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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基因食品安全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3-04-26 15:55:03

转基因食品安全论文

转基因食品安全论文篇(1)

关键词:转基因 案例 教学 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10(b)-0183-03

1 转基因食品安全课程概述

20世纪60年代末,美国斯坦福大学的Paul Berg教授首次成功将外源基因导入真核细胞,获得首例重组DNA,自此拉开了转基因技术在人类史上的发展序幕[1]。20世纪90年代,第一例利用重组DNA基因工程菌生产的凝乳酶在奶酪工业中的使用,标志着转基因技术在食品工业中得以应用[1]。1993年,美国批准Calgene公司转反义Pg基因的延熟番茄Flavr-Savr上市,这使得转基因食品正式进入了民众的消费生活中,成为传统生物技术食品的延续和丰富 [2]。此后,转基因植物源食品原料的种植面积迅速增加,被寄予厚望的转基因食品被誉为未来“粮食咽喉”,但是随之其安全性也开始备受关注[3]。纵观我国近几年的转基因食品研究发展状况,2008年,我国启动了计划投入资金约200亿元的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根据该计划我国将于2020年就转基因动植物新品种培育、功能基因克隆验证与规模化转基因操作技术、转基因生物安全技术、转基因生物新品种推广及产业化和条件能力建设等五大优先领域这些重点问题及动植物转基因研发和产业化发展中急需解决的关键问题实现突破[4]。引人注目的是,2013年美国转基因巨头孟山都首席技术官Robert T. Fraley和另两名在作物中插入外来基因技术的科学家获得了国际农业领域的最高荣誉“世界粮食奖”,这是拥有27年历史的“世界粮食奖”首次颁奖给研究转基因的科学家[5]。多年以来,转基因食品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对其安全性的关注已经不仅仅局限于科学家,同时也款款走入了寻常百姓家。

就我国情况而言,社会各界对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了解程度不一[6]。高层次的学术界和科研人员对其安全性的信息掌握较多,而普通民众的知晓程度较差,很多人只是听说有转基因食品的存在,谈不上科学理性的认知,更没有自己的态度和立场,而是人云亦云,甚至是盲目的谈“转”色变,可见转基因食品安全知识的推广势在必行。而转基因食品安全课程教学与转基因安全知识的推广是相辅相成的,作为经由高等教育的食品专业人才,更加需要扎实的掌握转基因食品的基本原理和安全性评价常识,做到能够客观、理性的认识转基因食品及其安全性,进而拥有认知新科学技术的积极态度,才能让科学之风吹开发展之路。

自2001年起,中国农业大学在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教学中开设了《转基因食品安全》相关的6门课程,其他各大高校的食品学院也开设了食品生物技术、转基因食品等课程,其教学都不可避免会涉及到转基因食品的安全问题。这些课程的开设,旨在培养学生正确认识、分析和对待新技术、新问题和新生产力的能力,希望学生能够举一反三、触类旁通,为日后从事食品安全、转基因生物、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等工作打下基础。而《转基因食品安全》作为一门快速发展的学科,其课程内容不断发展变化、原理概念相对晦涩难懂,教学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对其进行教学改革与创新的探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 案例法应用在转基因食品安全课程中的必要性

哈佛大学于20世纪初创造了案例教学法,是指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将现实世界中的真实场景进行典型化处理之后,有步骤地组织学生进行针对性的研究与讨论,引导学生进入具体实际的分析中,而不是学习晦涩的抽象理论,进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现既定的教学目标[7]。转基因食品安全课程的基础理论比较抽象难懂,转基因食品相关的经典故事也不胜枚举,非常适合案例法教学。因此,将教学计划内的知识点融合到案例中,引导学生开展讨论和辩论,进一步向学生传授正确、客观地看待科学问题的思路和方法是十分必要的。

案例法应用在转基因食品安全课程中是贯彻启发式教学的需要。通过案例引发讨论,让学生踊跃参与其中,不仅可以加强师生互动,形成活跃的课堂氛围,避免教学课程枯燥无味;还可以逐步使学生转换为教学过程中的主体,引导学生由被动的学习过程变为主动的学习过程,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启发学生的求知欲和创造力[8]。

案例法应用在转基因食品安全课程中是激发高科技兴趣的需要。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用案例引导学生了解转基因科学技术中的深刻学说,体会蕴藏其中的科学思想,进而激发更深层次的思考。学生可以学在其中、乐在其中,老师也避免了填塞式的教学方法,以及就原理概念而讲原理概念的老调重弹,更能激发学生对于高新科技的兴趣[9]。

案例法应用在转基因食品安全课程中是培养批判性思维的需要。科学的发展不可能一帆风顺,而是在批判、继承、发展之中曲折前行[10]。能够对案例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解读,让学生从不同的视角出发凭借逻辑和证据进行辩论及反思,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提升学生独立的判断能力,从而科学、客观地看待转基因食品,并推动这一先进技术的发展。

3 转基因食品安全课程案例法教学改革的主要措施

3.1 转基因食品安全课程案例法教学的教学内容

本课程根据转基因食品安全的案例设计教学内容,首先以目前应用比较广泛的“抗除草剂转基因大豆、抗虫转基因棉花、抗虫转基因水稻、抗病毒转基因番木瓜和抗病毒转基因甜椒”为例来认识具有特定抗性的转基因食品;以“耐储藏转基因番茄和耐储存转基因河套蜜瓜”为例来认识延长果实储藏期的转基因食品;以“富含β-胡萝卜素的金大米、含多不饱和脂肪酸的转基因亚麻和降低过敏原的转基因花生”为例来认识改良品质的转基因食品;以“抗乙肝转基因番茄”为例来认识药用功能的转基因食品;以“吸收有毒重金属硒的转基因印度芥属”来认识可以改良环境的转基因植物。让学生更好地了解目前转基因食品在世界范围内研发和产业情况,更清晰地认识为什么要进行转基因研究,以及我国在转基因研究领域所处的位置。

另外,针对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问题围绕历史上引发转基因食品物安全争论的典型案例,如“巴西坚果与转基因大豆事件”、“普斯泰事件”、“孟山都转基因玉米事件”、“俄罗斯之声转基因食品事件”、“中国广西迪卡007/008玉米事件”、“黄金大米事件”、“帝王蝶事件”以及“墨西哥玉米事件”等展开转基因食品食用安全与生态安全的教学,使学生掌握转基因食品安全评价的原则和内容,以及获准进入市场的程序。进而,将转基因技术以及转基因生物安全方面的最新研究新进展及时反馈到课堂教学中,使课程内容不断丰富和更新。

