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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3-04-06 18:42:08

工地论文

工地论文篇(1)

1.1专业定位不适应社会需求

专业人才培养不具有明确针对性,人才培养结构合理性欠缺,专业人才培养层次相对单一。造成这一问题根源是地方院校对行业企业实际需求不明,导致专业人才培养定位不清。毕业生虽然专业知识结构比较全面,但实际工作能力不强,无法满足企业实际需求。

1.2专业课程设置不合理

课程体系建设是地方高校软件工程未来走内涵发展道路的核心。从调研地方本科学校现有软件工程课程体系实情来看,传统“学术型”课程体系架构占据主导,“应用型”与“学术型”课程体系架构区分度不明显。

1.3教师队伍应用型能力欠缺

地方高校软件工程现有师资队伍的实践能力不足,专业教师参与企业生产科研活动的力度不够。双师型结构教师比例低于30%。

1.4专业人才就业率低与企业“无人可用”矛盾冲突明显

软件工程专业高层次应用技术和技能人才数量严重不足,同时应用技术和技能人才培养的学历层次不高不能满足企业实际需求。地方高校软件工程专业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不明确、教学方式方法缺乏科学性、系统性,实践教学体系不完善,没有与行业就业有效对接,导致培养的人才无法满足社会生产实际需求,导致“软件工程专业毕业生无职可就,软件开发行业以及相关软件应用单位招不到满意的员工”现状普遍存在。

2软件工程专业课程体系理论设计

以行业、企业实际对人才需求为引导,软件工程专业毕业生真实就业情况调查为依托,地方高校软件工程专业课程一线教师众多教学研究成果为参考,专业教师在企业挂职学习经验体会为借鉴,围绕地方高校软件工程专业课程教学体系存在事实问题,来对地方本科院校软件工程课程体系建设进行设计建设。设计建议如下:

2.1学科建设

以专业相关的行业、企业人才的实际需求和当前使用的主流开发工具或技术为依托来不断调整专业架构,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完善人才培养目标,对专业进行合理定位,系统性调整教学方式方法,从而实现以行业、企业对人才的需求来引导地方本科院校软件工程专业的学科建设。

2.2校企办学

学科建设以输出满足行业、企业需求合格的应用型人才为目标,通过校企联合办学,对学生进行定向培养、训练,专业课程体系嵌入资格认证课程模块,实训课程以企业开发项目方式贯穿培养环节以达到提高专业人才的实际动手能力。

2.3师资建设

采取教师企业挂职锻炼参与企业项目研究开发,共同承接开发项目等方式锻炼提高师资队伍实战能力。教师在企业实战经历和相关经验成果带入到日常的教学环节,不仅能促进专业教师学术、科研能力提升,还能够最大程度丰富、提高专业学科建设。

3三层结构课程体系建设

软件工程专业课程体系建设以工程教育理念为指导,项目实战为背景,社会需求为导向,提高学生专业素养、理论知识体系以及实践能力为宗旨。学生完整地专业培养环节结束后具有程序设计,系统分析,软件设计、开发,项目管理,网络和移动通信终端应用开发能力。

3.1基础理论

由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构成:

①公共基础课程主要涵括地方高校各现行必修公共课程,

②专业基础课程是专业课程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必修前导课程,是对软件工程专业基本“计算”概念理解、掌握,问题计算求解能力和构建中小规模软件系统综合能力的初步培养。

3.2专业理论

以市场对人才需求为导向、行业最新前沿技术为引领、专业骨干课程为核心、专业素质全面拓展和综合素养整体提高为目标来对专业主干课程进行建设,主要包括以下几类课程:

3.2.1面向行业认知能力培养课程主要包括对行业、企业认知学习以及计算机专业知识学习等专业认知方面课程。一般包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从业道德规范,行为准则,经营管理常规模式,软件项目开发流程等认知类课程。

3.2.2计算机编程与算法设计能力课程算法设计类课程主要包含离散数学、数据结构、算法分析以及数据结构课程设计等方面的课程;编程课程主要包含C语言程序设计、面向对象程序设计等传统程序设计语言课,还包括当下企业应用最为广泛的,最流行的技术前沿课程。

3.2.3软件工程专业系统分析课程系统分析能力课程主要包括操作系统、计算机网络,软件工程、数据库原理等系统类课程。

3.2.4系统实现与集成能力课程系统实现与集成能力方面课程主要包括网络编程、移动互联开发编程、编译技术、软件开发以及软件测试等课程。

3.3实践

以校企联合培养为手段,一至两学年时长为周期,贴近企业实际需求为指导,综合技能全面提高为目的来对专业学生进行实践能力培养,方式如下:

3.3.1校企共同建设实训课程以项目介入为主线,企业实际效益项目和高校产学研项目为实际授课主体。引进企业优秀项目人才或具有企业项目实战经验的教师来对专业人才展开课程实训,全面提高学生专业技能水平,综合素养。校企共同培养模式不但能够提高学生工程实践能力,知识转化生产实际速度,同时反向激发学生探究、学习知识的热情,最终提高就业竞争力。

3.3.2合作企业岗位实训针对毕业学生和部分专业老师做岗位综合实训:

①学生岗位实训:让学生真实参与企业项目实战,充分消化吸收前期所学理论和技能知识,进一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为就业夯实基础。

②老师岗位实训:专业老师参与企业项目研发,并将企业项目开发经验和技术进行梳理总结、编纂成册,运用到实际日常教学环节,促进教学质量提高,有利于缩短理论转化实际成果周期。

3.3.3校企合作运用项目方式指导学生做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论文(设计)是对学生的专业知识掌握程度与提升高度的一次全面的考核,同时也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地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一次全面的实训。但是传统的教育模式导致大多地方院校工科专业学生毕业论文流于形式,与实际脱节。通过与企业合作运用项目方式指导学生做毕业论文(设计)弱化学生对毕业论文(设计)的抵触情绪,可以进一步让学生了解行业企业实际运作规范及最新技术,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实践和技能能力的培养,为毕业后从容就业夯实基础。

4结语

工地论文篇(2)

