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大全 杂志订阅 SCI期刊 投稿指导 期刊服务 文秘服务 出版社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首页 > 精品范文 > 劳动就业工作计划

劳动就业工作计划精品(七篇)

时间:2022-08-10 20:31:12

劳动就业工作计划

劳动就业工作计划篇(1)

——城镇就业形势成绩显著。以实施新一轮促进就业再就业政策为工作重点,发挥促进就业整体功效,提升就业服务能力,优化就业服务质量,努力降低城镇登记失业率,抓落实、抓推进、抓实效,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十一五”期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0.4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8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1.6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达39.36万人,各项促进就业政策得到落实,全年工作成效显著。

——就业政策措施逐步配套、完善。城乡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群体和高校毕业生等人员的就业问题受到高度重视,已经制定了涉及促进各类劳动者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如《××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苦干意见》、《关于印发〈××市困难企业认定规程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印发××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市就失业登记证>发放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鼓励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清腾岗位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农民就业服务和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等。

——就业援助就业政策惠及城乡困难群众。近年来,通过完善统筹城乡的就业政策,为我市城乡的就业困难对象余人实现就业和再就业。一是扩大就业援助范围,让就业扶持政策扩大到农村劳动者;二是扩大补贴范围,让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创业的补贴范围扩大到农村劳动者;三是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的扶持政策扩大到农村劳动者。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遍及城乡。城乡一体化建设政策体系不断健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具体的社会保障制度与实施办法。如制定了《××市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一体化发展规划(2009—2020年)》和《××市推进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一体化工作方案》,着手建立“1+x”的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框架,提出全市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建设一体化的总体规划、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加强乡镇、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建设意见》,按照“六个到位”、“十统一”的要求和建设标准,建立健全乡镇、村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截至“十一五”期末,全市16个街道、18个乡镇都建立劳动保障事务所、139个社区都建立劳动保障工作站,建立“充分就业社区”50个,第一批5个试点镇、8个试点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已初步完成标准化建设工作,形成了市、区县、街道(乡镇)和社区四级就业再就业服务体系,从而实现城市公共就业及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向农村覆盖,推进劳动保障工作城乡一体化。

——城乡一体的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初步建立。通过定期发行《××就业报》,建立“××就业网站”,设立求职用工咨询台,形成了三位一体的广元统筹城乡求职用工信息平台。“十一五”期间,通过信息平台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及时提供供求信息,努力实现供求双方信息对称,降低了劳动力求职成本,提供了用人效率,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为他们成功地实现就业和再就业。

二、“十二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时期,××市就业工作面临着历史性的发展机遇,取得了长足发展和超前的成效,为“十二五”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但是也面临着许多矛盾和问题。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就业工作更加重视,政策更加完善。二是××市经济继续呈持续快速增长势头,将带动就业岗位和的增加。三是各项改革继续深化,为就业工作注入新的发展动力和奠定良好的基础。四是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目标的提出,指明了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方向。“十二五”期间,是困难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攻坚期、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加速期、劳动关系复杂多变期,必须高度重视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全市就业形势依然严峻。整个“十二五”期间,就业困难群体、高校毕业生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及外来劳动力几股人流汇集,劳动力总量供给过大、技能水平与岗位需求不相适应,未来几年上述内容仍是就业的主要矛盾。

三、“十二五”时期的指导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实事实办、改革创新,以全面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为重点,千方百计开发就业岗位,深化就业体制改革,促进机制创新,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与新型城乡劳动保障制度相协调,促进城乡劳动者素质全面提高、就业稳定充分,结构科学合理。

(二)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我市劳动保障“全覆盖、低失业、高和谐”总体目标,按照“和谐××”整体要求和“优化就业、服务民生”的就业工作目标,着力打造“××就业新天堂”,树立良好就业部门新形象,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劳动就业事业的新局面。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5万人;促进3.75万名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帮助1.15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新开展创业培训1.2万人,农民工培训5万人,其中农民工技能培训3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达44.35万人。

四、“十二五”时期的主要任务

——努力促进就业增加,缓解结构性失业矛盾。继续保持经济的快速增长,最大限度地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基本满足城乡劳动适龄人口的就业需求。广开就业门路,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企业,将第三产业、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作为今后扩大就业的主要渠道。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城市化进程和强化提高劳动力素质,改善劳动力就业结构,提高就业弹性和就业容量,有效减轻结构性失业压力,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

——进一步发展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立足于提高人力资源的配置效率。积极促进劳动力流动,建立基本统一、规范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完善政府对劳动就业的管理手段和相应的法律规章,进一步深化改革劳动人事和户籍管理制度,调整和协调有关就业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市场对劳动力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

——进一步完善就业工作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实现城乡就业的统筹规划和调控管理;建立城乡统一的积极就业政策和促进创业体系,实现就业普惠、创业争先目标;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为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提供均等化服务;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创业培训体系,提高城乡劳动者素质就业能力;建立城乡统一的用工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城乡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统筹城乡就业。深化就业体制和相关制度改革,建立统一新型就业制度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实现社会就业比较充分,就业结构比较合理,劳动关系比较和谐,人民安居乐业。到2015年,比较充分就业社区(村)达到80%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率达到85%以上,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