3.2 转基因食品安全课程案例法教学的教学过程

课堂上,结合教学内容,选择最合适的时机导入案例,教学过程可分为“案例呈现-问题提炼-角色模拟-教学实施”四个步骤,下面以迄今唯一因过敏而未被商业化的转基因食品案例―― “巴西坚果与转基因大豆”事件为例进行解读。

首先通过“案例呈现”将发生在1994年的“巴西坚果与转基因大豆”事件娓娓道来,然后向学习抛出“为什么要向大豆中转乳巴西坚果中编码蛋白质2S albumin的基因”、“如何确定转基因大豆的安全性”以及“如何处理不安全的转基因食品”等问题,积极引导学生针对问题掌握知识、搜集资料、查阅文献。然后把课堂的部分时间交给学生,通过“角色模拟”环节请学生分饰大豆种植者、科学家、政府官员、消费者、媒体等角色,进行激烈的讨论或者辩论,其间由教师把转基因大豆的背景、转基因食品涉及的主要安全问题、转基因食品安全评价的内容和原则以及管理策略等知识点融入此案例教学中,并对学生在分析讨论中存在分歧和疑问的内容进行详细地讲解,完成“教学实施”的过程。继而引导学生认识到转基因植物的安全管理和生物技术育种技术体系具有自我检查和自我调控的能力,能有效地保障转基因食品的食用安全。再让学生进一步提出完善转基因食品安全评价技术、标准体系及管理制度的一些建议,从而更易切中预设的教学目标。

此案例法教学将学生放到不同的角色饰演之中,将理论知识与社会实际紧密结合,使学生真正获得自主学习的乐趣,顺利地实现由“学会”向“会学”的转化,有助于引导食品专业人才用科学的态度参与到社会热点话题和公众事务的讨论之中。

3.3 转基因食品安全课程的教师队伍

转基因食品安全作为一门新兴课程,教师资源相对比较紧张,针对这一问题采取“本校教师+客座教师”的模式开展教师队伍建设的改革。以本校的师资力量为主,尤其是中青年骨干教师,经常开展的教研活动,坚持轮流听课,分析研究本课程的教学内容,探讨适应时展的教学方法与手段,着力提高本课程教师队伍整体的教学水平[11]。另外,分析发生在我国或者涉及到我国的重要转基因安全案例可以从社会引入教师资源,以曾经参与处理过转基因重要安全事件的转基因食品安全专家、学者或公职人员为客座教授,有请他们参照国家标准程序来解读如何处理的相关事件,形成生动的课程教学典型案例,如“湖南黄金大米事件”、“湖北非法种植Bt转基因水稻事件”、“广西大学生异常事件”和“山西老鼠绝迹事件”等。本校教师与客座教师的结合,可以说是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是推动先进生产力发展与社会进步的碰撞。

3.4 转基因食品安全课程的教材建设

目前在整个转基因食品安全的教学中尚无一本合适的教材,本课程的案例法教学尤其需要一本精编的案例集锦教材,因此需自主编纂首册转基因食品安全课程案例集锦。该教材围绕五个原则进行编写,一是“秉承事实”的原则,以实事求是的态度还原案例的来龙去脉,没有任何感彩的倾斜和结论性引导,保持科学严谨的纯粹态度;二是“百家争鸣”的原则,针对转基因食品安全事件的分析历来存在许多争议,从客观的角度描述不一样的声音,让学生拥有全方位信息的知情权;三是“科学规范”的原则,以科学原理为基础,用理性、客观、辩证的科学思想分析案例,让学生掌握用科学思考问题、用科学分析案例以及用科学处理问题的能力;四是“深入浅出”的原则,全书使用科普性的语言和生活化的描述,继深入挖掘案例之后,注重强调转基因食品与我们的生活,从而让学生更容易的掌握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相关知识;四是“网络同步”的原则,在这个网络越来越重要的年代,青年人更愿意利用网络获取知识,因此将转基因食品安全课程的电子教材、教案、大纲、课件和参考资料等教学资源全部实现网上同步开放,便于学生随时随地进行资料查阅和自主学习。

3.5 转基因食品安全课程的考核机制

在传统的考核方式中,仅仅从一张期末试卷来判断学生对该课程的掌握程度是存在很大缺陷的,因此对于考核机制的改革是教学实践过程中非常关键的环节。结合本课程的实际情况和教学宗旨,将考核机制加以改革后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随堂考核”,涉及出勤率、课堂表现等内容,主要考核学生的学习态度和课程参与度,此部分占总成绩的10%;第二部分“讨论及辩论”,理不辨不明,由学生分饰食品生产者、科学家、政府官员、消费者、媒体等不同的角色,只有身临其境才能体会其中乾坤,让学生针对典型的转基因食品安全事件进行不同角度的讨论和辩论,主要考核学生综合分析的能力、辩证思考问题的能力以及学以致用的能力,此部分占总成绩的45%;第三部分“期末考试”,从教师传授的知识和案例集锦教材上涉及的内容中选择3~5个典型案例,由学生进行独立的案例分析并形成小论文,综合考核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搜集和处理科学信息的能力,同时老师也可以通过学生的论文更加直观的得到教学质量的反馈,此部分占总成绩的45%。通过考核机制的改革,充分体现出“传道、授业、解惑”的思想,更加注重于辩证思考问题的能力、综合实践能力和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培养,使考核机制更好的服务于塑造学生的科学观。

4 结语

转基因食品安全课程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的科学观念,同时掌握并熟练运用新生产力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技能,进一步使得学生了解我国食品安全的发展状况,并且为学习其他的相关课程及从事食品安全领域相关工作打下基础。近几年,转基因食品的快速发展要求我们对传统单一教学模式进行不断的探索和完善,以适应转基因食品安全领域发展的模式,力求为培养具有辩证思维和科学理念的高素质人才提供一个理想的教学环境和成长平台。

参考文献

[1] 黄昆仑,许文涛.转基因食品安全评价与检测技术[M].科学出版社,2009.

[2] 平静.转基因食品存在的人类健康伦理疑虑及其发展对策[J].经济与社会发展,2010(6):87-89.

[3] 许文涛,贺晓云,黄昆仑,等.转基因植物的食品安全性问题及评价策略[J].生命科学,2011,23(2):179-185.

[4] 王江波.转基因技术百亿重大专项获批[J].食品科技,2008,33(8):8.

