实做到以打促防,防治结合,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大局。

2、要强化督查,务求实效。按照年初的工作计划和上级的布置,强化督查考核,及时通报工作进度,对工作开展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3、要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反对喊口号、假斗争、走过场,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

扫黑除恶考核细则篇(4)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高位推进,切实提升政治站位

镇党委、政府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有关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始终将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常抓不懈,将专项斗争纳入全镇工作重点,每季度专题研究扫黑除恶工作1次,每月分析研判1次。同时,镇上成立了以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村(社区)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领导小组,确保扫黑除恶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职责,镇党委书记与各村(社区)支部书记开展了谈话,层层传导了工作压力,镇党委还把扫黑除恶内容纳入村(社区)党支部“三会一课”的必备清单,每年开展学习2次,推动村组干部思想认识再深化,切实提升政治站位。

(二)细化宣传,广收线索深入核查

广泛收集线索,持续开展扫黑除恶“十大宣传行动”,结合本镇实际,三年累计悬挂横幅300余幅、张贴公告200余份、制作专题宣传栏40余个、外挂电杆宣传牌40余块,全镇6个LED屏幕持续滚动播放、走村入户发放《致群众的一封信》5000份、发放扫黑围裙800张、发放扫黑除恶宣传购物袋2000余个,制作扫黑举报箱17个等方式,广泛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并在镇政府、各村驻地的宣传牌、公告上公布举报电话号码,积极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行为。开展集中式的宣传,多次利用“12.4”宪法日、春节返乡农民工集中时期、“6.26”禁毒宣传日等日期,开展了宣传活动。主动发现线索,组织村(社区)和驻镇单位开展线索大排查工作,对前期核查的线索开展了“回头看”,确保线索核查质效。通过各类宣传和大排查工作,全镇共收到涉黑涉恶类线索11条,上报县扫黑办11条,查处1条(丁国友,被判敲诈勒索罪,属九类涉恶人员1人);县上转来线索2条,核查2条,查否2条。

(三)齐抓共管,突出重点综合治理

我镇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坚持定期开展排查工作,对全镇可能存在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等进行了全面排查分析,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一是对辖区内的重点群体进行全面检查,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派出所人员、驻村干部、相关负责干部对所驻村、分管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将辖区内曾有污点人员列入重点排查监管范围,对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前期摸排,鼓动其揭发举报知晓的涉黑涉恶线索,强化教育引导,把苗头性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二是加大“村霸”、工程招投标和施工建设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排查力度。重点排查本辖区内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群众的“村霸”、强揽工程、非法占地、强供建材、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和恶意竞标、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等现象。

(四)强基固本,夯实基层组织建设

结合“三分类三升级”活动,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对牛头寨村、土地坎村、白杨寺村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整顿,通过自我教育、完善台账、健全机制、限期提升,3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得到整改提升,土地坎村还成功申报为市级集体经济扶持村。开展排查解决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通过查阅资料、电话问询、组织谈话、民意测评等工作,发现2014年5月以来有6名党员存在违规发展问题(2名异地入党、3名带病入党、1名发展程序问题),均已得到处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完善基层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社会治理体制。各村(社区)建成综治中心、“雪亮工程”等社会治理中枢平台,依靠网格化服务管理,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充分发挥治理功能,提高基层组织的免疫力。

(五)纵深发展,推进反馈问题整改

认真制定《荣县东兴镇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对四川省“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荣东委发〔2019〕40号)、《荣县东兴镇关于省扫黑除恶第6督导组“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荣东委发〔2020〕62号),从五个方面,对市县反馈的问题逐一明确,落实整改措施和方法,确保整改到位。通过问题整改,坚决扛牢政治责任,确保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到位、“打伞破网”到位、打财断血到位、“六清”行动到位、“八大攻坚”行动到位,社会丑恶现象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得到有效治理,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常态长效机制加快形成,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存在问题

虽然东兴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了初步进展,但仍存在一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成果还不明显,各村居摸排的线索质效不高,通过线索提供县级政法机关打击有效性线索少。二是长效机制还不够健全,对一些领域的长治长效机制还不够落地落实。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扫黑除恶即将进入常态化阶段,更应该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二是进一步加大摸排力度,常态化开展摸排,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县扫黑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年终目标考核,对不报、瞒报、谎报的村进行责任追究。

