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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申报材料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10 14:55:58

名师申报材料

名师申报材料篇(1)

——名师帮带标兵申报材料

一、勤勤恳恳工作

前苏联教育学家普林斯基曾经这样说:“真正的教育应该是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正是基于这样一种认识,我在教学实践中,以现代教育理念积极探索民主教学方式,注重培养学生自主探究合作的良好学习习惯和创新思维能力,鼓励学生大胆质疑,大胆探究,促使学生在有限的课堂时间内,积极、主动、愉快地学习,提高了教学效率,也使语文学科教学逐步走向生活化、情境化,不仅极大地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热情,也逐渐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教学风格,深受学生喜爱,每次学生评议都名列前茅,更有两次在任高三毕业班课时,以满分的学生评议名列全校第一。连续六年任高三补习班语文课,所任学科每年的高考成绩都位居同年级第一。

在高质量地完成自己的教学工作之外,我还不断强化教科研意识,努力提升自己教科研能力,使自己成为一名学习型、科研型、学者型的教师。我先后参与了部级课题“中国汉语文母语教学环境的人文透视与改善对策研究”、“创新写作教学研究与实验”研究,并被聘为“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重点课题实验研究员”;先后在国家、省、市级刊物上发表教学论文十余篇,并有两篇被评为“语文教学科研成果一等奖”。

二、扎扎实实帮带

一花独放不是春,万紫千红春满园。在完善自我人格与提升自我能力的同时,我更注重发挥自身的带动和示范作用,积极承担指导青年教师任务,努力为青年教师成长供献自己的力量。20__年以来,按照学校的安排,我负责帮带、指导栗超中、申玉清两名青年教师,这两名老师在本学年都担任高三课,其中,申玉清老师是第一年上高三。为了使她能更好地胜任高三课程,我毫无保留地将自己在教学、教研、课堂授课环节等方面的知识和经验传授给她,特别是为她讲解了进入复习阶段后指导学生学习的要点,使她虽是第一次上高三,却能在教学上做到游刃有余。

我为了使两名青年教师真正有一个大的提高,首先是和他们进行教学互动。在他们没课时,我让他们听我的课,在我没课时,我就去主动听他们的课,通过互相听、评课,让他们对比检查我和他们上课时的不同侧重点,互相取长补短,达到相互提高的目的。其次,以自己对教学的精益态度和对教育的敬业精神感染、影响他们,促使他们尽快提高自己。有一次上课,我为了给学生讲清一个词——“履新”的准确含义,查遍了几部大字典和古汉语字典,还上网查了几家网站的不同说法,最后经综合比较才得出较为准确的解释。他们一开始认为我这样做不值得,说为了一个词耽搁这么长时间,如果都要这样做,哪里有这么大的精力。我就向他们解释:语文不光是天生浪漫,如果把握不住一个一个的词,还怎么向学生讲授她内有的魅力?如果不注重细节,语文就失去了她博大精深的基础。经过我耐心的解释,他们终于理解了要备好一节语文课是要注重每一个细节的道理。通过类似的小事,我以自己对语文这门学科的正确理解和对事业的一丝不苟的严细精神感染和带动他们达到对语文学科的深刻理解,从而促使他们真正融入到语文枯燥而双美妙的境界。第三,共同探讨教学研究。青年教师具有创新意识强、闯劲足,容易接受新鲜事物的特点。缘于此,我通过和他们共同研讨教学课题的方式,发挥他们这方面的优势,培养他们教研的兴趣,促使他们在教研上有所进步。经过他们自身的努力,他们在教学过程中总结出多条教学心得,并写成论文在省市教育刊物上发表,其中栗超中老师还担任了省级课题的研究。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在今年的高考中,栗超中老师所任班级的语文课荣获普通班第一名,所带班级超额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申玉清老师所任班级的语文课荣获普通班第三名。

