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大全 杂志订阅 SCI期刊 投稿指导 期刊服务 文秘服务 出版社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首页 > 精品范文 > 治乱工作方案

治乱工作方案精品(七篇)

时间:2023-01-25 19:42:38

治乱工作方案

治乱工作方案篇(1)

“三乱”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木兰县~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五年六月二日

木兰县~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四次全会、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推动我县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扎实开展,按照市《~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重在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我县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纠正解决损害企业和人民利益的公路“三乱”问题,确保公路畅通。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狠抓执法队伍建设,规范上路执法行为,巩固治理成果。为实现县委提出的“加快发展速度、提升发展水平、建设小康木兰”的总体目标,创造优良畅通的交通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治理向机动车乱收费和清理道路站(卡)

1、继续治理向机动车乱收费的行为。各部门要相互配合,继续清理向机动车收取各项费用、罚款、集资和各种摊派,不符合规定的要坚决取消,重复收取的要予以合并。符合规定的项目经省政府审定后,实行目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各类收费的透明度。

2、继续清理整顿公安、林业等部门的检查站(卡)。不符合规定的要撤销,不规范的要加以规范,实行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管理。对国家和省政府批准的个别部门季节性、突发性设站行为进行规范,完成任务或季节过后立即撤除。

3、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做好严查工作。要加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覆盖面,严肃查处省道、县道以及乡道、村(屯)自修自养道路和公路渡口的私自设卡和违规上路收费、搭车收费等问题。要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同路下综合治理结合起来。

4、继续巩固依法规范的站、所和重要道口(临江道口、吉兴道口、五站道口)。林业、交通、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健全各项制度,严格审批手续,简化工作环节,增设文明窗口,强化服务质量。

(二)继续规范有关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

1、清理纠正未经国家和省政府批准的部门上路设卡、截车、检查、收费等违规违法行为。按国家规定除公安、交通、和林业三个部门外,未经省政府批准,其他任何单位和部门一律不准在公路上设置任何形式的收费、检查站(卡)和上路执法。

2、有权上路的单位和部门要尽量减少上路的频率,必须要采取相应措施,统筹安排,避免在同一路段、同一时间多家上路问题的发生。

3、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不得在职责任务范围之外从事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活动,规范本行业、本部门的内部执法行为,切实解决公路“三乱”问题。

三、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管理

各执法部门及有关领导要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放在全面践行“xxxx”重要思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上来认识,切实增强治理公路“三乱”的责任感、紧迫感,克服厌倦和松懈情绪,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力度,在巩固成果、防止反弹、深化治理上下功夫,把工作抓实抓好。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由交通部门牵头,公安、林业、财政、物价等部门为责任部门。各执法部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的要求,各负其责,层层签订责任状,狠抓落实。各部门要互相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

(三)严格管理,规范执法

各部门要对执法人员开展全员培训,正确处理管理和服务的关系,不断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考核,对政治素质低,不称职的执法人员要及时调整,以确保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严肃执纪,坚决查处公路“三乱”案件

县纠风办、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要对各执法单位实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和全面考核,采取达标挂牌、反弹摘牌的方式,坚决遏制公路“三乱”的发生。对问题较多的路段要组织重点突击检查和明察暗访,进行彻底整治。要建立健全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各执法单位在加大对超限超载综合治理的同时要加强源头治理,防止在治理时出现公路“三乱”问题。

(五)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各部门要在从严刹风整纪的同时,进一步加大预防力度,努力从源头上铲除公路“三乱”滋生漫延的土壤。要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对执法人员深入开展从政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干部职工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树立奉献社会、服务于民的理念,筑牢思想防线。要针对产生公路“三乱”易发多发的部门和环节,制定科学严密、具有可操作性的制约机制和防管措施,形成较为完善的防范公路“三乱”的惩防体系。

治乱工作方案篇(2)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品质铸城”战略目标,全力打造干净、有序、文明、畅通的机关和责任路段环境,保障群众工作、生活舒适、安心。

二、工作内容

(一)“治脏”工作

1、加大垃圾收集和清运力度。机关各科室要加大对办公场所地面、墙面、天花板、屋顶进行全面清扫,清除庭院内部卫生死角、杂草,彻底清除屋顶垃圾,清疏沟道,达到无杂草、无污水,建筑物墙体整洁的目标。垃圾的收集工作做到“一日一清”。

