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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制度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16 15:58:15

海关制度论文

海关制度论文篇(1)

抓住契机规范执法

记者:行政许可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该法的贯彻实施对海关工作有何影响?

刘:这部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重要法律对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等都具有重要意义。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关,是国家的执法机关,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对海关来说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和深远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将促进海关进一步规范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也是“依法行政、为国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海关工作十六字方针的核心。行政许可法所确立的基本原则和一系列制度、措施,包括对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限和实施的相关程序作了严格限定,不仅是对行政许可本身的规范和重大改革,也是对整个行政机关工作的进一步规范。海关在执法实践中必须进一步规范执法,做到执法有依据,办事有时限,职责要明确,违法必追究,才能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要求。

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将进一步促进海关执法为民,提高通关效率,为广大进出口企业依法提供便利。行政许可法规定了“一个窗口”对外的集中许可权制度等,就是为了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便民、利民,以体现执法为民的思想。海关是把守国家经济大门的执法机关,也是为广大进出口企业提供通关便利、促进先进生产力健康发展的服务机关,必须把做到把关与服务、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对法律负责与对人民群众负责相统一。

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有利于海关进一步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强廉政建设。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规章及以下的任何规范性文件不能设定许可。同时规定,行政许可过程应当公开、透明,行使行政权力的依据、程序要公开,行政权力的运作过程允许公众参与,同时规定了对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制度,这些都有利于防止腐败和滥用权力。海关是各种进出口管制措施的执行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对进出口货物、运输工具和行李物品实施监管,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对执法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监督。

加强领导强化培训

记者:海关总署对于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有什么举措?

刘: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是海关总署今年的工作重点。针对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和实施,总署将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强化培训,提高全国海关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认识。

海关总署成立了以牟新生署长为组长的全国海关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领导小组。印发了《海关总署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并对海关系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在认识、领导、组织、宣传、清理、检查等各个方面提出具体部署和要求。

前不久,总署特邀国务院法制办汪永清副主任作了行政许可法的辅导报告,同时请全国人大法工委参与立法的专家为总署机关讲解了行政许可法的主要内容和立法背景。2月中旬,还将举办全国海关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会议,部署全国海关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工作。同时,在海关内部网上开设了贯彻行政许可法专题网站;开展全国海关行政许可法研究征文活动;各直属海关在本关区范围内分期分批开展不同层次、形式多样的培训工作;今年上半年还将举行海关系统行政许可法知识全员考试,将行政许可法的学习、考试与岗前培训、干部考核结合起来;海关院校还将行政许可法纳入教学范围。

清理修订规章文件

记者: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海关总署在完善相关执法依据方面有什么打算?

刘:海关系统要做到依法行政,首先要有法可依。自2000年以来,全国海关以修改海关法为契机,通过完善相关配套行政法规,制定海关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目前已初步建立了比较完整、协调的海关法规体系框架,基本适应世贸组织规则的要求,符合海关业务改革的需要。

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一些管理规定还是通过较低层次的文件表现出来,特别是在各业务环节还缺少严密的程序性规定。部分文件仍然存在相互之间不够协调的问题,需要下大力气清理修订。同时,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擅自设定行政许可,因此,所有的行政许可项目和与行政许可相关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规定都需要进行清理。海关总署将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集中力量,下大力气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并将对以往制发的所有规范性文件进行登记、清理,彻底摸清“家底”,对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逐一进行检查,对于应当废止的文件,列出废止目录,对外公告,对于应当修订的文件,及时进行修订,以保证海关的执法依据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各直属海关也将同时开展清理工作,清理的重点是对照行政许可法,检查本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是否有越权、违反规定的情形。

配套措施及时跟上

记者:海关系统如何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健全制度?

刘:行政许可法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规定了一系列新的制度和程序,其中许多是对现行制度的重大改革和创新,对执法行为的规范化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了在海关系统落实行政许可法要求的这些制度,海关总署拟在上半年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办法》,在办法中规定下列制度:许可法定程序制度,即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规范海关许可项目中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告知等各个环节的制度,进一步规范海关各项执法业务流程,提高海关执法水平;许可项目登记制度,即将海关系统实施的所有许可项目进行登记,列明法律依据、实施程序以及实施主体;许可设定审查制度,在起草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时,严格贯彻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凡是与行政许可法精神不符,越权设定行政许可项目的,不允许出台;相对集中许可权制度,要在海关系统内部建立许可统一办理制度,实施一项行政许可需要海关内设的多个机构办理的,由一个机构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等等。

行政许可有关配套制度的建立、完善,必将有力地推动海关系统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转变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公开制度关务公开

记者:海关在实施行政许可时如何进一步体现公开透明的原则?

刘:行政许可法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示范文本均应当向社会公开。长期以来,全国海关始终坚持公正公开执法,不断增强法规透明度,通过海关总署因特网站、法规汇编、海关公告栏、《海关总署文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海关法规。今后,海关将进一步健全关务公开制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加强对社会公众关于海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为当事人了解海关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等提供各种便利,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提高社会公众对海关实施行政许可的参与程度。

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记者:过去,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常常是只有权力、没有责任、缺乏公开、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海关下一步将如何加强对于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工作?

刘:监督检查是保证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重要保障措施。为了保证规范执法,海关系统将全面加强对行政许可实施的监督工作。结合清理工作,对行政许可项目逐项进行研究,查找容易发生问题的部位和环节,制定加强制约监督的措施和办法,完善有关监督机制。在行政许可法正式施行前,总署将组织专门的检查组,开展对海关系统内部的行政许可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法擅自设定行政许可的情形、是否依法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是否依法审查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以及是否依法收取费用等等。行政许可法施行后,更要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一方面通过规范性文件备案等制度,检查基层海关在执法依据方面是否存在擅自设定许可等问题;另一方面通过定期执法检查、行政复议等机制,及时发现现场执法中暴露的问题。发现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将坚决予以纠正,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对具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进行重点研究,从规则制定、修改的源头上来提高执法水平。

强化执法为民意识

海关制度论文篇(2)