——统筹城乡劳动保障公共服务建设。建立起与统筹城乡劳动保障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和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劳动保障经办能力,加快实现就业和社会保险服务的规范化建设。到2010年底,县区、乡镇(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社区(村)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均达到100%。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就业岗位开发力度。结合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找准就业增长点,推进岗位开发。着力开发社区就业岗位,把开发社区就业岗位与完善就业服务功能结合起来,与社区经济发展结合起来,与帮扶困难群众就业结合起来。利用劳务企业、劳服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实施就业激励政策,促进就业再就业。

(二)大力促进城乡就业。深入推进抓培训-兴产业-推创业-强企业-促就业的“1+4”城乡就业模式。以培训为龙头,以产业为支撑,以创业为动力,以企业为载体,以就业为目标,围绕全市主导产业的发展,鼓励创业,做强企业,走出城乡就业的新路子。

(三)逐步放开各项优惠政策。一是税收优惠政策。将享受的覆盖范围扩大到城镇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从事非农产业的就业困难群体。二是收费减免政策。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返乡农民工以及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有关行政事业收费。三是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对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城乡劳动者,创新担保方式,简化程序,降低贷款门槛,扩大发放范围,逐步提高贷款额度、延展贷款期限。四是各类补贴政策。对城乡劳动者,提供免费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打破地域限制,对促进就业的各类职介机构、培训机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

(四)完善劳动就业工作各项制度。一是完善就业登记制度。通过定期登记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办法,摸清本地劳动力资源状况,准确掌握各类人员就业和失业的实际情况。调节改革改制企业向社会分流职工规模和速度,防止失业者过于集中,将控制失业的关口前移,不断探索建立失业预警机制。二是完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录用登记备案制度,明确各类用工单位录用人员登记备案的办法和程序,做好各类企业新录用人员登记备案的跟踪服务工作,着力解决一些企业只用工不备案的问题,为企业依法用工、劳动者享受合法权益和准确计算失业率创造条件。三是完善职业培训与就业相结合制度。实行政府投资购买培训就业成果的办法,根据市场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对市场紧缺的、适合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输出就业的专业工种,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培训,将培训能力强、质量好、就业率高的培训实体优先确定为下岗失业人员或农村劳动力定点培训机构,努力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依据培训后实现就业的人数给予培训补贴。

(五)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就业制度。一是建立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取消依据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制定的针对农村劳动者进入城镇就业、社会保险等方面的限制性政策,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二是建立健全职业培训制度,全面提升劳动者的技术技能素质。三是建立健全统筹城乡的就业援助制度。针对城乡劳动者中的不同群体,在拓展就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加强城乡就业服务、落实经费保障等方面,建立专项援助制度。四是建立健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帮扶制度。为劳动者提供政策咨询、人力资源供求信息、法律维权等服务,并形成制度,促进劳务输出的规模化。五是建立城乡就业和失业统计调查制度。将现行城镇就业失业登记制度管理范围扩展至城乡劳动者,建立涵盖城乡劳动者的就业和失业统计调查制度。

劳动就业工作计划篇(2)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扩大就业和推进社区建设的要求,把社区建设和扩大就业有机结合起来,着力拓宽社区就业门路,引导和帮助更多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在城市社区服务领域实现再就业,现就推动社区就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把社区就业工作摆上社区建设的重要位置

推进社区建设是新时期我国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扩大就业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也是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地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区建设的要求和扩大就业的总体部署,把社区就业工作摆在社区建设的重要位置,统筹考虑,整体规划,协调推进。要紧密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社区建设的发展进程,以城市社区为依托,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按照产业化的发展方向,大力开发社区就业岗位,促进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为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今后在评估社区建设成果时,将把社区就业岗位开发和社区就业情况作为一项重要考核指标。

二、多渠道开发社区就业岗位

当前开发社区就业岗位的重点是,结合社区居民多方面、多层次生活服务的需要,大力开发托幼托老、配送快递、修理维护等便民利民服务岗位,特别是面对居民家庭和个人的家政服务岗位;结合驻社区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剥离部分社会服务职能的需要,开发物业管理、卫生保洁、商品递送等社会化服务岗位;结合对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需要,开发健身、娱乐以及老年生活照料等工作岗位;结合社区组织建设、公共管理和公益的需要,大力开发社区治安、市场管理、环境管理等社区工作岗位,特别是开发社区保洁、保安、保绿、车辆看管等社区公益性就业岗位,对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中年龄较大、再就业困难且家庭收入低的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按照“十五”计划提出的以市场化、产业化和社会化为方向,扩大就业,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要求,鼓励和支持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在社区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创办各种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企业等社区就业实体。各地应积极鼓励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以个体、私营等各种经济形式,兴办投资少、机制灵活、适应性强的社区服务型小企业从事社区服务,实现自谋职业;鼓励企事业单位、街道基层组织等兴办以安置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为主的就业型中小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等社区就业实体。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要适应市场、转变观念,拓展社区服务领域,努力提高吸纳就业的能力。

