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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办公室工作精品(七篇)

时间:2022-10-21 17:33:37

农业办公室工作

篇(1)

森林公园,是省林业厅批准设立的省级森林公园。总占地面积24.2平方公里,即仰义全部山区,距市中心9公里。其周边均为工业园区,森林公园从其地理位置上、作用上看,具有生态维育和配套城市功能,素有“都市后花园”和“城市绿肺”之美称。至今山区已开发的项目有观光农业园区一期工程现代科技示范园和东方仰义乡村俱乐部,以及垟山、观光园农家乐餐饮项目等。11年森林公园建设全年完成投资额5283.64万元,为年初任务数的150.9%。同时资金回笼工作成效显著,争取了59亩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全额返还。森林公园各项工程建设深入推进,民生工程拆迁安置房已交付使用,公路、公园管理用房等公园配套设施不断完善,后续项目前期工作有序开展,历史遗留问题得到逐步解决,服务企业和工程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森林公园的形象和品牌得到进一步树立。

二、工程建设情况

森林公园建设涉及方方面面,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容易产生遗留问题,进而会阻碍下一步的开发建设工作。11年园区办上下以“稳妥推进,逐步还债”的工作理念,推进森林公园开发深入进行。

(一)森林公园配套设施不断完善。公路连网工程至段路面工程长约2.5公里、宽4.5米,工程造价93万元,于今年4月份全面完成,12月份已通过质量验收。工程造价195万元,建筑面积1680平方米的森林公园管理用房已完成招投标,近期已在进行场地平整。森林公园配套酒店已落实选址,等待时机成熟和资金到位报土地部门进行土地征用。

(二)森林公园安置房顺利交付。安置房于年初完成附属工程建设,今年5月份通过了主体验收,10月份交付使用,12月份通过附属工程验收,现正在办理工程结算。

(三)后续工程有序开展。公路改扩建工程一期安保设施建设总投资418万元,近期已重起组织招投标;森林公园入口一期新街口整治工程投资概算388万元,已组织方案会审,正报批可研报告;出让地块的市网自来水接管工程正在重起筹备招投标。出让地块入口道路作为施工道路已进行审批施工。

(四)历史遗留问题得到逐步解决。拆迁遗留的拆迁户安置问题和安置点出入道路建设遗留问题的处理已有了解决方案。用于解决该遗留问题的4#、5#楼建设已在8月份上报市国土局办理土地划拨,只等财政资金到位即可划拨。安置房权属证明的办理已将有关资料上报相关职能部门,目前正在办理土地证。悬而未决8年之久的森林公园征地产生的二产留地结合渔渡村征地全部得到落实解决。其他如各村之间的土地误征错征问题正在逐步理顺化解。

(五)服务企业能力不断增强。帮助企业做好村民的政策处理工作,确保59亩出让地块开发商顺利进场和有序施工。帮助东方乡村俱乐部协调好各方面关系,推动“汇丰杯全国青少年冠军赛”和“东方国际女子名人赛”两大重要赛事成功举办。继续给予垟山“农家乐”和观光园“农家乐”两个项目以支持和服务。整合山区旅游资源,策划了一条山区休闲一日游线路,把“藏在深闺人未识”的山区美景推到世人面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六)工程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加强各项工程的安全管理,协调好施工单位与当地村的关系,加强对各工程项目的巡查,督促施工单位强化安全责任的落实和安全隐患的整改,要求落实安全措施以防止事故的发生,并制订各项预案以应对事故的发生。目前,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积极督促区外工程施工单位向我区报税,得到他们的积极配合。

(七)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调整有序进行。由于山坡地利用控制性详规的编制出台,需利用森林公园7.76平方公里用地,故需对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进行调整。省林业厅已同意总规调整,由林学院对总体规划进行修编,现已完成初评,并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已上报省林业厅等待省厅组织专家进行最终评审,目前正在联系有关评审事宜。

(八)建设资金回笼工作效果良好。经过前期的多方协调和各方共同努力,市财政已全额返还59亩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金,现已全额到位。

三、保障因素

11年森林公园建设不断推向深入,主要在于以下方面因素的保障:

1、领导重视,部门支持。在公园建设过程中,我们经常向区联系分管领导伍挺副区长汇报工程进展情况,及时汇报遇到的重大问题。伍副区长也曾多次走访园区,为森林公园建设召开专题协调会议解决实际问题。去年4月,伍副区长在脱产学习期间针对园区建设碰到的困难和问题,特意委托分管副主任就相关问题召开协调会议,取得了良好的对策。余区长、伍副区长也多次就资金回拢和使用、政策协调等工作进行批示指导。市领导也曾多次踏访森林公园,去年9月叶副市长专程到园区调研,研究部署今后山坡地开发工作。市林业局领导也曾多次专程赴省林业厅帮助我们联系公园总规调整事宜,并且多次给予我们业务指导,市、区发改、土地、财政等部门也对公园建设十分支持,为我办提供政策咨询、指导方法途径、加快审批服务。