除了具体帮带这两名青年教师外,我还在校内多次作观摩课、示范课,给全校青年教师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特别是20__年11月,市教科所举行了青年教师优质课交流活动,目的在于推广全新的教学理念,我与邯郸一中、汉光中学的教师在我校分别作课,讲课充分体现了新课标下新的教学理念,颇受市教科所领导的好评;20__年10月,在县教育局教研室的安排下,配合县首届名师帮带活动实施方案,我为全县高中语文教师作了关于作文教学的示范课,由于采用了最新的教学理念,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这节示范课不仅获得了一等奖,更搏得了全体听课教师的一致好评;在这节首届名师示范带动课之后,我又就如何做好高考备考工作做了专题讲座,为全县高中语文教师讲解了高考备考工作的要点及具体操作办法;20__年12月,结合“邯郸市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学习,我为全校语文教师做了《“新课程·新理念”下的教学反思》讲座,帮助我校语文教师明确现代教学理念,把准当代教育脉搏,重塑自我,实现教师角色的转变,由于很具价值,后又在全校范围内大力推广,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我校教科研的发展;20__年4月,在我校进行的名师帮带活动中,我作了“名师示范展示课”,以教学理念新、站位高、挖掘深,受到青年教师的高度称赞。业

名师申报材料篇(2)

1、设置单位(人)向业务办公室提出换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申请,提交申报材料。需提交的材料有:医疗机构设置申请书;医疗机构设置可行性分析报告;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协议)和业务用房平面图;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协议;法人代表、从业人员登记表、聘用合同、体检合格证明;法人代表、从业人员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职称证、医师资格证、执业护士证、退休证、失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医疗机构花名册、设备清单、规章制度;医疗机构申请执业注册登记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

2、业务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申报材料齐全无误且符合设置标准的医疗机构,受理其申请;不予受理的,应告知其理由。

3、业务办公室会同卫生监督所对申请换发证的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查验。

4、现场查验合格的,报卫生局局长签署初审意见。

5、报市卫生局审批。

办理时限:医疗机构应当在执业许可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向区卫生局提出换发证申请;卫生局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报市卫生局审批。

二、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流程

1、医疗机构向业务办公室提出校验执业许可证申请,提交申报材料。需提交的材料有:校验执业许可证申请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协议。

2、业务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医疗机构,受理其申请;对不予受理的,应告知其理由。

3、业务办公室会同卫生监督所对申请校验的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查验。

4、现场查验合格的,报业务办公室主任签署意见。

办理时限:医疗机构应当在校验期满前3个月向卫生局提出校验申请;卫生局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验工作。

三、执业医师(护士)注册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需提交的材料有:申请执业注册登记书;医师资格证(执业护士证)原件及复印件;聘用证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医疗机构花名册;体检合格证明。

2、业务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受理其申请;对不予受理的,应告知其理由。

3、报业务办公室主任签署初审意见。

4、报市卫生局审批。

办理时限:卫生局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报市卫生局审批。

四、执业医师(护士)变更注册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需提交的材料有:申请变更注册登记书;医师(护士)资格证、医师(护士)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原执业医疗机构解聘证明;拟执业医疗机构聘用证明;拟执业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拟执业医疗机构花名册;体检合格证明。

2、业务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受理其申请;对不予受理的,应告知其理由。

3、报业务办公室主任签署初审意见。

4、报市卫生局审批。

办理时限:卫生局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报市卫生局审批。

五、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流程

1、考生登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进行网络报名,打印报名申请表。

2、卫生局初审。需提交的材料有:身份证(军官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网络报名申请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医疗机构花名册;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证明;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报考执业医师的考生,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初审合格的,报市卫生局审核。

4、复审合格的,由市卫生局报自治区卫生厅审核。

5、发放准考证。

办理时限:依据市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委员会具体规定。

六、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流程

1、考生登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进行网络报名,打印报名申请表。

2、卫生局初审。需提交的材料有: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网络报名申请表;报考中级的考生,须提交医师资格证或初级(师)职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初级(士)的考生,须提交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初级(士)晋升初级(师)的考生,须提交初级(士)职称证。

3、初审合格的,报市卫生局审核。

4、复审合格的,由市卫生局报自治区卫生厅审核。

名师申报材料篇(3)

“申请考核制”需考生提出并递交申请材料,经学院审核、综合面试后,择优录取。被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参加我校组织的博士入学考试。“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只招收普通考生,各类专项计划不在此范围招生。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建立科学规范的招生程序,进一步增加博士生导师在选拔过程中的自主权,发挥博士生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同时坚持导师组及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的原则。

