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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工作方案精品(七篇)

时间:2022-11-25 04:00:30

招标工作方案

招标工作方案篇(1)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择优、比优、公开、公平”环境为目标,通过完善竞争机制规范建设工程招标行为,推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充分整合和利用中介服务机构的资源和专业优势,加强全县有形建筑市场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承发包行为,保障工程建设交易活动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建设领域源头治腐工作,有效助推我县“三化”建设进程。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建设工程招标比选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县公开比选建设工程机构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县发改委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单位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工商局、县监察局、县法制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负责全县公开比选建设工程机构工作的组织实施及入闱机构的考核考评工作。县发改委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机构入闱名单的管理和工作。

三、比选对象

建设工程招标机构比选主要通过对其资格、能力、业绩、信誉等情况进行综合比较,从中优选若干招标机构作为我县各年度的入闱机构。参加比选的机构须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招标机构资格,具有建设工程招标暂定级(含)以上资质;

3、州市外招标机构须在州市范围内设有分公司;

4、具备承担风险的能力,财务状况和银行资信良好;

5、拟派驻我县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有相关资格证书,8年以上工作经历,从事类似招标工作3年以上;业务经办人必须在两人以上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招标业务2年以上;

6、具有良好的信誉及职业道德,近三年内没有违反行纪行规,没有不良处罚记录。

四、方法步骤

1、比选内容和评分方法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审法,满分100分,评审内容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工作业绩和综合实力。工作业绩指比选申请人近三年所承担过的招标情况,按一定规模给予相应分值。综合实力指拟派驻我县的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的学历、职称资格和从业经历。二是招标方案的编制。招标方案采用模拟项目,比选申请人按照模拟项目的有关条件编制方案,由评审委员会对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深度等方面进行评比。(详见附表1)

2、评审委员会

比选评审工作由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有关经济技术方面的专家、行业主管部门代表组成,成员人数为九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七人。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应当在比选申请书递交截止日当天,从州市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比选程序

a、比选公告

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南日报》和州招标投标网、县人民政府网公开比选建设工程机构的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比选对象的条件和比选内容,报名时间、地点,开标时间、地点,并附有比选文件,潜在比选申请人可自行下载。

b、提交申请书

比选申请人须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写比选申请书,按规定时间前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申请书及比选文件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料。

c、比选评审

评审委员会先分别对不体现比选申请人单位标记的招标工作方案进行评审打分,再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对工作业绩和机构综合实力等情况进行逐项评分。

d、确定入闱机构

汇总分数,取所有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再累计总分。按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选取前10名为入闱候选机构,如第10名存在并列的情况,则由评委投票决定,得票数多者入闱。

e、中选公示

对入选的机构名单,由县公管办、县发改委按程序报县政府投资工程承包商名录管理委员会审核,并经县政府批准同意后在州招标投标网站和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的,可在五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县发改委、县公管办反映;公示结束后向中选人发出《入闱资格通知书》。

f、签订协议书

经评审入闱的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县比选建设工程招标机构入闱协议书》(附表2)、《招标服务承诺书》(附表3)和缴纳叁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如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县比选建设工程招标机构入闱协议书》和缴纳承诺保证金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入闱,再按得分高低依次递补比选申请人入闱。

五、入闱机构的管理

1、工作内容

招标机构应服从业主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工作安排,接受县公管办、县发改委和县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根据项目需要开展以下业务:

a、提供招标项目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咨询服务;

b、拟订招标方案和编制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资格审查文件和标底等);

c、编制并在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指定媒体的招标公告或邀请书;

d、如有需要,组织各项目投标人现场踏勘或答疑(书面答疑);

e、在县公管办的监督管理下,组织主持报名、开标、评标、定标等;

f、草拟合同,协助合同签订;

g、招标投标文件的管理;

h、应提供的其他服务。

2、承接项目

我县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项目如需要招标的,必须在获得入闱资格的机构中选择具体机构。选择方式以随机抽取为主,抽取时招标人、县发改委、行业主管部门、县监察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应派人现场参与。被选定的招标机构,不论该工程规模大小及何种方式招标,都必须完成其招标业务,否则视为违约,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按程序取消其入闱资格。但若因资质等级和项目要求不相符,则自动放弃,重新抽取。各入闱机构在未轮满一次时,已一次的,暂不参与本轮的抽取。

3、费用

a、费收取标准

按照《招标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为优化我县投资环境、降低投资运行成本,对招标服务性收费,依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的决定》(县发号)文件第十一条“服务行收费按低于标准的50%收取,”我县招标服务收费采取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按以下标准执行:

入闱机构在承接我县业务时严格按照上述下浮比例与业主单位签订合同,当不编制工程预算及工程量清单时扣减总费的30%。费用约定由中标单位支付的,应将招标费用列入招标控制价其他项目费用中。

入闱机构项目的费用和收取报名资料费,不得超过以上标准,并且不得再以其它任何名义收取费用。如有违反以上标准者,除责令其退还多收的费用外,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其入闱资格。

招标工作方案篇(2)