建立现代海关制度应当与时俱进,博采众长,兼收并蓄,高举治理、善治的理论旗帜,占领这一理论制高点和道德制高点,在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中更好地为我们自己的国家利益服务。从1994年总署党组开始确立现代海关制度的目标,到1998年初提出建立现代海关制度两步走的战略部署,再到今年年初做出的关于实现建立现代海关制度第二步发展目标的重大举措,都可以看做向世人展示中国海关尊重贸易实际、弘扬公平公正、推动贸易便利、促进治理和善治的成功范例。7年以来,中国海关不仅在队伍建设、依法行政、确保中央税收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而且在服务经济、促进发展方面同样取得了一系列成就,这些成就与治理和善治理论所倡导的理念不谋而合。因此,治理和善治理论本身可以为建立现代海关制度提供可资利用的理论资源和方法论武器。

按照善治的标准来衡量,中国海关在建设现代海关制度方面取得了不少积极的进展。以下将按照善治的有关标准来探讨中国海关在迈向善治目标,逐步确立现代海关制度方面所取得的成就。

(1)合法性:现代社会中政权的合法性来自于民选,而政府机构的合法性则来自于“职权法定”,这是实现治理和善治目标的大前提。“职权法定”是现代法治社会的一项重要理念,指政府机构所行使的公共权力的范围由法律规定,即“无法律便无行政”,“无授权则无行政”,惟有法律设定的权力才是真正的权力。实施现代海关制度战略7年来的实践表明在全体关员中确立“职权法定”的观念,既有利于防止海关权力膨胀,又有利于保障海关在法定框架内有效管理。正如牟署长在去年召开的全国海关法制工作会上就法治问题所作出的重要指示:“依法行政是海关一切行政行为必须遵循的最高准则,其本质是要做到职权法定、程序法定、严格执法、接受监督,实现海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强海关法制工作是从制度上、法律上把‘三个代表’思想落实到海关各个方面的根本性措施。”

(2)法治:法治是善治的一项重要内容。自94年规划现代海关制度宏伟蓝图以来,中国海关在实行法治方面不断迈出新的步伐。首先,从“促进为主”到“依法行政,为国把关”工作指导方针的变化,反映出中国海关对实行法治的认识在质上的飞跃。跨入新世纪之际,新一代总署领导集体审时度势,进一步提出了“依法行政,为国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指导方针,从而实现了在法治问题上意义更加重大的认识飞跃。7年来,海关通过参与对海关法的修订,从立法上健全了缉私体制,增加了海关的执法手段。同时,组织起草修订了与海关法配套的行政法规。为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要求,海关总署对3000余件海关行政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实践证明,海关的一切业务活动,实质上都是行政执法行为;因此,要努力把改革与立法结合起来,把法制建设贯穿于建立现代海关制度的整个过程,现代海关制度的逐步确立实质上就是现代海关法治体系的形成、完善过程。

(3)透明性。政治透明度是善治的重要内容,其主要内容是指行政执法的依据、过程和结果应当向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公开,即所谓行政执法的公开透明。政务公开透明旨在保护公民的知情权。在现代法治社会,知情权是公民参政议政、实现民主的一项最重要的权利。增强政务透明度,有利于加强行政管理相对人对行政的参与和监督,同时也为评判行政执法活动是否符合现代文明标准提供了一种便捷的衡量尺度。在实施现代海关制度第一步发展战略进程中,为了给国内外企业创造更加公平、透明和可预见的进出口环境,中国海关在清理、修订海关法规及相关规定,改革和减少行政审批的基础上,加快推行关务公开。目前已实施《海关通关现场关务公开基本标准》,凡属于海关执法依据、办事程序和时限、海关关员职责、海关廉政措施以及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方式和途径等内容的,都要予以公开,以全面接受社会监督。与此同时,积极推进电子口岸、无纸报关、网上付税工程,拉近了海关与贸易界的距离,提高了海关对公民社会的亲和力。

(4)责任性:建立责任政府,增强官员的责任感是善治的重要内容。实行关衔制度作为增强海关队伍责任感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促进海关更好地履行把关、服务职能,更加自觉地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培养荣誉感和责任心等方面都有积极作用。关衔不仅是一种崇高的荣誉,更是一种神圣的责任,意味着党和人民对海关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实行关衔制度也是推进现代海关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海关工作的性质、任务和要求所决定的。海关是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实行垂直领导体制,具有很强的统一性和涉外性,必须严格依法行政。实行关衔制度,建立一支准军事化纪律队伍,有利于强化海关垂直领导体制和监督管理职能,有利于更好地完成国家法律赋予海关的各项任务。海关是把守国家经济大门的执法机关,面向企业、服务社会,各环节都必须做到公开、公正 、透明,实行关衔制有利于规范执法和接受社会、群众监督,促使每一个海关工作人员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言行,更加自觉地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推动海关廉政建设。

(5)回应性:政府能否及时对公民的要求作出反应,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是衡量善治程度的重要内容。随着建设现代海关制度进程的深入,中国海关越来越意识到海关与政府各部门和企业之间存在广泛的共同利益,提高海关执法的社会回应性对完善现代海关制度致关重要。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广泛合作理念已得到各国海关的普遍接受并成为国际海关的普遍共识。实践表明,提高海关社会回应性,海关一方面要加强与政府其他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合作;另一方面要与企业、商界开展旨在促进企业守法自律、与企业共同维护进出口秩序方面的合作。

(6)参与:公民特别是利害相关者参与决策,是政策获得公民支持与合作的基本条件。公民政治参与的程度是衡量善治实现程度的一条重要标准。在海关现代化进程中尤其要注重人的现代化,坚持“以人为本”的人力资源政策,造就一支有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的适应海关现代化需要的海关队伍,这包括倡导人才结构多样化,加强对海关人员的培训,充分调动海关关员的积极性,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推进现代海关文化建设,培养积极进取的敬业精神,提高海关工作水平,鼓励关员参与海关改革。要特别注意让更多的基层关员参与现代海关制度建设,无论是在海关改革的研究过程还是在实施阶段,都要把发挥现场关员的作用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通过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管理和监督水平,把部分权力下放给现场关员,让他们在现代海关业务制度中发挥一定的管理作用。

(7)有效:效能或有效性是善治的重要内容。寻求执法和通关效率的平衡是各国海关现代化战略共同追求的目标。海关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首先必须通过执法来履行国家赋予的各项职能,并且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国际经济的协调,海关职能已经从传统的征税、缉私等向社会安全、环境保护、知识产权、战略武器控制等方面扩展。同时,受纳税人“雇用”的政府必须更多地为纳税人的利益服务,最大限度地促进贸易效率。不但要管得了,而且要管得好。因而,实现执法和促进贸易效率两者的平衡,最大限度地提高贸易效率、促进经济发展,构成了现代海关制度重要特征。这与传统海关为执法牺牲贸易效率,或者为效率牺牲执法效果的情况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海关制度论文篇(3)

