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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工作意见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13 11:19:02

审计工作意见

审计工作意见篇(1)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全镇经济建设中心,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我镇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优质服务,根据县政府和县审计局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2014年审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省、市、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推进法治、维护民主作为我镇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继续查处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案件,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的分量,切实提高依法审计能力,突出审计重点,加大审计力度,改进审计手段,注重审计效果,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详实的资料,促进规范完善财务管理。

二、主要工作安排

根据我镇实际,把审计项目的重点放在财政资金供给大户,有转移支付的单位,镇投资兴建项目、涉农资金、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等方面,坚持“三年一审、一审三年”的原则,对行政、事业单位坚持全面审计,加强审计监督。

1、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审计镇属学校两所,对学校的财务收支进行检查,依据现行管理体制和收费标准,对学校的财务收支合规、合理、合法进行审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杜绝乱收费和扩大支出范围现象。

2、加强机关、事业单位部门财务管理监督。对镇属两个事业单位进行审计,主要是检查财务收支是否符合规定,有无乱收费现象,支出是否符合财务规定,有无违反财经纪律行为,促进规范管理。

3、对街道办事处及原行政村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实施一个街道办事处、两个行政村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围绕四个重点:一是单位财务收支是否真实合法以及负责人应负担的相关责任;二是负责人任期内是否存在由于个人专断,违反民主程序,导致决策失误,给集体造成损失;三是在农民负担、涉农收费、财务管理上是否执行上级规定、有无违规现象;四是单位负责人是否有不廉洁和其他经济问题。通过审计正确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对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作出客观公正评价。

4、对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确定审计调查项目一个,即对全镇农村代管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审计调查,主要是检查资金使用管理合规、合法性,规范涉农资金管理。

5、积极完成交办的各项审计任务。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经济工作,做到四必审,即:“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必审、镇投入项目必审、主要负责人离任必审、优惠政策兑现、政策性奖励必审”,做好县局安排的“一条鞭”审计项目。

三、具体措施

1、坚持依法审计。认真执行《审计法》及《内部审计准则》,按照审计署“六号令”开展审计工作,依法行政、维护经济秩序,加大对违法违纪问题和经济案件的查处力度,充分发挥审计优势,加强与纪检及其他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对查出的问题,要一查到底,查深查透。审计项目实行审前公示,审计结果在一定的范围内公开,发挥审计监督职能的作用。

2、充分运用审计调查手段。审计调查具有宏观目的性强、作用范围大、工作方式、方法灵活、反映情况真实、准确等特点,对涉及面广、敏感性强、处理有难度的问题采用审计调查方式,有利于全面了解和掌握情况取得良好效果,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的资料。

3、加强审计决定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审计决定落实及问题纠正是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的最终体现。镇审计办及相关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每项审计决定的督促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跟踪整改到位,明确专人负责一抓到底,对一些重大审计项目要进行跟踪审计。

审计工作意见篇(2)

为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推动全镇审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充分发挥审计工作在经济建设、廉政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市政府对乡镇审计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镇审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

审计监督制度是党的十七大要求重点加强的制度,是宪法确立的基本经济监督制度,加强审计监督,是强化财经管理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密切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在维护财经秩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障我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等方面具有不可代替的作用。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突出重点,点面结合,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

审计部门应当对镇属各单位发生的每笔经济业务进行审计监督,不留盲区和死角。审计工作要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审计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的力度。

1、加强单位年度财务收支的审计。按照两年一审,一审两年的要求,对镇属各企事业单位、各行政村所属独立核算自然村的财务收支及财经法纪执行情况进行审计;(主要审计: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帐,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帐外帐”或“小金库”行为;各项支出是否合理,取得的原始票据是否规范、合法,有无按镇制定的各项规定标准执行,有无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批,是否三证齐全;各项经济业务的核算是否准确规范等。)

2、加强建设项目的审计。进一步加大对镇、村资金投资多、影响大的基础性、公益性、生产性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力度。(主要审计:建设项目立项报告的审批,项目招投标程序是否合法、规范,有无工程预、决算,是否按合同结算工程款等情况等。)

