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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工作经验总结精品(七篇)

时间:2022-07-29 11:10:36

棚户区工作经验总结

篇(1)

关键词:城市棚户区、改造、研究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当前,我国城市化建设中旧城棚户区改造正大张旗鼓地在各地展开。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棚户区改造的现实意义不言自明。按理说,它本应该得到广大居民的认可与支持。然而,令人吊诡的是,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实践在很多地方呈现一个二元悖论的现象:一方面各地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如火如茶的推动棚户区改造,另一方面,很多地方的棚户区居民却抵制甚至抵抗棚户区的改造。这种悖论如果不能予以根本性解决,从直接后果来看显然不利于推动棚户区改造的顺利进行,从深层次来看甚至会导致各地陷入危机。我们需要对目前正在进行的棚户区改造进行梳理乃至反思,进而修正棚户区改造的具体实践,从而更好的在各地推进这一“民生工程”。

从概念上讲,棚户区是指城市中结构简陋、陈旧、抗灾性差,居住拥挤、功能设施不完善,居住环境差的房屋集中的住区。基于对棚户区的这种认识,各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政策与行动的逻辑起点是旨在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兼顾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

一、棚户区改造的模式

对于棚户区改造模式的研究,主要是探讨如何针对不同地区、不同棚户区改造项日选择不同的棚户区改造模式。我们对棚户区改造的运作模式进行了分析,指出政府直接运作在有较宽裕资金的情况下可采用,政府加市场运作对于公共则政未有足够资金进行棚户区改造的地区,是一种有效之举;棚户区改造的运营开发模式进行了研究,指出对于被规划为绿地等非居住商业用地可与邻近改造可行性较高的区片采取捆绑式开发模式,对于地理位置较好、交通发达、区片而积较大的棚户区可采取住宅、商业、物业联动开发;对济南市棚户区改造政府主导与市场结合的运作模式进行了经验总结,强调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对棚户区改造的资金筹措模式进行了研究,指出除了地力则政预算拨款、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外,还可以加大采取金融机构借贷和DoT模式;2010年研究了棚户区改造的拆建模式,指出微调模式适用于具有丰富的文化底蕴或整体环境较好的棚户区,局部调整模式适用于总体景观小会与城市环境形成强烈对比的棚户区,重建模式适用于地理位置优越的棚户区。对于棚户区改造模式的选择,应结合不同地区不同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棚户区改造项日的特点与要求,而不能盲目的进行机械模仿,更不能采取一刀切的方式。

二、我国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基本思路

棚户区改造涉及面广,内容复杂,实施难度大。我们不打算罗列实施它的所有思路,而只将目前最为重要的,且容易为论者所忽略的几点概述于下。

1、善治是棚户区改造过程中重要的目标模式,即良好的治理。所谓治理,是与统治相对应的概念,它们的最基本区别在于两点:

(1)、治理的权威包括政府,但不必一定是政府,而统治的权威只能是政府;(2)、治理的权力运行是多元而双向的,统治的权力运行则是单向自上而下的。治理的最佳状态是善治。

善治有六个方面的特征,即合法性、透明性、责任性、法治、回应性和有效性。善治就是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城市棚户区改造一个很重要的目标模式应该是“善治”,即要有一个具有实现棚户区居民社会生活利益最大化的决策、实施、动员能力的社会管理制度体系。一方面强调政府在棚户区改造中的地位,另一方面强调政府只是发挥作用的多种力量之一。除了政府之外,还必须发挥市场、社会组织尤其是棚户区居民在改造过程中的作用,即全面地推进政府、棚户区居民、企业以及社会组织在各个层次的互动、协调、合作以实现棚户区改造及治理的最优化。

2、以发展型社会政策提升棚户区居民抵御风险的能力,增强其社会竞争力发展型社会政策的核心理论是将社会政策看成是一种社会投资行为,特别注重对人力资本的投资和社会的融合发展。具体而言,发展型社会政策首先通过提升个人能力、减少不公平和歧视来推进机会的公平,同时促进个人的参与能力的提升;其次,发展型社会政策注重制度建设,力求通过制度建设促进群体之间的公平;最后,发展型社会政策关注社会在水平层面的整合以及垂直层面的畅通,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的融合。

结合发展型社会政策,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应注重对于棚户区居民的人力资本的投资,增强其市场竟争能力。针对棚户区居民大都素质较低,缺乏适应市场经济所需的基本技能这一现实,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理应把提升居民的素质与能力作为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内容,对居民支持策略应该是“扶上马再送一程”,彻底避免他们被排斥在劳动力市场之外或在低工资边缘徘徊,要使其获得长期可持续的发展能力,增强其就业技能,进而使其有更大的机会向上流动,从而更好的融入社会。注重提高针对棚户区居民的公共服务水平,解决其后顾之忧,重视对于棚户区居民家庭的干预和支持,帮助家庭增强适应经济和社会变化的能力,从而切实地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增加他们的福社。

