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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精品(七篇)

时间:2023-09-20 16:01:30

装修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装修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篇(1)

关键词: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0.引言

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种类繁多、施工领域广,在施工过程中,常常由于规范化与标准化的管理而导致种种安全问题,各种安全问题的发生不仅危害着人员的生命安全,还大大的降低了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为杜绝装饰装修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充分保证人员的生命安全与工程质量,就必须加强安全方面的管理,使管理规范化与标准化。

1. 规范、标准化的管理对于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安全的重要性

首先,工作地点危险源多,只有安全管理才能避免人员伤害。装饰装修行业施工时需要高空作业,各种建筑器械种类繁多,存在着许多的危险源在施工现场,如果施工过程中不注意或者管理不到位,就容易发生施工人员从高空坠落、触电、机械物体伤害等事故。这些事故往往轻则导致施工人员等受伤,重则导则其死亡。

其次,施工程序繁杂多变,只有安全管理才能保证操作的正确性。施工工程项目的施工的操作规程、施工手段等施工程序复杂多变,往往随着施工阶段的改变而有一定的差异性,施工过程中往往存在着一些隐藏的危险因素。施工过程中如果管理不当,就容易操作失误,引发安全问题。

最后,施工人员众多,整体素体各不相同,只有安全管理才能各单位的正常运行。公共场所装饰装修行业的人员具多而杂的特点,必须有安全科学的管理模式,才能把装饰装修行业单位的人员进行科学、合理、有效的协调,避免危险源的产生,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

2.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2.1 由于缺乏规范、标准的管理,发生破坏建筑结构安全事件

由于装饰装修行业人员多而杂,许多对建筑结构认识不足的人员充斥其中,在进行公共场所的室内装修时,为达到美观好看的特点,忽视房屋的整体结构,对一些不能改动结构进行拆除或移位,甚至在装修过程中把一些受力钢筋切断了,导致的承重结构发生变动。而承重结构的改变则为建筑的倒塌埋下了引子,对人们的生命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2.2由于缺乏规范、标准的管理,装饰装修中使用不科学的装修材料

对公共场所进行室内装修时,为谋取最大的利益,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时部分企业使用对人体健康有害的材料。如化纤、油漆、一些溶剂性涂料等装饰材料虽然表面看起来非常的美观与豪华,装饰装修效果也显得非常好,但这些材料都或多或少的会散发出一些对人体有害的气体,对人的身体健康有一定的危害性,而施工人员如果长期接触这些装饰材料,其身体便会受到极为严重的损害。这些材料不仅对人会产生危害,同时还会破坏环境,不符合环保的理念。

2.3 由于缺乏规范、标准的管理,装饰装修现场存在火灾隐患

在装饰装修的过程中,由于现场可燃物多,容易产生火患,发生火灾。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容易产生许多木屑、锯末、纤维等易燃物体,在施工当中如进行电气焊割操作不恰当,则很容易造成这些物体燃烧,从而引发火灾。同时,施工现场还常常会用到气割气焊的氧气、乙炔气钢瓶、松香水、苯油等易燃易爆气体,如果使用不当,一旦遇到明火则很容易发生爆炸,造成重大危害。

2.4 由于缺乏规范、标准的管理,电气施工不规范

在对电气设备进行安装时,没有设计合体的安装图纸,施工人员往往按照习惯进行安装,没有根据不同的场所进行科学合理的布置安装。安装过程中经常是哪里需要就往哪里安装,结果导致布线又多又杂。还经常出现线路连接不合理,经常用绝缘胶布进行绞接,容易埋下火宅隐患。除此之外,安装过程中往往还会忽略散热问题,以致于把灯具等散热物体安装在易燃物旁边。

3. 保障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安全的措施

3.1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范化

3.1.1 规范化施工人员对建筑结构的认识,增强施工人员的墙体结构安全意识

在进行装饰装修工程之前,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对建筑结构进行充分的认识。使施工人员充分的认识到承重墙体的不能随意破坏,墙体上的门窗位置与大小也不能随意改动。如果根据装饰装修的情况一定要在承重墙体进行开洞时,则必须相应的对其进行结构计算并采取一定的加固措施。必须使施工人员有强的墙体结构安全意识,杜绝破坏墙体安全结构事件的发生。

