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大全 杂志订阅 SCI期刊 投稿指导 期刊服务 文秘服务 出版社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首页 > 精品范文 > 部门制度

部门制度精品(七篇)

时间:2023-02-14 07:21:50

部门制度

部门制度篇(1)

关键词:第三部门制度供给辩证关系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

学术界在研究中国第三部门现状时,总要指出第三部门在当前中国缺乏存在和发展的制度空间,言外之意是制度与第三部门之间仅是单向的制约或促进关系,这种观点有失偏颇。第三部门与制度之间应是辩证的制约与促进关系,二者之间的辩证互动,尤其是第三部门对社会制度供给的促进和提升作用才是第三部门和社会制度供给之间关系的真谛所在,也是第三部门社会功能的应有之义。对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作深入研究,阐明第三部门在制度供给,尤其在改变中国当前制度供给相对滞后现状中的重要作用,是本文的主旨所在。

一、第三部门、制度、制度供给的内涵

第三部门的概念是20世纪70年代末在西方形成并流行起来的,它源于人们对社会构成“两分法”的重新审视和再划分。最早冲破“两分法”的束缚,提出“第三部门”概念的是美国学者利维特。他认为,以往人们把社会组织一分为二——非公即私,非私即公——的划分方法忽略了大批处于政府和私营企业之间的社会组织,指出这类社会组织所从事的是政府和私营企业“不愿做,做不好,或不常做的”的事,并进而把这类社会组织统称为“第三部门”[①]。联合国第71条将第三部门定义为:第三部门是指国际范围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的政府以外的所有组织,其中包括各种慈善机构、援助组织、青少年团体、学会、合作协会、经营者协会等。[②]由此可见,第三部门指的是介于政府部门与企业部门之间或之外的社会部门,它是除政府机构和营利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它与政府部门以及企业部门共同构成现代社会的三大支柱。第三部门对公共管理的功能主要有: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有助于解决社会就业问题;为社会提供广泛的社会公共服务;有利于维护公民权利,制约政府权力,参与公共决策,推进民主政治;有利于增进和激发服务公益和承担社会责任的公民精神,促进自律性社会秩序的形成和维护社会的稳定;第三部门对社会资本的积累有积极贡献[③]。这里,第三部门促进自律性社会秩序的形成和维护社会稳定以及促进社会资本积累的功能,指的就是第三部门可以参与社会制度供给过程,促进社会制度的供给,以增进社会资本存量。

人类社会各种经济主体都在特定的环境中进行着各自的经济行动,这种活动必然要建立在一定的信任与秩序基础之上,在毫无秩序的地方,社会交往的代价必然高昂,也就无信任和合作可言。但特定的社会权力结构与利益分配格局决定了各种经济主体行动的动机和目的,同时由于存在着“知识问题”以及“经济人”倾向等,都决定了无论人们所处的社会或组织环境给他们规定了怎样的规范,他们的现实追求都是实现自身效益的最大化,这必然导致各种机会主义和不可预见行为。为了克服各种不可预见性和机会主义行为,就必须有一定的制度规范,使各经济主体只能在特定制度许可的范围内选择和实施自己的行动,以确保必要的秩序和信任,维持各经济主体的合法利益,增强各种经济主体从事经济活动与创新的动力和信心。那么什么是制度?马尔科姆·卢瑟福认为,制度是行为的规律性或规则,它一般为社会群体成员所接受,详细规定具体环境中的行为,它要么自我实施,要么由外部权威来实施。制度是人类相互交往的规则。它抑制着可能出现的、机会主义的和乖僻的个人行为,使人们的行为更可预见并由此促进着劳动分工和财富创造。[④]制度作为维持社会秩序的规则系统,对理解人际交往具有重要价值,它在协调个人行动上发挥着关键性作用。制度的关键功能是通过系统性和非随机性的关于行为和事件的规则系统来约束人们行为,增进社会秩序,以鼓励信赖和信任,减少协调人类活动的社会成本与合作成本。当秩序占主导地位时,人们就可以预见未来,更好地与他人合作,也能更有信心地从事创新活动。制度还可以设法克服资源的稀缺性,以促进社会经济增长。因此制度是一种最重要的社会资本。

制度作为前提条件规定了经济运行与社会交互关系,就技术而言,制度所决定的社会基本权力结构与选择取向对经济人所追求的稳定的均衡更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但制度不是僵化不变的,特定社会的经济基础必然决定着上层建筑。一定社会制度维持下的社会经济必将获得持续的增长与活力,这种持续的增长与活力又会使旧制度不能适应新的经济环境的需要,因此制度必须随着社会经济技术的发展而不断创新与变化。社会要想保持持续的经济增长与活力,必须不断进行制度创新向社会提供足够的制度资源以适应需要。诺斯认为制度由“非正式约束(道德的约束、禁忌、习惯、传统和行为准则)和正式的法规(宪法、法令、产权)组成。”[⑤]就是说制度是一个规则系统,它包括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因此社会制度的供给与变迁包括正式制度即法律法规和非正式制度即道德、禁忌、习惯、传统和行为准则等的供给与变迁。从纵向结构来看,社会制度包括制度的目标系统、规范系统、组织系统以及设备系统[⑥]的总体变迁。根据西方社会变迁理论,社会制度的变迁方式有多种分类方法:渐进性变迁和突发性变迁、有限变迁和无限变迁、横向变迁和纵向变迁、进化变迁和退化变迁、有利变迁和不利变迁等等,但不管是什么种类的变迁又可分为诱致性变迁或强制性变迁。

二、制度供给对第三部门的制约和影响

作为现代社会的三大支柱之一,第三部门的存在、运行和发展必然离不开制度的规范与制约。尽管第三部门已成为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但就其能够和应当发挥的作用而言,还存在着很多问题。第三部门在政府规制和市场的“狭缝”中缺乏应有的生机与活力,主要表现为资源不足、缺乏自主性、能力不强、管理不善等,而不健全的法律政策环境和相应的政府角色异位更是制约第三部门发展的重要因素。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缺乏自由结社的传统,公民结社意识不强,第三部门的发展缺乏公民文化的支持。同时,中国民主化、法制化水平低,公民基本权利还难得到充分保障,政府权力没有有效的制约,第三部门发展和功能缺乏法律的有效支持和规制[⑦],这些都严重制约了中国第三部门的发展与壮大,所以有必须要从制度层面着手,实现有效的制度供给以制约政府行为、培养公民结社意识、支持规制第三部门行为、帮助第三部门有效地获取和利用资源,增强能力。

首先,有效的制度供给可以制约政府行为,促进第三部门的发展模式由政府选择向社会选择转变。中国第三部门的发展模式传统上对政府依赖较大,政府与第三部门实际上形成了“共生态”,即政府借助各种社团如:共、青、妇、行业协会等进行社会管理,而各种社团又借助政府权威和经济力量来发展自身,带有明显的“官民两重性”。这种共生态是国家与社会分化不彻底的表现,这导致第三部门缺乏独立性和志愿性,有的甚至成了“二政府”、“影子政府”。[⑧]目前关于第三部门的发展虽然已经有了一些初步的规范或规则,但规则的实施具有很大的主观性和随意性,有着较大的形式主义倾向,从而导致第三部门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要改变这种局面,必须要有规范的制度刚性来约束政府行为,这就要求通过必要的制度供给,为第三部门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律和制度氛围,促使政府转变观念,以“善治”的理念对待第三部门的发展,为第三部门的发展与壮大提供必要的社会空间。

