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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健康险精品(七篇)

时间:2022-11-03 19:52:47

商业健康险

商业健康险篇(1)

关键词:保险市场;商业健康保险;市场潜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2009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而拉开了我国新一轮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序幕。作为医疗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商业健康保险未来发展前景如何,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又对商业健康保险监管提出什么样的新要求,本文围绕这两个问题进行了探讨。

一、关于商业健康保险市场潜力的认识误区

从国内理论研究和经营实践来看,对商业健康保险市场潜力经常存在认识上的误区,其中最常见的是通过比较我国和欧美发达国家商业健康保险在人身保险中的业务占比或者商业健康险保费收入在卫生总费用中的占比,从比较差距得出我国商业健康险发展滞后、市场潜力巨大的结论。不可否认,欧美国家健康保险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其市场已高度成熟,代表了先进水平,其中有许多发展经验非常值得我国借鉴。然而,将欧美国家健康保险市场作为我国健康保险发展坐标的认识事实上脱离了各国医疗保障制度背景的差异,这种差异在经济发展水平相近情况下主要取决于各国不同的政治思想、社会价值、文化理念等因素,而这些因素难有优劣之分,且通常处于动态变化过程中,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福利主导型的医疗保障制度(以英国为典型)就比市场主导型(以美国为典型)优异,反之亦然。同样道理,我们也不能简单地把某个或某些国家的市场作为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潜力评估的基准。

医疗保障制度选择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不同制度背景下个人医疗负担责任不同,因而商业健康保险的市场需求也不同。例如在福利主导型的英国,2006年私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仅为12.7%,国民绝大部分的医疗费用由政府买单,个人预付公摊风险计划(Prepaidandrisk-poolingplans,主要是商业健康险)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仅为l%左右;而在市场主导型的美国,2006年私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高达54,2%,政府主要承担老年人(Medicare)、低收入人群(Medicaid)的医疗费用,对于其他人群,几乎所有的医疗费用支出都由私人承担,因而商业健康险的市场潜力非常大,2006年美国个人预付公摊风险计划在卫生总费用中的占比将近36%。二是制度变迁导致个人医疗负担责任的变化,进而造成商业健康险市场需求的变化。以英国为例,私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由2000年的19.1%下降到2006年的12.7%,个人医疗负担进一步减轻,由此导致个人预付公摊风险计划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也由2000年的约3.2%下降到2006年的约1.1%。

如表1所示,总体而言收入水平越高国家私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越低,这主要是因为越高收入国家的财政实力往往也越雄厚,且国家财政的“公共”职能也越明确,政府有更强的能力和意愿为国民提供医疗保障这一社会“公共产品”,从而个人担负的医疗责任也较轻。然而,对个人责任的强调也并不意味着商业健康保险市场就越发达,事实上个人责任在医疗费用融资中可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包括个人“自掏腰包”付费、国家强制储蓄、购买商业健康险等。以新加坡为例,医疗保障以全民保健储蓄计划(Medisave)为主,政府强制性地把国民收入的一部分以储蓄个人公积金的方式转化为保健基金用于未来的卫生支出。2006年新加坡私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高达66.9%,卫生费用主要由个人负担,而个人预付计划占私人卫生支出的比例仅为2.9%,商业健康保险市场份额很小。

二、商业健康保险市场潜力的决定因素

市场潜力反映了市场容量的大小,根本上取决于消费者的潜在需求。而消费者购买商业健康险的主要目的是要转移未来可能发生的由私人承担的医疗支出,因而决定商业健康险市场潜力的因素主要有两个:一是医疗费用增长趋势。当前,有许多因素驱动着全球医疗费用的增加,主要包括:健康优先的理念、医疗技术的进步、不良的生活方式、过度医疗化(即把行为问题当作医学问题来定义和对待)和人口老龄化等。分析我国卫生总费用历史数据,人均卫生支出由2000年的361.9元增长到2008年的915元,年均增长率高达12.3%。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医疗费用的增长将推动商业健康保险需求的增加。二是个人负担责任的变化。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中国私人卫生支出在卫生总支出的比例由2001年的64.4%下降到2007年的54.7%,下降了近10个百分点,个人负担责任不断减轻,从而将导致全社会对商业健康保险潜在需求的相对减少。以上两方面因素共同作用决定了未来商业健康保险的市场潜力大小,由于医疗费用增长趋势和个人负担责任均处于动态变化过程,因而商业健康保险市场潜力也是不断变化的。

三、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潜力的静态评估

由于各国国情不同,我们很难确定一个全球范围适用的理想的个人实际卫生支出占比。另外,中国实行的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具有很强的特殊性,既不同于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以德国为代表),也不同于储蓄医疗保险制度(以新加坡为代表),而是独有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医疗保障制度,该制度实际上是以上两种制度的结合体。因而,关于个人实际卫生支出在卫生总支出的占比(2006年德国为13.2%,而新加坡为62.7%)我们也很难从其他国家或地区找到合适的参照对象。若以全球个人实际卫生支出水平(2006全球个人实际卫生支出在卫生总费用中的占比为21%)和2007年我国卫生数据推算,我国个人实际卫生支出在私人卫生支出的占比应为38.4%,则商业健康保险在私人卫生支出的占比应为61.6%。按照2007年我国6175.92亿元的私人卫生支出计算,商业健康保险的市场潜力约为3800亿元,而到2008年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仅为585.46亿元,仅占潜在市场的15.4%。可见,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在医疗费用融资中的比重仍然很低,不仅远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即使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也有很大差距。

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对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潜力的动态影响

(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对商业健康保险市场潜力的影响机制

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对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影响主要有两个方面:

1改革导致个人医疗支出负担责任的变化,其中影响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主要因素包括政府卫生投入的大小以及医疗保障制度设计。改革开放以来“医疗卫生体制变革的基本走向是商业化、市场化”,其结果是在很长一段时间中,政府卫生投入比重下降,而个人比重上升,“看病难、看病贵”成为全社会的一个突出问题。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商业健康保险日益受到广大老百姓的青睐,业务实现了飞速发展。如图2所示,1998~2003年,除2001年外,各年保费增长率均超过30%,其中1998、2002、2003年增长率甚至接近或超过100%。而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中央及各级地方政府开始加大卫生投入力度,相应的个人卫生支出比重由2001年的60%下降到2007年的45.2%,个人医疗负担大大减轻。受此影响,相对前段时间的高速增长,2004~2007年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增长率又急剧放缓,四年间年均增长率仅为12%左右。

数据来源:卫生总费用构成数据来源与卫生部卫生统计;健康险保费数据来源于中国保监会“保险统计信息系统”。

医疗保障制度设计方面。几次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均对医疗保障问题十分重视,1997年的医改文件提出“改革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制度”,开始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2003年,卫生部、财政部、农业部联合下发《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广大农民也开始纳入医疗保障体系。然而,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医疗保障的覆盖面一直非常狭窄。在城镇,除享受公费医疗的机关工作人员之外,医疗保障仅覆盖城镇职工,2006年参保人数占城镇总人口的比重不到30%。在农村,2006年新农合参保人数占农村人口的比重约55.6%。近年来,随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以及新农合的全面推广,我国社会医疗保障覆盖面大大提高。如图3所示,我国无社会医疗保险的人群在总人口中比重已由2003年的77.9%迅速下降至2008年的12.8%,下降幅度高达65个百分点。社会医疗保障的日益健全使得全社会个人医疗负担大大减轻,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人们对商业健康保险的潜在需求。

