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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专题研究精品(七篇)

时间:2023-06-16 16:26:01

会议专题研究

会议专题研究篇(1)

时间:2021年9月5日

地点:三楼会议室

会议主题:部署党总支部一步党建团建工作

参加人员:党支部委员会全体成员、团委书记

主持人:管强

记录人:吕婧

会议内容:

在实施部门发展战略中,基层党支部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处在改革发展,服务建设的第一线、直接担负团结带领党员和群众完成改革创新发展任务的重要责任务和使命,要允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会议要求:党支部紧紧围绕改革发展和战略性结构调整这个中心任务,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切实履行好以下职责:

一是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各项决议指示的贯彻落实。

二是紧密结合党支部中心工作开展活动,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建设任务的完成。

三是充分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全体教师、学生的根本利益。

四是全面领导思想政治工作,创建学习型支部。

五是积极开发人才资源,创新教师培训途径。

会议专题研究篇(2)

1月10日省委2011年第一次常委会议,1月5日省政府2011年第一次常务会议,分别听取了省农委关于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主要精神和我省贯彻实施的意见,讨论了吉林省委、吉林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的实施意见,决定召开吉林省农村工作会议。孙政才书记、王儒林省长分别就今年和“十二五”时期“三农”工作作了重要讲话。

孙政才书记指出,吉林省作为农业大省,“三农”工作在国家大局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占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对于保证国家粮食安全、推进“三化”进程、加快吉林全面振兴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做好今年和“十二五”时期全省农业农村工作,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 “重中之重”和“三化统筹”的战略思想,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紧紧围绕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县域财力增强和农村和谐稳定的目标,突出发展五大主导产业,重点抓好十大产业系列,积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和运行机制,强基础、调结构、保供给、促增收、惠民生、建制度,加快推进“五大一强”建设,努力开创农业农村工作新局面。

孙政才书记强调,要坚定不移地统筹推进“三化”,走“三化”深度融合、互动发展之路。要把现代农业发展置于“三化”统筹的大格局、大趋势中来谋划和推进,尤其是在体制机制创新上下大功夫,取得新突破,迈出新步伐。要全力推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把县域发展作为统筹“三化”和破解“三农”问题的重要载体,不断壮大县域和农村经济实力,着力搞好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提高农业综合效益。要切实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突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提升水利整体功能,加大水利改革发展的力度,增加水利投入,创新体制机制,通过加强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要着力抓好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龙头企业发展,促进龙头企业与农民形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要把农民增收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加大强农惠农落实力度,切实保障改善农村民生,加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王儒林省长要求,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清农业农村发展形势,把困难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应对措施筹划得更扎实一些,突出重点任务,坚定不移地抓好粮食生产,推进水利改革发展,努力增加农民收入,扎实办好民生实事。要强化政策扶持,切实做到财政支出重点向农业农村倾斜,确保用于农业农村的总量、增量均有提高;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重点用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确保总量和比重进一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重点投向农业土地开发、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足额提取、定向使用。重点要落实好粮食生产奖励和补贴、畜牧业和园艺特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乡镇企业、水利建设、基层农业站所改造、基层组织建设等扶持政策,增强农村发展动力。要加强“三农”工作的组织领导,科学谋划,强化统筹,推动“三农”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完成今年农业农村工作,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全省农村工作会议材料组 供稿)

会议专题研究篇(3)

二、视察或专题调研。依照监督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可以组织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本级人大代表,对将要听取和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所涉及的有关工作进行视察或者专题调查研究。常委会可以安排参加视察或者专题调查研究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这是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一个重要发展。这样做,可以充分了解“一府两院”该项工作的实际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有助于在听取和审议该项工作报告时,更加有针对性地提出批评意见和改进的建议措施,提高审议的质量。

三、汇总并交付意见与要求作出回应。依照监督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常委会办事机构应当将各方面对该项工作的意见汇总,交由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研究。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专项工作报告中对各方面对该项工作的意见作出回应。依照监督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的二十日前,由其办事机构将专项工作报告送交本级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对报告修改后,在常委会举行会议的十日前送交人大常委会。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在视察或专题调研中提出的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和社会公众提出的问题,提前交给作专项工作报告的部门,并要求经过认真研究在报告中作出回应,能够使报告机关更加准确地检查自己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有利于问题的解决和改进工作。要求报告机关在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的二十日前将专项工作报告先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或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目的是由有关专门委员会或工作机构事先了解报告的内容,保证提到常委会会议上的专项工作报告达到基本要求。人大专门委员会或常委会工作机构提出意见后,报告机关应当对专项工作报告的内容进行修改,并在常委会举行会议的十日前提交给人大常委会。常委会办事机构应当在举行会议的七日前,将专项工作报告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使他们能够提前阅读报告,做好审议的准备。

