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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精品(七篇)

时间:2023-05-29 16:16:43

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

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篇(1)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重要性;措施

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按照业主要求进行工程施工、发包人支付工程款项的合同类型,其签订目的是规范工程承发包双方的交易活动,进而为交易双方的利益提供有效保障。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不仅能够促进建设工程整体效益的提高,还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建设工程市场的健康化、合理化进程。但在现阶段的建设工程管理工作中,仍存在不重视合同管理的现象,因此有必要对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进行深入分析,使合同管理工作真正成为建设工程管理的核心内容。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分析

(一)建设工程合同在各阶段的作用分析

按照合同性质可将建设工程合同分为工程勘察合同、施工设计合同、施工合同三类,不同类型合同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均发挥重要作用。

工程勘察合同是发包人与地质勘查部门间的合同,这一合同能够确保发包方清楚地了解到建设工程的地理状况,以便做出有效应对。在工程筹建阶段,发包方需根据项目的付款类型确定合同类型,常见的合同类型有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总价合同适用于有完整设计图纸或较小施工量的建设工程,此类合同中规定承包人为全部风险的承担者,款项结算金额按照承包人在投标过程中的报价计算。单价合同多见于工期较长、工程量大、施工技术较复杂的建设工程,是指承包者根据发包者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在自身能力的承受范围内,选取整体工程中的部分项目并确定单价,这一合同类型中,承包商和发包方共同分担工程风险。成本加酬金合同不利于工程造价的良好控制,主要适用范围为技术指标不明确的建设工程,此时要求发包者根据项目需求选取最佳的工程合同及对应的承包商。

在项目招投标阶段,发包人在众多承包商的工程合同中,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竞标方式,选取造价低、施工效率高的承包商。确定承包商后,双方需共同拟定一份施工设计合同,对施工进度及具体的施工计划进行初步确定。这一合同的签订能够降低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争议现象,使承包商和发包人的权利、义务及利益得到良好保障。

施工合同在施工阶段和工程款项结算阶段均有重要作用。在施工阶段,施工合同能够对施工进度、施工材料及施工质量等进行有效控制,它不仅能对合同中施工计划的实施现状进行跟踪考察,对不合理之处进行及时调整,还能够很好地实现施工质量的分层管理,促进责任制度的良好落实,为施工质量管理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同时,发包方还能通过现场检查或抽查等方式,将实际施工情况与合同中的对应条例进行比对,从而达到高效质量管理的目的。施工合同作为工程款项的结算基础,在工程竣工结算阶段也有重要作用。发包人在根据合同对工程进行验收并确定合格后,须与承包商一起,根据合同、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及工程变更等情况,对工程造价进行核算,并将核算结果交由审计部门进行造价审计。在此过程中,双方均根据合同进行款项核算,很好地杜绝了由于结算标准不一致而导致的分歧,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的控制。

(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根据上述内容可知,工程合同在建设工程的各项工作中均发挥重要作用,是确保整个工程项目有效进行的基础保障。做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1)合同管理工作是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是确保合同条款得到良好落实的主要手段,对于合同的有效履行有重要的指导作用。(2)能够根据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事件或事项变更工作进行有效记录,从而达到降低工程风险、控制施工成本和工期的目的。(3)有效地进行合同管理,能够对合同双方的行为进行约束,确保合同中的专业技术标准、施工进度等在施工过程中得到良好落实和体现,不仅能提高施工效率、缩短工期,还能够提高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建设工程市场的有序发展。(4)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不仅要求承包商在建筑和施工管理中规范操作,也要求发包人在招投标及工程核算工作中,切实根据合同内容,并按照公平原则开展各项工作,符合我国宏观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社会调研结果显示,我国当前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中仍存在较严重问题,例如合同双方未对合同的法律效用引起重视,导致“阴阳合同”的大量存在;合同管理工作缺乏专业性人才,导致合同的归档管理工作无法有效进行,进而影响到合同条款的有效落实等。因此,如何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中的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亟须解决的重要问题。现就如何提高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效率提出几点建议。

(一)提高合同双方的法律意识

良好的合同管理工作是需要合同双方共同完成的,故承包商和发包人良好的法律意识是确保合同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的意识保障。承包商在签订工程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例,必要时可邀请专业人士对合同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确认无法律漏洞后再行签订。发包人在制定合同条款时也应严格遵循公平性、法律性原则,在不损害自身利益的前提下,充分保证承包方的利益。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合同纠纷事件,从而确保工程合同在施工建设中得到良好履行。

(二)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建设

合同管理人员是合同管理工作的执行主体,可从人员选择及加强素质培训两方面着手,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水平。首先,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应根据合同管理人员的要求,选取合乎标准的优秀人才担任这一职位;其次,对于在职的合同管理人员,可通过正反事例分析、组织知识讲座等方式,使管理人员充分认识到合同管理的法律责任,并提高其自身的工作技能,从而使各项合同管理工作能够得到更好落实。