2改革影响商业健康保险的地位和发展环境。南开大学朱铭来教授认为,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商业健康保险在我国医疗保障体制中发挥的作用不大,其根本原因在于商业保险的地位不明确、经营环境制约严重。其核心问题在于,从制度层面来看,商业健康保险仅仅作为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有限的、简单的补充,没有成为国家医疗保障体系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此,笔者深表同意。事实上,在前几次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无论是1997年出台的《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还是2000年出台的《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2001年出台的《关于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完全未涉及商业健康保险,商业健康保险作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一部分一直未能在政策层面予以明确,在法律层面更是一片空白。

(二)新一轮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背景下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潜力展望

此次新一轮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要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是利国利民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然而,就商业健康保险行业自身而言,此次改革的影响亦有两面性。

1不利影响。新一轮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方案将“政府主导”作为此次改革的一项基本原则,突出强调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责任。国务院出台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提出,为了实现改革目标,政府将在未来3年追加8500亿元的卫生投入,其中中央政府的投入比例将有所提高。医疗保障制度方面,《意见》提出“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到2020年普遍建立“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确立了“全民医保”的发展目标。另外,近期的五项重点改革更是将“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放在第一的位置。综上所述,可以预见随着政府卫生投入的加大和基本医疗保障的逐步健全,个人医疗支出负担责任将进一步下降。

2有利影响。首先,新一轮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方案首次突破性地在政策层面对商业健康保险地位进行了明确,提出“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其次,改革方案将“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予以单独强调,提出“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应不同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简化理赔手续,方便群众,满足多样化的健康需求。”最后,政策对商业健康保险服务形式作了具体明确,即“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需求。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积极提倡以政府购买医疗保障服务的方式,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

未来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市场潜力取决于以上两方面因素的综合影响。比较而言,个人负担责任的下降趋势较为明确,而商业健康险发展环境优化对市场究竟能起到多大的推动作用则还有待观察。然而,可以确定无疑的是随着医疗费用的增长以及人民群众收入水平的提高,商业健康保险的巨大潜在需求将得到释放,未来很长一段时间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业务规模将不断扩大。

商业健康险篇(2)

2017年1月13日,网络大V“急症科女超人”于莺在微信朋友圈转发诊所招聘信息时,透露其管理的一家综合门诊,于2016年12月接诊患者突破1800人次。这个数字对于一家中高端全科诊所来说,颇为不错。

于莺预估随着保险的加强,“客流量仍会持续上升”,这不是空穴来风。中国商业健康保险似乎正在迎来一个高速成长期。

波士顿咨询公司2016年中的报告显示,中国商业健康保险2010年-2015年复合成长率高达29%;按这一速度成长,中国商业健康险市场到2020年或将接近万亿元规模。

随着北上广地区大型公立医院高端服务部门逐渐发展起来,民营医院在全科和部分专科优势较为明显,部分高收入阶层的全科到专科高端消费流程已经打通,一些新款的商业健康险应运而生,但在现有医疗体系下,能否发展壮大,还待观察。 健康新险种盯住高端客户

郑是美中宜和国际保险部副经理,是公司2015年从保险公司挖来的专业人士之一。随着郑和其他同事的加入,美中宜和在2016年底联合平安保险公司,推出了一个新的高端保险计划。

这是一款面向儿童的医疗保险产品。家长缴纳8000多元年度保费,获得一个美中宜和全科医生初诊服务的服务包,比如体检、电话咨询等。每管理一名参保者,美中宜和每年从保险公司接受一笔固定诊疗费用,就是所谓按人头付费。即使患者一年之内没在医院就诊,保险公司依然给付这笔费用。

此前,高端医疗保险的签约医院主要采用按项目服务,服务量越大收入越高。按项目付费下,医院有动力做大服务量,从保险公司多获得费用赔付。而且,很大一部分高端医疗险是个人投保。有些投保者等到疾病风险较高的时候才去投保,出险概率高,这提高了保险公司的赔付成本。

为了保证利润,高端保险公司选择持续上涨保费。这导致中国高端医疗保险保费近年水涨船高,三五万元的保费,让很多高收入阶层也望而却步。投保人数少,使一些保险公司干脆选择部分放弃市场,不再接受个人投保高端医疗保险,专注于公司团体市场。

和睦家网络管理总监司伟塔告诉《财经》记者,根据医院与保险公司长期合作的情况来看,中国高端医疗保险实际上并没有开拓出太多的新客户。

合理控制保费价格和诊疗费用,高端医疗保险应该能够在中国中高收入阶层中吸引更多客户。

2015年,和睦家联合永安保险推出针对成人、儿童共同投保的家庭保险。这一保险计划过去一年吸引到1000多参保者,八成以上都属于国内消费者。

上述两种新保险产品的特点是,由保险公司和医疗机构联合开发,共同管控患者就医流程;保险公司适当降低保费,吸引更多客户投保;医院适当控制费用,牺牲客单价,获得更多患者;患者投保成本适当降低,而且有一家固定机构专门管理自己健康,也就是患者看病先到固定机构进行初诊,建立健康档案。如果患者确有需要,则由该机构联系预约转诊到大型公立医院就诊。

这跟已有的主流高端医疗保险产品不一样。在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投保患者在高端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高端病房看病,由保险公司与医院结算。患者选择范围比较宽,只要是保险公司认可的机构就能去,高端医疗保险公司甚至以服务网点众多来吸引客户。

新产品的前景还待观察。哈佛大学卫生经济学博士后李明强指出,消费者在这一新模式下首诊选择受到限制,与过去的就医模式相比可能会不适应。当然,合理转诊和健康管理也许会让消费者耳目一新。

不过,重要的是,这种模式下可以使保费维持在一个合理的区间,起始保费在1万元左右。

郑认为新保险产品“在商业逻辑上是通的”。类似新型保险产品借鉴的是美国管理式医疗的理念。早年间,美国保险公司向医疗机构采购医疗服眨也是按项目支付。随着费用不断上涨,保险公司和患者不胜其扰,出现不同形式的管理式医疗。在管理式医疗模式下,保险公司甚至直接投资医院,参与到医疗流程中;保险公司适当限制患者就医,强化预约转诊流程控制,引入按人头付费等结算方式,从而控制保费和就医费用失序增长。

这样的探索并不是毫无风险。早年间,部分保险公司曾经联合高端牙科诊所探索管理式医疗模式,但是最终因为无法拓展市场而黯然退出。

时机很重要,中国的高端医疗保险市场2015年规模约在30亿元左右,在保险市场走热、人们的观念改变的大背景下,新型险种的试水,很有可能会把一部分中端消费者也吸引进来。波士顿咨询公司合伙人罗英就指出,部分中等收入阶层也许不会给自己购买高端保险,但是在公立医院儿科就医难背景下,他们可能会给孩子在一定时间内购买合适的中高端医疗保险产品。 社保缺口正是商险机会