三、落实和完善再就业优惠政策

继续执行从1998年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促进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各项优惠政策,特别是落实好工商登记、场地安排、税费减免、资金信贷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43号)的规定,对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项目取得的收入,在规定年限内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将税收优惠政策切实落到实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工商个字〔1998〕第120号)提出的对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的,三年内可免收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性收费等项政策,为下岗职工自谋职业和组织起来就业提供优质服务。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社区就业工作的资金支持。各级金融机构要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2000〕59号)和《关于进一步改善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银发〔1998〕278号)的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加强对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组织起来兴办社区服务小企业等社区就业实体的金融服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运用企业互保、联保、贷款保险、多渠道筹资建立担保基金等形式,解决好下岗职工贷款担保问题。各级建设、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应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积极帮助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解决好从事社区服务业的场地安排、项目经营等方面遇到的实际问题。

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优惠政策检查督查制度、部门协商通气制度、社会举报监督制度,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协调解决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清理各种行政性收费,明确免收费用项目和减收费用标准。全面推广一些地方将有关优惠政策印在《再就业人员优惠卡》上,发到下岗职工手中,并对部门收费进行登记的经验,让下岗职工直接了解政策,并加强群众监督,更好地把社区就业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四、切实加强社区就业服务和再就业培训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0〕42号)提出的要求,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就业服务机构要把工作职能主动向社区延伸和拓展,并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与民政等部门相互配合,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建立起市、区、街三级社区就业服务工作网络。已建立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的城市,要努力把网络联接到街道和社区居委会,发挥街道等基层组织的优势,充分采集社区岗位需求信息,并及时将信息送到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面前。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积极探索社区就业服务的有效方法,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开设专门服务窗口、实行劳动保障事务等措施,帮助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切实转变就业观念,并为他们提供代管档案、代缴保险、代办有关证明等项就业服务,引导他们在社区实现再就业。

加强再就业培训,提高社区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结合社区就业实际需求,努力开发适应社区就业岗位需要的再就业培训项目和培训课程,采取实用有效的培训方式方法,为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在社区就业创造有利条件。大力推广创业培训,培养一批创办社区就业实体的带头人,以培训促进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五、着力解决好社区就业难点问题

针对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从事社区服务业存在的社会保险接续等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制定灵活有效的办法,依法将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组织起来兴办的社区服务企业等社区就业实体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及时向出中心人员讲清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的程序、办法和个人帐户基金的结存情况。对在社区再就业的人员可以开设专门的社会保险经办窗口,方便其参保。要加强对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档案及个人帐户的管理并随时提供查询服务。根据社区就业的特点,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灵活就业形式的相关政策,解决好从业者劳动关系处理、合法权益保障、劳动争议仲裁等具体问题。

六、加强部门配合,落实工作责任

劳动就业工作计划篇(3)

一、强化领导抓统筹

一是成立了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一名科级干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二是对照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层层分解,做到任务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三是深入宣传,加强教育,积极开展综合服务计生工作。劳动监察人员经常深入企业、矿区等用工单位,加强对用人单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企业主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认识,不断引导用工单位树立正确的招聘观念,规范企业用工行为,落实同工同酬。就业创业服务人员采取措施,有力督促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将劳务输出与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紧密结合,优先安排计划生育户就业,激励计划生育户创业和外出务工、创业,切实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落实到基层。

二、强化措施抓落实

近年来,我局以计划生育家庭优惠优待政策兑现、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为重点,以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为主线,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全面落实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和优惠政策,积极为计生家庭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逐步用利益关系引导和调节群众的生育行为。

一是出台独生子女户优惠政策。为有效调动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确保计划生育家庭劳动和社会保障,我们及时出台了独生子女户优惠政策。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妇及子女实行优先提供培训和就业机会;依法优先将独生子女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维护独生子女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凡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以及到劳动力市场求职的计生户免收各种费用并优先安排;对进城务工的农村计生户在职业技能培训、提供用工信息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督促用人单位及时兑现工资,维护进城务工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等各项政策。

二是积极落实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我们在落实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工作中,充分体现“四个优先”,即对计划生育家庭“优先登记、优先培训、优先介绍、优先就业”。

2、积极做好下岗失业人员中计划生育家庭再就业服务工作。一是全区各劳动保障事务所积极协助社区居委会为辖区计划生育对象上门模底,登记注册,并输入电脑实行微机管理,使下岗失业人员计划生育对象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在每次招聘会活动中优先招聘计生对象及计生家庭中的零就业家庭;三是有针对性、实效性地对计生对象和计生家庭有一技之长的子女进行了免费技能培训。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全区通过认真落实社保补贴、免费职介、免费培训、岗位补贴、税费减免等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共为794名计生对象办理了再就业优惠证,为980名下岗失业计生对象实施了免费培训,为1150名下岗失业计生对象提供了免费职业介绍,为下岗失业计生对象扶持资金77.7万元。市农业机械公司下岗失业计生户周玲艾,市汽车运输公司下岗失业计生户金锦,就是在再就业政策帮扶下,周玲艾加盟了一家珍珠奶茶店,金锦创办了杰诚蛋糕房,通过自主创业,重新走上了岗位。

