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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烧工作总结精品(七篇)

时间:2022-12-26 03:39:30

禁烧工作总结

禁烧工作总结篇(1)

一、开展情况

(一)总体情况

由于菜籽价格上扬,加上国家的种粮补贴,今年我区油菜种植面积较去年增加20%以上,达4万多亩,产生的秸秆约有1万吨,且主要集中在大圩镇的东大圩,烟墩镇的牛角大圩和义城镇的大小张圩。为此,我区划定了骆岗街道、大圩镇、义城镇、烟墩镇、淝河镇五个重点禁烧区,并确定了“收工时、上半夜、阴雨前、栽种时”4个重点时段,全力开展秸秆禁烧工作。据统计,整个午季秸秆禁烧期,仅义城镇出现了两次零星“火点”,其他区域均未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二)主要措施

1、成立组织机构。5月8日,全区召开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会议,成立了由区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办、农委、监察局、林业局、农技推广中心、能源办、农机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组,并成立了5个督查组,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工作原则,与各镇(街)负责人签订了秸秆禁烧责任状,实行区、镇、村三级联动。同时各镇(街)也及时建立了专项工作领导组和巡查队,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与奖补政策,确保辖区内“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毁一棵树”,不发生一起因秸秆焚烧引起的安全事故。

2、深入宣传发动。一是将《致全市农民朋友一封信》全部发放到村、到组、到户,并将其制作成录音磁带,利用村广播,每天早、中、晚在广播站循环播放,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通过召开镇、村动员大会,党员大会,村民组长、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广泛宣传,将禁烧工作的意义、具体实施细节及时、准确的层层传递下去。三是各镇(街)组织流动宣传车,制作禁烧宣传标语,在村庄、路口、集市等人群密集的地方张贴。同时组织村干部到每个农户家中,讲解秸秆焚烧的危害,让每位农户了解到“不能烧、不烧给补助、烧了就罚款”的禁烧政策,强化农户们的禁烧意识。四是邀请省城多家媒体,在5月26日举行了禁烧工作新闻会,对我区禁烧开展情况和奖补政策进行了集中的宣传。五是继续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向全区中小学生宣传秸秆禁烧知识,让小朋友们及时向家长和邻居宣传秸秆禁烧的意义。六是做好秸秆禁烧一日一报。根据市农委部署和要求,区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天及时统计全区油菜收割率、秸秆处理和综合利用等情况,做好一日一报。同时向各镇(街)和区直相关部门印发秸秆禁烧简报,实时通报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开展情况,整个午季秸秆禁烧工作共编发简报6期。

3、建立督查体系。全区成立了5个督查小组,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工作原则,注重加强禁烧期间的督查。区农委、区农技推广中心等相关部门也都制定了值班表,每天组织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对禁烧宣传和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巡查。各镇(街)、村(居)共成立35个督查小组、81个巡查队,投入3000多人力,在重点地段、重点时刻24小时巡逻。同时组织了应急灭火小分队,配备相应灭火设备,一旦出现焚烧现象,立即灭火,确保全区“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4、落实经费保障。今年区政府安排了80万元专项资金,作为秸秆搬运、堆放、看管等费用补助,同时各街镇也制定了相应的奖补政策。淝河镇拿出20万元经费用于秸秆收购和堆放;烟墩镇落实专项资金36万元,作为禁烧宣传、秸秆堆放、搬运等工作补助;骆岗街道镇村两级共投入经费65万元;义城镇和大圩镇也制定了详细的奖补政策,镇(村)两级共投入专项资金约100万元。据统计,区、镇(街)、村(居)三级共落实补助资金408.4万元,为圆满完成秸秆禁烧任务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5、加速秸秆“离田”。 秸秆迅速及时“离田”,是禁烧工作取得成功的关键。为此,我区采取了一系列保障措施:一是紧急落实秸秆集中堆放点。由于今年康拜公司停止收购秸秆,解决焚烧的重点还放在集中堆放上,为此,我们在鼓励农民把秸秆堆放在废沟、废塘、荒地上的同时,还租赁了一些农民的土地用来集中堆放秸秆,全区共落实了1222多处集中堆放点。二是组织了120多个义务搬运队和搬运突击队,帮助困难户、无劳力户搬运秸秆。三是要求有禁烧任务的镇(街)与收购企业联系,落实打捆机械,及时打捆,确保秸秆迅速“离田”,既不耽误农时,也不出现露天焚烧的现象。

6、强化科技创新。面对秸秆禁烧这个全国性的难题,我区依托国家科技支撑项目——《江淮平原秸秆还田循环利用技术集成研究与示范》在大圩镇圩西村的实施,积极探索与研究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大力推广联合收割机等新型秸秆还田法,努力从源头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

