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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精品(七篇)

时间:2023-02-07 19:33:2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篇(1)

________________现任我单位________________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发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法人或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用)___________№:

(___________)第___________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任我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有效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性别:_______年龄:____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篇(2)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印章)

20 年 月 日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民族: 住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篇(3)

《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

第三十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政务公开)。

申请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前提条件。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申请人)要取得某项行政许可,首先要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书需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组织名称、住址或组织地址、申请许可的内容、理由及自己所具备的相应法定条件。这就要求申请人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行政许可,应提供相应的文件和材料来证明自己所申请的行政许可已具备行政许可规定的法定条件。

现行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定的行政许可项目较多,分散于执行的各个主体法中,适用行政许可的范围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第一、市场主体申请准入,申请退出的行政许可,包括:

1、企业名称预先登记的行政许可;

2、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行政许可;

3、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行政许可;

4、分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行政许可;

5、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变更、注销登记的行政许可;

6、非公司企业营业开业、变更、注销登记的行政许可;

7、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行政许可;

8、外商投资股份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行政许可;

9、合伙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行政许可;

10、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行政许可;

11、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歇业登记的行政许可;

12、企业年度检验的行政许可;

13、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行政许可。

第二、申请广告经营的行政许可,包括:

1、店堂广告的行政许可;

2、房地产广告的行政许可;

3、广告显示屏的行政许可;

4、户外广告的行政许可;

5、化妆品广告的行政许可;

6、酒类广告的行政许可;

7、临时性广告的行政许可;

8、食品广告的行政许可、9、印刷品广告的行政许可。

第三、其他方面申请的行政许可,包括:

1、经纪资格认定的行政许可;

2、申请开办商品展销会的行政许可;

3、开办商品交易市场的行政许可。

申请人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以上三方面的行政许可。应提交哪些文件和材料,才能取得相应的行政许可?

现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对提起行政许可应具备的条件都作了具体的规定,但都分散于各个主体法中,现归纳如下。

一、市场主体申请市场准入,申请退出的行政许可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

(一)、企业名称预先登记的行政许可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

第一、内资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1)组建协议书(国有独资公司附上国有资产管理局的批文)。(2)全体股东签署的委托书。(3)由全体股东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登记表格(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印制的格式文本,以下简称“登记机关所发的格式文本”)。(4)股东或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具备法人资格的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证明)。

第二、外资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1)企业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申请书。(2)由全体股东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登记表格(登记机关所发的格式文本)。(3)投资双方共同签署的委托书。(4)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文件。(5)投资方的合法开业证明[投资者所在国(地区)主管当局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第三、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 书。(2)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名称登记表格(登记机关所发的格式文本)。(3)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非公司制法人提交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4)登记主管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是:《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二)、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行政许可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

第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1)申请报告。(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4)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证明)。(5)公司董事长签署的企业法人设立登记申请书(登记机关所发的格式文本)。(6)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名、盖章)。(7)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签名)。(8)监事会决议(全体监事签名)。(9)公司章程(全体股东签名、盖章),集团有限公司还需提交集团章程(集团成员企业盖章)。(10)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其中包括:(A)任命书(国有独资);(B)委派书(委派单位盖章);(C)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任职证明;(D)法定代表人的住所证明复印件。(11)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12)公司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13)集团有限公司需提交成员企业加入集团决议书。(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前置审批)。(15)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第二、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1)申请报告。(2)公司委托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登记机关所发的格式文本)。(4)依照《公司法》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变更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修改相应的公司章程。(5)根据变更的事项,提交相应的文件:(A)名称变更的,需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以及公告;(B)经营范围变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提供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前置审批);(C)注册资本变更的,出具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减少注册资本需公告三次;(D)住所变更的,提供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E)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提供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任命书(国有独资)、身份证复印件;(F)股东变更的,需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投资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付款凭证、新股东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或自然人身份证明。(6)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审批的,提供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前置审批)。(7)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第三、有限责任公司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1)申请报告。(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3)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登记机关所发的格式文本)。(4)法院破产裁定、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5)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6)公司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并提交公告原件。(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行政许可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

第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1)申请报告。(2)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4)全体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5)公司董事长签署的企业法人设立登记申请书(登记机关所发的格式文本)。(6)创立大会即第一届股东大会纪要(全体发起人盖章、签名)。(7)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签名)。(8)监事会决议(全体监事签名)。(9)公司章程(全体股东盖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还需提交集团章程(集团成员企业盖章);(10)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A) 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任职证明;(B)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11)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12)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13)公司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14)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需提交成员企业加入集团决议。(15)国务院授权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募集设立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16)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提供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前置审批)。

第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1)申请报告。(2)公司委托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登记机关所发的格式文本)。(4)依照《公司法》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变更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修改相应的公司章程。(5)根据变更的事项,提交相应的文件:(A)名称变更的,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以及公告;(B)经营范围变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提供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前置审批); (C)注册资本变更的,出具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减少注册资本需公告三次;(D)住所变更的,提供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E)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任命书(国有独资)、身份证明;(F)股东变更的,需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投资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新股东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重新提交验资报告。(6)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审批的,提供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前置审批)。(7)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第三、股份有限公司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1)申请报告。(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3)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登记机关所发的格式文本)。(4)法院破产裁定、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5)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6)公司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并提交公告原件。(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分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行政许可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

第一、分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1)申请报告。(2)公司的法人资格证明(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3)公司委托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4)分公司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5)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登记机关所发的格式文本)。(6)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签名)。(7)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命书。(8)母公司章程复印件。(9)营业场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提供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前置审批)。

第二、分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1)申请报告。(2)公司委托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登记机关所发的格式文本)。(4)根据变更的事项,提交相应的文件:(A)名称变更的,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以及公告;(B)经营范围变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提供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前置审批);(C)住所变更的,提供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D)负责人变更的,董事会决议或任命书。(5)《营业执照》正副本。

第三、分公司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1)申请报告。(2)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登记机关所发的格式文本)。(3)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4)董事会决议。(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6)《营业执照》正副本。

