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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管理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2-08-19 10:56:15

调整管理论文

调整管理论文篇(1)

1.薪酬调整机制不健全。S企业主要采取基于职位的薪酬体系,同时辅以薪随岗移的调整性政策体现薪酬变化。但是从实际操作来看,并不能在实际中很好的反映岗位变动后合理的薪酬变化。通常情况下,当员工实现了升职,即职位从低岗位调整为高级别岗位时,其薪酬能够随之提高。但是相反情况下,如果员工因某种原因,其职位由高级别调整到低级别职位时,现行的政策下却并没有明确的调整机制,因此薪酬水平没有随之降低。如此将会使得公司的用人成本增加,同时不能很好的反映企业薪酬体系的公平性。此外,出于出发点是基于职位的薪酬体系,公司员工工资的调整较大程度的参考了劳动时间和工作资历,没有能够根据员工的工作能力和绩效功效来灵活的反映该员工的贡献,由此可能会导致有能力者反而会因为没有得到有效的激励而造成人才流失。再次,公司现行的薪酬机制,对当地物价变动、社会最低平均工资的变化判断不足,没有能够灵活反映,导致了员工可能面临薪资质量下降的窘境,降低了员工满意度。

2.绩效考核不科学严谨。S企业采用的是一套综合的绩效考核体系,包含了基本工资与业绩挂钩、参考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以及出勤率等,但是不难发现各个部门和各岗位由于在岗位性质上存在一些差异,但是绩效考核的指标并没有进行针对性的调整,各个指标间的权重变化不突出,即是整体的指标设置其合理性还有待商榷。我们会发现,在各主管对其员工进行绩效考评的过程中,由于主管领导对考核指标理解和判断标准不同,导致了在考评时有的趋向于严格,有的趋向于过松,使得绩效考核成绩容易出现明显系统误差。

3.缺乏薪酬管理技巧。薪酬管理的出发点,是满足人性的需求。马斯洛需求理论认为:“人的需求是分层次的,在低层次的需求得到满足后,才会考虑高层次的需求”。毋庸置疑,物质奖励是满足最低层次需求的保障条件,现代企业管理也将其放在最重要的位置,然而这并不能代表有效激励的全部措施。从现在来看,增加薪酬和福利是该企业运用最多的员工激励措施,然而反观其结果,员工的离职率并没有随之显著性下降。究其原因,我们认为主要是由于在薪酬管理方面缺乏技巧,没有过多的关注员工在非物质形态激励的需求,对员工的人文关怀还不足够。

二、企业薪酬改革实施建议

1.改革测评方式。作为一家成熟的商业企业,S企业在现行的薪酬体系基础上,应当适度的采纳现代方法,进行相应的测评方式改革。在年度考核中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对不同职级的薪酬水平进行合理档级调整。同时对每个员工不仅要对个人业绩与工作能力进行评估,还要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为原则,侧重考察员工的工作态度和创新意识等方面的评估,通过全方位的评价来对对员工的薪酬调整做出结论。

调整管理论文篇(2)

鉴于上述情况,对教材可作如下调整,将氧化还原反应方程式的配平教学移至氧化还原反应基础知识之后、第三章氧族元素之前进行。调整后优点是重点突出,难点逐步突破。当然,调整后起点高、难点集中,一部分学生“吃不消”。为此,我同时又对教学做了三个阶段进行的改革试验。

第一阶段:知识准备

1.在进行高一化学教学之前,先对初三化学进行复习。使学生对原子、分子、原子结构示意图;化合价的实质;化合价与电子得失的关系有较深层次的理解和认识。

2.在进行氯气化学性质教学时,根据原子结构,分析反应中得失电子、化合价的升降等,使学生既掌握了氯气的性质,又能判断化合价变化、电子转移数目。

第二阶段:氧化还原反应基础知识及方程式的配平教学

1.基础教学:起点和要求稍高一些,使学生理解和明确以下两点:(1)氧化还原反应的实质、氧化剂、还原剂在反应中的作用;(2)在反应过程中,电子转移或偏移的总数目应相等。

2.练习教学:(1)训练氧化还原反应的两种表示方法:双线桥法和单线桥法;(2)根据化合价的变化确定电子得失及数目。

3.过渡教学:(1)进行确定氧化还原反应过程中电子得失总数目的练习教学;(2)趁热打铁,引导学生分析探索既然氧化还原反应中电子得失的数目必须相等,而每摩还原剂或氧化剂所提供或接受的电子的物质的量不一定相等。那么要使得失电子的数目相等,就必须使氧化剂和还原剂的物质的量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而这个比例关系便是化合价升降数目的公倍数。学生理解了这一点,实质上就明确了配平所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

4.配平教学:以练习为主,使学生熟练掌握用双线桥表示法分析配平简单的氧化还原反应方程式。

第三阶段:巩固、强化练习教学

1.强化训练:(1)在后面各章节的教学中,凡是遇到氧化还原反应,都引导学生分析并配平。(2)增大练习量。

2.跟踪检查:定期或不定期普查或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坚持辅导:根据学生存在的问题个别辅导和课堂辅导相结合。

调整管理论文篇(3)

[关键词]产业发展结构调整战略转向路径选择

一、“十一五”我国产业发展与结构调整的全新背景

21世纪初特别是进入“十一五”时期,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和WTO的加入,我国经济发展正在发生着新的变化,国民经济开始进入一个转折性发展的新阶段。与此同时,产业发展与结构调整也将在一个全新的背景下进行。表现在:第一,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市场供求关系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变化。集中体现在:短缺经济基本结束,买方市场初步形成,经济发展由受资源和供给约束为主转向了受市场需求约束为主。同时,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消费结构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一般性产品供过于求,需求潜力更多地集中在高加工度、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产品上。

第二,经济发展的体制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经济运行机制正在发生着根本性的变化,经济的市场化程度显著提高,经济体制改革正从破除旧体制为主进入全面推进体制创新的攻坚阶段。

第三,经济发展的国际环境发生了新的变化。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在对外经济联系方面,逐步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随着WTO的加入,开放型经济将得到更快发展。这使我国在积极利用国际市场和资源的同时,越来越直接地面对世界经济科技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其压力更大、更直接。

这一切,客观上要求产业发展与结构调整必须实行新的战略性转向。

二、“十一五”我国产业发展与结构调整的战略转向

基于已经变化或正在变化着的国内外环境,依据国民经济发展新阶段和产业竞争力不断提高的要求,“十一五”我国客观上需要在结构调整上实行战略性转向,走向一条不同于常规发展的新型工业化道路。这种转向主要包括:

1.从先前的适应性调整转向战略性调整。过去的调整是在短缺经济的大背景和国民经济比例出现失调乃至严重失调的状态下进行的,结构性矛盾虽然也表现为供求失衡,但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是供给不足,调整的重点放在解决市场短缺上。因此,这种调整多带有应急性质,属于适应性调整,即主要是截长补短,解决供给“缺口”,把各种“短线产品”补上去,其被动性和消极性特征十分明显。新的结构调整是在市场供大于求和商品较为丰富的状况下进行的,是我国加入WTO之后,在新技术革命的导引和推动下,在与国内外经济的互动中进行的主动性调整,是直接影响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性调整,它与过去历次进行的调整是根本不同的。

2.从先前平面的扩张性调整转向纵向的提高性调整。在短缺经济条件下,供给不足是主要矛盾,因而,调整的主要任务是增加供给数量,这种寻求数量增加的调整直接表现为生产低水平的重复,事实上是一种平面的扩张性调整。这次调整强调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提高经济整体素质和竞争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不仅不能再进行盲目重复建设,而且还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它直接表现为经济素质的纵向提高性调整。

3.从先前局部的封闭性调整转向全面的开放性调整。新的调整不应当是某个地区、某个部门、某个产业的局部调整,而应当是包括产业结构、地区结构、城乡结构以及所有制结构在内的,以提高经济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全面调整。同时,这种调整是在大开放的环境下进行的,调整不但要立足于自己,还要对准国内外市场和未来的发展要求,通过调整更多地从对外开放中获得发展的机会和现代化的“要件”。

4.从先前单纯的刹车式调整转向在发展中调整。过去的结构调整,有时是在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下由于片面追求增长速度和数量扩张,造成经济过热或比例失调时进行的,而经济过热和比例失调主要是由投资规模过大引起的。因此,其实质是把投资减下来,把速度降下来,是“刹车式”停下来调整。这次结构调整是通过技术进步和体制创新,一方面整合原有产业、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另一方面促成新产业和新经济增长点的形成,从而为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源动力。因此,这种调整是一种“有进有退”的调整,是发展中的调整、前进中的调整,是为了更好、更快发展而进行的调整,也可以说,这种调整为的是很好地处理发展与调整的关系,做到在发展中推进结构调整,用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

5.先前以计划为主导和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调整转向以市场为主导和主要运用市场手段调整。过去的结构调整是在计划经济占主导地位的条件下进行的,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和政府行为进行调整;这次调整是以计划为主导转向以市场为主导,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的基础上进行的,结构调整要更多的依靠市场机制,而且是以企业为主体的。通过调整,使社会生产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使资源从供给过剩的领域转移到供给不足的领域。从一定意义上说,以市场为导向调整的过程,也是不断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创造新的市场需求的过程。

三、“十一五”我国产业发展与结构调整的路径选择

根据我国经济和产业发展的现状、特征和要求,“十一五”实行产业发展与结构调整的战略转向,在具体路径的掌握上,有必要明确以下几点。

1.明确结构调整的总体目标。确立适应当代世界经济发展趋势、反映我国国民经济特定发展阶段和发展本质要求的更高层次的结构调整目标,即在过去一般性地“纠偏”、理顺结构关系、促进结构合理化和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明确“十一五”把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提高国际竞争力作为结构调整新的目标。没有明确的结构调整目标,就难以把握结构调整的方向、要求和具体路径。

2.明确界定结构调整的“主攻方向”和着力点。根据结构调整新的目标,“十一五”需要把结构调整的主攻方向定位在产业升级、产业创新和夯实产业基础三个方面。产业升级是对传统产业而言的;产业创新是对高新技术产业来说的;夯实产业基础,指的是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基础产业发展得到加强、水平得以提高,产业间和产业链条得到衔接,能有效地避免产业脱节和产业空心化问题。这三个方面抓好了,其他方面诸如产业结构、产品结构、技术结构、企业组织结构、投资结构、地区结构和城乡结构的调整都会随之得到有效的进行。这里关键是要找到结构调整的突破口,从根本上解决结构调整“面面俱到”、重点不突出的问题。

3.实行增量调整与存量调整的有机结合。在从社会资本增量方面安排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的同时,注重更多地通过社会资本存量和产业整合的角度来考虑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即通过企业兼并、收购、联合乃至破产等形式,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培育一批有规模、有实力、有影响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或跨国公司,促成产业结构合理化和产业整体格局的变化。

4.坚持市场导向,瞄准市场调结构。在根据既定资源优势和现有产业基础进行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的同时,把立足点更多地放在市场导向即市场需求包括国内外市场的需求上,更多地关注产业发展的市场空间和潜力。否则,如果结构调整不能对准市场,不与市场相衔接,就很难取得预期的效果。

5.坚持用“开放”的思维来考虑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有效超越区域空间界限和时间界限,注重通过引进和利用国内外的资本和大集团参与调整,特别是在利用外资方面进行战略性调整,把引资的侧重点从单纯帮助我国“增长”转移到帮助我国“调整”和“提高”上来。“十一五”期间,我国经济发展和产业竞争力提高的快慢,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在大开放的机制下进行产业重组和强力调整,取决于我国的产业和企业能否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有效地融入当代世界经济发展新的潮流。从世界范围看,凡是有产业竞争力的国家,凡是能够实现持续现代化的国家,都是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下实行对外大开放的国家。

因此,争取更多的国内外企业通过资本并购、资本运营和资产重组等方式参与结构调整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必需的。同时,需要支持企业“走出去”,到国内外有商机的地方去创业发展,实行跨国、跨省、跨区域经营,这其中不排除有些大型企业集团会根据企业发展要求,把经营总部或业务总部迁徙到经济活跃的处于区域中心地位的中心城市。

6.注重在相关产业领域和环节掌握“核心技术”。“核心技术”是决定市场竞争力大小的最为重要的砝码,也是产业结构跃升的重要体现。在结构调整中,要通过核心技术的掌握,真正形成有竞争力的产业和有发展后劲的结构,不能把目光仅仅停留在产业规模的膨胀和扩大上,以防止形成“组装经济”或“空壳经济”,出现产业“空心化”现象。

7.坚持用信息化来推动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信息化的快速发展是21世纪最重要的时代特征,它带来并显示未来产业发展的质态变化,应借助信息化来武装、带动和提高工业化,用工业化来促进和推动信息化,利用网络技术、电子商务等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产业发展层次和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让信息化渗透到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之中。

8.努力突破和消除产业“进入”和产业“退出”方面的障碍。产业结构升级,要求有一批高成长产业的生成和增长,而高成长产业生成和增长的前提,是要拆除所有制、地区和行业壁垒,给各种类型的合法企业以公平进入和平等竞争的机会。消除产业“进入”障碍,为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提供有效的通道。从根本上消除某些垄断性较强的基础产业、基础设施、金融服务等领域,对非国有经济、行政性“条块”之外企业的进入壁垒。另外,缺乏必要的产业“退出”机制,也是长期以来旧的经济管理体制特别是企业体制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低水平生产能力严重过剩、某些领域存在过度竞争的重要成因。衰退产业的调整,重复建设残局的消化,市场经济发展中正常的优胜劣汰,都需要有相应的“退出”机制。只有建立良好的产业“退出”机制,才能保证企业重组、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的顺利进行。