3、在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和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等活动中,我们还积极加强与辖区各用工单位联系,挖掘岗位,有重点地介绍一些计划生育困难户的劳动力就业。期间,我们对计划生育困难提供政策咨询、报名登记、职业指导、跟踪管理一条龙服务,帮助解决计划生育困难户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2008年以来,共安置计划生育困难户就业人数780人。

4、在招考雇员小学教师和政府城建雇员时,资格审核过程中,明确要求查验由计生部门出具的有效计划生育证明,切实解决好计划生育家庭有关待遇。其中,在小学教师招考过程中,成绩合格者优先安排独生子女20人,在城管综合服务大队招聘过程中,优先聘用独生子女55人。

四是加强劳动用工监察力度。一是我局紧密结合劳动保障监察和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在办理招(聘)用合同工和办理劳动合同鉴证时,严格审核其《婚育节育证明》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凡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罚或处罚期限未到的不予办理。二是劳动监察和就业再就业服务窗口督促辖区内所有用工单位,在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明确要求合同双方必须遵守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三是在劳动用工专项检查工作中,我们不断加大对企业落实《劳动法》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计生法律法规和劳动有关权益待遇的规定,进行严厉查处。其中,集贤川府阁一名员工,是宝丰县张八桥镇的一名独生子女,在接到其投诉酒店拖欠工资时,我们做到及时受理,快速调查,为其讨回了全部拖欠工资。平顶山嘉泰汽车修理公司职工曹坤坤,是河南商丘的一名独生子女,在讨要拖欠的1200元工资时,多次未果,我们接到该员工的举报后,在做好思想工作和安置工作的同时,按照快受理、快查处、快结案的“三快”要求,展开调查取证,全体工作人员牺牲双休日,连续奋战,终于依法全额追回拖欠的工资。

劳动就业工作计划篇(4)

根据国家劳动部《关于农村劳动力跨省流动就业管理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58号文)的通知精神,为加强流动人员就业管理和有序流动工作,保障企业用工需要和劳务工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办理1996年度劳动用工手续将结合我市即将推出的“劳务工有序流动工程”一并进行和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用人单位应根据生产(工作)需要,确定1996年度使用劳务工的人数,并按隶属关系到市或区劳动部门以及计划单列单位的劳动管理机构办理用工手续。

二、本着方便企业、服务企业的原则,对总部设在特区、工厂设在特区外的市属企业,其总部工作人员的用工手续在市劳动部门办理;在特区外工作、生活的员工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劳动部门办理。但生活基地在特区内的市属重点骨干企业,如机场公司、大亚湾核电站等,其用工手续仍在市劳动部门办理或由市劳动部门派出的劳动管理机构办理。

属地管理原则既指劳动用工计划和用工手续的办理,也包括安全生产、劳动监察、劳动争议仲裁等各项业务工作。

三、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劳动部和省劳动厅于1994年和1995年颁发的有关文件精神,为促进流动人员异地就业有序化,用人单位新增劳动力50人以上的,原则上委托各省、市驻深劳动管理站按定向培训、定量输入、定期轮换、定额补充、参与管理的方式有组织地输入。零散雇用新增劳动力的,应查验其《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简称就业卡),内联、外驻企业招用的农村劳动力,也必须办理《就业卡》,无就业卡的,不准雇用。

四、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流动人员计划生育工作》(深府〔1995〕186号)的规定,搞好特区流动人员的计划生育工作,各用人单位在办理用工手续前,应到辖区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签订落实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办用工手续时提供复印件。私营企业雇工,应查验其计划生育证明,凭有关证件到劳动部门办理用工手续。

五、建筑行业、集贸市场和个体经济组织雇用的外地劳务工,其用工手续仍按去年的方法办理。

六、文化部门考核管理的无固定工作单位的歌舞厅艺员,由市文化局委托歌舞厅行业协会到市劳动部门办理用工手续;各屋村、住宅区管理处雇用的保安员和勤杂人员,由管理处负责到市劳动部门办理用工手续。

七、变更事项:

劳动就业工作计划篇(5)

1、工作任务:再就业工作

工作目标: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XX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500人,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1000人,力争实现“零就业家庭”双就业。新增发放小额担保贷款800万元。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600人。

工作措施:一、通过开展岗位对接专项活动,实施就业援助;二、完善就业再就业培训机制,提高劳动者的就业技能;三、做好小额担保贷款贷前审查、贷中跟踪、贷后服务,发挥小额担保贷款的助推作用;四、实施全民创业工程,以创业促就业。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

分管领导:宋丽

责任机构:再就业办公室

责 任 人:冯杰、郑干昌、银今兰

2、工作任务:就业工作

工作目标: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00人,农村富余劳动力80%接受培训,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全供事业单位应缴失业保险费足额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020人,征缴失业保险费95万元。

工作措施:一是按照《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紧密结合实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措施,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增加就业容量;二是采取积极措施,落实相关政策,减轻企业负担,鼓励企业稳定就业岗位;三是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劳动者多渠道就业;四是切实做好重点人群的就业工作,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五是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帮助更多的劳动者提高职业技能;六是强化部门促进就业责任,广泛动员全社会共同做好就业工作;七是将项目工作与就业岗位开发工作相结合,以项目工作推进发展,促进就业。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