3、扩大提升棚户区居民的社会资本如前所述,棚户区居民所拥有的社会网络规模小,社会资本质量低,人际交流和职业流动一般局限在社会底层,较少能够运用网络资源达到工具性的目的。针对这一现实,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应重视居民社会资本的提升,进而能为改造后社区发展奠定稳固的基础。

三、棚户区改造的策略分析

对于城市棚户区改造策略的研究,主要是针对棚户区改造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具体解决对策与建议。对于棚户区改造后引发的困难住房第一轮住房问题,提出要对这些困难住户加强住房保障工作,制定棚改安置房建设、使用、管理制度;在棚户区改造贫困户拆迁的优惠政策、零散棚户房的改造、落实棚户区居民的就业再就业工作力而提出了相应解决贫困户阻碍拆迁问题、拆迁改造小彻底问题、新区生活成本增加问题的对策;认为棚户区改造中存在部分政策修订滞后、发生违规行为的问题,并在对建立-套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的改造政策体系、建立规范的利益表达机制、加强非政府组织的合作参与力而提出了相应的具体对策;在总结黄石市棚户区改造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搭建一个专门的保障性

住房投融资机构,以灵活的融资、投资形式整“活”资源;在棚户区改造中,实行先建设安置房再拆迁,以建促迁;建立一个可持续发展的棚户区改造机制,将棚户区改造中所有可能的收益点滚动投入于后续其他片区的棚户区改造;王大伟(2011)提出要使棚户区改造真正实现公平公正,必须合理确定棚户区改造日标任务,优先改造住房条件差、安全隐患重、群众要求迫切的项日;加大税费优惠政策支持力度;建立一个公开的利益博弈机制,让居民参与棚户区改造决策的制定中,使决策从单中心走向多中心;楚德江(2011)针对棚户区改造中的居民安置问题,根据棚户区居民不同的需求提出了多样化的安置力案,并强调了应尽量就地安置,以及安置房建筑质量以及配套设施的重要性。

总之,国内学术界对城市棚户区改造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现行棚户区改造存在的普遍问题进行相应对策分析与经验总结,或是针对某一特定区域的棚户区改造问题进行特定对策研究,这些对策建议与经验总结对于棚户区改造的实施具有较大的指导意义,但是随着现在棚户区改造的推进,作为一项民生工程,除了其经济效益外,应更多的注重其社会效益,棚户区改造涉及很多利益主体,应更深入的从其利益主体的行为考量出发,探究如何最终实现利益共赢,如何建立一个公平的利益协调与分配机制、保障弱势群体利益,使棚户区改造最终真正实现其改善居民居住与生活条件的政策初衷,有效推进棚户区改造的实施。

参考文献:

[1].陈力.吉林省棚户区改造中的四要素.[J].城乡建设.2007..

篇(2)

老王所在的沈阳南路和沈阳北路棚户区改造目前已完工2300套,入住的700户居民纷纷为政府大力实施的这项民生工程点赞。

汇川区结合工矿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旧房屋现状,按照“政府统筹、民意优先、资金总体平衡”原则,参照棚户区老旧程度和居民贫困程度,采取拆旧新建还房分片分步实施,渐进“棚改”。重点改造上海路、新舟坝、长征八厂、易格孔、外高桥、重庆路和天义厂等棚户区。

2010年至今年6月底,全区已完成棚户区改造8300户(套),改造面积71万平方米;正在实施的棚户区改造6650户(套),改造面积65万平方米,政府为此融资投入29亿元。

窝棚、老旧房、脏乱差,这是洗马路街道新舟社区三区棚户区往昔的代名词。为改变这一状况,用经适房项目建设推动棚户区改造的目标在决策者议事桌上敲定:政府主导,群众参与,部门配合,依法征收,惠及百姓。

新舟社区棚户区改造涉及的402户拆迁户中有384户是原双源化工厂职工用房,其中142户未参与房改。未参与房改的住户在房屋征收中反应强烈:“同样是一个厂的工人,我们为什么不能享受房改?”

