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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谈工作方案精品(七篇)

时间:2022-12-16 22:11:29

约谈工作方案

约谈工作方案篇(1)

一、约谈原则

(一)坚持镇党委统一领导的原则;

(二)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教育帮助、预防警示和抓早抓小相结合的原则。

二、约谈方式

约谈分为日常约谈、警示约谈,由镇党委和镇纪委主要负责人对约谈对象进行约谈。视情况需要,可进行集中约谈。

(一)日常约谈主要就约谈对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等情况进行约谈;

(二)警示约谈主要对约谈对象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约谈;

三、约谈人和约谈对象

约谈人为镇党委、镇纪委主要负责人;约谈对象为镇党委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主任、村(居)纪检小组长、其他村社干部和党员,镇级单位主要负责人,镇纪委委员。

四、约谈提出

(一)镇党委、镇纪委安排;

(二)镇党委领导确定;

(三)辖区县及以上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镇人大代表、镇纪委委员等的建议;

(四)本人申请。

五、约谈程序

(一)启动约谈

日常约谈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由镇党政办公室会同镇纪委制定约谈方案,报镇党委批准后启动;警示约谈视情况需要即时启动。

(二)实施约谈

1.约谈人说明约谈原因,通报有关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

2.听取约谈对象的解释和说明,提出整改要求;

3.做好约谈记录,归档备查。

(三)整改落实

1.约谈结束后,约谈承办单位及时制定《约谈整改督办通知书》,明确整改任务和完成时限,告知约谈对象;

2.约谈对象对照《约谈整改督办通知书》,在约谈结束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送整改方案,送约谈人和约谈承办单位;

3.镇纪委和镇党政办公室对约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六、约谈内容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四个亲自”要求、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村(居)和单位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情况。

(三)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情况。

(四)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情况。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情况。

(六)监督检查本村(居)、本单位、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七)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情况。

(八)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

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县委县政府九项规定,切实纠正“”问题,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行为,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九)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切实解决重大问题情况。

(十)其他需要约谈的情况。

七、约谈要求

(一)约谈时谈话人应不少于两人,由专人做好谈话记录,约谈人和约谈对象签字确认,由镇党政办公室和镇纪委分别留存;

(二)约谈人要注意方式方法,尊重、维护约谈对象的合法权益;

(三)约谈对象应积极主动配合约谈,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敷衍,反映的情况必须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隐瞒事实;

(四)参加约谈的人员必须对约谈内容严格保密,对失(泄)密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约谈的,应请假并说明原因,适时进行补谈。

八、结果运用

(一)镇纪委和镇党政办公室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对约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和监督检查。

约谈工作方案篇(2)

根据遵县教发[2013]38号文件及上级指示精神,在学校的统一布暑和领导下,我校决定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为主要抓手,以建立“健康成长、快乐学习”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为使该项工作顺利开展,特拟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健康成长、快乐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崔 斌

常务副组长:雷 鹰

副 组 长:杨 成 黄玉友

成 员:查新国 周剑锋 吴 昊 张德寿 张 君

杜方书 王元喜 唐贤及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德育处,查新国任办公室主任,吴昊任副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及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健康成长、快乐学习”教育活动开展的内容及形式

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快乐学习,心理健康是基础,身体健康是保障,学生学习快乐的根本是心理的快乐、精神的愉悦和具有强大的学习动力和明确的学习目标。所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是解决学生心理困惑、心理阻碍(甚至心理疾病),精神不振,厌学、逃学、思想行为偏差及严重违规违纪的根本途径和有效方法,同时,为使心理健康教育不流于形式,使之落实到实处并产生实效,特建立“健康成长、快乐成长”访谈室,作为学校对学生开展心理疏导,精神激励,学习咨询,教育策划的主要活动场所。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是开展“健康成长、快乐学习”教育活动的最有效载体和重要抓手,而建立“健康成长、快乐成长”访谈室是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的主阵地。

三、“健康成长、快乐成长”访谈室具体工作内容及方式

1、工作内容:对学生进行心理疏导,精神激励,学习方法咨询,指点生活迷津,启迪思想等;针对学生个体情况,为班主任、家长进行教育策划等。

2、工作方式: (1)采取主持人和嘉宾(业余心理辅导员)+教育对象进行聊天交流的形式进行个体访谈或集体专题讲座。 (2)制作一本以个人信息、交流话题、访谈记录、建议方案为主要内容的档案模本,作为一套完整的、科学的信息系统,成为主要的工作方式。

3、人员保障:由查新国具体负责访谈室的工作的组织实施,选一名教师作为助手,负责资料、记录、访谈交流等相关工作,查新国和助手是访谈室的专职工作人员。同时建立兼职心理辅导员人才库,主要来源为学校领导、校外相关部门人员、社会贤达人士、学校有经验、有特长的教师等。

4、主要服务对象:(1)教师约定的对象,自我约定的学生个人,需进行集体宣讲的群体;(2)主要人群为有心理问题(心理疾病)、有精神压力、有厌学逃学情绪、有道德行为偏差及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学生,以及对子女教育管理存在困惑的家长。

5、工作方法: (1)个别交流聊天、集体讲座; (2)由特殊个体到重点人群,再到普通人群逐步深入、逐步扩大,以点带面;(3)对学生的突出问题进行追踪朔源。

6、工作时间:采取固定工作时间和临时约定安排时间进行,固定工作时间为每周二、三、四下午5:30-7:30,根据实际情况可延长时间。

7、工作目标:(1)对学生(访谈对象)未来的学习和生活表现进行追踪帮助;(2)成为学校、班主任和家长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的参谋;(3)成为学校德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逐渐发展成为学校的特色教育。

四、具体工作措施安排

1、制定可行的周工作推进计划,使之扎实有效开展。

2、迅速成立并布置好“健康成长、快乐学习”访谈室,迅速开展访谈工作,使该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3、联系并建立校内外兼职辅导员档案库,迅速建立起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人才队伍。

4、收集整理,逐渐建立起规范、全面,详实的学生心理健康档案。

5、总结、反思、建档,逐渐完善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相应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

