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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年终总结精品(七篇)

时间:2023-02-27 11:21:45

期货年终总结

期货年终总结篇(1)

为促进经销商及时有效地是实现销售目标,品牌创意家居电子商务(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品牌)将按照以下《经销商返点制度》分季度考核经销商并给予返点,以促进双方共同制定并努力实现合理的销售目标。

一、协议期间:

首次签约的协议期间,从铺货订单发出日开始,至四个完整的自然季度为止(如铺货订单时间不是自然季度的第一天,则考核季度顺延至下一个自然季度开始)。例:首次铺货时间为2018.5.2,则协议有效期为2018.5.1至2019.6.30, 2018.5.3至2018.6.30之间的购货额累计到第一个考核季度。

二、支持方式:

1.开店支持:

1)首次铺货的经销商将会获得开业铺货额的8%的一次性开店支持(含装修支持和开业活动支持)

2)提供开业门店图纸设计,包含平面布局图、施工图、产品陈列图整套图纸

3)免费提供开店所需的物料支持(包含门头logo,授权书、目录、零售册、购物袋、围裙、胸牌等)

4)免费提供资深设计师上门陈列调场服务

5)免费提供专业培训师上门培训品牌文化、销售技巧、门店管理、客户服务等课程

2.业绩返点支持:

经销商每季度订货最高可获得市级购货额的12%作为返点。返点金额分配如下:

1)实际购货额的的5%为季度业绩考核达标的奖金返点

2)实际购货额的2%为乐活创意家居对经销商季度活动、促销的经费支持

3)实际购货额的5%累计作为年终业绩考核达标的奖金返点

三、支持细则:

1.活动、促销经费支持:

经销商须每季度按总部要求执行活动方案,若不采纳总部统一方案,需向总部报备自定方案,并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活动结束后经销商必须按时认真填写调查问卷,对于本季度无活动或不按时填写调查问卷的经销商,总部将取消本季度的活动、促销的经费支持。

2.季度业绩奖金和年终业绩奖金返点支持:

1)业绩指标:总部每年与经销商签订协议签确定协议期间最低购货额,包括全年总额和季度目标额

2)业绩考核细则:业绩奖金包括季度业绩奖金和年终业绩奖金,每一个季度业绩奖金考核细则如下:

i.每一季度考核一次,分别考核独立季度业绩指标和累计季度业绩指标

ii.若经销商本独立季度实际购货额达到或超过本季度目标额,则视为独立季度业绩达标

iii.若经销商季度累计实际购货额(即首季到本季度(不包含首次铺货)的累计购货额)达到或超过累计目标额,则视为累计业绩达标

iv.每一季度经销商若达标独立季度业绩或累计季度业绩的其中任何一项考核,则可获得实际购货额5%的季度业绩奖金,若两项均不达标则本季度业绩为零。

v.年终考核中若季度合计的实际购货总额(不包含首次铺货的购货额)达到或超过目标额,则视为达标,经销商可获得四个季度实际购货额5%的年终业绩奖金。

期货年终总结篇(2)

油漆涂料购销合同范文一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日

一、 产品名称、规格、厂家、数量、单价、金额

二、 质量要求: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如有异议十五日内提出,供方包退包换.

三、 运输方式及承担费用: 物流货运,需方承担运费.

四、 供货期限:自款到之日起十日内.

五、 交(提)货地点、方式:

六、 结算方式:结清货款,准时发货.

七、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如果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二十(20%)的违约金;b、如果买方逾期付款,应向卖方按日支付相当于逾期付款部分百分之三(0.3%)的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延迟总价的百分之五(5%)。如果卖方逾期交货,应向买方按日支付相当于逾期交货部分的百分之三(0.3%)的违约金,但不得超过延迟交货部分的百分子五(5%)。若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讼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定盖章生效。

九、备注: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传真件有效。

2.我公司只保证油漆本身的质量,其他方面的问题如施工方面导致的问题恕不负责。用户选择油漆品种时尽可能向我公司或有关权威构咨询。

供方:

需方:

年月日:

油漆涂料购销合同范文二

需方: (以下简称需方)

供方: (以下简称供方)

供需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友好的基础上,经过协商签订下列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 产品品种、数量、交货期限

1、 供方按照需方的涂料订单确定涂料名称、编号、数量、交货期限、保质保量按期交货

2、 按照交货期限内,交至指定公司仓库。

3、 供货周期

3.1样板和样漆的交付时间

供方在当天中午前收到需方需要调色的色样,当天内完成调色并由快递。货运或其他方式发出给需方。

3.2批量供货交付时间

在供方收到需方订货通知单起 工作日内,由快递货运或其他方式发出给需方,到达时间视路途距离而定,确保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到达。

二、 产品的质量标准

供方供应给需方的涂料,满足下列标准:

1、 供方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其他协定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

2、 上述各条款不能包容时,如果有公共标准时,则以公共标准为准。

3、 双方有特殊要求的,协商制定。

三、产品的验收以及质量问题处理

1、供方向需方交货时,附带本批样板1份。

2、需方收到涂料后,如发现颜色、数量有不符的情况,需方应两日内书面通知供方。

四、如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以双方认可的色板封样和每批涂料小样为依据,可共同抽样送国家权威涂料机构评定,并以此结论区分双方责任。如出现难以判定的质量纠纷时,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同意以国家质量监督机构为鉴定单位,有关质量问题交由该单位检验,并以其检验报告为依据处理纠纷。

五、价格与货款支付

1、涂料的价格有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确定后价格表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特殊颜色的价格供需双方另行商定。

3、价格包括供方运至需方指定地点之前的所有费用。

六、付款与结算

1、对账

双方每月 日前核对上个月的供货数量及货款金额。核对无误后双方在对账单上签字并盖章,供方根据核对盖章后的对账单开具发票。

2、结算期限

月结方式,货到后 天结算付款,如果需方不按协议付款,供方可停止供货。

3、 结算方式

需方按供方指定的账号办理电汇或支付现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

4、 返利

为了双方长期友好合作,在合同期内,需方严格遵守双方所规定的付款期限给供方付款,供方将按照需方年使用涂料总量的额度给予涂料折返(该使用量不包括需方享受的上年度折返数量等优惠使用量),折返部分供方将根据需方所需涂料进行返还,折返涂料不开具发票。

5、 合同终止处理

双方如果不再发生业务往来,需方必须在 日内将所有货款结清,延期支付货款按支付延期部分违约金。

七、技术服务

1、第一次订单:供方原则上必须在需方现场跟踪,及时沟通生产技术产品质量等信息。

2、需方如发现供方提供的涂料在物性、色差等方面存在问题或因涂料引起的产品质量问题,供方在接到通知 内及时核实并处理。

八、解决纠纷的方式

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供需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则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约定

1、合同执行期内若价格变动,以双方另立合同附件为准。

2、本合同自 起至 止,合同到期,新合同未签署前,该合同自动顺延。合同有效期内,供需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3.本合同签字盖章后有效,一式两份。

需方: 供方:

年月日:

油漆涂料购销合同范文三

甲方:

乙方:

一、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

二、 质量要求: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如有异议十五日内提出,甲方包退包换。

三、 运输方式及承担费用: 公路运输,甲方承担运费。

四、 供货方式及期限:甲方根据乙方的订购单供货给乙方,乙方必须把交货计划5天前通知给甲方。甲方组织车辆,按乙方要求的日期交货。

五、 交货地点、方式:货物送至乙方指定的厂房。

六、 结算方式:货到付款。

七、 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

3.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果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二十(20%)的违约金;如果乙方逾期付款,应向甲方按日支付相当于逾期付款部分百分之三(0.3%)的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延迟总价的百分之五(5%)。如果甲方逾期交货,应向乙方按日支付相当于逾期交货部分的百分之三(0.3%)的违约金,但不得超过延迟交货部分的百分之五(5%)。

八.合同终止

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30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九、争议的解决:

若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讼。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定盖章生效。