其次,有效的制度供给有利于培养公民结社意识,为第三部门的发展提供必要的社会基础。中国是一个缺乏结社传统的国家,公民结社意识淡漠,同时也由于长期以来受到全能政府的控制以及第三部门自身管理混乱等缺陷的影响,社会对第三部门还缺乏应有的认识和信任。有效的制度供给为社会提供了必要的规范,确保了社会的秩序与信任。通过有效的制度供给可以促使第三部门提高自身的管理能力、有效地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参与社会管理,提供服务,改善自身的社会形象,使公民能正确地认识第三部门在社会服务、公共管理、维护公民权利等方面的现实作用,进而增强对第三部门的认同感,形成结社意识,为第三部门的发展与成长提供必要的社会支撑。

再次,有效的制度供给有利于第三部门汲取必要的社会资源,提高第三部门提供公共服务,参与公共管理的能力。第三部门有诸多优点,但第三部门也不是万能的,它也会“失灵”,主要表现为资金匮乏、缺乏独立性、服务于专门群体以及内部管理问题等方面[⑨]。制度尤其是第三部门内部的各种管理规则可以为第三部门的发展提供规范的行为导向,促使第三部门实现规范管理,提高第三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质量和参与公共管理的能力,防止第三部门“失灵”。

三、第三部门对社会制度供给的影响和制约作用

第三部门需要有效的制度供给为其成长和发展提供支持,它的活动受到既定制度空间的制约和影响,但第三部门在受制度规范制约的同时,也可以通过自身的优势和行动来推动制度的供给与变迁,使社会制度供给科学及时有效。第三部门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对社会制度的供给发挥作用。

首先,第三部门可以促进社会“内在制度”的供给,促使社会非正式制度发生“诱致性变迁”。诺斯在《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中说:制度“提供了人类相互影响的框架”,“是建立一个社会,或更确切地说是一种经济秩序的合作与竞争的关系”,并进而指出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⑩]。可见他已经把道德伦理规范纳入了“制度”的范畴,只不过在他看来只有“被制定出来的”道德伦理规范才是制度,从而一定程度上将道德伦理规范排除与制度之外。柯武刚、史漫飞认为根据制度的起源,制度有“内在制度”和“外在制度”之分[11]。所谓内在制度指的是经过人类长期经验形成,并为一定数量的大众所认可,通行于整个共同体的规则。这种规则是通过一种渐进式的反馈和调整的演化过程而发展起来的,分析内在制度是经常要利用道德哲学、人类学、心理学和社会学的真知灼见,可见,作为“维持社会秩序的规则系统”或“人类相互交往的规则”,制度系统应该包含着社会的道德伦理规范体系,只不过这种作为制度的“道德伦理规范体系”属于“内在制度”,而那些经过一定法定程序人为“被制定出来”的法律规范条例等等属于“外在制度”。

作为社会三元结构的重要一支,第三部门在社会道德伦理规范即社会内在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第三部门以促进“公众利益”或“团体利益”为目标,它具有民间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和志愿性等特点,这就对第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着很高的伦理道德要求。第三部门的志愿精神意味着第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一般都是在不计部门或个人物质收益的前提下,为整个社会、整个人类的公益和进步贡献本部门和个人的力量,第三部门的这种精神和行为必然对社会构成示范作用,有助于整个社会伦理道德的提高与进步,促进整个社会的秩序与信任,增进社会资本。另一方面,由于第三部门从事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公益,这决定了它在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时必然要站在公益的角度,不断地寻找更有效地服务于公益的方法,这有助于突破社会的陈规陋习,而这种突破正因为其公益性更容易得到整个社会的认同,从而可以减少打破旧有道德伦理规范束缚的阻力,有利于在整个社会上确立起新的与时俱进的道德伦理规范。

其次,第三部门可以参与“外在制度”的“制度过程”,促进“外在制度”供给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所谓外在制度指的是因设计而产生,它由一个如政府那样高踞于社会之上的权威机构来正式执行,这些规则由一批人设计出来并强加于社会。金肯斯认为公共政策过程可以划分为七个阶段:创始阶段;情报阶段;谋划阶段;决策阶段;执行阶段;评估阶段;终结阶段[12]。这里可以借鉴金肯斯的划分方法,将制度形成过程也划分为七个阶段。一般来说,社会外在制度的供给是由高踞于社会之上的政府权威来主导的,但在外在制度的形成过程中,第三部门也可以发挥它的影响作用,甚至可作为“关键行动者”参与制度过程,使外在制度供给科学、及时、有效。制度创始阶段,第三部门既可以通过自己的倡导和提议,引起政府注意那些随着社会经济技术发展出现的的新领域、新问题,帮助政府及时制定出新的制度以规范人们行为,又可以建议政府及时修改那些已经过时的、不适应新的经济形势需要的现行法律制度,使其适应经济技术发展的需要。情报阶段和谋划阶段,第三部门可通过自己的中介作用,为政府提供各种有用的信息,及时向政府传达社会公众的各种利益诉求,或直接参与政府的谋划过程,为政府出谋划策,提出一定的制度设计方案以供政府参考与选择。决策阶段,第三部门可以帮助政府正确地分析各种可供选择的制度方案或条款,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政府的制度制订施加自己的影响,帮助政府选择出符合社会需要、适应社会发展、有利公共福祉、行之有效的制度规范,使政府的制度供给更加科学合理。在制度执行、评估和终结环节,第三部门可以以中间人、受众、局外人的不同身份对制度的执行及其实施后果进行监督、评估和反馈,以便政府及时了解掌握不同制度的运行情况,对制度中的不合理因素做出调整、改进和变迁,促进旧制度的终结和新制度的产生与实施。

再次,第三部门可以通过内部管理制度的创新为社会制度的供给与创新积累资源。社会制度是一个多方面多层次的规则系统。第一层次的社会制度是关于社会形态方面的规定;第二层次的社会制度是指一定社会形态下的具体社会制度,包括经济制度、家庭婚姻制度、政治制度、文化制度;第三层次的社会制度,是指具体社会制度规范下的各个具体工作部门的办事程序规则或各种具体岗位上的社会成员的行为模式要求。第三部门作为促进社会公益的部门,它在参与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时,同样要追求效率,要追求社会效益和行动效益的最大化,因此它必须不断地完善自己的内部管理,创新管理理念、管理方式和管理流程,提出新的管理理论,进行新的管理实践,这些都可以为社会第三层次的制度创新与供给提供新的资源支持。

最后,第三部门还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为自己的发展和壮大争取更大的制度空间。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第三部门可以取得社会和政府的信任,以引起社会和政府的重视,从而为自己的生存和发展争得应有的制度空间,并进一步用这种制度空间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也是第三部门和制度供给之互动关系的应有之意,这里不再赘叙。

--------------------------------------------------------------------------------

[①]王绍光.多元系统——第三部门国际比较研究[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p6.

[②]吴忠泽.发达国家非政府组织管理制度.[M].北京:时事出版社,2001,p6.

[③]黄健荣等.公共管理新论[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p223-227.

[④][德]柯武刚、史漫飞.制度经济学——社会秩序与公共政策[M].韩朝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p35.

[⑤][美]道格拉斯·C·诺斯.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M].刘守英译,上海:三联书店,1994,p3.

[⑥]贺培育.制度学:走向文明与理性的必然审视[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4,p152-157.

[⑦]黄健荣等.公共管理新论[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p231.