2、加强对夜市街责任路段的垃圾清扫,集中力量清除“垃圾堆”、“废土山”、“臭水沟”,杜绝“脏、乱、差”现象。

3、开展“牛皮癣”广告整治,查处乱扔乱倒垃圾的行为,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二)“治乱”工作

1、全面整治责任路段和机关院内外的违章搭建行为,全面整治违章建筑。

2、美化、绿化好机关院内外环境,购置好花盆,培植好院内绿化带。

(三)“治堵”工作

1、大力整治夜市街责任路段违章占道经营行为。

2、加强本机关院内车辆停放管理。定期对夜市街责任路段乱停滥放车辆的整治,确保交通畅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机关成立“三治”活动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抽调骨干为办公室成员。“三治”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和各科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真正把“三治”活动落到实处。

治乱工作方案篇(3)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落实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治理公路、水上“三乱”责任制度,规范上路下河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遵章守纪,自觉抵制“三乱”歪风,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要求,积极探索从根本上解决公路、水上“三乱”问题的方法和措施,建立预防和治理公路、水上“三乱”的各项工作,确保我县公路水上交通畅通,为我县经济协调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年的工作目标:一是继续巩固治理公路水上“三乱”工作成果,严防反弹。二是做到机构不撤,人员不减,力量要加强,进一步完善集中检查制度。三是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源头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治理公路水上“三乱”工作的长效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现场查办案件。四是通过努力,使我县公路水上现实无“三乱”现象。

三、工作任务

以规范收费站点和执法人员上路执法行为为重点,加大治理力度,巩固治理成果。一是加强源头治理。进一步清理、规范检查站点,该撤销的撤销,该合并的合并;对新设检查站点要充分论证,从严控制,严格审批。在全县继续抓好省道和白云库区的“三乱”治理工作的同时,把工作重点放在清理县、乡道设置的检查站点上,严格规范有权上路部门的检查、收费行为,加强对省、县、乡道“三乱”现象反弹较严重的重点路段的督促检查。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牢牢把握工作重点,结合各自的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

××年全县治理公路水上“三乱”工作要实现以下四个目标:

1、通过重点整治,把公路上未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检查站(卡)全部撤销,已经省政府批准设立检查站的规范化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坚决遏制非法上路下水检查。

2、通过健全监督约束机制,严格规范交通、公安、林业部门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坚决制止在公路和水上乱设站卡、乱收费、乱罚款的现象。确保水陆运输安全畅通,为县域经济的发展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

3、通过对××库区水上船舶的整治,严格规范经营和收费行为,为我县旅游事业的发展,为游客的休闲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四、具体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按照国务院国发[1994]41号文件要求,加大从源头上治理公路、水上“三乱”的力度,创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二)继续严格落实治理公路、水上“三乱”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设站,谁监管”及“谁的人,谁管理”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

(三)严格依法行政,认真落实“七个严禁”规定。要抓好“七个严禁”规定的贯彻落实:严禁向执法部门下达罚款指标,按以收定支、以罚定支;严禁无权上路执法部门上路执法;严禁执法部门聘请人员,雇用人员、临时人员上路执法和协助执法;严禁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擅自越权设站收费、检查,严禁省人民政府已宣布撤销的收费站继续收费,严禁检查站为其他部门搭车收费;严禁上路乱查、乱扣、乱收、乱罚,罚而不纠,罚而不处;严禁收费罚款单位与个人分成,公款私存,贪污、挪用罚没款;严禁徇私枉法,执法人员私了道路交通事故。

(四)正确处理治理公路“三乱”与治理超限超载运输的关系。超限超载严重危害公路、危害行车安全,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和治理公路“三乱”现象同时符合优化道路交通环境的要求。治理超限超载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央有关部委的规定和省人民政府通告的要求精神,做到“依法行政,强化管理,科学检测,卸载放行。”

治乱工作方案篇(4)

农村土地乱挖治理工作总体目标就是要做到“三严四到位”:要通过严禁严管严查(严禁侵占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公路红线、行洪河道、公益林等,严管侵占林地、道路、水土保持地及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严查一切土地乱挖行为),杜绝非法“挖山(田)筑塘、挖山取土、切坡建厂、挖路挖渠搭棚建房、毁林毁地采石采矿”等土地乱挖乱象,维护__秀美山水形象;对出现的土地乱挖行为要查处到位、追责到位、复耕复绿到位,实现依法依规管地用地到位,为推动全乡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土地乱挖治理的主要内容是,2012年以来发生的土地乱挖违法行为,包括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公路红线、行洪河道、公益林等建窑、建房、挖砂、新__库、池塘、采石、采矿、修路、取土等土地乱挖违法行为,占用林地和其他土地、侵占道路、水土保持地及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擅自建窑、挖砂、采石、采矿、取土、挖塘、修路、筑水库、建厂房、建临时棚及农民切坡建房等土地乱挖违法行为,以及其他零星的侵占土地的违法行为。

