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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与形式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3-04-01 10:12:58

内容与形式论文

内容与形式论文篇(1)

《网络营销》课程教学内容体系构建

网络营销课程是电子商务专业的专业必修课程,也是电子商务专业的主干课程。在设计课程内容体系时,遵循以就业为导向、以专业培养目标为依据的原则,从企业对网络营销专业人才的实际需求出发,分析、归纳出教学过程中可执行性强的教学内容,并在教学内容的系统性、全面性、衔接性、难易度等方面进行了精心设计:将网络营销课程内容划分为理论内容和实践内容两大部分,并在学时设计方面加大了实践课程学时的比例,构建为实践内容与理论内容并重的网络营销课程体系。具体内容体系如图1所示。

(1)理论内容体系的构建

理论内容就好比思想和灵魂,这部分内容的设置目的在于提升学生的内在,分为现代市场营销学理论、网络营销理论及网络营销工具与应用三大模块。关于现代市场营销学理论,如SWOT分析、STP战略、4P策略等这些现代市场营销学中重要的理论和方法是必不可少的基础,但在讲解过程中可以结合一些网络时代的典型事例以便于学生理解。例如,在讲解STP战略时,可以引入搜索引擎发展变化这一事例:由于互联网的发展,网上信息激增,促使了搜索引擎工具的诞生,其定位就是广大通过网络搜索信息的网民;由于网民在网上搜索信息的类别越来越多,又促使搜索引擎又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出现了机票搜索引擎、团购搜索引擎等等,其定位就是对于网络信息有不同需求的人以便精准快速的为其提供搜索服务。理论内容部分中的现代市场营销学原理和网络营销理论是学生实践和日后就业的基础,要注重对于学生思想、分析方法方面的培养;而网络营销工具与方法部分则应注重对于学生具体的操作技能与应用能力的培养。

(2)实践内容体系的构建

实践内容好比肢体和语言,这部分内容的设置目的在于提升学生的外在。在理论内容的思想、分析方法的基础上,以网络营销策划案的实践任务为主线,设置了SWOT分析、消费者购买行为模拟、网络市场调研、STP战略分析、4P策略的应用、无站点的网络营销方式的应用、基于站点的网络营销方式的应用以及企业网站的诊断与分析八个模块的实践内容,通过实际训练加强学生对于理论内容的理解,同时也使得学生掌握了步入工作岗位后必备的应用技能。

教学模式与方法

根据构建的课程内容体系,主要采用“传授-接受”与“发现-学习”相结合的教学模式。首先,理论内容以“传授-接受”教学模式为主,根据网络营销工作岗位技能的需求探索讲练结合的形式来完成,教师传授知识时,应善于枚举案例、实事,启发式教学;其次,以个人或团队任务驱动的形式开展基于真实网络环境的授课实践,以学生未来工作岗位需求设置任务等方式激发学生的兴趣,让学生亲自进行网络营销,熟悉各种网络营销工具与方法,使其在“发现”问题的过程中自主“学习”,增加学习能动性,提高应用能力。基于网络环境不断扩充知识与技能,实现由浅入深,由简单到复杂的学习过程,使内容过渡更自然,学生思路更清晰。

在教学方式上,遵循灵活多样、因材施教的原则,选择能够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教学双边活动的教学方式,以“学生为中心,教师为主导”,从而提高教学效果与效率。(1)案例教学。理论内容教学过程中多采用此法。(2)专题讨论。例如以比购网、团购网等为例,对电子商务的发展及网络营销的新模式如团购营销模式、返利营销模式等进行探讨,并启发学生畅谈未来可能的网络营销发展趋势。(3)模拟与展示:为增加课程的互动性,设置“一分钟自我介绍”、“网络营销自己”、“消费者购买行为模拟”等课堂模拟环节。(4)个人任务驱动。例如利用E-Mail营销、Blog营销、SEM等对淘宝网店及学校网站进行宣传与推广,在企业网站诊断与评价实践任务中则要求学生自选网站,并对网站流量、PR值、Elaxa排名等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进而给出评价及改进意见,并进行对已知网站进行搜索引擎优化的训练。(5)团队项目驱动。要求学生自由组队,进行网络信息搜寻、网络调研与分析、SWOT分析等,寻找可行的项目进行网络营销策划,其中每一个阶段都有相应的任务要求与考核标准,使学生全面系统的掌握课程的主要知识和技能,同时还培养了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6)组织网络营销策划竞赛和淘宝网店装饰竞赛。项目小组完成的网络营销策划方案最终以书面报告和PPT的形式提交,然后每个小组进行营销策划方案的演讲,并将这一活动环节设置为竞赛评比的形式来完成。同期开展淘宝网店装饰竞赛,加强学生在技能与店铺设计营销方面的能力。通过学院组织的技能竞赛形式能够进一步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动力,促进团队间的相互学习,提高团队间的竞争意识。

教学过程中需注意的问题

首先,对教师素质和能力的要求更高。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由于加大了实践课程的比例,学生在选题、实践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会有所不同,这要求教师对于课堂的掌控能力更强,指导能力更强,课程设计与准备工作要更充足,在遇到一些突发问题时,需要耐心与学生进行沟通探讨。(2)教师应调整自身的心理素质,注意角色的转变,起到主导和引导学生的作用,而非直接告知、要求学生如何执行。(3)由于实践课堂相对自由,实践课中教师要善于观察学生的任务完成情况,对于一些自主性差的学生要及时督促,注意为其设置难易度适当的任务。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实践课程比例的加大加强图1网络营销课程内容体系了学生的专业技能,但同时也大大提高了对教师的要求。

其次,在教学效果考核方面,应在学生总评成绩中加大平时技能的考核比例,加大对于网络调研、网络营销策划等实践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考核方法多样灵活,除传统的笔试考核以外,学生在平时完成任务的过程表现、团队演讲、平时成果等都应纳入考核中来,以最大程度的激励学生从基本知识、技能操作、分析能力、表现能力、口才等全方面锻炼和发展。最后,在双边教学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完善不足,同时重视收集已就业学生对于知识技能应用情况的反馈,以便设计更符合就业需求的教学内容,不断完善教学方案。

内容与形式论文篇(2)

关键词:微观分析;宏观直析;求真;尚善

中图分类号:J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2)32-0257-02

“合理合式”和“尽善尽美”分别是贺拉斯与孔子对文艺的形式与内容问题的观点的集中概括。“合理”指的是诗的题材、情感、思想等内容要素,要求诗的内容合乎古典主义伦理及理性。“合式”即合乎作为写诗方式、方法、手段的技巧规律的“式”,主要是古希腊传统形式,其判断标准是得体、适宜。孔子所提出的“尽善尽美”就是主张在文艺内容方面既要具有仁的品德,又要合乎礼的规范,在形式表现方面提倡无过无不及,文质彬彬的“中和”之美。他们都注意到了文艺的社会价值功能,主张文艺当“有益教化”,且都提倡形式与内容的和谐统一,但是二者之间的差异也是明显的。

一、分说与合说,同一与合一

从论述上来看贺拉斯用分说的方式提出了他对形式与内容问题的认识。《诗艺》前308行集中讨论形式,后面论及诗的内容及诗人,他在分述的过程中分别提出在形式和内容两个方面的标准。贺拉斯的“合理合式”是从“艺术整体”之中分化出来的两个方面,二者是同源同质的,是同一的,也因此它们一开始便有着自身的规定性,在内容方面文艺的内容必须合情理,在形式方面文艺的形式必须遵守规定。在贺拉斯的论述中文艺表现须遵守规范的理性意识体现得十分明显,他强调“每种体裁都应遵守规定的用处”,“忧愁的面容要用悲哀的词句,盛怒配合威吓的词句,戏谑配嬉笑……”都显示出一定的内容和特定形式之间的映照关系,形式处在被动的地位,它需遵守一定的规范,与内容实现同质,进而构成整体。