3、稳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对各村、各单位负有经济责任的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审计:任期内各项经济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财务收支预算的执行情况;收入、支出的管理及内控制度情况;集体资产、资源的管理、使用、处置及保值、增值情况;债权、债务管理情况;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等。)

4、加强专项资金的审计。对镇、村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救灾资金、扶贫资金、征地补偿资金、新农村建设资金等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资金进行专项审计;(主要审计:专项资金的管理、流向和使用绩效。)

5、积极配合镇纪委查处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经济案件。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经济问题进行审计核查,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法办事。

三、提高认识,形成合力,切实加强审计工作的领导

审计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为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领导,确保全镇审计工作全面正常化开展,把审计工作推向更高水平,镇成立审计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镇纪委、审计站、财政所、农经站为成员单位,并明确审计站是镇人民政府的专职审计部门,负责全镇审计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其他有关职能部门需对所属村或单位进行审计的,应主动与审计站联系,由审计站牵头组成联合审计组进行审计,各职能部门要相互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和协作机制,提高审计监督效率。

四、严肃纪律,落实整改,切实加强审计成果的运用

审计工作意见篇(3)

一是要促进科学发展,更多地关注宏观调控面临的突出问题。各部门的预算执行,一方面要保障部门的正常运转,另一方面要保障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当前,我们正面临着金融危机导致的经济危机的挑战,如何应对这次金融危机,中央和省政府都出台了应对金融危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等措施,作为行政事业审计部门要将把这次危机转变为一次机遇来贯彻落实,应更多地关注宏观调控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为更好地促进宏观调控服务。为此行政事业审计应主动调整工作思路,主动观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问题,随时把握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以促进资源节约和减少损失浪费、促进体制机制以及管理制度的规范和完善、评价公共政策的有效性为目标转变思维习惯,从偏重于对单个单位的审计监督向关注宏观层面的热点问题的审计监督转变,将审计范围从一般预算资金拓展到整个政府性资金,在一个大的公共财政资金和资产运行框架内,关注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益,真正体现宏观服务型绩效审计理念。努力使单一的审计监督方式转化为多重监督方式,积极促进审计成果转化为决策的依据,发展的动力。

二是科学发展观要求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审计重点要紧扣部门单位职责履行,通过对部门预算单位的审计监督,以推进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进程。省级部门预算单位是行政机关的组成部分,其民主化、法治化程度的一个直接表现就是预算执行,预算的公开性、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和科学性这些问题对民主法治建设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它规定着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部门预算是整个财政预算的组成部分,提高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对保障和推动民主法治建设有着基础性作用。党的**四中全会提出审计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这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于民主法治的内在要求。在审计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要围绕监督权力、紧扣监督职责,查处利用手中的权力为本部门或个人牟取私利等腐败行为,以推进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进程。审计机关通过对政府部门和政府活动的监督检查,对其责任履行情况作出评价,揭示各种问题,查处各种弊端,提出建设性意见,由此来促进政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

三是要促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部门预算的编制、管理和执行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其中很多不是部门自身的问题,而是体制性问题。比如某个专项资金存在的问题,可能是一方面资金不足,另一方面又资金闲置;又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配置不公,致使各单位之间经营性资产的经营收益水平差异较大,经营性资产和收益管理混乱,影响部门预算编制的完善和准确性,并且扰乱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造成资源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这些问题,很大程度上是预算体制造成的。我们将重点对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及经营收益、部门预算执行内控制度进行专项调查,揭示行政事业单位支出混乱、信息失真等弊病,从制度评价和建设的角度提出建议和意见,促进部门预算不断完善和规范。通过审计调查,把这些体制揭示出来,研究如何改进和完善体制。