[5] 杨骏.转基因专家获世界粮食奖的意义何在[J].种子科技,2013,31(8):31.

[6] 王国霞,贾红帅,秦凌云,等.大学生对转基因食品认知态度的调查―― 以郑州市北大学城为例[J].农学学报,2013, 3(4):55-58.

[7] 朱金生,刘耀辉.案例教学法在教学中的应用探讨[J].理工高教研究,2006,24(6):66-67.

[8] 李楷彬.让学生自主学习 培养创新意识[J].时代报告:学术版,2011(7):61.

[9] 王珍发.利用科普促进高中物理教学的实践研究[D].内蒙古师范大学,2008.

[10] 沈亮.试论批判性教育教学反思[J].管理观察,2012(15):136-137.

转基因食品安全论文篇(2)

转基因食品安全吗?

No

(新浪微博网友)杜海军:

最近热议的转基因食品是否存在安全问题,可以这样解决:让赞成引入转基因食品的人去试吃20年,看看效果再说,这样才有发言权!

Yes

中国农业生物技术学会常务副理事长林敏:

世界上没有绝对安全的食品,只有相对安全的剂量,任何食品的安全性,都是以剂量为前提的一个相对概念。

No

(新浪微博网友)波导天语:

转基因只认一条;在欧美大量进入食品领域没有?昨天看农业部发的文章称转基因食品可以食用,文中也承认欧美主要用于工业和饲料!很矛盾!

Yes

中国农科院生物技术研究所研究员王志兴:

可以说,美国是吃转基因食品种类最多、时间最长的国家,美国公民对转基因食品习以为常了。

No

黑龙江省大豆协会副秘书长王小语:

根据我们了解到我国肿瘤高发,我国转基因大豆消费区域的特征,初步得出这么一个结论:可能转基因大豆油的消费和我国肿瘤的发病高度相关。

Yes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戴景瑞:

人体出现肿瘤的原因很多,简单的将转基因大豆与癌症联系在一起是非常不科学的,是缺乏理性思维的表现。

No

意大利农业部:

孟山都公司的MON810号转基因玉米具有“对生物多样性的负面影响”。

Yes

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所长黄大:

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已经批准上市的转基因作物相比于常规作物会给人类健康和环境带来更多的潜在的和间接的风险。

No

《每日经济新闻》报道:

国际机构的转基因的种植面积约1.7亿公顷,只有全球耕地的1/10左右,难以支撑农业部全球4/5人口食用的说法。

Yes

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委员、

中国农科院生物技术所所长林敏:

全球转基因商业化应用已经17年,食用转基因产品的人口占到4/5,还没有发生一例被证实的食用安全问题。

No

崔永元:

转基因食品,你吃吗?你可以选择吃,我可以选择不吃。你可以说你懂“科学”,我有理由有权利质疑你懂的“科学”到底科学不科学。你可以说我,我也可以说你白吃。

Yes

方舟子:

品尝转基因玉米虽无科学研究价值,但有科普价值,应创造条件让国人可以天天吃转基因食品。

中立方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杨晓光:

转基因食品是否安全,这是一个无法解答的问题,因为所有技术的安全性都是基于当前的科学发展水平和认知水平。

美国社会学家威廉姆・莱西教授:

如果社会上对一项新产品怀有较深的疑虑,暂时没有很多人愿意消费,那就不应当急于推广。

人民网网友熊建华XGH:

吃是必然吃,因为你很难找到完全不吃的条件和理由,但尽可能的少吃也是必须的,关键在于自我控制。

人民网网友尔吾:

转基因到底怎么回事,不明白。转基因是否安全,不明白!转基因到底能吃不能吃,不明白!食品到底是转基因的好,还是非转基因的好,不明白!有关知识普及不够,主流媒体宣传不够,权威专家解说不够。稀里糊涂的买,稀里糊涂的吃。许多人唯一能做的,就是不买。

新浪微博网友MeeQ茜--裴:

我且不理会转基因食物吃了好不好,是否会给人体带来危害。最起码你应该明确显眼的标出,让大家有个知情权和选择权,谁爱买让他买去。

新浪微博网友庄庆刚_生物医药:

作为一名以转基因为研究课题的中科院毕业生,诚实的说我对转基因持观望态度,大众对转基因的恐惧应该被理解,各位推动转基因的专家还是慎重些吧。

新浪微博网友汤来仙:

去超市看了金龙鱼的大豆油,原料:巴西转基因大豆,n年前就见到了,现在还在卖。请问,有害无害?有害无害,都绝不会买。

新浪网友火狼:

作为痛风患者,我热切期盼转基因技术实现历史性的突破,如果有一天出现我等病友能够吃的海鲜、内脏、花生米、豆制品……那么诺贝尔非它莫属了!

新浪微博网友研子YZ:

吃着无争议农药抵制欧美有争议转基因,犹如太监抵制同性恋。

食品安全是大事,转基因食品是否真的安全,并不是三言两语就可以说清楚的,需要通过严谨的科学论证,才能得出具有说服力的结论。我们希望在这场争论中的声音,至少应该是理性的、客观的、讲求科学依据的,因为只有在这样的前提下,真相才能越辩越明。

转基因食品安全论文篇(3)

【论文摘要】为了使人们能够在分享生物技术进步成果的同时,又能避免一些不确定因素对消费者权益造成损害.学者们纷纷把研究重心移向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这一领域笔者通过对国内外现有的关于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的研究进行系统梳理.以推动我国相关研究工作的进一步展开。

1关于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的理论基础

关于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的理论基础,目前学者们总的来说有这样三种观点:可靠科学原则、预防原则、折衷主义原则。学者们一致认为美国是对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奉行科学主义原则的典型代表。美国提出:对转基因食品的法律规制必须建立在“可靠科学原则”基础上。美国政府反复强调:科学是管制体制的基石。这意味着管制不能建立在“无端的猜测”和消费者“担忧”的基础上,而必须有可靠的科学证据证明风险确实存在并可能导致损害时,政府才能采取管制措施。美国认为转基因食品不可能比传统食品不安全.采用“无罪推定”的策略。即如果我们不能提出充分的科学证据证明转基因食品是不安全的.就假设转基因食品是安全的.没有必要对转基因食品的研究与商业化采取过多的限制。

遵循预防原则的代表则是欧盟。欧盟认为,科学是存在局限的,对科学评估转基因食品所需的完整数据要等到许多年后才能获得;无论研究方法多么严格,结论总会具有某些不确定性,而政府不能等到最坏的结果发生后才采取行动。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环境.欧盟采用了“预防原则”作为管制转基因食品的理论基础。

