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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党员申报材料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01 16:28:41

困难党员申报材料

困难党员申报材料篇(1)

南雄在土地革命战争中是中央苏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但由于史料证据缺乏及其他种种因素,南雄这段光荣的革命历史以前还没有得到权威部门的确认。

2009年5月,中共南雄市委、市人民政府为了更好地弘扬苏区精神,告慰革命先烈,推动南雄老区社会经济事业的发扬,恢复南雄人民应得的政治荣誉,决定成立由时任市委书记林楚欣、市长许志新为组长的南雄市申报中央苏区县领导小组,市委副书记颜亮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市委决定由副书记颜亮、市老促会会长朱雄、史志办主任陈景泰、副主任李君祥等组成申报组,负责申报工作。朱雄、陈景泰、李君祥负责申报资料的搜集、整理、考证、论证、上报等工作,市委办副主任朱定球负责申报组与市内各单位的组织协调工作。

由于南雄市现存有关二战时期的资料极少,仅存的资料远远不足达到南雄属于中央苏区县范围申报的要求。因此,朱雄、陈景泰、李君祥等从2009年5月到2010年3月止,本着先外后内的原则,前往江西省委党史研究室、档案局、吉安、赣州及赣南各市县区党史、档案、博物馆,各纪念馆等部门,广东省、广州市、韶关市党史研究室、档案局(馆),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广州起义纪念馆、民政厅等部门和单位调研查阅资料,并通过省委办公厅查询中央档案馆有关资料,从浩瀚的资料库中查阅5000多万字的文史档案资料,从中收集到50多万字的有关资料,最后形成30多万字的申报论证材料,调查走访了市内有关人员数十人次,从中收集相关资料和物证。这一个阶段由于时间紧、任务重,申报组三个同志不分昼夜,白天查阅资料,晚上整理资料,工作非常劳累。顶酷暑、冒严寒,陈景泰同志既做领导又兼任司机,驱车四万多公里,其艰辛程度只有身在其中才能体会到。为此,申报组的三位同志先后病倒住院,人也瘦了10多斤。在资料收集、整理和论证阶段,李君祥付出了大量精力,先后三易其稿,整理论证撰写出30多万字的申报论证材料。在上送申报材料的确认审查阶段,申报组的三个同志不畏艰辛,不怕困难,抱着为南雄人民办好事、办实事,告慰革命先烈的决心,为恢复南雄人民应得的政治荣誉,先后四次在时任市委书记林楚欣的带领下,走访中央、省委有关部门,向他们汇报南雄的情况,争取他们的支持和指导。朱雄不顾自己已70多岁的高龄,亲自与有关部门领导交涉,坚持整个申报工作,其精神令人感动。

申报中央苏区县的工作中,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前往北京、广州等向有关部门汇报、协调工作。时任市委书记林楚欣、市长许志新、市委副书记颜亮、副市长何光明多次听取申报组的工作汇报,并为申报组排忧解难,在申报工作最困难时及时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动力。同时,也得了省委党史研究室、省老区办、江西省委党史研究室、赣州市及其下属各市县区党史、档案部门及南雄市市委办、市政府办,老促会、山区办、博物馆、档案局、民政局、财政局等各单位的全力支持,使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2010年5月,南雄市被确认为中央苏区县,它是南雄市党史研究工作和老区建设工作的一项新成果、新成就,既肯定当年南雄人民创建中央苏区所作出的重要贡献和牺牲,也肯定了南雄的光荣革命历史,恢复了南雄作为中央苏区重要组成部分的历史地位。它必将激励南雄人民在加快发展的道路上奋勇拼搏,同时也为南雄加快发展创造了新的机遇,注入了强大的动力,推动南雄跨越发展。

困难党员申报材料篇(2)

工会2017年春节开展送温暖的活动通知【1】 各县、区总工会,市各产业(市直)工会,市属基层工会:

根据全总、省总工作部署,市总工会决定在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继续组织开展“双节”送温暖活动,活动时间从2016年12月开始,至2017年春节前结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会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会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协助和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措施,按照全总、省总和市总关于进一步抓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切实加大对困难职工和农民工的帮扶力度,帮助困难职工和农民工摆脱贫困,实现解困脱困。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工会组织的温暖送到广大职工群众的心坎上,团结广大职工群众为建设河南省新兴副中心城市和做好“十三五”开局做出更大贡献。

二、救助范围

按照全总、省总《关于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升级的通知》,本次“双节”送温暖活动的救助范围是在已升级的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合格建档的困难职工家庭,重点是经基层上报、审定的解困脱困工作对象。主要包括:

(一)低保户,即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人均月收入低于400元),纳入政府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救助后,仍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二)低保边缘户,即家庭人均收入虽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高出幅度未超过50%,即人均月收入不超过600元),但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它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三)意外致困户,即因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大额支出,导致实际生活水平降至低保边缘户标准以下(至少按一年度收入支出数额核算)的困难职工家庭。

按照市总《关于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建档立卡帮扶工作的通知》(汴总发〔2016〕68号)文件精神,以上三类困难职工在2017年度“双节”送温暖工作中帮扶的重点是:经基层工会调查识别、公示上报、审批建档、制定帮扶计划,并发放《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联系卡》的人员。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xx年x月x日。超过时间后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不再接收救助申请。

四、申报方式

各单位工会和困难职工根据《开封市工会2017年“双节”送温暖活动申报材料须知》(见附件1),填报《河南省开封市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生活(医疗)救助登记表》和《困难职工档案表》(见附件2、附件3和附件4),并上报其他相关材料,各单位工会须承担入户调查进行审核把关并履行建档(或修改完善)、盖章、签署“情况是否属实”意见并签字(须工会主席与经办人共同签名)等相关手续后,将经核实后的困难职工申报材料及其家庭在岗人员收入证明(银行发放工资清单,2016年单位入账存档使用的上半年、下半年各一个月的工资表复印件)或下岗人员收入证明(含配偶及成年子女)报至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各单位工会要在困难职工申请救助时将已领到河南省工会会员卡的困难职工卡号输入帮扶系统档案即电子版《困难职工档案》(新“表”)并上报,暂未领到工会会员卡的填写以往市总救助时发放的工商银行卡号,以便市总安排救助事宜。

县、区总工会开展“双节”送温暖活动时参照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要及时完善本单位“解困脱困工作管理系统”档案信息。各单位基层工会要尽快登录“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并点击进入“解困脱困工作管理系统”,修改完善本单位困难职工档案信息,据实填写“五类重点群体”、“四个一批措施”、“七个行动计划”以及“帮扶单位、帮扶责任人”栏目信息,确保所有困难职工档案信息完整、真实,为2019年全面完成解困脱困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要完善确定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计划。各基层工会要在上级工会指导下,为每一名困难职工确定本单位帮扶责任人。由基层工会和帮扶责任人结合困难职工需求和实际,与困难职工一起制定帮扶计划和帮扶措施,并着手实施,帮助困难职工家庭尽快解困脱困。

三要创新形式,采取多种帮扶措施。要根据困难职工不同的致困原因和需求,积极探索有针对性的帮扶救助措施,帮助困难职工解决生活、医疗、教育、就业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帮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要加强管理,确保资金规范使用。市、县(区)级的中央和省财政专项帮扶资金只能用于对合格建档并重点用于已“建档立卡”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开展帮扶,必须坚持“依档帮扶”的原则和“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的工作程序,必须采取非现金方式发放,不得随意扩大资金使用范围,坚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市、县(区)级财政配套资金除专门用途外,一般参照中央、省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各级工会从工会经费中安排的帮扶送温暖资金,除用于帮扶已建档的困难职工家庭外,经主席办公会研究后,可根据帮扶工作需要,用于对中央和地方财政专项帮扶资金涵盖不到的帮扶对象的慰问、救助。