2015年中国卫生总费用超过4万亿元,全社会个人卫生支出更是超过1.2万亿元;而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规模仅有0.24万亿元,总体依然偏小,潜力较大。尽管政府统计数据还未正式公布,2016年中国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应该能够超过4000亿元,增速超过70%。“我自己承保的业务增加了230%。”保险经纪李杰告诉《财经》记者,从业15年第一次见到这样的景象。

市面上,部分保险产品的销售提成已高达10%到40%。这意味着,包括李杰在内的整个保险行业的从业者,2016年的个人收入应该非常不错。

中国商业健康险市场可谓一片繁荣,堪比2016年中的房市。

在李杰拿到的业务单子中,九成以上都是重大疾病保险(下称重疾险)。重疾险的常见模式为,投保人一旦被诊断为事先约定的可涵盖的少数重大疾病时,保险公司将会一次性给予大额补偿款。此外,中国市场上的商业重疾险普遍具有返还功能:如果在约定保险年限内,投保人没有患病,保险公司还会将本金和利息返还。

尽管基本实现全民医保,但是中国政府举办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有限,实际报销比例偏低。福建泉州白血病患儿的家长庄龙章告诉《财经》记者,自己孩子治病花费了超过25万元左右费用,实际报销也只有8万元,这还不包括误工造成的家庭收入损失。

因为看病贵,很多人选择商业重疾险,一旦生病可以从商业保险公司直接补偿一笔费用,避免因病致贫。2015年,重疾险保费收入规模为1690亿元,占整个商业健康险的三分之二强,超过98%都是由个人消费者购买的。

重疾险市场利好,也催生该险种的各类销售服务企业出现。丁云生曾经是一家跨国保险公司高管,2016年他自己创办了一家重疾险销售培训企业,出版两本重疾险销售的培训教材。他告诉《财经》记者,商业健康险分为报销型医疗保险、重疾险、失能险和护理险等。目前,中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主要是前两者。

前述中的两个新保险产品属于报销型医疗保险。不同于重疾险,这类保险不返还本息,投保者看病,保险公司按照保险约定进行赔付。业内人士也称之为“消费型保险”。

波士顿咨询数据显示,2015年报销型医疗保险收入720亿元,其中,80.8%近600亿元来源于团体保险,主要由企业为员工集体购买,大部分来自于所谓“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由于社会医疗待遇有限,大量药品、耗材、服务项目不能完全报销,还需要患者自付一部分;完全自费的也不在少数。为了提升员工的医保待遇,一些企业就购买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在北上广,很多企业招聘员工时,都会特别提出,员工福利包括补充医疗保险,以吸引优秀员工。一般来说,享有这一商业保险的员工,门诊起付线实际下调到500元,即他们看门诊只要超过500元就可以报销。而且,社会医疗保险仅部分报销的药品、耗材、服务项目等,保险公司则会支付剩下的部分。

这类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由于购买企业比较多,市场比较透明,成本和费用信息越来越公开。太平洋保险公司一位内部人士告诉《财经》记者,年轻人比较多的科技公司,人均保费在五六百元;中老龄员工占比较高的国企,人均保费可能到两三千元;一部分公司可能给部分中高层管理者追加部分保费,再报销一些自费药品和自费服务项目。 保险体系结构失衡

在欢庆2016年保险市场一片繁荣时,仍有必要审视中国商业健康保险的结构问题。

返还本息的重疾险,设计借鉴了寿险和意外险,现在长年占据商业健康险的三分之二份额。李明强告诉《财经》记者,此类保险在东南亚比较多见,发达国家市场主要见于前英联邦国家,市场份额相对较小。

因为发展较晚,中国商业健康保险长期依附在寿险之下,曾长期由寿险公司销售,专业健康险公司发展缓慢,是寿险公司做大的。“有病看病,无病养老”看似是重疾险的优点,实际上也存在一些问题。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朱俊生就指出,“在保单设计中,保险企业列出一系列重大疾病;只要投保人患有其中任何一种疾病,保险公司就向投保人支付约定的赔付金额。至于患病投保人是否治疗,赔偿金是否足够支付医疗费用,都与保险公司无关。”

而且,一旦患者遭遇一次约定大病以后,商业保险公司通常就不再接受再投保。因此,这类保险实际上无法为患者提供持续的费用补偿。

因为这一类保险部分具有的储蓄和投资功能,市场看重的其是其返回本利的保险设计,而不是保险本该具有的对冲风险的功能。

国内报销型商业医疗保险,以补充医疗保险为主,长期与社会医疗保险绑定,保险产品设计相对单一。社会基本医保由政府主导、强制参与。对企业和个人而言,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已花去不小的开支,再购买中高端商业医疗保险形成双重成本,压力较大。

除了受社保挤压,大型公立医院在市场竞争中不断走强,也让保险公司的生意不好做,因为门庭若市的大型公立医院缺乏和保险公司配合的意愿。波士顿咨询公司的报告称,中国医疗保险企业“与大型公立医院之间的合作关系依旧薄弱,进而导致其无法获取必要的患者信息,为成功的产品设计和定价提供支持”;同时,商业保险提供商“与医生之间的互动也十分有限,使之难以制定有效的风险和赔付率降低举措”。

民营医院数量虽多,但服务能力普遍偏低;部分中小型公立医院、民营医院逐渐劣质化,始终无法从医疗服务市场上被淘汰,这使保险企业可以信任的民营医院比较少。

朱俊生分析,“由于医疗卫生体系改革的滞后,掌握大量患者资源的社保机构进行费用控制尚且困难重重。商保承保的患者只是医院患者的一小部分,根本无法与医疗机构形成谈判格局,自然无法控制费用。费用控制完全掌握在供给方手中,这就会让保险公司设计费用报销型产品非常被动。”

商业健康险篇(3)

    商业健康保险是商业保险公司开办的,以人的身体为对象,以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患病、生育所致医疗费用支出、收入减少、致残或死亡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目前的商业健康保险大都涵盖在寿险公司的保险产品内。

    《商业健康险管理办法》把健康保险分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四种基本类型。

商业健康险篇(4)

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险;保险政策;经营模式;医疗风险;保险产品;产品监管;发展对策

在许多国家的国民医疗保障体系中,商业健康保险都是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商业健康保险在健全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保障需求,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等方面都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作为商业保险中的一类重要业务,健康保险也越来越受到国内各家保险公司的青睐。以往的许多研究都表明,中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市场潜力巨大。为此,根据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和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规律,笔者对中国商业健康保险目前的状况进行了描述,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商业健康保险应采取的经营和发展战略,期望这些分析和建议能对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事业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一、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现状

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开始于上世纪80年代初国内保险业复业时期,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果,其主要表现在:

(一)覆盖人群逐步扩大,业务规模迅速增长

据统计,2001年,商业健康保险承保数量首次突破1亿元,2002年达到了1.36亿元,当年保费收入达320.96亿元,比上年增长44.96%;自2003年3月非典疫情发生以来,健康保险保费收入持续增长,在非典最为严重的5、6月份,保费收入分别达37.19亿元和59.42亿元,大大高于上年26.75亿元的月均保费收入水平。

(二)经营主体不断增加,产品供给日益丰富

目前,已有29家寿险公司和8家财产险公司经营健康保险,提供的险种已经超过300种。除了传统的费用补偿型和住院津贴型产品,保险公司也开始涉足收入损失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等新领域。

(三)服务领域日益拓宽,社会影响明显扩大

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健康保险已经覆盖了包括电力、铁路、邮政、通讯等行业在内的各大行业,社会影响明显扩大。特别是在2003年上半年发生的非典疫情面前,保险业快速行动,采取加快理赔、加快产品开发、加快销售创新等特殊服务,在抗击非典的特殊时期,树起了保险业良好的社会形象,有力支援了国家抗击非典斗争,赢得了社会的普遍赞誉。

(四)对于国内健康保险的需求市场来说,市场潜力巨大

全国50个城市的保险需求调查显示,49.9%的城市居民考虑在未来3年内购买商业保险,其中预期购买健康保险的比例高达76%,在人身保险各类业务中占居第一位。

二、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障碍

(一)政策和法律等外部环境还不够完善

商业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的直接费用或间接损失获得补偿的保险,包括医疗保险、疾病保险、收入保障保险和长期看护保险等。

2002年12月,中国保监会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快健康保险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加快发展健康保险业务,加强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和管理,建立适应我国国情的健康保险发展模式等方面的原则要求。尽管在宏观的层面上,我国的健康保险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法律基础,但是微观层次的不完善却一直阻碍着保险公司在商业健康保险方面的发展,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保险公司尚不具备法律赋予的可参与医疗服务定价及对医疗卫生资源的有效利用实施监控的权利;二是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具体的业务界限还不够清晰,存在社会保障机构开办商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争夺业务的情况;三是对涉及医疗保险的诉讼案件,在审理及新闻媒体报道时,也往往存在偏袒被保险人的情况。凡此种种情况都使商业健康保险的进一步发展面临困难。

(二)商业健康保险经营模式的风险控制存在缺陷

我国现在采用的健康保险经营模式是投保人(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缴付保费,然后被保险人到医疗服务提供者那里接受医疗服务,医疗服务工作者按照提供的医疗服务收费,而后被保险人付费后用付费凭据到保险公司那里报销索赔,保险公司间接地按照医疗服务提供者的服务进行付费。简而言之,就是“被保险人看病,医院治病收钱,保险公司买单”。这相当于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支付了医疗服务费用,是补偿性按服务付费的健康保险模式,我们把它简称为买单式健康保险模式。

买单式健康保险模式分离了医疗服务和保险服务,保险公司仅仅参加了保险服务,无法控制医疗服务,不可避免地在风险控制方面存在着缺陷,从而不能协调好保险人和医疗服务提供者两者之间的利益机制,导致保险公司和医院之间缺乏共同的经济利益,进而得不到医院配合,造成核保调查和理赔查勘困难重重,影响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

(三)保险公司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缺乏,不能满足市场的需要

根据我国健康保险发展的现状,目前保险市场上可以购买的健康保险产品主要包括基本住院医疗费用保险、住院医疗生活津贴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等险种。但是市场上的健康保险产品,不论是产品设计还是保障水平,都存在或多或少的弊病。并且在产品销售上,各个层面的产品缺乏互补性。

一方面,基本住院医疗费用保险和住院医疗生活津贴保险都存在一定的缺点,即个人投保须附加于一定保额的主险之上。结果导致了实际投保率很低,给付率极高的情况。而重大疾病保险根据投保人选定的保险金额承保,长期寿险固定利率分定期保险和终身保险两种,实际投保率不高,短期给付率低,但高额保单承保风险极高。这些都无疑增加了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困难。另一方面,近年来,各保险公司都设计了许多保单,但普遍存在着保险责任相近、单一和缺乏创新的缺陷;同时开办的住院医疗费用保险和生活津贴保险的保险期限太短(只有一年),使被保险人的利益得不到足够的保障,从而不能真正满足市场的需求。

(四)商业健康保险的基础设施不够坚实

商业健康保险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强、管理难度大的业务。迫切需要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包括医学技术人才、精算人才等。专业化的人才资源和计算机系统是商业健康保险的软硬件基础,我国保险公司在这两方面的基础建设比较薄弱,亟待加强。

在人才资源方面,我国的保险公司普遍缺乏一支既懂医学医疗又懂保险业务的复合型人才。首先,各保险公司都缺乏合格的医疗保险管理人员;因为健康保险涉及医学、保险和管理等多个领域,要求管理人员具备宽广的知识面和跨领域的背景,而符合如此要求的人才凤毛麟角。其次,保险公司的精算管理、险种开发、核保理赔和市场营销等岗位都急需熟悉健康保险的专业人才。最后,保险公司还缺乏合格的健康保险专业营销人员。

在系统设备上,许多保险公司还没有建立起健康保险业务的专业信息系统设备。现有的健康保险业务大多依靠寿险业务系统进行管理,相关的数据也按照寿险业务的标准进行记录和管理。这样导致保险公司无法实现健康保险业务的专业核保理赔功能,也无法记录统计健康保险业务迫切需要的各项医疗资料。没有健康保险的专业电脑平台,健康保险的专业化风险管理也就无从谈起,所以加强健康保险的专业信息系统建设不容忽视。

(五)健康保险的产品监管政策不到位

我国已经加入世贸组织,保险业在挑战和机遇面前,保监会应适时地调整和完善保险监管,以使我国保险业在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下得到发展,同时使我国的保险市场进一步向世界各国开放,从而达到双赢。

目前,各保险公司的健康保险产品的条款和费率都由总公司报保监会统一备案,报备的条款和费率没有弹性。但是健康保险的地域性要求很强,各地的自然情况和经济形式都不相同,各种疾病的发生率和医疗费用水平不同,相应的保险责任、免赔额限度、以及费率等保单要件要求也就不尽相同。因此,总公司统一备案的条款到达地方后很难完全适应当地的情况,不易得到市场的认同。现行的统一备案制使健康保险产品缺乏灵活性,不利于保险公司因地制宜地设计和调整健康保险产品条款,抑制了商业健康保险的市场拓展。

三、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对策

(一)争取政策支持,创造有利于健康保险发展的外部环境

随着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我国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地位和作用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还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相关政策。例如:保监会将继续加强与财政部、税务总局的联系,争取减免个人购买健康保险的所得税,进一步鼓励和吸纳更多的居民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加快健康保险专业化进程;同时,明确商业健康保险地位,准确界定与基本医疗保险的界限,规范市场经营环境。因此,目前中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有着非常有利的外部环境,但是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还受到来自经营环境中的诸多因素特别是医疗服务方面一些因素的不利影响,在这些不利因素中,医疗机构的行为和医疗服务过程,特别是医疗服务成本的变化对商业健康保险所造成的影响,各家保险公司必须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二)完善医疗风险控制体系,推进医疗机构和保险公司形成合作机制

