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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事学理论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10 14:55:37

叙事学理论论文

叙事学理论论文篇(1)

【关键词】戏剧文学;故事;理论构成

讲故事作为一种文化行为,离不开讲什么、谁在讲、怎么讲这三个问题。相应地,我们把叙事学分为三个部分:一是故事,即情节还原后的故事本身。二是叙事者,即讲故事的人,他一般隐藏在叙事行为背后。三是话语形态,即经过叙事者调控后的文本呈现,它是叙事者叙事策略的具体体现,是具体化了的叙事策略。这三方面形成一个戏剧文学文本叙事学的理论框架。

一、情节还原,故事分析

戏剧文学文本中的“故事”,实际上是“情节”,是已经被叙事化了的故事,是一个艺术化了的文本,已经掺杂了叙事者的叙事行为,已经有了人为加工的痕迹。我们更愿意把故事与情节看作是一种“内容”与“完成内容”的关系。如果我们对情节进行“还原”,得到的就是故事。所谓“还原”,就是取消其中的叙事成份,恢复故事的本来面貌。“还原”工作的“操作平台”就是故事发生的自然顺序,任何情节都可以按照实际发生的顺序重新进行梳理排序,情节就像是故事海洋中露出水面的冰山,它毕竟只是故事的一小部分。实际上我们能够对任何一部戏剧文学文本的情节进行“还原”工作。“还原”工作就是一种“完形”活动,我们总是能够通过感知,把情节“完形”为故事。故事有时有一定的“本事”(生活的原生态)作依据,但归根到底是一种虚构,当我们开始“讲”故事时,由于使用了哪怕是最简单的语言,实际上都已经参与了一定的创造活动。对情节进行还原,可以方便我们在故事与情节的比较中,寻找其中的叙事策略和创作技巧。

那么,什么是故事呢?这是我们首要解决的问题。我们常常听到的例子是:“国王死了,王后也死了”,这不是故事,如果改成“国王死了,王后因为忧郁也死了”才是故事。为什么说后一种情况是故事呢?首先,故事是一种状态的连续变化过程。第一个例子实际上是两个静止的状态,也就是说,它只是两个孤立的判断句,缺少从一种状态向另一种状态的变化过程。如果单独说“国王死了”,它也是一种状态的变化,从生的状态向死的状态变化,但死的状态再也无法向其它状态变化,变化在这里中断了,这种变化由于缺少连续性,实际上成为一种静止状态。况且,当我们孤立地理解“国王死了”这句话时,它更多地表示一种属性和状态。这种变化过程暗示出故事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状态,否则变化就无从谈起。对一个复杂的故事来说,有些事件是功能性的,即角色面临选择,对整个故事进程起着决定性的那些事件,有些事件是非功能性的,它们都有各自不同的功能;第二,这两种变化之间要有一定的联系,具有整体的连续性。如果这两种状态在各自不同的时空中发生,各吹各打,就难以结构成一个连续性的整体,它仍然不是故事。比如说,“国王死了”与“西边的墙倒了”,这就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因此,两种状态之间必须要有一定的联系性。第一例子中,我们就看不到这两种状态之间的联系性,这种联系性更多的时候表现为因果关系;第三,促成这种变化的是故事主体的行动,没有行动的作用,从一种状态向另一种状态的变化就不太可能。在第二个例子中,行动就是忧郁。如果把故事看作是一个句子,那么,这个句子必定有一个谓语动词。如《西厢记》的故事,如果把张生看作是行动的主体,就可以简化为一句话:张生追求崔莺莺。第四,这种由行动而引起的状态变化必定引起我们对行动主体的价值判断,从而引起一定的情感反应。总之,过程性、联系性、行动性、情感性就是我们所说的故事四要素。

二、研究故事内外关系,能够使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故事自身的表述特征

无论是实有其事的历史故事,还是经过初步虚构的故事,都有二重性,一方面,每个故事中的事物都是对现实世界中事物的转喻,另一方面,每个故事与现实世界在物质意义上完全不同,它是现实世界的隐喻。转喻和隐喻是语言学概念。雅各布逊曾经研究过“失语症”这种现象,并指出失语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相似性错乱”造成的,一种是“邻近性错乱”造成的。前者无法通过联想把具有相似特征的两个概念联系起来,但他们对具有相邻关系的概念却能够理解。比如他们可能不知道“香烟”和“烟囱”之间有什么相似,却会用自己熟悉的“白色”或“高兴”来说明“香烟”,这就是修辞学上讲的“隐喻”。后者正好相反,他们无法用在句法上相邻的概念组织句子,只能用隐喻性质的词语来替换一个需要说明的概念。

如果说故事的指称与指向涉及到的是故事内容的内外关系,那么,故事的母题研究就是故事内容的表里关系。世界上的故事千千万万,从表面上看是形态各异,异彩纷呈。

参考文献:

叙事学理论论文篇(2)

西方叙事学指的是源自法国、并在西方文化传统内发展壮大的叙事学学科,包括经典叙事学与后经典叙事学两个阶段。一般而言,经典叙事学指的是结构主义叙事学,“是直接采用结构主义的方法研究叙事作品的学科”,“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西方产生的女性主义叙事学、修辞性叙事学、认知叙事学等各种跨学科流派则被称为‘后经典叙事学’”。申丹等着的《西方叙事学:经典与后经典》郑重其事地在叙事学的名目上冠上了“西方”二字,表明叙事学发展到了今天已经很有必要区分“西方”和“东方”,具体到中国,就是区分“西方”与“中国”。“中国叙事学”依然成为国内学界强烈的理论冲动。那么,什么是中国叙事学?

对“中国叙事学”的态度,国内学界有三种观点:一、必须建立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叙事学,这是大多数学者诚挚的愿望和努力的方向。最典型的代表是杨义,他说:“在以西方为参照系的同时,返回中国叙事文学的本体,从作为中国文化之优势中开拓思路,以期发现那些具有中国特色的、也许相当一些侧面为西方理论家陌生的领域。”他的《中国叙事学》直接以“中国叙事学”命名,“中国”一词代表与“西方”叙事学分庭抗礼的民族特色。二、认为建立中国叙事学为时尚早,但前景乐观。相当一部分学者持这种观点。如徐德明认为,“专门讨论中西叙事诗学的整合,进入纯粹理论探讨为时尚早。”青年学者罗书华在《中国叙事之学》中提到,“现在谈论与建构界限清楚的‘中国叙事学’的条件还不够充分”,但应该为它的建构“做些有益的铺垫”。三、认为作为一门世界通用之学,叙事学是没有国界的。比如董小英在其《叙述学》中认为,“叙述学就是研究表述形式的一门学问”,所以“文化可以各个不同,但是只要使用文字或者艺术方式表现了某种意义、意味的话,这种表达方式就是叙述方式,应该是可以借鉴,是没有国界的。”态度不同,表明中国叙事学界对一些问题认识尚有暧昧不清之处。譬如对叙事学学科本身的认识。国内对“叙事学”的界定尚未统一,徐岱认为“应该是对叙事现象的理论研究”,董小英认为“叙述学就是研究表述形式的一门学问”,谭君强认为“就是关于叙事文本或叙事作品的理论”。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还是叙事学源头——西方叙事学界对叙事学的界定也有多种,“或曰,‘叙事学是对叙事形式和功能的研究’;或曰,叙事学是‘叙事文的结构研究’;或日,‘叙事学是叙事文本的理论。’新版《罗伯特法语词典》给叙事学所下的定义是:‘关于叙事作品、叙述、叙事结构以及叙事性的理论。’”这就更导致了人们对这一学科认识的含混。另外,国内关于“叙述”还是“叙事”的讨论,也说明国内对这一学科的认识尚待进一步廓清。1999年傅修延考释“叙事”,认为“叙事”有动词和名词二意:作为动词是“讲述故事”,作为名词是“对故事或事件的叙述”;“叙事”与“叙述”有时候可以互换,如“叙述学”和“叙事学”。2001年董小英解释其着作《叙述学》的命名时简单提到过“叙述学”和“叙事学”的问题:“故事其实是被叙述的内容;叙事是叙述的形式,也就是我们看到的文字组成的文本;而叙述是指叙述的方法。本书着重研究的是叙述方法。……叙述学是通过叙述形式研究叙述方法的学问。‘叙述’最能表达我们的研究目标,所以把书名定为‘叙述学’。”(粗体为原文所有——笔者注)但这并没有解决“叙事”(学)还是“叙述”(学)的问题,叙事学的命名依旧显得随意。2008年董小英本人出版的新着《超语言学——叙事学的学理及理解的原理》便弃“叙述学”而采用了“叙事学”。赵毅衡以一贯的敏锐,于2009年撰文《“叙事”还是“叙述”?——一个不能再“权宜”下去的术语混乱》,指出目前“叙述”与“叙事”的使用过于混乱,希望解决这个当代文艺学基本学科的命名问题。赵毅衡主张统一用“叙述”(包括派生词组:叙述者、叙述学、叙述化、叙述理论)。后来申丹也在同一家期刊撰文《也谈“叙事”还是“叙述”》,主张不能统一用叙述代之,而是在“叙述话语”和“所述故事”这两个不同层次对“叙事”和“叙述”这两个术语做出选择。这种商榷非常及时且必要,这两个术语的使用在国内实在过于随意了;但是更为重要的意义在于,学界已经认识到了叙事学学科命名存在的问题——混乱的名称显然不利于学科的发展,也直接影响了人们对“中国叙事学”的认识和理解。

要解决什么是“中国叙事学”问题,可能还得从西方叙事学人手。只有厘清叙事学的“中国”与“西方”的关系,才能真正说明“中国”叙事学到底是什么。

众所周知,一、作为一门学科,叙事学从西方而来,自法国源起,途经英国等欧洲各国为一变,再到美国又一变,中国学界从欧美各国吸收了叙事学的营养;二、叙事学的各种理论迅速得到中国学界的认同,应用西方叙事学理论阐释中国古典文学、现当代文学和西方文学的论文论着迅速增长;三、在西方叙事学的参照之下,中国学者在叙事理论的拓展方面作出了自己的尝试;四、在西方叙事理论的启发下,中国古典叙事理论得到重视。但以上只是一种表面的描述,并没有真正说明叙事学的“中国”与“西方”的关系。有一种观点认为,关键还在于一个“化”字:本土化的最基本含义,就是要“化”去西方之异质,融源自西方的理论为中国的理论,使叙事学成为中国当代文论有机整体的一部分

这种思路的起点是“异”。叙事学的发展路线,自法国而英国和欧洲各国而美国,从经典时代到了后经典,由单数变成了复数,无论怎么变化,都没有离开一个共同的文化母体。也就是说,叙事学一直在一个相同的西方文化圈内发展,不同国家形态各异的叙事学研究,有着共同的文化背景,是在一个相同的文化语境内的理论研究,他们的关系是相继相承。但是,与西方文化传统截然不同的东方文化传统,尤其是中国文化传统下的叙事学研究,它的个性和风貌会全然不同,中国文化传统下的叙事理论会体现出与西方理论的根本上的差异。所以,辨析差异是吸纳西方理论最基本的工作。杨义的《中国叙事学》直接强调的就是文化传统的差异,他对中国叙事学的建构,是以中国文化传统为基础的,称得上是一部叙事理论的文化研究论着。

差异的认识需要比较。只有在比较中才能发现“异”、认识“异”。于是不同的文化传统得到强调。民族精神、文化心理结构、思维方式、读者阅读习惯与文学的叙事形式有着直接的关联,这些要素的不同会直接导致文学叙事形式的民族特征,也就有不同文化传统下的叙事理论。中国学者往往对国内一些论着仅仅拿中国作品作为例证证明西方理论的正确性表示不满,便是基于这种文化传统之异、叙事理论之异之上。随着国内学者对西方的深入学习和翻译工作的逐步拓展,西方叙事学的面貌越来越清晰地展现在国人眼前,中西比较的维度变得越来越迫切。事实上,中国学者介绍叙事学的着作,都带有比较的因素。徐德明认为整合中西叙事理论的可能途径之一,就是中西叙事理论的对应比较。很多学者在叙事学领域的中西比较方面作出了出色的贡献,中国叙事理论与西方叙事理论的异与同在不同程度上都有提及。在徐岱的《小说叙事学》中,中国古代的叙事思想与西方叙事学说相互辉映,中国叙事思想的“双子星座”(史传观念和诗骚传统)、“三驾马车”(金圣叹、毛宗岗、张竹坡的叙事思想)、“四大范畴”(白描、闲笔、虚写、传神)与西方叙事理论互为对照,具有深刻的中西比较意识。胡亚敏《叙事学》的附录,便是对金圣叹叙事理论的梳理,与正文的西方叙事理论介绍形成鲜明的对照。张世君在《明清小说评点叙事概念研究》中辨析了多组中西叙事概念,如“间架”与“插曲”、“脱卸”与“转换”、“一线穿”与“整一性”、“间”与“障碍”等。

应该说,在中国的叙事学的研究途中,必然会有比较的维度。毕竟叙事学源 自西方,是在西方文学实践和两千多年叙事理论基础上总结出来的学说,与中国的文学实践和传统叙事思想有着不同的逻辑起点和理论基础,差距是显见的。问题是,对于叙事学学科来说,这种差距是绝对的吗?还是可以求同存异,在一个共同的学科框架和学科传统内发展学科?换句话说,中国的叙事学研究,是要在中国与西方的范畴内发展叙事学,还是在叙事学的范畴下展开中国的研究?这可不是在玩语言游戏,二者的差异是显着的。前者建立在“异”的基础上,意味着中国叙事学的独立品格,意味着会出现一种与西方叙事学全然不同的中国叙事学;后者则建立在“同”的基础上,意味着中国叙事学研究与西方叙事学处于同一个学术框架内,是对西方叙事学的继承和发展。

第一种路线会得到大部分学者的认同,20世纪90年代就出现建立中国叙事学的呼声,建立与西方叙事学分庭抗礼的中国叙事学也是许多中国学者的愿望,而且中国叙事学界已经在这个方面做出了不凡的成就,杨义的《中国叙事学》的出版无疑让国内叙事学界精神一振。第二种路线,撇开文化尊严和民族感情不说(那场历时十余年至今余音未歇的文论“失语症”讨论,反映出国内学者多么深刻的文化焦虑!),即使在学理上也可能会遭到很多人的质疑。但实际上,这第二条路线,在中国也不乏实践者,且取得了出色的成果。

方法论方面,傅修延研究了文学批评的各种方法和思维方式,试图在理论的创新和方法之间搭起沟通的桥梁,其《讲故事的奥秘——文学叙述论》不仅是一部较早介绍叙事理论的着作,其中体现出来的方法论上的精彩演绎更让读者着迷。赵毅衡和申丹则直接提出了叙事学研究的方法论。前者着眼于中国传统小说研究,创建了形式文化论批评方法;后者致力于西方小说研究,推出了整体细读法。两种方法论的提出,都不是在比较中西文化差异或叙事理论差异的基础上进行,而是聚焦于作品,对作品进行细读,在思考叙事形式与作品意义之间的关系中创建方法论。赵毅衡发现文学的真正价值在于形式,形式具有坚挺的历史意义,其背后起支撑作用的,便是文化,正是文化赋予了文学的叙事学特征。在这个基础上产生的形式文化论批评方法,突破了叙事学研究满足于内审的传统品格,目光穿越文本直达文化深层。其《苦恼的叙述者——中国小说的叙述形式与中国文化》是形式文化论批评方法的具体实践,出色地解决了中国白话小说在不同历史阶段呈现的叙事学特征问题。

2007年申丹在《外国文学研究》上《“整体细读”与深层意义——克莱恩“一个战争片段”的重新阐释》首次在国内正式提出“整体细读法”;2010年申丹在美国着名期刊English Studies:A Journal of EnglishLanguage and Literature第2期“Overall-Extended Close Readingand Subtexts of Short Stories”,首次在国际上明确推出整体细读法。所谓整体细读法即“以文本为基础,以打破阐释框架的束缚为前提。其‘细读’有两个特点:一是既关注遣词造句,又关注叙事策略。二是‘细读’局部成分时,仔细考察该成分在作品全局中的作用。……其‘整体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对作品中各成分之间的相互作用加以综合考察;二是对作品和语境加以综合考察;三是对一个作品与相关作品的相似和对照加以互文考察。也就是说,‘整体细读’是宏观阅读与微观阅读的有机结合,两者相互关照,相互关联,不可分离。”整体细读法的提出,是申丹结合叙事学的“话语”研究与文体学的“文体”研究的特长,聚焦于英美短篇小说,在对小说的各形式要素进行细细检验之后,发现文本的背后还隐藏着潜文本。《叙事、文体与潜文本——重读英美经典短篇小说》一书是整体细读法的成功检验和实践。

在叙事学的发展方向方面,学者们也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1999年董乃斌在给傅修延的《先秦叙事研究——关于中国叙事传统的形成》作序时,提出了建构叙事学体系的6个突破点:叙事学的心理学方向、叙事能力成长史的本质和规律研究、文体学方向、非文学文体的叙事学、中国叙事学和中外比较叙事学。这6个突破点就目的而言是架构叙事学研究体系,以中国历代代表性叙事作品为研究对象的中国历史叙事学只是这个学科体系中的一项内容。2002年谭君强在其着作《叙事理论与审美文化》中提出了审美文化叙事学的方向,将文化和审美的维度引入叙事学研究,将研究的范围延伸到文化意义上的所有叙事作品,超越了传统意义上的小说叙事研究范围;2010年他在《江西社会科学》第3期上着文《比较叙事学:“中国叙事学”研究之一途》,提出了“比较叙事学”的研究向度,认为比较叙事学可以作为中国叙事学界研究的路径;江西社会科学院的龙迪勇,一直以来勤力于“空间叙事学”的建构;还有各门类叙事学如新闻叙事学、电影叙事学、法律叙事学、戏剧叙事学、音乐叙事学甚至茶艺叙事学等等,叙事学正以跨学科跨媒介的趋势逐步深入。这些研究方向,作为叙事学学科的分支以一种多头并进的态势向前掘进,成为叙事学学科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值得注意的是2009年赵毅衡提出了广义叙述学的新课题。早在傅修延的《先秦叙事研究——关于中国叙事传统的形式》中,叙事的广义含义已经被认识到,作者反复强调他是以广义叙事为基础的:“凡是含有叙事成分的先秦文献都在本文的考察范围之内,……换而言之,先秦时期内任何含有叙事意味的信息传递,无论画事、说事、唱事、问事、铭事、感事、演事,还是甲骨、青铜、神话、史籍以及民间文艺,甚至包括‘表事’的汉字本身,都在本书的讨论之列。”但是傅修延只是认识到叙事学研究的范畴应该突破小说甚至文学叙事,从理论上提出这个问题的是赵毅衡。赵毅衡考察了叙事学学科发展的历史和现状之后,认为叙事学从经典到后经典,一个显着的特色就是发生了叙述转向(the narrative turn),叙事学研究从单纯的小说模式转向了文化,小说叙事模式显然已经不足以解释这种新现象。广义叙述学是要建立一种涵括各种体裁、各门学科的广义理论的叙事学。它将不再以小说模式为中心,虚构或非虚构的叙事如广播新闻、电视广告、梦都纳入叙事研究的考察范畴。他重新定义了“叙述”的概念(注意:赵毅衡认为要统一用“叙述”代替“叙事”):“只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讲述,就是叙述,它包含两个主体进行的两个叙述化过程:1、主体把有人物参与的事件组织进一个符号链。2、此符号链可以被(另一)主体理解为具有时间和意义向度。”“叙述”的范围被提到一个非常宽泛的地步,只要符合了上述两个条件的“叙述”,都可以成为叙事学的研究对象。总之,无论是各门类叙事学、各向度叙事学,还是总体理论意义上的广义叙述学,强调的都是叙事学学科内部的拓展和延伸。

那么,是否第一条路线就没有价值呢?当然也不是。辨异的价值在于:一、有助于找出西方叙事学不适合中国文学实践的部分;二、有助于辨析西方叙事理论与中国传统叙事理论相近的概念和范畴;三、有助于挖掘整理我国传统叙事理论;四、中西叙事理论之“异”,可能会成为我国叙事学研究的出发点和理论生长点。一种现象在不同的文化传统中会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不同文化传统下的叙事理论的比较,自然也会碰撞出许多智慧的火花。杨义曾经满怀欣喜说明了这种比较的快乐:“中西文化明显存在的反差,使我时时以中国自古及今的叙事经验,对西方叙事学进行比较性阅读。发现相同之处,自然会心一笑;发现东西方异质之处,岂不是智慧的愉快?”