7、完善奖补政策。为顺利打好这场秸秆禁烧攻坚战,我区制定了详细的奖补政策,规定一是在午收(秋收)期间,凡有焚烧现象的,将依据《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处于当事人200元以下罚款。二是对秸秆收购大户,在市政府每吨40元补贴的基础上,还将额外增加180元/吨的收购补贴。

二、存在问题

(一)秸秆堆放存在安全隐患。今年我区除在空地、废沟等处堆放外,还在路边、操场、仓库及房前屋后集中堆放了一些,共设置1222多处秸秆集中堆放点。全区共有堆放秸秆7062.5吨,这既给农民生活带来不便,影响了交通,污染了环境,同时又给后期看管增加了负担。

(二)秸秆收购工作严重滞后。由于今年康拜公司停止收购秸秆,我区缺少大型的中介公司来收购秸秆,致使打捆机械数量减少、秸秆收购量降低。据统计,全区仅有大圩镇打捆收购了1290吨,占全区产生秸秆总量的12.9%。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奖补资金,在重点禁烧区域减少粮油种植面积,扩大瓜果菜的种植面积,并给种植户一定的补贴资金,从源头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

禁烧工作总结篇(2)

以“以禁促用、疏堵结合、积极引导、全面禁烧”为指导,紧紧围绕“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污一条河”的总体要求,全镇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禁烧农作物秸秆,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力度,通过秸秆机械化还田、生物质发电等途径,充分利用秸秆资源,确保实现全面禁烧、国家卫星遥感监测零活点记录的目标。

二、实施步骤

2014年夏季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工作,从5月20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分宣传发动、全面禁烧、考核总结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5月20日至5月31日)

1.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召开全镇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动员会议,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各单位、各部门召开会议传达镇会议精神,层层动员落实。

2.建立健全网络体系。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即综禁办),负责全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的组织安排、动员部署、督查推进、考核奖惩、督查队伍组建等方面工作;并成立5个巡查组和1个督查组,每个小组5人,组长由镇三套班成员担任。

3.认真制定工作方案。针对夏季工作特点,结合本地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每一块地的责任人和秸秆去向,镇农机部门要及时统计乡镇秸秆还田、收割机数量,再将其汇总报县农机部门,有效提高夏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水平。

4.切实营造禁烧氛围。在街道、路边等场所,悬挂禁烧宣传横幅,发放禁烧宣传材料;各村居和村民小组在醒目位置布置禁烧宣传标语,每天通过广播宣传禁烧精神;学校方面印发“给学生家长一封信”,村里方面印发“给农机手一封信”、“小手拉大手”一封信,与农户签订禁烧承诺书,每天出动宣传车1辆。

第二阶段:全面禁烧阶段(6月1日至6月25日)

1.加强收割管理。从2014年夏季开始,在我镇作业的收割机必须启用粉碎抛撒装置,且秸秆留茬高度一律控制在10厘米以下。执勤巡查小组要加强入境管理及现场巡查,禁止没有秸秆粉碎抛撒装置的收割机入境作业,及时制止不遵守规定的农机手在本地作业。农机部门要加大对农机手的宣传和管理,督促其按照规定标准作业,不达标准禁止其下地作业。对收割留茬高度高于10厘米的,农户有权拒付其收割费用。

2.强化应急处置。镇综禁办设立举报电话88583007,实行24小时值班,镇督查组负责及时处置因焚烧秸秆可能引发的突发事件。在主要通道和成片种植地块每隔500米搭建一个看管帐篷,同时配备灭火工具和应急灭火人员,配备看守人员昼夜24小时值班,严防死守。

3.严格处罚措施。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凡露天焚烧秸秆的依法对禁烧责任人处以每起200元罚款;将秸秆弃置于河道、沟渠等水体内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我镇唯一行政村三百弓村实行保证金制度,上交1万元。保证金交镇财政统一管理,罚没资金由镇财政统筹用于全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结余保证金在考核结束后退还三百弓村。

4.加强督促检查。镇相关干部包保到村、村干部包保到组,驻田值守,层层落实责任,实行24小时巡查、督查。每日向县纪委和县综禁办报送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开展情况,实行镇三套班子领导、部门包保责任制,加强对镇及行政村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督查指导。

第三阶段:考核总结阶段(6月26日至6月30日)

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结束后,要积极开展自查工作,召开总结会议,进行考核验收和总结表彰。具体奖惩措施按照《灌云县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考核奖惩办法》执行。