6、加强专职工作员的学习和培训,由业余到专业,提高个人素养和专业能力,逐渐形成一套完整的、科学的、适合本校学生的心理测查系统,并形成有效的工作体系。

五、工作要求

1、以人为本,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隐私,保护学生的个人信息和心理秘密。若确实有必要向班主任、家长透露个人信息、寻求帮助的,必须征得学生的同意。

2、遵守相关承诺和时间约定,以诚信为工作之本,从而获得学生的信赖,使此项工作能顺利有效地开展。

3、提高个人道德和修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做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事,也不得向他人索取好处。

4、各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必须无条件配合该项工作,有责任和义务向访谈室工作人员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成为心理健康教育及“健康成长、快乐学习”教育活动的参与者。

5、制定好工作计划,作好总结和反思,建立完善的档案资料,使该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下去。

2013年9月5日

“健康成长、快乐学习”教育活动推进表

(2013年秋季学期)

第一周

拟定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和工作推进表

第二周

搞好心理健康教育及“健康成长、快乐学习”教育活动的宣传、形成活动氛围

第三周

建立并布置“健康成长、快乐学习访谈室”

第四周

建立并布置“健康成长、快乐学习访谈室”,形成一定文化氛围,并进行相关资料准备。

第五周

悼念整理特殊个体的信息档案,启动访谈室访谈工作。

第六周

继续悼念整理特殊个体的信息档案,初步建立兼职辅导员人才库。

第七周

正常开展访谈室访谈工作,建立并完善特殊个体的信息档案。

第八周

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建立并完善相关工作制度。

第九周

继续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工作机制,开展正常的访谈工作。

第十周

半期考试,暂停正常的访谈工作。

第十一周

由特殊个体转向以七年级学生为主的重点人群的信息档案收集整理。

第十二周

正常的访谈工作对象转向以七年级为主的重点人群。

第十三周

对七年级学生开设学习、生活为主的专题心理讲座,学生约谈。

第十四周

对八年级学生开设青春期性心理专题讲座,个体学生约谈。

第十五周

对九年级学生开展学习压力解除方面的心理专题讲座,学生个体约定。

第十六周

继续进行重点人群个体约谈,专业知识培训、学习。

第十七周

对前面的个体进行追踪约谈。

第十八周

继续对以前特殊个体进行追踪约谈。

第十九周

“健康成长、快乐学习”访谈室工作的总结

第二十周

约谈工作方案篇(3)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技术档案交接工作之我见

企业科研档案信息安全浅谈

网络环境下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

“开放存取”在高校档案馆的初步实现

略谈科技档案利用信息反馈工作

档案信息网络化及安全策略

浅谈档案管理中计算机使用的安全措施

高校档案工作的历史回顾及未来走向

干部人事档案特点及收集整理

档案业务指导的“刚”与“柔”

文书类电子文件元数据方案

本刊稿约

适度吃味精对身体无害

根据体质来选茶

买月饼有讲究

葱姜蒜花椒有侧重

中国科技成果管理研究会科技成果档案专业委员会第四届委员会第二次常务委员扩大会议纪要

在办公室如何预防甲型H1N1流感

略谈科技档案利用信息反馈工作

浅析数字化时代的档案信息资源整合

什么是猪流感为何初始将此次流感疫情称为“人感染猪流感”

制“表”与用“表”

医院信用档案体系的建立与目标管理

档案馆应急物资准备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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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医院档案管理工作

甲型H1N1流感的传播途径是什么

我国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方案研究

预防甲型H1N1流感喝姜糖水、熏醋简便有效

健全档案信息系统管理制度之浅见

高校兼职档案员档案意识与档案价值鉴定工作

高校电子文档科学化管理探析

国有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办法

此次甲型H1N1流感病毒的特点

本刊稿约

医疗设备档案的价值及管理

高校档案管理工作之我见

关注睡眠健康巧用食物治疗失眠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档案管理规范研究

用层次分析法AHP对电子文件载体进行评估

肥胖对健康影响有多大

工程档案信息化之路

电算化条件下的会计档案管理

电子文件及其归档的全程管理

对企业档案工作发展趋势的思考

部队基层科技档案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适量运动可延缓脑衰

科技与人才的创新是档案管理工作的关键

河北省科技档案馆被评为2007年度科技厅系统先进单位

天津市科学技术档案整理规则

计算机诊断老年痴呆症

本刊稿约

基层农业科研档案的收集与管理

信息之窗

浅谈科研声像档案的收集与归档

利用地形图和遥感像片档案为基础设施建设服务

高校科研档案开发利用的影响及对策

约谈工作方案篇(4)

一、关于用人单位团体的思考

用人单位团体,在国外称雇主协会,是由用人单位依法组成的,旨在代表、维护和增进各用人单位(雇主)在劳动关系中的共同利益而与工会抗衡和交涉的团体。它作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一个要素而存在,对实现劳动关系协调的社会化和组织化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我国目前还不存在用人单位团体。在政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三方参与劳动关系协调的实践中,尽管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家协会曾经或仍在充当用人单位方面代表的角色,但都缺乏法律依据和理论依据。企业主管部门是代表政府管理企业的行政机关,与作为社团的企业团体不是同一类主体。企业家协会虽然属于社团,但毕竟是企业家的团体而非企业的团体,并且,由于其成员只限于国有企业经营者而不具有普遍的代表性(不能代表非国有企业)。

用人单位团体缺位,在计划经济中还未尝不可,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则有明显弊端。这主要表现在:(1)不利于劳动关系的协调。历史和现实均已证明,“三方原则”是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中关键的构成部分。用人单位团体缺位,意味着“三方原则”名不副实,从而无法形成完善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2)不利于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利益的保护。企业主管部门作为企业代表参与劳动关系协调,实际上使“三方原则”中的“三方”变成“两方”。这就会造成两种可能:一是企业方由于没有实际的利益代表,其利益可能得不到公正的保护;二是工会作为社团较之作为行政机关的企业主管部门处于弱势地位,加之劳动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都是行政机关,就可能使劳方利益得不到公正保护。(3)不利于劳动力市场的正常运行。实行“三方原则”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为现代市场经济所必须,也是劳动力市场运行机制中所必要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团体的缺位,就会影响到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从而不利于劳动力市场的正常运行。(4)不利于同国际上通行的劳动关系协调制度接轨。现代市场经济是全球化市场经济,要求实行国际上通行的许多制度。我国作为国际劳工组织的成员国,无疑应当使我国劳动制度尽可能与国际上通行的劳工制度接近或靠拢,而用人单位团体缺位则与此相悖。