四是发挥审计建议性作用,促进制度完善。建设性决定着审计的生命力,决定着审计能够在多大范围内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揭示问题、查处问题,仅仅是履行了法定职责的一部分。在揭示问题、查处问题的基础上,更好、更多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这就是建设性,就是全面发挥审计免疫功能的体现。也就是,我们必须以批判的眼光和态度去审查每个项目、每个事项、每个单位和每笔财政资金。通过审计发现问题、揭示风险、做出处理,发挥审计的批判性作用,这是审计机关最基本的职责。没有批判性,就没有建设性,审计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批判性是建设性的基础,建设性是批判性的升华。通过批判性地指出问题,建设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促进各方面工作的顺利发展,审计工作的作用就得到了全面的发挥。行政事业单位有很多违纪违规和管理不规范问题,是因为制度、规定本身不合理造成的。比如部门单位一般预算年终结余很大,但很多单位都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主要是一般预算财政资金不能保障人员经费、存在缺口,只能挤占专项经费。这些问题,需要相关部门一起研究,从制度上来解决。因此2009年我处的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把定额作为一项重点内容。通过审计,分析问题原因,从制度上研究,防止出现屡审屡犯。必须从强化行政事业审计建设性作用的角度出发抓好审计成果的开发、提炼、运用、分析和挖掘。从微观入手,着眼于宏观,加大对同类问题、同类单位审计成果的整合力度,并从体制、政策和管理的层面剖析成因,寻找从源头上和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和其他部门工作提供支持。

审计工作意见篇(4)

一、审计信息的内容标准

本意见中的审计信息,是指审计厅编发的《审计要情》、《审计工作信息(专报)》、《河南审计大事月报》、《审计工作信息》和《审计信息通报》5种信息刊物。这5种刊物的编写内容和发送范围是:

(一)《审计要情》主要反映审计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管理不善、损失浪费和失职渎职等问题,或涉嫌犯罪案件线索,性质严重、金额巨大,需要省委、省政府领导及时掌握情况、明确作出指示的问题。发送范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审计署办公厅。

(二)《审计工作信息(专报)》主要反映需要各级领导同志了解、掌握的情况或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1.具有典型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要情况和问题;2.宏观调控和重大政策措施贯彻方面的情况;3.体制性、制度性的问题;4.影响民主法治建设方面的问题;5.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6.审计提出的重大建议;7.落实审计意见建议、利用审计结果取得的重大成果;8.审计工作重大部署、重要成果、突出困难;9.需要各级领导同志了解和掌握的其他重要情况。发送范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审计署办公厅。

(三)《河南审计大事月报》主要反映审计工作重大部署、重要成果、审计大事以及已经公告的审计项目。发送范围:省政府办公厅河南大事月报编辑部。

(四)《审计工作信息》主要反映厅属各单位带有指导性的工作安排和部署、工作进程和动态;各级审计机关的工作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审计工作各个方面取得的成就;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经审计核实具有重要借鉴意义的被审计单位改革创新、加强管理等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和遵纪守法的典型。发送范围:审计署办公厅政研室;省委办公厅信息处;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处;厅属各单位;各市、县(市、区)审计局。

(五)《审计信息通报》主要用于通报审计信息宣传工作的批示、采用情况和工作总结。发送范围:厅属各单位、各市、县(市、区)审计局。

二、审计信息编写的要求

(一)《审计要情》和《审计信息(专报)》稿件中所反映的审计发现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或重大案件线索,一般应按事项、事件的发展过程叙述,分析问题造成的危害,明确提出进一步调查处理的建议。对审计发现的带有典型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要问题,一般应联系所反映情况的政策体制环境,尽可能汇总出审计总体的情况(包括数据等),写清问题性质、问题金额及其比重,充分揭示问题的成因、造成的危害和发展趋势,分析查找出体制、政策和监管上的原因(包括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意见和建议。对审计发现的属于审计机关法定处理权限内、已由审计机关依法处理的问题,应在信息内容中注明“审计已处理”。

(二)编写《河南审计大事月报》要充分体现审计工作中发生的重要事件,重大活动,重要审计事项的安排、进程和成果;简要写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序、方法、结果等。