从2015年7月25日至2015年12月31日,分五个阶段推进。

㈠宣传发动(7月25日至8月5日)。一是召开动员大会,制定实施方案,采取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形式,营造舆论氛围,大力宣传开展农村土地乱挖治理的重要意义,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治理工作热情。二是成立土地乱挖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分别成立相应的治理工作机构。

㈡调查摸底(8月5日至8月15日)。乡国土规划所要认真做好农村土地乱挖行为的调查摸底工作,组织人员分组、分村进行排查,摸清情况,掌握底数。以2012年以来逐年土地卫片数据为重点,以村为单位全面开展摸排工作。建立治理台帐,对排查出的土地乱挖违法行为逐一进行登记。

㈢组织实施(8月16日至11月21日)。乡国土规划所和各村要结合自身职责,集中精力,组织人员,分解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扎实开展农村土地乱挖治理工作。

1.对排查出的土地乱挖违法行为,逐一进行处理。⑴自行整改阶段(8月16日至8月20日)。由各村对经乡领导小组审核认定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改。对有关违法主体下达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自行改正。⑵集中查处整治阶段(8月21日至9月20日)。集中一个月时间,对拒不改正土地乱挖违法行为的违法主体进行严肃查处和整治。对占用土地1亩以下的违法宗地,当事人能及时予以改正的,免于行政处罚;对卫星拍摄的或1亩以上的违法行为,当事人能及时予以改正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于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拒不改正的,或行为恶劣影响极坏的,按照职能分工由相关部门坚决依法进行查处,各村应全力支持配合,对重大违法行为将进行联合执法。

2.加强巡查执法,建立巡查台帐,实现执法管理常态化(8月6日至11月21日)。一是建立土地乱挖治理日常巡查工作制度,落实责任人员,做好巡查登记,及时报告巡查情况,及时制止违法行为,有效减少土地乱挖现象的发生,从源头制止违法行为。乡国土规划所要加强对本辖区内土地乱挖的巡查工作,加强镇村联动,每星期对辖区内巡查1次,重点地区要适时监控,确保不留死角。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自己无权处理的,要第一时间向县领导小组和相关职能部门报告,纳入台帐管理。二是对2015年新发生的土地乱挖违法行为,严肃进行处理。同样纳入台账管理,明确监管责任及责任单位,从严从快予以查处,决不姑息。

㈣检查验收(11月22日至12月12日)。乡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全乡农村土地乱挖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考核、评分、排队,并进行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检查验收评分细则(见附件2)。

1.对2012年—__年已发生的土地乱挖违法行为台帐,到实地逐宗进行查验。对已查处整改到位的,予以稍号。对未查处或未整改到位的,责令限期改正,逐宗进行扣分。

2.对2015年新发生违法行为,对照2015年卫片及日常巡查掌握的情况,对未排查发现的或未查处整改的,责令限期改正,逐宗进行扣分。

㈤建章立制(12月13日至12月31日)。乡国土规划所和各村要建章立制,把农村土地乱挖治理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彻底根治农村土地乱挖现象。要建立巡查制度、台帐管理制度、责任分解落实制度、违法行为报告处理制度、联合执法制度等长效管理制度,实现治理工作的制度化管理和长效管理。

取土挖土要按以下程序办理审批手续:首先由当事人提出申请,经所在村民小组集体同意,村委会审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然后报县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其中,属临时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审批,涉及占用林地或其他土地进行采矿、养殖等建设的,须先经林业等相关部门审核同意方可。

㈠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一是县成立农村土地乱挖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乡

