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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自查工作总结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14 15:10:30

招生自查工作总结

招生自查工作总结篇(1)

为确保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的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总政治部干部部《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政干发[2008]19号)、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做好2011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1]141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政干[2011]142号)精神和自治区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现将我区2011年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阅档、面试、体检工作制订如下实施办法: 一、招生对象基本条件军队院校招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招收的国防生除应具备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所规定的报名资格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外,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二)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止当年8月31日)。(三)参加由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结论均为合格。二、6月26日-27日组织政治考核(一)政治考核与考生填报军队院校、国防生志愿同步进行。凡填报军队院校和国防生志愿的考生,均须在6月26日-27日,凭本人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和《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确认信息表》(此表由考生本人按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届时发布的网上填报志愿公告所规定的时间到所在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打印)复印件到所在旗(县、区)人武部领取《政治考核表》、《献身国防志愿书》,并按有关规定本人填写《献身国防志愿书》和接受政治考核。逾期不参加政治考核的考生,视为放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报考志愿。(二)政治考核工作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和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政联字第1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总政治部干部部《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政干发〔2008〕19号)精神执行。(三)政治考核工作由军区政治部指导各军分区(警备区)具体组织实施。考生户口所在的旗(县、区)人武部负责会同当地招生部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考生所在中学,调查了解考生家庭情况、社会关系和现实表现等。考生所在中学应当对考生在校表现做出鉴定;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应当对考生本人、家庭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等进行考查,提出考查意见;旗(县、区)人武部应当及时汇总考核情况,客观公正地对考生做出考核结论。(四)在政治考核工作中,军分区(警备区)和旗(县、区)人武部要严密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政治考核条件,不得简化程序和降低标准。军地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政治考核工作。(五)《政治考核表》、《献身国防志愿书》于考生参加面试时,由考生直接交军区招生办。 三、6月29日-7月1日组织阅档,确定接受面试考生名单(一)阅档工作主要是按照军队院校招生的基本条件和有关院校的特殊要求(如男、女生比例等),通过审阅电子档案对考生本人的基本情况和身体状况进行审查。(二)审阅考生电子档案工作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会同内蒙古军区招生办共同组织,内蒙古军区招生办具体实施。(三)阅档时,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从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照招生计划的3-4倍向军区招生办提供考生电子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可扩大到第二志愿或服从调剂的上线考生向军区招生办提供考生电子档案。(四)军区招生办依据军队院校招生基本条件和有关院校的特殊要求,对考生电子档案进行审查。(五)对阅档合格、需接受面试的考生,军区招生办将通过各军分区(警备区)、人武部以及本人联系电话通知或转告本人,考生也可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在“普通高校招生”频道的“信息查询”栏内(下同)查询本人是否可参加面试。考生电子档案中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畅通,并有专人全天值守。凡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面试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六)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各院校、各科类阅档最低分;考生也可通过该网查询本类招生阅档合格考生名单、不合格考生名单及不合格原因。四、7月2日- 4日组织面试,确定接受体检考生名单(一)阅档合格的考生须按时到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北路43号内蒙古军区招待所(简称军招)接受面试。面试工作按《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政干发〔2008〕19号)执行。(二)面试通常采用目测、口令调整和语言交流等方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三)面试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1、报考动机不端正。投身国防和军队建设的理想信念不坚定,缺乏经受军校和部队严格训练、管理的思想准备;2、语言表达能力差。吐字不清,词不达意,或有明显生理性口吃;3、形象气质差。五官有明显缺陷,体形不匀称,外在仪表和内在气质明显不适合从事军人职业;4、逻辑思维能力差。思路不清,思维不连贯;5、行为反应能力差。反应迟钝,动作不灵活、不协调;6、其他方面明显不符合军队院校招生要求的。(四)面试工作由军区招生办具体组织实施,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给予配合。(五)面试时,考生须携带《政治考核表》、《献身国防志愿书》、《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和4张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凡未携带上述表、证者,均不安排面试。(六)面试工作将分时分段进行,每天安排约300人左右。面试时,在现场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下,按考生报考院校分组进行。考生面试完毕后,面试工作人员当场填写面试结论,并由面试组全体成员签字,面试结果当面告知考生本人,对不合格的要说明原因。面试期间军区招生办设立面试复议组,负责对有争议的面试结果进行复议,并做出最终结论。(七)面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在《面试表》“是否服从院校调剂”栏中填写本人意见并签字。凡是服从院校调剂、未被所报院校录取的考生,将视情调剂到其他生源不足的军队院校或招收国防生的普通高校。(八)面试合格需接受体检的考生由军区招生办负责当天张榜公示。 五、7月3日-7月6日组织体检,公示面试、政治考核、体检合格考生名单(一)面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体检。体检中的心理测试和眼科检查项目紧随面试工作进行。心理测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其他体检项目检查。考生本人填写体检表时,必须如实填写本人既往病史,不得隐瞒,凡因考生不如实填写,而造成院校复查退学等遗留问题的,责任自负。(二)体检标准按照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后发〔2006〕6号)执行。(三)体检工作由内蒙古军区卫生处负责,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二五三医院按《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政干发〔2008〕19号)有关要求具体组织实施。(四)参加政治考核、面试、心理测试均合格的考生,须在第二天早晨6:00前,空腹携有效证件到第二五三医院指定地点参加抽血检查。规定时间内未能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体检的考生由军区招生办工作人员现场编组,然后由医院导检员统一带队进行各项检查。体检工作实施主检医师负责制,严格执行体检标准,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主检医师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执业资格,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二五三医院要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选派责任心强、当年无直系亲属考生的医务人员承担体检工作,并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体检人员挂牌服务,体检人员名单、监督电话应予公布,以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参加体检的医务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把好每一道关口,确保体检结果准确无误。体检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三种,指挥专业合格者,非指挥专业也合格。(五)通知体检的女考生统一安排在7月6日进行,届时请按上述有关要求按时参加。(六)体检合格考生由军区招生办负责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以适当方式公示,对不合格考生提供查询渠道。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考生,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日内申请复查(在军区招生办指定医院复查),超过期限者,将不予受理,复查结论为最终结论。六、7月8日-10日组织录取(一)7月8日前军区招生办将阅档、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合格考生名单一次性报送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录取工作开始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不再接收、补充合格考生名单。同时,军区招生办应向有关院校传输考生信息资料和《政治考核、面试结论及体格检查表》,同时将考生报考及政治考核、面试、体检淘汰情况通报有关招生院校。(二)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示军队院校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合格考生信息。政治考核、面试、体检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的录取。(三)7月8日至10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向有关院校投放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合格且符合录取分数要求的考生电子档案并完成相关录取工作。录取通知书由招生院校直接寄达考生本人。(四)录取期间,招生计划的调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军队院校不得在教育部、总政治部下达的计划之外面向社会招生。(五)被录取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到高中毕业学校领取本人学籍档案后交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核实录取结果,如果录取结果与考生所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显示一致,则将考生报考档案和学籍档案(或在职职工档案等)装入《考生档案》袋密封后交考生本人;否则,不予向考生提供考生档案。考生档案由考生本人携带,入学报到时交录取学校。被录取考生的政治考核、面试、体检等材料,由军区招生办负责统一邮寄相关院校。七、接受社会监督(一)为增强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透明度,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和军区招生办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严格落实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对政治考核、面试、体检的有关内容,如标准、条件、工作流程和结果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公布;对有关招生计划、投档情况、录取结果通过网络进行公布。(二)为确保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质量和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届时军区招生办将设立举报电话:0471—6580260、6580246、6580220。(三)军区纪检部门将对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各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对重要环节派人进行现场督察。同时要全程接受总政治部派遣的督察员的监督。(四)考生政治考核、阅档、面试和体检结论以及考生提出的相关问题由内蒙古军区招生办负责解释。