以上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分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五)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变更、注销登记的行政许可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

第一、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1)申请报告。(2)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3)企业法人委托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5)组建负责人签署的企业法人设立登记申请书(登记机关所发的格式文本),并加盖组建单位公章和组建负责人签字。(6)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7)企业法人章程。(8)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履历表。(9)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10)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11)企业的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12)联营企业应提交联营协议。(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前置审批)。

第二、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1)申请报告。(2)企业法人委托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3)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4)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登记机关所发的格式文本)。(5)根据变更的事项,提交相应的文件:(A)名称变更的,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以及公告;(B)经营范围变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提供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前置审批);(C)注册资金变更的,出具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D)住所变更的,提供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E)法定代表人变更的,上级主管部门任免职书以及任职证明表,履历表,身份证明(复印件);(F)主管部门变更的,需重新提交章程、双方主管部门同意变更的协议。(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第三、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1)申请报告。(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登记机关所发的格式文本)。(4)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5)主管部门或者清算组织出具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或者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六)非公司企业营业开业、变更、注销登记的行政许可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

第一、非公司企业营业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1)申请报告。(2)非公司企业法人资格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需加盖公章)。(3)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开业登记申请书(登记机关所发的格式文本)。(4)企业法人委托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6)负责人的任职文件。(7)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提供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前置审批)。

第二、非公司企业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1)申请报告。(2)企业法人委托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登记机关所发的格式文本)。(4)根据变更的事项,提交相应的文件:(A)名称变更的,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以及公告;(B)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提供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前置审批);(C)住所变更的,提供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D)负责人变更的,出具企业法人的任职文件。(5)《营业执照》正副本。

第三、非公司企业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1)申请报告。(2)企业法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登记机关所发的格式文本)。(4)上级部门或企业法人的批准文件。(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6)《营业执照》正副本。

以上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变更、注销登记;非公司企业营业开业、变更、注销登记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七)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行政许可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

第一、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1)书面申请。(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书》(登记机关所发的格式文本)。(3)企业名称登记核准通知书。(4)审批部门关于 合同、章程的批复。(5)批准证书副本。(6)合同、章程。(7)国有企业若以实物投资,必须提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文件。(8)外方投资者的银行资信证明。(9)董事会成员任职文件。(10)董事签字及总经理登记备案表。(11)董事身份证明。(12)住所证明,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若是租赁还需提供租赁期限至少一年的租赁协议。

第二、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1)董事会决议。(2)原审批部门的批复及批准证书副本。(3)合同、章程修改文本。(4)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登记机关所发的格式文本)。(5)根据变更的事项,提交相>:请记住我站域名/税务机关出具的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完税证明。

第三、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1)董事会决议。(2)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注销登记申请书》(登记机关所发的格式文本)。(3)审批部门关于企业注销的批复。(4)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5)海关出具的完税证明。(6)清算小组提供的并经董事会认可的清算报告,包括董事会或清算小组委托审计机构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八)外商投资股份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行政许可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

第一、外商投资股份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1)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申请。(2)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书(登记机关所发的格式文本)。(3)企业名称登记核准通知书。(4)审批部门的批复,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5)批准证书副本。(6)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7)董事会、监事会决议。(8)公司章程。(9)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10)验资报告;(11)国有企业若以实物投资,必须提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文件。(12)投资者的银行资信证明;(13)投资各方董事会成员任职文件。(14)董事、监事签字及总经理登记备案表。(15)董事、监事身份证明。(16)住所的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若是租赁还需提供租赁期限至少一年的租赁协议。

第二、外商投资股份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1)股东大会决议。(2)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登记机关所发的格式文本)。(3)原审批部门的批复及批准证书副本(变更非生产场地及董事、监事成员名称除外)。(4)营业执照正副本。(5)公司章程修改文本(变更住所及董事、监事成员名称除外)。变更名称、经营期限及经营范围、增加注册资本仅提交以上材料,变更其他登记注册事项还需另外提交的材料是:(A)变更住所的须提供住所使用证明复印件;(B)办理股权转让的须提供股权转让协议书、新投资方的开业证明及银行资信证明,涉及国有资产转让的须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评估的确认文件;(C)减少注册资本的须提供企业在省、市级以上报纸刊登的3次公告;(D)办理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变更登记的须提交股东大会决议原件及有效身份证明,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还需董事会决议;(E)垮区域迁移登记须提交两地审批机关同意的批复及住所使用证明;(F)变更投资方名称的须提供新的投资方的合法开业证明。(6)对外投资需提供:(A)资产负债表;(B)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已缴足的验资报告;(C)无违法经营记录的说明;(D)税务机关出具的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完税证明;。

第三、外商投资股份公司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1)股东大会决议。(2)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注销登记申请书(登记机关所发的格式文本)。(3)审批部门关于企业注销的批复(经营期限已到的除外)。(4)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5)海关出具的完税证明。(6)清算小组提供的并经股东会认可的清算(包括股东会、或清算小组委托审计机构的清算审计报告)报告原件。(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以上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外商投资股份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依据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是:《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外资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九)合伙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行政许可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

第一、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1)全体合伙人共同签署的书面申请。(2)全体合伙人共同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登记机关所发的格式文本)。(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4)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机构的委托书。(5)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6)全体合伙人的职业状况承诺书。(7)从业人员名单;(8)出资权属证明。(9)合伙协议书。(10)担任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人的证明。(11)企业住所证明:租房协议、产权证明。(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提供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前置审批)。

第二、合伙企业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1)全体合伙人签名的书面申请。(2)全体合伙人签名的变更申请书(登记机关所发的格式文本)。(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机构的委托书。(4)根据变更的事项,提交相应的文件:(A)名称变更的,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B)住所变更的,提交租房协议、产权证明;(C)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合伙人姓名变更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名的入伙协议;新合伙人身份证明;全体合伙人签名的退伙协议;合伙协议修改书;(D)经营范围变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提供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前置审批)。(5)营业执照正副本。