调查得知,这142户未参与房改的多数是下岗老工人,又无自有产权房,经济拮据。如何对待这部分群众的呼声,显示政策的公平公正?经慎重考量,决策层决定先进行房改,让这部分老工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再进行征收安置,实现政府、街道干部、住户皆大欢喜。

“社会效益第一,经济效益第二。”立足这一指导思想,新舟社区三区棚户区改造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用足用活政策,实现征收拆迁工作“零上访”、“零强拆”。

新舟社区三区棚户区改造的成功经验成为汇川区实施“棚改”的一大特色。

据汇川区住建局住改股股长兼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主任金玲介绍,目前汇川区高坪片区“棚改”首期均已基本完工,二、三期正在紧张施工中。此外,涉及3000余户的鸣庄城市棚户区、2632户的吴家坝城市棚户区、2031户的温州路城市棚户区、1243户的千工堰城市棚户区开始启动。

篇(3)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省委八届八次会议和市委四届七次会议精神为指导,抓住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辽源作为全国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试点的重大机遇,以改变群众居住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目的,用科学发展观谋划棚户区改造工作,用三到五年时间完成全市棚户区改造任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组织、多方参与、市场运作、政策支持的原则。棚户区改造工作要实行全市统一领导、统一政策、统一组织、统一规划设计,全过程都要做到公开、公正、阳光操作。

2.坚持市场化运作与政府推动相结合的原则。棚户区改造要与房地产综合开发有机结合,力争全部推向市场化运作;对无法进行市场化运作的地块,由市政府具体组织实施或给开发建设单位相关配套政策予以实施。

3.坚持规划优先的原则。棚户区改造工程的选址,要符合城市发展的整体规划,确保棚户区改造与城市中心区改造有机结合,做到有利于城市的长远发展。要预留足够的城市发展空间,充分利用现有城市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资源。新建住宅区要在户型设计上经济实用,造型风格上突出特色,建设成精品工程。

4.坚持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补充工程、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和矿区环境综合治理土地复垦工程有机结合的原则。特别是有关拆迁安置政策方面,既要有所区别,又要基本协调,避免因政策差别过大增加工作难度。

二、总体改造目标和实施计划

从20*年开始,利用3-5年时间,集中改造邵家沟、半拉山、仙城、丘下等40片棚户区,总规划占地面积13.6平方公里,拆除建筑面积352万平方米,拆迁居民8.8万户。规划建设房屋520万平方米,包括488万平方米住宅和与其相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73亿元。安置棚户区居民8.8万户,24.75万人。

具体改造目标是:

20*年改造棚户区占地面积348万平方米,拆除棚户区住宅建筑面积90万平方米,拆迁居民2.25万户。新建居住区130万平方米左右,新建住宅125万平方米,总投资12.5亿元。

20*年改造棚户区占地面积348万平方米,拆除棚户区住宅建筑面积90万平方米,拆迁居民2.25万户。新建居住区130万平方米左右,新建住宅125万平方米,总投资12.5亿元。

2008年改造棚户区占地面积348万平方米,拆除棚户区住宅建筑面积90万平方米,拆迁居民2.25万户。新建居住区130万平方米左右,新建住宅125万平方米,总投资12.5亿元。

2009年改造棚户区占地面积316万平方米,拆除棚户区住宅建筑面积82万平方米,拆迁居民2.05万户。新建居住区120万平方米左右,新建住宅113万平方米,总投资11.3亿元。

2010年做好结转建设工程的收尾和配套设施的完善工作,完成最后的回迁工作。

三、20*年实施目标和工作安排

20*年改造的重点区域有三块:一是与仙城大街改造相结合,建设仙城新区,解决仙城大街一带棚户区问题;二是与打通市政府门前和财富大路相结合,改造半拉山及友谊大路一带棚户区,实现市中心区和工业集中区的连接;三是与体育场、全民健身中心建设相结合,改造泰安及体育场附近棚户区。

具体工作安排时间和步骤是:

(一)20*年2月底前把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拆迁安置办法等全部建立健全和完善起来;

(二)3月中旬召开全市棚户区改造动员大会,组织拆迁;

(三)争取7月初全面开工建设;

(四)10月末主体封闭,年底前实现回迁安置。

四、资金筹措

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资金的筹集:一是积极争取国家政策、特别是利用辽源作为全国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试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补充工程和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政策向上争取资金,要做到打捆使用、统一调剂、合理安排、科学掌握;二是积极争取省政府专项补助;三是结合土地复垦、矿山环境综合治理,利用国家资金;四是银行贷款;五是居民个人出资一部分;六是财政支持;七是充分利用土地收益金;八是通过市场化运作筹集资金。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资金由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统一管理,在银行设立棚户区改造建设资金专户,专款专用。

五、优惠政策

(一)在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居民回迁房列入棚户区改造计划,所需建设用地无偿划拨。其他建设用地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所得土地收益全部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

(二)凡积极参与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免缴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最大限度压低经营性收费。(具体明细见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减免各项费用的规定)

(三)对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征契税;棚户区居民因拆迁而重新承受普通住房的,免征契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偿还原拆迁面积房屋部分,暂不征收不动产营业税,纳税确有困难的,可减免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四)对棚户区内被拆迁人,采取回迁安置、货币补偿两种方式。实行回迁安置的,对私有产权部分,按照每平方米交纳改造费100元计算;对合理上靠面积部分,按照房屋建筑成本价750元/平方米购买。