招生自查工作总结篇(2)

各设区市、县(市、区)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军分区(警备区)战备建设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工作条例》(政干〔2007〕389号)、《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政干发〔2008〕19号)和教育部、原总政治部《关于严格规范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5〕64号)精神及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关于做好2018年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军训〔2018〕97号)要求,现就2018年军队院校招收我省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军队院校招生对象基本条件

1.参加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应届和往届毕业生。

2.报考按本一线录取院校的考生,高考成绩须不低于本一线下20分(含20分);报考按本二线录取院校(仅为武警部队院校)考生,高考成绩须不低于本二线。

3.未婚,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均截止2018年8月31日)。

4.参加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结论均为合格。

二、关于军队院校招生政治考核工作

1.时间安排:截至6月21日

2.组织领导:政治考核由省军区招生办组织,省教育考试院配合,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会同本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具体组织实施。各人民武装部要会同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安部门组成考核组,由1名人民武装部领导担任组长。各军分区(警备区)加强对考生政治考核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3.标准条件: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原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政联〔2001〕1号)执行。

4.实施方式:

①各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高考结束后,应及时通知意向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自行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参加政治考核,逾期不予办理。

②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对意向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进行登记,发放《考生须知》(附件1),指导考生如实填写《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附件2),并会同考生所在中学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调查了解考生在校表现、家庭成员和社会关系等情况。

③考生所在中学应对考生在校表现作出鉴定;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应对考生本人、家庭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等进行考查,提出考查意见;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应及时汇总考核情况,客观公正地对考生作出明确的考核结论,并由考核组组长签字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地与其就读的普通中学、教育机构或工作单位等不在同一区域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报考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配合。

5.结论使用:政治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结论由县(市、区)人民武装部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对考核结论有异议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应当组织复议。考核结论合格的考生,到当地人民武装部领取本人的《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和体检;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不再参加面试、体检。

三、关于军队院校招生面试体检工作

1.时间安排:6月25日-26日,面试体检工作一并实施。①25日上午,福州、莆田地区考生参检;②25日下午,三明、南平、宁德、平潭地区考生参检;③26日上午,漳州、龙岩地区考生参检;④26日下午,厦门、泉州地区考生参检。

2.地点:福州总医院第二住院部。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梅峰路2号。

3.标准条件:①面试。按2008年国家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原总政治部干部部印发的《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面试表》(以下简称面试表)(附件3)的内容与要求执行。②体检。按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颁布的《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军后卫〔2016〕305号)执行。

4.实施方式:按照先面试、后体检的顺序组织实施。

①省军区招生办对面试工作人员统一编组,设面试组和复议组。面试组每组3人,主要采取目测、口令调整和语言交流等方法,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复议组,负责对有争议的面试结果进行复议。

②考生面试后,面试人员应立即填写面试表,并将面试结果当场告知考生,面试表由各组负责人签字后当场交还考生本人(面试工作人员不得将面试表带出面试点),并在面试合格考生的《体检表》“面试结论”栏里签署面试结论。考生对面试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复议申请,由面议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告知考生,复议结果为最终结论。

③面试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面试合格的考生参加体检,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参加体检。

④体检由省军区招生办牵头协调,福州总医院具体负责。体检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装甲专业合格、测绘专业合格、雷达专业合格、水面舰艇专业合格、潜艇专业合格、潜水专业合格、空降专业合格、特种作战专业合格、防化专业合格、医疗专业合格、油料专业合格、其它专业合格和不合格,实行主检医师签字负责制。

⑤体检合格考生名单于6月27日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eeafj.cn)公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于6月28日上午8时前到福州总医院第二住院部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论。复查合格考生名单将于6月29日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

5.要求:各地区考生必须严格按照明确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体检,未能按时参加的,逾期不再组织。由原总政治部明确的体检项目所需费用全部免除,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目收取考生和家长的费用。

四、关于军队院校招生录取工作

招生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原总政治部政干〔2010〕122号、123号文件精神和《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政干发〔2008〕19号)规定执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继续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军队院校招生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成绩和报考志愿,按招收专业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做好军队院校招生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工作是提高招生质量的重要保证。各设区市、各县(市、区)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军分区(警备区)战备建设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和福州总医院,要本着对国防建设、对军队院校和对考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计划部署,严守工作纪律,确保2018年军队院校在我省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圆满完成。军队院校招生资讯敬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军校招生”(ID:JunXZJ)、“黄埔一号V军校资讯”(ID:hpyhjxzz)、“东南前哨”(ID:fjdnqs)。

附件:1.考生须知

2.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

3.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面试表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军区战备建设局