四是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力度、坚决打击对农村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横行乡里以及在农村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扫黑除恶考核细则篇(5)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按照省、市、县工作部署开展工作,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在突出位置,广泛宣传动员,做到人人皆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线索摸排力度,注重证据锁定,强化依法打击,将“扫黑除恶”工作做到实处。现将我乡一年来的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安排部署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全县扫黑除恶斗争动员会议召开后,乡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召开党委会和党政机关干部、村四职干部、第一书记参加的会议传达中央、省、市、县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及领导讲话精神,部署“扫黑除恶”工作。以“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为原则,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犯罪的组织体系,坚决彻底从严处理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坚决打掉黑恶势力。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敏感性坚决打赢这场专项斗争,大会规定各单位每月至少专题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深入宣传动员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体系。为大力加强全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经过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和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综治办、组织办、纪检干事、派出所干警等担任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从乡干部中抽调1名精干力量,积极与派出所对接,并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我乡“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将全乡村划分为7个片区,由党政领导包片,驻村干部包点,村两委干部包社,形成全覆盖工作体系,确保领导力度到位,责任明确到位,工作延伸到位,坚决遏制重点犯罪行为和社会乱象。2、强化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在场镇、学校、入户等方式多次进行宣传,共发放各类扫黑除恶宣传单、明白纸3000余份;与各村签订扫黑除恶责任书;张贴公告50份;利用微信在群里转发扫黑除恶政策等共计200多次;先后3次在主要路口和重点位置悬挂、粉刷标语100余条;利用村村响广播的全覆盖优势,早晚进行广播,每天最少广播2次以上,截止到现在共播报110余次;租用宣传车到全乡每个村组不间断宣传扫黑除恶一月有余,打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大舆论,广泛宣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意义和打击重点。同时我乡创新工作方式利用每月开展党员活动日为契机,充分利用农民夜校和脱贫攻坚“挂包驻帮”助力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各村党员干部以志愿者身份到户进行宣讲,提高老百姓对扫黑除恶的知晓率;以书记座谈为载体,各包村干部、包片人员到所包村与全体村干部、党员、组长、村民代表进行

集体座谈,向全乡每个村粘贴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和《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举报涉黑涉恶线索的通告》动员辖区群众积极参与,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公开举报邮箱、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通过宣传活动,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突出重点整治,服务中心大局

1、多向多位发力,助力综治平安。创新工作方法,解决矛盾纠纷。创新综治工作建立了以服务、接待、调处、化解为一体的“四位一体”工作模式。创新工作方法,解决矛盾纠纷。创新综治工作建立了以服务、接待、调处、化解为一体的“四位一体”工作模式。对调解中心不能处理的矛盾隐患,引导其走法律途径进行化解,最终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坚决打击信访稳定领域黑恶势力,对***、刑释解教人员加强重点管控,司法所建立重点人员管控档案及措施,将所有重点人员全部掌控在辖区内,知其动向,同时教育引导其提供涉黑涉恶线索。

2、夯实基层基础,护航基层党建。一是加强学习,强化“四个意识”。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示指示精神,强化广大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为扫黑除恶工作奠定思想基础。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利用村村响、LED等宣传媒介进行高频次播放。在乡广播站开设“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栏,持续播放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目标任务等内容,有效引导社会风气,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结合村支部弱化、虚化、边缘化治理和软弱涣散治理,仔细摸排线索,成立村问题根源剖析小组,通过入户调查、谈心谈话、部门联审等形式,深入挖掘影响基层党的建设宗族派系斗争、村霸、街痞等突出问题,同时积极宣传“五选”“十不选”等村“两委”换届政策。四是对“百日攻坚”后进村,深入调查研究,分析原因,制定具体整改方案,高质量完后整改。

3、深入排查摸底,突出全域治理。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分辖区、分行业、分领域对突出违法犯罪、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和治安防范薄弱环节开展地毯式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和“空挡”,确保线索情况摸清、摸全、摸透。将乡社会乱象摸排表发放各工作组,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派出所人员驻村干部对分管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

四、对标问题补短,完善下步工作

1、深剖细查前期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全民配合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当前,广大群众对此专项斗争的认识紧紧停留在知晓上,并未真正主动参与其中,对辖区的部分社会乱象和黑恶线索并未主动举报。二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三是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前期排查主要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对隐蔽性、伪装性较强宗族恶势力和弱化、虚化、边缘化基层党组