我国尽管至今没有用人单位团体,现实中却已存在若干种以企业或经营者为成员的团体,即工商业者团体,只不过其成员不是以用人单位身份加入团体而已。例如,企业家协会、私营企业协会、个体工商户协会、乡镇企业协会、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商会、工商业联合会等。于是,用人单位团体的建立,有两种可供选择的方式,即“借用”或新建。

所谓“借用”,是指以现有的工商业者团体作为用人单位团体,即赋予它们以用人单位团体的职能,由它们作为用人单位方代表参与劳动关系协调。这可以利用既有的社会组织资源,尽快解决我国用人单位团体缺位问题,并且降低建立用人单位团体的成本。但是,工商业者团体呈现多元化格局,各自只在一定所有制范围内具有代表性,无论哪种团体都不能统一代表各种所有制性质用人单位。

所清新建,是指在现有各种工商业者团体之外另行组建用人单位团体。这便于建立一套跨越用人单位所有制界限而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用人单位团体系统,从而同一元化工会组织体系相对应。但是,其组织成本高,并且需要一个较长过程才可能形成和完善。

因此,我国用人单位团体的建立,宜兼用上述两种方式,并采取下述步骤:(1)通过立法和修改团体章程,赋予现有工商业者团体以用人单位团体的职能。其中,企业家协会充当国有企业的用人单位团体;个体工商户协会充当个体经济组织的用人单位团体;工商业联合会、商会、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等分别充当一定类型的非国有企业的用人单位团体。(2)经立法规定或者有关国家机关指定,由企业家协会和工商业联合会共同执掌用人单位团体联合组织的职能,在用人单位团体联合组织成立前作为各种用人单位统一代表者的过渡形式。(3)新建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用人单位团体联合组织,由充当用人单位团体的各种工商业者团体作为其成员。

二、关于集体合同订立程序的思考

集体合同订立程序分为签约、政府确认和公布三个阶段。其中,签约阶段即签约双方就集体合同内容协商一致、形成集体合同书的阶段。这是集体合同订立程序的主干部分。签约阶段的程序,按照合意过程中是否含有集体谈判,可分为谈判型和非谈判型两种模式。谈判型签约程序包括谈判准备、谈判举行和双方代表签字三个环节。非谈判型签约程序包括成立合同起草小组、草拟合同草案、职代会审议通过双方代表签字四个环节。我国《劳动法》所规定的属于非谈判型签约程序,因为它只就职代会审议通过和双方代表签字两个环节作了规定,对集体协商未作规定;而劳动部《集体合同规定》所规定的则属于谈判型签约程序,因为它只就集体协商作了具体规定,而未要求职代会审议通过。

基于上述两种类型,就我国立法应如何确定签约程序的模式,有两种主张:(1)两种类型合并。即将谈判型和非谈判型签约程序中的若干环节组合成一套签约程序,也就是形成一套由谈判准备、谈判举行、职代会(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和双方代表签署诸环节依次衔接的签约程序。(2)两种类型并存。由于谈判型和非谈判型签约程序各自所需客观条件不尽相同,而各个企业所具备的客观条件又千差万别,所以,签约程序应当允许两种类型并存,由签约双方从本企业实际情况出发,通过协商来选择何种类型。

“两种类型合并”的主张,在实践中有两点缺陷:(1)经过艰难甚至较长时间的谈判所形成的集体合同草案,如果在职代会上未能获得通过,就要再次举行谈判,使本来通过谈判得以协调的矛盾又重新产生,并且使签约程序拖延时间。(2)在谈判中本已经过平等协商所形成的集体合同草案,再交职工方明显占优势的职代会(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就有悖于平等协商的精神。

“两种类型合并”的主张,在理论上混淆了职代会和集体合同这两种性质不同的制度。二者在协调劳动关系方面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职代会是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一种形式,通过职代会,一方面使职工意志影响和制约企业意志,另一方面使企业意志吸收和体现职工意志,这里并不存在双方的协议;而集体合同则是企业与工会的双方法律行为,需双方协商一致才可成立。(2)需要由职代会审议通过的只限于同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企业规章制度和经营管理方案;而集体合同的内容一般只限于劳动条件。(3)集体合同的效力高于企业规章制度和经营管理方案,后者不得与前者抵触。如果要求集体合同由职代会审议通过,实际上是将集体合同与企业规章制度和经营管理方案置于同一效力等级,亦即降低了集体合同的效力等级。

因而,笔者认为“两种类型并存”的主张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更为可取。尤其在我国现阶段,许多国有企业由于工会未实际取得独立于企业行政的地位,而不具备适用谈判型签约程序的条件;而有的非国有企业由于未能建立职代会而只宜适用谈判型签约程序。

适用谈判型签约程序的关键,是培育与企业行政相对的谈判主体,即确立工会的独立地位,使工会成为代表和维护职工利益的组织。为此,有必要采取下述措施:(1)重新界定工会会员资格。工会实质上是劳动者团体,其成员只能是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的相对人。因而,企业的经营者和高层管理人员都不宜成为工会会员。(2)工会干部的任免、晋升和工资福利待遇,应当置于企业的用人自限之外,而不受企业行政的控制。(3)对工会干部和职工代表应当依法给予特殊保护,尤其是对辞退工会干部和职工代表,应当实行严格限制和监督。

三、关于平等协商制度的思考

平等协商,又称劳资协商,即职工方与企业方就有关企业生产经营和职工利益的事务,平等地交涉、对话和商讨,以实现相互理解和合作,并在可能的条件下达成协议的活动。它早在19世纪末就已出现,并在两次世界大战期间和以后得到较快发展,当今已遍及西方国家和某些发展中国家。