2、管理规范,制度健全。我们注重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在员工管理方面,建立周五学习日制度,全体员工在每周五学习理论业务知识,交流工作情况;在资财管理方面,在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管理使用建设资金和重要物资的同时,进一步健全财务制度,建立财务分级审批制、工程合同逐级审批制和工程增项按不同的增(减)金额逐级审批制,规定单笔支出在1.5万元以上由主任办会议研究确定,34万元以下小额合同按权限逐级审批,并严格执行“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制度;在去年领导任期届中审计中,得到审计单位的好评。在工程管理方面,认真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管理制度、安全规程齐全,配备了安全员,坚持每天到工地上巡查,至今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在档案管理方面,落实档案资料员和专门资料室,按规定要求逐步规范档案管理,保证了资料的完整、准确、系统,能准确反映公园建设情况。

3、廉洁自律,作风端正。勤政廉政是工作取得进展的纪律保障。11年我们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一树一创”活动为契机,狠抓党员干部的素质和作风建设,在学习风气、服务理念、工作创新、效能建设等方面有新的提高和突破,树立了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对群众、企业做到有求必应、有问必答,不推诿、不拖拉,尽量为服务对象办好事、办实事。一年来我们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在工作上兢兢业业,在生活上廉洁自律,不忘共产党员的党性原则。

四、主要困难和问题

1、公园下一步建设景点开发、农业观光园续建受山坡地控制性详规出台及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调整影响,难以进一步实施。山坡地控制性详规首期启动点选在原规划为观光农业园区的林里片区,规划用地7.76平方公里,原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在该地块规划了包括观光农业园在内的诸多旅游景点和休闲娱乐项目,我办准备逐步实施。但该地块功能的改变、基础设施的调整,对原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实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须对原总体规划进行修编调整,我办已将有关调整事宜与省林业厅进行衔接,并已获批准。故需提请市政府尽快确定林里组团的开发方案,同时明确森林公园作为林里组团的配套绿地,把森林公园的建设资金纳入林里组团的开发成本,以保证公园的开发资金到位,这样可为林里组团提供一流的人居环境,提升林里组团的投资价值。

2、拆迁安置历史遗留问题还需各部门予以配合解决。近几年,森林公园各项工程推进较快,但也遗留一些问题,主要是征地、拆迁、安置方面的问题,现在征地问题已经初步解决,二、三产留地得到基本落实,拆迁安置遗留问题的解决逐步推进,已有了初步的思路和方案,但仍有部分问题因最初处理不太规范,而客观现实又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故处理难度较大。还需请有关部门配合支持,予以共同解决。

3、财政资金不到位,难以开展工程建设。2006年12月出让的森林公园59亩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去年12月份才到位,严重影响了去年我办项目的投资建设。在加上去年区财力不足,我办原本准备招投标的公路安保设施工程、自来水安装至安置(出让)地块工程、新街口改造工程,和安置小区7#楼工程及公园配套酒店征地前期工作被迫延后,据测算我办去年共要求拨付已建工程建设资金634万元,实际到位262万元,严重影响工程建设。

五、12年工作思路

1、尽快通过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调整修编专家评审,明确森林公园下一步建设思路。

篇(2)

一、办公室督查催办抓落实工作的现状

农业局办公室工作担负着参与政务、管理事务、综合服务,搞好“三农”工作这一重要职责,而督查催办抓落实工作既属于领导科学的范畴,又是办公室工作的重要职能,是工作决策得到落实的重要保证。三年来,农业局办公室在紧紧围绕服务“三农”这一中心工作,努力做好督查催办抓落实,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和经验:一是领导重视。对督查催办工作,局领导十分重视,安排了领导分管,做了具体分工,从而使工作得到及时落实解决。二是信息能得到及时反馈。局里工作安排了以后,工作在落实过程中,工作按时落实了没有,工作如果没落实是什么原因,找到什么解决办法等,信息能得到及时反馈,从而推动了督查催办抓落实工作。三是部门职责明确。对各项农业工作实行部门“一条龙”督查,办公室内部对各项工作的督查明确了责任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保证了督查催办工作落到实处。四是突出重点搞督查。工作中能抓住工作重点,对一些全局性、关键性的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督查,如:农民负担、土地承包、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小麦良种补贴,有关农业政策的落实等问题,致力于通过突破重点工作,带动面上整体工作的推进。版权所有