调整管理论文篇(4)

关键词:跨文化;文化差异;文化整合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21世纪是信息时代,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跨国经营与合资企业的浪潮席卷全世界。全球化对经济的影响不仅是资金、技术、人员的交流,还包括管理、文化的流动。企业文化作为民族文化的一部分,存在着显著的差异。按照南希・爱德勒的观点,文化差异在组织内的解决有三种方案可供选择:一是以一种文化支配、压制另一种文化为特征的“凌驾”方式;二是以有意忽略、回避文化差异,从而实现求同存异为特征的“折衷”方式;三是以重视彼此差异并在相互尊重、补充、适应的基础上,通过文化协调作用形成一种全新的、稳定的组织文化为特征的“融合”方式。通过整合方式形成跨文化企业自己的文化,是有效缩小文化差异的最佳选择。

一、整合同化理论

(一)跨文化企业整合同化的概念。整合同化理论(LAT)是指跨文化管理企业主动整合企业内外部资源,实现对多文化环境与多元化员工的同化,建立具有独特性、主动性、发展性、层次性特征的管理组织与结构、管理过程、人力资源系统、企业文化氛围,促进跨文化企业取得经济与社会效益。

(二)文化整合的原则。在企业文化整合问题上一直强调要遵循实事求是、取长补短和促进经营的原则。取长补短原则是基于来源于不同社会背景的原有资产必然带有不同的文化特质,企业管理者应对这些不同的文化特质给予比较鉴别,去粗取精,保留一些优良的文化传统,注意避免不良的文化倾向,并且可以采取不同的排列组合方式。因为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讲,企业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济组织,只有企业文化能够现实性地促进企业经营业绩的增长,才能为企业内外部认同并谋求长久生存、发展。

(三)整合同化理论的特点。整合同化理论是共同管理文化模式的进一步推广与提高,它具有下述五个特点:

1、整合同化理论进一步阐明了理论三层次。从宏观方面来看,国际企业跨文化经营,东道国与母国之间文化可能有显著差异,需要进行适应化调整,达成整合与同化――这是第一层。从国际企业内部进行微观分析,企业组织内部各部门、各分支机构的不同文化氛围,对跨文化管理同样具有重要影响。如何完成组织之间、团队与团队之间的协同合作,达成灵活和谐的组织网络构建―这是整合同化的第二层次。不同社会文化背景的员工进入国际企业,如何使多元化员工达成共同愿景,增进组织智商――这是整合同化的第三层次。

2、整合同化理论是一个系统理论。对于跨国企业主文化、企业同部门子文化均采用系统论的观点进行研究。

3、整合同化理论是在共同管理文化模式的基础上发展总结出的理论,并与一些相关理论有相通之处。例如,莫朗以“最佳协和作用”来评价跨文化管理模式的有效性;阿德勒也在其“文化协调配合论”中,提出了跨文化管理中文化协调的方向、处理方法和有益建议等。

4、整合同化理论指出,成功的跨文化管理必须是跨文化企业作为一个行动者主动进行的。

5、整合同化理论是指跨文化企业的管理应该具有动态性与发展性。跨文化企业面向的是瞬息万变的市场、多元化的员工、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因而客观上要求跨文化企业的管理具有发展性、动态性。作为学习型的跨文化企业必须根据现存的管理认知结构主动同化和组织新信息、新变化,如果新信息、新趋势不能被加以整合,那么便需要调节管理思想与结构、过程等。

(四)整合同化的过程。跨文化企业的文化整合过程可以分为四个阶段:探索期、碰撞期、整合期以及创新期。图1中的两根曲线所表示的是四个阶段中文化冲突的大小。这两种曲线的形态都是可能发生的,即文化冲突的高潮可能发生在碰撞期,也可能发生在整合期。(图1)

1、探索期需要全面考察跨文化企业所面临的文化背景状况、文化差异问题、可能产生文化冲突的一些相关方面,并需要根据考察结果初步制定出整合同化的方案。

2、碰撞期是跨文化企业进行文化整合的实施阶段。也就是文化整合开始执行的阶段。这一阶段往往伴随着一系列管理制度的出台。因此,在这一过程中十分重要的是对于“障碍焦点”的监控。所谓“障碍焦点”是指文化整合过程中可能起到重大障碍作用的关键因素,它可以是某一个人、一个利益团体、某种文化背景之下的一种制度等。随着文化整合的进行,障碍焦点将是一个十分活跃的因素。碰撞期由于不同文化的直接接触,发生冲突的情况是在所难免的,只是不同的跨文化企业的冲突类型不同、程度有所差异而己。因此,在碰撞期中把握好文化整合的速度和可能发生文化冲突的强度的关系也是监控障碍焦点过程中所必须注意的问题。

3、整合期是指不同的文化逐步达到融合、协调、同化的过程,这是一个较长的阶段。这个阶段中主要就是形成、维护与调整文化整合中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跨文化管理制度与系统。这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整合一同化’’在这一阶段体现得最为明显。跨文化管理中需要采取深度访谈等方式寻找适合于不同文化的“共同愿景”、“中立点”。

4、创新期是指在文化趋向同化的基础上,跨文化企业整合、创造出新的文化的时期。这一时期的开始点相对于前面三个时期来说是比较模糊的,因为很可能文化碰撞的过程就是开拓和创新的过程。而且应该说随着跨文化企业的成长与成熟,创新期的主题和过程会不断地进行下去。寻找出不同文化中的优点,摒弃不同文化中分别具有的缺点或不适应之处,促进一个创新的。充满生机的跨文化企业有机体文化的整合形成。在文化碰撞的基础之上创新出具有独特风格的跨文化管理文化。

二、跨文化企业实施文化整合的对策

(一)加强跨文化管理中的文化协调。跨文化整合不是一种静止的状态,而是不同方面的力相互作用的结果,是一种动态的平衡。跨文化管理中的文化协调和文化冲突构成了跨文化整合的一对作用力与反作用力。二者并不是各自分开的,而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形成了一个错综复杂的力场,并不断地保持着动态平衡,即文化整合的趋势。(图2)

所谓跨文化协调,是指管理人员根据组织成员和顾客个人的文化倾向,而不限定其文化差异,来形成组织的战略、策略、结构和管理的过程。这种方法要求管理人员充分认识到构成多元文化组织(如国际企业)的民族之间的相同点和差异点,在管理工作中既不要忽略差异,也不要使差异减少到最小,而是把它们看作设计和发展组织的资源。为了有效地进行跨文化协调,克服文化差异障碍,管理者必须要调整现实力量的平衡,换句话说,现时的均衡必须要“解冻”,通过增加文化协调的