孔子则不然,早在《周易》之中就产生的唯物辩证的思想给人们的思维注入了思辨的色彩,他不是从整体到部分,而是从部分到整体,更加注重对立的两个方面如何结合到一起实现合一,因此更加注重二者关系。文与质,言与德,尽善与尽美,往往都是对应出现的,二者相互支撑,相互阐发。在他看来只有内容上和形式上都达到尽善尽美才算是最理想的,美与善是独立的,但又是相互生成的,他更加注重二者之间相生相克的关系,时刻注意二者之间的限度。他所谓的“辞达而已矣”,“文质彬彬”,注重的是表现效果,形式处在主动的地位,更加的灵活自由,它可以自我调整以实现最优表现。强调二者间相互关系而非自身规范便成为孔子与贺拉斯的显著区别。

二、微观分析与宏观直析

贺拉斯的论述集中在文艺本身,讨论十分精细,逻辑严密概念明晰。孔子则从文艺与外部社会的联系上讨论文学,其观点带有直觉、顿悟特点,呈现出模糊性、多义性。中西思维方式的差异是其根本原因。西方属海洋文明,人们从“物我对立”的角度把握现实世界,追求真理、探究事物的本质规律也是从古希腊便开始的思想传统。与此相应,主体往往把对象从纷繁的关系或者整体结构中抽离出来做具体细致的分析,运用逻辑思维,凭借理性、概念、推理来分析对象物,以达到对客观事物的真实把握。精确性、条理性、明晰性是其主要特点及追求。贺拉斯精细入微地深入到了文艺创作的语言、人物刻画、结构、题材、体裁、文艺创作技巧和规律等文艺内部问题。其次,他的论述过程都涵有逻辑推理过程,或由总体概念到具体阐释,或从具体事例出发得出结论,或从抽象概念出发,举例说明。他的《诗艺》又构成一个大的逻辑体系,即围绕着诗和戏剧创作,提出“合理合式”观点,并论述为什么要做到合理合式以及如何做到合理合式。论述的逻辑性,概念的明晰性特点非常明显。

中国属农耕文明,人们从“天人合一”的角度把握对象世界,不将世界视为独立于主体之外的纯粹客体,重视的不是对事物作抽象的分析和认识,而是在情感、理智、意志、经验等多种心理机制作用下对事物作理性直观,宏观直析是其主要的思维特点。它主要是用直觉思维的方式,整体地、形象地把握对象,运用类比、提炼、概括的方式得出结论。它是理性直觉与情感体验共同作用下的思维结晶,多义性、模糊性、朦胧性是其理论成果的主要特点。与此相应,认识主体往往从整体宏观的角度使对象横向铺开,注意事物的性质、功能、序列、效用,注意把握对象间的相互关系,这也决定其价值判断标准往往以“有益”为准绳,尚善。孔子并没有像贺拉斯那样专门讨论文艺,也没有具体深入到文艺理论的某一个方面。他的理论观点夹杂在其平时的言论活动中,文艺观点与其政治伦理观点、乐论往往交织到一起,他从社会伦理道德的角度认识文学,规范文学,诗与礼、诗与乐、诗与教化各方面的内容交织在一起,在其整体文艺思想观念的统摄下,他注意到了文艺的社会功能,注意到了文学对人的心理、情感塑造以及人格修养的作用,他是在宏观视野之下审视文学活动的。孔子常常根据经验并通过直觉、顿悟的方式得出结论,有结论却无具体阐释和论证过程,呈现出多义性、朦胧性特点。他提出的主要概念如“文”、“质”、“善”、“美”等都没有具体内容及标准,呈现出模糊性的特点。

三、求真与尚善

在微观分析的思维方式之下,贺拉斯更加注重如何形式如何真实再现客观对象,求真是其要义。“真”所体现的是一种历史理性,①这种理性精神贯穿在贺拉斯的认识态度之中。他在《诗艺》的开篇便批评了那种把不同性质的物类拼凑到一起的做法,提出统一、一致的主张,这实际上是其对艺术创造的认识,他不反对:“画家和诗人一向都有大胆创造的权利”,但他反对那种一味追求创造却不顾客观事实的做法,他主张形式创造必须是真实的,合乎规律,合乎逻辑的。同样在内容方面,他指明:“虚构的目的在引人喜欢,因此必须贴近真实。”“戏剧不可随意虚构,观众才能相信。”他并不反对虚构,但是虚构也必须建构在“真”的基础之上,这样才能实现文艺的价值。他的合理观点也暗含了古希腊大写的“人”即“真人”的理想标准,“懂得对于国家和朋友的责任……”“懂得追求荣誉”,“能给人益处和乐趣”,其中暗含了对于人的理性思索以及崇尚“真人”的理想态度,“求真”是其重要的理论品格及思想认识标准。

与宏观直析的分析方式相应,孔子更加重视文艺的功能效用,“尚善”是其理论思想的核心。“善”的背后隐藏的是情感评价,关注的是对象是否有益。②孔子主张“放郑声,远佞人”,而推崇中正平和的雅乐,因为郑声是当时的新声,节奏明快强烈,曲调高低变化较大,故容易激动人心,孔子认为这种形式容易诱发人的私欲不利于培养仁、礼为内容的道德品质。他把形式特点与情感激发联系到一起,进而与道德修养和人格塑造联系起来,由此判断认识对象,求“善”是其判断的逻辑起点。在言语活动中他提出“巧言令色,鲜矣仁”,也是因为言是传道的方式,形式上过于精巧有害于“仁”的表现,他对于形式美的判断标准也是以“善”为基准和核心的。在内容方面孔子更是以“仁、德”为主要内容,与“善”紧紧联系到了一起,“尚善”是其理论中重要的品格。

四、叙事理论与抒情理论,模仿与宣泄

不同的文艺传统和文艺对象对二者理论观点的形成也有极其重要的影响。西方有叙事传统,在贺拉斯之前主要的也是成就较高的文学样式是神话传说、史诗以及戏剧,这类作品重在叙事。贺拉斯《诗艺》集中讨论的是戏剧,属于叙事文学理论。叙事文学所表现的对象乃是社会生活事件过程,是人的社会行为,特定的表现对象决定这类文学更加重视叙述结构,叙述话语,人物刻画等问题,它追求的是如何客观再现表现对象,如何实现对对象的真实模仿。在贺拉斯之前的主要思想家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都持“模仿说”,把艺术视为对现实世界的模仿,贺拉斯也是如此。首先,他主张模仿传统,他主张遵守体裁规定的用处即传统形式,他提倡沿用古希腊的题材,主张人物表现与古希腊保持一致。其次,他主张真实地模仿对象世界,合理的主要内涵就是合情合理即真实。他还主张选择那些力所能及的题材,以做到文辞流畅,条理分明。他还说:“你自己先要笑,才能引起别人脸上的笑”,主张词句和内容相配合,也在于真实传达出内容。贺拉斯重视的是如何客观地再现对象,主体与客体之间是一种再现关系,“合理合式”则是最高的审美标准,同时也是文艺表现的规范,只有遵循形式规范、准则,做到真实再现才能达到美的顶端,形式和内容之间是一种由真而美的过程。

