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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财会制度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3-04-03 09:52:00

新财会制度论文

新财会制度论文篇(1)

摘要:社会保障的公共品属性决定了社会保障必须要由国家或政府统一管理,由财政承担主要的费用支出和兜底责任,但是由于政府财政职能的缺位,我国农村一直处于社会保障体系的边缘状态。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传统的家庭保障和土地保障功能日趋弱化,以财政为主导构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紧迫性日益凸显。因此,必须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建设中的权责划分,增加农村社会保障的合理投入,健全社会保障法律体系,提高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效率,最终构建以财政为主导的新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关键词:财政;农村社会保障;土地保障

农村社会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社会发展的趋势来看,以财政为主导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将农村社会成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之中不仅是每一位公民应享受的权利,更是政府应尽的职则。

一、现阶段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构建中的财政缺陷

1.社会保障立法滞后导致财政政策缺乏稳定性、连续性

我国现有关于农村社会保障的政府法规主要包括:1992年由民政部颁布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2003年民政部、卫生部、财政部联合的《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2004年初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但层次低、稳定性差、权威性不高,甚至得不到相应的贯彻执行。20世纪90年代末,农业部等五部委颁布的《减轻农民负担条例》,将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障缴费视为农民负担不允许征收,这与国家支持发展农村社会保障的法规政策相冲突,并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村社会保障的发展[1]。

2.中央和地方财权事权划分不合理导致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供给缺失

从受益范围来看,社会保障,包括农村社会保障应该属于全国性公共品。根据公共产品理论,全国性公共品的提供应该以中央政府为主、地方政府为辅,由于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实行的是县级统筹,农村社会保障的提供是以县乡两级地方政府为主。然而自从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以来,各级政府为了保障各自的财政收入而层层下压,造成作为最基层财政的县乡两级预算内财政可支配收入的减少。加上分税制改革在制度设计上只解决了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的划分,与财政支出密切相关的事权并未得到合理划分,造成事权与财权的分离。现在农村社会保障主要由地方政府来提供不仅给地方财政带来沉重的压力,而且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极不平衡,容易出现穷者愈穷、富者愈富的马太效应。我国现实已表明,地方财政实力越强,该地方社会保障水平越高;相反,地方财政捉襟见肘则该地方的社会保障水平越低甚至造成社会保障制度的缺失。

3.财政投入偏低制约了农村社会保障的发展

尽管从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社会保障改革伊始,政府就逐步增加了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入,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支出的绝对数额亦呈逐年增加的趋势,但农村社会保障费用支出占全国社会保障费用支出的比重仍然一直在极低的水平徘徊。社会保障财政支出仍严重偏向城市,对农村投入水平偏低,不足以支撑农村社会保障的发展。有资料显示,1990年全国社会保障支出1103亿元,其中城市社会保障支出977亿元,占支出总数的88.6%,农村仅支出126亿元;城市人均413元,农村人均14元(其中包括农村特困户救济和优抚军烈属等),相差近30倍。1991—2001年,城市人均社会保障支出占人均GDP的比重平均为15%,已经达到某些发达国家20世纪70年代的社会保障水平,而农村只有0.18%,城市人均享受到的社会保障费用支出是农村的90倍之多(杨翠迎,2005)。同时,农民的社会保障需求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风险的加剧等有了明显的提高,财政供给不足和需求增长的双重压力制约了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

4.农村社会保障的多头管理导致社会保障资金的分散运行和效率低下

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现状是条块分割、多头管理、各自为政。条块之间既无统一的管理机构,也无统一的管理立法。最低生活保障、优抚安置和社会救济归民政部门管理,养老保险归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医疗保障归卫生部门管理,形成了“多龙治水”的管理格局。与此适应,农村社会保障资金也分散于各种保障项目当中,由各具体职能部门分散使用。仅以政府财政为支撑的保障项目来看,主要包括五保户供养、特困户救助和社会救济等,目前各级财政、民政、扶贫、教育等部门都安排有一定规模的资金用于救济、扶助农村特困弱势群体。这种管理体制必然会导致机构重叠,执行成本高昂,有限的农村社保资金很难真正落实到急需的农民手中[2]。例如农村的五保户供养、特困户救助、社会救济、优抚救济等都会出现统计重叠的情况,不能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影响了保障的社会功能。

二、构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财政对策

1.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建设中的财权和事权

在我国现在地方各财力不足的现实状况下,中央财政应该处于农村社会保障支出的主导地位,统筹兼顾全国各地农村社会保障的基本需求。地方政府只能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实力对各地农村社会保障支出起到辅助作用。当我国经济实现城市化、一体化,农村经济有了极大的发展,与此适应,农村社会保障支出可以转变为以地方财政为主,中央财政支出为辅,并配以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制度。就地方政府而言,省、市、县、乡四级也要合理划分在农村社会保障中的事权,建立与其事权一致的财权,尤其是要建立科学完善的地方转移支付制度,以保证农村社会保障的需要。

2.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在农村社会保障严重滞后于城市、城乡收入差距很大的情况下,应尽快扭转社会保障财政支出的城市偏向,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入。首先,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减少建设性和竞争性支出,尽量控制和压缩一般性开支,增加对农村社会保障的财政支出比重。另外,由于部分省、自治区地方财力薄弱或者属于老工业基地,要完全承担起按照分税制划分的社会保障责任确实有困难,中央和地方政府有必要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状态从而建立对贫困地区的社会保障专项转移支付制度;其次,从重点项目入手,逐步建立起城乡统一的公共卫生体系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所谓的“统一”,是指统一的整体制度体系,不同的保障水平,灵活的保障方式;最后,从长远来看,要随着我国财力的增加适当增加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支持的深度和广度,逐步实现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接轨[3]。

3.加强立法工作,健全农村社会保障法律体系

首先,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尽快制定《农村社会保障法》,就农村社会保障应遵循的原则、农村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及形式、管理体制、资金来源与发放、保障项目的标准、社会保障的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其次,国务院根据《农村社会保障法》的要求,制定《农村养老保险条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农村社会救济工作条例》等,使农村社会保障的法律规定具体化,增加可操作性。再次,由于我国各地区之间经济发展和社会结构等方面

存在不平衡,各地可根据当地农村实际情况,在与全国性法律、法规不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就地方财政拨款支持的额度和逐年增长的比例,保险机构的设置、资金的筹集、管理和发放等作出具体规定,形成制度,确保兑现。

4.理顺农村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提高财政投入资金的运行效率

农村社会保障的各项事业由于难以分割的关联性,因而适宜统一的机构集中管理,这有利于社会保障政策的相互衔接、配套,有利于所有农村财政保障资金统一管理和使用。财政资金的统一管理使用必然会要求保障措施的整合。有人提出,以财政为主导建立统一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配合其他的社会保障措施将会是中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方向[4],传统农村保障体系中的五保户供养、农村特困户生活救济等都可以纳入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当中。相应地可以把现有针对农村贫困人员的各项财政救助资金,如税费改革转移支付中有关五保供养资金、农村特困户救助资金、部分农村扶贫资金等进行整合,统一用于农村社会低保投入,统筹安排,充分发挥各类资金的整体效益。

三、结束语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是以确保广大农民基本生活条件为宗旨和目标的,具有非营利性、普遍性和强制性的性质,政府应负起对农村社会保障的财政主导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财政就是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唯一来源,财政一般只承担那些只能由财政支撑的保障项目的资金需求,例如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其他的资金可以通过多种渠道来筹措,如福彩公益金、社会捐助、村级组织、集体经济的其他收入、村民互助等,以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参考文献:

[1]李放,韩艳翠.试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财政支持[J].农业现代化研究,2005,(1).

[2]王艳君.浅析以财政为主导的湖南农村社保体系的构建[J].邵阳学院学报,2006,(12).

新财会制度论文篇(2)

第一,会计基础对比。旧的高校财务管理实行收付实现制,而新高校会计制度更重注实质,以实际发生的现金收付责任权责来确认本期的债券和债务、收入和费用。第二,会计科目内容对比。在资产方面,《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规定:资产是指高校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高校的各种财产、债权及其他权利。科目内容新增设了六个方面,涉及固定资产折旧、在建工程的概念及结算、国有资产出租、无形资产摊销、资产出租、对外投资收益、资产管理要求等;增设了七个一级会计科目,主要包括累计折旧、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摊销等,从而进一步对高校资产管理进行规范。在负债方面,《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规定:负债是指高校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的、需要以劳务或资产偿还的债务。新会计制度调整了借入款项、应缴款项等项目,充实了负债分类及具备内容,并重点强调了对高校财务风险的控制和防范。在收入方面,《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规定:高校收入包括事业收入、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新会计制度维持了这一收入分类,并修订了事业收入、财政补助收入,强调财政补助收入中财政部门的同级,加强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从而统一高校财务管理和预算。在支出方面,《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有八条支出管理,明确支出的概念、内容和分类等。新会计制度删除了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增设上缴上级支出、其他支出,并对事业支出做出重点修订。第三,其他内容对比。在高校财务管理体制方面,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修订了总会计师的相关内容,修订财务机构的设置,强调高校一级财务机构的管理权责;建立高校财务风险管理机制,完善高校成本核算实施细则,规范报表附注披露内容,明确绩效评价,同时明确高校财务管理对预算的编制,对资产管理、收入支出、结转和结余等的监督职能。