2018年6月14日

附件1

考生须知

1.军队院校招收的青年学生,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参加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应届和往届毕业生;报考按本一线录取院校的考生,高考成绩应不低于本一线下20分(含20分);报考按本二线录取院校(仅为武警部队院校)考生,高考成绩应不低于本二线;未婚,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均截止2018年8月31日);参加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结论均为合格。

2.意向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应于6月21日前自行到报考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武部登记并进行政治考核。

3.凡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都应参加由省军区招生办和省教育考试院共同组织的军队院校招生面试和体检。考生应及时到当地人武部领取盖有政治考核合格结论的《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并自带考核表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体检。由原总政治部明确的体检项目所需费用全部免除,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目收取考生和家长的费用。

4.2018年军队院校在我省的招生面试体检工作,由福州总医院负责具体承办,在福州总医院第二住院部(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梅峰路2号)设立面试体检点,承担全省各地区考生的面试体检任务。25日前,省军区招生办根据考生政审结论和军检分数线,通知相关考生参加面试体检。考生凭省军区招生办短信通知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生参加政治考核后至录取前,应全程保持通信畅通。

5.面试、体检时间安排在6月25日至26日。具体安排:25日上午,福州、莆田地区考生参检;25日下午,三明、南平、宁德、平潭地区考生参检;26日上午,漳州、龙岩地区考生参检;26日下午,厦门、泉州地区考生参检。报到时间为每天的7:30至17:30,上午7:30开始报名,11:30停止报名;下午14:30开始报名,17:30停止报名。各地区考生必须严格按照明确的时间参加面试体检,逾期不再组织。参加上午体检的考生不可吃早餐,参加下午体检的考生可适当吃一些不油腻的清淡食物。

6.考生报到时须持本人《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身份证、准考证和3张1寸正面半身免冠红色底版近期彩色照片。

7.面试时,考生须在面试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按《面试表》栏目中规定的内容,认真填写本人所在县(市、区)、考生号等基本情况和报考军校动机,贴好照片,并按面试工作人员要求完成所有面试项目。每名考生只有一张《面试表》和《体检表》,考生填写时应认真仔细,防止错填、漏填或涂改。

8.考生面试结束后,面试合格的考生应要求面试小组负责人在《体检表》中面试结论栏里签署面试意见,再持本人《准考证》和有关表格前往体检点参加体检。

9.考生体检前,应对照体检点入口宣传栏,弄清所要检查的全部项目,体检项目不全的,视为不合格。体检时,考生必须严格遵守公共秩序,禁止大声喧哗,严禁携带通信工具进入体检场所,严禁找人代检或涂改体检结论,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体检资格。考生对体检程序、项目等不清楚时,可向体检工作人员咨询,体检工作人员对合理的问题有义务立即做出解答。

招生自查工作总结篇(3)

苏招委〔2012〕2号 关于做好我省2012年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招生办公室(考试院、招考中心),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 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做好2012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2〕120号)和《关于印发<2012年招收国防生计划>的通知》(政干〔2012〕122号)精神,为做好今年我省军队院校招生(含预备军官学员,下同)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织领导 我省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省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省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军招办”)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的对象为参加今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 报考基本条件:①符合公民应征服现役的政治条件,思想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分配,高考成绩达到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本二录取分数线以上;②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至今年8月31日),少数民族考生可放宽1岁;③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④未婚。 三、招生计划 今年全军和武警共有31所院校在我省投放招生计划924名,其中第二、第三、第四军医大学等3所军队院校招收的为预备军官学员。解放军理工大学另在我省定向招生6名,学员入校后不参军,毕业后面向人防系统就业。 全国有44所地方普通高等学校在我省投放国防生计划373名。国防生录取工作与军队院校同批次录取,考生的政治考核、面试、体格检查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同步进行。 四、招生宣传 高考前,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应会同市教育部门,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招生宣传,确保有意向的考生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掌握军队招生有关信息。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人武部应加强与驻地新闻媒体的协调,适时公布本地政治考核、省组织面试和体格检查的日程安排、工作流程、结果查询和申诉途径,热忱为广大考生服务。 高考结束后,各县(市、区)人武部要集中开展军校和国防生招生宣传,组织人员主动深入驻地各普通中学,搞好宣传发动。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重点指导县(市、区)人武部会同教育部门选择1-2所生源质量高、国防教育基础好的三以上高中,集中宣传《国防法》、《兵役法》基本知识和我军现代化建设成就、发展前景,客观介绍军队院校基本情况、招生政策、专业设置、培训层次、培养目标、学员待遇以及毕业后的分配使用原则等,通报今年招生工作日程安排,动员优秀青年学生踊跃报考。 五、政治考核 报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的考生须进行政治考核,政治考核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政联〔2001〕1号)执行。 6月25日,各中学向意愿报考军校和国防生的考生发放《江苏省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表》(以下简称“政治考核表”,见附件),并负责指导考生填写有关栏目,于6月27日交当地县(市、区)招生办汇总造册(录入政审库)后移交给当地人武部,人武部负责会同公安部门进行政治考核并作出结论。政治考核工作原则上于6月29日前完成,并逐级上报省军招办。 考生所在中学应当对考生在校表现作出鉴定;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应当对考生本人、家庭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等进行考察,提出考察意见;县(市、区)人武部应当根据考生所在中学和公安部门的考核情况,客观公正地对考生作出考核结论。 异地考生的政治考核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人武部会同考生学校所在地的人武部共同组织实施。 六、面试和体格检查 面试和体格检查工作由省军招办统一组织,地点设在江苏教育学院附属高级中学(南京第29中学,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龙江小区蓝天园23号)。各市考生参加面试和体格检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6月27日上午徐州、泰州,下午南京、扬州;6月28日上午盐城、无锡、苏州,下午淮安、镇江;6月29日上午连云港、南通,下午宿迁、常州。6月30日上午为机动时间,组织未及时参检的考生进行面试和体格检查。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单和1张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自行报到。 面试、体格检查工作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面试、体格检查结果形成电子文档。考生可于7月2日,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查询本人面试和体格检查结果。如有异议,可于7月3日18时前向省军招办提出复检申请(电话:025-80855448)。经审议同意后,7月4日在江苏省军区门诊部(南京市鼓楼区童家巷25号)安排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被录取考生的面试、体格检查表和政治考核表,省军招办将于8月底前寄送各院校。 七、志愿填报 今年我省普通高考志愿继续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报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的考生,应填报提前录取批次平行院校志愿。为保证填报军队院校和国防生志愿的有效性,考生必须填满A、B、C三所院校志愿,否则本批次志愿无效。 报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的考生,不得兼报公安、政法、航海和其他提前录取本科批次院校,军队院校和国防生可以兼报。 八、录取 今年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继续安排在提前本科批次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省教育考试院在政治考核和面试、体格检查合格的考生中,按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计划数、考生志愿,分男、女生和指挥、非指挥类,从高分到低分,按院校招生计划数120%以内比例投档,招生院校应在投档比例范围内择优录取新生。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工作条例》规定,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获得省级以上相应证书者,以及军队干部子女、烈士子女,可以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报考对象是军队干部子女的,须在6月30日前将有关证明材料送至省军招办。 九、复审复查 新生入学后,由招生院校进行政治复审和身体复查,凡复审复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等九部门《军队院校淘汰学员安置办法》(〔2005〕政联字第2号)和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军队院校青年学生学员转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实施办法》(参联〔2010〕2号)以及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暂行规定的通知>》(教学司〔2002〕8号)的有关规定处理。其中因政治考核或身体复查不合格,但符合普通高校普通批次录取条件的,本人可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其当年填报的普通高校相关志愿等情况,与省属普通高校协商改录。被录取的新生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借故主动要求退学的,其他院校不得录取。 十、有关要求 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事关军队和国防建设大局,是部队选拔培养人才的基础环节,是军事人才成长的源头。各级教育部门、招办和中学要高度重视,全力支持,主动配合,努力为部队输送优秀人才。军分区(警备区)、人武部系统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切实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今年招生工作结束后,省高招委和省军区政治部将联合表彰一批军校和国防生招生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附件:

招生自查工作总结篇(4)

一、准确定位,因地制宜确定总体发展思路和工作目标

开发区成立伊始,我们根据全区资源优势和基础条件,确定了“以建设中国北方最具民族特色的生态旅游度假区为目标,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生态、绿色、民族为立区特色,坚定不移地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突出抓好旅游业,巩固壮大水产业和农业,加快发展石油工业和环保产业,全面加快开发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促进全县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总体发展思路,明确提出“一年打基础,两年成规模,三年见成效”的近期工作目标。经过两年多的努力,我们完成了内设机构、派驻机构以及党群组织的组建工作,理顺了管理体制,建立了一级财政和一级国库,编制和完善了各类规划,部分基础设施和旅游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全区进入了整体开发建设阶段。2004年,全区实现生产总值10757万元,同比增长83.9%。实现经济总收入27569万元,同比增长132.9%。其中,工业产值12763万元;旅游业收入10500万元,全年实现渔业产值2047万元,粮食产值2259万元。全口径财政收入实现926万元,本级财政收入464万元;完成招商引资签约项目18个,合同引资额16341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100万元。

二、规划行先,有计划、有目标地科学开发和保护资源

我们坚持“先规划,后开发”的原则,注重近期规划、中期规划和长期规划有机结合,制定了一整套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和指导性的发展规划。

一是制定了《前郭尔斯查干湖旅游经济开发区2002—2006年五年经济发展计划和到2011年十年经济发展规划》。

二是委托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系编制了《前郭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查干湖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暨中心区控制性规划》。

三是委托吉林省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了《查干湖旅游度假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四是完成了《查干湖旅游经济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订工作。

五是聘请吉林省环境科学院、省水利勘察设计院和北京联生天地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完成了《查干湖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和《综合考察报告》的编制工作。上述各类规划的编制完成为今后加强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促进全区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提供了有利保障。

三、加大资金投入,不断完善各项配套设施建设,开发区成立后,在前郭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全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

一是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行为,市场化运作”的模式,不断加大政府投资,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吸引社会法人和区内企业职工集资。

三是针对开发区土地存量少、征地成本高、土地优势不凸显等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省、市、县给予开发区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采取征用区内村社闲置土地、盘活区内企业土地存量等办法,解决重点项目解决建设用地。2004年,开工建设项目19个,完成投资18299万元。

四、发展旅游经济,提高对外知名度和影响力。

我们以湿地生态环境和蒙古族民俗文化为依托,开发建设了一批具有民族特色的生态旅游项目,成功举办了三届“查干湖蒙古族民俗旅游节”和两届“查干湖冰雪捕鱼旅游节”。2002年5月至2004年10,累计接待游客95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累计达3亿元。通过国内外一些知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查干湖独具特色的自然资源和旅游资源,查干湖的知名度逐年提高,前郭和松原的人气指数有了很大提升。

五、调整渔业生产方式,大力发展有机渔业

我们充分发挥查干湖丰富的水资源和良好的生态环境优势,科学规划,与省内水产科研单位合作,实施大水面开发,采取人工投苗与封湖涵养相结合的方式,发展有机渔业和名特优鱼养殖。全区每年投入鱼苗670吨,年产鲜鱼5000吨,其中,胖头鱼年产量为3000吨。查干湖胖头鱼先后于2002年和2003年获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AA级绿色食品认证和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有机食品认证,查干湖被批准为国家AA级绿色食品生产基地。

六、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大保护区保护工作力度

我们完成了《查干湖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和《综合考察报告》的编制工作,并已通过吉林省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和省政府的审批。《查干湖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中明确规定,查干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与开发区管委会合署办公,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行政上由前郭县政府领导,业务上由省水利厅领导,并由省环保局负责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同时,开发区在原有的查干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的基础上,又积极争取省环保局的支持,批准成立了开发区环保局,作为省环保局的派驻机构。《规划》重新确定了保护区面积,由480平方公里调整为506.84平方公里,比原规划增加26.84平方公里,并重新明确了主要保护对象。目前正在开展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前期准备工作。

三、2005年工作安排

2005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市、县党委和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继续实施“三个三”发展战略,加快项目开发和招商引资速度,以创新的思维和方法来应对全区当前面临的困难和挑战,用加快发展来解决制约开发区目前面临的问题,不断创造今后发展新优势。

2005年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全区生产总值实现1.3亿元,同比增长20%;旅游综合收入达到1.2亿元,同比增长14%;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到1.3亿元,同比增长18%;招商引资任务完成1.1亿元,比上年增长14%。全区全口径财政收入实现1100万元,本级财政收入实现550万元,按可比口径同比分别增长18.7%和9.6%。