程度,弱化文化冲突的强度,改变力量的方向等途径到跨文化整合的状态。文化协调的动力是跨文化企业经营处于繁杂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之中,面对着极大的压力和挑战,正是这些压力和挑战转化为推动文化管理进行文化协调的强大动力。它们有:世界经济一体化;信息全球化;生产要素的最优配置;追求利润最大化:降低交易费用;创建核心价值观;提高管理效率等。

跨文化协调是一种连续不断的发展过程,当通过协调解决了一些问题和矛盾时,又会引起另外新的问题和矛盾。尽管跨文化协调的过程是连续不断的循环过程,但是总是有一定的阶段性。克服跨文化管理中的文化差异障碍包括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跨文化理解。跨文化理解是跨国公司存在的前提,没有跨文化理解也就没有跨文化合作;第二阶段是跨文化参与。在这个阶段主要是让员工参与母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生活在公司文化的氛围之中,通过周围的人物、事迹、规范、典礼仪式活动,向员工表明企业对他所期望的行为模式,利用群体的内聚力来改变个体的行为方向,并从外界对第一阶段的成果进行行为强化;第三阶段是跨文化激励,即转化后的行为强化阶段。一种文化更有可能在它受到重视的地方发展和接受变革;反之,在不受重视的地方则变革很小且对变革有一定的忍耐力。企业要在对转化后的行为评价基础上,采取种种激励手段,强化积极行为,转化消极行为,使员工与新的文化和行为规范相适应,并使之得以稳定和保持下去,这样就会逐步达到跨文化融合。(图3)

(二)运用整合同化理论对跨文化企业进行战略转变。跨文化企业在进行跨文化管理时,要注意实行一系列的战略转变,以适应不同的文化。具体而言,企业可以从结构、过程、人力资源三个方面着手,实行有效的跨文化管理。

1、结构改变。结构变化就是重新进行设计组织,对组织中的部门进行必要的调整。组织文化的一般规律是,当一个人从一个团体调到另一团体时,就会设法使自己尽快适应新团体的文化;而当某一个团体的所有成员都调动时,这些人员就会带着他们原有的团体文化前往新的地方。由此,不论是对于新团体还是原团体而言,都会带来新的情景、新的挑战。运用整合同化理论对组织结构进行的适应性调整,将产生新的组织文化。

2、过程改变。改变过程涉及新的程序、不同的交流环节、不同的控制系统以及引入新型技术的方式等。

3、人力资源改变。国际企业要形成一定的组织文化,使组织内的个人、团体、职工能够具有大致相同的价值观,能在一起共同工作。因此,要形成统一的人力资源政策,以保证进行有效的招聘、选择与提升。

国内外许多学者研究并提出了多种国际型经济人才文化适应性的表征因子。凡文化适应性强的人一般都具有下列特征,这些也足跨文化企业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的素质:①心理学上的移情作刚:②自觉忡:③能随机应变;④能容忍模棱两可的话;⑤尊重平等;⑥非口头的交际技能;⑦自尊性。

赵曙明等著述的《国际企业经营管理总论》中还提到跨文化企业管理人员除了应该具备专业知识、计划、组织和协调等从事国内管理所必须具备的技能之外,还应该:①有对文化差异的敏感性和较强的文化适应性,身体素质好;②具有语言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③具有业务专长、管理才干、工作经验及冒险精神和独立精神;④具备在不同社会文化环境中综合处理事务的能力;⑤了解东道国的社会、历史、经济、立法和政治经济体制;⑥管理人员及其家庭移居国外的正确动机。

综上可知,对国际企业中个人的规范、价值、信仰和哲学应该进行整合同化,这样才能进行有效的跨文化管理。

(三)解决好跨文化企业的文化差异

1、树立解决问题的动力意识。跨文化企业合作双方首先要明确解决文化差异的必要度和决心,这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长远的投资使用战略。不论合资双方来自哪个国家、地区,在其决定建立合资企业时,必然有其自己的目的和动机,而只有当双方基于其共同利益的考虑而制定出长期投资发展战略时,才会将合资企业视作其提高缩小彼此文化差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实现真正的两权分离。

2、培养解决问题的良好态度。合资企业内究竟能否成功地解决文化差异问题,还取决于高层管理人员对于搞好双方关系、克服文化差异的态度和努力程度。在具体工作中,双方高层管理人员必须在协调好与母公司及己方下属间关系的同时,实现与对方良好的跨文化协调和配合。

3、选择恰当的管理方式。按照卡默伦和佛瑞曼管理方式分类的理论,企业中的管理方式可概括为三种:一是以“情”字作为企业合力来源,以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和“组织承诺感”为主要特征的家庭式管理方式。该方式中,领导者扮演的是“大家庭中慈爱的家长”的角色;二是以通过明细严谨的规章制度的制定及严格实施,将员工行为及企业的生产经营纳入“法治’轨道为特征的制度式管理方式。该方式中,领导者扮演的是组织者、协调者和监督者的角色;三是以契约式的“经济交换”为主要特征的市场式管理方式(有些类似中国经济承包责任制的办法)。该方式中,领导者扮演的是生产者、发包者和绩效验收者的角色。从中国实施情况来看,大部分来自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外方伙伴,倾向于采用西方较为通行的制度式管理方式,而中方(包括一部分东方的外方伙伴)则采用家族式管理的倾向较为明显(采用市场式的较少)。笔者认为,采取以制度式为主与家族式相结合的管理方式,既有利于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又能与中国国情相适应,更有利于合资企业的发展。

(四)建立合理的企业文化整合保障机制。1、建立高效灵活、权责分明、运转有序的企业组织结构;2、优化企业家的素质;3、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4、正确吸收和利用外来文化;5、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

三、中外合资企业文化整合建议

合资的中外伙伴具有不同的社会制度、经济环境、管理经验和文化背景。来自不同国别或地区外方伙伴有各自的文化差异,因而不同的合资企业具有不同的管理风格。但是合资企业的文化冲突,最终将走向文化融合,也就是说,外来文化与中国国内企业原有文化相遇交汇,尽管一开始有一个以文化冲突为主的时期,但必定要从这个阶段过渡到以两种文化之间的相互吸引,即文化融合的阶段。

(一)加强有效的文化沟通。有效的跨文化沟通是实现跨文化理解的必要前提。成功的实践经验为跨文化沟通提供了有效方式:

1、合资企业内可以确定一种通用语言(如英语或中文),以利于跨文化的直接沟通,减少误解。

2、通过制定一些行为规范,强调交流中双方互敞心扉、坦诚表白、不互抱戒心,也不回避与对方的不同观点,并尽可能用最简洁、明确的语言或符号表达真实的涵义,以降低信息含蓄度。

3、多使用任务单、备忘录、检测表、黑板报、公司演示文稿和广播等方式,简洁、快速、准确地传递信息。

4、设立“员工信箱”。员工可以将任何意见或建议投入信箱(信箱只

有总经理才可开启),以实现下情上达,员工畅所欲言。

5、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研讨会,就某些问题进行交流并达成共识。参加的人员除了各级经理主管外,还应有各类员工代表。

6、提倡不同文化者之间的理解,有利于公司文化的建立与完善。

(二)创建共同的价值观。合资企业的经营与管理实质上是一种文化价值观的“合作”共存的形态。由于价值取向不同,会影响和导致在管理观念、管理行为和管理绩效等方面的差异、矛盾和冲突。建立共同的价值观是缩小文化差异,建立公司共同文化的基础。创建中外合资企业价值观应遵循以下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企业兴衰存亡,关键在人。做好每个人的工作,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第一要素。因此,中外合资企业要推崇敬业精神,团队精神,群体意识,调动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之成为企业文化主干。

2、人际亲密原则。企业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尊重人,信任人,尊重职工的人格和要求,承认职工的贡献和利益。中外合资企业要以心理学和行为科学为指导,提高企业员工的思想文化素质和培养员工的现代心理,形成和谐协作,心心相印,礼貌谦让的企业精神。

3、进取追求原则。在当代市场激烈竞争的条件下,企业生存和发展,不仅依赖于科技进步和科学管理,而且更依赖于全体员工的责任心、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充分发挥。中外合资企业要不断更新员工思想观念,培养锐意进取、不断开拓的精神。

4、实事求是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是企业文化的哲学基础。中外合资企业必须根据本企业的产品、人才、技术、管理、信息、市场、资源、地理条件和职业道德等各种优势和特点,创建具有本企业特色的价值观。

(三)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一般公司习惯于高薪留住人才,认为只要支付高薪,就会得到高回报。但笔者认为,公司的凝聚力、公司给个人更多的发展空间更重要。另外,创造一个好的工作环境,提供良好的福利待遇包括保险、住房等和出国深造或培训的机会等等,都是激励员工积极向上、不断进步、加强公司向心力的有效手段。

调整管理论文篇(5)

【关键词】土地资源;土地开发整理;现状展望

1 中国土地开发整理研究现状及实践成果

我国的土地开发整理研究工作起步较晚,目前研究领域主要集中在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运作程序、公众参与、质量评价方法等四个方面。在权属管理方面,余震国教授等提出了包括权属调整、权属界定和权属信息披露等机制在内的基本理论框架,填补了我国在该领域的空白。自中共中央在99年修改后的《土地管理法》中提出了“国家鼓励土地整理”后,国内学术研究发展较为迅速,取得了一定的理论成就。

经过多年探索与实践,我国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对土地开发整理规律的认识也在逐步深化,新型的土地开发整理管理模式正逐步确立。土地开发整理的运作方式也经历了项目法人下移、验收权审批权下放、支付方式统一和项目变更审批权分级下放等方面的重大调整,逐步走向规范化、模式化。

2 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2.1 统筹工作有待加强

10年间,我国虽然出台了包括《土地开发整理条例》在内的多项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法令条例和政策,但对于土地开发整理整个行业如何发展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仍显不足。集体表现在:土地开发整理发展目标不明确,行业监管体制不健全,开发整理工作的社会地位有待提高。

2.2 行业管理亟待建立健全

目前我国有近一半的县没有负责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专业机构,相关工作多由国土资源部门承担。根据500万元的投资额应配备1个监管人员的测算经验,我国需2.5万名基层监管人员,队伍建设任重道远。机构的不健全也导致了实际工作中监管责任不明确,缺乏责任追究等问题。此外,由于国家暂无土地开发整理市场管理方面的法规,项目承担单位在选择机构时经常有不规范的行为发生。

2.3 地方政府积极性有待提高

一些地方政府对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内涵的认识片面,以为被整理土地30年内不得转作他用的原则限制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在基层进行开发整理工作所需费用一般不能列入预算当中,导致相关机构无法获得稳定经费,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愈来愈难;国家规定的新增费使用条件严格,地方政府迫于补占平衡压力,往往是选择易开发整理的土地优先用作补占平衡。

2.4 基础研究和权属管理研究亟需加强

我国虽然在土地开发整理技术标准和基础理论方面展开了较多研究,但相比较于其他领域仍明显不足,尚未形成一个主流理论。从行业相关论文在“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的数量来看,我国在土地开发整理方面的信息量十分有限。创新源泉和学术研究的不足,导致了整个行业在社会的影响力有限。此外,土地开发整理的权属管理缺乏法律规范,多数依靠行政管理操作,严重影响了权属调整工作的顺利进行。

3 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对策

3.1 进行发展战略研究

坚持把保护耕地红线和促进经济健康持续发展作为发展目标,将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开展行业发展战略研究,明确行业发展方向,并以此推动管理体制的改革;还应加强土地开发整理的统筹规划工作,将规划目标分解成国家年度计划任务,适度加强调控力度。

3.2 改革管理模式

建立资金投入产出评价模型,将资金投入与基建数量、土地破碎降低程度、新增耕地面积等指标相结合,以此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难以量化考核的问题;要将专业资金统一管理,切实解决资金落实困难问题,推进项目建设顺利进行;还要注意加强建设用地的整理,制定相应商业运作模式及激励政策,可以尝试将建设用地与土地收购储备统一进行管理。

3.3 推进“管办分离”体制改革

当前国土资源部门的行政管理与专业机构的监管工作并立,责任不明确,需按照“管办分离”的原则制定两者的对接机制,明确各方职责;要研究制定土地开发整理机构的管理规范,解决地方政府落实经费难问题,拓宽经费渠道,增加监管人员数量;还应制定土地开发中介机构管理方法,建立市场准入制度,规范从业人员管理,想方设法调动工作积极性。

3.4 加强权属管理

一是推进土地开发整理的权益量化研究。对权属调整种类、土地质量评价方法、量化指标等进行全方位的研究,为解决实际中遇到的权益纠纷提供科学依据,真正维护参与各方的权益;二是加强权属管理法律建设。通过此途径解决法律缺失问题,为权属调整工作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三是要加快推进农村土地开发的权属调整工作。以权属调整为重要手段,提高土地的集中度,改善城乡景观,优化土地利用率,为现代农业的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创造平台,提升土地开发工作成效,增强该行业与相关行业的竞争力。