分管领导:王年

责任机构:劳动就业局

责 任 人:贺建民、周长城、梁彤

3、工作任务:社会保险工作

工作目标: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000人,征缴医疗保险费500万元。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000人,其中农民工参保1000人,征缴工伤保险费40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000人。

工作措施:一是以农民工、非公经济组织、灵活从业人员为重点,扩大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覆盖面;二是拓展社会保险费筹措渠道,继续实行失业保险工资总额统征;三是深入推进高危高风险行业参加工伤保险;四是完善基金管理制度,强化基金监管机制,确保基金安全;五是严格依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对各参保单位进行征缴;六是网络覆盖,强化服务,完善“三位一体”的全民医疗保障体系。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

分管领导:唐群山

责任机构:社会保险事业局

责 任 人:娄炜华

4、工作任务: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工作

工作目标:各类用人单位普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保障举报专查、劳动争议案件结案率95%以上。

工作措施: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劳动监察工作人员集中培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强化个人素质,提高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二是以人为本,严格执法,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积极开展劳动用工专项检查活动,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三是努力促进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强化劳动合同签订、鉴证工作,强化劳动争议预防;四是积极主动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对所受理案件做到受理一起,及时处理一起,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

分管领导:宋丽、范蕾

责任机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办公室、劳动监察室

责 任 人:李维奇、仲维军

5、工作任务:依法行政工作

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积极完成法治诚信服务型政府建设任务,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努力推进依法行政进程。

工作措施:一、高度重视,将人劳社保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二、目标管理,进一步明确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制;三、营造氛围,注重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四、制度建设,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保证;五、创新工作,将人劳社保重点工作融入到依法行政工作中。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

分管领导:梁萍

责任机构:办公室

责 任 人:吴柯

6、工作任务:计划生育工作

工作目标: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制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措施,规范各项管理服务。

工作措施:一是健全机构,夯实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二是深入宣传、加强教育、开展综合服务计划生育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计划生育规范化管理工作。四是积极开展“婚育新风”活动,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

分管领导:梁萍

责任机构:办公室

责 任 人:吴柯

7、工作任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工作目标: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工作措施: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二是狠抓学习教育、提高廉政意识,牢固构筑御防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三是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廉政监督。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

分管领导:范蕾

责任机构:办公室

责 任 人:吉国仁

8、工作任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工作目标:按照区综治委工作的各项要求,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狠抓落实,严格管理,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目标任务。 【1】   2011年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规划

县地方税务局2010年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及2011年工作思路

水管所年终工作总结

教育部2011年工作计划

2011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

2011年县政府工作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要点

县城乡规划工作“十二五”规划

到 栏目查看更多内容 >>

工作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二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认真做好局内部综治工作;三是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为全区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提供强力支撑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

分管领导:梁萍

责任机构:办公室

责 任 人:吴柯

9、工作任务:信访稳定工作

工作目标:全面落实群众工作新机制,赴京集体上访、赴京非正常上访、到省集体上访为零。认真落实信访评估机制,信访案件按期结案率100%,群众满意率90%以上;无赴京到省重信重访。

工作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信访责任制度;二是做好信访登记、接访工作,实行首问负责制,对来访人员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三是改进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设立信访接待日,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四是积极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

分管领导:宋丽

责任机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办公室

责 任 人:李维奇

10、工作任务:安全工作

工作目标:完成安全工作目标任务,确保全年无安全事故发生。

工作措施:一是强化各部门责任意识,将安全责任明确到人,落实到位;二是组织开展安全自查自纠活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三是认真做好安全值班工作,严格执行全天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四是积极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为全区安全工作提供支撑。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

分管领导:唐群山

责任机构:办公室

责 任 人:吴柯

11、工作任务:科教兴区工作

工作目标: 完成科教兴区任务。

工作措施:一是科教兴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加强对科教兴区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抓好人才管理、使用、培养和引进等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

分管领导:秦素青

责任机构:办公室

责 任 人:张海峰

12、工作任务: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和文明城区创建工作

工作目标:完成本部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和文明城区的各项工作任务

工作措施:一是将“三创”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责任分工,认真做好本单位承担的“三创”各项工作任务。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

分管领导:梁萍

责任机构:办公室

责 任 人:吴柯

13、工作任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工作目标:完成年度普法依法治理目标任务

工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二是强化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制氛围;三是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严格依法行政。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

分管领导:魏玉卿

责任机构:办公室

责 任 人:吴柯

14、工作任务:政务信息化工作

工作目标:认真履行政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职责。积极探索利用网络和数字技术手段,创建人事、劳动、社保电子档案信息库,适应电子政务、网上办公的时代新需求。

工作措施:一是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做好局域网站建设;二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信息技术水平;三是创建人事、劳动、社保电子档案信息库;四是建全各项管理制度,逐步规范信息管理工作。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

