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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管理体制精品(七篇)

时间:2023-05-31 15:11:03

科技管理体制

科技管理体制篇(1)

关键词科技体制历史回顾

科技体制是指从事对科学技术的机构设置、管理研究、职责范围、权利义务关系的一整套国家层面的结构体系和制度设置。从建国后形成真止意义上的科技体制至今,中国科技体制走过了新建与遭到破坏、重建与发展两个阶段,成就巨大,问题也很突出。

1阶段与性质

50年的历程,可以分为两个阶段。这里要特别提出的是,科技体制改革的50年和任何历史进程一样,是一个延续的过程。分阶段只是为了研究方便而设的工具,每一时代的特色,可因分段而显现,但是每一阶段终究是承袭前一期,开启下一期的转变期。分阶段是观念上分析工具的一种,却不是目的。

第一阶段:1949~1977年

建国后,党和国家将延安自然科学研究院与1982年国民政府建立的南京中央研究所,次年建立北平研究院,成立中国科学院,并于当年开始主管全国科学学术研究与日常管理,直至1956年国务院学科规划委员会的成立,这便是新中国科技体制的建立。据资料记录,建国时工业部门和高校的下属科研机构数量为190个,其中农业科研机构有112个,医卫有11个,地矿勘探有17个,建筑工程有32个,有一定成就的科学技术专家共865人。

1956年,国务院学科规划委员会提出建立一套“十二年规划”,它旨在建发作为当时的社会主义建设整体规划的子部分的中国科技。该规划具有浓厚的模仿苏联科技发展模式的色彩,具有强烈的计划分配和行政长官主导的特征。根据该规划提出的四条紧急措施,从1956年开始,一批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急需的研究机构相继成立。该规划的实行虽在后期遭到破坏,但在新中国科技体制的初建上仍是卓有成效的,基本形成了包括国防科研机构、部级研究机构、高校研究机构、工业研发机构、地方级科研机构。以及以中国科学院为最高学术中心、国家科委为最高科技管理中心的体制格局。

20世纪50年代后期陆续进行的政治运动,如“三反”“五反”“”,一直到殃及全国上下的“”,严重阻碍和破坏了正常的科技体制发展和运行。但在这个政治动荡的时期,中国仍然取得了一个个令世人瞩目的重人科技成果,如原子弹氢弹爆炸,卫星上天,人工合成胰岛素等。在这里,中国科技发展以一种特殊的形式表现出与政治因素紧密相连的特点。

第二阶段:1977至今

1977年我国改革开放,中国科技体制随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得到恢复重建。这一时期的体制突出特征是:首先,延用计划分配模式。其次,采用政府行政主导模式。在科技研究与开发投入、科技重人项目实施过程中,政府占据绝对主体作用,企业、民间、个人力量弱小。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深入利国内国际科技发展,这种残旧体制即对科技自身发展的限制日益明显,科技体制改革就此提上议事日程。

中国科技体制改革依照时间顺序可以划分为三个时段①1982~1991年,起步阶段。另外这一时期我们仿照国外,确立了科学基金制,这标志着我国科技体制向着国际化方向迈出了一大步。②1992~1997年,推进阶段。这一段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速建立,市场大潮冲击而来,科技投入不足,科技人员纷纷下海,科技人才流失状况严重,基础研究相对萧条。③1998年至今,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时期。这一阶段延续至今的改革,强调科技体制改革导向要与“市场经济”结合,这样一来确显出了科技体制的滞斤性,再加上缺乏良好的研究环境与有效的评价机制,在科技界造成了一股延续至今的急功近利的浮躁风气。2004年温总理到中科院考察时,有针对性地强调“要从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地高度建立起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科技管理体制和国家创新体系”。

2两个核心问题

科技体制改革进行20多年来,纷繁复杂,在实践和理论研究中也许我们应该特别抓住那些一再出现的核心问题。问题。惟有问题才是改革的纲,纲举目张,提纲挈领,在这个前提下,再来讨论改革思路和指向才是有意义的。我们认为,这两个问题就是:

2.1科技体制改革是否是“永恒的主题”

之所以一直听到科技体制改革的呼喊,是因为体制现状不尽如人意。改革,从一开始不是少数精英分子在前面“振臂一呼”,后面人众“云集跟上”的模式,在正式的体制改革开始之前,在基层已经积聚了很大的改革势能,改其实是被逼的。

曾有不同时期的两位科学院副院长声称,科技体制改革是“永恒的主题”,这话固然不错,但更关键的是:怎么改,改成什么,改的操作性和实际效果有多少?笔者私卜接触了不少科研院所人员,他们都反映,改革的合法性大旗飘扬在各部门各单位,遮掩住了很多实践中的问题。改革落实效果堪忧。

针对此种状况,我们认为,科技体制改革:

(1)必须有量化的目标和相应的期限。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宏观目标已经在国家文件里写明,但从宏大理论跨越到细密实践还必须搭建多层次的操作化平台,用科学社会学家R·默顿的术语来表述,就是“中层理论”,意即能够直接指导实践的理论细则。比如,我国科技体制改革就缺少一系列的操作和考评条例,改革的阶段性目标是什么,长远目标的达成是否应与短期目标相对应,各目标的期限如何?这些问题都是现行科技体制没有涉及到的部分。理想再高,这些看似“小”“细”的问题解决不了,就步伐不稳,凌空蹈虚。

(2)科技体制应该配套。科技体制改革是一项综合的系统工程,针对不同的改革对象,应有不同的层次。因此在实践中,各部门的改革应首先符合系统的整体大目标,其次遵循相互协调的原则,即改革对象应在内容;措施、层次上相互协调,在步骤上相互衔接,从而避免因任期、人事、部门出现的改革“效果抵消”亦即“零和”的现象。

(3)改革应有明确的考评指标。改革的总体目标、分阶段的目标,改革的权利义务承担者,改革手法的运作空间,改革所达到的实际效果等等,都应当有一个明确的考评指标体系。设立这一指标体系的目的,是为了明确权责,避免出现“责任人逃逸”的情况,而这种现象是常常出现的。

(4)改革并非永恒主题,应有完成的标志。科技发展史告诉我们,科技的突破进展都是经过相当长一个社会环境的孕育而发生质的突变的。改革本质上是对环境的优化改造,是为了科技主体更好的发展而服务的,因此要在阶段目标之间形成相对稳定的环境,不能朝令夕改总是处于不稳定状态。改革完成阶段目标后相当长一段时间要保持机构、政策、运行的相对延续性。处于两阶段目标之间的渐变过程更多的不是要去“改革”,而是在体制内“演变”(相当于改良),这在实践中有利于减小既得利益者阻力,降低改革成本,所以更易于被接受。