(三)进一步推广有效的合同范本

现阶段我国最具普遍性的建设工程合同范本,是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所制定,符合当前建设工程市场上大多数企业的实际情况。但在具体的合同签订过程中,仍存在较多企业不按照上述范本进行合同签订,进而导致在合同管理中出现无效合同等不利现象。因此,建设工程的承接企业也应提高法律意识,主动签订合乎法律规定的示范性合同,并拒绝签订其它一切形式的自拟合同。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在工程筹建、项目招投标、工程施工及款项结算阶段均发挥重要作用,有效的合同管理不仅能提高工程的施工效率和质量,缩短工期,还能降低工程风险,促进我国建设工程市场的秩序化发展。因此,应从提高法律意识、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素质建设、推广合法化合同范本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人们对合同管理重要性的深刻认识,从而为我国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作者单位: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 李幼琴.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探析[J].企业技术开发(学术版),2007,26(6):117-119.

[2] 谢超,徐蓉.浅议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现状及对策[J].商品与质量・建筑与发展,2014,13(8):952-952.

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篇(2)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重要性

中图分类号:F715.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6-6012(2015)12-0145-01

随着我国现代社会的发展,工程建设规模也在不断扩大,有效地推动了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在建设工程中,合同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合同管理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了建设工程当事人的利益。由于建设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因素,而发包方与承包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没有充分考虑到这些不确定性因素,进而容易引发纠纷屡,影响到建设工程质量及企业的经济效益。为此,在建设工程中,企业必须加强合同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发生。

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建设工程合同就是工程建设当事人就工程建设中的义务、成本、工期等一系列问题的协议。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有助于维护工程建设当事人的利益,保障工程建设质量,为企业带来更好的经济效益。就建设工程本身而言,工程有着建设周期长、施工复杂等特点,进而也就决定了建设工程劳动合同自身的特殊性和复杂性[1]。建设工程合同条款内容多,涉及面广,如果建设工程合同不能涵盖建设工程的方方面面,就会损害到当事人的利益,进而就会影响工程建设质量。工程合同管理作为建设工程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可以明确合同双方的责任、利益以及双方所要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是对签署者的限制和约束,具有法律效力,有效的合同有助于规范建设工程施工行为,保障施工安全,为工程建设质量提供保障[2]。

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法律意识薄弱

建设工程合同是建设工程双方履行义务和权利的法律保障,然而就目前来看,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双方的法律意识比较薄弱,合同有失公正,合同中对双方的权利、义务的规定不对等,很容易造成违约的现象发生。另外,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承包人为了不受合同的约束,恶意用其他承包商名义来签订合同,进而影响到建设工程施工。

2.2工程合同管理体制不完善

建设工程是一项动态的工程,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因素,进而也增加了工程合同管理的难度。但是,就当前的合同管理体制存在很大的漏洞,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制定力度不够,合同管理缺乏必要的审查和监管,合同管理制度难以发挥应用的作用,进而使得合同履行难度增加,容易引发各种纠纷。

2.3专业的管理人员不足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设计内容较多,专业面广,不仅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具备专业的法律意识,同时还要求具备工程造价管理知识。但就目前工程合同管理工作来看,合同管理工作人员大多为工程造价管理人员,他们虽然具备一定的工程管理知识,但是缺乏专业的法律知识,进而影响到工程合同管理质量。

2.4合同管理信息化水平低

就当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来看,合同的签订主要是以文本形式,在合同签订后,对合同管理的归档程序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合同履行工程中没有严格的监督控制,合同信息化管理水平低。

3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3.1加强法律教育,提高法律意识

建设工程合同一旦签订,就具有法律效率,签订合同的双方就必须认真履行和执行各自的义务及权利。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承包商要加强自身的法律教育,树立较高的法律意识,要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的审查,进而减少合同纠纷,保证合同顺利履行。作为建筑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就必须认真学习合同相关的法律知识,在合同内容中要将双方的情况详细的填写清楚,在合同签订之前,一定要仔细的对合同的内容进行认真的阅读和审查,要提前对那些事情进行预防,要对工期的成本、时间以及赔偿问题要进行充分的考虑。通过双方的协商以后,制定明确的合同条款[3]。

3.2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制度是一切工作执行的标准和依据,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人言,要想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就必须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合同的全面管理。首先,工程建设各方要设置合同管理机构,做好合同的签订、审查、授权的监督管理;其次,要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程序进行操作,确保合同履行[4]。另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更要加强合同的监管,加强法制宣传的力度,促进合同的顺利履行。