有学者认为,与美国和欧盟的鲜明态度相比.日本则采取了一种较为折中的态度。一方面,由于转基因技术在提高单位面积产量等方面优于传统技术。对于日本这个耕地面积相对于其人口数量严萤不足的国家而青.这无疑是一个福音。因此.转基因食品在日本得到了部分民众的支持。而另~方面.作为一个农产品的进口大国,转基凶食品的不安全因素义使国内许多民众对转基因食品存在质疑。正是基于以上两点因素.导致日本在对转基因食品的态度上长期游荡于可靠科学原则与预防原则之间,使其对转基因食品的政策也试图在这两种原则的指导下,寻找一个新的平衡点。

2关于国外的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

2.1关于国外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的主体

有学者认为美国目前对转基因食品安全进行监管的主体有五个,分别是农业部(USDA)、环境保护局(EPA)、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DA1、职业安全与卫生管理局(OSHA)及国立卫生研究院fNIH)。这五个部门协调管理转基因食品,其中FDA在转基因食品的管理中发挥着主导作用。还有的学者认为监管主体还应当包括动植物健康检疫局。这些监管主体有着明确的分工:FDA的食物安仝与应用营养中心是管理绝大多数食物的法定权力机构.美国农业部的食品安全和检测部门则负责肉、禽和蛋类产品对消费者的安全与健康影响的管理,EPA则负责管理食品作物杀虫剂的使用和安全。

欧盟对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的主体的设置则颇为复杂。有学者认为监管主体分为成员国和欧盟两个层次的主体。其中,一种转基因食品要想在欧盟上市销售就要涉及到:申请者本国的主管机关,欧盟其他的成员国,欧盟委员会、欧盟“食品科学委员会”、“食品常务委员会”、欧盟理事会等众多的监管主体。

有学者认为日本对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的主体则是由日本科学技术厅、农林水产省和厚生省共同构成。农林水产省依《农、林、渔及食品工业应用重组DNA准则》,负责管理转基因生物在农业、林业、渔业和食品工业中应用,包括在本地栽培的转基因生物、或进口的可在自然环境中繁殖的这类生物体以及用于制造饲料产品和食品的转基因生物。对于国外进入日本的转基因食品的饲料,厚生省要重新进行安全性评价。

2.2关于国外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的手段

学者们目前对于国外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手段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上市审批制度、转基因标识制度、产品追踪制度等方面。

2.2.1关于转基因食品的上市审批制度。有学者认为美国转基因食品上市审批制度经历了一个由自愿申请到强制申请的转变。2001年,美国确立了咨询程序。然而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实施转基因食品上市前自愿咨询的政策,弱化了转基因食品的管理。后来美国部分科学家提出食品药品管理局应该实施转基因产品上市前强制性公告程序,并提供公众通道,使他们能够了解开发商提交给管理部门的转基因产品的健康和安全数据。2后来,美国《转基因食品管理草案》对转基因食品上市流通的申请时间作了规定。它要求来源于植物且被用于人类或动物的转基因食品在进入市场之前至少120天的时间.该制造商必须向食品和药物管理局提出申请,并提供这一食品的有关资料,以确认该食品与相应的传统产品具有一样的安全性。

有学者指出欧盟的转基因食品上市审批程序非常繁琐,一种转基因食品要想在欧盟上市销售,要经过成员国和欧盟两个层次的批准。申请者首先要向某成员国的主管机构提出申请.由该国主管机构对其进行风险评估。如果该成员国同意这种转基因食品上市,需要通过欧盟委员会通知其它成员国。在获得其他国家同意后,这种转基因食品可在全欧盟境内上市销售。如果有其他成员国反对,则需要经过一个“附加评估”程序.即欧盟委员会把申请提交欧盟“食品科学委员会”来审查.并根据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做出批准或不批准转基因食品上市的决定.然后再提交由各成员国代表组成的“食品常务委员会”投票表决。如果“食品常务委员会”投票否决了欧盟委员会的决定,则欧盟委员会应将决定提交欧盟理事会.由欧盟理事会投票表决,如欧盟理事会在3个月内没有进行表决。该决定草案将自动生效。

2.2.2关于转基因食品的标识。美国直到2001年3月份才出台一个转基因食品自愿标签的指南,分为转基因食品自愿标签(have)和非转基因食品自愿标签(haveno)。美国《转基因食品有权被知悉法案》规定了转基因食品的标识制度,即生产者对所有含转基因成份的食品.以及由含转基因成份的产品所育成的食品都要作标识。该法案还规定了转基因食品的证明制度,即在转基因食品育成的全过程(从种子公司到农民,从制造商到零售商),只要是对食品有控管权的所有行为主体皆应制作一份保证书,以证实该食品的成份。

欧盟新条例规定对所有转基因成分超过0.9%(获得欧盟核准的转基因品种1和0.5%尚未获得欧盟核准的转基因品种)的产品都必须进行转基因标识。但如果产品中因偶然或技术上不可避免的因素而存在的转基因低于限量值,则该产品可免除转基因标识的要求。

日本的转基因食品标签管理规定设计得也较为复杂,是转基因食品强制标签和转基因食品自愿标签的混合。日本将转基因食品分为三类:a·与传统农产品和加工品无实质等同性;b·与传统农产品具有实质等同性,但外源基因或蛋白质在加工成食品后依然存在;c·与传统食品具有实质等同性,加工品中不存在外源基因和蛋白质。三类产品的标记规定不同。

2.2.3关于转基因食品的追踪。为了监控授权的转基因产品在确定对人类健康存在无法预测的危险时有能力撤回产品,欧盟通过的有关转基因生物可追踪性的法规确立了对转基因产品“可追踪性”的监控机制。“可追踪性”可以被定义为:追踪产品从生产到流通的全过程的能力。新法规确立新的登记制度并在标识时注明唯一代码(作为身份识别),使转基因产品从生产到出售的所有环节都有据可查,并要求企业经营者保留5年的使用转基因产品的记录。