二、组织形式及职责

经济学院成立三级架构负责“申请考核制”的统筹管理和具体落实工作,即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申请考核制”招生领导小组、成立由多名相关领域教授组成的“审核小组”和由招生导师组成的“综合考核专家组”。

1、 “申请考核制”招生领导小组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负责制定和落实经济学院“申请考核制”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监督落实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处理申诉,并对选拔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

2、 “审核小组”由不少于五名相关研究领域的教授组成,具有“申请考核制”招生资格的导师不作为“审核小组”成员。“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查评估,包括考生的基本素质,专业学习和科研情况。

3、 “综合考核专家组”由接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的导师组成,并在“审核小组”提供的“学生名单”范围内,具体选拔符合要求的学生。

三、导师范围

“申请考核制”的招生导师限定在经济学科范围内的讲席教授、杰出教授、英才教授、长江学者及入选国家教授。经济学院2016年可接收“申请考核制”的导师是:佟家栋、逄锦聚、冼国明、李坤望、盛斌、原新、江曼琦、贺京同。

四、名额确定

“申请考核制”招收的博士生占接收导师的2016年博士招生总名额,不再单列博士招生指标。

五、考核要求

“申请考核制”方式选拔的博士研究生,考试内容和方式由我院及导师自主确定。重点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等,并作为录取与否的关键性因素。

六、选拔范围及条件

1、普通招考的考生(不包括硕博连读、直博生);

2、基本要求:符合《南开大学2016年博士生招生说明》中的博士报考条件;

3、外语水平要求:符合以下任一项。

(1)通过国家六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或国家四级优秀(四级成绩达到550分);

(2)托福(TOEFL)成绩达到90分以上(老TOEFL达到600分);

(3)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以上;

(4)GRE成绩1300分以上(新标准260分以上);

(5)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学位。

4、培养类别: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学生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原培养方式为定向的学生,必须在选拔时出具原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脱产攻读博士的公函,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

5、境外获得学位者需要在申请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

七、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

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我院的考生须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上报名系统”(网址:yz.chsi.com.cn/bsbm)报名,报名时考试方式必须选择“申请考核制”。

2、提交申请材料

需提交材料如下(要求:用A4纸,并按顺序装订):

(1)《南开大学201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附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要求3000字左右;

(2)《报考南开大学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职称以上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4)申请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

(6)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

(7)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8)获奖证书、、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9)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CET6、TOEFL、IELTS等);

以上提供材料均认为是真实可靠的,如有伪造,一经招生单位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3、材料审核

(1)经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对材料是否齐全进行检查,审核基本条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特别对应届生的学生证、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的硕士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者提供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进行查验。

(2)经济学院“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注重学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下者取消其申请资格)。根据材料审核成绩,一般按招生指标不低于1:2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学院网上公示入围考核人员名单。

4、综合考核

学院“综合考核专家组”对通过审核并在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根据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考核成绩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10天。综合考核方式为面试,具体时间将与入围考生公示名单一起公布。

5、拟录取名单审核

我院将根据“综合考核专家组”确定的学生名单向学校研究生院上报“申请考核制”博士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我院在网上公示“申请考核制”博士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0天。

6、录取

凡被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我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争议委员会

考生在通过“申请考核制”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过程中,如果对综合考核等方面有疑问,可首先向我院提出申诉,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提出的申诉进行调查及处理。如果考生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争议委员会提出申诉,并由学校争议委员会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做出裁决。

九、其他

1、“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只招收非定向考生,各类专项计划不得以该方式进行招考。

2、报名参加“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如果未通过初审或综合考核,考生可重新报考我校的“普通招考”。

3、本实施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南开大学经济学院。

十、“申请考核制”工作时间安排

1、“申请考核制”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10月25日至11月5日。

2、考生须于2015年11月5日前(以邮戳为准)将申请材料寄或送到经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请以快递方式邮寄,建议使用“顺丰”);接收地址:天津市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方楼119-1;电话:022-23501438。

