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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环境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3-01-06 03:33:29

人与环境论文

人与环境论文篇(1)

随着现代高等教育理念的转变,校园规划与建设也随之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环境育人的理念越来越受到重视。如何使校园环境具备更多潜移默化的教育功能,实现环境育人,本文结合国防科技大学主要院区规划与建设的实际,从规划角度就如何营造育人校园环境,为建设和谐校园创造物质平台和文化氛围,实现环境育人,进行了初步探讨。

1校园环境的组成元素和作用

凯文·林奇将城市意象归纳为路径、区域、边缘、地标和节点五种基本元素。从校园环境的物质形态而言,这五种元素同样是构成校园环境意象的基本元素,校园环境的规划与建设,需要对这五种元素进行有机组合,形成有整体性的校园环境意象。

校园中的路径,包括车行道和步行道系统,既是校园各区域的交通联系纽带,也是校园各种活动发生的重要场所;校园中的区域,指具有特定景观环境特色或风貌特征的不同功能区;边缘是指校园各个特色区域的交界处以及校园与城市的交界处;地标是指能使人产生强烈印象的建筑物、雕塑、小品等;节点是指校园环境的视觉焦点、端点或转折点,泛指校园环境的精彩片段。校园环境的营造就是通过上述五种元素的交织,组织起具有吸引力的、连续的空间序列,从而形成生动而富有内涵的校园环境意象。

校园环境具有物质和精神双重内涵,美好的校园环境,良好的配套设施,不仅能给院校的教师和管理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给莘莘学子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而且也可以陶冶学生情操、净化学生心灵、规范学生行为,体现院校的文化和内涵,对学生产生激励作用,在浑然不觉中发挥育人作用,促进学生的全面成长和个性发挥。

2营造育人校园环境的原则

校园作为育人的场所,要通过科学的规划与建设,使构成校园环境的基本元素组合效果达到使用功能、审美功能和教育功能的和谐统一。

2.1功能性与教育性原则

功能合理是环境营造的基本要求,只有满足功能需要,才能塑造出富有人文秩序的学习、生活空间和交流环境;同时,在大学校园里,学生的全面发展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在满足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教与学、相互交流、师生生活等物质需要的同时,还应赋予校园环境教育性,以充分发挥其育人功能,给师生以精神营养和熏陶。

2.2文化性与艺术性原则

校园文化是院校的灵魂和精髓,是院校总体面貌和特征的结晶,也是一所院校个性的反映。从构成上看,校园文化由外在的物质景观和内在的精神景观两个方面组成,其可以体现在院校的专业办学特色或传承的人文精神中,可以体现在特定的地域环境中,也可以体现在校园的公共空间环境和建筑中。在校园环境规划与建设中既要延续校园文脉特色,营造空间的文化性,也要寻求艺术性,做到技术和艺术的完美结合,体现高雅、淳朴、自然的格调。

2.3生态性与特色性原则

因地制宜地结合原有自然环境,反映区域自然环境特色,实现校园环境建设的生态化,是校园持续发展的有力保证。从“环境育人”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出发,校园育人环境的营造要以尊重自然生态为基础,要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对原生的自然环境进行保留和保护,最大限度地保护生态环境。同时,要坚持特色性,院校都有自己辉煌的历史、性质和特色,校园环境的规划与建设不可忽略这些要素。

2.4经济性与实用性原则

校园环境营造不同于园林建造,要顾及到校园环境现状及财力、物力等因素的制约,要遵循经济性原则,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尊重历史,因地制宜地对校园环境进行合理地规划、建设、改造和美化,以较小的投资取得明显的效果。同时,还要以人为本,充分考虑人的安全、舒适、便利以及情感和心理等因素,充分考虑教学、科研、生活、文化等多方面的需求,体现出实用性。

3营造育人校园环境的着力点

营造高标准、高水平的育人环境,必须立足高起点规划,在规划编制的过程中,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育人校园环境的营造原则,注重实用有效与审美价值的和谐统一、注重自然与建筑的和谐统一、注重历史延续性和营区风格的和谐统一、注重景观与文化氛围建设的和谐统一,并对规划成果进行环境评价与评估,以营造出最优育人环境。

3.1交通组织。交通组织是构成校园环境基本元素中的路径,是连接校园各功能区的纽带,主要包括校园道路网络结构和分级。

3.1.1可及性。可及性是对校园车行系统与步行系统的一个综合评价指标,校园道路系统及出入口的设置,应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直接地与校园的各资源相连接,便于校园活动的开展和后勤保障社会化。

3.1.2步行优先。步行系统是校园内使用频率最高,也是最具有活力的交通系统。要坚持步行为主,人车分流的原则,优化步行道路与建筑空间序列及绿化景观空间的组织,营造出多样的环境效果。如国防科技大学三号院的步行交通系统依据不同的功能区域,设置了不同等级的步行道,其中教学区步行系统结合环境特点,采用了多样的空间形式,营造出了丰富的景观效果(图1、图2)。

3.2功能分区。功能分区是构成校园环境基本元素中的区域与边缘,主要分为教学、科研、办公、生活、活动等功能区域。

3.2.1弹性。弹性规划旨在建立充满活力,具有多种适用性的校园骨架。功能分区的划分要科学、合理、可行,要有利于进行宏观控制,其形态既要对现有教学模式及功能组织等具有灵活的适用性,也要对未来可持续发展具有科学的指导性,如国防科技大学三号院教学区的规划设计采用模块化布局,在保障现有教学模式和功能的同时,为以后的发展也预留了弹性空间(图3)。

3.2.2特色。校园的功能分区在规划与建设效果上要形成不同的空间主题,以产生可识别性和归属感,特别是要在容易建立明显印象的地方,通过空间氛围的差异性来强化校园特征,形成特色,如国防科技大学一号院北门的规划建设,利用紧邻城市主干道的区域位置,将学校的科技成果馆与大门合并建设,巧妙地实现了“门”馆“合一,在节约建设成本的同时,营造出了学校的特色与性格,提升了学校形象(图4)。

3.3建筑。建筑是构成校园环境中地标的重要载体,院校建筑是典型的育人空间,是精神文明的重要标志,要赋予其艺术性和人文性,使其具有高品质的文化氛围和内涵,在校园环境中起到统领作用,并达到与环境的和谐统一。

3.3.1历史延续性。校园环境经过历史积累和沉积,已形成了一定的风格和特色,在新时期的校园规划与建设中,传承和延续这些风格与特色,有利于体现院校文化和底蕴,如国防科技大学三号院二期规划中沿承一期建筑组群布局的风格和形式,并结合山地特色,对建筑体量进行了调整(图5、图6)。

3.3.2自然和谐。校园环境建设要坚持“以单体建设带动环境建设,以环境建设突出人文特色”的建设思路,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做到“建一个,成一项,配套一片”,实现规划、单体和自然环境的融合,为建设生态化育人型营区奠定基础,如国防科技大学在以丘陵地貌为主要特征的三号院规划建设中,通过具有山地特色的建筑空间及外型的塑造和环境配套,使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和谐相融(图7)。

3.3.3多样化空间。随着教育模式的创新和发展,校园环境形态也需呈现出多样性与层次性,校园环境的规划与建设要以人为本,科学布局,增加空间使用的灵活性和实用性,注重完善公共服务空间、营造交流空间,以适应不同活动功能的需要和不同层次的心理需求,给人不同的视觉和心理感受,以增强校园环境的凝聚力和生命力。

3.4景观。景观是构成校园环境基本元素中的节点,是校园环境中最有活力的场所,要按照人文化、生态化的原则进行。

3.4.1人文化。具有鲜明人文特色的景观是展示校园形象,唤起师生共鸣,提升校园活力与品质的关键。景观作为校园精神和文化的重要载体,应反映出科学文化的理性与秩序,体现人文精神和氛围,如国防科技大学三号院规划在南门主入口区域,利用原有水塘作为水源,设置可循环的景观水系,广场等组成丰富的入口景观,并沿步行系统规划设置了富有军校文化特色的名人雕塑园等多种文化建筑小品,以塑造富有军校人文氛围的校园环境(图8)。超级秘书网

3.4.2生态化。校园景观环境的生态化不仅仅是校园绿化,其既包括绿地、水体等自然环境建设,也包括建筑、道路等人工环境建设,还包括市政环卫系统的配套与清洁能源的利用,要达到人工环境与文化、地域、自然相融合,形成人、人工环境、自然环境的和谐共存,使整个校园成为良性循环的有机体。

4结语

总之,校园环境,重在建设,贵在规划。育人校园环境的营造,必须强化规划意识,把握营造原则,选择恰当的着力点,深化其人文内涵,强化其教育功能,才能为师生提供一个和谐、人性,富有文化气息的校园环境,实现环境育人。

参考文献:

[1]魏春雨.营造.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

[2]李驰.论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中的规划理念[J].安阳工学院学报.2006(4).

[3]刑勇.论大学校园环境的功能及建设原则[J].中州建设.2006(6).