3.1.2 规范化对易燃可燃装饰材料的使用,使用防火性能好的装饰装修材料

在进行装修时,必须对易燃可燃材料的使用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只有在源头上杜绝了易燃可燃物,才能有效的防止火灾的发生。同时,在装修过程中还应该尽量使用防火性能好的材料,当火灾发生时能很好防止火灾的蔓延,减小火宅造成的危害。

3.1.3 规范化施工人员的专业技能,提升施工人员的专业素质

在进行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施工人员的整体专业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的好坏。对施工人员技能进行统一规范的把关,能很好的提高施工人员的整体素质。同时还应该适当的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工作,使其充分的提高专业上的技能,熟悉装饰装修的作业环境、安全生产法规、劳动安全技术以及施工的安全管理知识。同时还应该对个装修小组的组长进行专业指导,提高其管理能力。

3.1.4 规范化对危险源的预防控制处理,及时改正施工过程中的错误之处

组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及时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会产生危险的错误之处进行及时的纠正修改。安排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进行预防保护,以防发生重大事故时没有得到及时的处理。通过有效的监督机制保证项目施工的安全。

3.2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

对于目前装饰装修行业中时常发生伤亡事故,政府部门出台了相应的安全规范与评价标准制度,对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人员、装饰装修工程材料、装饰装修工程机具和机械设备、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管理过程、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技术、环境、装饰装修工程安全信息化技术以及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管理总体水平等各方面均作出了相应的安全标准,施工单位在进行公装时,在施工前施工中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安全标准进行施工,使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充分保证人员安全与工程质量。

4. 结束语

装饰装修工程很好的完善了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同时还对建筑物进行了美化,在现代生活中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在对公共场所进行装饰装修时,不仅要注意其美观性,还应该充分注意其安全性,只有规范、标准的管理才能充分的保证工程的质量。

参考文献:

[1] 李艾华.建筑装饰常见问题与解决手段.建设者.2008

装修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篇(2)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装饰装修的管理,促进建筑装饰装修业的发展,保障建筑装饰装修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共安全,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对原有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装饰装修的,均适用本规定。

具有文物保护价值的建筑、古建筑的装饰装修,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本规定所称的建筑装饰装修,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建筑活动。

本规定所称原有房屋,是指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并已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

第三条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监督单位、建设监理单位、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等,均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建筑装饰装修应当做到安全适用、优化环境、经济合理,并符合城市规划、消防、供电、环保等有关规定和标准。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的建筑装饰装修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作。

第二章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报建与许可

第六条新建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与主体建筑共同发包的,执行建设部《工程建设报建管理办法》。独立发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工艺要求高、工程量大的装饰装修工程,可参照执行建设部《工程建设报建管理办法》。

第七条原有房屋的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征得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并签订协议。协议中应明确装饰装修后的修缮、拆迁和补偿等内容。

第八条原有房屋装饰装修时,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应当按照下列办法办理:

(一)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必须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由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装饰装修方案的使用安全进行审定。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之日起20日内决定是否予以批准。

(二)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人持批准书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并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到工程所在地的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办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第十条对于未办理报建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装饰装修工程,有关主管部门不得为建设单位办理招标投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第三章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与承包

第十一条凡从事建筑装饰装修的企业,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质审查,并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内承包工程。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包给无资质证书或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

第十二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与主体建筑工程共同发包时,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承包。独立发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或工艺要求高、工程量大的装饰装修工程,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建筑装饰装修企业承包。

第十三条下列大中型装饰装修工程应当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发包:

(一)政府投资的工程;

(二)行政、事业单位投资的工程;

(三)国有企业投资的工程;

(四)国有企业控股的企业投资的工程;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程。

前款规定范围内不宜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军事设施工程、保密设施工程、特殊专业等工程,可以采取议标或直接发包。

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方式,由建设单位或房屋所有权人、房屋使用人自行确定。

第十四条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承包双方,应当按照统一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