(三)编写《审计工作信息》应紧扣所要总结和所要宣传的主题,突出写明所反映情况对面上工作的指导、借鉴意义。

(四)编写各类审计信息应注重时效性,尽力取得和反映最新情况的数据。

(五)编写各类审计信息应言简意赅、条理清晰、逻辑严密。《河南审计大事月报》一般应在1000字左右,《审计要情》和《审计工作信息(专报)》一般应在2000字左右,其他信息也应尽力压缩篇幅。

三、审计信息编审各环节的责任

提供信息的厅属各单位、核编信息的办公室、复核业务信息的法制处,分别对信息编发流程中各自环节的工作负责。

(一)厅属各单位的主要责任

1.厅属各单位要充分发掘、利用各自审计工作的影响和成果,积极主动地及时筛选、整理、编写高质量、有价值的审计信息。

2.对审计中发现的需要领导及时了解的重要问题和重大案件线索,在问题得到落实和定性后,审计报告上报之前,及时编写审计信息;对审计发现的已写入审计报告的具有典型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要选择合适角度、合适信息刊物编报审计信息;对落实审计意见建议、利用审计成果取得的重要成果等正面情况,在编写审计信息的同时,还要积极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对外宣传。

3.编写《审计要情》、《审计工作信息(专报)》和《河南审计大事月报》应事先请示分管厅领导,再按分管厅领导意见编发或不予编发。编写的信息稿件送交办公室时,应附分管厅领导的批示意见。

4.编写信息稿件,必须对所反映情况和问题的事实、数字和定性的准确性、依据的政策法规的适用性等再次审核确认,并切实负起责任。一般可在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编写信息稿件,并由兼职信息工作人员按照各刊物的基本规范审核把关,再经处室负责人审核修改。

5.在上报审计报告之前编写的信息稿件,若涉及问题的定性及适用法律法规的,一般应提请法制处复核后送交办公室;如有特殊情况信息提供处室认为不需由法制处复核的,可注明原因后,直接送交办公室。

(二)法制处的主要责任

1.对厅属各单位提交复核的信息稿件中所反映问题的定性及适用法律法规的准确性进行复核,并由法制处负责人签署复核意见(或签名)。复核提出修改意见的,退给信息提供处室对信息稿件进行修改。

2.对《审计要情》稿件中反映的问题,建议由司法机关、纪检监察等部门立案查处的,应组织信息提供处室与相关部门会商,并将书面会商意见反馈给信息提供处室。

3.承担审计厅规定或厅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审计信息的复核、与有关部门会商事项。

(三)办公室的主要责任

1.认为信息稿件不符合内容标准时,应向分管厅领导提出不编发的建议。

2.根据信息内容,确定编发信息的种类。

3.对信息稿件内容和文字等进行核稿编辑。对不符合编写要求的信息稿件,退给信息提供处室进行修改;对事实不清、数字不准、逻辑不通或用词结构不当的信息稿件,商信息提供处室进行修改;对信息稿件问题定性、内容表述等与信息提供处室存在重大分歧,且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要及时报分管厅领导审定。

4.办公室信息编辑人员和信息核稿人员应分别在审计信息文稿处理签上签署编辑、核稿意见(或签名)。

(四)分管厅领导、厅长在审核过程中提出修改意见的,由办公室督促信息提供处室落实。

(五)信息编报各处室应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信息及时编发。对已有审计业务成果或收到基层审计机关的重要信息,各处室要及时提出编报信息的建议报分管厅领导(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对厅领导批示办理的信息,各处室应在规定办理时限(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内完成拟稿。法制处收到信息稿件后,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办公室收到信息稿件后,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稿编辑。若不能按时限完成的,应书面说明原因。

(六)对情况紧急的《审计要情》、《审计工作信息(专报)》,各环节要通力协作,做到在最短时间内报出。

四、审计信息编发的程序

(一)《审计要情》和《审计工作信息(专报)》一般由各处室拟稿、法制处复核、办公室核稿编辑(如作修改,还要征求信息提供处室意见)、分管厅领导审核、厅长签发。建议由司法机关、纪检监察等部门立案查处的,有关处室在送交办公室核稿编辑前,应通过法制处与相关部门会商。