[⑧]王玉琼、唐桦.国家与市民社会关系的社团市郊分析[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01,(9).

[⑨]黄健荣等.公共管理新论[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p229-230.

[⑩]转引自贺培育.制度学:走向文明与理性的必然审视[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4,p72-73.

部门制度篇(2)

1.1 负责内部文件和外部文件的收取、编号、传递、催办归档。

1.2 负责公司文件打印、复印、传真函件的发送、各种会议的通知、安排、记录及纪要的制发跟踪检查实施情况及时向总经理作出汇报。。

1.3 负责公司的对外公关接待工作。

1.4 为总经理起草有关文字材料及各种报告。

1.5 保管公司行政印鉴,开具公司对外证明及介绍信。

1.6 协助总经理做好各部门之间的业务沟通及工作协调。

1.7 负责安排落实领导值班和节假日的值班。

1.8 负责处理本公司对外经济纠纷的诉讼及相关法律事务。

1.9 负责调查和处理本公司员工各种投诉意见和检举信。

1.10 负责公司公务车辆管理。

1.11 负责公司员工食堂、员工宿舍管理。,

1.12 负责公司办公用品的管理。

1.13 负责公司内的清洁卫生管理门卫、厂区治安管理。

1.14 分析公司经济活动状况找出各种管理隐患和漏洞并提出整改方案。

1.15 负责填报政府有关部门下发的各种报表及公司章程,营业执照变更等工作。

1.16公司人员招聘及员工培训员工考勤管理。

1.17员工绩效考核,薪酬管理。

1.18员工社会保险的各项管理。

1.19 针对公司的经营情况提出奖惩方案,核准各部门奖惩的实施,执行奖惩决定。

1.20 人员档案管理及人事背景调查。

4.2 新产品开发研制,样件制作、鉴定与审核。

4.3 产品技术标准、技术参数、工艺图纸、工艺定额、材料消耗定额、产品说明书等技术文件的制定和管理。

4.4 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研究开发,促进公司进步。

4.5 生产过程中在技术方面进行指导,并进行工艺技术上的监控,确保生产的正常进行。

4.6 向相关部门提供技术方面的服务并接受各方位的有关技术方面的信息反馈及处理。

4.7 负责建立公司技术资料库。

4.8 收集客户对本公司产品使用情况的各种信息资料,并做相应分析,提供改进的具体方案。

4.9 按照技术工艺流程编写工序作业指导书。

5、生产部

5.1 负责根据公司计划及市场营销部需求计划制定生产计划,编制具体的生产作业计划。

5.2 负责按计划组织各部门按计划进度完成生产任务。

5.3 合理确定生产节拍,使生产工作有序进行。

5.4 时刻掌握生产进度,做好生产各工序间的平衡,提高生产效率。

5.5 合理使用设备,提高设备使用率。

5.6 负责公司设备管理。

5.7 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利用各类资源,减低物资消耗,避免各种不必要的浪费,降低产品物耗。

5.8 严格按照质量标准程序要求把好产品质量关。

5.9 负责公司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10 按照5s标准搞好有关工作,制定公司现场综合管理标准并督导实施。

5.11 制定设备操作规范,指导生产员工按章操作。

5.12 负责公司生产工位器具的管理、组织、设计、制造、使用、维护工作。

5.13 负责公司水、电、气的管理。

6采购部

>

6.1负责制订公司物资采购需求计划,并督导实施。

6.2负责编制公司物资管理相关制度。

6.3负责制订公司物资采购原则,实施统一采购。

6.4负责建立公司物资采购渠道,搞好供应商的择优、筛选与新供应商的开发工作。

6.5负责严格监控公司物资的状况,控制不合理的物资采购和消费。

6.6负责建立公司物资比价体系。

6.7组织建立科学的库存储备量标准,最小限度地占用流动资金,充分发挥物资的有效使用。

6.8组织建立公司物资消耗定额并严格定额管理。

6.9严格规范物资保管,采用科学的仓储管理办法,保证物资尽其所用。并建立物资的综合利用和废品利用制度。

6.10负责做好仓储管理,加强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严防一切事故的发生。

7、质量部

7.1 负责建立公司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并推进、实施、督导。

7.2 负责对产品品质的全过程管理。

7.3 对原材料及外协零部件入库前进行质量检验。

7.4 对质量异常情况进行追踪分析及处理。

7.5 对产品进行各种功能性测检。

7.6 加强对检测和试验设备、器具的使用和保管。

7.7 负责公司计量管理工作。

部门制度篇(3)

二。值班护士(如测体温、脉搏、血压等)和登记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来院准确时间、单位等项目。值班医生在接到急诊通知后,必须在5-10分钟内接诊患者进行处理。对拒绝来急诊科诊治患者或接急症通各后10分钟不到的医师,急诊科护士随时通知医务科、门诊部或总值班室,与有关科室负责人联系,查清原因后予以严肃处理。

三、临床科室应选派技术水平较高的医师担任急诊工作,每人任期不得少于6个月,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经科主任同意报医务科、门诊部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四、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器材要准备完善,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保证抢救需要。

五、对急诊患者要有高度的责任和同情心,及时正确、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症患者应在急诊科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需立即进行手术治疗的患者,应及时送手术室进行手术。急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收急、重、危症患者是。

六、急诊患者收入急诊观察室,由急诊医师书写病历,开好医嘱,急诊护士负责治疗,对急诊患者要密切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及时有效的采取治疗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最多不超过一周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七、遇重大抢救患者需通知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有关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告。

八、急诊范围:

1、急性外伤、脑处伤、骨折、脱臼、撕裂伤、烧伤等;

2、急性腹痛;

3、突发高热、呼吸、血压、心率(律)及神志明显异常者;

4、突然出血、吐血、有内出血征象、流产、小儿腹泻、严重脱水及休克者;

5、有抽风症状或昏迷不醒者;

6、耳道、鼻道、咽部、眼内、气管、支气管及食道中有异物者;

7、眼睛急性疼痛、红肿或急性视力障碍;

8、颊面青紫、呼吸困难者;

9、中毒、服毒、刎颈、自缢、淹溺、触电者;

10、急性尿闭;

11、发病突然,症状剧烈,发病后病情迅速恶化者;

12、烈性传染病可疑者;

13、急性过敏性疾病;

14、其他经医师认为合乎急诊抢救条件者。

上述规定,不可机械执行,以免耽误患者诊玻如病情模糊难定应由医师根据患者全面情况斟酌决定。

急诊室护理工作制度

急诊室是医院危重病人的地方,是医院体现医闻质量和管理质量的重要部门。为保证急诊室护理工作的高效、迅速,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组织管理要求

1、急诊室的护理人员必须有救死扶伤的精神,业务水平高,各专科知识,技术操作熟练,抢救动作迅速,治疗及时,准确。

2、要有严格的以岗责任制为核心和各项规章制度,如交接班制、仪器使用检查保管制、抢救制度等。护理人员值班时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3、要有健全的院内抢救组织,遇有特殊情况,通过信号系统立即组织人员赶赴急诊室进行抢救。

4、急诊室工作人员要有严格的时间观念,对病人的接诊时间、抢救时间、治疗时间要争分夺秒,任何人不得延误,否则要追查责任。

二、业务管理要求

1、急诊室护士的条件:要经过专业训练,能熟练掌握抢救一些常见病症的技能,如心电图机的使用和心脏异常图形的识别;除颤、起搏器的使用;人工呼吸机的使用及简单排除故障的办法;气管插管的使用;心脏聚停的抢救等。

2、抢救定位工作训练:对常风急诊,按抢救内容顺序,规定医师与护士的工作职责,制成文字条款与图片,并经常练习。这样,可在抢救时,有条不紊,准确无误地工作,抢救成功按标准应达80-85%.

