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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设施精品(七篇)

时间:2022-07-03 16:25:09

垃圾分类设施

垃圾分类设施篇(1)

2020年x市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快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落实属地责任加快建立分类运输处置体系,为提升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水平提供有力支撑。x城区2020年底要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县(市、区)示范片区覆盖不低于50%居民户,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与其相配套的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必须同步跟进。到2020年10月底,x城区基本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其他县(市、区)配备分类运输车辆,推动分类处置体系建设。到2021年,x城区垃圾分类运输体系和处理系统运行趋于完善,其他县(市、区)基本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处理系统。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分类处置设施建设

1.抓好设施规划建设。x要在2020年4月底前根据分类垃圾产生情况,制定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规划,鼓励建设静脉产业园,合理布局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有害垃圾以及粪便垃圾、污泥处理等设施。x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快规划落地和设施建设,确保完成设施建设任务。其中:(1)垃圾焚烧设施:2020年11月底前赵县、行唐、灵寿要完成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2)餐厨垃圾:元氏县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餐厨垃圾处置中心日处理300吨餐厨垃圾的期项目建设。2020年6月底前中节能(x)环保能源有限公司、9月底前x对现有焚烧设施系统进行完善提升,分别增加不低于300吨家庭厨余垃圾处置设备。x要采用政策鼓励、资金补助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厨余垃圾处理站,组织辖区内大型蔬菜批发市场建设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引导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等建设小型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做到从源头上减量。(3)有害垃圾:生态环境部门要积极协调推进有害垃圾终端处置设施建设,保证有害垃圾无害化处理。

2.实施分类处理。(1)其它垃圾:落实省委省政府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三年行动计划和市政府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提升行动方案要求,到2020年,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按照就近处置、应烧尽烧的原则,将垃圾分类中的其它垃圾运往已投产的x协同处置垃圾项目、x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等焚烧处置单位处理。现有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原则上作为应急备用和飞灰处置场所,不再填埋原生垃圾。相关县(市、区)要在2020年5月底前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签订协同处置合同,从6月开始生活垃圾全部实现应烧尽烧。(2)厨余垃圾:主城区的餐厨垃圾由市餐厨垃圾处置中心集中收运处置,家庭厨余垃圾和其它厨余垃圾进入垃圾焚烧厂经脱水烘干后焚烧处理,或送入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处理。其他县(市、区)厨余垃圾进入辖区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处置。(3)有害垃圾:由生态部门负责监管的企业无害化处理。

3.补齐设施短板。采取整体布局和过渡安排相结合的方式,补齐飞灰、厨余垃圾、粪便垃圾、建筑垃圾等设施缺口。到2020年年底,x县建成x处置填埋场,填埋场有容量的县(市、区)改造现有填埋场,达到x填埋技术规范要求;每个县至少建成1座建筑垃圾消纳设施,建设粪便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保证规范处置。

(二)建立垃圾收转运体系

x按照区域内各类垃圾产生量,鼓励建设垃圾集中分拣点,配足配齐分类收运车辆、严格分类装运,完善分类中转,对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它垃圾进行分类运输。分类运输车辆喷涂或张贴统一、规范、清晰的标识,明示所承运的生活垃圾种类。

1.厨余垃圾。各县(市、区)科学测算辖区餐厨垃圾、家庭厨余垃圾、其它厨余垃圾的产生量,建立覆盖城区的厨余垃圾收运体系。(1)餐厨垃圾,主城四区的由餐厨垃圾处理中心使用密闭专用车辆集中统一收运;其他县(市、区)优先采用直运模式,由专用车辆从收集点直接送到处理设施,收运距离超过40公里的也可通过转运方式密闭运输。(2)家庭厨余垃圾及其它厨余垃圾,x区结合生活垃圾压缩站配套的大型运输车对厨余垃圾进行直运,x区采用车车对接的直运压缩方式运输,市区其他区按照厨余垃圾运输车辆由各区按照实际情况配备,其他县(市、区)根据垃圾分类进展配套购置密闭运输车辆。

2.有害垃圾。各县(市、区)根据城区收运范围和有害垃圾产生量合理布局暂存场地,组织属地环保部门指导建设有害垃圾暂存场地。由x采取定时统一收集、预约上门收集等模式,利用专用厢式车辆,上门收集小区、单位等分类产生的有害垃圾,存放在辖区内暂存场地。分类收集的有害垃圾由有运输资质的专用车辆收集运输,委托危险废物处理场规范处理。x也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第三方服务公司负责辖区有害垃圾的收运储工作。

3.其它垃圾。x原则上利用现有环卫收运系统对其它垃圾进行收运。x区、x区采用车车对接的直运压缩方式,其他x沿用目前收集方式,即小区物业、单位等委托有资质运输单位密闭运送至生活垃圾转运站,再由环卫部门利用现有车辆运至生活垃圾中转站或压缩站后,再转运至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理。

4.可回收物。由市供销社建立完善的可回收物处理体系,在居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超市等源头建设可回收物回收服务点、以街镇为单位建设中转站,建成可回收物交投便捷、转运物流畅通的有效系统。

(三)建立严格的垃圾监管体系

市县(区)构建信息监管一体化平台,建立政府依法监管、第三方专业监管、社会公众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综合监管体系。所有处置企业安全运行、环境保护等重点信息纳入市区两级城管智慧化管理平台。所有垃圾运输车按要求喷涂规范、标识清晰,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纳入管理平台。同时要公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责任单位、收运时间、处置去向、排放指标等信息,鼓励群众进行监督。

三、保障措施

(一)压实主体责任。

x政府是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工作的责任主体,x政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处理设施、设备建设作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市有关部门负责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组织协调。

各县(市、区)政府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机制,推动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设施、设备建设工作的落实。各级各部门也要明确责任,加强协调联动。

(三)加大资金支持。

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将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处理设施、设备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加大投入力度,保证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建设按时完成。所需资金也可从省对市2020年垃圾分类奖补资金中列支。

垃圾分类设施篇(2)

武汉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物质消费水平大幅提高,生活垃圾产生量迅速增长,环境隐患日益突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可以有效改善城乡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加快“两型社会”建设,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为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精神,系统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结合《武汉市“四水共治”工作方案(2017-2021)》的实施和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党代会关于垃圾分类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借鉴国内外先进模式和技术,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建设功能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主导、全面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体系,切实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水平不断提高,力争使我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居于全国前列。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根据全市生活垃圾系统治理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规划,试点先行,总结经验,合理确定实施路径,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

(二)创新发展,系统推进。

坚持生态、循环、可持续发展,充分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创新工作机制和模式,以垃圾分类为契机,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系统推进垃圾治理,探索符合武汉实际的生活垃圾系统治理模式。

(三)政府主导,以区为主。

坚持政府主导,出台垃圾分类法规及相关政策。坚持以区为主、属地管理,以区政府为责任主体、街道具体负责、社区实施的原则,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管理责任。

(四)条块结合,协同推进。

坚持统一领导,明确市、区、街、社区和各相关部门责任,建立综合协调、分工协作运行机制,强化公共机械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共同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五)全民参与,企业服务。

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发社会活力,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最大限度地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多层次、多途径地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技术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分类效率。

三、工作思路与目标

作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重点城市之一,根据全市生活垃圾成分构成与产生主体的特点,建立以“干湿分类”和有害垃圾单独投放为基础的生活垃圾分类方式,按照“源头三分、节点细分、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分类思路,采取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步骤,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设施和运营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和考核评价体系,逐步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有计划地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至2021年底,实现以下目标:

——着力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全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0%,实现单位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

——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体系。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不低于14000吨/天,无害化处理率保持在100%,基本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

——生活垃圾资源回收利用率明显提升。主城区“湿垃圾”分类处理能力达到3300吨/天,新城区“湿垃圾”全量堆肥处置,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8%。

——不断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建立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的领导协调机构,形成“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监督有力”的市、区两级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体系;加快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制订工作,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法规标准体系。