二、新高校会计制度对高校财务管理工作启示

(一)高校应加强新旧会计制度之间的衔接高校新会计制度转变了收付实现制、权责发生制等,并调整高校内部会计核算方式,新会计制度对高校财务运行状况做出更好的反映,更能促进高校财务核算中会计信息质量的提升,为规范高校会计工作提供依据。同时,高校新会计制度废除了一些旧科目,增设了部分新科目,为配合累计折旧、累计摊销,财务部门应积极跟资产管理部门配合,完成好清查学校各类资产的工作,为后续开展财务会计工作打下基础;减少或取消使用临时性的账户,统一使用国库集中支付;组织高校财务会计人员积极学习新会计制度,让财务人员能熟练操作新系统、新软件、新科目,做好新旧衔接工作。另外,在转换新旧高校会计制度的节点上,高校财务管理工作要面对巨大的挑战、机遇,高校财务管理部门应好好把握契机,及时整理财务信息数据、规范财务制度,安排实施新高校会计制度,开展好内部财务工作。

(二)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1.构建预算编制机构,强化预算管理意识

多数高校目前并没有专门构建预算编制机构,只是由学校的财务部门编制预算,预算管理意识较弱。为切实加强高校预算管理工作,提高预算的权威性及预算执行力度,高校当务之急就是构建预算编制机构,从思想意识上给予预算管理足够的重视。高校预算编制机构主要由校领导负责,由财务部门牵头,由学校的资产部门、审计部门及二级学院派出的专人等共同组成。预算编制机构负责收集学校各个部门的预算资料、预算编制,并由各部门向预算编制机构反馈预算执行情况,从而全程监控预算的全过程,最终有效强化预算管理意识,将高校的预算管理工作跟二级单位工作目标有机结合在一起,最优化配置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出资金的效率。

2.规范预算编制,加强预算管理

预算是高校事业计划的货币体现,而规范学校预算编制、加强学校预算管理、提高学校的财务计划能力和控制能力是高校在新会计制度下加强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其一,高校财务部门应坚持综合预算,将学校可能发生的各项支出和收入全部纳入到预算管理中;其二,坚持把增量预算过渡到零基预算,并由学校财务部门根据干部人数、教职工人数、学生人数及相关标准确定预算基数;其三,进一步细化经费的指标管理,严格以项目管理要求为依据,设立项目明细,实施刚性项目预算,防止任意挪用预算资金;其四,严格执行既定的预算,坚决防止超预算的现象、无预算就支出的现象,即使是收支情况发生变化,也要在调整预算之后才能处理。通过加强高校预算管理,不仅能强化高校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还能确保高校的科研事业、教学事业等正常运转,在新高校会计制度下成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加强完善预算的绩效考核机制

高校应及时将各个二级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表现和结果等纳入到相应部门的年终考核系统中,从而把预算跟全体员工的利益密切联系起来。针对执行预算项目的具体情况应定性、定量进行分析,通过运用投入———产出完成成本分析。针对严格执行预算文件的部门,可适当给予奖励;针对资金使用效率偏低、预算执行情况较差的部门,应给予一定的处罚、警告;情况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对于高校的各个重大项目支出,务必要进行预算绩效考核,明确相关人员应当承担的经济责任,克服一些领导的主观意识,避免在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缺陷,以提高新会计制度下高校的财务管理水平。

(三)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机制

1.进一步完善高校财务管理体制

在新会计制度的实施中,高校应实行集中核算、统一领导的财务管理体制。学校的财务部门是一级财务管理机构,直接由校领导组织开展工作;学校的后勤集团应实行二级核算,推行会计委派制。财务部门负责贯彻国家财政法规、执行上级部门的指示,统一管理高校的每一项财经工作。在高校党委及行政的领导之下,高校财务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体制,争取通过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来发挥自身的重要作用。

2.积极建章立制,规范收取学费

目前,我国高校普遍面临政府财力投入不足的问题,为有效缓解学校承担的资金压力,以解决教育经费不足的难题,高校应积极建章立制,规范收取学费,努力提高自身的创收能力:高校在努力扩大招生规模的基础上,可通过多样化办学的方式创造学校收入的增长点;在继续教育学院开展专套本、大专、电大、中专等办学,以切实提高学校收入;财务部门积极以高校的实际情况为基础,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学费收缴管理办法,采取适当的激励机制,真正做到该收的学费、住宿费应收尽收,从而有效提高高校学生的缴费率。

3.加强财务监督,有效规避财务风险

新高校会计制度要求高校实行集中财务管理体制,财务部门要集中管理各类账号,各项合格的收费全部由财务人员收入账户,不留任何死角,坚决避免小金库的出现。在使用资金时,财务部门要加强资金管理,严格实行审批、核算及监督等程序,确保统一调度学校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高校应顺应新会计制度的要求,加强建设内部控制制度,有效规避财务风险。如高校可建立政府采购制度、招投标制度及经济合同制度等,财务部门建立起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收费管理制度等,以全面提升高校财务管理水平,促使高校尽早走上科学的财务管理轨道。

三、结语

新财会制度论文篇(3)

一、由“基础和支柱说”谈起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创造性地提出了“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这一兼具历史和理论高度的重要论断。围绕这一论断,学界展开广泛讨论,中国社会科学院高培勇教授于2015年最早将其概括为“基础和支柱说”,认为这一全新论断反映了国内外财政运行变化新趋势,体现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矛盾的新变化。基础和支柱说”在一定程度上映射了传统财政学“市场失灵—公共物品—财政职能”研究逻辑的不足,对财政概念、财政职能、财政学科属性、财政活动主体、财政学理论体系都提出了重大挑战,也因此,财政基础理论创新迎来新的机遇期。“基础和支柱说”是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语境下提出的,其核心在于财政定位的提升和拓展,从根源上摆正了财政与财政体制在现代化国家建设中的突出位置。相较于传统财政学理论,“基础和支柱说”认为财政不仅仅是经济范畴、经济领域的要素,而是关涉整个国家治理的重要问题。财政体制改革应以满足国家治理活动中社会公共需要为逻辑起点,深入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所有领域,关注并对接国家治理层面的基本问题。从经济领域跃升至国家治理范畴,现代财税体制构建出现了重大转折。以此为基点,财政主体覆盖政府、社会组织和居民个人,财政职能跨越一般政府职能覆盖国家治理等诸多方面,财政学科边界也随之拓宽,范围更为包容。由此,财政基础理论建设也从弥补“市场失灵”转变为立足“治国理政”,步入了匹配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阶段。“基础和支柱说”这一论断的出现,引起了国内财政学界的广泛关注。众多学者开始反思传统财政学在中国的处境,并逐渐意识到传统财政学理论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存在的巨大藩篱。“基础和支柱说”由此成为财政基础理论创新的重要支点。以东北财经大学校长吕炜教授为代表的财政学者基于中国财政实践,认为财政在国家治理过程中始终承担着基础性和支柱性作用,“基础和支柱说”的提出高度概括并回归了财政的本源。中国财政较之西方发达经济体财政在制度背景、权力构成以及发展程度等方面都存在着根本性差异。这种非规范的制度安排蕴含着中国道路和中国制度的特殊选择,是中国基于自身改革目标与发展要求不断调适所形成的财政制度架构,难以简单用市场经济体制下某一种既有的财政理论加以解释和评判。由此,吕炜教授以中国改革开放40年、新中国成立70年以及共产党建党100年间的财政改革与制度实践为研究对象,归纳总结从计划体制到市场体制转轨中,不同改革时期财政研究的特殊规律与一般逻辑,以此阐释中国财政改革的道路和模式。这种源于财政实践的逻辑归结与方法论探索恰恰是构建中国财政理论框架的研究基础。

二、当前财政基础理论研究的代表性观点及进展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财政的重新定位,使得学界广泛而深入地开展财政基础理论研究,不仅研究成果数量明显增长,而且正在逐步形成多维度的代表性观点。这些观点包括以“基础与支柱说”为基础的国家治理财政学,但不限于此。新市场财政和公共风险财政论近年来也取得了显著进展,并正以逐步完善的理论体系扩大影响力。值得关注的是,无论是哪种观点的财政基础理论研究均呈现出团队研究型的特点,通过梳理财政基础理论研究代表性观点的进展,还可以清晰地看出当前我国财政学理论研究的分布情况。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以及财政科学研究院作为财政理论研究的主要阵地,也是财政理论创新研究的主力,充分展示了在财政理论研究方面的继承与发展。

(一)国家治理财政学

国家治理财政学缘起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以陈共、郭庆旺、刘晓路、吕冰洋等学者为研究代表。

传统或西方财政学从市场失灵角度理解政府职能的思路是不完备的,“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显然已经超越了这一西方主流分析框架。根据这一论断,2015年陈共教授专门撰文分析财政学研究对象,拓展了财政学研究思路。财政应该是经济与政治的二元结合,既要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弥补市场失灵,提供公共物品,同时也应制定现代财税制度以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16年,刘晓路、郭庆旺从国家治理视角梳理了官方学时代、政治经济学时代、经济学时代的财政形态,提出中国财政学发展的根本动力在于回应现实需要,探索适应中国国情的财政理论。2017年,刘晓路、郭庆旺借梳理陈共先生财政思想之机,回顾了新中国成立以来财政基础理论的发展变化。他们认为“国家与财政的关系问题”是贯穿财政基础理论的核心问题,有必要建设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财政理论,并为之命名为“国家治理财政学”,这是在此前研究基础上结合中国实际的具化与深入。但遗憾的是,两位学者尚未建立完整的学术理论框架,也没有就国家治理财政学的具体内涵进行详细阐释,仅从宏观层面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强调建立财政学与“国家”之间的内在联系,将财政活动与国家意志形成、国家能力培养、国家制度构建有机结合;二是财政研究应立足于“国家能力”,要求财政学理论所指导的财政实践能够切实增强国家能力,从而有效解决该时代具有普遍性的政治、经济、社会问题;三是基于“国家自主性”的传统财政理论具有相应的历史合理性,财政理论的发展与创新应遵循一定的路径依赖。不难看出,国家治理财政学肇始之初便根植于“国家”理念,认识到了财政与国家之间的紧密联系,以及之于不同国家、不同时期的差异性特征。