(二)《河南审计大事月报》一般由各处室拟稿、办公室核稿编辑(如作修改,还要征求信息提供处室意见)、分管厅领导审核、厅长签发。

(三)《审计工作信息》一般由办公室和其他处室拟稿、办公室核稿编辑,由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副主任签发。

(四)《审计信息通报》一般由办公室拟稿、核稿、编辑,由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副主任签发。

(五)各类审计信息经领导签发后,由办公室统一编号印发。

(六)各类审计信息办理终结后,由办公室分发、归档保存,并分年度、按刊物类别汇编。

五、厅机关审计宣传稿件办法

(一)宣传稿件的主要媒体

1.审计署:《中国审计报》、《中国审计》杂志、审计署网站。

2.中央媒体:《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工人日报》、新华社、人民网、中国新闻网等。

3.省级媒体:河南电视台、河南电台、《河南日报》、《今日安报》、《河南商报》、《大河报》、《东方今报》、《经济视点报》等。

4.省厅机关:厅机关内部网站、专网网站、外网网站、厅机关展板。

(二)宣传稿件的方法

1.集中宣传。每年的三次重要会议(全省审计工作会、“三项建设会”、半年审计工作座谈会)、两个重要报告(在省人大常委会所作的“省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的“省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纠正和整改报告”)以及其他临时召开、举办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邀请省会主要媒体参加会议集中发稿,宣传通稿由办公室或主办处室拟稿,分管厅领导核稿,厅长审签;厅机关部分重要专业会议、重大活动等,可邀请省会部分主要媒体参与报道,宣传通稿由主办处室拟稿,办公室核稿,分管厅领导审签。所有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宣传稿件,及时报送中央媒体、中国审计报、审计署网站(电子文稿及视频),加载厅机关内部网站、专网网站、外网网站,制作厅机关展板。

2.平时宣传。审计工作动态、工作经验、工作成果等正面的、经常性的宣传稿件,由厅属各单位拟稿,办公室审核,分管厅领导审签。重要情况的宣传稿件,由厅长审签。

(三)审计网站信息的方法

在厅机关内网网站、专网网站和外网网站有关栏目的审计信息(指本厅机关及各省辖市、县(市)区审计机关编写的审计信息),由厅属各单位和各省辖市、县(市)区审计机关提供信息稿件,办公室审核,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审签。重要审计信息由分管副厅长审签。办公室和审计信息中心负责审计信息栏目内容更新。

(四)审计公告项目宣传

需要宣传的审计公告项目由领导审批签发后,严格按照审计公告内容,第一时间向有关媒体通告。

六、“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的办法

(一)审计信息中心和办公室分别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的技术保障和内容保障。

(二)审计信息中心每年年初负责对现有《河南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一次,编写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三)需要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信息(指以本厅机关及本厅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行政机关联合的政府信息),由厅属各单位或其他行政机构按照职能分工提供信息,办公室负责审核,厅长审签。办公室和审计信息中心负责栏目内容更新。

七、审计信息宣传工作管理

(一)厅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宣传意识,加强对信息宣传工作的领导。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信息宣传工作;各业务处室主审或发现重大案件线索的审计人员要负起信息第一起草人的责任;各处室要确定1至2名兼职信息宣传员,按照信息宣传工作的有关要求,负责本处室审计信息和宣传稿件的编写和把关,负责与法制处、办公室等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

审计工作意见篇(5)

一、财政审计

(一)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以促进预算管理,推进公共财政体制改革,保障国家利益和公共财政安全,提高政府效能和财政绩效水平为目标,对县本级财政部门、地税部门及其他预算执行单位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中存在的不真实、不合法、不规范的问题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财政税务等部门的预算管理,税收及非税收入管理,各项财政制度改革推行效果,各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等情况;检查“民生工程”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财政资金和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及使用效益;检查各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效果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及效益情况,关注预算单位行政管理成本,结合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综合评价单位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二)财政决算审计。以规范乡镇政府分配行为,促进提高依法理财水平为目标,在深化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的基础上,对城关镇、池河镇等乡镇2011年度财政决算进行审计。重点检查乡镇政府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执行国家财经法纪和各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检查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揭露违反规定挖挤上级财政收入,应交未交财政收入、乱设基金、乱征费用、越权减免税收,以及挤占挪用上级专项资金等问题,维护政令畅通,保证收入完整,增强乡镇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政策的执行力。