四、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依照监督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由人民政府负责人向常委会报告,也可以委托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负责人向常委会报告。这一规定强调该专项工作报告是由本级政府对某一专题所作的工作报告,不是由某一个部门向人大常委会作工作报告。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由其负责人向常委会报告,无论院长、副院长,检察长、副检察长,都是代表本级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报告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后,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依照监督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常委会可以安排参加视察或专题调查研究的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听取报告,提出意见。按照监督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时,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派有关的负责人员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依照监督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经审议后,常委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对专项工作报告作出决议。

五、形成并交办审议意见。6依照监督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由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研究处理。这就要求,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进行审议后,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分组对该专项工作报告进行审议并提出自己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在汇总、归纳、分析、综合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后,形成最终的审议意见,再交由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研究处理。“一府两院”应当对审议意见进行认真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把研究处理情况由其办事机构送交本级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或常委会工作机构征求意见后,向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六、督办审议意见。审议意见及有关报告交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后,有关专门(工作)委员会要督促有关方面进行整改,并及时向常委会汇报整改的进展情况。切实防止重监督检查轻督促整改,听取和审议报告后不了了之。

会议专题研究篇(4)

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会议制度, 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确保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根据《xx市国家税务局会议管理办法 》(x国税发[xxxx]12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区局实行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局长专题会议、区局国税工作会议、专业会议、部门专题会议制度。

一、局长办公会议

(一)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总经济师、调研员、助理调研员(以下简称“区局领导”)和办公室主任组成。

(二)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

(三)会议的主要任务:

1、传达、学习上级决定、指示和有关重要会议精神;

2、研究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的办法和措施;

3、制定区局年度工作计划;

4、学习税收政策,讨论税收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5、审定年度区局国税工作总结;

6、讨论决定局属各单位请示区局的重要事项;

7、分析税收工作形势;

8、互通重要工作情况;

9、审定召开区局国税工作会议和专业会议;

10、研究部署其他重要工作。

(四)局长办公会议一般每半个月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五)局长办公会议可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六)局长办公会议由办公室承办。

二、局务会议

(一)局务会议由区局领导、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局务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

(三)局务会议的主要任务:

1、传达学习上级重要文件、指示,重要会议精神,研究贯彻意见;

2、研究落实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定有关事项的贯彻措施;

3、研究年度和中长期工作计划的制定方案;

4、初审年度区局国税工作总结;

5、制定区局年度阶段性工作计划;

6、通报经济和税收形势;

7、听取局属各单位的阶段和专题工作汇报及下阶段的工作安排,协调工作关系;

8、审议内部工作制度;

9、学习有关税收政策,讨论贯彻落实措施;

10、其他需要局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四)局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至二次。

(五)局务会议议题由局属各单位于每月25日前交办公室集中,由召集人或主持人确定。

(六)单位主要负责人因故不能参加局务会议的,应事先向会议召集人或主持人报告,并指定人员代替出席。

(七)局务会议由办公室承办。

三、局长专题会议

(一)局长专题会议由区局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的负责人以及有关人员组成。

(二)局长专题会议由区局分管领导主持。

(三)局长专题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讨论、研究、部署专题性工作。

(四)局长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五)局长专题会议由主要相关科室承办。

四、区局国税工作会议

(一)区局国税工作会议由区局领导、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

(三)会议的主要任务:

1、总结全年税收工作;

2、分解全年税收收入计划;

3、表彰区局国税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4、交流工作经验;

5、讨论局长主题报告;

6、研究新一年税收工作要点;

7、讨论研究其他有关重要工作。

(四)区局国税工作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至二次。

(五)区局国税工作会议由办公室承办。

五、专业会议

(一)一般专业会议由区局分管局长、 区局承办科室及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重要专业会议由区局党组书记、局长和局领导、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一般专业会议由区局主办科室主要负责人主持;重要专业会议由区局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区局领导召集和主持。

(三)专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部署专业性工作。

(四)专业会议分专业每年召开一次至二次。

(五)专业会议由主要相关科室承办。

六、部门专题会议

(一)部门专题会议由区局承办部门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

(二)部门专题会议由承办部门负责人主持。

(三)部门专题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和布置部门重要工作。

(四)部门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五)部门专题会议由有关部门承办。七、有关要求

(一)会议要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能够精简的会议要精简,能够合并召开的会议要合并召开。