2018年,吕冰洋以刘晓路、郭庆旺的国家治理财政学理论先导为基础,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国家治理财政学的理论框架。吕冰洋借鉴社会学和政治学的研究成果,认为国家治理的核心在于国家能力的提升,并将国家能力具体为市场增进能力和组织动员能力。在国家治理视阈下,财政的出发点应从市场失灵下的基本公共物品提供上升至市场经济冲击下的公共秩序重建,以此为目标进行支出、收入、预算和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制度设计。国家治理财政学发展至此,形成了一套围绕国家治理目标与财政制度设计能够逻辑自洽的“国家治理财政”框架体系,较之前述研究更加具体完整,且具备一定的可操作性和可检验性。但其与中国财政现实是否契合,以及能否为现有财政体制改革提供靶向性理论依据,文章浅尝辄止,仅以“政府间财政关系”为例点墨带过。

由上可知,国家治理财政学最突出的贡献是建立了财政学与国家治理之间的联系,从理论上阐释了财政为何以及如何成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支柱。但是,截至目前其理论研究的不足之处也是比较明显的,例如国家治理财政学的核心内容是理论分析和框架设计,而对于如何将国家治理财政学与中国改革实践相融合、如何以理论创新指导制度建设等相关讨论仍是不充分的,这也是未来这一理论发展和延续的重点与关键。

(二)新市场财政学

新市场财政学的主要研究阵地是中央财经大学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财政税务学院,代表人物是李俊生、马海涛、姚东旻、白彦峰、曹明星等学者。2016年,李俊生和姚东旻以“魏则西”通过百度搜索购买医疗服务事件为案例,探索了政府和私人部门处于同一平台时如何通过“交易合约”避免出现市场和政府的双失灵,从而实现私人价值与公共价值的优化配置问题。这是“新市场财政学”首次正式出现于学术理论视野,通过实际案例验证了这一理论对现实财政问题的解释力。2017年,李俊生撰文进一步阐释了新市场财政学的理论框架:其研究基础是“社会共同需要”,以此解释财政的本源和市场的本质;其核心概念是“市场平台观”和“政府参与观”,即以市场为平台,公共部门、企业、自然人等都遵循相同的市场规则(“市场规则观”),处于平等的市场地位,通过公共价值衡量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及公共部门的财政活动(“公共价值观”)。理论渊源上,通过对比分析国家分配论、盎格鲁—撒克逊学派和欧洲大陆学派的代表文献,阐释了新市场财政学主要是以欧洲大陆学派的财政理论为基础。与国家分配论和公共财政学理论不同,欧洲大陆学派并没有将政府与市场相对立,而是将政府与市场看作是财政行为主体。在此基础上,新市场财政学以市场为交易平台,进一步明确了国家、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和边界。新市场财政学对中国财政理论学界而言,开辟了新的研究视角,是对已有财政理论的继承与开拓,是学界对财政理论探讨所取得的显著进步之一。这一理论结合现实经济运行规律,对西方财政理论进行纠偏,根本上改变了传统财政学以市场失灵为出发点,将政府和市场二元对立的讨论范式。新市场财政学的研究价值不仅在于逐步深入、清晰地阐释了其核心议题、理论渊源,还在于其为理解当前政府与市场行为提供了新的视角,具有对现实问题的解释力和预测力。例如以从新市场财政学的“市场平台观”为基础,可以更加深入地理解财政与货币政策的合作空间、医疗保险制度的提供方式、社会救济与社会互助等问题。

由上可以看出,新市场财政学的研究以典型事实为分析起点,深入剖析了事件背后的财政逻辑,并逐步完善了理论体系,直至拓展其解释和应用范围。新市场财政学发展至今,已然成为财政学理论研究的重要进展之一,其理论探讨和应用研究主要由特定研究团队进行,其研究范围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深入。作为一项基础性财政理论,新市场财政学仍需以更高的视野来回答和解释宏观经济发展和财政体制改革层面的基本问题,形成以中国故事为基底的财政学完整理论体系。未来,新市场财政学仍应以探讨政府与市场关系为核心,阐释财政主体行为特征,修正传统财政研究的理论框架和技术路径,为财政学基础理论创新提供丰富的事实支持。

(三)公共风险财政论

公共风险财政论的研究以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院为主,以刘尚希、傅志华、李成威、陈龙等学者为代表。

1997年,刘尚希较早地开始将财政风险纳入研究视野,提出财政是全社会风险的最终承担者。财权分割、财力分散是财政风险加剧的表现,国有企业效率低下、利用外资失控都可能加剧国家财政分权,金融风险可能是财政风险的直接导火索。1999年,他明确提出在财政风险不断扩大的背景下,财政制度和政策选择的目标应是防范财政风险。此后,相关研究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一是2003—2005年以公共债务和财政风险为核心的制度分析阶段;二是2015年至今以国家治理风险防范为切入点的财政理论建构阶段。2003年,刘尚希系统阐释了财政风险的分析框架,将财政风险定义①为:政府拥有的公共资源不足以履行其应承担的支出责任和义务,以至于经济、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受到损害的一种可能性,此为财政风险论的正式研究起点。公共风险财政论的理论基础在于,政府(或国家)是一个双重主体——经济主体与公共主体。经济主体意味着政府与企业、个人拥有平等的经济地位,政府享有维护自身公共产权的权利。公共主体则表明政府有义务承担公共决策中的财政、金融、债务、企业风险,同时需要承担公众期望和社会压力所引致的支出责任和义务。研究工具则是借鉴了世界银行高级经济学家HanaPalackovaBrixi的研究成果——财政风险矩阵。2004年,刘尚希剖析了我国财政风险的制度原因,包括政府承担了国有企业风险,公共预算对政府行为的软约束以及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不明确等。化解或降低财政风险的方法主要是通过制度构建,硬化预算约束,同时提高财政透明度。2005年,刘尚希重新界定了财政风险,并对政府作为经济体和公共主体两重身份下的财政风险作了具体阐述。此后,公共风险财政论的研究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进展相对缓慢。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将财政确立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公共风险财政论开始从国家治理视角审视财政改革所面临的不确定性问题和公共风险挑战。2016年,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课题组通过理论分析财政风险、公共风险之间的传导机制,构建了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财政管理、财政赤字与债务风险多种指标体系,以此作为公共风险财政论的分析工具。2018年,“廊坊会议”上①,刘尚希结合其《公共风险论》一书,报告了基于“公共风险”这一核心概念建构的财政理论设想。他指出了传统财政学的逻辑缺陷,认为新财政学应从集体观念出发,以风险社会为背景,以公共风险为逻辑起点,运用行为主义分析公共风险的产生和治理机制。公共风险财政论的研究与中国改革发展同步进行,跨越时间较长,形成了一系列丰富的科研成果。以公共风险为视角的财政理论建构唤醒了民众的社会危机感和忧患意识,也为制度变革提供了理论推动力。公共风险财政论诚然能够在债务风险防范、央地财权事权划分、预算制度改革等方面为提供制度评价与政策分析的理论依据,但是也存在明显的弊端:其一是缺乏完善的理论基础,财政风险分析源于我国财政风险逐步暴露的事实,虽然已经引起学界的关注,并且意义重大,但其理论基础薄弱,研究中多以风险事实为依托,尚未形成完整普适的理论架构;其二是财政风险分析更加倾向于一种逻辑分析,在风险指标体系构建中仍是以债务风险矩阵为基础,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对于政策评估的灵活性、有效性、客观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总结与启示

国家治理财政学、新市场财政学以及公共风险财政论是当前国内财政理论创新的主要代表。它们虽然针对的主要问题不同,但从理论研究不断完善的过程来看,具有明显的共性特征:一是基于深厚的财政理论基础。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以及财政科学研究院一直以来都是财政学研究的重要力量,形成了各自的特色,为财政基础理论创新奠定了基础。二是基于学术团队长期以来的学术思考。以国家治理财政学为例,陈共、郭庆旺及吕冰洋一直以来致力于财政理论研究,特别注重财政理论与我国财政实践相结合,并以学术话语展示中国财政逻辑。国家治理财政学是理论与实践又一次在学术层面的结合,展示了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长久以来对财政理论问题的深入思考。以公共风险财政论为例,刘尚希自30年前就已经关注到了财政风险问题,回溯他已经发表的文章,可以清晰地看出公共风险财政论逐步丰富完善的过程。因此,公共风险财政论是凝结了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团队30年来对财政问题思考的智慧成果。以新市场财政学为例,虽然起步较晚,但也已展示出清晰的发展路线,沿着现象—理论—框架—应用不断前行。

与此同时,我国财政理论研究现状也暴露出存在的问题:一是理论与实践的不相匹配。明显地,国家治理财政学和新市场财政学更侧重于理论基础阐释,但对实践的指导意义有待进一步考察;公共风险财政论由现实财政问题引发,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但是理论基础不够坚实有力。当然,目前研究中的不足也成了今后研究的重要突破点。二是不同方向研究由特定研究团队进行,但是相互之间的学术交锋较少。

三、西方财税思想中的跨学科融合

中国财政理论导源西籍,取径东瀛,受西方财税思想影响深远。因此,有一些学者以西方财政经典理论为基础,从跨学科的角度丰富了财政基础理论,其中以财政社会学和财政政治学较为典型。

(一)财政社会学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的刘志广是财政社会学的主要研究者。2005年,刘志广回溯了国外财政社会学提出、兴起、停顿、复兴的发展过程。