2.2科技体制与经济体制、政治体制的关联

科技体制作为一种社会存在,是与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意识形态体制、教育体制等社会子系统一起包容在社会大系统之内的,它们之间也有着密切相关的关系,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因篇幅所限在此只论述前两者。

(1)科技体制与经济体制的关联。科技体制与经济体制的关系是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关键问题,也是改革者和理论界研讨的重点。改革开放后我国引进市场经济机制,近来又加入WTO卷入全球化浪潮中,科技体制相较之下更显滞后,与经济体制日益“脱节”。这表现为两方面:一是科技成果转化难,“走不出去”,在市场上产生的经济效益少:二是实业界没能和科技界“搭桥”,科技界作为“智囊团”的作用发挥不够。对于此类现象,政策理论界分析有两种观点:一是以政府和实业界人十所持的“技术论”。他们的主要观点是,问题主要出在技术本身的熟化与配套设施不够,“我们所定义的成果,一般都是从纯科研水平上来判断的”,但除了科学上的可行性外,还应该考虑工艺、装备、技术和工程研发的可行性,经济效益的可行性,后面这些甚至制约力更强。还有一种观点是以科研院所人士所持的“市场需求论”。他们的主要观点是,“中国当前科技供需关系中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于经济发展对科技需求不足”。所以实业界主要还是追求短期效益,在科技成果转化链条中总是消极的“等靠要”,所谓“交钥匙工程”。这两种观点各有道理,分别从各自的方向“现象化”了科技体制存在的问题。

总体上,科技与经济体制的关联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可以理论归纳为三方面:①是科技体制有其自身规律,以市场为导向是需要的,但在什么程度上由现行的“研究—市场”计划模式转向“市场—研究”市场模式,还是要详细研究和考证的未竟之事。②是科技研发的风险制度和回报机制尚未建立。③是经营环境和制度环境不规范。

注重市场是针对应用研究与开发的,基础研究尤其是纯基础研究,需要突出的是创造性和自由探索,而不一定首先考虑市场,更不应以市场为导向。从这个角度来讲,技术利市场需求不应简单等同,这样可能会导致科技发展失落其白身规律性,成为市场的奴仆,而科技史证明很多经济发展的契机正是由于科技的突破所带动和开辟的。科技体制与经济体制的关系最终应达成有机结合状态。

(2)科技体制与政治体制的关联。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政治体制是国家政权的构成和组织形式,科技发展最终要造福于国家与社会,要能实现国家目标,要得到国家与社会力量的支持。同样科技体制改革不可避免地要受到政治体制的影响与制约。

以上是从一般意义上论述政治体制对科技体制的影响,但在中国,这个问题有着特别的重要性。中国科技体制发展的最根本问题植根在此领域,仍未解决甚至也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和认真的考虑,所以我们听到了尖锐的“科技与政治分离”的呼声:中国科技管理目前仍然停留在“人治”阶段,社会和科技界的人际政治在多个层面起重要或主导作用,而科技的专业优势在现有体系不能发挥合适的作用。‘这种人治模式部分来自中国的历史传统,部分来自照搬苏联模式。其特征有二:计划管理与长官意志。在科技界最明显的表现就是,行政权力过大,直接掌握大课题甚至直接就是非专业的官员和中层行政人员主导计划的,也就是所谓的“处长政治”,在这样的制度安排下,项目和经费的取得直接取决于研究人员是否和科技官员有更好的“合作”关系。还有,因为对科研行政考评认识片面,出现单纯追求SCI论文数目之类的现象,使得“有些人可能只做一些小的容易发表的文章,而不敢或避免去攻克有重要意义但非常艰难的科学问题,浮躁,急功近利,这样发展下去只会导致科学研究低水平重复”,比如最近宁波大学又冒山个“SCI教授”。关于现有科技规划制定也不乏“行政色彩过浓”的质疑。因为科学和部分含有原始创新的技术都有相当程度的不可预见性,并不是政府说有科技经费,科学界马上就有大课题,科技发展不是“表格道道”能规划出来的。目前我国经济政治体制改革已各自取得较人进展,科技体制改革相对滞后,因而,如何正确认识并处理好科技体制改革与经济、政治体制的关联,是推进我国科技体制改革往纵深方向发展所面临的一项重要挑战。

科技管理体制篇(2)

关键词:科技管理体制;新时期;科研;科技成果

1概述

目前,我国新时期科技管理体制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多头交叉管理;过于强调市场导向,重视技术创新管理,却忽略科学创新管理;行政权力过分干预科技研究;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是资源分配不对等;科研管理实行双轨制;缺乏有力的监督执行机构。所以,为了更好的应对这些问题,就要不断加强宏观调控能力,做好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培育科研精神气质;改革科研评价机制;坚持提倡将科研物质利益与精神追求两者结合。总之,在新形势下,科技管理部门所面临的要求会更高,同时科技工作者也被寄予更多的期望。

2新时期科技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2.1科技管理部门重视立项,却忽视科技管理的过程

我国开展科技管理工作总是受到传统观念和陈旧制度的影响,管理模式仍坚持采用传统保守的计划经济时期的管理模式,这明显已经不适于当前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科技工作的要求。各科技管理部门将具体项目及研究团队管理两个方面作为管理工作的重点,由此出现了管理范围太多宽泛,工作死板、过细,这一系列问题都不利于科研机构的自主创新。与此同时,在多种因素的影响下,还出现了一些科研组织和科技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该问题的出现迫使一些政府职员无法针对社会组织的情况来进行客观、真实的全面调查。此外,这种信息的不对称性被个别社会科研组织会利用,在对外提供信息时只是选择性地提供一些对自己有利的信息,而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弊端却被遮掩起来,由此产生信息不真实问题,而这些机构或者企业正是通过这种不良方式而争取到了资金和政策上的支持。所以,科技管理部门对监管经费的使用方面还有很多不足之处,也可以说科技管理部门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存在盲目性,针对这一问题,必须要进行有效的改善,这样才能使科研经费有的放矢。