一、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纠正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遏制药品价格上涨的势头,增加药品价格的透明度,提高优质药品的占有率,减轻群众不合理医药费负担为目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质量第一的原则,明确政策,规范运作,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及时协调,严格监督,确保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规范运作。

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组织管理

为了保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顺利实施,组建由医疗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的全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组成如下:

主任委员:*

副主任委员:*

管委会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选择招标机构;

2、确定药品招标目录和方式;

3、确定评审专家委员会组织形式、专业比例,决定评标专家随机组合的原则、方法和程序;

4、制定药品招标采购的评标标准和评标细则,确定符合实际的购销合同签订方式;

5、对中介机构进行监督;

6、协商、确定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中的其他有关事宜。

管委会下设办公室(招标办),负责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日常工作,办公室的组成人员由管委会协商确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组建全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如下:

组长:郝有顺市纪委副书记

孟凡增市卫生党委书记卫生局长

副组长:孙福莲市纪委常委

郑树槐市卫生纪委书记

成员:刘学军市纪委纠风室主任

邢育勤市物价局副局长

戴云市药监局副局长

范金梁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建设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崔敬民市纪委纠风室副主任

任禾市卫生局监察室主任

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监察室,主任由郑树槐兼任,办公室成员由相关委局的处室负责人组成,联系电话:*。

监督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协调、研究处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对药品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

3、及时受理、依法查处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活动中医疗机构、医药企业、中介机构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范围

(一)我市范围内,县(市、区)以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所属二级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二)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支出中80%以上的品种(不含中药饮片和本院制剂)都要纳入集中招标采购。对价格低廉,采购数量少,临床不宜滥用的药品是否纳入集中招标采购目录,由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讨论确定。

(三)低值医用耗材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同步进行。其评标专家库另行组建,集中招标采购目录由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讨论确定。

四、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方式与要求

(一)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程序严格按照卫生部等六部委[20*]320号文件和卫生部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集中议价文件范本(试行)》的规定进行。

(二)严格按照《合同法》规定,履行中标药品购销合同。医疗机构要认真履行购销合同中明确的品种、价格、供货渠道和回款时间条款,不得再同中标企业进行价格谈判以扩大折扣让利幅度,不得擅自采购非中标企业的药品。中标企业必须保证药品及时配送,不得进行回扣促销,不得转让或者分包药品购销合同。违者将给以记录不良行为、进行公示、黄牌警告、终止药品销售资格及其他更为严厉的处罚。

(三)为防止投标企业以奇异规格规避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行以剂型为单位进行招标、投标、评标,其品种目录由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讨论确定。

(四)中标药品品种的零售价由物价部门按照“冀价工字[20*]第3号”文件规定核定实行。

(五)本次招标采购周期定为一年,并在市直医疗机构中试行网上采购。

五、县(市)、区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法,由市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下发。

六、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12月中旬下发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召开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会议,以公开竞争的方式选择招标机构。

(二)12月下旬招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接收企业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年底前招标工作正式启动。

(三)明年1月至2月底,按照招标规范要求,继续做好报价、开标、评标、议价,完成审批零售价及购销合同的签订等工作。

招标工作方案篇(3)

 

各区、县(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确保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安全有效、品质良好、型号适宜、价格合理、供应及时,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长沙市2021年低值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实施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  月  日

 

 

长沙市2021年医用低值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最大限度地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根据《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关于印发2017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卫医函〔2017〕24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规范低值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建立比较完善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供应保障体系,满足医疗卫生机构临床需求,保障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安全有效、品质良好、型号适宜、价格合理、供应及时,为推动我市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带量采购工作打好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坚持集中采购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坚持产品质量优先、科学评价、价格合理;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配置资源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完善市场配置资源机制。

(三)采购组织

1、采购组织机构:全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低值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由市医保局牵头组织实施。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等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市医保局负责我市低值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的组织实施工作,对采购服务机构进行监管。市卫健委负责对我市医疗卫生机构的低值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的采购和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管理,指导督促医疗机构落实集中挂网采购和做好货款结算。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申报产品的质量进行把关,加大对申报品种的检查力度。

2、采购服务机构:湖南鑫卫医药电子商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采购服务机构在市医保局的监督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全市低值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服务工作;对生产、经营企业所报资料进行初筛,对有疑问的提请市市场监管局进行核实;负责自主研发、运营、维护、更新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低值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和交易系统和提供技术支持;提供医用低值耗材数据标准化服务;受理市医保局交办的投诉处理工作,对医疗卫生机构、企业反映的采购相关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对于超出自身职权范围的问题及时上报市医保局协调处理;未经市医保局同意,不得随意增减低值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的品种。

3、采购人:全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含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控中心及血站),鼓励军队医院、医保定点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自愿的原则参加。采购人负责从我市低值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采购平台采购临床所用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完善并严格执行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内部管控制度;与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及时与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生产、配送企业按合同规定时限结算货款;自觉接受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及时反映网上采购中存在的问题,并协商解决;在采购过程中不能收受回扣或者取得其他不正当利益,如发现生产、配送企业在集中采购活动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要及时举报。

4、投标人:即申报企业,指在国内注册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获得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授权的全国一级企业(港澳台或进口产品国内总商视同为生产企业)。