人与环境论文篇(2)

在分析法的本质之前,作者认为有必要先搞清楚法和法律的区别,这对于认识环境法能否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有着重要的基础作用。此处所说的法是比法规、规章、条例等更加广义的法,是自然界中的各种法则的总称;法律是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体现阶级意志的规范总和。早期的马克思从自然法学的某些观点中吸取并指出,“法是自由的无意识的自然规律,而法律则是法的表现”。这里自由无意识的自然规律所指的法是客观存在的法则,而不是主观的认识,法律则是将这种无意识的自然规律变成有意识的法规,也就是说法律是立法者通过自己的大脑和笔将自己所认为的法的样子描写了出来,法律的样子就取决于立法者的思想和认识。再后来,马克思在批判黑格尔的时候指出,“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他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他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这也就说明法的内容都是根据物质条件而变化的,物质条件的改变会引起法的表现形式和体现的意志有所变化,但是这不会改变法的本质,它所改变的都是法的表现形式———法律。

二、法的本质与环境法的本质———内容与形式的体现

作者认为,法的本质是调整关系,调整是促进、抑制、保护、协调等,它有很多种方法;关系有很多种,利益关系、身份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等。这种本质是客观存在的,环境法只是其中的一种表现形式。有些学者提出法的本质是变化的,但是这种变化的核心是利益,法的本质是随着利益的变化而同时发生着改变的,作者同样认同法的本质变化的观点,但是这种变化的根据是物质基础,也就是生产力,这是从意识根源到物质根源的转变。法的本质在于调整自然界中各个生物之内和生物之间的法则。法的价值、目的等都是法的本质的体现,以为在不同时期环境条件下,法的这些体现都是不一样的,因为基础不同,所以体现的内容和形式也就不一样。

三、环境法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宏观方法———公法与私法的重新界定

公法与私法的划分从古罗马时代就有法学家提出过,他的分类标准是根据法律调整的主体和调整对象是否涉及社会利益。这种划分方法虽然具有重要的意义作用,但它的划分也不是绝对的,法律公私性质的划分应当是在一定的条件和范围内才能够进行的。例如经济法、社会保障法、环境法的调整对象,就超出了传统法律公私划分的边界,呈现“法律理论的基础与社会生活的状况极不一致的现象”。作者想指出的是,这种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是对法律的划分,不是对法的划分,是对意识形态的进一步区分,而不是对法这个客观存在进行的分类。这也就说明,这种叫法是不准确的,应该是公法律和私法律。那么,以类似的标准———调整对象,对法进行分类的话,公法应该是自然之法或宇宙之法,私法应该是人类之法,私法调整人之间以及人组成的社会组织、团体、机关、国家之间的关系,公法调整其他物种之间以及人与它们的关系。

四、环境法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微观方法———人的行为

人与环境论文篇(3)

一、人体健康与化学元素的关系

    人体中含有大量的化学元素。在这些元素中,除碳、氢、氧、氮能形成各种体内的有机物质以外,其他元素都各以一定的化学形态和结构形成各种生物配合体、功能蛋白质、酶等存在于人体组织中,或作为组成人体结构的材料。或作为血氧运输的载体、或作为酶的激活剂、或作为体液中电解质平衡的调节剂,或作为人体细胞间的信息传递的通讯员,这些元素协同作用,共同完成人体的新陈代谢功能。

    但是,由于人类在长期进化过程中,并没有形成对现代社会环境中,无论在数量、还是在质量方面的巨大变化的元素的生态适应机制,环境中有些元素对于人体是必需的,有些是非必需的,不是可有可无的。而人体中任何一种化学元素超过一定的标准都会成为对人体的有害元素。例如,铁是人体必需的元素,具有造血、组成血红蛋白、传递电子和氧,维持器官功能的作用,但人体摄人过量的铁,就会损伤胰腺和性腺,甚至引起心衰、糖尿病和肝硬化。氟也是人体的必需元素,氟对防龋齿、促进牙的生长有积极作用,氟还参与人体内各种氧化还原反应和钙、磷代谢。但是,过量的氟会引起氟斑牙、氟骨症和骨质增生。其他很多元素也如此。

    现代人与古代人人体中的微量元素的变化是由环境污染而造成的。随着人类新技术的发展和对地球资源的开发利用,现代环境中的很多元素大大超过了古代环境。因此,现代人人体中各微量元素的含量水平也大大超过了古代人.

    现代人体内大多数元素的含量高于古代人,而其中许多元素对人体的健康构成危害。它们在人体中有隐藏毒性,当高于某一阈值时,人体便发生中毒,甚至死亡。例如,铜的过量摄人曾导致了轰动世界的日本富山痛痛病,患者长期食用含铜量很高的米,全身自然骨折达72处之多,呼天叫地,痛不欲生。铅也是一个潜在的危害,目前它的主要来源是汽油中的防爆剂——四乙基铅。在汽油时代开始以前,古代罗马人已经开始大量使用铅了。古罗马人用铅制成贮存糖浆和果酒的容器,贵族妇女痴醉于铅做的化妆品。有的历史学家认为,铅中毒引起的死胎、自然流产和不孕症是罗马帝国上层阶级出生率低,从而导致古罗马最终衰亡的原因。随着铅的开采和汽油的使用,环境中的铅越来越多。铅中毒引起人体寿命缩短,情绪低沉、疲倦、贫血,甚至影响儿童的智力。  二、人体对污染物的富集

    人类利用自己的智能得到的物质越多,“潘多拉魔盒”效应也越明显。据统计,已有96000种化学品进入了人类环境。这些化学品在给人类生活带来巨大利益的同时,也带来了大量的环境问题。100年前,“滴滴涕”的发明者(瑞士人缀勒)由于发明了“滴滴涕”而获得诺贝尔奖,而现在许多国家因其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已将“滴滴涕”列为禁用品。

    科学家发现,人体对环境中某些元素具有惊人的富集效应。美国的科学家在长岛河口区做过这样的实验,大气中“滴滴涕”浓度很低,但经过食物链放大,进入人体的“滴滴涕”浓度可达大气“滴滴涕”浓度的 1000万倍以上:大气“滴滴涕”(富集1.3万倍)浮游生物(富集14.3万倍)小鱼(富集57.2万倍)大鱼(富集85.8万倍)水鸟(富集1000万倍)人体。

    现代科学证明,人体对有毒物质的富集放大是惊人的。世界上有名的公害事件,包括日本水侯县受汞毒害的水俟病,富山县的痛痛病及农药的污染,研究表明,工业厂矿的废水、废气、废渣排放到环境中造成环境镉污染,从而使当地居民种植的水稻等农作物含镉量超标,居民长期食用被镉污染的粮食、蔬菜等,导致体内镉负荷逐渐增高,镉在体内的生物半衰期长达10-30年,为已知的最易在体内蓄积的有毒物质。镉的不断累积,可使接触者产生各种病变。急性或长期吸入含镉烟尘可引起肺部炎症、支气管炎、肺气肿、肺纤维化乃至肺癌。长期、低剂量接触镉污染主要产生的肾脏病变,表现为肾小管吸收功能降低,尿中低分子蛋白含量增高。镉中毒时,肾脏对钙、磷的吸收率下降,对维生素d的代谢异常,长此以往,可导致镉接触者的骨质疏松或骨质软化。镉还可引起肺、前列腺和睾丸的肿瘤。都是由于食物链和生物富集放大的结果。著名物理学家牛顿在1692年由于患严重的失眠、消化不良、健忘、忧虑及妄想等症状而与世长辞。100多年后,人们分析了这位大物理学家的头发样品,发现牛顿死于铅、砷、镉中毒。这些元素都是牛顿用金属做炼丹实验时,从“潘多拉魔盒”中跑出来的。牛顿当年万万不会想到,自己的身体吸收了他的炼丹元素,并因此而丧生。

三、环境污染物进入人体的途径及危害

    对人体健康有影响的环境污染物主要来自工业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废水、废气、废渣,包括城市垃圾等。环境污染物影响人体健康的特点,一是影响范围大,因为所有的污染物都会随生物地球化学循环而流动,并且对所有的接触者都有影响;二是作用时间长,因为许多有毒物质在环境中及人体内的降解较慢。

    环境污染物进入人体的主要途径是呼吸道和消化道,也可经皮肤和其他途径进入。气态污染物一般是经过呼吸道进入人体的。由于呼吸道各个部位的结构不同,对污染物的吸收速率也不同。人体肺泡面积达90平方米,毒物由肺部吸收速度极快,仅次于静脉注射。进入肺泡的污染物直径一般不超过3μm,而直径大于10μm 的颗粒物质,大部分被粘附在呼吸道、气管和支气管粘膜上。水溶性较大的气态物质,如氯气、二氧化硫,往往被上呼吸道粘膜溶解而刺激上呼吸道,极少进入肺泡;而水溶性较小的气态毒物(如二氧化氮等),大部分能到达肺泡。污染物进入人体后,由血液输送到人体各组织。不同的有毒物质在人体各组织的分布状况不同。一般来说,重金属往往分布在人体的骨骼内,而“滴滴涕”等有机农药则往往分布在脂肪组织内。毒物长期隐藏在组织内,并能在组织内富集,造成机体的潜在危险。   除很少一部分水溶性强、相对分子质量极小的污染物可以原报排出体外,绝大部分都要经过某些酶的代谢或转化,从而改变其毒性,增强其水溶性而易于排泄。人体的肝、肾、胃肠等器官对污染物都有一定的生物转化作用。其中以肝脏最为重要。污染物在体内的代谢过程可分为两步,第一步是氧化还原和水解,这一代谢过程主要与混合功能氧化酶系有关;第二步是结合反应,一般经过一步或两步反应,原属活性的有毒物质就可能转化为惰性物质而起解毒作用。但也有增大活性的现象,如农药1605在体内氧化为1600,其毒性更大。

    各种污染物在体内经生物转化后,经肾、消化管和呼吸道排出体外,少量经汗液、乳汁、唾液等各种分泌液排出,也有的通过皮肤的新陈代谢到达毛发而离开机体。

    人体除了通过上述蓄积、代谢和排泄三种方式来改变污染物的毒性外,机体还有一系列的适应和耐受机制,但机体的耐受是很有限的,超过一定的限度,人体就会出现中毒症状,甚至死亡。影响环境污染物对人体作用的因素主要有:剂量、作用时间、反应条件和个体敏感性等。总的来说,不同的污染物对机体危害的临界浓度和临界时间都是不同的,只有当环境污染物在体内蓄积达到中毒阈值时,才会发生危害。

    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往往造成急性危害、慢性危害和远期危害。当污染物在短期内大量侵入人体,常会造成急性危害。历史上的公害事件,都是急性危害的例子。当污染物长期以低浓度持续不断地进入人体,则会产生慢性危害和远期危害。例如,大气低浓度污染引起的慢性鼻炎、慢性咽炎,以及低剂量重金属铅引起的贫血、末梢神经炎、神经麻痹、幼儿脑受危害而引起学习和注意力涣散等智力障碍等。环境污染物对人体的远期危害主要是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资料表明,人类癌症由病毒生物因素引起的不超过5%,由放射性物理因素引起的也在5%以下,由化学物质引起的约占90%。而致癌的化学物质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环境污染物。例如,砷化物、石棉纤维、煤烟中的苯类、二氧化硫、农药等。如位于包钢北部偏西约20公里的沙德格苏木,许多牧民都患有腰背部及四肢关节疼痛,部分人出现骨骼变形,据包头医学院在该地区的调查,儿童牙齿斑釉率为97.63%,成人为89.57%,严重的氟污染不仅损害了沙德格百姓的健康,而且给当地的畜牧业带来危机。20世纪70年代末,一个大队有万余头羊,后来只活了不过4000头,牧民们生活极端困苦,纷纷洒泪离乡,逃荒到达茂旗等地。对此,国家环保总局很重视,指派太原环境医学研究所去调查核实,结果情况基本属实。

人与环境论文篇(4)