2.2科技管理工作满足不了当前的市场需求

在新时期,我国引进市场经济机制与国外相比之下,科技管理体制改革仍显滞后。在科技资源的配置中,市场机制要将本应有的指导性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但是,科技项目的设置上没有将市场经济规律的作用完全发挥出来,造成了项目开发与成果应用分离普遍,市场经济与科技管理体制“脱节”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科技成果转化难,很难走出去,在市场上无法产生大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体现在科技管理部门充当着“智囊团”的角色,但是自身的作用没有完全发挥,实业界与高校的研发、科研机构的联系不够紧密。根据当前的相关数据来看,我国的科技成果转化率小于10%,而实现产业化的还不足5%。从这一数据上可以知道,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和转化速度远远低于发达国家,并且许多科技成果“含金量低”、离市场及企业要求有较大差距等现象仍然存在,结果就直接造成了我国有限科技资源的极大浪费,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科技进步的贡献率,这一系列因素从根本上制约了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化及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2.3行政色彩在科技管理体制中占有重要位置

我国的科技管理体制在长期受传统计划管理模式的影响下,其具有的行政色彩也十分浓厚。另外,在科技管理部门中还缺一套完整的并能适应科研和技术开发规律的研发、评价和监管机制。在培养鼓励创新的环境、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等方面也存在着不足,即:缺乏对科技资源、科技人才的有效调控,严重影响科技发展目标,从而不利于实施科技发展战略。

2.4科技管理中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的问题

该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从立法上看,有很多部门规章,但内容却不统一。科技部、教育部等对当前的科研不端行为的定义、表现形式、处理程序等规定上各执一词,意见不统一。二是各规范性文件调整的范围覆盖不够全面。现阶段的科研不端行为主要是依据部门规章或是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调整的现状,各个部门只能对自己的管理领域进行规范。三是各规范性文件中没有对法律责任进行统一规定。各部门规范科研不端行为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其中不乏对科研不端行为处罚措施或法律责任的规定,但宽严不一,这也是要注意的问题之一。

3解决新时期科技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应采取的方法

3.1优化资源配置,营造创新环境

科技创新和科学进步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其中涉及到政策、制度、资金、人力资源等多方面要素,积聚这些要素将对我国科技发展、创新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科技管理部门与其他政府管理部门有着多渠道的合作,所以,要主动引导和聚集分散于政府各职能部门和社会中的各类要素资源,将其整合配置到科技创新工作中去。优化创新的企业环境不仅提升了员工的素质,还能加速科技转化为生产力,推动企业的长远发展。

3.2遵循市场经济的主导原则来改善科技管理体制

所谓的改善科技管理体制,其目的就是要建立起一整套能够适应当前我国国情的科技管理体制,从而达到科技与社会经济的完美结合,让科技工作更快更好地发展。对于改善科技管理体制工作来说,要将重点放在对科研活动分层次管理上,如:通过商业运作的模式来发展科研活动。同时在改善科技管理体制的过程中,要对各个行为主体之间的关系进行重新设定,例如:政府、高校、企业、研究机构等行为主体之间的关系,明确各个主体在科技管理中的功能,使整个科技资源整合形成一条明确的价值链,建立起结构合理、层次分明、分工协调又紧密联系的科技管理体系。在对科技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时,应该以市场经济的主导原则为依据,从职能上对政府与市场在科技发展中的作用进行区分,建立起合理的法律法规,使科学技术活动能在正常秩序下进行,采用各种经济手段引导科技发展,同时有效的配置各种社会资源。

3.3改革科研评价机制,导引科技发展的正确方向

当前的科研评价体系对于成果数量赋值过高,但是对科研成果创新性的质量指标赋值偏低,基于这一问题就要科学设置评价指标,正确的引领科研人员朝着正确的方向去努力。在科研评价中要摒弃一刀切行为,并在学科分类基础上,根据不同的学科来制定不同的评价体系,也可以从实践角度出发,组织科研成果的使用者来参与评价。

作者:张冰 单位:黑龙江省计算中心

参考文献:

[1]赵晓丽.浅析企业科技创新管理[J].管理科学,2014(10).

科技管理体制篇(3)

韩国科技管理体制初步形成于20世界60年代。1962年,韩国首次设立了专门负责制定科技研制计划、相关制度和法令的管理机构。自第一个宏观科技管理机构—科学技术处成立后,根据发展形势不断进行调整,上世纪90年代末以来韩国科技管理机构经历了4次重大的变革。

1.1第一次变革

上世纪90年代末,韩国对科技管理机构进行了一次重大改组,科学技术处升级为科学技术部,科技管理部门的地位和管理权力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科技部长官的排位从各部长官的末席(24个部)一举跃升至第8位,在经济部门中则仅次于财政经济部位居第2位,管理范围不再限于宏观政策的制定、实施,还涉及对各部门研究机构的管理、协调,人才培养、信息扩散和成果转化等业务,以及部门间科技政策的协调和落实情况的监督。至此,韩国初步形成了以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与科学技术部为中心,产业资源部、信息通信部、国家科学技术审议委员会和国家科学技术咨询委员会参与、辅助的科技管理体制。

1.2第二次变革

进入21世纪,韩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目标是建立创新主导的经济结构和建设科技中心社会。为及时迎合韩国经济增长模式,韩国政府对科技管理体制进行了再一次改革,当时的大环境下,进一步提升科技部的地位和权利显得尤为重要。距离第一次变革的6年后,科学技术部正式升格为副总理级国家机构,科技部部长的排位仅次于财政经济副总理和教育副总理之后。

1.3第三次变革

2008年,新一届李明博政府取消了已延续了40多年的科技管理的模式和思路,将科技部与教育部结合,设立了教育科学技术部,同时将产业资源部、信息产业部等部门合并为知识经济部。教育科技部和知识经济部分别负责主管基础科学和产业技术两大门类科技创新事务的管理部门以及对口科研方向的各研究机构。

1.4第四次变革

2013年,韩国树立了面向未来的“创新经济”发展目标,新任总统朴槿惠重组了上一任政府的教育科技部,再次把科技部门单独列出,设立未来创造科学部,成为韩国政府中排名第二的部门,仅次于由副总理领导的企划财政部。进入后金融危机时代,韩国政府再次将科技管理机构地位提升到一个历史最高的层次,足以体现政府着重强调科技发展促进经济的重要作用。