孔子论文学涉及到“诗”“文”两个概念,“诗”是指《诗经》,“文”则涵盖了学术和文化,与文学相关的是《诗》、《书》、“六艺”,孔子讨论的对象主要的是抒情性文学。抒情性文学所表现的是社会生活的精神方面,是创作主体的内心体验,其文学活动的核心在于情感表现,更加注重反映主体独特的思想和情感体验,对待形式的重视与关注程度较叙事文学轻,因此抒情性文学也呈现出较高的心灵自由度,形式美的判断标准也有所不同。关注情感内容便成为抒情文学的核心。孔子的整体文艺观点也显示出对文艺内容的重视。在先秦人们的认识观念中,艺术活动是情感宣泄的途径之一,但是在艺术活动中它不是情感的无理性的流露或迸发,而是有适度的意识控制与思维参与,是一种有节制的情感抒发。在孔子这里也体现出这样的认识,他提倡情感表现要合乎礼的规范,要在伦理道德的限制之内,即情感表现需合乎“善”,要能对人、对社会有益。他提出的“尽善尽美”,“思无邪”,“哀而不伤,乐而不淫”的评论标准,都贯穿着以“善”为准绳的情感评价思想,更体现出以礼节制情感的思想主张,内容和形式之间的基点是善,是要能通过善而产生“有益性”进而到达美,这是由善而美的过程。

注释:

①参见童庆炳主编《文学理论》,高等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154页。“文学作为认识活动,以内在尺度创造艺术真实,要义是求真,体现为历史理性。”

②参见童庆炳主编《文学理论》,高等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154页。“作为审美活动,文学创作情感地评价对象,核心是尚‘善’,体现为‘人文关怀’。”

参考文献:

[1]赵,张辉,王雄.西方形式美学[B].江苏: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2]童庆炳主编.文学理论[I].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

[3]贺毅主编.中西文化比较[I].北京:冶金工业出版社.2007年版.

内容与形式论文篇(3)

关键词:文学翻译的形式,文学翻译的内容,动态对等,假象等值

 

1.引言

历代翻译家从古至今,从西方到中国都强调翻译要忠实于原文内容,“在必要和条件皆备的情况下,尽全力去实现‘神形皆似’,做到内容和形式的统一。”(黄德新,1996)。然而,正如Vemeer所指出的那样,译者的声言与他的实际翻译并不总是一致的。(1994:3)。问及译者,他会告诉你:他忠实的是原作的内容,得“意”而忘形,忽略了形式;从傅雷的“从效果而论,翻译应当像临画一样,所求的不在形似而在神似。”到奈达的“翻译就是翻译意义”(translating means translating meaning)、“要保留原文的信息内容,形式就必须要加以改变”(Nida & Taber,1969:5)。毕业论文,文学翻译的形式。译者在实际翻译过程中,不自觉地认为形式与内容可分,且内容是唯一重要的因素,至于原文的形式不必看得太重一遇到“陌生的”或保留难度较大的形式时,他们便毫不犹豫地用“归化”的方式,牺牲形式,只保留内容。这就是为什么大部分的外国文学翻译都失去了在原语的美感和诗意,反而是象林纾那样的“乱译”吸引了大批的读者。

文学之所以成其为文学,是因为它具有审美或诗学的功能。这是文学区别于其他语言产品的一个很重要的标志。诗学语言的目的决定了在这一语言形态中语言媒介的作用并不仅仅是传递信息的手段,它本身就是文学或艺术审美的目的。(王东风,2001:5)

2.奈达的动态对等理论

从信息论的观点出发,奈达将翻译定义为:“从语义到文体在译语中用最近似的自然对等值再现原语的信息”(Nida and taber,1969:12)。虽然在翻译时译者应尽力使内容与形式,“神”与“形”有机地结合起来,但总有两者的矛盾无法满意解决的时候。在这种情况下,奈达及其他许多翻译学家都主张,形式应让位于内容。奈达在阐明翻译的性质时,为译者提出了解决这些矛盾的指导原则,指明了在这些矛盾中应该优先考虑的因素:

1)上下文等同优先于词汇等同;

2)动态对等优先于形式对应;

3)语言的口头形式优先于书面形式;

4)听众及读者通用、接受的形式优先于传统的享有威望的形式。

在动态对等与形式对等之间,奈达强调动态对等,也就是从接受者的角度(而不是从译文形式的角度)来看翻译。即:译文接受者对译文的反应要基本等同于原文接受者对原文的反应。

从奈达的动态对等和四条指导原则可以看出:

①奈达把信息论的观点用于翻译;“翻译是指接受语复制原语的信息的最近似的自然等值。毕业论文,文学翻译的形式。”(Nida and Taber,1969:12)从信息论的角度来看,把翻译与信息论相比较,对于象科技文章等以信息传递为目的的题材还是合适的,但对于以审美、诗学为主要功能的文学翻译来讲是非常不当的,甚至是有误导作用的。信息语言与诗学语言的差别主国就在于各自的交际目的不同。Cameron认为,诗学语言和非诗学的区别并不在于语言运用本身,而在于运用语言的目的。诗学语言的目的决定了在这一语言形态中语言媒介的作用并不仅仅是传递信息的手段,它本身就是文学或艺术审美的目的。俄国形式主义理论家和文体学家认为,在诗学语言中,语言媒介或语言形式本身就是文学的目的,正是由于语言形式的“文学性”(literariness)决定了文学存在的价值。因此,信息论用于文学是十分不合适的,是具有很大的理论误导作用。奈达所说的“最切近”是指译文要最切近于原文词句的信息内容;“要保留原文的信息内容,形式就必须加以改变”。文学的形式是否与原文忠实就这样被忽略了。例如:

1.He made you for a highway to my bed;But I ,a maid, die maiden-widowed.(W.Shakespeare: Romeo and Juliet,3,3,134-135)

译文一:他要借着你做牵引相思的桥梁,可是我却要做一个独守空阁的怨女而死去。(朱生豪)

译文二:他本要借你做捷径,登上我的床;可怜我这处女,活守寡到死是处女。(方平)

朱生豪对这两行莎剧的翻译,一直受到译评家的赞许。主要是考虑到中国传统的“性忌讳”,朱氏采取从另才子佳人戏里信手取来的办法,将“上我的床”(to my bed)译成“相思”,将“活守寡,到死是处女”(diemaiden-widowed)译成“做一个独守空阁的怨女而死去”。这样一改动,原文所表达的本是热恋中的西欧少女渴望与已秘密举行过婚礼的情人,在肉体上也和谐地结为一体,以完成灵与肉的爱,却被朱译改换成精神上的“相思”,与原作的意境相距有多远!方平的新出的诗体译本,采取了严格的保留原作形式的译法,既体现了对莎剧艺术形式的最大尊重,又不折不扣地传达了原作的“神味”。(孙致礼,2002:1)

②奈达把读者反应看作是评判译文质量的标准。认为如果接受语(receptor language)读者读了译文后的反应与源语 (sourcelanguage) 读者读了原文的反应相同,翻译就是好的翻译。这样,就把读者反应摆到了翻译仲裁的地位。奈达强调:让读者透彻的理解是生死攸关的事(complete intelligibility is a matter of life and death)(Nida,1974:1)。毕业论文,文学翻译的形式。与非文学翻译不同,文学翻译首要考虑的不是如何使读者透彻的理解以获取原文的信息,而是如何用形象的语言,艺术的创造,再现原文的空白与不确定因素。文学翻译的功能不仅仅在于传递原文信息的多少,更重要的是通过形象、艺术的语言,译出原作者的艺术风格,传达原文的艺术意境,给读者美的享受。如果文学翻译仅仅致力于使译文读者透彻的理解原文的信息,而忽视了文学的审美功能,读者从译文那里就得不到审美享受,这与文学翻译的目的是背道而驰的。