3、材料审核:学院“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给出百分制成绩,并根据材料审核成绩,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审批通过后,于2015年11月18日前由学院网上公示入围考核人员名单。

名师申报材料篇(4)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细则(试行)的通知》(桂教人[]49号)、《关于继续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41号)以及自治区、市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城区实际,现将做好*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和对象

*区辖区内的各类学校、幼儿园、其他教育机构(城区教育研究室)的在职人员和具备教师资格的中国公民(含在*区辖区的中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二、申报方式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规定,在*区辖区有关中等学校*年应届毕业生的申报方式由有关学校一次性集体申报(我局不受理个人申报)。申报方式由有关学校参照本通知的说明,另行通知毕业生本人。

除在*区辖区有关中等学校*年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其他申报人员(统称社会有关人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即先请申报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教师教育网的“教师资格信息录入系统”进行申报,之后到*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递交申报材料作现场确认。

三、申报时间

1.网上申报时间:*年5月20—26日。网上申报的方法详见附件《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系统使用说明》。

2.现场确认时间:*年5月22—30日(双休日除外)。

四、现场确认地点

申报现场确认地点设在*区教育局南楼三楼党政办公室(办公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凡只进行网上申报而未到现场确认者申报无效。

五、体检的时间和医院

1.申报人员登录*政务信息网“教育局”网页下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并用A4纸张双面打印。

2.体检时间由个人自定,但必须在申报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提交体检结果(即《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下同。体检医院结论栏要有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医生签名和医院公章)。

3.体检医院必须是*区人民医院。

4.体检项目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中所列项目。体检费标准由城区人民医院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有关标准收取。

六、认定程序

个人进行网上申报并作现场确认申报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核材料认定机构领导小组作出是否认定结论(从现场确认报名截止之日20个工作日内)给符合条件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七、应交材料及其他要求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如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在网上申报并填写成功后,用A4纸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户籍复印件或工作单位出具本单位所在地证明1份;

4.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报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报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出具体检结果1份;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要求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申请认定非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乡镇、农村的人员,其普通水平可放宽到三级甲等);

7.近期二寸(或小二寸)半身免冠相片1张;

8.工作单位或街道办或乡镇政府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2份(“教育局”网页下载并用A4纸打印)。

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的申请人,应补充以下材料:

1.修学过相应层次教育学、心理学等师范教育教学理论课程成绩单1份;

2.相应层次的教育教学实习鉴定1份。

师范教育类往届毕业生的申请人,应补充以下材料:

1.提供当年的招生计划1份;

2.录取名册1份;

3.教学计划1份;

4.课程设置1份;

5.修学过相应层次教育学、心理学等师范教育教学理论课程成绩单1份;

6.相应层次的教育教学实习鉴定1份。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应补充如下材料:

1.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

2.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书(或证明)复印件1份。

六.其他事项

1.根据有关规定,我城区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免费认定。

2.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政策文件可在*教师教育网的“教师管理”栏目和南宁市教育局网页“教师资格”栏目上查询。

3.与教师资格认定相关部门和联系电话为:

教育理论培训与测试部门:*教育学院教育管理系,联系电话:**

名师申报材料篇(5)

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分为春、秋两季招生。春季面向校内外招收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直博生,并在校内在读硕士生中选拔硕博连读生;秋季面向已经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以及应届硕士毕业生以申请考核制方式选拔录取博士生。

一、招生规模

2017年我校博士生总招生规模为800余人。各学院、学科招生人数详见《2017年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9月版)。待春季招生结束后,将于2016年10月25日前,在《2017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10月版)中公布扣除春季招生人数后实际的秋季招生人数。

中国农业大学招收定向在职博士生的录取数量不超过各学院招生计划总数的5%,人文社科领域不超过10%。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援疆师资项目、高校专任教师及科研院所一线研究人员不受此比例限制,但高校专任教师及一线研究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其承担教学或科研岗位证明,并同意为申请人“在读期间可全日制在中国农业大学学习”提供保障。

二、学制及最长修业年限

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学制为5年,最长修业年限为7年。

普通博士生学制为4年,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

特别优秀的博士生经导师推荐可以申请提前进行学位答辩,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准予提前毕业。