2韩国科技管理体制的特点

2.1集中型的科技管理体制模式

以组织结构作为标准划分,各国的科技管理体制大致可分为:集中型、分散型和折中型。韩国属于典型的集中型管理模式。有别于以美国为典型的分散型科技管理体制模式,集中型管理模式一般具有以下特点:①科技管理的高度集中,科技事业的规划制定、科技执行和评估都集中政府部门之中;②科技管理权力的高度集中。1960~2013年,韩国政府先后对科技管理机构进行了改组,不管是1998年改组的科学技术部,还是2008年重组的教育科学技术部,或是2013年设立的未来科学创造部,科技管理机构的不断改革,始终没有动摇韩国政府作为科技主导的地位,科技管理依旧在韩国政府的掌握之中,同时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等多个政府参与辅助。同时,韩国政府多方位介入科技管理的各个范畴,包括科技政策和规划的制定、执行和评估等。管理权力的高度集中,有效保证了科技政策和科技活动的顺利开展和运行。总统的权力直接渗透到科技管理机构中,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议、国家科学技术审议委员会和国家科学技术咨询委员会委员长一职,均由总统同时兼任,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的其他委员则由总统令规定或者总统直接推荐产生;科学技术部升格为副总理级国家机构后,作为副总理科学技术部长,同时出任科技长官会议委员长和科学技术创新部(副部级)部长一职。全国科技管理和权力的高度集中,充分体现和发挥了政府的主导作用,基本符合了韩国国家总体发展战略和经济增长模式逐渐转变的要求,有效实现了韩国经济的跳跃式增长。

2.2科技法律法规的有力保障

科技管理体制以链条式的结构开展运作,每个环节在运作过程中相互作用和影响,为了确保各结点之间的相互协调性,韩国政府从法律法规上给予了有力的保障。韩国政府通过立法,对科技管理机构组建、科技管理政策制定、科技管理具体活动明确了法律的保障、支持和约束。①通过立法明确科技管理机构的义务和责任。60年初,为保证发展科学技术为韩国经济发展提供支撑这一政策,韩国政府制定《技术引进促进法》和《科学技术振兴法》,明文规定了政府对发展科学技术应尽的义务和责任;2001年的《科学技术基本法》明确了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的组成结构、职责和任务。②通过立法为各种科技管理机构的成立提供依据。如,政府通过修改《政府组织法》,首次设立了技术管理局;2004年韩国通过《政府组织法修改法》和《职务制度改编方案》把科学技术部升格为副总理级国家机构。③通过立法指导和支持全国科技活动。为有效、全面指导各项科技活动,科技法律法规涉及的范畴非常广泛,在科研开发和成果应用、合作研究与产业技术联盟、研究机构、科技人员、环境建设与保障等方面均能找到对应的、特定的法律法规。如在研究开发和成果应用方面,包括有《技术开发促进法》、《发明振兴法》、《基础科学研究振兴法》、《工程技术振兴法》、《生命科学培育法》、《技术转让法》、《国家研究开发事业成功成果评价及成果管理法》、《国家研究开发事业管理规定》、《国际科学技术合作规定》等。四是韩国政府对重视发展的研究事业在法律上给予支持、引导和保障,如,通过修订《合作研究开发促进法》和《科学技术革新特别法》,促进产学研事业快速发展。至此,韩国颁布的科技法律法规已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科技法律法规数量已超过了90个,为国家科技活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2.3科技政策咨询的智囊团效应

韩国有专门为总统提供咨询服务的智囊团———国家科学技术咨询会议,其职责较为单一,是一个单纯的科技咨询决策服务机构,不具备科技管理职能,仅为总统提供科技领域的咨询和科技政策的评价。国家科学技术咨询会议由委员长和10名咨询委员组成,委员长一般由总统任命的、对科学技术振兴作出贡献的、有丰富学识和经验的人担任。一般要求会议每季度向总统报告5次,以书面汇报和当面报告的方式。国家科学技术咨询会议对韩国科技政策的制定和科技发展方向的调整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美、英等发达国家都拥有诸如此类的咨询服务机构,为国家领导出谋献策。

2.4科技评估与科研经费管理的有效结合

2007年,韩国政府研发投入为98443亿韩元(约100亿美元),到2009年全社会总研发投入37.93万亿韩元(约合329亿美元)。如何有效合理地管理和配置科研经费,成为韩国政府必须正视的问题。韩国为解决这个问题,通过立法和修订已有的法律法规,推行国家大型研发事业事前可行性评估制度和研发成果特点评估制度,推动经费管理模式由投入管理型向成果管理型转变。国家大型科研事业事前可行性评估制度是根据《科学技术基本法施行令》的规定,在2007年1月开始施行。其中提到对预算额度高的研发项目和技术开发园区、大型装备等研发平台建设必须经过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或国家预算处可行性评估,评估结果将体现在来年研发预算编制中。韩国政府在2006年颁发实施了《国家研究开发事业成果评价与管理法》,要求开展研发成果特定评估。根据《科学技术基本法》规定,由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对研究开发事业实施深层次的成果评价。如,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对2007年的大型科技研发项目进行的评估结果,必须反映在2008年审核研发项目预算中,作为预算编制的参考材料。经参考而制定的研发项目预算,将对评估为优秀的项目给予大力扶持,对评估为不合格的项目减少经费支持。科技管理评估将项目经费向优秀项目倾斜,对巨大的科研经费资源进行了有效配置,用得其所,大大提高研发经费的投入效率。

3韩国科技管理体制对我省的启示

广东目前仍然处于外向型为主的经济发展阶段,创新型经济仍未成为全省的主流经济形式,尚需利用科技创新更加有效地支撑经济增长,而目前省内的科技管理体制尚有许多需要改进之处。笔者认为,韩国科技管理体制特点对我省的科技管理体制有以下几点重要启示:

(1)实施合适的科技管理模式,推动科技发展与经济增长有效结合。韩国作为后发的亚洲国家,在恶劣的环境下仍能快速前行,以较快的速度步入了创新型国家行列,这离不开其政府实施了适合的科技管理体制。我省在探索有效的科技管理模式时,适合我省省情是必要的。我省作为科技大省,科技发展速度快,科技类别涉及面广,科技业务量大,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必定无暇逐一应对,为此,选择以科技主管部门主导,科技投入主体和从事科学研究主体多元化的科技管理体制模式,是一条出路。

(2)利用科技咨询决策的智囊团效应,确保科技管理者科技管理行为的快速决策。韩国设置专门服务总统的科技咨询决策机构,定期为总统出谋献策,这对总统在日理万机中进行快速决策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我省可以创立定向的科技咨询决策机构,专门为地市科技局、高新区、大企业、中小型创新企业等提供科技事业的咨询决策,这不仅可以增强科技管理者的快速决策能力,也可以引导其正确跟随国家发展主线、省发展目标前进,形成全省群体式发力,将会为广东省经济发展提速。