实践模块也是应用型技能人才培养教学计划的核心部分,是地方高校转型发展的关键,使学生熟悉和掌握专业技能的课程体系。实践模块是学生理论知识与毕业就业工作之间的纽带,是应用型技能人才培养的核心。该模块包括金工实习、专业课程设计(五门左右)、认识实习、土木工程基础实验、测量实训、企业生产实习以及毕业设计等。该模块共50个学分左右。职业技能训练是教学计划的辅助组成部分,是为学生职业生涯作准备的教学环节。该模块要求学生在上学期间考取专业证书如施工员、造价员、材料员等专业相关证书,并为二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打好基础。该模块共4学分。

二、专业模块建设

专业模块建设作为教学计划的核心部分之一,对于学生了解专业背景,理解专业理论起着决定性作用。本着为土木工程生产一线培养应用型技能人才的原则,专业模块建设必须与行业相结合。与行业规范要求相结合。土木工程从项目策划、结构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都有国家、地方及行业规范约束。特别是结构设计类课程,学生毕业后参加工作主要就是按照规范要求利用软件设计,所以一些较难的理论如可靠度分析计算等可简单介绍,由于教材建设的滞后性,教材中一些过时的规范内容要及时删除,使学生熟悉并学会使用现行规范。所以在结构类设计课程中,教师要自带结构设计规范,引导学生遵循规范要求,学会使用规范做好设计。部分课程甚至可要求学生自带规范,熟练掌握规范使用流程。与职业技能要求相结合。土木工程专业学生参加工作后,要考取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结构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招标师等证书。课程教学要与证书考取相结合,如土木工程法规、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经济学等课程,要结合历年考题讲解,从历年考题中提取案例分析,实现案例教学与考证要求相结合,同时也能使学生直观理解课程的重要性及特点,为学生主动认真学好课程提供思想保障。与工程建造过程相结合。土木工程生产一线主要是施工、监理、材料、资料、造价等工作岗位。在土木工程中,每一单项工程都包含若干单位工程,又可进一步细化为分部分项工程。建设过程实际上就是各分部分项工程的累加。所以可以实现项目式教学,利用教学方法让学生体会分部分项工程的实现过程。

三、实践模块建设实践

模块作为教学计划的核心部分之一,是学生学习和就业的纽带,是应用型技能人才培养的关键。考虑到土木工程专业的特点,项目组做了以下工作。理论实践一体化课程建设。工程建造过程实训是本项目的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试点。将传统的土木工程施工技术、土木工程施工组织课程合并,结合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软件PKPM施工模块,将课程教学内容分为土方工程模块、临时设施模块、混凝土工程模块、钢筋工程模块、资料模块、施工组织设计模块等,将理论教学融入实践教学中,实现现学现用。学生在完成该课程后,即可以对一些小的工程完成施工组织设计、脚手架专项方案设计、降水专项方案设计、混凝土工程专项方案设计等。企业生产实习。考虑到土木工程行业特点,一项工程不可能大量接收实习学生,集中实习很难实现。从2011年起,土木工程系开始实施分散实习,即由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由企业与学院教师联合指导。分散实习,既能解决学生的实习单位联络问题,同时也能为学生就业工作打好基础。近两年来,学生实习时间不仅包含暑假,为了适应企业需要,2014年实习学生于6月初即进入实习场地,实现了实习入场与用工高峰期的结合。分散实习的指导与管理工作,土木工程系通过三年的探索,走出来一条以专题教学引导学生的路子,学生实习效果得到了逐步的提高。企业实习考核采用小组答辩和答辩委员会相结合的形式,即由小组答辩确定较优秀和较差学生,由答辩委员会组织公开答辩和二次答辩确定学生是否获得优秀实习生或通过企业实习答辩。毕业设计。毕业设计结合企业实习,学生可利用企业实习工程资料,由指导教师稍作修改,即可实现一人一题。同时考虑到学生基础,只要求少量同学选择结构设计类题目,大部分学生选择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专项方案设计、造价文件编制、招投标文件编制等现场应用型题目。学生可在企业完成毕业设计,但是企业必须有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指导。同时加强过程监控,对出现问题的毕业设计强化管理,提前预防。土木工程基础实验是将传统的工程力学实验、土木工程材料实验、土力学实验结合在一起。根据施工现场钢筋进场验收、地质勘查报告、混凝土试块实验、砂浆试块等,模拟流程,模拟环境,模拟角色,模拟表格,使学生通过实验就能熟悉施工现场,确保与施工现场的无缝衔接。其他实践教学。课程设计、认识实习、土木工程基础实验等其他实践课程紧紧围绕为生产一线服务的原则展开,结合工程实际问题,提出解决思路。模拟生产一线流程、场景及管理模式,使学生提前适应生产需要。

四、结语

工地论文篇(3)

(一)可行性研究勘查阶段

可行性研究勘查阶段科学的评价了拟建场地的稳定性以及适宜性。这一阶段对工程地质工作的要求如下:1、考察当地的地质、地形地貌以及附近地区的工程地质资料等;2、在搜集资料的基础上对场地的地层以及构造等工程地质条件进行了解;3、对于那些工程地质条件较为复杂的情况,要根据实际情况来测绘工程地质,开展勘探工作。

(二)初步勘查阶段

在初步勘查这一阶段,合理的评价建筑场地内建筑地段的地质状况。这一阶段的工程地质勘查工作如下:1、搜集一些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规模等相关资料;2、对地层、构造、水质以及物理地质现象的成因、分部进行详细的了解;3、对建筑材料的场地以及储量进行合理的确定。

(三)详细勘查阶段

详细勘查这一阶段要与技术设计充分结合起来,并且在分析以及评价岩土工程的时候,要根据不同的建筑物来进行。详细勘查可以为基础设计、处理地基以及物理地质现象的防治提出了坚实的基础。

二、高层建筑物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

本文主要分析了高层建筑物的工程地质问题,由于高层建筑物具有重大的负荷以及分布不均匀,一般情况下要采用深基础,促使地基变形的深度加大。

(一)建筑物场地的稳定性问题

高层建筑物以及超高层建筑物地基变形会产生较大的影响,这一类建筑物的范围不仅会影响地表的松软土,而且也会影响到基岩风化带。在高层建筑物中,不仅要重视地基土体的稳定性,而且要注重下卧层的稳定性。岩性以及成因类型、土体结构等都影响着下卧层的稳定性。所以,在选择建筑场地的时候,要以城市地震基本烈度区划为基础,在勘探过程中验证以及查明建筑场地周围的地质结构,通过分析与比较选择合适的建筑场地。