(五)拓宽房地产开发投融资渠道,争取金融机构的支持,在建工程项目投入30%以上的,允许进行抵押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提高贷款比例,简化贷款手续,支持棚户区改造。凡涉及参与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一律由市政府统一审批。

六、拆迁组织

全市棚户区改造拆迁工作,在市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统一协调、指导下进行。拆迁改造范围确定后,由龙山、西安两区按所辖区域具体组织实施。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等的作用,采取层层包保的方式,发动各级干部职工深入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被拆迁户中,认真搞好调查摸底,向群众宣传棚户区改造政策,认真执行棚户区改造有关拆迁管理的各项规定。对少数无理取闹、阻挠正常拆迁并拒不搬迁,甚至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经拆迁人申请,拆迁主管部门作出行政裁决,由法院、公安部门依照有关程序实施强制拆迁,确保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棚户区改造全过程要3-5年时间,凡已经确定改造范围内的棚户区,有关部门要从严管理,深入各家各户,摸底调查,登记造册,建立档案。一经登记建档,不允许改变用途,更不允许私搭乱建、随意进行房屋改造。公安机关要冻结户口迁入。

七、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领导,全面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成立以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的全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和以市长为总指挥、相关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为副总指挥的全市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具体名单另行下发文件)。指挥部同时承担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补充工程、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工作任务。

全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在市城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市政府是全市城市棚户区改造的责任主体和投资主体。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在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省、市有关棚户区改造工程的方针、政策、基本原则,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决议。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实行总指挥和副总指挥负责制,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的立项、规划、计划、施工组织、工程管理、检查验收、指导回迁等工作;负责协调向银行借款;负责土地出让金、市场化运作收益、个人出资等项资金的归集;负责制定并协调落实棚户区改造的优惠政策。

篇(4)

1、完善政策措施,促进行业发展。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进一步细化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考核标准,通过对企业队伍素质、经济实力、开发业绩、经营行为等情况综合考核,评定企业综合信用等级,依据考评结果进行奖惩,提高企业素质,树立行业良好形象。

积极扶持企业做大做强。从资质管理、信用评价等方面,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坚决取缔一批常年无开发项目的弱小企业,引导企业走联合发展的路子,选取部分社会信誉好、有发展潜力的企业进行重点扶持。使全市三级以上开发企业有现在的81家发展到100以上。

2、完善管理程序,加强项目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省物业管理条例》,改进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设施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对开发项目建造过程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公用事业单位和开发企业搞好开发小区红线内外大小配套设施建设。

严格执行开发项目综合验收备案制度。要求开发商严格按照审批的项目规划和签订的开发建设合同对配套设施进行开发建设,对没有按照规划、建设条件意见书进行建设的,或是配套不齐全的开发建设项目不予验收备案。

推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在土地进行拍卖前,提出开发建设条件,从源头上对开发项目配套设施建设、住宅性能认定、一次性装修、中水回用、雨水收集、住宅节能等工作提出要求,提高新建开发小区建设水平。

3、积极推进住宅产业化,提高住宅小区建设水平。以创建国家、省、市优秀住宅小区为切入点,积极开展住宅性能认定工作,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新建居住建筑节能65%的强制性标准,推广太阳能建筑一体化、中水回用、地源热泵和智能化等住宅产业化新技术,大力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

4、做好房地产统计工作,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统计工作,在严格执行房地产开发行业统计年报、季报制度的基础上,实行房地产开发行业统计月报制度,及时对房地产业运行形势进行分析,及时房地产市场行情,并提出行业发展对策,确保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二)强力推进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

1、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根据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村居改造现状,编制市区城中村改造与棚户区改造规划及年度计划,将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任务分解落实到区、街道和村居;指导编制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总体策划方案;及时组织调查摸底,研究批复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总体策划方案;协助办理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拆迁、建设审批手续。

2、进一步加强统计宣传,搞好调查研究。严格执行市区城中村与棚户区改造工作季度统计、通报制度,努力营造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城中村与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社会氛围;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典型,总结经验,推广经验,查找问题,解决问题。

3、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措施。建议市政府组建*市城中村与棚户区改造办公室,组建*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两个办公室合署办公,加强对城中村与棚户区改造及房地产业的领导;继续制定完善鼓励支持城中村与棚户区改造的优惠政策,调动各级政府、村居和企业及单位的改造积极性。

(三)大力开展房地产业协会工作

1、提供信息服务。认真抓好协会会刊《*房地产》编辑出版和*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的网站建设,及时准确地向企业提供政策法规、市场动态、开发经营等方面的信息。

2、提供学习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通过举办培训班与高峰论坛、召开现场会、外出参观考察,对企业经理、经营负责人、项目经理等各类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帮助他们提高业务素质。

3、提供交流服务。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组织召开协会会长与副会长、常务理事会、理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不同层级的会议,针对各类热门话题,进行相互交流,达到互相启发、共同提高的目的。