3.从译家思想上要树立尽量传达原作的形式

行动受到思想的指导。毕业论文,文学翻译的形式。在这里译家和作家之间有种值得沉思的意识冲突:作家的意识取向是诗学取向的;而译家是有信息取向。毕业论文,文学翻译的形式。(王东风,2001:9) 文学家所追求的除了一部分信息内容外,还主要设法把读者的注意力吸引到语言表达方式本身上来。文学的一个不同于其他文体的特点就是文学性的创造。与作家的选择取向不同,译家的选择多倾向于信息的传递,对原文的诗学价值往往重视不够。在文学翻译中,强调忠实于内容而忽略形式的现象已是存在于译家的理论和实践中。毕业论文,文学翻译的形式。例如:

I had had no communication by letter, or message with the outer world. Schoolrules, school duties, school habits and notions, andvoices, and faces, and phrases, and costumes, andpreferences and antipathies: such as what I knew of existence.(Charlotte Brontё, Jane Eyre. Chap. 10: 117)

译文1。我和外面的世界不通信息。学校的规章,学校的职责,学校的习惯,还有见解,声音,习语,服装,偏爱,恶感;对于生活,我就知道这一些。(祝庆英译:81)

译文2。我和外界既没有书信往来,也从不通消息。学校的规定,学校的职责,学校的习惯和看法,以及它的各种声音、面孔、用语、服饰、偏爱和恶感,我所知道的生活就只是这一些。(吴钧燮译:107)

译文3。我和外面的世界既没有书信往来,也从不通消息。学校的规定,学校的职责,学校的习惯和见解,还有那声音、那面孔、那用语、那服饰和那好恶:这一切就是我所知道的生活。(王东风译,2001,5)

此例中一个显著的形式特征就是school和and的重复。作者选择它的目的在于宣泄一种感情,重复的school充分表现简。爱对好以前生活和工作过的地方的一种厌烦的情绪,而连续出现的and则使人感到所列举的事物没完没了,让人回想起她小时候在那里遭受的苦难,引起强烈的共鸣。在译文1和2中,两个译本都将school的重复体现出来,而将连词and弃之不译,显然译者是认为连词重复不符合汉语的表达习惯。而译文3较好体现了原文中and重复的情感联想和诗学意图,用其它的重复手段来实现同样的效果。对于几位著名的翻译家来说,之所以没有注意到这些形式上的变化,完全不是对原文理解和汉语表达的能力问题,而是他们在思想意识上有一种信息取向,只是重视了信息的传递,内容的忠实,而忽视了文章形式的传递。

4.避免假象等值(deceptive equivalence)

“假象等值”可定义为“译文与原文所指相同,但文学价值或文学意义却相去较远”。(2002,1:申丹)在语言形式这一层次上,许多译作虽然在原作意义实现了动态对等或功能对等,在形式并没有达到理想的传达。在文学翻译中,传统上人们不仅关注所指相同这一层次,而且也关注译文的美学效果。但这种关注容易停留在印象性的文学顺达,优雅这一层次上,不注重从语言形式与主题意义的关系入手来探讨问题。在文学翻译时,译者往往将对等建立在“可意译的物质内容”(paraphrasable material content)这一层次上(Bassnett-McGuire,1993)。在诗歌翻译中,倘若译者仅注重传递原诗的内容,而不注重传递原诗的美学效果,人们不会将译文视为与原文等值。但在翻译小说,尤其是现实主义小说时,人们往往忽略语言形式本身的文学意义,将是否传递了同样的内容作为判读等值的标准,而这样的“等值”往往是假象等值。

孙致礼指出:长期以来,中国有许多人是不大重视原文语言形式的传译的。在此,我们认为,对于原文中有感染力的形象语言和句法结构的问题,译者最好采取异化译法,将之移植到译文中,既能为译文增添文采,又能给汉语带来新的表现法。如Unless you’ve an ace up your sleeve ,weare dished一句,有人译成“除非你有锦囊妙计,否则我们是输定了”,常被当作范例推荐给初学者。显然,这一译法存在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英语的have an ace up one’ssleeve 是西方玩牌赌博时早藏袖中的“王牌”,而“锦囊妙计”则是中国古代宫廷争斗或疆场战时封在“锦囊”中的神妙计策,彼此有着截然不同的文化背景和内涵,因而能引起不同的联想,如果用来互译,势必给读者带来错觉。因此,这句话还是采取异化译法为好:“除非你手中藏有王牌,否则我们是输定了”。

5.结语

对奈达的理论,动态对等和功能对等所提示的形式和内容的关系以及对文化差异的处理,在多大程度上能适用于圣经之外的翻译,是个很有趣的课题。动态对等理论的实质是调整译文以使不同的读者能够完全地理解。过分强调“读者中心论”,对作品过分归化,虽然有等于克服语言转换上的死译现象,在文学翻译中这种重内容,轻形式的现象,损害了文学的形式美。在文学家眼里,形式并不是内容可有可无的附属品,而是文学内容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文学性赖以生成的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讲,形式改变了,内容了就改变了。这在我们引介外国文学作品和向国外输出中国的文学作品的工作中,应当说是成功与否的关键。

参考文献

[1]Eugene A.Nida.languageand culture:contexts in translating. [M].Shanghai: Shanghai foreignlanguage education press,2001.

[2]Lefevere, Andre.Transltion, Rewriting and Manipulation of Literary Fame[M]. London:and New York: Routlede, 1992.

[3]申丹.论文学文体学在翻译学科建设中的重要性[J].中国翻译,2002,(1)

[4]王守元.英语文体学要略.山东大学出版社,2000.

[5]廖七一.当代西方翻译理论探索[M].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

[6]孙致礼.中国的文学翻译:从归化趋向异化[J].中国翻译,2002,(1)

[7]张柏然、许钧.译学论集[M].译林出版社,1997

[8]王东风.译家与作家的意识冲突:文学翻译中的一个值得沉思的现象[J].中国翻译,2001,(5)

内容与形式论文篇(4)

(一)总标题

总标题是文章总体内容的体现。常见的写法有:

①揭示课题的实质。这种形式的标题,高度概括全文内容,往往就是文章的中心论点。它具有高度的明确性,便于读者把握全文内容的核心。诸如此类的标题很多,也很普遍。如《关于经济体制的模式问题》、《经济中心论》、《县级行政机构改革之我见》等。

②提问式。这类标题用设问句的方式,隐去要回答的内容,实际上作者的观点是十分明确的,只不过语意婉转,需要读者加以思考罢了。这种形式的标题因其观点含蓄,容易激起读者的注意。如《家庭联产承包制就是单干吗?》、《商品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经济吗?》等。

②交代内容范围。这种形式的标题,从其本身的角度看,看不出作者所指的观点,只是对文章内容的范围做出限定。拟定这种标题,一方面是文章的主要论点难以用一句简短的话加以归纳;另一方面,交代文章内容的范围,可引起同仁读者的注意,以求引起共鸣。这种形式的标题也较普遍。如《试论我国农村的双层经营体制》、《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条条与块块的关系》、《战后西方贸易自由化剖析》等。