3.5 加强基础理论研究

由于起步较晚,目前我国急需建立一支土地开发整理专业人才队伍。首先,国家当充分发挥高校的人才优势,选择部分高等院校开展土地开发整理的学科建设,以国家当前需求为主导,以土地开发整理基础理论研究为主要内容,结合社会的研究机构,积极培养土地开发整理的专业人才。其次,应当在政策上加大鼓励支持力度,激发相关研究机构的工作热情,凝聚整个社会的智慧,持续推动土地开发整理基础理论、技术标准等研究向前发展;同时深化土地开发整理差别管理政策、权属调整规范、质量评价方法、发展目标、建设标准、权益管理等方面的研究,为国家完善土地开发整理法律法规提供科学依据。最后,应当开展土地开发整理的学术交流,积极进行国际交流,以举办土地开发整理高层论坛等形式学习吸收国外的土地开发经验,出版土地开发整理普及性书籍,使土地开发整理的观念真正为群众接受。

4 小结

所谓土地开发整理,就是在一定区域内通过土地的产权调整和基础设施建设,达到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和维护资源环境的一项综合性、整体性的土地调整措施。土地开发整理中涉及到的问题,直接影响到国家的长远利益和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决不能简单从事,当以高度的责任心和足够的耐心,充分尊重民意,将工作做到各方满意。运用科学发展观进行项目的规划设计,注意采取先进的技术解决权属调整,同时调动相关各方积极性,保证土地开发整理工作顺利实施。

参考文献

[1]高世昌 推进中国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对策研究中国土地科学2010.4(4)

调整管理论文篇(6)

论文摘要:经济法的基本理论问题一直困扰着人们。分清经济法与行政法的不同之处,对于明确经济法的地位,促进经济法与行政法的有效实施,完成经济法学的学科使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经济法和行政法区分的评析

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区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一)调整对象方面

行政法调整的对象是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以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范围为标准,行政法一般分为一般行政法和特殊行政法。一般行政法是对一般行政关系加以调整的法律规范总称,如行政基本原则、行政组织法、行政程序法。现在的行政法教科书主要论述的是一般行政法的内容,把它作为行政法学总论的部分;特别行政法是对特别的行政关系加以调整,如经济行政法、军事行政法、教育行政法、公安行政法等,一般把它作为行政法学分论部分。由此而看,行政管理涉及社会生活的各方面,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卫生、外交等。所以说行政法不调整经济关系是不正确的。并且,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发生在经济领域的行政管理关系会日益增多,这是一个不容否定的事实。当前,我国正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我们需要解决的是使用什么样的行政手段进行经济管理,经济行政管理的“度”应是怎样,我们不能由一种“对经济全抓全管的政府”的这一极端走向“对经济完全不管的政府”的另一极端,从而把调整行政管理关系作为主要调整对象,把确认和规范行政权作为主要调整功能的行政法排除在经济管理之外是不可想象的。

对于有的学者认为行政法调整的是与经济关系没有直接联系的组织经济关系,也就是行政法所调整的对象不直接具有经济内容,并以此把经济法和行政法分开的说法,是值得商榷的。我们需要问的是:什么是“直接的经济内容”,什么又是“间接的经济内容”?直接和间接本身就是对一事物或一种社会关系而言的,如果说经济法调整具有直接的经济内容的社会关系,而行政法调整具有间接的经济内容的社会关系,至少说明一点,这些学者看到了行政法也调整具有经济内容的社会关系。

直接和间接的区别是什么呢?这里所讲的“直接”或“间接”主要是从法律调整的手段而言的。随着现代国家行政法功能的扩展,“秩序国家”向“给付国家”转型,传统秩序国家观念下的命令行政已不适合现代行政法功能的变革趋势,行政法一贯奉行的单方意志性在现代行政法理论和实践上都已发生动摇。

(二)调整手段方面

用传统的观点看待行政法的调整手段,基本上都将行政手段看作是命令与服从式的,强制性的和单方意志性的。而现实中,民主思想的激荡,福利国家的出现,使得现代行政法的功能大大突破了传统的保护国家安全和独立,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以及确保财政收入的消极行政作用,而向积极整备环境、经济、地域空间等秩序行政方面,以及社会保障、公共义务的供给,资金补助行政等给付行政的方面扩展。行政调整手段由以前的行政主体与相对人之间不平等的地位已向平等协商的方向延伸。在行政法理论与实践中出现了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事实行为等现象。这些非直接权力性的行政手段的出现是现代行政法中合作、协商、民主精神发展的结果,也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对市场经济调节失灵和政府干预双重缺陷的一种补救方法,它是传统意义上行政职权行为无法替代的。这些行政行为引起的法律关系将成为现代行政法调整的主要社会关系内容。同时,这些调整手段也是国家调整各种经济管理关系时无法回避的手段。如果没有认识到这一现象,而简单的认为行政法制调整手段是命令与服从,是直接的行政命令方式,从而把行政法与经济法简单的区分开来,这是很幼稚的。

此外,我们还需要考虑一个问题:具备独特的调整方法是否应是划分独立法律部门的一个标准?从法律层面上来讲,调整方法只有民事、行政、刑事三种,当代的法律实践还未催生出其他的调整方法。因此用调整方法来划分法律部门是不科学的,即便是以此为标准,也不能把经济法和行政法完全区分开来。

(三)主体方面

对于经济法主体是否包括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问题,目前学界尚未达成共识。有的学者认为:人为地赋予国家不同于行政管理者的经济管理者的身份缺乏法律依据,毫无实际意义,且更易造成权力膨胀和权力运作的矛盾。法理学认为:我国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包括自然人、集体主体、国家和其他的社会构成。其中,国家机关,包括国家的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监察机关等,它们在其职权范围内活动,能构成为宪法关系、行政法关系、诉讼法关系等多种法律关系的主体……由此可见,认为经济法的主体包括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而行政法的主体只有行政机关是缺少法理学支撑的判断。同时,我们还需要搞清楚一个问题:行政主体和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是不同的。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由行政主体和相对方构成,因此行政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一部分。在区分行政法和经济法主体时,必须在同一层面上进行讨论,即对经济法主体和行政法主体进行区分,而不是经济法主体与行政主体的区分。如果只进行经济法主体和行政主体的区分,势必将缩小行政法主体的范围。 

(四)本质属性方面

从现代意义行政法的起源来看,它产生于资产阶级国家权能划分之后行政职权独立的基础之上。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掌握国家政权的资产阶级迫切要求摆脱封建专制势力的束缚,他们提出“民主”与“法治”的口号,以建立资产阶级的民主政治,用法律来控制政府的权力。资本主义行政法便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产生的。因为它在当时的目的就是为了控制政府权力的滥用,以充分保护公民权利。资本主义行政法的基础理论被归结为“控权论”。