关键词:北极航线;通航环境;影响因素

中图分类号:K901.4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4-9479.2013.02.002

2007年卫星照片显示,北冰洋“东北航道”和“西北航道”迎来了12.5万年以来的首次同时消融,而2008和2009年分别有船舶成功穿越 “东北航道”和“西北航道”,这代表着以北极航线为基础的商业航行时代即将来临[1],“西北航线”和“东北航线”将成为新的“世界轴心航线”[2]。然而北极航线的自然环境仍然十分恶劣,基础设施还不完善,船舶技术也存在限制,需全面系统地分析其通航环境,为其营造良好的通航环境提供理论基础。

目前,关于北极航线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通航可行性、开通意义、发展前景、海冰状况、法律地位及船舶操纵等方面。国内外对北极航线通航环境的研究主要是通航环境评估。国内研究方法主要包括:灰色综合评价法,用指标量化各影响因素再运用系统动力性、物元分析法、模糊数学、灰色理论等数学方法对其综合分析评价[3-6];层次单排序法,通过专家打分确定因素间的重要性,建立评判矩阵后计算各因素权重,基于权重排序依次提出对策和建议[7];基于数理统计和概率论的方法,最典型的是安全指数法[8],统计对某一期间内某一水域船舶活动量及发生的船舶交通事故并用该指标衡量该期间内该水域的通航安全状况。国外的小林弘明运用自然环境量化了海域操船难度[9];新井康夫设立指标量化了影响操船的自然环境因素并验证了操船者与这些指标间的主观感觉关系[10];井上欣三提出了环境压力模型评价操船困难度[11,12]。但以上研究多停留在对因素的列举,未能进行足够的定量分析以及深入研究构建各因素间的层次因果关系框架。

本文试图找出影响北极航线通航环境的若干因素并应用解释结构模型(ISM)进行结构分析,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为我国的北极研究与战略部署提供参考。

1 北极航线通航环境特点与影响因素

1.1 北极航线通航环境主要特点

根据北极委员会统计,仅2004年,约有6000艘船舶在北极地区航行,包括20%的杂货船和50%的渔船[13],沿挪威海岸线航行至俄罗斯的巴伦支海是航线的主要集中点。季节气候变化对北极航线航行影响很大,冬季几乎无船舶作业,而夏季是作业高峰期。目前,北极航线已开通的几条季节性航线中具有代表性的是自摩尔曼斯克港到俄罗斯远东港口的航线与欧洲航线。

北极航线虽为快捷通道,但气候条件、通航期限制、浮冰、漏油等船舶事故等都对通航环境有所影响,此外,在人文环境方面,北极航线因其战略和资源利益而存在着日益激烈的之争。

北极航线通航环境特点主要有:①不确定性,一是航行线路不确定,随通航环境和区域环境变化而变化;二是气候温度不确定,有的夏季海冰基本融化而有的夏季则较寒冷,冬季温度可达-30℃以下而夏季温度可达0℃左右。②未知性,技术及研究时间限制使得现有航行经验少,实际信息了解少。③模糊性,影响因素众多且独特,难以对其进行清晰明确地选择和定位。④综合性,涉及交通运输工程学、经济学、军事学等,属交叉学科。⑤复杂性,通航环境随时间和地域变化而变化,复杂无规律,且影响因素可能跨学科,其层次结构关系复杂[1]。因此需要科学系统地对北极航线通航环境进行分析。

1.2 北极航线通航环境的影响因素

由于北极航线通航环境较为复杂,不仅包括自然方面、助航方面的影响因素,还包括人文方面的影响因素,如大国间的政治博弈、各国军事力量演变、世界经济格局变化、航道沿岸国文化等因素,都对通航环境有一定程度的影响。所以,本文将北极航线通航环境影响因素定义为对北极航线的通航环境起着限制性、重要性和决定性影响的要素,是决定北极航线通航环境优劣的原因或条件,其中包括自然环境方面、助航方面以及人文环境方面的多种影响因素。

本文采用专家意见法,即德尔菲法,将北极航线通航环境的影响因素归类并编号为三大类30个因素:S1,S2,S3,…,S30(表1)。温度、能见度、风、海流速度、海冰密集度、海冰厚度、航道深度、岛屿分布等8个因素属于自然因素,通过影响船舶性能、船舶适航和船员操作等来影响北极航线的通航环境。船舶规范、破冰船的配备、港口设施、海图系统、导航设施、气象海况预报、航行经验等7个因素属于助航因素。比如,绘制海图需要大量人力物力,现有海图大都根据卫星图绘制,缺乏实地考察,而高纬度区海图系统更不完善;北极地区存在强烈的磁暴现象,对很多定位设施都有极大限制;当前观测系统还不完善,不能提供足够海况预报,这些都对通航环境有所影响。

各国军事力量的演变、军事威胁、军事部署、国际法律法规的限制、航道沿岸国国内法律约束、航道沿岸局部战争冲突、大国对航道控制力、航道之争、航道沿岸国政治战略措施、大国间政治博弈、世界经济格局变化、航道交通流密度、航道沿岸国民族文化、海盗及海上恐怖主义等属于人文环境因素,通过权益争夺、资源控制、军事制约等来影响通航环境。

2 北极航线通航环境影响因素的ISM模型分析

2.1 ISM模型的选用

ISM模型(解释结构模型)是对复杂的结构系统中的各个因素进行因果和结构关系分析,通过计算或计算机程序辅助计算,最终得到多层递接的结构模型,被广泛应用于教育体系、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结构分析和优化。其特点是以定性分析为主,量化各个模糊的关系,从而得到清晰的结构模型,解决了数据少、关系模糊的问题,很好地适应了北极航线通航环境综合性、复杂性的特点。因此本文将采用ISM模型来分析北极航线通航环境影响因素关系结构。