我们发现,上述两条路线都各有其价值。“辨异”是构建独特的具有民族特色丰姿的叙事理论的前提,但它不能涵括在中国的所有叙事学研究的内容。问题似乎又回来了:中 国的叙事学研究与西方叙事学究竟是什么关系呢?

也许看一下我国叙事研究的实践更能说明这个问题。我国的叙事学研究,应用西方叙事理论阐释中国文学作品、文学现象的占大多数,而且其中不乏精彩的论文论着,如赵毅衡《苦恼的叙述者》(1994)、王彬《红楼梦叙事》(1998)、张世君《(红楼梦)的空间叙事》(1999)、谭君强《叙述的力量:鲁迅小说叙事研究》(2000)、王平的《中国古代小说叙事研究》(2001)、刘俐俐《中国现代经典短篇小说文本分析》(2006)……这个书单还可以开很长。也就是说,西方叙事学是一个很合手的工具,可以用来分析阐释中国文学的叙事形式问题;另一方面,在应用这套理论工具的时候,中国学者也做着辨错、纠错的工作,修改叙事学理论的某些不完善、不准确的地方,纠正某些错误之处,补充西方学者没有提到的理论空白。这项工作做得最出色的是申丹。在她的相关着作和论文中,可能最用力的工作就是理论的辨误和概念的清理。西方叙事学自诞生之日起就存在概念不清、观念混乱的现象,仅在其《叙事、文体与潜文本——重读英美经典短篇小说》中,作者就梳理了以下几个叙事学重要概念:隐含作者、叙述视角和不可靠叙述。因为隐含作者这一概念在以往的理论阐发中被不断误解;在叙述视角概念的阐发上也存在各种混乱,而且以前人们只注意到第一人称的不可靠叙述,而对人物眼光的不可靠叙述则没有充分认识;视角”讨论观察故事的角度,但对这个问题的讨论名称众多、界定含糊、分类混乱。申丹深入考察这些概念的内涵,理清了相关脉络,并剖析了混乱出现的原因。

西方叙事学可以应用于中国文学实践的理论阐释,其错误混乱可以为中国学者发现纠正,其空白可以为中国学者补充,中国学者可以在新的向度提出新的叙事学分支学科,在新的文化现象下提出叙事学的新课题,那么,“中国”叙事学和“西方”叙事学的关系,就不是强调“中国”与“西方”的差异与对立。“中国”与“西方”文化上的差异是巨大的,但对于叙事学学科来说,不是根本的。

美国学者、汉学家宇文所安(smphen Owen)的汉学研究可以为这个观点提供旁证。他在《迷楼:诗与欲望的迷宫》(1989)中提出一种比较诗学研究的新思路,用他的话来说,“来自不同传统的诗歌可以彼此交谈,只要我们不把它们分配到一个正式的宴会上,每首诗面前放一个小牌子,上标它们应该‘代表’哪一传统。如果我们不去麻烦这些诗,不迫使它们代表‘中国诗’、‘英国诗’、‘希腊诗’,它们其实有很多‘共同语言’。”这是一种不研究文化传统、只深入诗歌共性的研究,一种求同存异的研究,与以往的比较文学研究正好是一条相反的路径。比较文学自法国学派以降,历史的实证的方法和审美的批评的方法就成为其基本研究方法。从法国学派的影响研究方法、美国学派的平行研究方法,到中国学者创造的“阐发法”、叶维廉提出的“文化模子寻根法”、前苏联学者提出的“历史类型学研究”,其共同特点是先确认不同文化的差异,然后展开相关研究。其前提是认定不同时代、国别、民族、文化的差异,在肯定差异的基础上展开研究。这无可厚非,在文学批评史上甚至是一种卓越的进步;肯定差异,要求不同文化的文学在平等的基础上展开对话与交流,对民族文学和世界文学、比较文学学科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换一种思维方式,也许会别有洞天。宇文所安在《迷楼》里跨越时空诉诸共性的思路,应该值得叙事学在不同文化传统的研究借鉴。

应该说没有差异的研究是没有价值的,也正是在差异的基础上新的现象被发现,新的理论被总结,新的领域在拓展,学科也因此获得生机。即使是同一文化圈内不同国别的叙事学研究,差异也是重要的。叙事学自法国起,继而传到欧洲各国,到英国与文体学结合形成一特色,后到美国与各种文化理论结合形成一特色,这些不同特色的叙事理论相辅相承,互为补充,都属于叙事学学科内部的研究,是叙事学在不同国家不同阶段的发展。差异也是“中国”叙事学存在的理由和根基,既有文化差异,又有国别差异、民族差异,更能刺激“中国”叙事学找到新的生长点,把不同于“西方”叙事学的新的研究领域、新的学科方向、新的叙事规律、新的学科范畴、新的概念……一一挖掘整理开拓出来。但是,“新”是与“旧”相对的概念,中国之“新”是在参照西方之“旧”生长起来的,在西方叙事学的启示和理论基础上进行的,也就是说是在叙事学学科的学术框架内进行的,作为一种以方法论着名的学科,叙事学方法论也是中国叙事学研究的基本依托。所以“中国叙事学”与“西方叙事学”的关系,是“在中国”的叙事学与“在西方”的叙事学关系。“中国”和“西方”更多的是地理意义上的限定,而不是叙事学意义上的界定。“中国”叙事学和“西方”叙事学,首先是“叙事学”的学科特性,然后才是“中国”与“西方’’的地理特性和民族传统特性。

上述第一条路线,最有价值的地方就是发现“异”。基于中西文化差异之上的叙事理论之“异”,是在中国的叙事学研究的出发点和理论基点,在此基础上形成在中国的叙事学研究个性和特色,是叙事学学科发展可能性之一途的前提条件。第二条路线强调在中国的叙事学研究的学科价值,只有首先强调其学科价值,再突出其中国特色,在中国的叙事学研究才有意义。作为异文化的中国,“异”提供的不仅仅是“中国”,更是“叙事学”领域更多更精彩的可能性。在中国的叙事学研究和建构的新的成熟的叙事学理论,一方面适合阐释中国的叙事文本,另一方面也适合阐释异国包括西方在内的叙事文本,具有理论的普适性。

叙事学理论论文篇(3)

论文摘要:叙事学理论发源于西方,以形式主义批判而闻名于世。近年来,随着全球化浪潮的推进,它已逐渐成为充满活力且风行各地的学术思潮之一。将叙事理论引入电视新闻研究有助于使电视新闻研究走出社会学批评的单一模式,不啻是开辟了一条品鉴电视新闻的新途径。本文通过对叙事学理论发展历程的回顾以及电视新闻叙事学的简介,探讨了叙事学在电视新闻研究中的可为之处,且进一步以电视新闻节目《新闻调查》个案分析。

一 .关于叙事学理论

1.叙事学的定义

20世纪的叙事学诞生于法国。叙事学(法文中的“叙述学”)是由拉丁文词根narrato(叙述、叙事)加上希腊文词尾logie(科学)构成的。顾名思义,叙事学应当是研究叙事作品的科学。然而这种定义经不起深究。因为叙事学研究对象——“叙事作品”的界定并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不同的定义有一点却是共同的,即:它们都重视对文本的叙述结构的研究。简单说来,叙述学就是关于叙述本文的理论,它着重对叙事文本作技术分析。

2.叙事学的起源和发展

“叙事学”一词最早是由托多罗夫提出的。他在1969年发表的《〈十日谈〉语法》中写道:“……这部著作属于一门尚未存在的科学,我们暂且将这门科学取名为叙事学,即关于叙事作品的科学。尽管“叙事学”一词在1969年才由托多罗夫正式提出,但人们对叙事的讨论却早就开始了。柏拉图对叙事进行的模仿(mimesis)/叙事(diegesis)的著名二分说可以被看成是这些讨论的发端。18世纪小说正式登入文学殿堂后,对叙事(尤其是小说)的讨论更加充分全面:从小说的内容到小说的形式,再到小说的功能和读者的地位等。今天人们热衷讨论的一些叙事学范畴,如叙述视点、声音、距离等,也早有人讨论过。如李斯特(thomas lister)于1832年就利用“叙述视点”来分析小说作品,同时期的另一位学者洛克哈特(john gibson lockhart)更是使用这一术语来探讨如何使作者与自己的作品保持恰当的“距离”。后来经过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的全面讨论,福斯特(e.m.forster)和马克·肖尔(m.schorer)等的深入发挥,叙述视点成为小说批评(自然也包括叙事学)中最为重要的术语之一。

然而,作为一门学科,叙事学是20世纪60年代,在结构主义大背景下,同时受俄国形式主义影响才得以正式确立。它“研究所有形式叙事中的共同叙事特征和个体差异特征,旨在描述控制叙事(及叙事过程)中与叙事相关的规则系统”。

从思想渊源看,叙事学理论起源于20世纪20年代的俄国形式主义及弗拉基米尔·普洛普(vladimir propp)所开创的结构主义叙事先河。俄国形式主义者什克洛夫斯基、艾享鲍姆等人发现了“故事”和“情节”之间的差异,“故事”指的是作品叙述的按实际时间顺序的所有事件,“情节”侧重指事件在作品中出现的实际情况,这些直接影响了叙事学对叙事作品结构层次的划分。他们提出“故事”和“情节”的概念来指代叙事作品的素材内容和表达形式,大致勾勒出其后经典叙事学研究所聚焦的故事与话语两个层面,以此来突出研究叙事作品中的技巧。最直接的影响还是来自于普洛普的《民间故事形态学》,这本书被认为是叙事学的发轫之作。普洛普打破了传统按人物和主题对童话进行分类的方法,认为故事中的基本单位不是人物而是人物在故事中的“功能”,由此从众多的俄国民间故事中分析出31个“功能”。他的观点被列维—斯特劳斯接受并传到法国。这个观点不同于传统的叙事理论对作品内容及社会意义的重视,而立足于现代语言学结构主义文化理论,更注重作品本文及其结构分析:注重作品的共性而不是具体的艺术成就;主要研究作者与叙述人,叙述人与作品的人物,作者与读者等相互关系,以及叙述话语,叙述动作等。列维—斯特劳斯主要研究神话之中内在不变的因素结构形式,并试图用语言学模式发现人类思维的基本结构。

到了60年代,大量关于叙事作品结构分析的作品开始出现。格雷马斯和托多罗夫都开始译介俄国形式主义的论述。1966年,《交流》杂志第8期以“符号学研究——叙事作品结构分析”为标题发表的专号宣告了叙事学的正式诞生。罗兰·巴特正是在这一专号上发表了著名的《叙事作品结构分析导论》,为以后的叙事学研究提出了纲领性的理论设想。这篇论文中,巴特总结前人成果,并阐发了自己独特的观点。他建议将叙事作品分为三个描写层次:功能层、行为层、叙述层,任何语言单位可能结合到各个层次之中产生意义。也是在1966年,格雷马斯的《结构语义学》问世,他主要研究意义在话语里的组织,还编制出符号学方阵作为意义的基本构成模式,并进一步深入研究了叙述结构和话语结构。

迄今为止,我们所熟悉的叙事学通常是指20世纪60年代在结构主义思潮这块沃土上结出的“一颗丰硕的果实”-经典叙事学。托多洛夫、热奈特、罗兰·巴特、格雷玛斯、布雷蒙等老一辈叙事学家以对叙事文本的故事及话语的深度剖析为据点开疆辟土,使叙事学经由法国为轴心辐射至世界各地,成为文艺理论大家族中朝气蓬勃的“新贵”。

可见,在叙事学被正式作为一门学科提出以前,它的发展已经蔚为壮观,由神话和民间故事等初级叙事形态的研究走向了现代文学叙事形态的研究,由“故事”层深层结构的探索发展为对“话语”层叙事结构的分析。托多罗夫就是建议在“故事”和“话语”两个大层次上进行叙事作品的研究。他在《〈十日谈〉语法》中,从分析文学作品的语法结构入手来研究其文学性,把叙事分为三个层面:语义,句法和词汇,把叙事问题划归时间,语体和语式三个语法范畴。通过对《十日谈》的分析,把每个故事都简化为纯粹的句法结构,得出“命题”和“序列”两个基本单位,试图建立一套叙事结构模式。

热奈特吸收了托多罗夫的叙述话语的研究成果。在1972年发表的收在《辞格三集》中的《叙事话语》是他对叙事学研究的重大贡献。该文以普鲁斯特的小说《追忆似水年华》为研究对象,总结文学叙事的规律。他从时间、语式、语态等语法范畴出发分析叙事作品,这些范畴实质上表示的是故事、叙事和叙述之间的关系——他在引论中首先对故事、叙事和叙述作了界定。他的分析以叙事话语为重点,同时注重叙述话语层次与所叙故事层次之间的关系。1983年他又撰写了《新叙事话语》,回答了范·雷斯、朵丽特·高安、米克·巴尔等学者对《叙事话语》的批评,对自己的某些论点作了修正或进一步的阐释。

叙事学理论从法国传遍欧洲大陆并发展到英美时,发生了一些变化。布斯的《小说修辞学》、马丁的《当代叙事学》、瓦特的《小说的兴起》等是英美叙事学研究的重要成果。英美学者更多地从修辞技巧入手,研究比较直观,比较经验化。比如布斯在《小说修辞学》中对“隐含的读者”和“声音”的探讨,便不是从叙述语法的角度入手,而是以一种修辞学的观点进行了叙事学的分析,同样对叙事学业理论的发展产生了重大意义。

3.叙事学在中国的发展

80年代中期,叙事学理论开始被逐步介绍到中国,特别是杰姆逊在北大的演讲,带来了中国叙事学的繁荣。1986—1992年是对叙事学译介的最活跃的年头,西方最有代表性的叙事理论作品基本上都是这期间翻译过来的。中国本土化的叙事研究也有了显著成果,具有代表性的有陈平原的《中国小说叙事模式的转变》(1988)、罗钢的《叙事学导论》(1994)、杨义的《中国叙事学》(1997)等。他们在借鉴西方叙事理论的同时,也以中国所特有的文学资源和话语形式,展开了自《诗经》以来的包括《山海经》、话本小说、《红楼梦》等古典文学以及现当代小说的叙事研究,丰富了叙事学理论,为西方叙事学理论的中国化做出了自己的努力。

叙事学的发展也给当代小说创作实践带来了重大影响。新时期小说特别是先锋小说,无疑是一场声势浩大的叙事革命。在他们的小说里,故事真实这一传统观念被打破,作者在叙述中对虚构的故事进行自我颠覆,甚至叙述者直接出面点破故事的虚构过程。马原是这种由故事转向叙事的肇始者,叙事时间突破了故事时间的自然程序而获得自由。80年代以来小说在叙事上另一大显著变化表现在叙事视角上,传统现实主义全知全能式的视角转移到叙事者所处的内视角,以“我”的所见、所闻、所感引导叙事,或者采取内外视角交叉、多元叙事视角达到对全知视角的判离和超越。

叙事学是在结构主义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对叙事文本进行研究的理论。最早提出叙事学这个概念,并认为这是一门待建立的科学的人,一般认为是法国当代著名结构主义符号学家、文艺理论家茨维坦·托多罗夫。叙事学经过30多年的发展,已经自成体系,足以对许多叙事文本或文体进行行之有效的分析。

二 .电视新闻叙事学

电视是20世纪人类伟大的发明之一。从时间上看,彩色电视在西方的普及与叙事学的兴起几乎同时发生在20世纪60年代。但也许是因为传统叙事学尽管在理论上承认不同媒介都具有叙事功能,而事实上它仅聚焦于文字叙事,探究文学作品的叙事艺术,致使二者在其后的十余年里并行不悖,无甚瓜葛。但随着电视文化在大众传媒时代的异军突起,学者们开始关注电视媒介中是否也蕴含着叙事。电视理论家科兹洛夫指出在当今美国社会里,电视已成为最主要的故事叙述者。

从新闻类节目寻找新闻背后的故事到广告类节目营造品牌的故事,从mtv专职于音乐故事的讲述到电视剧对人生故事的倾情演绎等等,“故事”不仅坐上了电视节目创作领域的醒目席位,而且成为其市场化攻城略地的有效手段。[1]学者于德山直言,电视融图像、声音、文字等叙事媒介为一体,能现场同步地对事件进行记录描述,它已成为“人类目前所掌握的最佳叙事媒介。”[2]正由于电视对叙事媒介的整合性、对叙事内容的包容性、对叙述技巧的依赖性决定了在后经典叙事学略显庞杂的版图中开辟电视叙事学分支是必要的。电视叙事学是以叙事学方式来研究电视节目的学科,它的研究对象是电视新闻从叙事学发展历程来看,其研究范式先后经历了叙事结构、叙事方式、叙事语境研究的转变,目前大多学者所进行的电视叙事研究也可以归类于此。

当代电视新闻节目因其高效快捷地为人们讲述了一个个鲜活的新闻故事而成为了叙事研究的绝佳范本。在运用叙事学分析工具进行电视新闻文本分析中,不少学者都进行过卓有成效的探索,学者黄昌林即为其一。他致力于将技术性因素纳入对电视叙事的分析中,已有多篇学术面世。在《论电视新闻叙事的时空流畅性》一文中作者对电视新闻叙事进行时空关系的三维审视。作者认为“电视新闻是一种时空复合艺术,它在纵向的时间流程中叙述新闻,在横向的空间运动中展示关联。”并进一步述说,电视新闻是对新闻时空元素进行声画复制与拼贴的媒介形态,正是在其叙事时空的流畅性安排中彰显出电视新闻的内在价值。[3]

然而,更多的学者则借由叙事模式对电视新闻进行多维度解读。学者陈霖对电视新闻的叙述主体进行了深度探讨并言辞果断地指出“从叙事理论角度来看,新闻叙事文本中的叙述者不是作者本人”。[4]其论述在于德山的《大众传媒时代的电视文化和当代中国叙事格局》中得以进一步发挥。于认为,大众传播时代图像叙事主体是群体化的。“策划、采编、撰稿、制作等过程无疑是群体化的过程,在其运作过程中每个叙述主体的个性化功能都受到一定限制,他们都受制于传习下来的叙事规范。”对此做出类似探讨的李勇将电视新闻的叙事主体细分为主持人、记者主持人和图像叙述者三部分,并强调“在电视新闻叙事中,分化后的叙事主体相互配合,在不同层面图像叙事中强调同一个‘声调’和‘价值’。”[5] 此外,刘红明是试图将叙事时间与叙述视角理论引入电视新闻分析的研究者之一。在其《试论电视新闻的叙事时间与叙述视角》一文中,作者指出新闻工作者对叙述时序中倒叙方式的广泛运用是“因新闻基本规律和电视传媒特点做出的理性选择”,“新闻只有打乱事件本身的发展顺序,将一些最吸引人的信息提前抛出才能赢得受众。”如电视深度报道和调查性报道就为上述言论做了个精致的注脚。同文中,作者还援引大量案例介绍了电视新闻常用的第三人称限知叙事、第一人称主人公叙事(全知)、第一人称目击者叙事(限知)等叙述类型。[6]

新闻专题节目因其“像包装小说一样包装新闻,像讲述故事一样讲述新闻”而极大地刺激了叙事研究者们敏感的神经。王纬等人对美国30多年来享誉不衰的电视新闻专题节目《60分钟》的叙事模式分析颇见功力。作者归纳出《60分钟》的3种叙事模式:侦探式、分析者式和游客式模式,每期节目都可套用其一。并且进一步指出这三种叙事模式分别赋予记者们侦探、分析者和游客三种隐喻身份进行叙事报道,以传达美国主流价值观及制造中产阶级神话。[7]与之类似,李德刚在《电视新闻调查性报道的叙事策略》中为电视新闻调查性报道规划出三种不同类型的叙事模式:结果未知型叙事、结果已知型叙事、混合型叙事(前两者的综合),这在央视的《焦点访谈》、《新闻调查》等节目中得以充分展现。此外,作者还敏锐地发现新闻调查节目中内涵的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等二元对立,并强调“只有通过二元对立的叙事策略才能最大程度地制造叙事文本的精髓——矛盾冲突”,新闻调查节目正是在冲突的制造与解除中“为观众提供了一场胜负未卜的对抗性游戏,且在游戏的展示过程中让观众得到叙事快感。”[8] 

事实是新闻的本源和主体。“叙事”是报道新闻传播信息的主要方法。著名新闻人穆青就认为“新闻是一种叙事文”。面对新闻写作实践,面对在新闻实践中大量产生的以叙事为主的新闻作品,作为“领先”的理论研究,我们考虑到这样一个问题,即通过对新闻叙事的研究,建构专门的新闻叙事学,并以此来创造和丰富实践。