(二)基础类型选择的工程地质论证

目前,高层建筑的主要形式是指箱基、桩基以及复合基础。第一,箱形基础。其中箱形基础的特点如下:较大的基底面积、整体性较好等特点。如果地基中的土体较为软弱以及分布不均匀的时候,此时要选择箱形基础,这种形式不仅会减少建筑物的不均匀沉降,而且可以合理利用其中的空部分。第二,桩基。桩基包括了钢管、墩基等几个部分。桩基具备较高的承载能力,而且可以避免基坑边缘的稳定性等问题。在上覆较厚软土层的地基中比较适合使用桩基。所以要按照地基工程的实际施工条件来进行,选择有效的桩基类型。第三,复合基础。如果仅仅采用复合基础这一种形式不能满足高层建筑对地基强度以及变形的实际要求。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了困难,此时要选择箱基下桩基的复合基础类型,采用复合地基处理来降低承载量。现阶段,在实际施工过程中要采用深层搅拌桩。然而如果施工条件较为复杂,造价较高的时候,此时要结合建筑物的实际要求来进行,促使建筑物工程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高层建筑工程地质勘查工作的途径

(一)详细了解以及掌握建设单位对岩土勘测的要求

工程师在勘查工作开展之前,要详细了解以及掌握建设单位对岩土勘测的要求,并且要充分结合工程的用途以及载荷大小,同时还要充分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科学的制度。另外在制定时间计划的时候要联系实际情况,注重资料整理、土木试验等环节,对试验、钻探施工等技术提出了合理的要求。

(二)工程地质勘查人员要充分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条件进行勘查工作

在开工之前,工程地质勘查人员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做好勘测以及核实工作,并且要核对钻机所使用钻杆的尺寸以及长度,确保各部门技术参数满足实际施工的具体要求。在岩土勘测这一工作中,要按照相关的规章制度来进行,选择合理的钻进方式。在测量高程和水位的时候,要选择黄海高程,如果条件不合适要采用假定高程,等到施工工程结束之后来测量地下水位。同时工程师要核对以及验收相关资料来确定相关数量,并且做好现场监督工作,提高勘查技术的质量。

(三)做好地质勘查工作,分析数据,做好整理勘查数据工作

在整理以及分析数据之后要查明现场等实际情况,促使施工工程的顺利进行。同时还要检测地基处理的质量,特别是做好记录工作,认真分析相关数据,便于日后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工程地质勘查的整体质量。

(四)加强回访工作,查明其中的不良地质问题

为了能够促使地基的质量与现实施工条件相符合,这就要采取有效的措施来检测工程的质量,特别是对于那些施工过程中的数据域勘查报告不相符,此时要合理的分析,减少工程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四、结语

工地论文篇(4)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担负着团结带领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地方人大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地方人大工作不偏向、不走调。

坚持党的领导,就要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与地方党委工作思路相符。要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地方人大工作。地方人大工作主要是履行对“一府两院”监督权、地方重大事项决定权和地方人事任免权。在履行这“三权”过程中,一定要积极主动地接受党委的领导,很好地领会党委的工作思路,不能偏离党委的中心工作,通过人大努力工作,使党委的工作意图变为群众的意愿。

坚持党的领导,就要树立大局意识。要站在改革、发展和稳定的战略高度开展工作,既要坚持党的领导、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又要严格依法办事,履行人大工作职责,把党委意图通过法定程序变为人民意志;既要敢于依法对“一府两院”的工作进行严格监督,又要善于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既要参与党委的中心工作,又要切实做好人大的自身工作。要善于统筹兼顾,服务大局,把各项工作做好。

坚持党的领导,就要树立责任意识。人民代表大会及其机关工作人员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职,负其责,真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树立人大的新形象。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同人民民主的国体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符合中国国情。因此,我们必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

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体现人民当家作主。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人大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既要对人民负责,又要受人民监督,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使人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广泛的民主、自由和权力。人民代表大会要聚民心、纳民意,动员全体人民以主人翁的精神,积极投入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为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积极带领群众团结协作,艰苦奋斗,开拓创新,推进地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切实履行好人大职责。要依法履行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从实际出发,对“一府两院”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在监督中既要肯定工作成绩,又要指出存在问题,并分析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要求限期改正,确保监督扎实有效,促进工作开展。要善于实地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并科学综合分析和归纳,切实履行好重大事项决定权,确保地方重大事项的决定准确无误,发挥应有作用,达到预期目标。要通过任前了解、法律测试、任职表态、审议表决、任后监督等方式,履行好人大人事任免权,实现党委的意图和人民的意愿相统一,确保人大任命的领导能胜任该职务,并发挥很好作用。同时,要根据需要开展调查、调研等活动,对各项工作进行了解和监督,使人大监督能真正有效。

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充分发扬民主。一是建立信息公开制度,确保人大代表的知情权,增加人大工作的透明度;二是健全完善选举制度,保证人大各项选举合法,不出现违法违规现象;三是坚持重大事情集体讨论,避免“一言堂”现象;四是广开言路,善于纳谏,工作上经求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这对加快法治建设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作为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就要带头坚持依法治国,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要用法治思维创新人大工作。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依法治国理念,做到立法、执法、守法、监督法律实施等多方面的统一。要用法治思维创新人大监督工作,明确监督对象,找准监督内容,理顺监督程序,注重监督效果,实现人大监督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有效推进政府依法执政和“两院”公正司法。要用法治思维创新人大立法,确保人大通过的重大事项的决定能合乎地方实际,规范工作程序,产生重大作用。要用法治思维创新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完善程序,掌握实情,注重履职能力,充分尊重常委会每一位组成人员的意见,确保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按法律程序进行。

要用法治思维健全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是人大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地方的很多重要事项是通过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来决定的。因此,要用法治思维健全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对会议召开时间、参加人员、列席人员、主持人、记录人、会议日程和议程、会议重要内容等,会前都要作充分准备和周密安排,对会中的审议重点、发言顺序、表决、会议小结等都要按照程序进行,对会后的贯彻落实、实施等都要作出科学安排和部署,确保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