3.3加强专业合同管理人员的培养

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中,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有着决定性的作用。为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保证合同履行,建设工程各方就必须加强专业合同管理人员的培养,不仅要加强法律知识的教育,同时还要加强工程造价专业知识的教育,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进而为工程合同管理提供保障[5]。

3.4加强合同的动态管理

工程合同管理是一项动态的工作,它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始末。在工程合同签订后,为了保证合同履行,必须要对合同的各方各面都要进行系统的管理,对于现场出现的问题更要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管理。同时还要建立有效地监控系统,加强工程合同的监管、审查、评估,全面管理工程合同[6]。另外,还要注意对合同的时间点的主意,对于那些由于时间引起的问题要及时的解决,比如各种停工、工期延迟等等问题。要仔细的划分事情发生的原因和负责人的负责范围。然后按照合同进行解决。

4结束语

工程合同作为建设工程一项重要的工作,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可以降低工程建设风险,提高工程效益,保证工程建设各方的利益。为了保证工程合理履行,在工程合同管理中,就必须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加强专业合同管理人员的培养,提高工程双方的法律意识,对工程合同实行动态管理,进而为工程带来更好的效益。

参考文献:

[1]刘光忱,傅卓林,张兆弟.论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J].工业技术经济,2006,(09):29-30.

[2]曹玉红.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策略探究[J].经营管理者,2015,(17):307.

[3]潘锡雄.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探讨[J].现代经济信息,2012,(14):70+87.

[4]吴岩.建设工程项目审计之我见———加强合同管理审计防范工程项目风险[J].改革与开放,2010,(18):58-59.

[5]史伟利.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防范工程承包法律风险[J].基建优化,2005,(01):27-28.

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篇(3)

关键词: 施工合同 管理 问题 对策

1.存在的问题

1.1签订合同的文本不够规范

由于个别人员或单位的维权意识薄弱,对于合同的法律效益认识不足,所以在签订施工合同时随意性很大,不能使用正规的合同文本,以至于合同的法律效力大大削弱。还有个别人员自制合同范本与对方签订合同。还有的建设单位不能按照程序办事,比如私自指定施工方,没能公开报建招标,使很多程序不规范,使合同的签订存在很大的隐患。施工合同中错字现象、歧义现象也会给维权带来麻烦。

1.2 缺乏索赔意识

由于施工双方不能充分认识到合同凭证作用,所以签订合同时忽视了对于建筑过程中出现的意外风险的估算,不能制定出索赔方面的合同。合同一经制定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更改。双方都要严格遵守合同的约定,认真履行合同范围内的权利和义务。而施工前合同的签订往往只是关注了双方的义务、工期、造价等,很少涉及索赔内容。而实际施工中却难免会出现工期延长、造价提高、意外伤害等问题。这时候双方都受利益的驱动,在索赔方面很难达成一致。使对方可能因为不想或者少承担责任而造成索赔搁浅现象。由于双发都不让步所以导致停工、拖欠工资等施工障碍。因缺乏法律的凭证使索赔陷入两难。有时会两败俱伤。比如下面这个事例可以证明,某承包商与业主在签订合同时没有严格按照规范的程序,对于索赔根本没有涉及。承包商过于追求利润,所以在工程的后半期他就抽走了一部分工人去另一个工地,结果延误了工期,没能在规定时间交工,至使业主要求索赔,双发因为没有合同的约束,所以索赔意见争执不下。最后竣工之后业主没能全额支付工资,造成拖欠工资现象。这种争执没有法律的保护所以很难界定索赔的数额,如果事先达成协议也不至于日后产生纠纷。

1.3 口头协议,无法律效益

由于承包商为了迎合业主要求,而私下制定口头协议,在同一个工程项目里,正规合同往往与私下协议共存,他们受利益驱动,制定一份正规范本的合同作为显性合同应付检查,私下履行合同之外的口头协议,比如对工程的进度进行压缩,对资金的预算进行更改,对材料设计进行变更等。一旦出现纠纷无法维权。

2.应对措施

要想完善合同在建筑施工中的法律效益,用合同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就要在各个环节做好合同的签订工作。并实现有效监管,动态的管理。避免出现纠纷后互相扯皮的现象。

2.1 签订好合同

要在施工前提高思想认识,认清合同的法律效益,采用正规的合同范文,健全合同的各个项目,比如招标价、工程造价、意外伤亡、工期、索赔等方面都要有书面约定。双方都要高度重视,自觉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对施工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思想培训工作,组织工人认真学习合同法、建筑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签订合同要认真谨慎,防止出现错字歧义等现象可能带来的一些后果。对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风险做充分的估计,并签订好索赔的方案。如下图一启示人们签订合同就要做到事无巨细。