[关键词]环境法;调整对象;环境理论道德观

前言:法律所调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在特定的社会关系中产生和运作的。这种特定的社会关系就是法的调整对象,他对于确定一个法律部门的调整范围、权利产生的基础以及权利体系的构建具有重要意义。具体到环境法,深入理解和认识环境法的调整对象,对于理解环境法的本质,理解环境法的内部结构。认识环境法上的权利的种类和内容。构建环境权利体系,进而充实、扩展环境法的理论基础都具有基础性的意义。

一、对与环境法调整对象的相关观点

我国环境法学界对于环境法调整对象并没有展开专门的研究,几乎没有相关的专著或论文,学者大多是在环境法教科书中论及环境法的调整对象的。总体上看大多数学者都认为环境法所调整的是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改善环境过程中产生的社会关系,即环境社会关系:近年来也有学者对主流观点提出挑战。认为环境法所调整的不仅是人与人的关系,还调整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两者共同构成环境社会关系。

二、关于法律调整对象的传统理论的分析

(一)对新理论的否定态度

对于近十年来国内外环境法学界提出和发展的“环境法也调整人与环境的关系”观点,我国的传统法学观点大部分持否定态度,其理由主要是:法律调整的对象是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一种法律规定了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这种关系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人和环境的关系。

1.从环境的角度看。它是一个非人的“物”,没有意思表示和外在的法律行为,不可能对人履行什么对应的义务,也不可能主张什么权利,更不能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2.从人的角度看。人人都保护环境.也就可享受环境法规定的私法益和所反射的非法益性质的生态利益。该私法益与反射利益不是环境给予的而是国家给予的。所以人和环境之间不存在任何对应的权利义务关系。而法律是调整权利和义务关系的社会调节器,因而环境法不调整人与环境的关系。

(二)传统理论的局限性

在法律的调整对象、法律关系等问题上,主流观点认为:法律调整的对象是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意志行为,这就是说法律不调整孤立的、不与其他人有关的单个人意志行为,而是调整在一定社会关系中,即人与人的关系中的意志行为,调整了这种意志行为,实际上也就是调整了这种社会关系。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受者和义务的承担者,主要包括自然人主体、集体主体、国家等。法律只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理论是法学理论之中的基本理论之一,以人或人的集合为主体的法律关系理论是分析,适用法律的重要工具。将人与自然的关系纳入到环境法的调整对象之中的思路,在上述理论面前遇到了巨大障碍。法律只调整人与人的关系的理论、主流的法律关系理论,只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之下、受一定的哲学观的影响而形成的理论,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我们不应将其当作普适的、终极的真理,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理由如下:

1.从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上看。马克思说法律调整人与人在历史上形成的社会关系,但他并没有明确否认法律不调整人与人关系之外的在历史上形成的包括人与环境关系在内的其他关系。既然如此,法律调整人与环境的关系的观点并不是马克思主义法理学所反对的。

2.从法的功能来看。传统的法学者认为的“法调整人与人关于物的关系”实际上就是法规范人与人关于物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关系,这个“物”是传统意义上的即被传统的物权法和债法规定并被纳入“人”的生产和生活范围了的“物”,它必须有主或能够被人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对于一些有主的环境因素,人与它的关系可以被理解成人与人关于环境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关系。对于与人类生活密切相关的无主的环境因素(如大气和流动的海水),人与环境的关系可以被理解成人与人关于环境的占有、使用、收益关系。但是,对于一些已经纳入到人类的环境因素但人类不可能与之发生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关系的外层空间环境,再谈人与人关于环境的关系则无实际的意义。

综上所述,可以认为,环境法只调整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人关于环境的关系是难以全部解释所有的环境法学问题的。实际上“法调整人与环境的关系”的观点早就被国内的许多法学者接受了。值得注意的是,并非只有环境法调整人与环境的关系,其他部门法也有这个功能和作用,只不过环境法与其他部门法相比,其调整人与环境关系的力度或程度要比其他部门法大。有的学者甚至认为,环境法着重或主要调整人与环境的关系。

三、新环境伦理道德观――环境法应调整人与自然环境关系的理论基础

(一)环境伦理观的转变――从狭隘的人类中心主义转向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早在20世纪20年代,当环境问题尚未成为“全球性问题”时,就有一些有识之士意识到保护地球环境的重要性.提出保护地球是人类的义务和责任。60年代以后,全球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如何从规范人们的行为人手,为现代人提供适合当代生态文明的环境伦理,更成为学术界和社会人士普遍关心的问题。迄今为止,人类从保存和爱护自然环境出发,提出了关于环境伦理学的各种观点,包括现代人类中心主义、生态中心主义以及可持续发展环境伦理观。

(二)生态文明下的新型环境伦理观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文明伦理现

在整个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人和自然的关系已经成为贯穿所有全球问题的轴心。随着一场与“工业革命”意义同样重大的“环境革命”的诞生,作为人类文明的一种高级形态――生态文明,是迄今为止继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后一种新的文明,是人与自然和谐的状态。它是人类在充分认识自然、尊重自然的基础上,在利用自然造福人类的过程中,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进程中所取得的全部文明成果的总和,其全新理念与价值取向反映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要求。在生态文明的价值观指引下,出现了新的和谐自然观,它是以追求人与自然相和谐为目标,本身包含着对自然、非人类的生命存在形式的尊重,它的法律观应当显现为对其他物种的内在价值、生存和继续存在的权利的认可。

四、将人与自然的关系作为环境法调整对象的意义

环境法不仅调整与环境资源有关的人与人的关系,而且也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将人与自然的关系作为环境法的调整对象具有如下意义:

(一)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论决定着环境法律部门的基本价值定向

环境法律部门的基本价值应定位于承认环境的价值、尊重大自然的尊严、促进环境正义的实现。如果将环境法的调整对象只限定于调整人与人的关系,则环境法保护环境的目的将成为单纯地保护人的利益,环境法的基本价值将被扭曲为单纯地保护人的价值,自然环境将被降格为供人类生息的客体资料。只有将人与自然的关系也作为环境法的调整对象,才能使环境法既尊重人的价值和尊严,也尊重自然环境的价值和尊严,从而促成环境正义的实现。

(二)将人与自然的关系作为环境法的调整对象是环境法部门建立的基础

一般法学原理认为,调整对象的特殊性与调整手段的特殊性是法律部门建立的基础。环境法是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需要的新的理论作为基础。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论是环境法部门得以建立并与其它法律部门相区别的重要理论之一。民法、商法、经济法等法律部门是以调整人与人的关系为主的,而环境法部门以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为主、同时也调整与环境有关的人与人的关系。这就使得环境法部门与民法、商法、经济法等法律部门形成明显区别,避免了许多无谓的理论争辩。

五、结论

环境法的调整对象的确立是环境法部门法理论的基本问题之一。传统的法律调整对象只限于人与人的关系的理论,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受一定的哲学观念的影响而形成的,虽然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不应成为认识新问题、发展新理论的障碍。将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纳入到环境法的调整对象之中,是新的环境伦理道德观念在法律中的反映、是实现环境正义的要求,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张文显.法理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北

京大学出版社。1999:80.

[2]孙国华,朱景文.法理学[M].北京:中国人

民大学出版社,1999:229,366.

[3]朱斌,张利华,宋江华.资源、环境与社

会发展叨.科学对社会的影响,1994,(1).

人与环境论文篇(5)

关键词:环境科学的哲学;环境伦理;环境人文社会科学;环境

中图分类号:B82-05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165(2013)01-0067-17

环境科学特殊对象是指城市、乡村和荒野地环境,关于这些特殊对象的哲学与伦理学研究是环境科学整体研究的组成部分,其研究内容、基本观点和切入点、研究的方法依据以及路径选择是本文的研究图谱,也是研究的基本纲领。

一、研究内容

环境科学基本理念是环境科学工作者的工作哲学,也是环境哲学、环境伦理学从理论观念走向实践观念的一个值得研究的领域,其研究内容主要有环境和生态的科学哲学问题研究、重大环境实践中的理论问题研究。

(一)环境和生态的科学哲学问题研究

当前我国环境科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城市环境(水、气、路和建筑物)的规划和设计,人造废弃物、污染物的分类、化合与分解规律,污染标准、污染物技术处理工艺标准以及环境质量、环境容量等方面的研究,提出了一系列新概念,如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循环和再用以及资源无害化和节能减排等,也创造了一些新的核算方法,如生态足迹、绿色GDP、低碳经济、生态文明等核算和排序方法。特别是在城市景观设计、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生态城市、生态示范省、绿色教育、绿色大学等实践探索方面,需要环境哲学和环境伦理学的基础建构。生态科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森林、植物、动物、人类等层面的生存状态及其相互依存和作用规律的研究,提出了生物圈的性质、本质、评价标准等生态理论问题,开始触及人与自然关系的环境哲学和生态伦理学层面的基本问题。关于环境理论的研究集中在大气环流规律、生物地球化学规律、生物物理元素的迁移规律,以及城市物理环境变化机理和改善方法、污染物的理化和生化理论等;关于生态理论研究重点是从非人类的个体、物种、生态系统、景观角度研究动物、植物、微生物生态规律。这两方面的理论研究,都提出了生态进化与文化进化、生物多样性与文化多样性、人类的生态限度与生物的“生活方式”和“底线福利”等理论问题,开始关注以往被忽视的人与自然生态关系的哲学理论研究,关注人所在的地理环境生态、保护区相邻的经济发展区位、人口的量和质、文化生态基底、生态意识和主导社会舆论倾向以及培养生态文明公民等问题,涉及人的环境观念、生态信念、生态价值和行为规范方面的定位和本质等问题,这些问题也与环境的立法基础或环境法理学有密切联系,这也是开展恢复自然、保持自然、保存自然和明智地利用自然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研究的基本问题。因此,跟踪环境科学和生态科学研究前沿提出来的具有哲学和伦理学意义的新概念、新问题,开展环境的生态哲学或生态的环境哲学问题研究,可以为环境或生态实践决策提供理论基础。

(二)重大环境实践中的理论问题研究

围绕着黄河断流提出来的“维持河流健康生命问题”,展开“河流伦理学研究”;针对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实践提出来的“本土生态文化建设问题”,开展“林业职业生态伦理和森林多价值管理研究”;针对原始湿地恢复和保存提出来的“有偿供水问题”,开展“水权的价值定位和伦理评价根据问题的研究”以及“湿地伦理和多价值湿地管理研究”;特别是积极吸收西方环境保护的积极成果,开展荒野环境及其保护、生物多样性及其保护的哲学和伦理学问题研究。