2.2 分析思路

第一步,根据德尔菲法筛选并归类和编号的影响因素,逐个反复分析每个因素对其他因素是否有直接影响,并由

Rij=1 当Si对Sj有直接影响时

0 当Si对Sj没有直接影响时,得到邻接矩阵R。

第二步,按照布尔矩阵运算法则,即0+0=0、0+1=1、1+1=1、1×0=0、0×1=0、1×1=1,利用matlab软件计算至Rk-1≠Rk=Rk+1=M,得到可达矩阵M。

第三步,找出可达集合A(Si),即可达矩阵中要素Si对应的行矩阵元素为1的列要素集合,先行集合B(Si)即可达矩阵中要素Si对应的列矩阵元素为1的行要素集合,根据选出满足条件A(Si)∩B(Si)=A(Si)的要素为最高层次要素,去除该要素再重复计算,依次选出各层要素,得到结构分析模型结果如图1。

2.3 去噪处理

以上初步得出的ISM模型比较复杂,难以清晰地画出结构图,因此需对其去噪简化,即在符合实际的前提下,去掉跨层因素之间的直接影响关系,只保留相邻层次间的直接影响关系,使简化后的模型基本符合标准结构模型[14]。其具体原则为:

第一,若跨层因素间存在直接关系,同时低层因素能通过其他间接因素由其他路径影响到高层因素,则可去掉跨层因素间的直接影响关系。

第二,若跨层因素间存在直接关系,但是不存在由低层因素指向高层因素的其他路径,则可视情况将低层因素与高层因素间的直接关系转化为与低层因素有直接关系的中间层因素与高层因素直接相连的关系。

第三,若由于去噪处理而出现结构模型与实际不符,如根据去噪第二条原则转化得到的新结构关系与实际不相符,则可添加必要的中间因素来联系低层因素与高层因素。

依照第一、二条原则对初始模型去噪处理后得到简化模型。

2.4 结果分析

2.4.1 最终模型

将上述简化模型翻译为文字,可得到最终模型(图2)。其中,“破冰船的配备”与“港口设施”有关系,而此关系不能由“航道交通流密度”与“港口设施”间的关系代替,因此添加了因素“海上突发事故”。同理,添加了因素“世界贸易格局的变化”来实现“世界经济格局的变化”与“航道沿岸国内法律约束”间的关系。

2.4.2 结果分析

(1)自然环境方面,温度会直接影响海冰厚度和海冰密集度,风会影响海流速度。温度、能见度、风、海流速度、海冰厚度和密集度等都是气象海况预报的内容。

(2)助航因素方面,根据船舶破冰能力强弱及气象海况预报中海冰厚度和密集度,规定适航船舶规范及确定是否需要破冰船(其也是海上交通流的一部分)[15]。目前北极海图系统还不完善,存在航线安全隐患,亟需对其完善,并依其建立导航设施。港口也要定期清理和维护航道,保证航道深度,保障通航安全。

(3)人文环境方面,航道沿岸各国民族文化直接影响战争冲突,霸权主义国家的人民更有侵略欲望,而受和平文化熏陶的人民更崇尚和平[16]。

各国为争夺北极利益,大力发展海上军事力量,企图控制别国在北极的权益。同时沿岸局部战争和各国政治措施将直接导致沿岸军事部署,以保证本国的权益不被侵犯[17]。

世界经济格局变化直接影响贸易需求,从而产生货运需求,改变世界贸易格局。经济是国家命脉,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经济格局的改变很可能导致大国之间博弈的僵持,将直接改变大国间博弈方式。

军事部署直接影响着各国北极航线法律制定,沿岸各国中的小国会寻求世界大国的庇护,以求在北极利益争夺当中获得更多的利益[18]。在世界贸易格局改变的情况下,利益驱使着沿岸各国根据世界贸易需求的改变而制定更易获利的法律。世界大国军事部署还直接关系到其对北极航线的控制力,同时,大国之间为互相遏制,会尽量限制其它大国在北极的控制力,所以大国间的政治博弈也会影响大国对航线的控制力[19]。

通常法律约束都是为争夺北极利益而制定,而利益之争终究是之争,因此法律约束的矛盾将直接导致航道之争[20]。大国看到北极航线的巨大利益后必然介入到北极航线的争夺之中,具体方式是作为某沿岸国的政治和军事后盾,间接获利,或者是倡导北极归世界所有,直接进入争夺。

航道的之争必须有强大的军事后盾。各国在北极航线范围内的军事部署以及各国的军事力量演变会直接对别国产生军事威胁,并依靠军事威胁来增加本国的获利机会。同时航道的之争在军事部署上的表现必然产生各国军舰在北极范围内的交通流,而且各国占领北极某一区域就会对该区域内交通流进行限制。而港口作为船舶服务站点,现有设施必须满足现有交通流密度[21],因此航道交通流密度越大则需要港口设施越完备、导航设施越精良,同时航行经验提高也越快。综上所述,ISM模型与实际相符,结果比较理想,可以利用。

3 我国应采取的措施

目前,中国面对日益激烈的北极争夺问题,要从实际出发,扬长避短,抓住机遇,迎接挑战。

首先,自然环境方面,我国应加大力度研究北冰洋地区水文、气象特点,收集资料,研发技术。可通过国际间合作发射绕北极卫星以及在个别地区进行实地考察,实时观测和预报北极气象环境,保障北极航线安全通航。

其次,助航因素方面,我国应加强国际合作,开展学术研讨,积极建设北极航线基础设施,培养适应北极航行的专业船员,开发适应北极条件的新型船舶。

第三,人文环境方面:(1)我国面对航道之争,应对“大陆架制度”和“扇形原则”的弊端进行全面审视,在北极航道问题上争取话语权;(2)面对军事威胁,应消除“中国”的不良影响,增强海军力量;面对大国的控制,应增强国家软实力,巧用国家硬实力,建立互信合作的国际关系,提升政治地位;(3)面对世界经贸格局变化,应充分考虑各影响因素,制定符合中国实际的发展战略,抓住北半球物流和航运机遇,建设北方物流平台,发展全球物流平台;(4)面对国际法律限制,应抓住尚未形成北极协调机制的机遇,增强我国在北极事务决策中的影响力并协调本国利益与国际公约的冲突;(5)面对军事部署,应倡导合理部署,减少无理限制;面对沿岸国内法律约束和政治战略措施,应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坚持公平原则和“北极是全人类共同利益”的观点,同时接受环北极国家拥有其合理海域;(6)面对大国间的政治博弈,应正确看待,严谨审视,加强交流与合作;(7)面对海上恐怖主义,应积极参与打击斗争,支持沿岸各国及联合国的合理军事部署;(8)面对航道交通流密度,应鼓励航运企业开拓市场、适应环境,为今后北极通航做足准备。