三、责任分工

全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在镇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相关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协作配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1.镇综禁办:承担全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与督查任务。负责起草、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相关文件;做好举报电话值班工作,在禁烧期间24小时待命,随时处置露天焚烧秸秆事件;接待上级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检查组检查;组织指导新闻媒体和各乡镇开展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宣传活动,在全镇营造“露天焚烧秸秆违法,综合利用利国利民”的舆论氛围;建立包保责任制,划定责任区对镇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督察,根据不同时期的督点,科学制定督察方案,确保督查工作成效;做好各乡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验收考核工作。

2.镇纪委:牵头负责全镇秋季秸秆禁烧督促检查工作,对禁烧不力,工作不到位的乡镇及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理。

3.财政所:负责统筹治理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等涉农项目资金、奖补资金,向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倾斜支持。负责对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人员的的办公、车辆使用经费划拨,征缴保证金以及中期考核奖惩兑换。

4.环保分局:承担镇综禁办具体工作。

5.镇农技、农经中心:牵头负责全镇农机管理与调度,加强对收割机手的宣传、教育与管理,督促农机手留茬高度按标准执行;牵头负责镇秸秆收割留茬高度的督查考核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实施秸秆机械还田工程建设,重点推广秸秆还田技术,加强技术培训,推广农业新型收割机械,促进秸秆综合利用,改良土壤结构,促进农业良性生态循环;安排专人参与镇综禁办工作。

6.边防派出所:督促各派出所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开展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巡查、督查工作;对焚烧秸秆造成的一定社会影响的人,要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坚决打击不法行为,形成高压威慑态势;对因秸秆焚烧造成重大污染事故,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导致人身伤亡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对运输秸秆及其产品的车辆给予通行方面的扶持;安排专人参与镇综禁办工作。

7.镇城管办:参与全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督查工作;负责全镇秸秆清运和集中堆放的监管工作。

8.镇文化站:负责全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宣传工作;跟踪采访全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情况。

9.镇安监所:负责做好综禁期间全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10.消防大队:负责调查、掌握全镇秸秆焚烧动态,及时向综禁办报告,组织专门力量投入焚烧秸秆应急处置工作。

禁烧工作总结篇(3)

为做好我镇2014年午季秸秆禁烧工作,防治大气污染,促进秸秆资源合理利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厅〔2013〕22号)、《颍上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颍政〔2014〕10号)和《颍上县2014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疏堵结合、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引导相结合,全面提高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层次和水平,实现全镇午季期间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任务

今年午收期间,我镇实施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实现秸秆全面转化利用,做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一)全面实行短茬收割。全镇所有地块农作物收割留茬高度一律严格控制在10厘米以下,防止因留茬过高导致焚烧秸秆现象,切实做到“无火、无烟、无灰”.

(二)实行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将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作为禁烧的首要措施严格落实到位,提供粉碎还田技术支持,本地收割机和跨区作业收割机一律要加装秸秆粉碎机,否则不得开展作业,确保还田地块秸秆不能焚烧。

(三)确保打捆秸秆快速离田。对采用打捆办法回收利用秸秆的,各村(居)、各单位要精心组织,细化秸秆离田各项措施,主动对接收储利用企业,确保秸秆快速离田,杜绝焚烧隐患。

(四)设立秸秆收储转运场所。各村(居)要提前落实秸秆收储转运中心或临时收储点,落实防火措施,确保打捆离田秸秆全部得到妥善处置。

三、补贴措施

(一)实施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补贴。今年,省、市、县对午季秸秆禁烧工作实行20元/亩的资金补贴,禁烧结束后,根据各村(居)火点监测情况、秸秆处置任务完成情况,按照县、镇确定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结算,如出现一处过火面积超过300平方米连片焚烧火点的村(居),将全额取消补贴资金;如没有出现一处焚烧火点的村(居),待禁烧结束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全额打入村(居)三资账户,用于秸秆机械化还田或打捆、短茬收割、收储点建设和秸秆转化项目补贴。

(二)实施秸秆处置农业机械补贴。鼓励农户购买秸秆处置机械,对购买打捆机、粉碎机、灭茬机、玉米精播机等秸秆处置机械,符合中央财政补贴条件的优先补贴,县级财政在中央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再补贴20%.同时,县政府列支专项资金,对全县农机加装秸秆粉碎机的予以适当补贴,统一采购秸秆粉碎机备用刀具,县农机局将为农机收割提供便利服务。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党委、政府成立由镇主要负责同志任政委和指挥长,镇党委班子成员任副政委,镇政府班子成员任副指挥长,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指挥部办公室、宣传组、禁烧巡逻突击及事故应急处置组、执法巡查及矛盾纠纷调处组和督查考核组。镇党委、政府与各村(居)党总支、村(居)委会逐一签订目标责任书。各村(居)党总支、村(居)委会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力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要充分发挥各村(居)党总支、村(居)委会的组织领导和行政指导作用,建立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严格实行镇、村(居)、组、户四级包保责任制,镇干部包到村(居),村(居)干部包到村民组,组干部包到农户(地块);各村(居)包保任务、包保范围要明确,逐人列表登记,具体到户、地亩数;做到组织、人员、责任、措施、保障“五到位”.各村(居)党党总支、村(居)委会要层层落实包保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书,强化责任追究;对焚烧秸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究一起;对因禁烧工作不力,造成出现火点现象的,严肃追究包保责任人和有关人员的党政纪责任。对焚烧秸秆的当事人,依法给予处罚。