2005年计划建设项目21个,计划总投资48886万元。其中,工业项目2个,计划投资39550万元;农业项目4个,计划投资2270万元;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7个,计划投资4366万元;商贸旅游服务项目8个,计划投资2700万元。

为完成上述目标和工作任务,我们将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全方位开展招商引资,全面加强项目开发建设。

一是依据现有产业基础和吸纳能力,挖掘区内企业招商潜力,主动与国内外中介机构的合作,实施招商新策略,建立商业化招商机制,实施交易式招商。

二是在内部招商方式上,实行专业招商、主题招商、委托招商、“小分队”招商,积极推行网络招商。

三是轮岗创业招商。实行轮岗创业,在创业中招商引资。

四是狠抓基础设施建设和优化服务两个关键环节,实行招商引资加温加压,基础设施建设加码加速,优化服务加力加强,努力创造一流的投资环境。

五是坚持引、建并重,加强对项目的后续跟踪服务,切实提高项目开工率和投产率。

(二)发挥区位优势和民族优势,继续举办旅游节庆活动,促进全区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加快《全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查干湖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暨中心区控制详细规划》的实施,完善游客咨询中心、导游中心、游客接待中心等旅游服务场所,提高景区旅游服务水平。进一步做好特色娱乐项目、查干湖湖标、指引性建筑、垃圾处理场等配套设施建设;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开发旅游商品。举办“中国·吉林查干湖蒙古族民俗旅游节”、“中国·吉林查干湖冰雪捕鱼旅游节”等大型节庆活动,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查干湖旅游业对外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三)加大科技投入,加快发展精品渔业和观光农业。

一是坚持大水面开发的方针,采取以人工投放为主,以自然增殖保护为辅的方式,坚持养捕结合不动摇。

二是瞄准市场行情,提高单产。扩大名特优鱼类的养殖规模,重点发展网箱养殖等精品渔业。

三是继续抓好与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和省水产研究院的合作,不断增加渔业生产的科技含量和科技贡献率。

四是加快渔业基地建设。把查干湖及周边各渔场建成渔业科研基地、渔业良种繁育基地、有机鱼养殖基地、鱼产品加工基地。着手研究查干湖胖头鱼、野生鱼原产地注册等有关工作,依法保护无形资产和渔业生产。

五是调整种植结构,发展观光农业。抓好“草原牧鸡”和“狮头鹅”的禽类生产;推广蘖谷生产,种植万寿菊,发展品牌农业、旅游农业和效益农业。

(四)集中力量做好保护区基础工作,完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申报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方式,向社区群众宣传《环保法》、《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和《查干湖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4·22”地球日和“6·05”世界环境日,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环境宣传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教育活动的良好风气和公众自觉参与环保的监督机制。充实完善《查干湖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和《综合考察报告》,做好保护区土地确权、划界立标、建设生态环境监测和管护站,清理湖区私搭乱建的违章建筑等实质性工作,力争明年上半年完成申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切实加强管理,提高开发区的整体工作水平。

一是加大对区内企业及来区注册企业的培育和支持,重点扶持渔业和旅游及石油开采企业,大力发展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混合所有制经济。

二是完善财税征管机制和税源监控机制。实行部门预算和“收支两条线”制度,将区级机关所有部门的财务核算纳入区会计核算中心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加强区内直属企业财务审计监督和财政监督。

三是强化景区建设用地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审批制度,清理违章建筑;加大景区环境建设力度,集中整治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现象,杜绝在旅游区随意开采油井、取土等破坏植被的行为。

四是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全力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开展职工群众矛盾纠纷排查调度工作,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

(六)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提高机关队伍的整体素质。

一是按照四中全会提出的“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强化领导班子的政治意识、团结意识、发展意识、创新意识和廉政意识,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判断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完善领导班子内部工作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落实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招生自查工作总结篇(5)

一、三季度人力资源本部目标达成情况及分析:

1、TQM指标达成情况与分析:(附后)

2、经营管理指标达成情况与分析:(附后)

3、1-9月份公司人数与人员流动情况统计表:

二、三季度主要工作:

(一)招聘方面:

1、三季度干部、办公室人员、技术人员需求47人,实际招聘到位35人,到位率75%。

2、一线操作员新招近300人,以内部员工介绍为主,还派员到湖南、江西、湖北等外地农村招工。

(二)培训方面:

1、三季度共完成公司级培训计172课时,1844人次,其中SBS拉链学院完成104课时、926人次,新工培训24课时、358人次,9月底基层主管培训16课时,200人次。培训内容有计算机系列知识、生产系统基层主管培训班等。完成SBS拉链学院三门课程(《经济法》、《市场营销》、《管理心理学》)的教学,并完成了模具机械班11门课程的补考。

2、完成约1.5万字的《新进人员培训教材》的编制,充实与更新了新进人员培训的内容。

(三)人事方面:

1、每月进行出勤、薪资和人员流动三大报表的统计、汇总与分析,针对人员流动率较高的情况对前三季度公司人员离职情况作了专项汇总分析,提出了改善对策。

2、继续在经理级以上人员实行月度自我评议办法,使各级干部关注工作业绩,不断增强以业绩为导向的意识,为今后推行绩效管理工作打下基础。

3、7月份进行了本地区和周边地区同行业与不同行业多家企业的工资水平调查,形成了工资调查报告并已提交公司领导审阅,对今后确定公司的工资水平提供了参考。

4、7月份对公司人员的劳动合同签定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与统计,对尚未签定劳动合同人员和合同已到期人员在8月份安排了补签与续签,同时改进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对新进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要求在报到一周内签订完成,普工在转正当月完成签订;9月份根据公司实际和发展需要对劳动合同及附件的部份内容进行了修订,使之更切合实际,新版劳动合同已印刷并使用。

5、9月份对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交了要求由信息本部组织重新开发人事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含电脑考勤刷卡系统)的申请,现已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立项开发。

6、根据工资由银行代的发的要求,在财务本部配合下,9月份共发放员工银行卡近2700张。

7、9月底根据总裁室会议精神,对经理级以上干部人员的出勤状况进行检查,对违规现象进行了处罚,使《出勤管理办法》得到有效的执行,强化了干部的模范带头意识与表率作用。