二、督查催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领导力度不够,虽然对督查工作有分工,也有领导分管,但力度不够,导致办公室在督查督办工作中遇到一些扯皮、推诿现象时,难以及时找领导帮助协调解决,或者在工作遇到阻力时,难以得到各单位对办公室工作的大力支持,给督查督办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困难。二是督查督办制度不健全。把督查督办工作交付给办公室,而办公室虽受之,但至于这项工作究竟如何落实则缺少制度规定,形成了现用现抓的被动局面。三是督查督办工作质量不高。或是督查督办重点抓得不准不及时或是不能正确领会领导对其所督查督办工作的真正要求;或是对其所督查督办的工作没有深入的调查研究,流于简单化、任务化,督办结果达不到领导或上级要求等等。

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自身存在的问题:有些是对督查督办工作的重要性宣传不到位,没有引起应有重视。还有些是主动做好督查督办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不高,使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再是工作人员自身能力和水平不高,难以从更深层次做好督查督办工作,发挥不了良好的参谋和助手作用。另一方面对此项工作认识程度和重视程度不够:一是存有督查不督查一个样,遇到工作随机安排就可以的思想,没有认识到这项工作对上通下联,内外协调,保障各项工作有条不紊进行的重要意义,二是存有督办不督办都得办,自己管好自己就行了的意识,没有认识到督查督办工作对领导决策,对预防工作纰漏,对单位形象所具有的重要影响。

三、对策和建议

(一)提高认识,切实抓好农业督查督办工作

实践使我们体会到督查督办工作在农业工作、日常管理中有着监督、推动、控制和反馈的作用,如果没有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催办、督办和查办,领导的指令就得不到贯彻落实,正因为督查督办工作是保证抓好农业工作的重要手段和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的有力措施,所以我们要把督查督办工作提到一个相当重要的地位上来,任何一级政府和单位的办公室工作,若忽视了督查督办工作,不知道它在工作中的地位,那么,它的中枢地位和协调作用以及参政议政都无从谈起,这是一个被众多的管理实践证明了的事实,因此,我们必须认识深刻,认识督查督办工作在农业工作中的地位,切实抓好此项工作。

(二)以向上的精神、高昂的姿态,做好督查督办工作

办公室工作千头万绪,面广量大,既要做到办事要稳,主意要慎,督办要准,还要做到当天事情当天办,问题不过夜,件件有结果。这版权所有一切要求办公室的每一名成员,只有自觉做好各项工作的责任,没有半点消极怠工的借口。对于督查督办这项工作,我们必须具备五种精神,方能做好这项看似容易实则很难的工作。首先是任劳任怨精神,不怕受埋怨;其次是埋头苦干的精神,不计个人得失;第三是专心致志的精神,不能分心走神;第四是精益求精的精神,不能粗糙马虎;第五是积极进取的精神,工作不拖不推不等不靠。具备了这五种精神,还要保持以下四种姿态。一是向上的姿态。要做好督查督办工作,必须有对事业“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的忠贞,以“任人难任之劳,承人难承之重,挑人难挑之担”的精神,不搞攀比,不图名利,不计得失,始终保持热情积极的工作状态去催办、去督办、去查办。二是谦虚的姿态。督办不能盛气凌人,不能说大话、不能夸海口。办公室工作权利就服务,任何时候都不能超越权限,越权督办。三是协调的姿态。办公室工作要讲究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而具体到督查督办工作更是要相互信任、相互配合、相互帮助。只有这样才能做到督查一件、落实一件。四是服务的姿态。督查督办本身就是一种服务,对上服务,做到周到细致,对下服务,要热情周到。

篇(3)

一、思想动态

主动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我平时主动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科学反展观;时刻关心国内外发生的重大事件,认真领会党的大政方针和重大决策。特别我本人每天收看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联播,收听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全国新闻联播,上网关注全天实时新闻。这些进一步提高了我的政治敏锐性和党的自觉性,坚定了个人的政治信仰,对党和国家在未来的发展充满信心。

坚持学习,严格要求自己。担任乡镇技术员工作,只要一有闲暇我就主动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我认识到投身到新农村建设中,构建和谐社会,需要高素质人才。如果不主动学习,将会被社会淘汰。平时除了看书读报,我还深入群众,向群众虚心学习,认真讨教。结合农村工作的实际,进行了一些实践。但是想在实践中检验,在实践中提高。就要多学习,多思考,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十七届一二三中全会精神,熟悉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同时也要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经济管理等知识,特别是农业技术知识,努力提高自身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帮助增收有水平。尽可能的为农民解决技术难题。即学习《寒地水稻三化栽培技术》,并有效的推广下去,把农业生产建设落到实处,使农民真正的了解掌握以及运用,从根本上解决靠天吃饭的实质问题。