财政社会学源于对财政学技术化的反思,有奥地利传统和意大利传统两个分支:歌德雪与熊彼特为奥地利传统的代表人物,主张财政社会学以研究社会的政治经济影响为目的,而歌德雪与熊彼特却就是否遵循马克思主义秉持着不相同的研究路径;帕累托及其学生为意大利传统的代表人物,主张从经济均衡和社会均衡角度对公共财政进行分析。2006年,刘志广在财政社会学分析框架下阐释了财政制度的内涵及其分类,认为财政制度是产权界定和人权安排的元规则,是一个国家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或“立宪性”制度安排。按照现代语境,2012年,刘志广将财政社会学的研究主题归纳为:以国家财政为视角,围绕国家与社会发展所进行的理论、历史研究。2014年,以中国改革顶层设计为出发点,刘志广提出财政社会学的核心思想在于,财政问题是社会问题、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的根源。特定的财政制度总是决定着特定的国家治理结构与模式。因此,中国改革顶层设计应以提升现代国家能力为着眼点,具体指向公共财政制度改革。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通过财税体制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同时也对财政学基础理论的创新提出了必然要求。财政社会学在当代兴起,以“社会”视角构建财政学理论体系,要求宏大理论框架和宏大历史叙事相结合,恰恰是回应了这一时代要求。财政社会学对于财政制度的基础性表述与“基础和支柱说”中的财政定位,存在着一定的耦合关系。财政社会学向我们提供了认识国家的独特视角,将财政纳入社会这一复杂系统中,综合考虑经济、政治诉求,使其对于国家治理中的制度改革拥有了更强的解释力。但是,从现有研究来看,基于财政政治学框架所衍生的财政问题思考,如财政分权问题、民生与财政问题等,依然缺少具备可操作性的现实指引,存在理论框架嫁接经济现实的问题。同时,相关财政改革方案多以税收为落脚点,分析存在一定局限性,财政社会学作为一项完备的财政基础理论,研究视野应扩展至更广阔的领域。

(二)财政政治学

上海财经大学刘守刚是财政政治学研究的主要倡导者之一。2010年,刘守刚探索了财政研究的政治学路径。

刘守刚主张财政政治学是财政学的一部分,即对财政现象进行政治学的分析与研究,而非财政学与政治学的交叉学科。财政政治学的研究内容可分为财政运行政治学与财政转型政治学,后者对于转型中的中国而言更具有研究价值和研究意义。2015年,靳继东认为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赋予了财政新的功能定位,财政政治学的研究范围也应随之延展。由此提出,财政政治学的根本目标在于满足国家或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对财政体制和财政政策的重大需求,围绕政府间财政关系、预算政治过程和财政民主法治等问题展开讨论。2021年,陈龙在前述研究基础上就研究主线、基本假设、基本问题对财政政治学的理论框架进行了扩充。财政政治学依然遵循“经济人”的基本假设,以财政权力和利益分配为研究主线,讨论财政的政治道德基础、征税权和预算权的性质、财权配置和运行、财权的规范与制约等问题。

目前而言,财政政治学在西方理论界的发展较为迅速,形成了丰富的理论成果。刘守刚和魏陆主编的《财政政治学译丛》,全书共12册,探讨了19世纪不同欧洲国家在现代国家制度建设过程中公共财政的发展情况,是财政政治学研究的重要参考资料。相较而言,国内的财政政治学尚处于起步阶段,不同学者对于财政政治学的理论构建各抒己见,共识与分歧并存。现有研究成果多以西方财政思想为基础的概念化讨论,对相关研究范式、研究内容等基本问题的探讨尚不充分,针对中国现实的财政政治分析也远未形成系统完整的理论体系。

四、关于财政学科的讨论

与财政基础理论研究蓬勃发展相适应的,是关于财政学科范畴的探讨。基于“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这一重大论断,有学者认为财政学科的研究范围和性质应重新审视。一种观点是财政学应是多种学科的交叉。2015年,陈共撰文讨论了财政学对象的重新思考,以“财政”一词来源为引阐释了财政学科的经济学和政治学的双重属性,认为以交叉学科的视角探讨财政学问题是未来财政学理论创新的主要方向。2014年,高培勇在阐释“基础和支柱说”时也明确提出“财政是一个跨越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等多个学科和多个领域的综合性范畴。”但是另一种观点是坚持财政学是经济学科。2016年,安体富从财政学在西方经典经济学著作中的论述为主线,认为一直以来财政学的研究方法和内容是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即使是财政学与多种学科的交叉也不能动摇财政学作为经济学的主体地位。2021年,张馨针对当前财政学理论研究专门论述了市场经济下财政学的理论基础。他认为财政学是基于微观经济学中的市场失效和公共产品问题,因此在现代经济学研究中具有严密的逻辑。在新时代背景下,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市场失效论”和“公共产品论”仍是重要的理论支撑。

关于财政学科研究范围和性质的讨论是财政基础理论研究的基础,深刻地影响了财政学研究问题和方法。第一种观点拓展了财政学研究范围,为财政基础理论创新提供了空间;第二种观点强调了财政学基础理论创新是以经济学为基础,即使创新也应在经济学体系中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严密的逻辑结构。

五、总结与展望

提出:“哲学社会科学的特色、风格、气派,是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成熟的标志,是实力的象征,也是自信的体现。”陈共教授在阐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政学体系建设中明确指出,“我国学术话语上的能力和水平同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还十分不相称”“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要把握三个特点,既体现继承性、民族性;体现原创性、时代性;体现系统性、专业性”。财政问题历来都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和重大问题,财政理论研究是哲学社会科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代财政学基础理论研究进展,既体现了对财政基础理论的继承,也体现了原创性、反映了时代性,并逐步以丰富的学术研究成果形成学术体系。这是财政学作为一门应用性学科对于现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回应,也是国内财政学研究自信的体现。

新财会制度论文篇(4)

一、财政学的学科基础

纵观财政学科发展历史,我们不难发现一个明显特点,就是其他学科向财政领域渗透,即移植其他学科原理和方法研究财政问题和解释财政现象,为现代财政学的建立和发展奠定了坚实而宽广的学科理论基础,使财政学演变成为一门融经济学、政治学、管理学、法学以及社会学于一体的交叉学科。

1、财政学的经济学基础

2、财政学的政治学基础

现代财政学在具有经济学基础的同时还具有政治学基础。首先,财政学与政治学研究的行为主体具有一致性。政治学以国家或政府机构为中心进行研究,而财政是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的分配活动,因此政治学的理论与观点,尤其是政治学上的国家理论或政府理论会直接渗透到财政学研究中来。在财政学著作中,有些直接冠以《政府经济学》来体现财政学与政治学之间的密切关系。在西方财政学中,一直存在着将财政学与政治学相联系的倾向,西方经济学家道尔顿在其《公共财政学原理》一书中更是开宗明义地指出,财政学是界于经济学与政治学之间的一门学科。[3]其次,财政决策过程需要通过政治决策机制来完成。财政所研究的公共资源配置依赖于政治过程,政治决策机制与方法的差异对配置效率具有重要影响,因此财政收支活动与过程同时又是政治活动与过程。随着1960年布坎南(Buchanan.J.M)《公共财政学:教科书导论》的出版和公共选择理论的兴起,为政治学建立了与经济学相同的分析基础,使得经济学分析范式成功地拓展到政治领域,以经济学为纽带将财政学研究与政治学研究打通。公共选择理论的政党理论、官僚理论、投票理论在财政学中的运用,开辟了从完善政治决策机制的角度来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的新领域,使经济学、财政学和政治学更为有机的结合起来,便于我们从经济学和政治学两个层面共同研究财政问题。

3、财政学的管理学基础

财政从来都是同国家或政府的职能连在一起的,财政收支活动的目标就是要有效实现国家或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从这种意义上说,财政可以界定为政府的一种经济管理活动。从经济学角度考察财政,主要侧重于财政运行规律的分析和揭示;从管理学角度考察财政,则侧重于财政管理机制的构造和操作,两者具有内在统一性。当今世界,传统意义上的公共管理或称公共行政已经或正在为“新公共管理”所取代。按照“新公共管理”理论所谓“产业型政府”的解释,政府部门实质上是一个特殊产业部门。因此,财政问题不仅是经济学和政治学问题,同样是管理学问题。[4]基于新公共管理理论,吸收管理学的合理内核是构建合理的财政机制、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财政管理归结为一系列的制度安排,通过这种制度安排构筑利害相关主体的约束与制衡机制、规范财政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各种权利配置关系和利益分配关系,通过吸收企业治理理论来谋求财政的科学控制。从管理学角度出发,按照管理学的范式,将管理学中的制度、行为、组织和决策理论引入财政学来研究财政,必然会使财政学的学术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

4、财政学的社会学基础

财政制度运行于特定的社会环境之中,社会文化制度会通过财政行为主体对财政运行产生重要的乃至决定性影响。自德国宗教社会学家马克思·韦伯提出其“韦伯命题”以来,人们越来越重视一国社会文化环境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透过经济现象去探究隐藏其背后的社会文化根源日益成为人们洞察经济问题的新视角。社会文化环境对经济主体行为的影响,一方面是通过影响经济主体的价值观念进而影响其行为取向与方式,从而发挥其对经济主体行为的导向功能与约束功能,进而使制定出的政策带有较为浓厚的伦理色彩;另一方面,根源于社会文化传统的非正式规则对约束、规制与调整人们行为起重要作用,其对正式规则的作用发挥将产生积极或消极的影响。事实上,就是在同种经济运行机制(如市场机制)下,由文化传统所决定的非正式规则的差异,会在经济运行机制层面上得到反映,呈现不同特点,最终体现出制度效率的差异。由此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同种制度在不同国度有着不同的运行状况和运行结果,为什么一项制度在具体运行中会出现偏差,为什么我们不能完全照搬产生于西方社会环境下的某些做法。因此,我们研究财政现象与问题时不能忽略社会文化环境的客观影响,否则,会使现实财政制度流于形式抑或趋于无效。