1.新闻叙事理论现状

80年代中期,叙事学理论开始被逐步介绍到中国。叙事学在发展的过程中,诸多理论被其他学科所借鉴,并在与一些学科的结合中逐渐衍生出一些新的学科。新闻叙事学便是其中之一。从1996年开始, 专门论述新闻叙事学的文章开始出现, 1999年吴炜华发表了《新闻摄影的叙事学分析》。2000年范步淹在《新闻前哨》中发表了《新闻叙事学刍议》,认为新闻是一种最典型、最具普遍性、最具影响力的叙事,叙事学是探究新闻学的一条重要路径,因此提出创建新闻叙事学的构想,并对新闻叙事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进行了阐释,但由于当时的理论界认为叙事学是研究虚构故事的理论,所以对范步淹提出的新闻叙事学建构的提议没有给与很大的关注。[9]

2003年,两本国外的新闻话语分析专著《作为话语的新闻》和《话语与社会变迁》被译介到国内,引起国内的叙事学热。正是在这一年,新闻叙事学的研究有了很大的发展。2003年何纯发表了《关于新闻叙事学研究的构想》一文;同年,黄挺在《军事记者》中发表了《学好新闻叙事学》,并对新闻叙事学学科框架的建构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他认为,叙事学和新闻学就像两个不同圆心的圆,沿着各自的轨迹运动,同时存在着一定的相交部分,这便产生了化合反应。也就是两门学科打破了原有内在结构的链条,打乱理论层次,离散知识颗粒,使它们活跃起来,在这基础上提炼出一个新的基本理论层面。随着逻辑的延伸,在多学科的合力之下,原先各自比较稳定的因素就重新整合起来,形成一个新的学科晶体。[10]

2003年以后,运用叙事学分析研究新闻理论和业务的论文日益增多,2003年尚世海发表了《叙事文体学视角下的新闻与文学》;2005年陈力丹、陈虹、何国平分别发表了《新闻叙事学•序》、《试论新闻报道的叙事策略》和《电视民生新闻文本的叙事学分析》等文章。

也在2005年, 我国学者曾庆香以《新闻叙事学》命名的专著出版, 完成了我国新闻叙事学建构的初创之功。2006年,何纯先生的《新闻叙事学》也付梓出版。

从现有的研究成果来看,新闻叙事学的概念虽然已经被提了出来,但真正属于新闻叙事学的理论却并没有多少,大部分学者是运用叙事学的理论分析和研究新闻学。新闻叙事学专著的出版是新闻叙事学学科建立的重要里程碑,但这也并不意味着新闻叙事学的建构已经完成。学者们虽然发表了不少有关新闻叙事学的论文,但对新闻叙事学学科的建构还没有达成一致的意见,对于什么是新闻叙事学,新闻叙事学研究的对象,研究方法,研究范畴,也存在这分歧。所有这些问题的回答还都需要对新闻叙事学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2.新闻叙事学的学科基础

新闻叙事学是一门边缘学科,它的建构有赖于相关学科的支撑与联系。

首先是需用新闻学的理论来审视和指导新闻叙事学的研究。新闻学的中心议题是“客观社会的诸条件对人类新闻活动的决定、支配作用以及新闻活动对社会的反作用”,它阐明的是人类新闻活动的基本规律。新闻叙事作为新闻活动之一种,无疑要接受新闻基本规律的制约与支配。新闻叙事学研究的范畴,包括新闻叙事原理、叙事人、叙事方法等,无不要接受新闻学原理包括性质论、价值论、伦理观等的规范与指导。

叙述学“是研究表述形式的一门学问”,是通过叙述形式研究叙述方法的学问,它是“原理性的研究,它注重在普遍现象和特殊现象的差异中反映出普遍规则”[11](p6)。新闻叙事作为“表述形式”、“叙述形式”之一种,新闻叙事学的研究无疑也要借鉴叙述学的研究成果,即以叙述的原理和普遍规则为指导,参照叙述学研究的要素和范畴,并结合新闻叙事内部独有的特性,去发现新闻叙事这一“特殊现象”之中独有的本质、形式和功能。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那么,什么是新闻的真实性?新闻的真实性当然是指新闻叙述的真实性,即一件新闻作品应真实地表述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新闻事实,这种“真实”其实是表现在语言文学的叙述之中,就广播电视新闻而言,还包括图像、声音等符号系统之中。但无论使用哪一种符号表述,新闻的真实都是叙述的真实。因此,新闻叙述学的研究,还必须以语言学、修辞学为基础,从词汇、语句人手,研究新闻叙事的基本原则,这也是研究新闻叙事的叙事形式和叙事方法的逻辑起点。

逻辑学是关于思维的科学,它的核心内容是对事物真假的认定和名实同一的要求,而思维是通过语言存在和表现的,因此,对以真实为生命以语言为主要载体的新闻叙事的研究,也就必须以逻辑学为学科基础,方能得出合理的必然的结论来。

综上所述,新闻叙事学是以新闻叙事文本为对象,以新闻学、叙述学、语言学、修辞学和逻辑学等为学科基础的研究新闻叙事方法的一门边缘性学科

3. 新闻叙事学的定义

对于新闻叙事学的定义,黄挺认为新闻叙事学是研究新闻叙事的本质、属性、功能和形式的学科, 其研究对象包括一切新闻叙事作品和新闻叙事行为, 特别是承载一定信息的符号如何更好地表现传者的认知态度、意图等等。[12]何纯在《关于新闻叙事学研究的构想》中所下定义为:新闻叙事学是把新闻叙事的规律、原理、方法及发展作为研究对象的一门学科。[13]齐爱军在《关于新闻叙事学理论框架的思考》中给出的定义是: 新闻叙事学是以新闻文本为研究对象,综合运用话语分析的研究方法, 对新闻的叙事行为和叙事策略进行的科学研究。[14]

为新闻叙事学下定义,首先要明白新闻叙事学和其他学科的本质区别,最主要的是和新闻学和叙事学的区别。因此在阐明新闻叙事本质的前提下,在明确新闻叙事学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和研究范畴基础上才能对新闻叙事学下一个比较准确的定义。

3.1新闻叙事的本质

新闻叙事不同于文学叙事, 它是人类运用一定的语言系统叙述、重构新近发生的新闻事实的活动。它的编码方式满足的是人类对新闻信息取舍和信息效益最大化的需要, 从而形成了一种独特的叙事话语类型———新闻话语。新闻叙事学研究的逻辑起点就是新闻话语, 并通过对新闻话语结构特征的认识, 来确认新闻叙事对于文学叙事的独立性。

新闻叙事的本质是新闻信息的传递,它研究的是有新闻价值的信息如何流动,以及这一信息所产生的认识和情感信息如何流动。新闻叙事的内涵在于它的三个组成部分:素材、故事和新闻叙事文本。素材是按逻辑和时间先后顺序串联起来的一系列由行为者所引起的或经历的事件,即原始的新闻事实;故事是记者头脑中的新闻事实,是新闻事实的物质状态在记者大脑中的能动反映;而新闻叙事文本就是最终受众看到的语言符号组成的结构整体。叙事文本经过记者编码后的以符号形式呈现在受众面前,再由受众将其还原成他们头脑中的新闻事实。

新闻叙事的素材层面:素材是固定的,包括客体和过程。客体即行为者、地点、时间;过程即在客体中与对象一起或通过对象而发生的变化。过程强调的是诸事件之间的发展、连续、变更与相互关系。新闻叙事的素材是我们必须遵循新闻真实性原则不可更改的。新闻叙事的故事层面:在这一层面探讨的是按时间顺序发生的事件如何加以艺术性的编排,包括诸如顺序的安排、叙述的节奏、频率与聚焦等。

新闻叙事的文本层面:这一层面是读者可以直接进入的部分,它探讨的是叙事文本的核心概念“叙事者”是谁的问题。叙事者的身份,这一身份在新闻文本中的表现程度和方式,以及隐含的选择,赋予了新闻文本以特征。 3.2新闻叙事学的研究对象

新闻叙事学不同于叙述学。这个区别不在于研究范围的宽狭,而在于研究对象的不同。叙述学是在其前身“小说技巧”的基础上结合语言学、修辞学、逻辑学、符号学、结构主义等的研究成果而产生的一门边缘学科,它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法国。1969年,托多罗夫在《〈十日谈〉语法》中写道:“这部著作属于一门尚未存在的科学,我们暂且将这门科学取名为叙述学,即关于叙事作品的科学。” [15]罗兰•巴特在《叙事作品结构分析导论》中对“叙事作品”进行了框定,主要是指小说、民间故事、神话、史诗、叙事诗、戏剧、电影乃至连环画等,其中尤以小说为主。赵毅衡说得更清楚简明:“所谓叙述学,其研究对象主要是文字叙述,而且集中研究艺术性文字叙述,即文学叙述,包括小说和叙事诗。” [16]这就是说,叙述学是把文学叙事作品和叙述方法作为研究对象的一门学问。

新闻叙事学是新闻学的分支学科,是一门基础学科、应用学科。在新闻学系统内,它与新闻写作学具体研究各类新闻体裁的写作原理与方法不同,新闻叙事学将忽略体裁的差别而就共同的叙事元素进行分析与研究。新闻叙事学是把新闻叙事的规律、原理、方法及发展作为研究对象的一门学科。它是抽象的,它从一般新闻报道文体即消息、通讯、特写、调查报告、深度报道和广播电视新闻、专题片、纪录片等的文本中归纳出新闻叙事的一般原理;它又是具体的,它要通过对大量有形的新闻叙事材料的占有和分析,阐释新闻叙事的功能、特点及作用,并总结出新闻叙事的方法与技巧,以此来“领先”新闻实践。也正是在这个意义明确之后,我们认为:新闻叙事学是研究新闻叙事原理和方法的学问。与叙述学把以虚构为主追求艺术真实的文学叙述作品作为研究对象不同,新闻叙事学把以事实为本的新闻叙事作品与方法作为对象。叙述学研究的文学作品的“事”一般而言是虚构的,即所述之事不是“本事”,亚里士多德说:“诗人的职责不在于描述已发生的事,而在于描述可能发生的事,即按照可然律和必然律可能发生的事。”而新闻作品所叙之事,依据新闻的本质,则必然是已发生和正在发生的事,即事实。因此,新闻的叙事必然地有着客观真实的特点,其叙事的原理和方法就有着鲜明的个性特征。新闻叙事学的研究就必须以事实为基点,从叙事方式和叙事原理入手,归纳总结出新闻叙事的理论体系。

3.3新闻叙事学的研究方法

任何一门学科的建立,都要有属于自己学科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在对新闻叙事学的研究与构建中,在考虑到首先应扣住新闻叙事的本质特征和主要的社会功能,亦即在系统内部的结构中探讨新闻叙事的意义和学科建设的作用。加强学科建设,用以指导新闻实践,提高新闻工作的整体质量,肯定是一种必需,而对目前尚付阙如的新闻叙事学的研究与建构,又尤为重要。   比较的方法是区别一事物与其他事物本质特征的行之有效的方法,在新闻叙事学的研究中,将新闻叙事与历史叙事尤其是文学叙事相比较是一条寻找新闻叙事原理和方法的必由之路。自有人类以来,从先民们结绳记事到文字发明之后的竹简丝帛到今天信息时代多种媒介共存,“人—事”的构成一直是社会最基本的生存形态,信息传播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手段,叙事也便是人类基本的文化活动。罗兰•巴特说道:“叙事是与人类历史本身共同产生的;任何地方都不存在、也从来不曾存在过没有叙事的民族;所有阶级、所有人类集团,都有自己的叙事作品,而且这些叙事作品经常为具有不同的、乃至对立的文化素养的人所共同享受。所以,叙事作品不分高尚和低劣文学,它超越国度,超越历史,超越文化,犹如生命那样永存着。” [17]那么,新闻叙事与叙述学所研究的叙事的异同、叙述学所研究的文学叙事方法对新闻叙事的借鉴与指导作用等,就能在比较中予以鉴别与认识;新闻叙事的特点也能在这一比较中突显出来。赵毅衡说:“明白了小说的叙述学,就有了一套最基本的工具,并不复杂却十分犀利的工具,就可以比较清楚地进入电影学、传媒研究、传播学乃至文化学。反过来说,没有叙述学的基本知识,做这些研究就有可能犯一些沙上建塔的常识错误。”这起码是先行者对于研究路径的探索和指导。

3.4新闻叙事学的研究范畴

研究新闻叙事学,主要的范围是从文本出发,揭示新闻叙事的原理与方法,即新闻是如何通过文本的形式也就是叙述方式来表现新闻本质的。新闻叙事的框架、视角和新闻叙事人是新闻叙事学研究的重要内容。

叙述者:新闻叙述者应包含记者、采访对象和根据记者在新闻文本的介入程度,记者是叙述者的表现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缺席叙述者,指记者像摄像机一样客观记录“观察”到的一切,语言色彩呈中性,让受众意识不到叙述者发出的声音。二是隐蔽叙述者,即新闻事实完全由记者来讲述,但记者并不出现在新闻中,而是隐于“幕后”。三是公开叙述者,它又分为旁观的叙述者和参与的叙述者。

叙事角度:新闻叙事角度,是叙述者对某一新闻事件观察和叙述故事的特殊眼光和角度。它体现了叙述者和所叙述事件的一种表述关系,是叙述者把体验到的世界转化为语言叙事世界的基本角度。叙述角度能创造新闻报道的“文本价值”,使新闻文本更加完美和艺术,更具可读性。关于叙事角度的分类,我们沿用著名的法国结构主义批评家热奈特的三分法,来进行新闻叙事角度的研究建构。 零度焦点叙事;内焦点叙事;外焦点叙事。

综上所述,新闻叙事学是以新闻叙事文本为对象,以新闻学、叙述学、语言学、修辞学和逻辑学等为学科基础的研究新闻叙事方法和原理的一门边缘性学科。

4.新闻叙事学理论框架

对于新闻叙事学的理论框架,不同的学者提出了不同的看法。齐爱军在《关于新闻叙事学理论框架的思考》中给出的定义是:新闻叙事学是以新闻文本为研究对象,综合运用话语分析的研究方法,对新闻的叙事行为和叙事策略进行的科学研究。他说在此定义中,包含了新闻叙事学的三个基本理论界面:新闻文本及话语结构特征研究;新闻叙事行为研究;新闻叙事策略研究。这三个理论界面构成了新闻叙事学的主要理论框架。[18]

蔡之国认为有必要以客观事实为基点,从叙事原理和叙事方式入手, 建立新闻叙事的理论体系,构建起“新闻叙事学”框架,以促进新闻学的深入发展。根据叙事学一般可以分为故事、话语、叙述三个层次,他从这三个层次出发,以新闻事实为基点, 对新闻叙事学“ 故事”“话语”和“叙述”进行了研究。新闻叙事学里的“故事”,是被叙述的内容,它由一个或多个相关联的事件组合而成;新闻叙事学里“话语”的研究主要表现为对字词和句子应用的分析,并以此来解构貌似客观公正的新闻话语背后隐匿的意识形态;新闻叙事学中的“叙述”是产生话语的行为或者过程,是隐藏在叙述者话语中的独特叙事角度的创造性动作。新闻叙事故事、新闻叙事话语和新闻叙事策略构成了新闻叙事学的理论框架。[19]

新闻叙事学的建构是一个正在探讨中的命题。实际上从已有的研究成果看, 基本上可以说出现了两种比较大的建构思路。一种以话语分析的路径为路径, 使得新闻叙述学成为一种关注话语表层背后的意识形态建构的语言技术分析性很强的学问; 一种把新闻叙事学理解为对新闻作品中的文学性成分的分析, 高度靠拢文学叙事学。

新闻叙事学是新闻学和叙事学紧密结合的边缘性学科,对于新闻叙事学学科框架的建立一定要参考新闻学和叙事学的诸多理论甚至是学科建构,但毕竟新闻叙事学不等于新闻学或叙事学,因此新闻叙事学的理论框架一定要有自己核心的理论作为支撑,以自己的学科特点作为建构的标准。叙事理论将叙事划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故事”即“什么人碰到了什么事”;一个是“话语”即“这个故事是怎样被人讲出来的。”新闻叙事(报道)也面临着这两个问题,即报道什么和怎么报道,因此可以将新闻叙事分为新闻叙事事实(何纯称为新闻叙事语法)和新闻叙事话语。新闻叙事学不同于叙述学。这个区别不在于研究范围的宽狭,而在于研究对象的不同。新闻叙事学的研究对象是新闻文本和方法。新闻叙事是真实的客观报道,但在客观报道的同时又有一定的倾向性。新闻有一定的立场,新闻的报道过程是一个阐释意义的过程,也是一个意识形态建构的过程。因此新闻叙事人的研究也应该是新闻叙事学要研究的重要方面。如果从动态看新闻报道的传播过程,新闻报道过程还存在着一个报道接受的终端环节,报道接受者和接受行为也应该在新闻叙事学的研究范畴之内。因此,新闻叙事学的理论框架应该包括为四部分:新闻叙事人;新闻叙事事实;新闻叙事话语;新闻叙事接受。此部分包括了新闻叙事的主要方面,从动态来看也是信息传播的流动过程,因此构成了新闻叙事学的理论框架。

三 . 对于《新闻调查》的叙事学分析

《新闻调查》栏目是中央电视台最具深度的调查类栏目。它以记者的调查行为为表现手段、以探寻事实真相为基本内容、以做真正的调查性报道为追求目标。调查性报道就是揭露一种被某些个人或组织故意掩盖的、损害公众利益的内幕。结合国情《新闻调查》提出了“探寻事实真相”这个口号。探寻事实真相,不但包括所谓的内幕调查,同时也包括对复杂问题的深层探究。《调查报道》的不是一个事件,而是对这个事件进行调查的过程。调查过程是将已有的素材组合成情节。而这些情节还不是观众收看到的电视节目,在这之间,还有将情节转换成话语的过程。我们称之为叙述。

“在当今世界,电视是最多产最重要的叙述媒体。”电视调查性报道就是以叙述功能为主的叙事性报道。“叙述一词包含三方面的涵义:一是叙述的内容,指构成一段叙述话语主题的故事内容,即被讲述的故事。其二是叙述话语,即叙事作品中使故事得以呈现的叙述语句本身。其三是叙述动作,即作为一种行为而存在的支配叙述话语的“叙述”本身。一个完整的叙事作品本身包括以下一些基本元素:叙述者、时间、视角、结构。下面,我们就从这几个方面分析《新闻调查》的叙事方式。

(一)、叙述者

赛姆尔-查特曼注意到了底本和述本的这种二元结构,将它们分别命名为故事(story)和话语(discourse)。查特曼的定义是:前者是“什么”,也就是说什么人碰到了什么事;后者是“如何”,也就是这个故事是怎样被人讲出来的。

不管故事怎样被人讲出来,讲故事的人都是不可缺少的。讲故事的人就是叙述者。叙述者分为“现身式”(explicit)叙述者和“隐藏式”(implicit)叙述者。即使是“隐藏式”叙述者也不可能把他的存在和痕迹完全掩盖起来。正如瓦尔特·本杰明曾说过的:“故事叙述者在故事中留下其抹不掉的痕迹,亦如制陶匠人在陶制器皿上留下其抹不掉的手印。”

《新闻调查》的叙事者是采用第一人称的出镜记者。《新闻调查》的简介中称:“我们的调查通过记者来完成。记者既是调查主体,同时也是一个节目的结构元素,他是调查行为的实施者、调查过程的表现者,所以,调查记者就理所当然地成为这个栏目的外化标志和品牌形象。”记者在调查过程中完成了热奈特列举的叙述者五个功能。

(1)、叙述功能,即讲故事。《新闻调查》每期40分钟的节目都是叙述者通过调查,为观众讲述一个跌宕起伏的故事。如:《农民连续自杀调查》讲述的是陕西省某村,在五天之内连续发生的三起农民自杀的事件。《无罪的代价》讲述的是某企业负责人因涉嫌挪用资金被逮捕,在看守所中度过了两年零八个月,后被终审判为无罪的前因后果。《透视运城渗灌工程》讲述的是山西运城渗灌工程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的事情。

(2)、指探功能,即控制叙述推进方式。例如在 《非典突袭人民医院 》中,出镜记者面对镜头说“在人民医院究竟发生了什么,他是怎样发生的,为什么会发生?5月17号,人民医院宣布解除隔离后,我们进入现场,展开调查。”接着叙述者的这段话,叙述行为向前推进。

(3)、组合功能,即与叙述接受者组合成叙述行为的终点和起点。对于调查行为来说,作为叙述者的记者是叙述的起点,观众是叙述行为的归宿。而观众在收看电视节目以后,又会对节目进行反馈。比如一名观众这样说道:“我是一名军人,看了无罪的代价有很多感慨,一是政府应该是宏观调控者,不该过多的插手企业微观管理,二是我们党的有些干部太腐败”记者和观众直接的交流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传播链。