4 结论

本文的研究主要是定义北极航线通航环境影响因素,运用德尔菲法筛选影响因素并归纳为自然环境因素、助航因素和人文环境因素三类,建立指标体系;运用解释结构模型(ISM)对各个因素进行结构分析,得到它们之间的直接或间接关系,形成初始结构框架;去噪处理得到简化的解释结构模型;最后提出如国际间合作发射绕北极卫星,培养专业船员,开发新型船舶,增强软实力、巧用硬实力,支持合理军事部署,鼓励企业开拓市场等对策和建议,为我国的战略决策提供理论依据和参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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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制度论文篇(4)

【关键词】海直公司;安全文化价值观

一、前言

随着社会的进步,民航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中信海直公司越发走向专业化、规范化,在海直公司发展的三十年里,形成了具有中信海直特色的企业文化基础。同时,随着海直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航空器、人员和设备的增加,给海直公司的管理和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中信海直公司作为国内通航的龙头企业,管理虽然是多方面、多元化的,但作为民航企业,安全文化是公司管理的核心。在当今以人为本的航空安全文化模式下,如何整合公司资源,构建具有海直特色的安全文化,则成为重中之重。

民航企业,给予安全文化以更多内涵。安全不单单是航空公司生产运营的保障,还是航空公司所经营的产品,以安全降本增效,以安全树立品牌。安全是海直公司发展的保障,“安全”对内是公司生产运行的保障,对外是公司得以立足于社会与航空业的旗帜,是服务于石油公司的核心文化产品。如何构建海直安全文化,或者说,如何把海直现行安全实践上升到理论高度,升华它,进步它,并应用这一理论指导海直的生产实践,是海直公司发展的重要思路,也是构建海直公司核心文化价值观-安全文化的基础。

二、海直公司安全文化价值观建设的意义

海直公司安全文化价值观建设在公司发展建设中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海直的安全文化,根据安全文化的定义可以理解为:公司主管根据公司内外安全运营环境的变化、需求,结合公司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从公司的生产实践中总结,提炼出公司安全生产理念或价值体系,以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的方针和原则。具体的说,就是围绕海直公司安全生产运营而形成的一系列理论。通过安全管理、安全文化建设,凭借系统的安全文化制度与机制,系统的安全文化理念与价值观,把全体员工的思想乃至行动引导到自身意想不到的高境界,产生意想不到的激情和工作干劲。这需要公司组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骨干人员以及专家顾问组成的一个团队共同完成。探求一个合理的改革发展道路首当其冲的是明确海直公司安全管理的现状、目标以及要构建安全文化理念的大体思路。

1.公司首先要指定一个安全文化建设的目标、计划,目标明确,计划脉络明细,可分为年度计划,月计划,各个部门的计划,要使整个目标计划都要围绕在安全建设的核心,这是关键,是难点。这需要广大员工参与,以部门为单位,在部门领导的指导下,展开安全文化建设讨论,讨论公司处于的现状,讨论海直公司安全文化建设的目标等。

2.如何讨论。也是公司改革发展的关键环节,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应用,是首先把海直生产实践中的现象、问题上升到理论高度,调动广大员工的主观能动性,提倡多提意见提好意见,更要鼓励员工出谋划策,因为只有一线的员工亲身了解公司生产运行的瑕疵与弊端,但是这些意见、建议、策略是零散的,理论程度不高的,缺少全局观的,这就要求公司各个部门领导汇总员工的思想,首先上升到一个“部门高度”,然后再由主管上升到一个“改革高度”。

3.具备了“改革高度”,还远远不够,这种高度,缺少更大的全局观,需要主管审视海直公司的发展战略,运用现代管理理论,整合公司的人财物力,把改革高度,上升到“公司高度”。我想这里更为关键的一点是,文化建设的关键是员工的参与支持,目标是改进员工的工作作风,积极性等,这就要求“公司高度”要与员工的切身利益相互关联,权衡利弊,有取有舍。

上述海直公司安全管理现状、目标以及安全文化理念的探寻是自上而下开始,自下而上作为关键点,接下来还需要自上而下的反馈,把“公司高度”让每一位员工了解,避免与员工冲突,让每一位员工理解公司的发展意图,得到他们的支持与认同。

“了解现状”是个系统的项目,系统的项目就需要制定完整的项目规划。项目就需要找出关键节点,关键节点是整个项目必须给予足够重视的环节,也就是要重要了解哪些部门,哪些环节的现状,并重点对待。例如飞行部门更加注重“握杆安全”,现状是什么,存在哪些缺陷,弊端?机务部门更加重视以飞机适航为基础的出勤保障和准点保障,更加注重适航安全,现状是什么,存在哪些缺陷,弊端?但无论是飞行与机务或者空管都必然处于一个安全生产现状中,这就是公司的安全文化现状,这也是对公司关键点的准确把握。对应的,公司存在一个共同的安全文化理念,同时又存在各个部门自己的具有部门特色的安全文化理念。

海直公司安全文化建设初始的核心内容是提炼公司安全理念。目前国内外普遍采用“剥洋葱法”(也称为根源分析法),其基本原理是根据企业管理中问题的性质和要达到的目标,通过像剥洋葱一样将问题一层层剥开,分解为不同的主从因素,并进行分类,从大到小,由粗到细,层层深入,直到找出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最终确定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对策。运用到安全理念的提炼中,就是对海直公司的现有和过去的安全管理的思路、方法、问题,以及安全文化状况进行追踪调查,分析评估,挖掘优秀安全文化传统,揭示公司内部不安全因素的深层根源,从而提炼出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的安全理念。初始的理念可能其貌不扬,需要精心加工、润色,使之美观、大方又不脱离本真,这样海直公司的安全文化建设就向前迈了一大步了。