3、做好分诊预检工作,分诊准确率应在90%以上,并认真登记统计,以便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遇有急性传染病人时,应及时做好隔离消毒工作。

急诊观察室工作制度

一、因病情需要,可在急诊科观察室短期观察者(包括病情复杂,难以确诊,需入院诊治而暂无床又不能转出者)。

二、值班医师和护士,要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开好医嘱,及时填写急诊观察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和处理经过,认真做好接班。

三、急诊观察室医师早、晚各查床一次,重症随时查看,主治医师每日查床一次,及时修订诊疗计划。

四、急诊观察室值班护士,要随时主动巡视患者的病情、输液、给氧等情况,发现病情变化,立即报告医师并及时记录。

五、加强基础护理,预防褥疮、肺炎等并发症的发生。

六、留观察者只许留一人陪伴(特殊情况除外)。

七、留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最多不超过一周。

急诊注射室的工作制度

急诊注射室主要负责急诊各科病人的药物注射治疗任务,以方便病人。

一、工作人员应了解常用注射药的药理作用、毒性反应和药物过敏反应的紧急处理,并具有熟练的技术,高度的无菌观念责任心。

二、注射室内应保持整洁卫生,空气流通,光线充足。地面先拖后扫,每日2次用消毒液擦拭,紫外线空气消毒,以减少污染。每月做空气培养1次,并做好监测登记。

三、着装整洁,带好帽子、口罩,并做好注射治疗器材和物品的准备工作,向病人做好必要解释。

四、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和门诊“三查五对”制度(“三查”:查批号、有效期、药品有无变色、沉淀、裂纹:“五对:对姓名、药名、剂量、浓度、用法)。嘱病人保管好注射单。

五、注射部位准确,避开瘢痕、硬结及皮肤患处,掌握无痛注射法,熟练基本技术操作,减轻病人痛苦。

六、各类器材、药品定点放置,专人负责保管并定期清点,及时兑换与补充,每周大消毒1次,保证无菌物品的绝对无菌和供应。

七、对使用过的注射器等一次性物品,应进行消毒毁形处理后更换,对每一个病人治疗前均应先洗手,后操作,防止交叉感染。

八、室内应备有急救车或急救药品器械,备有氧气、吸痰器等,以备抢救用。

九、无菌持物钳(镊)消毒罐配套加盖,每周消毒2次并及时更换消毒液,贮物槽及敷料罐每周消毒1次。

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

一、抢救室专为抢救患者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尤其抢救室)。抢救的人一旦允许搬运,即应转移出抢救室以备再来抢救患者的使用。

二、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三、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四、每日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账物相符。

五、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1周时重新灭菌。

六、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七、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八、每次抢救患者完毕后,要作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

急诊患者接待管理制度

一、目的;通过对急诊患者接诊过程进行控制,使急诊患者及时、准确得到诊治、危重患者到抢救、避免多科转诊,延误救治时机。

二、适应范围:急诊科患者的接诊服务。

三、职责:1、急诊护士负责急诊患者接诊、分诊工作,按医嘱及时进行各种治疗和护理服务。2、急诊科护士长负责指导接诊、分诊工作,协调解决急诊患者按诊过程出现的问题及意外。3、护理部主任、急诊科主任负责协调解决特大意外、灾难事件及大的纠纷。

四、工作程序:1、急诊科专门设立急诊班护士,负责接待来诊急诊患者,24小时值班。2、接诊护士应按急诊患者病情轻、重、缓、急分别处理。(1)对接受治疗的患者,当班护士根据需要安排坐姿或卧位,并介绍环境,交待注意事项及患者须知。(2)对外伤的患者,接诊护士应做相应的初步处理,如止血包扎、固定制动等。(3)高热患者按医嘱予以测量体温、物理降温,并安排床位、保暖等,在病历上做相应的记录,并按医嘱给予治疗及护理,(4)急诊护士接到危重患者直接送入抢救室,通知相关医生抢救,并参加抢救工作,开通各种抢救通道,准备各种抢救仪器。遇到因科内条件限制不能处理的急诊患者(如心脏破裂、股动脉破裂等)应立即送往手术室,争取抢救时间,在护送途中做好相应救治工作(如开通静脉通道等)。(5)遇到由路人送来的无名氏,做好接诊救治工作的同时,护士应向患者询问他的地址、姓名、电话,根据患者提供的资料,联系其家人或朋友。(6)对神志不清而无人照看者,在做好救治工作的同时,接诊护士和医生同时检查、清点患者的物品并登记,签名后暂时保管,根据患者承受身物品所提供的资料,设法通知其家人或朋友。

手术室工作制度

一、进入手术室人员必须衣帽整齐,更换拖鞋及手术衣、裤、口罩,外出时应更换外出鞋,着外出衣。每次手术完毕,手术衣、裤、口罩、帽子、拖鞋须放回指定地点,处人不得擅入。

二、手术室内应保持安静、整洁,禁止吸烟及大声谈笑。

三、室内的药品、器械、敷料专人保管,定期查对,及时修理补充,用后放在固定位置。急诊手术器材。设备应经常检查,以保证手术正常进行,毒、麻、限剧药品标志明显,严格管理。未经科室领导同意,手术器械不得外借。

四、手术通知单须于手术前1日送手术室,如需特殊器械,预先注明。手术室根据手术通知单按时接送病人手术。

五、急诊手术由值班医师通知手术室,并填术通知单。如急诊手术与常规手术冲突时优先安排急诊手术。

六、接手术病人时,先取病历并认真核对病人的姓名、床号、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和部位,严防差错。病情允许时应向病人做必要的自我,消除病人的紧张焦虑情绪,体现整体护理内涵。

七、手术室设24小时值班,坚守岗位,随时接受急诊抢救,不得擅自离岗。

八、手术时间为手术开始时间,排定参加手术人员均应在预定时间前20-30分钟到手术室做好准备工作。临床科室因故更改、增加或停止手术时,应事先与麻醉科科主任、护士长联系。

九、手术人员应精力集中,严肃认真,严格遵守无菌操作常规,有菌手术与无菌手术应分室进行。手术前后手术室护士应详细清点手术器械、敷料及缝针等数目,应及时消毒、清洗、处理污染的器械和敷料。

十、对施行手术的病人做详细登记,按月统计上报。

部门制度篇(4)

一、当前财政部门内部控制与设计制度现状

(一)财政工作重视程度

在财政部门内部,领导人员对于整体的财政工作监督审计重视度不足。对于领导自身来说,日常工作中更善于监督其单位职工的工作情况,往往忽视了自我监督管理。所以在自身工作认识上以及重视度上都略有欠缺,很多地方表现不明显。首先在财政部门内部,其自身认识就存在极大不完善的地方,这也就导致了财政内部监督控制设计制度的不完善。

(二)机构与队伍建设不完善

想要将财政部门的整体内部控制与审计制度具体化,就需要相关机构的建立,并创建一支具备应有素质的管理队伍。但目前来看,这一情况并不乐观。很多财政部门内部并没有建立应有的管理机构,而且人员上缺少专业型。这也就导致了整体的财政控制与审计制度的手段缺失,给正常的财政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三)内部监管手段渠道不通