四、工作任务

(一)建立简明易行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体系

1、居民小区实施“两级四分类”。居民家庭按照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分别投放至小区设置的分类收集容器,在分类收集站点等后续节点由物业保洁员、垃圾清运工等专门人员进行干垃圾二次分拣,进一步分选出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湿垃圾包括厨余垃圾和食物垃圾,有害垃圾包括废旧的电池、荧光灯管、温度计、血压计、油漆、药品、杀虫剂、消毒剂、胶片和相纸及其包装物等,干垃圾指湿垃圾和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垃圾。2017年,实现东西湖区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全覆盖,并将试点范围扩展至其他城区,各城区(含管委会,下同)选择3-10个居民小区开展垃圾分类试点;2018年,各城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范围达到15%;2019年,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全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覆盖范围达到30%;2020年,持续深入推进垃圾分类,基本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全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60%;2021年,形成较为完善的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全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含管委会,下同)、市房管局、市城管委、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供销合作总社)

2、单位实施垃圾强制分类。学校、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大型商业场所、公共清扫区等实施“两级三分类”,将垃圾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投放至设置的分类收集容器,在分类收集站点等后续节点由物业保洁员、垃圾清运工等专门人员进行干垃圾的二次分拣,进一步分选出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自2017年起,全市学校、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大型商业场所启动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按各年度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范围分别达到单位数的10%、25%、50%、70%逐年推进,至2021年在90%以上的单位强制推行。(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城管委、市商务局、市直机关党工委、市政府绩效办、市供销合作总社)

3、生鲜市场/超市和农村实施“两级四分类”。垃圾源头按湿垃圾(易腐垃圾)、干垃圾(不易腐垃圾)和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在分类收集站点等后续节点由保洁员、垃圾清运工等专门人员进行干垃圾二次分拣,进一步分选出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余下部分进行最终处理。2017年,各新区至少建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试点街道(乡镇)1个,形成符合各区实际的农村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工作模式,通顺河、府河流域内村湾生活垃圾减量率达到10%。自2018年起,各年度按15%、30%、60%的村湾覆盖率逐年推进,到2021年农村垃圾分类覆盖达到90%以上。生鲜市场/超市按单位强制垃圾分类要求逐年推进。(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城管委、市农委、市商务局、市供销合作总社)

4、引入“互联网+垃圾分类”模式。鼓励在居民小区和大型单位引入“互联网+”智慧垃圾分类投放系统,通过手机APP、二维码扫码、管理系统信息互动等手段,提供分类回收、用户查询、信息统计与分类、特殊垃圾分类收集预约等功能服务,既提高垃圾分类的效率和准确率,又起到宣传引导的作用。通过与分类信息卡、手机APP、二维码等实名挂钩途径,建立智慧垃圾分类投放系统相衔接的“绿色账户”,实行垃圾分类积分和奖励机制,引导居民主动参与垃圾分类,提升垃圾分类覆盖率。(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发改委、市城管委、市房管局、市网信办、市经信委)

5、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服务队伍。通过专业分类督导员和垃圾分类志愿者、社区组织,宣传和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指导和引导居民进行准确的垃圾分类与分类投放,监督街道、社区推进垃圾分类工作。随着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逐步推进,在明确开展垃圾分类的区域实施“不实行分类、不清运垃圾”的惩罚措施。(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

(二)建成高效运行的垃圾分类收运体系

1、重构垃圾分类收集系统。

建立与垃圾分类相适应的收集模式。以“垃圾桶-收集站(点)-收集车”和“垃圾桶-收集车”为垃圾分类收集基本方式,根据源头所分类别,引导居民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实行分类垃圾定时定点收集。按照垃圾收集站技术规范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场所建设与管理技术规范的要求,采取与园林绿化等空间复合利用的方式,以区为主建成一批与垃圾分类相适应、兼具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垃圾收集站点,新建小区同步规划建设垃圾分类收集站(房)。至2021年全市新、改建固定式垃圾分类收集站800个。(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城管委、市房管局、市国土规划局、市环保局、市供销合作总社)

配套垃圾分类收集车辆。配置湿垃圾分类收集车辆,条件较好的区域建立湿垃圾巡回直运方式,至2019年全市城区增配湿垃圾收集车500辆,实现湿垃圾全量及时清运。二次分拣后的干垃圾(其他垃圾)清运按现行模式进行,按密闭化、环保化的要求,推进垃圾收集车辆更新换代,城区垃圾收集车以侧装式和后装式压缩车压缩收集为主,逐步淘汰小型钩臂箱式收集车,至2021年全市城区更新垃圾收集车1500辆。可回收物、废旧电器、有害垃圾等由专业处置单位组织配备专门车辆清运。(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城管委、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供销合作总社)

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开展“美丽家庭”创建活动,建立落实“门前三包”、党员责任包干、环境卫生荣辱榜、笑脸墙等日常监督和激励机制,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垃圾分类工作,促进农村垃圾源头分类到位。按农村垃圾分类要求,增配不可腐垃圾收集车辆,对现有车辆进行升级更新,至2021年全市农村垃圾分类收集车辆达到2000辆,并新增和更新压缩式垃圾运输车180辆和与地埋式收集(转运)站配套的自卸式运输车80辆。(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城管委、市农委、市城建委)

2、优化垃圾分类转运系统。按照高标准、规模化、综合型的要求,结合旧城改造、新城建设等重点城市建设工程,在有条件的位置建设若干大型转运站,形成以大中型转运站集中转运为主,辅以直运的垃圾分类转运模式,提高垃圾清运效能。根据分布合理、数量足够的原则,积极协调周边关系,落实已规划控制的环卫用地,结合大型转运站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布局,新建一批中小型垃圾转运站,形成满足不同垃圾运输距离要求的一级转运或二级转运模式。适应垃圾分类转运要求,对2010年之前建设的中小型转运站进行升级改造,加强环保设施建设,提升环境保护水平,提升生活垃圾转运站环保化转运效能。在条件适宜的大型转运站建设分选线,强化垃圾物流中端的减量和物资回收利用,实现可回收垃圾的精细分类。结合转运站新改扩建,更新垃圾运输车辆。(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城管委、市国土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环投公司)

3、建立专项垃圾分类清运系统。按照源头分类投放和终端分类处理无缝衔接的要求,重点建立健全可回收物、废旧家电、建筑垃圾(含装修垃圾)、有害垃圾等专项垃圾分类清运设施。统筹垃圾清运网络,优化分类垃圾转运路线,完善分类垃圾收运作业规定和管理流程,合理调配分类垃圾清运车辆,基本实现专项垃圾、按规定线路、专车分类清运。(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环保局、市城管委、市国土规划局、市供销合作总社、市环投公司)

(三)建设科学合理的垃圾分类处置体系

1、快速推进湿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全面启动湿垃圾(厨余垃圾和餐饮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为逐步实现湿垃圾集中收运和处理提供末端处理设施支撑,使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与末端处理相衔接,至2021年,全市建成总处理能力3300吨/天的湿垃圾处理设施。其中:2019年建成处理规模1000吨/天的千子山厨余垃圾处理厂,2020年建成处理规模1000吨/天的长山山厨余垃圾处理厂,2021年建成处理规模500吨/天的青山地区厨余垃圾处理厂,厨余垃圾总处理能力达到2500吨/天;2018年建成处理规模200吨/天的汉口东部餐饮垃圾集中处理厂,2019年和2020年分别按处理规模均为300吨/天的完成汉口西部、武昌地区餐饮垃圾集中处理厂的扩产改造,全市餐饮垃圾总处理能力达到800吨/天,全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国土规划局、市城建委、市食药监局、市商务局、市环投公司)

2、构建生活垃圾处理新格局。遵照“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原则,坚持绿色发展、资源共享的建设理念,以千子山、长山口、陈家冲三座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三园连四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对现有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全面提标升级和改扩建,全部垃圾处理设施严格按高标准环保化稳定运行。至2021年,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不低于14000吨/天(不含应急保障填埋场和湿垃圾处理能力),主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资源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焚烧占比达到75%以上。(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发改委、市国土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城建委、市环投公司)