投标人应在低值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工作中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按照医疗卫生机构需求,按时按质按量供货。

二、招采范围

(一)招标范围

除以下两类由省医保局统一组织实施集中采购以外的所有低值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均在此次招采范围。

1、十三大类(血管介入、骨科材料、神经外科、结构心脏病、非血管介入、起搏器、电生理类、吻合器、体外循环及血液净化、人工器官组织、疝修补、口腔、眼科);

2、文件规定由省医保局统一组织进行集中采购的低值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如新冠肺炎核酸检验试剂等)。

(二)采购目录

本次采购目录类别:基础卫生材料、医用高分子制品、注射穿刺类材料、止血防粘连材料、功能性敷料、中医类材料、美容整形矫形器具类耗材、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消毒类及相关、检验试剂(包括专机专用试剂)等,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和临床需求制定采购目录。

(三)质量层次划分

本采购方案将采购目录产品划分为国产产品(含港澳台产品)和进口产品两个质量层次。

三、工作流程

本次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分为前期准备(确定招标范围、采购目录)、网上公告、产品申报、投标报价、资料审核、开标解密、议价谈判、评选入围候选产品、采购人对入围候选产品价格确认、报批入围候选产品、公示中选结果、正式执行中选结果等。

(一)网上公告

在市医保局官网(ybj.changsha.gov.cn)和采购平台(xvmec.com)上市低值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招标采购公告,公告期不少于20日。

(二)产品申报

1、申报时间。申报材料截止时间按公告时间,服务机构在规定截止时间后不再受理申报材料。因不可抗力原因,可酌情延长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申报条件。(1)国内生产企业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港澳台或进口产品国内总商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在生产、经营工作中无有关部门查实并公布的违法违规记录,商业信誉良好;(3)具有持续生产、保障供应申报产品的能力。(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申报材料。生产(经营)企业提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及往来函电均使用中文(外文资料必须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文本)。申报企业必须按要求及规定格式提供资料,资料内容必须真实、合法,资质证明材料以政府相关部门的有效证明文件为准。申报企业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申报材料;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后,企业不得对其申报材料做任何修改。

(1)企业资料:①国内生产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书》、《申报承诺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②港澳台或进口产品全国总商作为申报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书》、《申报承诺函》、《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由生产企业出具的授权证明或协议书。

(2)产品资料:①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文件及附件(复印件),一般为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卫消字批准文件、属药品管理的检验试剂为药品批准文件;②专利、质量相关的部级产品相关的科学或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奖项;③执行特定质量标准和价格的证明材料;④专机专用的产品需提供医疗机构相关证明材料。

4、网上申报。申报企业在服务机构门户网站购买标书和领取操作用户名、密码。在产品申报截止时间前,申报企业应登录产品网上申报系统,对拟参加本次集中招标采购的产品进行网上申报。

(三)资料审核

采购服务机构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初筛,市医保局会同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对申报材料初筛结果进行审核。申报材料缺失的,采购服务机构应一次性告知申报企业补齐,在规定期限内申报企业未提供补充资料的,审核不通过。申报企业及申报产品的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均以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为准。

审核结果通过采购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公示期间,经举报查实申报企业有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申报资格。

(四)投标报价

申报企业应当熟悉网上报价操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上的报价系统对审核合格的申报产品进行报价。报价要求:(1)申报企业报价必须按照系统实际申报的产品进行报价,报价前务必仔细核对报价单位,因报价单位错误导致报价错误的,由申报企业自行承担相应责任。(2)同生产企业同一产品的不同规格、型号、包装并不同价的需单独申报价格。(3)产品存在单独的附件或组件(指可以单独计价销售或使用的最小医疗器械构成或部件,一个注册证允许多个组件),报价时以附件组件为产品单位报价。(4)申报企业不得虚高报价,不得以低于产品生产成本价报价,不得进行串通报价、恶意竞争,不得在采购周期内擅自涨价。(5)申报企业所有品规报价一旦确认并中选,不得申请取消。(6)申报产品价格包含配送费用及其它所有税费在内的货架交货价,即申报企业对采购人的实际供应价。(7)报价不得为负数或0,逾期未报价的产品视为主动放弃。(8)报价使用货币为人民币,单位为元,报价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9)每种产品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0)所有申报品种报价不得高于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省内其他市州以及周边省市地区最近一轮中标价和本市采购人最近两年实际采购最低价。

(五)开标解密

1、申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对申报产品进行远程解密,逾期未提交报价、未远程解密的产品,视为放弃。

2、采购服务机构将成功远程开标解密的产品和价格汇总公示至采购平台,采购人按要求在采购平台汇总表中填写本单位实际采购产品的最低价格和采购数量等内容(填报的计价单位需与采购平台汇总表中的一致),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确认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市医保局。

(六)议价谈判

1、按照公平公正、专业为主、个人自愿等原则,市纪委驻人社局纪检组从市低值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专家库中分层分类随机抽取专家组成本次集中招标评标(议价)专家组,参与价格谈判、综合评审等工作。评审专家抽取按照专业对口、公平选用、人数适量、严格保密等要求进行(见附件1)。每个评标室均需配备市纪委驻人社局纪检组指定的监督人员一名。