如何建立对医疗风险的控制体系,是发展健康保险必须认真考虑的问题。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离不开卫生医疗系统的支持,并且,商业健康保险作为重要的筹资手段和市场化的制度安排,也能够成为卫生医疗体系改革的重要推动和促进力量。从这个角度出发,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和卫生医疗系统的发展有着共同的目标,应当携起手来,开展一些试点,进行一些合作,探索建立商业健康保险与医疗服务系统的合作模式,完善医疗风险控制体系,从而实现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和卫生医疗改革的双赢。此外,协调有关政策,鼓励保险公司投资、参股医院,或与医院建立合同、契约关系等,探索与医院有效合作的各种方式;与财政部协商,在财务报表上增加一个科目,用于核算保险公司与医院“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费用支出和收入。这些都是完善医疗风险控制体系不可缺少的补充。

(三)设计合理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完善健康保险产品体系

产品是市场竞争中最重要的工具。根据健康保险的市场需求情况,制定正确的产品开发战略是经营成功的基础。目前社会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很窄,据统计2001年的覆盖人数不足8000万人,绝大部分居民没有得到医疗保障。各保险公司可以大力推出针对低收入且无保障人群的基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和住院医疗生活津贴补助保险等险种;对于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职工人群,提供低价格、窄范围、高保障的险种;对于较富裕的年轻群体,提供价格与保障程度比例适中,保障期限长、保障范围有针对性的险种,对于高收入的中年群体提供高价位、保障全面的保险产品。同时结合国家医改动向,开发能长期适应医疗改革进展的商业医疗保险产品,争取长期的盈利空间;重视对广大农村医疗保险市场的产品开发,满足农民的医疗保险需求,使商业健康保险在保险密度上更进一步。

(四)建立专业化的信息管理系统,加快健康保险专业人才的培养

信息管理系统是实现健康保险专业化运作的基础平台,对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和长期发展至关重要。各保险公司应充分重视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建立和完善与健康保险业务相适应的信息管理系统,特别是完善健康保险的理赔管理系统和统计分析系统。

人才培养是健康保险专业化发展的关键。各保险公司应制定健康保险专业人才的培养规划,加快健康保险专业人才的培养。采取多种途径培养健康险专业人才,特别是要重点培养高级管理人员和精算、核保、核赔、健康管理等专业人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五)加强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监管,创造良好的监管环境

保监会应抓紧出台健康保险产品管理办法,形成相配套的技术标准体系和风险管理体系,健全监管措施,为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和监管环境。

鼓励保险公司与部分地方政府和大型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合作,进行商业健康保险试点,健全服务方式和经营模式,为健康保险的进一步发展积累经验。同时,还鼓励保险公司结合当地市场特点,与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及医疗服务机构进行沟通协调,积极探索,因地制宜地发展多种形式的商业健康保险,制定出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产品,在不断的探索中加快商业保险发展的步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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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许谨良。对开拓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几点看法[J].保险研究,1999,(3)。

[8]郭颂平。关于发展我国健康保险市场的思考[J].华南金融研究,1998,(2)。

商业健康险篇(5)

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险; 专业化 ; 建议 

构建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一直是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各地方党委政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全局性问题。商业健康保险是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幸福。大力发展商业健康(医疗)保险,并把商业医保与社会医保结合起来,不仅有利于满足广大群众的医疗需求,而且有利于发展经济、稳定社会。

1 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现状

近几年来,我国健康保险业务量迅速增长。十六大以来,商业健康保险快速发展,年均增长速度高于30%。2006年,健康险保费收入为375.66亿元,同比增长20.28%。2007年健康险保费收入为384.2亿元。健康险在人身险总保费收入的占比由1999年的4.2%增至2006年的8.8% 。在业务总量继续增长的同时,健康保险市场和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2006年,近100家保险公司开办了各类健康保险业务,其中包括:人保健康、平安健康等4家专业健康险公司,形成了经营主体多元化的竞争格局,专业健康险公司的保费收入近10亿元,市场份额提升较快。另外,健康保险的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目前已提供健康保险产品近千种,分为医疗保险、疾病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四大类,并开始向居民的健康管理等服务领域延伸。目前虽然产品仍然以疾病保险和医疗保险为主导,但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也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健康保障功能进一步显现。

2 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近几年获得了快速发展,但总体而言,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还处于初级阶段,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集中表现在:一是整体规模小。与国外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情况相比,我国商业健康保险普及率很低。美国参加各种商业健康保险的人口占85%。我国台湾地区商业健康保险的覆盖率高达96%。2006年我国人均商业健康保险费支出还不到30元,是美国2001年的1/90;2006年我国商业健康保险深度仅为0.293%,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3%)。二是产品单一、同质性严重、市场供求矛盾突出。虽然目前市场上健康险产品近千种,但基本上表现为与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具有较强替代性的保险产品,或者是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团体补充医疗保险产品。并且集中在定额给付型的疾病保险产品,短期(如一年期)的产品居多。补偿性的医疗费用保险产品如个人住院费用医疗保险、门诊医疗保险产品少;长期保障的产品少。而这些恰恰是老百姓所需要的。这样,市场上一方面表现出社会公众对健康保险需求迫切,另一方面保险公司有效供给严重不足。三是保险费率偏高,保障程度偏低。老百姓生活确实需要商业健康保险,但事实上它与老百姓的距离却很远。对老百姓而言,目前商业健康保险最突出的问题是价格偏高, 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是缺乏精算所需的疾病发生率和医疗费用率等基础数据, 由于我国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疾病发病率和医疗费用率有很大不同,而且数据变化很快,监管部门要想制定出一张统一的、全国性的发病率表和医疗费用表难度很大,因此国内至今没有一张统一、科学的发病率表和医疗费用表。保险公司为了避免收不抵支在产品定价上偏于保守,而高高在上的价格难以吸引更多的投保人以摊薄风险降低单位保费,从而造成恶性循环。从保障效果来看, 保障程度偏低。对于重疾险,保险公司往往把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制定出非常苛刻的理赔条件。与普通人对于疾病保险的直观理解不同,市面上的重大疾病保险并非只要得了保险合同上规定的疾病就可以得到赔偿,事实上要获得赔付,不仅要得规定的病,还要按规定的方法诊断与治疗,甚至还要按规定的症状去生病。在很多情况下,当满足了保险合同的赔付条件,患者已经濒临垂死的境地,从而让疾病保险的保险目的失去了价值和意义。而健康保险的另一大类型-费用报销型保险,往往是一年期的短期险种,续保审察严格,并且有投保年龄上限,因而难以满足消费者的医疗保障需要。四是保险条款不严谨、不完善,管理的随意性大,实务操作不规范、缺乏统一标准。造成这一问题的重要原因在于缺乏专业化经营。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基本上采取附加于人寿保险业务由寿险公司统一经营的模式,缺乏专业性。完全用寿险、财产险的经营理念和组织来经营医疗险,造成产品开发、流程设计、风险评估、风险监控、专业培训和市场营销的系统偏差。