三、春季招生办法

录取为2017年的直博生、硕博连读生需在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生招生信息网上填报个人信息。时间为2016年10月25日上午9:00至12月20日下午4:00。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免缴报名费。

四、秋季招生办法

(一)报名条件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补充条件如下:

(1)在境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学位认证机构出具认证报告(学士、硕士学位都在国外获得的,两学位均需认证);

(2)在读的“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和“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人员,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名,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名。

(3)报考非定向就业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定向就业生年龄不限。已获博士学位者只能报考定向就业生。

2、符合招生学院对申请人英语水平的基本要求(详见附表1)

3、国家专项计划

(1)申请“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申请人除满足上述报名条件外,还需提交填写完整的《报考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考生登记表》,该表由定向培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主管部门提供。

(2)申请“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和“援疆师资项目”的申请人,除满足上述报名条件外,还需经过受援单位推荐。

我校“对口支援西部高校”仅指西藏大学、新疆塔里木大学两所大学人事部门推荐专职教师的专项培养项目。“援疆师资项目“仅指新疆大学和新疆农业大学人事部门推荐专职教师的专项培养项目。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2016年10月25日上午9:00至12月20日下午4:00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操作方式: 进入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admission/index.do申请人在报名前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使用说明及报名须知》,并按照要求和提示进行操作。

(三)报名费:200元

请申请人务必在报名前仔细阅读“中国农业大学2017年博士生招生简章”及“2017年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中的申请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否则造成不予复核、不予录取等后果完全由申请人自己承担,并不退还报名费。

(四)提交申请材料的要求

(1)申请人网报同时上传电子版材料

2017年博士生网上报名时,申请人在网报同时按要求提交各项电子版材料。网上提交电子版材料时间与博士生网上报名时间一致。

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在初审阶段以电子版形式在报名系统中提交。

2、成绩单、外语成绩以图片JPG格式上传,上传内容须清晰可见,单个图片文件在100K左右。

3、应届生请务必提交“学生证照片”、“论文摘要、目录”等材料 。

4、往届生请务必提交“学位学历复印件”,“学位论文”等材

料。

5、一项材料需要提交多个电子材料时,请将电子材料压缩为RAR

压缩包后上传,如“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专利“等等。

6、推荐信上传:申请人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表格下载”中下载推荐信格式,两名副高以上推荐人填好后,申请人以图片JPG格式上传,单个图片文件在100K之内。

(2)通过学院初审进入复核的申请人需给学院提交纸质版材料

2017年1月学院初审后(部分学院是春季开学时进行初审),招生学院在学院网站上公布进入复核的申请人名单。进入复核名单的申请人3-4月份来学校参加复核时,需按学校招生简章和学院实施方案要求,将所有盖章、签字的纸质材料和证书原件交到学院审核,学院审核后留纸质材料和证书复印件留存备查。

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中国农业大学2017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提交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3、盖有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或档案室公章的硕士成绩单;

4、中国农业大学研招网上下载并填写《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定向在职人员加盖所在单位党委系统公章,未就业人员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院分党委公章;

5、往届硕士生(2017年春季毕业生算往届生)需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6、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7、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不少于3000字或5000字,具体要求参见学院规定);

8、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9、学院要求的英语成绩证明:英语四、六级、TOEFL、雅思A类、专业英语四、八级、WSK(PETSS)、 GMAT。其他英语成绩不能作为申请的报名条件,只能作为英语能力的补充材料;

10、其他可以证明自己科研或英语能力的补充材料;

(五)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不用上传电子版材料

已取得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资格的学生不用上传电子版材料。2017年元旦后,硕博连读和直博生将打印的报名登记表签字并加盖研究生学籍管理章(本校生加盖学院公章即可),交2封纸质版专家推荐信、一份思想政治情况表到相关学院,以便存入个人档案。

(六)相关说明

1、凡符合国家专项招生计划的申请人(如报考西部对口支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援疆师资项目等)应在报名时填写相关信息,经核实后,学校仅按照报名信息库内容作为录取类别依据,不接受后补报名。