二、行政、事业单位审计

(一)县计生局计划生育专项资金审计调查(省定)。以促进规范管理,提高计划生育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对我县计划生育专项资金开展审计调查。重点检查专项资金是否依据批准的计划拨付,有无滞留、欠拨、截留或改变资金用途的行为;资金管理是否规范,是否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挤占挪用、贪污私分等违法违规问题。

(二)县林业局天然林保护工程资金审计(省定)。以促进有关部门、单位完善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国家林业政策落实为目标,对2009年、2010年、2011年中央和地方安排的天然林保护工程资金和工程管理情况进行审计。重点检查评价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项目计划的制定、执行和资金的投入、管理、使用情况,揭示已完工工程效益达不到设计要求和影响林业职工生活水平的问题,查处截留、挤占、转移资金以及贪污、损失浪费等问题,促进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提出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和加强管理的意见建议。

(三)县财政局财政种粮农民直补资金审计调查(署定)。以健全完善直补资金管理机制,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充分发挥惠农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对2011年粮食综合直补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主要调查直补资金补贴标准、补贴方式,直补资金的安排、筹措、拨付和对农民兑付情况,关注职能部门对直补资金的监管情况和直补政策取得的成效,注意发现和反映在政策制定、落实,补贴标准、补贴方式、信息公开、资金分配及资金专户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揭露查处截留、挤占、挪用和虚报冒领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提出进一步完善直补政策、优化直补机制、规范直补资金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四)县财政局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审计调查(省定)。以促进减轻农民负担,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对2010年、2011年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调查。重点检查转移支付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是否按时序进度及时拨付到乡镇、村、学校。农村义务教育的办学补助和乡镇机构运转支出、村级组织补助是否进行项目间的调剂,有无将运转支付专项补助挪作他用,查处不按规定使用,改变资金用途,超范围使用转移支付资金的问题;要关注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的落实情况和资金的使用效益,以促进提高农村税费改革专项支付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出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和加强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五)县人劳局失业保险基金和再就业资金审计调查(署定)。以促进加强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完整,合法、合规使用为目标,对我县失业保险基金和再就业资金进行审计调查,在摸清我县失业保险基金和再就业资金收支规模、结余分布和管理运行情况的基础上,检查和揭示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有关部门加强和规范资金管理,切实维护职工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六)县经贸局2011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以促进部门改进工作作风,转变管理职能,提高机关效率,优化投资环境为目标,通过对其财政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的审计,揭示其在依法行政和经济管理活动中存在的违规问题,重点检查其依法行政情况,有无乱罚款、乱收费等行为,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七)县卫生局2011年度财务收支审计。以摸清县卫生局机关经费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促使其加强经费管理和专项资金管理为目标,对县卫生局2011年度财务收支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重点检查县卫生局依法行政情况,分析县卫生局经费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审查专项资金收支的完整性、合规性、真实性。揭示县卫生局在行政执法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行政及“三乱”问题,行政事业收费其是否执行了收支两条线规定,是否存在座支截留、隐瞒、转移收入的问题;揭示专项资金管理是否严格遵守了“专款专用”原则,是否存在挤占、挪用、转移、套取专项资金等问题;揭示县卫生局在经费收支中,是否严格执行了现行财务制度,是否存在乱发奖金、补贴的问题,是否存在滞留、截留下级经费的问题,是否存在转嫁机关负担的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八)2011年度领导小组财务收支审计。以加强领导小组包抓重点项目建设经费和专项资金管理为目标,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对文件确定的县财政配套资金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查资金收支的完整性、合规性、真实性,揭示资金管理是否严格遵守“专款专用”原则,是否存在挤占、挪用、转移、套取专项资金等问题,是否严格执行现行财务制度,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三、农业资金审计