3关于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的研究

3.1关于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的主体

有学者认为我国目前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主体问题多多。如我国职能部门在行政过程中并未能够很好地理清思路,明确权责。在我国转基因食品的监管中,农业、卫生、环保三个部门应该共同起着重要作用,但是事实上农业部掌握了实际的大权。由于农业部门只是从源头上控制转基因食品,而没有全程跟踪转基因农产品在整个食物链中的变化,因此并不能完全地保证其食品的安全性。另外,还有学者认为我国的转基因食品管理存在多头管理,各个部门的协调性不高,部门之间的法律法规存在冲突的现象。虽然目前转基因食品的管理主要由农业部负责.但是卫生部、科技部以及国家环保局都介入了转基因食品管理.各个部门之间对转基因食品管理并没有形成统一有效的管理机制。

目前,转基因标识的监管工作主要由农业部各级部门进行。而市场监管主要涉及流通领域的各环节,农业部各级部门中尚无专门进行市场监管的部门,而农业部门与工商等其他市场监管部门之间就转基因食品问题方面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因此.转基因食品批而未标甚至未经批准就上市的现象仍大量存在。有学者提出应该明确科技部、农业部、卫生部和各省、直辖市的科技厅(局)、农业厅(局)、卫生厅(局)等部门对转基因食品实施管理的职权和职责分工,使其与“国家生物技术管理委员会”和各省、直辖市设立的生物技术管理办公室的工作协调统一。

3.2关于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的手段

由于转基因食品是现代生物技术的产品,随着科学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我们有可能对转基因食品的食用安全性和营养质量的科学认知发生改变.或经过研究原有认识受到质疑等,转基因食品可能面临重新进行安全性评价的需要。虽然我们已经严格了市场准人.并且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制度,但是,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仍然可能需要重新进行新的安全性评价。对转基因食品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以及安全性研究和商品化生产的范围、时间和限制条件等不同.采取合理可行的产品召回。有学者建议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并规定严厉的法律责任。同时对转基因食品市场实施监督检查.如卫生抽查、罚款、查封、扣押和禁止销售、禁止移动等强制性措施。其中准人制度应该包括:转基因食品生产许可制度.转基因食品安全标准制度,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另外,对转基因生物研究、开发、生产、梢售的各个阶段实行信息披露和公示制度。各阶段的行为主体都应当依据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将其在相应阶段的相关内容进行披露。并向公众进行公示。披露和公示的内容包括该转基因生物的潜在风险以及该主体对该风险的防范和处理措施等。还有学者认为。转基因食品召回法律制度是转基因食品市场规制制度中的关键环节.它一方面充分维护了转基因食品消费者的权益.另一方面,它是对转基因食品生产者和销售者的有效警示。转基因食品生产者和销售者从事生产和销售活动的目的是求利,而违反转基因食品相关标准。召回转基因食品的经济代价极大的话,转基因食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将会自觉地参与维护转基因食品安全工作。而食品召回制度可否起到以上功效的关键在于执法是否严格。因此,在转基因食品市场规制法律制度的建设中必须强调转基因食品召回制度的执行.要做到对于发现问题的转基因食品在一定期限内强制召回。对不予召回的企业则强制查封财产以备补偿消费者的损失。

3.3关于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

目前学者们认为转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主体除了包括生产者、销售者等被监管者,另外还应该包括监管主体关于生产者、销售者责任方面.有学者认为我国对转基因食品违法行为处罚不够严厉.因为对违反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没收非法销售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可以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学者认为以上规定惩罚力度较弱.最多5万元的罚款并不足以产生法律威慑力,这与生产和销售转基因食品所获的丰厚利润相差悬殊。因此,应该提高罚款敬额,加大惩罚力度。就转基因食品的安全保障而言,有学者认为其救济方式应主要以侵害排除和损害赔偿为主导。从具体措施来说,有必要建立一个安全保障基金,一方面更好地保障公众的安全,同时也不给企业带来过分沉重的经济负担从而危及企业的生存,造成社会经济发展问题和失业问题等,从而阻碍转基因食品的发展。

对于监管主体的相关责任而言,有学者指出应该明确食品监管部门不作为的法律责任。针对监管屡屡缺位的状况,相关的食品安全立法中应该明确规定监管部门的职责,对于不履行职责的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行政不作为的法律责任。对于不履行职责的具体情形可以以列举的方式进行规定.以便于落实相关责任

4整体研究评价与展望

学者们对于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的研究在这儿年呈一种急剧上升的趋势。在国外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的研究中.以对美国、欧盟、日本等囤的借鉴研究居多。但是这些研究多是一种描述性的研究.一般是对该国的转基因食品发展的状况进行陈述.接着描述一下该囤转基因食品的监管主体有哪些.转基因食品上市需要经过怎样的一个审批过程.标识制度怎样规定的等等。目前的这些研究深入性不够,仪仪是一个简单的介绍.而且许多研究非常凌乱,不成系统。另外,从研究内容讲,现有的对于国外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的研究不够全面。现在大多数学者都是从国外的监管理念.监管主体,监管手段这三方面进行研究,而非常重要的监管责任制度则很少有人问津。众所周知,转基因食品所存在的许多不确定性本来就使得很多人们难以接受它,而相应的转基因食品责任如果再缺失的话.无疑对转基因食品的发展非常不利。可见对于转基因食品责任的研究非常重要,但是目前学者们却对此却很少涉及.这也是学者们以后研究的一个方向。

转基因食品安全论文篇(4)

[论文摘要]转基因食品已经逐步进入我们的日常生活,食品与人类健康密切相关。随着今年来转基因技术的迅速发展及其在农业生产应用范围的扩大,转基因农产品和其安全性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

转基因食品是基因修饰生物体(genetically modified objects, GMO)中的一类,又称基因修饰食品(genetically modified food, GMF)。GMF是现代生物技术的产物,它利用现代分子生物学技术,将某些生物的基因转移到其他物种中去,改造它们的遗传物质,使某些生物的基因转移到其他物种中去,改造它们的遗传物质,使其在性状、营养品质、消费品质等方面向人们所需要的目标转变。这种以GMO为食物或为原料加工生产出的食品就是GMF。现阶段的GMF主要以GMC为食品(比如转基因番茄)或以GMC作为原料而加工的食品(比如利用转基因大豆生产的豆奶)。转基因技术既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利益,也存在着一些潜在的危险。

一、GMF发展概况

1994年,第一例进入市场的GMF(转基因番茄)在美国诞生。现在至少有13个国家种植了GMF,其中美国的种植面积最大,达3030万公顷,68%;其次是阿根廷1000万公顷,23%;加拿大300万公顷,7%;我国50万公顷,占1%。

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确定的GMF品种达43个,有60%以上的加工食品有转基因成分,GMF的销售额达百亿美圆;有调查显示,美国、加拿大两国的消费者大多接受了GMF,仅有27%的消费者我食用GMF可能对健康造成危害。