与“控权论”对应的另一种理论是“管理论”。“管理论”产生于社会主义国家,它是在无产阶级政权彻底粉碎资本主义国家政治、经济体制的背景下形成的。因为社会主义国家建立后,国家迫切要解决的问题是巩固革命成果,恢复国民经济,建立和维持社会秩序的问题,强调和加强政府的集中管理是理所当然的。在这个时期,人们显然不会和不可能过多地考虑控制和制约行政权的问题,相反,人们主要关注的是如何运用行政权去进行管理,去高效地实现巩固政权和建设国家的目标。由此来看,单纯的认为行政法即控权之法是不科学的。我们必须用辨证的方法历史地来看行政法的作用。

随着各国经济的发展,“控权论”和“管理论”都不能适应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发展需要。在资本主义国家,当自由资本主义进入垄断阶段,资本主义自身的缺陷暴露无遗,其盲目性、滞后性的经济问题的出现又引致一系列的社会危害,如高失业率、环境污染等,管得最少的政府已不能符合时代的需要,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不得不积极干预社会经济生活以解决日益尖锐的各种社会矛盾,于是是政府的行政权得以扩张。与此同时,由政府主持的经济立法现象也日益增多,这种立法更加注重社会的整体效益和整体利益。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巩固后,各方面发展步入正轨,特别是经济的复苏要求政府改变以往全方位管制的作风,要在行政法范围内加强对行政权力的限制。比如我国改革开放后,经济由计划向市场转型,政治上也加强完善社会主义民义制度。在行政法上体现为一系列控制政府行政权力的法律规范的增加,例如《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的制定与实施。由此可见“控权论”和“管理论”相互渗透,借鉴对方的合理成分,以使自己的理论得以完善和发展。于是,一种新的行政法理论基础应运而生并得以实践,这就是“平衡论”。“平衡论”认为:行政权与公民权既要受到控制,又要受到保障;公民权既要受到保护,又要受到约束;行政权与公民权之间也应相互制约,又要相互平衡。“平衡论”弥补了“控权论”与“管理论”的缺陷,又吸收了两者的长处。该理论贯彻于行政法的全过程,是行政立法、执法、审判的指针,也是评价行政法的根本标准。目前,“平衡论”为大多行政法学者所赞成,并且在客观上被各国法律实践所证实。

二、经济法和行政法区分的误区及其关系

(一)经济法与行政法区分的误区

为什么经济法与行政法不能清楚的区分开?这里面的症结在哪里,作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1.传统与现实的交叉论证。传统法理认为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应有独立的调整对象,并以此为标准建构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随着社会的发展,市场经济的建设,经济立法日益增多,经济立法理念逐渐得到发展,私法中的平等、自治观念受到人们的青睐并被公法所吸收(当然也出现了私法公法化的现象)。学者们为论证这些现象的重要性、划时代性,千方百计要给它们在传统的法律体系中谋求一席之地。为此,学者们千方百计地论证经济法的独立地位,殊不知这已是不同语境下的法律现象。首先是经济法与民法进行论战,但随着《民法通则》的出台,经济法学者们不战而退,缩小自己调整对象的范围,把它定位于经济管理关系,这样又引发了经济法和行政法的论争。为了给自己的论证增加法理支持,人们开始对法律调整的对象进行改造,如有学者提出“按社会活动的领域和法律调整的宗旨来划分法律部门”。那么我们要问:如果提出一种新的标准论证经济法的独立性,我们可以说经济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但这种独立的法律部门与行政法的独立是两种性质的独立,在此基础上论证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区分是没有意义的。

2.对现代行政法了解的缺乏。很多经济法学者在论证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区分时,明显地表现是对行政法了解的缺乏,当然这也有行政法学者的原因。经济法学者对行政法理论的了解还是停留在传统的理论上,随着经济的发展,行政法自身也在不断地进行调整和变化,其中最为明显的一点就是行政法理论的发展。随着行政法理论的发展,行政法的调整手段也在发生着变化,已从传统的以命令、强制为主转变为间接调整方法的运用。由于我国现代行政法研究较晚,因此行政法学者大多只注重对总论部分的研究和论证,表现在我国现有的行政法教科书中几乎只涉及到总论部分的阐述,对分论部分的研究极为薄弱,部门行政法学与一般行政法学相比极不发达。的确,部门行政法的研究比较弱,但这与狭义的经济法的本质属性无关。

(二)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1.狭义的经济法应属于经济行政法。我们看到,现在所说的狭义的经济法在法律性质上即是经济行政法。经济行政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国家行政机关在经济管理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即经济行政管理关系),这种管理关系大多是无偿、不等价的经济关系,并且通过特殊的意识活动如行政命令、指示、调控、计划、指挥及监督等方式形成,经济行政管理关系日益注重对被管理者权利的考虑和把握,这反映了行政关系是由两方面构成的:一是经济行政机关对相对人经济活动的管理;二是相对人对经济行政机关行政权行使的监督,经济行政法从法律属性上应是部门行政法,即为行政法的亚部门。但我们不得不承认经济行政法的研究相对落后,以至有的学者称:我们可以把经济法划归于行政法范畴,但是行政法学者对这些经济行政法的理解仅仅是形式化的、限于手段层面的,因为从客观上说,行政法学者与经济法学者相比,在对经济及经济学的了解方面应该相对欠缺,故而影响其对国家调控经济活动形成深刻认识,自然也影响经济立法、执法等活动的效能。笔者并不想否认经济法学者的贡献,也不想否认经济法的作用,我们想说的是经济法学者不必要把经济法的研究领域限制在狭义的范围内,它应有更为广阔的研究领域。

2.广义的经济法应是对整个经济关系进行综合调整的法律。我们认为:经济法规范不可以由任何一个部门法所囊括,而是散见在各个法律部门的规范中,形成了经济法规范的法域,这才是经济法的本来面目。经济法原本没有必要与民法、行政法进行区别,经济法应该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应该从国民经济整体、系统的高度研究我国的经济现象,以期待为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进行理论的指导。而这种广义的经济法就是我们所说的经济法学的研究范畴,它包括经济宪法、经济民法、经济刑法、经济行政法等,认识到这一点对研究经济法学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结束语

明确经济法地位的确立不一定非要求证它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对于经济法的研究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法律部门的划分是对现行法律规范的概括,是属于理论范畴的主观意识,法律的创制和实用从来都是对现实中利益的冲突而为之。因此,法律部门的划分不应成为各家的“圈地运动”,况且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现象日益复杂。我们需要对经济现象进行总体、综合的考虑,由此可见,经济法学的任务是极为重要的。