在经过几个世纪的学科日益分化的历程之后,人们已经开始强调学科之间的互相融合,甚至出现了学科综合的趋势。[4]财政学科的综合性要求我们对财政学科中一些重大或重要问题必须结合有关学科进行交叉研究,将财政学建立在一个宽广而坚实的学科基础之上,并体现于财政学的课程体系设计之中,这样才能达到“厚基础、宽口径”的财政人才培养目标。

二、财政学课程设置存在的主要问题

1、目前课程设置难以完全体现财政学的多学科基础

为了满足我国财政学科发展与财政人才培养的需要,许多院校对财政学的课程体系进行了优化调整,一个明显的特征就是增加了经济学基础课程,但仍然存在缺陷。首先,财政专业主要学习的经济基础课程是《西方经济学(初级)》,很少开设中级(或高级)《微(宏)观经济学》课程,而其中的经济理论或分析方法正是许多财政问题分析所必备的,如税收效应中的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分析、最优税制设计等。由于这方面知识的缺乏,大大降低了财政专业学生的分析能力。其次,随着数学在经济分析中的广泛运用,数学分析方法日益成为财政领域的一个重要工具,基本的数理经济学和计量经济学知识对于财政专业学生是不可缺" 少的。但在目前的财政课程体系中,许多学校将《计量经济学》仅作为选修课程开设,《数理经济学》更是一个空白,导致学生对数学公式与推理只知数学含义而不知经济含义,遇到财政专业课程中的数学分析内容,则以囫囵吞枣的方式死记结论,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最后,财政学的管理学基础、政治学基础以及社会学基础未能有效的通过相关的课程设置体现出来,财政专业学生的分析视角过于单一,对财政现象与问题的理解难以深入,就财政论财政的现象没有得到改观。[5][6]尤其是社会学知识的缺乏,使得学生无法准确理解中国财政制度的本土化要求,死搬硬套西方理论分析财政现实问题的现象较为普遍。

2、学科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的结构、专业课程内部结构不够合理

撇开公共基础课不论,在财政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的结构方面,存在较为严重的“头重脚轻”现象,即学科基础课程偏少而专业课程偏多,其直接反映出财政专业的口径较窄而专业性过强,导致财政专业人才培养的市场适应性偏低;在专业课程内部结构方面,由于课程门数过多,过分强调单项课程结构完整,导致各门课程大而全、小而全,在不同课程名义下讲授相近的内容,内容交叉重复,知识容量狭小。[7][8]如《税收与实务》、《中国税制》、《税务管理》、《税务稽查》和《税务会计》等课程相互之间都存在着比较严重的直接重复,极大地降低了教学效率。

3、财政实验课程相对贫乏

财政学科是实践性较强的学科,实践应用能力培养是财政人才培养的重要目标之一。在财政学教学过程中,无论是税收和税收管理知识,还是政府预算管理和预算会计知识,基本上全部依赖传统的“空对空”的课堂讲授方式,既给教师授课带来困难,同时也无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可谓是事倍功半,不仅效率低下,而且无益于提高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

三、财政学课程体系建设的建议

1、优化财政学课程体系结构

财政学课程体系结构的优化应从这么几个方面入手:第一,加大学科基础课程的数量比例和课时比例,充分体现财政学的多学科相融合的发展趋势。增加经济学理论课程的门数和教学课时,如加大《计量经济学》的课时量,增设《中级微(宏)观经济学》(针对本科层次)或《高级微(宏)观经济学》(针对硕士、博士层次),同时将反映政治学、管理学、社会学基本理论的课程纳入学科基础课程体系当中,在选修课程中扩大反映上述学科理论发展以及分析方法创新的课程,如《制度经济学》、《信息经济学》等。第二,适当压缩财政专业课程门数或教学课时,或者将某些课程从必修课降格至选修课,为学科基础课的教学留出课时空间。如取消《税务会计课程》,将《公债管理学》、《税收与实务》《比较税收学》等课程作为选修课开设。第三,新设部分财政实验课程或从现有课堂教学课时中划出部分课时进行实验教学。

2、整合现有财政学科各专业课之间的内容

在维持财政主干专业课程基础上,对部分专业课程进行归并整合,避免单项课程内容交叉重复,扩大知识容量,节约教学时间,提高授课效率。[7]如《税务管理》与《税务》可以合而为一,称为《税务管理与》;《国家预算》与《预算会计》联系紧密,部分内容存在较大程度的重复,建议合二为一,改造为《国家预算与核算》课程;《财税专题讲座》则改造为《财经专题讲座》以扩大其适用范围和突出课程内容的一般性与实践性,等等。

3、加强相关课程内容讲授的协调与分工

在财政专业教材的编写中,为了保证内容体系的完整性,内容的重复与交叉在所难免,因此需要我们就相关内容在讲授过程中予以协调与分工。这样做的优点除了可以尽可能避免授课内容的重复之外,还可以确保学生接受知识的逻辑顺序以及连贯性,同时使各科课程的教学重点更为明确。在这方面,可以依据理论与制度两大模块来对教学内容进行分工。[9]在理论部分,授课的重点应该是基础理论的传授和分析思维与分析方法的训练;在制度部分,则应该将重点置于分析方法的运用和具体问题的解决。如对于《财政学》中的“国家预算”部分,只着重讲述预算的一般理论与分析方法,而对于预算的具体做法、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案可以不加介绍,留待《国家预算管理》中进行讲述,遵循从一般到具体的认知规律。

「参考文献

[2]加雷斯·D·迈尔斯 公共经济学[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3]张 馨 当代财政与财政学主流[M] 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 .

[4]高培勇 “一体两翼”:新形势下的财政学科建设方向———兼论财政学科和公共管理学科的融合[J] 财贸经济,2002,(12):33-36 .

[5]王世运,周巧红 建立财政学科体系及其理论框架的新思路[J] 财政研究,1996,(3):17-19 .

[7]李樱木大 适应高等职业教育要求的财政学科建设的思考[J] 辽宁财专学报,2003,(1):59-61 .

新财会制度论文篇(5)

关键词:财务治理 财务治理效率

一、引言

20世纪80年代以来,公司治理一直是国内外理论界研究的热点课题。受此影响,我国部分财务学者借鉴公司治理理论研究成果,提出了财务治理理论,希望从财务方面为解决公司治理问题提供参考。实践中,公司财务与公司治理问题常常交织在一起,为解决某单方面问题而采取的措施很难取得理想的效果,只有综合研究并提出全面解决方案,才能切实解决实践中出现的复杂问题。财务治理是公司财务与公司治理交叉渗透的产物,肩负着公司财务与公司治理赋予的双重使命,财务治理理论的提出和不断完善,正是适应了这一方面理论与实践发展的现实要求,迅速成为财务理论研究的新兴领域。财务治理理论研究是由西方财务理论界开始初步探索,并在国内财务届得以明确提出并有所发展。财务治理两大理论基础是公司财务理论和公司治理理论,西方理论界起初对公司财务与公司治理理论的研究是各自独立进行的。西方财务界对公司财务理论研究较早,其理财思想可追溯到15、16世纪时期。一般认为,以1900年法国学者贝奇里耶发表的博士论文《投机理论》为标志,西方财务学开始以其独特的研究核心和方法从经济学中独立出来。现代西方财务理论发展,是以马科维兹(Markwitz)的投资组合理论(1952)、莫迪格利尼(Modigliani)和米勒(Miller)的资本结构理论(1958)为基础发展而来的。两大理论加之以后发展起来的资本资产定价理论、资本市场有效理论、期权定价理论等,共同构成了现代西方财务的理论基石。公司治理问题的提出是在20世纪80年代前后,而正式展开公司治理理论研究,可以追溯到1932年美国学者伯利(Berle)和米恩斯(Means)发表的经典论文《现代公司和私有产权》。经过60年代前后鲍莫尔(Baumol)、马瑞斯(Marris)等人的进一步发展,公司治理理论已经成为当今西方经济学界研究的热点,成果十分丰富。特别是近些年企业理论的发展、成熟,深化了公司治理理论研究,为其进一步深入拓展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学基础。随着财务理论、公司治理理论的发展,为解决日趋复杂的公司财务与治理问题,仅仅从各自学科出发,独立研究财务或治理问题已经不能满足学科发展和经济实践的需要了。理论研究需要拓展视野,进行交叉性学科研究。由此,西方理论界便产生了对公司财务与公司治理融合研究。其中,具有代表性的综合研究成果有:1976年,詹森(Jensen)和梅克林(Meckling)开创了资本结构的契约理论,从公司治理角度,建立了强调资本结构与经营者行为之间关系的成本模型,得出了当股权边际成本等于边际债务成本时,公司资本结构最优的研究成果。由此,开始了西方理论界有关公司财务与公司治理理论融合性、开拓性研究――财务资本结构问题的研究。此后,罗斯(Ross)的信号传递模型、格罗斯曼(Grossman)和哈特(Hart)的担保模型、阿洪(Aghion)和博尔顿(Bolton)的控制模型等具有广泛影响的资本结构理论的建立和完善,极大丰富了财务资本结构理论的研究,对公司财务与公司治理理论发展意义重大。1988年,美国《财务杂志》(The Journal of Finance)第七期发表了威廉姆森(Williamson)的《公司财务与公司治理》(Corporate Finance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一文,该文明确指出:应综合考察公司财务与公司治理问题,如负债与股权融资,不仅仅是可相互替代的融资工具,更是可相互替代的治理结构。文章在比较了“交易费用经济学”分析方法与“理论”分析方法基础上,阐释了公司融资方式选择受交易费用因素影响,主要取决于资产的特性。此外,该文还就其他一些相关治理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为进一步综合研究公司财务与治理问题奠定了一定的理论基础。1991年12月,世界第一部公司治理原则文献――卡德伯瑞(Cadbury)报告在英国产生。该报告由英国财务报告委员会、伦敦证券交易所等机构合作成立的公司治理委员会起草并。报告的题目是《公司治理的财务方面》(The Finance Aspects of Corporate Governance),着重突出了公司治理中财务的重要性。报告注重了董事会的控制与报告职能以及审计人员的角色,尤其注重公司内部财务控制和风险管理问题,对公司财务治理理论建立与发展,影响深远。