要用法治思维创新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是地方人大常委会加强法律监督、推进宪法和法律在本地区得到遵守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要用法治思维把握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的几个方面:一是把握好执法检查时间安排。年内要进行多少次执法检查,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安排,避免随意性。二是把握好执法检点。要围绕党的工作重点和地方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围绕法律法规在实施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选择执法检查内容,把握执法检点。三是安排好执法检查程序。对检查组人员构成、检查时间、检查方式等都要做好安排和策划。四是写好书面报告。对检查了解到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限期改正等要形成书面报告,并交给被检查的单位,一起把执法工作做好。五是跟踪检查。执法检查过后,还要对执法部门进行跟踪检查,看看对方是否已经改正存在问题,是否产生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目的。

今年9月5日,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

键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实现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是人大工作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 坚持代表人民群众利益,就要走群众路线。要树立党的群众路线观,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要密切联系群众,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要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信息,保障代表的知情权,为代表知情参政提供良好的平台。在立法、监督、调研、等各项工作中,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不能脱离群众,脱离实际,不能偏离正确方向。

坚持代表人民群众利益,就要反映出群众呼声。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体察民情,反映民意。人大立法要反映出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大监督要顺民心、达民意,要把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大事、要事放在监督的突出位置。对于人大代表的建议、议案,人大常委会要高度重视,积极协调和有效督促承办单位办理,使好事办实、实事办好,人民群众得到实惠。

坚持代表人民群众利益,就要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要通过各种渠道,及时了解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是什么,普遍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是什么。掌握到实情后,就要采取办法和措施,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以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提高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满意度。

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中的主体,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作为地方人大常委会,必须坚持为人大代表服务。

要帮助人大代表提高素质。地方人大代表来自不同行业、不同乡镇村屯和不同社区,其文化水平和政治素质也参差不齐。对此,地方人大常委会要举办人大代表学习培训班,让人大代表比较系统地学习理论、学习时事政治、学习法律、学习科技、学习人大工作基本知识等,不断提高人大代表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要鼓励人大代表积极参加社会活动,组织人大代表考察、视察,不断开阔人大代表视野,增强人大代表履职能力。

工地论文篇(5)

关键词:人工湿地除磷植物填料影响因素

一、前言

人工湿地作为一种集生态性、景观性、高效低耗的废水处理工艺,正在应用于多种类型的废水处理中,如生活污水、农业废水、城市暴雨、富营养化景观水、矿山排水等等。随着人类活动的不断增加,水体氮磷的污染日趋严重。大量研究已证实:氮和磷能刺激藻类和光合水生生物的生长,而且最终引起水体富营养化,而磷被认为是产生水体富营养化的最主要因素。

由于传统的除磷技术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化学沉淀法除磷,运行费用高,会产生大量的化学污泥;生物法除磷,工程投资高,工艺复杂,运行管理要求高。人工湿地除磷,是在一般的人工湿地系统的基础上,通过人为的控制措施,优化系统达到以除磷为主要目标的废水处理技术,其主要原理是通过湿地中的填料、植物和微生物来完成除磷。人工湿地除磷,具有投资少,运行维护方便,经过优化后处理效果好等特点,在保护水环境,以及进行有效的生态恢复等方面均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二、人工湿地中植物对磷的去除

植物是人工湿地处理系统的核心之一,它在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系统中发挥多种作用。植物主要通过自身的光合作用吸收部分污染物,有些种类的植物可以吸收重金属或降解有机污染物。同时植物通过茎、叶中的气孔向系统中输送氧气,以形成根际特殊的环境来促进土壤中微生物的生长。

人工湿地能否有效处理污水的一个重要因素是选择的植物种类是否合适。一般来说,人工湿地系统的植物种类应具备以下特征:耐污性能好,处理效果好,成活率高;根系发达,茎叶茂密,输氧能力强,生长周期长;抗冻,抗热,抗病虫能力强;易于维护管理;具有美化景观的作用。

许多研究表明,植物的存在对于人工湿地系统净化功能的实现有极大的作用。吴振斌等通过实验,研究了人工湿地系统对污水磷的净化效果,结果发现3个有植物系统的去除率分别是61%、65%和59%,而无植物系统的去除率仅为28%。Peterson的研究发现,对于轻度氮磷负荷的人工湿地处理系统,在植物的生长阶段收割,可以占人工湿地氮总去除量的30%;而在重度氮磷负荷的处理系统中,虽然植物吸收氮的绝对量比轻度氮磷负荷的系统大,但其所占比例低,只有1%~4%。彭江燕等研究了黄昌蒲、美人蕉、水葱、芦苇、风车草5种水生植物净化污水的能力,结果表明,风车草去除磷效果最好,黄昌蒲和美人蕉次之水葱稍高于芦苇。

三、人工湿地中填料对磷的去除

人工湿地的填料是湿地的基质和载体,其去污过程主要包括基质的吸收和过滤等物理化学作用。填料的固磷作用主要包括化学沉淀、吸附作用、闭蓄作用等几个方面。化学沉淀受溶度积控制,可分为钙、镁或铁、铝控制的两种转化系统。可溶性磷酸盐与这些金属离子发生反应,形成自由能下降很多,可逆性和溶解性均很小的钙、镁或铁、铝磷酸盐。吸附作用由填料的表面性质决定,受填料的表面积和活性基团控制,一般认为磷酸根离子主要通过配位体交换而被吸附停留在填料和土壤的表面。闭蓄作用和氧化还原反应由直接关系。以上反应的产物最终吸附或沉降在土体内,从而使土体内这些元素的含量急剧升高,几年之后即可达到入水浓度的10~10000倍以上。因此,当填料达到饱和之后,必须更换人工湿地的填料来保证人工湿地的持续的处理效果。

很多实际运行的人工湿地,对于水中的有机物和悬浮物的去除效率较高,但是对于氮磷的去除效果相对较低。宋志文等对荣成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效果动态变化特征进行分析,结果表明人工湿地对于SS、COD、BOD的去除率分别为71.8±8.4%、62.2±10.1%和70.4±9.6%,大肠杆菌去除率为99.7%,对NH4+—N和TP去除效果较差,去除率分别为40.6±15.3%和29.6±12.8%。