3 发展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几点建议 

3.1 营造宽松良好的外部经营环境

给予商业健康保险应有的社会地位。国家应将其作为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纳入其中,并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形式确定下来。财税政策支持。国家财税部门应该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鼓励商业健康保险的快速发展。一是应允许经营健康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享受以下税收优惠: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利润免征所得税。二是应允许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的投保人,其缴纳的保费和获取的保险金享受以下税收优惠:若企业团体投保的保费支出部分,可以在一定额度内列入成本,在税前列支;个人缴纳的保费部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且个人获取的医疗保险金也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提高商业健康保险的社会认同感。保险公司应定期运用典型赔付案例,积极宣传商业健康保险在保障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大力普及健康保险知识,增强社会各界的保险意识,以提高商业健康保险的社会认同感与亲和力,使政府重视,政策支持,企业欢迎,百姓拥护。政府在健康医疗保险市场中应发挥积极的作用。政府应在以下方面有所作为:①积极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扩大覆盖面,使广大职工真正享有医疗保障。②加强对医疗服务提供者的管理。这是规范医疗行为、防范道德风险的关键。③对药品生产流通环节进行监控,从源头上治理“回扣促销”等不正之风,使患者既享受到较廉价的药品,同时又保证用药安全。

商业健康险篇(6)

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险费率厘定风险控制专业化经营

中国保监会在2000年颁发的42号文件中对商业健康保险作了这样的陈述:按保险责任,健康保险分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收入保障保险。疾病保险指以疾病发生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医疗保险是指以约定的医疗费用为给付条件的保险;收入保障保险是指以因意外伤害、疾病导致收入中断或减少为给付条件的保险。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健康越来越重视,以“人的健康”为保险标的的健康保险,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据专家预测,我国健康险2004到2008年间的市场规模约为1500亿元到3000亿元,而2003年健康险的保费收入不到300亿元,发展空间之大令人吃惊。如何探索中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之路,成为众多保险学者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

国内商业健康保险的现状及问题

上世纪80年代初,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始在国内部分地区试办商业健康保险业务,1996年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推出为契机,健康险业务全面展开,各公司在原有的重大疾病保险和附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出住院津贴保险、住院费用保险和高额医疗费用保险等一系列健康险产品。据国家统计局和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数据,健康险的保费收入已从1997年的13.6亿元增长到2002年的104.1亿元(见表1)。诱人的数字背后,却是一个效益不容乐观的市场。目前,各家公司健康险的平均赔付率都较高,个别公司甚至达到、超过100%。

综观国内健康保险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产品差异小。尽管目前市场上商业健康险险种已超过300个,但整体上讲,产品差异性不大,主要是重大疾病定额给付保险、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性保险和住院津贴等几类,而高额医疗费用保险、收入损失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综合医疗保险以及专项医疗服务等在国外很普遍的险种几乎是空白。显然,健康险经营的效益不佳使保险公司对开发新险种望而却步,而各家公司也未能在产品差异性上体现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健康险产品在费率厘定上缺乏科学性,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从精算角度来看,健康险产品的定价基础是疾病发生率、疾病恢复率和医疗费用率,此外,不同地区的疾病发生情况和医疗费用水平不同,一个地区的经验数据不一定适合另外一个地区。我国健康险全面开展只有不足10年时间,保险公司积累的经验数据不足,精算定价中的通常做法是借用外国的数据并加以修改,这样测试出来的费率必然存在较大的误差。再者,目前国外健康险多为短期品种,长期险种几乎全部采用不保证保险费的设计,而目前国内的同类产品基本上都保证续保且保证保险费。随着社会和医学的发展,疾病的种类和发生情况也会有所变化,目前保险公司这种不考虑健康险产品设计时长期风险的做法确实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

保险公司的风险管控能力薄弱。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对健康险的风险控制能力十分薄弱,特别是难以控制医疗费用支出。健康险不同于普通寿险,它涉及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医疗机构三方。目前,保险公司和医院之间没有经济上的共担机制,无法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保险公司难以介入医疗服务选择的过程中,无法认定医疗服务内容的合理性,也就无法控制医疗费用的支出。而医院由于无需承担任何风险,在自身利益的驱动下,任意增加医疗费用、延长住院时间、虚报医疗费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保险公司赔付数额增大。而保险公司尚未建立专门的健康险核保核赔制度,难以控制逆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发生。

这些问题的存在,归根到底是由于专业化程度较低造成的。专业人才匮乏,产品开发技术落后,风险控制能力薄弱,造成赔付率上升,盈利能力下降,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经营健康险的积极性和信心。

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对策建议

如何对症下药,使商业健康保险突破瓶颈大力发展呢?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国家应进一步明确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界限

因为,一般来说,社会保险只负责基本的医疗保险,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国家财力非常有限,补充医疗保险应交给商业保险公司来经营和运作;我国商业保险公司一直是经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主体机构,经验最丰富,具有人才和技术优势;根据现行法规,社会保险部门、保险公司、行业内部等都可以经营健康险,多个部门同时经营,各自只注重自己的利益,容易政出多头,不利于管理,也不利于收集数据,不利于精算定价和产品研发等。

国家要给予商业健康保险更多的优惠政策

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财政部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企业年金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都有了一些列支渠道和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但仍不足以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产生很大的推动作用,因为对经济效益较好,有能力办理补充医疗保险的企业来说,允许的列支比例太小;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未覆盖的人群,如城镇职工家属、城市流动人口、自由职业者、学生、农村人口等,没有规定明确的列支渠道,也没有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公众个人投保商业健康保险没有给予税收减免。如果国家能给予上述优惠政策,必将迅速推动和促进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

要在保险公司与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之间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

在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之间建立这种双赢机制,会带来诸多有利条件。第一,有利于集合卫生部门、社保部门、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的数据,共同建立各类数据库,如投保人数据库、疾病数据库、医疗费用数据库、患者(或被保险人)数据库、药品数据库等。充分共享的数据信息,既便于管理,又便于服务,更重要的是,全面的信息和数据,便于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因为缺乏经验数据是制约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研发的重要因素之一;第二,可以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减少诸如客户在投保时不如实告知、住院医疗费用单据作假等问题,还可以杜绝或减少医患合谋、医院单独作假“谋取”保险公司利益等行为。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保险意识

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较慢,除了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原因外,也确实存在公众保险意识不强的问题。目前我国居民储蓄存款高达11万亿元,其中相当大的比例是用来防病养老的,但一般公众都选择存银行,而不选择购买保险,这是公众保险意识很弱的一个明显表现,但其原因归根到底还是保险公司宣传不到位的问题。所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保险意识是目前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当务之急。

加强行业自律,制止不正当竞争

在团体健康险的展业中,过去有些寿险公司在与其他公司竞争时,往往采用向投保单位领导层赠送高额保单、返还高比例手续费、赠送汽车等贵重物品等手段来抢业务,企业年金保险的竞争中,采取“零管理费”承保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自杀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搅乱了市场,而且也损害了保险公司的自身利益。只有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行为,才能维持商业健康险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积极进行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运作的探索