④用判断句式。这种形式的标题给予全文内容的限定,可伸可缩,具有很大的灵活性。文章研究对象是具体的,面较小,但引申的思想又须有很强的概括性,面较宽。这种从小处着眼,大处着手的标题,有利于科学思维和科学研究的拓展。如《从乡镇企业的兴起看中国农村的希望之光》、《科技进步与农业经济》、《从“劳动创造了美”看美的本质》等。

⑤用形象化的语句。如《激励人心的管理体制》、《科技史上的曙光》、《普照之光的理论》等。

标题的样式还有多种,作者可以在实践中大胆创新。

(二)副标题和分标题

为了点明论文的研究对象、研究内容、研究目的,对总标题加以补充、解说,有的论文还可以加副标题。特别是一些商榷性的论文,一般都有一个副标题,如在总标题下方,添上“与××商榷”之类的副标题。

另外,为了强调论文所研究的某个侧重面,也可以加副标题。如《如何看待现阶段劳动报酬的差别——也谈按劳分配中的资产阶级权利》、《开发蛋白质资源,提高蛋白质利用效率——探讨解决吃饭问题的一种发展战略》等。

内容与形式论文篇(5)

关键词:伊格尔顿;形式;意识形态;历史;中介

特里・伊格尔顿2007年出版的著作《如何读诗》不同于那些严肃深奥的诗歌理论专著,它是一本诗歌鉴赏的入门书籍,在前言中,伊格尔顿就指明了“本书是为学生和一般读者介绍诗歌而做。”{1}书写文化普及类读物,对于这个英国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家来说,并不是第一次,早在多年以前,伊格尔顿就曾为“牛津通识读本”写过一本名为《人生的意义》{2}的哲学小书。正是由于《如何读诗》的特殊定位,我们不仅可以从中看出伊格尔顿作为一个理论家的基本立场,更可以从行文当中看出那独特的英国式幽默。例如他在第二章第一节《什么是诗歌》中写道:“总的来说,格律,一如尾韵,为诗所独有;但是,它很难说是诗的本质,因为有那么多没有格律的诗相当好地留存下来。因此,我们所剩下的,唯有行的结束(line-ending),这是诗人自己决定了的。”这不得不让人想起同样来自英国的爱・摩・福斯特,以及他那有点消沉和惋惜的口吻:“是的,呃,哎呀,是的,小说嘛,它就是讲故事的嘛。”③

虽然篇幅短小,但从这本书的整体结构可以看出{4},伊格尔顿力图从多方面向读者展示诗歌的鉴赏方式,在表明其批评的基本立场的同时,既介绍了繁琐细致的诗歌艺术手法,也有具体的批评操练。只不过,在具体的论述过程当中,伊格尔顿并不是完全按部就班地照着计划来写,反而会有某些“横生枝节”的地方,一旦发觉有哪些技巧与手法是诗歌鉴赏中必须被了解的,就会及时增补。这从第五章《如何解读一首诗》的诸多繁密小节的安排就可以窥见一二{5},特别是第六节与第八节之间。第六节的标题为《句法、语法和标点》(Syntax, grammar and punctuation)而第八节的标题也为《标点》(Punctuation)这难道不是重复了吗?为何在二者之间,会由一个第七节《含混》(Ambiguity)隔开呢?伊格尔顿最初的目的是介绍“句法”安排在诗歌表达意义当中的关键作用,比如使得诗歌更有戏剧性,文字表达更能与意义相对应等等。而他所分析的最后一个对象是艾略特的《不朽的低语》,本想用其表明语法在诗歌歧义当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但那首诗恰好是在新批评派燕卜荪在《含混七型》当中所举的第二种含混的形式,即“上下文引起数义并存,包括词义本身的多义和句法结构不严密引起的多义”{1}。谙熟新批评著作的伊格尔顿必定在此刻想到了这点,所以便马上将“含混”单独列为下一节的内容进行讲述。但是计划中的第六节除了句法和语法之外,还要阐述“标点”对诗歌的作用的,由于“含混”的突然插入,对“标点”的阐述,便转移到了第八节――只不过,内容转移了,题目却没改动,所以便造成了第六节和第八节部分题目重复的现象。

总之,伊格尔顿这本小书可以说是深入浅出,面面俱到,即使偶尔的小瑕疵,也一定事出有因,值得思考。这对一个诗歌初学者来说不无裨益,但是单单读懂字面上鉴赏方法的介绍是远远不够的,最重要的是挖掘伊格尔顿在《如何读诗》中所坚持的基本批评立场,并探究其批评方式所具有的启发意义。

一、形式与意识形态

以批判精神为武器,力图解释这个“合理化”世界所隐含的统治阶级意识形态,一直都是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者的基本立场。伊格尔顿在广为人知的《二十世纪西方文学理论》中,就以《结论:政治批评》作为最后一章,表明了其文学批评的核心观点。他认为纯粹的内在分析只是一种神话,文学学术机构与社会的统治机构之间所具有的利益关系,使得文学批评的话语服务于统治机构的意识形态,同时保持其成员的再生产。虽然他以诸多笔墨介绍了形式主义与结构主义批评,但是却依然认为具有政治指涉的批评方式更值得提倡:“的确存在着马克思主义和女权主义文学理论,它们在我看来比这里讨论的任何理论都要有价值。”{2}不仅如此,在大众文化初兴之时,伊格尔顿就对文化研究的前景十分看好,认为批评实践也具有广泛的延展性,不可以将其困守于经典之中,众多文化现象可以具有文学经典一样的分析价值。

只不过,在《如何读诗》中,伊格尔顿似乎并没有像之前那样保持着对文化研究源源不断的热情,而是将重点放在了诗歌内部。在第五章中,伊格尔顿以具体的诗歌文本为基础,分为十二小节详尽地论述了诗歌中的语调、句法、语法、节奏、格律、意象等,甚至连标点也不放过。这不禁让人狐疑,为何早年立足于文化研究的伊格尔顿会在这个文本细读式微的年代,埋头于诗歌内部的纯文学欣赏?这是否意味着他晚年的文学批评思想的转向?

其实,只要仔细考察伊格尔顿文学批评的发展脉络就会发现,伊格尔顿的意识形态理论并非简单地进行阶级分析与政治批评,它其实包含了两条基本策略。首先,是研究文学作品作为消费品的整个流通过程:“最有用的就是把‘文学’视为人们在不同时间出于不同理由赋予某些种类的作品的一个名称,这些作品则处于被米歇尔・福柯称为‘话语实践’的整个领域之内,如果真的有什么确实应该成为研究对象的话,那就是整个这一实践领域,而不仅仅只是那些有时被颇为模糊地标为“文学”的东西。”③第二个则是由文本本身所产生的效果入手,“我所设想的这种特殊之处将会在于它对于种种话语所产生的各种效果以及它们之如何产生这些效果的关心。其实,这大概就是‘文学批评’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古老的形式,即修辞学。修辞学从古代社会直到18世纪一直都是用于批评分析,它考察种种话语是如何为了实现某些效果而被建构起来的……修辞学,或话语理论,与形式主义、结构主义和符号学一起分享着对于语言的种种形式手段的兴趣,但它又像接受理论一样关心着这些手段怎样在‘消费点’上产生实际效果;在对作为某种形式的权力和欲望话语方面,它可以向结构和精神分析理论学到很多东西,而它对于话语之可以成为一项人的改造事业的信念则与自由人本主义有不少共同之处”{1}。修辞学就是对作品本身进行细致入微的细读式的分析,这种方法在伊格尔顿的文学批评当中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是却总是被意识形态解读所具有的批判锋芒所遮蔽。但是,在《如何读诗》中正好相反,面对诗歌这种形式感如此强烈的文体,伊格尔顿精致的文本细读能力体现了专业批评家的水准,对“修辞学”的兴趣也在《如何读诗》的第一章中再次说明:“整个古代和中世纪,今天我们作为批评所知道的东西,实际上名为修辞学;而且,这个词在古代世界中兼具文本和政治意义。”{2}因此,伊格尔顿不会困守于文本内部,而是从形式(读者感受)、内容(意义)社会(历史与意识形态)这几个维度入手。比如,在讨论押韵的时候,他把这种诗歌技巧与社会环境联系起来,其基本着眼点其实依然在于所谓的“修辞学”,即诗歌形式本身对于读者的作用:“我们也许对于right和prise这样沉重的大写的抽象概念失去兴趣。但是,维多利亚时代的人或许大概不会发现这首诗格外地热切。”③