简单的说,海直的安全理念可分为核心安全理念、部门安全理念、安全口号等几部分。

核心安全理念包括公司安全愿景、安全价值观、安全目标等。公司的安全愿景,是公司对安全发展的长期方向、目标,以及自我设定的社会安全责任和义务的情景式表述。明确界定公司未来的安全面貌、安全状况以及在社会安全中的地位。安全愿景具有长期性、愿望式、情景式的特点,但又不能过于脱离实际。所以在提炼过程中要准确把握社会、行业安全发展趋势,紧紧结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从自身安全现状入手,开拓思路,大胆设想,做出适当的表述,例如海直公司如何对民航事业的安全,通航事业的安全做出表率,如何为社会,为石油公司奉献自己的安全产品。公司安全价值观,是公司各部门及其员工对安全的认知程度,即是每个人对安全意识、安全观念、所处环境、安全技能等安全问题的综合反应。要想避免和减少不安全因素的存在和发生,保证公司运行安全,必须树立正确的安全价值观。提炼安全价值观的目的,主要是引导各个部门及员工树立正确、积极的安全意识和态度,使之纠正不安全行为,投身于学安全、会安全、能安全的安全生产活动中。

三、海直公司安全文化价值观建设的几点想法

1.建立安全文化管理网络,完善公司安全文化建设制度。建立起适应海直公司的安全管理网络,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安全管理制度,把顾客至上的现代企业精神融入到安全管理文化中,客户选择海直公司为了安全。有了这个中心,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管理网络,落实层次分明的安全责任制,以安全责任制度为中心,建立起相应的规章和规范,有重点,有难点的落实到文字上,以制度促机制,以机制的发展完善制度。同样,可以建立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部门安全管理制度,这也是安全管理网络的基本需要。

2.员工安全文化的培养教育。海直公司的发展规划,改革制度,需要广大员工的支持,员工是企业的核心。就安全文化建设的培养教育而论,根本是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树立公司安全管理理念,通过一定的手段(培训班、宣传文件、文娱活动等)使员工达到公司安全文化建设的需要。安全管理制度必定是以人为本,脱离了员工的培养教育,或者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管理就是失败的,正是“百年大计,教育为本”!

3.制定控制、监督与反馈机制。即使建立现有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也不能掉以轻心,随着内外环境诸多因素的改变,某些制度会被打破和忽略。这就需要建立一个闭环的监督控制反馈机制,严格控制制度的实施,建立赏罚制度,有章可依了就要达到有章必依,就要靠执章必严,违章必究,控制公司严格按照计划的发展,监督制度规章的实施,但计划不是完美的,规章不是完美的,就需要及时的反馈,采取解决办法,予以消除。

在安全文化建设的道路上,会遇到层层阻力,阻力在人的思想、行为的改变上,这种新旧文化、思想的碰撞,决定于公司各个部门领导及员工是否接纳新的管理思想。如何在实际工作中进行改革,这恐怕还需要一个较长的时期,只要我们将安全文化建设作为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公司工作计划日程,并尽可能地给予政策和物质上的支持,海直的安全文化建设必定会成为公司向现代化管理转变的重要里程碑。

参考文献:

海关制度论文篇(5)

「关键词比较法方法,留置权,制度功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在我国开创了将国际公约通过翻译直接变为国内立法的先例,并成为我国大陆第一部系统引进英美法制度的立法。其中海上货物留置权制度[②]渊源于英国财产担保制度优先权[③](Lien)的分支“占有留置权”(Possessory Lien),与渊源于大陆法系的民事留置权制度有诸多重要差异。但由于术语翻译上的缺陷,“占有留置权”的概念与我国“留置权”概念划上了同号[④],致使“占有留置权”制度内涵在移植中发生增衍和遗漏;而国内民法学界和海商法学界各自囿于大陆法留置权制度和英美法优先权制度,对于两大法系留置权制度都缺乏全面了解和比较研究;更由于我国对大陆法系留置权制度研究方法陷于“概念比较法”的误区,而未深入于对各国留置权制度功能,使得作为解释我国海上货物留置权制度特征的理论参照系“版本失真”。海事审判实践中在信息不全的状况下时生套民事留置权制度的特征解释海上货物留置权制度,无法保持规范的内在逻辑一致性,破坏了海上货物留置权制度功能的完整性。本文试图运用关于比较法方法的理论,从探析留置权制度比较研究的方法入手,撕去大陆法各国法律结构中的“留置权”概念的标签,采用“功能比较法”,即以我国留置权制度所调整的法律关系为对象,分析大陆法各国在运输、保管、加工承揽等法律关系中保护特定债权的具体方法,从中找出大陆法各国留置权制度功能设置上的共性;在此基础上比较大陆法各国海上货物留置权与本国民事留置权制度的差异性及其与英美法占有留置权制度的关联性,说明海上货物留置权相对于民事留置权的特殊性质和功能,为解释我国海上货物留置权制度提供一个较为全面和真实的版本;本文还将研究大陆法各国海上货物留置权制度在具体功能设置方面异曲同工的立法特色,特别是分析构成海上货物留置权制度体系的“留置权”制度与优先权制度在保护承运人和船舶出租人债权功能上的相互协调、优势互补的关系,作为完善我国海上货物留置权制度的借鉴。

一、 我国海上货物留置权制度比较研究方法之检讨

通说认为,大陆法系留置权制度分为两种立法例:德国、法国民法之留置权,为债权的留置权,瑞士、日本及我国台湾民法的留置权,为物权的留置权。[⑤]这一划分理论也常常被用来界定大陆法各国海上货物留置权制度的特征,“物权性”留置权理论成为实践中解释我国海上货物留置权制度特征普遍适用的依据。[⑥]暂且不论我国海上货物留置权制度与民事留置权制度的不同法源对这一制度内涵和功能产生的至关重要的影响,仅就我国民事留置权制度所参照“大陆法系留置权理论”本身来看,这种划分也存在着重大缺陷,不能为研究我国海上货物留置权制度提供准确的参照系。

(一)对大陆法系留置权“债权性”和“物权性”划分方法的质疑

上述理论对于留置权的“债权性”和“物权性”划分,是以各国立法是否赋予这种权利以物上请求权效力为标准的。法国与德国的留置权被认为仅有留置货物作为履行抗辩的效力而没有优先受偿的效力,故而被划分为“债权性”留置权,这种权利只能对抗债务相对人,而不能对抗债权债务关系以外的第三人;而瑞士和台湾的留置权却具有上述双重效力:以留置标的物的权利作为对方不履行债务之抗辩,和在一定期间届清后以变卖或拍卖留置标的物的权利作为债权之担保,由于这种权利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故而具有对世的效力,谓之物权效力,故划分为“物权性”留置权。

然而,若以此为标准,则日本留置权的“物权性”便难以解释了。《日本民法典》无庸置疑地把留置权列在物权篇,否定其物权性显然没有依据。不过正如学者看到的那样,日本留置权的物权性仅仅表现在其占有权的效力,亦即留置标的物期间对抗他人侵害其占有权的效力,且因丧失占有而消灭;留置权人并不能支配标的物的使用价值、交换价值,被解释为不具有物上请求权,因而“与其说是物权,不如说是物权的抗辩权”[⑦].