2、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组与申报企业进行价格谈判。专家组根据采购人反馈的产品价格、产品质量、使用情况对成功远程解密的产品进行价格谈判。对于谈判不成功的产品或议定价格有异议的产品,专家组可提出相关意见。

(七)入围候选品种

1、按子目录下的商品包确定入围候选商品包。商品包是为了保证产品系列的完整性,将同一个生产企业的同一注册证、同一功能品种、同一材质、多个型号规格的产品进行组合,商品包是组套的集合。组套是由一个组件或多个组件配套组合,共同完成某项诊疗项目的产品组合,当单个组件不能单独完成某项诊疗项目时,必须与其他组件配套形成组套使用,组套是组件的集合。

2、所有产品谈判结束后,对于谈判成功的产品,专家组根据商品包产品的综合因素(包括产品价格、产品质量、产品性能的稳定性、产品使用安全性和简便性、企业规模、品牌知名度、企业服务、企业信誉等)定性评价和横向比较,通过系统进行投票表决,根据评审入围规则按得票数从高到低选择入围商品包,被选中的商品包里的所有产品暂时纳入入围候选产品。

商品包的评审入围规则:

序号

商品包数(个)

入围商品包数(个)

1

3个以下(含3个)

1-3个

2

4-5

3个

3

6-8

5个

4

9-10

7个

5

11-15

9个

6

16-20

14个

7

21-30

18个

8

31以上

25个

依据以上评审入围规则,评审专家可以根据临床需求适当增减入围候选商品包个数。由于专机专用试剂的独特性和唯一性以及相同品规的数量较少,因此专机专用目录下的所有产品原则上不参照以上规则,尽量考虑医疗卫生机构临床需要。

3、评审专家确定入围候选商品包后,再将商品包里的所有产品全部展开并且按价格由低到高方式排序,由评审专家根据以下原则适当调整,确定入围候选产品:未入围商品包但质量可靠、价格合理、临床需要的产品可以增选为入围候选品种;高于历史中标价、历史采购价或其它地市的中标价的入围候选产品,以及没有参考价的入围候选产品,可以对比同层次的同类产品价格,由评审专家综合考虑决定产品是否入围。

4、符合如下规则的非商品包的其它申报产品为入围候选品种,专家组根据产品的综合因素(包括产品价格、产品质量、产品性能的稳定性、产品使用安全性和简便性、企业规模、品牌知名度、企业服务、企业信誉等)定性评价和横向比较,通过系统进行投票表决,根据评审入围规则按得票数从高到低选择入围产品。

序号

产品数(个)

入围产品数

1

7个以下(含7个)

1-4

2

8-15个(含15个)

7

3

15个以上

10

(八)采购人对入围候选品种和价格反馈确认

将通过价格谈判和综合评审确定的入围候选品种汇总后反馈给采购人充分征求意见,同时要求各采购人在规定时限内,对入围候选有异议的品种及价格提出具体意见,并附真实有效证明材料;根据采购人对入围候选产品提出合理的价格异议,由专家组继续与申报企业进行价格谈判,通过继续谈判达不到专家组要求,作未入围处理。

(九)入围候选品种及价格公示

1、通过专家组最终确定的入围候选品种及价格,经市医保局审批后,通过采购平台进行公示。结果公示7日,公示期内接受各方质疑和申诉。对公示期无异议的产品,在采购平台上公布执行。

2、经举报查实,申报企业有以下情形的,取消其挂网资格:

(1)申报企业产品入围价格高于省内其他市州最近一轮中标价的;

(2)有非法促销、商业贿赂行为的;

(3)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恶意报价竞标造成入围品种不能保证正常供应、扰乱招投标和市场秩序以及被执法监督部门认定的其他欺诈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3、对于检测系统所对应的同品牌专机专用耗材的名称、规格、型号、采购价格等信息上报后实行统一规范化管理予以公示,采购人按低价原则采购公示的品种。

(十)采购、配送与回款

1、采购。采购人应与中选企业或配送企业签订购销合同。采购人低值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应严格按照采购流程实行网上采购,严禁跨月补单。

2、配送。中选企业或者配送企业对采购人的订单应及时确认并配送。(1)结果公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中选企业通过平台确定自己或委托配送企业负责产品的配送,采购人应选择经中选企业授权的配送企业进行配送。(2)采购人应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保证采购订单相对集中;中选企业和配送企业应按购销合同的约定,保证采购人低值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的及时配送;配送企业不得因采购人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采购规模小、路程远拒绝配送。(3)经采购人投诉,采购中选的低值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产品,因中选企业或配送企业原因连续2个月配送率低于60%的(按产品金额计算),由医疗保障部门约谈,经约谈仍不能整改到位的,取消该产品挂网资格。

3、回款。采购人应严格桉照购销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及时回款,原则上从交货验收合格到付款不得超过60日。

(十一)采购周期内品种及价格调整

1、在采购周期内,如有技术质量价格更优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新产品上市,或多家采购人急需增补品种的,可根据《关于规范我市低值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备案流程的通知》(长医保发[2020]69号)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备案增补。