在第六章末尾:“形式和历史”中,伊格尔顿系统地阐释了他由形式到社会历史的批评方法:“对形式更为微妙的关注,是将它作为历史本身的媒介来把握。谈论形式的政治或意识形态,是谈论文学中的形式策略在其中本身就是表示着社会意义的方法”{4},以英雄对句体为例:“这种技巧的雅致和简练,以其政治的平衡、倒置和对照,以其预先设定好的,准确地将词语与它们制定的位置扣在一起的意识,如何反映了某种秩序、理性、和谐和宇宙必然性的观念。”{5}这种批评方法在伊格尔顿早期的著作《马克思主义与文学批评》⑥当中就有深刻的体现。其时,伊格尔顿围绕四个论题,即“文学与历史”、“形式与内容”、“文学与倾向”和“作为生产者的作家”,阐述了“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原理,并介绍了苏联、东欧和西方各种“马克思主义”批评家的观点,其中包括了本雅明、布莱希特、马舍雷、卢卡奇等等。几乎每一种批评方法都是由形式本身过度到政治:本雅明由艺术作品的表达方式的变迁来考察现代社会的传媒革命,布莱希特力图通过形式的“陌生化”催醒大众的政治意识,马舍雷在作品的空白和间隙当中挖掘意识形态,卢卡奇则将文体的变迁与资产阶级本身的兴旺与衰落联系起来,他们的共同特点就是将作品本身的形式作为通往历史与意识形态分析的中介。

总之,伊格尔顿的意识形态分析可以分为两条路径,首先是研究作品的生产与消费的整个实践领域,其次是研究作品内部表现方法的审美效果如何产生以及它的社会指涉。前者是他作为西方“左翼”文化理论家的应有之义,而后者在《如何读诗》当中则展现为“炫技”{7}式的文本细读,这是伊格尔顿文学批评发展的自然选择,而非他晚年的保守取向。

二、“形式”“内容”“质料”“结构”

可以看出,在伊格尔顿的《如何读诗》当中,“形式”是一个重要概念,它也是西方文论史上的关键概念,与“内容”“结构”“质料”这些概念组成错综复杂的关系。在西方,对形式的最早阐释可以追述到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在亚里士多德的理论中,与形式(form)相对的,并不是我们所熟知的内容(content),而是质料(material)(俄国形式主义也采用过这个术语)。如果说内容本身与形式之间的辩证关系错综复杂,那么,质料与形式之间的关系就是单一的被动与从属了。亚里士多德的《诗学》其实将文学艺术本身当成了一种工匠式的技艺,质料本身不过是被动的填充材料,艺术、形式、质料之间的有机整体如何构成一种“美”才是他探究的重点:“为了美,一个活的有机体或任何一件由部分组成的单一体,不仅必须使这部分有一个整体的安排,而且还应有一定的大小,因为美依赖于两个品质:大小和秩序。”{1}也就是说,悲剧所呈现出的具体内容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隐含在表象下的基本构型。这种对基本构型的追求与结构主义对于“基本语法”的追求颇具相似之处,其实它源于西方自柏拉图以来对于理念世界与终极本质的追求。只不过,形式的这种“内在本质”的意涵经常被人所忽略。唯有雷蒙・威廉斯在他的《关键词》当中,将形式的意涵分为“内在”和“外在”两种:“英文的Form来自于拉丁语系的复杂演变,其中有两个主要相关意涵。其一是肉眼可见的或外部的形体,具有强烈的实体感:‘他所碰到的一位天使,具有人的形体’(an angel hi wai he mette,In mannes fourm,1325)……其二是基本‘形塑原则’(shaping principle),能将飘忽不定的事物化为明确、特定的事物:‘身体只是物,灵魂才是基本形构’(the body was only matter,of which(the soul)were the form,1413) ……Form这个词显然包含两极化的意涵:从外部、表面的意涵到内在、明确的意涵。”{2}

除了“内在形式”与“外在形式”的划分之外,“形式”的概念许多时候是与“内容”相对的。韦勒克在《20世纪文学批评中的形式和结构的概念》一文中指出:“一般来说,文艺复兴和新古典主义者在修辞学上的用法,形式指词语的构成因素,如音韵、格律、措辞、比喻等,而内容则指作品中的寓意或训诫。”③之后,训诫本身的宗教性内涵被去掉,扩大为与表面故事相对的,较为广泛的“意义”,因此,茨维坦・托洛夫在《文学作品分析》中指出:“形式和内容的问题就是‘一部作品怎样表达意义?表达什么意义?”{4}同时,作品的形式与作品的文体更是密切相关,艾布拉姆斯在《文学术语汇编》中指出:“狭义的形式指代文学类型或体裁,如抒情诗体、短篇小说体或者指代诗歌格律、诗行及韵律的类型,如诗体诗节形式。同时,形式又是文艺理论中的一个主要概念。在这个意义上,所谓一部作品的形式是指它的基本构成原则。”{5}从艾布拉姆斯的叙述中可以看出,由于形式表现与文体类别密切相关,所以它的概念似乎具有有逐步扩大化的趋势,其实可以称之为一种“模式”或者是“构型”,它已不再局限于具体的文字表达技巧,而是与整个作品的人物、情节、思想等方面密切相关。

由上可知“形式”概念本身就具有极强的可塑性,到了每个理论家手里,都可以将其与具体的批评方法结合起来。威廉斯就指出:“形式主义(formalism)词义的演变包含一个趋势:它实际上容许、包容各种引申的的含义――从特别的形式、更广泛的形式,到(社会)意识、关系的形式。”⑥当然,形式也不同于形式主义,虽然后者是由前者派生出来的,但是后者在使用过程中也组成了一套“形式主义者”的概念史。{7}

形式与内容的关系,在新批评派的兰色姆那里则被结构(structure)与肌理(texture)所取代,所谓结构,是一首诗中可以用散文加以转述的东西,也就是使得作品的意义得以连贯的逻辑线索,而作品中无法用散文转述的部分则为肌理。他认为诗歌的本体在于肌理,科学文体则主要表现为“结构”。{1}严格说来,结构―肌理的关系与内容―形式的关系并不完全重合,但是二者却有共同之处,当然,这种提法并没有解决形式与内容的复杂关系问题。赵毅衡在《重返新批评》中对各个流派形式与内容的关系进行了归类,首先是有机-整体论,以亚里士多德为代表,其次是有机-统一论,以黑格尔为代表,最后唯形式论,以唯美主义、形式主义为代表。{2}从中可以看出形式与内容关系的复杂性。最复杂的可能是所谓的统一论了,虽然许多流派都倡导二者间的统一,但是具体如何统一却是一个很难说清楚的问题,即使许多标榜“唯形式论”的流派,在面对具体问题时,也不得不正视内容的重要性。

