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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15 15:01:11

村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村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篇(1)

2014年全镇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确保食品安全这一中心任务,突出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食品安全问题,确保全镇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为保障全镇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平安奥运,加快头灶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进程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活动

1、积极营造创建宣传氛围。各村(居)、各部门要创新宣传措施和方式,多层面、多方位地宣传食品安全地区创建的内容和意义,积极营造全社会了解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2、扎实抓好创建工作重点。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规划,细化创建标准,量化创建指标。加强部门的沟通协作,针对创建工作的薄弱环节加强专项整治,夯实创建工作基础。

二、加强全镇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工作

1、强化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建设。进一步完善镇村监管责任网络,明确职责,强化考核力度,充分发挥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

2、拓展农村现代流通网。扩大农家店的覆盖面,加强对标准化农家店规范化建设的督查指导。

三、加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一是严格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严把食品生产许可证发放关。对食品小作坊逐户建立监管档案,完善以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为主要内容的监管体系。

二是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乱宰和制售注水、病害肉的违法行为。

三是继续推进“全市千村百镇市场工程”。实行各村以食品为主的消费品连锁超市和连锁农家店全覆盖,改善农村消费结构,提升农村消费水平。

四是继续强化常态监管。抓好餐饮业功能用房设置、基础设施配置、食品原料索证登记、餐具消毒等关键点。做好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重点单位的餐饮保障工作,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患发生。

四、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1、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抓住主要环节,重视源头监管,以粮、油、肉及肉制品等高风险食品为重点,集中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加大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食杂店、小餐馆、小摊点、家宴服务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扩展小豆腐坊整治成果,全面推动“五小”行业整治。加大对学校食品及校园内部小商店、小饮食店的监管力度,集中整治校园周边饮食环境。实行食品市场经济户口管理,依法取缔无照经营。

2、继续保持食品市场整治高压态势。紧紧围绕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要集中力量查处。对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以及贩卖私盐的犯罪团伙和首恶分子,违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要严厉打击。

五、提高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效能

1、强化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各村、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目标考核。镇食安办将对食品安全网络建设、措施落实等实施动态评价、跟踪督查。

2、积极构建食品安全信息平台。进一步完善各村(居)、各单位之间信息共享、联动监管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分析、上报工作。

3、稳步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扩大食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覆盖面,指导企业加强诚信建设,建立和完善企业诚信档案。

村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篇(2)

一、高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模式试点学校基本情况

1、试点学校:高县沙河中学、高县柳湖中学、高县罗场中学、高县四烈中学、高县月江中学、高县文江中学、高县胜天中学、高县何苏女士希望小学、高县沙河镇世和小学、高县文江镇籁棚小学、高县文江镇腾龙小学、高县中宏特殊教育学校等十二所学校。(初级中学7所、中心校1所、基点校3所、特教校1所),约占全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数的10%。

2、试点学校学生总数:约9517人,约占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总数的21.66%。试点学校的确定,是经过高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高县教育局联合对学校食堂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食堂按照整改意见整改、又检查验收合格颁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后确定的。

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模式体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特点,确保3元钱营养改善等值

高县2013年秋期推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午间供餐模式试点工作的思考,是在学生平常膳食的基础上,用每生每天3元钱增加学生午餐的营养食品,而不是用3元钱解决学生中午的全部伙食费用,旨在“营养改善”。为了保证3元钱都“吃”进学生的肚子里,高县实行3元钱全部采购营养食品原料(含制作佐料)交给学校食堂进行加工,而学校食堂加工营养食品的加工费、燃料费、水电费等,2013年秋期县财政按照每生每天0.60元、2014年以后原则上按照每天每生0.80元计算另外下拨资金解决,实质上确保了3元钱营养食品等值。

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模式食品安全重点放在卫生实施到位和监管到位

1、注重食品原料卫生源头管理。

2、注重消毒杀菌管理。

3、注重营养食品制作过程管理。

4、注重营养食品制作人员管理。

5、建立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6、建立留样待查制度。

7、注重就餐场所卫生管理。

8、建立县级相关部门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模式进行食品安全专项督查制度。

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食品原料实行“综合捆绑”、按照政府采购的要求进行采购

高县实行3元钱全部采购营养食品原料(含制作佐料)交给学校食堂进行加工,原料采购严格根据政府采购的要求:每个单位每次物资采购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必须实行政府采购;每个单位每次物资采购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我们这次试点学校共有12所,其中:柳湖中学2013年秋期学生营养食品原料采购总金额超过了50万元,因此,柳湖中学的营养食品原料采购交由高县政府采购交易中心进行,其余11所学校均低于50万元,因此,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实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时,请到了县政府采购办、工商局、卫生局、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畜牧局、农业局、监察局等相关部门人员到场进行监督。