五要深入基层,做好走访慰问工作。市总拟安排于2017年1月赴全市各县、区和部分市属基层单位进行走访慰问。各县、区和各级工会都要安排赴基层一线开展送温暖活动,并根据实际需求,争取地方财政、企业行政加大对工会送温暖活动的经费投入,力争资金筹集、发放总额不低于去年。各地在送温暖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等要求,避免形式主义、面子工程,走访慰问注意做到轻车简从、厉行节约、务求实效。

六要加强引导,注重政策和先进典型宣传。各地及各级工会在送温暖活动中,要大力宣传党和国家以及工会组织对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的帮扶政策及关心,宣传国家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宣传工会帮扶工作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地位、作用和贡献,宣传广大职工群众互爱互助、克服困难的生动事例。对送温暖活动中的典型人物、典型事例,要及时总结经验并宣传推广(相关报道材料、图片、影像可报市总工会专用邮箱:,由市总上传至河南职工网开封频道及微信公众平台),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关爱和帮助困难职工群体的良好氛围。

工会2017年春节开展送温暖的活动通知【2】 各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

为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落实各项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切实履行工会关注民生、服务职工的职责,进一步推进工会精准帮扶工作,帮助职工排扰解难,为全市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营造一个温暖和谐、快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厦门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工会系统继续开展以“扶贫济困送温暖,温馨和谐在厦门”为主题的2017年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从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其中,2016年11月至2017年1月1日为各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开展摸底、建档和汇总时间。

二、帮扶对象

生活困难且已加入工会组织的厦门市在职职工。主要包括: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府救济后仍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2.家庭人均收入虽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重大疾病、残疾及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3.因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三、申请办法

1.凡符合条件的职工,由职工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厦门市总工会2017年春节送温暖活动慰问金申请表》和《困难职工档案表》,同时提交职工及家属的身份证、工资卡、工资单、疾病诊断书、大额医疗费用发票、突发事件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单位工会公示后填写《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联系卡》,并与困难职工申报材料报各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审核、汇总。

2.各区总工会、产业工会核实汇总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汇总表(EXCELL格式)报送市总工会法律保障部。

3.市总工会法律保障部依据各区总工会、产业工会汇总上报的建档困难职工数,拟订帮扶资金分配方案,提交主席例会研究通过后,核拨困难帮扶资金。根据全国总工会的要求,帮扶资金一律通过困难职工的个人银行卡发放。

四、具体要求

1.各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对已经建档的困难职工要进行动态管理,对已经不在本区域、本行业或不再符合标准的职工家庭依照管理规定及时注销,不符合要求的橙色档案应及时补充完整并上报。根据全总要求,此项工作于2016年12月30日前完成。

2.各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务必在2017年1月5日前将基层工会上报的困难职工申报材料和《厦门市总工会2017年春节送温暖活动资金实名制发放凭证汇总表》(EXCELL格式)报送市总工会法律与保障部。

五、资金安排

困难党员申报材料篇(3)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分类施保、应保尽保”为核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全县城乡低保对象重新认定资格,实现政策法规落实到位、保障对象准确合理、救助标准有高有低、保障人员有进有出、工作程序规范到位、资金发放及时足额、档案资料齐全完整的工作目标,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基本内容

(一)村民小组摸底排序

对城乡低保对象由村民小组根据家庭人口、年龄状况、劳动能力、健康状况、致贫原因、困难程度、收入支出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分类摸底核对,并按困难程度进行排序。摸底排序后,由村民小组组长负责将情况上报村委会核查评议。

(二)村级民主评议

村委会依据村民小组摸底排序情况,对低保对象进行定量标准与定性标准审核调查,由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村干部、村民代表深入低保对象家庭进行调查,核对申请人提供的户口薄、结婚证、离婚证、残疾证等证件是否真实;察看申请人住房性质、面积、新旧程度、装修程度,家庭用品配置情况,日常生活用品使用情况,家庭成员消费情况等;与家庭成员交谈,询问家庭成员生活、收入及支出情况;同时,走访群众侧面了解低保对象自保情况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并由调查人填写《县城乡低保家庭基本情况入户调查表》。在进行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召开由村两委会干部、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党员代表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15-20人组成的评审小组对低保对象进行民主评议,提出评议意见,并将评议结果反馈村民小组,进行一榜公示7日。公示结束后,将符合条件的拟保对象名单附相关材料报乡镇审核。