分管领导:梁萍

责任机构:办公室

责 任 人:吴柯

15、工作任务:招商引资工作

工作目标:完成招商引资2100万元。

工作措施:一是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强化责任;二是营造招商引资浓厚氛围;三是优化招商引资环境;四是以“项目建设年”“城市开发年”活动为载体,落实减轻企业负担相关政策,促进招商引资工作。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

分管领导:梁萍

责任机构:办公室

责 任 人:吴柯、张海峰

二、本单位重要工作任务(含改革创新项目)

1、工作任务:实施就业创业培训工程

工作目标:利用教育资源整合后的闲置校舍建立就业培训基地和创业培训基地,加强对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城市就业再就业人员的职业技术技能培训,提高就业成功率;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立志创业人员的创业培训,全区每年开展创业教育和培训500人,提高管理水平和创业能力。

工作措施:一是创建就业、创业培训基地,积极开展技能培训和人才培训;二是建立覆盖城乡的创业培训体系,逐步将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人员纳入创业培训范围;三是大力实施“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项目,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职业培训机构面向各类创业主体开展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四是加强创业实践训练,帮助创业者积累创业实践经验。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

分管领导:王年、宋丽

责任机构:劳动就业局、再就业办公室

责 任 人:周长城、郑干昌

2、工作任务:返乡农民工和失地农民就业援助工程

工作目标:全区80%返乡农民工和失地农民经过援助,就地、就近创业和就业。

工作举措:一是依托镇,街道(管委会)劳动保障平台建立返乡农民工和失地农民工作台帐,及时了解返乡农民工和失地农民的就业需求、培训和创业意愿;二是大力宣传相关政策和工作措施,为准备外出的农民工提供劳动就业政策和相关法律咨询等指导;三是集中开展返乡农民工和失地农民就业援助帮扶活动,通过送培训下乡、送岗位进村、举办专场招聘会等形式,为返乡农民工和失地农民免费提供技能培训、就业信息、政策指导、职业介绍等援助服务。 (2)

  2011年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规划

县地方税务局2010年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及2011年工作思路

水管所年终工作总结

教育部2011年工作计划

2011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

2011年县政府工作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要点

县城乡规划工作“十二五”规划

到 栏目查看更多内容 >>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

分管领导:王年

责任机构:劳动就业局

责 任 人:周长城

3、工作任务:搞好“企业服务年”活动,搭建服务平台

工作目标:依托新华创业网和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创建鹰城就业创业最佳优质服务窗口,加大对企业服务力度。

工作措施:一是按照“以人为本,热情服务,办事公道,群众满意”的目标要求,建立健全挂牌上岗、服务承诺、限时办结、首问负责、效能考评等制度,设立监督台、监督电话、意见箱、使用文明礼貌用语50句;二是实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用工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培训、特殊群体服务、劳动事务代理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服务,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管理、一条龙服务;三是把创建文明优质服务窗口活动与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完善服务措施、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服务水平有机结合起来,精心打造鹰城就业创业最佳优质服务窗口;四是加大对企业及产品的宣传力度,为企业和创业者提供政策信息、市场信息、创业项目信息等方面的服务。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

分管领导:宋丽

责任机构:再就业办公室

具 体 人:冯杰

4、改革创新项目:建立零就业家庭动态消除长效机制

工作目标: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工作措施:一是围绕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活动,建立零就业家庭动态消除长效机制;二是以全区城乡零就业家庭成员为对象,充分发挥区,镇、街道(管委会)、社区三级就业服务机构的作用,全方位、多层次地提供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岗位推荐、扶持创业、落实优惠政策等各项援助措施,建立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绿色通道”,做到“出现一户,帮扶一户,消除一户,稳定一户”。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

分管领导:宋丽

责任机构:再就业办公室

责 任 人:冯杰、郑干昌

5、改革创新项目:劳动保障协理员一专多能工程

工作目标:确保就业援助零距离,劳动监察全覆盖。

工作措施:实施基层劳动保障协理员业务拓展、素质提升“六大员”工程。赋予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全新的角色定位,实现其由促进就业的“一专”,向促进就业、化解纠纷、法律监督、关系指导、社保代办、政策宣讲的“多能”转变,使劳动保障协理员成为劳动就业援助员、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关系指导员、社会保险代办员和劳动政策宣讲员。

完成时限:2011年6月底

分管领导:范蕾

责任机构:劳动监察室

责 任 人:仲维军

6、改革创新项目:创建小额担保贷款网格化管理、全方位服务模式

工作目标:确保贷款及时回收,稳步推进小额贷款工作实现良性循环,更好发挥小额贷款推动创业促进就业作用。

项目介绍:针对小额贷款笔数多、客户庞杂、借贷人分布广、管理难度大等问题,将我区划分为364块,以社区为单位、楼院为单元,逐步建立小额担保贷款动态跟踪服务档案,建立健全借款人情况变更及时告知制度、对在保项目联合监控管理制度,小额担保贷款定期走访联系制度,借贷人经营项目指导服务机制等,实行条块结合、网格化管理模式,积极开展等贷后跟踪服务。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