3、完善新城区垃圾分类处理设施。推进新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二次分拣后的干垃圾或不易腐垃圾,延用现有系统清运和处理,采取与相应的大中型转运站合并建设的方式,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分选回收利用和分类处理设施。新城区分类清运的湿垃圾(易腐垃圾)经堆肥处理后就近返田,不得进入垃圾焚烧厂或填埋场处理,减少垃圾长距离清运处理量。根据湿垃圾清运量,采取集中或分散堆肥处理方式,堆肥设施由各新城区根据生活垃圾堆肥处理技术规范和相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要求设置、建设和运行。集中式堆肥设施以街镇为单位,服务于一个或多个街镇,含新城区政府所在街镇;分散式堆肥设施以行政村为单位,服务于一个或多个行政村。鼓励学习浙江金华的经验将堆肥设施建成阳光堆肥房,以节约能源。建有农村沼气工程的街镇,湿垃圾可并入农村沼气设施处理。至2021年,新城区建成湿垃圾堆肥设施总处理规模不低于900吨/天。(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城建委、市城管委、市农委、市国土规划局、市环保局)

4、建立规范的有害垃圾贮运和处置体系。建立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运处置系统,设立固定回收点或设置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有害垃圾,由居民定时定点单独投放,社区和物业公司负责管理,委托专业单位定时集中收运。加快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建成千子山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健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管理法规标准和监管机制,交由有资质的企业处置,确保安全环保。(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房管局、市国土规划局、各区政府)

(四)建设高度融合的废品物流体系

1、推进垃圾分类与资源回收“两网融合”。构建可回收物资源综合利用系统,优化和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合理布置回收站点,提高建设标准,清理取缔一批违规站点。建设生活垃圾分选回收中心,推进垃圾分类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利用系统的衔接,逐步开展废旧衣物、金属饮料包装物、塑料饮料包装物等专项废物回收利用。扶持培育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企业,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资源化化处理,逐步构建与分类相匹配的处理与循环利用的设施体系。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并建立口径统一的分类统计途径,对进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的生活垃圾可回收物专项统计。(责任单位:市供销合作总社、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国土规划局、市城管委、市统计局)

2、促进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提档升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充分发挥供销社系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优势,促进废玻璃类、非木质类、废软包装类、废塑料类等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政府通过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积极引导社会力量进入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市场,扶持相关企业发展,实现低值回收物的规模化经营及回收处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供销合作总社、各区政府)

3、促进生产者责任延伸。推动生产企业切实落实资源环境责任,促使生产者对其产品承担的资源环境责任从生产环节延伸到产品设计、流通消费、回收利用、废物处置等全生命周期,深入开展产品生态设计,保障废弃产品规范回收利用和安全处置,提高产品的综合竞争力和资源环境效益。在保障产品质量性能和使用安全的前提下,鼓励生产企业加大再生原料的使用比例,实行绿色供应链管理,加强对上游原料企业的引导,研发推广再生原料检测和利用技术。通过自主回收、联合回收或委托回收等模式,规范回收废弃产品和包装,直接处置或由专业企业处置利用。支持生产企业建立废弃产品的新型回收体系,通过依托销售网络建立逆向物流回收体系,选择商业街区、交通枢纽开展自主回收试点,运用“互联网+”提升规范回收率,选择居民区、办公区探索加强垃圾清运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的衔接,大力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回收、利用和处置,保障数据信息安全。制发并实施限制快递、消费品过度包装的政策法规,减少包装垃圾的产生。(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供销合作总社)

(五)建立多元并举的宣传发动体系

1、建立全方面多元化宣传发动机制。全面调动市级新闻媒体资源,通过开辟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专题、专版以及制作宣传公益广告等途径,大力宣传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态、相关法规、政策和先进典型,提高公众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充分发挥新媒体快捷、面广、灵活的优势,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形式,提升垃圾分类的公众参与率。加大国民教育力度,将垃圾分类、资源循环利用知识纳入中、小学教材和课外读物,着力提升中小学生资源环境意识,从娃娃抓起,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重视窗口地段、旅游景点以及结合重要活动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提高宣传教育影响力。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形成有利于推进分类工作的舆论氛围,至2021年,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95%以上,实施垃圾分类区域的居民参与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文化(文物版权新闻出版广电)局、市城管委、市教育局、市旅游局、市商务局、市供销合作总社、各区政府)

2、充分发挥社会力量舆论宣传作用。发挥企业、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作用,通过“互联网+垃圾分类”系统开发、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组建等多种形式,宣传和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全民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行为准则。发挥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工青妇等团体职能作用,以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为载体,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垃圾分类工作,使公众能够亲身体会到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对社会和环境的益处,提高公众参与率。(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党工委、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市城管委、各区政府)

(六)建立健全导向明确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

1、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立法。2017年制定出台《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规章和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社会、市场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责任,为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提供法规保障。以此为基础,启动武汉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规的立法调研与制订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人大)

2、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标准体系。制定和细化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理系统各环节标准规范,实现垃圾分类的流程与作业、设施设备配置与管理、工作检查与评价、效果考核与评比等全过程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完善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分类收运、分类处理及其统计、监管、评价、考核标准体系。(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质监局)

3、完善生活垃圾分类配套政策体系。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与分类政策激励并行机制,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体制改革,严格征收、使用和管理。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处理统计指标体系,加强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指标体系的衔接。研究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循环利用产业政策,促进产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等环节的垃圾减量。针对低值可回收物的收运、处理,出台相关补贴政策。建立并落实市民垃圾分类“绿色账户”激励机制与管理机制,以及采购垃圾分类相关公共服务的准入政策、优惠政策与激励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供销合作总社)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

市政府成立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各区政府和管委会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各自辖区的垃圾分类工作。市、区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担任组长和副组长,市城管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副主任,成员单位由市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直属机关工委,市区政府绩效办、法制办、网信办,市区发改、经信、教育、科技、公安、监察、民政、财政、国土规划、环保、城建、城管、农委、商务、文化(文物版权新闻出版广电)、卫生计生(爱卫)、食药监、房管、工商、质监、旅游、统计、供销社、工会、妇联、团委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市、区城管委成立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协调和推进市、区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

各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对于改善城乡环境、全面提升城市文明水平的重要意义,按照总体部署,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案,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设施配套建设与居民小区和区域开发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用的“三同步”要求,建立并实施城管部门参与的联合审批制度。

(三)健全考核问责机制。

出台《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分解实施方案,将生活垃圾分类指标纳入区级绩效考核内容,明确考核对象、方式、指标、范围和奖惩机制,落实市、区职责,以保障垃圾分类目标按期实现。考核、评估结果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各区和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未通过考核的区和部门,按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三)强化激励奖惩机制。

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政策,建立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的补贴政策。推动“互联网+分类”模式,建立垃圾分类“绿色账户”积分换购体系,推行“绿色采购”、“绿色办公”,倡导全社会减少浪费、使用再生产品等绿色生活方式,引导市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各级文明、卫生创建指标体系,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优秀家庭”、“十佳分类明星”等评比,充分激发市民参与分类减量工作的热情。

(四)加大财政资金投入。

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和省财政专项资金,以区为主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专项资金,增加对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回收体系建设、收运设施建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等项目资金投入力度。市级财政积极畅通渠道,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所取得的实效,对各区分类收运处理系统建设和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投入给予30%的补贴。鼓励和吸引各类社会资金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利用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建立完善生活垃圾跨区处理生态补偿机制,确保生态补偿金专项用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以此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减量。

附件:

(一)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建设重点项目

(二)生活垃圾分类模式示意图

(三)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规划布局图

(四)固体废弃管理体系示意图

(五)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示意图

(六)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运营主线

(七)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主体

(八)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管理框架

(九)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单位分工

附件

(一)

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建设重点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主要内容

建设年限

投资估算(万元)

拟开建

拟建成

合计

市级

区级

设施建设与设备

1

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

处理规模为1500吨/天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2017

2019

100000

100000

处理规模为1000吨/天的厨余垃圾处理厂

2017

2019

50000

50000

处理规模为100万吨/年建筑弃料再生建材厂

2017

2019

15000

15000

处理规模为300吨/天的垃圾焚烧飞灰安全填埋场

2018

2020

10000

10000

处理规模为560吨/天的危险废物处理中心

2018

2020

30000

30000

配套工程与建设用地(含1500m生态隔离区搬迁补偿费)