针对我国普及环境意识和提高全民环境素质的需要,配合、教育部和国家环境保护部开展创建“绿色大学”活动,开展绿色教育理论、绿色大学指标体系和管理模式的研究。这些研究紧密联系我国现代化建设实际,使环境哲学和生态伦理学研究充满生机和活力。

开展环境或生态自然科学哲学问题的研究,有助于完善环境科学和生态科学理论,能够为我国环境规划、决策和立法奠定环境哲学和伦理学基础;批判地吸取西方环境哲学的成果,挖掘古代民族优秀文化智慧,建构中国环境哲学和生态伦理学,有助于丰富马克思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哲学;协调我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关系,面向实践作出理论应答,能够加速促进科技的生态转向、民族环境素质的不断提高,从而有助于加快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步伐。

二、立论的基点和基本观点

我们开展上述问题的研究,坚持学术共同体的研究范式,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立论的基点

1 “一个地球,两个世界”的生态环境世界观

地球是一切生命存在的环境,这个生态环境生育和繁衍千百万物种――人类和非人类。他们共同处于地球生态环境中却是“两个世界”的存在方式:人类是在经济世界中,以经济为特征不断地发展壮大的;其他物种是在生态世界中或在荒野世界中,以它们在荒野中趋向自身善的方式即以实现它们自身内在价值的方式不断地繁衍。今天我们认识到,地球是按生态配置的,不是按照经济配置的。因此,我们人类必须自己创造自然没有的东西使之进入人类的经济过程,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人类的繁荣。这是今天我们造成生态环境问题的客观原因。要解决这种生态环境问题,就需从根本上改变生态环境观念,确立“一个地球,两个世界”的世界观:一是人类世界与非人类世界相互依存,人类是自在和利他在的统一,人与其他非人类作为种的存在不可分割;二是人类与其他非人类相互作用,关注作用的限度和彼此承受能力,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2 地球环境不仅是“资源”更是“根源”的价值观

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依赖于社会经济系统与自然环境系统的相互作用。自然环境系统有两方面功能:一是为社会经济系统提供源源不断的物质资源,是自然资源的提供者;二是接纳社会经济系统的垃圾和废弃物,成为垃圾和废弃物的堆放场所。然而当今全球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在资源面临耗竭以及生态环境的污染。这两类问题使社会经济系统与生态环境系统处于紧张局势:资源耗竭问题将使经济发展不可持续,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将使自然环境失去维持生命(包括人类)生生不息的机能。这两类问题归根结底是“要钱还是要命”的问题。由此我们发现生态环境系统折射出地球环境不仅是我们的资源,更是根源。我国古代把天(乾)地(坤)称为父母,古希腊人也有“大地母亲”之说。她不仅具有工具价值――生养万物,也具有内在价值――为了她自身的生存和健康呈现的内在自组织功能,她具有系统价值和固有价值。

3 从社会契约到“自然契约”的生态权利观

社会契约论是17―18世纪最有名的政治理论,其主要代表人物是霍布士、洛克、孟德斯鸠和卢梭。社会契约论有两个基本功用:解释国家起源,规定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相互间的权利和义务。“自然契约”是一种新的人与自然关系的约定。认识这种契约有两个步骤:第一,从自然规律到自然法则,体现在“农民按节气种地、收割”,“渔民观天象出海捕鱼”,否则将一事无成;第二,从自然法则到“自然契约”,一条大河把上游植被与下游居民的生存有机地联系起来,“上游砍树下游遭殃”,所以“禁止砍伐上游的森林”,不仅是生态学规律的描述,也是环境伦理学规定的“应当”,即“应当放弃砍伐上游的森林”,“应当”意味着“该做”,不做不仅是违背生态学的“事实”,更是违背伦理学张扬“价值”。反过来,“能做不一定应当做”,因为以“人是生态共同体中的一部分”的信仰为特征的“自然契约”,它的一个前提和公理,即生态学潜在着伦理学。如两个角斗士在沼泽地中的厮杀,他们没有赢家,打斗得越激烈,沼泽地吞噬他们越迅速!沼泽地的“自然契约”决定了他们的命运。人类之间,今天的世界经济角斗,如果忽视地球“自然契约”,其结果不外如此。

首先,自然(界)是有名分的,有按照自然的方式生存下去的自组织机能,包括自我更新、自我调节和自我繁殖能力。这是一种不以人的意愿为转移的自然秩序,是宇宙历史在地球这个星球上积累的“能生育”的优秀成就。人类迄今为止还不能借助科学技术手段模拟或控制这种自然过程。1993―1996年美国“生物圈二号”试验失败,1亿美元买来的教训就是“地球生物圈白调节机制不可替代”。根据这个事实,如果人类世界还是疯狂地掠夺自然资源,仍然奉行“以大欺小”、“以强欺弱”,而且拼命地“追求经济的高速增长”,无视“自然契约”的警告,那么地球生物圈的自调节机制就会发挥作用,即遭到所谓的“大自然的报复”。

其次,地球产生自然万物,也产生人类文化。当今时代已经进入人类自然阶段,即所谓“人类世”。在“人类世”,人以前的自然一去不复返,人现在的地球自然正在危及人类和其他生命的生存,人类的未来和地球上一切生命的未来取决于人类现在的抉择。我们今天正在开展的环境革命就是在这样危机的背景下发生发展的观念革命,由此引发一系列传统观念、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变革。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我们怎样变革,都不可回避人类要生存就必须改造自然、利用自然资源的现实,这样势必造成人与自然的冲突。由此,有三种选择:顺从自然、征服自然、不顾自然,问题的本质在于自然是什么。笔者认为,今天人与其他生命物种在地球上形成的自然,符合非平衡生态学的解释――一种远离平衡态的动态稳态的自然,这种稳态的自然状态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度。

这种自然之度,从地球地质过程和生物进化过程的协同进化而言,一方面表现为地球环境具有“能生性”和“养育性”,使地球生命生生不息;另一方面体现在地球的地表形态和生物形态具有“协同性”和“进化性”,呈现由单一到多样、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系列,这是一种所谓的地球环境的正向演替。如果人类未来的抉择符合地球“生生不息”和“正向演替”,那就是对的,否则就是错的。

再次,我们要学习其他物种乃至生物圈的生态智慧,调整好人与自然的关系。任何其他物种都要进入食物链环,都要以捕食的方式利用和改造自然,以维持自身的繁衍,在结果上考察:一是捕食与被捕食者相生相克,形成互为需要、互为满足的健康生活的关系;二是不同物种间具有斗争性,种群或群落则具有稳态性,群落之间具有波动性,系统层次则具有稳态性,以此类推,符合“整体支配并决定部分”的规律。这些其他物种间、群落间、系统间不会出现资源耗竭,也不会出现环境污染,其根源在于物质的封闭循环、能量的梯级转换和种群增长的自然阈限。

(二)基本观点

根据上述生态环境世界观、价值观和权利观,考察环境科学实践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其中涉及全局性的、共性的一般实践观念问题,主要呈现为以下十大方面,由此分析也体现出本文坚持的基本立场和观点。

1 新“公地悲剧”――中国环境问题的解决,不仅要教育民众,更要教育干部

“公地悲剧”是美国学者伽勒特・哈丁在1968年提出来的环境社会问题。他的主要观点是:对于公共土地的私人利用,政府不能采取放任主义的态度,否则公地就必然遭到破坏。哈丁列举了在公共土地(草原上)私人养牛放牧的例子:每个养牛户都在市场经济的拉动下,倾向于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增加牛的数量,最终超过草原的自然承载力,结果是草原环境被破坏,牛的头数锐减,这个例子可以类推到我国土地沙化的原因探究,即公共草原的利用不能放任市场经济的自由驰骋,政府应当制订相应的干预政策。

但是,在我国造成“公地悲剧”的重要原因与哈丁所指的主体对象不同。哈丁的“公地悲剧”主要是指由牧民的个人主义被市场经济放大的机制而产生的,而在我国造成“公地悲剧”的主体不是老百姓,而主要是某些地方的领导干部。即不仅仅在于不少老百姓缺乏生态环境保护的知识,而且在于有些地方领导安于无知,或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听之任之,或无知加胆大,或明知故犯。如某些地方的乡镇领导不懂得土地生态规律,不知道他们的草原是不能开垦的,不懂得“自然界原本是什么植被就应当保留什么植被的道理”,也不认真思考为什么这样的土地在过去几十年都被划为草原而没有被列入开垦的土地范围,更没有研究当把这样的土地承包给当地农民时为什么农民提出坚决的抗议。然而,当地人不敢开垦的草原却被当地的领导承包给外地人,外地人是为了钱财,那些领导是为了当地尽快致富。经过几年的大丰收,随之而来的是沙尘暴。不仅无法维持继续耕作,就是其他邻居的好土地也被快速扑来的泥沙所掩盖。受害的农民不知道自己是被害者,更没有想到为维护自己的环境权利而,往往以为这是天灾,不得不忍气吞声,搬迁他处。实质上,这些现在是草原的地方,它们的形成是地质演化历史上经历千百万年的河水冲击筛选形成的泥沙基底,后经草类植物登陆固化沙面,逐渐构造成今天的草原。这些地方是不能乱动的,一旦植被遭到破坏,原本固定的泥沙随风蚀而活化,特别是在我国的东北地区,春季干旱少雨,西北风又大,这就必然导致扬沙或沙尘暴天气。由此看来,北京、哈尔滨和齐齐哈尔等地区出现不同程度的扬沙天气甚至沙尘暴,就不足为怪了。

2 要破除“企业科技不断革命,经济无往而不胜”的神话

在世界上建立第一个工业企业是在17―18世纪的英国曼彻斯特市。当时工业企业运转有两个前提性的假设:提供给企业生产过程的自然资源是无限的;自然界自然而然地会消解企业排放的废物。因此,传统的企业发展理论只关心企业内部的经济性问题。一方面,企业推向市场的产品有一定的生命周期,在产品生命周期内企业家根据市场拉力调动科技研发新产品,形成企业科技推力,即不断地开发并推出新的替代产品上市,以此类推,形成“产品1-产品2……产品n”的产品更替系列;另一方面,企业新产品的不断开发和批量生产,需要科学技术的不断创新。只要科技不断创新,新产品不断上市,企业经济就会不断增长,社会也就会不断发展。这就是所谓“企业科技不断革命,经济无往而不胜”的神话(图1)。