科技管理体制篇(4)

1.1建立人才基本信息数据库

人才基本数据库是湖南省农业科技人才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也是管理系统的使用价值能否得到最广泛认同的关键。该数据库不但收录农业科研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还要收录科研人员学术研究背景信息,如工作现状、工作经历和研究成果等。人才基本信息数据库由备选人才信息库、当前人才信息库构成。采集到的人才信息录入备选人才信息库,通过规定的审核程序后,转入当前人才信息库。在入库人员信息自我更新与确认机制的帮助下,被收录到人才库的专家可随时通过互联网登录系统,核对、确认、更新个人基本信息和学术背景信息。科技人才管理信息系统的提醒功能还将定期自动发送电子邮件,通知用户登录系统,更新和确认被采集到人才库的个人信息。

1.2科技人才科研背景的信息化处理

具体包括:农业科研项目、到位经费、科研成果、科技奖励、审定品种、专利、论文、著作、科技合作、学术活动、科技条件平台、仪器设备、出访情况、科技培训、科技推广等内容的信息化。包括实现对以上各项内容的数据录入、更新、删除、查询、统计以及数据导出等功能。

2湖南省农业科技人才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

系统能从不同渠道收集农业科技人才信息,经过加工整理,实现远程访问和实时的信息资源共享,使需要者能够及时、快捷地获取并宣传人才需求信息。

2.1系统的性能要求

2.1.1集成性

管理系统所涉及的功能较多,体系范围也较广泛,各个应用之间看似分散,却有着功能或结构等内在的联系。因此要求系统将众多看似分散的部分从软件结构上集成起来,这样有利于对现有系统的整合。

2.1.2开放性和可扩展性

一方面湖南省农业科技人才管理信息系统的服务性要求,决定了系统需要开放性;另一方面,该系统与其他系统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且农业现代化发展必然带来人才信息管理模式的变化,这就要求系统具有可扩展性。

2.2系统的功能要求

2.2.1系统管理包括系统用户管理、系统信息管理、日志查询、编码管理、打印机管理、系统初始化等功能模块,完成对整个系统运行的管理和权限控制。

2.2.2数据管理

以B/S模式(即Browser/Server,浏览器/服务器模式)利用网页收集、整理、组织、处理、传递湖南省农业科技人才信息。

2.2.3信息共享

借助虚拟专用网,建立以计算机和通信为主要手段的多层次、功能齐全、智能型的人才信息管理和决策支持系统,对人才资源进行收集、存储、检索、加工、分析及必要的输出,实现信息共享。

2.2.4辅助决策

依托本系统,实现省域范围的农业科技人才资源管理的决策辅助,包括农业科技人才资源的深度分析和战略规划。

2.3辅助决策功能

2.3.1人力资源现状分析

对湖南省农业科技人才资源的分析主要是对湖南省农业科技人才的能力分析、业绩分析、引进、招聘、培训、薪酬福利、激励等的分析,其目的是建立人力资源的获取、保留、发展的良好运行机制,保证为湖南省农业科技人才创造良好的科研及工作环境,使他们更好地为湖南省农业战略目标的实现而服务。(1)分析湖南省农业科技人才的内在需求;(2)分析湖南省科技人才的现状,预测湖南省农业科技人才资源的发展趋势,寻求引进、招聘优秀人才、高层次人才的方法;(3)测评湖南省农业科技人才资源业绩的影响因素,预测个人业绩发展趋势,改进个人业绩;(4)分析个人目标与组织目标,测评个人目标对组织目标影响的关键因素,提高个人工作能力;(5)进行湖南省农业科技人才资源的需求预测和供给预测。

2.3.2湖南省农业科技人才资源战略规划

为满足政府及其部门对农业科技人才宏观管理的需要,必须进行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战略规划,具体如下:(1)预测湖南省农业科技人才资源以应对人力资源变化趋势。通过模拟人力资源战略制定相应的战术、战略,保证湖南省农业科技人才管理目标实现;(2)测评湖南省农业科技人才资源的战略价值,及时、精确地分析人力资源战略各关键因素。保证人力资源战略与湖南省农业发展目标的一致性。

3湖南省农业科技人才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

3.1系统设计原则

人才管理信息系统设计,既要满足使用的各种功能要求,又要符合计算机软件本身的特点。要考虑到网络的高可靠性、易用性、易维护性,要采用可靠性高的适度冗余设计方法,并使其具有较好的可扩展性和开放性。同时,要考虑当今国际上中等规模网络操作系统发展趋势,以及目前国内同等规模网络系统的开发、运行经验,努力实现高起点、高技术含量。

3.2系统设计

3.2.1系统架构

系统采用B/S三层结构模式,即浏览器、Web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方便用户使用,且系统灵活,易于维护和扩充。基于Web的人才管理系统,包括数据库系统、Web服务器及客户浏览器三部分。系统采用支持WindowsXP体系的服务器。任何支持Windows系统的普通微机都可以作为客户机,使用IE等通用浏览器。采用这种结构可以充分利用和分配计算机资源,减轻网络服务器负荷,减少客户与服务器端数据传输量,提高计算机性能,发挥计算机网络的优势。采用WindowsNT操作系统,通过设置域、组、用户等,对用户进行管理,通过不同的组/用户授予不同的权限,来保证系统的安全和用户的资格审查。系统采用目前最为流行的Browser/Server结构。采用这种结构可以使农业科技管理人员或者相关人员不限时间、不限地点直接把数据录入、拷贝等工作,具有更高的开放性和灵活性,易于维护,费用较少,使用方便。

3.2.2数据库设计

运用SQLServer作为数据库,也可运用免费、开源的MySQL建立人才信息数据库,开发基于Web的农业科技人才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维护、用户管理、权限管理、信息检索、信息统计、用户留言等多项功能。数据库包括农业专家数据库、科研成果数据库、实用技术数据库、科研背景基本信息数据库等。系统运行稳定之后,还可扩展开发基于Web的成果管理信息系统、农业专家系统、实用技术信息系统,并入本系统运行,扩展系统功能。

3.2.3系统安全性

(1)内部安全机制。进入系统的用户采用实名注册制;多层次管理权限设置;为不同级别用户分配不同的权限,管理员权限为最高;登录权限控制。(2)外部安全措施。B/S自身三层结构的安全性,外界只能获取从应用服务层传递回来的数据,不能直接操作数据库。防火墙技术限制外部非法用户访问内部网络资源,实现对信息的访问进行记录和控制、管理。用户身份认证,通过对用户的身份认证,给不同的用户分配不同的权限,实现对网络的安全控制,防止信息的泄密;定期数据备份。