党委委员、常务副乡长曹华荣同志任组长,乡国土规划所所长黄金辉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乡国土规划所,由黄金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二是土地乱挖治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村要分村成立工作组,负责本乡镇辖区内土地乱挖治理的巡查、发现、制止、报告、处理等监管工作,并将有关工作分解落实到村、到组、到责任人,列入村级年度目标管理考评。三是乡国土规划所要依据自身职责,依法对土地乱挖违法行为进行监管和处理,加强协调配合和联合执法,并指导各村开展治理工作。㈡加强巡查防控力度,严肃查处土地乱挖违法行为。一要落实巡查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防控力度,力争将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制止在萌芽。二要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要按照“零容忍、严执法”的原则,重点查处违法行为恶劣,占用耕地、林地等面积较大,置政府三令五申于不顾、突击抢建等违法行为;及在公路干线两侧挖山切坡,或侵占行洪河道、农田水利设施等违法行为。三要建立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对重大复杂或典型案件由领导小组牵头进行联合执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治乱工作方案篇(5)

一、整治范围和对象

凡颁发宅基地证以来在全镇范围内的违法用地,具体整治对象是:

1、农村集体土地上宅基地未经批准修建的房屋和临时建筑物。

2、经批准拆迁新建房屋后,原有住房未拆除还耕,违反“一户一宅”规定的。

3、报经批准修建房屋,但超过批准占地面积的建筑物。

4、国有土地上未按规定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未按规定许可内容建设的建筑物,以及未经批准、未按批准内容建设、超过批准期限未拆除的临时建筑物。

二、工作任务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3年4月8日至4月10日)组织镇村组干部会,做好宣传动员。

(二)自查自拆阶段(2013年4月11日至4月30日)

由各联系村干部负责组织各村,开展集中清查,对违法建筑物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告知当事人,动员其积极自行拆除。涉及有违法乱建的党员干部要不讲条件、不讲特殊,积极带头自行拆除。凡在规定期限内(4月30日前)自行拆除的,不再追究当事人违法乱建的法律责任,由镇国土办登记备案。因为家庭人口增多无法满足居住需求,未经批准在原有宅基地对旧房进行改造或异地建设的住房,只要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暂不列入本次集中整治拆除范围,但要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依法处理阶段(2013年5月1日至6月30日)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拆除的违法建筑物,区分情况和性质,依法处置。

1、吴路沿线和金快速通道两边300米内有下列违法建筑物的必须依法:

(1)未经批准擅自修建的建筑物。

(2)新房建成后,拒不拆除的旧房。

(3)因项目建设,已享受拆迁安置补偿,未拆除的旧房及违法新搭建的建筑物。

(4)超过规划许可范围建设的建筑物。

(5)未经批准、未按批准内容建设,超过批准期限未拆除的临时建筑物。

(6)非农业人口未经批准在农村集体土地上修建的建筑物。

(7)未经批准的支棚搭架。

2、场镇规划区外的违法建筑物按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3、在违法建筑物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吊销其证照。

4、参与违法建筑物建设的施工单位和个人,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施工,拒不配合的,按相关规定吊销其证照。

5、对违法建筑物,有关部门不得为其提供用电、用气、用水、通讯、电视等相关服务,不得为其办理工商、税务、卫生等证照。

三、巩固成果阶段(2013年7月1日以后)

镇上成立集中整治违法乱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由镇长和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和各联系村干部组成,办公室设在镇国土办。

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对全镇整治违法乱建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政策宣传。

各村由联系村镇干部、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和村文书等参加成立自查清理工作小组,开展自查清理工作。

(二)分工安排

每小组由组长负责,绘图1人,收费1人,丈量1人,宣传政策1人。

(三)丈量标准

农户房屋丈量以滴水(天沟)为标准(场镇建房户以临街面以墙壁为丈量标准)。

(四)已批准的农户,在清查处理完毕后给农户换发新的土地使用证。

(五)该项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实行奖惩。

四、处理的依据及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76、77条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42条之规定及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52、53条之规定,凡报经批准的农户超出批准面积或未经批准占耕地的农户,每平方处以30元的罚款,占未利用地每平方处以20元罚款,原基超占每平方处以10元的罚款,旧基未还耕的每平方处以20元的罚款,直到还耕为止。

五、工作要求

1、严肃工作纪律。凡涉及有违法乱建的党员干部要不讲条件、不讲理由、不讲特殊,积极带头自行拆除;对包庇违法乱建、、执法不公的一律按照党纪政纪严肃查处;对不支持、不配合,行动迟缓、执法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的责任。

治乱工作方案篇(6)

一、整治内容和工作目标

通过对XXX工程建设领域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单位进行全面排查,严肃查处从业人员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符、买卖租借资格证书、注册备案人员未到岗履职、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执业等涉及“挂证”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专项整治,推动建立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预防和监管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工作方法和处置措施