然而,当代全球环境问题,特别是环境污染和自然资源面临浩劫问题出现以来,已经使这个神话彻底地破灭。其症结就在于“企业外部生态环境的不经济性”以及对自然资源价值的曲解(只有劳动价值)和误用。实质上,企业既是连接人与自然关系的环节,也是接通人与社会关系的中介。在企业内部生产,必然受到企业外部资源、环境和社会需求变化的影响,这种影响决定企业生产什么和如何生产。所以,企业科技与经济的关系并非线性决定。企业利用的自然资源总是有限的,生态环境同化人类废弃物的能力总是有限的,因此企业科技投入研究和发展新产品的能力,既受资源的类型、稀缺度的影响,也受环境同化废弃物的能力和经济承受能力的限制。对于为石油开采业提供开采工具的工业企业来说,尽管企业内部不断研发出新的开采工具,推向市场,但是由于石油开采难度日益增大,效率下降,也就直接导致企业收益递减。此外,用于电力传输的导线,已经历过铜线――钢铝线的产品替代;用于制造门窗的原料经历了木材――铁材――塑钢材的产品变化,生产这些产品的企业总的趋势是资本投入逐渐增大,收益呈现递减规律。

3 要警惕“顾客是上帝”、“用户第一主义”的陷阱

在人类社会生活中,消费活动与生产活动被称为最基本的人类日常活动。生产是为了消费,消费是为了促进生产。消费与生产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形成正反馈关系。因此,作为生产单位的企业家和作为服务单位的销售商,通常打出“顾客是上帝”、“用户第一主义”的招牌,表达顾客需要什么就满足什么的态度和企业行为规则。如果单纯地从生产行为和消费行为的关系考察,企业的行为就是为了盈利,只要能盈利,顾客的需要就是“绝对命令”。但是,如果从“资源、生产、消费和环境”相互作用方面考察,作为社会需求行为的消费,在消费什么和怎样消费方面受到资源和环境因素的限制和约束。因为顾客或用户的需求不一定都是合理的。首先,顾客的基本生存和社会需求是合理的,而奢侈的需求则是不合理的。其次,扩展消费的概念,不仅仅对人工产品的耗费是消费,对自然产物的磨损也是消费。再次,顾客消费活动与企业生产活动不仅仅是在经济场域中支撑社会发展的经济结构过程,而且也是在社会场域中引导社会文明的社会建构过程。因此企业与顾客的关系、生产与消费的关系,不仅仅要有经济尺度,还必须有生态环境尺度。凡是符合社会走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过程的消费,就是正确的,反之就是错误的。

4 “自然的社会构建”是有限的

社会建构论是当下流行的重要的社会学理论,这种观点认为“我们认为世界是什么,主要取决于我们如何看待它,我们看待世界的方式则又取决于我们是哪种社会关系的一部分”。由此,所谓“事实”、“自然界”和“知识”,以及“观点”、“情感”和“欲望”都可以归结为一种社会构建。由此得出:自然是通过我们的知识、语言和利益途径自己创造的;自然界不仅仅是外在于我们,“在那存在”。因为我们总是不断地改变我们所知道的“外在存在的”意义。这种观点有两方面的弊端:一是自然被人变成人类主义的真实,似乎自然本身不真实;二是受工业建造主义的影响,自然客体是主体在思想上的建造。事实上,自然存在先于我们人类,它能自我建造。所以,不能将“自然的社会构建论”无限扩大化。首先,1993年“生物圈二号”试验失败,表明我们现在对科学规律的认识和评价是很有限的,我们还不能把握地球生命支持系统极其复杂的关系,因而不可能用技术设备或技术方法无副作用地取代地球经过几十亿年演化过来的精致复杂的自调节机制。其次,我们的科学认识和工程建造伴随风险,可能出现意想不到的事故。如1986年,美国“挑战者”号航天飞机升空不到7秒钟就突然发生爆炸;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突然发生泄露等。第三,荒野环境不能用社会建构。荒野在人之前产生,可以独立于人存在,也不受人的控制。

5 局部环境决策是正确的,相对整体环境变化不一定正确

2004年5月,黑龙江流域局部江段出现断流现象,引起了环境社会学者的关注。事实上,黑龙江的断流不仅仅是环境问题,更重要的是社会问题。既有其深刻的历史、经济和政治原因,也有对生态环境的属性和特征无知的原因。考察黑龙江荒野地的开发历史,近半个世纪以来,农业部和农垦总局为了解决国民的粮食问题,积极开发“北大荒”,形成了今天的“北大仓”;国家林业部(局)组建森林工业总局,在黑龙江开发大小兴安岭和张广才岭上的原始森林,目的是支援国内工农业和国防建设,以及支持国外抗美援朝的正义之战;国家黄金局一直在黑龙江原始林区内开采黄金。可以说,各个部门对生态环境价值的挖掘和利用都符合局部主管部门的利益,由此从各个局部利益上评价和当时国家最主要的任务是发展经济的情况来看,他们的局部开发行为都是必要的、迫切的、正确的。但是,从黑龙江流域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上看,则是有问题的――当时还不知什么是环境问题。决策者对环境性质和特征的无知是造成今天黑龙江流域出现“间歇式断流”的主要原因。事实上,地球生态环境是一个有机体。自从人类在地球上产生至今,地球环境就成为人的利益的组成部分,人们的利益也成为地球生态环境利益的组成部分。因此,人的利益与生态环境的利益具有关联的整体性和不可分割性、依存的稳定性和波动性、作用的有限性和时滞性特征。任何建立在局部利益基础之上的环境决策备选方案,都必须经过生态环境整体利益的选择和评价。实质上,近年来我国黄河流域局部出现的断流现象,显然是局部环境决策违背环境整体利益导致的一个结果。同理,环境无国界,各个国家的环境规划也应当将局部人的利益与环境整体利益相权衡,寻找各种局部利益与环境整体利益的张力的平衡点,这是做好局部环境决策的重要方法。

6 “自己的刀,削不了自己的把”――局部问题需要整体考虑才能解决

当今世界任何环境问题都是复杂的社会问题,特别是环境的破坏具有长期的历史积累性,解决环境问题也是“持久战”,需要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局部环境破坏对环境整体会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局部环境破坏的治理,需要各方面的鼎力协助,不可能自己能够解决自己的环境破坏问题。如扎龙湿地自然保护区从2000年以来,每年春季都出现火灾。多年来扎龙湿地保护局千方百计地开展湿地环境的治理,但是效果甚微。其原因有三个方面:(1)扎龙湿地风水系统遭到破坏。扎龙湿地水源乌裕尔河到达扎龙湿地之前已经干涸,主要是大气环流和上游地区种水稻、建水库所致。(2)居住在扎龙湿地中的人口剧增以及人为活动与湿地生态冲突严重。湿地是根据生态规律运行,而人是根据市场经济规律运行,特别是当人们的生活处于生存线上下波动时,即使懂得湿地生态与人们生存的依存关系,也几乎不可能有余力保护湿地景观。如果政府不加以干预,不需很长时间扎龙湿地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就会遭到破坏,按此下去,不超过10年作为国际重要湿地的扎龙,就会在地球上消失。(3)扎龙湿地屡次着火,已经不是扎龙湿地一地的生态环境问题或当地人的生存方式问题,现在已经逐渐升级为黑龙江省和国家的问题,甚至成了国际性的问题。国家现在实施的“天然林保护工程”本质上是我国原始森林长期过度砍伐,局部地区的林业局进入森林资源危机和林区经济围困即所谓“两危”不能够自救的结果。也就是说,局部环境恶化的治理需要整体协调和运作。

7 要关注人与环境相互作用的承载限度――短板原理

这就是所谓人与环境关系的“木桶原理”。人与环境的相互作用,几乎所有的人类因素和环境因素都起作用,但是,对人与环境关系起决定性影响的限制因子往往局限于某一类因子而不是全部因子。就人与自身的身体环境而言,以往我们突出人们干工作的大无畏精神,认为“小车不倒只管推”,“牺牲在工作岗位上的同志是好同志”。实质上,人的精神和文化力量确实是表现人的本质特征的重要标志,“人活着总是精神活着”,这似乎是人生价值的根本意义。但是,如果我们懂得了一点环境理论,懂得环境伦理学,有了生活的环境科学意识,那么,在评价自身的能力限度,就会不仅仅停留在人们以决心和毅力为基础的对社会贡献的量,也会考虑到自己的生物身体是否健康和可持续,而且后者的状态往往决定着前者。在知识分子中“英年早逝”的现象,就是忽视考虑自己生物身体健康和可持续这方面限制因子的典型事例。如果我们以此理论扩展到人与自然关系,那么,其道理也是如此。即人类对自然环境的作用限度,不应当以人类的文化的和科学技术的能力为尺度,而应当以弱化的一方即其他生物维持生生不息的承受限度为尺度。当代生态环境问题严峻,主要表现为野生物种的加速灭绝,反映了地球生态系统恶化的程度,这是向人类敲响了警钟。

8 解决“越是‘绿’的地方越穷”的办法是需要将生态环境效益折算到当地的全社区进行补偿

全球生态环境状态与经济发展程度有负相关性特点,即越是发达国家其原始荒野地越少,越是欠发达国家或贫穷国家其荒野地就越多。从全球范围来看,大多数发达国家与欠发达国家在保护共同的地球家园的投入方面已经基本达成共识,即各个国家对地球环境的保护承担与本国经济发展水平相当的国际义务。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负责管理主动承担本义务的国家上缴的费用,并通过非政府组织的行为,资助“越是‘绿’的地方越‘穷’的那些国家的环境、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如全球环境基金会、世界自然基金会等资助我国原始湿地保护的重大项目。

在我国“天然林保护工程”是国家在“绿”和“穷”的地方展开的恢复生态环境功能的紧急救助工程。因为不开展这个工程森林就保不住,这个工程解决了部分国有森工企业职工的吃饭问题,缓解了林业职工的生存与森林生存的尖锐矛盾。但是,这个工程的出发点和目的不是补助当地社区的人,而是按照劳动价值论核定发放给林业职工保护天然林的工资。如按照“远山管护”和“近山管护”原则行事,而当地的非林业居民――农民,付出的是机会成本――从森林得到效益的机会,则根本没有得到相应的补偿。此外,现在,林区原来的工人,由“砍树人”转变成了“护林人”,可是至今他们的身份却没有变化,仍然是产业工人,而不是“国家在林区的人”,“护林人”应当把保护森林作为一项国家事业,由此应当是事业单位的职工。“天然林保护工程”已经过第一阶段10年,第二个10年已经开始,这类问题不解决直接影响未来的保护结果。