十一、备注: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传真件有效。

2.甲方只保证油漆本身的质量,其他方面的问题如施工方面导致的问题恕不负责。乙方选择油漆品种时尽可能向甲方或有关权威机构咨询。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期货年终总结篇(3)

服装特许经营合同范文一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互利、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以资互为执行。

一、为了保证乙方的正常销售和甲方的正常生产乙方必须完成订货任务( )万元。

二、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时先付销售任务总金额的20%定金。第一次9月份订货总额50%的货,第二次10月份提20%的货,第三次11月份提20%的货,第四次12月份提10%的货,每月30日为提货最终期限,每次提货冲减部分定金,每次提货先付清所提货款。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三、乙方超出约定提货时间十二天不提货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处理乙方到期不提的货。同时乙方应承担20%赔偿责任。

四、提货价以甲方产品出库单价格为准。

五、甲方只对乙方本年度特许经营区内的提货总金额承担开票,隔年不在补开票,销售开票金额以乙方自报数为准,乙方承担发票价税总额的7%增值税,超出当年提货总额30%以外,全部由乙方以发票总额的承担增值税。甲方邮寄出发票后,电话通知乙方,发票邮到

后主动和商场联系是否有误,如有误及时将发票退回,每月的30日前不能到达公司,超出退税期无法退税,乙方承担销售价税总额的17%,其余由甲方承担。只办理合同内特许经营甲方产品的税票。

六、乙方在协议内订购的产品,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调换产品的款式一,以书面材料或传真经双方签字为准。乙方在协议外还需要的产品,甲方根据乙方的销售情况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按双方约定的期限付款提货。

七、乙方所订产品自提,如需委托甲方代办货运的而同时,办理授权委托提货发货写欠据治证明,由乙方提供货货物的到达站,运费及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货到后乙方随时验收,如遇短缺,双方应及时和承运方交涉,但甲方不承担经济责任。

八、甲方必须按期向乙方提供合同内所订的货物,以保证其销货,如甲方在超出规定时间十二天内无故不按期发货,甲方应承担违约部分的20%的经济赔偿责任。乙方可而毁掉属于甲方违约部分的产品。

九、甲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不承担不按期发货的责任 1.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暴雨、洪水、大雪、火灾,普遍流行的疾病等因素,造成停产或因运输困难不能按期供货的;

2.因停电、罢工等因素造成电停产而不能按期供货的; 3.因非甲方原因的材料短缺,造成停产延误供货的

十、甲方为乙方在供货环节上提供所需的文件、证件、合同、发票等。并为乙方所需对外委派代表出具书面洽谈或交涉处理事务,所需工资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产品质量要求:以甲方内检验收标准为准。如有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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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在提货后六天内告知甲方,经检验确信由问题时,甲方无条件换货,否则视为质量无异。

十二、特许经营甲方产品范围

乙方必须在指定的 区域内进行经营,不得跨区域进行经营,并保证不串货,不得销售假冒甲方的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对其所销售的产品处以每件100元的罚款,并视其情节终止其销售权。同时乙方无条件退出其所经营甲方产品的市场,并按甲方供货价格倒扣30%—50%交回未销售产品。今后禁止在市场上销售有甲方商标和标识的产品。同时每个特许经营市场保证金一万元,不交保证金者市场出现串货行为甲方不予协调解决。

十三、 年 月 日前乙方没有与甲方签订合同者,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出甲方区域经营产品的市场。未销售完的产品,以甲方供货价倒扣30%—50%退回甲方。甲方今后不再向乙方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文件、证件、合同、发票等任何相关手续。

今后不能再销售向甲方购进的著有甲方各种商标和标识的任何的产品,一经发现,以假冒产品论处。

十四、乙方如能得到以下要求乙方可获得甲方在资金方面30%的支持和提货总额5%的优惠(十五至十七条)

十五、乙方不得自行生产和经营其他厂家的产品,如发现乙方经营和生产其他厂家的同类产品,甲方有权终止供货,同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六、每年能完成订货任务并在下年订货前不欠公司货款者。以上条款支持的资金在提货时写欠据,利息以月1.5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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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本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下年续订合同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

十八、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十天内未交定金,本合同自动终止。市场遗留问题按本合同第十三条执行处理。

十九、本合同不构成或委派乙方为甲方的代表,雇员和合伙人。乙方无权代表甲方签订任何具有约束性的合约,乙方必须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做经营活动,不得违法经营。乙方发生的任何触犯法律的行为以及人身伤、残、亡等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十、乙方和甲方以前所签订的一切未到期的协议、合同等如与本合同条款有冲突的条款,都以本合同为准。

二十一、双方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协商未果或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二、此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或签章后生效,各执一份。 二十三、此合同中的“等”指列举未完。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服装特许经营合同范文二

方:_________(特许方)

乙方:_________(加盟方)

第一条 合同总则

1.为了拓展_________品牌产品销售市场,甲方推出_________特许专卖计划。

2.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计划,授予乙方专卖店或专柜特许经营权。

3.乙方自愿申请加入_________专卖店或专柜的经营,接受甲方授予的单店单柜的特许经营权并愿意成为_________特许专卖之成员。

4.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场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条 基本保证与要求

1.甲方确保根据双方确认的订货单向乙方供货,乙方保证只从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商处购进甲方品牌的产品。

2.甲乙双方严格执行_________特许专卖计划,以利于_________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乙方保证按_________特许专卖统一的经营模式,服务质量标准向顾客提供服务,按甲方规定的产品价格定价销售。

第三条 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与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___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本合同的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本合同有效期。

第四条 特许经营权许可的内容、范围

1.甲方特许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在甲方认可的专卖店、专柜使用_________商标、商号,并以_________的经营模式经营_________系列产品,乙方以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

2.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须按甲方要求经营,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

第五条 加盟费用

1.乙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按级市场的加盟费标准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金_________元人民币。本合同从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加盟金之日起生效。

2.乙方在首批进货之前向甲方交纳经营保证金_________元人民币,此款将按本合同约定返还给乙方。

第六条 专卖店地址

1.甲方特许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县)_________区域内开设_________专卖店。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_________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因地域环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变更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加盟店地点时,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才能变更。

3.乙方需要在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店址区域以外新建_________专卖店或专柜,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与甲方签订另外的_________专卖店加盟合同。

第七条 商品的进货、换货

1.在本合同签订后的二月内,乙方须向甲方首次进货,按专卖店规模,首次进货量_________元(按进货结算价计算),第一次进货由甲方统一配货。

2.乙方经营期间商品补充由乙方根据经营情况决定,并提前一周传达至甲方。

3.甲方每次发货必须提供发货清单,发货清单装入商品箱内,乙方凭发货清单验货,如有差异(多发或少发),应在收货两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甲方视乙方如数收到发货清单上的商品。

4.本合同有效期内,所有进货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所进商品在包装完好,没有人为破损及虫蚁咬坏,并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甲方承诺100%退换(过季商品退货量另行协商)。

6.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收到的货物属商品质量问题的,由甲方负责全额退货(属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为残次商品除外)。

7.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换货要求:非过季商品和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商品,可在进货后的二月内按此商品当批进货量的30%换货。每次换货前需提供换货明细单,其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连续两个月内未进货,需向甲方书面报告说明,乙方未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可视为乙方单方自行退出加盟,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第九条 货款结算

1.货款结算方式:现金价结算,代销价结算二种方式。

a.现金价结算:建议乙方以现金价结算方式配货,可享有更大的利润空间。乙方按专卖店规模一次性支付货款现金或汇入甲方帐户,甲方收到货款后进行商品配送。

b.代销价结算:如乙方第一次进货不采纳现金价结算方式,则按代销价结算(代销结算价高于现金结算价20%左右),由甲方代垫货款按乙方专卖店规模进行开业前一次性统一配货;为确保诚信,共求发展,以代销价结算方式的乙方需在甲方配货前一周预付甲方货款总额60%的货款保证金,40%的余款在第二次进货时或售后结清(第二次及以后进货时可选择继续按代销价结算或改为现金价结算,由乙方自定。)