(4)、传达功能,即发送叙述的信息。记者不仅调查到了事实的真相,还通过电视手段将调查的过程发送给观众。《戒毒者之家》向观众传达了目前我国艾滋病治疗的措施和现状。《大官村里选村官》传达的是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改革的进程。

(5)、证实功能,即角色化功能。叙述者在故事情节中或多或少起到一个角色的作用。像《新闻调查》的记者在调查过程中扮演的是类似侦探的“行动元”角色。双城的创伤 中,记者面对三缄其口的曾经自杀的孩子,通过真诚的交谈与引导,渐渐向观众揭开孩子们集体自杀的秘密。在这期节目中,正是记者不断推动着情节的发展,记者是这次调查行动的主要角色,如果没有记者这一角色,真相决不会自动展现在观众面前。

(二)、时间

电视新闻作为话语,它的结构是线性历时结构。在电视话语中,时间是一个基本要素。时间在电视叙述中具有二元性:一个是故事时间,即事件发生、发展实际消耗的时间;另一个是本文时间,即电视展现该故事所用的时间。故事时间与本文时间不仅性质不同,长短与顺序也不同。两种时间的矛盾关系形成了叙事结构中的节奏性,主要体现在叙述频率和时长变形中。

(1)、叙述频率。叙述频率是指本文话语与事实内容的重复关系。重复包括两个基本类型:事件重复与话语重复。前者是指某一类型的事件反复出现;后者是指对一个事件的反复叙述。

事件重复的效果是使不断发展、流逝的生活事件中某些东西有节奏地重复,从而提示出一种恒定的意义或产生某种象征意蕴。《双城的创伤》中,双城镇小学学生苗苗,5月19号,突然和同班的一名女生一起服毒自杀,可这似乎只是个引子。在此之后,自杀的多米诺骨牌悄然启动。5月21日午2时,双城中学高二学生赵某服毒,抢救无效死亡;5月22日午1时……事件的重复产生了某种意蕴,吸引着观众的注意,为调查行动创造了合理性。

话语重复是《新闻调查》经常采用的一种叙事手法。典型的话语重复是让多个事件亲历者讲述同一件事情,但每次讲述的角度、层次等都不同,从而使一个事件的意义得到多方面的展示,不同人的叙述形成一种相互印证或者相互对质的效果。谁在说真话,谁在说谎,观众一目了然。如:《农民连续自杀调查》中,农民李祥服毒后被家人发现,对于李祥的婶婶是否向工作组求救,以及工作组组长乡人大副主席薛成芳等是否见死不救这一事实,李祥的婶婶、薛成芳、工作组成员尹和全分别作了陈述。李祥的婶婶说:“我说不得了了,娃子喝了药了。你们人多,看给我想想办法。他们没有一个人过来。”薛成芳说:“我确实没有听到(求救)。”尹和全却听到了老人的敲打窗户的声音:“我把大门开开以后,老人说李祥服毒了。我赶紧就喊人,薛主席说什么事,我说李祥服毒了。”对比了三人的陈述以后,观众不难看出谁是谁非。记者不做评判,但是观点清晰地表达了出来,这正是“话语重复”产生的效果。

(2)、时长变形。时长变形是指话语和故事持续时间的关系,查特曼概括为如下五种搭配关系。

省略(ellipsis):话语时间为零。电视叙述有赖于省略。

概括(summary):话语时间短于故事时间。因为对时间浓缩存在困难,除了蒙太奇连续镜头,视觉媒体较少使用概括。

场景(scene):话语时间等于故事时间。

延伸(stretch):话语时间长于故事。时间。最好的例子就是慢镜头。

停顿(pause):话语时间在流逝,而故事时间为零。

研究时长变形的目的在于揭示时间选择背后的叙述者价值取向。以《无罪的代价》 为例,主人公陈远豪被关在看守所中度过了两年零八个月,叙述者将这段时间大幅省略,叙述者的兴趣集中在审判和执法部门拘留陈远豪的原因上。记者柴静在采访中得到了陈远豪在看守所里作的一首诗《坐牢不寻常》,《无罪的代价》以此诗概括这段时间里陈的生活环境和精神状态,诗的最后几句是:“人说坐牢不寻常,我把牢房当战场,坚持真理斗邪恶,定叫人间正气扬。”这几句诗多少表达了隐指作者(从作品的内容和形式中推论归纳出来的一个人格)的创作意图。“此外,考察时间变形有助于我们刻画电视叙述者的特征。” 如果叙述者遵从故事发生发展的时间规律自然叙述,就会减少对故事的干预,藏而不露。如果叙述者的话语顺序凌乱,时间扭曲,叙述者插手故事的痕迹就很明显。

(三)、视角

视角是作品中对故事内容进行观察和讲述的角度。视角问题实际上是一个叙述者自我限制的问题,而全部叙述也就可以分成两大类:全知视角——有权从任意角度叙述;有限视角——只允许从某个特定角度叙述。

1955年奥地利文论家斯坦采尔在《小说类型》中提出至少应当区分三种“叙述环境”即:全知作者式;第一人称兼人物式;第三人称人物视角式。

记者是调查活动的主角,摄像机只是把记者的所见所闻记录下来呈现给观众,因此可以说,电视画面就是记者见闻的记录和再现。热奈特认为区分视角就是弄清“谁见到”,由此可以认为,出镜记者是《新闻调查》的角心人物,《新闻调查》运用的是斯坦采尔所称的“第一人称兼人物式”的视角。出镜记者是叙述者,同时又是故事中的一个角色——调查者。叙述焦点转移入作品中,成为内在式焦点叙述。

这种叙述角度有两个特点:首先,出镜记者作为叙述者兼角色,他不仅可以参与调查过程,又可以离开作品面向读者进行描述和评价。例如:《“解谜”民工荒》中,记者离开作品采访的对象,向观众这样描述:“按照经济学家的统计,在中国有一亿五千多万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上世纪90年代初,每年都有几千万民工从家乡涌向东南沿海城市打工,形成了我们熟悉的“民工潮’。十几年后的今天,我们在珠江三角洲这个著名的打工城市东莞看到的却是大量企业缺少普通工人的现象。一向被认为廉价劳动力处于‘无限供给’的状态之下的我国,眼前的劳动力短缺现象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企业为什么缺工?大量的民工又去了哪里?”……有时这种交待是通过画外音进行的,画外音对自己的称呼有时是“记者”有时是“我们”,因此,可以把画外音和出镜记者看作同一个叙述者,虽然不一定是同一个人在说话,但是他们的身份是同一的。其次,出镜记者的视角受到角色身份的限制,不能叙述本角色(调查者)所不知的内容,这种限制造成了叙述的主观性,如同绘画中的焦点透视方法,可产生身临其境的逼真感觉。

在事件发生现场设身处地地叙述也让观众身临其境,观众甚至能透过出镜记者感受到当时紧张窒息的气氛。如果不是采用“第一人称兼人物式的叙述视角,这种效果是难以达到的。

(四)、结构

《60分钟》的缔造者,执行制片人唐·休伊特在一段话中提到了“叙述结构”。他认为 《60分钟》能够广受欢迎是因为它继承了一种“叙述传统”。

王纬等在《保持中间地带——<六十分钟>的叙述模式》一文中将调查性报道的叙述模式总结为以下三种侦探模式、分析者模式、游客模式。并认为,侦探模式的调查性报道最接近调查报道原始意义的报道。这类报道一般以揭露内幕或案件侦破为内容,记者的角色等同于侦破片中的侦探,通过一步步发掘线索、调查推理,最终揭示事实真相。观众的收视乐趣主要来自于惊人内幕的逐步展现,以及伴随调查过程的推理性愉悦。《新闻调查》的编导徐涛在《追踪伪劣输液器》后记描述了他们暗访的过程,感叹这像是侦探小说:“2000年11月8日,我……来到江苏常州,悄悄地住进了一家不起眼的小宾馆。根据举报线索,当晚……。姚老板与我们约定……。这些如今听起来多少有点像侦探小说。”

    调查性报道存在两个过程,一个是新闻事件的实际发生过程,另一个是记者的调查过程。这是两个逆向的过程。前者是由原因导致结果,而后者是从结果推知原因。前者是按时间顺序发展,而后者是按逻辑顺序推演。调查过程还要经过后期的剪辑,调整叙述顺序。讲故事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对事件叙述顺序的安排。

以《无罪的代价》为例。它由五部分组成:天门市人民法院两次一审均判处陈远豪因涉嫌挪用资金、陈在看守所上诉、汉江市中院终审宣判陈无罪、陈被双规的原因:天门市领导认为陈向外地投资导致资金外流、陈被关押之后金天公司逐步衰落。《无罪的代价》并没有按照故事发生的顺序组织话语,而是把陈远豪被关押这一结果放在前面,被关押的原因放在后面。这样就产生了悬念。记者的调查路径是围绕悬念展开的,调查行为是通过悬念的提出、求证、解决来完成的。悬念的开始是调查的开始,悬念的结束也是调查的结束。

调查性报道的悬念构建,一般都在节目编辑阶段,利用故事自身的冲突,调整视听语言达到设置悬念的目的。《新闻调查》的悬念设置都以客观事实为基础,人为策划的痕迹很淡。《新闻调查》由于素材的客观真实性和不可变更性,不可能对故事中的人物性格和情节进行人为设置,只有当素材采集完了以后,根据整个叙事结构和栏目风格找准悬念的切入点,在文本上设置结构并安排悬念在开头、中间或结尾的位置。

在《新闻调查》叙事的过程中,作为叙述者的出镜记者把故事的全部、局部或某种迹象与征兆向观众作预先提示,去加剧人物冲突、增强故事的曲折性,使观众随收视对象的命运、遭遇而悲喜交加、紧张、焦虑《寻亲十八年》讲述了一个叫程娜娜的女孩,5岁那年被人拐卖到河南农村,以后漫漫18年寻找亲生父母的故事。故事到结束之前都没有告诉观众娜娜最终是否找到了亲生父母,而是叙述她坎坷的寻亲之路和社会各界对她的帮助,观众被娜娜曲折的经历所吸引,为她的遭遇而悲伤,为她能否找到父母而紧张。故事的悬念从头至尾紧紧抓住观众。

有人认为,《新闻调查》最具调查个性和最具优势的语汇,是调查记者的行为以及由此展开的调查过程。作为调查者的记者同时也是新闻的叙述者。他用第一人称兼人物式的视角设身处地地为观众展示新闻调查的历程。《新闻调查》常常运用侦探模式,围绕悬念展开调查。通过悬念的提出、悬念的求证、悬念的解决来构建每个调查。叙述者和叙述视角的独到、叙述时间的张弛、叙述结构严谨等,都是《新闻调查》在众多新闻节目中脱颖而出的原因。电视是综合运用具象画面和抽象语言叙事的媒介,把电视看成一门叙事艺术可以加深我们对电视调查性报道和作为一个整体的电视媒体的理解。

结束语

叙事理论给今天的电视研究带来的启示是丰富的,将叙事学引入电视新闻研究不仅有助于使电视新闻走出社会学批评报道的单一模式,从而提供了电视新闻研究的新途径。与此同时,它也拓宽了叙事理论的应用范围,使之从文学研究的传统领域走向了文化研究更为广阔的空间。由于学者们孜孜不倦地努力,迄今为止,电视新闻叙事学研究领域已产生不少成果。但我们也应该看到,任何一种理论和批评模式都既有其合理性又有其局限性。叙事学以其形式主义批判闻名于世,而事实上任何叙事文本都不仅仅只关涉到形式问题,它还必然会折射出特定时代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问题。走向意识形态的电视新闻叙事分析已初步意识到这些,并做出了可喜的尝试,但依然不够完善。也许我们应该将叙事形式与更深远的社会文化背景相结合,才能弥补这一缺憾。我们坚信,在新的世纪里,叙事理论如能以更宽容开放的姿态与其他理论资源实现多元互补,那一定可以带给我们更多更好的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 贾秀清.“故事”氤氲里的中国电视[j].南方论坛,2005,(1)

[2] 于德山.大众传媒时代的电视文化与当代中国叙事格局[j].中国电视,2001,(12)

[3] 黄昌林.论电视新闻叙事的时空流畅性[j].成都大学学报(社科版),2001,(1)

[4] 陈霖.新闻叙事的叙述者初论[j].苏州大学学报(社科版),2005,(2)

[5] 李勇.电视叙事的特征[j].当代电视,2003,(12)

[6] 刘红明.试论电视新闻的叙事时间与叙述视角[j].广西社会科学,2003,(9)

[7] 王纬,刘浚.保持中间地带——论《60分钟》的叙述模式[j].现代传播,1997,(3).

[8] 李德刚.电视新闻调查性报道的叙事策略[j].声屏世界,2004,(7)

[11]黄挺 学好新闻叙事学 军事记者 2003年第1期

[12]黄挺 学好新闻叙事学 军事记者 2003年第1期

[13]何纯 关于新闻叙事学研究的构想 湘潭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03年第4期

[14]齐爱军 关于新闻叙事学理论框架的思考 现代传播 2006年第4期

[15]张寅德 叙述学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

[16]赵毅衡 当说者被说的时候•比较叙述学导论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

[17]罗兰•巴特 叙事作品结构分析导论 .张寅德.叙事学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

叙事学理论论文篇(4)

论文摘要:叙事学理论发源于西方,以形式主义批判而闻名于世。近年来,随着全球化浪潮的推进,它已逐渐成为充满活力且风行各地的学术思潮之一。将叙事理论引入电视新闻研究有助于使电视新闻研究走出社会学批评的单一模式,不啻是开辟了一条品鉴电视新闻的新途径。本文通过对叙事学理论发展历程的回顾以及电视新闻叙事学的简介,探讨了叙事学在电视新闻研究中的可为之处,且进一步以电视新闻节目《新闻调查》个案分析。

一 .关于叙事学理论

1.叙事学的定义

20世纪的叙事学诞生于法国。叙事学(法文中的“叙述学”)是由拉丁文词根narrato(叙述、叙事)加上希腊文词尾logie(科学)构成的。顾名思义,叙事学应当是研究叙事作品的科学。然而这种定义经不起深究。因为叙事学研究对象——“叙事作品”的界定并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不同的定义有一点却是共同的,即:它们都重视对文本的叙述结构的研究。简单说来,叙述学就是关于叙述本文的理论,它着重对叙事文本作技术分析。

2.叙事学的起源和发展

“叙事学”一词最早是由托多罗夫提出的。他在1969年发表的《〈十日谈〉语法》中写道:“……这部著作属于一门尚未存在的科学,我们暂且将这门科学取名为叙事学,即关于叙事作品的科学。尽管“叙事学”一词在1969年才由托多罗夫正式提出,但人们对叙事的讨论却早就开始了。柏拉图对叙事进行的模仿(mimesis)/叙事(diegesis)的著名二分说可以被看成是这些讨论的发端。18世纪小说正式登入文学殿堂后,对叙事(尤其是小说)的讨论更加充分全面:从小说的内容到小说的形式,再到小说的功能和读者的地位等。今天人们热衷讨论的一些叙事学范畴,如叙述视点、声音、距离等,也早有人讨论过。如李斯特(Thomas Lister)于1832年就利用“叙述视点”来分析小说作品,同时期的另一位学者洛克哈特(John Gibson Lockhart)更是使用这一术语来探讨如何使作者与自己的作品保持恰当的“距离”。后来经过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的全面讨论,福斯特(E.M.Forster)和马克·肖尔(M.Schorer)等的深入发挥,叙述视点成为小说批评(自然也包括叙事学)中最为重要的术语之一。

然而,作为一门学科,叙事学是20世纪60年代,在结构主义大背景下,同时受俄国形式主义影响才得以正式确立。它“研究所有形式叙事中的共同叙事特征和个体差异特征,旨在描述控制叙事(及叙事过程)中与叙事相关的规则系统”。

从思想渊源看,叙事学理论起源于20世纪20年代的俄国形式主义及弗拉基米尔·普洛普(Vladimir Propp)所开创的结构主义叙事先河。俄国形式主义者什克洛夫斯基、艾享鲍姆等人发现了“故事”和“情节”之间的差异,“故事”指的是作品叙述的按实际时间顺序的所有事件,“情节”侧重指事件在作品中出现的实际情况,这些直接影响了叙事学对叙事作品结构层次的划分。他们提出“故事”和“情节”的概念来指代叙事作品的素材内容和表达形式,大致勾勒出其后经典叙事学研究所聚焦的故事与话语两个层面,以此来突出研究叙事作品中的技巧。最直接的影响还是来自于普洛普的《民间故事形态学》,这本书被认为是叙事学的发轫之作。普洛普打破了传统按人物和主题对童话进行分类的方法,认为故事中的基本单位不是人物而是人物在故事中的“功能”,由此从众多的俄国民间故事中分析出31个“功能”。他的观点被列维—斯特劳斯接受并传到法国。这个观点不同于传统的叙事理论对作品内容及社会意义的重视,而立足于现代语言学结构主义文化理论,更注重作品本文及其结构分析:注重作品的共性而不是具体的艺术成就;主要研究作者与叙述人,叙述人与作品的人物,作者与读者等相互关系,以及叙述话语,叙述动作等。列维—斯特劳斯主要研究神话之中内在不变的因素结构形式,并试图用语言学模式发现人类思维的基本结构。

到了60年代,大量关于叙事作品结构分析的作品开始出现。格雷马斯和托多罗夫都开始译介俄国形式主义的论述。1966年,《交流》杂志第8期以“符号学研究——叙事作品结构分析”为标题发表的专号宣告了叙事学的正式诞生。罗兰·巴特正是在这一专号上发表了著名的《叙事作品结构分析导论》,为以后的叙事学研究提出了纲领性的理论设想。这篇论文中,巴特总结前人成果,并阐发了自己独特的观点。他建议将叙事作品分为三个描写层次:功能层、行为层、叙述层,任何语言单位可能结合到各个层次之中产生意义。也是在1966年,格雷马斯的《结构语义学》问世,他主要研究意义在话语里的组织,还编制出符号学方阵作为意义的基本构成模式,并进一步深入研究了叙述结构和话语结构。

迄今为止,我们所熟悉的叙事学通常是指20世纪60年代在结构主义思潮这块沃土上结出的“一颗丰硕的果实”-经典叙事学。托多洛夫、热奈特、罗兰·巴特、格雷玛斯、布雷蒙等老一辈叙事学家以对叙事文本的故事及话语的深度剖析为据点开疆辟土,使叙事学经由法国为轴心辐射至世界各地,成为文艺理论大家族中朝气蓬勃的“新贵”。

可见,在叙事学被正式作为一门学科提出以前,它的发展已经蔚为壮观,由神话和民间故事等初级叙事形态的研究走向了现代文学叙事形态的研究,由“故事”层深层结构的探索发展为对“话语”层叙事结构的分析。托多罗夫就是建议在“故事”和“话语”两个大层次上进行叙事作品的研究。他在《〈十日谈〉语法》中,从分析文学作品的语法结构入手来研究其文学性,把叙事分为三个层面:语义,句法和词汇,把叙事问题划归时间,语体和语式三个语法范畴。通过对《十日谈》的分析,把每个故事都简化为纯粹的句法结构,得出“命题”和“序列”两个基本单位,试图建立一套叙事结构模式。

热奈特吸收了托多罗夫的叙述话语的研究成果。在1972年发表的收在《辞格三集》中的《叙事话语》是他对叙事学研究的重大贡献。该文以普鲁斯特的小说《追忆似水年华》为研究对象,总结文学叙事的规律。他从时间、语式、语态等语法范畴出发分析叙事作品,这些范畴实质上表示的是故事、叙事和叙述之间的关系——他在引论中首先对故事、叙事和叙述作了界定。他的分析以叙事话语为重点,同时注重叙述话语层次与所叙故事层次之间的关系。1983年他又撰写了《新叙事话语》,回答了范·雷斯、朵丽特·高安、米克·巴尔等学者对《叙事话语》的批评,对自己的某些论点作了修正或进一步的阐释。

叙事学理论从法国传遍欧洲大陆并发展到英美时,发生了一些变化。布斯的《小说修辞学》、马丁的《当代叙事学》、瓦特的《小说的兴起》等是英美叙事学研究的重要成果。英美学者更多地从修辞技巧入手,研究比较直观,比较经验化。比如布斯在《小说修辞学》中对“隐含的读者”和“声音”的探讨,便不是从叙述语法的角度入手,而是以一种修辞学的观点进行了叙事学的分析,同样对叙事学业理论的发展产生了重大意义。