事实上,保护环境要付出代价。环境是一个整体,一地保护环境,其他地方受益,受益方应当出资对保护环境方作出补偿,这是应尽的道德义务。否则,保护环境付出代价得不到道德支持和经济补偿,即使是环境好的地方,也很难保持得住。现在,在一些发达国家核收环境税,有一定的必然性,值得借鉴。

9 社会与和谐自然相互依存

人类世界与其他生物世界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存在方式。“人走人道,兽走兽道。”但是,他们在存在的生态价值、生态权利和生态利益方面具有同一性和统一性。从人与自然的决定性关系来看,只有可持续的生物圈,才有可持续的人类社会。和谐社会是一个学习社会,是不断地培养新人、养成良好人性的过程。和谐自然,也是一个学习过程,不仅仅局限于人的学习,事实上,其他动物也是在学习和进化。正如人性的养成一样,其他动物的野性也是后天养成的,那些非人类生命不仅需要清新的淡水、特定的光通量和气候、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也需要适合他们生存和健康成长的生态条件,包括种群、群落和生态系统与我们人类社会的相互依存和适度作用。因为我们的社会决策和个人行为的结果,对他们可能有利或有害,因为他们“有其自身的善”。因此,我们在建构和谐社会的时候,不要忘了同时也要把对“自然王国”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避免单纯地一切都从人的需要出发,一切事情以人的利益为尺度的人类中心主义观念。

10 人类由“征服”自然走向与自然协调,需要持久战

人类“征服”自然的历史发展过程经历了百万年的时间:由采集一狩猎社会、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到现在的后工业社会或微电子社会,人类中的一部分真正可以体面地生活,尽情地消费和休闲。但是地球生态危机的胁迫和人类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形成明显的反差,人们不得不向自己提出人类社会发展生态转向的任务,即在21世纪人类由“征服”自然走向与自然的协调,走向可持续发展。我国在近年来提出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理想目标,党的“十”又把生态文明融入到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中一体建设,形成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国家实施战略,更加坚定了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并举的国策。似乎理论已经走向实践,人们征服自然的观念已经或正在改变,事实上远非如此,思想观念的转变是一个根本的转变。如果说人类学会“征服”自然用了二三百万年,那么人类要真正走向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至少也需要一个纪元。这就可以理解为什么生态伦理现在仅有少部分先知先觉者认同,甚至有人干脆奋起反对的原因。实质上,生态伦理是未来的伦理,其道德优越性和普遍性认同需要几十代有识志士的不懈努力。

三、研究的方法论

客观地说,在我国有以人与自然关系问题为对象的各种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有不少专门研究这方面的学者,也发表许多相关理论问题研究的论文和著作,它们代表了大多数我国不同门类的人文社会科学硕士点和博士点的研究成果,但是究其学科传统和学术研究范式往往是纯文科或纯社会科学的概念和逻辑的研究,目的是创造理论观念而非实践观念。主要表现为忽视或不顾环境科学的历史和逻辑、科学理论和科学事实,以及在环境科学实践中提出来的迫切需要人文社会科学参与研究的问题信息,所以,尽管他们是以人与自然关系问题为研究对象,但是他们问题的提炼、研究方式的选择以及理论观点的破和立,则来源于国内外相关人文社会科学经典作家的理论和逻辑,这也就是在人文社会科学界把这一类针对人与自然关系问题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称为理论的文本研究或至多称为理论的应用研究的缘由。

还有另一类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群体,他们对环境科学发展呈现出来的人文社会科学理论需求感兴趣,针对环境自然科学关于特殊对象的研究,展开相配套的人文社会科学理论研究,这种关于环境科学特殊对象的人文社会科学理论研究,被称为实践的理论研究,其目的是创造实践观念和决策依据。实质上,环境科学特殊对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既需要理论的应用研究,吸取理论观念的研究成果,也需要实践的理论研究,确立实践观念和决策依据。这种从理论到实践、从实践到理论、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研究方法,是环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发展的重要方式,是在观念上掌握世界的基本认识途径。

人们在观念上把握外部世界即把握“世界1”(自然界)需要“世界2”(精神世界),有两种最基本的方式:一种是理论观念的方式,另一种是实践观念的方式(图2)。所谓人把握外部世界的理论观念方式,是指人在实践基础上认识、反映、再现外部世界过程,追求的是人的观念对外部世界的符合程度,即对外部世界进行科学的认知。所谓实践观念方式,是介于理论和实践之间的中间“环节”,是连接理论与实践的“桥梁”。它是作为一种在本质上仍然属于精神领域对世界的掌握方式,实践的观念以实践概念、实践方针、实践政策、实践路线和纲领以及战略、策略,或计划方案和设计蓝图等形式出现。它与改造和创造外部对象世界所没有的物质客体为目标的各门科学相匹配,以社会建构(政策、体制和机制)的方式直接指导或支配人的实践活动。

事实上,上述指出的以应用理论为特征的人文社会科学共同体,开展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不是走进社会去观察和分析现实生活中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而是回到“世界3”文本的世界,在书本中发现社会问题并在书本中寻找解决社会问题的思路和方法,包括解决实践观念的问题。因此这一部分人文社会科学学者又被称为“文本研究学者”。这部分学者群是理论观念的发现者和创造者,也是理论观念的应用者和传播者,是正统的人文社会科学学者。因为这类人文社会科学学术共同体有完整的社会建构,有人文社会科学正统的学术建制,也有国内外学术交流的舞台和渠道,包括学会、学会会刊、研究生培养制度、定期的年会制度等。

然而,现在的问题是,有一部分非正统的人文社会科学学者即上述所谓的以实践的理论研究为特征的人文社会科学学者,他们往往具有自然科学知识背景的,对生产实践、生活实践和科学实验呈现出来的问题感兴趣,特别是对环境自然科学关于环境科学特殊对象的实践研究折射出来的社会问题很敏感,但是他们却很少有“专业名分”和“学科待遇”,因此他们研究的成果――环境实践观念很少被正统学术共同体接受。出现这种状况的一个主要原因是这类环境人文社会科学学者没有自己的“学术话语权”,社会也没有给予他必要的承认,即缺乏必要的社会建制和学术建制,直接影响这一类学术共同体的发育和成长,主要表现为被边缘化,即正统的人文社会科学学术共同体把这类实践观念研究者视为“另类”,而以实践问题为对象的环境自然科学学术共同体也把他们视为“另类”,因此,这类连接理论和实践、连接正统人文社会科学与环境自然科学桥梁的“另类”,被边缘化的同时也直接阻碍了跨学科相关学术共同体的再组织、再整合,也就延缓或阻碍了新的研究范式的形成。这在当今需要多学科交叉、多学科合作的时代,弊端是显而易见的。这种情况在我国环境科学与工程学会和高等教育出版社等发起和组织的每年召开的“大学环境类课程报告论坛”可见一斑。

从“4个世界”的观点考察,理论观念和实践观念把握世界的总体认识框架,能够为我们开展环境科学特殊对象的哲学和伦理学问题研究方式提供合理解释。

环境科学特殊对象的哲学与伦理学问题主要来源有四个方面:一是来源于“世界1”,这作为环境科学所指的环境,既是人类的认识和改造的对象,也是人类的家园和生存与发展的资源,同时也是其他物种的家园和资源,我们应当怎样对待环境,如何把握好人与自然关系的度,显然既有世界观和方法论问题,也涉及价值观和认识论的问题。二是来源于李伯聪教授所谓的“世界4”,人造物世界。从景观层面上说,“世界4”包括城市、乡村、道路和桥梁以及一切人工设施和建筑等人工自然环境;从局部区域上说,包括建筑物、产品和废弃物等人造物。它们的共性问题在于要解决人工自然与天然自然的关系问题,这不仅需要环境自然科学的定量研究,制定相关的约束人类盲目发展的指标,还需要环境哲学和伦理学的辅助,以调整和解决好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关系。三是来源于实践活动中环境科学与工程提出来的环境实践观念问题和环境社会行为的规范问题。四是来源于理论观念应用到解决实践问题时产生的理论分歧和争论。这种争论不仅是观点的差异,更是学术传统和研究范式的根本差异。

四、研究的路径依赖和优化选择

(一)环境问题的解决需要环境自然科学家与环境人文社会科学家联盟,这是从环境问题发生发展的历史得出的经验教训

美国科学史学家萨顿告诫我们,如果我们不能成功地洞察科学的起源和进化,我们就不能理解当代科学。同理,如果我们不能正确地认识环境科学的起源和发展过程,也就不能正确地认识和理解环境科学。事实上,环境科学的发生和发展主要来源于环境问题以及人们对环境问题的态度变化。在20世纪60年代,人们谈论环境问题如同“谈虎色变”,觉得危机重重。后来持续20年的环境悲观论和乐观论的争论,以及环境社会政策、体制和调节机制的不断建立和修正,使人们像关心国家大事那样关心环境问题,并逐渐对环境问题进入理性的理解。到20世纪最后10年,我国环境污染处理工程开始在城市普遍建立,环境宣传教育走进社区、走进学校并在全社会普及,“环保”成为做好事的代名词。今天有的人对环境问题的关心已经超出了环境保护的范围,更关注环境与政治的关系问题。2012全球环境灾难没有如期到来,人们很少像以前那样求真,刨根问底。关于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坎昆会议,无论会议把“低碳经济模式”说得多么好,但是总是掩盖不了潜在的“以大欺小、以强欺弱”的后法西斯主义的逻辑。也有人对环境问题开始忽视,似乎在环境方面该解决的问题正在解决,不能解决的问题也难解决,甚至有一些环境问题,如全球气候变暖、臭氧层破坏、化石燃料危机乃至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改善等问题已经超出了环境科学问题的范围而成为社会难题。也有不少人有一种乐观的估计,今天的环境问题是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造成的,科技和经济发展必然能够解决这些问题。当然也有人持对环境问题漠不关心的态度,好像那种“天塌下来有大家顶着”的习惯思维和态度。事实上,环境问题需要科学技术的解决方式,也需要社会变革,尤其是社会生产方式、消费方式、生活方式的变革。我们当务之急,不仅要关注公众对环境问题的态度和行动,而且我们学者自身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和理论修养也要再提高,需要教育的不仅是公众,也包括我们自己。由此需要发展的学科不仅是环境自然科学还包括环境人文社会科学。