(四)制度建设方面:

1、7月份根据ISO9000(2000版)认证要求,修订完成了《培训控制程序》及《内部讲师管理办法》、《外部培训管理办法》两个作业指导书,已交由品管本部在9月份正式发布实施。

2、7月份完成《技术人员等级评定办法》草案,8月份进行了第一轮意见征集与修订工作,并在9月16日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就修订稿进行讨论,集思广益,确保制度符合企业实际并具有可操作性。由于各方意见仍有差异,需要进一步统一意见后再进行修订。

3、8月份完成《基本薪资制度》改革思路草案,由于涉及薪资结构的较大调整,目前实际操作较困难,将在今后时机成熟时再推行。

4、为规范员工离职办理,减少与控制员工离职成本,9月份完成了《员工离职管理办法》草案制定,将在10月份发布实行。

三、存在问题:

1、招工渠道较少,尚不能按时满足生产部门对一线员工的需求,到外省招工成本高、效果不理想。

2、发放银行卡过程中,发现由于历史原因员工人事档案存在不少资料错误与资料虚假现象,影响人事信息与人事统计的正确性。

3、自我评议办法目的性不明确,考核流于形式,未起到应有作用。

四、工作改进措施及四季度工作安排:

1、加大招工力度,多方联系招工渠道,动员内部员工介绍,做好一线员工的招聘与储备,满足生产部门人员需要。

2、进行人事信息系统人员档案的核查、清理工作,重点清查自动离职人员,对人员按班组确认,协助信息本部开发新的人事管理信息系统。

3、完成SBS拉链学院生产管理班和经营管理班最后一门课程的教学工作。

4、继续做好基层主管培训班的组织实施工作和培训效果的转化、巩固工作。

5、修订《自我评议办法》,提高针对性、可操作性。

6、做好年度总结与考评工作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总结二:人事部经理工作总结

一、招聘与配置

本季度共发布5个招聘岗位:批号工、药品化验员、机修、保安、拉料工,通过在赣州人事人才网、厂区张贴招聘信息等渠道进行人员招聘,一般岗位人员招聘投递简历较多,符合公司招聘岗位需求的人员较多,在批号工岗位招聘时顺利完成了招聘及三级安全教育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存在一定招聘困难。

不足点:

1、招聘渠道单一,不能将企业信息进行全方位宣传;

2、当地专业技术人员信息较少;

3、普通岗位薪资待遇较低,不能有效吸引、留住人才。

解决措施:

1、扩展招聘渠道:内部介绍、劳动服务站、游字招聘广告;

2、与专业相关高等院校建立校企合作关系;

3、开展多项活动,稳定人员,减少人员流失率;

4、加大力度宣传企业信息。

二、培训与开发

1、课程安排

2、外训情况汇总

3、本公司未按计划完成课程汇总优点和优势:通过长期狠抓培训纪律,在培训期间参训学员能够自觉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听讲,和讲师互动,达到了预期的培训效果,并通过奖惩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员工了积极性。

存在不足与对策:培训期间后勤服务工作不是很到位,培训时间安排不是很合理,在今后培训工作可先进行培训需求调查,根据所在岗位对工作技能的要求、自我发展计划及公司发展对自身素质提升的要求合理设计培训课题。

三、绩效考核:

完成了叶总第二季度绩效考评、素材提供及各部门负责人、各车间主任绩效考核制定等相关工作。

不足点:在完成了公司《2011年绩效管理方案》制度的宣贯后未督促、监督各部门、车间第三季度的考核执行与落实,导致第三季度部门绩效抽查工作不能按时进行开展。

解决措施:在第四季度中做好监督、检查各部门绩效考核工作,并汇总考评资料及考评结果,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并归档,为第四季度绩效抽查工作做好铺垫。

四、薪酬与福利:

1、保险办理工作:本季度于7月初共有15人参保社会养老保险,有3人申请并通过审批加入公司互助金,在8月底完成2012年团体意外险续保工作。

2、保险理赔工作:

不足点:团体意外险出现人员漏保现象,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公司的经济负担;与保险公司沟通不及时导致理赔速度过慢;公司保险制度不完善,出现个别问题时不能参照制度执行。

解决措施:加强与保险公司的沟通,人员更换需有批单,避免人员参漏现象,减少公司经济负担,加快理赔速度;完善公司保险制度,规范意外险事件处理方法。

五、劳动关系:

于7月完成了公司全体员工劳动合同的续签工作;及时给新入职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及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及时给离职人员办理离职手续;本季度无重大劳资纠纷发生。

六、其他工作。

1、完成了公司19人职称申报、资料收集、材料上报、信息沟通等工作。

2、完成本季度生日人员名单张贴公示、贺卡发放工作。

3、参加由生产部组织的节能降耗会议,并完成当日会议纪要。

4、前往总部参加人力资源部上半年工作总结会。

5、协助完成9月29日山香药业首届运动会体育项目报名收集、汇总及现场相关工作。

6、完成9月中旬管理人员GMP复考工作。

7、协助完成制剂车间吴伟军在县劳动就业保障局工伤申请及工伤调查工作。

七、下季度重点工作计划。

1、做好人员招聘与安全培训工作。

2、跟踪落实第四季度培训工作。

3、完成第三季度部门绩效抽查及结果汇总反馈工作。

4、完成年度总结工作。

总结三:人事部经理工作总结

今年三季度以来,在行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行各项业务发展迅速,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人力资源部与各部室密切配合,依靠全行员工理解支持,在部门员工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要求履行了自己的部门职责,在绩效考核、招聘、培训、人事档案管理、岗位和机构管理等方面认真开展工作,有效地支持了我行各项业务的发展。现简要总结如下:

一、人力资源项目

作为我行重点工作之一,人力资源项目关系到能否理顺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全行业务发展,一直以来受到行领导的高度重视。三季度是我行薪酬绩效方案的关键时期,是整个方案实施前的最后准备期,直接关系到方案能否最终落地。人力资源部也深感责任重大,期间曾多次组织该项目的宣讲会和讨论会,尤其是对项目的核心绩效考核方案更是按行领导层要求分别对支行班子、业务主管、柜员、总行业务部室、行政管理部室反复组织讨论、收集员工意见和建议并进行整理。应该说,人力资源部做了大量工作,目的是确保绩效考核方案能够顺利实施。