在许多国家和地区的立法中,要求采用劳资协商机构的形式,即依法由劳资双方代表组成一定机构专司平等协商的职能。例如,《法国劳动法典》规定,凡雇用50名以上雇员的一切工业和商业企业等雇主都应当建立工厂委员会,对于雇员不足50人或50名的企业,劳工部长、工业部长和其他各有关部长所的命令可以规定哪些单位必须建立工厂委员会;工厂委员会的成员为企业领导人或其代表和根据雇员人数由国务委员会法令规定的若干名职工代表。又如,我国台湾地区所谓的“劳动基准法”和“劳资会议实施办法”规定,事业单位(相当于祖国大陆所称“企业”)及其劳工在30人以上的分支机构,应举办劳资会议;劳资会议由劳资双方同数代表(各为3至9人)组成,资方代表由雇主自任或雇主指派,劳方代表由工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无工会组织者由全体劳工直接选举。在有的国家,立法只规定平等协商的一般规则,而不要求必须采用劳资协商机构的形式。《英国劳资关系法实施规则》即如此。它要求雇主方,雇员代表和工会都应大力合作以保证进行有效的交流和协商,并规定了交流和协商的具体规则。

在我国,《劳动法》第8条将平等协商规定为与职代会并列的一种职工参与形式。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则进一步说明,职代会主要适用于国有企业,平等协商主要适用于非国有企业。为了完善我国的平等协商制度,有必要明确以下几个问题:

1.平等协商与集体谈判的关系

作为职工参与形式的平等协商和作为集体合同订立程序的集体谈判是两种不同的制度和行为,其主要区别在于:(1)平等协商的职工方代表一般经民主选举产生;集体谈判的工会代表则由工会选派,只是在没有工会组织或者工会组织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企业才由职工推举产生。(2)平等协商并不一定以达成协议为目的,通常只需增进相互理解或形成合作意向即可;而集体谈判则是为了签订集体合同。(3)平等协商中如有争议,只能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不能采取罢工、闭厂等对抗行动;集体谈判中的争议则可能表现为罢工、闭厂等激烈形式,可以由第三人协调处理。(4)在平等协商中,双方可以就企业经营决策和发展战略之类的问题交换信息和意见;集体谈判的内容则只限于劳动条件,而不包括企业有权单方决定的事项。(5)平等协商往往频繁举行(如一月一次),甚至可随时举行;集体谈判则一般一年一次,也可间隔时间更长。正因为有上述区别,在我国《劳动法》中,平等协商并未被规定为集体合同制度的内容。

尽管有上述区别,但二者仍有紧密联系。这主要表现在,集体谈判通常以平等协商作为其准备阶段。即可以在协商机构或其他协商形式中,初步拟订集体谈判的内容、时间、地点等事项。

2.平等协商的适用范围

目前的分歧点在于:(1)平等协商是否只主要适用于非国有企业,(2)实行职代会制度的企业有无必要实行平等协商制度。

对此,笔者认为:(1)无论国有企业还是非国有企业,职工具有同等的地位,都是国家主人而不是所有者意义的企业主人,在参与企业管理方面应当有平等的权利,因而,企业的所有制性质并不能作为是否适用平等协商的必要条件。(2)由于职代会只是职工参与的一种基本形式而非职工参与的唯一形式,需要有其他形式的配合。尤其是职代会一般一年只举行一次,而平等协商则可一年举行多次,既可定期举行,也可随机举行。所以,平等协商有必要作为职代会闭会期间的一种职工参与形式。

3.平等协商的规则

基于我国平等协商的实践,并借鉴有关国家和地区关于平等协商的立法,在我国立法中,就平等协商规则应当明确以下要点:(1)协商内容。这可以有较宽的涉及面,并允许双方约定。不论是直接涉及劳动关系还是直接涉及企业生产经营,只要是双方共同关心的事项,都可以作为协商的内容。(2)协商形式。这可以由职代会确定或者集体合同约定,允许灵活多样。既可以组成协商机构也可以不组成协商机构或者进行协商机构外的协商,既可以定期协商也可以临时协商。(3)职工方代表。除首席代表应当由工会主席或者工会主席书面委托其他工会负责人担任以外,其他代表的产生方式,既可以是职工民主选举,也可以是职代会议定,在一定条件下还可以是工会选派。(4)协商程序。双方都应当按既定程序进行协商。除了法定程序外,有必要授权全国总工会和地方、行业工会组织制定示范性程序规范,还应当允许在集体合同和内部劳动规则中规定一定的程序规则。(5)协商结果。平等协商允许有多种形式的结果。就协商的事项既可以形成书面协议、会议决议、会议纪要、备忘录等书面文件,也可以只达成口头协议,还可以为进行集体谈判拟订谈判方案、谈判提纲、集体合同草案等预备性文件。其中,书面协议可以约定为集体合同的附件;协商机构所作的决议,应分送工会和企业有关机构办理,未能实施的事项可重新协商;口头协议应记录在案,但不具有必须履行的效力,也不能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无论何种形式的协商结果,都应当传达给全体职工或相关职工。

四、关于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的思考

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又称劳动争议处理体系,是指由劳动争议处理的各种机构和方式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的各自地位和相互关系所构成的有机整体,它表明劳动争议发生后应当通过哪些途径、由哪些机构处理。我国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的目标模式,目前尚未确定。理论上和实践中对此所作的探索,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问题上:

1.单轨体制或分轨体制的选择

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现有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三种,就它们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的相互关系,有单轨体制和双轨体制两种主张。

劳动争议处理的单轨体制,即“调、裁、审”依次进行的体制,是指劳动争议未能和解的,当调解机构调解不成或者当事人不愿调解时,应当先由仲裁机构处理,只有在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情况下,才由法院审理。这种体制的不足之处在于:(1)劳动争议案件如果经过基层调解、仲裁和诉讼中一审、二审的全过程,费时过长,不便于案件的及时了结,尤其难以避免案件久拖不决现象,这就不利于保护劳动者权益和维护社会安定。(2)把仲裁作为诉讼前的必经程序,排除了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的选择,这就与仲裁作为非行政、非诉讼的社会公断行为应当以当事人自愿为原则的精神不符,也增加了当事人解决争议的成本。