扫黑除恶考核细则篇(6)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目标任务,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总体要求,结合行业部门监管实际,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力整治市场监管领域社会乱象,着力净化市场秩序,保护公平竞争,维护群众利益,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现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为切入点,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自治区、固原市和县委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安排部署,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石泰峰书记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批示、指示精神,深刻理解、全面把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利用中心组学习、支部会议、“6+X”主体党日和学习强国等平台,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学习,全面掌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做到应知应会。召开中心组专题学习会1次,扫黑除恶主题党日活动1次,牵头召开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安排部署,深入开展督查调研,征求相关部门、各乡镇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听取有关股室、市场监管所工作汇报,周密安排,做到重点突出,责任到位,着力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思想麻痹、重视程度不高的问题,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机制,为专项斗争全面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强化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对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及时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会,制定了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和市场监管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股室所负责人签订了工作责任书,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干部职工日常考核,明确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强化工作经费和装备保障,确保专项斗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营造宣传氛围

针对区市督导组督导反馈的宣传氛围不浓、效果不强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在督促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店、宾馆、药店、网吧和经营门店悬挂宣传标语、制作电子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和举报方式的同时,创新宣传方式和宣传手段,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型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同时,召开培训会,邀请政法部门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对执法人员和广大经营户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市场主体的知晓度和参与度,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悬挂宣传横幅37条,制作宣传栏5块,发放宣传材料30000余份,微信平台发布宣传信息9条。

四、深挖摸排线索

把线索摸排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础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靠实基层特别是市场监管所的工作责任,组织对重点市场、重点领域开展全面排查摸底,准确掌握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市场主体的登记信息和经营动态,自下而上地做好线索摸排工作,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2018年以来查办的案件进行认真梳理,建立线索摸排台账,注重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线索,发动群众举报线索,印发了《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在各市场监管所、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人员集中地方设立举报箱9个,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和举报方式,方便群众举报。共摸排线索5条,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2条,向纪委监委移送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线索2条,受理扫黑办核查问题1件。在深入摸排辖区存在的涉黑涉恶线索的同时,认真摸排执法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查、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的线索,深挖隐藏在干部队伍中的黑恶势力“保护伞”。

五、加大行业领域乱象整治

(一)整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行为。联合相关部门打击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和旅游景点哄抬物价、垄断经营、占道经营、破坏市场秩序、强制消费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利用微信平台发布消费警示,曝光违法行为,认真做好消费者申诉举报案件的受理、转办工作。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66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4.5万元。

(二)整治虚假注册、无照经营行为。开展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查处提供虚假文件资料登记注册、无证无照从事经营活动,规范经营行为。共排查经营主体2710户(次),清查无证无照经营70户,引导规范注册66户,立案查处4户。

(三)整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行为。重点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食品药品、保健品违法行为,查处涉嫌经销“山寨”食品案件1起,下架不合格牛奶、方便面、酒类等128瓶(袋)。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共检查学校(幼儿园)食堂164家、校园周边餐饮店、食杂店235家,下架不合格“五毛食品”54.5公斤,责令停业整顿2家。针对农村集体聚餐存在监管盲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彭阳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四)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有效防范投资类企业非法集资等行为,全面摸清全县投资类公司底数和经营情况,召开了全县投资类公司约谈会,明确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联合金融、公安部门对全县在册的私营类投资公司开展大检查,从严要求投资类公司严格按照核准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对超越经营范围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利放贷行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无固定场所无门牌长期停业的投资公司,按照法律规定予以注销、吊销,目前共注销投资类私营企业40户,变更经营范围7户,公安机关立案查处3户,从源头上杜绝非法集资现象的发生,确保全县金融领域市场乱象得到根本整治。

(五)开展打击传销执法行动。加大网络传销查处力度,组织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活动2场次,散发各种宣传材料15000余份。配合公安机关查处辖区内涉嫌从事传销违法行为,查办非法传销案件3起,移交公安机关1起。

扫黑除恶考核细则篇(7)

按照市委政法委统一部署,立足司法行政职能,通过细化各项任务措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律师参与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摸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和重点人员管控、扫黑除恶法律宣传等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了一些阶段性的成效。

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深入,在前期工作成果基础上,认真研究更加细致、务实、管用的措施,持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调整工作重心,服务扫黑除恶工作中心任务。