二、招聘工作

为满足我行业务发展需要,人力资源部先后进行了大学生新员工的招聘和部分管理、专业岗位人才的招聘。尽管招聘工作时间跨度长,工作量大,涉及到发布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组织考试、公布结果、身体检查、办理入职等多个阶段,但通过前几次招聘工作,我部门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能及时处理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部门员工密切配合、相互协作下较好地完成了任务,保证了招聘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为我行选拔了优秀人才。同时,我行薪酬绩效改革对吸引行业内优秀人才起到了积极地作用,从招聘过程来看,新的薪酬绩效方案具有一定的市场吸引力,这将有力促进我行招聘工作的开展。但也应该看到,我部门的招聘大多是聘请专业人力资源公司进行协助,自身的招聘水平还不够专业,没有自己的一套科学的对人才进行鉴别的方法。这是我部门在今后的招聘工作中需要加强的地方。

三、内部竞聘工作

为积极促进我行各项业务的开展、选拔和培养相应人才,人力资源部先后组织了支行行长助理、业务主管、业务主办的内部竞聘。通过竞聘使一批优秀年轻员工脱颖而出,带动我行各项业务的发展。通过这种对外招聘和对内竞聘机制,结合我行薪酬改革和专业序列管理制度,人力资源部致力于打造一种能上能下、能高能低的人员流动机制。使全行员工真正做到凭本事吃饭,凭能力办事。

四、培训工作

银行业作为服务性行业对职工的培训有着很高的要求,人力资源部也一直十分重视培训工作。三季度,在人力资源部的配合组织下,我行先后进行了保险代理资格培训、银银平台业务培训、服务与管理培训、新员工集中面授等多项培训。从反馈情况来看,无论是培训的频率、质量和效果还是培训的针对性和员工参与性都比以前都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我行目前处于业务发展的起步阶段,未来对人力资源的需求将会越来越强烈,如何通过建立科学的培训体系,来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技能,满足我行业务发展的需要将是我部门面临的重大问题。针对这一问题,我部门积极推动培训制度建设,包括研究建立我行内部培训师制度、拟定系统的培训方案,并已经开展了相应的培训需求调查,力求为我行建立较为完善的培训体系。

五、考核管理办法

为加强全行人力资源管理和考核,人力资源部制定了《景德镇市商业银行派遣制员工考核办法》并即将完成《景德镇市商业银行费用工考核办法》。办法的出台完善了我行的用工制度,一方面有利于公平、公正考核;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促进员工业绩的提高。

六、员工行为排查

为进一步加强我行内控合规管理,防范案件风险,在监管部门要求和行领导高度重视下,人力资源部协同其它部门通过收集员工基本信息资料、组织人员走访基层派出所和社区委员会、安排家访等措施对全行员工进行了异常行为排查,取得了一定效果。为进一步深入行为排查,部门下阶段将开展党员“结对子、一帮一”活动。坚决杜绝由员工行为隐患引起的风险案件的发生。

七、支行开业材料申报

经过前期的精心准备,乐平支行于9月19日顺利开业。我部门也顺利完成了乐平支行高管任职资格申请材料及开业申请材料的申报工作。本次材料申报过程较为顺利,一方面得益于前期总行及13家支行开业申请的经验;一方面得益于与监管部门的及时沟通。相信在接下来我部门即将进行的监事长材料申报及其他材料申报工作也一定能够顺利完成。

八、其它工作

招生自查工作总结篇(6)

根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监察局《关于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渝发改标〔2005〕492号)精神,我县对2004年1月至2005年6月期间,政府投资项目、国有资金(含国有企事业单位自筹、贷款的资金)全资投入或控股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4年1月至2005年6月期间,我县政府投资项目、国有资金(含国有企事业单位自筹、贷款的资金)全资投入或控股的建筑面积800平方米以上或总投资3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共31个,计划投资9293万元,实际合同金额8435万元,其中实行公开招标的20个,占总数的65%,合同金额6472万元,占总金额的77%;邀请招标11个,占总数的35%,合同金额1963万元,占金额的23%。

二、主要作法

(一)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度

1、招标方式的确认。凡我县范围内,总投资额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800平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有资金投资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一律要求进行公开招标;其他工程可以经县招标办审查,经县建委审核,报县政府审批同意后实行邀请招标;满足直接发包条件的工程仍然要办理招标手续。

2、招标公告的。严格招标条件,明确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必须的立项批复、规划许可、建设资金、施工图审查文件,经县招标办审查后,方可在指定的新闻媒介公开建设项目招标信息。

3、严格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的程序。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的程序全部按照《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原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原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30号)、《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号)、《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27号)的有关规定。一是严格投标资格审查。资格预审文件在发出时,须报县招标办并由招标办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备案,资格预审工作必须严格按预审文件要求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预审工作结束后,招标人或其委托人向招标办提交资格预审情况报告。二是严格招标文书备案。招标文书在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须报县招标办,招标办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招标文书备案,保证了招标投标的合法性、公正性和科学性。三是严格投标文件的签收。投标文件由交易中心专人负责签收并查验其递交、密封情况,确保了招投标的严肃性。四是严格开标、评标程序。开标、评标是招投标活动的核心,开标、评标一律由招标人组织在交易中心进行,开标、评标活动按《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全过程接受县监察局、检察院、招标办的共同监督,避免了招投标弄虚作假。

4、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在自查的31个工程项目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均由业主与专家共同组成。专家评委由业主在开标前半小时从专家库抽取产生,人数为不少于5人以上的单数,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评委不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

5、中标人的确定和合同的签订。评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按得分高低排序推荐中标侯选人,然后进行公示,在公示结果无人提出异议后,业主才发出中标通知书。在自查的31个工程项目中,中标人均为第一中标侯选人。施工合同一律按招标文书及投标报价签订。

(二)严禁领导干部干预正常的招标投标活动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制定了《**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足府发〔2004〕37号)及《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管的实施意见》(足计经〔2005〕26号),严禁领导干部干预正常的招投标活动。一是强化教育,完善监管手段。加强了招投标领域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积极完善监管手段,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二是严格制度,规范市场管理。紧扣招投标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各项廉政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三是明确任务,强化措施落实。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实施,使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工作彻底落实。四是加强监督、查处违规案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加大对招投标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力度,严肃查处违规案件。