2017

2020

120000

120000

小计

325000

325000

2

长山口循环经济产业园

处理规模为2000吨/天生活垃圾生态处理厂

2017

2018

40000

40000

应急处理规模2000吨/天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期工程

2017

2018

20000

20000

处理规模为1000吨/天厨余垃圾处理厂

2017

2019

50000

50000

处理规模为100万吨/年建筑弃料再生建材厂

2018

2020

15000

15000

小计

125000

125000

3

陈家冲循环经济产业园

应急处理规模1500吨/天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二期工程

2017

2018

20000

20000

处理规模200吨/天的汉口东部餐厨垃圾集中处理厂

2017

2019

11000

11000

小计

31000

31000

4

其它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

锅顶山、长山口、汉口北3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全面提标改造

2017

2018

60000

60000

星火垃圾焚烧发电厂改造升级并由1000吨/天扩建至2000吨/天

2017

2019

80000

80000

新沟垃圾焚烧发电厂改造升级并由1000吨/天扩建至2000吨/天

2018

2020

80000

80000

小计

220000

220000

5

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

处理规模500吨/天青山地区厨余垃圾处理厂

2018

2020

25000

25000

按300吨/天的规模改造并扩建汉口西部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理厂

2017

2019

4000

4000

按300吨/天的规模改造并扩建武昌地区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理厂

2017

2019

4000

4000

处理焚烧飞灰规模为520吨/天的生活垃圾填埋场飞灰填埋专区

2017

2017

20000

20000

山体修复消纳建筑弃土3000万立方米。选址为蔡甸区伏牛山(二次修复,290万立方米)、金钟山(二次修复,540万立方米)、纱帽山(490万立方米)、龙霓山(二次修复、260万立方米),江夏区金夹山(420万立方米)、青龙山(170万立方米),汉阳区仙女山(40万立方米)、汤山(450万立方米),东湖高新区横山(140万立方米)、顶冠山(200万立方米)

2017

2020

80000

80000

高速公路丘陵防护林带消纳建筑弃土1300万立方米。利用三环线生态带、四环线生态带、外环线景观改造、放射线加铁路绿化带等丘陵防护林带消纳建筑弃土

2017

2020

35000

35000

自然地貌与耕地复原消纳建筑弃土1000万立方米。利用建筑弃土修复黄陂区梅冲村(260万)、百花村(140万)、寅田村(300万)、丁店村(300万)等损毁的丘陵岗地和农田

2017

2020

27000

27000

区级消纳及外运消纳建筑弃土1200万立方米。利用各区选址的弃土消纳场地和水运等方式外运消纳弃土

2017

2020

32000

9600

22400

东西湖慈惠街高桥处理规模200万吨/年建筑弃料再生建材厂

2018

2020

30000

30000

黄陂武湖街郑湾处理规模100万吨/年建筑弃料再生建材厂

2018

2020

15000

15000

新洲陈家冲处理规模100万吨/年建筑弃料再生建材厂

2017

2019

25000

25000

化工区北湖处理规模200万吨/年建筑弃料再生建材厂

2017

2019

30000

30000

东湖高新区凤凰山处理规模150万吨/年建筑弃料再生建材厂

2017

2019

25000

25000

小计

352000

329600

22400

6

推进存量垃圾综合治理

岱山简易垃圾填埋场封场和生态修复工程

2017

2018

15000

15000

紫霞观简易垃圾填埋场封场和生态修复工程

2017

2018

16000

16000

北洋桥简易填埋场封场和生态修复工程

2017

2018

30000

30000

小计

61000

61000

7

主城区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

(1)新建项目

37500

11250

26250

武昌白沙洲大型垃圾转运站(500吨/天)

2017

2018

10000

3000

7000

黄陂北部地区大型垃圾转运站(500吨/天)

2017

2019

5000

1500

3500

新洲株城地区大型垃圾转运站(500吨/天)

2017

2019

5000

1500

3500

洪山区白沙洲地区生活垃圾转运站(300吨/天)

2018

2020

3000

900

2100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中东部区域生活垃圾转运站(300吨/天)

2018

2019

5000

1500

3500

武汉经济开发区枫树北路垃圾转运站(100吨/天)

2018

2019

1000

300

700

武汉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垃圾转运站(200吨/天)

2017

2019

5000

1500

3500

青山区水东路生活垃圾转运站(120吨/天)

2017

2018

1500

450

1050

青山区红钢城街生活垃圾转运站(80吨/天)

2018

2019

1000

300

700

青山区白玉山街生活垃圾转运站(80吨/天)

2017

2018

1000

300

700

(2)改建、扩建项目

6000

1800

4200

硚口区长丰生活垃圾转运站(300吨/天)

2017

2018

2000

600

1400

汉阳区洲头一村生活垃圾转运站(150吨/天)

2018

2018

2000

600

1400

洪山区张家湾生活垃圾转运站(200吨/天)

2017

2018

1000

300

700

洪山区东方红生活垃圾转运站(200吨/天)

2017

2018

1000

300

700

(3)升级改造项目

10000

3000

7000

对主城区26座2010年前建成的中小型垃圾转运站和环保水平较低的地埋式生活垃圾收集站进行升级改造

2017

2020

10000

3000

7000

小计

53500

16050

37450

8

新城区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

(1)新建项目

东西湖区吴家山生活垃圾分选转运站(300吨/天)

2017

2018

5000

1500

3500

东西湖区金银湖生活垃圾转运站(150吨/天)

2017

2017

2000

600

1400

东西湖区柏泉生活垃圾转运站(200吨/天)

2017

2017

2500

750

1750

东西湖区常青花园生活垃圾转运站(100吨/天)

2017

2019

1000

300

700

东西湖区东山生活垃圾转运站(100吨/天)

2018

2019

1000

300

700

东西湖区辛安渡生活垃圾转运站(100吨/天)

2018

2019

1000

300

700

黄陂区天河街生活垃圾转运站(130吨/天)

2017

2018

1500

450

1050

黄陂区横店生活垃圾转运站(140吨/天)

2017

2018

1500

450

1050

蔡甸区侏儒山街生活垃圾转运站(350吨/天)

2017

2017

3500

1050

2450

汉南区纱帽街坛山路生活垃圾转运站(300吨/天)

2017

2017

4500

1350

3150

(2)扩建项目

武湖街生活垃圾转运站(100吨/天)

2017

2017

1000

300

700

(3)升级改造项目

7座中小型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

2017

2021

2000

600

1400

小计

26500

7950

18550

9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与设备

更新道路分类果皮箱、分类垃圾桶100000个

2017

2021

3000

900

2100

封闭小区和新建小区配套建设垃圾收集站(点)800座

2017

2021

80000

24000

56000

更新配置垃圾分类收集车辆2000辆,其中湿垃圾收集车500辆,干垃圾收集车辆1500辆

2017

2021

40000

12000

28000

各主城区建设1-2座可供大型车辆停保的环卫车辆停保场,各新城区建设1座满足30辆以上车辆停保的环卫车辆停保场

2017

2021

56000

16800

39200

小计

179000

53700

125300

10

新城区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

配齐清扫保洁工具和分类垃圾桶

2017

2021

15000

4500

10500

配备垃圾分类收集车2000辆

2017

2021

45000

13500

31500

增配和更新农村生活垃圾压缩式运输车180辆、自卸式压缩运输车80辆(与地埋式转运站配套)

2017

2019

8000

2400

5600

农村垃圾分类储运和分类堆肥处理设施

2017

2019

20000

6000

14000

建设处理规模为500吨/天黄陂区生活垃圾综合转运设施

2017

2019

15000

4500

10500

建设处理规模为500吨/天新洲区生活垃圾综合转运设施

2017

2019

15000

4500

10500

小计

118000

35400

82600

合计

1491000

1204700

286300

垃圾分类工作推进

1

“互联网+分类”试点

在居民小区和大型单位引入“互联网+”智慧垃圾分类投放系统,通过手机APP、二维码扫码、管理系统信息互动等手段,提供分类回收、用户查询、信息统计与分类、特殊垃圾分类收集预约等功能服务

2017

2021

35000

35000

2

“绿色账户”积分补贴

开发“绿色积分”系统和APP,向市民发放垃圾分类电子积分卡,按市民分类情况给予积分奖励,积分累计到一定数量时可直接用于购物和抵扣换取分类垃圾袋等

2017

2021

80000

80000

3

分类督导人员配备

按照每个社区配备1-2名分类督导员,指导居民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2017

2021

20000

20000

4

垃圾分类宣传发动

宣传资料印发以及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宣传等

2017

2021

5000

2500

2500

5

科技创新

生活垃圾治理科技创新,包括智慧环卫项目、技术创新队伍建设、科研创新与技术转化、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2017