一是加强律师参与涉黑涉恶案件辩护监管,提高律师辩护代理质量。持续引导律师忠诚履行职责使命,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下一步,我们将把工作重点放在对律师是否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规范执业行为的监督上,对律师事务所落实接案审查、请示报告备案、重大复杂问题集体研究等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切实掌握涉黑涉恶案件刑事辩护工作动态,加强风险管控。

同时,市司法局还将组织开展关于涉黑涉恶案件代理相关培训或讲座,指导办案律师正确适用涉黑涉恶案件法律规定,尽职尽责做好辩护代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水平。

二是加强重点人员管控,摸排涉黑涉恶线索。充分利用信息化、社会化、专业化监管手段,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矫人员、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监管和涉黑线索摸排,积极预防阻止刑释人员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在国庆节前,我们在社区矫正人员中开展以安全大巡查、隐患大整治、重危人员大清理、重点时段安保大攻坚为主要内容的“四大”专项行动,在最大限度地降低国庆节期间不稳定因素的同时,进一步扩大摸排涉黑涉恶线索范围,确保重点人群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盲区。

三是充分调动一线调解员积极性,深入排查矛盾隐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调动人民调解员积极性,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的同时,深入摸排线索,引导群众揭发检举“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加大对社会面涉黑涉恶高危人群、事项的摸排力度,及时发现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进一步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继续加大宣传攻势,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拓展平台,创新载体,聚焦重点时间、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大力宣传市委市政府扫除黑恶势力的信心和决心,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群众中的知晓率,充分发动群众举报积极性,努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法治氛围。

公安机关作为党和人民的“刀把子”,要切实发挥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力军、先锋队的重要作用,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决贯彻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一是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指示的重大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二是要树牢“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坚决贯彻执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三是要正确认识当前全县扫黑除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四是要高度重视,迅速统一思想,提高政治担当意识。要按照习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的重要讲话要求,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坚定的决心投入到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中,坚决打赢这场硬仗。

三是要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启动,强力推进。要突出重点,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要宣传到位,发动群众,发现线索及时移送,把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相结合,同步侦办,迅速对黑恶势力形成压倒性态势,对涉黑涉恶人员从重从快打击。要形成长效机制,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和安全感。

四是要要落实责任,纳入考评。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一把手亲自布署,亲自协调,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要将此项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开展不力、工作配合不力、涉黑涉恶活动猖獗、群众反响强烈的单位部门实行“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

要坚持严打方针,迅速行动,持续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高潮。各室所队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靠实工作责任,强化线索摸排,突出打击重点,切实形成严打高压态势,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要用足用好现有的法律武器,增强证据意识、程序意识、诉讼意识,既不能“降格”,也不能“拔高”, 依法彻底铲除各种黑恶势力,保障打击质效,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要加强协作协调,注重综合治理,确保专项斗争取得预期效果。各室所队要牢固树立上下“一盘棋”思想,既要各负其责把好关口,又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同时,要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及乡镇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线索通报、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着力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整治的工作格局。要广泛发动群众,鼓励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营造良好的专项斗争氛围。

要加强组织领导,严肃责任追究,为圆满完成专项斗争奠定坚实基础。要参照市上要求,及时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分管领导、牵头部门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守土有责。纪检督察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对不作为、慢作为、怕担当被市局和相关部门通报,以及通风报信、放纵恶势力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全局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扫黑除恶”斗争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增强“扫黑除恶”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公安工作新常态、维护一方平安的重要举措和检验公安队伍战斗力的重要标准,紧紧抓在手上,深入推进下去,切实抓出成效,积极回应群众期待,为全县进一步革弊立新、激浊扬清,开创改革发展稳定新局面作出应有贡献。

全局各单位和广大民警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人民期盼为念、为人民利益而战,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打出声威、打出实效。认真总结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专项行动开战以来工作情况,结合各乡镇的实际采取针对性更强、操作性更有力的措施,强力推进专项行动见成效、出战果,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挖出一批黑恶线索、严惩一批黑恶犯罪,坚持打击处置恶势力的保护伞,以助推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坚持“打早、打小、打苗头”和“露头就打”原则,通过摸排深挖,已经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要举全局之力,组织精兵强将,传导压力,强化措施,加大投入,精准打击,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大家一定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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