篇(5)

一、三年来“家家富工程”实施内容及进程。

1、组建一套镇村二级领导班子

在镇党委、镇政府对“家家富工程”实施的高度重视下,我们首先做到切实加强领导,镇村二级先后都成立了由主要领导参加的“家家富工程”领导小组,在明确分工的基础上,挂村联络指导工作,镇政府先后还制订了2009年和2009年度**镇“家家富工程”实施意见发到各村,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规范操作原则和办法。三年来,镇党委、镇政府坚持每年召开“家家富工程”年度工作动员暨先进表彰大会,不断总结交流经验,加强宣传发动力度,从而使全镇“家家富工程”这项工作健康顺利地推进。

2、制订了一套优惠政策

在我镇“家家富工程”实施进程中,为了让广大农户得到实惠,及早踏上勤劳致富之路,根据区委、区府“家家富工程”实施要求,我镇始终坚持按市补贴三分之一、区、镇补贴三分之一、农户自负三分之一的政策扶持,对确困难需要资金贷款户,规定了农户在找好担保人情况下,可以到信用社贷款解决。自2009年开始,对各村新增加30亩以上的连片管棚区,又专设“规模开发奖”。对此,受到了全镇广大农户的积极响应,同时也充分调动了基层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3、抽调一支技术指导队伍

根据我镇“家家富工程”实施要求和建立起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需要,镇农技部门专门抽调科技人员,成立了与“家家富工程”相配套的种养业技术指导服务推广组。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以“家家富工程”技术服务工作为己任,树典型、抓示范、技术培训、田头指导,围绕“家家富工程”去服务,根据不同农时季节,每年不定期召开各种大棚生产技术现场会,举办大棚蔬菜、西甜瓜等技术培训班,并充分利用媒体,开通每周一次的广播“农科热线”,发放季节性的种子、技术、植保信息资料。平时,农技人员定村定户挂钩指导联系,经常性地下村到棚,为农户解决生产实际问题,推广农业实用新技术。

4、开辟一批大棚种养示范点

各村在贯彻落实枫府[2009]第10号文件的精神期间,做到目标明确、积极行动、措施有力、成效显著。普遍结合土地有偿流转、加快土地规模集中,以干部带头种养培育示范种养和招商引进示范户等办法,发展村级“家家富工程”规模点。经统计:三年来,全镇共配置“家家富工程”管棚7367套,折合3000亩面积,连栋大棚5.6亩面积,其中30%集中在规模点生产经营,至目前,新发展的以管棚为主的30亩以上的规模点40个,在它们中,已被列入区级“家家富工程”示范点二个,被列为区级“家家富工程”示范户有六个,镇级示范户十个。通过推广示范,同时也带动了一批大棚种养业农户的发展,有效地促进了全镇农业产业生产规模经济效益的提高,促进了农田的产出,促进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5、建立一个农产品信息网络服务体系

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根据镇党委、镇政府关于“转变职能,加强农技配套服务”的要求,紧紧围绕“家家富工程”实施计划做好工作。于2001年8月后,相继成立了农副产品营销公司、农业招商部、农资农技配送服务中心。营销公司经常组织全镇种养大户开展营销活动;招商部面向全国,积极培育主导产业,选择引进有档次的农商客户前来投资落户发展;配送服务中心在各村设立了十九个配送点,一方面方便农户购买和咨询,另一方面结合推广新品种、新技术,为农户提供新颖、优质、低价、高效、安全的农资产品,包括:农药、肥料、农膜、种子等,并确保服务到位。

另外,我镇还开通了电脑信息网络,不定期全镇农产品供求信息,为广大的营销大户、“家家富工程”生产出来的产品提供无偿的对外信息交流的平台。

2009年和2009年春夏之交,我镇“家家富工程”农产品还参加了二次区“家家富工程”农副产品展示会,展示品种有黄瓜、鲜花、优质西甜瓜等六个品种,得到了消费者的一致好评。

三年来,我镇种养业大户和农产品营销大户,在“家家富工程”的实践中,已初步形成了一支队伍,“家家富工程”所产出的农产品销路越来越畅通,年内没有出现积压滞销现象。

6、健全一套“家家富工程”管棚的监管机制

在严禁“家家富工程”管棚用于非种、养业生产和****转让的原则下,我镇管棚来源纳入了区统一采购渠道,农户配套资金由镇财政统一列账收付,转账到区财政,管棚发放下去专职专人,和村委会、农户实行分级办理签收、验收、公证处公证等手续。

2009年上半年,我镇对已到户的“家家富工程”管棚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核查,从核查的情况看,全镇管棚使用正常。

2009年下半年,我镇为了对“家家富工程”管棚严加管理的要求,经“家家富工程”领导小组研究后,又作出规定,发放管棚前,采取收每套500元押金措施,管棚到户后,需经镇村验收合格后退还农户,实现了专户专用、权责分明、上下一致的监管目标。