五、高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模式试点工作开展后涉及的工作转换问题

1、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模式试点学校由原来的“牛奶+x模式”转换成了“食堂午间供餐模式”,学生就由原来的课间食用“牛奶+x”改变成了午间食用“营养餐”,食用品种和时间发生了变化,学校要作出作息时间的调整安排。

2、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模式试点学校原来的库房放置“牛奶+x”食品,现在转为放置营养食品原料。

村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篇(3)

民生工程:领导重视,制度健全

陇西素有“崇文重教”的优良传统,多年来,县委、县政府在加快陇西经济发展的同时,始终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大力实施科教兴县、人才强县战略。

谈及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陇西县县长陈彦吉一番铿锵有力的表态进一步坚定了陇西抓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的信心和决心。

陈彦吉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既是一项惠民工程,也是一项责任工程,面对这样一项全新的、充满挑战的工作,我们将以服务学生为中心,坚持政府主抓、部门联动、分工协作,全力为学生提供安全、营养的食品,切实改善学生的膳食结构,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努力把这项关乎民族未来的大事办实办好。”

为此,县上积极筹措安排营养餐改善计划工作经费20万元,用于开展营养餐改善计划的宣传、培训和督导检查。先后制定出台了全县《营养餐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食品验收登记制度》《从业人员管理制度》《食品留样监测制度》《督导巡查制度》《食堂标准化建设管理制度》等“六大管理制度”,为项目执行提供了制度上的支撑与保障。

改善计划:因地制宜,分步实施

陇西县作为全省连片特困县之一,从2012年春季学期开始实施该项计划,全县共有267所学校的50827名学生享受营养餐补助。其中,小学生27468人,初中生23359人。

为筑牢营养餐食品安全“防护墙”,陇西县着力严把“六关”:严把原材料采购关、严把制度落实关、严把食品留样关、严把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关、严把防护关、严把监控关,确保了学生营养餐用餐安全,形成了全县多个部门为营养餐计划护航的良好工作机制。

县教体局牵头负责全县营养餐改善计划的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县物价等部门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开展生产成本调查,对食品价格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计划实施及流通环节费用减免政策。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学校食堂以及供餐单位(个人)食品安全监管,做好日常综合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食品安全事故;对实施营养餐改善计划的中小学校长、食堂负责人、工作人员及供餐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制度和行业规范培训,积极推进“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同时,全县严格实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学校校长和管理人员轮流陪餐,餐费自理,并有详细的陪餐记录。

陇西县学校布点相对分散、农村偏远学校较多的实际,决定了供餐不可能搞统一模式,只能因地制宜,分步推进。陇西县教体局局长田志刚说:“为把营养餐改善计划这项民生工程实施好,我们必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按照政府主导、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积极创新探索了依托中心学校食堂为周边学校供餐的新模式,切实减少了供餐环节和运营成本,有效降低了食品安全风险,确保这项惠民工程安全、良好运行。”

为了选择有效的供餐模式,陇西县在对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现有食堂、寄宿学生状况逐校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实际确立了三种供餐模式。

第一种是食堂供餐模式。食堂供餐以其低成本、安全可靠、便利快捷等特点,成为陇西县实施营养餐改善计划的首选模式,目前已投入使用的食堂44所,就餐人数达到 25122 人,占实施营养餐改善计划学生人数的 49.4%。

第二种是过渡模式。对暂时没有开办食堂的学校,通过餐饮企业配餐,对农村人数相对较少、距离开办食堂学校相对较远的边远农村学校和教学点,主要采用食品配送商配餐模式。餐饮企业由县上统一招标确定,中标的14家餐饮企业按照学校制定的供餐食谱定时保质保量配送。

第三种是辐射配送模式。针对个别农村小学和教学点与开办食堂的初中校、中心校距离较近,交通又相对便利的特点,采取由乡镇中心小学或规模较大学校的食堂辐射周边村小学或教学点的供餐模式。目前,陇西县17所中小学向周边48所村小学和教学点配送营养餐,就餐学生达到4424人。这一供餐模式越来越受到供餐学校师生的欢迎和认可。