2.本协议采纳的货款结算方式是:现金价结算;代销价结算,货款保证金_________元;

3.终止结算:经营合同到期后,如乙方终止_________经营,在商品保存完好无缺损的前提下,剩余商品可退回甲方,甲方将乙方剩余商品货款退还乙方。

第十条 销售奖励

1.当乙方商品销售额累计达到进货量_________元时,甲方向乙方返利货款_________%;当乙方商品销售额累计达到进货量_________元时,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货款_________%;当乙方商品销售额累计达到进货量_________元时,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货款_________%。

2.返利方式:价值等同的_________品牌货品或现金。

第十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确保专卖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或甲方的授权代理人,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审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现及商店整体形象和服务质量)。

2.乙方违反本加盟合同规定,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甲方有权提出更正或单方终止本合同。

3.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乙方开店的授权文书、证牌、店柜装修方案及指定的专卖店形象经营用品和促销品。

4.甲方提供乙方经营的指导及相关技术支持。

第十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可自行在本区域内开设新店,但须申报甲方,甲方根据乙方当地市场,店面和乙方的经营状况而审批(甲方不另收取加盟费)。

2.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权利的责任范围内,自行投资、自负盈亏、自聘员工,自行经营和管理。

3.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销售_________品牌的产品且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价格标准销售。

4.乙方应按甲方制定的装修标准和要求进行店面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门头由甲方统一设计)。

5.乙方需作有关_________的产品、商标、商号对外广告时,广告资料内容须经甲方审核同意。

6.乙方享有优先取得乙方所在地区的_________品牌的代理权利。

第十三条 商标的现有权和使用权

1.所有带有表示_________或与_________有关的标记均属甲方所有,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注册甲方任何标记,亦不得将甲方标记用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活动。

2.乙方只可在加盟店或专柜内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的标签或招牌。

3.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使用_________商标及服务标志且必须按甲方提供之原样使用,不得自行对其进行任何改变。

第十四条 合同解除及终止

1.本合同期满时,乙方可提前一个月提出续约要求,双方在正常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续订该项经营合同,乙方未提出续约要求则视为本合同期满而自动终止。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达成一致书面协议,则本合同可依协议提前终止。

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a.乙方仿冒、滥用_________商标。

b.乙方在专卖店内自行销售_________产品以外的其它产品甚至假冒伪劣产品而影响甲方声誉。

c.乙方违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加盟体系。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不得继续使用_________商标,拆除乙方原所有带有_________的商号、标识、商标、服务标志等一切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等。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自愿申请加入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加盟店,一旦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不得随意退出,如果申请退出,甲方不负责退货,并自动取消其所有一切待遇。

2.如因产品质量问题所产生的责任(不包括中途运输问题),由甲方负责。

3.如果由于乙方夸大产品功效的宣传,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六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七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九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二十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a.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b.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二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服装特许经营合同范文三

甲方: 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准予乙方开设________服饰________品牌特许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准予乙方在____开设“________”品牌________服饰。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____转让第三方。

二、乙方自行在______开设地办理工商、税务等经营手续,费用自理,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乙方______于第三方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干涉。

三、乙方的装潢和广告及形象设计必须按照甲方的统一规定实施。

四、甲方以统一价格的_____折向乙方提供货品(不含税),现款现货,货款两清。从甲方工厂到乙方的货物运输、保险及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只承担温州地区的运输费用。

五、乙方必须以甲方规定的统一价格出售。甲方将根据季节变化、市场供求等因素统筹考虑零售价格,及时通知乙方。

六、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货物换货率为首批_____%换,补货买断为____折,换货率按季节计算。

七、乙方保证每月进货金额不少于___万元。如果连续三个月乙方达不到约定的进货额,甲方有权提出中止本合同的履行。

八、店面及批发部不得小于______平米。

九、为了配合甲方及时掌握市场情况,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乙方必须每天以传真方式向甲方通报货物的销售、库存情况,否则甲方将停止供货。乙方向甲方补货也必须以传真方式告知甲方。

十、乙方需调换的货物必须保持完好,换货的费用支出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可以在同一区域内开设分店或进入商场专柜销售,但需经甲方实地考察并书面同意。考察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乙方不能自行仿制甲方提供的服饰,不得在特约点中掺卖非甲方提供的服饰。如发现,即终止合同。

十二、本合同订立时,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万元作为货款金。

十三、以上要求如果乙方有违约行为,根据情况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部分或全部作为违约金,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十四、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终止时,乙方应交还甲方的专卖铭牌及一切印有甲方产品标识的物品。

十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期满后另行签订合同。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期货年终总结篇(4)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School of Wuhan University,Wuhan 430072,China)

摘要:文章从三个层次对我国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工具的有效性做出实证分析:在促进最终目标实现的层面上,运用定性方法展开讨论,认为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调整对稳定物价、抵御经济波动的作用有限;在影响中介目标的层面上,结合相关分析和定性分析方法,发现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与信贷量呈正相关关系,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整有助于稳定货币供应量的增长速度;在中介目标到最终目标的传导层面上,运用格兰杰因果分析,认为货币供应量对总产出和物价的影响不足。此外,文章探讨了紧缩性货币政策时期准备金政策工具低效的几个原因:超额准备金、外汇占款、通胀预期、银行外流动性。

关键词: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有效性;货币政策传导

0引言

货币政策是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宏观经济间接调控的重要手段。中央银行运用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再贴现政策、公开市场操作等货币政策工具来调节基础货币、准备金等操作目标,进而作用于货币供应量、长期利率等中介指标,最终达到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国际收支平衡的目的。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成立,我国的货币政策实践就此开始。目前,我国采用的货币政策工具主要包括利率政策、存款准备金政策、公开市场操作、再贴现率、外汇操作和信贷控制;货币政策主要通过信贷渠道传导。

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因对经济的冲击力极大而素有“巨斧”之称,中央银行对它的运用一般比较谨慎;在世界范围内,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呈现下调趋势。然而在我国,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水平明显处于高位,最近几年央行频繁上调存款准备金率更是引起了普遍关注——毋庸置疑,中国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的实践具有特殊性。

本文以实证为重点,根据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工具的作用机制将有效性的考察分为三个层次,根据每个层次的特点使用不同的分析方法。在对最终目标实现效果的分析中,由于工具变量与最终目标变量之间路径较长,故使用定性方法,通过观察物价、产出指标的走势来评定准备金政策的效果。在对中介目标的考察中,使用相关系数来刻画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与信贷量的关系,使用定性方法分析准备金率调整对货币供应量造成的影响。在中介目标与最终目标关系的分析中,使用格兰杰因果检验的计量方法做出判断。

对影响政策工具效果的原因的分析主要使用理论演绎,佐以少量的数据实证。在数据选择上,根据不同层面的分析需要选择最典型时期的尽量全面、新近的数据。一般地,使用月度数据(截至2011年3月的数据);部分使用年度数据(截至2010年)。将2010年末至今的最新一轮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上调纳入分析,是本文主要的新颖之处。

1我国法定存款准备金工具的政策效果

货币政策的总体效果,主要是针对最终目标而言。①因此在本文中,也从准备金政策工具运用与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的关系入手讨论。但由于从政策工具到最终目标之间的传导链条太长,且最终的效果是各种货币政策工具(以及财政政策)配合使用造成的,所以还需做更细致的考察。

1.1 从最终目标看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效果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我国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为“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的增长”。因此衡量我国货币政策工具的有效性应主要关注其在促进长物价相对稳定、保持适度经济增长方面的效果。

1.1.1 物价视角央行在2006年7月至2008年6月以及2010年末至今两个期间内进行了频繁上调准备金率的操作。考察2006年7月至2011年3月的综合物价指数变化趋势可以发现:CPI和PPI走势大体一致,在2009年初以前一直处于100以上的水平②,CPI在2008年2月达到峰值108.7,PPI在2008年8月达到峰值110.1;物价指数在2009年开始回落,但从2009年末起重拾上升趋势,CPI与PPI新的峰值均出现在2011年3月,分别达到105.4和107.3。可见,频繁上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政策操作没有有效抑制物价的上涨趋势。