3.叙事学在中国的发展

80年代中期,叙事学理论开始被逐步介绍到中国,特别是杰姆逊在北大的演讲,带来了中国叙事学的繁荣。1986—1992年是对叙事学译介的最活跃的年头,西方最有代表性的叙事理论作品基本上都是这期间翻译过来的。中国本土化的叙事研究也有了显著成果,具有代表性的有陈平原的《中国小说叙事模式的转变》(1988)、罗钢的《叙事学导论》(1994)、杨义的《中国叙事学》(1997)等。他们在借鉴西方叙事理论的同时,也以中国所特有的文学资源和话语形式,展开了自《诗经》以来的包括《山海经》、话本小说、《红楼梦》等古典文学以及现当代小说的叙事研究,丰富了叙事学理论,为西方叙事学理论的中国化做出了自己的努力。

叙事学的发展也给当代小说创作实践带来了重大影响。新时期小说特别是先锋小说,无疑是一场声势浩大的叙事革命。在他们的小说里,故事真实这一传统观念被打破,作者在叙述中对虚构的故事进行自我颠覆,甚至叙述者直接出面点破故事的虚构过程。马原是这种由故事转向叙事的肇始者,叙事时间突破了故事时间的自然程序而获得自由。80年代以来小说在叙事上另一大显著变化表现在叙事视角上,传统现实主义全知全能式的视角转移到叙事者所处的内视角,以“我”的所见、所闻、所感引导叙事,或者采取内外视角交叉、多元叙事视角达到对全知视角的判离和超越。

叙事学是在结构主义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对叙事文本进行研究的理论。最早提出叙事学这个概念,并认为这是一门待建立的科学的人,一般认为是法国当代著名结构主义符号学家、文艺理论家茨维坦·托多罗夫。叙事学经过30多年的发展,已经自成体系,足以对许多叙事文本或文体进行行之有效的分析。

二 .电视新闻叙事学

电视是20世纪人类伟大的发明之一。从时间上看,彩色电视在西方的普及与叙事学的兴起几乎同时发生在20世纪60年代。但也许是因为传统叙事学尽管在理论上承认不同媒介都具有叙事功能,而事实上它仅聚焦于文字叙事,探究文学作品的叙事艺术,致使二者在其后的十余年里并行不悖,无甚瓜葛。但随着电视文化在大众传媒时代的异军突起,学者们开始关注电视媒介中是否也蕴含着叙事。电视理论家科兹洛夫指出在当今美国社会里,电视已成为最主要的故事叙述者。

从新闻类节目寻找新闻背后的故事到广告类节目营造品牌的故事,从MTV专职于音乐故事的讲述到电视剧对人生故事的倾情演绎等等,“故事”不仅坐上了电视节目创作领域的醒目席位,而且成为其市场化攻城略地的有效手段。[1]学者于德山直言,电视融图像、声音、文字等叙事媒介为一体,能现场同步地对事件进行记录描述,它已成为“人类目前所掌握的最佳叙事媒介。”[2]正由于电视对叙事媒介的整合性、对叙事内容的包容性、对叙述技巧的依赖性决定了在后经典叙事学略显庞杂的版图中开辟电视叙事学分支是必要的。电视叙事学是以叙事学方式来研究电视节目的学科,它的研究对象是电视新闻从叙事学发展历程来看,其研究范式先后经历了叙事结构、叙事方式、叙事语境研究的转变,目前大多学者所进行的电视叙事研究也可以归类于此。

当代电视新闻节目因其高效快捷地为人们讲述了一个个鲜活的新闻故事而成为了叙事研究的绝佳范本。在运用叙事学分析工具进行电视新闻文本分析中,不少学者都进行过卓有成效的探索,学者黄昌林即为其一。他致力于将技术性因素纳入对电视叙事的分析中,已有多篇学术面世。在《论电视新闻叙事的时空流畅性》一文中作者对电视新闻叙事进行时空关系的三维审视。作者认为“电视新闻是一种时空复合艺术,它在纵向的时间流程中叙述新闻,在横向的空间运动中展示关联。”并进一步述说,电视新闻是对新闻时空元素进行声画复制与拼贴的媒介形态,正是在其叙事时空的流畅性安排中彰显出电视新闻的内在价值。[3]

然而,更多的学者则借由叙事模式对电视新闻进行多维度解读。学者陈霖对电视新闻的叙述主体进行了深度探讨并言辞果断地指出“从叙事理论角度来看,新闻叙事文本中的叙述者不是作者本人”。[4]其论述在于德山的《大众传媒时代的电视文化和当代中国叙事格局》中得以进一步发挥。于认为,大众传播时代图像叙事主体是群体化的。“策划、采编、撰稿、制作等过程无疑是群体化的过程,在其运作过程中每个叙述主体的个性化功能都受到一定限制,他们都受制于传习下来的叙事规范。”对此做出类似探讨的李勇将电视新闻的叙事主体细分为主持人、记者主持人和图像叙述者三部分,并强调“在电视新闻叙事中,分化后的叙事主体相互配合,在不同层面图像叙事中强调同一个‘声调’和‘价值’。”[5] 此外,刘红明是试图将叙事时间与叙述视角理论引入电视新闻分析的研究者之一。在其《试论电视新闻的叙事时间与叙述视角》一文中,作者指出新闻工作者对叙述时序中倒叙方式的广泛运用是“因新闻基本规律和电视传媒特点做出的理性选择”,“新闻只有打乱事件本身的发展顺序,将一些最吸引人的信息提前抛出才能赢得受众。”如电视深度报道和调查性报道就为上述言论做了个精致的注脚。同文中,作者还援引大量案例介绍了电视新闻常用的第三人称限知叙事、第一人称主人公叙事(全知)、第一人称目击者叙事(限知)等叙述类型。[6]

新闻专题节目因其“像包装小说一样包装新闻,像讲述故事一样讲述新闻”而极大地刺激了叙事研究者们敏感的神经。王纬等人对美国30多年来享誉不衰的电视新闻专题节目《60分钟》的叙事模式分析颇见功力。作者归纳出《60分钟》的3种叙事模式:侦探式、分析者式和游客式模式,每期节目都可套用其一。并且进一步指出这三种叙事模式分别赋予记者们侦探、分析者和游客三种隐喻身份进行叙事报道,以传达美国主流价值观及制造中产阶级神话。[7]与之类似,李德刚在《电视新闻调查性报道的叙事策略》中为电视新闻调查性报道规划出三种不同类型的叙事模式:结果未知型叙事、结果已知型叙事、混合型叙事(前两者的综合),这在央视的《焦点访谈》、《新闻调查》等节目中得以充分展现。此外,作者还敏锐地发现新闻调查节目中内涵的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等二元对立,并强调“只有通过二元对立的叙事策略才能最大程度地制造叙事文本的精髓——矛盾冲突”,新闻调查节目正是在冲突的制造与解除中“为观众提供了一场胜负未卜的对抗性游戏,且在游戏的展示过程中让观众得到叙事快感。”[8]

事实是新闻的本源和主体。“叙事”是报道新闻传播信息的主要方法。著名新闻人穆青就认为“新闻是一种叙事文”。面对新闻写作实践,面对在新闻实践中大量产生的以叙事为主的新闻作品,作为“领先”的理论研究,我们考虑到这样一个问题,即通过对新闻叙事的研究,建构专门的新闻叙事学,并以此来创造和丰富实践。

1.新闻叙事理论现状

80年代中期,叙事学理论开始被逐步介绍到中国。叙事学在发展的过程中,诸多理论被其他学科所借鉴,并在与一些学科的结合中逐渐衍生出一些新的学科。新闻叙事学便是其中之一。从1996年开始, 专门论述新闻叙事学的文章开始出现, 1999年吴炜华发表了《新闻摄影的叙事学分析》。2000年范步淹在《新闻前哨》中发表了《新闻叙事学刍议》,认为新闻是一种最典型、最具普遍性、最具影响力的叙事,叙事学是探究新闻学的一条重要路径,因此提出创建新闻叙事学的构想,并对新闻叙事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进行了阐释,但由于当时的理论界认为叙事学是研究虚构故事的理论,所以对范步淹提出的新闻叙事学建构的提议没有给与很大的关注。[9]

2003年,两本国外的新闻话语分析专著《作为话语的新闻》和《话语与社会变迁》被译介到国内,引起国内的叙事学热。正是在这一年,新闻叙事学的研究有了很大的发展。2003年何纯发表了《关于新闻叙事学研究的构想》一文;同年,黄挺在《军事记者》中发表了《学好新闻叙事学》,并对新闻叙事学学科框架的建构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他认为,叙事学和新闻学就像两个不同圆心的圆,沿着各自的轨迹运动,同时存在着一定的相交部分,这便产生了化合反应。也就是两门学科打破了原有内在结构的链条,打乱理论层次,离散知识颗粒,使它们活跃起来,在这基础上提炼出一个新的基本理论层面。随着逻辑的延伸,在多学科的合力之下,原先各自比较稳定的因素就重新整合起来,形成一个新的学科晶体。[10]

2003年以后,运用叙事学分析研究新闻理论和业务的论文日益增多,2003年尚世海发表了《叙事文体学视角下的新闻与文学》;2005年陈力丹、陈虹、何国平分别发表了《新闻叙事学序》、《试论新闻报道的叙事策略》和《电视民生新闻文本的叙事学分析》等文章。

也在2005年, 我国学者曾庆香以《新闻叙事学》命名的专著出版, 完成了我国新闻叙事学建构的初创之功。2006年,何纯先生的《新闻叙事学》也付梓出版。

从现有的研究成果来看,新闻叙事学的概念虽然已经被提了出来,但真正属于新闻叙事学的理论却并没有多少,大部分学者是运用叙事学的理论分析和研究新闻学。新闻叙事学专著的出版是新闻叙事学学科建立的重要里程碑,但这也并不意味着新闻叙事学的建构已经完成。学者们虽然发表了不少有关新闻叙事学的论文,但对新闻叙事学学科的建构还没有达成一致的意见,对于什么是新闻叙事学,新闻叙事学研究的对象,研究方法,研究范畴,也存在这分歧。所有这些问题的回答还都需要对新闻叙事学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2.新闻叙事学的学科基础

新闻叙事学是一门边缘学科,它的建构有赖于相关学科的支撑与联系。

首先是需用新闻学的理论来审视和指导新闻叙事学的研究。新闻学的中心议题是“客观社会的诸条件对人类新闻活动的决定、支配作用以及新闻活动对社会的反作用”,它阐明的是人类新闻活动的基本规律。新闻叙事作为新闻活动之一种,无疑要接受新闻基本规律的制约与支配。新闻叙事学研究的范畴,包括新闻叙事原理、叙事人、叙事方法等,无不要接受新闻学原理包括性质论、价值论、伦理观等的规范与指导。

叙述学“是研究表述形式的一门学问”,是通过叙述形式研究叙述方法的学问,它是“原理性的研究,它注重在普遍现象和特殊现象的差异中反映出普遍规则”[11](P6)。新闻叙事作为“表述形式”、“叙述形式”之一种,新闻叙事学的研究无疑也要借鉴叙述学的研究成果,即以叙述的原理和普遍规则为指导,参照叙述学研究的要素和范畴,并结合新闻叙事内部独有的特性,去发现新闻叙事这一“特殊现象”之中独有的本质、形式和功能。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那么,什么是新闻的真实性?新闻的真实性当然是指新闻叙述的真实性,即一件新闻作品应真实地表述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新闻事实,这种“真实”其实是表现在语言文学的叙述之中,就广播电视新闻而言,还包括图像、声音等符号系统之中。但无论使用哪一种符号表述,新闻的真实都是叙述的真实。因此,新闻叙述学的研究,还必须以语言学、修辞学为基础,从词汇、语句人手,研究新闻叙事的基本原则,这也是研究新闻叙事的叙事形式和叙事方法的逻辑起点。

逻辑学是关于思维的科学,它的核心内容是对事物真假的认定和名实同一的要求,而思维是通过语言存在和表现的,因此,对以真实为生命以语言为主要载体的新闻叙事的研究,也就必须以逻辑学为学科基础,方能得出合理的必然的结论来。

综上所述,新闻叙事学是以新闻叙事文本为对象,以新闻学、叙述学、语言学、修辞学和逻辑学等为学科基础的研究新闻叙事方法的一门边缘性学科

3. 新闻叙事学的定义

对于新闻叙事学的定义,黄挺认为新闻叙事学是研究新闻叙事的本质、属性、功能和形式的学科, 其研究对象包括一切新闻叙事作品和新闻叙事行为, 特别是承载一定信息的符号如何更好地表现传者的认知态度、意图等等。[12]何纯在《关于新闻叙事学研究的构想》中所下定义为:新闻叙事学是把新闻叙事的规律、原理、方法及发展作为研究对象的一门学科。[13]齐爱军在《关于新闻叙事学理论框架的思考》中给出的定义是: 新闻叙事学是以新闻文本为研究对象,综合运用话语分析的研究方法, 对新闻的叙事行为和叙事策略进行的科学研究。[14]

为新闻叙事学下定义,首先要明白新闻叙事学和其他学科的本质区别,最主要的是和新闻学和叙事学的区别。因此在阐明新闻叙事本质的前提下,在明确新闻叙事学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和研究范畴基础上才能对新闻叙事学下一个比较准确的定义。

3.1新闻叙事的本质

新闻叙事不同于文学叙事, 它是人类运用一定的语言系统叙述、重构新近发生的新闻事实的活动。它的编码方式满足的是人类对新闻信息取舍和信息效益最大化的需要, 从而形成了一种独特的叙事话语类型———新闻话语。新闻叙事学研究的逻辑起点就是新闻话语, 并通过对新闻话语结构特征的认识, 来确认新闻叙事对于文学叙事的独立性。

新闻叙事的本质是新闻信息的传递,它研究的是有新闻价值的信息如何流动,以及这一信息所产生的认识和情感信息如何流动。新闻叙事的内涵在于它的三个组成部分:素材、故事和新闻叙事文本。素材是按逻辑和时间先后顺序串联起来的一系列由行为者所引起的或经历的事件,即原始的新闻事实;故事是记者头脑中的新闻事实,是新闻事实的物质状态在记者大脑中的能动反映;而新闻叙事文本就是最终受众看到的语言符号组成的结构整体。叙事文本经过记者编码后的以符号形式呈现在受众面前,再由受众将其还原成他们头脑中的新闻事实。

新闻叙事的素材层面:素材是固定的,包括客体和过程。客体即行为者、地点、时间;过程即在客体中与对象一起或通过对象而发生的变化。过程强调的是诸事件之间的发展、连续、变更与相互关系。新闻叙事的素材是我们必须遵循新闻真实性原则不可更改的。新闻叙事的故事层面:在这一层面探讨的是按时间顺序发生的事件如何加以艺术性的编排,包括诸如顺序的安排、叙述的节奏、频率与聚焦等。

新闻叙事的文本层面:这一层面是读者可以直接进入的部分,它探讨的是叙事文本的核心概念“叙事者”是谁的问题。叙事者的身份,这一身份在新闻文本中的表现程度和方式,以及隐含的选择,赋予了新闻文本以特征。 3.2新闻叙事学的研究对象

新闻叙事学不同于叙述学。这个区别不在于研究范围的宽狭,而在于研究对象的不同。叙述学是在其前身“小说技巧”的基础上结合语言学、修辞学、逻辑学、符号学、结构主义等的研究成果而产生的一门边缘学科,它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法国。1969年,托多罗夫在《〈十日谈〉语法》中写道:“这部著作属于一门尚未存在的科学,我们暂且将这门科学取名为叙述学,即关于叙事作品的科学。” [15]罗兰巴特在《叙事作品结构分析导论》中对“叙事作品”进行了框定,主要是指小说、民间故事、神话、史诗、叙事诗、戏剧、电影乃至连环画等,其中尤以小说为主。赵毅衡说得更清楚简明:“所谓叙述学,其研究对象主要是文字叙述,而且集中研究艺术性文字叙述,即文学叙述,包括小说和叙事诗。” [16]这就是说,叙述学是把文学叙事作品和叙述方法作为研究对象的一门学问。

新闻叙事学是新闻学的分支学科,是一门基础学科、应用学科。在新闻学系统内,它与新闻写作学具体研究各类新闻体裁的写作原理与方法不同,新闻叙事学将忽略体裁的差别而就共同的叙事元素进行分析与研究。新闻叙事学是把新闻叙事的规律、原理、方法及发展作为研究对象的一门学科。它是抽象的,它从一般新闻报道文体即消息、通讯、特写、调查报告、深度报道和广播电视新闻、专题片、纪录片等的文本中归纳出新闻叙事的一般原理;它又是具体的,它要通过对大量有形的新闻叙事材料的占有和分析,阐释新闻叙事的功能、特点及作用,并总结出新闻叙事的方法与技巧,以此来“领先”新闻实践。也正是在这个意义明确之后,我们认为:新闻叙事学是研究新闻叙事原理和方法的学问。与叙述学把以虚构为主追求艺术真实的文学叙述作品作为研究对象不同,新闻叙事学把以事实为本的新闻叙事作品与方法作为对象。叙述学研究的文学作品的“事”一般而言是虚构的,即所述之事不是“本事”,亚里士多德说:“诗人的职责不在于描述已发生的事,而在于描述可能发生的事,即按照可然律和必然律可能发生的事。”而新闻作品所叙之事,依据新闻的本质,则必然是已发生和正在发生的事,即事实。因此,新闻的叙事必然地有着客观真实的特点,其叙事的原理和方法就有着鲜明的个性特征。新闻叙事学的研究就必须以事实为基点,从叙事方式和叙事原理入手,归纳总结出新闻叙事的理论体系。

3.3新闻叙事学的研究方法

任何一门学科的建立,都要有属于自己学科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在对新闻叙事学的研究与构建中,在考虑到首先应扣住新闻叙事的本质特征和主要的社会功能,亦即在系统内部的结构中探讨新闻叙事的意义和学科建设的作用。加强学科建设,用以指导新闻实践,提高新闻工作的整体质量,肯定是一种必需,而对目前尚付阙如的新闻叙事学的研究与建构,又尤为重要。  比较的方法是区别一事物与其他事物本质特征的行之有效的方法,在新闻叙事学的研究中,将新闻叙事与历史叙事尤其是文学叙事相比较是一条寻找新闻叙事原理和方法的必由之路。自有人类以来,从先民们结绳记事到文字发明之后的竹简丝帛到今天信息时代多种媒介共存,“人—事”的构成一直是社会最基本的生存形态,信息传播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手段,叙事也便是人类基本的文化活动。罗兰巴特说道:“叙事是与人类历史本身共同产生的;任何地方都不存在、也从来不曾存在过没有叙事的民族;所有阶级、所有人类集团,都有自己的叙事作品,而且这些叙事作品经常为具有不同的、乃至对立的文化素养的人所共同享受。所以,叙事作品不分高尚和低劣文学,它超越国度,超越历史,超越文化,犹如生命那样永存着。” [17]那么,新闻叙事与叙述学所研究的叙事的异同、叙述学所研究的文学叙事方法对新闻叙事的借鉴与指导作用等,就能在比较中予以鉴别与认识;新闻叙事的特点也能在这一比较中突显出来。赵毅衡说:“明白了小说的叙述学,就有了一套最基本的工具,并不复杂却十分犀利的工具,就可以比较清楚地进入电影学、传媒研究、传播学乃至文化学。反过来说,没有叙述学的基本知识,做这些研究就有可能犯一些沙上建塔的常识错误。”这起码是先行者对于研究路径的探索和指导。

3.4新闻叙事学的研究范畴

研究新闻叙事学,主要的范围是从文本出发,揭示新闻叙事的原理与方法,即新闻是如何通过文本的形式也就是叙述方式来表现新闻本质的。新闻叙事的框架、视角和新闻叙事人是新闻叙事学研究的重要内容。

叙述者:新闻叙述者应包含记者、采访对象和编辑。根据记者在新闻文本的介入程度,记者是叙述者的表现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缺席叙述者,指记者像摄像机一样客观记录“观察”到的一切,语言色彩呈中性,让受众意识不到叙述者发出的声音。二是隐蔽叙述者,即新闻事实完全由记者来讲述,但记者并不出现在新闻中,而是隐于“幕后”。三是公开叙述者,它又分为旁观的叙述者和参与的叙述者。

叙事角度:新闻叙事角度,是叙述者对某一新闻事件观察和叙述故事的特殊眼光和角度。它体现了叙述者和所叙述事件的一种表述关系,是叙述者把体验到的世界转化为语言叙事世界的基本角度。叙述角度能创造新闻报道的“文本价值”,使新闻文本更加完美和艺术,更具可读性。关于叙事角度的分类,我们沿用著名的法国结构主义批评家热奈特的三分法,来进行新闻叙事角度的研究建构。 零度焦点叙事;内焦点叙事;外焦点叙事。