当前的财政部门内部各监察机构建立并不完善,监督审计工作处于被动地位,内部监管的独立性较差,范围相对狭窄。监管渠道的拓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领导人的自身素质水平。就现在来看,我国的相关管理领导人自身专业素质水平较低,使监管审计渠道面临着极大的局限性。在系统上并未建立有效的管理系统,整体财政资料掌握不全面,对内部监管的预防发挥不了最大的效率。

二、改革措施合理化建议

(一)领导责任制加强

对于财政部门内部整体构建来说,其具体改革需要从多方面入手。首先就要将领导责任制度的具体细节加强,实行有效的一把手负责,将具体职责明确,将单位的党风建设情况直接与领导人的薪酬挂钩,实行有效的量化考核。整体收益在年终总结上结算。通过领导人思想意识的牢固,使得财政部门的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制度的整体构建有了基本保障。

(二)建立完善的监管制度体系

制度对于财政部门内部的控制与审计来说是基本前提与保障。根据当前德尔情况,应建立一套科学完整、规范的监管制度体系。对于财政上的支出与收入应有合理的检查力度。单位财政部门内部要对此问题报以严谨的态度,审批上应严格对待,具体经费依情况有所控制,将额度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对各个环节的加强把控,将使得整体的监管制度体系清晰明确,具有较强的系统性,从而使整体的财政部门财政控制水平提升。

(三)财务管理力度加强

对于财政上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的内部工作人员,应严格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惩罚。同时,财政部门内部应大力发扬勤俭节约的传统,对铺张浪费现象进行杜绝。对于情节严重的违反现象,要给与党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行为要依法处理。在此方面的加强整改,对于个人以及财务管理整体制度来说都是极为有效的约束手段。

(四)内部与外部的合作监督

对财政部门的控制设计不能仅仅只局限在内部,应在外部管理上也下足功夫。整体监管分为内部监管与外部监管。通过内外合作的方式,将整体上加强财政部门内部的自律性,从而实现整体制度的构建。

(五)提高监督人员自身素质

进行监管工作的前提是监督工作人员自身专业水平过硬,并且有一定的自律性,能严格进行这一工作。因此,在整体队伍的建设上,就需要在人员选择上进行严格把关,保证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水平。只有在监督人员自身素质过关的前提下,才能保证财政部门内部的体系制度完善。

三、构建展望

根据当前的财政部门现状来看,目前在内部控制与审计制度上还存在较大的不足。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这些问题也将会被越来越多的人所重视,在财政体系上,财政部门将会构建的越发完善,财政控制也会得到明显的提升。制度上的构建完善也将对我国整体经济建设有着明显的提升作用。

部门制度篇(5)

一、抓住重点,确定目标,充实内控制度建设内容

黄骅市水务局领导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非常重视,一致认为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断提高会计工作水平,不仅是加强单位财务管理的需要,更是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需要,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一定要把这项工作做好。经过认真研讨,制定了《黄骅市水务局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的实施方案》,下发给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确定了黄骅市水务局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重点内容与目标:

1.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2.完善和制定水务局内部控制制度,全面贯彻执行。

3.加强水利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4.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

5.加强非税收入的收支管理。

6.加强机关日常支出的管理。

7.有效发挥会计的职能作用,促使会计人员积极参与单位各项经济事项。

8.提高下属企业内部控制与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建章立制,明确权责,夯实内控制度建设的基础

围绕水务局内控制度建设的内容与目标,经过认真研究,制定并印发了《黄骅市水务局财务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收入管理制度》、《支出管理制度》、《非税收入收支管理规定》、《现金管理办法》、《预算管理制度》、《内部牵制制度》、《内部稽核制度》、《帐务处理程序制度》、《内部会计管理体系》、《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共13项财务制度。为了保证各项制度的全面贯彻落实,加强单位日常支出的管理与控制,印制了《黄骅市水务局费用申请单》、《黄骅市水务局借用现金审批单》、《黄骅市水务局修车申请单》、《黄骅市水务局外购申请单》、《黄骅市水务局招待申请单》。严格各项支出的审批程序和权限,做到各项支出事前有计划和审批,事中有监督和控制,事后有审核和验收。

三、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增强内控制度建设的保障

长期以来,很多财务人员对会计的理解就是记帐、算帐,

这种观念是非常狭隘的,会计工作是一项非常复杂、重要的管理工作。会计的作用除了会计核算之外,还有控制经济活动,评价单位经营业绩,参与经济决策,预测经营前景等。如何从根本上改变财务人员对会计工作的片面理解,大力提高全局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成为当前工作的重点,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点:

1.组织全局财务人员及下属单位负责人,对《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集中学习和讨论,使其对《会计法》有了深刻的认识。了解到《会计法》中重视了以下几个方面:

(1)重视了会计在社会经济中的积极作用,强调了其核算、监督职能,肯定了会计在经济事项决策中的重要地位。

(2)高度重视了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3)对公司、企业的会计核算作出特别规定,强化公司、企业的会计管理,以保证推进企业改革,提高管理水平。

(4)加大了对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保护力度,严格了会计人员的责任和权利,对会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

(5)明确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制度,从法律形式上严肃地确定了会计事务的责任主体,对纠正会计信息失真,加强财务管理有着重要的意义。

2.要求财务人员利用业余时间搞好自学,记好学习笔记。鼓励财务人员积极参加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鼓励财务人员大胆创新,总结经验,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对单位财务管理、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和分析。

四、强化管理,精简机构,理顺内控制度建设流程

我局收费收入的费种较多,每年征收额也较大,收费收入的管理一直是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在收费工作中,我们加大力度投入收费征缴工作,寻求新的收费增长点,保证收费收入应收尽收、应缴尽缴,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进行收费,严禁擅自扩大或缩小收费范围、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并严格按照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进行财务管理。

五、针对实际,查缺补漏,完善内控制度建设短板

部门制度篇(6)

关键词:权力清;透明;政府职能转变

中图分类号:F12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4428(2017)05-140 -04

一、引言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① “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②,“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作出重要部署,要求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和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以法律规范约束政府行为,将政府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科学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使政府职能合理化、政府权力法制化,还政府权力于市场、社会,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本文以政府部门权力清单的建设为切入点,分析当前权力清单制度现状及主要特点,为改进和完善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权力清单制度建设现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前,很多地方已经就政府权力公开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尝试公开“权力清单”,为全国推广权力清单制度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早在2005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就了《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方、各部门按照文件要求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将一些职责重复、交叉或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执法依据修改或废止。这一做法在当时就被誉为厘清行政机关的“权力清单”。但直至2009年,30个省份才陆续将梳理结果向社会公布③。

2005年9月,河北邯郸试点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市政府所属57个行政部门清理出2084项权力,绘制出每一项权力的使用流程图,向全社会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同时将93项市长权力汇总编成目录公之于众。邯郸因此成为全国第一个公开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和市长权力清单的城市④。当时有学者建议,邯郸的实验成果应当以法律途径巩固下来,发挥其制度价值。

2009年3月,中央纪委和中组部推动“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江苏省睢宁县、河北省成安县、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三地开展试点⑤。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其本质是科学规范县委核心权力,对核心权力进行有效监督,促进权力在民主、科学的轨道上运行。从试点区县的情况看,试点地区厘清出权力事项,公布了“权力清单”,还权力本来面目于社会公众。说明权力事项不仅拥有权力边界,而且可以清楚列示。有了权力清单,公众的目光就有了焦点,阳光的照射就有了方向,权力的神秘感、封闭性自然不复存在了。在随后的改革中,一些政府机关在本级政府政务网站公开了行政“权力清单”,并利用博客、微博等公开渠道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