本文短短的篇幅确实无法完整地呈现出“形式”的整个语义流变。但可以肯定的是,“历史沉淀于特定概念”③,在如今文学研究“反本质主义”甚嚣尘土,人人争相研究具体问题之时,回到一些基本的概念内涵,或许能有新的研究思路。

三、“中介”方法与文学批评

伊格尔顿以“形式”作为诗歌本身通向社会与历史的中介,其实是对于庸俗的马克思主义“反映论”的批驳,显示出了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由“决定论”向“中介论”转化的趋势。虽然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但是二者不是直接联系的,而是通过一系列复杂的中介才连接到一起的。文学艺术无疑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如何将其与具体的社会生活联系起来是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的关键任务,阿多诺的批判社会学、戈德曼的“发生学结构主义”、威廉斯的“感觉结构”等都将文学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复杂化,以此来反对粗糙的镜子式的反映论,同时也是运用“中介”方法展开文学批评的理论实践。正如马丁・杰伊在他的《法兰克福学派史》中所写的:“所以,对一种正确的社会理论而言,中介(Vermittlung)是极其重要的,社会现实的任何一面都不能被观察者理解为最终的或自身完全的,也不存在如实证论者所相信的作为社会理论基础的真正存在的,只是普遍与特殊、‘要素’(moment),与整体的永恒冲突。”{4}

在文学批评当中,“中介”方法确实可以起到连接两个不同领域的批评理论的关键作用,美国新马克思主义批评家詹姆逊指出:“中介的概念是一个经典辩证法术语,用指对艺术作品的形式分析与社会基础之间、或政治国家的内在动力与其经济基础之间关系的确立……应该被理解为符码转换的过程,作为术语的发明,对特定符码或语言的策略性选择。以便用相同的术语表达不同的客体或文本,或现实的两个非常不同的结构层面。”{5}

如果从语言学的角度入手,更容易发现“中介”这个词本身的含混性与复杂性,它经常与另外一个词――“媒介”纠缠不休。在英语当中,“中介”可以表述为“medium”,在德语当中则是“Vermittlung”。而“Vermittlung”与“medium”所覆盖的意涵并不完全相同。“Vermittlung”在德语中有三个意思,第一为介绍,传授,提供;第二为调解,调停,翰旋;第三为电话中继站,交换站。⑥而在英语中“medium”的语义则更多,包括媒介,宣传手段,巫师,中间物等。德语著作中有提到“Vermittlung”的,翻译成英语基本上都是“medium”。但“Vermittlung”其实没有“medium”中“具体技术传媒手段”这个义素,“具体传媒手段”在德语中有另外一个词语承担,这个词德语也写作“medium”,但在黑格尔、阿多诺哲学当中,表述“中介”意义的,全部写做“Vermitttlung”,但是却有不少学者直接将其翻译为“媒介”{1}。虽然说“Vermittlung”并没有技术传媒的意思,但是研究文学作品的技术载体与传播过程,却是文学社会学的重要维度,这其实也可以算是一种沟通文本与社会的“中介”的批评方法。

从德国哲学看,“Vermittlung”与认识论密切相关,经常运用在主体如何认识客体的哲学命题当中。它在德语中的基本意义是居间联系,在黑格尔逻辑范畴体系中,“中介”概念表示不同范畴间的联系的间接性,它主要源于黑格尔对直接知识论的批判:“直接知识论的主要兴趣乃在于指出从主观的理念到存在的过渡……并确认理念与存在间有一原始的无中介性的联系。”{2}黑格尔认为中介是普遍的:“中介的环节……在一切地方、一切事物、每一个概念中都可以找到。”③因此,到达绝对理念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要经过重重的自否定,经过概念的重重推演,最后构建出逻辑学大厦。

可以说,“中介”这个概念在认识论当中,本身是为了反对主客体二元对立而产生的,是主体与客体之间进行沟通的桥梁。正因为“中介”的沟通功能,它被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家赋予了政治意义上修复破碎性、重回整体性的功能,詹姆逊指出:“中介概念在传统上一直是辩证哲学和马克思主义本身借以阐述其使命的方式,即打破资产阶级学科专业化了的分隔,把普遍社会生活中看上去各不相关的现象联系起来。……因此,这是分析者的一个手段,借助这个手段,破碎性和自治化,社会生活不同区域的分隔化,可以进行局部性的象征性的克服。它们本来就是不可分离,只不过的在晚期资本主义制度下,它们看起来像是分离的。”{4}

内容与形式论文篇(6)

关键词:刑法;实质解释论;形式解释论

一、引言

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刑法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对于刑法而言,在其制定与颁布后,其便拥有了凝固性,但社会在持续发展,因此,刑法规定和社会现实的矛盾日渐凸显。虽然刑法中所运用的语言文字具有高度的抽象性、简洁性与原则性,但其中的罪名与构成要件要素,难以涵盖复杂的生活情形,难以满足繁杂司法实践的需求。在此情况,国内外学者均十分关注对刑法的解释,但其涉及诸多的问题,如:解释方法、立场、原则等,近几年,通过学者的探讨,逐渐形成了两种观点,分别为实质解释论和形式解释论,为了明确二者的相关内容,本文对其进行了透析与批判。

二、刑法解释的概况

刑法解释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明确法律文本的定义与概念等,通过对各条款规定的本质探讨与基本意义测量,以此有机联系了形式和内容,同时,借助演绎方法,挖掘法律文本的内容,进而提出相应的评价标准与判断准则。刑法解释具有一定的逻辑性,在其发展过程中,应遵循逻辑思维规律,并要将其结论融入到实践,在此基础上,实现了对某一生活现象或案件情节的归纳与判断。因此,在日常工作中,将刑法解释作为证伪方法,其具有积极的作用[1]。

三、实质解释论的透析与批判

此理论主要源于实质刑法观,它承认了罪行法定原则,补充了形式合理性原则,凸显了形式合理性价值,但在对实质解释进行理解时,其中的公平与正义等抽象性词语,难以统一。在语言文字方面,实质常见于各种场合,根据现代汉语词典可知,实质是由实与质构成的,其与本质一致,主要是指事物、问题等本质所在,通过其应用可知,其含义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为事物的材料或质地,即:实体事物;另一方面为事物的本质,即:人们对事物本质属性的认识,前者可称为物理或自然属性,后者可称为精神或思想属性,根据实践可知,在日常生活中第二种含义较常见,在此情况下,人们对事物观察的角度、立场与依据等均对实质有着不同的影响。对于刑法而言,其体现着大多数社会成员的意志,其表现形式为语言文字,具体为具有一定专业性的法律名词,各名词均是某一现象概念的表现形式,而概念又是人们经过观察与思考后对某一事物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因此,实质解释论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不固定性与不规范性。在现代哲学方面,根据词语使用可知,事物实质确定了事物本质抽象后的概念,但从现代哲学角度出发,事物本质及其现象共同揭示了自然、社会及思维发展过程的本质与普遍联系。因此,实质解释论中的实质不仅实质事物本质,也对应着相应的事物现象,并且其中的本质与现象有着紧密的联系。在此基础上,两种不同解释论虽然相对应,但二者也可结成一对哲学范畴,因此,二者具有一定的共性。两种理论存在的分歧主要表现在具有模糊性规定的法律条文方面,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是否应坚持罪行法定原则,是否应优先刑事违法性还是社会危害性,但通过哲学分析显示,二者作为现代刑法学的命题,其缺少理论支持。在立法方面,立法内容是由客观社会现象及主观意志决定的,通过司法实践可知,其呈现了立法者的主观意志,各项法律条文直接影响着客观事物的发展。形式承载着一定的内容,如果内容超越了其承受限度,则会导致形式崩坏,随之也将生成新的形式。因此,形式解释论虽然卑微,但其体现了刑事的本质。在司法实践方面,刑法直接关系着群众的利益,在实践中始终坚持着罪行法定原则,但实质解释论混淆了刑事立法、司法及政策等,同时,它以保护社会利益理念,决定了刑罚的运用,此时其认定的结果将不具备稳定性[2]。