4结束语

科技管理体制篇(5)

项目档案管理体制的发展过程

项目档案专指列入国家科技计划并由中央财政投入为主的科技项目,在其管理、实施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类型和载体的历史记录。项目档案管理体制的发展大致经过了两个阶段:

(一)遵循统一的科技档案管理体制时期(1954-1986)

计划经济体制下,计划项目的任务由国家直接分配,项目研究是科研院所的日常工作。因此,这一时期,既没有项目档案的概念,也没有建立单独的管理体制。项目档案依托着专业管理体系,与基建、设备、产品等档案一起共同遵循科技档案的管理体制。

1.科技档案管理体制的确立

从“一五”时期起,为解决大量科技文件材料与其他科技资料混同管理的问题,更好地发挥科技档案作用,在科技档案工作中提出按专业统一管理的思想。1980年12月9日经国务院批准的《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以法规文件的形式确立了科技档案工作按专业统一管理的体制,即“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全国科技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国务院所属的各专业主管机关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的专业主管机关建立相应的档案机构,加强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科技档案工作的领导。”这就是我国档案事业发展史上著名的以“条”为主、“条块”结合的科技档案管理体制(下称“条块”体制)。

2.“条块”体制对项目档案管理的影响

“条块”体制突出强调了项目档案工作的专业性,对项目档案的形成单位构成了较严密的组织和领导体系。“条块”体制使项目档案管理的责任主体明确,尤其适合计划经济时期项目档案工作的特点,项目档案的流向和归属明确,一定程度上实现了项目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有效防止了项目档案的散失。正是在这种管理体制下,我国出台了科技文件材料的“三纳入”管理制度,顺利地实现了将科研档案工作纳入到各单位的科研管理系统之中。

(二)细分科技档案,建立科研档案管理体制时期(1987-2000)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我国开始实行体制改革,面对专业领导体制被削弱,对科技档案管理失去有效监督的现实,档案部门开始探索新的管理体制。

1.科研档案管理体制的建立

1987年3月,国家科委、国家档案局联合《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中明确了科研档案管理体制,即科研档案工作是科研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档案管理部门和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要对科研档案工作进行定期的检查。

2.科研档案管理体制对项目档案工作的影响

科研档案管理体制抓住了项目档案管理的关键环节,由于科技管理部门是科研管理的归口单位,由其管理项目档案工作为项目档案的规范管理提供了可能性;可言档案管理体制中提出项目负责人责任制,使项目档案管理更符合科研工作的特点和要求;从这一管理体制出发创立的“四同步”的管理办法为项目档案管理提供了根本的保证。

因此,科研档案管理体制是针对科研活动的特点确定的,触及到了科研档案管理的关键环节,同传统的“条块”体制相比无疑是一个进步,也更加适合于项目档案的管理。

现有管理体制对项目档案管理的制约

由于社会的动态发展,任何事物都要经过由建立、兴盛、衰败到最终消失的历程,即人们常说的“周期律”。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现有管理体制已开始制约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有序发展。

1.无实际主管部门

管理体制的核心就是确定领导关系及组织体系,但从项目档案工作的现状看,恰恰是这个最重要的因素在两个体制当中都出现了“虚位”。

从“条块”体制看,项目档案管理的领导主体是专业主管机关,其完全建立在行政隶属关系的基础上,经济体制改革后,“条块”体制赖以生存的行政领导关系逐步被削弱甚至消除,专业“领导”的作用范围已十分有限了。

从科研档案管理体制看,其中仅规定了各级档案管理部门和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对科研档案工作负有检查职责,其管理力度同“条块”体制的规定相比被弱化了许多,特别是1998年机构改革中,原管理科技档案工作的国家科技信息司被撤销,造成档案管理部门“孤掌难鸣”,“科研档案管理”体制也已名存实亡。

2.缺乏科学的运行机制,导致管理体制先天不足

运行机制是指管理体制的实现方式。如果说体制决定“谁”“做什么”的话,那么机制则是进一步决定“如何做”。就项目档案的管理而言,两种体制都没有建立起有效的运行机制。

从“条块”体制看,其发挥作用的大小,完全取决于专业主管机关的“领导”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结合的紧密程度如何。但这一体制并没有提出和解决如何“结合”的问题。“结合”的程度,主要取决于专业主管机关领导的档案意识。随着计划体制逐步被市场体制所替代,一些专业主管机关既抛弃了“结合”,也放弃了对科技档案工作的领导,整个系统的科技档案工作就成了死水一潭,丧失了生机和活力。

从科研档案管理体制来看,其关键内容有两个,一是“四同步”管理,二是项目负责人归档责任制,而其保障措施在《暂行规定》中并未体现。对于前者,它的实现仍然取决于项目承担单位领导者的档案意识。因为无论是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还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作为行政管理部门都不可能有如此多的时间和精力去检查和落实具体单位的项目档案工作的贯彻情况。对于后者,项目负责人应当履行的档案义务,在作为科技项目委托合同的《课题任务书》中并没有得到体现。合同是当事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依据,没有合同的约定,项目负责人的档案义务就是一纸空文,没有约束力。

建立新型项目档案管理体制的思考

笔者认为,项目档案是国家科技信息资源的重要构成,在现阶段应考虑建立专门的项目档案管理体制。

(一) 项目档案管理体制的内容

根据项目的实施特点,“在集中统一管理基本原则的指导下,项目档案工作实行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积极配合、依靠社会力量实施项目档案质量监管”应成为项目档案新的管理体制(以下简称新体制)。

同传统的管理体制相比,新体制中增加了新的构成要素,各要素之间的关系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1.国家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对项目档案实行归口管理。国家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对项目档案工作的总目标和

质量标准,项目承担单位的档案工作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开支等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制定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并将其纳入科技项目管理的规程当中;委托社会中介监管项目档案工作情况并负责成果的确认;负责培训项目档案管理人员等。归口管理形成了类似“条块”体制的纵向领导关系,各行各业、各种所有制类型和隶属关系的项目承担者都必须接受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的归口领导。