(三)严格落实涉及招投标内容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后的有关规定

1、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停止执行一批涉及招标投标内容的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渝府发〔2005〕14号)精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委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严格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意见的通知》(足府办发〔2000〕29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委关于认真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实施意见〉的通知》(足府办发〔2000〕30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足府发〔**〕69号)、**县建设局《关于转发执行渝建发〔2002〕13号文件的通知》(足建〔2002〕133号)等四个规范性文件已于2005年5月31日停止执行,正着手拟定新的符合国家政策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规范性文件。

2、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招投标工作职责的复函》(中央编办函〔2003〕82号)和《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中编办对国家发展委招投标工作职责的复函的通知》(渝发改投〔2004〕652号)的精神,认真落实各部门职责,加强协调和沟通,切实做好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一)业主行为不规范。主要表现为建设资金不落实,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不能履行;以抢工期为由,不遵循法定工作时限等。

(二)招标机构行为不规范。主要表现为满足业主无理要求,不按规范操作;业务水平较差,编写的招标文件不切合实际,给业主造成损失;市场竞争无序,市场行为不规范,容易产生新的腐败等。

(三)投标人的行为不规范。主要表现为投机取巧,一标多投,进行围标;偷梁换柱,搞资质挂靠等。

四、下一步工作意见

针对我县招投标工作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从培育和发展招投标市场出发,以规范市场行为为目标,重点搞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开放建筑市场。有形建筑市场要充分体现“公开”的原则,坚持公开建设信息,扩大竞争面。

(二)规范业主行为。招投标管理部门要加强依法行政,务必要求业主按《招标投标法》及其相关规定进行招标活动。同时,加强对招标机构的管理,使其行为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招生自查工作总结篇(7)

1.考试科目及分值

初中毕业年级考试科目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包括听力测试30分)、思品80分、历史80分、物理90分、化学70分共5卷7科,以及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能力各10分、信息技术考试10分,体育考试50分。蒙授考生加试汉语文150分。

初二年级考试科目为地理70分、生物60分,1卷2科。

中考总分数为各科实际卷面分数折合成上述规定分数的总和。

2.考试形式及日程安排

(1)笔试。语文、数学、英语、思品、历史、物理、化学、汉语文、地理、生物考试形式均为闭卷笔试。

类别日期

上 午

下 午

初二年级

6月26日

地理、生物(9:00-11:00)

毕业年级

6月27日

语文(蒙语甲)

(9:00-11:30)

物理、化学(15:00-17:00)

6月28日

数学

(9:00-11:00)

思品、历史(15:00-17:00)

6月29日

外语(含听力)

(9:00-11:00)

汉语文(蒙语乙)

(15:00-17:00)

(2)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能力、信息技术考试(以下简称“信实考试”)。依据《关于做好赤峰市2017年初中毕业生信息技术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文件另发),考试采取动手操作的形式,考试内容为初中阶段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等学科要求学生掌握、并应独立完成的实验项目和动手操作项目。在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和指导下,由旗县教育局集中组织实施,市中招办考务组对考试结果进行核查,考试时间为5月12日—5月30日,初二年级参加生物实验考试。由市中招办考务组汇总后于6月10日前上报到市中招办。

(3)体育考试。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内政发〔2007〕101号文件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内教体函〔2008〕1号文件)和市教育局的有关通知精神执行。具体考试项目共计四项(实施办法由市教育局另行发文),包括1000m(男)、800m(女);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篮球运球绕标志物、排球垫球和足球运球绕标志物;从三项中选择一项。在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和指导下,由旗县教育局集中组织实施,市中招办考务组对考试结果进行核查。市中招办考务组汇总后于6月10日前上报到市中招办。

(4)音乐、体育、美术、科技等特长考试。市教育局中招办会同相关科室组成特长生专业能力测试工作组,在全市统一的测试评分标准下进行测试。测试时间为5月5日—5月20日。由组织考试部门汇总后于5月22日前上报到市中招办。

(5)信实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特长生测试成绩(或原始分数)当场公布并在考生所在初中学校公示(不少于一周)。对于获得特长生考试录取资格的考生,要在录取学校及考生所在初中学校公示(不少于一周),公示考生信息包括考生号、姓名、性别、测试项目、测试结果、测试成绩。市中招办将在《赤峰教育》、《赤峰市中考信息网》、《赤峰市招生网》等媒体上进行统一公示,接受基层学校和考生家长监督。

(三)考务、阅卷、成绩查询和成绩复查

1.考务、阅卷和分数统计

考务、阅卷和分数统计工作分别由市中招办考务组和阅卷组统一组织。实行网上阅卷,试题和答卷分离,考生均使用统一的答题纸进行答题。市中招办各考务组要将笔试成绩、体育成绩、信实成绩、特长生成绩刻盘独立密封四份,上报市中招办。

2.成绩查询

初三考生各科成绩及考生总成绩查询时间为7月13日—7月15日,初二考生地理、生物结业考试成绩查询时间为7月18日—7月19日,考生可在《赤峰市中考信息网》或通过电话查询。赤峰市中考考分查询热线:移动12580。

3.成绩复查

(1)初三考生对毕业考试笔试成绩有疑义的,可于7月14日—7月16日,在网上提出试卷复查申请,市中招办阅卷组于考生提出申请后的1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将复查结果反馈给考生。

(2)初二考生对地理、生物结业考试笔试成绩有疑义的,可于7月19日—7月20日,在网上提出试卷复查申请,市中招办阅卷组于考生提出申请后的1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将复查结果反馈给考生。

(3)试卷复查项目为考生答题纸与扫描图像内容是否一致,有无漏评,成绩有无漏登、漏统,不涉及试题内容。

(4)除指定工作人员外,考生本人、家长及其他人员一律不准接触纸介质和电子试卷。

(5)对任何一科成绩有异议的考生,请与相关考务组联系。

4.试卷复查收费

申请试卷复查的考生,每查一科,需在网上缴手续费5元(内发改费字〔2004〕1122号)。复查后确属有误的,由市中招办负责更正,并退还复查手续费。

(四)考试成绩的使用

1.考试成绩是初中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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