第三、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1)全体合伙人或清算人签署的书面申请。(2)全体合伙人或清算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登记机关所发的格式文本)。(3)全体合伙人或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债务清偿保证书、完税证明。(4)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机构的委托书,人相关证明文件。(5)营业执照正副本。(6)分支机构已办理注销登记的证明。

合伙企业设立、变更、注销 登记依据的法律、法规是:《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十)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行政许可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

第一、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1)书面申请(载明:企业的名称和住所、投资人的姓名和住所、投资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经营范围及方式)。(2)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登记机关所发的格式文本)。(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4)申请人身份证明。(5)职业状况承诺书。(6)企业住所证明:租房协议书、产权证明。(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提供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前置审批)。(8)如委托,应提供投资人的委托书及人相关证明文件。

第二、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1)书面申请(载明:原登记事项及申请变更的事项)。(2)投资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登记机关所发的格式文本)。(3)根据变更事项,提交相应的文件:(A)名称变更的,需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B)住所变更的,提交租房协议、产权证明;(C)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变更:出资方式由个人财产出资变更为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须由全体 家庭成员在《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上签名;出资方式由家庭共有财产变更为个人财产出资的,应登报公告;(D)投资人变更:转让协议、继承文件;新投资人户籍证明、身份证明;债权债务的承担情况;公告材料;(E)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提供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前置审批)。(4)营业执照正副本。(5)如委托他人,应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及人的相关证明文件。

第三、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1)书面申请。(2)投资人、清算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登记机关所发的格式文本)。(3)投资人或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债权债务保证书、完税证明。(4)营业执照正副本。(5)如委托他人,应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及人的相关证明文件。(6)分支机构已经办理注销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依据的法律、法规是:《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十一)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歇业登记的行政许可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

第一、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1)书面申请。(2)身份证明: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3)职业状况证明:待业证明或下岗证明;离、退休证;辞退职工、停薪留职人员证明文件;农村村民凭村民委员会证明;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人员的证明。(4)经营场地证明: 租房协议书、产权证明;进入各类市场内经营的需经市场管理办公室盖章批准;利用公共空地、路边弄口等公用部位作经营场地的应提供市政、城管、土地管理等有关职能部门的批准件或许可证。(5)申请人签名的开业申请书(登记机关所发的格式文本)。(6)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提供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前置审批)。

第二、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1)书面申请(原登记的具体事项及申请变更的事项)。(2)变更登记申请表(登记机关所发的格式文本)。(3)营业执照正副本。

第三、个体工商户歇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1)书面申请。(2)歇业登记申请表。(3)完税证明、债权债务的清理情况。(4)营业执照正副本。

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歇业登记依据的法规、行政规章是:《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十二)企业年度检验的行政许可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企业申报年检须提交下列文件:(1)年检报告书(登记机关所发的格式文本)。(2)营业执照正副本。(3)企业法人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检验资报告)。(4)其它应当提交的材料。

非法人分支机构,除提交(1)(2)项所列文件外,还应当提交所属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应当加盖登记机关的公章。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提交年度审计报告。

新设立不足一个会计年度的企业法人和按照章程规定出资期限到期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提交验资报告。登记主管机关要求进行验资的其它企业,也应当提交验资报告。

企业年度检验依据的法规、行政规章是:《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企业年度检验办法》。

(十三)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行政许可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

第一、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申请表》。(2)批准证书。(3)企业的申请报告。(4)境外企业的开业证明和银行资信证明。(5)首席代表和一般代表的任命书及其简历和有效身份证明。(6)住所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若是租赁还需提供租赁期限至少一年的租赁协议。(7)其他有关材料。

延期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1)首席代表签字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表》。(2)批准证书。(3)申请报告和工作小结。(4)原登记证件。

第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

1、变更地址的需要提供的材料:(1)首席代表签字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表》。(2)批准证书。(3)申请报告。(4)住所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若是租赁还需提供租赁期限至少一年的租赁协议。(5)原登记证(原件)。

2、变更代表需要提供的材料:(含增加代表或减少代表)。(1)首席代表签字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申请表》和代表本人签字的《代表登记表》。(2)批准证书。(3)变更代表、增加代表或减少代表的申请书(境外公司董事长签字)。(4)首席代表和代表的任免书(境外公司董事长签字)。(5)首席代表和代表简历。(6)首席代表和代表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等)。(7)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

3、变更名称需要提供的材料:(1)首席代表签字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申请表》。(2)批准证书。(3)变更名称申请书(董事长签字)。(4)公司所在国(地区)有关变更名称的注册证明(原件或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5)原登记证和代表证。

4、变更业务范围需要提供的材料:(1)首席代表签字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申请表》。(2)批准证书(原件)。(3)变更业务范围的申请书。(4)原登记证。

第三、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1)首席代表签字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注销申请表》。(2)境外公司董事长签字的注销申请书。(3)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4)海关出具的结清海关手续证明。(5)原登记证和代表证公章。

依据的法规是:《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办法》。

二、申请广告经营的行政许可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

(一)申请店堂广告的行政许可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1)营业执照(广告经营许可证)或其他有关法定主体资格的证明文件。(2)店堂、牌匾广告样稿、效果图(标明规格尺寸)。(3)店堂、牌匾广告设置位置的合法使用证明。(4)店堂、牌匾广告施工、设施用电安全承诺书。(5)广告管理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依据的行政规章是:《店堂广告管理暂行办法》。

(二)申请房地产广告的行政许可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1)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或者其它主体资格证明。(2)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3)土地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土地使用权证明。(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5)房地产项目预售、出售广告,应当具有地方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预售、销售许可证证明;出租、项目转让广告,应当具有相应的产权证明。(6)中介机构所的房地产项目广告,应当提供业主委托证明。(7)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规定的其它证明。

依据的行政规章是:《房地产广告暂行规定》

(三)申请广告显示屏的行政许可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1)营业执照。(2)广告经营许可证。(3)可行性研究报告。(4)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5)场地使用协议。(6)设置地点依法律、法规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7)广告显示屏主办单位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8)经营单位负责人情况证明。(9)专职审查人员的资格证明。(10)凡在户外设置的,应当同时按《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的要求,办理户外广告登记。