劳动争议处理的分轨体制,即“裁、审分轨,各自终局”的体制,是指未能和解的劳动争议,调解机构调解不成或者当事人不愿调解的,可以由当事人在申请仲裁和提讼之间自由选择其一;若已申请仲裁,就不得再提讼,并且,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若已提讼,就不得再申请仲裁。其中,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仲裁则有一裁终局制和两裁终局制两种主张。分轨体制较之单轨体制,其优点在于缩短了处理争议的时间、减少了争议处理的成本和尊重了当事人对争议处理方式的选择。但分轨体制难以避免多数甚至绝大多数案件进入仲裁程序或者诉讼程序的现象,如果出现后一种现象,就会超过法院现有的承受能力,从而影响法院对其他案件的审理。

笔者认为,在法院具备审理大量劳动争议案件的承受能力之前,以实行单轨体制为宜。

2.劳动司法机构类型的选择

劳动争议的司法最终解决,对于强化劳动法的效力,保障劳动法的实施,都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由此决定了劳动司法机构在劳动争议处理体制中处于特别重要的地位。由于对劳动司法机构同现有司法机关(即人民法院)的应有关系的认识不同,而对劳动司法机构应选择何种类型有不同主张。(1)“独立型”。即主张建立一种独立于现有法院系统之外的劳动司法机构即劳动法院,以取代现有的仲裁机构,由其专门行使劳动争议审判权,其审判组织由职业法官和工会、用人单位方委派的法官所组成。(2)兼审非独立型。即主张在现有法院内由民庭兼职行使劳动争议审判权。(3)“普通专审非独立型”。即主张在现有法院内设立劳动庭作为审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但其审判组织同民事、经济、行政等专门审判机构一样,由职业法官组成。(4)“特别专审非独立型”。即主张在现有法院内设立劳动法庭,作为专门行使劳动争议审判权的特别审判机构,其审判组织不同于民事、经济、行政等专门审判机构,由职业法官和工会、用人单位团体委派的法官所组成。

按照“独立型”主张,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由基层调解和司法两个层次所构成;按照“非独立型”主张,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则由基层调解,仲裁和司法三个层次所构成。

笔者认为,我国的劳动司法机构应当在“特别专审非独立型”和“独立型”之间选择。鉴于我国的现实情况,近期应当选择“特别专审非独立型”,待条件成熟时再向“独立型”过渡。

3.劳动争议处理体制中的“三方机制”

劳动争议处理体制中的“三方机制”,即国家、工会和用人单位团体三方代表参与劳动争议处理过程、共同协商处理劳动争议的机制。这是劳动关系协调的“三方原则”在劳动争议处理体制中的具体落实。关于其内容,有的仅理解为组织机制,即主张只需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中的组织由三方代表组成即可,而不必要求三方代表都参与办案;有的理解为办案机制,即主张劳动争议的仲裁和审判事务,都应当由三方代表共同办理;有的则理解为综合机制,即主张从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的各个方面综合落实“三方原则”,而不能只强调其中某个方面。我们持后一种观点,主张我国在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中建立和完善“三方机制”,应当在组织、人事、权限配置等方面落实“三方原则”。

(1)“三方原则”在组织方面的落实。即在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中应当建立由国家、工会和用人单位三方代表组成的组织。在仲裁机构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地方劳动部门、同级地方工会和用人单位团体委派的代表所组成;仲裁庭的成员也应当从三方各自委派的仲裁员中指定或选定。在劳动审判机构即人民法院中,合议庭的组成应当实行分别由工会和用人单位团体委派陪审员的制度;审判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也应当有工会、用人单位团体委派的代表参加。

约谈工作方案篇(5)

【关键词】离异;人际障碍;社会工作;社会心理治疗

一、背景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的认识层次不断地提高思想不断的多元化以及自我意识的提升,对生活和婚姻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离婚也成为现代社会普遍存在的社会事实。目前在我国,随着离婚率的不断上升,单亲家庭数目的增加,单亲家庭的种种问题也不断暴露出来,对家庭和社会乃至青少年的成长都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社会工作是一个以助人自助为核心价值的专业,其工作对象主要集中于社会的弱势群体,因而很自然地将对离异家庭的研究作为一个重要的研究和救助内容。社会工作个案的一个重要的治疗模式就是社会心理治疗模式,它立足于通过对生理、心理和社会三重因素的综合分析,进而来协调个人与社会环境之间的关系,推动个人内在的自我需求的真正实现。社会心理治疗模式是将案主的心理状态、心理过程同他生活的社会环境结合起来考虑从而来进行工作的方法,它通过认识和理解人及其心理的发展过程,来认识案主问题的根源,从而选择合适的应对和治疗的方法来帮助案主来解决问题。

社会心理治疗模式运用”人在情境中”的基本原理,突出人、环境,以及人与环境的互动影响,并强调这三因素之间的内在关系 ,强调要充分利用直接和间接的社会资源。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其直接或者间接资源帮助建立一个相对稳定的支持系统。另一方面,要适时的疏导案主,引导其正确的认知,帮助其学会适应社会环境和面对现实。依据社会心理治疗模式中的“人在情境中”理论注重案主的生存环境及社会环境之间各要素的关系。社会心理治疗模式的应用可以很好的帮助离异家庭子女认识理解和治疗有关人际交往障碍等问题。由此,社工将运用社会工作个案研究中的社会心理治疗来介入和辅导一例离异家庭子女的人际交往障碍问题。

二、案例呈现

小田,女,14岁,初中二年级就读。父亲和母亲在其5岁时离异,跟随父亲生活。但是由于父亲工作繁忙无暇照顾她,所以在其上学期间是祖父和祖母照顾她的日常生活。由于沉重的生活负担,父亲忙于工作并不关心小田的学习,与小田的日常交流几乎没有。而且父亲常年酗酒,醉酒后往往会辱骂小田的母亲和小田,这使小田变得很自闭。同时小田在学校的学习成绩也不是很好,在学校很少与老师进行交流,在同学间也只是和几个同学有往来。上初中后,小田开始在距离学校较近的婶娘家寄住。在婶娘家寄住期间小田几乎不怎么和其他家人进行主动交流,只是被动的回答或者行动。小田婶娘举例说在他们一起吃饭时小田从不主动的夹菜都是他们夹多少她吃多少,如果你不夹给她她便不吃了。小田的婶娘想了解小田在校的学习生活情况只能从学校老师方面得到信息,小田在婶娘家从不主动谈及学习情况和学校生活状态。为此小田的婶娘找到了社会工作者,希望可以开导小田帮助她可以克服人际交往障碍。