第十五条发包方不得损害承包方的利益,强迫承包方购入合同约定之外的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第四章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与安全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及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事,严格执行建筑装饰装修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及验收规范等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七条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承接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任务。

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必须按照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变设计图纸。

第十八条原有房屋装饰装修需要拆改结构时,装饰装修设计必须保证房屋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的安全。

整栋危险房屋不得装饰装修。

对严重损坏和有险情的房屋,应当先修缮加固,达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

第十九条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建筑装饰装修防火规范。完成装饰装修施工图纸设计后,建设单位必须持《施工许可证》和施工设计图纸,报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核准。

第二十条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必须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保护人们的正常生活、工作和人身安全。

第二十一条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进行质量和安全监督。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必须经质量监督机构认证合格,否则不予验收。

第二十二条实行初装饰的住宅工程,要严格按照建设部颁发的《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办法》,验收评定。

第二十三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生重大事故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包方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限期改正、责令停止施工的处罚,并可处以装饰装修工程造价3%以下的罚款;因责令停止施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报建的;

(二)该招标的工程未按照规定进行招标的;

(三)未按照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

(四)发包给无资质证书的或承包任务与资质证书等级不符的企业的;

(五)使用未验收工程的。

第二十五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方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停止施工、停业整顿、降低资质、吊销资质证书、没收非法所得的处罚,并可处以装饰装修工程造价3%以下的罚款:

(一)未取得建筑装饰装修资质证书而进行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的;

(二)擅自超越资质证书许可范围承包工程的;

(三)未按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的;

(四)拒绝接受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监督检查、验收的;

(五)将不合格的材料、设备用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

(六)破坏环境、危及人身安全的;

(七)出卖、转让、出借、涂改、复制、仿造资质证书的。

第二十六条对未按规定申请批准、未进行房屋安全性能鉴定、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对原有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责令修复或赔偿,并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七条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工作人员不如实对装饰装修方案的使用安全性能出具结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八条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因装饰装修损坏毗连房屋的,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装修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篇(3)

关键词:装修装饰;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控制措施;应用

为了避免不必要资源的浪费和业主双方的损失,将装修质量的管理、控制及监督贯穿在整个装修过程,尤为重要的是隐蔽工程在隐蔽后,以免留下隐患,决定着整个装修工程施工的质量得到了保证及装修装饰工程顺利完成。若隐蔽工程在隐蔽后发生的质量问题,得重新覆盖和掩盖,会造成返工、工期延误等非常大的损失,施工中有关隐蔽工程的施工工艺和质量控制一定要严密管理、控制及监督,以免留下质量祸根和隐患。

因此,如何做好装饰装修工程中质量管控工作,我们特别要着重且密切关注装饰装修工程中质量管理、控制及监督工作,通过对装饰装修工程中质量管理、控制及监督方面进行分析,主要是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研讨:一、装饰装修工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二是装饰装修工程中质量管控措施及应用。我们将深入展开讨论。

一、装饰装修工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1.缺乏从装修前期质量监督管理,致安全和质量问题

从装修前期质量监督管理,特别是出现房屋主体裂缝和露筋、渗水等结构性质量问题,那么业主也不清楚且未告知装饰装修施工企业,可以直接要求开发商查明原因并出具补强加固方案,也可以要求开发商出具该房屋建筑的国家专业鉴定部门报告,从报告上可以获知是否该房屋建筑存在安全危害大的结构性问题。如果房屋建筑确实存在安全危害大的结构性问题,业主有权要求索赔或退房,一切相关费用由开发商承担或开发商出具专业维修整修技术方案但拒绝对房屋建筑进行加固整修。为了保证房屋建筑结构的安全性和后期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由开发商负责整改完所有的质量问题之后,业主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整改后的专业监测。若合格,装饰装修施工企业将进行进场前质量预评估。