选择合适的填料对于提高磷的去除效果至关重要。在筛选除磷填料时,主要对含氢氧化(氧化)铁或铝基团的天然矿物质,或能促进钙磷形成的含钙矿物质进行对比和筛选。其吸附效率受Eh、pH和吸附表面积等因素影响由于填料的吸附容量一定,所以当填料吸附饱和后,应及时更换填料以保证磷素的去除率。更换后的填料也应妥当处理,以免造成二次污染。在实际工程中,选择填料应根据其磷吸附效率、水力传导率、材料易得性、价格等因素综合考虑。

目前常用作人工湿地的填料有:矿渣、粉煤灰(FA)、钢渣、蛭石、土壤、沸石、砂子、石灰石、高炉渣、活性多孔介质(IECA)、页岩等等。现将常用填料的特点比较一下:

目前,针对以上一些填料的优缺点,在人工湿地系统中,一般采用复合填料。对于填料的组成,一般以石、砂、砾石、土壤为基本原料,并添加合适的辅料,通过不同的组合方式来提高磷的去除效果。有研究表明,在进水TP含量很高的情况下(化粪池出水),采用煤渣加高有机质含量的草炭,再惨入土壤,在水力负荷为54-64cm/d的条件下,对于TP的去除率为77.6-85.0%,运行15个月后,去除率仍大于55%。

四、人工湿地除磷效果的影响因素

1.人工湿地的构造形式

人工湿地根据构造可分为表面流人工湿地和潜流式人工湿地。表面流人工湿地,水力路径以地表推流为主,在处理过程中,主通过植物的茎叶的拦截、土壤的吸附过滤和污染物的自然沉降来达到去除污染物的目的。表面流人工湿地一般水力负荷小,系统对于氮磷的去除效果一般较差。而且由于冬季温度的下降和湿地植物的枯萎,净化功能降低。潜流式人工湿地可根据流向分为水平流与垂直流人工湿地。潜流工人工湿地系统,污水在湿地床的表面下流动,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填料表面生长的生物膜、丰富的植物根系及表层土和填料截留等作用,提高处理效果和处理能力;另一方面由于水流在地表下流动,保温性好,处理效果受气候影响较小,且卫生条件较好,是目前国际上较多研究和应用的一种湿地处理系统,但此系统的投资比表面流人工湿地系统略高。

2.进水水力负荷

湿地系统中的磷主要是通过微生物及植物的吸收以及填料的物理化学作用去除的,水力负荷过低,易造成湿地系统厌氧,微生物原先在好氧环境下过量吸收的磷又重新释放,致使TP去除率下降;而水力负荷过大时,污水的流速过大,对填料的冲击也使原先被吸附在填料或植物根茎表面的磷冲出系统,造成TP去除率下降。特别在湿地的启动期间,应采用适当的进水水力负荷,以保证系统中微生物的正常生长、挂膜。

3.pH值

由于污水中磷素的去除主要是靠填料的物理化学作用,磷的去除与介质的酸碱环境有关。这主要和填料内的金属离子有关,一般认为其中Ca2+易于在碱性或酸性环境条件下发生反应,而与A13+、Fe2+主要是在中性或酸性环境条件下发生反应。污水在经过湿地系统时,会引起系统的pH值的变化,过长的水力停留时间会导致系统的pH值的降低。

4.氧源

湿地环境对很多微生物来说是一种严酷的逆境,最严酷的是条件是湿地基质中缺氧。在缺氧条件下,生物不能进行正常的有氧呼吸,还原态的某些元素和有机物浓度可达到有毒的水平。人工湿地中有机磷好氧分解所消耗的氧气主要来自大气自然复氧和湿地植物供氧。溶氧水平越高,越有利于磷的降解和微生物对磷的吸收利用。

5.季节和温度

湿地除磷效果受季节和温度影响较大。一般在春、秋季节的去除率较高,而在冬季温度较低时去除率低。这与冬季植物枯萎、停止生长有关。雒维国等研究发现,污水中各种形态磷的去除率变化趋势与气温的变化趋势是一致的,两者在冬季同时降到最低点,在春夏季节则有较大幅度上升。

五、结术语

众多成功应用的实践证明,人工湿地作为占地少、易管理、效果好的污水处理系统,是一项非常有效的污水除磷技术。但是和国外相比,国内的研究相对滞后。通过理论和实践的系统研究,构建适合我国国情和不同地域特点的高效人工湿地除磷系统时当务之急,使其在我国得到广泛的应用和推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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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论文篇(6)

一、振兴*老工业基地离不开

良好的法治环境

在目前老工业基地改造的进程中,人们普遍重视产业结构的调整,资金和项目的引进,经济指标的提高,却往往忽略和轻视人文环境,法治环境,人的观念、意识等软环境的建设。而这些要素既能反映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成果,又对老工业基地振兴产生不可忽视的作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是各种要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尽管各种要素的作用程度可能有所不同,但是我们不能忽视任何一种要素的作用。这是社会全面、和谐发展的要求。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来看,振兴*老工业基地是实现全国和谐发展的要求;在老工业基地振兴的过程中,实现经济、科技、人文、法治等的全面和谐发展,同样是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目前存在的一种倾向是,片面地认为振兴老工业基地就是振兴老工业基地的经济,片面追求经济指标,这是不可取的。

振兴*老工业基地,中央政府的支持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老工业基地要加快市场化进程,而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有赖于完备的法律、制度、政策体系,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法律、制度、政策的作用几乎无所不在。

首先,国有企业改革涉及诸多法律问题。老工业基地的振兴与国有企业的市场化改造关系密切。实践表明,构造多元投资主体,改变国有企业股权结构,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内部化的财务预算硬约束机制,是使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的重要途径。建立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是当前国企改革的核心。这场伟大的制度创新,需要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引导、调节和保障功能。在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实行区域经济民营化的同时,需要运用法律规范来调节政企关系。在国有资产运营、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等方面,要尽快建立明确的法律制度,用法律手段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规范国有企业特别是小型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制止化公为私、逃避银行债务等现象出现,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其次,政府职能的转变需要法律的制约。政府职能转变是*老工业基地改造和振兴中的关键一环,这个问题不解决,再好的方案也不可能取得好的效果。为此要切实解决政企不分,政府对经济事务干预过多、过深,而公共服务又严重不足的状况,把政府经济工作的着力点转到制定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制度和法规、规章等方面上来,全面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给投资者、创业者以稳定预期。政府应该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为优势企业的发展提供最大的空间。应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好《行政许可法》,完善重大问题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决策程序,增强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办事效率,减少对微观经济的干预,切实放开搞活企业,把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切实转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各级政府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其中有的不仅不能促进经济发展,甚至妨碍经济发展,妨碍振兴,应及时加以改进。