(二)强化日常监管

秸秆禁烧期间,各村(居)党总支、村(居)委会和相关单位要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全面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各相关单位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秸秆禁烧工作。镇宣传组要积极推广实用技术,引导农民进行秸秆综合利用,负责对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和典型报道。镇禁烧巡逻突击和事故应急处置组要会同镇纪委、派出所、消防、交警、交管、农口等单位,加强对秸秆焚烧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认真做好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秸秆禁烧宣传和巡查工作。同时,做好本辖区收割机和跨区作业收割机一律要加装秸秆粉碎机方能作业和每台机械5000元违约金收取的工作,强化日常巡查和执法检查工作,配合各村(居)组干部加强对收割机加装秸秆粉碎机作业的监督管理,保证小麦收割留茬高度不超过10厘米,从源头上治理焚烧秸秆现象的发生。同时,提前协调相关单位和村(居)做好洒水车、旋耕机等灭火机械设备的筹备工作,并结合实际及时做好秸秆禁烧的应急协调,必要时就近调集其他村(居)应急分队进行支援。镇督查考核组对各村(居)秸秆禁烧落实情况实施实行全程督查考核,及时查处焚烧秸秆行为,并做好各督察组的信息收集、通报及考核评比等工作,督查结果由镇秸秆禁烧指挥部办公室汇总报镇党委、政府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完善应急机制

镇成立秸秆禁烧巡逻突击和应急事故处理组,负责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的巡查和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现场组织指挥灭火,做好禁烧防控工作;各村要组建不少于10人的禁烧巡查队,每个巡查队员要携带明显禁烧标识,不间断深入田间地头昼夜巡查,一旦出现火情,及时赶赴现场处置,并对重点区域、薄弱地段严防死守。

(四)加大考核力度

一是对各村(居)午季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体系。按照得分排序在全镇进行通报,并作为补贴资金清算的重要依据。

二是落实禁烧补贴资金考核制度。对各村(居)实行考核实行百分制,凡卫星遥感监测通报一处火点,扣5分;督查组每发现一处过火面积超过300平方米的连片焚烧火点,扣3分;每处零星火点或有焚烧秸秆痕迹的田块,扣2分;群众举报并核实确认的每一处火点,扣2分。考核90分以上的为优秀,在全镇范围内通报表彰,70分以下的通报批评,50分以下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对村(居)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问责。凡种粮大户焚烧秸秆的,取消市县两级土地流转奖补资金;凡农机没有安装粉碎装置下田作业的,或者已安装粉碎装置在作业时未使用的以及留茬高度超过10厘米的,取消该农机的作业资格,追回对该农机的补贴,扣除5000元违约金;农户有权拒付作业费。

三是落实禁烧保证金制度。秸秆禁烧实行镇班子成员、派出所、驻村工作组、督察组以及村组干部逐级上缴保证金制度。按照县委办、县政办[2014]10号文件要求,镇党政主要领导每人要上缴5000元的秸秆“禁烧”保证金,派出所上缴10000元保证金,由县财政统一管理,完成禁烧任务的全额返还保证金,并由县财政给予所缴保证金等额奖励;对于没有完成禁烧任务的,或出现大面积焚烧的,全额扣除保证金。

按照县委、县政办文件精神,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镇党政班子每人上缴3000元的保证金,驻村工作组和督查组每人上缴2000元保证金;村(居)两委主要负责人每人上交2000元保证金;村(居)两委其他班子成员、计生专干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每人上交1000元保证金,队组干部每人上交500元保证金,以上人员不重复交保证金。村(居)组所有干部保证金由各村(居)党总支书记负责收齐并上缴到镇财政所统一管理,完成禁烧任务的全额返还保证金,并由镇财政给予所缴保证金等额奖励;对于没有完成禁烧任务的,或出现大面积焚烧的,全额扣除保证金。