二、三年来“家家富工程”的作用和效果

(一)“家家富工程”推动了全镇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了农业资源配置。使经济作物面积进一步扩大,农业抗风险能力大大增强。种植业粮经作物播种面积比,由1997年80:20调整至2009年40:60;蔬菜、西甜瓜、葡萄、水产、养猪业的生产优势凸现,通过自愿、规范、有偿的土地流转,使土地不断地向种田能手集中,各村规模点普遍经济效益较好。

(二)“家家富工程”的经济效益明显提高

1、2009年全镇“家家富工程”大棚760套,面积341亩,平均亩产值6242元,亩成本2393元,亩净收入3849元,全镇213户中,除10户持平和少量亏损外,均有不同程度的经济效益。

2、2009年全镇“家家富工程”大棚3703套,面积1111亩,平均亩产值4795元,亩成本1978元,亩净收入2817元,387户全部实现盈利。

3、2009年上半年,全镇“

家家富工程”大棚6417套,面积2139亩,平均亩产值5524元,成本2975元,亩净收入2548元,684户全部盈利。

三年累计全镇“家家富工程”大棚10980套,面积4300亩,累计产值1927万元,总成本987万元,总净收入940万元,平均亩产值4481元,亩成本2295元,亩净收入2186元。管棚种养项目比常规一季油菜一季水稻1430元,每亩净增收入756元,三年全镇净增收入计325万元。

(三)实现了农产品优质、高产和部分品种的周期性生产上市。目前,我镇“家家富工程”生产的农产品产量,对比常规露地作物产量平均增加30%以上,其中茄子、夜开花、辣椒等品种基本上已实现周年性生产上市,比常规露地作物平均提前和延后采收期三个多月时间。

(四)形成了一批“家家富工程”特色农产品。种植业项目主要有蔬菜、西甜瓜、葡萄、草莓、花卉。养殖业项目主要有**瘦肉型猪、当归童子鸡、养鸭、养甲鱼等。

经过三年来的实践,一些“家家富工程”农产品上档次,经济效益好。长征村长安规模点西甜瓜产品全部贴标装箱,每年从4月上中旬起就上市,销路畅通价格高。新春农场吴吉飞黄瓜产量高,肉质厚,价格低,深受消费者欢迎。还有菖梧村葡萄、农兴村甲鱼、众望分司当归童子鸡等,各有特色,均打出了品牌,在市场上赢得了信誉,产品远销上海、浙江、江苏等地。

(五)起到了广泛的示范作用和社会效益。广大农户通过“家家富工程”技术培训和指导,在实践中又不断努力去摸索经验,生产技能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他们不少从学习户进入了示范户,在生产上一年一个进步,实现勤劳致富的同时,发挥出示范带动作用。

长征二组花卉示范户杨叶峰、新新村明星九组居志龙等农户在本地区堪称“土专家”。他们在“家家富工程”中身教加言教,把自己学到的技术毫无保留地传授给周围农户,使广大农户自发地跟着学、跟着做、跟着销,真正起到了示范作用。

随着“家家富工程”的进一步培训、示范、推广,广大劳动力的技术素质也进一步提高,种养业的科技含量进一步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三、存在问题与不足

篇(6)

一、基本情况

2010年以来,区委、区政府把棚户区改造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城市转型的战略任务,以健全住房保障体系、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为目标,计划从2011年开始在3年内完成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建设,工程概算总投资10.64亿元,总占地面积257.35亩,改造拆迁量1592户、13.32万平方米,规划建设住宅53幢54.706万平方米。截止目前,5个片区9个改造点累计完成投资24217万元,占计划总投资的22.76%,拆迁住户1203户7.67万平方米,占拆迁户总数的75.56%;6个改造点完成土地挂牌出让手续,过店街东片2幢正在进行主体施工,西片1幢进行五层主体施工,20101幢1.6万平方米完成五层主体建设,建设面积4.2万平方米,占规划总面积的13.03%。

通过视察,委员们一致认为,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建设局抓总牵头,各职能部门紧密配合,在拆迁难度大,资金短缺的情况下,做了大量艰苦有效的工作,通过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棚户区改造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领导重视,安排周密。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建设部门从2010年就开始对城区19个棚户区现状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底,并在详细调查摸底、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编制了城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区上专门成立了由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任总指挥的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交通、发改、财政等职能部门紧密配合,在全区形成了上下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同时,通过市、区新闻媒体、张贴公告、宣传车等形式进一步加大了对棚户区改造政策法规和实施办法的宣传力度,使大多数拆迁户都能够理解支持棚户区改造工作,确保了棚户区改造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是高点定位,措施得力。区委、区政府坚持把棚户区改造工作作为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优化人居环境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加快科学发展、实现率先发展、建设人民满意城市的重要内容,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做到了“四个相结合”,即把棚户区改造与推进城市发展和经济转型相结合,与促进居民就业和再就业相结合,与增强城市功能、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相结合,与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相结合。同时,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了“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开发商建设、全社会参与”的棚户区改造指导方针,采取政府建设和商业性开发同时进行的办法,有力地促进了棚户区改造工作建设进程。