(三)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收到申报材料后,组织包村干部和民政专干对村委会上报的家庭逐户进行核查,然后结合核查情况,在《县城乡低保家庭基本情况入户调查表》上签署意见。召开评审小组会议,对申报对象的家庭生活状况和调查情况进行初审评议,符合条件的,由乡镇民政站提交乡镇党委会议研究,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上签署审核意见,进行二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确定为拟保障对象,并将相关档案材料一并报县民政局审批。

乡、村、组三级要对所有已保对象和新申请对象情况进行

核查,依照对象类别条件重新逐户核定享受保障资格和补差标准,从最困难户向次困难户依次进行摸底排序,将低保对象分为三类:

一类对象为“三无”对象。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或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没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城乡居民。

二类对象为特别困难对象。即家庭人均收入低且来源比较明确,家庭成员因灾、残、病、学等原因,造成生活水平明显低于低保标准,生活特别困难短期内难以改变现状的家庭。

三类对象为一般困难对象。即家庭收入来源不固定或难以确定,生活状况较差,以及家庭成员结构易变动,家庭人均收入暂时低于低保标准的家庭。

(四)县民政部门审批

县民政部门接到申报的相关材料后,抽调专人组成复查小组入户复查(入户率不低于50%),采取一看(看家庭住房和摆设)、二访(访左邻右舍,了解生活情况)、三问(问本人收入来源)、四查(查相关证件是否属实)、五核(核家庭收入)的方式最终核准审批。审批结果进行三榜公示7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对象,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以户为单位签发《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从批准之月起享受低保待遇。对于不符合条件未予批准的,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将所有证明材料退还申请人,并书面告知不予保障原因。

(五)做好档案归类和资金发放工作

实行县、乡、村三级档案管理制度,采取“一乡(镇)一柜、一村一盒、一户一袋”的办法。以户为单位,分类建档,妥善保管。各乡镇要以清理核查工作为契机,对照要求,仔细检查,充实完善档案资料。实现低保工作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同时,乡、村要进一步完善“三个”记录,即《城乡低保对象调查排序记录》、《城乡低保对象民主评议会议记录》、《城乡低保公示记录》。

保障对象的个人档案资料包括:

(1)《县城乡低保申请书》;(2)《县城乡低保入户调查登记表》;(3)《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4)全家户口簿、户主身份证复印件;(5)户主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3张;(6)残疾的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7)单亲家庭需提供丧偶或离异证明;(8)发生意外重大事故的需提供相应材料;(9)民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实施步骤

本次城乡低保对象清理核查工作总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和实施办法,培训工作人员,召开核查动员会,落实工作责任,提出开展这项工作的具体要求。

第二阶段:实际核查阶段。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县上总体部署,抓紧时间、落实专人,深入基层一线,规范工作程序,认真抓好工作核查。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各乡镇要做好档、卡、表、册等资料完善工作,并对清理核查工作进行总结,将总结以书面形式上报县民政局。县政府组织工作检查组采取查看资料、入户抽查、听取群众意见等方式,对各乡镇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主要对照政策,检查申请、评议、公示、审核、审批等程序是否规范,核定的低保对象是否准确,补差是否合理,档案资料是否健全,资金发放是否到户等,对检查出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四、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把城乡低保核查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严密组织、精细操作、狠抓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抽调专门工作人员,抓紧时间,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实,确保取得实效。

困难党员申报材料篇(4)

为深入开展2017年度全市工会“金秋助学”活动,积极协助各级党委、政府解决城镇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上学难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现根据省总和市总工作部署,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受助条件

2017年在xx市参加高考并被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二类普通大学及其以上类别学校录取的学生,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提出资助申请,经市总研究确定后予以资助:

1、特困职工(农民工)子女;

2、低保职工家庭中经过政府救助后生活仍困难的职工子女;

3、遭受各种重大自然灾害的困难职工子女。

二、资助名额

市总工会拟资助100名,其中各地方总工会分别呈报2名,由市总工会安排资金资助。各县(市)区总工会也要分别开展此项活动。

三、资助标准

市总工会进行一次性资助,标准为4000元/人。县(市)区总工会资助标准视实际情况制定资助标准。

四、申报办法

符合条件的大学新生向其父母所在单位工会或所在地社区(村)工会或乡镇(街道)工会提出申请,上级主管工会审核后申报。也可由xx市城区的学校工会提出申请,市教育局工会推荐申报。市总工会根据推荐对象考取院校、高考分数和家庭的困难状况研究确定受助对象,对成绩优秀的特困职工(农民工)子女优先给予资助。凡通过其他方式和途径已获得助学款项的,不再重复资助。

五、申报时间

拟申请xx市总工会资助的学生,请务必于8月10日前将家庭困难证明、申请书、学生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准考证、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及父母所在单位工会和主管工会的申报意见、公示公告结果等,家长是农民工的,还要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一并上报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联系电话:12351)。

六、有关要求

1、各地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资助贫困大学新生的“金秋助学”活动,要把助学活动作为市、县两级工会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一个重要载体,并将助学活动融入当前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 活动中。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借助社会力量,多方筹集资金,充分发挥工会助学帮扶在社会救助体系中的拾遗补缺作用,积极协助党委和政府解决农民工、困难职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

2、各级工会要实施信息公开和全程阳光操作。要巩固深化去年市总开展“三千”活动成果,做到精准识别,精准帮扶。要加强助学资金管理,建立财务专项科目,将捐资助学情况实时向社会公开,做到专款专用,公开透明。要严格工作纪律,严格掌握受助对象条件,严格执行资助标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申请资助的人员要逐级审核、严格把关,在推荐申报受助学生时,应对其家庭情况充分调查了解,确保受助名额真正用于贫困学生。在此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其受助资格,追回受助资金,相关单位及人员市总工会将通报批评。

3、各级工会要做好对工会助学活动的宣传工作,深入报道各地开展助学活动经验做法和主要成果,报道各地在助学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件和感人事迹。对致力于工会爱心助学事业的爱心单位和个人要广泛宣传其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社会助学氛围。

4、各级工会在开展资助贫困大学生活动时要严格档案管理,以便做到事实清楚、跟踪抽查便捷。要按全国总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总工办发[2017]36号)文件标准建立独立的助学档案。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建档主体、规范建档程序,建全查询使用制度,做好助学档案保密和备案复核工作。对全总新规定中不符合建档条件的一律不准建档资助。

5、各级工会要加强对2017年省总开展“金秋助学圆梦行动”专项资助活动的受助学生跟踪管理,及时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状况和家庭困难状况,建立专项档案。8月10日前把受助学生上一学年个人相关材料(包括思想汇报、成绩单等)和寒暑假期间到所在社区或志愿者组织参加不少于一周的志愿服务证明材料及新学年助学申请通过帮扶系统上传,同时纸质资料报市总生活保障部审核。

6、各级工会要认真做好统计报表和总结工作。9月10日前应对活动进行总结,形成文字材料,连同《2017年各县市“金秋助学”活动统计表》一并报市总工会生活保障部。

困难党员申报材料篇(5)

申报单位:

党支部名称

党员人数

换届时间

届满时间

党支部书记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联系方式

支部班子成员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职务

纪检委员

组宣委员

支部建设情况及获得荣誉

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抓部署、抓检查、抓考核,务求取得实效;带头建立推进“五强”党支部建设工作联系点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切实把推进“五强”党支部建设作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充分认识推进“五强”党支部建设的重大意义,将建设标准作为抓基层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落细落实。