(一)问题评估

1. 案主父母离异造成的安全感缺乏问题

父母在小田幼年间离异,使得小田缺乏家庭温暖,常年的寄住生活更加加剧其孤独感和不安全感,由此小田的行为表现出较为自闭和不善言谈。

2. 案主负面情绪困扰问题

小田父亲常年酗酒和辱骂使得小田的负面情绪高涨,又由于没有合适的发泄渠道,使得小田的消极方面的情感如自卑、内向、孤僻等较多的内敛化。

3. 负信自我认同问题

父母的离异加之父亲酗酒后的辱骂使得小田认为自己的生存毫无意义,在小田的成长期间没有形成合理的自我认同感,她甚至极端的认为自己的存在是多余的,这种严重的负面自我认同加剧了其内向和自卑感。

4. 案主人际交往恐惧障碍

父亲的繁忙和无暇顾及加之缺乏母亲角色的缺失,小田在与类父母年纪的长辈交流时产生紧张、无措感甚至排斥的行为举止,不敢主动地与长辈们进行攀谈,其行为举止总是被动的接受。常年的寄住生活更加使得小田不能正常的看待人际交往,自卑感随时充斥着她的心理。通过了解她的几个朋友我们知道在与同龄朋友交流时小田总是一位倾听者很少表达自己的看法和意见。

5. 学习困难问题

家庭问题严重影响着小田的身心,各种自卑、自闭的情绪交织使得小田在学校生活中更加无所适从,学习成绩不好,成天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遇到学习困难也从不主动找老师或是同学帮忙。

(二)资源评估

经过对案主的经历的基本了解可以看出小田身边的优势资源还是存在很多的。小田的祖父和祖母是小田最可靠和可利用重要家庭支持资源。小田的父亲和母亲虽然在小田的抚养和教育问题上存在着很大的缺位,但是如果能进行疏导和引导他们将会是小田最重要也是最有力的支持资源。其次小田的婶娘和亲戚们急切想改变小田,他们也是重要的支持资源。在学校方面,经过了解老师和同学们也很热心的想帮助小田,所以小田的社会支持系统还是比较健康的。

(三)社工介入

1. 第一次访谈

第一次约见小田是以一位社会工作者的身份,由于案主小田不是自愿性案主,因此社工需要积极引导她进入案主角色。在对小田进行简单介绍后,发现小田的行为很紧张和不安,但是面部没有一丝表情。从她的行为举止中可以简单判断她是很有戒备心的,在整个会谈过程中都是你问我答的形式,而且小田的回答都基本上是“嗯,对”或者沉默,整个会谈过程不是很顺利。

2. 第二次访谈

第二次约见社工以学习辅导老师的身份进行,在这期间主要针对小田的学习成绩不理想进行切入式访谈。这时的小田明显的感觉到没有上一次那么具有疏离感,在帮助她学习的过程中,社工发现小田还是很想提高自己的学习成绩的,她很积极的配合社工的补习计划。在社工的积极引导下,小田开始和社工进行简单的交谈,小田对社工的信任感增加。

3. 服务计划的制定

由于小田的特定情况社工开始制定的工作目标,首先是要充分利用案主现有的社会资源,尽可能的帮助案主建立一个舒适自在有爱的家庭环境氛围。其次是要帮助案主合理调节和疏导悲观情绪,克服自卑感和消极的自我认同感,最重要的就是要增强其信心和自信。最后,链接案主社会资源共同帮助其克服人际交往障碍,帮助案主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恢复其人际交往的社会功能,并利用有效资源给予案主提供学习辅导帮助案主学习能力和成绩的提高。

4. 第三次访谈

经过第二次约谈的顺利进行,社工与案主之间建立了比较信任的关系,由此第三次的约谈更加的顺利。在第三次约谈过程中,社工主要的角色就是倾听者和安慰者。社工将游戏引入辅导中,小田在与社工简单的游戏中开始放开自己,开始慢慢的打开自己的心扉。小田开始倾吐一些关于家庭的问题,这是一个很好的开始。

在第三次访谈后社工开始积极链接案主的有关社会资源,尤其是案主小田的父亲和母亲。经过社工的动员和劝说,小田的父母愿意一起帮助小田,并许诺愿意以后多抽出时间来关心小田的身心健康。于此同时社工找到小田的老师和同学,大家都愿意参与到帮助小田的克服自我的任务中来。

5. 第四次访谈

这一次的访谈主要的目的是为了给小田父母和小田搭建一个互相沟通的桥梁。在这一次约谈中社工的任务仅仅是一个组织者。在这次约谈中小田父亲和母亲一起向小田道歉并承认由于自己的角色缺位使得小田的身心受到伤害,并许诺以后母亲定期会来看她并带她参加各种文体活动来增进情感。父亲开始戒酒并将他定期接回家中团聚。父母的改变让小田痛哭不已,小田开始发泄自己积攒多年的负面情感。于此同时小田的老师和同学也组织了一系列的文体活动,并积极主动邀请小田参加并表演节目。

经过四次的约谈以及各种活动后,小田的心扉开始打开,她开始尝试着和父母同学进行交流,这一次的社工介入服务就暂告于段落。

(四)服务评估

本次服务计划综合考虑了案主自身家庭状况和案主的心理发展需求及其所处的学校和社会环境等多重因素的交互影响,采用了个案介入的社会心理治疗模式,在介入过程中不仅有社工与案主的直接面对面的个案访谈治疗,还通过资源链接将案主的家庭、社会学校资源等整合到案主的治疗中,从而有助于案主缓解和摆脱内心的自闭和孤独,提高案主自信心,帮助案主积极乐观主动的面对人际交往。经过多次的访谈治疗后,案主小田开始慢慢的转变,虽然没有那么快的蜕变,但是小田的内心世界已经开始打开,她开始慢慢的学会与人交流不再害怕和恐惧,小田周围的社会资源已经开始变为其改变和可用的支持系统。