2、在采购周期内,如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中选品种市场价格出现较大波动,由采购人提交书面申请(附3家以上其他采购人的意见),市医保局认为确有必要的,可组织专家与中选企业谈判,合理调整价格。

四、监督管理

(一)坚持阳光采购,加强社会监督,建立医药集中采购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努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环境。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对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各阶段质疑、投诉均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医保局提交,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市医疗保障局组织专家或由相关部门核查、论证后予以回复、处理。

(二)建立、完善医药购销失信惩戒和市场清退制度。对生产、配送企业在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恶意诬告、相互串通报价,中选后拒不签订购销合同、供应质量不达标、对入围后的品种无正当理由进行撤标、擅自涨价或变相涨价、擅自提供采购目录外产品替代中选产品、未按合同规定及时配送供货、捆绑销售等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函询、约谈、通报、直至取消资格、列入不良记录、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对列入不良记录的生产企业,取消该企业所有产品的挂网资格,自取消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市低值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原与我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签订的购销合同终止;对列入不良记录的配送企业,取消该企业所有产品的配送资格,一年内不得参与低值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的配送工作。市医保局将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实施意见》(湘医保发﹝2020﹞54号)规定,将失信企业纳入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事项目录清单管理。

(三)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对低值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采购的监督管理。采购服务机构、采购人、申报企业、中选企业或配送企业在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中必须参照国家、省相关规定执行。

(四)市纪委驻人社局纪检组对低值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发现工作人员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附则

参加本次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生产、配送企业及其他相关方当事人,适用本实施方案。

采购周期暂定为二年,采购周期内如遇国家、省医用耗材采购政策变化,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招标工作方案篇(4)

摘要:招标项目档案是具有招标资质的机构业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招标项目档案的管理是企业管理中的新课题。本文通过研究、分析招标项目档案在企业中的地位、作用、现状,探索招标项目档案新的管理模式,以期实现企业招标项目档案的规范管理。

关键词:招标;机构项目;档案管理模式

随着改革开放形势的发展和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我国在基本建设项目、机械成套设备、科技项目、项目融资、土地承包、城镇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等许多政府投资及公共采购领域,都逐步推行了招标投标制度。这对于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高经济效益,保证服务质量,防止招标投标中的腐败现象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招标项目档案在企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首先,招标是指采用招标方式采购工程、货物和服务的活动。招标项目档案是招标采购业务工作中形成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上的记录,是企业业务活动不可或缺的重要文件材料。据统计,2007年-2010年6月,北京国际贸易公司完成的各类招标项目每年增长45%,各类招标业务已占公司总体经营规模的74%。我国《招标法》中明确规定,招标机构应当妥善保管招标过程中的文件资料,存档备查,并至少保存十五年。其特殊性决定了招标项目档案必须管理到位。

其次,招标项目档案是围绕一个独立招标项目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招标业务文件整体,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具有凭证和参考价值。

再次,建立资料完备、检索便捷的招标项目档案资源体系,充分发挥档案工作服务保障作用,为档案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和企业以后的经营、管理、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企业招标项目档案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据调查,近年来,在一些招标机构中,存在着以下四个主要问题:第一,重视不够,观念亟待更新。从企业的发展来看,经营业绩和经济效益是企业的命脉, 而档案工作效果难以立竿见影,不易引起重视。对招标档案工作职能、意义的认识没有提升到应有的高度,造成档案工作从指导思想到具体工作都徘徊在较低水平。第二, 档案管理制度有待补充修订。企业对档案的管理一般都有制度可循,但这些制度都有待健全与完善,比如鉴定销毁制度和借阅制度等,这反映出企业的档案工作缺乏可持续发展和与时俱进的科学意识,从观念和工作理念上亟待加强。第三, 档案工作程序不规范,管理方法不科学。由于招标工作程序繁杂,业务经办人员工作量大,往往忽略应归档文件的齐全,造成招标项目档案在收集、归档、检索、借阅等方面存在不规范的问题。第四,档案室或库房面积受单位办公环境限制,档案室内部资料存放零乱,不能保证招标项目档案存放整齐有序,导致检索、查阅时极不方便。

三、新时期企业招标档案的管理模式

随着郑州建设世界城市进程的加快,招标这种采购方式已成为大的趋势。同时新时期招标机构的招标项目档案的管理模式正处于被认识、梳理和接受时期。

第一,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等法律法规统领企业招标项目档案工作,对招标机构档案工作基本理念进行梳理,提升招标项目档案管理模式、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根据招标业务特性,明确职责,执行招标项目档案由经办人收集、立卷、归档、部门集中保管,单位档案室统一进行鉴定、销毁的流程。这有利于转变业务部门人员意识中存在的一些误区,认为档案人员督促归档是给他们增加负担、增加工作量。更重要的是,这种理念转变了“开展此项工作仅仅是各部门配合专职档案人员”的错误观念,使招标项目归档工作有了可以依靠的规范,这种新的理念将有效地促进招标企业各部门对自身工作职能与短期、长期工作目标的思考与整理,并围绕招标项目立卷部门的自身职能,规范活动中可能产生的文件材料的业务内容、种类、载体。这样始终强调“本企业职能”和“各部门工作实际”的档案工作模式,也是考量其与立档部门活动联系的紧密程度及价值的重要依据,从而大大清晰了档案工作的整体思路。