(一)工作方法。由XXX站、市XXX站、局XXX股、区XXX站负责,以日常巡查、专项排查整治方式开展此项工作。以上单位和股室在施工现场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时,首先按照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备案的人员名单,查验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主要管理人员指: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专监理工程师、施工企业<含专业承包企业>项目负责人等)到岗履职情况,并核查是否存在从业人员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符、买卖租借资格证书、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执业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一旦查出存在“挂证”违法违规行为应现场收集并锁定证据,如取证困难,由以上责任单位和股室抽调人员组成专项排查整治小组调查取证。可通过以下方式现场核查:

1、现场点名并出示身份证或执业资格证书;

2、查验施工日志、监理日志、工程资料、各类合同、工程款或其他资金流水凭证的签名字迹;

3、查阅请假手续;

4、根据工程实体质量、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等情况,询问相关人员;

5、查验与受聘单位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证明资料;

6、其它方式。

(二)处置措施。所核查出的主要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或存在“挂证”违法违规行为,可逐步采取以下措施,并按“十大重点领域乱象治理专项行动”要求,按涉乱线索报送区扫黑办。

1、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2、约谈所属企业,责令企业限期进行人员变更;

3、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移送相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并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引导企业自查自纠。XXX局相关责任单位和股室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时,要加强“挂证”行为相关法律、法规的政策宣传,并阐述危害性,积极引导企业自查自纠,全力营造“项目自觉、企业自觉、人员自觉”的良好从业环境。

治乱工作方案篇(7)

为了进一步规范医药收费行为,有效遏止医疗机构存在的药品销售乱加价、巧立名目收费等现象,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根据省市有关精神,现制定医药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纠正医疗行业不正之风,降低医药收费标准,有效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促进构建稳定和谐社会为目的,全面宣传,广泛动员,分步实施,在全市医疗机构建立一个规范有序的服务环境,彻底解决药品价格虚高现象,让人民群众切实得到实惠,享受到质价廉的服务。

二、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内容:

1、巧立名目收费。在政府定价项目外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肢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层层加价、超标准收取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费;继续收取国家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如:抽血费、病历工本费、ct加急费等。

2、药品销售乱加价。超过政府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销售药品;不按规定时间和幅度降低药品销售价格;参加政府招标采购的中标药品不按政府的作价标准销售。

3、“开单提成”搞科室承包。将医疗收入与科室个人奖金挂勾,收受“红包”、“回扣”、“折扣”。

4、出租(外包)科室。违规合作经营医疗项目,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的营利性“科室”、“病区”和“项目”。

5、违反《大型医疗设备配置使用管理办法》购置医疗设备。

6、不按规定执行药品收支两条线。

7、乱集资。

三、专项治理的工作步骤和目标

1、从5月10日开始,为部署动员阶段。各医疗机构要组织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召开院职工大会,务必把方案精神传达到每个职工。要宣传专项治理的重大意义,展开解决本单位“看病贵”、“看病难”问题的大讨论,切实解决好本单位存在的实际问题。

2、从5月20日开始,为清理问题自查自纠阶段。各医疗单位要对照这次专项治理,全面清理收费项目及其它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自查自纠。要梳理本单位目前所有收费项目(包括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的内容及数量,并严格按照政府制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严禁巧立名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停止国家已明令取消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单位内部的收费必须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转移和坐支。

3、从6月1日开始,为整章建制阶段。

⑴各单位要将本单位的收费项目进行公示。

⑵严格执行《山西省住院患者费用清单制度》。

⑶制定本单位制止乱收费、降低医疗费用措施,建立健全本单位执行医疗服务收费及药品价格的奖罚制度。

⑷各医疗单位要将本次专项治理情况,专题报回卫生局。专题报告要包括对清理出问题的处理情况及整改措施、整改项目及数量等。

⑸7月上旬,市政府将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对整改不力,报送不及时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四、加强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和督查

各医疗机构都要切实站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增强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安排部署,通过自查自纠,不断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为了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特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

组长:××(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市纪检委副书记)

××(市卫生局局长)

成员:××(市纪委常委、监委副主任)

××(市卫生局副局长)

××(市卫生局副局长)

××(市卫生局纪检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

办公室主任:××(兼)

办公室副主任:××(市卫生局监察室主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