四是严格考核,严肃奖惩。秸秆禁烧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村(居)主要干部负总责,根据督查情况和禁烧监控情况兑现奖惩。①全面综合考核后,秸秆禁烧考核前5位的村(居),除给予通报表彰外,依据排名先后另依次奖励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其中村(居)党总支、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不少于50%);对禁烧期间,没有1处着火点的村居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以上考核奖励不重复累计计算。考核排名最后1名的村(居),扣除村(居)所有责任人的禁烧保证金,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由镇纪委对村(居)党总支、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包片负责人进行严格问责。②被省巡查通报的和被环保部卫星遥感监测通报的单位,每个火点处罚3000元;被市巡查通报的,每个火点处罚2000元;被县巡查通报的,每个火点处罚1000元,被镇巡查通报的,每个火点罚款500元。每个村连续被通报两次的,给予镇、村包片干部加倍处罚,并给予村(居)主要责任人降职处理;每个村(居)连续被通报三次以上的,给予镇驻村干部大会通报批评,村(居)总支书记和责任支部委员免职,村(居)委会主任和村(居)委会委员停职,被处理人员在下届两委换届中不得提名。③对因禁烧工作组织不力、监管不严、处置不当、失职渎职、被省市县通报,造成大面积秸杆焚烧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由纪检监察部门予以问责;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④在禁烧工作期间镇村干部要求吃住在村,坚守岗位,不得擅自脱岗、离岗,禁烧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24小时信息畅通,在督查中,一次不在岗的全镇通报批评,扣发当月绩效工资;两次不在岗的给予党政纪处分,扣发一季度绩效工资;三次不在岗的给予停职处理,扣发全年绩效工资,视其情节直至免职。

五是实行严打“第一把火”制度。在全镇范围内,对在秸秆禁烧期间燃放“第一把火”的,镇村两级协调派出所进行快速调查取证、实施严厉打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一律给予焚烧秸秆者拘留15天、罚款2000元处理,对查不出放火人的将以此规定追究土地种植户责任。对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蓄意焚烧秸秆的、恶意纵火、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视情节或以纵火罪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大宣传力度

镇宣传组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发生焚烧秸秆现象的及监管失职行为进行实名公开曝光。镇要利用专门宣传车、秸秆禁烧明白纸等形式广泛宣传,营造秸秆禁烧工作铺天盖地的浓厚氛围。动员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使之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六)开展秸秆禁烧专项督查

镇成立3个秸秆禁烧督查组对全镇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和包保工作进行全面督查。

1.督查内容

一是督查组织机构是否到位。各村(居)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并做到人员、车辆、经费、工具(扑火工具、取证器材等)“四落实”.二是禁烧方案落实是否到位。三是督查、巡查责任落实是否到位。各村(居)要与组、农机手、种田大户签订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状,建立镇、村、组三级禁烧和综合利用网络。四是禁烧保证金、严打“第一把火”制度是否到位。五是督查综合利用措施是否到位。各村(居)要加强对下田机械粉碎装置的安装和使用情况以及秸秆收储点建立进行督查,确保秸秆还田。六是督查禁烧及巡查是否到位。各村(居)要成立禁烧巡逻突击队,在收割及禁烧关键时期,各村(居)要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特别是在9时至22时期间,督查巡查人员必须在岗在位,确保在发现火情后能赶赴现场组织人员扑灭。

禁烧工作总结篇(4)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严禁农作物秸秆焚烧行为,不断探索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新途径,全面防治大气污染,净化镇村卫生环境,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我镇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更好的为我镇建设做贡献。根据上级统一部署,2020年麦收期间,在全镇范围内禁烧秸秆,确保不发生因焚烧秸秆引起任何一起大气污染事故、人身安全事故和公私财产损失事故,确保公共媒体上不出现一起负面报道和市民投诉事件,不出现红外线及卫星云图监测到的火点。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XX镇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成立XX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及设置网格化责任管理制度,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分包地块,责任到人,逐级管理,明确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兼任该办主任。

三、职责分工

(一)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各村秸秆禁烧工作的督促和指导,负责督促实施秸秆禁烧行政告知及秸秆禁烧期间的日常巡查及责任追究工作,负责及时处置由秸秆焚烧引起的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秸秆禁烧督查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安排,负责做好情况汇总、信息通报工作。

(二)各村支书、主任为本村秸秆禁烧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各村级工作组负责本村法规政策及秸秆利用、节能环保知识宣传,做好秸秆禁烧行政告知,逐户落实工作,确保本地秸秆不焚烧;负责对本村各组秸秆禁烧工作进行日常巡查,在秸秆禁烧期间坚持做到白天不见烟,夜晚不见火,确保重点区域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条幅、标语等有效宣传手段,积极宣传禁烧政策和综合利用技术,形成浓厚的氛围,提高知晓率,使广大农民理解支持禁烧工作。各村张贴县政府禁烧公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认真总结阶段性工作,及时向县相关部门报告工作进展。