第二, 招标机构档案工作的具体实施必须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求从上到下、从领导到档案工作人员,都应该有明确的认识和清晰的思路。面对招标项目数量的日益增多,形成环节复杂,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档案工作网络,从基层开始,每个立卷单位都要配备相应数量的兼职档案员,由档案室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这样才能保证招标文件收集齐全、整理规范、案卷质量达标,便于检索和提供利用,为企业的发展和建设服务。

第三,制度是保证,人才是关键,场所是基础。为使招标档案管理与业务的增长、企业的发展相适应,企业招标档案管理应从自身实际出发,尽可能提供档案库房场所,档案人员要加强与业务部门的沟通与协作,积极开展招标档案管理综合检查,加强招标项目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和销毁,确保其存放有序,查阅方便,严防损毁散失。

综上所述,企业的档案工作是自身建设的重要环节,同时更是进行经营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只有纠正以往对档案工作的认识偏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档案信息需求为牵引,进一步与时俱进、解放思想,才能使招标档案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使企业的档案工作走上规范化、科学化的道路,将企业的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

参考文献:

[1]薛匡勇.档案收集工作理念探索[J].北京档案.2009(12).

招标工作方案篇(5)

关键词:民办高校;招标;档案管理;措施

民办高校在迅速发展过程中,各类教育教学设备投入不断增加,民办高校招标采购工作内容日趋增多。民办高校招标采购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人才培养任务目标实现的前提。在招标采购的过程中,招标档案积累的数量逐步增多,科学、合理的做好招标档案的管理工作,是保证招标采购工作规范开展、有效实施的重要途径。做好招标档案规范化管理,是服务学校教育教学发展的重要方式,是衡量民办高校管理水平、管理能力的重要标准。招标档案作为民办高校招标活动的重要历史记录,是民办高校各项招标采购活动的真实反映,在民办高校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招标档案规范化管理是民办高校必须要给予充分重视的内容。

一、民办高校招标档案管理的现状

招标档案是招标项目具体实施及验收执行的依据,是对招标项目完整、真实的历史记录,是不断完善民办高校招标体制、实现招标采购工作规范化的重要环节。虽然很多民办高校都建立了符合自身实际的招标采购制度,并建立了相应的招标采购档案管理制度,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缺乏具体实施的机制,对招标采购档案管理工作没有给予足够重视,存在较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招标采购档案管理制度有待健全

各民办高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及自身实际,建立了档案管理制度,并形成自身的档案管理体制。但招标采购档案管理制度存在一定的真空,在制度层面不健全,招标采购部门与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缺乏有效的沟通,在招标采购档案材料移交归档时,经常出现档案材料不全的问题,这为日后的档案管理、查阅、利用带来很多问题,没有实现档案应有的作用。同时,由于很多民办高校负责招标采购工作的人员是兼职,对招标采购档案管理重视程度不够,责任心不强,对档案的搜集、整理、归档工作不熟悉,容易造成档案材料的丢失。因此,从制度层面完善招标采购工作内容,强调招标采购档案管理的重要性,形成相应的问责机制,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真实、有效。

(二)招标采购档案管理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招标采购工作本身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复杂性的工作,从采购申请提出、招标文件的制作发售、招标会召开、招标项目的评议确定、合同签订、合同执行、合同内容验收、招标采购项目材料的整理归档等,涉及诸多方面,这就对招标采购档案管理人员提出较高要求,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不但要对招标采购的各项制度、程序、实施方式等熟悉掌握,而且要具备坚实的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熟悉档案管理的各项要求。但是,目前很多民办高校招标采购档案管理人员都是兼职从事此项工作,没有固定的专业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招标采购档案的管理工作,部分民办高校的档案管理人员学历较低,专业水平有限,这给招标采购档案管理工作产生较大的困难,没有形成招标采购档案规范化管理模式,档案管理的随意性较大,无法充分发挥档案的历史鉴证的作用。重视招标采购档案管理人员素质的提高,是民办高校适应我国高校快速发展的客观要求,同时也是民办高校自身档案管理建设的必然要求。

(三)招标采购档案管理手段有待完善

招标采购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每一项采购都会形成大量的纸质档案材料。每一项采购发售的招标文件都具有时效性,要求投标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容做出投标的响应,这些都是通过纸质材料进行反映,保证招标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得以实现。但纸质档案材料的保管在现实中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保管年限问题,由于纸张在经过长时间保管后,容易出现字迹模糊、纸张断裂、粉碎的现象,会出现重要数据、资料丢失的可能。因此,必须利用信息化的手段保证招标采购档案材料完整有效,同时提高查阅效率。