2、现役军人申请人,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3、现为定向就业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拟申请定向就业博士培养或正在履行用人单位服务合同的在职人员申请定向就业博士培养,报名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并提交用人单位签署了意见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报名登记表。申请者与定向培养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的,我校不承担责任。

4、凡在报考过程中隐瞒重要信息或在以往学术活动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5、招生导师信息查询: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学科与导师招生专业招生导师。

(七)程序与时间进度

1.初选:2017年1-3月

(1)由学院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综合审查结果和招生导师的意见,形成进入复试考核的申请人名单,并在申请学院主页及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对初选结果有异议的申请人可以通过公布的电话申请复查。

进入复核阶段的申请人在相关学科专业范围内选择填报导师。

(2)国家专项计划申请人通过学院初审后,需提交学校“专项计划”招生审核组对当年专项招生计划进行审核排序,本着择优原则确定进入复核阶段的人选。

2.复核与录取:2017年3-4月

由招生学院组织,按学科或研究方向组成专家组担任考核工作。对进入复核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能力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查与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主要内容包括申请者的学科背景、科研经历、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内容届时详见申请学院主页公告。

学院对申请者的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严格审查,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校园网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3、录取结果:2017年6月。

研究生院确认学院录取名单后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公示期为一周,有异议者可以通过公布的监督电话进行举报。

五、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生和定向就业生两类。

1、非在职生均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生。学费及奖助标准见后并享受公费医疗,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2、在职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生。在读期间的学费、生活费、医疗费及其它福利费由本人与原工作单位协商解决。正式录取前申请人本人、定向培养单位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原工作单位工作。

3、纳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 和“援疆师资项目”的博士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生。

六、体检

博士生在复核阶段参加由学校统一安排的体格检查,体检医院为中国农业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10000元/年;所有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及博士生均须缴纳学费。直博生一年级按学术学位硕士生标准执行8000元/元,直博生二年级及以后年级、进入博士生阶段的硕博连读研究生按博士生标准执行。学制内按博士生标准缴纳四年,按学年缴纳。第一学年的学费在8月1日前缴纳。此后每年的7月10日前缴纳下一个学年的学费。

(二)奖助(详见《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gradsch.cau.edu.cn/homepage/)

1、奖助对象:二年级及以上的直博生、进入博士生学习阶段的非定向硕博连读生及所有基本修业年限内的非在职(无固定工资收入)博士生。

2、奖助类型及标准

(1)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12000元(一年级直博生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月发放。

(2)学校助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一年级直博生为每生每年8000元),按月发放。

(3)学业奖学金: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博士生每年8000元,获奖比例不低于30%(一年级直博生为每生每年4000元,获奖比例不低于40%)。

(4)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博士生30000元,奖励人数按国家下达数量执行。

(5)校长奖学金:博士、硕士生共20名,奖励标准为博士生10000元。

(6)助研、助教和助管岗位津贴:研究生导师支付助研津贴,博士生最低标准为每生每月1000元,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一年级按硕士生资助标准执行每生每月300元,二年级及以后年级按照博士生资助标准执行。

八、监督机制

继续对博士生复试考核进行校院两级纪检检查现场巡视。经查属实的招生违规行为,属于考生的问题,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属于导师的问题,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该导师当年乃至以后的招生资格。

九、其它

(一)学校实行校、院二级管理,申请者在提出申请、学科考核、学院审查、录取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请与申请学院联系咨询。学院联系人详见附表2.

(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各学院不举办任何课程补习班,工作时间接待咨询。咨询电话:010-62734286 咨询邮箱:bozhao@cau.edu.cn

(三)单位代码:10019;单位名称: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址:/admission/index.do

现在2017年教育部有关博士研究生招生文件还没有下达,我校公布的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届时如与教育部文件有所不同,以教育部公布文件为准。