为加强营养餐计划资金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保证营养餐标准和数量足额配餐。各学校建立了财务公开制度,学校营养餐的财务实行一月一清算、一学期一公布制度,并将营养餐计划工作的实施情况作为学校、校长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目标责任制,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职责、落实任务、责任到人。同时,进一步细化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县上制定了资金统筹制度、最高限价制度、直接支付制度、财务公开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四项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拨付每一周期营养餐改善计划专项资金。

2012年,全县营养餐累计实施资金2940.3万元,均分期分批拨付到位。陇西县教体局副局长杨长兵说:“实施营养餐改善计划,家长关心,社会关注,是一项事关下一代的良心工程,管好用好孩子们的吃饭钱,让孩子们吃得饱、吃得好,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营养早餐:家长放心,孩子满意

政府部门的齐心协力,各项制度的保障落实,让陇西县营养餐改善计划有序推进,项目执行表现了良好的局面。家长放心了,社会满意了,孩子们开心了。

陇西县高楞初中校长唐福祥说:“起初对实施营养餐改善计划感觉到很不放心,生怕出安全问题,但县上的配套政策很到位,担心也就变成了多余。”

学校作为营养餐的执行者,学校的做法是让家长放心的关键。为了实现等价优质的供餐目标,各供餐学校从公用经费中挤出资金,购置供餐设施设备。县教体局督促学校、供餐单位全面公开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经费账目、配餐标准、营养食谱以及就餐学生名单、食品数量和价格等信息,通过设置信箱、举报电话、定期组织家长座谈等途径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确保专项经费规范运行。

宏伟小学一位学生家长深情地说:“学校的这个营养早餐,确实好着哩!自从学校发放营养早餐以来,娃娃们都像过节一样。老师们都很负责,像对待自己的娃娃一样,班主任组织娃娃们排队、洗手、取早餐,其他的老师也很认真,分组到教室分早餐,我们看着娃娃们吃上营养丰富的早餐,我们心里也确实很高兴,也很感动!我们打心眼里感谢党和政府,感谢学校、老师!”

村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篇(4)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落实各项责任(25分)

1、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成立由村(社区)书记、部门单位负责人挂帅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村(社区)、部门单位食品安全信息员,职责明确。记6分。(查看相关牌子和资料)

2、明确工作机制、做到制度健全并上墙。记4分。(查看相关牌子和资料)

3、研究制定村级、部门单位食品安全年度总体工作规划与方案,并付诸实施。记5分。(查看相关资料)

4、食品安全工作典型信息全年报送不少于2条。记2分。

5、有定期的食品安全工作总结以及食品安全全年年终总结。记3分。

6、食安工作经费得到落实,记5分。

二、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确保任务完成(40分)

1、建立健全监管台帐,全面掌握和了解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状况。记10分(查资料)。其中动态摸底及报送占4分,每缺一季度扣1分。隐患排查占6分。

2、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对本辖区内食品安全市场进行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处理本辖区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并向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记5分。

3、每月28日前及时上报农村聚餐月报表,记10分。

4、定期对乡村厨师和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健康证进行抽查,协助乡食安办落实农村聚餐申报备案、审查指导和乡村厨师体检培训工作,记10分。

5、节假日期间做到有人在岗值班,定期报表,及时上报本辖区内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记5分。

三、开展社会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15分)

1、制定村(社区)、部门单位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计划。记2分(查资料)。

2、有永久性宣传栏和固定性宣传标语,记3分(查记录、看现场)。

3、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全民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意识和能力,促进社会监督水平的提升。记10分(查看资料和现场)。其中开展食品安全进企业、进农户、进工地等宣传活动各计1分。宣传报道本村(社区)、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计2分。组织食品安全联络员、信息员参加县食安办举办的培训学习计2分。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县、乡监管部门举办的教育培训计3分。

四、抓好示范创建工作,建立长效机制(记20分)

1、按照示范创建标准做好开展合格村级创建,部门单位配合乡食安办做好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记10分。

2、全面加大示范创建力度,创建食品安全合格村(社区)、示范企业、超市、门店等。记5分。

3、创建农业产业标准化示范性基地和健康、生态种养殖基地。记5分。

五、为有效考核各村(社区)、部门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任务的完成情况,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年终将组织对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进行综合评价考核,将考核成绩纳入目标管理,并对任务完成好的村(社区)、部门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因不认真履行职责、监管不到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城郊乡人民政府(盖章)乡长:

责任单位: (盖章) 责任人:

村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篇(5)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的要求,以食品放心工程为基础,“三网”建设为重点,专项整治为手段,增强综合监管能力为保障,着眼于提升我县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为构建“平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食品安全保障。