综上所述,新闻叙事学是以新闻叙事文本为对象,以新闻学、叙述学、语言学、修辞学和逻辑学等为学科基础的研究新闻叙事方法和原理的一门边缘性学科。

4.新闻叙事学理论框架

对于新闻叙事学的理论框架,不同的学者提出了不同的看法。齐爱军在《关于新闻叙事学理论框架的思考》中给出的定义是:新闻叙事学是以新闻文本为研究对象,综合运用话语分析的研究方法,对新闻的叙事行为和叙事策略进行的科学研究。他说在此定义中,包含了新闻叙事学的三个基本理论界面:新闻文本及话语结构特征研究;新闻叙事行为研究;新闻叙事策略研究。这三个理论界面构成了新闻叙事学的主要理论框架。[18]

蔡之国认为有必要以客观事实为基点,从叙事原理和叙事方式入手, 建立新闻叙事的理论体系,构建起“新闻叙事学”框架,以促进新闻学的深入发展。根据叙事学一般可以分为故事、话语、叙述三个层次,他从这三个层次出发,以新闻事实为基点, 对新闻叙事学“ 故事”“话语”和“叙述”进行了研究。新闻叙事学里的“故事”,是被叙述的内容,它由一个或多个相关联的事件组合而成;新闻叙事学里“话语”的研究主要表现为对字词和句子应用的分析,并以此来解构貌似客观公正的新闻话语背后隐匿的意识形态;新闻叙事学中的“叙述”是产生话语的行为或者过程,是隐藏在叙述者话语中的独特叙事角度的创造性动作。新闻叙事故事、新闻叙事话语和新闻叙事策略构成了新闻叙事学的理论框架。[19]

新闻叙事学的建构是一个正在探讨中的命题。实际上从已有的研究成果看, 基本上可以说出现了两种比较大的建构思路。一种以话语分析的路径为路径, 使得新闻叙述学成为一种关注话语表层背后的意识形态建构的语言技术分析性很强的学问; 一种把新闻叙事学理解为对新闻作品中的文学性成分的分析, 高度靠拢文学叙事学。

新闻叙事学是新闻学和叙事学紧密结合的边缘性学科,对于新闻叙事学学科框架的建立一定要参考新闻学和叙事学的诸多理论甚至是学科建构,但毕竟新闻叙事学不等于新闻学或叙事学,因此新闻叙事学的理论框架一定要有自己核心的理论作为支撑,以自己的学科特点作为建构的标准。叙事理论将叙事划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故事”即“什么人碰到了什么事”;一个是“话语”即“这个故事是怎样被人讲出来的。”新闻叙事(报道)也面临着这两个问题,即报道什么和怎么报道,因此可以将新闻叙事分为新闻叙事事实(何纯称为新闻叙事语法)和新闻叙事话语。新闻叙事学不同于叙述学。这个区别不在于研究范围的宽狭,而在于研究对象的不同。新闻叙事学的研究对象是新闻文本和方法。新闻叙事是真实的客观报道,但在客观报道的同时又有一定的倾向性。新闻有一定的立场,新闻的报道过程是一个阐释意义的过程,也是一个意识形态建构的过程。因此新闻叙事人的研究也应该是新闻叙事学要研究的重要方面。如果从动态看新闻报道的传播过程,新闻报道过程还存在着一个报道接受的终端环节,报道接受者和接受行为也应该在新闻叙事学的研究范畴之内。因此,新闻叙事学的理论框架应该包括为四部分:新闻叙事人;新闻叙事事实;新闻叙事话语;新闻叙事接受。此部分包括了新闻叙事的主要方面,从动态来看也是信息传播的流动过程,因此构成了新闻叙事学的理论框架。

三 . 对于《新闻调查》的叙事学分析

《新闻调查》栏目是中央电视台最具深度的调查类栏目。它以记者的调查行为为表现手段、以探寻事实真相为基本内容、以做真正的调查性报道为追求目标。调查性报道就是揭露一种被某些个人或组织故意掩盖的、损害公众利益的内幕。结合国情《新闻调查》提出了“探寻事实真相”这个口号。探寻事实真相,不但包括所谓的内幕调查,同时也包括对复杂问题的深层探究。《调查报道》的不是一个事件,而是对这个事件进行调查的过程。调查过程是将已有的素材组合成情节。而这些情节还不是观众收看到的电视节目,在这之间,还有将情节转换成话语的过程。我们称之为叙述。

“在当今世界,电视是最多产最重要的叙述媒体。”电视调查性报道就是以叙述功能为主的叙事性报道。“叙述一词包含三方面的涵义:一是叙述的内容,指构成一段叙述话语主题的故事内容,即被讲述的故事。其二是叙述话语,即叙事作品中使故事得以呈现的叙述语句本身。其三是叙述动作,即作为一种行为而存在的支配叙述话语的“叙述”本身。一个完整的叙事作品本身包括以下一些基本元素:叙述者、时间、视角、结构。下面,我们就从这几个方面分析《新闻调查》的叙事方式。

(一)、叙述者

赛姆尔-查特曼注意到了底本和述本的这种二元结构,将它们分别命名为故事(story)和话语(discourse)。查特曼的定义是:前者是“什么”,也就是说什么人碰到了什么事;后者是“如何”,也就是这个故事是怎样被人讲出来的。

不管故事怎样被人讲出来,讲故事的人都是不可缺少的。讲故事的人就是叙述者。叙述者分为“现身式”(explicit)叙述者和“隐藏式”(implicit)叙述者。即使是“隐藏式”叙述者也不可能把他的存在和痕迹完全掩盖起来。正如瓦尔特·本杰明曾说过的:“故事叙述者在故事中留下其抹不掉的痕迹,亦如制陶匠人在陶制器皿上留下其抹不掉的手印。”

《新闻调查》的叙事者是采用第一人称的出镜记者。《新闻调查》的简介中称:“我们的调查通过记者来完成。记者既是调查主体,同时也是一个节目的结构元素,他是调查行为的实施者、调查过程的表现者,所以,调查记者就理所当然地成为这个栏目的外化标志和品牌形象。”记者在调查过程中完成了热奈特列举的叙述者五个功能。

(1)、叙述功能,即讲故事。《新闻调查》每期40分钟的节目都是叙述者通过调查,为观众讲述一个跌宕起伏的故事。如:《农民连续自杀调查》讲述的是陕西省某村,在五天之内连续发生的三起农民自杀的事件。《无罪的代价》讲述的是某企业负责人因涉嫌挪用资金被逮捕,在看守所中度过了两年零八个月,后被终审判为无罪的前因后果。《透视运城渗灌工程》讲述的是山西运城渗灌工程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的事情。

(2)、指探功能,即控制叙述推进方式。例如在 《非典突袭人民医院 》中,出镜记者面对镜头说“在人民医院究竟发生了什么,他是怎样发生的,为什么会发生?5月17号,人民医院宣布解除隔离后,我们进入现场,展开调查。”接着叙述者的这段话,叙述行为向前推进。

(3)、组合功能,即与叙述接受者组合成叙述行为的终点和起点。对于调查行为来说,作为叙述者的记者是叙述的起点,观众是叙述行为的归宿。而观众在收看电视节目以后,又会对节目进行反馈。比如一名观众这样说道:“我是一名军人,看了无罪的代价有很多感慨,一是政府应该是宏观调控者,不该过多的插手企业微观管理,二是我们党的有些干部太腐败”记者和观众直接的交流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传播链。

(4)、传达功能,即发送叙述的信息。记者不仅调查到了事实的真相,还通过电视手段将调查的过程发送给观众。《戒毒者之家》向观众传达了目前我国艾滋病治疗的措施和现状。《大官村里选村官》传达的是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改革的进程。

(5)、证实功能,即角色化功能。叙述者在故事情节中或多或少起到一个角色的作用。像《新闻调查》的记者在调查过程中扮演的是类似侦探的“行动元”角色。双城的创伤 中,记者面对三缄其口的曾经自杀的孩子,通过真诚的交谈与引导,渐渐向观众揭开孩子们集体自杀的秘密。在这期节目中,正是记者不断推动着情节的发展,记者是这次调查行动的主要角色,如果没有记者这一角色,真相决不会自动展现在观众面前。

(二)、时间

电视新闻作为话语,它的结构是线性历时结构。在电视话语中,时间是一个基本要素。时间在电视叙述中具有二元性:一个是故事时间,即事件发生、发展实际消耗的时间;另一个是本文时间,即电视展现该故事所用的时间。故事时间与本文时间不仅性质不同,长短与顺序也不同。两种时间的矛盾关系形成了叙事结构中的节奏性,主要体现在叙述频率和时长变形中。

(1)、叙述频率。叙述频率是指本文话语与事实内容的重复关系。重复包括两个基本类型:事件重复与话语重复。前者是指某一类型的事件反复出现;后者是指对一个事件的反复叙述。

事件重复的效果是使不断发展、流逝的生活事件中某些东西有节奏地重复,从而提示出一种恒定的意义或产生某种象征意蕴。《双城的创伤》中,双城镇小学学生苗苗,5月19号,突然和同班的一名女生一起服毒自杀,可这似乎只是个引子。在此之后,自杀的多米诺骨牌悄然启动。5月21日午2时,双城中学高二学生赵某服毒,抢救无效死亡;5月22日午1时……事件的重复产生了某种意蕴,吸引着观众的注意,为调查行动创造了合理性。

话语重复是《新闻调查》经常采用的一种叙事手法。典型的话语重复是让多个事件亲历者讲述同一件事情,但每次讲述的角度、层次等都不同,从而使一个事件的意义得到多方面的展示,不同人的叙述形成一种相互印证或者相互对质的效果。谁在说真话,谁在说谎,观众一目了然。如:《农民连续自杀调查》中,农民李祥服毒后被家人发现,对于李祥的婶婶是否向工作组求救,以及工作组组长乡人大副主席薛成芳等是否见死不救这一事实,李祥的婶婶、薛成芳、工作组成员尹和全分别作了陈述。李祥的婶婶说:“我说不得了了,娃子喝了药了。你们人多,看给我想想办法。他们没有一个人过来。”薛成芳说:“我确实没有听到(求救)。”尹和全却听到了老人的敲打窗户的声音:“我把大门开开以后,老人说李祥服毒了。我赶紧就喊人,薛主席说什么事,我说李祥服毒了。”对比了三人的陈述以后,观众不难看出谁是谁非。记者不做评判,但是观点清晰地表达了出来,这正是“话语重复”产生的效果。

(2)、时长变形。时长变形是指话语和故事持续时间的关系,查特曼概括为如下五种搭配关系。

省略(ellipsis):话语时间为零。电视叙述有赖于省略。

概括(summary):话语时间短于故事时间。因为对时间浓缩存在困难,除了蒙太奇连续镜头,视觉媒体较少使用概括。

场景(scene):话语时间等于故事时间。

延伸(stretch):话语时间长于故事。时间。最好的例子就是慢镜头。

停顿(pause):话语时间在流逝,而故事时间为零。

研究时长变形的目的在于揭示时间选择背后的叙述者价值取向。以《无罪的代价》 为例,主人公陈远豪被关在看守所中度过了两年零八个月,叙述者将这段时间大幅省略,叙述者的兴趣集中在审判和执法部门拘留陈远豪的原因上。记者柴静在采访中得到了陈远豪在看守所里作的一首诗《坐牢不寻常》,《无罪的代价》以此诗概括这段时间里陈的生活环境和精神状态,诗的最后几句是:“人说坐牢不寻常,我把牢房当战场,坚持真理斗邪恶,定叫人间正气扬。”这几句诗多少表达了隐指作者(从作品的内容和形式中推论归纳出来的一个人格)的创作意图。“此外,考察时间变形有助于我们刻画电视叙述者的特征。” 如果叙述者遵从故事发生发展的时间规律自然叙述,就会减少对故事的干预,藏而不露。如果叙述者的话语顺序凌乱,时间扭曲,叙述者插手故事的痕迹就很明显。

(三)、视角

视角是作品中对故事内容进行观察和讲述的角度。视角问题实际上是一个叙述者自我限制的问题,而全部叙述也就可以分成两大类:全知视角——有权从任意角度叙述;有限视角——只允许从某个特定角度叙述。

1955年奥地利文论家斯坦采尔在《小说类型》中提出至少应当区分三种“叙述环境”即:全知作者式;第一人称兼人物式;第三人称人物视角式。

记者是调查活动的主角,摄像机只是把记者的所见所闻记录下来呈现给观众,因此可以说,电视画面就是记者见闻的记录和再现。热奈特认为区分视角就是弄清“谁见到”,由此可以认为,出镜记者是《新闻调查》的角心人物,《新闻调查》运用的是斯坦采尔所称的“第一人称兼人物式”的视角。出镜记者是叙述者,同时又是故事中的一个角色——调查者。叙述焦点转移入作品中,成为内在式焦点叙述。

这种叙述角度有两个特点:首先,出镜记者作为叙述者兼角色,他不仅可以参与调查过程,又可以离开作品面向读者进行描述和评价。例如:《“解谜”民工荒》中,记者离开作品采访的对象,向观众这样描述:“按照经济学家的统计,在中国有一亿五千多万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上世纪90年代初,每年都有几千万民工从家乡涌向东南沿海城市打工,形成了我们熟悉的“民工潮’。十几年后的今天,我们在珠江三角洲这个著名的打工城市东莞看到的却是大量企业缺少普通工人的现象。一向被认为廉价劳动力处于‘无限供给’的状态之下的我国,眼前的劳动力短缺现象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企业为什么缺工?大量的民工又去了哪里?”……有时这种交待是通过画外音进行的,画外音对自己的称呼有时是“记者”有时是“我们”,因此,可以把画外音和出镜记者看作同一个叙述者,虽然不一定是同一个人在说话,但是他们的身份是同一的。其次,出镜记者的视角受到角色身份的限制,不能叙述本角色(调查者)所不知的内容,这种限制造成了叙述的主观性,如同绘画中的焦点透视方法,可产生身临其境的逼真感觉。

在事件发生现场设身处地地叙述也让观众身临其境,观众甚至能透过出镜记者感受到当时紧张窒息的气氛。如果不是采用“第一人称兼人物式的叙述视角,这种效果是难以达到的。

(四)、结构

《60分钟》的缔造者,执行制片人唐·休伊特在一段话中提到了“叙述结构”。他认为 《60分钟》能够广受欢迎是因为它继承了一种“叙述传统”。

王纬等在《保持中间地带——的叙述模式》一文中将调查性报道的叙述模式总结为以下三种侦探模式、分析者模式、游客模式。并认为,侦探模式的调查性报道最接近调查报道原始意义的报道。这类报道一般以揭露内幕或案件侦破为内容,记者的角色等同于侦破片中的侦探,通过一步步发掘线索、调查推理,最终揭示事实真相。观众的收视乐趣主要来自于惊人内幕的逐步展现,以及伴随调查过程的推理性愉悦。《新闻调查》的编导徐涛在《追踪伪劣输液器》后记描述了他们暗访的过程,感叹这像是侦探小说:“2000年11月8日,我……来到江苏常州,悄悄地住进了一家不起眼的小宾馆。根据举报线索,当晚……。姚老板与我们约定……。这些如今听起来多少有点像侦探小说。”

调查性报道存在两个过程,一个是新闻事件的实际发生过程,另一个是记者的调查过程。这是两个逆向的过程。前者是由原因导致结果,而后者是从结果推知原因。前者是按时间顺序发展,而后者是按逻辑顺序推演。调查过程还要经过后期的剪辑,调整叙述顺序。讲故事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对事件叙述顺序的安排。

以《无罪的代价》为例。它由五部分组成:天门市人民法院两次一审均判处陈远豪因涉嫌挪用资金、陈在看守所上诉、汉江市中院终审宣判陈无罪、陈被双规的原因:天门市领导认为陈向外地投资导致资金外流、陈被关押之后金天公司逐步衰落。《无罪的代价》并没有按照故事发生的顺序组织话语,而是把陈远豪被关押这一结果放在前面,被关押的原因放在后面。这样就产生了悬念。记者的调查路径是围绕悬念展开的,调查行为是通过悬念的提出、求证、解决来完成的。悬念的开始是调查的开始,悬念的结束也是调查的结束。

调查性报道的悬念构建,一般都在节目编辑阶段,利用故事自身的冲突,调整视听语言达到设置悬念的目的。《新闻调查》的悬念设置都以客观事实为基础,人为策划的痕迹很淡。《新闻调查》由于素材的客观真实性和不可变更性,不可能对故事中的人物性格和情节进行人为设置,只有当素材采集完了以后,根据整个叙事结构和栏目风格找准悬念的切入点,在文本上设置结构并安排悬念在开头、中间或结尾的位置。

在《新闻调查》叙事的过程中,作为叙述者的出镜记者把故事的全部、局部或某种迹象与征兆向观众作预先提示,去加剧人物冲突、增强故事的曲折性,使观众随收视对象的命运、遭遇而悲喜交加、紧张、焦虑《寻亲十八年》讲述了一个叫程娜娜的女孩,5岁那年被人拐卖到河南农村,以后漫漫18年寻找亲生父母的故事。故事到结束之前都没有告诉观众娜娜最终是否找到了亲生父母,而是叙述她坎坷的寻亲之路和社会各界对她的帮助,观众被娜娜曲折的经历所吸引,为她的遭遇而悲伤,为她能否找到父母而紧张。故事的悬念从头至尾紧紧抓住观众。

有人认为,《新闻调查》最具调查个性和最具优势的语汇,是调查记者的行为以及由此展开的调查过程。作为调查者的记者同时也是新闻的叙述者。他用第一人称兼人物式的视角设身处地地为观众展示新闻调查的历程。《新闻调查》常常运用侦探模式,围绕悬念展开调查。通过悬念的提出、悬念的求证、悬念的解决来构建每个调查。叙述者和叙述视角的独到、叙述时间的张弛、叙述结构严谨等,都是《新闻调查》在众多新闻节目中脱颖而出的原因。电视是综合运用具象画面和抽象语言叙事的媒介,把电视看成一门叙事艺术可以加深我们对电视调查性报道和作为一个整体的电视媒体的理解。

结束语

叙事理论给今天的电视研究带来的启示是丰富的,将叙事学引入电视新闻研究不仅有助于使电视新闻走出社会学批评报道的单一模式,从而提供了电视新闻研究的新途径。与此同时,它也拓宽了叙事理论的应用范围,使之从文学研究的传统领域走向了文化研究更为广阔的空间。由于学者们孜孜不倦地努力,迄今为止,电视新闻叙事学研究领域已产生不少成果。但我们也应该看到,任何一种理论和批评模式都既有其合理性又有其局限性。叙事学以其形式主义批判闻名于世,而事实上任何叙事文本都不仅仅只关涉到形式问题,它还必然会折射出特定时代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问题。走向意识形态的电视新闻叙事分析已初步意识到这些,并做出了可喜的尝试,但依然不够完善。也许我们应该将叙事形式与更深远的社会文化背景相结合,才能弥补这一缺憾。我们坚信,在新的世纪里,叙事理论如能以更宽容开放的姿态与其他理论资源实现多元互补,那一定可以带给我们更多更好的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 贾秀清.“故事”氤氲里的中国电视[J].南方论坛,2005,(1)

[2] 于德山.大众传媒时代的电视文化与当代中国叙事格局[J].中国电视,2001,(12)

[3] 黄昌林.论电视新闻叙事的时空流畅性[J].成都大学学报(社科版),2001,(1)

[4] 陈霖.新闻叙事的叙述者初论[J].苏州大学学报(社科版),2005,(2)

[5] 李勇.电视叙事的特征[J].当代电视,2003,(12)

[6] 刘红明.试论电视新闻的叙事时间与叙述视角[J].广西社会科学,2003,(9)

[7] 王纬,刘浚.保持中间地带——论《60分钟》的叙述模式[J].现代传播,1997,(3).