(二)解决环境问题需要环境自然科学与环境人文社会科学相互依存、相互支持

环境问题的解决,一方面需要环境自然科学,目的是发现自然规律并转化为环境科学技术知识和环境工程技术标准、设备和设施。环境自然科学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各门自然科学学科在环境问题中的应用,认识自然界的内在本质联系,为人类解决这些问题提供科学解释,进而在环境和资源利用方式以及环境污染治理方面提供科学方法、技术标准和工程措施。

另一方面需要环境人文社会科学,目的是配合环境自然科学新成果的社会应用,搞好社会建构。环境人文社会科学的主要任务是:(1)关注自然科学家在环境问题探索中遇到的科学技术前沿的理论问题,开展环境科学技术哲学的问题分析、基本概念的清理和新概念和新逻辑的创造工作;(2)利用环境自然科学在解决环境问题中产生的科学解释的信息,进行社会传播和普及,以提高全民的环境科学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3)关注环境自然科学在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和污染治理方面研究的新进展,参与这些科技和工程成果的社会转化活动,特别是对那些在社会应用中具有先导意义的环境科学技术成果的社会示范工程的应用,环境人文社会科学大有用武之地。配合环境科学技术和工程专利的转让,中试工程结束后转向社会示范工程建设的过程中,需要与之相配套的“社会创新工程”的辅助和支持,包括创造新的概念,规划和设计适合新科技和工程可持续运行的新的社会政策、体制和机制。

环境自然科学家和环境社会科学家都有他们各自工作的领域和活动的空间和时间。环境自然科学家大都在自己专业领域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可能偶尔也参加社会环境运动,甚至有的成为环境主义的倡导者,如美国生物学家卡逊就是环境悲观主义的先驱。环境人文社会科学家主要立足于各自的社会科学专业领域,关注和研究环境问题的人文和社会科学层面,并通过把他们的研究成果转变成新的社会建构的概念和理论的过程实现职业价值。因此,他们通常都是社会活动家,他们工作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以环境主义代表的身份进入环境运动过程并参与社会决策。

(三)环境问题的解决,不仅要依靠环境自然科学知识,还要借助环境思潮和环境理论,统一人们的思想,形成有利的决策

我们在开展环境保护的过程中,能够清晰地区分环境自然科学和环境主义。环境自然科学是通过观察和实验以及数学方法解决环境问题,解释环境对人类的影响以及人类对环境的影响并提出科学技术的解答。环境保护主义又称环境保护论,是随着环境运动产生的环境保护思潮。环境保护主义是在环境矛盾甚至是环境冲突的刺激下,利益相关者为解决问题而把环境科学知识和其他经济、政治、历史以及伦理道德的观点结合起来的社会反映。面对全球问题,如热带雨林的破坏或者极地冰盖的溶化,环境科学家通常能够明确地告诉我们发生了什么,尽管他们对造成这一现象的结果还没有达成一致的意见。环境保护主义者对此的反应,可能更加广泛地涉及非常复杂的经济的、政治的和一些其他的社会和文化因素。由此也可以认为,环境主义需要环境自然科学知识,可能更需要环境人文社会科学提供的理论支持。如宇航学者拉弗洛克(James Lovelock)既是大气环境学者,也是环境主义者。他提出“盖娅假说”,既是科学命题的假设,也是环境主义思潮的哲学根据。他不仅根据大气科学提供的二氧化碳与氧气之间的平衡关系,揭示地球作为生命星球的特色,而且还选择古希腊大地女神的名字盖娅(Gaia),作为他提出的“生命地球有机体”假说的名字。

环境科学是一个发展中的“朝阳”科学群。它的发展潜在着各分支学科之间的内敛交叉和整合趋势,呈现越来越整体化的高度抽象和概括性的环境理论创建需求,作为环境科学理论的《环境学》(佐玉辉,2007)的创立和发展,就是这种环境理论创建需求的现实表达。在西方,早在20世纪60年代末期,一些自然主义科学家就开始对环境理论问题感兴趣,发表了至今尚有意义的论文,具有代表性的有:卡逊的《寂静的春天》,加勒特・哈丁的《公地的悲剧》,保罗・埃尔利希等人的《人口、资源和环境》以及《人炸》,巴里・康芒纳的《封闭的循环》等。相比之下,我国环境自然科学家却很少在一般环境问题方面有所建树。

(四)环境科学家与其他自然科学家不同,在从事环境科学问题开发和研究过程中需要环境哲学和伦理学思想和文化的补充

环境科学的研究对象是“人与环境”系统,环境科学家的专业工作与其他自然科学家的专业工作相比,既有联系也有区别。联系在于他们都是在“实验室工作”,遵循各门自然科学的规律,包括机械的、物理的、化学的和生物学的规律,运用逻辑经验主义、批判理性主义和科学历史主义作为评判工作成效的理论基础,不断地引导他们的思路朝向真理、剔除谬误的方向发展;区别在于他们的“实验室工作”的哲学不同,环境科学家的工作者哲学是环境哲学,其他科学家的工作者哲学,或者是物理哲学,或者是化学哲学,或者是生物学哲学,或者是机械哲学等。但是,无论是环境科学家还是其他科学家,他们的“实验室工作”都包含两部分内容:一是自然科学的“操作”,包括知识和经验、方法和技能;二是渗透在自然科学“操作”过程中的价值取向,包括科学信仰、科学态度和科学伦理学规范。在这些自然科学家中,越是专门研究那些大自然中的事物或“接近自然”的事物的科学家,就越容易接受敬畏自然的思想,久而久之就会形成自然保护文化;而那些越是专门研究数学、物理和化学的科学家,就越容易产生“征服”自然的思想,形成“征服”自然的文化。这样一来,从环境科学及其分支学科形成的角度考察,至少是含有这两种不同文化熏陶的科学家走进了环境科学家的队伍,因此环境科学家的工作者哲学具有显在和潜在的价值多元化倾向。

在我国环境保护成为国策,任何涉及人与自然关系的项目都必须经过环境评价,重大的工程建设必须实行“三同时制度”,政府公务人员政绩的考核也实行“环境一票否决制”。保护环境在我国家喻户晓,已经形成社会风气。环境科学承载着强大的个人和社会的信任。因此,环境科学家目前的价值多元化状态应当改变,至少是由“征服”自然的文化转向敬畏和保护自然的文化。这不仅仅是环境科学家作为普通学者的个人责任,也是作为环境科学共同体的社会荣誉和形象。

环境科学家实现上述文化转变,是一个思想转变的过程,这个过程有自发的转变和自觉的转变两种情况。所谓自发地转变,是指转变过程不自觉地随着自己的主观感性意愿,在职业活动中“随波逐流”,下意识地完成价值观的转变并缓慢地形成新的思维习惯的过程。所谓自觉地转变,则是指转变过程主动选择理性意愿从而实现有目的的价值转换的过程。理性意愿有两个要素:一是感性意愿,二是对感性意愿过滤的评价体系。这种对感性意愿的评价,有两方面的伦理根据:(1)主动选择生态世界观或环境哲学观念并创造一种相应的价值判例,以此作为价值转变评价的基础;(2)个人的经验是建构新价值的基础。因为理性意愿不仅认为感性意愿有价值,而且也认为用更合理的意向评价和取代感性意愿的价值转变过程也有价值。理性意愿不仅具有主动性、目的性,还具有评价的选择性,因而理性意愿是环境科学家自觉地实现价值观转变的内在心理根据。理性意愿是学习得到的,不仅学习本专业知识,还学习跨专业的环境哲学世界观和方法论。理性意愿是自觉的心理定向选择的产物,感性意愿则是自发的下意识的心理过程。我们希望和期待环境科学工作者自觉地而不是自发地实现价值观的转变,而要尽快实现这一点,一个基础性的工作就是开展环境自然科学家与环境人文社会科学家的合作研究。

人与环境论文篇(6)

关键词:环境经济;学术期刊;研究内容;词频分析;学科发展

中图分类号:X196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16248(2016)02006707

环境经济学是伴随着人类活动引起的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而产生和快速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学科。20世纪70年代末环境经济学被介绍到中国。1978年中国制定了《环境经济和环境保护技术经济八年发展规划》。1980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斯德哥尔摩召开关于“人口、资源、环境和发展”的讨论会,决定将“环境经济”列为联合国环境规划署1981年《环境状况报告》中的第一项主题。同年中国环境管理、经济与法学学会成立,由此推动了中国环境经济学的研究。这表明作为环境科学的重要分支,环境经济学已成为一门瞩目的独立学科。环境经济学虽然仅有几十年的发展历史,但其学科体系在不断的发展与完善。通过持续的研究和实践,环境经济学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三十多年来,环境经济研究在中国发展快速,不但表现在环境经济理论和框架体系不断充实完善,而且结合中国实际开展的环境经济领域研究也取得了很多的成果。学者们翻译、撰写了环境经济方面的教材和专著,还发表许多研究环境经济的论文,开展了环境经济各领域多方面的科学研究,在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成立了相关的研究机构,培养了一批环境经济方面的专业人才[1]。

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经济学学科体系,其理论体系、研究方法和实践指导都需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充实、提高和完善。基于此对2005~2014年收录在《中国学术期刊(网络版)》(以下简称中国知网)全文数据库中篇名包含有“环境经济”的全部期刊论文进行统计分析,以期从这个角度研究近十年来中国环境经济研究动态和发展路径。

一、近十年环境经济研究

数据样本统计(一)“环境经济”期刊论文篇数统计

从中国知网中检索2005~2014年间篇名中有“环境经济”的全部期刊论文,剔除重复及不符合主题的论文,共有462篇,其中核心期刊本文核心期刊指中国知网上所检索的中文核心期刊及CSSCI来源期刊。论文200篇,其他期刊论文262篇。具体统计数据如表1所示。

需要说明的是,本研究是从2005~2014年间篇名中有“环境经济”的中国知网全部期刊论文这一角度来研究环境经济学学科的发展,但环境经济研究成果的体现形式是多样的。比如中国知网检索数据库收录文献中除了期刊论文,还有优秀硕士论文、博士论文、国内外会议和其他形式的研究论文,在2005~2014年间,这些论文篇名中有“环境经济”的共计338篇。

此外,统计分析2005~2014年这十年的文献,是为了了解在新阶段中国环境经济学学科的发展进路。而在1978~2004年的27年间,中国环境经济学学科经历了起步、探索和发展等重要阶段。在这27年间收录在中国知网篇名中有“环境经济”的文献,包括期刊论文、硕博士论文、国内外会议论文和其他形式论文共456篇,其中期刊论文有406篇。