一、党建工作

我所在的青河乡东强村是建设合作社的推进村。到村以后,实地进行调查,尽快地了解我村、以及合作社的基本情况,为更好开展工作打下基础。以开拓进取的精神,决心要协助村干部把东强村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

我以自己微薄的能力,协助农委办做了以下工作:

1、处理涉村填表事务。今年主要就是全村的各村学习科学发展观的材料,还有秋季防火、粮食安全的文件材料。整理各村科学发展观的学习计划,以及个阶段的工作总结、学习总结。

2、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要做好党建工作首先要提高自身当的觉悟,对党的认识。阅读单位的党建书刊,已经是我每天必备的工作。要把科学发展观的内容都运用到工作中,同时积极想当组织靠拢,我今年已经递交的入党申请书。

二、农业工作

赴任以后,我乡个村的农业生产工作以接近尾声。由于今年的天气气候多变,日照少、降水量大。对我们东北地区的经济、粮食作物,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大豆、玉米、水稻以及蔬菜种植业,都不同程度的减产、甚至颗粒无归。特别是水稻稻瘟病的发生情况严重,有些农户对种植技术的不了解,或者是一时的疏忽大意,导致经济、粮食作物严重减产。使得水稻饱受天气恶劣待来的危害。

1、所以我及时的和乡政府反映有关情况,并对通知个村,做好水稻“稻瘟病”的防止工作,召开及时会议。讨论解决如何预防稻瘟病的发生。下发材料,使有村民发现自己大田里有稻瘟病的情况,有据可查。并特设防治“稻瘟病”办公室。及时的解决了,水稻孕穗期、秸秆瘟、穗瘟、的发生,做到及时预防,及时治疗。有效的控制了我乡稻瘟病的发生。年终总体来看,我们的工作是积极有效的,我乡水稻有个别农户受害,但大部分农户的水稻产量,照往年还有所提高。

2、补发玉米、大豆的种植材料,总结今年的经验教训。要求自身不断的努力学习,在明年的生产实践中摸索新路子,为农民带来新的科学知识,保证粮食安全生产。做好备春耕,引导鼓励农民合资打井,修排水沟。对旱涝不能及时出苗的地块,我们毁垄从种、认真考种,保证农民不再受害,并多和农民沟通。互相学习,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三、不足之处

市党委政府对我们三支一扶官寄予厚望,希望我们只能支农工作,在农村工作中凸显自己的优势,发挥积极的作用,结合农村实际,做出成绩。并通过农村工作的实践,增长才干,锻炼能力,拓展素质,提高自己。回顾自己工作了几个月,虽然做了一些事情,但是离区党委区政府的要求还差很远。

主要表现:

1、认识不足。经过这几个月的工作,我反躬自省,认为自己没有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农村工作。由于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加上村官在人们心目中没有社会地位,风言风语不绝于耳,个人信心不足,自我认识不清,在村里工作上等靠的思想比较严重,没有主动出击的意识。

2、方法欠妥。平时不太注意和区组织部、区政府、村两委班子领导进行沟通交。多数时候是有想法不敢下决心实践,事情总是一推再推,最后不了了之;工作上比较封闭单一,不注意密切联系群众,到群众中去,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篇(4)

一、突出管理体系建设,狠抓工作责任制的建立和完善。为了把各项工作任务目标落到实处,进一步强化责任管理意识。一是适时充实和完善农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工作目标责任制,为党委、行政决策提供科学客观依据,使党委、行政与各村主职签订的工作目标责任制更加完善和全面;二是与村签订农作物病虫防控责任制,动物防疫责任制,农村政策性“三农”保险责任制;三是与农业服务中心、畜牧服务中心签订了“以钱养事”服务合同,通过层层签订责任制,把工作任务、目标要求、责任奖惩落到实处,有力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突出发展粮油生产,狠抓粮油的环节管理。为了抓好粮油生产,去冬以来,处农业战线立足早动手,早安排,早培训,早办样板,大力推广优良品种,农技人员到村到户加强技术指导,实行面对面的服务,全处办培训班12场次,培训人员6000人次,发技术资料8000余份,办样板点10处,开现场会6场次。在工业项目建设占地使农田减少的情况下,由于措施得力、督办及时、服务到位,粮食生产仍获得了好收成,粮食总产33509吨。其中,夏粮6278吨、稻谷17188吨、玉米9552吨。

三、突出防汛准备,狠抓抗灾保插秧。针对我处防汛环节复杂的形势,我们立足于防大汛,救大灾的思想不动摇,切实做到了八个到位,即:组织机构建立到位,防汛劳力公示到位,物质器材准备到位,查险整险实施到位,通讯联络畅通到位,人员值守督促到位,防汛预案完善到位,清障除障到位。全处共落实一线劳力1600人,二线劳力3400人,三线劳力5500人,成立两个抢险应急分队,共落实草包33000个,木桩120xx个,砂石米800立方米。维修排查设备8台(套),争取资金220万元,对共青、印河、先烈水库进行了加固整治。相继开展了度汛安全隐患大排查,在抓好防汛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抗灾自救,立足“三保”,使全处应插秧面积29700亩全部插上,为秋粮增收打下了基础。