2.2 管理好合同

合同签订以后不能束之高阁,因为在工期中难免会出现一些意外风险,比如意外伤害,天气等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预算超标等。这些可能在合同中并没有详细规定,这就要求对合同要时时监管,动态管理。合同要有专门的人员管理,对管理人员要进行专业化培训,让他熟练掌握合同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具有专业的管理才能。结合具体的施工项目,合同的组织管理形式也是灵活多样的,主要可分为以下类型:

(1) 如果施工项目规模很大,施工过程漫长,势必会造成合同的复杂性。这就要求成立专门的合同管理小组,作为施工系统的一个重要的部门,为了确保管理的实效性,要明确分工、明确责任。可以设立专门的合同经理、合同管理员等职务。管理好与施工项目有关的一切合同,还要负责合同的后续工作。

(2)如果遇到规模较小的施工项目,不一定设立专门的管理小组,项目稍大一些的可以由项目经理挑选合格的管理人员,对合同进行监管。而对于规模特别小、工序简单的工程项目可以不设立专门的管理人员,由承包经理将合同管理任务分解给各个职能项目的人员,要他们自己管理。项目经理作出统一协调、统一策划。

(3)要合理科学的策划合同。如今很多工程项目规模庞大、工期漫长、技术复杂,并且建筑单位繁多。加上市场对业主愈来愈开放,业主选择的自由度、灵活性越来越高。所以业主容易利用这一有利的条件在签订合同时对承包商提出很多苛刻的要求,而承包商有时受利益驱使难以清醒的认识到这些细节,盲目签订的项目,至使很多条目成为施工的障碍,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和纠纷。所以双方都要科学合理、认真谨慎的策划合同,充分预测施工中会出现的风险等,避免出现风险后认责不清。

3.履行好合同

合同签的好只是基础,合同履行好才是目的。

3.1 合同交底、责任分解

合同签订好以后,管理人员要考虑合同的履行问题。要将合同的具体规定向各个项目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交底,解释说明合同的主要项目,把合同上规定的各种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组织、管理人员或施工者。制定相应合同履行责任制度,对合同进行经常性的管理工作,如图纸的审核、竣工工程的验收等,把工序制度化。对于工期的变更、造价超出预算、意外伤害等风险问题如果合同规定不明确要采用双方协商的制度。召集有关人员以协商会议的形式商讨解决方案,并最终达成一致的意见。将协商解决的方案及时记录下来,并补充到合同文件中。

3.2 报送及时 动态管理

每天都要有专人及时的向合同管理员报送当天的情况,包括工程进度、款项支出、意外事故等。以便合同管理人员能尽早掌握工程情况,对一些涉及合同的问题及时准确的做出判断,提出对策,及时的调控进度款额或施工索赔等,使工作不至于被动。管理人员要建立合同管理的文档系统,通过计算机达到信息管理的目的。将与合同有关的一切数据、资料保存完好。在计算机建立合同档案,对合同统一编号、分类管理。实现动态管理。可设计如表1建立的合同档案。

4.结语

施工合同是工程双方维护权利和义务的主要法律依据。作为合同的双方要切实把好合同签订关,要充分认识合同的权威性,要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使合同给施工过程带来正能量。

参考文献

[1]董筝.浅析建筑施工合同的谈判、签订和履行[J],科技创新导报,2011(10)

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篇(4)

关键词:建筑;合同管理;管理机构;监理

中图分类号: U41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工程施工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工程建设项目目标,明确双方权力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它是合同当事人在工程建设中的最高行为准则和经济活动的依据。加强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规范、完善工程合同,做到管理依法,运作有序,有利于在工程建设中,做好工程的“质量、工期、投资”三大目标控制,规避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扯皮、纠纷和经济损失,确保按期完成目标和任务。

合同确定工程项目的价格(成本)、工期和质量(功能)等目标,规定着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所以合同管理必然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广义地说,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全部工作都可以纳入合同管理的范围。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和工程实施的各个方面。它作为其它工作的指南,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起总控制和总保证作用。在现代工程中,没有合同意识则项目整体目标不明;没有合同管理,则项目管理难以形成系统,难以有高效率,不可能实现项目的目标。在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是一个较新的管理职能。而现代建筑工程中不仅需要专职的合同管理人员和部门,而且要求参与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其它各种人员( 或部门)都必须精通合同,熟悉合同管理和索赔工作。

一、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标准条款显失公平

发包人、承包商在此基础上洽商,经一定的修改后签订施工合同。由于市场的激烈竞争,往往一个工程项目有几十家施工单位竞争,有些单位在设计合同条款时,充满“长官意志”和浓厚的行政色彩,更多地考虑自身利益,有意无意地免除自己的责任,加重承包商的责任,限制承包商的权利。在“僧多粥少”的情况下,加上竞争环境不够良好,承包商根本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不得不委屈地接受业主预定的条款,放弃自己的正当权利。