从重点调节的单项物价来看,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调整也收效甚微。2006至2008年调控的重点在食品价格。2006年7月至2008年4月,居民食品价格消费指数呈现快速上升趋势,此后虽然开始下降,但在2009年2月前一直处于104以上的水平。2010年末至今最受关注的重点在于房地产价格,从2009年末开始,城市居民居住消费价格指数一直呈上升趋势。此外,各类住宅销售价格指数从2010年起即停止公布,但普通住宅租赁价格指数不断上升,在2010年的后三个季度分别达到113.4、115.7、117.9的高位。③

1.1.2 产出视角成功的货币政策应能促进经济的平稳、适度增长。我国的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运用以紧缩为主,因此其效果的考察更应侧重于增强经济抗波动的能力。

从图1可以看出,1998年以来,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维持了高水平的增长;1998至2007年,GDP增长率基本呈现加速上涨趋势,2008年后增长率有所下降,但依然维持在9%以上。2006、2007年上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目标在于抑制经济过热,但这两年的GDP增速明显过快;2008年经济增长率有较大下滑,但必须考虑到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总的来看,在1998至2004年,我国经济保持了较为平稳的上涨,但在2006到2008年这个准备金率工具运用的典型区间,经济的波动比较明显,不能认为上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很好地达到了稳定经济的效果。

1.2 从中介目标看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效果政策工具与中介目标的联系较之与最终目标的联系更加紧密,因而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加入一些简单的定量分析将更能说明问题。本部分涉及的中介变量为国内贷款总量和广义货币供应量M2,观测时间选取为2006年7月至2011年3月。

1.2.1 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与信贷量在观测期间内,国内贷款总量基本呈逐月递增趋势(仅在2008年11月出现了环比下降),环比增幅呈现出随机游走的状态。影响贷款量的因素较多,因此不妨考察存款准备金率与贷款总量的相关关系。将每个月作为一期,计算2006年7月至2011年3月共57期准备金率与国内贷款总量的Pearson相关系数,结果如表1。

其中,“当期”表示每期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对应该期国内贷款总量;滞后一期表示每月存款准备金率对应下一个月的国内贷款总量;依此类推。

上述结果显示,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与总贷款量具有正相关关系,并且这种相关关系随滞后期数的增加而增强,在滞后十二期时达到高度相关的经验值,在滞后三十二期时达到最大值0.9843。这说明:①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的作用具有时滞。总贷款量在准备金调整后的第十二个月开始做出较显著的调整,在准备金调整三十二个月后调整最显著。②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上调应起到信用收缩的作用,也即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应与总贷款量呈负相关关系。但数据表明,两者始终呈正相关关系,与理论不符。总之,我国上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操作伴随着总贷款量的持续增加;从政策调整到贷款量做出相应变化的时滞为12至32个月。

1.2.2 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与货币供应量图2显示,M2增幅在2006年7月至2009年1月间保持平稳(15%-20%),2009年1月至2010年7月间经历了显著的上升和下降过程,此后又回到平稳水平。综合央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调整考虑,可以认为准备金政策工具对M2起到了一定的影响作用:在频繁上调准备金率的时期(2006-2008年),M2增幅基本保持在稳定、可以接受的水平;2009年没有进行准备金政策操作,M2增幅持续上扬;2010年开始上调准备金率,M2增幅又逐渐回落到正常水平。

1.3 从中介目标与最终目标的关系看政策效果货币政策工具的有效性不仅依赖于工具变量与中介变量的关系,还依赖于中介目标与最终目标间传导渠道的通畅。在此选取货币供应量作为中介目标。由于货币供应量与产出、物价之间存在相互影响关系,不妨使用格兰杰因果检验法。用广义货币供应量M2同比增幅代表货币供应量指标,用GDP平减指数增幅代表物价水平,用GDP同比增速代表总产出水平;采用1991-2010年年度数据④。在观察期内,三个变量的数据均为平稳序列。记M2同比增幅为M2,记GDP平减指数增幅为GDPD,记GDP同比增速为GDP。在2阶滞后时,用Eviews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输出结果如表2。

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不拒绝所有零假设。在M2、GDP、GDPD之间不存在单向或双向的因果关系。

改变滞后阶数,得出结果如下:①1阶滞后时,在5%(甚至10%)的显著水平下,不拒绝所有零假设,三个变量间不存在单向或双向的因果关系。②3阶滞后时,在1%的显著水平下,拒绝零假设“GDP不是M2的格兰杰原因”,拒绝零假设“GDPD不是M2的格兰杰原因”,不拒绝其他零假设。表明在滞后3年的情况下,GDP变化率和GDP平减指数变化率会影响M2的变化水平,但M2增幅不影响GDP、GDP平减指数变化率。③4阶滞后时,在5%的显著水平下,拒绝零假设“GDP不是M2的格兰杰原因”,拒绝零假设“GDPD不是M2的格兰杰原因”,不拒绝其他零假设。

综合来看,在1阶、2阶滞后的情况下,三个变量间没有因果关系;在3阶、4阶滞后时,存在GDP、GDP平减指数对M2的单向影响;在3阶滞后时,变量间的相关性最强。

总之,格兰杰因果检验结果表明,总产出和物价水平对货币供应量有滞后的影响,但不能认为货币供应量变化会显著造成总产出和物价水平的变化。货币政策中介目标对最终目标的影响略显微弱。

2货币政策工具低效的原因简析

上一部分的分析显示,我国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政策工具的效果不佳。本部分将试图提出一些影响政策工具效果的因素。

2.1 金融机构超额准备金当央行对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做出调整,商业银行会首先增减其超额准备。也既是说,准备金率调整首先影响到的是实际存款准备金中法定部分与超额部分的比例,而非存款准备总量。因此,准备金政策工具的效果部分地依赖于商业银行的超额准备金水平和流动性偏好。

构造总存款准备金率指标来刻画金融机构实际准备金水平变化的趋势。令总存款准备金率=存款准备金总额/存款总额⑤,计算总存款准备金率并绘成趋势图如图3。图3显示,2006年7月,总存款准备金率远高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此后差距逐渐缩小;到2010年,两者几乎持平。从一定程度上,这说明随着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上调,金融机构确实降低了超额准备金水平。而这种减少超额准备的行为必然会抵消一部分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上调的紧缩效应。

2.2 外汇占款由于我国的国际收支长期处于顺差状态,积累了大量外汇储备。为了维持人民币汇率稳定,央行必须投放基础货币收购外汇,从而形成规模庞大的外汇占款。近年来,我国外汇占款迅速增加,这意味着大量基础货币的投放。而基础货币投放又必然带来货币供应量的增加,进而加深通货膨胀水平。因此在实行紧缩货币政策的时期,外汇占款增加会从反方向产生作用,抵消紧缩性政策工具操作的一部分效果。

2.3 微观原因货币政策要达到效果,还依赖于微观经济主体的反映。如果个人(家庭)和企业的行为与理论中阐述、假设的不符,那么政策将无法在经济的神经末端发挥作用,政策传导失效。

从个人角度来看,预期是影响货币政策工具效果的不可忽视的因素。当民众有强烈的通胀预期时,由于宏观政策无法对微观主体的经济行为造成影响,央行紧缩的货币政策很可能达不到预期效果。比如,从2010年末起,央行的货币政策转向紧缩,具体措施中也包括连续上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但物价的上涨趋势并没有被有效地控制。这从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物价明显、持续的上涨渗透到了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每个人都感受到通胀的压力,并且有相当比例的民众认为物价仍将上涨。一方面预期物价会进一步上涨,一方面投资渠道有限,在这样的情况下,民众自然倾向于增加消费,从而与宏观政策的目标背道而驰。