四、突出农业抗灾体系建设,狠抓动植物重大疫病防控。一是运用统防统治机制抓好农作物重大病虫防治。适时进行柑桔大实蝇、稻水象甲,水稻“三虫三病”、柑桔大头蝇防治,防治效果全部达标。二是利用处、村、组三级防疫体系抓好畜禽疫病的防控工作,共防生猪8.96万头,家禽145万羽,山羊4200只,牛1610头,全市综合考评处于前茅,疫病防控监测效果显着。

五、突出畜牧产业的规模,狠抓农村产业合作组织的探索发展。今年全处生猪育肥出栏达8.6万头,比上年增4%,其中规模养殖户120户,育肥出栏占总量60%;家禽出笼170万羽,比去年同期增12%,其中规模养禽38户,出笼占总量70%。我处不断扶持发展正阳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使其已发展成万羽现代化标准化养鸡场40多幢,年出笼肉鸡270万羽(处内80万羽),年产饲料12万吨,该社固定资产达3000万元,社员有100多人,年销售收入达5000多万元,净利润500万元。同时,拟定投资1000万元新建种鸡场,年出苗500万羽,可创收250万元,成为湖北规模最大、组织化程度最高、技术最先进的家禽养殖技术服务、加工销售一条龙合作社,全方位服务支持湖北澳利龙食品股份公司上新台阶。协同跻身湖北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着力推进公司十农户十基地经营模式运行,在坳口区域落实花生种植基地20xx亩,由农户自种,公司代收,互利共赢,**年公司销售收入突破2亿元;打造宝塔岗万亩产业基地,充分利用已建优质柑桔板块基地,全面启动引进龙头企业建设优质花卉苗木基地工程,集观光、休闲、旅游为一体,充分发挥林业合作社带动作用;采取广纳社员,兴建基地,提升品质,加强管理等措施,使合作社成为融合式经营管理模式,规模不断扩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不断提高,年末固定资产达1000万元,社员50人,基地面积20xx亩,销售收入1200万元;康峰养蜂专业合作社先后向国家专利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20多项专利,其中有18项已获得授权,被福建农业大学蜂学学院确定为“重点教学实习基地”。

六、突出责任制落实,狠抓强农惠农政策的监督检查。在执行强农惠农政策上始终立足一个“早”字(早安排,早动手);体现一个“实”字(实项、实据);突出一个“管”字(管住、管死);落实一个“查”字(检查、督查)。通过层层签订责任制和扎实认真工作,没有发生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抵扣惠农补贴资金的现象,全年发放补贴资金666.1万元。其中,粮食直补99.93万元,综合补贴417.64万元,水稻良种补贴42.11万元,小麦良种补贴21.84万元,玉米良种补贴22.7万元,油菜补贴26.48万元,棉花补贴0.87万元,退耕还林35.14万元。

七、突出农村“三资”管理,狠抓建设工程预审环节。对全处需建工程项目实行先申报,待立项,实地预审把关,再进入投招标程序。同时,对如何完善规范招投标程序开展了深度探索。今年通过农村集体“三资”、“招投标”管理平台,对个建设项目进行招投标,为村级节省资金近万元。

八、突出公益事业建设,狠抓农村基础设施配套。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步伐,继续实施城乡互联共建活动,整合各类资金,加大农业投入力度,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今年硬化通村公路9公里,维修组级道路16公里,争取资金170万元,对白龙、望城、金塔三村铺设饮水管道75000米,受益人口4064人,落实沼气池建设计划100口,新(改)建垃圾池(屋)60个。当枝一级路扩建工程征地,拆迁工作有序开展,应拆迁农户60户,已完成50户,征地460户,已基本完成。

九、突出秋冬农业开发,狠抓粮食种植面积落实。为了抓好秋冬粮食生产,农业战线先后召开了两次会议,提出了“三保一推”,即:保种植面积、保种植季节、保种植质量,推进新技术、新模式运用。

秋冬种植面积6.7万亩,其中,油菜面积2.8万亩、小麦面积2.5万亩、大麦面积0.7万亩、马铃薯面积0.15万亩、蔬菜面积0.6万亩。

修复水毁工程32处,清淤除杂末级渠20900米、堰塘清淤30口,全处共投入劳力18000个,动用土石方26万方,投入资金180万元。

十、突出推进农村金融服务,狠抓政策性“三农”保险的落实。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参保面达98%,水稻投保面积2.81万亩,油菜保险面积2.264万亩,能繁母猪保险5900头,参保面达100%。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农业生产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农业生产存在一定的风险,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机制还不牢固。