2021

6000

3000

3000

合计

146000

5500

140500

总计

1637000

1210200

426800

(二)

生活垃圾分类模式示意图

注:1、餐饮机构(宾馆酒楼、单位食堂)的餐饮垃圾应建立独立的收运处理体系,故不在本分类模式考虑范畴;

2、大件垃圾、废旧电器、装修垃圾、快递包装垃圾等拟采用电话预约、上门收运的方式由专设机构负责单独收运。

(三)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规划图

(四)固体废弃物管理体系

(五)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

(六)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运营主线

(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主体

(八)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管理框架

(九)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单位分工

单位名称

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负责加强舆论宣传,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垃圾分类,引导广大市民广泛参与、积极支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单位等评选考核内容。

市绩效办

负责对市直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考核。

市直机关党工委

负责倡导机关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带头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发改委

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项目投资管理工作;会同市城管委等职能部门做好武汉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划的编制工作;制定和协调落实垃圾处理价格机制、收费机制、鼓励性政策、环境补偿等综合性政策。

市经信委

负责引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生产者责任延伸、废品物流系统等工作

市教育局

负责中小学、幼儿园生活垃圾分类及其宣传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纳入中小学环境保护系列内容。

市科技局

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分类技术推广与创新,为生活垃圾专项规划和立法提供科技支撑。

市公安局

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社会治安执法保障等。

市监察局

负责对市直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市民政局

负责组织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参与垃圾分类宣传与监督工作

市财政局

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市级经费的保障与使用监督,并督促各区财政落实垃圾分类相关经费;配合市发改委等部门制定综合性政策。

市国土规划局

配合市城管局制订发布环卫设施专项规划,明确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空间布局及建设标准;通过规划布局、预留和控制相应的设施用地,尽快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选点和规划工作;负责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用地指标,保障建设用地。

市环保局

指导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生活垃圾分类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防治监督;负责有害垃圾的无害化处置;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油水分离设施的监督管理。

市城建委

负责村镇生活垃圾分类及分类处理设施建设,指导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建设,相关项目建设纳入城建计划。

市城管委

牵头组织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研究制订生活垃圾分类专业规划和实施细则;起草完成《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负责组织实施武汉市城镇生活废弃物分类项目,指导督促各区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

市农委

负责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相关建设标准纳入美丽乡村、特色赏花游和旅游特色村续建、现代都市农业园区、现代都市农业示范综合体建设中,并作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内容。

单位名称

单位职责

市商务局

负责大型购物中心、百货店、超市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从源头上实现生活垃圾减量。

市文化局

负责加强对广播电台、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安排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广告的监督管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市卫计委(爱卫办)

将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爱卫工作考核和先进单位(社区)、卫生街道创建工作要求;加强直属单位医疗废物管理,严防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

市食药监管局

负责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对过期药品的回收和处置工作。

市房管局

督促新建住宅区、开发地块建设开发单位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对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督促物业积极配合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做好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垃圾分类投放的指导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物业服务管理的考评内容。

市工商局

加强对限售限用塑料袋的监督检查,限制商品过度包装,促进源头减量。

市质监局

负责对以生活垃圾为原料的循环利用企业产品质量、标准的监督管理。

市旅游局

组织动员星级酒店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逐步取消一次性用品,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星级酒店评比内容之一。

市统计局

建立分类垃圾专门统计渠道,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民情民意调查,评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绩效。

各区政府(管委会)

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做好辖区内分类收集运输和宣传、培训、考核等工作;负责辖区内设施选址、建设和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对违反生活垃圾分类规定的行为进行执法。

市总工会

负责对职工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纳入职工教育体系。

市妇联

负责组织各级妇女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引导家庭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团市委

负责组织共青团、少先队及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到社区、公共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体验活动。

市法制办

按照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负责审核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

市网信办

负责“互联网+垃圾分类”相关网络通信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

市供销合作总社

负责制定并实施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规划,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促进生活垃圾中可回收部分的收集利用;负责大型废弃电器收集利用;负责可回收物的收集利用。

垃圾分类设施篇(3)

关键词:高速公路;建设期;建筑垃圾;处置技术

Abstract: This article from the construction waste classification, discusses highway construction waste disposal connotation, forms the key technology through the building garbage processing of the construction waste disposal management technology, site classification collection technology, recycle technology, end landfill management technology these four aspects in the highway construction period, hoping to inspire and draw lessons from this thought for the waste disposal technology research and implementation in the future period expressway construction .

Keywords: highway; construction stage; construction garbage; disposal technology

中图分类号:TU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1、引言

建筑垃圾是指构建物(所有类型的建筑物和市政基础设施)在新建、改建、扩建和拆毁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高速公路施工建筑垃圾属于广义的建筑垃圾的一个分支,广义的建筑垃圾内涵如图1:

图1 广义的建筑垃圾内涵图

2、高速公路施工建筑垃圾的分类

为了便于高速公路施工建筑垃圾的处置,应对高速公路建筑垃圾进行分类:

a.按照建筑垃圾的循环利用价值分类

根据建筑垃圾的可再生性和可利用价值,将建筑垃圾分为可直接利用建筑垃圾、可作为材料再生建筑垃圾或可以用于热回收的建筑垃圾以及没有利用价值的建筑垃圾。

b.根据建筑垃圾的物理性质分类

从方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生产方面考虑,将建筑垃圾按其物理性质分类,其具体分类标准为:先将建筑垃圾分为金属类和非金属类,同时按能否燃烧分为可燃物和不可燃物,剔除金属类和可燃物后的建筑垃圾再按强度分类:标号大于C10的混凝土或石块等建筑垃圾为Ⅰ类建筑垃圾;标号小于C10的废砖块等建筑垃圾命名为Ⅱ类建筑垃圾。此外,也可进一步将Ⅰ类建筑垃圾细分为ⅠA类(〉C20)和ⅠB类(C10~C20),将Ⅱ类细分ⅡA类(C5~C10)和ⅡB类(〈C5)。

c.根据建筑垃圾的化学性质分类

可将建筑垃圾按其化学性质分为惰性组分和非惰性组分。

3、高速公路建筑垃圾处置的内涵

在可持续发展理论、循环经济理论和延伸生产者责任理论方面来看,建筑垃圾处置的内涵有主要是指建筑垃圾的处置采用资源化的处置方式,即从建筑垃圾中回收有用物质和能源,目前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方式大致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物质回收,即从建筑垃圾中回收二次物质。二是物质转换,即利用建筑垃圾制取新形态物质。三是能量转换,即从建筑垃圾处理过程中回收能量,生产热能或电能。通过上述三个方面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使建筑垃圾从传统简单的末端填埋处置向利用建筑垃圾资源形成再生原料方向转变。本文就重点研究高速公路建设阶段的建筑垃圾处置技术。

4、高速公路建设阶段垃圾处置技术研究

高速公路建设施工过程中,建筑施工垃圾的原始状态就是各种建筑材料,由于各类原因造成的建材浪费、损耗便形成大量的建筑施工垃圾,这些原因大致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建材的现场系列管理方法不当如表1所示。

表1 高速公路因建材管理不当造成的建材原因分析表

原因类型 具体原因

材料采购 订购错误(错订、多订等),发货、运货错误

材料运输与储存 运输损坏(工地内外),储存方法不当造成材料损坏

建筑材料剩余 用过程产生材料加工剩余物,由于要求不明确造成的材料过剩

另一方面是现场施工的协调与沟通不足,施工技术水平低下。目前,我国现场施工管理比较粗放,责任边界不明,各专业承包商之间缺乏必要沟通与协调,各自为政、频繁返工现象颇为多见。在此情况下,建材浪费、损耗现象在所难免。

4.1高速公路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技术

基于上述分析,根据工业生产管理理论,如清洁生产管理理论、5S管理理论等,完全可以通过有效的施工管理来实现建筑施工垃圾的减量化。

4.1.1加强施工组织,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化

为了促进高速公路施工企业内部对建筑垃圾实施有效管理,建议在施工企业内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建筑施工垃圾管理目标责任体系,其结构如图3所示:

图3建筑垃圾管理的目标责任体系结构图

体现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施工组织设计可以从有序的施工进度安排、科学而合理的施工方案、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及其处置设备等方面加以考虑。有序的施工进度安排可以确保施工过程有条不紊的进行,合理利用建筑资源,减少建材损耗与浪费;施工方案的制定可以和建筑垃圾处置计划一同考虑,即在施工方案中认真分析可能产生的建筑垃圾情况,并因地制宜地结合自身条件,选择适宜的建筑垃圾再利用处理方案或无污染、少污染的施工设计方案,尽量减少建筑垃圾外运量,如选择填挖平衡的施工设计方案等;另外,根据建筑施工垃圾现场再循环利用的方法和施工单位的企业实力。

4.1.2加强施工质量管理,保证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化

图纸会审时,施工企业技术人员应该就图纸中易导致建筑施工垃圾增加的部位或做法向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提出自己的可行意见或方案,减少建筑垃圾产生的机率。各专业分包、承包商也要在图纸会审时作好沟通与交流工作,使前后的专业施工衔接流畅,预留孔位、预埋件等安放合理,避免发生返工重做的情况。施工图纸设计单位参与施工图技术交底时必须使施工技术人员熟悉和了解设计意图、技术要求、施工工艺和应注意的问题,尽可能杜绝因交底不明造成工程质量不符要求所导致的返工或补救。

垃圾分类设施篇(4)

为切实加大全省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力度,提高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改善人居环境,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宜居城市为中心,以城镇建设上水平为抓手,把生活垃圾处理作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内容和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等手段,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保证设施正常运行,提高处理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全省生活垃圾处理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全省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其中设区市达到95%;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将和两个设区城市建成全省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各设区市开展餐厨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工作,至少建成1座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和6个设区城市初步实现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其中市建成全国餐厨垃圾单独收集、运输、处置示范市;和两个设区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达到50%以上,其他设区城市达到30%以上;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加快村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50个县(市)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村收集、镇(乡)转运、县(市)处理”体系;建立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监管体制机制。到2030年,全省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服务进一步向乡村延伸,镇、乡、村生活垃圾全部实现密闭化收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理,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三、方法途径

(一)通过减量化减少垃圾形成。通过政策引导,在生产和生活中强力推行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料,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倡导节约和低碳的消费模式,禁止过度包装,减少包装性废物产生。组织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狠抓源头减量,减少生活垃圾形成。

(二)通过资源化促进垃圾利用。坚持发展循环经济,大力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中废纸、废塑料、废金属等材料的回收利用率。组织开展城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试点,积极推广利用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方法、生物质能利用技术和以生活垃圾为生产原料的各类新产品、新技术,提高生活垃圾中有机成分、热能和资源化利用水平。

(三)通过无害化提升垃圾处理水平。采用科学合理、先进适用的处理技术,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规范项目建设全过程控制。严格执行国家生活垃圾处理污染控制标准,强化生活垃圾处理过程监管,保证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各种指标全部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切实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和能力。

四、重点工作

(一)编制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按照“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设施共享,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加快编制(修订)《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推进“市、县、镇、乡、村”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网络化发展,统筹安排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布局、用地和规模,并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用地纳入城市黄线保护范围,禁止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严格控制设施周边的开发建设活动。各设区市于2012年6月底前、各县(市)于2012年底前完成《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大力宣传和倡导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料,制定鼓励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在生产领域、流通环节和消费使用等全过程开展垃圾减量工作。商务部门要研究制定限制过度包装的相关政策,减少包装性废物产生,探索建立包装物强制回收制度,促进包装物回收再利用。农业、商务和市场管理部门要组织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在中央实施农村清洁工程示范建设的基础上,扩大省级对城市及县城周边农村地区实施农村清洁工程示范建设的范围,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发展改革、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等部门要有计划地推进燃料结构调整,在城市、县城、镇及乡村推广使用天然气、太阳能、沼气等清洁能源,减少灰渣产生。在宾馆、餐饮等服务性行业,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

(三)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科学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和收运办法,明确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广泛动员社区及家庭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和两市于2012年底前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实施方案》,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工作,确保“十二五”末建成全省示范城市。其他各设区市要加快开展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废弃含汞荧光灯、废温度计、废旧电池等有害垃圾单独收运和处理工作;加强餐饮业和单位餐厨垃圾分类收集管理。

(四)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建立与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理相衔接的生活垃圾收运网络。新建居民小区要在开发过程中,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要求配备不同用途的垃圾箱;已建成的居民小区,由当地政府根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推进工作情况,逐步配备用途各异的垃圾箱,确保分类收集需要。加快老城区生活垃圾中转站补建步伐,新区开发同步建设生活垃圾中转站。每个乡(镇)建设一个以上垃圾中转站(场),每个村庄因地制宜建若干个垃圾池。按照生活垃圾收运需要,配足配全收运车辆,做到城市、乡(镇)、中心村生活垃圾收集全覆盖。对现有生活垃圾收运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淘汰敞开式收运方式,大力推广使用密闭、环保、高效的压缩式生活垃圾收运设备,解决垃圾收运过程中的脏、臭、噪声和遗洒等二次污染问题。

(五)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根据本地生活垃圾成分构成及变化趋势,因地制宜选择先进适用、符合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的无害化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完善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采用焚烧、堆肥及综合处理工艺的,要配建应急生活垃圾填埋场,提高应急处理能力;采用填埋处理工艺尚未建设渗滤液处理设施的,要尽快补建渗滤液处理设施,确保渗滤液得到有效处理。在科学合理的运输距离内,县(市)要建设覆盖全部镇、乡和村庄的第二、第三垃圾处理场。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争取早日建成投入使用,尽快发挥效用。认真谋划、统筹考虑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立项、可行性研究、建设用地、环境影响评价、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等环节审批速度,尽早开工建设。强化建设项目管理,落实项目法人、招投标、质量监督、合同管理、工程监理、工程竣工验收等制度,确保工程质量。

(六)健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保障机制。落实《省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征收措施,落实征收责任,建立激励机制,加大收缴力度,做到应收尽收。制定实行财政代扣、地税部门代征、燃气等公用事业代缴与环卫部门直接征收相结合的生活垃圾处理费统扣统缴政策,增强缴费意识,降低收费成本。生活垃圾处理费须全部用于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不得挪用。各设区市政府要根据生活垃圾处理成本变化情况,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尽快对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进行调整。由于收费政策不到位,造成征收的垃圾处理费不能满足设施正常运行的设区市、县(市),要将不足部分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足额予以保障。

(七)规范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工程技术规范,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安全、高质量运行。填埋设施运营单位要制定作业计划和方案,实行分区逐层填埋作业,缩小作业面,根据季节和天气情况适时进行消杀除臭灭蝇,控制设施周边的垃圾异味,严格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实行渗滤液处理在线监测措施,防止渗滤液渗漏和填埋气体无序排放,禁止渗滤液处理设施闲置不用或不达标排放。焚烧设施运营单位要足量使用石灰、活性炭等辅助材料,去除烟气中的酸性物质、重金属离子、二口恶英等污染物,保证达标排放。建立污染物排放日常监测制度,按月向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容环卫)、环境保护部门报告监测结果。

(八)完善生活垃圾处理监管体系。研究制定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工程验收和污染防治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状况、处理效果评价标准体系。依法制定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规范对生活垃圾处理行业的管理。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监管系统,实现全省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状况定期上报、汇总和分析。建设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实现污染物检测设施开关状态、监测数据的实时传输和监控。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生活垃圾处理运营单位失信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为生活垃圾处理监管提供基础保障。

(九)强化生活垃圾处理监管。建立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巡视督察制度,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排放污染物监测工作,常规污染物排放情况每季度至少监测1次,二口恶英排放情况每年至少监测1次,必要时加密监测,主要监测数据和结果要按照国家信息公开制度的有关要求向社会公示。对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不达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达到设计服务年限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进行排查和环境风险评估,实施改造或封场治理;重点做好高温除臭、沼气导排、雨污分流、预防溃坝等关键环节隐患排查和安全监管,确保设施安全、规范、稳定运行。