[8] 李德刚.电视新闻调查性报道的叙事策略[J].声屏世界,2004,(7)

[11]黄挺 学好新闻叙事学 军事记者 2003年第1期

[12]黄挺 学好新闻叙事学 军事记者 2003年第1期

[13]何纯 关于新闻叙事学研究的构想 湘潭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03年第4期

[14]齐爱军 关于新闻叙事学理论框架的思考 现代传播 2006年第4期

[15]张寅德 叙述学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

[16]赵毅衡 当说者被说的时候比较叙述学导论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

[17]罗兰巴特 叙事作品结构分析导论 .张寅德.叙事学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

叙事学理论论文篇(5)

伯杰在大众文化和传播学方面可谓著作等身,其中《通俗文化、传媒和日常生活中的叙事》(以下简称《叙事》),是他一本力作。伯杰认为,叙事现象无处不在,从襁褓之中的摇篮曲,到孩提时代的童话歌谣,再到电影、广告甚至日记,叙事乃是一种强有力的表达方式。我们也许时时处处遭遇到叙事却未曾觉知,恰如布莱希特所言,司空见惯之物往往视而不见。所以,忘却叙事不足为奇。

不过,文学理论家则热衷于叙事的思考,所以虚构文学的叙事学研究沛然勃兴,种种叙事理论成为二十世纪西方的一个丰富思想资源。当然,乐于待在“象牙塔”里的论理叙事的人,并不觉得寂寞和孤独。不过,像伯杰这样深切关怀日常生活和大众文化的人,却总想着如何将这一思想资源引向文化研究。《叙事》便是这一努力的结晶。全书分为两大部分,前半部着力于对西方文学理论中叙事理论的整理与廓清,从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的陈见,到本世纪八十年代的新说,从神话学、诗学理论,到结构主义和叙事学,论述活泼,视野开阔,既有总结又有批判,可谓新见迭出。后半部分则创造性地将叙事理论用于对各种通俗文化体裁和媒介形式的分析,读来颇有启发性。

倘使说虚构文学的叙事现象较为集中和统一的话,那么,在通俗文化、传媒和日常生活中,叙事五花八门,纷繁复杂。将叙事理论引入广泛的文化研究,伯杰批判地改造了普罗普和结构主义的叙事理论,结合传播理论,创立了一个传媒叙事的五要素分析模式。这五个要素是:作品(文本)、艺术家、社会、观众和媒体。透过这个分析模式,大众文化中的各种题材形式的叙事问题分析,便有了坚实的理论支撑。在《叙事》一书中,伯杰关注的问题集中在题材的叙事特征,叙事形式,叙事内容的解读方法等方面。比如,他仔细分析了漫画、广告、电影、电视、广播剧和种种日常生活的叙事形式,一方面注意总结这些叙事形式的独特性,另一方面又以一些典范性的个案分析,来解析不同题材叙事的意识形态。书中对苹果电脑公司的“麦金托什品牌”广告分析犹见功力。作者将一则广告的叙事形式和内容纳入美国文化的语境中,透过广告中不同形象的叙事及其互文关系的比较,揭示了苹果与IBM的商业战争。对广播剧《星球大战》的叙事分析,则是建立在对文学原作和广播剧本的比较基础之上,作者强调广播剧的特殊叙

叙事学理论论文篇(6)

【关键词】叙事;叙事研究;范式转换

【中图分类号】 G40-057 【文献标识码】 A 【论文编号】 1009―8097(2010)06―0015―04

近年来,叙事研究在许多领域引起了学者的普遍关注,仅从研究数量上来看它已经成为最为人们热议的研究方法之一,在教育技术界也有许多相关讨论,特别是以Blog为代表的教育技术手段的应用大大丰富了教育叙事的形式,是教育技术学科对叙事研究的独特贡献。在为已取得的研究成果欣喜的同时,我们也注意到有一些争议之处,如教育技术界中有一些学者认为虚构的故事也是叙事研究,因此像叶圣陶先生的小说《倪焕之》、《庄子》里的一个个小故事、柳宗元的《种树郭橐驼传》都是叙事研究的典范。但也有学者反对将教育叙事过度引申,针锋相对的指出诸如《倪焕之》这样虚构的故事不是教育叙事,叙事研究应该有作为研究方式所必然具有的规范、程序和要求等。①这种观点的对立实际上反映了研究者对叙事、叙事研究本质认识的模糊,那么叙事和叙事研究是什么呢?逻辑上又是什么关系呢?围绕这些问题,我们试图对叙事、叙事研究的基本概念进行一番梳理,深入分析其属性及意义,以更好地推动教育技术领域对于叙事研究的应用。

一 对“叙事”的重新解读

叙事是社会科学研究中最含糊的概念之一,研究者往往在非常宽泛的意义上使用这个词语,这使其内涵远超出了人们的惯常经验,教育学界对叙事的界定同样有颇多模糊之处,试着解读这些略显晦涩的定义或许会侵蚀一些原初隐含的意义,但对于明晰我们的理解还是有帮助的。剥茧抽丝后,我们发现,人们统称的叙事基本包含着两个维度的含义:一是作为言语成品的名词的“叙事”(story),还有一种是作为行为过程的动词的“叙事”(story telling),虽然人们在谈论的时候往往是把二者放在一起,但从不同研究者对叙事的定义上还是可以看到对行为过程和言语成品的不同侧重。

有学者认为:叙事是为了“告诉某人发生什么事”的一系列口头的、符号的或行为的序列[1]。这里强调的是叙事的各种存在形式,反应的是一个名词的“叙事”,这个叙事的形式可能是口头的语言,也可能是符号的文字、图片、影像,甚至可能是一些具体的行为(如行为艺术者就是通过具体的行为向世界表达自己的观点的)。与这种认识类似的定义还有:叙事指叙说按时间先后顺序所发生的事情或事件[2];narrative(叙事)主要指被叙述出来的东西,因此是一种事实而非活动。[3]这些界定里的叙事突出的是讲述的内容,如果我们叙事(story telling)分成“叙”(tell)和“事”(story),那么这里研究者主要强调的是名词的“事”(story)。

另有学者概括地把“叙事”定义为“讲故事”,陈述人、动物、宇宙空间格中生命事物身上已发生或正发生的事情[4]。这里,突出的是“陈述”的过程。当然,这里的陈述既包括客观的对世界的认识,也包括主观的对世界的推理、建构,因此有研究者说人们可以通过叙事“理解”世界,也可以通过叙事“讲述”世界。[5]在这种界定中,叙事本质上是一种行为,是一种经验的表达方式,是讲述的过程。与这种认识类似的论述还有:叙事就是指把一些独立的信息以某种方式连接起来形成一个有意义的陈述……从这个意义上说,叙事无外乎就是两部分,一是选择,二是组合。[6]叙事,归结到最基本的内核及操作定义,就是“叙述”“故事”。教育叙事即是教育当事人或教育研究者“叙述”发生在教育中的“故事”。[7]这些界定中的叙事突出的是一种过程,强调的是“叙事”中动词的“叙”(Story telling)。

综上所述,叙事至少包含两个维度的内容,即“行为过程或言语成品”,正如马毅飞、刘永福对叙事定义所界定的,叙事是“在特定社会教育文化语境中运用叙述、描写的表达方式,以故事形式来表现已发生或正在发生的系列性教育事件的行为过程或言语成品。”②从这个意义上看:人们的说话、写作等表述的过程都可以称为叙事,同样教师的讲课、思考、写作也都是作为过程的教育叙事。同时,人们以故事形式所说的话语、写作的文本等也都可称作叙事,教师所说、所写的文本就是作为言语产品的教育叙事。需要指出的是,这里只是方便分析我们才把叙事按侧重点不同分为这两类,实际应用中叙事研究者往往并不对叙事做如上分解,而是不加区分地使用叙事这个概念的,毕竟讲述的过程和讲述的内容本质上是一体的,没有故事就没有讲述的内容,没有讲述的过程,故事也无从谈起。

二 叙事研究意蕴的深度分析

教育研究中,研究者虽未明确对叙事做以上名词、动词两重维度的区分,但在具体研究过程中却能明显地看到由这两种不同的理解引发的两类不同研究取向。分析教育领域中的叙事研究,我们可以将其分为对(名词的)叙事进行研究和通过(动词的)叙事研究这两种,虽然二者都称为叙事研究,都表现出一定对边缘的关注,但二者在本质上却有明显的不同。

1 对叙事进行研究(research about narrative)

作为言语成品而言,叙事是指教师身边的“小事儿”,那些与教师、学生等个体的生活意义相沟通的故事、口述、现场观察、日记、访谈、自传或传记甚至书信等都是这种叙事。在传统教育研究中这些具体的经验往往是在研究者视野边缘的,有学者直接质疑“这种以春蚕自我吐丝喃喃自语似的方式,记下来一大本教育故事的流水账并以此去发现教育存在的问题,并且还准备有效地解决,只能是天方夜谭”。[8]以往的研究者更愿意去探索比这些小事更宏大、更体系化的理论,更喜欢去关注那些更符合逻辑的、更有条理的实验结论、调查报告等。但叙事的提倡者却表达了对传统宏大叙事的怀疑和对这种边缘琐碎经验的强烈关注。他们并不笃信处于传统教育研究中心的体系化的教育理论和严密的教育实验,反而对这种研究内容的有效性表示出一定的警觉,有学者直言教育创新活动的经验形态在理论表述中往往容易在可编码的修辞过程中被不知不觉地抽干和掏空,以致出现理论面对实践推动的尴尬境地。[9]

因此,与以往强调“科学化”、“客观化”的教育研究相比,这种叙事研究强调把关注重点转向学校日常生活,让抽象的教育概念退至幕后,回到教育事实本身。在这里,这些作为言语成品的小的教育叙事本身是进行研究的重要内容,叙事研究就是对这些小故事进行研究,叙事研究者认为这些小故事与宏大的理论与严密的教育实验、教育调查等有同样的学术意义和分析的必要,而且这种来自生活的叙事的引入,可以提供给教育研究更鲜活、更丰富的内容。这里研究者可以从一个中学校长若干年的工作笔记中读出一个学校发展的轨迹,从一个老师讲述的具体故事中,挖掘出教师信念这个抽象的话题。因此,这种叙事研究是“对叙事进行研究”,它本质上仍是一般研究范式的,讲求方法的系统、追求结论的科学。遵循这样的研究取向,叙事研究过程也是一个由一个弹性框架构成的系统过程,它与一般“科学”教育研究是同构的,都是从确定问题出发到研究文本的系统过程。③这里的叙事(如教师的故事、日记等)往往只是研究过程的资料和数据,是完整的研究的一个环节,还需要进行深入的系统分析。但这样系统分析也需要遵循学术规范、需要研究者接受相当的学术训练,实际上远不是一种一线教师容易掌握的“教育经验的理论方式”,也容易脱离实践异化为干瘪的理论,因此一些学者转而求诸通过叙事进行研究。

2 通过叙事进行研究(research through narrative)

作为言语过程,叙事是那种不符合“学术共同体”规范的“讲故事”。教师用通俗的语言述说、描写自己的教育故事:文体不限、结构不限、话语方式不限。在传统教育研究中这种零散的话语方式是难以为学术共同体接受的,而规范的学术话语又不大容易为一线的教育工作者掌握,所以教师往往在事实上被剥夺了表达教育经验的可能。叙事提倡者对“规范性”表达的有效性表示出一定的怀疑,他们认为传统的教育研究照搬学术性研究的模式,用基础研究的思维方式与规范来要求教师,没有考虑教育者的实践智慧。因此,应该鼓励教师用自己的话语方式讲自己的教育故事,以叙事的方式回归教育时空中各种具体的人物、机构及事件[10]。这种叙事过程通过赋予教育实践第一线的教师言说其经历的权力,宣告了他们的声音在教育研究中的重要性。

而这种叙事的研究意义体现在讲故事者和听故事者两个方面:就叙事者而言,在故事的讲述中,他实现了个人对教育问题的反思;而就听故事者而言,听者沉浸到故事情境中,一定程度上达成了与讲故事者的视界融合,构建起自己的理解。这种个别化的理解赋予了叙事“研究”的属性。当然,这里的“研究”不同于传统教育研究对“研究”的界定,它是一种依靠哲学的沉思、艺术的直觉、宗教的皈依以及生命内在的觉醒等追寻教育的意义的“研究”,是一种“行动――感悟”式的研究。[11]通过对“研究”的重新解读,叙事的行为(tell)有了研究意义。“通过叙事的研究”强调叙事过程本身就是研究,反对把教育叙事与叙事研究分离,甚至有研究者认为,哪怕是讲述虚假的故事也是研究。

但这种对研究的范式转换并非毫无争议的,激进的反对者否定这种叙事的研究意义,仅将教师叙事视为一种通过反思促进专业发展的实践,[12]还有学者明确表示不遵循基本的论文写作规范的叙事不能称为叙事研究。[13]温和些的学者建议取中间路线,使用叙事探究(narrative inquire)这个词语表示那种新“研究”[14]。④另外,梳理关于叙事的著作可以发现,许多学者都是将叙事视为那些不能适应“科学话语”的一线教师、青年教师的一种经验表达方式,鲜有提倡“专家”、“学者”用叙事来表达自己经验的,这一定程度上反应了叙事研究作为研究方法在一些人潜意识里是一种“次等的研究方法”,往往是掌握了“高级研究方法”的学者、专家不屑于采用的。在一定意义上,这种争论源于两种研究范式的“不可通约”,这种对叙事研究的“低估”源于对叙事研究范式的不理解。事实上,叙事倡导者所说的“研究”与反对者口中的“研究”并不是一个同义语,二者在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上都有截然不同的取向,如果不能把握这种范式的转换,就可能产生许多问题。

三 教育技术领域叙事研究的省思

根据上述两分的思路审视教育技术领域的叙事与叙事研究,我们发现教育技术领域中的叙事研究也可以分为两类,一种是关注名词的关于叙事的研究,即对教育博客、教育论坛留言的深度分析;另一种是动词的作为过程的叙事,即博客写作、论坛留言等具体行为。而后者往往是人们更为关注的,我们谈到的“叙事”大都是与教师博客的写作(Blog Writing)、BBS虚拟社区上的交流、讨论等具体的行为过程联系在一起的。对叙事研究的讨论也多是从“通过叙事进行研究”的角度展开的,在实践中强调教师基于网络的叙述,鼓励教师把他们自己的教育经验用博客写作、论坛留言、个人网站经营等形式说出来。而教育技术的独特意义往往体现为技术提供了叙事的场所,具体来说就是利用博客、BBS、WIKI等技术手段门槛低、交互性强的特点支持教师的“讲述”,这种基于网络的讲述既方便了教师个体的倾述又能更好地与同行分享交流。[15]

教育技术领域中流行的“通过叙事研究”沿袭了这种研究范式的优点。通过在网络上叙述自己的故事,教师的教育智慧得以显现,教育理解得以深化,既丰富了我们的理论,又引导了我们的实践,值得继续关注。但这种研究范式转换也容易带来认识上的模糊,实践中经常可以看到对叙事研究比较极端的两种错误认识:一种是不理解“通过叙事研究”这种研究范式导致的是对叙事研究的矮化心理,还有一种是过于夸大这种研究范式产生的对叙事的“研究”性的泛化情绪。在实践中,这两种极端取向都有所体现:例如,有人不理解叙事研究对于“研究”的转换性解读而不敢承认叙事的研究意义,因此虽然认同博客写作等叙事对教师专业发展的意义,但怎么也不明白这种写作为什么能成为研究。还有人虽然一再赞扬叙事的研究意义,却又徒劳地试图用传统的“信度”、“效度”等术语为叙事研究的合法性辩护。另一方面,又有人完全为应付任务而杜撰一些自己都不相信的故事、或在博客上写一些完全跟教育生活无关的絮语放在网络上,并以为这样无主题的乱写也能是研究,从而使研究陷入“怎么都行”的误区。为避免这两个极端的错误,在进行这类叙事研究时我们要注意两点:

首先,我们要明确并坚持叙事研究的立场或范式:叙事就是研究。哪怕这种叙事可能片面、主观甚至不真实,但因为其增进了叙事者和倾听者的理解,因此就是一种研究。这种研究与一般意义上的教育研究是不一致的。仅就讲述故事的真实性而言,站在“通过叙事研究”的研究范式看,一系列经过艺术加工的故事也可能有促进作者、读者理解的研究意义,也可被称为叙事研究。正如卢梭虽然并没有真的教过一个叫爱弥儿的孩子,但也不影响他的著作《爱弥儿》激发了一代代教育人对人性、对教育的思考,我们不能说卢梭的做的不是教育研究。因此,我们不能以网络叙事可能缺乏真实而怀疑其研究意义,在实践中还要继续推动教师基于网络、基于博客的教育叙事。同时,若是有其他研究者站在另一个立场对教师博客的真实性提出怀疑进而否定这种叙事的研究意义,我们也应清楚这种争议的缘由,不必怀疑更不要因此陷入范式的“不可通约”引起的无结果的争论。

其次,我们也应该以反对者的批评为警戒,避免把叙事的研究的意义无限扩大。具体来说就是要时刻注意保持对叙事的“真实性”追求。虽然叙事研究并不讲求一般意义的信度、效度等而是追求一种“个人的解释”,但这种“个人的解释”必须是以研究者“求真”的态度为基础的。还是以爱弥儿为例,虽然这个人物是不存在的,但故事的叙述确实建立在作者真实教学经验基础上的,从书的字里行间我们也是能看出作者对教育过程的真实追求的。相反的,虽然有心人也可以从《山海经》、《聊斋志异》等传奇中读出教育的味道,但由于这些故事明显缺乏求真的态度,因此不能算作叙事研究。若把这些怪力乱神的故事也视为研究,将故事讲述者视为教育研究者势必使教育研究过于弥散以至于相对化、虚无化――如果任何实践都是教育研究那么就没有教育研究了。可见,虽然我们不能以真实性作为判断叙事研究的标准,但讲述者是否追求“真实”却是区分叙事研究与一般叙事的根本标志。此外,从形式上看叙事研究的叙事与文学叙事也会有所不同,作为教育叙事研究的“叙事”,一般头绪简洁,不会出现过多的心理刻画,要避免夸饰和过多的渲染。更为重要的是,在搜集材料、剪辑材料和议论点评的背后,需要作者具有鲜明的教育理念和深厚的“宏大叙事”的理论修养的。 [16]总之,叙事者可以对故事进行加工,但这种加工应该是建立在真实基础上的对“深刻”的追求,而不是不着边际的畅想。这就要求我们在自由叙事的同时,还应有意识的加强理论修养,使我们的叙事研究不仅仅是一种个人解释。

另一方面,我们也注意到,当前教育技术领域的叙事研究还比较缺乏“对叙事进行研究”的研究形式。一些教师仅仅满足于讲述的过程而不去反思故事深处的教育意义,他们在博客上讲出自己的故事后就再不关注这件事情了,而提倡叙事研究的学者也不大去考虑如何把教师个人的现场文本,教师对教育现象的个别解释转变成研究文本,缺少对教师博客的分析与形成结论。这使得许多教师博客或者成为一般生活的流水账,或者成为一种缺乏支持的信息孤岛。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还要鼓励研究者以博客、网站等为研究内容,探究文本深处的教育意义,帮助写博客的教师对自己的叙事反思、整理,使自己的叙事从现场文本走向研究文本,深化自己的认识,丰富我们的研究方法。

参考文献

[1] 施铁如.后现代思潮与叙事心理学[J].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2):88-93.

[2] 陈振中.论教育叙事研究的若干理论问题[J].上海教育科研,2005,(9):30-33.

[3] [美]华莱士•马丁著,伍晓明译.当代叙事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273.

[4] 侯怀银,王霞.论教育研究的叙事学转向[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6(6):5-8.

[8] 段晓明,陈荟.走向生活体验――教育研究中的叙事研究法[J].教育研究与实验,2004,(4):29-32.

[6][13] 柯政,田文华.对叙事和叙事研究的另一种叙述[J].当代教育科学2007(14):10-14.

[7] 蔡春.“叙述”“故事”何以称得上“研究”――论教育叙事研究的基本理论问题[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4):125-130.

[8] 许锡良.评“怎么都行”――对教育“叙事研究”的理性反思[J].教育研究与实验,2004,(1):5-10.

[9][10] 丁钢.教育经验的理论方式[J].教育研究, 2003(2):22-27.

[11] 柳夕浪.“研究”对于中小学教师意味着什么[J].教育研究,

2005,(1):52-57.

[12] 王凯.教育叙事―从教育研究方法到教师专业发展方式[J].

比较教育研究,2005,(6):28-32.

[14] 胡惠闵,陈桂生,王建军.教育叙事研究中的“叙事”与“研究”[J].当代教育科学,2008(4):31-32.

[15] 黎家厚.信息时代的教育叙事与教师主体意识的觉醒[J].中国电化教育,2004(10):40-44.

[16] 鲍道宏.教育叙事研究:批判与反思[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7(5):16-19.

注:①参见:韩丹等.教育叙事研究――面向信息化的教师专业深入发展的捷径〔J〕.中小学电教.2005,(10);马周周,《庄子》蕴含的教育技术思想探秘[J].电化教育研究,2007,(9);严家怡.从《种树郭橐驼传》看古代教育叙事研究[J].电化教育研究,2009;(4)鲍道宏.教育叙事研究:批判与反思 [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7(5).