县国土资源管理局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市定)。以加强土地管理,有效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对县国土资源局2010年、2011年的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主要检查其在土地管理中,是否依法行政,是否做到占补平衡。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和上解是否按规定办理,有无超越批准占用土地或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国有土地出让、转让时是否实行了招标、拍卖、挂牌,收益是否完整并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财政,有无滞留、欠缴、挪用;检查矿产资源管理中,是否严格按规定程序管理,取得的收益是否按规定上缴财政。

四、企业审计

新华发行集团系统审计(省定)。以促进图书发行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对教材发行招投标和教辅资料发行工作的监督,规范经营管理,提高效益为目标,对我县新华书店财务收支进行审计。重点检查2009年、2010年、2011年教材招标是否规范,教辅资料征订发行是否符合规定,揭示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以及影响效益的问题,查处违反国家财经法纪的问题,促进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五、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一)新增投资项目专项审计调查(署定)。以摸清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宏观调控政策出台后新增投资项目结构情况,促进管好用好项目资金,提高投资效益,实现宏观政策意图为目标,对我县新增投资项目进行专项审计调查。重点是通过调查,分析投资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违规建设“两高”和产能过剩项目,是否存在“搭车”建设楼堂馆所或搞形象工程等问题,要关注项目的效益和对资源环境的影响,防止乱占耕地,破坏生态环境等问题。针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提出加强投资管理、优化投资结构的意见和建议。

(二)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署定)。(26个建设项目)。以保障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安全、合规、有效使用,促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实施和灾后恢复重建目标顺利实现为目标,按照省审计厅的总体审计方案和各专项方案的规定,对我县的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和物资的筹集、分配、拨付、使用和效果的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关注灾后恢复重建规划落实和国家有关政策落实情况,检查恢复重建项目计划安排、资金拨付使用、投资控制与管理使用效果,以及工程进展、工程质量和建设市场管理等方面的情况,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和加强管理的建议。

(三)重点建设项目审计。对滨江公园、中学教学楼、县医院住院楼等公共投资项目的工程决算及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检查工程决算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重点检查建设项目的管理和资金的使用情况,分析项目建设效益情况,揭示前期论证不足、概预算不细致、招投标程序和内容不规范、虚拟重列项目、高估冒算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审计工作意见篇(6)

一、切实提高对审计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审计整改是审计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政府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长期以来,审计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成为行政执法的难点。国务院、市委和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和整改工作,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各级政府认真抓好审计整改工作。因此,各街镇(工业区)、各部门和各单位一定要从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狠抓审计整改的落实,在全区营造一种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二、严格执行审计整改工作“五项制度”

搞好审计整改工作,必须要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作保证。因此,全区各街镇(工业区)、各部门、各单位在审计整改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五项制度”,确保审计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一)整改情况报告制度。一是被审计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区审计局报告审计整改方案、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措施;二是区审计局要不定期地向区政府报告审计整改情况;三是每年年底前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整改综合情况。通过以上报告制度的落实,使区人大、区政府及时准确了解审计整改工作情况,并以此推进审计整改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整改联席会议制度。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由区政府办公室、区纪监委、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资委、审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并落实1名联络员,必要时可邀请有关部门列席。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审计局。联席会议每季召开1次,由区审计局通报审计整改情况,提出协调解决审计整改的相关问题的建议,各成员单位通报审计整改工作相关问题,区纪监委、区委组织部将审计整改情况作为干部管理、监督、选用的日常信息。

(三)整改进度督查制度。区政府办公室及区纪监委督查审计整改工作,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督查结果,促使审计查出问题得到及时纠正。对涉及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要协调沟通,促使有关部门及时依法查处,并将督查、查处结果反馈区审计局。

(四)整改责任问责制度。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也是问责的重点对象。问责的主要内容包括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由区纪监委、审计局在这三个方面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在具体操作上,还可采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民意问责、媒体新闻问责等形式。