二、财务治理理论综述

(一)财务治理(结构)内涵 西方对财务治理问题的研究是伴随着信息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企业理论、激励机制设计理论等微观经济学的新进展而产生的,彰显了基于公司财务与公司治理关联性基础上的融合交叉研究趋势,产生了以信息不对称理论为中心的新资本结构理论(即资本结构成本学说、资本结构财务契约论、资本结构信号模型、资本结构新优序融资理论)和以控制权理论为中心的后资本结构理论(即资本结构控制权理论)两大主要理论成果。西方理论界对公司财务和公司治理研究已具有融合研究的趋势,并有所发展,产生了财务治理理论的萌芽,其研究成果必将对财务治理理论发展产生重要影响。文献检索显示,尽管西方学者意识到公司财务与公司治理具有内在关联性和依存性,但并未展开深入研究,未能正式提出财务治理范畴,未能构建出完整的财务治理理论体系,更没有深入研究财务治理的根本目标――财务治理效率问题,因而其理论探索尚处于“萌芽阶段”。关于财务治理的内涵,国内不同的学者从不同视角进行了界定。伍中信教授秉持财权配置论,认为财务治理结构是以财权为基本纽带,逐步确立出资人、董事会、经理人和企业财务人员财权流动和分割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分别体现各主体在财权上相互约束、相互制衡的关系(伍中信,2001)。衣龙新(2005)博士也是财权配置论的拓展者,认为财务治理是指基于财务资本结构等制度安排,对企业财权进行合理配置,在强调以股东为主导的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前提下,形成有效的财务激励约束等机制,实现公司财务决策科学化等一系列制度、机制、行为的安排、设计和规范。宋献中教授(2000)从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关系进行界定,认为财务治理结构是一组规范所有者、经营者的财务权力、财务责任和财务利益的制度安排。林钟高教授和冯巧根教授则从“财务契约安排”的角度进行了定义。财务治理作为一种规范、完善企业财务制度的创新组织和契约机制,它通过一定的财务治理结构、机制和行为手段,合理配置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以形成科学的财务约束机制和相互制衡机制,目的是协调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和权责关系,促使他们长期合作,以保证企业财务决策的科学性和效率性(林钟高等,2005)。财务治理结构是通过一定的财务治理手段,合理配置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以形成科学的自我约束机制和相互制衡机制,目的是协调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和权责关系,促使他们长期合作,以保证企业决策效率的一种契约制度(冯巧根,2000)。从财务治理与公司治理关系视角进行考察,财务治理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子系统,从属并取决于公司治理结构的根本性质,是公司财务决策权、财务执行权和财务监督权的划分与配置;公司重大财务事项的决策权必须赋予董事会,一般财务事项由经理人员斟酌决定,财务经理和财务职能部门拥有财务执行权,财务监督权则赋予监事会(黄菊波等,2003)。公司财务治理权是公司法人财产权的核心,法人财产权的主要内容就是法人财务治理权(包括财务决策权、财务执行权和财务监控权)。财务治理结构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部分,财务治理权配置是财务管理体制和财务运行机制的核心内容,配置合理与否是影响财务资源配置效率的关键性因素(李心合,2001)。从利益相关者角度看,公司财务治理“是指通过财权在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不同配置,从而调整利益相关者在财务体制中的地位作用,提高公司治理效率的一系列动态制度安排”(杨淑娥,2002)。以上各位专家的论述,笔者发现对财务治理概念的界定仍然比较混乱和模糊。我们认为,“财务治理”是在股东主导的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基础上,通过财权合理配置和财务冲突协调,形成财务治理结构、财务治理机制与财务治理环境良性互动,实现财务决策科学化和财务治理效率最大化的制度安排。

(二)财务治理主体杨淑娥(2002)将财务治理主体分为两类:(1)依赖公司内部财务治理保障其利益的主体。主要包括大股东、董事会和经理层,一般掌握着公司控制权,在财务治理中处于相对主动地位。(2)依赖公司外部财务治理保障其利益的主体。主要包括小股东、政府、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其利益易受侵害,居于相对被动地位。衣龙新(2005)认为,财务治理主体是有能力、有资格、有意愿参与公司财务活动,并在公司治理中占有一定地位的内部权利机构、个体与法人,主要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债权人。油晓峰(2005)则认为财务治理主体主要是股东、经营管理者和债权人三个主体。本文认为,公司是物质资本所有者(股东和债权人)、人力资本所有者(经营者和雇员)和社会资本所有者(顾客、供应商、政府、社区)(以下简称“利益相关者”)缔约形成的合作收益大于合作成本的产权契约联结体。公司财务治理主体可以从狭义和广义两个角度来理解。狭义上的财务治理主体是有资格有能力对财权合理配置和财务冲突协调、财务决策科学化和财务治理效率最大化具有重要影响的机构、法人和个体,主要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股东、债权人、雇员。广义的财务治理主体除狭义的财务治理主体之外,还包括顾客、供应商、政府和社区等社会资本提供者。

(三)财务治理客体 财务理论界对财务治理客体的研究并不多,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财务治理的客体是(财)权,即特指财务治理范畴的财之权,因为财务治理主要就是对财权的配置(伍中信,2007)。财务活动的客体可以归结为“本金”,它贯穿财务活动始终,是财务主体共同作用的目标,财务主体都关注和追求本金的增值。财务治理活动作为财务活动的组成部分,其客体也应该是“本金”,只不过与作为财务管理对象的“本金”所处领域不同罢了。而从财务关系角度,财务治理的客体又具体表现为本金运动所形成的特定“财务权利”关系(当然,这部分财务权利并不是一般意义的财权,而是特指财务治理范畴内的财权),对财权的配置贯穿治理活动始终。因此,财务治理客体就相应具有了两种表现形式,治理框架下具体体现的是“财权”,财务范畴之内总体体现为“本金”(衣龙新,2005)。财务冲突是财务治理研究的起点,也是财务治理的客体。财务冲突是指企业中各利益相关者之间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产生的财务矛盾或冲突,具体包括两类:一是股东与经营管理者之间的财务冲突,二是债权人与股东之间的财务冲突。从国外的研究来看,财务冲突来源于财务不合作的倾向性,而财务不合作的倾向性主要是由于企业财务信息不对称以及利益相关者在财务契约中对现金流量要求权的本质差异造成的。而这种财务不合作的倾向性转变为现实的财务冲突则主要是因为财务治理机制不健全(油晓峰,2005)。财务治理客体,也即财务治理的对象,取决于财务治理的属性。财务治理的核心在于明确出资人、董事会、经理人和企业财务人员在财权流动和分割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而财权体现为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的对称分布,在各利益相关者之间合理分配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已成为财务治理的现实内容。因此,如何在各利益相关者之间进行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合理分配是财务治理的客体,具体表现为筹资、投资、资本运营、收益及其分配等财务活动及其所形成的各种财务关系(张敦力,2002)。我们认为,财务治理的客体也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来理解。广义的财务治理客体是指“财权”,狭义的财务治理客体特指“财权”中的“权力”。虽然“财权”包括通用财权和剩余财权两个方面,“权力”也包括通用财权中的“权力”和剩余财权中的“权力”,但广义财务治理客体的核心是指剩余财权,狭义财务治理客体的核心则是指剩余财权中的“权力”。

(四)财务治理目标 财务治理的目标是实现公司内部和外部利益相关者的信息对称和利益均衡(姚晓民,2003)。也有学者认为,财务治理的目标是协调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权责利关系,合理分配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以促使利益相关者利益的最大化,为顺利实现企业目标提供基础(李秉祥,2003)。从公司财务角度来看,财务治理目标直接体现为本金(资本)增值的满意化;从公司治理角度看,财务治理目标主要体现为优化财务资源配置、促进科学财务决策。因此,财务治理目标是形成科学合理的财务治理体制、制度和行为规范。这些治理体制、制度和行为规范是对财务治理主体的直接约束,是财务治理体系要取得良好运作成果、财务科学决策及本金有效增值的根本保证(衣龙新,2005)。财务治理的目标是协调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财务冲突,以促进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为顺利实现企业目标提供基础。这个目标基本上分为两个部分,其一是具体目标,即协调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财务关系;其二是战略目标,即促使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油晓峰,2005)。财务治理的目标是协调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权、责、利关系,合理分配财权,尤其是剩余财权(剩余财务控制权与剩余财务索取权),以促使企业价值最大化和企业决策科学化,为顺利实现企业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伍中信,2007)。既然财务治理在公司治理和公司财务中扮演着“双肩挑”的重要角色,那么财务治理目标必须在综合考虑公司治理目标和公司财务目标的基础上进行界定。因此,我们认为,财务治理的根本目标就是实现财务治理效率最大化。