二、创建目标

经过一年的努力,使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各项指标达到省食品安全示范县验收标准,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状况较为满意。

三、创建标准、责任分解和工作措施

(一)管理体系与工作机制

1、食品安全工作有组织领导,有计划部署,有检查考核,有经费保障。

牵头单位:食安委。

责任单位:食安委办公室、财政局、主要责任部门、各乡镇(街道)。

工作措施:县食安委及其办公室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计划部署,严格检查考核;县财政局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提供有力的经费保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责任部门成立食品安全组织协调机构,制定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平时按计划积极开展巡查,并有记录,年终根据责任制开展考核,奖优罚劣,能确保必要的工作经费支出。

2、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构建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教育局、农业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经贸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工作措施: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对部门和乡镇(街道)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及主要责任部门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各乡镇(街道)与各行政村(社区)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相关监管部门、各基层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站与食品相关生产经营者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教育局与各县属学校、学区、镇(乡)校签订责任书,各学区、镇(乡)校与下属学校签订责任书;各乡镇(街道)、主要责任部门均建立健全内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

3、“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在实现全覆盖的同时开展扩面、提质、增效工作。乡镇连锁超市向较大行政村和学校延伸,“放心店”向厂矿、社区和较大自然村扩展;农村“放心店”多种形式的食品统一配送面达到95%以上;着力探索解决“无店村”的安全食品保障问题。

千万工程提质扩面及“无店村”安全食品保障责任单位:经贸局、工商局。

工作措施:完善“千万工程”政策,加大扩面、提质的扶持力度;与连锁龙头企业签订扩面提质责任书,加强连锁门店的食品安全检查;探索“流动配送车”的运行机制,基本解决“无店村”的安全食品保障问题。积极推进“放心店”连锁化改造进程。已改造为连锁龙头企业门店(包括直营店、加盟店)的“放心店”,由龙头企业采取巡访制度实现配送;其他农村“放心店”通过与放心批发企业签订配送协议实行配送。

4、加强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治。健全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络,充分发挥基层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站的职能。

牵头单位:食安委办公室。

参与单位:各乡镇(街道)、农业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经贸局、教育局。

工作措施:进一步整合农村公共安全监督员队伍,加强对基层监督员的指导、培训和管理;加强各基层工商所、卫生监督分所与基层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站的沟通联系,齐抓共管做好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由县食安委办公室负责牵头健全落实食品安全统一举报和奖励办法。

(二)种植养殖环节

1、开展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管理工作。鲜活农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责任单位:农业局(其中放心农资连锁体系建设责任单位为供销社)。

参与单位:工商局、质监局、供销社,各乡镇(街道)。

工作措施:加大农业投入品执法检查力度,杜绝损农事件或因使用违禁药物引起食用农产品中毒事件。

(1)全面开展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一是制定《*县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明确农资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建设目标、工作原则、建设内容及保障措施等。二是全面开展农资诚信经营承诺。年内完成与全县260家农资经营企业、20家兽药经营企业的业主签订“农资诚信经营承诺书”;继续做好规模猪场、生猪贩销户和饲料生产加工经营企业的《不使用瘦肉精承诺书》签订工作,确保应签率达到100%。三是积极引导农资龙头企业开展连锁经营。争取完成以“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核算、统一服务”的“六统一”为标准的农资连锁经营网点180家,使农资连锁经营网点覆盖全县60%以上的乡镇(街道)和30%以上的行政村,统一配送率达70%以上。四是加强农资监管网络建设。聘请15个乡镇(街道)的农技人员作为乡镇(街道)农资协管员,在重点乡镇(街道)的主要行政村聘请村级农资质量监督员20名,逐步完善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农资监督监管网络。五是建立健全农资信用信息网络。在*农技110网、*农民信箱和*农业执法网等专业网站,录入农资经营企业相关信息,建立覆盖全县的农资信用信息平台,使农资监管信息上下互通,横向相连,实现农资信用体系网络化、信息化。六是建立健全农资经营责任制度、服务承诺制度、产品保管等诚信经营管理制度,帮助企业实现由责令规范向自我规范转变,逐步实现农资连锁经营的“六统一”要求,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农资信用等级评价和诚信度评比工作。七是积极争创全省百家诚信农资示范企业1-2家。

(2)积极组建农业产业化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组建完善*县生猪养殖协会等行业协会,通过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加强行业内部管理和行业自律,进一步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3)深入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的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种子、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市场的质量抽检力度,提高检测密度,确保假劣农资不上市、伪劣农资不下田,保障农产品生产源头安全。