二是部分村集体经济薄弱,服务功能脆弱,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乏力。

三是现有行政村管辖范围大,干部任务重,压力大,有时服务跟不上。

**年农业农村工作重点

一是认真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特别是强农惠农政策。通过不折不扣的兑现惠农政策,调动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

二是加强农业生产管理和技术服务。大力推广和运用新品种、新模式、新技术、提高主导产业的产品产量,增大种植业综合效益。

三是突出畜牧产业规模化养殖。着力引导和培植120个规模养猪大户,38个养鸡大户,充分发挥正阳家禽专业合作社带动效应,通过产、供、销一体化的经营模式,提升养殖水平,避免和降低养殖业的各类风险,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整体效益。

四是以宝塔岗基地为依托,通过招商引资、项目推广、联动协调等方式,大力发展花卉苗木产业,逐步打造观光、休闲、旅游为一体的生态农业基地。

五是发挥康峰合作社、林业合作社的辐射作用,探索产品加工增值新途径。

六是探索创新农村“三资”管理模式,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运作程序。

篇(5)

一、调整县“三农”保险领导小组成员。由于部分干部工作变动,县“三农”保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农办。

二、各镇成立“三农”保险服务机构

(一)“三农”保险办公室的设立。按照“八个一”的建设标准,建立镇“三农”保险办公室,即一个固定办公场所,成立一个乡镇政府农业保险领导小组,悬挂一块乡镇农业保险办公室牌子,配备一名乡镇农业保险办公室专(兼)干,制定一套工作制度并悬挂上墙,配备一套办公桌椅,安装一部固定办公电话,设置一个宣传信息栏,办公室办公场所设在镇政府或农技中心。

(二)“三农”保险办公室的人员组成。各镇分管农业领导为办公室主任,成员由镇农技中心、畜牧中心、财经所、保险办事处的负责人组成。“三农”保险办公室配备一名乡镇“三农”保险办专(兼)干,由农技中心负责人兼任,负责办公室的日常事务。

(三)选聘村级协保员。各镇每村聘请一名在当地有较大影响力,群众支持率高的、责任心强的村干部为三农保险协保员,负责本村“三农”保险工作。

(四)工作职责。镇“三农”办公室专(兼)干、村协保员职责按政办发[]15号文件要求执行。

(五)工作经费

1、工作经费标准。“三农”保险办公室全年工作经费,按全年水稻实收保费的5%计算使用(含政办发[]28号文件规定的3.8%)。

2、工作经费使用范围。主要用于三农保险办专(兼)干工作经费(含农技中心查勘协作费)、村协作工作经费、“三农”保险办年终考核奖惩及日常工作经费开支。

3、工作经费的使用标准。工作经费的使用标准及年终奖惩,由县“三农”办制定考核指导意见。

三、工作要求

1、迅速落实“三农”办公室成员及办公场所。各镇“三农”保险办公室的建设按照“八个一”的要求,在5月10日前完成,由县“三农”办组织验收,各镇应保质保量完成。

篇(6)

一、合川市农业产业化机构设置沿革

2001年,合川市在机构改革时没有设置畜牧局、水利局、蚕业局,其行政管理职能生猪业、蔬菜业、葛业、水产业分别由农业局履行、蚕业由外经贸委履行。合川市农业产业化以市农办为主,由市农办全面负责,具体工作由市农业局和市外经贸委施行。

2002年9月,为了突出发展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根据具体情况,合川市将其五大产业从相关部门单列出来,由编委核编,重新设立五个产业办公室,即生猪产业办公室、蔬菜产业办公室、葛产业办公室、水产产业办公室和蚕业产业办公室,为市政府直属局级(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每个办公室核编5—9人,从相关单位抽调,受市政府委托主管全市相应产业的发展并履行相应管理职能(具体内容见附件)。

五个产业办公室的设置,对促进合川市五大产业壮大规模、提升档次,起到了较大的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运行中的弊端逐渐显现出来,一是五大产业办公室的设置与重庆市规定的机构设置不符,上下不对口,且上级不认可,属擅自设立机构;二是在向上争取项目时,职能部门与各办不能统一协调,各自为阵,导致力量互相抵消甚至产生冲突,对争取项目不利;三是各办人员待遇难以落实,利益之争时有发生。

根据运行中上述存在的问题,2006年4月,合川市对农业产业化工作机构进行了整合,即统一成立一个农业产业化办公室,设在市农办,撤销五个局级事业产业化办公室,蔬菜、水产、生猪行政管理职能划归农业局、葛产业划归农办、蚕桑产业划归市外经贸委。在农业局、农办和外经贸委分别设立相应的蔬菜科、水产科、生猪科、葛业科和蚕业科,主抓全市相应产业的发展,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对这些部门,进行督促、指导和协调。以前五大产业办公室人员原则上回原单位,由于性质变化及其他原因无法回原单位的人员,该市成立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为农业局下属机构。