依据的行政规章是:《广告显示屏管理办法》

(四)申请户外广告的行政许可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1)营业执照,(2)广告经营许可证。(3)广告合同。(4)场地使用协议。(5)广告设计样稿。(6)广告设置地点,依法律、行政法规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7)户外广告设施效果图。(8)其他有关证明及材料。

依据的行政规章是:《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

(五)申请化妆品广告的行政许可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1)营业执照。(2)《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3)《化妆品生产许可证》。(4)美容类化妆品,必须持有省级以上化妆品检测站(中心)或者卫生防疫站出具的检验合格的证明。(5)特殊用途化妆品,必须持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批准文号。(6)化妆品如宣称为科技成果的,必须持有省级以上轻工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科技成果鉴定书。(7)广告管理法规、规章所要求的其它证明。

广告客户申请进口化妆品广告,必须持有下列证明材料:(1)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化妆品进口的有关批件。(2)国家商检部门检验化妆品合格的证明。(3)出口国(地区)批准生产该化妆品的证明文件(应附中文译本)。

依据的行政规章是:《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

(六)申请酒类广告的行政许可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1)营业执照及生产、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2)经国家规定或者认可的省辖市以上食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该酒符合质量标准的检验证明。(3)境外生产的酒类商品广告,应当有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批准核发的卫生证书。(4)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他证明文件。

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有医疗作用的酒类商品,其广告依照《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和《药品广告审查标准》进行审批。

依据的行政规章是:《酒类广告管理办法》。

(七)申请临时性广告的行政许可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1)广告经营申请单位负责人签署的包括广告经营时间、地点、广告经营范围、广告征集地、广告收费标准等内容的申请报告。(2)活动主办单位委托广告经营单位承办广告业务的委托书和各自权利、义务的协议书。(3)主办单位就该项活动合法性、公益性所提供的可行性报告。(4)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5)临时性活动的经费预算。(6)广告专业人员和广告审查员名单、广告管理制度。(7)临时性广告经营额在50万元以上,需提供就该项活动结束后进行审计的审计委托书。(8)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

依据的行政规章是:《临时性广告管理办法》。

(八)申请食品广告的行政许可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1)营业执照。(2)卫生许可证。(3)保健食品广告,应当具有或者提供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4)新资源食品广告,应当具有或者提供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新资源食品试生产卫生审查批准文件或者新资源食品卫生审查批准文件。(5)特殊营养食品广告,应当具有或者提供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准许生产的批准文件。(6)进口食品广告,应当具有或者提供输出国(地区)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签发的卫生证书,中文标签。(7)关于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他证明文件。

依据的行政规章是:《食品广告暂行规定》。

(九)申请印刷品广告的行政许可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1)载明商品(服务)名称、形式、时间、地点(区域)、数量的申请报告。(2)办理登记手续的委托协议书。(3)广告经营者营业执照和广告经营许可证。(4)广告样稿。(5)广告管理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含有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医疗、房地产、保健食品、化妆品内容的印刷品广告以及法规规定实施登记的印刷品广告向工商局办理登记手续,提供其他部门的审批文件。

依据的行政规章是:《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

三、其他方面申请的行政许可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

(一)经纪资格认定的行政许可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2)已考试合格,具有从事经纪活动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3)住所证明。(4)有一定的资金。(5)申请经纪资格之前连续三年以上没有犯罪和经济违法行为记录的证明。

依据的行政规章是:《经纪人管理办法》。

(二)申请开办商品展销会的行政许可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1)举办单位具备法人资格的有效证件。(2)举办商品展销会的申请书,内容包括:商品展销会名称,起止日期、地点,参展商品类别,举办单位银行帐号,举办单位会务负责人员名单,商品展销会筹备办公室地址、联系电话等。(3)商品展销会场地使用证明。(4)商品展销会组织实施方案。(5)其他需要提交的文件。依据的行政规章是:《商品展销会管理办法》。

(三)开办商品交易市场的行政许可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1)申请报告。(2)可行性论证报告。(3)土地、房屋所有或使用证明。(4)当地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批准开办市场的文件。(5)市场负责人的任用及身份证明。(6)国家有特别规定的其他文件或证明。(7)属于联合开办市场的,应当同时提交联办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篇(4)

个人委托书标准范本【1】委托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联系电话。

受托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联系电话。

就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清理工作组(以下简称“中关村证券清理组”)个人债权人申报登记债权的事宜,委托人对受托人授权如下:__________

1、授权受托人代理委托人向中关村证券清理组提交并接收申报债权的有关资料;

2、授权受托人代理委托人根据《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权登记公告》的规定办理向中关村证券清理组申报登记债权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委托书自委托人签字之日生效。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

xxxx年月日

个人委托书标准范本【2】委托人:__________xxx性别:__________x身份证号:__________xxxxxxxxxxxxxxxxx

被委托人:__________xxx性别:__________x身份证号:__________xxxxxxxxxxxxxxxxx

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办理的相关手续,特委托____________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

XXXX年XX月XX日

个人委托书标准范本【3】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单位与___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_______的代理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的代理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20__年__月__日

个人委托书标准范本【4】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办理XXX的相关手续,特委托____________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__________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__________

XXXX年XX月XX日

个人委托书标准范本【5】委 托 单 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 委 托 人: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单位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____________的代理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的代理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 托 单 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委托书标准范本【6】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类别设备供应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__________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__________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签字)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签字)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年 月 日

注:__________

1。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2。在授权委托书后应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3。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4。 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但需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法定代表人的签名、申请人的单位章的真实性进行公证。

个人委托书标准范本【7】个人授权委托证明

因我公司需制定办公电话使用明细制度,需查询上月季电话使用费用清单进行统计,因当时用我个人名义注册的电话号码,现特委托我公司员工xxx,前往贵处(司)办理业务,望贵处(司)给予受理为盼!