三是突出重点,政策到位。拆迁作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重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在拆迁安置工作中,建设部门紧紧围绕平安拆迁这一目标,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在拆迁工作中的作用,深入细致地做拆迁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规划、国土、房产、消防、电力等职能部门打破常规,特事特办,采取集中办理、现场办公等方式,积极为棚户区改造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并通过制定出台一些优惠政策措施,让利开发企业,力争使棚户区居民得到最大实惠,确保了拆迁工作较好地推进。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从视察和听取汇报的情况来看,全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整体上进展较好,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是:

一是拆迁难度不断加大,影响了整体工作进度。由于土地出让价、商品房和二手房价格在不断上升,而现行补偿标准多年未变,且补偿方式单一,加之部分被拆迁户对《物权法》的理解有误区,寄希望于国家对拆迁条例的修改,存在着等靠、攀比、索要等心理,少数拆迁户对拆迁补偿标准要求过高,甚至高出正常市场价格的数倍,至今达不成拆迁协议,致使改造项目难以及时腾出建设用地,严重影响改造工作的进度。截止目前,一期工程确定的53幢54.706万平方米的建设任务至今才开工建设4幢,其余还在做前期准备,工作明显滞后。如不能按期完工,一方面会导致建设成本增加,另一方面将势必引发回迁安置群众上访和开发商与政府之间的经济纠纷,极易产生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是资金短缺已成为制约棚改工作的主要瓶颈。棚户区改造过程中的省、市配套资金是按工程进度拨付的,由于改造拆迁量大,影响了建设进程,致使省、市配套资金相应滞后不能及时到位,加之我区财政基本属于“吃饭财政”,融资困难,造成改造资金严重短缺,致使一些拆迁成本高、利润空间小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至今尚未启动。

三是拆迁安置给社会管理带来了巨大压力。棚户区住户居民绝大多数属下岗职工、农转非、老弱病残等社会弱势群体,经济收入来源不稳定,货币补偿又由于住房面积小,领取的补偿金根本买不到适合的住房,加之物价快速上涨,许多被拆迁户在回迁前临时找出租房很困难,买合适的住房更困难,给社会建设、治安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和压力,加大了社会管理成本和难度。

三、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建议

针对视察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委员们建议:

(一)制定强有力的工作措施,加大拆迁力度。拆迁工作作为棚户区改造的一个关键环节,也是关系到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在下一步工作中要及时完善补偿政策,进一步优化拆迁工作环境,加快推进拆迁进程。一是规范拆迁程序,严格执行政策。严格执行〔2012〕15号文件精神,建议政府按照货币和实物原地安置并重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拆迁补偿制度,在补偿标准上要充分考虑到物价、房价、土地出让价等综合价格因素的影响,适当调整补偿标准。同时,要坚持依法拆迁、规范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执行政策标准上,对所有拆迁户一视同仁,确保政府政策的透明度、权威性和严肃性。二是坚持依法行政,敢于动真碰硬。对提出无理要求、漫天要价、拆迁单位多次做工作无效的拆迁户,该强制拆迁的,必须依法强制拆迁,以打开目前拆迁工作的被动局面。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通过各类媒体和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推进城市化建设的重大意义,宣传征地拆迁法律法规,向群众说清说透政策,不断提高群众参与推进城市化建设的积极性和执行征地拆迁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自觉性,消除对征地拆迁的畏难情绪和抵触心理,使群众能够积极主动地支持配合拆迁工作。

(二)多方筹措资金,建立多元投资体系。棚户区改造应多方筹措资金,既要充分发挥政府职能,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的专项资金支持,又要注重运用市场化手段,引入社会和企业资金参与改造建设,降低改造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一是紧紧抓住当前中央扩大内需政策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大力支持的机遇,认真研究中央、省、市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及补助资金方面的投入政策和对棚户区改造的投资动向,全力以赴做好补助资金的申报工作,最大限度争取上级补贴资金的支持。二是要利用财政投入、土地出让金返还、政策减免、土地资产运作等办法加大投入,增强地方配套能力,加大对改造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确保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三是要加大政策创新和招商引资力度。要坚持以市场化运作为主,准确灵活地掌握政策,要以优惠政策的最大化,吸引开发企业,降低改造成本,以最好的优惠政策,最快捷的服务效率,大力吸引区内外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建设和改造,达到改善群众居住条件的目的。

篇(7)