从企业角度来看,银行外的流动性会减弱紧缩性货币政策的效果。央行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是从银行体系着手,紧缩银行体系内的流动性;但如果银行体系外流动性旺盛,紧缩货币政策传导的路径也会被切断。仍以当前为例。央行连续上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至历史高点,同时提高利率以紧缩银根。政策确实使得银行减少了贷款发放,但银行外流动性并没有得到控制,反而有加强趋势。⑥大量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旺盛,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与此同时,许多企业有闲置资金,要寻求投资机会。在这种双向的需求吻合下,传统的债权市场活跃起来。资金供需双方或以银行信贷理财产品为中介进行拆解,或通过小额贷款公司直接交易。这些银行外的资金活动产生了大量流动性,对紧缩性货币政策的效果有抵消作用。

3全文总结

文章首先给出了法定存款准备金工具的政策传导简图,为后文有效性分析的展开提供框架。随后分阶段简要回顾了我国从1984年至今的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工具操作实践。

文章主体就我国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工具的有效性展开实证分析。首先就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入手展开定性分析。通过分析综合物价指数CPI、PPI,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个别物价指数(食品消费物价指数,居住价格消费指数),以及国内生产总值的走势,认为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整没有很好地起到保持物价稳定、抵御经济波动的效果。然后基于2006年7月至2011年3月的数据对政策工具与中介目标的关系进行考察,发现在观察期内,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与信贷量呈正相关关系,且从准备金率调整到信贷量做出变化需要长达一年以上的时滞;而调整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有助于稳定M2的增长速度。最后运用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判断货币政策中介目标(货币供应量)对最终目标(产出和物价)影响力不足。总的来看,我国的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工具效果不佳。

文章也尝试提出了几点导致货币政策工具低效的因素,分别是:金融机构调整超额准备金,外汇占款不断增加,民众在紧缩政策时期持有通货膨胀预期,银行外流动性的膨胀削弱了紧缩货币政策的效果。

注释:

①王广谦.中央银行学(第二版),第257.

②CPI和PPI的计算均以上年同期水平为基期.数据来源于中经网统计数据库.

③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0年).

④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0年).GDP平减指数取自以1978年为基年的不变价国内生产总值指数项.

⑤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公布的历年《其他存款性公司资产负债表》.

⑥这里的事实采自2011年4月25日《经济观察报》的新闻报道:《投资“信贷”:流动性脱缰之谜》.

参考文献:

[1]王广谦.中央银行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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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范从来,朱恩涛.我国存款准备金制度演变的货币政策视角分析[J]. 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6,(12).

期货年终总结篇(5)

关键词:货币政策;中介目标;演进过程

Abstract:This paper introduce the theory of the intermediate target of monetary policy,and analyze the practice of monetary policy intermediate target selection in the US,Japan,Germany,and UK since world war Ⅱ,then summarize the evolution and characteristics,in order to get revelation.

Key Words:monetary policy,intermediate target,evolution

中图分类号:F821.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2265(2009)10-0050-05

充分就业、经济增长、物价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是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各国中央银行在确定各自的最终目标后,通过对货币政策工具进行操作以达到该目标。然而由于最终目标只是原则性的,货币政策工具不能对其产生直接的影响,各国通常在政策工具与最终目标之间设定中介目标,通过对中介目标的调控来实现最终目标。通过对中介目标的变动进行分析,货币当局可以了解当前和未来宏观经济运行状况,从而为下一阶段的货币政策操作提供指导。

一、货币政策中介目标选择理论和实践演进

发达国家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选择与主流经济学的发展相一致。二战后,凯恩斯主义将利率作为最有效的货币政策中介目标;二十世纪70年代经济“滞胀”时期,以弗里德曼为代表的货币主义主张将货币供应量作为中介目标;进入二十世纪80年代以后,在金融创新和经济全球化等因素的影响下,货币供应量作为中介目标的可控性下降,这一时期各国对中介目标的选择呈多元化趋势,分别根据各自最终目标的要求,采用利率、汇率、货币供应量或通货膨胀目标制作为中介目标。

(一)凯恩斯主义的中介目标理论

凯恩斯主义认为,货币作为一种金融资产,与其他金融资产之间具有高度的替代性,货币供求的变化会引起其他金融资产的变化进而反映为利率的变化,利率的变动又会引起投资、储蓄、消费等行为的变动,从而影响总产出和整个宏观经济。

利率是货币传导机制中的关键变量。表现为:一是利率期限结构易于观察,具有良好的可测性;二是央行可以通过货币政策工具实现对利率的调控,以利率为中介目标,逆经济风向行事,大多可以熨平经济的波动;三是利率与经济发展高度相关,货币当局通过调控货币供应量以影响利率,进而影响投资和国民收入;四是利率变动能够起到宣示央行货币政策意向的作用,即利率上升代表紧缩性货币政策,利率下降代表扩张性货币政策。

(二)货币主义的中介目标理论

以弗里德曼为首的货币主义者认为货币供应量与利率之间并不存在固定的联系,货币供应量与利率间的动态效应可以归结为流动性效应、收入效应和价格预期效应。其中只有流动性效应是利率按照传统认知的方向变化,收入效应则使利率恢复至初始水平,价格预期效应则使利率反向变化。因此,弗里德曼认为中央银行无法控制利率水平,反对把利率作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

货币主义者通过对长期历史数据的实证分析,得出货币乘数和货币流通速度趋于稳定的结论,再加上整个二十世纪70年代频繁发生的石油危机的冲击,以货币供应量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成为西方各国货币当局的必然选择。在当时的政策制定者看来,货币供应量指标无论是在可测性、可控性和相关性上似乎都要比利率指标略胜一筹,货币当局只要盯住货币就可以控制通货膨胀的恶化。因此以弗里德曼为代表的货币主义提出了以货币供应量作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观点。货币主义认为货币不仅与其他金融资产之间具有可替代性,与实物资产之间也具有替代性。货币需求的利率弹性实际上很低,货币作用于经济的过程是直接的,货币供应量并不直接影响利率,而是直接影响人们的名义收入和支出水平,并由此而影响投资、总产出、就业和物价水平。只要一个国家的货币当局能够严格控制货币供应量,同时该国家具有较低的货币利率弹性,就应该把货币供应量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

(三)通货膨胀目标制的货币政策框架

货币流通量与通胀目标变量间关系的不一致使许多国家采用通胀指标作为名义锚。二十世纪90年代,新西兰率先采用通货膨胀目标制,之后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智利、哥伦比亚等许多西方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竞相使用。通货膨胀目标制是指货币当局会明确公布通货膨胀目标(或目标区),之后对通胀未来走势进行预测并与公布的目标区相比较,若有偏差则货币当局会综合运用利率、汇率、信贷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进行灵活调节,使通胀率稳定在预设水平。通货膨胀目标制克服了传统货币政策框架过度依赖单个特定金融变量的弊端,实现了政策操作规则性和灵活性的高度统一。

采用通货膨胀目标制的货币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1)向公众宣布通货膨胀中期目标;(2)承诺以价格稳定作为货币政策的基本长期目标并达到通胀目标,其他货币政策目标如就业、产出等均为次要目标;(3)可运用多种变量(货币供应量、汇率、利率等)作为货币政策工具来制定决策;(4)通过向公众和市场公开货币当局的计划、目标、决策来增强货币政策的透明度;(5)增强央行实现通胀目标的责任。

同货币供应量、利率乃至汇率充当中介目标相比,通货膨胀目标制下货币政策的操作直接指向政策最终目标(物价稳定)。由于公众注意力被引导到对物价稳定的关注上,其对信贷总量、利率、汇率水平的关注程度自然会有所下降,货币当局就能够在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中,综合利用信贷、利率、汇率乃至股票价格变化所提供的信息,对本国的经济运行和物价变动做出更加准确的预测和判断。米什金(Mishkin)等人宣称通货膨胀目标制已不再是货币政策规则,而是一种新的货币政策框架。