授权人(签):__________ 委托人(签):__________

20xx年x月x日

个人委托书标准范本【8】转款委托证明

xxxxxxxx有限公司:__________

本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请将我存入贵单位 款(人民币大写) 元),转入 账户,如因此发生经济纠纷,与贵单位无关!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证明!

经办人:__________

年 月 日

个人委托书标准范本【9】委托人: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被委托人: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

与委托人关系: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因在外地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办理无房证明的相关手续,特委托XXX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__________至上述事宜办结为止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篇(5)

一、 审理两类案件均应遵循的程序

在开庭三日前传唤当事人,通知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诉讼参加人、诉讼参与人,告知其拟开庭审理案件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及案由等,对当事人和诉讼参加人还应告知其合议庭组成人员。

开庭前由书记员清点当事人、诉讼参加人、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

书记员:原告XXX(的法定代表人XXX)是否到庭?

书记员:原告XXX的委托代理人XXX、XXX是否到庭?

书记员:被告XXX的法定代表人XXX是否到庭?

书记员:被告XXX的委托代理人XXX、XXX是否到庭?

书记员:第三人XXX(的法定代表人XXX)是否到庭?

书记员:第三人XXX(的委托代理人XXX、XXX是否到庭?

书记员:各方当事人还有无新的委托代理人?

原告、被告、第三人:没有。

[原告(被告、第三人):有。

书记员:委托代理人姓名?是否到庭?

书记员:向法庭提交你的授权委托书。]

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略)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人员入席!

(审判人员入席后站立)

审判长:请全体人员坐下!

书记员(站立,面向审判长):报告审判长:本案当事人、诉讼参加人、诉讼参与人均已到庭,[本案原告(被告、第三人)的法定代表人XXX,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委托代理人XXX,证人XXX,鉴定人XXX经合法传唤未到庭,其余当事人、诉讼参加人、诉讼参与人均已到庭],请决定是否可以开庭。

审判长(面向书记员):可以开庭,请坐下!

审判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原告或者第三人应当在开庭审理前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交换证据之日提供证据。因正当事由申请延期提供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在法庭调查中提供。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原告或者第三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无正当事由未提供而在第二审程序中提供的证据,第二审人民法院不予接纳。

情况一:由于该案庭前未举行证据交换,现在是原告和第三人提供证据的最后时间,原告和第三人还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交?

原告、第三人:没有。

[原告(第三人):有。

审判长:陈述证据的名称,证明事项]

审判长:原告、第三人是否申请有证人、鉴定人或专业人员出庭?

原告、第三人:没有。

[原告(第三人):有。

审判长:证人、鉴定人或专业人员是否到庭?陈述证人姓名,证明事项?

(如原告、第三人申请在法庭调查时提供证据,由合议庭根据其事由是否正             当,决定是否准许)

审判长:被告申请的证人、鉴定人、专业人员是否到庭?

审判长:请值庭法警将各方当事人申请的证人、鉴定人或专业人员带到休息室等候。

(证人、鉴定人或专业人员未到庭的不影响审理)]

情况二:该案庭前已举行证据交换,原告和第三人亦没有申请延期提供证据,在庭审中,法庭不再接收各方当事人提交的新的证据。

情况三:该案庭前已举行证据交换,原告(第三人)申请延期提供证据,因无正当事由,法庭未予准许。在庭审中,法庭不再接收各方当事人提交的新的证据。

情况四:该案庭前已举行证据交换,原告(第三人)因XXX申请延期提供证据,因其事由正当,法庭予以准许。原告(第三人)可以在法庭调查中提供证据。在庭审中,法庭不再接收其他各方当事人提交的新的证据。

审判长:现在宣布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之规定,XXX人民法院今天在XXX依法公开审理原告XXX不服被告XXX  XXX(案由)一案。[XXX人民法院今天在XXX依法不公开审理原告XXX不服被告XXX  XXX(案由)一案。因该案涉及国家秘密(涉及个人隐私、法律另有规定),不适宜公开审理。]本案依法由审判员XXX、XXX,人民陪审员XXX组成合议庭,由XXX担任审判长,XXX主审。书记员XXX担任法庭记录。

审判长:首先核实当事人和诉讼参加人身份。

主审人:原告(原告法定代理人、原告委托代理人),向法庭陈述原告的姓名、民族、出生日期、住址、工作单位、职业及身份证号码。

[(如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原告法定代表人(原告委托代理人),向法庭陈述原告单位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代表人)姓名。]

主审人:原告委托代理人(原告法定代理人),向法庭陈述你的姓名、民族、出生日期、住址、工作单位、职业、身份证号码与原告的关系及代理权限。

[(如代理人是律师):原告委托代理人,向法庭陈述你的服务处所,职业,代理权限,执业证号并提交你的《执业证书》]

主审人:原告(原告委托代理人)宣读原告的[《法定代表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律师事务所公函》]《授权委托书》

主审人:被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向法庭陈述被告单位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代表人)姓名。

主审人:被告代理人,向法庭陈述你的姓名、工作单位、职业、代理权限。

[(如代理人是律师):被告委托代理人,向法庭陈述你的服务处所,职业,代理权限,执业证号并提交你的《执业证书》]

主审人:被告(被告委托代理人)宣读被告的《法定代表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律师事务所公函》]及《授权委托书》。

主审人:第三人(第三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向法庭陈述第三人的姓名、民族、出生日期、住址、工作单位、职业及身份证号码。

[(如第三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第三人(第三人委托代理人),向法庭陈述第三人单位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代表人)姓名。]

主审人:第三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向法庭陈述你的姓名、民族、出生日期、住址、工作单位、职业、身份证号码与第三人的关系及代理权限。

[(如代理人是律师):第三人委托代理人,向法庭陈述你的服务处所,职业,代理权限,执业证号并提交你的《执业证书》]

主审人:第三人(第三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宣读第三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律师事务所公函》]《授权委托书》。

主审人:原告(原告代理人),你对被告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有无异议?对第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主体资格及身份和代理权限有无异议?