第三,大力引进民营资本涉及诸多法律与制度问题。近年来,老工业基地各级党委和政府不断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民营经济发展很快,出现了总量和效益同步增长的可喜势头。但是与发达省份相比,老工业基地的民营经济总量小、规模小、效益不高。事实表明,振兴老工业基地商机无限,老工业基地的民营经济发展空间很大;同时表明老工业基地的国企改革、经济结构调整需要域外民营企业资本的参与。事实上,国家作出振兴老工业基地的决策后,许多南方民营企业跃跃欲试,到*考察咨询,洽谈投资,政府应予鼓励、支持和引导,并制定和完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在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同时,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和市场竞争的激烈,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大型民营企业没有形成较强的核心竞争力,经营管理水平普遍较低,企业融资困难,缺少复合型人才等等,制约着民营企业进一步发展。而一些民营企业偷税漏税,产品质量不高,缺乏诚信,不正当竞争,劳资关系不协调等问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政府认真引导和规范民营企业的行为,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使民营企业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还应做到严格执法,遏止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行为。

第四,健全就业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需法律制度的完善。老工业基地的就业问题不同于工业化过程中普遍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而需要特殊的制度与政策扶持。为解决就业再就业问题,国家已经制定出台了许多切实可行的政策。一方面要用好普惠性政策,确保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就业援助、社会保险补贴等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同时,针对老工业基地的实际情况,落实好特殊政策。在研究制定政策时,要切实把着重点放在促进人的发展方面,放在就业和有利于人们安居乐业上,强化对就业再就业工作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支持,把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衔接配套起来,形成具有合力的政策制度体系。从促进社会发展、增加就业、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增强消费动力出发,推动老工业基地改造。

第五,促进社会信用制度的建设需要法律与制度的完善。实行市场经济以来,老工业基地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了一系列困难,诚信的缺失就是目前所面临的困难之一。某些领域出现的比较严重的诚信缺失已经成为市场经济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重新构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诚信伦理是振兴老工业基地的当务之急。重新构建诚信伦理,就必须建立市场经济的诚信机制,完善失信的惩治机制,加大对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在全社会形成维护诚信的有效奖励机制。为此,应构建全国性的信用管理体系;制定专门的信用管理的法律和法规。

综上所述,振兴老工业基地有不可缺少的各种要素和条件,加强法治,实现法律规范对社会关系的有效调整,依法振兴,是加快实现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基本条件之一。只有具备良好的法治环境,才能有效保障老工业基地的顺利振兴。法治环境对老工业基地振兴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保证稳定的经济运行、经济发展秩序。老工业基地振兴中的经济发展,可能有各种直接的影响因素,如经济犯罪和其他各种形式的犯罪影响振兴;违背市场规则和法律,侵害市场主体的各种民事权益影响振兴;行政机关违法行政,以作为或不作为的形式侵害管理相对人的利益影响振兴。解决这类问题有教育和管理的问题,但更重要的是法治,从某种意义上讲,只有充分运用体现国家强制力的法律,才能排除影响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各种违法犯罪因素的干扰。第二,维护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市场经济是竞争的经济,也是法治的经济。市场的竞争,应是市场主体在公平、公正环境下的竞争,只有公平和公正,才能使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下去。假如没有公平和公正,情况将会如何?坑蒙拐骗,欺行霸市,市场何以存在和发展?若要实现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必须加强法治。第三,创新有效运行的机制和科学进步的制度。一方面,机制和制度的建设包括了法律运行机制和法律制度的建设;另一方面,一般意义上的机制和制度的建立和运行,离不开法治的规范和保障。

二、现实状况要求加快法治

环境建设

如何评价老工业基地的法治环境?笔者认为应当重点考察老工业基地的法治程度和水平是否与全国法治进步的程度相一致,是否与老工业基地振兴的要求相适应,主要表现为以下六个方面:①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完善程度;②行政机关是否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严格执法,在行使行政权力时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服务群众;③司法机关是否能准确、合法、及时、公正地适用法律,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化解矛盾,解决纠纷;④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公职人员是否能带头遵守法律,抑制特权,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⑤广大人民群众是否能学法、知法、懂法、用法,既能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又能进行法律监督,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⑥通过法律对社会关系的实际调整,使社会主体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应有惩治,社会关系和谐,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文化繁荣。

为此,笔者专门调查了*某市老工业基地改造中的上述相关问题,本文仅就其中的行政执法和司法状况进行简要评析,这可以从一个侧面提示我们,在老工业基地振兴的过程中加强法治环境建设,是我们必须重视和加强的。

1行政执法的现状分析

(1)近年来该市行政执法的改进和取得的成绩

在老工业基地改造过程中,该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正努力提高行政执法质量,消除和减少各种“低级执法”现象。近年来,在为“*老工业基地振兴”提供优质服务,创造良好执法环境的形势下,各级行政部门在行政执法体制的改革和创新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和有益尝试,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其中“同类权限”集中管辖的改革思路,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所谓“同类权限”集中管辖,是指将原来的两个以上行政部门对某一行政事务均可行使管辖权的管理,归口为一个部门管辖。其特点是:集中行使的处罚权范围广、项目多,执法重心下移;量化执法指标,执法行为程序化;机构精简,执法效率提高。长期以来,我国行政执法领域存在执法机构多、处罚重复、职能交叉、多层多头执法、执法随意性大等弊端。从“同类权限”的集中管辖的特点可以看出,它能解决一些执法中的“顽疾”。