我国已批准了6种GMF的商品化,其中食品3种:抗病毒甜椒、抗病毒番茄、延迟成熟番茄。随着我国对GMF的研究和开发,我国的GMF品种会越来越多。目前,研究重点是开发转基因水稻、转基因鱼等食品。

根据GMF的来源可以将GMF分为植物源GMF、动物源GMFH和微生物源GMF。现阶段的主要是植物源GMF,涉及的食品或食品原料包括:转基因大豆、转基因玉米、转基因番茄、转基因油菜、转基因马铃薯等。全球转基因种植中,转基因大豆种植面积最大2580亿公顷,占全球GMF的58%。

二、转基因食品的特点

GMF与传统的食品比较:传统食品是通过自然选择或人为的杂交育种来进行。虽然转基因技术与传统的以及新近发展的亚种间杂交技术相比,在基本原则是并无实质差别,但生产GMF的转基因技术着眼于从分子水平上,进行基因操作(通过重组DNA技术做基因的 修饰或转移),因而更加精致、严密和具有更高的可控制性。人们可以利用现代生物技术改变生物的遗传性状,并且可以创造自然界中不存在的新物种。比如,可以杀死害虫的食品植物,抗除草剂的食品植物,可以产生人体疫苗的食品植物等。其具有如下特点:

(1)成本低、产量高。成本是传统产品的40%60%,产量至少增加20%,有的增加几倍甚至几十倍。

(2)具有抗草、抗虫、抗逆境等特征。其一可以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其二可以提高农作物的产量。2000年的GMC达4420万公顷,其中抗除草剂的有3280万公顷,占74%;抗虫性状的有830万公顷,占19%;抗虫肩抗除草剂的占7%。

(3)食品的品质和营养价值提高。例如,通过转基因技术可以提高谷物食品赖氨酸含量以增加其营养价值,通过转基因技术改良小麦中谷蛋白的含量比以提高烘焙(bei)性能的研究也取得一定的成果。

(4)保鲜性能增强。例如,利用反义DNA技术抑制酶活力来延迟成熟和软化的反义RAN转基因番茄,延长贮zhu藏和保鲜时间。

三、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

1998年,英国苏格兰研究所的Arpad Pusztiai 教授用转基因马铃薯喂老鼠,1998年秋在电视上宣布大鼠食用后,引起器官生长异常,体重和器官重量减轻,免疫系统受损。此事引起国际轰动。这是对转基因食品提出的最早的,有所科学证据的质疑,并在英国及全世界引发了关于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大讨论。虽然,英国皇家学会于1999年5月宣布此项研究“充满漏洞”,从中不能得出转基因马铃薯有生物健康的结论。

转贴于

1998年3月,美国专利和商标局批准了一项由美国农业部和DPL(Delta and Pine Land)公司联合申请的所谓“终结者”技术(terminator technology)专利,“终结者”技术获得专利后引起国际社会的强烈反响。因为该技术不是一般性技术,利用这个技术可以使作物第一年种植获得的种子不育,在第二年种植时,种子会自动死亡。“终结者”技术是将一种终止子基因插入到作物基因组中得到转基因作物种子,种子公司在种子出售前,在种子表面喷上一种诱导剂,农民播种后,种子可以长成正常的植株,结出成熟的种子。但是在诱导剂的作用下,插入的终止子基因会在种子成熟时激活启动,产生毒素杀死种子胚胎,因此收获的种子在第二年再种植不能正常发芽,但这种种子在油脂、蛋白质等方面完全正常。

美国农业部发言人声称,“终结者”技术是为了保护基因工程技术的知识产权。1998年10月,国际农业研究磋商小组(CGIAR)在华盛顿召开会议,明确提出禁止“终结者”技术,理由主要有:外观上不能辨认终结者技术生产的种子,易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通过花粉非故意传播造成生物安全风险。

1999年5月,康奈尔大学一个研究组报告,一个斑蝶食用了转苏云金杆菌的杀虫蛋白基因(bt)玉米花粉后44%死亡,表明GMF可能存在安全隐患。此事引起科学家对GMF的广泛争论。Bt玉米中的杀虫晶体蛋白CryLA是特异毒杀鳞翘目害虫,斑蝶属于鳞翘目昆虫,自然会受到bt蛋白的影响。事实上,Science、Nature拒绝发斑蝶的文章,审稿人认为,这并不反映田间的情况,最后在Nature上以简讯的形式报道。但该事件却成为《纽约时报》、《华尔街日报》、《今日美国》等报刊的头版消息。最后,该事件被科学界否定。

2001年7月9日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承认,GMF可能会破坏生态平衡,它们可能把自身的基因传递给相关物种,产生超级杂草,也可能会对其他植物或动物产生意想不到的有害影响。有关GMF和GMC的潜在危险和安全性的许多问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才能下结论。因此,对GMC和GMF的种植于市场化要慎重,否则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虽然目前没有发现GMF对人类健康有害的案例,并不表明没有危害,因为它进入人类的时间还太短,其潜在危害在短时间内不会表现出来。直到目前为止,人类长期食用是否安全仍然成疑,而科学界对这些食品是否安全也没有共识。世界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及经济合作组织这些国际权威机构都表示,人工移植外来基因可能令生物产生“非预期后果”。即是说我们到现在为止还没有足够的科学手段去评估转基因生物及食品的风险。国际消费者联会(成员包括全球 115个国家的250个消费者组织)表示“现时没有一个政府或联合国组织会声称转基因食品是完全安全的。”

目前大量的转基因技术的应用,给我们带来了巨大的利益,但从上述的分析中我们仍可以看出,转基因食品目前还没有可以评估的安全性,转基因食品是否安全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和时间上的验证。

参考文献

转基因食品安全论文篇(5)

克隆是英文"clone"或"cloning"的音译,而英文"clone"则起源于希腊文"Klone",原意是指以幼苗或嫩枝插条,以无性繁殖或营养繁殖的方式培育植物,如扦插和嫁接。克隆是指生物体通过体细胞进行的无性繁殖,以及由无性繁殖形成的基因型完全相同的后代个体组成的种群,通常是利用生物技术由无性生殖产生与原个体有完全相同基因组织后代的过程。克隆技术不需要雌雄,不需要和卵子的结合,只需从动物身上提取一个单细胞,用人工的方法将其培养成胚胎,再将胚胎植入雌性动物体内,就可孕育出新的个体。

克隆食品(Klone Food)是以克隆动物为原料制作的食物,主要是克隆动物的肉和奶。

什么是转基因食品?