二、民办高校招标采购档案管理的对策

(一)健全招标采购档案管理制度

民办高校招标采购档案内容主要涉及学校货物、工程、服务三大类,要保证招标采购档案管理的科学、规范、有效,必须健全民办高校档案管理制度,从学校层面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内容,从具体业务部门层面完善相应的招标采购档案管理措施,对不同层次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予以明确;健全相应的监管、安全保密、奖惩等制度,形成有效的问责机制,提高档案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及责任感,实现招标采购档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操作,确保招标采购档案材料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二)提高招标采购档案管理人员业务能力

招标采购档案管理人员业务能力的高低决定着档案管理水平的高低,档案管理的任何一个环节都离不开高素质的管理人员,而招标采购档案管理工作又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复杂性的管理工作,要求从事管理的人员要具备较高的业务能力,具备相关的业务知识,具有较强的工作服务、责任意识。

首先,要有具备较高的业务能力。业务能力的高低是在工作过程中不断积累、不断提升的,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论是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还是具体招标采购业务部门,都要重视档案管理人员业务能力的提升,以此保证档案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其次,要具备相关的业务知识。做好招标采购档案管理工作,需要通过不断的学习,掌握档案管理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并且在工作过程中要认真思考,深入研究,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和思路,提高业务技能,既要掌握档案管理的理论知识,又要熟悉、掌握有关招标采购的业务知识,具备较高的综合业务素质和能力。

再次,具有较强的工作服务、责任意识。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服务性的工作,要积极主动的做好档案管理和服务工作,不论是档案材料的搜集、整理、装订、归档,还是档案材料的借阅、保管工作,都要严格按照相应制度执行。同时,又要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确保招标采购档案材料的安全。

三、结语

招标采购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细致繁琐的工作,是学校在其发展过程中重要历史鉴证内容之一,对学校的权益保障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招标采购档案管理人员,要具备招标采购专业知识、技能和档案管理专业知识、技能,同时要具有较强的创新思维和较强的责任心,能够在工作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提出科学、合理的档案管理建议,对工作认真负责,保证招标采购档案管理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为学校的发展提供可靠的信息资源。(作者单位:齐齐哈尔工程学院)

参考文献:

[1]刘燕.高校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长春大学学报,2011,(21)

[2]赵淑琴.论新时期高校档案管理人员业务素质要求[J].沿海企业与科技,2005,(10)

[3]程灿华.加强高校教学档案的建设与管理[J].梧州学院学报,2008(6)

[4]赵丽华.浅谈高校档案管理创新[J].忻州师范学院学报,2008,(2)

[5]王亚军.浅议招标档案的规范化管理[J].中国招标,2006,(37)

招标工作方案篇(6)

在当前信息化环境下,招投标档案数字化后,有效的提高了档案管理的效率,在对档案利用时有了更大的便利条件。但招投标档案数字化过程中,也面临着较大的压力和挑战。首先,长期以来档案管理人员因循守旧的思想很难改变。由于信息化环境下,招投标档案的数字化其先进性和科学性是传统档案所无法比拟的,其无论是收集方式、管理方式还是利用方式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但长期以来在传统档案管理工作中,档案管理人员谨小慎微及因循守旧的思想和观念在受到来自于档案数字化变革的冲击下,本能的会产生抗拒,在工作中就会有消极的情绪存在,不利于档案数字化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其次,在配套设施上,包括档案数字化后所需要的信息生产设备、信息存储设备和信息管理设备,同时还需要软件、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但在目前很多招投标机构中这些系统配套都存在着严重的不足,从而无法更好的满足招投标档案数字化的要求。由于当前软件开发时往往只是面对单一的档案管理部门,这就导致档案信息系统缺乏统一性和规范性,不能更好的满足档案信息共享性的要求,制约了档案数字化的进程。特别是在当前信息化环境下,网络和信息安全问题尤为突出,这对于招投标档案数字化管理带来较大的较大的安全隐患。最后是档案管理工作中缺乏统一的规范和标准。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导致档案数字化水平处于较低的水平,更是不能与当前信息化环境下对档案管理的新要求相适应。另外当前招投标机构中信息处理复合型人才较少,由于人员信息化水平较低,不能更好的对数字化设备进行操作,从而无法将数字化的优势更好的体现出来。

二、信息化环境下招投标档案数字化管理的创新

(一)管理与理念创新

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人民群众对档案信息的利用要求越来越高。就拿招投标档案而言,很多企业都有诉求反映到招标单位,如果能方便的浏览过去在该单位的投标记录和投标文件,企业愿意为此支付费用。所以在管理上,要考虑满足个人和企业法人的需求,在理念上,档案不再是“包袱”,它也可以创收。之前凭介绍信到窗口查阅的非保密档案,完全可以利用信息网络平台,电子商务交易办法处理,辅以个人、法人身份验证,届时,用户浏览授权内的网站就如同网购一样方便。

(二)技术与架构创新

应充分利用云计算技术、物联网技术、大数据技术及移动互联网技术对档案数字化进行技术升级与架构创新。基于云计算的数字档案管理系统主要由云计算数字档案管理应用程序,数字化档案管理节点,计算机专用网络、信息安全设备等构成。利用物联网的RFID技术可将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完美结合,一一对应。基于大数据的数据挖掘与数据分析技术,则为档案信息化增值服务提供了想象空间。招投标双方能够从历史文件库中找到与当期项目相似的案例,对于招投标文件的理解,对于招投标工作的组织,都是非常有利的。