2.合同实施不规范,随意性强

在合同实施中,签约的双方都不认真执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或对合同规定打折扣。如发包方不按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有的业主长期拖欠工程款,随意调整合同单价或提高标准。而承包方往往既不采取索赔措施,也不敢擅自停工,致使施工承包合同半用半废,对合同双方都不能起到约束的作用。

3.合同索赔实现难度大

由于社会条件、自然环境的变化,工程建设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者的权利,也是合同缺陷的补充,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对于承包人来讲工程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的有效手段。而由于工程市场行政干预过多,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

二、我国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

1.合同风险控制体系不够健全

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有些风险因素是很难事先预知的,例如FIDIC(合同项目管理)条款规定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日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但是由于事件发生的不确定性,有些风险事件是很难“应当知道”的,因此,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单方面的约束性,不平衡的责、权、利条款,合同内缺少或者存在不完善的转移风险的担保、索赔、保险等条款。

2.合同管理意识不到位,造成合同作用难以发挥

有些合同执行者的合同管理意识薄弱,缺乏有效可行的合同管理机制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进行及时的跟踪和进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最突出的表现是不按合同办事。承包商不依靠合同解决问题,可能会带来一时的便利,但也会使业主在以后更加置合同于不顾,业主对合同的不尊重将会造成项目管理的失控。

3.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

我国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缺乏专业的技术人员及系统的合同管理机制,更有甚者,有些项目实施者直接安排一般工程专业人员进行合同管理。我国的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正在和国际接轨,工程合同管理作为项目管理的核心,更要体现国际性。

三、工程合同、工程合同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作用

1.工程合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作用

工程合同,即建设工程合同,属于经济合同的一种。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作用概括为以下几点:合同分配着工程任务,它详细、具体地定义着工程任务相关的各种问题;合同确定了项目的组织关系;合同作为工程项目任务委托和承接的法律依据,是工程实施过程中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合同是工程实施过程中双方争执解决的依据。

2.工程合同管理在项目实施中的作用

合同管理就是对合同的签订、变更、担保、履行、索赔、终止的管理,是对于工程项目采用工程合同进行管理。按照时间顺序,合同管理工作可分为合同订立前管理、合同的履约管理。其在项目实施中的作用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四、解决问题的措施及建议

1.树立合同风险意识,推动合同风险管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提高风险意识,进行风险识别,降低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合同谈判前,承包人应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来负责合同的订立,并实施监督、管理、控制。要深入了解发包人的资信,经营作风和订立合同应当具备的相应条件。招标工程应在投标之前,对招标文件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正确理解招标文件,全面分析投标人须知,详细勘察现场,审查图纸,复核工程量,分析合同条款,制定投标策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合同的圆满实现。

2.合同各方各尽其职,建立索赔管理机制,保证合同的顺利实施

要保证项目正常、按计划、高效率的实施,必须正确的执行各个合同。按照法律和工程惯例,业主的项目管理者负责各个相关合同的管理和协调,并承担由于协调失误而造成的损失责任。

3.建立专业化、职业化的合同管理团队根据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具备的专业素养条件,进行专业的合同管理团队的遴选及培训,同时,可以对已经富有经验的管理者再进行合同各方面的法律知识的培训,力争使其能够熟练掌握本工作的理论及实际操作能力。

五、结语

合同将项目的工期、成本、质量目标统一起来,它具体细分了各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在项目管理中居于核心地位。如果没有合同和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就不能保证工程的各个方面、工程实施的各个环节都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就不会有正常的施工秩序,就不可能顺利的实现工程的总目标。因此,创造出一条成功的项目合同管理之路,不仅对项目、对企业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对国家也会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成功的合同管理能促进项目和企业的平稳发展,能推动建筑市场的不断规范,同时也对我国经济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篇(5)

一、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的要求。随着市场经济机制的发育和完善,要求政府管理部门打破传统观念束缚,转变政府职能,更多地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而不是用行政命令干预市场;承包商作为建筑市场的主体,进行建筑生产与管理活动,必须按照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其中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关键内容之一。建筑市场机制的健全和完善,施工合同必将成为调节业主和承包商经济活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必然要求。

(二)规范建设各方行为的需要。目前,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看,工程建设的参与各方缺乏市场经济所必须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承发包双方合同自律行为较差,加之市场机制难以发挥应有的功能,从而加剧了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因此,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三)建筑业迎接国际性竞争的需要。我国加入WTO后,建筑市场将全面开放。国外承包商进入我国建筑市场,如果业主不以平等市场主体进行交易,仍然盲目压价、压工期和要求垫支工程款,就会被外国承包商援引“非歧视原则”而引起贸易纠纷。另外,由于我们不能及时适应国际市场规则,特别是对FIDIC条款的认识和和经验不足,将造成我的建筑企业丧失大量参与国际竞争的机会。同时,使我们的工程发包商认识不到遵守规则的重要性,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因此,承发包双方应尽快树立国际化意识,遵循市场规则和国际惯例,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范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