(四)以汇率为中介目标的理论

还有一些国家采用了以汇率为中介目标的货币政策,这种货币政策是指一国货币的币值钉住某一物价稳定的经济大国(如美国)的币值。名义汇率目标可以对宏观经济起到自动调节作用,当本币趋于贬值时,提示决策者采取紧缩性的货币政策,本币升值时,则采取扩张性的货币政策,从而避免了决策者短期内为了提高产出、增加就业而采取扩张性政策所带来的动态不一致性问题。另外,名义汇率目标简单明确,很容易被公众接受。同时钉住汇率还能够稳定国际贸易商品的价格波动,如果这种钉住是可信的,该国的通货膨胀率也可以降低。

实行以汇率为中介目标的国家主要分三种类型:一是欧元区这种实行单一货币体系的地区。单一货币体系建立的核心联系是汇率机制,这一机制要求各成员国货币通过相对固定的汇率与德国马克挂钩,因此除了德国以外,其他的成员国的货币政策均以汇率作为中介目标。二是经济开放的小国。由于外贸是其宏观经济稳定的主要因素,控制通货膨胀的关键在于稳定进出口价格,所以这些国家的货币当局一般选择汇率作为其中介目标。三是发生过恶性通货膨胀的国家。这些国家往往将本币与坚挺的外币硬性挂钩,从而增强人们对本币的信心,其货币政策也需以汇率作为中介目标。

二、部分发达国家货币政策中介目标选择的实践演进

从二十世纪50年代至今,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对中介目标的选择大致上经历了三个阶段:由50、60十年代的价格型为主,到70、80年代的数量型为主,以及90年代后多金融指标相结合(详见表1)。

(一)美国中介目标演进过程

二战后到上世纪60年代末凯恩斯主义盛行,这一时期美国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是充分就业,与之相对应,选择利率作为主要的中介目标。

二十世纪70年代,受石油危机的影响,美国国内通胀水平一直居高不下,同时经济增长停滞,美国进入了“滞胀”阶段,凯恩斯主义失效。此时美联储接受货币主义和供给学派的思想,宣布将货币政策最终目标定为币值稳定,并将货币供应量作为中介目标。1971年美联储将货币供应量划分为M1、M2和M3三个层次,并确定M1为中介目标。整个70年代,美联储虽然以货币供应量为中介目标,但规定的货币供应量目标区间却相当宽,M1的目标区间是3%―6%,M2的目标区间是4%―7%,而对联邦基金利率规定的区间却相对较窄(7.5%―8.25%)。

到了70年代末,美国经济出现了持续的通货膨胀和经济增长停滞,通货膨胀率曾高达2位数,M1大幅增长,美联储的年度M1控制目标难以实现,其公众信誉受到损害。此时,美联储进一步强化了货币供应量作为中介目标的货币政策。1979年10月美联储开始通过设定非借入储备的增长目标来控制M1。美联储加强了对非借入储备的控制,有效地降低了M1的增长率,美国经济的通货膨胀率也从1980年的12%以上降至1982年的4%,美联储的信誉重新得到提高。但是,消除通货膨胀的成本也相当大,1982年美国经济急剧收缩,失业率猛增,并且到了1982年美国公众对M1的偏好也有了较大改变,使M1的可预测性大大降低了。因此,1982年秋季美联储决定终止通过设定非借入储备的增长率来控制M1的做法。接着,美联储将中介目标定为更广义的货币总量M2,但在实际操作中M2比M1更加难以控制,因为只有少数的M2组成部分受法定存款准备金规定的约束。到了1990年前后,M2的增长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明显减弱,M2作为中介目标也就此结束。

由于金融创新的不断发展,一系列对传统的作为交易媒介的资产有很强替代作用的新金融工具不断涌现并被广泛运用,加上境外美元的流通也给其货币需求带来新的不确定因素,货币供应量的相关性和可控性大不如从前。1993年7月,美联储宣布不再以任何层次的货币供应量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从而重新回到以利率为中心的轨道上来,“泰勒规则”成为美联储货币政策实施的参考。货币政策最终目标也确定为经济增长与币值稳定的双重目标。从此以后,美联储从依赖单一的中介目标转向依赖包括利率、货币供应量(M1、M2)、汇率、通货膨胀率、产出和综合资产价格等多项变量在内的综合目标体系。

从1993年泰勒规则提出开始,美国宏观经济在通胀率和失业率“双低”的情况下持续稳定增长,从实践层面证明了利率作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实施效果。

(二)英国中介目标演进过程

与美国相同,二战后到二十世纪60年代末这一时期,英国接受了凯恩斯主义的主要思想,选择利率作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然而这一时期,英国国内通胀水平居高不下,从战前的1.4%,上升到6%以上,个别年份甚至突破了10%。

进入70年代以后,由于通货膨胀问题日益严重,1971年英格兰银行开始实行信用控制,并逐步转向以货币供应量为中介目标,初期英格兰银行控制宽口径的货币供应量,而后改为控制窄口径的货币供应量。

1990年10月,英国加入欧洲汇率机制(ERM),放弃了货币总量目标而转向汇率目标。然而1992年英国遭遇ERM危机,宣布退出ERM,让英镑自由浮动,至此汇率目标也宣告结束。这一时期,英国国内对抑制通货膨胀的呼声日益高涨,外部国际竞争压力迅速积累,迫切需要建立新的货币政策框架以适应国内外形势。

1992年10月,在经过英格兰银行和财政部的协商之后,英国开始实施通货膨胀目标制,货币政策操作直接盯住通货膨胀目标。英格兰银行宣布将通货膨胀率控制在2.5%的水平,同时对利率进行操作以实现这一通胀目标。至今,英国仍然实施通货膨胀目标制,综合运用各种货币政策以达到通货膨胀预期目标,利率是主要的操作对象,而货币供应量指标是作为对宏观经济金融进行分析研究的监测指标。

(三)德国中介目标演进过程

战后到1973年前,德意志联邦银行把自由流动储备作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包括商业银行的超额储备、商业银行持有的货币市场上的证券存量、短期外国资产及未使用的再贴现限额。这一时期,商业银行需要依靠联邦银行来获得流动性,联邦银行可以通过控制自由流动储备来达到控制银行信贷、影响货币供应量和调整经济的目的,满足自由流动储备作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条件。

二十世纪70年代初,受石油危机影响,西方国家面临战后最严重的世界经济危机,经济普遍陷入“滞胀”状态。德意志联邦银行为了增强投资者信心,向公众表明其以反通胀为首要目标的货币政策并未动摇,从1974年开始,把中介目标从自由流动储备转向货币供应量,把中央银行货币量作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中央银行货币供应量不同于一般货币供应量的概念,它是根据中央银行的报表和最低储备统计数字的每月平均数计算的,即银行现金和法定最低限度储备总额。

1986年至1988年期间,马克对美元巨幅升值,德国产品竞争力大为降低,出口贸易受到影响。为防止马克进一步升值,联邦银行实行了低利率政策,并牺牲了货币供应量增长率这一中介目标。

1988年,德意志联邦银行宣布将货币政策中介目标正式改为M3。当年受降息滞后效应及马克票据海外需求量大增等因素影响,M3增长率超出预设目标区间。但是其后几年(除1992、1993年苏联解体、东欧剧变),联邦银行较好完成了货币政策目标,以M3为中介目标取得了成功。

1992年,欧盟首脑会议在荷兰马斯特里赫特签署了《欧洲联盟条约》(亦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决定在1999年1月1日开始实行单一货币欧元和在实行欧元的国家实施统一货币政策,并从2002年1月1日起,欧元纸币和硬币正式流通,欧洲中央银行成为超国家货币政策执行机构。

欧洲中央银行的首要目标是保证物价稳定,并将广义货币供应量M3作为货币政策最主要的中介目标。欧央行在侧重广义货币供应量M3的同时,还兼顾对大量的经济和金融数据的评估,尤其是重视通胀目标的分析。实践证明,欧洲中央银行采用广义货币供应量M3作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对调控宏观经济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四)日本中介目标演进过程

二十世纪70年代以前,日本银行主要以银行同业拆放市场利率作为操作目标,以民间金融机构尤其是都市银行的贷款增加额作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