实行组织生活正常化、管理服务精细化,改进干部作风,加强效能建设;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进行了谈心谈话,解决党员的思想问题和工作生活困难,调动党员干部工作积极性;通过落实党员志愿服务、党员公开承诺、党员积分等举措,充分发挥了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通过主题党日活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各种形式,对党员干部开展学习教育,组织观看红色影片《八佰》,学习抗战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大家还积极参与了为抗疫一线捐助善款的活动,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丰富多彩的育活动增强了大家对党的热爱,激发了工作热情和奉献精神。

党支部自评申报意见

支部于2020年12月3日组织全体党员召开了本年度组织生活会并进行了民主评议党员。党员认真查摆了自身问题,以及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目标。另外通过对全体党员进行个人述职、党员自评、党员互评、群众评定、组织评定、组织审定的严格程序,支部评选出3名优秀党员、11名合格党员,优秀党员占21%。

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评星定级标准,支部评为9星支部,被评定为优秀支部。

(盖章)

党委(党组)考核评定意见

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等次:好较好一般差。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群众评价情况:现场投票 公示 访谈 民意调查 线上投票其他,群众“满意”占比xx%。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审核党支部申报材料情况:民主生活会记录、党员评议结果等申报材料(有/无),影响评定的情形。

(盖章)

负责人签名年月 日

经党委(党组)会议研究,综合评定等次为xx,评定为本级(XX)“五强”党支部。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旗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属党(工)委、高校党委鉴定意见

征求意见情况:相关部门单位(有/无)影响评定意见。

(盖章)

负责人签名年 月日

审核申报材料、实地验收情况:XXXX,经验收符合评定条件,同意命名为本级“五强”党支部。

(盖章)

负责人签名年 月日

市级评定意见

工作组评定意见:(同意/不同意)评定为市级“五强”党支部。

(盖章)

负责人签名年 月日

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情况:(同意/不同意)评定为市级“五强”党支部。

困难党员申报材料篇(6)

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央关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四个长效机制文件精神,构建为民服务网络,更好的联系和服务群众,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通过构建结构合理、运作协调、制度健全、廉洁高效的农村三级服务网络,进一步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完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为民服务体系,对党员和群众需要服务的有关事项,方式上实行“一个中心对外,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一次性收费”,宗旨上体现“把困难留给干部,把方便让给群众”,标准上按照“设备好、内容全、服务优”,真正让越来越多的党员和农民群众享受到便捷和实惠,为全面奔小康、建设新农村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机构设置及服务的范围

镇党委设立党务政务服务中心(同时挂党员服务中心牌子),下设党务服务部、咨询受理服务部、社会事务服务部、经济发展服务部、中心办公室;村党组织设立村级为民服务代办点;村民小组安排为民服务员。

(一)、党务服务部

负责党团组织关系接转,外调函的办理,流动党员管理、咨询、活动证办理,非公企业党组织组建的申请和非公企业党员的管理,党务知识的业务咨询,“双强”型村干部的需求服务等。

(二)、咨询受理服务部

负责各种申请事项的受理和回复;民事调解、法律服务,政策、法律、法规咨询等。

(三)、社会事务服务部

负责准生证、独生子女证办理,出据流动人口生育证明等;农村宅基地申请,村镇工程建设许可、村镇规划许可、建设项目选址等;救灾物款、农民低保、特困群众生活救济物资的发放,扶贫助残、五保户供养、残疾军人、现役军人优待金发放、残疾证办理等;《就业登记证》、《再就业登记证》、职工社会养老保险、企业离退休职工领取养老保险资格认证等的办理;农村合作医疗基础资料的登记、证件办理、程序咨询、报帐等。

(四)、经济发展服务部

负责涉农补贴发放、信用贷款的办理等;农业、农经方面的服务等。

三、办理程序

基本程序为受理、承办、回复。

1、受理。凡群众需要办理的有关事项,可向员、村级代办点或镇服务中心提出办事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属于范围内的事项,均应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的,出具补交材料清单,待申请人补齐材料后再重新受理;对于不在受理范围内的,应向申请人讲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如何向有关单位申请。员、村级代办点或镇服务中心受理申请后,进行受理登记,填写《服务群众承办表》,确定该事项的代办人,对有明确办理期限的,将承诺办理期限。