(五)社工反思

社工在整个救助活动中, 主要利用倾听、引导、反馈、总结等沟通技巧帮助案主疏导消极情绪并及时链接与案主相关的各类社会支持资源。与此同时,社工的任务和立场一直都是服务资源的链接者而非具体行动的实施者。但是在开始介入个案时,案主对社工身份的不认同和不可知感使得社工不能很顺利的进行介入,社工身份的现实困境使得社工只得借助辅导教师的身份进行介入。本次实际救助的时间有限,因而关于案主救助成效的估计只能做到短期预估。为此社工需要在救助结束后继续关注案主的发展并进行一个更加完整地长效的绩效评估。

三、结语

通过离异家庭子女问题的社会工作介入对离异家庭的子女施行科学化、人性化和专业化的救助将有利于离异家庭子女克服人际互动的障碍,帮助他们从新认识自我打开心扉,使得离异家庭子女作为主要社会成员的社会功能得到恢复。于此同时更加有利于帮助离异的父母重新认识和定位自我角色从而恢复家庭的正常功能,使得离异的家庭也能够发挥其应有的职责和功能。

参考文献

[1] 王思斌.社会工作导论[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2] 卢谋华.社会工作的理论与实践[M].中国社会出版社, 2007.

[3] 翟进,.个案社会工作[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3(2).

[4] 刘鸿雁.单亲家庭研究综述[J].人口研究,1998(2).

[5] 潘永洁,王俊凤,曲瑞云.离异家庭高中生生活事件、应对方式和社会支持的调查研究[J].中国健康心理学杂志, 2012,20(9).

约谈工作方案篇(6)

墨西哥坎昆当地时间2010年12月11日凌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6次缔约方会议暨《京都议定书》第6次缔约方会议,在通过了《公约》和《议定书》两个工作组分别递交的决议后,终于落下帷幕。这次会议于11月29日开幕。

会议在认可《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存在、适应、技术转让、资金和能力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

墨西哥总统卡尔德龙说,本次会议非常重要的一个意义是重建了哥本哈根会议后人们对对话和多边机制逐渐丧失的信心。坎昆会议取得两项成果

中国代表团在坎昆会议结束后的第一时间对坎昆会议做出积极评价,认为会议取得了两项成果,一是坚持了《公约》、《议定书》和巴厘路线图,坚持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确保了2011年的谈判继续按照巴厘路线图确定的双轨方式进行;二是就适应、技术转让、资金和能力建设等发展中国家关心问题的谈判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谈判进程继续向前,向国际社会发出了比较积极的信号。

按照中国代表团团长解振华的说法,我们甚至可以判定,坎昆会议是基本成功的。12月9日深夜,解振华在中国代表团住地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坎昆会议必须要成功,成功的标志就是在现在的《公约》、《议定书》、巴厘路线图和哥本哈根政治其识的基础之上向前进。第一是方向不能变,第二是应该有所前进。

离中国的希望还有距离

《议定书》特设工作组案文草案敦促《议定书》附件一国家(包括大部分发达国家)提高减排决心,并进一步同意《议定书》附件一国家利用碳排放交易等机制实现减排目标。

《公约》长期合作特设工作组案文草案则指出,《公约》各缔约方应该合作,尽可能促使全球和各自的温室气体排放达到峰值,认可发展中国家达到峰值的时间稍长,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减贫是发展中国家最重要的优先事务。发达国家根据自己的历史责任必须带头应对气候变化及其负面影响,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长期、可预测的资金、技术以及能力建设。

草案还决定设立绿色气候基金,帮助发展中国家适应气候变化。不过,该草案并未明确阐述这一长期资金的来源。

两份案文获得出会的194个缔约方中的193个缔约方同意,成为决议。

如果把坎昆会议通过的两项决议同解振华在8日下午高级别会议上代表中国提出的四项建议做个对比,我们的结论是,坎昆会议的成果,离中国的要求还有距离。尤其是决议只是要求《议定书》特设工作组“及时确保第一承诺期与第二承诺期之间不会出现空当”,而没有给出具体时间表。但谈判本身就需要各方做出妥协和让步,所以,中国代表团团长解振华说,决议案文均衡地反映了备方意见,虽然还有不足,但中方感到满意。

中国发挥了积极作用

坎昆会议结束后,中国代表团发表文稿说,作为“77国集团+中国”的一员,中国全面、积极、深入地参加了坎昆会议各个议题的磋商,并积极开展与发展中国家的协凋和与发达国家的对话,支持主席国为确保会议公开透明和广泛参与所做的努力,广做备方工作,为坎昆会议按照巴厘路线图达成平衡的成果发挥了积极的、建设性的作用,做出了最大限度的努力。

中国代表团说这话是有根据的。

在12月9日夜里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解振华表示,中国对召开坎昆会议和会议取得积极成果抱着强烈的政治意愿,是来补台的,要确保会议取得积极进展。

解振华说,中国跟美国、慕础四国、小岛屿吲家、非洲国家等各个国家之间部做了大量的沟通协调、实现双赢多赢的工作。在坎昆这些天,他每天安排12场会而,几个副团长也见了很多国家的代表团,通过双边的磋商、会谈,反复给各方做工作,增信释疑,消除误会。

解振华介绍,这次会议设了五个领域的协调员,中国代表团主动找他们,就各自领域争议最大的问题,反映中国的诉求。仅共同愿景的问题,他本人就同瑞典和格林纳达的部长谈了两次。

会议期间,解振华还见了很多NGO。单是9日下午,他就会见了来自世界各地的20多个NGO代表,用1个半小时回答了他们关心的问题。

解振华强调,这次在坎昆,中国代表团是完全公开透明的,天天都有吹风会、会只要有时间,要求采访的中外媒体都给以安排。仅9日夜里,他就接受了本刊和墨西哥国家通讯社等几个媒体的采访。

绿色和平全球总干事库米・奈都说,中国代表团在坎昆大会期间体现出的积极姿态是令人鼓舞的,而与此同时更令人兴奋的是中国国内正在发生的实际行动。中国所做的努力是对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巨大贡献,更帮助中国在未来的绿色低碳发展竞赛中占据了优势。中国代表团对公民社会的开放态度同样值得赞赏。代表团认真倾听公民社会的声音,这使我们倍感欣慰。中国赞赏大会的组织工作