(二)会议实行审批制度。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由局长审批;局长专题会议由分管局领导审批;区局国税工作会议由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局长签批;专业会议由局长办公会议或局务会议审定,局长签批;部门专题会议由分管局长审批。

(三)记录纪要

1、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由办公室记录,整理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2、局长专题会议由承办部门记录,整理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3、专业会议由各承办单位记录,会议结束后,应将全套会议材料送办公室归档。

(四)会议办理

1、经批准的会议,由承办单位起草会议通知,经办公室审核,报局领导签发;

2、会议上局领导讲话的书面稿由承办单位起草,需要上网发布的,可先送办公室核稿,再报讲话领导审定。如涉及较为重大的内容,应由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或局长审定;

3、办公室负责会议通知的上网发布、会议材料的文印和对外宣传联络工作;

4、会议承办单位负责领导讲话和有关文件的起草、人员的组织、会议文件分装、发放以及会场布置等会务工作;

5、机关服务中心负责会场的联系和车辆安排以及会议的食宿等工作。未经审批的会议,机关服务中心不得列支会议经费。

(五)会议地点

会议原则上安排在区局召开,需要在局外召开的,应报局长审批。

会议专题研究篇(5)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严肃会议纪律,提高会议质量,促进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特制定本制度。一、会议分类本制度的范围包括局长碰头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专题办公会议、防汛例会、局务会议、治黄工作会议、部门专业性会议等。(一)局长碰头会议,由局长或受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局级领导干部和办公室主任参加。局长碰头会议一般在每星期一上午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通报上周工作情况,安排本周及近期工作。 (二)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或受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局级领导干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局长办公会议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1、研究山东黄河治理开发和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 2、讨论通过会议讲话(报告)、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重要文件; 3、讨论决定局属单位和机关部门请示的重大事项。(三)专题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按照分管的工作主持召开,涉及本专题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的主要内容是:研究、协调专项工作问题,处理具体业务工作。 (四)防汛例会,由防办主任或受防办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召集和主持,由局领导、防办主任、副主任、防办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听取本周防汛情况介绍 ,分析防洪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安排下周防汛工作。防汛例会一般在黄河汛期每周四上午召开,遇重大险情可随时召开,如黄河汛情与上周无大变化,当周例会亦可取消。(五)局务会议,由局长或受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局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局务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吸收各市河务(管理)局、局直各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贯彻上级重要指示及会议精神; 2、总结上季度工作,部署本季度任务; 3、通报重要情况,协调各部门关系; 4、讨论研究其他重要工作事项。 (六)治黄工作会议,一般在每年 12月下旬或下年1月份召开,由局长或受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局领导及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必要时邀请黄委或省政府领导到会讲话。会议的主要任务是:1、 总结和部署全局年度工作;2、 表彰奖励年度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3、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七)部门专业性会议,由业务主管部门召集,局主管领导或该专业部门负责人主持,各单位主管领导和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参加,确需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需报局长批准。主要任务是研究部署某一方面的业务工作。原则上每个部门年内只安排一次专业性会议。二、会前准备经领导研究确定召开的会议,主办部门应充分做好会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会议达到预期目的,收到实效。(一)局长碰头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治黄工作会议,由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负责会议的组织、会前准备等工作;专题办公会议、防汛例会、部门专业性会议由主办部门负责会议的组织、会前准备等工作,办公室协助做好会议其他准备工作。(二)机关各部门需要提请局长办公会议或专题办公会议研究的事项,涉及其他部门的,会前应与相关部门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经过协商能够解决的问题不上会议;经协商解决不了的问题报主管领导,由主管领导协调解决;确需召开会议的,会前要研究出初步意见,经局主管领导同意后报局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提交局长碰头会议统一安排。(三)提交会议研究的重要事项,主办部门在会前应做好充分准备,对研究的问题提出明确具体的建议。需提交会议讨论的内容要提前送主管领导审阅,经同意后,至迟须于开会前一天将会议内容的概要说明或会议材料送交参加会议的有关领导和部门。(四)参加会议的领导,会前应认真审阅会议有关文件、材料,准备好会议发言或建设性意见。三、会议的召开(一)大力压缩会议。省局召开的由各市河务(管理)局和局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要尽量压缩,一般每年不超过4次。能用文件、电报或电话联系解决的问题,不召开会议。能召开电话会议的,不集中开会。内容相近、时间靠近的会议应尽量合并召开。贯彻上级会议精神,要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不搞上行下效、层层开会。实行“无会月”制度,原则上每年4月份和8月份为省局的无会月,一般不在无会月召开会议。局机关的会议也要压缩,保证每周都有“无会日”。(二)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省局召开的会议一般只开到市河务(管理)局和局直单位,无特殊情况不开到县(市、区)局,由各市河务(管理)局会后再组织贯彻落实。会议时间一般不超过2天,会议代表一般不超过40人,会议工作人员控制在与会人员的10%以内。(三)严格会议审批制度。省局召开的全局性工作会议和部门召开的专业性会议,机关各部门在每年治黄工作会议后一周内提出本年度拟召开会议的计划,报送办公室汇总,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审批。已批准列入计划的会议,主办部门要在开会前1 0天将会议内容(含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会期、人数、所需经费及其来源等)报送办公室,提交局长碰头会议研究确定。部门召开的临时性小型专题会议,由部门提出会议计划,由主管局领导同意后召开。(四)要进一步转变会风,开短会,讲短话,提高议事效率。会议讲话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不搞长篇大论,不讲虚话、套话。会议要切实解决问题,力戒议而不决。与会人员要认真遵守会议纪律,集中精力开会,进入会议室后手机、传呼机一律关闭,会议期间不准出外会客,不准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五)治黄工作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长碰头会议, 由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编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办公室主任审核,送主持会议的局领导签发。防汛例会、专题办公会议、部门专业性会议由主办部门负责做好会议记录、编发会议纪要,并做好有关服务工作。(六)会议要严格按照会前审定的议题进行,不得临时动议或提议研究议题以外的问题。经会议主持人或主要负责人明确认可的意见,有关部门要作为会议的决议认真贯彻落实。四、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一)局长碰头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治黄工作会议,由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专题办公会议、防汛例会、部门专业性会议由主办部门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二)对于会议决定事项,有关部门要抓紧落实办理。有办理时限要求的,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限提交办理结果,反馈情况。因故不能按时办理完毕的, 需申述原因经主管领导批准可以延期,并向分管领导和办公室及时报告办理进展情况。 五、会议经费有关会议标准、会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等问题,要严格按照省局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更改会议地点、提高会议标准、扩大会议规模、超支使用经费,不得向基层单位转嫁费用。六、处罚办公室将定期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总结检查,凡违反以上有关规定的,按照《局机关工作考核办法》和《局机关工作考核细则》有关条款处理。