分管领导:宋丽

责任机构:小额担保贷款办公室

责 任 人:银今兰

【3】

  2011年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规划

县地方税务局2010年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及2011年工作思路

水管所年终工作总结

教育部2011年工作计划

2011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

2011年县政府工作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要点

劳动就业工作计划篇(6)

在社会主义生产建设过程中,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伟大领袖和导师在《论十大关系》中指出:“工人的劳动生产率提高了,他们的劳动条件和集体福利就需要逐步有所改进”。一九七三年国家计委以(73)计劳字477号文发出《关于加强防止矽尘和有毒物质危害工作的通知》和《防止企业中矽尘和有毒物质危害的规划》。各地区、各部门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在改善企业的劳动条件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也有一些地区、部门对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性,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以致改善劳动条件没有列入计划,所需的经费、设备、材料得不到解决。不少企业由于劳动条件差,严重地危害了职工的安全健康,发病率高,体质下降,出勤率低,生产第一线劳力不足,不利于生产的发展。为了进一步做到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保护职工在生产建设中的安全健康,以适应新的生产发展的需要,特作如下规定:

一、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各级领导要把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保护职工的安全健康,提到路线的高度来认识。各级要有领导同志分管这项工作,并纳入议事日程。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结合技术革新、技术革命和工艺改革,大打改善劳动条件的人民战争。各地区、部门应继续贯彻落实国家计委(73)计劳字477号文件的各项要求,并对规划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总结经验教训,根据本地区、部门的实际情况,把改善劳动条件的问题,列入发展国民经济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认真予以解决。

二、凡是劳动条件差,危害职工安全、健康的企业,在安排更新改造资金时,应优先保证劳动保护措施的需要;各地区、各部门在集中掌握的更新改造资金中应规定一定的比例,用于劳动保护技术措施。

三、各地劳动部门每年应就所掌握的劳动保护技措经费提出所需的设备、材料计划,报送同级计委和物资部门,计委和物资部门应纳入本地区的物资分配计划。各级计委和物资部门在安排生产维修、技措挖潜的设备材料计划时,对其他方面改善劳动条件所需的设备、材料也应予优先考虑纳入计划。

四、在新建、改建、扩建企业时,必须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一定要做到主体工程和防尘防毒技措,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遗漏的防尘防毒措施,要尽快补上,其费用由原投资部门负责。

劳动就业工作计划篇(7)

关键词:电网企业;劳务派遣;用工管理

作者简介:李素萍(1964-),女,江苏沛县人,甘肃省电力公司人力资源部,高级经济师。(甘肃 兰州 730050)

中图分类号:F272.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0079(2012)36-0026-02

近年来,随着电网企业不断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健全用工制度,优化用工策略,对改善企业员工队伍结构起到一定作用,特别是劳务派遣用工的使用在解决临时性、辅、替代性的岗位用工(简称“三性”岗位)以及控制人工成本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但在实践中也存在企业超计划编制用工、对派遣机构监督不到位、员工入口把关不严、退出机制不健全、部分岗位混岗作业、管理不规范以及少数派遣机构资质不完备等问题,给企业带来了很大困扰。因此,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就成为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在这里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以“五统一”的思路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以飨读者。

一、统一劳务派遣用工计划管理

统筹各类用工管理,将劳务派遣用工纳入年度劳动用工计划管控,并考虑定员标准外的运输、后勤、物业等用工需求,实行“统一申报、统一审批”制度,严禁计划外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用工计划是人力资源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计划管理是落实企业战略和工作目标、调控配置资源、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手段。劳务派遣用工是劳动用工计划的一部分,只有将原来单纯的职工人数计划拓展到劳务派遣用工、农电工、业务委托用工等全部用工的计划管理上才能有效地做好企业的人力资源管控,才能从单一职工人数用工计划管理向全方位总量用工计划管理、从粗放式管理向精益化管理转变,从而提高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用工管理水平,有助于通过人力资源用工计划管理引领人力资源各项业务更好地协调发展。对于劳务派遣用工计划的核定,更是要从企业定员核定的角度出发,对缺员单位在生产辅助等非核心业务岗位用工给予一定数量的核定;对超员单位原则上不核增或少核增劳务派遣用工计划,从而有效地控制企业的用工总量,防止企业过多使用劳务派遣用工。

二、统一劳务派遣用工岗位范围

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在企业岗位序列编制的基础上,结合劳务派遣用工的实际情况,分类分层对劳务派遣岗位设置进行细分,通过不同的岗位名称、职责、属性严格区分长期职工和劳务派遣用工的岗位范围,按照同一岗位使用同一种用工的原则统一劳务派遣用工岗位范围,从而统一劳务派遣用工岗位的适用范围,避免企业核心业务岗位和岗位以及职能管理部门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同时,对后勤、物业等服务类通用业务也尽可能优先采用业务外委模式,并避免混岗作业,造成同岗不同酬现象。