(五)整改结果公开制度。区审计局要在继续做好审前公示的基础上,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公开,让人民群众了解审计整改情况,促使被审计对象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充分运用社会力量督促审计整改工作。公开方式主要包括:一是在被审计单位公布审计整改情况;二是在区政府网站上审计整改信息;三是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审计整改典型,并对那些拒不整改和屡查屡犯的部门或单位的负责人以及直接责任人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批评。

三、切实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

审计整改工作能否取得实效,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大局。各街镇(工业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审计整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及时了解审计整改情况,认真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确保审计整改取得预期效果。

(一)抓好审计法制建设,把审计整改工作作为依法治区的一项重要内容。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目标,将审计整改工作制度纳入全区“五五”普法内容,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全民审计法制意识,促进审计决定、审计意见和建议有效落实。

(二)加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把审计成果提升到更高层次。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听取区审计局意见,对审计查出的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认真地分析研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制定或者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从根本上防止、遏制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的发生。

审计工作意见篇(7)

一、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市审计局机关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乔卫国、党组书记马灿书任组长,副局长温志明、纪检组长史百里任副组长,各科室所、神都大厦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纪检组长史百里同志兼任,局办公室主任尚修强、监察室主任胡红霞、人事科科长张艳、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宋新敏、法制科长许继红为办公室组成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局属各部门依照工作职责,认真落实机关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各项内容;定期对局机关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依照有关规定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二、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机关效能建设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机关效能建设的各项规定,切实抓好审计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积极组织参加全市市直机关(单位)作风效能评议,并争取取得好成绩。

(二)机关作风纪律

围绕落实严禁工作时间进行上网炒股、玩游戏、看电影、打牌下棋等娱乐活动,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接待除外)等工作纪律,重申机关劳动纪律、工作纪律,并定期组织检查,依据有关规定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三)工作执行力

认真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等规定,严禁“吃、拿、卡、要、报”,严禁刁难审计对象、服务态度冷硬、推诿扯皮、作风疲沓等,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

(四)机关环境卫生

保证机关大院、办公场所的环境卫生,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部署

督促及时完成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及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工作事项,对执行不力的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做好与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的工作衔接。

(六)富民惠民事项

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强对教育、卫生、交通、社会保障等资金的审计监督,促进国家惠民政策的落实,保证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

(七)亲民安民事项

做好稳定工作,认真解决上访人的思想问题、实际问题;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发现隐患进行治理。

(八)廉洁自律工作

组织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实行一岗双责,建立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机制,完善廉政工作制度,监督检查廉政规定落实情况;加强财务管理,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加强公务车辆管理,杜绝公车私用等现象。

(九)举报案件

根据市纪委、监察局的工作要求,及时受理举报案件,认真进行核查、处理。

(十)党、政务公开工作

围绕推进“阳光行政”,做好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牵头负责的各项工作

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是保证市委、市政府决议、决定和重大部署贯彻落实,确保对群众、服务对象、企业服务的优质高效,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市纪委、监察局专门制定了《市机关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方案》,组成了10个监督组,定期对各项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行了影响作风建设行为有奖举报、暗访检查等制度,强化了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局属各部门要按照分工,认真落实牵头负责的工作任务,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自律,遵守各项制度规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维护审计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采取措施,强化监督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作风建设,强化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能,建立局领导每周工作预安排制度、科室每周工作报告备案制度。每周一上午支部集中学习前,各科室要将本周工作内容、活动安排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局人事科,并向办公室备案。重申机关劳动纪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加强公务车辆管理,科室车辆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一律停放在机关院内,有事用车需经主管领导批准,报办公室备案。同时,强化对落实各项规定的监督检查,由局办公室、监察室、人事科、机关党委、法制科等组成监督检查组,定期进行明查暗访。机关作风纪律暗访检查由人事科牵头组织,每周至少一次;环境卫生检查由办公室牵头组织,每月一次;节假日公车封存、公车私用等检查由办公室牵头组织,每月抽查一次;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检查由监察室牵头组织,根据审计项目开展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对重大、重要的审计项目,必须进行审计回访。各项检查结果要及时进行汇总,局机关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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