(二)落实禁烧责任。镇与村签订《禁烧责任状》、村与户签定《禁烧承诺书》,明确责任,要求24小时轮流不间断值班巡逻。镇采取逐级分包责任制,做到党政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地块,形成系统的禁烧工作责任体系。

(三)抓好防控措施。制定禁烧方案,下发禁烧文件,组建禁烧防火巡逻队,设立举报电话,构建镇、村二级联动禁烧工作网络,严防死守,疏堵结合,坚决焚烧制止秸秆行为。秋季禁烧关键期间,镇、村相关人员务必坚守岗位,未经上级批准不得离岗、脱岗。要重点守住极易焚烧秸秆的收工时、上半夜、下雨前和栽种前4个时段,抓好主要公路两侧、通讯电力设施等重点区域附近麦田保护工作,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四)加大查处力度。开展禁烧督查是确保禁烧取得实效的主要手段,按照部门联合、形成合力,统一执法的要求,镇成立秸秆禁烧工作督察组,对各村秸秆禁烧情况进行督查。各村成立禁烧巡逻队,深入田间地头加强巡逻和检查,发现焚烧现象立即予以制止,做到有火必查、有烟必禁,坚决控制第一把火。巡查中,采取“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以堵促疏”的措施,对违法焚烧秸秆的农户予以劝导阻止;对屡教不改、阻挠执法、情节严重的,协调执法部门坚决给予严肃处理。

(五)加强应急处置。各村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止焚烧秸秆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负责本辖区内的禁烧管理工作,落实必要的灭火工具,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灭火。镇组织火情应急扑救小分队,协助村做好火情扑救工作。

(六)推广综合利用。鼓励发展低茬收获、粉碎还田、捡拾打捆、贮存运输全程机械化,建立和完善秸秆田间处理体系。重点推广秸秆堆腐还田、覆盖还田、生产食用菌、生产沼气等综合利用技术,发展农村循环经济。

(七)落实考核奖罚。镇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听实情、查资料、看现场相结合的方法,对各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并将考核验收结果通报全镇。对于全镇烧第一把火的、中高考期间焚烧秸秆的、卫星遥感检测到的着火点、被媒体曝光的秸秆焚烧事件、上级督察组发现的着火点一律进行加倍处罚,镇政府将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到位。

禁烧工作总结篇(5)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知》,切实解决露天焚烧秸秆的突出问题,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大气、水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明确责任,周密部署,部门联动,狠抓落实,确保全市不因大面积焚烧秸秆引起大气污染事故。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时段。

夏季、秋季收割期间。

(二)禁烧区范围。

根据市政府《关于做好夏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知》文件精神,我市被列为全面禁烧区域。

四、时间安排

(一)组织发动阶段。

1.组织召开秸秆禁烧、禁抛工作座谈会,交流禁烧经验,听取意见和建议。

2.市政府与各镇乡、经济开发区、有关部门签订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责任书,将工作目标、任务、职责落实到基层。

3.各镇乡、经济开发区及有关部门建立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并于5月31日前将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机构名单和工作方案报市农委。

4.各镇乡、经济开发区与各村签订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责任书,做到人员、车辆和经费“四落实”,形成上下贯、左右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

5.市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秸秆禁烧工作巡查方案,并制订因焚烧秸秆引起烟霾天气的应急响应预案。

6.市新闻媒体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有关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农民增强环保意识,提高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自觉性。

7.农委要制订切实可行的秸秆综合利用方案,确保秸秆综合利用率达60%以上。

(二)全面秸秆禁烧阶段。

1.市监察局会同市农委、市环保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根据督察方案进行现场巡查、督察。

2.各镇乡、经济开发区要各负其责,进入实战状态,坚持24小时巡回检查,全力投入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中去,防止发生秸秆焚烧现象。从5月28日至6月20日、10月20日至11月20日,各镇乡、经济开发区每日9:30时前向市农委报告禁烧工作情况。

3.市农委和环保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现场执法监督检查,发现有焚烧行为要责令所辖区镇乡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停止或制止。

4.农委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机械收割秸秆留茬高度强化管理,留茬高度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违反规定的要予以教育和处罚。

5.交部门要加强对高速公路、省道沿线的巡查,发现露天焚烧秸秆现象,及时报有关镇乡及相关部门并参与查处。

(三)总结考评阶段。

1.召开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总结会议,肯定成效,分析不足,明确下一步措施。

2.市政府办牵头,组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成员单位做好迎接上级部门对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考核。

3.各镇乡、经济开发区及相关部门完成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总结,并于年11月15日前报市农委。