附件:附表1、各招生学院对英语水平的基本要求

附表2、学院联系电话和邮箱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学  院

联系电话

邮箱

农学院

010-62732565

zwwmq@cau.edu.cn 园艺学院

010-62732449

rongding@cau.edu.cn 植保学院

010-62733257

weijianing315@163.com 生物学院

010-62733542

swxyyz@cau.edu.cn 资源与环境学院

010-62731427

zhangle@cau.edu.cn 动物科技学院

010-62731266

xu@cau.edu.cn 动物医学院

010-62732772

dy001@cau.edu.cn 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

010-82381443

shbx@cau.edu.cn 工学院

010-62736275

wangbz@cau.edu.cn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010-62736743

dyjw@cau.edu.cn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010-62737728

zhangliwei@cau.edu.cn

理学院

010-62733474

pestici@cau.edu.cn 经济管理学院

010-62738510

cheny@cau.edu.cn 人文与发展学院

名师申报材料篇(6)

1.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中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和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

2.国家对生产经营单位中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和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注册安全工程师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英文译称CertifiedSafety Engineer。

3.生产经营单位中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等岗位及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定于每年的第三季度(每年9月)。欲参加福建省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者,请登陆福建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fjptq.corn/执业资格考试/注册安全工程师栏目)查阅考试报名条件要求等详情。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每年一般在4月初开始网上报名,并视报名情况确定考点。考试设4个科目。具体为:《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

1.注册安全工程师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才能以注册安全工程师名义执业。

2.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执业范围:(1)安全生产管理:(2)安全生产检查;(3)安全评价或者安全评估;(4)安全检测检验;(5)安全生产技术咨询、服务:(6)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技术服务。

3.省安监局为受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的初审机构,负责对非煤矿山安全、建筑施工安全、危险物品安全和其它安全类(煤矿安全除外)的注册申请的初步核查。委托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负责对注册申请材料统一收件和预审。

4.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3年,自准予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有效期满需要延续注册的,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满30日前,按程序提出申请。

四、福建省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流程

1.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负责对注册申请材料进行统一收件和预审,并按规定统一汇总后报送省安监局初审。

注册安全工程师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和重新注册所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可以登录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fjsafe|y.gov.ciq)或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chinasafety.省略/,注册安全工程师专栏)网站浏览,申请表可上网下载。

提交的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复印;申请初始注册人员,需将1张照片贴于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的右下角处。

2.注册申请程序

(1)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聘用单位同意后,由本人或聘用单位将申请材料报送省安科院。申请人和聘用单位须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材料存在的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更正后符合本通告要求的,省安科院负责收件人员向申请人出具接收材料通知单。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注册申请办理时间和地点

(1)收件时间及方式

为方便有关人员办理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重新注册和补办执业证,收件时间统一定为每年的3月、6月、9月的20日至30日(工作日)。申请人报送申请材料可采取直接递交或通过邮寄送达方式。

(2)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宣教中心(福州市北环中路45号,邮政编码:350003)。

联系人:黄国滨;联系电话:(0591)8781 5651,87852394(传真)。

五、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

1.根据人事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在每个注册周期(3年)内参加继续教育累计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

2.注册安全工程师应按规定要求接受继续教育,学习情况和考核结果将作为申请再次注册时的必备条件之一,达不到要求的,将不予再次注册。

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的注册安全工程师,经初始注册的,视同已接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合格;经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并延续注册、重新注册的,视同已接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再培训考核合格。[安监总培训[2009]239号]

名师申报材料篇(7)

为进一步优化高校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深入推进“人才强校工程”,根据《*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号,以下简称“骨干教师资助计划”)的规定,现就做好20*年度*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省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已获部级、省级骨干教师、创新人才培养工程、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等重大项目资助者,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其他条件按照《*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的规定。

三、资助名额及方式

20*年度全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200名。各高校实行限额申报(见附件2)。

“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采取竞争择优、项目资助,培养人和支持项目有机结合起来的方式,对青年骨干教师进行重点培养。

四、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

1、*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3),一式5份,电子版1份(注:封面上的学科名称按照199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的二级学科填写)。

2、申请人的学位证、任职资格证复印件一式5份(原件须审验,审后退回)。

3、申请人代表性科研成果(包括项目、论文、专著、获奖情况)证明复印件,一式5份。

4、20*年度*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汇总表(附件4)1份,加盖学校公章,电子版1份。

5、上报材料要用厚牛皮纸袋分装,并将《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6、申报材料中的科研项目、论文、获奖情况均须标明主持人或参加人的顺序,证明、证件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学校公章。

7、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