(五)财务治理机制 张兆国教授等(2004)认为,在利益相关者合作逻辑下,要使各利益相关者的财务收益权和财务控制权都能实现,就必须建立一套共同治理和相机治理相结合的企业财务治理机制。企业财务的共同治理机制就是建立一套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各利益相关者都有平等机会分享企业财权,即通过分享企业财务收益权来实现其产权收益;通过分享企业财务控制权来相互制衡,以保护其权益免遭他人侵害,从而达到长期合作的目的。企业财务的相机治理机制是指在企业经营出现危机时,通过建立一套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受损失的利益相关者能够取得企业的财务控制权,以改变既定的利益分配格局。杨淑娥教授等(2005)认为相机治理机制的依据是关注企业所有权的或有特征(state-contingent),主要是通过对剩余控制权的争夺来改变既定利益格局的,各利益主体可通过相机治理机制,确保财权在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配置能发挥衡量监督和激励是否相容、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是否匹配,从而利用财权配置达到相关利益者价值最大化的目标。衣龙新博士(2005)认为,财务治理机制是在企业财权配置的基本框架下,基于财务治理结构安排和一定制度设计,能够自动对企业财务治理活动进行调节和规范的一种机制。财务治理机制包括财务决策机制、财务激励机制、财务约束机制三个方面,这三大机制与财务基础机制的财务主体机制、财务动力机制和财务制衡机制保持着内在的一致性。林钟高教授(2005)认为财务治理机制主要解决财务基本机制、财务激励约束机制以及财务相机治理机制等问题。张敦力博士(2002)探讨了委托结构中的激励机制(薪金激励机制、职位消费激励机制、期权激励机制和声誉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内部约束机制和外部约束机制)。

(六)财务治理(结构)体系 林钟高教授(2005)和衣龙新博士(2005)均认为,财务治理体系包括治理结构、治理机制与治理行为三个部分,但在对各构成要素的具体内容上存在分歧。林钟高教授等认为,治理结构主要解决财务资本结构安排、财务组织结构安排、财务运营模式安排以及财务机构岗位安排等;治理机制主要解决财务基本机制、财务激励约束机制以及财务相机治理机制等问题;治理行为则主要解决财务政策选择、财务战略规划以及财务行为规范化问题。衣龙新博士则认为,财务治理结构由财务资本结构安排、财务组织结构安排和财务运营模式安排构成;财务治理机制由财务决策机制、财务激励机制和财务约束机制构成;财务行为规范由财务决策行为规范、财务监控行为规范和财务分配行为规范构成。油晓峰博士(2005)提出的财务治理理论框架包括财务治理主体、财务治理客体、财务治理假设和财务治理模式等构成要素。伍中信教授(2007)认为,财务治理结构体系包括治理主体、治理客体、治理中心、治理模式和治理目标等基本要素。在此基础上,构建了一个以财权配置为核心,以融资结构为基础,以财务激励与约束机制为内核的财务治理结构的研究体系,并认为财务治理权具有财务决策、控制和监督三个权能。财务治理权是财权范畴中的核心,其对财权配置的作用和影响主要是通过财务决策权来实现的,因此财务决策权就成为财务治理权、财权配置乃至企业财务治理结构的核心。

(七)财务治理效率 财务治理效率是财务治理的根本目标,没有对效率的深入考量,就不可能有财务治理理论的真正成熟。关于财务治理效率的研究,国内研究的不多,其代表如下:姚晓民和熊瑞芬直接触及了“财务治理效率”这一研究主题,但其研究还有待完善。姚晓民等(2003)认为,公司各种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财务信息不对称引起包括内部利益相关者和外部利益相关者之间以及内部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矛盾,它们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财务治理效率。其中,前者是主要矛盾。而公司财务治理的根本目标是提高公司治理效率,实现公司内部和外部利益相关者的信息对称和利益制衡,因此,外部相关者(尤其是债权人)利益的保护成为提高公司财务治理效率的关键。可见,这种论述混淆了财务治理目标与公司治理目标,也没有抓住财务治理效率的本质。熊瑞芬(2004)则从独立审计的角度触及了财务治理效率问题,但并未论及问题的实质。认为要提高上市公司财务治理效率,就必须改变上市公司的融资结构,控制信息不对称对各方利益的影响,充分发挥独立审计在财务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三、总结

国内财务治理研究出现百家争鸣的局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明确提出并剖析了财权、财权配置、财务治理、财务治理结构等概念;初步提出了财务治理(结构)理论体系。但是国内理论界对财务治理内涵、财务治理体系等基本问题尚未达成共识;未能系统地阐述财务治理的理论基础;研究财务治理效率、财务治理评价等深层次问题的理论成果十分少见。通过文献综述并结合我们的理解,可以发现,财务治理产生的原因是公司财权契约不完备和问题的存在;财务治理的本质是剩余财权配置(剩余财务索取权与剩余财务控制权配置);财务治理体系由财务治理环境、财务治理结构、财务治理机制和财务治理效率组成;财务治理效率则是财务治理的根本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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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衣龙新:《公司财务治理论》,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5]林钟高、王锴、章铁生:《财务治理:结构、机制与行为研究》,经济管理出版社2005年版。

[6]黄菊波、杨小舟:《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与财务治理相关问题的研究》,《财政研究》2003年第2期。

[7]杨淑娥、金帆:《关于公司财务治理问题的思考》,《会计研究》2002年第12期。

[8]油晓峰:《中国上市公司财务治理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

[9]伍中信:《现代企业财务治理结构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10]Shleifer A,Vishiny R.A Survey of Corporate Governance,Journal of Finance,1997.

新财会制度论文篇(6)

评选出的10名十佳总会计师(排名不分先后):

杜建华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主要业绩:以效益为中心,以财务管理和资本运营为两条主线,实现基础管理规范化、财务管理合理化、管理手段现代化;创新生产经营理念,推动公司整体发展;运用“三化管理”与“三本运作”的新手段、新方法,加强财会人员队伍建设;承担重大企业改制和财务改革的组织与实施工作。发表的论文和获得的奖励有:《实施资金集中管理新模式的做法》、《集团企业资金集中管理模式》,2006年荣获中华全国总工会颁发的“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陈书堂山西省电力公司总会计师

主要业绩:研究政策,利用政策提高了资产质量,降低了经营风险;依法理财,财务集约化管理效果明显;加强全面预算管理,提高了公司控制力;积极疏导电价矛盾,推动煤电联动方案出台,提高了公司经济效益。发表的论文和获得的奖励有:主持《山西电价问题研究》一书的编写,参与《财金新词典》一书的编写。先后曾获得“湖北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电力系统各种奖励十多项。

张忠义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

主要业绩:加强资金管理,建立资金使用预警制度,对大集团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探索资本运作,使集团公司资本运作方式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建立大集团体制下的经营管理体制和财务运行机制,有力地保证了经营目标的实现。1993年5月撰写《完善企业经营承包政策的建议》,编入《中国经济文库》。1996年主编了《煤炭企业成本费用管理》一书,由煤炭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2001年获得山西省煤炭系统先进工作者,2003年由大同市政府授予“大同市劳动模范”,2005年山西省财政厅授予“山西省杰出会计工作者,”2006年,山西省劳动竞赛委员会荣记“个人一等功”。

廉贤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

主要业绩 全力组织国阳公司上市工作;积极研究、创新成本管理方法,强力推行岗位价值精细管理;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务监督;加强资金筹措,拓宽融资渠道,实现资本运营;努力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合理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参与企业的改制和改革工作。主要奖励有:2004年3月获“山西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奖”,2007年5月获“全国煤炭经济研究先进工作者”称号,12月获“2007中国总会计师年度人物奖”。

邢崇荣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副总经理、董事

主要业绩:灵活运用资本运营方式,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积极推进经营管理创新,提升企业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加大企业经营改革力度,改革企业经营管理体制,实现企业多元化发展;全面履行总会计师职责,充分发挥总会计师在企业全面运营与全面发展中的重要决策者与组织者的作用。在《中国总会计师》、《会计之友》杂志等刊物发表的论文《坚持科学发展观,创新财务管理体系》、《积极探索中国煤炭集团企业大财务管理模式》等多篇。多次获得“优秀青年领导干部”、“财会先进工作者”称号,2006年被中国总会计师杂志社、中国CFO国际峰会组委会、中国总会计师网评为“2006中国总会计师年度人物”;2007年被中国总会计师杂志社、中国国际财务战略管理研究会评为“2007年度十大财智人物”。

贺代将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总会计师

主要业绩:建章建制,完善财务制度建设;积极组织全集团开展清产核资,推动实施财务信息化建设,在集团公司全面推行了会计电算化运用;推进集团土地资产处置工作;推行精细化管理,探索项目成本管理模式,开辟新的融资渠道,提高了集团成本管理水平和盈利水平,有力支持了集团高速发展。发表的论文和获得的奖励有:《我省国有建筑企业路在何方》、《加强项目施工的成本控制,确保企业的经济效益》等,2005年和2006年荣获山西建工集团、省财政厅、省国资委颁发的“优秀经营管理工作者”等多种奖项。

夏苏萍山西焦煤西山煤电集团公司董事、总会计师

主要业绩:组织制定集团资金管理策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积极参与企业班子重大的经营活动决策和组织实施;致力于企业经营管理创新,在企业内部形成了一套健全科学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培养了一批精通业务,德才兼备的财务骨干队伍。1996年11月编写了《煤炭企业成本费用管理》(煤炭工业出版社出版)一书,该书已被作为全国煤炭行业高级学校教材。2005年5月《夯实利润基础,增加现金流量,保障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2001年以来先后获得“省煤炭系统先进女职工”,山西省“三好”女职工,“太原市劳动模范”,“太原市优秀企业家”,“山西省优秀企业家”,太原市“五一劳动奖章”等称号。

席金龙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

主要业绩:组织修订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财务预算制度;合理筹措营运资金,努力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积极筹划税收,增加企业经济效益;规范价格管理,创新开拓市场模式。2007年全年完成销售收入29.29亿元,实现利税14.06亿元,连创历史新高。发表的论文和获得的奖励有:《山西省集体商业会计制度》、《以改革求发展以管理求效益》等。2000年省财政厅授予“全省先进会计工作者”、省劳动竞赛委员会荣记三等功;2004年参与创造的“以提升品牌竞争力为核心的有效管理”获部级一等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奖。