五、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领导,市成立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领导任正副组长,各镇乡、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农委。并成立督查组,主要负责督查、指导、协调所督查区域的镇乡、经济开发区抓好今年夏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各镇乡、经济开发区要成立相应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指挥机构,实行禁烧目标责任制管理,明确责任,分包到人。各镇乡、经济开发区要与村委会签订禁烧、禁抛责任书,各镇乡、经济开发区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包户、户包田,层层落实责任,严防露天焚烧秸秆的发生。

2.营造宣传氛围。各镇乡、经济开发区及市有关部门,要利用电视、广播、宣传车、横幅、标语等等多种手段,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科技知识和成功经验,大力宣传露天焚烧秸秆的危害性和秸秆禁烧的重要性。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安全意识,增强禁烧秸秆的自觉性,使家家户户都能承诺不焚烧秸秆。同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秸秆焚烧严重的乡镇予以曝光。要充分发挥干部、党员、教师和学生的作用,带头禁烧,并向其他群众宣传政策,引导带动大家抓好禁烧、禁抛工作。

禁烧工作总结篇(6)

今年我镇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全镇覆盖、分片管理、网格清晰、责任到人。确保禁烧区“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二、网格划分原则

全镇禁烧网格化管理工作分成十个片(2814渔场种植区纳入姚埠片管理),班子成员任片长,各片片长、分工干部、村(社区)书记为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到片责任到人,各片区要科学细致地进行油菜种植区网格的设计和秸秆堆放点的合理选择。做到网格划分“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管管理无缝隙”。镇政府将网格划分和秸秆堆放点确定的各项任务分解到各片、各村(社区),各片、村(社区)负责将各项任务分解到组、户,落实到田块、落实到人。

一级网格:全镇所有种植区域。

二级网格:20个村(社区)为单位的区域。

三级网格:原则以村民组为一个单位划分网格。在三级网格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和健全中,一是以村民组为单位划分网格,逐户登记油菜面积,组内户数,落实网格负责人。特别在油菜小麦今年种植面积仍较大区域,以及重要节点等特殊区域则按100亩划分一个网格,以提高监管效果;二是以村社区为单位,统计汇总本村社区网格数量、农户总数、油菜面积,落实网格负责人、监管人员和巡查应急人员;三是镇禁烧办统计全镇农户总数、油菜面积,落实网格负责人、监管人、督察队伍、应急队伍和应急设备;四是以村社区为单位统计汇总秸秆堆放点名称、坐落地点、存放数量、负责人、看管人、配套设施。

三、切实做好油菜秸秆集中堆放点的管理工作

结合我镇实际,原则上以村民组为单位设置集中堆放点,严禁堆放在村村通公路两侧。每个堆放点要设置标识牌,标明名称、存放数量、管理负责人和责任人,配置灭火工具。实行集中存放的秸秆一律要看护队24小时看管看护,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鼓励群众自运和干部帮运等方式,及时将秸秆离田搬运回家存放。

四、实行网格化看守管理

面对短期内大量出现的秸秆,在不误农时的情况下,做到秸秆离田和综合利用显得尤为重要,为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到禁烧工作的特殊性,严格实行网格化看守管理。在重点区域和重点路段的网格内要设置帐篷,安排不少于2人的固定监控点,实行24小时监控。各村(社区)要结合本村(社区)的网格划分图,准确标明各监控点的位置、逐网格落实监控人员。禁烧期间网格图人手一份,责任到网格、责任到人头,并明确责任追究制。

五、加大宣传力度

农民群众对秸秆禁烧的认识与参与程度,对禁烧网格化管理工作有着决定性的影响,近几年通过广泛宣传和发动群众,最大限度地争取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并积极参与到工作中。首先,镇政府要与各村(社区)签订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责任状,并纳入年度岗位责任制考评。其次,充分利用会议、广播、宣传车、科普赶集和举办农业技术培训班等形式宣传禁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重点、任务、目标和要求,努力把禁烧工作宣传到千家万户。第三,在全镇中小学生中发一份倡议书,开展秸秆禁烧的宣传教育活动。第四,在禁烧期间向全体党员干部印发倡议书一次,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响应秸秆禁烧工作。第五、为加大禁烧执法力度,禁烧期间镇将派出督察组全程参与市、县环保局的秸秆禁烧宣传活动和执法,增加禁烧执法的威慑力。

六、奖补资金足额兑现

我镇今年对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工作资金将足额兑现,对群众将秸杆机械粉碎还田、堆腐还田或自运秸秆离田到指定堆放点的每亩补助农民20元。给予各三级网格负责人按涉及各村民组网格村民组人口数每人5元的工作经费补贴,由各村视情作必要调整。对各村(社区)达到禁烧总体目标的奖补该村(社区)1.5万元。同时给予片长、分工干部、村两委干部适当奖励和生活补助。