四、形式解释论的透析与批判

此理论主要是解释法条存在的形式,并对其内容展开挖掘,它以坚守法条形式为基石,体现了对法律的克制与尊重,但将其也存在不足,主要是由于其缺少可罚性内容,同时也未能体现刑事违法性本质。在哲学方面,国外学者提出实体包括形式、材料与具体事物,其中第一实体便是形式,相关学者也指出形式是事物的结构,对于物质而言,其个性主要是由差异化的形式体现的。对于人类来说,其认识目的主要是掌握与了解形式。在研究现代刑法过程中,为了保证认识的全面性,应融入形式和内容的逻辑关系。对于任何具体思维而言,其均是由内容与形式构成的,刑法条文作为思维结果,其不仅是一种形式,也是体现了其内容。

五、总结

综上所述,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法治理念的树立是必要的,为了凸显法律的权威性,刑法解释理论日渐丰富。对于现代刑法而言,采取主动与客观解释,并保证既定语言文字规定的稳固性,同时也需要结合现实情况,对前置性法律进行适当的调整,以此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作者:艾山江·吾布力哈斯木 单位: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

参考文献:

内容与形式论文篇(7)

【关键词】西方翻译流派 西方译论 现状

由于西方翻译流派活动的历史十分悠久绵长,时间空间的跨度比较大,若是想直观上客观评价这一系列内容是十分困难的。为此,部分专家将西方翻译的发展历程逐渐细化成为了三个阶段,即为:过去、现代及当下等。自世界大战爆发以后,有关于经济、文明、政治、文化、科技、文学等方面的翻译内容得到了空前的发展机遇。同时也是翻译流派不断发展的作用,促使整个世界在语言翻译这一文化过程中获得了积极的交流,并科学有效的丰富着当代人们的文明形态与物质常态。

一、翻译理论

所谓翻译理论,主要是指相对于翻译的实际成果、盘根错节的翻译流程以及在具体翻译过程中大量重复出现的内容、语言之间存在的潜在关系及语言特点等,对其进行科学恰当的解析与归纳总结在全面解析西方翻译流派之前,我们必须要充分进行认知并解析西方翻译理论的实际发展现状及日后的发展趋势。将当前翻译研究成果与语言文化进行紧密的结合,其文化研究也会因此而逐渐出现翻译逆转的现象,进而使更多的翻译理论与其它语言学科建立联系。

二、五大翻译流派

著名的翻译学专家根茨勒先生在自我撰写的《当代翻译理论》中一再提及到,我们在进行实际研究过程中,需要充分结合第二次世界大战这一时代背景,并将其作为一个基准,将其现有的西方翻译理论的发展趋向以及未来的发展走势具体研究手法,进行充分的论述,并将当代翻译译论科学有效的划分成为五种流派。

1.美国形式的翻译流派。美国形式的翻译流派,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中后期,主要是由当时著名的策德内斯第一次提出,由威尔教授进行第一次尝试。威尔教授首先从语言文学的编著、语言翻译的技巧与人们的认知规律等方面进行实践了美国形式翻译流派,并及时的提出了其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美国形式翻译流派过于注重翻译艺术性的内容,需要从美学的角度全面提升翻译作品的文学性与价值性。

2.科学形式的翻译流派。科学形式的翻译流派,主要是指翻译一种语言形式的学派。它更加侧重于翻译这一活动,侧重强调需要将其翻译作品的语言价值与文学品味全面进行展示,但是当时译论发展只是停留于美学艺术与强制性的翻译规律。德国的翻译流派,主要是由德育精英学者的赖斯与她一手带出来的学生弗米尔,以及当时红极一时的诺德先生为实际代表,在具体语言翻译过程中,将其功能全部建立于语言翻译专业知识基础上,对其进行了深刻的翻译概念解析,并对此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3.初期研究形式的翻译流派。针对初期研究形式的翻译流派,笔者发现其更加侧重于对翻译整个过程的研究,其翻译需要更加协调语言与时代文明之间的共享性与历史性的衔接关系。初期研究形式的翻译流派侧重讲述,在实际翻译过程中需要将其全面建立于科学有序的发展方向上。当时最为著名的一个代表人物即为巴斯奈特。他在研究过程中提出了文化逆向的现实概念,侧重强调在语言与文化进行相互交流过程中,需要将其两者之间的互动情境与当时的交流语境、历史文明与社会的约束全面进行归纳,以此来更加深入的进行解析语言文化对翻译理论的影响力与约束力。

4.形式多样的体系派。形式多样的体系派,主要起源于初期研究形式的翻译流派,将其翻译理论及翻译的具体流程结合当前语言文明的发展背景,进行有效的结合,以此来全面深化其研究成果的现实性。在引入形式多样的体系派这一内容时,涉及到了相关的文学文明以外的诸多素材。当时著名的佐哈尔先生,经过自我的不懈努力,终于为语言文学翻译系统创设出了一个相互对应的定义概念,主要包括:代表性与非代表性;核心与边缘的对立;侧重于一般活动中两者的对立。形式多样的体系派理论可以十分有效的将其内容翻译成为人们熟悉并常见的社会语言。

5.结构剖析形式的流派。结构剖析形式的流派,主要兴起于20世纪60年代这一时期,随着全球文学文明的不断发展和艺术批判形式的不断发展,结构剖析形式的流派在法国逐渐兴起并发展。结构剖析形式的流派极大地批评了当时翻译主义主张的理论内容,其核心寓意就是指对形式的一种二次重复。此时期具有诸多的代表人物,文中主要以德里达为例进行分析,其认定结构剖析形式的流派中的物质基础便是外部的发展结构。他认定语言具有全面、笼统、有声的优势,同时还具备黑暗、残酷、无声的一面。为此,我们在对翻译语言进行定义过程中,会遇到诸多的不足和局限性,此时则需要结构剖析形式的语言概念。翻译作为一种全新的思维意识,同时也在深刻的解析自我。

三、当前阶段西方译论现状

站在宏观的角度深入赏析其内容,当前现有的西方翻译理论内容,他们正在逐渐摆脱过去传统的语言发展思维的束缚,同时也有效的推动了译论的科研与发展。眼下,西方译论正在朝着多元化的角度进行个性化发展,更加重视语言文化对翻译理论的冲击作用,将其翻译研究放置于一个更为广阔的文化语言情境中,逐渐优化和完善了翻译学派作为一个独立独行的学科存活的物质基础。

综上所述,翻译与文化研究不论是其研究内容、研究手法还是发展目标等多个方面,都有相同之处。西方翻译流派与西方译论文化两者之间相互融合,深入渗透,以此来全面拓展翻译流派研究的发展渠道与空间范围,进而不断促进翻译理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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