二、十二项重大任务的目标管理情况

2006年,合川市提出大项目带动、大产业培育、大城市建设“三大战略”,确定了事关合川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十二项重大任务,实行了“分项负责,目标管理”新举措,即将每项重大任务确定一名市级领导为第一责任人,1—2名市级领导协助,搭建专门工作班子,建立单独考评机制,实行重点目标考核,每项任务每年奖金20万元共240万元,直接纳入市财政预算。

该市十二项重大任务目标管理主要有这样几大特点:

1、四大机构领导工作由市委统一安排,按照各自能力、经验、特长确定主抓工作,对领导力量进行有效整合。

2、每项重大任务确立一名主要负责人和1—2名助手,明确具体目标和工作责任,严格实行奖惩,有效地将责、权、利捆绑在一起,避免了职责交叉、多头管理,提高了工作效能。

3、负责每项重大任务的市级领导,有明确的工作重心,做到了重点突出,兼顾一般工作。对未有负责重大任务的领导,继续按各自分工开展工作。这样,有效避免了事无巨细、重点不明、责任不清的现象。

4、构建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和“重点突出,目标明确,责任清楚,赏罚分明”的科学管理体系。

三、对我县农业产业化机构设置的建议

考察组认为,根据我县的经济状况及四大产业的现状,吸取合川市农业产业化机构设置的经验与教训,为避免职能交叉现象发生,确保有专门机构、力量主抓农业产业化工作,特提出如下方案:

(一)由编委行文,分别成立猪业、果业、蚕业和薯业产业化办公室,核编4—6名,为财政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分别归口设置在农业局、农办和畜牧局,独立开展工作,进入办公室人员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1、生猪业产业化办公室,设在县畜牧局,由畜牧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确立1名专职副主任在畜牧局内或其他部门抽调工作人员,主抓生猪产业。

2、果业产业化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由农业局长或一名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原果树站、果品研究所人员调入或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组成,专抓水果产业。

3、蚕业产业化办公室,参照市上设置,撤销县蚕业局,在农业局下属设置蚕业总站,蚕业局现有部分人员调入蚕业总站,与蚕业产业化办公室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由农业局一名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站长)。

4、薯业产业化办公室,设在县农办,由农办主任或一名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二)县委、县政府分别成立猪业、果业、蚕业、薯业产业化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不明确机构级别,办公室正副主任分别由相关单位主要领导或一名副职领导兼任,也可由其他符合条件人员担任,工作人员从职能部门或其他部门抽派,不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工作结束后回原单位工作。

(三)以县委县政府或两办名义行文成立挂牌机构,办公室分别设在县畜牧局、农业局和农办,不明确机构级别,办公室正副主任由挂牌单位主要领导或一名副职领导兼任,工作人员直接在挂牌单位中确定,不办理调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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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内容全文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全国农业普查,保障农业普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农业普查的目的,是全面掌握我国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基本情况,为研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并为农业生产经营者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第三条 农业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

第四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及与农业普查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积极参与并密切配合农业普查工作。

第五条 各级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普查办公室)和普查办公室工作人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以下统称普查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人对普查办公室和普查人员依法提供的农业普查资料不得自行修改,不得强令、授意普查办公室、普查人员和普查对象篡改农业普查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不得对拒绝、抵制篡改农业普查资料或者拒绝、抵制编造虚假数据的人员打击报复。

第六条 各级宣传部门应当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户外广告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做好农业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

第七条 农业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足额到位。

农业普查经费应当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从严控制支出。

第八条 农业普查每20xx年进行一次,尾数逢6的年份为普查年度,标准时点为普查年度的12月31日24时。特殊地区的普查登记时间经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以适当调整。

第二章 农业普查的对象、范围和内容

第九条 农业普查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

(一)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

(二)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

(三)农业生产经营单位;

(四)村民委员会;

(五)乡镇人民政府。

第十条 农业普查对象应当如实回答普查人员的询问,按时填报农业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

农业普查对象应当配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推诿和阻挠检查,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普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 农业普查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第十二条 农业普查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农业土地利用、农村劳动力及就业、农村基础设施、农村社会服务、农民生活,以及乡镇、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环境等情况。

前款规定的农业普查内容,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 农业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决定对特定内容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

第十四条 农业普查采用国家统计分类标准。

第十五条 农业普查方案由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订。

省级普查办公室可以根据需要增设农业普查附表,报经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 农业普查的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国务院设立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统计局,具体负责农业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规定和要求,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业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作为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成员单位,参与农业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村民委员会应当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做好本区域内的农业普查工作。