(2)行政执法的问题和不足

由于历史、人们思想观念等多方面原因,一些行政机关和部门在行使执法权力和职能的过程中,出现各式各样的偏差、漏洞甚至违规违法行为。它不但背离法治的主旨和精神,损害当事人的利益,引发执法纠纷,而且还影响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伤害民众对政府和法律的信任。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执法程序“随意化”。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执法均有规范的程序,但长期以来,一些基层机关的执法人员违反法定程序、胡乱执法、口头执法、以言代法的行为和随意处罚的情形比较常见。当前行政执法纠纷的另一个热点是,超越法律授权行使所谓的执法权,或者无限扩大法定的权限,严重偏离法治精神。第二,执法行为“利益化”。尽管行政执法机关财政基本实现收支两条线,极大地遏制了以法谋“钱”的行为,然而由于其中大部分单位实行按比例返还或超过基数返还的办法,即上缴的越多返还的也越多,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收入仍然与个人奖金息息相关,因此仍存在过度执法、乱执法、乱罚款等现象。还表现出在一些公共服务性、没有经济利益领域的“不作为”方面的问题。2司法现状的分析

(1)近年来该市司法改革取得的成绩

在老工业基地改造的过程中,该市的各级司法部门正积极努力工作,围绕“振兴”的主题,把工作重点放在促进发展和振兴上,努力为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振兴老工业基地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司法改革已取得实质性进展,具体表现为:执行程序中的改革取得突破;审判监督中的责任体系形成;基层法院的基础工作出现新局面。

(2)司法实践的不足和问题

一是审判质量和效率仍有较大差距,审判作风上的问题尤为突出。有的法院积案仍然较多,裁判错误、人为拖延、隐性超审限、消极不作为的问题仍明显存在。出庭不准时,接待不守时,庭审不规范,精力不集中,对当事人语言粗鲁,态度蛮横,办关系案、人情案的仍大有人在。

二是审判管理监督机制仍不完善,完整科学的工作质量考评体系还没有真正形成。一些部门落实审判监督责任的规定不自觉、不认真、不敢负责任。监督体系不健全,导致质量评价参数不完整,有漏洞。

三是以人为本、优胜劣汰的竞争激励机制仍需完善创新,加大力度,持之以恒。一些法院不注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不注重对优秀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对部门和单位的消极落后现象乃至违法违纪人员不敢管。

四是基础工作仍是影响法院整体水平和形象的主要问题。虽然多数基层法院的工作有了明显的变化,但对有的法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仍然意见较多。其主要原因不是物质装备条件差,而是领导班子的自身作用和管理水平比较低,审判的质量和队伍的廉洁文明程度比较低,在率先垂范、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方面有一定差距。

三、加强法治环境建设应重视和

着力解决的几个问题

法治环境的改善,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不仅相关国家机关、职能部门要负起责任,全社会都应积极介入。在法治环境建设中要解决的问题,有的可直接服务于振兴*老工业基地,有的虽直观看来没有直接作用,但间接作用仍不可忽视。

1努力做好地方立法工作

(1)对于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如果原则性较强,需要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才具备可操作性的,地方人大和政府应及时制定相配套的法规、规章。此项工作做得好,既有利于国家法律制度的完善,也有利于地方的法律适用。要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国家法律法规的原则和精神;要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要及时出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2)对于老工业基地改造振兴中出现的特别的法律关系需地方立法调整的,应及时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如果国家法律已有原则性规定,应以已有规定为基础,适应老工业基地改造的特殊要求,制定具体的法规和规章;如果尚无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则应以宪法和其他法律精神为指导,制定出符合宪法精神和其他法律精神的地方性法规、规章。

(3)对于国家目前尚未立法,现实又迫切需要强制性规范来调整的,深化改革过程中所出现的新的法律关系,应加以研究,适时制定出新的法规、规章。这种做法不仅有利于及时调整新的法律关系,解决矛盾和冲突,做到有章可循,还有利于为国家的立法进行有益的探索,为制定全国性的法律奠定基础。当然,此类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制定具有一定的探索性,应避免盲目性,既要探索,又要稳妥;要符合宪法精神和其他法律精神;要紧密结合地方实际,具有实际操作的可行性。

2努力建立执法、司法机关的良性工作机制

如前所述,行政机关的执法与司法机关的司法适应改革的要求,特别是为适应振兴老工业基地的要求,曾做出很大努力,也取得了相应的成绩,同时仍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使这些问题得到切实的解决。当前,在建立良性工作机制上,应重视解决如下问题。

(1)关于行政执法“随意化”、执法行为“利益化”的解决机制。目前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问题属“低级执法”行为,完全脱离了现代行政管理的要求,其状态的形成既有客观环境的因素,也有执法者自身利益的因素,是一定社会历史阶段的特殊现象。如何解决此类问题?笔者认为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第一,要准确限定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自由裁量空间过小,将限制行政执法行为,自由裁量空间偏大,将为随意执法创造条件,适度的自由裁量空间的规范,应是努力追求的目标。当前的自由裁量权偏大仍是主要问题,其原因主要是法规规章自身的冲突、因利益驱使所作的利己解释、长期形成的习惯影响等。

第二,要努力破除特权思想。执法机关运用权力、行使权力,较易形成特权思想,传统观念的影响也较易为特权思想寻找到根据。因此经常能看到,一些行政人员对已实施的法规、规章不严格落实,一些行政官员在不准公众抽烟的场合随意抽烟等。如果行政人员将自己作为法律的化身,那么在行政执法程序上的“随意化”也就不足为怪了。

第三,要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当前针对行政行为常设的监督机构有审计部门、监察部门和各级政府法制办。由于职责分工和隶属关系等原因,目前其监督作用仍很有限。因此应进一步加强这些监督机构的作用;还应加强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以及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从法定程序上,要充分重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作用。

(2)关于执法、司法机关的独立行使职权问题。法律赋予了执法、司法机关对行使职权的独立性,任何其他机关、团体和个人都不得干预。执法、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标志,也是法治建设的基本要求。只有执法、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才能使法律对社会关系的调整功能得到公平的实现,才能使行政、司法人员的执法、司法水平受到客观的评价。但目前干扰因素较多,如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干预,同级其他机关的干预,某一机关内部领导的干预、部门之间的干预、同志之间的干预等,都影响司法的独立性。应当建立一种良性机制,排除干扰和不良影响。