健康保险与一般的寿险险种相比,至少有两点不同之处:一是经营健险技术含量高、管理要求高。比如健康保险的精算,除了要考虑死亡率、利息率和费用率三个因素外,还要考虑疾病发生率、伤残发生率、医疗价格、地区差异等。再如健康保险的管理不仅涉及到核保、核赔、财务、人事管理,还包括医务管理、健康管理等;二是健康保险覆盖面广,涉及人群多。所以,健康险领域对保险公司的专业化要求是很高的,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可以进行的探索有:

目前各家公司应尽快采取在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健康险事业部或建立专业子公司的经营模式。由于健康险业务的专业性、技术性和复杂性,保险公司要对其进行专业化管理,即在数据的收集和积累、产品定价、利润核算、风险评估方法、理赔管理、客户服务内容及方式以及与医院合作等方面建立相应的经营手段和风险管理方式。在管理体系上,健康险事业部或子公司应有独立的产品开发部门,负责市场调研、险种开发设计、费率厘定、条款拟定;业务管理部,负责核保理赔、保全等业务规则的制订、实施、检查以及与医院的合作和管理;有市场推动部,负责业务的市场推动、激励、销售的策划、人员的培训以及辅助销售渠道的开拓。这样,既有利于专业化管理,又可以共享资源,能提高经营者的积极性。

随着中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不断成熟,应积极探索成立专业性健康保险公司的可能性。这种模式可以使公司将全部精力用于健康险业务的经营,在经营方式、风险控制方法、精算体系、保险公司和医疗机构合作、经验数据的处理、产品设计与定价、产品营销等方面进行更加专业化的研究和尝试,推动健康险业务的创新和发展,进而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专业化水平。另外,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设立,将有效促进健康保险市场的竞争,刺激原有保险公司加快健康险体系的改造,也有利于与国际保险业接轨,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经营水平。因此,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应鼓励商业保险公司独资成立、或与外资公司合资成立专业健康保险公司,这是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快速发展的捷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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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邱鹏,长期护理保险:我国健康保险市场未来的发展点,上海保险,2004

商业健康险篇(7)

两会闭幕之后,对于民生保障功能的期待、对于行业反腐的需求、对于保险制度的完善和细化都是金融行业尤其关注的。有代表表示“作为市场化的风险管理与资金融通机制,保险可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重要支撑与保障。”而整个十三五计划期间将是保险业取得重大突破的阶段。

对于民生的考量,百姓的理解更加浅显与迫切,看病贵、看病难,医患矛盾是首当其冲需要解决的。但这样的问题不是今天才有的――经过多年医改试水,这样的问题并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医改最让百姓诟病的就医问题却日益凸显。

实际上,我国的商业保险机构多年来都在积极探索破解“看病贵、看病难”的路径,随着医改引入市场机制,商业保险入局基本医保,而借助新常态下的政策利好,商业保险特别是多年来备受亏损困扰的健康保险不仅逐渐走上了发展的快车道,更是被提高到了“生力军的作用”。

由于人口基数大、国情复杂,我们无法直接套用国外已有的经验作为案例范本,但从国际大环境看,用金融手段介入化解医疗矛盾是必经之路。在这个阶段有试错的机会,大胆尝试才能领先于行业,成为下一个财富新贵。

常言道“人吃五谷杂粮,难免生病。”生病了就应该到医院接受正规医生的专业诊治。但一说到医疗,“看病难”、“看病贵”、“医患纠纷”等热词马上就会浮现眼前。可见多年的医改成效并没有打消老百姓的种种疑惑。据卫生部调查数据显示,中国约有近半居民有病不就医,29.6%的居民应住院而不住院。

Part 1降费 商业险要成医保必需品

“看病难、看病贵”事关国计民生,再次成为“两会”期间的热点话题。随着医改的推进,国务院把商业健康险参与基本医疗保险体系作为解决看病贵的重大措施之一。保监会副主席黄洪日前表示,商业健康险应当成为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在医改仍然探路的当前,商业健康险如何成为医改必需品,是事关医、险两界共同研究的重要课题。

减负

商险三种模式

试点基本医疗保险

看病贵国人深有体验。在政协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罗茂乡说:“1/3困难职工因病致贫。我们单位一个厅级干部,为了看病把房子卖了。”

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数据显示,去年我国社保基金总收入为39592亿元,同比增长12.3%;基金总支出合计为32977亿元,同比增长18.1%。《中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报告2014》指出,2000―2013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年均增幅33.2%,支出年均增幅34.39%。以此来推,2017年医保基金收不抵支,2024年将出现7353亿元的严重赤字。

“当前社会医疗保险筹资的增长速度与经济发展同步,但是医疗费用支出的增速远快于国家GDP增速,医保基金的支付能力在不断减弱,这给商业医疗保险介入市场提供了空间。国务院鼓励商业健康险在深化医改中发挥生力军的作用。”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健康管理部总经理罗涛认为。

现在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新农合三种基本医疗保险,但由于基本医保目录以外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报销比例限制和大额医保起付线较高等原因,老百姓住院后不少费用仍要自掏腰包。“商业健康险参与基本医疗保险,有专业人士核查医疗费用,这对于降低老百姓的医疗支出意义重大。”罗涛表示。

目前保险公司介入基本医疗保险有三种模式,包含委托经办和风险承担两种类型。委托经办类型就是保险公司不承担风险,只负责服务,收取服务管理费。承担风险类型就是保险公司以承保形式收取保费,承担赔付风险,同时介入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包括门诊和住院医疗服务。

运行

需要医保市场

竞争机制

罗涛介绍:“商业健康险融入基本医保,平谷模式是值得推广的一种模式。”在2011年,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由北京市卫计委牵头在平谷区试点。“我们和医保基金合作,可提高医保基金运作效率,核查治疗真实性和合理性,实现控费。”

罗涛表示,保险公司投入了很多人力,有80多名医学专业的医生以农合管理中心的身份进驻医院,对医保基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进行核查。这些专业的核查人员发现,在医院住院处发现有的人低标准住院、小病大养。有的诊断与治疗手段不匹配,比如因脚气病治疗的患者被医生要求做了头颅CT。“在平谷做了试点之后发现,2011年平谷的新农合费用比上一年增长20%―30%,2014年平谷的新农合支出比上一年同比增长2%―3%,显然新农合支出增幅减少,实现了控费。这种模式也开始在密云、门头沟等地做了试点。”

罗涛认为,目前公立医院不缺病人,商业健康险是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融入基本医疗保险,平谷这种模式如果推广,保险公司需要在政府的推动下与医疗机构合作。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牛正乾表示,国家基本医保体系需要引入市场机制,让商业保险公司通过竞争来参与基本医保。比如说,人社部门出一个报销比例和报销药品种类的政策,商业保险公司会根据自己的实力进行竞争,有的保险公司通过加大报销比例和扩大报销药品种类的方式来吸引参保客户。保险公司作为政策的执行方,会对公立医院门诊处方进行审核和住院病人进行核查,减少过度医疗和小病大养的事情发生,从而减低医疗费用支出。