转基因技术是指使用基因工程或分子生物学技术,将遗传物质导入活细胞或生物体中,产生基因重组现象,使之表达并遗传的相关技术。

转基因食品是以转基因生物为直接食品或为原料生产加工的食品,主要包括转基因植物性食品、转基因动物性食品、转基因微生物食品和转基因的特殊食品(疫苗食品)四大类。

克隆食品与转基因食品的异同

1.原理不同

克隆动物是指不经过有性繁殖,通过对母本动物进行基因复制而得到的一模一样的另一只动物,它和母本动物就像不同时出生的双胞胎。世界上第一只体细胞克隆动物是1996年出生于英国的克隆羊多利,随后克隆牛、克隆猪等不断诞生。克隆动物技术可以使一些优良动物品种快速产出大量“后代”,比起传统培育和繁殖方法,采用这种技术有时间和数量上的优越性。

转基因食品是指通过基因技术改造一些传统食品来源,加入一些外来基因或去除一些原有基因后得到的食品。转基因食品同时涉及动物和植物,目前讨论最多的转基因食品还是玉米等农作物食品。在经过基因改造后,可增加作物单位面积产量,可以降低生产成本,可增强作物抗虫害、抗病毒等的能力,提高农产品的耐贮性,延长保鲜期,可使农作物开发的时间大为缩短,可以摆脱季节、气候的影响,四季低成本供应。

2.种类不同

克隆食品主要是克隆动物的肉和奶,是动物性食品。转基因食品主要有转基因的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微生物食品。转基因植物性食品如今比较常见,但有关转基因动物食品(包括药品)的安全却被至今没有定论,迄今为止全世界还没有任何一种转基因动物食品被批准上市,也没有转基因微生物被批准进入市场。

3.安全性不同

不管是克隆食品还是转基因食品,都是新生的食品资源,但是他们的安全性都颇有争议。

有研究认为,克隆食品可能导致早产、致畸或夭折,还可能导致新的疾病由动物传染给人类,这是许多人反对克隆食品的原因。不过,伦敦遗传学家库兰博士指出,只要动物本身是健康的,它产出的奶也应该是健康的。

转基因食品安全论文篇(6)

关键词:转基因食品;利与弊;安全性

中图分类号:Q78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50603001

从世界上最早的转基因作物―烟草到转基因西红柿的批准上市再到目前转基因食品的大量出现,转基因食品成为了人们生活中的主流产品[1]。转基因食品是科研者根据产品的特性取长避短研究的成果,却成了老百姓忌讳的产品。因此转基因食品利大还是弊大成为了人们争论的话题,作为一名科研工作者现对转基因食品的定义及利和弊做出客观解释。

1 转基因食品的含义

转基因食品,就是通过基因工程技术将一种或几种外源性基因转移到某种特定的生物体中,并使其有效地表达出相应的产物,此过程叫转基因。以转基因生物为原料加工生产的食品就是转基因食品[2]。

目前,我国转其因技术属世界领先水平,但应用很少,而转基因产物在美国的消费却非常普遍。据新华网报道,美国种植的90%的大豆和玉米都是转基因品种,如用转基因大豆做动物饲料、豆油,用转基因玉米做乙醇、饲料和加工食品等。

2 转基因食品的种类

目前根据来源不同将转基因食品主要分为植物性、动物性和微生物性转基因食品[3]。

2.1 植物性转基因食品

以含有转基因的植物为原料的食品叫植物性转基因食品。目前植物性转基因食品很多,例如,转基因玉米,玉米是世界种植范围最广、产量最高的粮食作物,但是病虫害、杂草、干旱、盐碱等生物或非生物胁迫严重影响了玉米生产。玉米转基因技术有效解决了这一难题,保证了经济、社会和生态3大效益[4]。转基因大豆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农民效益,受到人们的普遍亲睐。通过转基因方式,获得了芹菜新品种,改良了纤维素含量,改善了口味,利于消化。

2.2 动物性转基因食品

以含有转基因的动物为原料的食品是动物性转基因食品,目的是将某些具有优质性能的基因,转移到不具备这些性能的特定动物细胞中,为人类生产出更多、更好的美味佳肴,满足人类的需求。例如,为了解决鲫鱼生长慢,供不应求的状况,我国科学家把鲤鱼的细胞核移植到鲫鱼的细胞质里,培育出了转基因鱼1鲫鲤鱼,它的侧线、鳞片数、长相及肉味的鲜度像鲫鱼,而嘴角处的“胡须”、生长速度及养殖周期和产量却具备了鲤鱼的特性,大大满足了人们对于鲫鱼的需求。最近由美国、加拿大和新加坡的科学家组成的一个科研小组,将一种极度活跃的生长激素基因,注射到鲑鱼的卵中,培育出了比鲑鱼大37倍的巨型鲑鱼,这种“超级鲑鱼”的生长速度极快,产量特别高,肉的味道也好。

2.3 微生物转基因食品

以含有转基因的微生物为原料的食品是微生物性转基因食品。 利用转基因微生物,就可生产那些非常昂贵的蛋白质。例如某些食物成分和加工助剂就来源于转基因细菌、真菌、酵母等。

3 转基因食品的优点

伴随着转基因食品在生活中的大量出现,人们开始探讨转基因食品的利与弊,但是人们关注最多的只是其有害性,对转基因食品持完全否定的态度。在科技快速发展的时代,任何一项新的科学技术的应用都有两面性,转基因技术做为一项新兴技术同样有其优点和弊端。就我现在所认知的转基因的优点介绍如下:

3.1减少农药使用,保护环境[5]

传统作物种植中使用大量的农药保护农作物、防治害虫、铲除杂草来保证农作物的产量,但是却忽视了农药给我们带来的潜在危害。农药的大量使用产生的农药污染不容忽视,农药污染对生态系统、土壤微生物、土壤动物、水体、大气以及人类的身体健康等危害的报道已经很多,因农药污染造成的伤害很多,有关其报道屡见不鲜,如2015年04月02日就报道了一例农药残留中毒事件:山东发生两起吃西瓜中毒事件,一起有3人发生有机磷中毒,另一起有8人吃了农药“涕灭威”残留超标的西瓜。转基因技术就可以利用其优点,减少农药使用,降低对环境及人类身体健康的危害。

3.2节省生产成本,提高产量,增加农民收益[5]