二、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具体来讲,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主要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一)合同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

任何一个建设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发包合同来实现的。通过对承包内容、范围、价款、工期和质量标准等合同条款的制订和履行,业主和承包商可以在合同环境下调控建设项目的运行状态。通过对合同管理目标责任的分解,可以规范项目管理机构的内部职能,紧密围绕合同条款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因此,无论是对承包商的管理,还是对项目业主本身的内部管理,合同始终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

(二)施工合同是承发包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为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通过明确承发包双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可以合理分摊承发包双方的责任风险,建设工程合同通常界定了承发包双方基本的权利义务关系。如发包方必须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中间验收,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等。承包方则必须按施工图纸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向业主提供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建筑产品等。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是承发包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是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三)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证据

建设项目由于建设周期长、合同金额大、参建单位众多和项目之间接口复杂等特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与承包商之间、不同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以及业主与材料供应商之间不可避兔地产生各种争执和纠纷。而调处这些争执和纠纷的主要尺度和依据应是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事先作出的各种约定和承诺,如合同的索赔与反索赔条款、不可抗力条款、合同价款调整变更条款等等。作为合同的一种特定类型,建设工程合同同样具有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的属性。所以,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依据。

三、目前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工程建设的复杂性决定施工合同管理的艰巨性。目前我国建设市场发育尚不完善,建设交易行为尚不规范,使得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其主要表现在:

1、少数合同有失公正。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对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同时,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个别承包商在实施这样的工程合同时,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就会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甚至分非转包等手段,给工程建设带来隐患。

2、合同文本不规范。国家工商局和建设部为规范建筑市场的合同管理,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全面体现双方的责任、权利和风险。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程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

3、“阴阳合同”充斥市场,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有些业主以各种理由、客观原因,除按招标文件签订“阳合同”,供建设行政主管部分审查备案外,私下与承包商再签订一份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的“阴合同”,在内容上与原合同相违背,形成了一份违法的合同。这种工程承发包双方责任、利益不对等的“阴阳合同”,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重损害承包商利益,为合同履行埋下了隐患,将直接影响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进而给业主带来不可避免的损失。

4、建设施工合同履约程度低,违约现象严重。有些工程合同的签约双方都不认真履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合同违约现象时有发生,如:业主暗中以垫资为条件,违法发包;在工程建设中业主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不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甚至部分业主已使用工程多年,仍以种种理由拒付工程款,形成建设市场严重拖欠工程款的顽症;承包商不按期依法组织施工,不按规范施工,形成延期工程、劣质工程,严重影响工程建设市场。

5、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失者的权利,对于承包商来讲是一种保护自己、维护正当权益、避免损失、增加利润的手段。而建筑市场的过度竞争,不平等合同条件等问题,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受损害者往往是承包商。

6、违法承包人利用其它承包商名义签订合同或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的情况普遍存在。有些不法承包商在自己不具备相应建设项目施工资质的情况下为了达到承包工程的目的,非法借用他人资质参加工程投标。并以不法手段获得承包资格,签订无效合同。一些不法承包商利用不法手段获得承包资质,专门从事资质证件租用业务,非法谋取私利。严重破坏了建筑市场的秩序。

7、违法签订转包、分包合同情况普遍存在。一些承包商为了获得建设项目承包资格,不惜以低价中标。在中标之后又将工程肢解后以更低价格非法转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小的施工队伍。这些承包商缺乏对承包工程的基本控制步骤和监督手段,进而对工程进度、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二)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三)专业人才缺乏也是影响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四)不重视合同归档管理,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一些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合同的归档程序、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严格监督控制,合同履行后没有全面评估和总结,合同管理粗放。很多单位合同签订仍然采用手工作业方式进行,合同管理信息的采集、存储伽工和维护手段落后,合同管理应用软件的开发和使用相对滞后。没有按照现代项目管理理念对合同管理流程进行重构和优化,没能实现项目内部信息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偏低。

三、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通过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从总量上控制建筑施工队伍的规模,解决目前建筑市场上供求失衡与过度竞争问题,从根本上杜绝压级压价。同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承包商参与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二)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制。但在招标形式和方法上要兼顾业主和承包商的双方利益,过份追求招标过程的严格、完善,并不一定能达到的招标的最佳效果。建议在招标形式上应该重视原则,突出效果。同时,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推广实施后没有新的计价办法配合相应的合同管理模式,使得招投标所确定的工程合同价在实施过程没有相应的合同管理措施。建议尽快研究相应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健全体制,完善操作。