二十世纪70年代后,世界金融形势发生变化,主要发达国家的货币政策中介目标都从利率转向货币供应量,日本银行也将中介目标的重点转向了货币供应量。初期,日本央行选择M1作为主要中介目标,因其曾是央行观察现实购买力的主要依据。1979年引入可转换大额存单制度以后,将M2+CD作为中介目标。

二十世纪80年代中期,由于划分货币供应量层次的复杂性和金融创新引起的新货币种类的产生,日本银行对货币供应量作为中介目标的依赖性逐渐减弱,注意力转移到以金融市场为背景的金融变量上。这一时期,市场利率、汇率、资产价格、广义货币都被作为货币政策的主要中介目标,其中市场利率日益成为货币政策操作的中心。二十世纪90年代初,日本央行实行的紧缩货币政策使得资产价格泡沫破裂,日本经济增长停滞,进入“失去的十年”。1992年,日本央行为避免通货紧缩进一步恶化,开始实行“零利率政策”,把操作目标――隔夜拆借利率降低到几乎为零的水平。

进入二十世纪90年代末,海外经济的普遍下滑对日本经济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包括美国在内的恐怖袭击事件更加提高了日本经济前景的不确定性。由于利率政策已经陷入流动性陷阱,作为应对措施,日本央行在2001年3月开始了 “数量宽松货币政策”,把广义货币供应量作为中介目标,把日本商业银行在央行的现金储备(即央行的经常账户余额)作为操作目标,并且在物价停止紧缩之前始终保持这个政策。

三、结论与启示

二十世纪50年代以来,美、英、德、日等发达国家货币政策中介目标演进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二十世纪50―60年代为第一阶段。这一时期凯恩斯主义盛行,各国把经济增长作为最终目标,除德国外,普遍选择利率作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70―80年代为第二阶段。此时西方国家陷入二战后最严重的经济危机,与经济停滞相伴而生的还有居高不下的通胀水平,各国纷纷接受货币主义的理论主张,将维持物价稳定作为最终目标,把货币供应量作为中介目标。第三阶段是90年代以后,此时随着金融创新和金融自由化浪潮在全球范围内的兴起,货币供应量作为中介目标的相关性和可控性都大大降低,各国纷纷选择新的中介目标。除德国仍以货币供应量为中介目标外,其他国家都以利率或通胀为目标,同时兼顾其他金融指标。

发达国家货币政策中介目标演进过程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中介目标的选择随货币政策最终目标变化而调整。中介目标服务于最终目标,战后发达国家的货币政策最终目标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由二十世纪50―60年代的关注经济增长和充分就业,到70―80年代的维持货币稳定,到90年代后的反通胀和对外收支平衡,中介目标与之相对应,经历了价格型―数量型―多元化的演进过程。

二是中介目标选择与主流经济学理论发展关系密切。二战后,西方发达国家为了尽快恢复重建,接受凯恩斯主义的主要思想,选择利率作为中介目标,货币当局通过调控货币供应量以影响利率,进而影响投资和国民收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二十世纪70年代“滞胀”时期,利率中介目标陷入“流动性陷阱”,各国央行转而接受货币主义的理论主张,选择货币供应量作为中介目标,货币供应量直接影响人们的名义收入和支出水平,进而影响投资、总产出、就业和物价水平,较好地实现了物价稳定的目标。

三是二十世纪90年代后,各国对中介目标的选择呈现多元化趋势。德国在货币与物价间关系逐渐弱化的情况下,虽然还坚持以货币增长为主要的中介目标,但是允许短期内兼顾汇率和利率目标;美国在以利率为主要调节目标的同时,也还关注货币M2和M3,在对经济形势作预测判断的时候,更是注重劳动生产率的变化、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状况、生产能力利用状况等广泛的变量;英国作为实施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国家,除注重通货膨胀率预测值的作用外,同时关注货币供应量、利率和汇率等的重要作用。

发达国家货币政策中介目标演进过程,对我国有如下启示:

一是我国选择货币政策中介目标,必须与本国经济运行、金融市场发展等情况相匹配。中介目标的选择主要取决于一国经济运行的环境、特征和金融发展状况、条件,当这些条件发生变化时,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也要及时做出调整。

二是现阶段我国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应以数量型为主,逐步向价格型转变。虽然有的国家在大量金融创新涌现、经济全球化以及货币总量与物价和国民收入等最终目标之间的数量关系不稳定的背景下放弃了货币供应量目标,但由于我国利率市场化尚未完成,利率还不足以胜任货币政策中介目标这一重任,因此目前的现实选择是将货币供应量作为主要中介目标,逐步构建我国的利率体系、完善利率传导机制、进一步发挥利率对经济的调节作用。待到利率市场化完成后,逐步实现中介目标由数量型到价格型的转变。

三是在我国货币政策中介目标实现由数量型到价格型的转变后,是否要向多元化中介目标模式过渡,仍需要根据我国当时的经济金融运行状况、中介目标对经济的调控作用以及其他短期目标的相关性、可控性、可测性进行研究后再做出判断。

参考文献:

[1]王鹏.以利率为主的多目标制――我国现阶段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合理选择[D].博士学位论文,2007年.

[2]李学彦,刘霄,姜海洋.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理论研究新进展[J].经济学动态,2008,(4).

期货年终总结篇(6)

建筑材料供货合同范文1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建筑材料供货一事,经友好平等协商,自愿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乙方供给甲方所供物资见附页明细表。(单价按现行市场价)

第二条 乙方供给甲方的物资,货到经甲方验收完毕确认无误后付清全款。如逾期不付, 乙方立刻停止再供货,且甲方必须支付给乙方合同所列货物总货款的 元 天的违约金,直到甲方付清乙方货款为止。

第三条 乙方所供物资所在地

第四条 甲方在乙方所供物资入场后,甲方必须先检验合格后,方能加工使用,否则, 甲方提出的一切质量问题及其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若甲方检验后,物资不合格, 甲方必须通知乙方到甲方现场,双方共同取样检验,若再不合格,未加工的物资, 乙方负责退货,并负责工地来回运费)。

第五条 乙方根据甲方的材料进货单供货给甲方(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 甲方必须把提货计划 天前通知给乙方,乙方组织车辆供货,直发或库提。凡在乙方提供的物资短运费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 甲方在未付清乙方货款以前,不得到其它地方去再提货,若经乙方发现甲方到其它地方提货一次,乙方要求甲方立即付清所欠货款,并视甲方行为违约,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

3、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略)。

第八条 保密责任

乙方对甲方所供货物资涉及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条 付款方式;月结(每月30日对账,次月十日付款)。

第十条 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十一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双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四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材料供货合同范文2供应方: 甲方(需方):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物数量及价款

二、开票: 提供发票 是 否

三、 质量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符合样品规格,________

四、验收期限: 需方收到供方货物后____天内提出数量、质量状况,如有任何问题随时通知供方解决,属有效退出。

五、付款期限、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运费: 需方支付运费 供方支付运费

七、开户银行

乙方账户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 用户名称: 账号号码:

八、违约责任:

乙方对于其提供货物的质量、数量以及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等必须符合甲方的施工要求,否则由此带来的损失乙方承担。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有延迟付款行为,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当笔货款违约金,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任何异议。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生效:

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共同执行,供需双方盖章,签字生效。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材料供货合同范文3甲方(需方):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____元。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材料名称及花色:

规格(毫米)及型号:

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

计量单位:

单价(元):

合计(元):

第二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第三条 验收方法:

第四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第五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运输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经济责任:

(一)乙方的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不符本合同规定或不按甲方要求验收、计量、签单时甲方要求乙方退换货,并承担退换货的费用。如甲方不要求,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价值的支付给甲方 %违约金。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 %的罚金。

(二)甲方的责任:

1.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2.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____%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3.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____%的罚金。

4.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____%付给乙方延期罚金,乙方不按约定的质量要求的除外。

5.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甲方定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定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____%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甲方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__%的补偿金。

第九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部门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按以下2项处理:

(1)申请仲裁机构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共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一 份。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期货年终总结篇(7)

关键词:经销商;关键过程绩效指标;评价与分级;PDCA工作循环体系

中图分类号:TE626.3文献标识码:A

Abstract:Instead of sales, lube oil enterprises'management on automotive lubricants dealers should be oriented to processes. All the dealers have to be evaluated and graded via setting and controlling 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 (KPI) in key processes, such as terminal visiting coverage, terminal distribution rate, terminal monthly average sales capacity, terminal monthly activity, terminal contract compliance rate and dealers'inventory days etc. In order to constantly optimize process management, increase sales and market share, and ultimately achieve enterprises'strategic objectives, PACD working cycle system based on KPI in key processes has to be established.