五、保障措施

(一)认真落实责任。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部门要切实负起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行业管理责任,牵头建立生活垃圾处理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编制垃圾处理专项规划,制定和完善垃圾处理收费等综合性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资金的支持。财政部门要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研究支持生活垃圾处理的政策,落实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建立资金使用监管和保障制度。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做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环境影响评价,制定污染控制措施标准,监管污染物排放和有害垃圾处理处置。科技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创新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处理装备自主化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制定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用地标准,保障建设用地供应。农业部门负责生活垃圾肥料资源化处理利用标准制定和肥料登记工作。商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中可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

(二)强化政策扶持。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减量化、资源化激励政策和废品回收补贴政策,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引导群众分类投放生活垃圾,鼓励对生活垃圾实行就地、就近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按照《划拨用地目录》要求,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用地实行土地划拨供应,在年度用地指标范围内,优先安排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用地。建立政府财政投入、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和积极争取国家补助资金等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资体制。加大市、县财政投入,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高环卫工人工资标准,依法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改善环卫工人的作业条件和工作环境,保障环卫工人的合法权益。

垃圾分类设施篇(5)

【关键词】房地产 施工 固体废弃物 分类 管理

我国房地产开发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房地产开发在工程建设阶段大量消耗资源、影响环境,国家积极倡导实施绿色施工1。在施工过程中固体废弃物的有效管理和处置是体现绿色施工的重要方面。

1、施工过程中固体废弃物的分类

固体废弃物的合理分类是实现固体废弃物有效管理、合理处置的前提,能够针对不同类别的固体废弃物提出不同的减量化、资源化措施,采取不同的收集、储运和处置方法。

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粪便、危险废弃物和建筑垃圾,其中建筑垃圾占固体废弃物数量的绝大比例。

1.1 生活垃圾

施工过程是大量人员参与的过程,有人参与则必然产生生活垃圾。虽然与建筑垃圾相比占比不大,但是由与现场每日均有数量可观的人员生活、工作在施工现场,造成生活垃圾产生的绝对数量不容忽视。按照人均0.5kg/人.日估计,对于一个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日均工人数约在300人,则日产生生活垃圾约150kg,若按2年建设周期计算,则施工期内将产生一百余吨的生活垃圾。

在施工过程中的生活垃圾可以按以下方式分类:

(1)厨余垃圾:主要包括于职工生活区施工人员剩饭、剩菜以及食堂剩余的食材;

(2)植物残枝:办公生活区绿化植物的落叶、残枝、枯死植物等;

(3)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办公区产生的废纸、职工废旧衣物鞋帽、各类饮料瓶罐等;

(4)其他垃圾:主要是办公与生活区卫生清洁时产生的渣土。生活办公区产生的少量废旧电池、灯管、废旧电子类产品等可以不按危险废物处理2,归入生活垃圾处理。

1.2 粪便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职工生活与办公区周边市政设施不完善,为解决各类人员的“方便”问题而建设的临时厕所的排水无法排入市政排水管道,需要单独建设粪便的临时收集设施。

1.3 危险废弃物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弃物主要包括:

(1)施工机械设备运行、维修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矿物油;

(2)机电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矿物油;

(3)施工过程中各类废弃的含石棉的建筑材料

(4)施工过程中各类废弃的油漆、涂料、有机溶剂、发泡胶以及其他有污染、含毒性的化学材料等。

1.4 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3指人们在从事拆迁、建设、装修、修缮等建筑业的生产活动中产生的渣土、废旧混凝土、废旧砖石及其他废弃物的统称。建筑垃圾是施工过程中主要的固体废弃物,对于一个1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新建住宅小区可产生约4000-5000吨的建筑垃圾,数量惊人!

在建筑施工的不同阶段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有:

(1)旧建筑拆除阶段:分为砖和石头、混凝土、木材、塑料、石膏和灰浆、钢铁和非铁金属等几类;

(2)土地开挖阶段:分为表层上和深层土,前者可用于种植,后者主要用于回填、造景等;

(3)道路开挖:分为混凝土碎块和沥青混凝土碎块;

(4)建筑工地垃圾:分为剩余混凝土(工程中没有使用掉的混凝土)、建筑碎料(凿除、抹灰等产生的旧混凝土、砂浆等矿物材料)以及木材、纸、金属和其他废料等类型。

从便于管理的角度,建筑垃圾按照资源属性进行分类:

(1)可就地利用的垃圾:土地开挖阶段的表层土、土地开挖阶段的深层土。

(2)可回收利用的垃圾:废旧木材、废金属材料、废塑料、包装材料、玻璃、陶瓷碎片等。

(3)有资源化可能的垃圾:废混凝土、废砂浆及砖渣、废沥青等。

(4)其他垃圾:渣土,未混有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的混杂材料等。

2、施工过程中固体废弃物的管理

2.1 制定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划

按照分类收集、分类处理、源头减量的原则建立固体废弃物的管理规划,设定固体废弃物管理目标,建立固体废弃物减量、分类、收集与处理技术的培训制度,成立专门的固体废弃物管理的组织机构,明确固体废弃物管理的具体实施方案以及考核方法,列出固体废弃物管理费用专项预算。

2.2 生活垃圾的分类管理

(1)垃圾分类习惯的养成

应通过培训和教育,首先让每位职工从建立清洁的生活办公环境角度不能乱扔垃圾,其次让每位职工均能够正确分类和投放各类生活垃圾。

在初期,对乱扔垃圾的以处罚为主,未按垃圾分类要求投放垃圾的职工以批评教育为主;经过一段适应时间后,对未按垃圾分类要求投放垃圾的职工采取一定的处罚措施。

(2)垃圾减量化措施

建筑施工过程中容易实现减量化且减量后能大幅降低垃圾最终处置难度的生活垃圾主要是厨余垃圾。食堂应根据就餐人数采购合理数量的食材,并对食材妥善保管,防止食材的腐败变质造成浪费;其次应号召职工开展“光盘行动”,减少剩菜剩饭的产生。

(3)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的建设

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的设置应便于职工分类投放垃圾。根据服务人数,在工地生活办公区设置多组垃圾分类收集箱,每个收集箱应有明显标示用以标明可以投放的垃圾种类。在职工食堂门口设置厨余垃圾收集桶,专门用于收集剩菜、剩饭等。应安排专人定期对垃圾箱及垃圾箱放置地点进行清扫,保证卫生环境条件。

(4)垃圾分类运输与处置

应与环卫部门联系,定期将分好类的生活垃圾及时分类清运出工地现场。

2.3 危险废弃物的分类管理

根据工程施工实际需要,建立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制度,列出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估计各类危险废弃物的产生量,设置合理的危险废弃物储存容器和储存场所。

危险废弃物应本着“谁产生、谁收集、谁负责”的原则,由产生危险废弃物的部门或施工班组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完成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在危险废弃物储存容器上贴上标签,而后送入工地现场统一的危险废弃物临时储存场所,并办理入库手续。危险废弃物储存场所应设置专人负责管理和巡查,建立危险废弃物的登记台账,及时联系专业公司外运和处置危险废弃物。

2.4 粪便

临时厕所的建设应满足相关的环境卫生规范,定期请环卫部门清运粪便。

2.5 建筑垃圾

2.5.1建筑垃圾减量化

(1)提高建筑寿命,充分利用旧建筑

首先应保证建筑在设计使用年限内能够充分发挥使用功能,防止因功能不匹配对建筑大拆大建;其次应防止因政府相关规划的变更导致“短命建筑”的出现;最后应是尽量通过利用旧建筑改造以适应新的建筑功能需求。由此尽量减少旧建筑的拆除,从而减少建筑拆除垃圾。