2、承办。镇党务政务服务中心接到材料后,能在镇政府办理的,直接办理;不能办理的,指定代办人,出具相关证明,由代办人带上相关材料到区级有关部门进行办理。

3、回复。承办事项办结后,经具体办理人在《承办表》填写承办结果并签字后交回镇党务政务服务中心;镇党务政务服务中心应及时办理好交接手续,并将承办结果回复申请人。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服务行为。

为确保服务服务中心、村代办点、组员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要求建立健全以下各项配套制度:

1、首问负责制。按照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无论是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还是村代办点工作人员及组员,只要群众有申办服务事项都要及时受理或做出解释,不得推诿扯皮,不允许不管不问。

2、直接办结制。对群众申请可当场办理的简易事项,服务点工作人员应当场或当天办结。

3、承诺制。对需要现场勘查、上级审批或其它不能当场办结的较为复杂的申请事项,由受理人员向所需服务的群众做出具体承诺,并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或做出解释答复。

4、“阳光”办理制。服务中心及各个服务代办点要将为民服务项目、办理程序、所需资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收费项目以及工作纪律等,张榜上墙,阳光作业,接受群众监督。

5、廉洁服务制。服务中心和村代办点工作人员及每个员在服务中要做到态度热情,诚恳待人,严格按照服务中心、村级代办点和员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办事,严禁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在服务中心、代办点设立监督意见箱,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服务中心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村民可通过意见箱、举报电话或直接向镇领导小组或镇服务中心反映有关意见。

(二)、健全工作机构,充实工作人员。

1、建好镇党务政务服务中心。镇党委书记对这项工作要亲自过问,要由一名镇级副职兼任服务中心主任,亲自抓,具体负责协调运转,从农经中心、农技中心、规划办、计生办、民政办、国土资源所等站所中抽调人员集中办公,把凡是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基本实现“一室受理、全程代办、无偿服务”。

2、抓好村为民服务代办点。村级代办点,作为镇服务中心的延伸,由村现有人员调配任职,代办点人员要切实履行村情民意调研员、政策法规宣传员、群众调解员、组织建设督导员、强村富民服务员、党委政府协助员等“六大员”职责。

3、选好组员。明确指定组内的村组干部、后备干部、无职党员、预备党员作为员,村党组织书记要识人用人,真正选配一批思想观念新、群众基础好、乐于为群众服务的村员队伍,同时也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对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培养的过程,使群众不出家门,就可享受全程服务。

(三)、有效整合资源,努力拓宽服务领域。

镇党委对这项工作要统筹安排,抓住这次有利时机有效整合现有资源,要充分利用党员服务中心、农经一站式服务中心等现有的资源,将其能合并的各种服务项目尽量合并到党务政务服务中心,无法合并的可以单独挂牌,集中办公,使现有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同时要主动适应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针对农民群众生产、经营和生活中的实际需求,积极拓宽服务领域,丰富服务项目,创新服务方式,努力开展全方位、有实效的为农服务。

五、组织领导

困难党员申报材料篇(7)

一、主要工作成效

2018年度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困难。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南辰村党总支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县文件精神,严肃村级换届纪律,建立健全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党员发展程序规范,认真开展每月10号、20号的党员集中学习活动;积极组织党员参与项目制定、工程质量监督等活动,2017年南辰村在全镇率先实行党员积分管理,落实“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增强党员荣誉感,让党旗始终飘扬在基层,党建工作被县组织部评为县级党建示范点,全县唯一一家市级党建示范点。

(二)强农惠农政策民主运行,严格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南辰村支两委在脱贫攻坚、救济救助、低保户评选等方面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贯彻落实民主公开。