②马毅飞,刘永福虽然对叙事进行了“言语过程和言语成品”的界定,但在后续研究中却没有保持这种对言语过程和言语成品的区分,而是直接把叙事研究视为对“言语成品的叙事”进行研究,忽略了“言语过程的叙事”从而误读了叙事提倡者“叙事就是叙事研究”的根本含义,而得到“叙事与叙事研究内涵不同,外延也不同属,叙事的属是过程,而叙事研究的属是方法”等相对较粗放的结论。参见:马毅飞,刘永福 教育叙事与教育叙事研究之逻辑关系[J].天津市教科院学报,2008,(5).

叙事学理论论文篇(7)

然而,作为一门学科,叙事学是20世纪60年代,在结构主义大背景下,同时受俄国形式主义影响才得以正式确立。它“研究所有形式叙事中的共同叙事特征和个体差异特征,旨在描述控制叙事(及叙事过程)中与叙事相关的规则系统”[5](P3)。

虽然叙事学确立只有短短不到半个世纪,但叙事学的研究范式已经发生了重大的转移:从关注故事/话语的经典叙事学转移到上世纪90年代初的多元叙事学。应该看到,不同研究范式中同时存在着研究层面和研究方法的显著差别。为方便论述,我们将经典叙事研究范式分为以故事为对象的研究层面和以话语为对象的研究层面。

一、以故事为对象的研究层面

俄国形式主义区分了叙事作品中的“情节”(sjuzet)和“故事”(fabula),大致相当于叙事学中区分的话语(discourse)和故事(story)。早期叙事学家在结构主义的影响下,选择“故事”作为叙事学的研究对象。事实上,托多罗夫首次提出叙事学一词时,给"Narratology"的定义是:

叙事学:关于叙事结构的理论。为了发现结构或描写结构,叙事学研究者将叙事现象分解成组件,然后努力确定它们的功能和相互关系。[6]

很明显,这一定义带有浓厚的结构主义色彩,其重心在于确定叙事中的行为,然后描写行为的功能和序列关系,以便从中找到支配叙事的结构。

托多罗夫之前,法国人类学家兼结构主义者列维-斯特劳斯(L.Strauss)对神话进行研究之后,发现在浩如烟海的神话底下隐藏着某些永恒的普遍结构,任何特定的神话都可以被浓缩成这些结构,这就是叙事中所谓的“深层结构”,其中的变项是一些普遍的文化对立(如生/死、天堂/尘世等)和处于这些对立项之间的象征符号。在不同的文化中,这些深层结构将演变出具有不同价值的表层结构。[7]可以看出,作为人类学家,列维-斯特劳斯并不关心叙事序列,他关心的重点是赋予神话意义的结构模式。[8](P59)与之相反,俄国形式主义者普罗普(Propp)依据对俄罗斯民间故事的研究,对事件的功能进行了明确分类,同时提出与这些功能相对应的人物类型。格雷马斯(Greimas)继承并发展了普罗普的分析模式。他将后者对民间故事的分析方法扩展到所有叙事,提出与行动相关的三对共六种“行动元”概念,即:与愿望、探求和目标相对应的主体和客体;与交流相对应的发送者和接收者;与辅助支持或阻碍相对应的帮助者和阻挠者。同时,格雷马斯压缩了普罗普提出的功能种类,并将它们归入三种序列结构:契约型结构、完成型结构和离合型结构。如契约型结构中,叙事可能采取两种模式来进行:

契约——违背契约——惩罚

缺乏契约(秩序)——重建契约(秩序)[8](P59)

并非所有叙事学者都认同上面的分析模式,比如布雷蒙(Bremond)认为格雷马斯关于叙事序列的分析不能囊括所有叙事现象。他在肯定普罗普的功能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叙事的基本序列由下列三个功能组合而成:

1)表示可能发生变化的功能;

2)表示是否实施这种变化的功能;

3)表示变化是否实现的功能。

由这三个功能组成的基本序列互相结合产生复合序列,布雷蒙列举了“首尾接续式”、“中间包含式”和“左右并连式”等几种常见类型。[9]

罗兰·巴特(Roland Barthe)区分了“核心”和“催化”两种功能,核心功能以其依据的行为为故事“打开或结束一个未定局面”,而催化功能表示的行为则只起连接作用。[10]

托多罗夫综合各家论述,借用语言学中的关键术语,对最小叙事单元、序列和文本进行了描述。他认为,叙事中的最小单位是一些基本命题,可以是表示行动元的命题,如:“X是国王”,也可以是表示动作的命题,如“X娶了Y”。五个命题构成一个序列:表示初始平衡的命题——表示外力侵入的命题——表示失去平衡的命题——表示恢复平衡力量的命题——表示新平衡的命题。而序列按照嵌入、接续、交替等方式结合起来就构成完整的叙事文本。[8](PP60-61)

总之,以故事为对象的研究层面下,叙事中的行为因素受到高度关注,而不同程度地忽略了对人物和叙事文本意义的研究,同时由于叙事学仍在初创之中,所以大量地借鉴了语言学中的术语和概念,如行动、功能、序列、结构、语法等。按照这一思路进行叙事分析,首先需要在某特定叙事或某类叙事中寻找出深层结构(可能是二项对立的结构,也可能是其他类型的结构),然后确定体现这一结构的行为,将行为按功能进行分类,同时也对完成功能的人物进行归类,再分析功能的系列结构,最后在文本的高度上分析这些基本序列的组合方式。这一时期几乎所有叙事学家都声称要找到适用于所有叙事的普遍语法,但在实践中,将他们的方法用于分析单个叙事或某类叙事(如民间故事、侦探故事、狄更斯叙事等),往往能够得到更为有效、也更令人信服的结论。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托多罗夫还是罗兰·巴特,后来都改变了最初的研究方向,从对故事语法的研究分别转向叙事的文化层面和符号层面研究。有些批评家,如范·迪克认为,故事中的诸活动之间存在由社会习俗决定的秩序,所以很多动作序列实际上是受惯例支配的:如出发意味着返回;许诺意味着去完成它们的意向等。因此,他们建议“把叙事作为行为哲学和话语分析这些更广阔的领域中的一个特殊区域”,这样叙事才能获得更好的研究[11]。应该说,这为以故事为中心的叙事学研究提出了一个新的方向。

二、以话语为对象的研究层面

只在故事层面进行叙事研究有很多缺陷,尤其不能解释“同样一组行动可以用不同方法来叙述”这一事实,使叙事学家开始关注叙事的话语层面,即故事的表述方式,主要包括叙事时态、时间、语态、语式、人物描写、人物话语表达方式等。这一研究范式的代表人物包括(后期的)托多罗夫、热拉尔·热奈特(G.Genette)、查特曼(Chatman)、普林斯(G.Prince)等。

经典叙事学对时态和时间的研究通过对照它们在故事和话语中的不同表现形式来进行,从而确定话语在何种程度上对故事进行了“变异”处理,以及这样处理带来的效果。叙事时态分现在时和过去时两种,现在时态又分故事现在时和话语现在时。根据话语和故事之间的时态关系,可将叙述分为三类:回顾叙述、同步叙述、预示叙述,而这三类叙述都有各自不同的时态、体式和情态系统。[12]

对时间的考察分三个子系统:时序、时距和频率。如果叙事话语中的时序与故事中的时序不同,则说明话语中出现了“时间倒错”现象,如倒叙、预叙、中间叙等。故事时距和话语时距的关系可能体现为:等距(如对话体的场景叙事)、故事时距大于话语时距(如概述或全景式叙事、省略或停顿)以及故事时距小于话语时距(比较少见,主要用于主观心理叙事)。频率用来比较故事发生的次数和话语中发生的次数,分单一叙述(故事中发生n次,话语中也讲述n次)、重复叙述(故事中发生一次,话语中讲述n次)、反复叙述(故事中发生n次,话语中讲述一次)。[13](PP125-126)

语态和语式也是从语言学中借用的概念,分别解决叙事中谁说和谁看的问题。语态研究中的关键术语是叙述者,指叙事话语的发出者(或“声音”)。叙述者可以在叙事中表明身份,也可以隐藏身份;叙述者若出现在叙事行动中,该叙事为同故事叙事(如很多第一人称叙事),若没有出现在叙事行动中,该叙事为异故事叙事(如很多第三人称叙事)。在第一人称叙事中,通常出现两个“自我”:叙事自我和经验自我,两者常常交互作用以完成叙事功能。[14]

“声音”本指叙述者的声音,但在巴赫金的影响下,叙事学者将这个概念扩大至包括叙事文本产生的所有声音,包括文本内声音(叙述者声音及人物声音)和文本外声音(指作者的声音),并进一步探讨各种声音的辨认及产生的复调效果。[15](P45)

苏姗·兰瑟(Susan Lanser)将声音作为“意识形态的表达形式”,探讨叙述声音和女性作家写作的关系[16];詹姆斯·费伦(James Phelan)则将声音看成是叙事“为达到特殊效果而采取的(修辞)手段”,探讨声音在叙事交流中所起的作用[17]。这些研究都继承并突破了经典叙事学中“声音”的范畴。

语式用来描述叙事信息调节,热奈特区分了两种调节方式,即距离控制(即叙事信息数量控制)和投影控制(即叙事角度控制)。这儿的关键术语是聚焦者,指充当叙事视角的眼光。叙事可以采取叙述者聚焦(如全知型三人称叙事),也可以采取人物聚焦(如一人称叙事或三人称有限视角叙事)。值得注意的是,多数叙事都混合采用两种聚焦方式。[15](P57)热奈特在分析叙事聚焦之后进一步指出,选择了某类叙事聚焦,也就选择了信息数量和叙事角度,因为特定的聚焦只能感知到某些信息,如果叙事超越了这些信息,则被视为“视角越界”。但他同时指出,很多情况下视角越界并不影响读者的阅读和判断,读者的认知策略可以帮助他们合理地排除这些越界可能带来的阅读困难。[13](PP143-147)

另一位颇有影响的叙事学家(Franz K.Stanzel)则没有区分语态和语式,而是提出了一个“叙事情景”的概念。斯坦泽尔将叙事情景分为三种:第一人称的叙事情景、叙述者的叙述情景,人物的叙述情景,并描述了每一叙述情景中的典型特征,包括叙述者的参与程度、距离、知晓范围、目的、可靠性、声音和聚焦情况等。[18]

叙事中人物描写可以由叙述者或人物来完成;可以直接描写,可以间接描写;可以自我描写,可以由他人描写;可以在公开场合下描写,也可在私下描写等。但每一种描写的可靠程度并不相同。另外,叙述者(作为作者虚构的主体之一)在叙事中体现出来的特征也受到了高度关注,尤其是叙述者的可靠性和叙事意识。可靠的叙述者让读者相信并接受他对事件的报道、理解和评价,不可靠叙述者则由于知识的缺乏、对事件参与不足或有问题的价值判断系统,让读者对其报道、理解和评价产生怀疑。叙事意识是指叙述者进行叙事时的心理状态。[19]

热奈特根据叙述者的干预程度对人物话语和思想的不同表达方式进行了区分:叙述体(叙述者行使最大干预)、间接体(叙述者实施部分干预)、直接体(叙述者实施最小干预),同时在间接体别分析了自由间接体,在直接体中分析了自由直接体。[13](PP125-128)同样,对人物意识的表达方式也有心理叙述方式、戏剧独白、内心独白、思维风格等几种。[15](PP92-95)

以上的分析其实已经表明,把叙事作为话语进行研究的范式也包含对故事的研究,只不过研究重心不在于对故事行动功能及序列进行描写。而在于故事转化为话语中的种种方式,属于俄国形式主义所谓“技巧”范畴,从而使研究成果更贴近文本现实,在批评实践中也更具操作性,缺陷是研究总停留在形式描写层面上,缺乏对叙事运作机制更全面的探讨。

三、整合、开放的研究范式

将经典叙事学中的两种研究范式进行有机整合,是近年来叙事学研究的重点之一,其中的代表人物包括米克·巴尔(M.Bal)、查特曼、普林斯等。经过整合,叙事学家试图重建完整的“叙事语法”,主要包括以下四个相互关联的组成部分:句法(由一套有限的规则生成所有故事的宏观和微观结构);语义(对这些结构进行阐释,包括叙事内容的宏观和微观结构);话语(结合上述结构,由另一套有限的规则来解释叙事话语,如叙述时序、叙述速度、叙述者干预等);语用(影响前三部分分析进程的认知和交际因素)。[5](P7)可以看出,整合后的叙事研究范式有如下几个重要变化:

1.从“静态”走向“动态”。无论是列维-斯特劳斯还是普罗普,以及早期的叙事研究都忽视了叙事的“句法”层面,热衷于分析故事的最小单元及其功能(普罗普甚至强调叙事中各功能事件的序列是固定不变的),而没有关注故事中各因素的动态配置规律,所以他们的研究无法解释推动叙事进程的动力所在。整合后的模式则注重研究故事中的动态因素。如帕维(Pavel)在情节的研究中,既突出了事件和转化的重要性,又勾勒了情节中的动力、张力和阻抗因素。[20]还有研究者从叙述者对叙事信息的控制出发,研究读者在将话语还原成故事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断点”现象,再结合认知学相关理论,探讨这些“断点”对读者确定事件功能的影响,这等于强调了“功能”的动态性。[21]

2.从“规则”走向“语境”。经典叙事学从结构主义发展而来,宗旨是将叙事研究系统化和“科学”化,客观上使其难以与语用、语境融合。但近年来由于社会语言学不断强调语境的重要性,叙事学界也越来越倾向于将叙事看成一个过程,而不是一个产品。“……从文本中心模式或形式模式转到形式与功能并重的模式,即既重视故事的文本,也重视故事的语境。”[22](P8)也就是说,叙事研究不应只注重形式,还应该注重叙事形式与叙事阐释语境之间的相互作用,如叙述者与事件的位置推断、叙述者的可靠性推断、哪些主题在故事中处于优先地位的推断、哪些叙事结构可能引起不同性别的特殊反应,以及读者如何回应叙事技巧再现出的价值观等。对这些问题的回答,不能依靠规则的描述,而是依靠对作者、叙述者、文本、读者之间的语境关系的分析和判断。

3.从“作者”走向“读者”。经典叙事学在进行形式描述时,常常预设了叙事的意义,如普罗普给“功能”的定义(功能是人物的一种行为,由它对行动进程所具有的意义来界定)中,就预设了作者赋予叙事的意义,其结果是,对形式进行预先阐释后再对形式进行描述。整合研究模式也研究叙事的形式,但将其放在读者的阅读语境中,叙事形式的意义只有在读者的阐释框架中才能体现出意义,从而将叙事意义的确定权交给了读者。[22](P12-13)

叙事学不断从其他研究领域汲取养分,同时丰富其他研究领域,从而形成了众多的跨学科叙事学分支,成为近年来叙事学研究的一大景观,使叙事学从封闭走向开放,从单数变成复数。美国知名的叙事学者杰恩(M.Jahn)评价道,今天的叙事学“是‘叙事学+X’的研究模式”,这里的"X"无论是女性主义还是性别研究,是文化研究还是后殖民研究,他觉得“都很有研究价值”[15]。

事实上,“后经典”叙事学延伸出的分支远不止杰思所述。综合已有资料,可以举其要者如下:心理分析叙事学、历史纪撰叙事学、可然世界叙事学、法律叙事学、女性主义叙事学、认知叙事学、后现代主义叙事学、修辞叙事学及文化叙事学等。复数叙事学强调该学科的开放性,尤其是与语言学、认知科学、人工智能和语用学等学科的对接。

四、国内叙事学研究现状

不久前,笔者对近三年中国叙事学研究状况进行了统计研究,结果发现,从1999~2002年,国内重点文学评论刊物上刊登的叙述学研究文章数量呈明显上升之势,其中2001年比2000年增长了50%,而2002年上半年比2001年同期增长了近100%,这说明中国叙事学研究的热情正在逐渐高涨。但研究中笔者也发现了目前中国叙事学研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

1.理论研究角度不新,国外理论介绍范围不广。理论研究的选材范围基本上还处于经典叙事学的范畴,如对话语/故事、叙述者的研究;对国外叙事理论的介绍数量相当有限,没有覆盖叙事学的最新发展方向。总体来说,这一时期的叙事理论研究的深度和广度都不够,难以形成方法论,导致从事叙事批评实践的研究人员不能跟上国外最新发展,使叙事批评实践不能走向深入。最令人不解的是,这一时期甚至没有出版国外叙事学研究的最新译著(直到2002年5月,北京大学出版社才翻译出版了一套《新叙事理论译丛》(注:本套丛书由申丹主编,从解构主义叙事理论、女性主义叙事理论、修辞性叙事理论、后现代叙事理论和跨学科叙事理论等5个方面介绍了国外叙事学研究的最新方向。)),与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对经典叙事学的翻译引进和评介热潮相比不可同日而语。

2.叙事批评实践中,研究范式过度集中在叙事话语方面(80%以上),其中又以叙述者、叙述视角、叙述人称和叙述时间的研究为主,对叙事话语中叙述声音、叙事层次、叙述接收者等方面的研究较少。鲜有将叙事话语和故事结合并提炼出有效叙事规律的研究;同时研究角度不深,常常浅尝辄止,没有将语境真正纳入到文本解读中。如认为通过论证《简·爱》中使用了女性第一人称叙述方式就可以与女权主义结合起来[23],而没有考虑通过这种方式传达出来的声音,或这种女性叙述方式与当时的文学传统和文化传统的相互作用来表现作者“对社会主体意识进行了反叛和解构”,使论述显得极其仓促而缺乏深度。同时,这一时期的叙事批评实践还缺乏对“亚文类”、不同时代小说及不同作家小说(如侦探小说、浪漫小说、古代小说、现代小说、后现代小说、狄更斯小说等)叙事共性的研究,而多从一文出发,将叙事研究变成了单纯的文学技巧欣赏。

总之,尽管过去三年中国叙事学的研究数量并不少,但由于缺乏与国外最新研究模式的有效呼应,使我们的研究范式显得陈旧,研究角度显得狭窄,这种形势使引进和研究国外最新叙事理论的工作变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收稿日期:2002-09-11

【参考文献】

[1] 殷企平等.英国小说批评史[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1.78.

[2] Henry,J.The Art of Fiction[M].朱雯等译.小说的艺术[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1.

[3] Forster,E.M.Aspects of the Novel[M].Florida:Hartcourt,Inc.,1985.35-43.

[4] Sehorer,M.Technique as discovery[A].In Yan Zhongzhi(ed.).Selected Readings in 20[th] Century Literary Criticism[C].Chongqing:Sichuan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 Press,1997.26-40.

[5] Prince,G.A Dictionary of Narratology[M].Nebraska:University of Nebraska Press,1987.

[6] Todorov,T.Grammaire du Décameron[M].Mouton:The Hague,1969.69.

[7] Levi-Strauss,C.The structure study of myth[A].In Structural Anthropology[C].New York:Anchor,1955.

[8] Selden,R.A Reader's Guide to Contemporary Literary Theory[M].Kentucky:University Press of Kentucky,1986.

[9] 布雷蒙.叙事可能之逻辑[A].张寅德选编.叙事学研究[C].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153-176.

[10] 巴特.叙事作品结构分析导论[A].张寅德选编,叙事学研究[C].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2-42.

[11] Van Dijk,T.Action,action description,and narrative[J].New Literary History,1975,(6):273-294.

[12] 玛戈琳.过去之事,现在之事,将来之事:时态、体式、情态和文学叙事的性质[A].马海良译.新叙事学[C].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89-113.

[13] Genette,G.Narrative Discourse[M].Trans.Jane E.Lewin.Oxford:Blackwell,1980.

[14] 申丹.叙述学与小说文体学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223.

[15] Jahn,M.Poems,Plays,and Prose:A Guide to the Theory of Literary Genres[M].Cologne:University of Cologne,2002.

[16] Lanser,S. Fictions of Authority:Woman Writers and Narrative Voice[M].Ithaca:Cornell University Press,1992.17.

[17] Phelan,J.Narrative as Rhetoric:Technique,Audiences,Ethics,Ideology[M].Columbus:Ohio State University Press,1996.22.

[18] Stanzel,Franz K.A Theory of Narrative[M].trans.Charlotte Goedsche.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4.

[19] Rimmon-Kenan,S.Narrative Fiction:Contemporary Poetics[M].London:Methuen,1983.100.

[20] Pavel,Thomas G.The Poetics of Plot:The Case of English Renaissance Drama[M].Manchester:Manchester UP,1985.

[21] 卡法勒诺斯.似知未知:叙事里的信息延宕和压制的认识论效果[A].马海良译.新叙事学[C].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