2、广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推进活动。辖区内主要农产品和特色优势农产品制定生产标准;完成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目标任务,并抽检合格;无公害农产品基地面积达到本辖区放心工程规划要求。

责任单位:农业局。

工作措施: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推进工程方案,一是年内完成制定主要农产品和特色优势农产品的生产标准并组织实施。二是积极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创造条件,组织申报省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以及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年内完成省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2个以上,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产品认证2个以上,并通过上级抽检合格。通过建设,使全县主要农产品基本达到无公害要求,农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均达95%以上。

3、深入开展“千场无公害万户信得过”工程,制定活动方案,对水产养殖生产者开展源头管理培训,组织渔药和饲料监控及初级水产品的残留监控,完善整改措施,落实追溯制度。鲜活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无公害水产品基地面积达到本辖区放心工程规划要求。

责任单位:水利局。

工作措施:一是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无公害水产品养殖规范的推广力度,加强对水产养殖从业人员进行养殖枝术、投入品管理和质量安全等知识培训力度,提高涉渔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切实抓好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二是每年完成1~2个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到2009年10月前,全县达到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2个和无公害水产品认证3个。三是每年向*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抽样送检初级水产品检测样本3~5个。按照省政府和省海洋与渔业局的要求积极开展“千场无公害万户信得过”工程,加强水产养殖投入品管理,建立水产养殖单位、企业的生产档案,规范“三项记录”,在2009年10月前争取有6个以上的水产养殖个人和单位被省海洋与渔业局授予“*初级水产品质量信得过”证书。

4、全面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监测。依法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生产档案,严格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农业局。

工作措施:一是全面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调查,初步划定有工业污染和三废污染的区域为农产品禁、限种(养殖)区域。二是进一步加大现有无公害农产品产地,以及国家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基地环境的安全监测,加强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管,确保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努力改善条件,逐步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的全面监测。通过产地环境安全监测,依法做好全县农产品禁、限种(养殖)区的划定,探索适宜稻米、蔬菜等主要农产品产地区域的划定。四是制订统一、规范的农产品生产档案(样本),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规范的农产品生产经营档案,同时,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实现农产品生产经营可追溯管理。

5、积极推进“农产品标识计划”,明确示范核心区与示范龙头企业,建立以产地准出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农产品产地标识准出制度。

责任单位:农业局。

工作措施:一是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县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制度》,正确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个人建立本企业农产品标识、准出等制度。二是在2个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开展农产品产地准出示范,以此带动全县的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工作。

6、积极推进乡镇(街道)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达到每个乡镇(街道)都有一个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

责任单位:农业局。

参与单位:各乡镇(街道)。

(三)生产加工环节

开展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食品专项行动。加大对无证生产加工行为的查处力度,基本消除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食品行为。严厉打击黑窝点和在食品生产加工中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加强巡查普测和专项抽查,年抽查、普测批次数不少于监管企业数的1.5倍。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健康证持有率达100%。开展小企业、小作坊综合治理。对28大类无生产许可证食品企业无证查处率100%,城乡结合部以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建档及目录监管率100%,城乡结合部以内已进入无证查处期的28大类食品企业关停取缔率100%,积极探索城乡结合部以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临时准产制度。食品抽检合格率85%%以上。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全面实施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制度,使用申报率达100%。食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企业的取证率达50%。没有发生因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被省级有关部门“红色警告”和“黄色警示”通报。

责任单位:质监局。

工作措施:一是坚决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白酒、乳制品、饮料、饮用水、肉制品、味精、食用油、食品塑料容器等高风险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违法生产加工企业。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基本条件改造,帮扶具有一定生产条件的小作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禁止使用定量包装,限定区域销售,全面推行产品治理安全承诺书制度,对小作坊基本实现规范管理并有计划地逐年减少数量。二是加强对获证企业的专项检查和抽查工作,加大对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获证企业持续保持和改进生产条件。三是对食品生产比较集中及质量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的区域,开展区域整治,进一步完善区域监管责任制。四是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加大监督抽查的力度和覆盖面,使抽查基本涵盖所有食品种类和应抽查产品;对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等高风险食品,加大抽查的频次,通过抽查及时发现问题。对容易出问题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加强跟踪抽查,集中精力解决重点隐患,对重点关注产品进行跟踪监督抽查,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大力加强产品质量预警、预测、预防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到今年年底,所有应取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都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产品上加贴QS标志;小作坊全部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基本消除使用各种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基本遏止滥用防腐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乡镇(街道)政府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基本消除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6类食品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行为。