七、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禁烧工作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成为衡量一地党委、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尺度。在禁烧期间,全镇上下必须全力以赴,举镇而为,将禁烧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镇党委、政府将实行比往年更为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在禁烧期间要求的禁烧时间段内,凡发现一处明火的,由镇督查组负责登记拍照核实,相关责任人的处罚,由各片区片长、副片长研究决定;一村(社区)发现三起的,取消村(社区)当年秸杆禁烧奖励补助资金,并处罚金1万元。

禁烧工作总结篇(7)

一、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陌南镇党委、政府对秸秆禁烧工作高度重视,并作为中心工作之一,常抓不懈。为切实抓好管控措施,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政府镇长王茂贞任组长,副镇长齐培宣、副镇长刘洪业、派出所长李晓军任副组长,各村支部书记、包村干部为成员。

二、明确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一村一员和巡防队员作用。

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区别,各村支部书记是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村内禁烧工作负总责,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对重点区域要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确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健全完善县、乡、村、组、户五级秸秆禁烧工作网,充分发挥各方面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禁烧工作氛围。

各村除签完目标责任制外,要充分利用广播喇叭,早晚两次广播,张贴公告,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标语等各种形式,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积极发动广大农民、村干部、党员行动起来,自觉地投入到秸秆禁烧工作中去,共同努力,爱护我们的家园,珍惜我们的环境。

镇级秸秆禁烧工作方案二:为解决秸秆露天焚烧污染环境的问题,建设生态天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和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的要求,结合我镇禁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美丽天门,使我镇的天更蓝,地更绿,保护生态环境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高标准完成秸秆禁烧工作任务,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大力推进我镇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目标

在全镇范围全面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杂草、生活垃圾,多途径、多层次开展秸秆综合利用。

三、实施步骤

1、宣传阶段(4月25日一5月5日)

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建立高效运行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的良好氛围。

2、实施阶段(5月5日-12月)

各村组织精干人员,深入田间地块,调查掌握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范围;各村委会要切实履责,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焚烧秸秆行为,关键时期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检查。

3、建立长效机制阶段(12月底)

在各村、社区自查和总结基础上,镇政府组织考核组对各村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杨文钢任组长,党委委员、副镇长陈会军任副组长,成员由邓浩、姚凡、刘定雄、杨力、黄华洋、董丛树、杨中心、何呈祥、李万会、刘俊平、周望发、张国华、艾林平等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禁烧办),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姚凡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日常巡查检查,并做好信息收集、情况通报、督查督办、考核奖惩等工作。各村要成立工作专班,专班人员由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任组长,做到每个小组有一名禁烧协防员,并制定措施,落实经费,建立和完善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多措并举,把秸秆禁烧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工作责任

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挂片党委和联村机关干部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为禁烧工作直接责任人。每个小组要落实秸秆堆放场所。各村在5月10日前将村禁烧专班和小组协防员名单报镇禁烧办。

农业部门:负责引导全镇农业专业合作社社员综合利用农作物秸秆,做好秸杆综合利用的统计,组织开展秸秆能源化试点,推广普及秸秆气化、液化、氨化、能源化等有关技术,提高秸秆直接利用率。对农机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引导、鼓励本地和外地农机手购买安装秸秆粉碎设备,推进农作物秸秆机械还田。

水利部门:负责江河湖渠的巡查,防止农户随意丢弃秸秆,阻塞河道。

公安部门:对蓄意焚烧秸秆且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处以拘留并罚款,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城管部门:负责城区垃圾和零星秸秆焚烧等的监督管理。

宣传部门:负责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报道,对行动迟缓、禁烧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

教育部门:负责在全镇中小学开展秸秆禁烧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环保意识。

(三)加大宣传力度

广辟宣传渠道,强化宣传教育,营造禁烧氛围。一是在全镇范围《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二是镇政府将利用宣传车在全镇范围内逐村逐组宣传禁烧活动,并利用村村响广播宣传《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三是各村要书写5条永久性的标语,每个小组张贴两条以上的标语。在主要路段和重要禁烧区域悬挂宣传布标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秸秆利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实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四是在全镇中小学开展以禁烧秸秆,保护环境,建设美丽天门为主题的小手牵大手宣传活动,增强学生环保意识,通过学生影响家长,营造全民参与的禁烧氛围。

(四)强化巡查监管

收获季节,各村要组织力量,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焚烧秸秆。对重点区域要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查,努力实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的目标。要加强联防联控,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要求,建立以村为基础、村民小组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实到组和个人,镇政府将组成多个专班不定期对村禁烧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村干部加强巡查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