主审人:被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你对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对第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主体资格及身份和代理权限有无异议?

主审人:第三人(第三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你对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对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的主体资格及其身份和代理权限有无异议?

(如各方当事人对他方主体资格及其身份和代理权限均无异议)

审判长:本庭确认,各方当事人具备本案诉讼主体资格,当事人、代理人身份真实,代理人具有代理权限,可以参加本案的诉讼。

(如任何一方对他方主体资格、身份或代理权限有异议的,合议庭应休庭评议。原告如不具诉讼主体资格,裁定驳回起诉,并交代其上诉权利,结束庭审;其他当事人不具诉讼主体资格,当事人或代理人身份不真实及代理人无代理权的,责令其退出法庭。如因此使庭审无法进行的,予以休庭;如当事人的异议不成立的,口头驳回,庭审继续进行。)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认为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回避。但申请回避应当说明理由并要经过批准。

审判长:原告方是否听清,是否申请回避?

审判长:被告方是否听清,是否申请回避?

审判长:第三人是否听清,是否申请回避?

(如有当事人申请回避,应休庭,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处理后决定是否继续审理;如没有当事人申请回避或回避申请被驳回,继续审理)

审判长:下面由原告简述其诉讼请求及理由。

审判长:原告,你刚才陈述的诉讼请求与你向法庭提交的是否一致?

(如一致,审理继续进行;如不一致,特别是原告提出新的诉讼请求的,询问其理由。如无正当理由合议后不予准许)

审判长:被告,法院向你单位送达的诉状上的原告的请求与刚才原告陈述的诉讼请求是否一致?

审判长:第三人,法院向你(单位)送达的诉状上的原告的请求与刚才原告陈述的诉讼请求是否一致?

[(如被告或第三人作否定的回答)

审判长:哪些地方不一致?

审判长:原告,对被告(第三人)的异议有无需要解释的?]

(休庭合议后,作出是否准许原告提出新的诉讼请求。如准许,休庭,重新给被告和第三人以法定的答辩期限;如不予准许,审理继续。)

审判长:被告,简述答辩意见及理由。

审判长:第三人,简述参加诉讼的意见及理由。

二、诉行政机关作为的案件的审理程序

1、 法庭调查

审判长:下面进行法庭调查。

(根据《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在庭前证据交换中当事人无异议的证据,审判人员说明后无须在庭审中出示。

根据《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由申请调取证据的当事人在庭审中出示,并有当事人质证;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由法庭出示,并可就调取的情况进行说明,听取当事人意见。

申请有证人、鉴定人出庭的,应分别出庭。首先核实出庭的证人、鉴定人的身份,与各方当事人的关系,交待其权利、证人、鉴定人陈述完毕后,询问各方当事人是否有问题需要向证人、鉴定人发问。

根据《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出庭的专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学历、资历等专业资格等有异议的,可进行询问。由法庭决定其是否可以作为专业人员出庭。专业人员可以对鉴定人进行询问。

证据质证完毕后,合议庭对证据的效力,评议确认。当庭无法确认的在庭 后综合评议时予以认证)。

审判长:首先对原告是否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及是否超过起诉期限进行审查:

主审人:被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原告所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存在?

(如被告否定,由原告举证证明被诉行政行为存在,并由被告进行质证)

主审人:被告,该具体行政行为是何时作出的?何时送达(告知)原告的?是否告知其诉权及起诉期限?并提交相应证据。

主审人:原告(原告法定代理人、原告委托代理人),被告所述是否属实?对被告所提证据予以质证。

(如原告否认,应提交相应证据予以反驳。但此项举证责任在被告方)

审判长:原告是何时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是否申请复议?何时提起诉讼?与被诉行政行为有何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主审人:被告方有无异议?对原告是否超过起诉期限有无意见发表?

主审人:第三人对原、被告所述有无异议?

主审人:各审判人员是否有问题发问?

(合议庭对原告是否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及是否超过起诉期限进行评议。)

审判长: [本庭确认,XXX因XXX不具备本案原告诉讼主体资格,或起诉超过法定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X条裁定驳回原告XXX请求XXX的起诉。诉讼费XX元,由原告承担。本院将在五日内向各方当事人送达裁定书。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上诉于XXX中级人民法院。闭庭

(书记员宣布:请审判人员退庭。各方当事人校对笔录)]

本庭确认,XXX具备本案原告诉讼主体资格,起诉没有超过法定期限。

审判长:下面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首先由被告方宣读或陈述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

主审人:原告,被告作出的行政行为与刚才宣读(陈述)的是否一致?

(如原告否定应提交相应的证据,并交由被告质证)

[主审人:第三人,你所见到(收到)的被告作出的行政行为与刚才宣读(陈述)的是否一致?]

审判长:下面对被告是否享有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职权进行审查。

主审人:被告方,向法庭宣读并提交你们有权作出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有关规定。

主审人:该规范性文件是哪个机关何时通过(制定)的?是否向社会公布,以何种形式公布的?何时生效?现在是否仍具有效力?

主审人:值庭法警,将被告宣读的规范性文件交原告质证,并对该规范性文件及被告方所述内容发表质证意见。如有质疑意见应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

(原告质证有关证据)

[审判长:值庭法警,将被告宣读的规范性文件交由三人质证,并对该规范性文件及被告方所述内容发表质证意见如有质疑意见应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

(第三人质证有关证据)]

[主审人:被告方,对刚才原告和第三人的质疑意见及所提证据有无不同意见?]

主审人:各审判人员是否有问题发问?