在接受媒体采访、中方新闻会、联合会和大会非正式会议等各种场合,中国代表团团长解振华多次肯定坎昆会议的组织工作。

9目,他在接受本刊和墨西哥媒体采访时说,墨西哥为开好这次会议做出了巨大的努力,做了大量的沟通、协调和团结工作。在这次会议的筹备和组织中,始终坚持了公开、透明、包容性和协商一致的原则。在这一点上,坎昆会议吸取了哥本哈根会议的教训,做得非常好。

坎昆会议结束后,中国代表团又及时文稿,祝贺墨西哥政府的出色表现,也肯定和感谢秘书处的积极工作。中方表示,东道国为确保谈判进程的公开透明、广泛参与和缔约方驱动,付出了辛勤劳动,做出了精心安排,努力保持谈判进程的公开透明和广泛参与,为备方创造了充分沟通和磋商的良好平台,为会议顺利进行提供了有效的保障和服务,使得此次会议总体上得以在比较平和的气氛中进行,为推动谈判取得成果发挥了独特作用。棘手问题留待南非会议解决

中国代表团在会议结束后立即明确表示,坎昆会议未能完成巴厘路线图的谈判。这意味着2011年的谈判任务将十分艰巨。

约谈工作方案篇(7)

紧紧围绕“科学发展求突破”的工作总基调,以总部经济、品牌企业、高端产业项目引进为重心,突出抓好生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高效农业三个产业的招商,变大招商为招大商,以大项目催生大产业,以大产业聚集产业链,着力优化产业结构,强力提升项目规模,全力推动项目进度。通过活动的开展,力争“结识一批新客商、洽谈一批新项目、签约一批大项目”,为全面完成今年的招商引资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二、任务目标

集中招商活动期间,各街道镇、工业园区、农高区主要负责人“走出去”招商活动不少于3次,分工负责人不少于4次;新结识世界500强、国内500强、行业百强、上市公司、知名品牌企业不少于3家,新洽谈项目不少于2个;新签约过亿元项目不少于2个;同时,要举办一次企业家座谈会。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走出去”招商活动不少于2次,联系对接知名企业不少于2家,在谈一个新项目,基本完成本单位今年承担的招商引资任务。

三、活动步骤及内容

整个“集中招商活动”分宣传动员、全面实施、总结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4月20日-25日)

1、宣传发动,安排部署。区招商委制定《区集中招商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明确职责任务,对活动的开展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并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

2、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各单位要按照《区集中招商活动实施方案》的精神和要求,迅速召开党委会、党委扩大会专题研究,同时,召开由机关干部、社区干部、骨干企业负责人等不同层次人员参加的动员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开展好本单位的集中招商活动。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符合本单位特点、便于指导工作、操作性强的集中招商活动方案。4月25日前,各单位将集中招商活动方案报区经济合作局。

3、精心筛选,梳理项目。各单位要对目前重点策划、重点在谈的项目和重点招商资源(包括闲置资源、客商资源)进行一次盘点,按不同的层次进行分类,明确哪些项目需要进一步洽谈巩固,哪些项目比较成熟具备签约条件,哪些客商需要登门拜访,哪些客商可以邀请实地考察。对每个需要对接的项目都要制定一套周密的谈判方案,深入分析在项目谈判时可能遇到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提高谈判的成功率。同时要对策划招商的项目重新进行论证,对不符合规划要求、不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要坚决去掉,并根据实际情况再策划一批新项目,尤其是策划一个过20亿元的大项目,以提高招商的针对性。要进一步完善充实《招商项目推介手册》,真正把宣传推介资料做成精品,吸引更多的客商来区投资兴业。要将新筛选的项目,及时在各单位招商网上更新。各单位将活动期间需要对接的项目、需要拜访和邀请的客商、重新筛选的策划推介项目名单,于4月25日前报区经济合作局。对新策划的过20亿元项目情况于5月底前报区经济合作局。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4月26日-6月5日)

1、主动出击,上门招商。要积极“走出去”,围绕目前本单位重点在谈的项目,按照相关产业进行细化和量化,重点瞄准“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塘”等先进发达地区,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带队,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招商小分队主动出击,集中攻坚。同时,各单位要结合项目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招商计划,外出前一定要准备充分、提前联络,要带着项目走出去、带着方案找客商,坚决杜绝无目的、无准备、无针对性的盲目招商活动。要认真整理好与客商洽谈对接项目时的有关影像资料和投资方的有关资料,招商活动结束后,将有关资料报区经济合作局。

2、热情接待,开门招商。要积极“请进来”,重点邀请一批投资意向浓、经济实力强、知名度高的客商来我区实地考察,对接洽谈项目,借此展示我区优越的投资环境和人文地理风貌,提升我区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进一步增强客商的投资信心,为项目的进一步推进奠定基础。要认真整理好考察时的有关影像资料和投资方的有关情况,招商活动结束后,将有关资料报区经合局。

3、真诚服务,以商招商。以商招商有利于延伸产业链条,聚集上下游产品的发展,是目前招商引资工作最有效的方式。活动期间,各街道镇、工业园区、农高区都要举办一次企业家座谈会,积极邀请在本单位投资的企业家参与,与他们就本单位的产业发展方向和招商重点进行交流,虚心听取客商的意见和建议,充分挖掘利用企业家的人脉资源和信息资源,搭建招商引资信息平台,通过在企业家中开展以商招商,获取更多的项目信息。各单位要将召开座谈会的有关情况及影像资料,于6月3日前报区经济合作局。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6月6日-6月15日)

1、召开总结交流会。各单位要认真总结“集中招商活动”所取得的成效、推进项目的工作模式、破解项目制约因素的方式,并形成书面材料,于6月6日前报区经济合作局。区里将召开集中招商活动总结交流会,对全区整个活动的开展进行总结,推广先进单位的经验和做法,以此推动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的跨越发展。

2、举行集中签约仪式。为检验此次活动取得的成效,活动结束后将举行招商项目集中签约仪式,各街道镇、工业园区、农高区都至少要新签约2个项目。签约项目要符合“三个标准”,一是项目签约后年内能开工建设,二是投资规模在1亿元以上,三是必须是业内领先的大项目、好项目。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由区政府分工区长为组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中招商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济合作局,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检查调度、信息汇总及具体招商工作的指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成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真正把这次活动作为我区招商引资工作的“重头戏”来抓。带头“走出去、请进来”,积极开展招商活动,以此推动整个活动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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