(四)流通环节

1、全面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销病死禽畜肉制品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活动,查处打击印制和使用食品的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违法行为;积极推行食品流通企业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帐制度、销售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市场主办者责任制、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等六项制度,县城所在地市场、超市100%建立索票索证制,彻底解决县城、乡镇(街道)所在地小杂食店无照经营问题;有计划开展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和市场快速定性检测,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200个商位以上的农贸市场建立检测室,开展市场流动快速定性检测工作,规范市场快速定性检测的记录、结果汇总(包括设施、设备)及信息公布。没有发生因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被省级有关部门“红色警告”和“黄色警示”通报。

责任单位:工商局。

工作措施:一是积极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开展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清理,把好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加强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确保农村食品质量安全,制订年度定性检测计划,发挥检测车流动性好、覆盖面大的优势,深入农村市场,集中开展季节性、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检测行动;要切实加强监测不合格食品的后续处理工作,加大对食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市场食品准入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会同农业、卫生等部门做好农贸市场畜禽、肉类、卤制品、豆制品等重点食品的准入工作,督促市场举办者和经营户建立健全进货台帐、供货凭证、特约经销关系备案等准入制度。二是集中开展各类食品专项检查整治活动。要以粮油、肉禽蛋、水产品、副食品等四大类食品为重点,突出对农村集镇、城乡结合部和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副食品批发市场的检查,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等六项制度,规范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三是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深入农村大力宣传食品质量安全法律知识,增强农民自我保护意识;完善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网,充分发挥农村监督员的作用,及时调解农村食品消费纠纷,努力做到纠纷调处不出村、不出镇;对农民举报和投诉的案件,要优先立案,依法从快处理,切实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质量安全监管的组织管理和运行机制,设立或委托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承担日常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检验工作。

责任单位:工商局、农业局。

工作措施:一是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责任管理,督促*农贸市场切实履行市场举办者食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健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制,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责任管理。二是突出监管重点,依法查处问题产品,切实加强*农贸市场等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三是健全检测机构,加强日常质量抽检。要求*农贸市场等农产品批发市场要明确分管领导和日常质量检验员,规范开展上市农产品日常质量抽检工作。四是加强对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签证管理,确保上市或外销农产品检疫合格,做到件件有证、证物相符。

(五)消费环节

严格食品卫生许可管理。加强餐饮单位开办前审查工作,旅游景点、农家乐、大排档等集中经营场所的餐饮企业(单位)卫生许可持证率达100%,彻底解决县城所在地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的问题。做好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杜绝无健康证人员上岗。全面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100%,积极推行小型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在大型餐饮业、快餐供应企业和学校食堂开展“五常法”管理等试点,餐饮卫生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食堂(包括学校食堂)和县城所在地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食品索证制度,重点食品和主要原料的可溯源率达100%。全面实施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制度,开展农村厨师登记、卫生知识培训工作,3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现场指导率为100%,农村集体聚餐(8桌以上)备案率达80%以上。充分发挥卫生监督派出机构职能,与基层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站做好沟通衔接,共同做好辖区内食品卫生工作。

责任单位:卫生局。

参与单位:教育局、各乡镇(街道)。

工作措施:组织开展卫生系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一是开展卫生许可整治,严格卫生许可审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加大对农村、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许可整治力度。凡达不到许可条件的,督促其限期整改,整改后按《*食品卫生许可条件》进行评分,评分在60分以下的,予以取缔;对无证经营的单位,要会同工商、公安、城管等部门,坚决予以取缔。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强化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杜绝无健康证人员上岗。二是继续大力实施“放心小餐饮”工程和“放心学校食堂”工程。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规范餐饮业原料索证管理,开展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原料进货索证的专项检查,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对食用油、酱油、熟肉制品、蔬菜等食品原料卫生指标进行抽检,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等违法行为,防范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学校食堂和大中型餐饮业必须建立食品原料进货台帐,重点食品和主要原料(乳及乳制品、酒类、饮料、酱油等调味品、肉及肉制品、粮、油等)全面实现可溯源管理。加强餐饮单位的餐饮具消毒效果监督监测,积极推广餐饮具统一消毒服务,提升餐饮业的餐饮具消毒卫生水平,确保餐饮卫生抽检合格率达标。三是全面推行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在大中型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全面实行量化分级管理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小型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按照《*小型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对小型餐饮业实行拉网式检查,评定其等级,在食品卫生A级单位、大中型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开展“五常法”管理试点工作。四是实施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制度和农家乐食品卫生提升工程。制定《*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聚餐申报管理制度,加强农村流动厨师的卫生管理,开展农村厨师的登记和卫生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工作。根据申报情况对聚餐场地、加工场所卫生条件、菜肴、厨师健康证的有效性和参加卫生知识培训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聚餐承办者和厨师严把食品采购、加工关,并同时做好清洁、消毒等工作,对3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要确保现场监督指导全面到位;制定《*县农家乐卫生监督指导意见》和卫生许可条件,严格督查,强化指导,扶持和引导规模较大的农家乐合法规范经营,促进农家乐健康发展。五是加强卫生监督分所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分所的监管职能,将监督工作重心下移,大胆探索城乡一体化卫生监督的监管模式,注重与工商所、乡镇(街道)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站等沟通衔接,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辖区内食品卫生监管工作。