(对被告是否享有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职权进行当庭评议)

审判长:[经当庭评议,被告不享有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第四目之规定,判决撤销被告于X年X月X日作出的XXXXX(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名称)。诉讼费XX元由被告承担,本庭将在五日内向各方当事人送达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XXX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闭庭

(书记员宣布:请审判人员退庭。各方当事人校对笔录)]

审判长:经当庭评议,被告享有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职权。下面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依据的证据是否确凿、充分进行审查。

主审人:被告方宣读在法定举证期限内已向法庭提交的有关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依据的证据,并向法庭提交原件由原告[和第三人]质证。提交证据时可以分组或按份进行,应说明证据的来源,收集时间,证明事项等。如在法定举证期限内向法庭申请有证人、鉴定人或专业人员出庭,可请求法庭传唤出庭作证或说明情况。

主审人:值庭法警,把刚才被告方向法庭提交的证据交由原告质证。

(原告质证有关证据)

主审人:原告方有无质疑意见,如有应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或申请法庭传唤在法定举证期限内向法庭申请的证人、鉴定人或专业人员出庭作证或说明情况。

[主审人::值庭法警,把刚才被告方向法庭提交的证据交由第三人质证。

(第三人质证有关证据)

主审人:第三人有无质疑意见,如有应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或申请法庭传唤在法定举证期限内向法庭申请的证人、鉴定人或专业人员出庭作证或说明情况。]

主审人:被告方,对刚才原告[和第三人]的质疑意见及所提证据有无不同意见?

主审人:各审判人员是否有问题发问?

(合议庭当庭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予以评议)

审判长:经本庭评议:被告提交的证据XXX,原告提交的证据XXX、第三人提交的证据XXX,具有关联性、真实性、合法性、可以作为认定本案有关事实的证据。被告提交的证据XXX,因XXX,原告提交的证据XXX、因XXX,第三人提交的证据XXX,因XXX不具证据效力。

主审人:下面由被告继续举证。

…… ……

…… ……

(按照被告举证, 原告、第三人质证, 合议庭评议的顺序, 逐轮进行)

主审人:各方当事人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的是否清楚,还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交。

主审人:各审判人员是否有问题发问?

审判长: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依据的证据审查结束,下面对被告作出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程序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主审人:被告方,对如何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法律、法规有无程序性的规定?

主审人: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主审人:你们是否按照该规定执行?该规范性文件是由哪个机关何时颁布的,现在是否仍具有效力?

主审人:值庭法警,将被告宣读的规范性文件交原告质证,并对该规范性文件及被告方所述内容发表质证意见。如有质疑意见可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

主审人:值庭法警,将被告宣读的规范性文件交第三人质证,并对该规范性文件及被告方所述内容发表质证意见。如有质疑意见可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

主审人:被告方宣读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程序性材料,并提交原件由原告[和第三人]质证。如在法定举证期限内向法庭申请有证人出庭,可请求法庭传唤出庭作证

主审人:值庭法警,把刚才被告方向法庭提交的有关程序性材料交由原告质证。

(原告质证有关程序性材料)

主审人:原告有无质疑意见?如有质疑意见可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如在法定举证期限内向法庭申请有证人出庭,可请求法庭传唤出庭作证

[主审人:值庭法警,把刚才被告方向法庭提交的有关程性材料交由第三质证。

(第三人质证有关程序性材料)

主审人:第三人有无质疑意见?如有质疑意见可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如在法定举证期限内向法庭申请有证人出庭,可请求法庭传唤出庭作证。]

主审人:各审判人员是否有问题发问?

(合议庭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程序是否合法进行评议)

审判长:经合议庭评议,被告提交的XXX因XXX不具证据效力,不能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程序的合法性。

被告提交的XXX证据因XXX具有证据效力,可以作为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程序合法的证据。

原告提交的证据XXX、第三人提交的证据XXX,具有关联性、真实性、合法性、可以作为认定本案有关事实的证据。原告提交的证据XXX、因XXX,第三人提交的证据XXX,因XXX不具证据效力。

审判长:下面对被告作出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进行审查。

主审人:被告方宣读并提交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法律、法规相关条文的内容

主审人:该规范性文件是有那个机关何时颁布的,现在是否具有效力,是否向社会公布,以何种形式公布的?

主审人:值庭法警,将被告宣读的规范性文件交原告质证。

(原告质证该规范性文件)

主审人:原告对该规范性文件及被告方所述内容发表质证意见。如有质疑意见可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

[主审人:值庭法警,将被告宣读的规范性文件交第三人质证。

(第三人质证该规范性文件)

主审人:第三人对该规范性文件及被告方所述内容发表质证意见。如有质疑意见可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

主审人:被告方,对刚才原告[和第三人]的质疑意见及所提证据有无不同意见?

主审人:各审判人员是否有问题发问?

(合议庭对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进行评议)

审判长:经合议庭评议,被告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适用的XXX因XXX,确认被告适用法律正确[错误].

审判长:下面对被告作出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目的进行审查。主审人:被告作出该行为的目的是什么?

主审人:原告方有无异议?

主审人:第三人有无异议?

主审人:被告方,对刚才原告[和第三人]的质疑意见及所提证据有无不同意见?

主审人:各审判人员是否有问题发问?

(进行当庭评议)

审判长:经当庭评议,被告无滥用职权的情形。[被告因XXX,有滥用职权的情形]

主审人:各方当事人是否要求人民法院一并解决相关的民事争议?

(如各方当事人均同意,指导其就相关民事权益提供相应的证据,并由对方当事人质证。如有一方不同意,结束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审判长:法庭审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是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围绕争议的焦点以言词辩论的形式有秩序地发表自己的意见。辩论时不得质问、讽刺、挖苦、污辱对方。辩论按轮进行,首先有被告方发表辩论意见。

审判长:合议庭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为:1、XXX;2、XXX;3、XXX.首先由原告方发表辩论意见。

审判长:被告方发表辩论意见。

[审判长:第三人发表辩论意见。]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篇(6)

委托人因xxxx(写明案件性质及对方当事人)一案,委托xxx为xxxx(一审、二审或再审)的代理人(或辩护人),代理权限如下: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总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分公司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签署 工程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

我单位现委托(姓名)作为我单位合法委托代理人,授权其代表我单位进行_____________设计工作。该委托代理人的授权范围为:代表我单位与你们进行磋商、签署文件和处理______________活动有关的事务。在整个__________过程中,该代理人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本单位,与本单位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单位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