(三)规范与流程创新

真正把招投标工作和档案管理工作以及数字化技术结合起来,需要更新标准、再造流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虽然对电子招投标的归档也进行了约束,但还是从大框架上给的要求。实际操作上,很多档案工作都是事后再次归口相关人员整理。如能够更新一下流程,把招投标工作的任何一项活动记录文件都作为档案组成因子,自动操作、随时归档,那么当一次招投标实例完成时,全部归档工作就自动完成。一切都可以靠程序完成,不再依赖人工,即提高效率又降低了人为错误。除了在招标机构内部考虑电子招投标与归档的实时结合,还可以由专业档案部门考虑各部门各机构档案数据的统一入库整合,这都是标准流程适应招投标档案数字化管理发展需求的体现。

三、结束语

招标工作方案篇(7)

[关键词]招投标档案;现状分析;存在问题;对策建议

企业招投标档案是指企业在公开招(投)标、邀请招(投)标、比选、询价、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等订立合同(协议)预备阶段,形成的具有凭证作用和保存价值的各类文字、声像等原始材料。

招投标档案是企业招投标活动的客观记录,是每个招投标项目的重要法律依据。同时,招投标档案也是企业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的重要资产。结合所在企业的现状,研究分析招投标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明确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基本思路,确保招投标档案的科学、规范管理,对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的稳定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目前,企业招投标档案主要存在以下几大问题:

一是招投标档案数量庞大、规格不一,造成严重的管理负担。

由于每个项目所形成的招投标归档文件资料较多,尤其是未中标单位的标书数量巨大,加之现有的档案管理规定与条例缺乏明确的保管期限划分,给企业的档案库房带来巨大的压力,增加企业的管理成本。同时,招投标档案形成主体多且分散,致使投标材料规格不一致,投标人通常欠缺归档意识,认为投标材料越厚越好,包装越精美越好,导致档案实体规格不一,包装复杂,给装订入盒带来一定的难度,影响企业的管理效益。

二是招投标档案形成分散、程序复杂,造成档案完整性不够。

招投标档案一般涉及到需求部门、主办部门(采购部门)等,一般来说,招投标档案应该是每个招投标项目活动完整的、系统的历史记录,但是,由于招投标档案的形成主体不同,如需求文件、成果性文件一般在需求部门形成;采购前期、资格预审、评审文件、中选文件等一般在主办部门(采购部门)形成,档案资料大多散落在各经办人手中,同时缺乏相关制度和措施对关键环节的把控,导致不能及时地抓取到产生的文件,最终造成招投标档案完整性不够。另外,由于招投标工作程序非常复杂,业务经办人员大部分精力集中在具体的业务活动中,对资料的收集反馈一般都是被动应付,长期的滞后移交造成招投标档案易缺失,且缺失的部分难以找回。

三是招投标档案管理模式落后,造成档案的信息化水平不高。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不少企业在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中应用了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包括建立了档案管理系统,但目前的档案管理系统大多局限于对招投标项目档案的目录管理,而对招投标档案原文的数字化应用甚少,导致在查阅利用时,只能先在档案管理系统上检索到该招投标档案的档号,再到库房翻阅原始资料,不仅产生了更多的工作量,而且容易造成原始档案的破损。另外,目前的档案管理系统大多是在招投标项目归档立卷后,进行后期的录入管理,而没有与相关的招投标管理系统进行连接,无法保证数字化生成的招投标文件在办理完毕时第一时间归档,未达到真正的信息化、数字化。

针对以上招投标档案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几点优化招投标档案管理的对策建议。

解决方法1:依据《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第10号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将招投标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30年、10年三种。土建项目、对外投资项目,以及使用年限在30年以上的大型设备的招投标档案,保管期限为永久;使用年限在10年以上30年(含30年)以下的各类设备的招投标档案,保管期限为30年;其他招投标档案的保管期限均为10年。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活动中,未中标方的材料可作为资料由主办部门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为:第一未中标方的材料保存6年及以上;其他未中标方的材料保存2年及以上。超过保管期后,主办部门可根据实际保管情况,组织开展资料清理工作。另外,在发标时对招投标各项材料提出统一的规范和标准,从投标载体、规格大小、内容涵盖等方面均做出明确的要求,从源头上保证招投标材料整齐划一,便于日后的立卷归档。

解决方法2:首先,档案管理部门要加强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将档案管理触角前移,及时关注采购部门的采购情况通报,掌握采购进度,保证能及时地向相关部门进行催收。其次,档案管理部门要加强宣传,使业务经办人认识到确保招投标档案的完整性,是对其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能做到日常及时收集、完整保存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文件资料,并及时将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移交给档案管理人员。再次,将招投标档案移交清单进行优化,与招投标项目的采购类型、采购环节保持一致,使得业务经办人员在日常清标时,即完成招投标档案移交清单,减少业务经办人员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最后,档案管理部门要加强招投标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和销毁,确保其存放有序,查阅方便,严防损毁散失。通过便捷的查阅利用服务,推动业务经办部门愿意将招投标档案移交给档案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