(六)生猪定点屠宰及肉食品消费安全

严格实行生猪定点屠宰,加强定点屠宰场畜禽检验检疫和上市肉品检验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全面遏制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全县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上市猪肉“瘦肉精”等β类兴奋剂检测平均检出率控制在0.5%以内。积极推进牛、羊定点屠宰和禽类集中屠宰工作。

责任单位:经贸局。

参与单位:农业局、工商局、卫生局。

工作措施:一是加大执法力度,有效遏制私屠滥宰行为;二是严格执行进场生猪检疫和肉品检验制度;三是认真做好生猪宰前“瘦肉精”检测(按日屠宰量的2-3%比例抽检);四是严格执行肉食品上市准入制度,坚决查处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问题”肉食品的违法行为;五是县城所有超市、市场、集体食堂、餐饮单位使用和销售的猪肉100%来自生猪定点企业;六是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市民的法制意识和肉品质量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生猪定点屠宰工作上新台阶。

(七)食品安全信息信用体系建设

实现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通过*县食品安全信息网站信息共享。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制度。编制年度食品安全状况报告。

牵头单位:食安委办公室。

参与单位:食安委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相关行业协会、企业等。

工作措施:进一步健全《*县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并监督实施;及时更新*食品安全信息网内容,开展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平台开发调研。

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强化企业诚信意识,扎实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牵头单位:质监局

工作措施:发挥行业协会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在*发糕行业开展信用体系建设扩面工作,制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企业“两档一制”建设。

(八)应急体系建设

完善《*县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各乡镇(街道)完善本辖区《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制定本辖区的操作手册。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理保障机制,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及时有效地应对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率和处理率达100%。不发生Ⅲ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延伸到重点乡镇(街道)、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

牵头单位:食安委办。

参与单位:食安委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有关企业。

工作措施:从实用出发,适时对《*县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进行修订完善;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及培训;督促乡镇(街道)建立健全应急体系;要求食安委办公室成员单位及各基层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站督促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建立健全应急体系。

(九)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整合和加强食品检验检测资源,逐步做到统一检测计划、统一信息。

责任单位:食安委办公室。

参与单位:质监局、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工作措施:整合食品安全监测资源,建立*县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由县食安委办公室统一制定检测计划,实现统一检测检验,统一配置食品检测设备,统一检测标准,统一汇总检测结果,统一信息报告和。

(十)宣传教育工作

成立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协调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五进”活动。重视校园食品安全教育,列入中小学校公共安全和健康课程教学内容。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千家社区、入万户家庭”宣传活动,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覆盖面达100%、利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报纸、电台、电视台、农村广播、板报等宣传阵地,建立宣传栏目或宣传版块,使创建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

牵头单位:食安委办。

参与单位:食安委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各乡镇(街道)。

工作措施:制定宣传教育计划,印发宣传资料,协助举办各类食品安全讲座,组织开展或几个单位联合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报道食品安全信息,适时开展问卷调查。

四、工作步骤

创建工作包括动员部署、组织实施、自查迎检等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5月—6月)。召开创建示范县动员大会进行部署,统一思想认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并上报省、衢州市食安委办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年7月—2009年8月)。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对照该方案和省《评价标准》,全面疏理各项工作,分解落实创建任务,并建立健全台帐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食安委办对进展情况定期开展督促检查。

(三)自查迎检阶段(2009年9月—2009年10月)。各级各有关部门及时完成示范县创建工作资料整理、归档,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特点和主要成效,按照要求开展自评,并于2009年9月下旬将总结材料和自评情况上报食安委办公室。食安委办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上级组织的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示范县”建设工作的领导,确保“示范县”建设的顺利推进和取得实效,成立以县主要领导为组长,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经贸、教育、食品药品监管、供销、水利、财政、宣传部、广电总台、新闻宣传中心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连小敏