另外,商业健康险融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保障低收入人群医疗,国外有的做法值得借鉴。在美国,有健康维护组织(Health Maintenance Organization)的医疗保险形式是专门针对中低收入人群。该组织是在收取固定预付费用后,为特定地区主动参保人群提供全面医疗服务。HMO参加者在缴纳保险费后看病时只需支付少量挂号费,基本不用承担其他费用。HMO保险计划通过与保险公司专门签约的特定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医疗机构为了保证获得更多患者,也愿意以折扣价与保险公司签约。“随着医改的推进,医保管办分开,保险公司和医疗机构合作的方式来推进商业健康险进入基本医疗保险是可操作的路径。”罗涛认为,国外医疗机构以折扣价的方式与保险公司签约,会减少中低收入人群的医疗支出,值得借鉴。

预防

健康管理开发是趋势

如何低成本、合理、科学地解决商业健康险在基本医保体系运行,并使得该运行具有可持续性?罗涛表示,现在政府推动的保险公司的试点是保本微利。商业健康险介入基本医疗保险要实现保险公司盈利、患者健康、减少国家财政支出三赢的目标,需要改变服务模式。以前是病中、病后服务,现在要服务前置,做病前服务。

“防患于未然,治未病险种的开发是一个可展望的方向,而开发中医药养生保险产品很关键。中医药是简便验廉,不仅可以减少费用支出,还是治未病非常有效的医学模式。” 中国社科院中医药事业国情调研组执行组长陈其广表示。

对于投保人来说,在未病时做健康管理,少生病,即便生病了能做到早发现这是保险公司进行精细化控费的途径。于是“保险保单+健康管理”将是商业健康险的发展模式,这种模式在国内已经有了雏形。

来源:《北京商报》

Part 2 商业险迎来最佳机遇

在今年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保险”不仅被多次提及,而且已经深入到事关民生工作的方方面面。推动商业保险积极参与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老年护理保险、商业养老保险,完善医疗和养老保障体系,已成为当前保险业亟待推动的重要工作。

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商业保险完善社会保障的作用显著增强。大病保险在27个省开展了392个统筹项目,覆盖人口7亿人,参保群众保障水平普遍提高10~15个百分点。各类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人数达3.2亿。企业年金委托服务覆盖3.5万个企业的877万职工,受托管理资产3160亿元。

医保如肤,商保如衣。基本医保和商业健康保险只有彼此配合、相辅相成,我国才能构筑起完整而充实的医疗保障体系。可以说,在国家持续推进民生改善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大背景下,商业保险可以最大程度地解决现阶段最关乎民生福祉的养老和医疗问题。

政策红利

释放商保发展空间

当前,人口老龄化正对我国医疗保障体系发展产生现实压力。我国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数量已达2.12亿,占总人口的16%。最新的全国居家养老状况调查报告显示,十个大城市被调查者及配偶的支出中,医疗费用是除基本生活费外最大的支出,月均支出1039.8元,占家庭总支出的四分之一。应该说,当医保只能满足人们就医时的最基本需求,商业健康保险则可以有效弥补社会保障在供给上的不足。

去年8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把商业保险建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为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角色定调。随后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提出“使商业健康保险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展健康服务业、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中发挥生力军作用”,为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确定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助力医改、提高群众医疗保障水平。”国务院总理去年曾多次强调,深化医改要政府和市场“两手并用”。用改革调动社会力量,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形成合力,有助于提高群众医疗保障水平、满足多层次健康需求。

借商保之力

共托民生改善

从国际来看,医疗费用呈长期“刚性”上涨的特点,单靠政府财政支出难以应对。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指出:“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养老保险、大病保险的关注,表明国家希望借商业保险之力,由政府和市场之手共同完成托起民生改善的壮举。”

作为基本医保的“接手”和“助手”,商业健康保险在管控社会风险、保障百姓就医方面的作用不可替代。“很多国家都是利用商业保险给国民养老、医疗等方面更多的选择,我们今后也一定是向着这个方向发展。”全国人大代表、亚洲金融集团及亚洲保险有限公司总裁陈智思如是说。

“个人医疗费用负担重,需要我们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及早引导居民做出更科学合理的医疗财务规划,拓宽全社会健康保障资金来源在日前表示,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对于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作用非常明显。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的有机衔接,可以提高家庭的健康保障程度。一方面,可以减轻居民个人医疗费用支出负担,另一方面,按照现行基本医保制度,有些疾病的治疗需要用进口药或是“三个目录”以外的药是不能给予报销的。而居民如果投保了商业健康险,则可以得到相应的保障。

随着医改进入第六年,健全全民医保体系,成为今年医改工作的重点之一。国家卫计委体改司相关负责人日前表示,2015年将继续推进建立稳定的筹资增长机制;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建立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大力发展商业健康险。

税收优惠政策

亟待落地

尽管政府期望商业健康保险成为医疗支出的主要来源,然而目前显然尚未得到充分利用。有统计显示,2014年,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达到1587亿元,同比增长41%。但健康险在我国保险总保费中占比仅为8%,远低于美国40%的水平;健康险的人均保费仅为116元,也远低于美国的16800元。

“商业健康保险作为一种市场化的医疗筹资机制,不仅可以调动政府、企业、个人等资源参与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还有利于形成稳定、多样化的筹资来源,降低财政压力,实现医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黄洪强调,要真正实现“兜住底”、“盖住面”,我国医疗保障体系还要发展多种形式的补充医疗保险等。

政府抛出的“信号”也得到专业健康险公司的迅速呼应。招商信诺人寿CEO孙勇表示,“随着国家医改政策的不断深入,加上居民财富与健康意识的日益增强,商业健康保险将成为保险行业最重要的价值增长点。”

分析人士认为,政府出台的一系列利好政策也为专业健康保险公司深度介入健康管理产业链、大力推动健康管理服务扫清政策壁垒,双方可谓一拍即合。与此同时,专业健康险公司势必迎来新一轮激烈竞争,健康险行业也将迎来转型升级。对专业健康保险公司来说,如何把握机遇和挑战,利用自身优势,实现差异化竞争,抢占市场先机是关键。专家指出,税收政策将推动健康险大扩容,提升未来新单增速和新单结构改善预期,未来“保险保单+健康管理”将是健康险发展模式。同时,商业健康险的发展将据悉,业内期盼已久的商业健康险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有望在两会后取得突破性进展。黄洪表示,商业健康险在今后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可以发挥“生力军”作用,目前商业健康险在保费占比偏低,将加快推进税优政策落地。

据介绍,去年底,保监会已和财政部等有关部委协调,争取有利的健康险税收优惠政策。具体有三项:争取制定出台个人购买商业健康险的税收优惠政策,协调相关部委研究利用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商业健康险;研究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保险保障基金政策,降低、减免大病保险业务保险保障基金的征收标准;研究减免保险机构经办基本医保的营业税。

专家表示,税收优惠政策将推动健康险大扩容,提升未来新单增速和新单结构改善预期。未来7年内,健康险年均增速预计可达25%以上,到2020年全国健康险保费收入将达60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