2011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了《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加强对行政权力监督制约。

2013年11月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正式提出了“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随后各地、各部门纷纷展开部署,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体制改革。2013年底,湖北省首先晒出了《湖北省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成为全国首个公开行政权力清单的省份。改革后,湖北省行政审批事项仅保留286项,为“全国最少”①。

从部门层面看,2014年2月,财政部率先在其官网公开了保留的18项行政审批事项目录②;随后,国务院其他部门也公开了所保留、取消或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并在网上不断更新。2014年3月,中编办在官网汇总公布了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项目汇总清单”③,涉及国务院所属60个部门正在执行的行政审批事项共1235项。国务院文件要求,各部门不得在清单事项之外实施行政审批。

从地方层面看,截至 2014 年底,三分之一以上省级政府通过各自渠道向社会公布了政府部门权力清单。2015年1月江苏省人民政府1号文件④,明确江苏将推行五张清单制度,即:政府行政权力清单、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投资审批“负面清单”等,取消一切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清单之外的管理、收费、罚款项目。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设定地方政府权力清单时间表,明确要求2015 年年底前省级政府基本完成政府工作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权力清单的公布工作,市县两级政府要在2016 年年底前完成公布工作⑤。从此,权力清单制度从原本的一些省市探索试行,转为全国范内推广。这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对权力对监督、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是适应改革发展新的形势需要,也进一步提高政府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促进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

三、权力清单制度的意义

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对政府权力的规范运行和市场经济的有效运转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为行使行政权力科学划定了范围,明确了政府权力边界;另一方面能够有效防止政府的干预微观经济活动行为,更好地激发市场主体的创造力和经济活动的内生动力。

(一)明确政府行政权力边界,有助于建立现代化法治政府

权力清单制度将政府权力制度化、标准化、阳光化,依法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并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可以促进行政权力的科学配置和规范运行,降低随意行使行政权力风险,为依法行政提供了制度保障。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可以实现社会公众对政府行使权力约束作用,有效行程公众纠错机制,规范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使权力方式,从源头上杜绝越权、寻租等腐败行为的发生,有利于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依法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约束政府干预市场行为,有助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是我国新一届政府开门第一件大事。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容主要体现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化,如科学界定非行政许可及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开,清单之外的事项一律不得实施审批。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这意味着政府职能权力将做大量“减法”,即地方政府将从长期以来对市场活动的大量干预行为中退出,而将地方政府职能集中于市场做不好、做不到的公共领域,更好地发挥政府职能。

(三)规范政府行政权力,有助于激发经济主体创业创新潜能

从市场化发展进程上看,行政审批制度的最大弊端在于它限制了市场经济的自由度,有可能打击、阻碍企业的积极性。特别是在科技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繁琐的行政审批过程将导致企业正常的日常生产活动受阻,而走向非生产性活动甚至转向依靠寻租政府权力来获取利润,这一过程极大地打击了企业家的创新和创业精神。权力清单制度从一个角度看是划清政府权力范围,约束政府部门行使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而从另一个角度看则是厘清政府职责界限,推进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实现“法无禁止即可为”。这种负面清单管理方式,有助于解决“准入难”问题,为企业提供可预期的市场环境和激励机制,为企业家自由进入市场降低门槛,并使企业家致力于生产性努力,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

四、权力清单制度的内涵

政府部门权力清单由政府权力清单与部门权力清单构成。权力清单制度是指政府及其部门或其他主体在全面梳理所行使公共权力的基础上,依法界定每个部门、每个岗位的职责与权限,统计整理职权的种类、数量、适用条件、使用程序等,使得权力界限清晰严谨,清理出不合法合规的“职权”项目,最后以清单的形式按规定列举出所保留的职权目录、实施主体、法律依据、使用流程等,面向社会公众公开。从本质上说,政府部门权力清单所覆盖的范围就是政府或部门行政权力的合法行使范围,清单之内皆是依法律、法规确立的行政权力,行政机关应当按照清单行使权力、履行职能,清单之外不可为。从内涵上看,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包含四个特点:

一是范围全面覆盖。地方各级党和政府及其部门(国家安全机关除外)都应推行权力清单制度,都应制定所掌握的公共权力清单,都应统计和公开权力清单,不存在不受监督的特殊权力、不存在不受监督的特殊层级、不存在不受监督的特殊部门。全面覆盖各级公共权力机构,确保统计范围不留“死角”,充分体现了公平原则,能够有效消除公共权力的暗区、盲区,提高权力清单制度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二是过程规范严格。为确保权力清单制度的严肃性和严格性,必须将权力清单编制和公开过程规范化、制度化。政府部门权力清单的编制和公开过程必须按照国家统一标准体系推进,不得由各地区和部门随意进行。

三是内容详细具体。一方面权力清单要明确各项权力的职责权限,其内容必须清晰具体,不能模棱两可、含糊其辞。具体来说,权力清单应当涵盖该部门所有岗位的各类权力职能(包括决策权、批准权、执行权、监督权等)另一方面权力清单要明确行使权力的法律依据与法定程序,包括权力基础、责任部门、监督平台、投诉渠道等,全面反映每项权力的构成要素和行使依据。只有权力清单制度具体化,才能杜绝出现隐瞒、作假、脱离实际等行为的出现,实现权力的有效监督和制约,确保社会监督收到实效。

四是公开深入透明,权力清单编制后,应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权,权力清单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全社会公开,通过制作权力运行流程图、案例解释等形式,使得清单内容既准确严谨又通俗易懂。同时,公开过程也应做到制度化和流程化,强制要求各行政部门按照标准内容和规范流程进行公开,使得公开权力成为官方与社会的共同自觉意识。

五、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基本过程

建立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必须依照职权法定、主体明确、边界清晰、公开规范的原则,确保政府部门依法依规进行职责权力设定,确保政府部门依法依规开展行政管理、提供行政服务,充分体现行政主体行使权力的法治要求。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制度还应对照简洁、高效、统一的要求,以“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为目标,以规范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确认及便民服务事项为重点,全面梳理行政权力事项,确保“权力尽在清单内,清单之外无权力”。其构建的过程主要由清理权力、规范事项、公开清单等三个阶段构成。

(一)摸清底数,全面梳理行政职权

政府部门行使权力的法定依据,主要是碓从谖夜规范性法律法规,如宪法、组织法以及“三定规定”等法规性文件。任何政府或部门行使一切权力必须遵循法律法规所设定的职权范围,不得超越规定范围作出任何增加或损害相对人权益的决定。因此,清理权力时需要认真对照法律法规条文,逐项梳理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能及其行政权力,既要摸清权力总体情况,也要了解每一项权力的具体内容。同时还应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工作实际,兼顾权力运行的结果和效率,掌握运行程序,明确责任担当,判断权力是否符合当前改革要求和管理需要,全面梳理出各项行政职权。