海关制度论文篇(6)

究其原因,盖文学作品表现的是人类的生活和情感,人性的精髓因民族、地域、文化传统所产生的差异也许可以忽略不计,翻译高手能够从语言文字中提炼出人类感觉的共同“精魂”,“投胎转世”之后,语言习惯的差异便通过翻译家的再创作“化”之而去,出落的是“依然故我”的仙女。然而法律概念是法律制度的载体,翻译往往是从无到有的过程。用目的体系(本土的)法律术语对译出发体系(比如英美的)法律术语,意味着把不完全相同的两种制度牵强地叠合在一起,即使二者所代表的制度内涵有着共同的“精魂”,但细微的差别也可能影响移植制度的功能。当然,如果立法者的本意是要用本土的制度“化”掉本源的制度,着意把出发制度的内涵植入目的制度,又另当别论。但许多情况下并非如此,象《海商法》这样一部强调保持渊源制度完整体系的法律,法律术语之间的差异一旦“化”掉,就无法实现法律规范的功能和法律移植的目的。[3]

我们不妨剖析一个《海商法》制度“海上货物留置权”为例,分析Possessory Lien,[4]翻译方法如何给法律概念解释造成困惑,由此看出法律术语翻译方法在以法律移植为主要立法渊源的我国具有怎样特别的意义。这一问题至少在具体学科的比较法研究中尚未引起足够重视。

一、海上货物留置权产生背景和由此引出的法律解释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开创了我国将国际公约直接变为国内立法方式上的先例,并且成为我国大陆第一部系统引进英美法制度的立法。这一立法特色对海商法中的概念界定和制度内涵的解释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从法律结构上看,《海商法》几乎全部是对国际公约或构成国际航运惯例重要组成部分的国际标准合同形成的。由于公约的逻辑结构十分严密,加之公约渊源于英美法,概念、制度自成体系,与隶属大陆法传统的我国一般民商法体系难以融合,故只能采取整章移植国际公约或国际标准合同的方式,构成我国《海商法》各章的内容。如涉及本文讨论的海上货物留置权的两章内容,分别为第四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第六章船舶租用合同,第四章是移植《海牙公约》、《海牙—威斯比公约》及《汉堡规则》的内容,只是根据我国的航运政策进行了取舍,具体规范结构则是翻译原文;第四章中“航次租船合同”一节还参考了国际标准合同如使用率较高的“金康”合同(GENCON);第六章主要是参照几个国际标准合同制定的[5].

由这种移植方法所形成的我国海商法概念独具特色――公约或标准合同中的概念按照其在本章中的特定含义翻译,《海商法》各章的概念涵义都在本章中加以解释,同一中文法律术语并不要求其涵义在整部法律中是一致的,相应地,同一英文法律术语的多个涵义则在各章中分别被译成不同的中文概念,某些英国制度的分支概念被译成不同的中文后甚至代表互不相干的制度。例如Lien是英国法中重要的财产担保制度,我国传统中译为“留置权”,但它的内涵为“优先权”,远远大于我国“留置权”概念[6],其中包括Possessory Lien、Maritime Lien和Equitable Lien(衡平法留置权)[7].Maritime Lien是Lien制度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我国民商法中没有对应的术语,《海商法》第二章采用文义译法直译作“船舶优先权”[8],译出了Lien的“优先权”含义――优先权毋须占有标的物,而直接依法律规定的受偿顺序从标的物中优先于其他债权获得清偿;而Possessory Lien在在英国财产担保法中是基于合法占有(留置)标的物而取得优先受偿权,这一制度与我国民事留置权制度的功能有诸多方面相似(而不是相同),按本义译出为“占有留置权” (或“占有优先权”), 而按照我国民事“留置权”的特征解释,留置权本身就是一种以“占有”为前提而产生和存在的权利,因而翻译者为了避免同义重复,去掉了“占有”二字,成为《海商法》第四章中的“留置权”[9],亦即本文所讨论的海上货物留置权制度。如此以来,在对法律规范进行比较法解释和比较法研究时至少引起了两个问题:

(1)同源于英国法中的Lien制度体系的海上货物留置权与船舶优先权在我国海商法中却变成了两个互不相干的制度――Maritime Lien在我国作为船舶“优先权”构成独立的制度体系,Possessory Lien作为我国的海上货物“留置权”成为我国民事留置权的一个分支。原有Lien制度体系下的两个分支概念之间以及分支概念与总概念之间的内在联系被完全切断了。不只如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在译为英文本时,把“船舶优先权”被译作priority(而不是其原始术语[10] Maritime Lien),进一步切断了以英文词义为线索回溯到出发体系中去寻找制度渊源关系的途径。

海关制度论文篇(7)

关键词:海洋经济;管理体制;演化机制;演化博弈论

中图分类号:F552.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引言

海洋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凸显。海洋经济作为一个复杂的经济体,其管理体制的健全与否直接影响到海洋经济的发展水平与发展速度。但究其本质,海洋经济管理体制的演化是受自身发展规律约束的,政策在海洋经济管理体制演化的整个过程中只是起到加速或减缓的作用。