(三)借鉴国际经验,推行适用于市场经济的合同示范文本。随着我国加入WTO,建筑市场同样面临对外开放问题,在工程管理的许多方面要与国际惯例接轨。因此,在合同管理方面,我们要不断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以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很大程度地参考了FIDIC文本格式,较以往合同文本有较大的改进,有利于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应该严格执行。

(四)推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亦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己正式推行注册造价工程师制度,造价工程师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搞好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因此,建议在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设置注册造价工程师岗位,专司合同管理职责。

(五)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约。为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把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列为整顿规范市场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在严把审查关的基础上,加大合同履约管理力度。,对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予办理工程报建手续,不得组织招投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坚决取缔垫资、带资施工现象,努力净化建筑市场,进一步维护承包商的合法利益。

(六)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减少合同纠纷产生。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在签订合同时,对其中合同条款往往未做详细推敲和认真约定,即草率签订,特别是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都直接导致了工程合同纠纷的产生。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承包商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七)加强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项目建设各方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篇(6)

1.1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

建筑工程项目监理是监理企业接受建设企业委托,或者是建设单位通过招标的方式择优委托监理单位,由监理企业承担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监理工程师监理的依据是工程承包合同或监理委托合同。由于监理的依据是合同,而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说监理工作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从这就可以看出,合同管理在工程监理工作中的重要性。

1.2加强合同的管理有助于监理目标的实现

监理目标的实现除了需要有有效、科学的手段和方法之外,还取决于合同的控制与管理的好坏。确保合同所要求的过程与行为是可行的,既能达到合同要求的建设行为,其施工过程也可以使监理工程师满意。

1.3合同管理是监理工作的基础

由于对费用、质量、工程进度的控制是以合同的形式规定的,因此合同管理是监理的基础,监理工程师的管理工作本质上是对合同的管理工作。不论是费用支付还是进度控制或者是质量监督都要根据工程合同行事,只有根据合同的规定处理相关问题才能够确保合同当事人可以全面地履行合同。所以从充分地发挥监理功能来讲,做好合同的管理工作在工程监理的过程中是十分重要的。

2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1合同条款责权利不平衡

以建筑施工合同为例,建设企业作为甲方,其控制着建设资金,拥有主动权。在签订施工合同的过程中,施工企业为了能够中标,可能会签订一些不利于自己的条款,这就致使施工单位所承担的责任义务较多。但是如果因为建设企业“三通一平”不够及时,不能及时提供建筑设计图纸和施工许可证等,致使施工企业窝工,为了追赶工期而加班加点,像这种情况,施工企业都能够提出索赔。但通常因为缺少意识,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施工企业没能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2合同管理意识比较淡薄

合同是确定双方权力与义务关系的契约,在实际中通常会发生先开工再签订合约的现象,合同的签订比较滞后。此外,在制定合同的过程中,通常只是走过场,没有进行全面的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问题需要在所订立的合同中提出来,特别是细节问题。例如,假如工期的拖延是因施工企业方原因造成,业主可以提出索赔。但是,由于企业的高级管理者、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的合同知识以及管理经验不足,合同意识较弱,运用法律方法来维护自身利益的意识较低,在施工的过程中发生问题不查阅合同而选择随意处理。

2.3缺少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

一部分建筑施工项目不重视对合同管理体制的建设。合同的归类管理、授权管理、分级管理的机制不够健全,任何人都能够签订合同。合同的管理程序也不够明确,或者是有制度而不去执行,缺少一些必要的评估和审查步骤,不能够对合同的管理进行有效监督与控制。此外,政府部门还应加强对建筑单位的监督与管理,对资质不达标或者是没有资质的单位勒令其进行整改,为建筑工程的施工提供良好的环境。

2.4合同签订的内容不规范

签订合同的主体不恰当。合同签订的双方当事人一定要是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的当事人。所签订的合同中一定要注意措辞,例如工期在具体的某一天出现歧义,是计算“阳历日”还是计算“工作日”,这对统计工期有着较大的影响。在制定合同的过程中要咬文嚼字,只有这样才能制定出一份没有歧义的合同,一份能够约束双方当事人的文件。在施工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违约纠纷,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合同中的条款没有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一旦发生违约,双方当事人都互相推脱。合同所设计的内容要符合法规与法律的规定,以防止制定无效的合同,致使当事人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2.5合同履行阶段的问题

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会因为人为或者不能预知的情况而导致工程发生变更。工程发生变更是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经常发生的问题,由于合同双方都缺少意识,而导致了损失。在实际施工的过程中,工程项目的任何变更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告知施工企业,如果时间较紧迫,特殊情况下可选择先执行,补充协议或者变更条款可在规定日期内补齐。双方应按照合同中的规定履行义务并行使权利,以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开展。