转基因食品因为成本低,所以它的售价也相对要低。例如种植抗除草剂转基因作物能节省劳动力,种植抗虫害转基因作物能节省农药,降低成本,提高产量。抗虫害转基因玉米能增产5%~15%,抗虫害转基因水稻能增产6%。

3.3提高安全系数,保证人类生活质量[5]

转基因食品可提高安全系数表现在以下几方面,对于传统育种,老百姓最担心的是农药的残留及对身体造成的伤害,而抗虫害转基因食品因农药使用量的减少,避免了农药残留的问题;在监管方面,转基因食品比传统育种更严格。在上市前转基因食品都通过生化和动物实验检测成分方面的变化及其安全性。而用传统育种方法培育出的新品种很少被要求做这类安全检测―它们并非就不存在安全问题,例如有的用杂交方法培育的土豆新品种,就含有高含量的毒素,会对人体造成伤害。因此转基因食品的安全系数高很多。

综上所述,转基因技术可以避免传统育种中的很多弊端,具有很好的发展前景。

4 转基因食品的弊端

转基因食品又存在哪些弊端呢?不少学者做出了解释。现就学者的研究总结一些转基因食品的弊端,以便我们权衡利弊,理性地对待及选择转基因食品。

4.1可能产生畸形后代

有些人认为孕妇服用过多的转基因食物,胎儿发生畸形的概率大大增加;长期食用转基因产品易导致不孕不育。

4.2可能诱发肿瘤、致癌

最新研究发现,喂养转基因玉米的小白鼠,两年后患上了肿瘤,那么长期食用转基因食品对人体到底会有危害吗?还有待我们去验证。

4.3可能容易导致食物中毒

一些学者认为在人工获取和转入基因过程中可能会增加食物中的微量元素,造成食物中毒。

4.4转基因食品有可能导致营养流失

转入的基因是否会破坏原有的营养成分,目前还不是很明确,还需要实验的验证。

在转基因食品日渐普及的今天,对其应理性对待。希望转基因食品知识能让人们对新科技变得严谨,而非盲目听从某一方的言论观点。涉及基因安全的事情,它们的显现周期要比普通健康问题漫长得多,要耐心科学地去验证其安全性。

参考文献

[1] 门玉峰. 新技术是如何被接纳的:转基因食品技术争议研究. 现代经济信息, 2014, 6(2): 404-405.

[2] 黄铁流. 基于食品安全法的转基因食品法律规制探析[J]. 南方论坛, 2014,(10): 44-45.

[3] 董宏. 当今转基因食品的问题[J]. 生物技术, 2013,(10).

[4] 刘允军,贾志伟,刘 艳,张登峰,黎 裕. 玉米规模化转基因技术体系构建及其应用[J]. 中国农业科学, 2014, 47(21): 4172-4182.

转基因食品安全论文篇(7)

关键词:转基因;主粮;商业化;现行法律;挑战

中图分类号:DF9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1-1254(2014)04-0033-09

一、转基因主粮商业化及争论

(一)转基因主粮商业化的现状

主粮是指当地的主要粮食,主粮具有国家粮食安全性、商业价值性、消费者敏感性、市场波动性、不可替代性等重要特性。我国的三大主粮是水稻、玉米和小麦。目前,世界上转基因玉米已在美国和巴西等国家进行商业化种植,主要用于动物饲料和生物燃料。转基因玉米在我国获得批准进口,转基因水稻和小麦尚未商业化。2009年,我国农业部批准发放了两种转基因水稻和一种转基因玉米的生物安全证书,推进了转基因主粮商业化关键性的一步。国际农业生物技术应用服务组织预计2015年转基因玉米在我国可能商业化,2016年转基因水稻可能首先在亚洲商业化[1]。可以预见到,转基因主粮在我国不久的将来商业化的可能性非常大。转基因主粮商业化是影响粮食安全、种子安全、生物安全乃至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

(二)关于转基因主粮商业化的争论

我国现在粮食的自给率总体水平不足90%,食用油自给率降到不足50%,棉花自给率在60%左右[2]。中国有世界22%的人口,却只有世界7%的耕地。预计到2030年,我国人口规模将达16亿,粮食缺口将达到7000万吨左右。转基因主粮的商业化在我国讨论得非常激烈,去年以来进入了白热化阶段。2013年7月,61名两院院士国家领导人,认为推进转基因水稻种植产业化不能再等,再迟缓就是误国。该建议书一石激起千层浪,转基因主粮商业化与否在全国范围内开始了轰轰烈烈的讨论。转基因事件层出不穷,崔永元和方舟子之争、28个城市开展的转基因大米试吃会、美国科研机构对湖南小学生开展的黄金大米人体试验曝光。2014年1月,袁隆平对转基因的表态由谨慎变为支持。2014年3月,崔永元在两会上指出中国转基因滥种厉害。反转派和挺转派纷纷登场,持续数年的转基因主粮的争论和事件持续发酵,集中在是否商业化上。十多年来,在众多争论中,转基因作物的品种、种植和进口的数量也在逐年增长比较可获得的历年数据,1998年我国种植面积是低于10万公顷,占世界种植面积小于1%,主要作物是棉花,到2013年的种植面积是420万公顷,占世界种植面积的24%,主要作物是棉花、木瓜、甜椒、西红柿和杨树。,转基因水稻非法种植的情况时有发生。我国转基因作物和食品的立法十分落后,缺乏对转基因主粮商业化所需法律环境的综合评价。如果法律继续回避转基因主粮商业化的问题,将对我国种子安全、生物安全和消费者权益带来不可逆转的损害。

二、转基因作物和食品现有法律的巨大缺陷

(一)立法目的单一,立法原则缺失

2001年,国务院颁布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是我国转基因规制的核心法规,此后农业部出台规章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做了安全评价、进口、标识和加工审批事项,国家质检总局对进出境转基因产品的检疫检验做了细化规定1993年底,国家科委(现为科技部)出台了《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按照潜在危险程度将基因工程分为4个等级。尔后,农业部于1996年出台了《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国务院于2001年颁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条例》――这实际上是我国目前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最高位阶的法规。根据条例,农业部制定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2002)、《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2002)、《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2002)、《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办法》(2006)。农业部的规定主要适用于改性活生物体。此外,国家质检总局了《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2004)、国家林业局了《开展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审批管理办法》(2006)。我国转基因作物和食品的法律法规近十年来几乎没有更新和修正,缺乏特别规定,制度空白和落后的状况十分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