(2)建筑施工阶段,充分利用建筑工业化生产技术,减少现场施工作业

提高建筑部品的工厂化生产水平,增加建筑部件预制化比例,减少现场施工作业,以减少施工阶段各类建筑垃圾的产生。

通过全面落实建筑工地使用预拌砂浆和预拌混凝土,减少施工现场废弃水泥、砂等废弃建筑材料。

通过钢筋加工的工厂化生产,可以提高钢筋的利用率,减少废弃钢筋的数量。

使用工具型定型模板,提高模板的周转率,减少废弃模板的产生。

采取精装修交房的方式,减少装修的二次拆改,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

(3)合理设定各类建筑物料的损耗,实现建筑物料的定量管理

建筑物料的损耗中有很大一部分通过各种方式变成了建筑垃圾。因此通过管理措施和技术方法减少物料的损耗对建筑垃圾的减量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建筑施工阶段,首先通过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减少损耗;其次设定合理的损耗率基准,对低于损耗基准的给予奖励,超过合理损耗的给予惩罚。由此通过降低损耗达到减少建筑垃圾的目的。

大宗物料的合理损耗可以参考以下数据4:

现场钢筋加工损耗率≤4%,预拌混凝土损耗率≤1.5%。

(4)合理简化建筑物料的包装,物料供应商回收部分包装物

建筑部品、建筑物料的包装物也是建筑垃圾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采取合理简化建筑部品与物料的包装(比如通过使用散装水泥而不是袋装水泥以减少包装袋产生量)、供应商回收包装物(比如各类托盘、电缆盘等)等措施可有效减少现场废弃包装物

2.5.2建筑垃圾分类收集

(1)设置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设施

在施工现场合理划定建筑垃圾堆放及回收点,各类材料回收点采用有明显标识(包含颜色、文字、负责人)和堆放区域界限(挡板、围墙),对于有防水、防雨要求的材料应加盖顶板。

在每个作业面须配备分类垃圾收集筐,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须将分类垃圾收集至筐中,待当日施工完后,由专人拉运至垃圾堆放区进行统一分类堆放,做到现场工完清完,保持现场整洁。

(2)建筑垃圾的分类记录

根据现场调研,为建筑垃圾收集单位制定填写表格,由专人负责记录各类垃圾的产生量并保持记录的连续性、准确性。

2.5.3建筑垃圾分类处置

(1)可就地利用的垃圾

开挖阶段的表层土可用于现场小区的园林绿化,开挖的深层土可用于室内外回填。

(2)可回收利用的垃圾

废旧木材、废金属材料、废塑料、各类包装材料、玻璃、陶瓷碎片等可定期由资源回收部门收运。

(3)有资源化可能的垃圾

对施工现场周边有废混凝土、废砂浆及砖渣、废沥青等建筑废弃物的资源化企业的,可由资源化企业回收利用;周边无资源化企业的,可以运往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

(4)其他垃圾

若现场或周边具备渣土利用条件,渣土可以进行室内外的回填作业;不具备利用条件的,渣土可运往政府指定的渣土消纳场所。

对未混有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的混杂材料等可以直接运往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

3、结论

对房地产开发施工过程中固体废弃物的合理分类是实现固体废弃物有效管理的前提。同时针对不同种类的固体废弃物制定不同的减量化措施,采取不同的收集方式和处置方式,可以有效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量,提高固体废弃物的再利用率,真正实现“绿色施工”。

参考文献:

1. 绿色施工导则. 建质[2007]223号

2.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 环办函[2014]1111号

垃圾分类设施篇(6)

一、环境管理的思路

首先强化职能。应强化现有垃圾处理场的基础上,强化垃圾处理场的职能,赋予应有的权力,在人力、财力、物力方面达到国家级卫生城市的要求,以适应城市现代化建设发展的需要。

其次分类管理。试点城市实行垃圾分类收集是提高垃圾环境管理水平的重大举措。垃圾环境管理实行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垃圾分类收集既提高废品回收率又便于危险废物单独处置。垃圾混合收集,增大了垃圾资源化、无害化的难度。它具有一次性投入和运行成本低,以及对人员素质和技术数量程度的要求低的特点。垃圾分类收集有利于垃圾资源化、无害化,但垃圾分类收集增加了垃圾收集设施和垃圾运输车辆的数量,要求更多的单位和个人参与垃圾收集,增大了环境管理的难度。

垃圾基本上分为有机垃圾、危险物质和可回收垃圾三类。上海将垃圾分三类:一是有机垃圾,即在自然条件下易分解的垃圾,主要是厨房垃圾;二是干电池等危险废物;三是废纸、塑料、金属等可回收的垃圾。垃圾分类收集要坚持“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应鼓励废物回收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环境管理应从源头抓起,逐步过渡到垃圾收集企业负责社区、小区、居民住宅等源头的生产垃圾收集工作,避免多头管理,多头收费。垃圾收集和运输应密闭化,防止暴露、散落和滴漏。鼓励采用压缩式收集和运输方式。尽快淘汰敞开式收集和运输方式。结合资源回收和利用,加强对大件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应当以各地经济能力、社会条件、分类收集现状和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为基础,合理安排垃圾分类收集环境行政管理、企业环境管理和公众参与管理措施。

再次政策指导。环境行政管理是按国家的垃圾分类收集的环境管理政策,组织开展城市垃圾分类收集法规、政策调研。要制定适宜的经济、技术和社会政策,加强对城市环境管理的引导。推行垃圾分类收集,研究开发适合我国的垃圾处理技术,推进垃圾处理的产业化。第四全民参与。城市居民、单位必须按照所在地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排放生活垃圾,积极配合有关单位进行分类收集。只有社会形成了封闭的“分类收集——再利用——消费——再分类收集”的资源循环利用环,建立起完整的系统,分类收集才可能持久。

二、环境管理的途径

一是填埋。填埋是现阶段我国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大多数垃圾填埋方式都是简易填埋,忽视了处理中的环境管理。填埋导致的大气污染、水污染等二次污染严重。卫生填埋是垃圾处理必不可少的最终处理手段。兴建填埋场应当实施三同时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监测制度。二是堆肥。食物垃圾约占生活总量的1/3。食物垃圾和其他一些有机垃圾具有分散、量大、处理困难、容易污染环境的特点,对其集中处理,如堆肥,不仅减少了垃圾污染,而且与其他垃圾成分分离,加快了垃圾分类,有利于城市生活垃圾的全面处理。但堆肥易造成地下水污染,发酵不成熟堆肥效果不理想;堆肥产生大量甲烷,处理不好可能引发爆炸。堆肥场所应远离地下水源地,易通风。三是焚烧。焚烧的成本很大,在我国应用不普遍。焚烧易产生局部大气污染。四是再生。加工处理二次利用。

三、环境管理的措施

我国大中小城市基本配套建设了垃圾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集中处置设施、场所,大多数城市实行了城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少数城市正在实施垃圾分类收集制度。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集中处理中的环境管理措施一般为“四结合”模式:与源头控制、产生控制相结合;与收费管理等经济刺激手段相结合;与行政处罚相结合;与提高环境卫生管理与环境保护相结合。

垃圾分类设施篇(7)

一、工作目标

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垃圾分类设备摆放率要达到100%。

二、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思想认识,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确保各项工作组织到位、力量到位、工作到位、保障到位。

(二)完善垃圾分类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明确管理人员及工作职责,研究生活垃圾减量化措施,并组织落实。

(三)配置垃圾分类设施。2021年,垃圾分类设施配置率要达到100%,垃圾分类覆盖所有股室、所有楼层。办公室内要全部配置两分类垃圾桶,公共区域每楼层及文印室分别配置“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分类垃圾桶1个。

(四)大力推进垃圾减量。减少办公用纸数量,落实双面打印,股室负责人审核后方可打印,杜绝重复打印。倡导使用纸质打包袋,减少塑料包装使用。尽量不使用一次性产品,减少垃圾产生量。

(五)分类运送垃圾。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指定专门回收机构每半年回收一次。

(六)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活动。明确不少于1人为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及时报送至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志愿者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活动。

(七)提升垃圾分类工作能力。多种形式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宣传,举行垃圾分类知识培训活动全年不少于2次;切实提高专职队伍的工作能力,6月底和12月底在机关进行生活垃圾分类考核。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组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部署推进、统筹协调、监督指导、考核验收等工作。各股室及局属各事业单位要积极配合,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督查考核。领导小组发挥督导作用,督促工作进度,发现存在问题,并及时研究解决,设立监督员,开展常规督查,对工作不重视,推进缓慢、低效的,给予通报批评。

(三)落实保障机制。将垃圾分类工作所需资金纳入年度资金预算安排,在分类资金上给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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