1、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及其内涵

可持续发展起源于环境保护,但它超越了单纯的环境保护问题,它将环境问题与发展问题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全面性战略。其实质是经济、生态环境和社会三个方面持续的和谐统一。核心是健康的经济发展需建立在生态可持续能力、社会公正和人民积极参与自身发展决策的基础上,追求的目标既要满足人类的各种需要,个人得到自由发展,又要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开发资源,不会威胁后代人的生存和发展,它所关注的是各种活动的生态合理性,强调对资源、环境有利的经济活动应给予鼓励,不单纯用GDP作为衡量发展的唯一指标,而是用社会、经济、环境、文化等多项指标来衡量发展。海洋可持续发展就是处理海洋经济、海洋社会、海洋资源与海洋环境四者之间的辩证关系。结合可持续发展理念可以把海洋可持续发展定义为:通过合理利用法律手段、政策机制和市场机制,依靠科技进步,尽可能科学、合理地开发与利用海洋资源,提高海洋产业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确保海洋社会、海洋经济、海洋资源和海洋环境的协调发展,并留给后代人一个良好的海洋资源生态环境。海洋可持续发展具体内容包含海洋经济可持续、海洋生态系统可持续、海洋资源利用的可持续和海洋社会可持续。海洋开发的可持续发展的内涵必然包含四层含义:一是海洋经济的可持续性。海洋经济的可持续性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动力,也是实现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中心。片面追求海洋经济的速度、产值和规模,损害了海洋的可持续,则会使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应该把海洋经济的发展建立在“技术———开发———保护”体系的基础上。二是海洋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海洋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是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主要体现在海洋生态过程的可持续。海洋生态过程的可持续表现为在时间和空间上,海洋经济发展所依赖的生态系统能高效、和谐地自我调节。在海洋经济开发发展中应以保护自然为基础,不超越生态系统的更新能力,实现海洋生态的良性循环。三是海洋资源的可持续。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海洋生态过程的可持续为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供了保证,但是,人类对海洋资源过多的需求和有限供给形成尖锐的矛盾。人类利用海洋资源的观念、方式和方法直接关系到海洋资源是否可持续利用。四是社会的可持续性。社会的可持续性是可持续发展的目的。社会是由个体人组成的,可持续发展是以当代人的需要和后代人的需要来定义的,所以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是人的问题。要以当代人之间的公平性和世代的公平性,要求当代人不应从事通过消耗包括自然资源在内的生态系统生产力基础以支持目前的生活水准,而把比当代人更贫困的前景和危机留给后代的实践活动。这四层含义互为依托,密不可分,四个方面融合统一构成海洋可持续的整体内容。

2、海洋经济管理体制演化博弈模型

2.1演化博弈模型

演化博弈论是建立在传统博弈论基础之上,假设参与人是有限理性的条件下,将动态的重复的策略调整融入到传统的博弈理论之中而发展起来的,用来分析生物、社会、经济等一系列活动变迁行为的一套新的理论。演化博弈论的思想最早起源于19世纪30年代,理论渊源来自于两个方面:演化理论与博弈理论。它突破了传统博弈论关于参与者完全理性的假设,认为参与者是有限理性的,参与者通过对历史的分析来决定下一步的策略。演化博弈论虽然是建立在传统博弈的基础上,但研究的主要内容是“演化”。演化博弈论包含两个基本概念:演化稳定策略(ESS)和复制者动态(RD)。这一对基本概念共同构成了演化博弈理论的两大基石。

2.2海洋经济管理体制演化博弈模型

海洋经济管理中有众多的参与者,根据具体实施主体,我们可以将其分为中央、地方政府以及各海洋产业。其中,海洋产业是海洋经济的具体表现形式,也是海洋经济管理工作实施的基本单位。海洋产业发展需要合适的海洋经济管理体制作为支撑,海洋产业发展过程中不可协调的矛盾也推动海洋经济管理体制的变迁。本文中将各海洋产业作为演化博弈模型的主要参与者,旨在通过分析各行为主体之间的博弈来透视海洋经济管理体制的变迁机制。

2.3模型假设

2.3.1海洋经济活动中的参与者是有限理性的。

2.3.2每个参与者都有两个选择策略:“独立”、“联合”。

模型中参数设置如下:A、B分别为海洋经济中任意两个有关联关系的海洋产业;S为可能的策略集,S={“独立”,“联合”};p、q分别为参与者A、B选择“独立”策略的概率;λ为海洋产业选择独立发展导致产业间矛盾产生的损失值;α为海洋产业加入产业组后由于法律法规、活动空间以及其他方面的限制导致自身能力无法尽情施展而导致的损失率;β为该海洋产业与相关产业组的关联度,关联度越高,协同效应越高;这里假定α、β值为既定的。

2.4模型构建

下面我们对博弈双方的收益情况进行分析:(1)当A、B都采取“独立”策略时,两部门获得正常收益的同时,承担由于活动交叉导致矛盾产生而造成的损失值λ;(2)当A、B都采取“联合”策略时,两部门在避免了矛盾产生所造成的损失值λ的同时,获取由于协同作用而产生的额外收益,A、B获取的额外收益分别为βL、βL,但同时也会由于自身发展受限而遭受一部分损失,损失值与本产业的发展水平有关;(3)当A、B两个参与者,一个采用“独立”策略,另一个采用“联合”策略时,采用“独立”策略的一方由于对方采用了“联合”策略而免受矛盾产生所带来的损失,同时也不能获得额外收益;采用“联合”策略的一方由于加入关联产业组而获取一定的额外收益,同时也由于自身发展受限而遭受一部分损失。

当时,即一个海洋产业加入与其相关的产业组后获得的额外收益高于加入产业组时的成本。随着时间的推移,产业通过观察、学习和模仿会不断调整自己的选择策略,逐步向产业“联合”方式发展。此时,(联合,联合)是演化稳定策略。

2.4.1若各局部均衡点的稳定性分析

当时,海洋产业在加入产业组时会考虑加入前后收益或成本的大小,由于,即海洋产业加入产业组后总体损失值降低了,但是出于显性利润的驱使,参与者选择“联合”策略的动机并不强烈。此时海洋产业会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加入或不加入相关产业组。此种情况下,演化博弈模型没有演化稳定策略。

2.4.2若(其中,i=1,2),各局部均衡点的稳定性分析

当时,海洋产业在加入产业组时会考虑加入前后收益或成本的大小,由于,即产业加入产业组后总体损失值升高了。此时明智的海洋产业会选择“独立”策略。此时,(独立,独立)是演化稳定策略。

3、结束语

国内外学者在研究海洋经济管理体制时,着力点多集中其历史沿革、现行体制的“好坏”以及改良的路径与措施等方面,尽管也有少数学者试图从历史学的角度探讨海洋经济管理体制的变迁历程,但分析结果多停留理论层面,并未从体制形成的根源出发探讨体制变迁的内在机制。本文在以往研究的基础上,突破方法上的单一性,从演化博弈论的角度出发,找出影响其变迁的主要因素,深层次剖析海洋经济管理体制变迁的机理,探索其演化的内在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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