【关键词】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

一、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情况

2011-2014年,累计改造64727户,选择货币化安置的19724户,占改造户数的30.47%。2015年棚户区改造项目20708户,选择货币化安置的10903户,货币化安置比例为52.65%。2016年贵阳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货币化安置比例确保不低于50%,力争达到70%。

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主要做法

(一)鼓励选择对货币补偿。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对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市场评估价补偿,补偿标准不低于在同类地段购买同面积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在此基础上,为让利于民,贵阳市出台了《贵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助和奖励办法》,对选择货币补偿的,住宅房屋实行评估单价上浮30%补助;对一环内被征收住宅房屋选择货币补偿的给予每平方米800元购房补助。

(二)政府搭建居民自主购买住房平台。在调查摸底、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政府组织选择货币补偿且有购房需求的被征收人通过市场自主购买住房,满足个性化住房需求。并通过商品房超市与房屋征收启动时间同步入驻项目现场、专题房交会等方式,搭建服务平台,鼓励、引导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入商品房超市公布房源信息,供被征收人选择购买。组织相关部门提供交易手续集中办理、住房信贷等服务。进入商品房超市的房地产企业要给予适当价格让利优惠。

(三)政府购买房源作为安置住房。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精神,群众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可选择实物安置与货币补偿。如南明区为满足群众选择实物安置的需要,采取阳光操作并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户型合理、功能齐全、配套完善、质量合格、价格优惠的普通商品住房作为安置房房源。二是采购一批45-50平方米左右的普通商品住房作为解决住房困难和经济困难群众安置房源。

(四)全市统筹安置房源。一是对全市范围内存量商品房进行统计,出台商品房政府采购实施方案,采购存量商品房用于棚户区改造安置,消化存量商品房。二是对全市剩余安置房源进行统计,统筹用于安置,盘活政府存量资产。

三、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综合效益

一是通过货币化安置,可减少群众过渡安置时间,可避免给群众生活和工作带来不便和可能会产生较高的过渡费用。二是安置房从用地、报建到建成竣工交付使用至少需要3年时间,采取货币化安置,可节约安置房建设的人力和物力成本。三是货币化补偿有利于实现拆迁安置户分散居住,避免因集中居住引发的群体性问题和稳定风险。四是货币化安置可有效引导群众向一环以外的地区疏解、安居和置业,降低主城区人口密度,减轻城市承载压力,有利于城市转型升级。五是货币化安置可促进棚户区改造与利用存量商品房的有效衔接,既完成了安置,又消化了库存,对于盘活资金和活跃经济都有积极作用。

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部分实施项目鼓励采取货币化安置后,存在较大资金缺口。由于部分棚户区改造项目是贷款实施的,前期申请银行棚户区改造贷款时,按照当时政策,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实行实物安置位置为主,大部分项目实物安置占70%以上,少数项目实物安置达80%―100%。对于这类项目,在国家层面鼓励采取货币化安置后,群众选择货币化安置的比例远大于可研编制时的比例,导致了项目总投资的增加,形成了新的资金缺口。

(二)政府用于棚户区改造的成本增大。从实际工作情况看,鼓励群众选择货币化安置项目的总投资远大于主导群众选择实物安置项目的总投资。同时,在制定征收补偿方案时,群众选择货币化安置得到的实惠应适当大于选择实物安置所得到的实惠,才能引导群众选择货币化安置方式。在鼓励采用货币化安置后,政府用于货币化安置的资金投入与实物安置成本相比较高,棚户区改造成本增大。

(三)棚户区实施主体融资压力增大。由于鼓励采取货币化安置后,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总投资增加较多。

五、有关建议

(一)统筹好棚户区改造项目周边商品房源。一是根据相关部门适时提供的商品住房库存房源信息,为棚户区改造项目做好意向安置房源的初步储备。二是对市、区平台公司现有安置房源和新建安置房源进行全面统筹,最大限度地满足实物安置地点多元化需求,同时也盘活平台公司资产。

(二)进一步提高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比例。在一环内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中,进一步优化安置方案,鼓励和引导被征收户选择货币安置。

(三)进一步加大棚户区改造项目选购超市工作。在总结完善三马片区工矿及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商品房选购超市工作的基础上,同时对租住在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的农民工,在商品房超市购房解决居住的,与被征收户同等享受商品房超市入驻企业的优惠。

(四)严格控制棚户区改造项目新建安置房数量及规模。一是贵阳市一环内棚户区改造项目原则上不再建安置房。二是贵阳市一环外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结合棚户区居民安置意愿和项目实际,以整合安置房源进行安置和货币安置为主,严格控制安置房新建数量和规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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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熊筱伟.满足个性化需求 棚改货币化安置“走红”[N].四川日报. 2015-06-02 (010).

[3]杨仕省.棚改新思路:货币化安置[N].华夏时报,2015-05-18 (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