2.装饰装修工程中缺乏质量管理、控制及监督机制

通常装饰装修施工企业的施工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不高,在质量管理、控制方面施展的能力不足或薄弱,对装修前期开始的装修设计、技术交底、装修合同、装修标准工艺都无法准确地识别出问题,在实际施工中的工艺根本无法规范形式化,安装工艺也可能无法按施工规范执行,缺乏过程控制及监督机制,就给后期工作留下了质量祸根和隐患。

二、装饰装修工程中质量管控措施及应用

1.加强装修施工单位对开工前的施工组织审查,建立管理、控制以及监督机制

装修前期开始的装修规划设计、技术交底、装修合同、装修标准工艺、实际施工节点细节等全阶段的内容进行管理、控制及监督,主要从以下这几个维度进行导入管控:

(1)从开发商交的毛坯房开始对质量进行验收;

从装修前期质量监督管理,特别是毛坯房验收,出现房屋主体裂缝和露筋、渗水等结构性安全、质量问题,从开发商交房验收开始,对房屋建筑的墙体、梁柱、防水、强弱电、给排水等方面进行全阶段、全方位的检查,确保房屋建筑是合格或可以直接进入装修工程阶段的恶,可以帮助业主完成交接验收及收房工作。

(2)装修规划设计图纸会审和预算审核;

装饰装修施工企业组织业主、监理、设计方等进行会审图纸,业主、监理和装饰装修施工企业主要对规划设计图纸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往往对达到安全、功能性及合理性上再追求空间美观度。若存在不合理则需变更设计,对于改动部分要对安全、功能和合理性进行复核,特别是承重墙、空间设计布局合理性等。同时要结合预算审核,由于预算审核相对比较复杂且专业度较高,对于业主而言,预算审核不易理解,需要监理方来帮助业主审核预算是否合理或是否规范。

(3)装修咨询服务和合同

装饰装修施工企业可向业主提供装修咨询服务,可以提供施工总承包的服务,即咨询服务、规划设计、装修施工等,大多数的业主都没有装饰装修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就委托具有丰富装修经验和专业装修知识的监理。所以,这些业主在装修工程实施的过程中,遇到自己无法把握的装修标准工艺、实际施工节点细节,乃至与装饰装修施工企业和设计单位出现意见分歧或无法正常继续工作时,业主可以向监理来求助,咨询或处理相关的问题。

2.加强对装修施工操作程序的规范、现场管控和建立检查制度

(1)加强对装修施工操作程序的规范和日常施工质量监督,质量负责人、监理要定期到施工现场巡视,主要对对装修施工操作程序的规范检查和装修施工质量监督,对不合格的施工工序提出停工整改和整改意见。建立定期及不定期的检查制度,对于关键核心的节点,要实施分期验收,如:开工交底验收、隐蔽工程、给排水、强弱电气验收。根据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和设计合同文件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项目,立即提出停工整改、纠正措施及意见,将装修施工的质量得以保证。

(2)施工材料验收,在装修施工的过程中,施工材料到达施工现前,不仅需要对施工材料进行自检自查,还需监理进行质量检查验收,要出具相关合格文件和证明文件,严格控制施工材料质量关和防止流入施工工艺关。杜绝高估冒算、粗制滥造的问题,根据严重程度,可分别采取不同等应对策略,不得有任何马虎,并保留记录文件。

(3)最后竣工后的验收,装修施工结束后,对整个装修工程的材料、质量等进行验收,施工质量负责人和监理帮助业主审核装修的实际情况来验收。业主也可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监测。若合格,将进行验收。

三、结语

总而言之,装饰装修工程中质量管控措施及应用,不仅可以避免不必要资源的浪费,还可以将装修质量得以控制,挽回了业主和装饰装修施工企业双方的损失,以满足业主的需求和提升了装饰装修施工企业的技术管理水平。

(作者单位:苏州广林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参考文献:

[1] 袁大华.简议装饰工程施工管理及质量控制[J].城市建筑,2013(02).

[2] 余震宇.简议装饰工程施工管理及质量控制[J].科技资讯,2009(02).

[3] 宋志萍.装饰工程施工管理与质量控制[J].土木建筑学术文库(第7卷),2007(07).

[4] 楼涛.论工程施工管理的内容与质量控制思路[J].广东建材,2008(10).