3监理工作中的合同管理

由于我国的文化背景与历史国情的原因,通常比较重视合同谈判的要约条件,一旦签订合同,缺少后期对合同执行的重视。有些单位甚至把合同放置一旁置之不理,认为工程已经拿到手,把任务完成就可以了。这种意识在监理人与承包人中比较普遍。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监理企业在收到招标通知后,需要求监理工程师认真全面地阅读并熟悉甲乙双方与监理的招标投标文件,全面地掌握监理合同与施工合同的内容。

3.1实事求是,科学管理

建筑工程项目与其他工业项目最大的区别是生产周期长、体量大以及所使用到的配件原材料种类成千上万。由于建筑工程项目的周期较长,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每一个参建方都可能发生违约事件。因此,若想使各参建方在合同所规定的范围之内进行规范的合作,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应该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建筑工程项目的各个参建方在履行合同时一定要不断地协调,保证目标一致。在协调的过程中,施工的监理工程师要主动牵头进行组织。只有经常协调施工过程所发生的或是预测可能会导致违约的风险点,基于同舟共济、风险共担的原则,及时消除,降低风险,才能够减少合同管理过程中违约现象的出现。

3.2公正公平地履行合约

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篇(7)

关键词:施工合同 签订技巧 管理提高措施

施工合同规定工程的造价、工期和质量,这是普遍存在于建筑业的观点。在这一认识的支配下,当事人往往把施工合同所表达的丰富内容抽象化,肢解为几个支离破碎、互不相关的概念和数字。于是,合同签订后,即束之高阁;纠纷临头时,又手忙脚乱,笔者通过对部分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状况的调查,都印证了这一问题。工程实践中存在的施工合同无管理、施工合同挂历与施工项目管理分离、施工合同管理与施工企业管理相脱节的情况,既源于对施工合同作用的偏颇之见,又对工程建设承发包双方的利益造成损害。

针对这种情况,施工单位在推行项目法施工、实行管理层与作业层分离等转换内部经营机制改革的同时,重新认识施工合同在建筑市场管理、施工企业管理、施工项目管理中的作用,重视改善施工合同在签订和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对于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施工合同的作用

1.合同是项目施工的依据。项目管理部门要根据工程规模、难易程度组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计划、报表、竣工结算等要按合同的约定编制、报送,工程的质量、进度等都需按合同的要求组织施工,工程的材料、设备等应按合同约定的规格、数量、价格进行购买。

2.合同是发生纠纷时企业进行索赔的依据。索赔合同索赔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由于业主违约引起,主要指业主未按《示范文本》规定完成应该完成的工作以及未能按时拨付预付款、工程款、拖延图纸审批、拖延对承包方提出变更、索赔的答复等;二是由于工程项目本身变更引起,如工程量的变化、材料价格变化、现场签证等;三是由施工条件和环境变化引起,如一周内连续停水、停电超过8小时,连续大雨不能进行室外作业等。

3.合同能够有效转移企业风险。《示范文本》中有违约、索赔、争议、保险、担保等转移风险条款,如能将这些内容协商并写进合同,那么就可将业主违约、工程变更以及自身在施工中发生的一些意外伤害向业主或第三方转移。

二、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通过合同作用的叙述可以看出,合同关系到施工企业的工程进度、风险转移和争议处置等涉及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问题,对施工企业意义重大。因此,对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和技巧进行归纳和总结是十分必要的。

1.合同内容的严谨性和合法性

(1)确保合同措辞的严谨性

目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普遍采用建设部与国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也有使用业主与承揽方协商起草的其它合同文件。建设部与国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示范文本,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和理解通用条款十分重要,如果使用由业主起草的合同文本,则更应该仔细研究,对关键词和关键语句含义要达成共识,避免在理解合同条款时产生多义性和随意性。

(2)确保签订合同的合法性

签订合同的内容要合法,内容的合法性具体表现在工程合同的各项条款中。合同的主要条款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反映了当事人对合同的要求,工程合同价款中,履行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关系到有关双方权利和义务等各项条款,在订立合同时应考虑全面、细致,避免出现责任不清。

2.审查发包人和分包人的资质等级及履约能力和信用

施工单位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对发包人和分包人主体资格的审查是签约的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我国法律规定,从事建筑工程设计、房产开发的企业或从事工程监理、建筑施工的企业都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承包人承包的项目应当是依法批准的合法项目。违反这些规定,将因项目不合法而导致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因此,在订立合同时,应先审查建设单位是否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否取得相应的经营资格和等级证书,审查建设单位签约代表人的资格,审查工程项目的合法性以及发包方的履约能力和信用情况。在现实工程中对分包方的审查相对审查发包方更为重要,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的法律纠纷在工程中最为普遍也最为棘手,如何防止各分包单位的违约对施工单位来说至关重要。

3.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几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