(二)简政放权,科学配置行政权力

在全面梳理法定职权基础上,政府部门要按照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科学设计行政权力基本架构。行政权力配置过程中需要厘清政府、市场和社会关系,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一方面不能主动干预或介入市场主体合法的微观经济活动,另一方面又要保持政府所应履行的职责。一是撤销没有法定依据的“职权”或变相增设的审批事项;二是下放应由下级政府部门履行的职权事项,做好承接工作;三是取消可由社会中介机构承接或行业组织自律管理的职权事项。此外,对于一些法定依据相互冲突的、虽有依据但已与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脱节的、调整对象消失或多年不发生管理行为的行政职权,应当及时按程序向上级政府部门提出取消或调整建议。经清理后拟保留的行政职权,要严密按照工作程序和审核标准制定清单目录,逐条逐项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审核,不断优化权力运行流程,简化工作程序,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社会公众,同时对于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社会组织要注重指导和扶持,建立健全、修订完善规范相关的社会组织行为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保障承担转移的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三)公开透明,建立健全考评体系

权力清单制度必须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事项外,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应依法将权力目录与权力流程面向公众公开,同时公开对应的法律依据、法定程序、工作时限、服务承诺和责任追究,使得政府权力公开化、规范化,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确保权力清单制度有效运行,在做好内、外部的监督的同时,还应制定相关的考评体系。一方面地方机构要有效行使监督职权,如加强人大、政协、纪委、审计、司法等部门对权力清单公开的监管,同时应建立健全网络舆情收集,分析,应急机制,规范网络监督行为,畅通网络监督渠道,聚焦和放大网络监督正能量。另一方面要建立权力清单绩效评估体系,坚持科学发展原则,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高度重视公众舆论,将社会评价、专家意见与政府目标有机结合,科学设立考评标准和指标权重,建立多层次、开放式的绩效目标管理体系。根据权力清单绩效评估结果,本着“表彰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将绩效管理与行政考核挂钩,优化行政考评方式,强化激励约束机制,突出责任落实,强化责任追究,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导向作用,不断提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

六、完善权力清单制度的后续思考

十以来,尽管各级政府在推进权力清单制度上不断取得突破,但要使得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主动性,还需要在四个方面切实推进。

(一)建立健全配套制度,监督行政权力运行

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是一项政府职能转变和职权行使流程的再造,为保证政府权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需要制定配套的法律制度和工作机制来支撑,使权力清单制度具有清晰的界限、明确的责任、完备的程序和统一的规范,依法处理政府事务,给权力套上“制度的笼子”,从而实现建立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目的。因此,只有以健全完善的法律制度为基础,才能厘清政府权力边界,准确界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才能明确政府各层级之间、各部门之间的分工,才能为规范权力合法、规范、高效运行保驾护航。

(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整合各类监督资源

权力清单一经制定就要向社会公众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行使清单中保留的权力时,要进行全程监督、实时监控,开展廉政风险评估,查找廉政风险点,实行风险等级管理,强化权力制约监督。事实上,监督行政权力运行不能光靠政府本身的自律,各级政府部门应主动接受党委、人大监督,自愿接受司法、审计检查,踊跃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舆论监督,将各种力量拧在一起,编织监督“天网”。简政放权后,政府部门要把该放开的权力放到位,把该管的事务管住管好,政府转变职能要把“更多精力转向监管”①,即政府管理由事前审批更多地转向事中事后监管,实行“宽进严管”。事实上,事中事后监管要比事前审批难得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善于主动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就必须采取措施,这就需要通过优化流程、新方法、完善工作机制,以制度规范来促进事中事后监管合理、规范、有效。

(三)进一步清理各类行政权力,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权力清单一经公示就产生刚性约束力,未经允许行政部门不得擅自增加或修改项目内容,行使清单之外的权力。事实上,权力清单中所公示的项目也是动态的,它随着法律法规和机构职能的调整,随着经济社会形势变化及实际工作的需要,会发生变化。政府部门要与时俱进,定期修改完善、审核公布清单,确保权力清单科学有效。近几年国务院不断了多个文件关于取消或者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文件,如《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 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等等。可见,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的清理规范过程仍将持续。

(四)科学界定政府权力边界,拓宽简政放权的改革思路

“权力清单”的公布将带动政府“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推进。中国全面深化改革“未有穷期”,政府部门应当“带头自我革命”②,2014年,总理在出席夏季达沃斯论坛时给制度建设开出了三张清单,即“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将“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革力度”作为“把改革开放扎实推向纵深”的首要措施。报告提出,“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布省级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③,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201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他又要求部分地区先行试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④。“三份清单”确立后,只要拿出政府“权力清单”,就能看到政府应该做什么,哪些“法无授权不可为”;只要给出市场“负面清单”,就能明确企业不能干什么,做到“法无禁止皆可为”;只要理出政府“责任清单”,就能监督政府如何管理市场,做到“法定责任必须为”。“权力清单”的公布不光是推进整个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起点,同时也是行政审批事项向“负面清单”管理迈进的第一步。简政放权今后的工作重点将会由正面梳理“权力清单”向推进“负面清单”制度转变,约束政府行为,营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市场环境。

七、结语

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是本届政府的一件大事,是政府治理现代化建设中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是对政府执政能力的一次重大而现实的考验。该制度自提出以来,许多政府部门先后进行了有意义的尝试,时至今日,衍生出许多值得探讨的问题。本文首先梳理了我国权力清单制度建设的发展过程,从政府治理现代化、政府职能转变、发挥市场活力等三个方面阐述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意义,进而提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的内涵及主要特点,并就权力清单制度的构建过程进行了研究。最后通过从制度建设、监督管理、完善机制、拓宽简政放权思路等四个角度出发,对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制度进行了思考和展望。我们相信,随着权力清单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只要我们以坚持不懈的精神贯彻始终,权力清单制度必将在建设法治政府、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发挥深远的影响。

作者简介:

部门制度篇(7)

一、加强组织部门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在组织工作中,之所以强调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可以从制度本身的特征和所能发挥的作用去加深理解。

首先,判别是非,制度具有明确的规范作用。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对党建工作和组织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使一些违背公道正派的的错误行为多样化、复杂化,这就需要有判明是非的尺度。有了制度就有了明确、具体的标尺。既便于衡量,也便于检查监督,又有利于防止和及时纠正各种形式的不公道、不正派错误行为的发生。因为制度本身就是一种规范,对组织部门和组织工作的有关职责、权限、权利、义务、程序等,或是作质的界定,或是作量的界定,对于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哪些怎样去做,规定得清清楚楚,使人一目了然。这就在很大程度上防止了一些人在工作中钻空子。

其次,纠正错误,制度具有强制作用。人的行为是受思想支配的,纠正和防止不公道、不正派行为的发生,必须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广大组工干部落实公道正派“十六字”基本方针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的认识。然而,思想教育不是万能的,在许多情况下,有些问题也不是单靠思想教育就能解决的。制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具有强制作用。制度一经颁布,对每个组工干部都产生强制性、约束力,无论何时何地,只要违反制度搞不正之风,就会受到批评,情节严重的,还会受到纪律的制裁。这种强制作用是思想教育所不能替代的。

再次,发扬优良传统作风,制度具有保障作用。制度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从制度制定之后到其修改之前,始终保持其应有的效力,它不会因领导者的更迭而废止,也不会因领导者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能在组织工作中长期发挥作用。将组织部门的优良作风用条文的形式保存下来,流传下去,是行之有效的办法。正如同志所说,我们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如何发扬光大,如何持之以恒,很重要的工作就是使之制度化,建立一整套科学严密的组织制度。组工干部队伍是不断更新的,有了健全的科学的制度,就能够保障组织部门在长期工作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作风不断弘扬发展。