第十八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参与并密切配合普查办公室开展农业普查工作。

军队、武警部队所属农业生产单位的农业普查工作,由军队、武警部队分别负责组织实施。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农业普查工作,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 农村的普查现场登记按普查区进行。普查区以村民委员会管理地域为基础划分,每个普查区可以划分为若干个普查小区。

城镇的普查现场登记,按照普查方案的规定进行。

第二十条 每个普查小区配备一名普查员,负责普查的访问登记工作。每个普查区至少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负责安排、指导和督促检查普查员的工作,也可以直接进行访问登记。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主要由有较高文化水平的乡村干部、村民小组长和其他当地居民担任。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应当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第二十一条 普查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用或者从其他有关单位借调人员从事农业普查工作。有关单位应当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事农业普查工作。

聘用人员应当由聘用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借调人员的工资由原单位支付,其福利待遇保持不变。

农业普查经费中应当对村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安排适当的工作补贴。

第二十二条 地方普查办公室应当对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对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全国统一的普查指导员证或者普查员证。

第二十三条 普查人员有权就与农业普查有关的问题询问有关单位和个人,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修改不真实的资料。

第二十四条 普查人员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拒绝、抵制农业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普查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普查方案,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不得强令、授意普查对象提供虚假的普查资料。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执行农业普查任务时,应当出示普查指导员证或者普查员证。

第二十五条 普查员应当依法直接访问普查对象,当场进行询问、填报。普查表填写完成后,应当由普查对象签字或者盖章确认。普查对象应当对其签字或者盖章的普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普查人员应当对其负责登记、审核、录入的普查资料与普查对象签字或者盖章的普查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普查办公室应当对其加工、整理的普查资料的准确性负责。

第四章 数据处理和质量控制

第二十六条 农业普查数据处理方案和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

地方普查办公室应当按照数据处理方案和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数据处理,并按时上报普查数据。

第二十七条 农业普查的数据处理工作由设区的市级以上普查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二十八条 普查办公室应当做好数据备份和加载入库工作,建立健全农业普查数据库系统,并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更新。

第二十九条 国家建立农业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制度。

普查办公室应当对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

第三十条 普查人员实行质量控制工作责任制。

普查人员应当按照普查方案的规定对普查数据进行审核、复查和验收。

第三十一条 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农业普查数据的事后质量抽查工作。抽查结果作为评估全国或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普查数据质量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数据公布、资料管理和开发应用

第三十二条 国家建立农业普查资料公布制度。

农业普查汇总资料,除依法予以保密的外,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

全国农业普查数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主要农业普查数据,由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并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

地方普查办公室发布普查公报,应当报经上一级普查办公室核准。

第三十三条 普查办公室和普查人员对在农业普查工作中搜集的单个普查对象的资料,应予保密,不得用于普查以外的目的。

第三十四条 普查办公室应当做好农业普查资料的保存、管理和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等工作,并对农业普查资料进行开发和应用。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农业普查结果,对有关常规统计的历史数据进行修正,具体办法由国家统计局规定。

第六章 表彰和处罚

第三十六条 对认真执行本条例,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

第三十七条 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人自行修改农业普查资料,强令、授意普查办公室、普查人员和普查对象篡改农业普查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对拒绝、抵制篡改农业普查资料或者拒绝、抵制编造虚假数据的人员打击报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给予通报批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普查人员不执行普查方案,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强令、授意普查对象提供虚假普查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并可以给予通报批评。

第三十九条 农业普查对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责令改正,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一)拒绝或者妨碍普查办公室、普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的;

(二)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农业普查资料的;

(三)未按时提供与农业普查有关的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的;

(四)拒绝、推诿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农业普查执法检查的;

(五)在接受农业普查执法检查时,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普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的。

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有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予以警告,并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农业生产经营户有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予以警告,并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

农业普查对象有本条第一款第(一)、(四)项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四十条 普查人员失职、渎职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并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给予通报批评。

第四十一条 普查办公室应当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社会各界对农业普查违法行为的检举和监督,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统计局赴长安检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4月8日,国家统计局农村司调研员郝安民在省统计局总经济师王琦,财务处处长郑省华,农村处处长魏静怡,市统计局总统计师秦来生,农村处处长王明珠等陪同下来长安区检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工作。郝安民一行认真听取了长安区副区长严广运和长安区统计局局长邱宏就三农普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认为长安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三农普工作,组织有序,工作扎实,进展顺利。

近日,市财政局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扎实三举措,为全市第三次农业普查做好保障工作。

科学编制普查经费预算。根据农业普查工作需要,下拨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专项经费,确保每一笔资金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