2.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职靛解决项目档案工作中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包括实际问题和理论问题),协助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制定项目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技术标准、规范档案中介机构的管理、组织经验交流,落实管理体制,并从宏观上进行项目档案资源及国家科枝档案资源的整体规划。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依然是一种“块块”管理的表现形式,但它的管理职能已很少触及微观层面的档案业务,而更加注重宏观的管理职能。

3.项目监管部门接受国家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的委托,实施项目档案的监管。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将主要体现在项目档案的宏观管理层面,而微观层面的管理活动则要依靠社会力量,即由第三方中介机构来完成。应当注意的是,项目监管部门的性质虽然是中介机构,但由于它是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具体工作职能的承担者,因此,必须接受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和监督;而作为档案中介机构,它也应当接受档案行政管理机构的管理。

4.项目承担单位的职责是形成并保存完整、准确、系统的项目档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移交或报送档案。

(二)新体制的特点分析

1.领导关系明晰,主体明确。新体制明确了,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在项目档案工作中的绝对权力地位,赋予了其明确的领导职能,使得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有了依据,可以在履行项目管理职能的同时,将项目档案管理作为一个必要的管理环节,强化了管理力度。

2.落实具体措施,可操作性强。实施中介监管是项目档案管理体制新模式具备可操作性的具体表现,科研档案管理体制中就是由于没有落实监管措施而使其形同虚设。将政府的某些管理职能外包,实施更专业化的监督管理,是政府管理职能转变的大势所趋,也是项目档案管理规范化、法制化的必然要求。

科技管理体制篇(6)

二十年耕耘结硕果

1984年5月,北京科技大学建立科技开发协作处,开展为钢铁企业技术服务工作。1991年9月校办产业管理处成立。1992年,学校各系建立了13个科技开发公司的分公司。2003年4月,科技产业集团成立。产业发展至今已经走过20余年,在工程技改项目、大型冶金工程建设、冶金工艺技术升级等方面具有了一定实力和优势,积累了大量的项目建设经验和人才,在许多工程方面具备了独立完成工程总包的能力。截至目前,学校科技产业有高新技术企业38家,业务涉及研发设计、工程技改项目、设备成套、科技产品生产、贸易、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共有员工400余人。2005年,科技产业集团所属企业产值总额超过5.5亿元,净资产额逾亿元。

不断在探索中迈步

骄人的成绩没有让学校停止前进的脚步,为了让产业发展的道路走得更加通畅,2003年,学校下发了《关于改革体制,规范管理,促进科技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学校认为规避学校直接承担的经营风险必须从全资企业的清理开始。2004年9月24日,学校下发了《关于对学校11家全资企业进行改制和撤并的决定》,正式启动全资企业的改制工作。全资企业的改制从清理经营业务入手,以既要保证有发展前途业务的延续,又要规避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的风险为原则,采取了撤消、合并、分立、新设四种改制方式,最后决定撤销8家、合并1家、改制2家,截至目前,基本完成了全资企业的改制工作。

学校科技产业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思想为“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以是否有利于提高校办科技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为标准,使校办科技产业成为承担有限责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的市场主体,并对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推动学校教学、科研、产业协调发展”,在这一指导思想的指引下,学校明确了国有产权责任主体和资产经营管理责任,依法组建资产经营公司。学校作为资产经营公司的投资主体,享有资产所有者的权利,行使资产所有者的职能。学校所有经营性资产被划转到资产经营公司,由资产经营公司代表学校统一持有学校对企业投资所形成的股权,负责管理学校所投资企业的股权和经营性资产;经营性国有资产由资产经营公司统一管理,学校不再直接对其他企业进行投资。这一模式的建立,使得企业管理得到规范化。学校与企业之间以资本为纽带,企业建立了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校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成为承担有限责任的独立法人主体。同时,这一模式也使得学校的投资行为和决策机制得到规范化,合理规避学校直接经营企业的经济和法律风险,实现资本投入与退出的良性经营机制。

稳步推进规范化建设

2005年,为重新确立国有经营性资产的责任主体,学校依法组建了国有独资的资产经营公司――北京科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立资产经营公司的成立模式为改制设立,即在学校原有的校办企业中选择了一个产权清晰、管理规范的全资企业将其改制为资产经营公司;第二步,制定该全资企业改制方案,开展清产核资、人员安置、财务审计等工作,为改制工作打好基础,同时,聘请专门中介机构对所有控、参股公司进行了全面的财务审计,通过审计,摸清了各企业中学校国有资产的“家底”,并向学校做了一次《北京科技大学科技产业历史回顾及现状》的汇报,确定了学校资产经营公司的资产规模,明确了资产公司保值增值的现有起点;第三步,拟定资产公司章程、组建方案,经学校通过后上报教育部审批;第四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资产公司名称预核准;第五步,进行国有产权登记变更工作,将有关方案上报国资委审批;第六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确认改制变更登记工作。

通过以上步骤,2005年12月8日,北京科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资产经营公司代表学校持有对投资企业所形成的股权,作为学校的唯一出资人代表,资产经营公司经学校授权,行使出资人权利,负责对学校投资企业所形成的股权和经营性资产进行经营、监督和管理,并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从2006年起,学校开始将所有的经营性资产(含股权)划转到资产经营公司的工作,计划6月份左右全部完成划转,从而初步在学校和企业间建立了以资产为纽带的产权关系。资产经营公司在控、参股的有限责任公司中普遍推行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以出资人的身份通过派出“三会”代表参与公司的运营决策,基本形成了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机制灵活的管理体制,同时也建立了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和有效的激励、监督、约束机制。

健康有序 勇往直前

改制工作初见成效

目前,北京科技大学的规范化建设初见成效,积极引导和规范管理推动了改制工作的健康快速发展,为学校有效规避风险、促进产学研协调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全资企业改造的完成,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的推行,实现了学校从行政管理向资产管理的转变,增强了科技产业的整体竞争力,学校科技产业的总体规模、年产值总额及利税均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

细化工作要进一步加强

在已有成绩的基础上,学校还将进一步加强改制的细化工作,学校将继续对经营性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实和认定,从学校层面上建立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分类建账、分开管理的制度,通过完善产业政策,加强制度建设。在改制过程中,要重点制定董事监事派出制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责任制度、绩效考核与激励制度、利润分配制度等在内的各项配套制度。要探索股权的投入撤出再投入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机制。此外,资产经营公司在推动高校技术创新、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同时,需要更积极地探索产学研紧密结合,科技创新上中下游密切配合的良性互动新机制与新型投入撤出机制。