副组长:王良春、吕玉茹、薛伟、李建民、洪一舟

成员:严凛冰、陆雄、李竹生、吴军、夏浩波、吕美姿、范卫祥、李林、郭筱丽、陈卫平、陈金新、贾仲银、应敏、楼林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监管局内,由郭筱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试点工作是全面提升我县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的有效举措,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按照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扎实推进,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将“示范县”建设工作列入本单位重点工作之一,层层落实责任,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各有关部门要尽快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单位开展“示范县”建设的工作方案,并于20*年5月15日前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加强指导协调。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试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在试点工作期间,食安委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工作,同时要加强创建示范乡镇的工作,要注意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上下沟通协调,确保顺利推进。

村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篇(6)

主要工作情况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供销社是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成员单位之一,承担着化肥、农药安全经营和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重任,为此,供销社系统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强直属企业和基层供销社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各县(市、区)社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各负其职,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建康。xxxx年全系统没有发生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

二、增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

(一)进一步落实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硫、磷胺等五种高毒农药的销毁工作。经过几年的宣传、查处,这五种高毒农药已彻底退出供销社系统农资经营领域;

(二)进一步推动农资农家店和“庄稼医院”规范化建设,加强农资科技裁体服务。今年新建农资农家店36个,完成计划36个的 100%,全市达460个,完善“四有”庄稼医院11个,完成计划10个的110%,全市达78个,据不完全统计,新增投入15万元。

(三)继续抓好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共培训经营人员123人,所有的“庄稼医院”都已配备了农业科普图。并继续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指导农户科学用肥用药,为广大农民提供生产无公害绿色食品科技信息,引导农民食品安全生产。不完全统计:xxxx年全供销系统“农资农家店”和“庄稼医院”为农民提供农村食品安全信息3600多条次,印发各种食品安全宣传材料18000余份,接受农民咨询5600多人次。

村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篇(7)

为推动全镇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县食安办工作目标要求,结合全镇食品安全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镇、村、组工作网络,完善监管机制,加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安全管理,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特制定2015年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日常监管

1、继续完善镇村组三级监管网络,完善隐患排查机制。做好日常监管,做好巡查登记上报。

2、与各村(社区)签定2015年《村级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村级群宴管理目标责任书》,与各企业签订安全承诺书。

3、召开两次村组信息员培训会,提升监管素质。

4、健全台帐管理制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台帐和食品安全信息台帐。

5、加强信息上报。要求村(社区)每月最少召开一次食品安全工作会,村食品安全信息员加强信息收集,及时上报镇食安办;镇食安办每月召开各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工作会,收取月报表,听取各村食品安全工作及存在的问题的汇报,镇食安办收集情况及时上报县食安办。

6、开展不定期排查。根据工作需要,在重大节日期间、重要节点,组织全体镇干部、村组干部、议事会成员、派出所干警,对全镇出租房、农家乐、食品生产企业,开展拉网式的安全大检查,检查人员签字确认,并上报镇食安办,全年不少于12次。

二、强化社会监管

7、强化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全年对食品从业人员培训2次,各村(社区)建立食品安全宣传栏。全年集中宣传5次。

8、推动食品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全面完成食品安全宣传周宣传工作。

三、推进专项治理

9、配合县上做好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好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整治、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整治、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重点品种食品安全整治、重点场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农药兽药残留整治。强化隐患排查专项治理,通过对重点区域、重点人头清查,加大对无证小作坊、餐饮点、流动摊贩的清理和打击,增强食品安全管理力度。

四、加大群宴管理

10、加大群宴的申报管理。严格按流程进行申报,加强目标管理,与各村(社区)签定群宴管理目标责任书,将群宴申报工作纳入各村目标考核,并加强督查。加强流动厨师管理,组织全镇流动厨师培训2次,要求培训体检合格率达100%。加强群宴申报与现场指导,加强现场指导人员培训与指导工作,确保申报率达90%,现场指导率达90%。

五、强化部门配合

11、加强联合执法。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各项工作,强化农产品种养殖环节监管,配合农发局进一步加强生产过程的监管,构筑问责追溯的质量安全监控体系。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加强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配合部门做好定期监督检验和重点产品专项抽查,健全食品加工环节质量安全检测预警机制。配合部门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杜绝私屠滥宰行为。强化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加大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检查力度。深入推进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管,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工作。配合卫生部门搞好餐饮、食堂卫生监管和群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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