二、市委组织部制度的总体概况及贯彻执行情况

一是建立和完善了以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经常性学习教育机制。制定了《中心组学习制度》、《机关干部学习培训制度》,拟定组工干部学习计划,每周四下午集中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积极选派组工干部参加各类培训班。同时规定每年集中一段时间,开展以公道正派为主题的作风建设活动,不断加强组工干部的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解决好广大组工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问题,打牢公道正派的思想根基。二是建立和完善以公正为核心的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具体制度,根据《干部任用条例》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的有关要求,制定了干部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等一系列工作程序和相关制度。包括《干部任免有关程序》、《*市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暂行办法》、《*市三区党政正职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市党政正职选拔任用工作流程》等,对选人用人工作程序及各个环节的内容作出具体规定。形成紧密相连、科学规范、简便易行的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实现了选人用人权力的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走出一条靠制度和规章管人的干部工作新路子,推进了干部选任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有效的防止和克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在发挥各级党组织在控制群体性上访工作中的作用方面,建立了“三包”(党政领导包案、包人,班子成员包1-2户重点上访家庭;区属委办局包街道社区;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包一般上访群众)、“三访”(访家庭、访单位、访亲友)责任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有效的扭转了群体性上访事件上升的势头,解决了部分突出问题,初步形成各地区、各部门党组织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工作的局面。为进一步加强组工信息工作,建立了组工信息通报、约稿、评比表彰、采用积分等制度,有效地推动了全市组工信息水平的提高。三是建立和完善以预防为重点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内部监督暂行办法》,明确了组织部门内部科室和下级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中的职责任务,实施干部考察监督卡制度,对考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做到谁推荐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对造成推荐失误、考察失真的,要从严从重追究责任,进一步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管理机制,促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运作。四是大力加强组织部门机关内部的规章制度和日常行为规范建设。修订完善了组织工作标准、程序和办法,对原有30多项规章制度进行了补充、完善和重新修订,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制度体系。在部机关实行了办事第一责任人、首问责任制和首听责任制,制定了《市委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警示制度》、《市委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六不准”》和《*市委组织部有关审批事项办结时限承诺》,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真正做到办事有章、惩处有据,把组工干部置于严格规范的管理之中。

三、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是提高组织部门自身建设水平、提高组织工作水平的“质量效益工程”。经过一个时期的努力,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制度和规定。总的来看,这些制度和规定是适用的,正在组织部门形成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究的工作格局。但也有些制度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存在制定的多而贯彻执行不到位、坚持的不好等问题。究其原因是存在认识上的误区和责任制的落实不够到位:

一是有的认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仅仅是一项基础性工作,至于把它提到一个更高的层面来认识来抓,没有必要,因而针对性、创造性不够;二是有的认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是一项两难性工作,主观也想抓,但客观上由于制度建设的加强,对干部约束加大了,怕把干部的思想管死,把干部的手脚绑死,对培养干部、调动干部积极性形成不利影响;三是有的认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是一项复杂性工作,涉及到组织工作的方方面面,既牵涉工作精力,又难以保持连续性、配套性。另外,从领导机制上看,还没有象抓干部工作、组织工作一样逐项明确第一责任人、第二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指标量化到各部门和干部人头,自上而下、层层抓落实的责任网络系统还没有形成。

四、组织部门制度建设重点目标

组织部门制度建设内容多、范围广,要力求抓住重点,有的放矢,增强针对性,实现组织部门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四个目标:

(一)建立目标职责规范。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对组织工作长期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的规范,包括一个时期以来,本地区组织工作发展指向如何,重点应抓哪些工作,用什么样的手段进行实现,要达到什么样的工作标准,要体现出预见性、创造性和整体性原则;二是对领导班子分工和各个岗位职责的规范,按照因事设岗,定编定员的原则,合理设置组织结构,形成有力的组织体系;落实岗位目标、要求、职权范围,形成分工负责、整体协作、适度分散、强调集中的岗位布局;三是对组织工作目标职责完成情况评价考核体系的规范,做到有计划、有落实,可分为重点工作和一般工作、特色工作和常规工作、现时工作和长期工作,适当地对工作进行量化和细化,建立既有重点,又兼顾全面的工作评价体系;四是对工作目标职责履行情况的奖惩机制规范,要体现出扬优抑劣,坚持调动积极性和消除工作负面影响的原则,形成工作格局上的良性循环。

(二)建立工作机制规范。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对工作的调研决策机制进行规范。包括对工作决策前的调查研究工作,决策中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及决策执行过程中调整修改工作的规范,在决策的原则、程序、参与决策的对象等方面,指出详细明确的规定;二是对工作的指挥协调机制进行规范。工作中以什么样的方式进行部署、传达。怎么办点示范,应该培植什么样的典型进行推动,工作不平衡的地方如何加以解决,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如何提交进一步决策,这些环节都要落实到人头,做到职责分明;三是对工作的督查反馈机制的规范。督查反馈机制是工作落实的重要机制,要做到反映敏锐,反馈及时,信息渠道顺畅;四是对工作的创新机制的规范。要进一步突出创新在组织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对创新中涉及到的目标、责任、重点领域、工作时限等,形成一套严密的有活力的制度;五是对工作的总结提高机制进行规范。一项工作结束后或告一段落,要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进行全面准确的分析,提出改进办法和措施。

(四)建立干部行为规范。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对组工干部政治思想素质方面的规范。要以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规范为准绳,进一步强调组工干部的政治性、原则性,使组工干部达到政治坚定、甘当公仆,公道正派、甘为人梯,廉洁自律、甘于清贫;二是工作能力和作风方面的规范。对组工干部知识水平、实际工作能力、政策水平以及工作作风,要达到什么样的标准,以及达到这些标准应采取什么样的办法、手段,提出具体要求;三是社会行为、形象的规范。对组工干部工作八小时以外的表现,进行监督、反馈,强调形象的一致性,在社会角色中进一步体现先锋模范作用;四是对组工干部道德上的规范。包括组工干部在讲求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要求。

(五)建立机关管理规范。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对机关日常管理的规范,包括机关干部的出勤、请假、卫生、值日、办事办会等方面工作规范;二是对机关基础性工作的规范,包括文书档案、来信来访等方面的规范;三是对机关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决策等方面的规范,包括建设投入、资金管理、人事调整等方面的规范;四是对机关环境建设方面的规范,包括设备的配套、现代化管理手段的引进以及其它配套建设等,要做到不断改进、连续投入、实现软硬件建设水平得以提高。

五、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的措施

(一)提升组工干部素质,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提高组织部门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关键要发挥好组工干部的主体作用。一要加强思想教育,增强执行制度的自觉性。要在组织部门内部大力开展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教育活动,使广大组工干部变被动为主动,变要我规范为我要规范,这样就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二是加强政策法规教育,增强落实制度的适应性。组工干部如果没有对组织工作各种政策法规的系统掌握和深入领会,往往在落实制度上会挂一漏万,捉襟见肘,顾此失彼。加强政策法规教育,使干部思想水平和政策界限得到有力提高和具体明确,就能够明明白白地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制度才能得到切实有效的落实。三是加强创新教育,增强发展制度的创造性。组工干部既是组织部门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实践者,又是创造者。他们在执行制度的过程中,接触的实际最多,对制度的规范程度和改进措施最有发言权。因此,要鼓励和引导组工干部多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意见,提建议,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使他们在制度发展中的首创精神得到尊重和体现。只有这样,组织部门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才可能长抓长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