Key words:dealer; KPI in key process; evaluate and grade; PDCA working cycle system

0引言

当前,部分油企业对车用油经销商的管理指标侧重于经销商的进货量,强调的是企业销售给经销商的产品数量。这种销售导向并没有充分考虑市场实际,只注重结果,忽略了过程,往往会造成销售人员为完成任务量向经销商压货,忽视经销商终端数量及质量的提升,造成渠道基础薄弱;经销商为了完成销售任务向其他区域窜货或低价销售,最终造成市场管理的混乱、盈利能力下降以及终端客户的流失,对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造成较大的影响。因此,建立合理有效的经销商关键过程绩效指标体系是油企业车用油战略目标实现的基础。

1关键过程绩效指标的定义及内涵

关键绩效指标是通过对组织内部流程的输入端、输出端的关键参数进行设置、取样、计算、分析,衡量流程绩效的一种目标式量化管理指标。经销商关键过程绩效指标是通过对经销商销售管理过程中的关键参数进行设置、取样、计算、分析,衡量过程管理绩效的目标式量化管理指标。

经销商关键过程绩效指标的制定取决于企业的市场战略目标,是对企业战略目标的进一步细化,具有可衡量性。经销商关键过程绩效指标随着企业战略目标的发展变化而调整,当企业战略重点转移时,关键过程绩效指标必须予以修正以符合企业新的战略目标及发展方向。经销商关键过程绩效指标的制定应是油企业与经销商双方对过程绩效要求达成的共识,要确保油企业与经销商努力方向的一致性,通过定期总结经销商关键过程绩效指标的执行结果,共同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加以改进。

2常见的车用油经销商关键过程绩效指标

2.1终端拜访覆盖率

终端拜访覆盖率=经销商经销区域已拜访覆盖的终端数量/经销商经销区域终端总数量。

终端拜访是车用油营销活动中的重要环节,是车用油销售的基础工作,终端拜访是收集终端客户资料,实现终端开发的主要手段。对于新市场的开发,首要工作是尽快收集终端客户的资料信息,建立客户档案。销售人员通过集中拜访,将收集的客户资料进行整理建档,以此为基础制定下一步的终端开发计划。终端拜访覆盖率指标能够体现终端拜访的覆盖程度,在市场开发初期是一项重要指标。通过此项指标的管理和控制,在市场开发初期能有效促进终端拜访覆盖率的提升,迅速收集终端客户信息,为后期的终端开发打好基础。

终端铺货率=经销商经销区域已交易终端数量/经销商经销区域终端总数量。

终端铺货是提升销量及市场占有率的有效手段,体现为已交易终端数量的提升。终端铺货率越高,说明已交易终端的数量越多。从市场开发初期到市场开发的成熟期,终端铺货率都是一项重要指标。通过此项指标的管理和控制,能够有效促进终端开发数量的提升,通过终端开发数量的不断增加来提升销量和市场占有率。一般来说,终端铺货率越高越好,但不能只强调终端数量的提升,还要加强对已交易终端的维护,提升终端的质量,终端数量和质量的提升同等重要。

2.3终端月平均销售能力

终端月平均销售能力=经销商经销区域已交易终端月度总销量/经销商经销区域已交易终端总数量。

终端月平均销售能力是已交易终端平均每月采购油品的能力,体现了终端的质量。终端月平均销售能力越高,说明终端的质量越高,终端月平均销售能力低,说明已交易终端本身的用油规模小或本品牌在该终端的占有率低。通过此项指标的管理和控制,能够有效促进终端质量的提升。终端月平均销售能力与终端铺货率两项指标相辅相成,共同支撑区域销售量与市场占有率的提升。

2.4月度终端活跃度

月度终端活跃度=经销商经销区域月度交易终端数量/经销商经销区域已交易终端总数量。

月度终端活跃度反映已交易终端每月的进货情况,体现了已交易终端的质量和进货周期。月度终端活跃度高,说明终端的质量高,进货周期合理,终端自身销售正常。月度终端活跃度低,说明终端自身销售不畅、终端质量低或者终端一次性进货量太大,超出终端自身正常的销售能力造成库存积压,进货周期不合理。通过此项指标的管理和控制,能有效促进终端的进销平衡,提升终端质量,使终端的进货周期趋于合理化。

2.5签约终端达标率

签约终端达标率1=经销商经销区域签约终端当期总销量/经销商经销区域签约终端当期总签约量。

签约终端达标率2=经销商经销区域当期达标签约终端总家数/经销商经销区域当期签约终端总家数

签约终端一般是指与经销商签订协议,厂家或经销商投入一定的支持,承诺在一定时期完成一定销量任务的终端。签约终端一般是厂家和经销商重点关注和管理的终端,签约终端达标率反映终端在一定时期的达标情况,可以把销量作为评价基准,也可以把家数作为评价基准,或者将两者按一定比例相结合作为评价基准。签约终端达标率体现了经销商对签约终端的管理能力,签约达标率越高越好。通过此项指标的管理和控制,能有效促进签约终端的达标,提升经销商对签约终端的管理能力,确保厂家或经销商终端投入的效果。

2.6经销商库存周转天数

经销商库存周转天数=经销商即期库存总量/近3个月月度平均出货量。

库存周转天数反映经销商库存情况,体现了经销商库存的消化周期。一般来说,库存周转天数越低越好。库存周转天数高,说明经销商库存超出了自身正常的销售能力,库存积压量过大,占用资金较多。降低库存周转天数是减少流动资金、提高投资回报率的有效手段。通过此项指标的管理和控制,能有效促进经销商的进销平衡,减少经销商的资金占用,提升经销商的投资回报率。

3经销商关键过程绩效指标的应用

3.1经销商评价与分级

经销商阶段性的关键过程绩效指标结果可用于对经销商进行评价分级。首先,结合企业的战略目标及市场现状选择适用的关键过程绩效指标并确定每项指标在评价中所占的权重;其次,根据每阶段经销商过程绩效指标的结果与目标值的对比计算出每项指标的得分,根据每项指标所占的权重加权计算出评价的总得分;再次,根据经销商评价得分结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制定下一阶段的措施,同时,根据经销商的评价结果的高低对经销商进行分级;最后,根据经销商的分级结果由高到低给予不同力度的促销支持或忠诚度奖励,对经销商形成有效激励。

3.2以关键过程绩效指标为核心建立PDCA工作循环体系

PDCA,即是计划(Plan)、实施(Do)、检查(Check)、行动(Action)的首字母组合。是指一项工作要经过计划、执行计划、检查计划、对计划进行调整并不断改善的四个阶段,是有效控制管理过程和工作质量的工作循环体系。

以关键过程绩效指标为核心建立PDCA工作循环体系是推进车用油经销商销售管理的有效手段。首先,结合企业的战略目标及市场现状选择适用的关键过程绩效指标;其次,结合现状以关键过程绩效指标为核心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将年度工作计划逐级分解到季度计划与月度计划并执行,关键过程绩效指标应逐级细化,每一级的关键过程绩效指标应与上一级指标有对应性;最后,对每阶段工作计划进行总结与回顾,制定措施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进行调整,形成对经销商的年度、季度、月度计划制定与总结回顾的三个PDCA工作循环,有效推进关键过程绩效指标目标的达成。

综上所述,车用油经销商关键过程绩效指标的制定与控制能够有效推动车用油销售的过程管理,通过过程管理的不断优化来支撑销量及市场占有率目标的达成,推动企业车用油销售的不断发展,最终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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