在当今的学术界,对于经济法学科的独立性问题,已经形成了共识,但是这种学科独立性的确立工作还远未完成,这寄希望于经济法的基本理论方面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在这种学科的建设时,我们一定不要囿于传统的部门法的理论构架,而应按照经济法自身的特点来进行理论的建设,否则对经济法的理论研究就如同走沼泽地,越陷越深。此外,对经济法学的研究应综合运用法学、经济学、社会学以及哲学等各学科的研究方法,关注时代的要求,回答时代的课题,为市场经济建设立章建制,促进经济法立法的修改、完善,从而推动经济法的实施,以完成经济法学的学科使命。

参考文献:

[1]余凌云·行政契约论[a]·行政法论丛,1998,(1)

[2]罗豪才·行政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3]宋华林,邵蓉·部门行政法研究[j],浙江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2)

调整管理论文篇(7)

一、高职院校科研管理信息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强对高职院校的重视,很多高职院校得到蓬勃发展,在这个基础上,高职院校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的成绩也不断得到突破和发展。但还有一部分高职院校由于处在发展的初期,科研能力低,在科研成果的研发与信息技术的结合上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科研成果研发周期长

在高职院校当中,虽然各个学科都有专门的科研小组和实验室,学校也投入了大量的设备和资源,但教师在科研上存在态度不端正,对科研不重视,小组合作探究能力差,对相关课题研究的资料搜集少,对于科研探索的分工不明确等问题。甚至有些课题研究从课题报告到科研成果的形成要好几年,使各级拨给的课题研究的专项资金没有得到充分利用。长此以往,导致高职院校的科研成果研发周期长,工作效率低。

(二)忽视了对信息技术资源的充分运用

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创新的根本目的是结合人们的实际生活和思想实际,能够创造出更多指导人们生活的先进理论。所以,科学研究必须以社会实践为基础,重视对信息资源的了解与掌握。而当前高职院校在科研方面忽视了对网络资源的利用,对课题研究的现状缺乏认识,对国内外相关的研究成果缺乏了解。高职院校的教师在课题研究中忽略了对相关文献资料的借鉴和已有理论的创新,这都是由于他们没有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没有最大限度地获取丰富的科研材料。

(三)高职院校科研信息化管理效率低下

高职院校的科研信息化管理方式陈旧,工作效率低下。在科学研究方面,还是依靠传统的人工完成。从科研项目的确立、中期的资料整理到成果的鉴定,包括科研成果的登记、汇总,整个科研过程中资料的搜集、文件的上传下达等都是以书面表达的形式完成的。材料的采集、问卷调查的收集和资料整理大多是依赖人工来完成的,造成高职院校的科研管理人员任务繁重,办事效率低下。

二、关于当前高职院校信息化管理的调查研究

(一)调查对象:某省20所高职院校。

(二)调查目的:通过对选取的高职院校科研信息化管理的现状调查,并对这些学校实施完整的信息化管理,跟踪调查学校的科研情况。通过实验证明在高校进行科研信息化管理创新的意义。

(三)调查时间:2013年1月12日—2013年7月12日。

(四)调查方法:综合使用访谈法、问卷调查法、实践研究法。

(五)调查内容:

抽取某省20所高职院校,对它们在科研上的资料下载、网络资源共享、科研成果电子化管理的情况进行调查。

通过为期半年的跟踪调查及实践研究,发现科研信息化能够极大地促进科研成果的产生,通过网络资源的下载、共享和科研的电子化管理,能够缩短科研成果的研发周期,也证明了在高职院校推进科研的信息化管理具有重大意义。

三、高职院校科研信息化管理方式的创新

当前各高职院校越来越重视科研成果的研发,它不仅代表着一个学校的科研水平,也直接关系到教师职称的评定。但高职院校的科研在发展的早期还存在一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应结合当前高职院校的发展实际和信息技术的时代背景,对高职院校的科研信息化管理进行创新。

(一)增强教师的科学研究意识

在高职院校当中,无论是对教师自身素质的提高,还是对学校的升格来讲,教师的科研意识都至关重要。但当前高职院校教师的科研意识比较薄弱。通过科研信息化管理方式的创新,可以将各个类别的科研课题进行分类整理,方便资料的查阅和整理。把相关的管理规定、申报要求发表到网站上,提供与课题相关的有效的信息资源,使教师能够及时地了解、搜集和鉴别国际国内相关课题的研究成果和最新动态,开阔教师的视野,树立科研的意识,及时地调整自己的研究方向,增加自己的知识储备,并且能够把获得的信息吸收消化,有选择地进行深加工,使其真正运用到自己的课题研究中去。

(二)创新科研管理的信息化管理机制

传统的高校科研管理,从课题的筛选到资料的搜集,包括成果的登记、查阅和汇总都是采取传统的人工完成的。这样不仅大大降低了高校科研的效率,而且使很多科研资源得不到充分的利用,资源遭到了浪费。所以必须建立完善的科研信息管理体系,高职院校应设置专门的电子阅览室,为学生和教师提供免费的信息查询资源,实现资源的共享,建立科研成果展示的档案管理系统,通过网络关键词的搜索找到与课题相关的理论成果,从而为现阶段的课题研究提供更多的理论依据和帮助。

(三)建立完整的电子信息管理系统

要实现高职院校科研信息化管理,就必须充分利用计算机信息技术,对资源进行重新整合,重视资源整合过程中的共享,使科研的审批制度更加公开透明,使信息交流更加方便快捷。注重数据资料的完整性和高效率,不仅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也方便了科研人员之间的互动与交流,使他们能够通过网络在线,探讨课题研究中的问题和课题研究的最新动态,提高高职院校管理人员的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使他们摆脱过去资料搜集与整理的繁琐工作,能够真正把时间和精力用在科研的分析与成果的促成上。

四、小结

高职院校科研水平的高低会直接影响学校的科研水平,也关系到高职院校培养目标的实现程度。因此加快高职院校的科研信息化管理建设至关重要,必须不断提升我国高职院校的科研信息化管理水平。但当前我国高职  [本文由wWw. dYLw.neT提供,第 一论 文 网专业写作教育教学论文和毕业论文以及发表论文服务,欢迎光临DyLw.neT]院校在科研的信息化管理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包括科研成果研发周期长,忽视了对信息技术和网络资源的充分运用,高职院校科研信息化管理效率低下等,本文根据实践调查和研究,提出了创新高职院校科研信息化管理的方式。具体来讲,包括:增强教师的科研意识;创新科研的信息化 管理机制;建立完整的电子信息管理系统等。希望通过这些方式的改革创新,能够真正改革高职院校在科研管理上的陈旧方式,从而不断提高高职院校的科研效率和研发水平。

参考文献:

[1] 薛萍.高职院校科研管理信息化建设探讨[J].淮海工学院学报,2011(22).

[2] 田晓芳,袁志芳,李桂宝.高校科研信息管理系统的设计与研发[J].中国教育信息化,20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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