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 工程投标文件的内容。

委托权限:参与调解和签署和解协议;参加法庭开庭;调查、提交有关证据;代书和代收法律文书;代为承认和放弃诉讼请求;代为变更诉讼请求、撤诉、提起反诉等。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总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分公司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签署 工程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建筑公司授权委托书样本】

本授权书宣告,在下面签字的XXX公司、总经理、XXX以法定代表人身份合法代表本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授权:XXX为XXX公司的合法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在XXXXXXX工程的招标中,以本单位的名义,并代表本人与贵单位进行磋商、签署文件和处理一切与此事有关的事务。代理人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本单位,与本人的行为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本单位承担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

本人 (姓名)系 (企业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人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到贵单位办理招标投标网上注册及密匙领取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企业名称: (盖单位章)

捌、支付密码器申请(开户/跨行注册/更换密钥/重新指定/解锁/停用/重新启用/作废/在本账号下增加密码器)和支付密码账户申请(新增/停用/删除)。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现委托上述授权责任人作为我单位在____日常管理上的全权代表,代表法人签署相关文件,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拥有位于成都市武候区**路**花园2栋3号的房产,现委托陈先生为我的代理人,代理人可以我的名义在代理期限:20____年3月3日至20____年3月3日内,代理如下事项: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年 月 日

(二)代理我方向上述银行领取我方企业网上银行的管理员、操作员证书两码信封。需领取两码的管理员及操作员的相关信息如下: 管理员: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 操作员: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

注:(1)法定代表人不亲自办理而委托代理人办理适用。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篇(7)

一、投标报价...41.投标报价总表...41.1报价明细表...51.2报价明细表...6

二、投标函...7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83.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8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9

四、资格证明文件...104.1《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物业管理资格证书》及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104.2投标人简介...104.2.1投标人简介、规模、设施、现状...104.2.2投标人组织机构、管理模式、管理制度...114.2.3投标人人力资源...124.3投标人近年物业管理业绩...134.4投标人财务简况表...144.5投标人声明...154.6投标人目前涉及的诉讼案件或仲裁...16

五、商务响应...175.1合同响应...17

第二部分技术文件...18六.技术响应...196.1用户需求书响应表...196.2技术响应表...206.3投标人拟为本物业管理项目配置人力资源概况...216.4物业管理方案...226.4.1服务方案概述...226.4.2服务计划...226.4.3保洁服务...236.4.3.1合理的分工和保洁工作程序:...236.4.3.2全面的保洁员培训...246.4.3.3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246.4.3.4专业的保洁用工具、清洁剂、设备设施...246.4.3.5公共区域保洁服务工作目标...266.4.4安管服务...266.4.4.1人员配置...266.4.4.2安管服务主要设备工具...266.4.4.3工作程序...276.4.5项目管理...276.4.6质量保障...286.4.7公司管理制度...286.4.7.1岗位职责...286.4.8员工培训与发展...316.4.8.1员工技能培训...316.4.8.2员工激励大会...316.4.8.3员工特别行动系列计划...326.4.8.4主管发展...326.4.8.5班组长发展...326.4.8.6经理发展...336.4.9文件资料、档案的建立、保存及交接...336.4.10原岗位工作人员的交接方法...346.4.11物业管理安全责任及赔付...346.4.12物业服务总体承诺...34

第三部分其它文件...35

七、其它资料...367.1招标服务费承诺书...367.2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37第一部分商务文件

一、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总表投标报价总表[价格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内容时间分项价格备注1工资福利1年436529.002办公营业费1年10800.003税费1年29122.004利润1年35786.00一年总计(大写)肆拾柒万陆仟壹佰陆拾玖元整(小写)476,169.00元整注:1.此表总计是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包含所有需采购人支付投标人的费用。2.上述报价包括投标人派驻人员工资、福利、服装、社保、住房补贴、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基本住院医保等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费用,但不包括保洁物料及物品、安管设备及维修费用。3.报价均已包含所有需投标人交纳的税费。投标人(法人公章):XX物业管理公司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1.1报价明细表管理费构成明细[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名称、内容单位数量(工作量)单价(月金额)总价(年金额)1人员工资费用21人34564.92414779.002人员调配管理费10元/人/月210.002520.003不可预见杂费400.004800.004办公通讯费350.004200.005办公用品50.00600.006交通费100.001200.007营业税总收入5.5%2182.4426189.008其它税费(印花税/堤围费)总收入0.1%39.68476.009利润(总收入—营业税—其它税费)*5%1783.7521405.00合计(时间按一年计算):476,169.00元整大写:肆拾柒万陆仟壹佰陆拾玖元整注:此表为物业管理服务费投标报价总表之明细表,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投标人(法人公章):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1.2报价明细表人员工资费用构成明细[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部门人数工资总额员工社保费及医疗保险员工费用月费用年费用月费用年费用月费用年费用保洁部1010463.18125558.003276.0039312.003205.0038460.00安管部1117620.74211449.00合计(时间按每一年计算):414779.00元,大写:肆拾壹万肆仟柒佰柒拾玖元注:1、工资总额包括:工资、节假日加班费。2、员工社保费及医疗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院医疗保险。3、员工费用包括:福利费、工服费、教育经费、住房补贴。投标人(法人公章):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二、投标函投标函致: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XX的物业及相关服务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我方: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投标者正式授权XX/副总经理代表我方进行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件一份,唱标信封一份。包括如下等内容:(一)投标函(二)投标报价表(三)全套资格证明文件(四)技术商务响应文件;(五)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文件

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

(一)我方决定参加:招标编号为XX的投标;

(二)全部物业管理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投标报价表;

(三)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后90天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四)我方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正文(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并完全明白,我方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五)我方承诺投标文件中的一切资料、数据是真实的,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六)我方明白并愿意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日期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则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七)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

(八)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

(九)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十)如我方被授予合同,由我方就本次招标支付或将支付给招标机构的招标服务费列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承诺书(承诺书号CN083Z639ZFG639JO)中。

(十一)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XX邮政编码:528400一电话:XX传真:XX投标人(法人公章):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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