(二)基于期刊的数据样本和研究方法

为了能较好地表征环境经济学学科领域研究的客观水平,本研究的检索统计工作不仅关注期刊论文数量的变化,更关注期刊论文的质量变化。核心期刊论文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相关研究领域的较高水平,故本研究的重点在核心期刊论文。据上文可知,本研究全部实际有效样本为462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的实际有效样本为200篇。

在相关论文资料的基础上,运用引证分析、数据分析和词频分析等方法对中国近十年来篇名中有“环境经济”的全部期刊论文数量的变化规律进行总结,重点对论文期刊类型、主要议题、作者人数等方面进行数量分析。同时分析文献的被引次数,以衡量期刊论文的影响力。

(三)数据样本局限性分析

本研究只是从篇名中有“环境经济”的期刊论文这个角度来分析环境经济学学科的发展,数据样本必然存在局限性。由于环境经济学学科领域的广泛性,涉及环境经济的具体研究对象很多,仅就期刊论文来说,属于环境经济范畴的论文众多。篇名属于环境经济领域范畴的其他关键词的论文有至少十多种,如“绿色经济”、“循环经济”、“生态经济”、“绿色GDP”、“ EKC”、“环境绩效”、“环境损失(损害)”、“环境成本”、“环境外部性”、“排污权”和“环境税”等,见表2所示。据《中国环境经济学学科发展报告》统计显示:1980~2008年这29年间有关环境经济研究领域的中文核心期刊的文章共有10 618篇。本研究检索统计了2005~2014年环境经济研究领域核心期刊论文,属于环境经济研究领域的核心期刊论文共有10 506篇。由此可见,近十年有关环境经济研究领域的核心期刊数量比过去有大幅增加。

由此分析,2005~2014年篇名中有“环境经济”的核心期刊论文大约占环境经济学学科领域范畴的核心期刊论文的1/50~1/60,也就是说大多数有关环境经济的研究论文在其篇名中并没有直接使用“环境经济”。故本研究的局限性在于并未包含环境经济研究的所有领域,但本研究的贡献也正是对以“环境经济”为篇名的论文的深度分析,以见微知著,窥一斑而略见环境经济学学科研究的全貌。

二、数据样本论文分析

(一)研究阶段分析

通过对全部462篇数据样本期刊论文进行分析发现,2005~2008年数据样本期刊数量逐年递增,到2008年达到峰值,2009~2011年数据样本期刊数量略有下降,2012~2014年数据样本期刊论文稳定在40篇左右。中国环境经济学学科近十年期刊论文方面的研究从数量上看为稳定发展的阶段,从质量上看为深入扩展研究的阶段。

进入21世纪,环境经济学的研究领域不断扩大,并且取得了明显的进展。可以预计在未来一段时间,环境经济学研究将重点关注环境经济理论体系、环境价值核算体系、环境经济分析方法体系、环境经济评价体系、环境保护经济手段体系、环境经济政策体系、环境投融资体系、循环经济体系、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体系等[1819]。

四、结语根据本文数据样本进行的统计分析,可以了解近年来中国环境经济研究的一些特点。第一,从数量上看,年核心期刊发表篇数变化不大,但论文的深度有所扩展,涉及的领域更广,所使用的分析手段也更多,近十年环境经济领域的相关研究论文比以前的有大幅增加。第二,在影响力方面,发表于理工类核心期刊上的环境经济类论文的影响力更大;另外,采用数量分析、科学实验以及工程实践的论文影响力也较大。这说明中国环境经济研究的一种趋势是朝着定量分析、技术支撑的方向发展。第三,在研究内容上,依据词频分析结果,研究的内容和范围有所扩展,研究深度有所加强,但较多的研究还是探索性的,结论是建议性的,其实践意义、应用意义和指导意义还不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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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lysis of Chinese environmental economy

research in the last decadeDONG Xiaolin1,2, XUE Wenjie1,2, SONG Cheng1

(1. Institute of Environmental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Research, Changan University, Xian 710064,

Shaanxi, China;2. School of Civil Engineering, Changan University,

人与环境论文篇(7)

在时间上中国开展环境教育的步伐紧跟发达国家,但是在实践的过程中,环境教育研究实施的范围窄,领域小,问题多。基于对全球环境问题的探究,环境教育面向的对象是全体公民,目的是使人们正确地认识人与自然之间、社会之间的关系,以正确的态度和行为来对待我们的环境。目前环境教育的实施途径主要是正规教育和非正规教育,旅游活动作为非正规环境教育方式之一,旅游文化便是传播环境教育的重要手段。人们在接受环境教育之后环境意识水平得到提高,对旅游文化的吸收与传承,旅游产业的发展与创新将是很大的促进。

2旅游环境教育的不足

2.1旅游环境教育理论与实际互动欠缺

在旅游文化中渗透环境教育目前缺少理论基础。一些发展环境教育的基本构想的提出推动了环境教育的开始,由于环境教育具有整体的跨学科的性质,包含的知识层面广泛,在学校推行的环境教育是渗透到其他学科当中,只有部分高等院校设有专门的环境教育专业,环境教育理论不成系统、支离破碎的现状,很难很好地应用到旅游产品中去;环境教育体现出的全民性、终生性、全球性、学际性的基本特征与旅游活动的开放性、娱乐性、渗透性和实践性特点,为旅游环境教育实施提供了有利条件。但是环境教育的理论基地在学校,实践基地在社会。一个重理论,一个讲实践,只是他们之间的交流太少,直接影响了旅游环境教育的效果。

2.2深入进行环境教育的旅游形式单一

在我国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旅游形式已经从传统旅游演绎成多种形式,如不同目的:会议旅游、奖励旅游、企业旅游、文化旅游等,如不同角度的:山水观光探险型、历史人文观光型、科研考察型、文化体验休闲型、乡村休闲度假型、网络信息型等。这些旅游形式和旅游资源虽然很丰富,有利于环境教育的开展,但是在景区和相关的行业部门环境教育的前提仍就是经济利益,环境教育的贯彻流于形式,效果不佳。目前只有与环境教育相应而生的生态旅游和南岳衡山等少数地区的低碳旅游,在进行环境教育工作方面卓有成效。生态旅游是在近年十七大报告、十报告强调的生态文明建设中得到重视,符合了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文化理念,与生态文明建设有着天然的耦合关系,可以在游憩的过程对环境和生态做到一定的保护。低碳旅游基于传统景区对资源和环境的破坏,在修复和完善景区资源与文化的同时深入环境教育的理念,虽然在效果上还有待研究,但却对我们进行环境教育给予了新的启示。丰富的旅游资源是进行环境教育的重要途径,因此应该广泛、合理地开发旅游中的环境教育手段。

2.3旅游环境教育体系不够完善

旅游是一个综合性的产业,关系到国家经济建设、生态环境发展和环境保护等。已经成为国民收入重要来源的旅游业,在国家进行宏观调控之后,仍然缺少直接的旅游环境教育法律法规,致使政府部门在对待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时不能权衡轻重,环境污染破坏、资源开发利用不当等环境问题依旧存在。经营人员缺少政策的制约和资金的扶持,在经营管理上环境教育未能真正提到日程上,使得原本具有实践性的旅游环境教育缺少了更多的实践平台。旅游主体进行旅游线上运动时,由于缺少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合理的规划,以谋利为主的饭店、宾馆、百货等更是不注重环境教育,不能配合旅游机构完成环境教育的任务。旅游行径的配套设施、服务系统未能得到充分利用,虽然可以体现环境教育的思想,但是功能有限。

2.4旅游环境教育意识发展不协调

2.4.1旅游主体被动感知环境教育知识效果不佳

旅游活动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的基本需求,是对人们进行环境教育的重要手段之一。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广泛的社会成员参加到旅游活动中。调查分析,目前只有少数高学历的人能够以获取环境教育知识为旅游目的,能够自主地学习环境知识和处理环境问题的技能。而大部分参与者的旅游目的依然以观光、游玩、享乐为主,旅游观念未革新,在旅游过程中有可能被动接受环境教育的相关知识,但这种情况下的环境教育效果肯定不佳。

2.4.2旅游环境教育意识淡薄影响可持续发展进度

旅游文化是一种经济产品,它不能够完全以教育为主,所以旅游环境教育效果倍受重视的程度有待提高。人类对维持景区生态文明与保护景区自然资源起着关键作用。因此,与旅游景区的吃、住、行、游、娱、购的相关机构、单位、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和旅游主体自身的环境知识很重要,他们的环境意识不能仅仅停留在“文明投放垃圾”上,注重培养文明行为的同时应掌握解决实践的环境技能与环境理论。环境意识的高低直接作用于我们生存的环境,影响可持续发展理念的落实。

3旅游环境教育的发展对策

3.1政府立法保障经费

政府关于旅游环境教育的立法是必要可行的。由于过去30多年的环境教育一直没有确切的法律做基础,虽有相关的却还应该细化、具体。公众的环境保护观念虽然有所提升,但是环境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治理。如果国家在旅游行业的运行管理上起到很好的经费保障作用,那么我们的旅游活动便可以在环境教育上加大力度,在旅游活动中开设更多具有实践意义的环境教育主题活动,让游客可以亲自参与其中,体会并学习环境知识与技能。旅游活动对象的广泛性,必然会使得环境教育有所收益。

3.2完善旅游环境教育系统

政府立法保证旅游部门运行的经费也是对旅游环境教育的有力支撑。有了资金和技术的支持,旅游经营人员和相关的事业单位就可以加大力度将环境教育渗透到旅游的每一个环节,或者是开展专门的环境教育活动。不同景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根据旅游主体环境知识的掌握情况,设置相应的环境教育主题。以旅游景区为中心,对其相关环境内部人员,由内向外开展普遍的环境知识与技能的培训,使得每一次的旅游活动都有较好的环境教育收获。

3.3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任何一种文化的传播都离不开理论的支撑,任何一种理论都离不开实践的检验。我国目前实施的环境教育工作,出现了在学校重理论在社会重实践的现象。虽然学校也会安排环境教育实践课程,但是由于各个学校条件上存在差异,只有少数学校会给学生实践的机会。作为社会环境的代表,所开展的环境教育最具实践性,但是以理论为指导的旅游环境教育,似乎是纸上谈兵。改变这样的现状,增加理论与实践的互动,开发建设更好的旅游实践基地,必定有利于旅游中的环境教育。

4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