王锦友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主要业绩:组织编制了集团“十五”、“十一五”发展规划;构建了“集团公司――工程公司――区域性指挥部――一次性指挥部――工程项目部”五级经济运行的集团经济运行体系,实现了集团经济的协调发展;全面推进项目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加强资金管理,贯彻“低成本”战略。发表的论文和获得的奖励有:《施工企业责任成本管理运行机制》编入第三届全国工程建设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集;《工程项目责任成本预控机制的建立与运行》分别录入第十届“部级企业管理创新成果集”,并获得多项全国行业创新成果一等奖、二等奖。2006、2007年连续两年获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财会工作先进个人奖;2007年还获得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审计工作先进个人表彰奖励。

蔚振廷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党委常委、总会计师

主要业绩:狠抓会计基础管理工作;试行会计电算化,获2007年山西省煤炭工业局会计电算化大赛特别贡献奖;连续十三年实现企业资本保值增值;积极参与和承担重大企业改制和财务改革工作;2006年主持“山西省煤炭企业全面信息化管理试点工作”,通过预验收,在全省推广实施。获得的奖励有:霍州矿务局授予“优秀管理者”、省总工会授予“财务工作竞赛积极分子”,获山西煤炭工业局“先进财务工作者”、山西省政府授予“债转股工作先进个人”,2006年山西省劳动竞赛委员会授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践个人二等奖”。

评选出的5名优秀总会计师(排名不分先后):

秦永虎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主要业绩:致力于财务制度建设,创新财务管理手段;积极推进精细管理,注重财务信息化建设;积极参与集团改制上市工作;注重财会理论研究和自身理论素质的提高。发表的论文和获得的奖励有:先后承担了集团公司的多项课题研究,15篇。2005年主持研究的《财务预算理论与施工企业实际相结合有关问题的研究》获中国铁道财会学会软科学课题成果二等奖。2005年被财政部选拔为“财政部首期会计领军人才”培训班学员,2007年4月被太原市科技学会、太原市经委、太原市国资委联合授予2006年度“讲创新比贡献”科技标兵。

韩珍堂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主要业绩:加强全面预算管理,落实竞争力目标;加强成本管理,依靠科技进步挖潜增效降成本;加强资金管理,保障资金供应;强化投资前期管理,实施投资过程控制;加强长期股权投资管理;加大政策研究力度,用足、用好国家政策;加速推进信息化建设,强化纳税筹划和土资产的管理。2002年参与国有特大型企业分配机制的改革与实践,获山西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2003年荣获太钢“2003年度劳动模范”,2005年获太钢2005年度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2007年获钢铁工业协会“2007年一等冶金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奖”,获太钢“2007年度特级劳动模范”,2008年4月获太原市“五一”表彰,荣记“个人一等功”称号。

贝瑜山西省交通建设开发投资总公司总会计师

主要业绩:勤于运筹,积极引资融资,为多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融资114亿元,保障了重点公路工程顺利建设;严于监管,有效防范了资金风险;忠于职责,确保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精于管理,谨于防范,坚持长期开展全方位内部控制检查与评价,增强了风险抵御和防范能力。获得的奖励有:2005年荣立山西省劳动竞赛委员会一等功;2006年获山西省劳动竞赛委员会“五一劳动奖章”称号等。

贾凤鸣山西天脊煤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计财部部长

主要业绩:积极参与公司改制工作;多渠道筹措资金,为企业创造了巨大经济效益;组织清产核资,为公司股份制改造创造了条件;积极推进公司上市,为公司顺利上市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获得的奖励有:2005年至2007年连续三年被天脊集团评为“优秀管理干部”,2006年天脊集团给记个人一等功,2007年长治市总工会授予个人二等功。

新财会制度论文篇(7)

【关键词】 信誉; 信任功能; 财务会计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4)14-0033-02

一、引言

与企业逃避契约责任、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虚假广告、盗窃知识产权等行为一样,企业财务信息失真也是一种透支信用的行为。与此同时,金融危机的余烬未冷,人们不会忘记危机中饱受诟病的会计信息。随着第三次产业革命的到来和商业模式的竞争和创新,财务会计是否有能力应对这种变革,这些问题都侵蚀着市场对财务会计的信任。在这种背景下,如何构建财务会计的信任功能,是每个会计从业者关心的问题。

会计学者在财务会计信息质量方面的研究成果颇丰,如孙铮和刘浩(2006)、魏明海等(2007)等。同时对财务会计的信任功能,国内学者刘峰(2006)也有论述:当存在委托关系时,人必须首先取得委托人的信任,并且需要维持这种信任,会计是取得和维持信任不可或缺的手段。会计是“维系人类社会信任的低成本工具”。雷宇(2012)建立了一个分析框架,将信任机制和财务会计联系起来,并分析了制度对财务会计信息的影响。

本文的研究是对前人研究的延伸,期望从信任机制的设计来重塑现实或潜在的信息使用者对财务会计的信任。

二、相关理论概述

(一)信息经济学相关理论

阿克洛夫(Akerlof,1970)对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逆向选择问题进行了开创性的研究;麦克尔・斯宾塞(Spence,1973)证明了市场中人通过信号传递可以消除逆向选择的不利影响;罗斯切尔德和斯蒂格利茨(rothschild and stiglitz,1976)则进一步提出通过一定合同的安排,缺乏信息的一方可以将另一方的真实信息甄别出来,实现有效率的市场均衡。

(二)信誉、信任、信用

信任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心理现象,学者已从社会学、心理学、经济学各个角度进行解释。Luhmann(1979)指出,信任是在一项既定的人际活动中个体面临的潜在危害与潜在利益的比率。信任是对未知的推测。McAllister(1995)认为人际信任包含两个下属成分:基于认知的信任和基于情感的信任。本文所讨论的信任是基于认知的信任。从客体角度讲,影响信任的个人因素有个体的名誉声望、表现、能力。声誉可以填补信息不足,促进合作的愿望,减少交易成本(H.Lorenz,1988)。从信号传递角度讲,声誉或信誉是一种信号,“信誉――信任”的机制既是从众的心理机制,也是一种通过信号传递来减少信息不对称的机制。所以我们讲甲信任乙,是指乙通过某种信号,使甲相信乙有能力有意愿完成某种行为。这种基于信任的行为就是信用。信任只是一种心理倾向,其最终指向一种行为,信任主体和信任客体发生某种形式的合作――信用。此外,影响信任的还有环境因素:制度、惩罚等。

三、财务会计的信任功能

(一)委托关系是财务会计信任功能发挥作用的基本前提

委托关系的形成可以说是财务会计信任功能产生的根本原因和前提。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当委托关系双方出现委托人不信任人,而人不诚信的博弈结果,会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

(二)财务会计信任功能的实现

基于前面的信号传递理论以及对信任概念的分析,信誉(信号)――信任(心理倾向)――信用(行为)的作用机理,财务会计信息要实现信任功能,首先应充分披露信息的生产过程、生产的内部环境,以及第三方的审计结果,这可以作为取得信任的信号,根据影响信任的因素,客体除了需具有声誉外,还要有能力。这则是通过财务会计的信息质量来实现信任。最终促成信任主体(信息使用者)、信任客体(信息提供者)之间的信用行为,如利用会计信息进行相关决策。这个过程离不开外部环境:准则制度的完善、会计学术理论的创新、监管机构的惩罚或行业的自律。

1.信息生产过程的披露

作为信息的生产过程,复式记账可以全面地、相互联系地反映各项经济业务的全貌,复式记账的经济内容是会计账户,企业应披露会计账户的经济含义,否则复式记账也只能是虚假的完美技术,价值在虚假的账户中流转。随着业务模式的创新,会计信息体现出一定的局限性,如无法对企业巨额的奢侈浪费、、利益交换进行控制。

2.信息生产内部环境的披露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是信息生产内部环境的信号显示机制,指企业管理当局依据一定的标准向外界披露本单位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评价的信息以及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报告审核的信息(杨有红、汪薇,2008)。

3.外部审计报告披露

外部审计除了对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对内部控制报告也要进行审计,这些审计报告的披露作为来自第三方的验证具有很强的信号效应。

4.信任客体的能力因素:会计信息质量

会计信息质量具有可靠性、相关性、及时性、可比性等多种特证,从信任角度讲,信任是以过去推测未来,会计信息质量应是可靠推测信息提供方的信托责任履行的能力。财务会计信息所反映的是企业过去一段经营时间内的经营状况及资金状况,了解历史是预测未来的基础。财务会计信息是对企业过去历史的记录,是企业重要的发展轨迹,能够帮助委托人了解企业,做出分析和预测,财务会计信息的预测作用能够减轻信息提供者行为的不可预测性,从而减轻信息使用者不信任的程度。

5.信任功能实现的外部环境

会计准则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为企业经营者提供多样的会计处理方法,从而尽可能地保证财务会计信息的可信度与真实度,增进财务会计信息的信任功能。另外,由于会计准则具有统一的标准,委托人在选择人时,便可进行横向和纵向的比较,通过对各方人所提供的会计信息进行分析、比较和决策,提高了会计信息使用的可信度和可比性。

会计理论的不断创新能增强会计信息解释和预测信任客体的行为。行业自律或监管机构的管制都会增强会计信息的信任功能。

四、结论及研究展望

本文就财务会计的社会信任功能进行了分析和论述,在信息经济学和信任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信誉(信号)――信任(心理倾向)――信用(行为)的信任机制,将委托、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审计报告、会计准则、会计理论研究等众多因素统一在会计信任框架内,是对会计理论新视角的构建。将原有会计信任理论解决委托人和人之间的信任,拓宽到信息提供者和信息使用者之间的信任。未来需要进一步研究财务会计信息的信用行为。

【参考文献】

[1] 孙铮,刘浩.中国会计改革新形势下的准则理论实证研究及其展望[J].会计研究,2006(9):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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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马本江.市场交易中信用机制理论研究与设计[D].中山大学博士后学位论文,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