要探索新的投资形式和撤出机制

全资企业的改制清理是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一环,但是也需要进一步探索全资企业改制的其他有效实现形式。学校将一方面积极寻找战略合作伙伴,走投资主体多元化道路;另一方面,根据新《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探索通过建立一人公司的新形式实现公司改制。资产经营公司对企业的投入需要“有所为有所不为”,主要以专利等技术成果出资参与创办科技企业,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为上策。

要建立和健全投资决策审批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重大投资项目要加强监督和管理,学校投入到企业的资产,包括各种知识产权和非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要经过具有资质的机构评估,并报教育部、国资委办理评估备案及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等审批手续后,办理资产由学校向资产经营公司转移的法律手续,再通过资产经营公司进行规范投资,既确保投资的合法性又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要建立科学衡量保值增值的体系,树立以规范的资产增值、股权收益及现金收益并重的综合评价观,将是否提升学校和科技产业工作在社会的影响作为评价科技产业的一个重要软指标。

科技管理体制篇(7)

【关键词】新时期;管理创新;科技管理

科技管理的客观规律具有内在一致性,通过对科技管理创新的相关研究,可以看到,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要在突出重点基础上务求实效,不断提高科技创新服务能力,加强统筹协调,以整合科技资源实现共享。建立科技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科技管理的调控作用,这对于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人才评价标准,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进一步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新时期科技管理创新的重要性

从某种意义上说,科技管理创新是一种体制创新,在管理上采取市场机制作为科技资源的配置手段,通过合理的政策调控,与产学研紧密配合,以及科技资源的优化重组,促进科技资源的有效流动,使科技资源以更为合理的形式结合,从而形成优势互补的组合体。科技创新是要有良好的科研环境作为重要条件,传统的科技管理体制对科技的创新发展具有一定的制约作用,在信息化视域下,科技管理创新就要以促进科技发展为目标,妥善解决制约科技发展的问题,为科技创新做好保障工作,在科技发展过程中的不仅依靠相对完善的科技管理体制调整,这样才能促使科技管理创新实现可持续发展。

2.制约科技管理创新存在问题的理性反思

科技管理创新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完善国家创新体系的必然要求,目前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可能会对科技创新造成一定影响的问题。

2.1管理模式相对落后

尽管科技管理在我国经历了几十年的不断探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显现出一些不足之处,在一定程度上如停留在只注重投入产出、科研计划、组织以及协调科研中各种关系和工作的管理模式上,放缓了科技创新的脚步。所以,科技管理模式要由传统模式向创新模式转变,就要加强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鼓励科技原始创新,才能促进科技发展和进步。

2.2管理体制与机制创新不足

在现行的管理及考核评价机制上鼓励创新的机制不足,这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科技管理创新意识的发展,不利于调动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同时,由于管理体制相对滞后,科研机构间交流不够,科研力量分散,资源整合率不高的传统科技管理方式,对发挥科研优势具有一定的制约作用。

2.3科技管理人员综合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科技进步对科技创新也提出了更高要求,科技管理人员要不断提高综合能力,形成高素质的科技管理队伍,才能提高工作效率。科技迅猛发展的同时在科技管理上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科技管理人员对科技前沿动态了解不够深入,网络技术、信息技术等科技管理手段在工作中的应用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等。

3.新时期科技管理的创新思路

3.1建立适合于科技创新的动力机制

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技术创新的最大动力源是市场需要。从发展趋势看,随着市场对各类产品的要求不断提高,国内外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科研机构对其承担的科研项目要符合市场经济客观规律、适应科技发展需要,满足社会实际需求。要逐步引进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以及服务体系,不断加强应用技术研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形成产业化。在技术创新中充分发挥企业家的关键作用,企业家远见卓识、积极进取,对于某些技术以及寻找市场利润的愿望,都会使其实施创新行为。对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具有重大贡献的科技人员及管理者给予重奖,充分调动优秀管理者和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体现知识的巨大价值,鼓励科研人员不断研发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科技产品。

3.2建立完善的科研经费保障机制

具统计数据显示,我省科研经费占GDP比重不高,而在发达国家,科研经费投入占GDP比重都在2%以上。科技进步才能带来竞争优势,因此要提高竞争力,就要适度增加对科技的投入力度。同时,积极引导和促进企业成为科技投入的主体,鼓励企业投入经费用于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尤其是科技企业在科技创新过程中,如遇到资金困难的情况,科技部门要积极为企业协调银行贷款,并在科研项目支持上予以倾斜。

3.3建立科研人员保障机制

科技创新的基础是人才,要符合经济发展要求,尤其是市场经济需求,不断提高科技人员素质,加大对研发应用技术的支持力度,注重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建立科技创新专项奖励制度,调动科技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从事科技创新工作的积极性,建设鼓励科技创新人才机制。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可设立科技奖励基金,对在技术创新中做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及管理者予以重奖,尽可能地保护科研人员合法权益。要制定比沿海地区高层次科技人才引入更为优惠的政策,在工资、职称评审、住房等方面给予引入的高层次科技人才极大方便,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不断引进、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发挥出科技创新发展的潜力。以高校、科研机构为依托,以政府为主体,创造吸纳高层次科技人才的良好环境。形成以项目带动投资,以科技研发求发展,以事业发展吸引留住人才的良好局面。留住现有人才,引进外部人才,通过有形资源与智力资源紧密结合,使我省成为招贤引智的人才聚集高地,通过人才优势带动科技发展,不断创造高层次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同时,也要调整高校办学结构,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要加强为区域经济发展的服务意识,以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劳动技能为重点,集中力量培养复合型人才。目前,部分企业劳动技能较低,劳动者整体素质不高。大量科技成果不能尽快转变为生产力,一流设备和原料只能生产出二流或三流的产品,资源不能充分利用,造成很大浪费。因此,必须提高在岗职工的业务水平和从事高新技术生产的劳动技能,加强对在岗职工的知识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在岗职工参与现代企业生产管理的能力。通过适度有效的管理制度创新,针对不同情况,创建有利于各类人才施展才华的舞台,使其产生工作积极性。同时,加大科技引资力度,发挥科技创新潜力,不断推动科技健康发展。

4.结束语

综上所述,科技创新的关键是制度创新,将全社会力量凝聚到创新发展上来,充分发挥政府在科技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深入推进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变革,并对科技管理机制不断优化,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科技创新政策支持体系。加强科技合作,建立互利共赢的协同创新机制,从而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参考文献】

[1]李荣平,刘刚海等.技术创新能力与活力评价理论和实证研究[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