1.村业务性工作。一是低保重新认定工作。严格规范低保工作程序,全面摸清低保对象的基本情况,准确把握低保审核调整标准,按时完成和上报低保有关材料,及时返还低保参合款。二是城乡医疗、临时救助。严格按政策规定,按程序审核审批实施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规范救助资料。三是社会事务、综合工作。村级组织机构健全,有计划、有总结、有台帐、有工作,做到村级财务公开。坚决杜绝挤占、挪用、克扣、贪污各项民生事业经费及物资。做好救灾救济工作,及时报灾、查灾、核灾、救灾,对救济款使用管理做到规范、专项专用并及时发放到位。做好残疾人用品用具发放、扶助助学、就业、创业培训、维权信访工作。组织做好各类保险收缴及理赔工作。

(三)专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1、国土资源管理。依法利用国土资源和保护耕地。按规划申报用地;及时制止并报告违法用地行为,积极配合上级依法查处违法用地等违法行为;开展用地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受理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申请。

2、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落实“河长制”要求,建设生态污水处理池2座;禁养区内3处养鸭场所全部拆除,限养区内养殖场所全部按要求进行整改并达标。村辖区内无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无污染企业,无田间焚烧秸秆。

3、村镇建设。结合本村实际做好村庄规划工作。村民住房建设中建房户按规划申报建房,确定无邻里纠纷,并经镇国土所、建管所工作人员现场勘查审批后方可建设。

4、村庄环境综合整治。

我村成立组织机构,村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方案,建立保洁员队伍,责任到人;合理设置村垃圾收集池、垃圾桶。

5、移民避险解困工作。

  石梁河镇移民避险解困安置工程涉及我村小南辰村,采取群众自愿、政府引导、财政补贴等措施,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图纸,统一配套要求进行搬迁,基础设施已配套完成,村庄环境明显改善。

(四)集体“三资”管理情况,村财务收支管理情况。

1. 规范资金管理。无村干部利用职务便利长期借款不还、侵占公共财物、账面库存现金大等问题。

2. 规范工程项目管理。无未经有资质机构审核、工程结算材料不齐全、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等问题。

3. 规范财务报销。无大额现金支出无正式税务发票、报销手续不齐全、报销不够及时等问题。

二、工作中不足

(一)党员管理、关心不到位。一是对流动党员不能够有效管理沟通,只通过微信或微信群进行简单的学习内容告知;没有继续跟踪学习情况和结果。二是农忙时节每月两次党员固定学习日参学率较低;三是对引导年轻党员回乡干事创业不够,不能够吸引更多年轻人回乡;四是对开展党员活动时会流于形式,部分党员想来就来,签到就走,没有意识到学习的重要性,没能够让党员同志沉下去;四是对个别组织纪律涣散党员批评教育不及时,处置不够到位,也没有做好正确教育引导;五是党员之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深入彻底,流于表面,怕“得罪人”现象依然存在;六是没能够充分引导党员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在开展的一系列活动中不能够合理统筹安排,如村在开展的关怀“留守儿童”、环境整治成效观摩、公益事业无大小等活动中,遇到上级临时通知学习其他内容或安排其他活动时不能够统筹安排原计划活动;七是对老弱病残等困难党员关心帮助不够,往往只送点慰问金慰问品等简单沟通,没有及时送去党的精神食量,与其深入沟通交流,从内心及精神上感受到党的关怀;八是对党员发展引导不足,没有能够引导在外优秀青年回乡创业并加入党组织,服务村民,真正没有能把双强双带型青年加入党组织。

(二)扶贫工作措施单一,对“特殊”贫困户引导不足。一是在帮扶工作中,帮扶措施往往停留在送点慰问金慰问品等,虽然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介绍工作或指导就业,但在后续敦促工作不足,扶贫不扶志,导致部分贫困户不能够持续增收致富;二是对部分由劳动能力但“眼高手低”贫困户思想教育不到位,不能够让其转变思想,踏实就业;做好引导工作。三是面对“特殊”贫困户无从下手,对因年老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子女没有做好赡养义务引导,对由劳动能力但有不良嗜好贫困户思想引导不足,普及法律不够,认识不到自己不赡养老人的错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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