会议专题研究篇(6)

2006年12月22~24日,中国心理学会发展心理学专业委员会和教育心理学专业委员会2006年学术年会在广州大学召开。本次会议以“适应与发展,学习与创新”为主题,共收到论文600多篇。来自全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小学校以及教育主管部门从事发展心理学与教育心理学教学和科研工作的专家、学者、中小学教师、研究生等共800余人参加本次会议。据悉,这是两个专业委员会第一次联合举办如此大规模的学术盛会。

会议期间,北京师范大学林崇德教授作了题为“发展心理学的变迁与新进展”的专题报告,从宏观角度论述了发展心理学的发生、发展和未来走向,理清了发展心理学的发展脉络;北京师范大学董奇教授作了题为“21世纪的科学前沿――发展认知神经科学”的专题报告,介绍了认知神经科学这一新兴研究领域,强调要重视脑科学研究及其在教育中的应用;华裔学者严文蕃教授作了题为“HLM在发展与教育心理研究中的应用”的专题报告,深入浅出地介绍了HLM方法在发展与教育心理学研究中的应用技术;华东师范大学李其维教授作了题为“关于当前心理学研究的某些宏观思考”的专题报告,深刻剖析了发展与教育心理学研究面临的困境,提出心理学家与神经科学家之间不是从属关系,而应互相合作,共同促进学科发展。

本次会议共分20余个场次举办了140余场特邀专题报告和分组报告。与会代表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儿童青少年社会适应、心理发展、心理健康、学习心理、教育创新、教师心理等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和研讨。其中,辽宁师范大学杨丽珠教授介绍了由她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儿童个性发展特点及其影响因素的研究”,旨在构建中国儿童人格发展与促进的基本模式;华东师范大学桑标教授系统论述了儿童心理弹性研究的相关概念,强调要多角度、多变量研究儿童心理弹性;北京师范大学姚梅林教授提议从更广泛的视角重新审视学习中的迁移现象,采用更整合的研究范式研究迁移问题,在更开放的情境中重新定位迁移理论。

辽宁师范大学杨丽珠教授、华东师范大学吴庆麟教授分别代表发展心理学专业委员会和教育心理学专业委员会作了大会总结,介绍了发展心理学与教育心理学的最新研究成果,展示了中国心理学研究的繁荣盛况。