三、统一劳务派遣机构准入管理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这就明确了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是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目前劳动力市场上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机构有经济上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单纯的劳务派遣公司,也有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转制而成的劳务派遣公司,还有隶属劳动保障部门的职业介绍中心。可见现存的劳动者派遣机构已经超出了法律允许的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主体范围,且其劳务派遣机构和组织可谓名目繁多,一些不当派遣也是各式各样。因此,企业就有必要全面梳理各类劳务派遣机构情况,按照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财务状况良好、内控制度完备、管理规范、信用等级优良等要求制订标准规范的准入制度和条件,统一劳务派遣机构准入管理,指定4~5家符合要求的派遣机构供下属各单位选择。对已签订的不符合准入条件的派遣机构要依法解除协议,坚决取缔各单位自行设立劳务派遣机构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招聘派遣劳动者,对关联单位出资或者合伙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也不得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从而统一规范劳务派遣机构,保障劳务派遣用工者的合法权益。

四、统一劳务派遣用工薪酬标准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因此,根据劳务派遣用工岗位特点,参照企业所在地区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建立相应统一的公司系统劳务派遣用工薪酬体系就十分必要。劳务派遣人员月基本工资待遇将综合考虑其技术等级、学历水平、工作年限、工种和聘用岗位等因素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特种车辆驾驶及特殊工种岗位的劳务派遣人员月基本工资可以适当上浮。劳务派遣用工的劳动报酬由劳务派遣机构负责以货币形式支付,所需费用经用工单位人力资源部统一核定后以劳务费的形式转账给劳务派遣机构指定账户并发放给劳务派遣用工。

五、统一劳务派遣用工管理方式

要全方位加强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笔者认为还需在用工管理方式上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严格劳务派遣用工招聘。企业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必须以上级核准的劳务派遣用工计划为依据,在审查劳务派遣机构的资质、信誉及管理水平并与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基础上,委托派遣机构按照约定的要求、条件和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招聘时,企业要按照岗位性质等区分高端、一般、低端劳务派遣岗位,分别制订相应的任职条件和考试、核准等招聘方式。对于高端劳务派遣岗位,一般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等级或大专及以上学历(条件艰苦地区可适当放宽),同时采用考试、考核等方式,择优招聘。各企业可与劳务派遣机构按照协议约定劳务派遣用工试岗期。试岗期期限根据派遣期确定且计入派遣期。派遣期为两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岗期不得超过两个月;派遣期为三年以上的,试岗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岗期不属于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试用期由劳务派遣机构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劳务派遣用工在试岗期间,经考核不合格者,可直接退回至劳务派遣机构。

二是加强劳务派遣用工的使用管理。各企业在使用劳务派遣用工时,必须监督劳务派遣机构自招用劳动者之日起30日内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明确告知该劳动者为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并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劳动用工备案。在接受被派遣劳动者前,必须要求劳务派遣机构提供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的《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核实劳务派遣机构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等情况。用工单位不得接受与劳务派遣机构订立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机构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的被派遣劳动者。

三是加大劳务派遣用工的培训开发。各企业要依据职业能力培训规范的要求,对劳务派遣用工进行培训开发,确保劳务派遣人员技能水平适应企业发展和设备技术升级的需要。对新上岗(含新入职)、换岗的劳务派遣人员,要依据岗位工作要求进行不少于 1 周时间的岗前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岗位技能、企业文化、规章制度等方面的知识技能。经培训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培训不合格的应重新培训或退回派遣机构。

四是强化劳务派遣用工绩效考核。企业要将现行的绩效管理制度延伸至劳务派遣用工。要对劳务派遣用工实行绩效考核,分解工作目标和任务到劳务派遣用工岗位,合理制订具体、量化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科学考核劳务派遣用工的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及能力,并定期将绩效考核结果通报给劳务派遣机构。同时,各企业要强化绩效考核结果应用,在核定的费用总额范围内建立与考核结果挂钩的费用支付机制,引导派遣机构建立与考核结果挂钩的工资制度。

五是健全劳务派遣用工保险管理。用工单位要按照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按月将劳务派遣用工参保所需费用以劳务费的形式转账给劳务派遣机构指定账户,督导劳务派遣机构及时办理劳务派遣用工依法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做到参保手续和缴纳费用合法合规。劳务派遣用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当地社保机构规定执行,但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缴费基数。

六是完善劳务派遣用工信息化管理。规范、完善劳务派遣用工台账,及时更新劳务派遣用工数据,全面掌握劳务派遣用工数量、基本信息、变化调整、岗位分布等情况是做好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的基本手段,是劳务派遣用工深化、细化、有效提升管理的基础数据保障。同时,要建立劳务派遣机构数据信息库,要准确掌握派遣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管理、信用等级等信息,要加强对劳务派遣机构的实时监控和管理,防范派遣机构不规范管理给企业带来的连带法律风险。同时,实现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的可控、在控。

七是加强劳务派遣用工督导管理工作。企业每年要结合劳务派遣机构工作开展情况,对劳务派遣用工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要对照准入条件对所选劳务派遣机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对不认真履行协议、管理不规范的劳务派遣机构要依法解除劳务派遣协议,取消其准入资格,并及时更新派遣机构名单。要建立劳务派遣机构管理反馈常态机制,对派遣机构、派遣人员、劳动合同订立、薪酬福利发放、社会保险建立支付等情况要及时掌握,实时监督、反馈。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