(3)关于对司法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问题。司法工作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出现的办错案的情况可能是由于各种原因,如主观恶意的枉法裁判,因业务能力较低导致的对事实认定的错误和对法律理解、适用的错误等。无论何种原因,出现错误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只是视具体情况承担的程度有所不同罢了。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和减少错案的发生,提高办案的质量,增强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目前尽管有责任追究的制度,但作用有限,效果有限,对错案的抑制程度有限。应当建立更为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产生足够的威慑力,使司法人员谨慎从事,使他们认识到,如果出现错误,就将面对不利的后果,而不仅仅是扣发奖金了事。笔者认为,应当建立司法人员的流动机制,多渠道选拔司法人员,不称职的、出错较多的,应及时调离,转到其他岗位。

(4)关于节省诉讼成本、提高办案效率问题。目前人们对超期羁押、超审限办案的情况意见颇多。一方面,司法人员抱怨工作量大,无法按期办案;另一方面,司法人员在工作时间进行各种应酬,不在岗位的现象大量存在。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如何节省诉讼成本、提高办案效率,是必须重视和解决的问题。而解决此类问题,重要的仍然是制度和机制的建设,解决的方式也很多。其中,解决法官超审限、提高审判效率问题的方法之一是建立法官当庭裁决的机制。即改变目前的开庭、休庭、择期判决的状况,由合议庭将多数案件庭审后当庭判决。其意义主要表现为:①当庭裁决明确了主审法官的责任,有利于建立过错责任追究制度;②当庭裁决方式有利于防止人为干扰,增强裁决的公正性;③当庭裁决有利于提高审判效率,节省诉讼资源。

(5)关于加大执行力度问题。人民法院对判决的执行难,是目前的一个普遍性问题。而如果判决得不到执行,将形成恶性循环,影响法院的威信,影响法律的尊严。虽然人民法院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如在媒体上曝光、对当事人拘留等,但效果仍不明显。解决执行难的问题,仍需加强制度和机制的建设。

3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

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任务,尽管近年来各级国家机关为此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还不能满足于已有成就,面对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和老工业基地改造振兴的实际,法治教育仍需加强。首先,在对教育对象的法律认知程度的评估上,应坚持客观和实事求是的态度。从总体上评价,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逐年增强,对法律的本质、功能和作用的理解逐渐深化,对法律的应用趋于理性。同时,不同主体的法律意识是不同的,法治教育应因人施教,突出重点。其次,在教育内容上,既要对有些法律进行重复性教育,又要注意对新颁布的法律的宣传教育。曾经进行过的教育,如宪法、刑法、民法、婚姻法等,虽然曾是法治教育的重点,但由于教育对象的不同,教育时间较久而导致有效性弱化等,对于有些教育对象,仍有继续教育的必要。对于新颁布的法律,或者修改后重新颁布的法律,应当有重点地选择与教育对象和现实社会生活关系密切的法律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

工地论文篇(7)

论文摘要:公路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是公路路基、构筑物设计和施工的重要依据。报告要充分搜集利用相关的工程地质资料,做到内容齐全,论据充足,重点突出,正确评价公路构筑物的场地条件、地基岩土条件和特殊问题,为公路工程设计和施工提供合理适用的建议。 论文关键词:公路工程 地质勘察报告 报告编写 公路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是公路工程地质勘察的最终成果,是公路路基及构筑物地基基础设计和施工的重要依据。报告是否正确反映工程地质条件和岩土工程特点,关系到工程设计和施工能否安全可靠、措施得当、经济合理。当然,不同的工程项目,不同的勘察阶段,报告反映的内容和侧重有所不同。下面谈一谈有关公路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的编写工作。 一、公路工程地质勘察内容 1.路线工程地质勘察。主要查明与路线方案及路线布设有关的地质问题。选择地质条件相对良好的路线方案,在地形、地质条件复杂的地段,重点调查对路线方案与路线布设起控制作用的地质问题,确定路线的合理布设。 2.路基、路面工程地质勘察。在初勘、定测阶段,根据选定的路线位置,对中线两侧一定范围的地带,进行详细的工程地质勘察,为路基路面的设计与施工提供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 3.桥涵工程地质勘察。按初勘、详勘阶段的不同深度要求,进行相应的工程地质勘察,为桥涵的基础设计提供地质资料。一是对各比较方案进行调查,配合路线、桥梁专业人员,选择地质条件比较好的桥位;二是对选定的桥位进行详细的工程地质勘察,为桥梁及其附属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提供所需要的地质资料。 4.隧道工程地质勘察。隧道多是路线布设的控制点且影响路线方案的选择。通常包括两项内容:一是隧道方案与位置的选择,包括隧道与展线或明挖的比较;二是隧道洞口与洞身的勘察。 5.天然筑路材料工程地质勘察。筑路材料勘察的任务是充分发掘、改造和就近利用沿线的一切材料对分布在沿线的天然筑路材料和工业废料,按初勘和详勘阶段的不同深度进行勘察,为公路设计提供筑路材料的资料。 二、报告的编制程序 1.外业实物工作量的汇集、检查和统计。此项工作应于外业结束后即进行。首先应检查各项资料是否齐全,特别是试验资料是否出全,同时可编制测量成果表、勘察工作量统计表和勘探点(钻孔)工程地质平面图。 2.对照原位测试和土工试验资料,校正现场地质编录。这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但往往被忽视,从而出现野外定名与试验资料相矛盾,鉴定砂土的状态与原位测试和试验资料相矛盾。 3.对整个报告进行框架结构规划。由于公路工程地质有其特殊性,属于多专业合作工程。因此,对整个报告提前进行整体框架结构规划是十分必要的。 4.编绘钻孔工程地质综合柱状图。柱状图中标明各层的地质年代、成因类型、承载力基本容许值、摩阻力标准值和地下水位及地质描述。 5.划分岩土工程地质层,编制分层统计表,进行数理统计。地基岩土的分层恰当与否,直接关系到评价的正确性和准确性。因此,此项工作必须按地质年代、成因类型、岩性、状态、风化程度、物理力学特征来综合考虑,正确地划分每一个单元的岩土层。另外应注意,工程地质层的划分,不是越细越好,当然也不是越粗越好,除了遵循一般的划分原则之外,还应结合工程对象进行划分。在正确划分出工程地质层后,编制分层统计表。最后,进行分层试验资料的数理统计,查算分层承载力。 6.编绘工程地质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