本次会议还颁发了“朱智贤心理学奖”,来自华东师范大学、中山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高校的数位专家学者获此殊荣。(本刊记者)

会议专题研究篇(7)

这种形式不仅有利于科研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也使评审教授对开题者的课题思路有了直观的认识。报告会之前,研究生应自行选题、阅读相关资料、文献并结合自己的思路进行课题设计,按照开题报告格式进行编撰并交与导师审阅批示,形成初稿。届时由科教处进行协调,导师出面邀请各相关领域的专家出席开题报告会。会议主体开题报告由研究生导师组织,参加者一般有相关学科的专家至少3人(其中本学科专家不少于一半)参加。而集中开题报告,即在科教处的统一协调下将相关领域学科的开题时间和安排进行统筹,届时组织领域范围全面、知识相关性强、导师综合性高的一种科学研讨会。有别于毕业论文答辩会,开题报告是对于拟开展工作的研究计划进行合理的导向和整合,并对课题方案进行补充和修改,而并不是对研究计划进行价值判断。会议按照既定的程序进行。首先,由学术带头人主持,讲述开题报告的目的意义,并要求每一位专家站在不同专业的角度,提出修改意见。继而,由各位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分别向专家汇报各自研究题目、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实施步骤,以及对报告中难以表述的问题进行补充说明和探讨。最后,专家结合自身知识和阅历从专业角度和实际需要出发对他们的研究亦分别从题目、思路、步骤、方法、试验药物应用、病例采集、实验室检查等方面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在会议进行的过程中,研究生可就不同意见与导师交换看法,导师及其他专家也会坦诚敏锐的提出改进措施,力争当场解决开题报告中所出现的问题。完善阶段开题报告结束后,研究生需汇总多方面专家教授的意见,并与导师进行研讨,根据导师的指示、结合专家的建议以及自身的看法,再度修改开题报告,完善课题研究工作和研究计划。原则上,研究生开题报告一旦形成就不再擅自修改计划。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者,研究生需向导师提出申请,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再执行。

开题报告会的意义

集中开题报告会会议形式准确、流程安排妥善,做到了有计划、有安排、有专人负责。整个过程中,医学研究生、导师及专家、会议组织者均表现出高度的重视度和责任感,期间有融洽一致的学术探讨,也有立场鲜明的理念争辩,这些宝贵意见和过程都是能够有效避免研究生在课题的最初阶段发生根本性、方向性的错误,使研究生在课题研究伊始既能够准确把握科研需求的脉搏,是一场意义深刻的研讨会,也是研究生培养和教育的关键。提升了医学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当今社会的竞争是一种综合实力的竞争,而医学生作为健康的捍卫者对综合素质的掌握显得尤为重要。所谓“汝果欲学诗,功夫在诗外”,要想制定好一项满意的开题报告,基础要打得牢,功夫要下得深,视野要开得广。因此医学生不仅仅需要具备牢靠的专业知识以保障基本实践的可能性,更需要有良好的人文素养以联系实际应用以及专业的撰文能力以反映自身的思想;其次,大量文献资料的汲取以及相关领域新进展的探究也是行文的必要准备,否则在前人已经研究成熟而精尖的方向下手只能是效率与资源的双重浪费;最后,所谓“能力让人脱颖而出,思维让人与众不同”。如何站在巨人的肩上有所作为,将现有的知识与自身的智慧有机结合选择一个高效而精准的方向并进行研究而推动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才是考验我们的真正课题。因此,开题报告的准备过程实则给了医学研究生在更多方面素质的提升上一个很好的契机和平台。为开题者指示了明确的开题依据所谓“言而无文,其行不远”,这种以书面材料上交、经研讨确定开题方案的形式,使开题报告真正具有提纲掣领的实际意义。开题报告会中医学研究生通过这一系列准备过程深化了自己对于课题的认识和理解,对今后如何开展研究项目也有了较为明确的想法。与此同时,研究生导师及各位教授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更是为开题者指示了明确的开题依据。开题项目一经确定,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更改,这使得集中开题研讨会的开展具有很好的现实意义和必要性。确立了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的方向医学研究生的培养无疑是需要将人文素质教育与科学研究培养并举的,而研究生管理是一项全面而长远的工作。如何让医学研究生今后更好地投身到临床管理以及各项前沿科研项目的进展中,在各项科研工作中都能踏踏实实地做出成绩以及如何使研究生管理走上规范有效、创新实用的健康发展道路是学生管理工作者甚至当今社会的一项重要课题。于是我院抓好时机,顺应时展与实际需求,将研究生教育规范化进程进一步完善,形成一套自主创新、切实可行的教学管理模式,值得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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