[5] 吴晓忠.装饰工程质量控制监督与现场施工管理[J].四川建材,2006(02).

[6] 刘惠波.无锡“三馆”装饰节能分析[J].山西建筑,2010(02).

[7] 于忠宝,吕东辉.浅谈建筑装修工程的施工管理[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34).

[8] 黄可韶.装饰工程施工质量及管理[J].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08(07).

装修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篇(4)

一、当前建筑内部装修工程存在的问题

(一)违法、违章装修的工程日益严重

目前,各类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执行《规范》者甚少,不按照《规范》规定进行防火设计。大部分内部装修工程普遍存在采用大量可燃材料进行装修;电器线路穿管不到位;火灾报警系统的线路穿管不到位等诸多问题。

(二)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混乱

表现在材料存放、施工操作、人员住宿混为一体,潜伏着严重的火灾危险性。有的现场存放大量易燃可燃材料,且无专用仓库,堆放混乱,随用随放;有的临时用电多、地点变化频繁,尤其是使用电刨、电锯、切割机等,用电量大,加上施工住宿人员在现场使用火炉、液化石油气等生活用火设施,乱拉照明用电,工地乱丢烟头,电工、焊工无证上岗,交叉作业,稍有不慎,极易引起火灾。

(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防火意识差

在内部装修工程中,有的建设单位防火意识淡薄,在装修材质上选材随意,有的建设单位是为了领取施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需要不得已办理防火审核手续,但在施工中依然我行我素,对消防部门的意见置之不理,《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成了一纸空文。

(四)施工队伍管理混乱

目前大部分装修施工队固定工人较少,临时招募工人较多,且大多文化水平低,从业前没有经过消防知识、消防技术培训,在施工中,降低施工标准,随意性较大。再加上多数装修单位没有质量监督人员,偷工减料,造成许多装修工程未按国家规范及操作规程施工,留下了先天性火灾隐患。

综上所述,迫切需要深入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尤其是公安部61号令的贯彻落实,规范装修市场、装修企业行为,促使其健康有序发展,减少、避免室内装修中存在的火灾隐患。

二、规范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对策

(一)加大消防查处力度

因内部装修均在室内进行,隐蔽性强,难以及时发现,待检查时大多装修完毕而无法改正,即使最大可能的进行弥补,效果也不尽如人意。作为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监管机构,消防部门的监督员应当全面、快速、准确地查处违章。

(二)严把建筑内部装修施工检查、竣工验收关

内部装修工程消防火灾隐患的遗留大多在工程的施工阶段,因此要严格把好这一关。在施工过程中,有的单位不按规范施工,擅自更改、砍掉或减少消防设施设备,有的材料使用不按设计要求,降低耐火等级,有的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简化工序、偷工减料,特别是在一些隐蔽工程上做手脚,造成很多先天性火灾隐患。

竣工验收时,要检查所有的施工资料,特别是对装修材料的送检情况、隐蔽工程的记录,消防设施的产品质量、施工质量,一定要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实行严格的检查,不合格的不准投入使用。另外,未经消防验收的或验收不合格的,该查处的一定要查处。

(三)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建筑内部装修工程不进行防火审核,一个主要原因是因为多数建设单位和个人不了解建筑审核工作的程序和有关法律法规,有的错误地认为土建工程已审批,室内装修工程不需要审批。因此,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对于做好建筑工程审核工作,预防火灾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应把相关的法规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使之家喻户晓,促使单位、广大群众树立起“预防火灾,人人有责”的消防意识,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各自的消防安全义务。

(四)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消防部门的培训工作要有针对性,对装修设计人员、建设单位人员要侧重于有关装修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培训,对施工技术人员要侧重于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以及操作规程培训,注意运用典型火灾案例,教育启发他们。装修和施工单位要制定培训计划,对设计、施工人员和临时招募人员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培训工作,使设计人员和施工人员的业务素质不断提高。

(五)严格对装修行业的消防管理

装修公司水平不高,是造成目前装修工程质量低下的一个重要原因,促使装修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配置相对稳定的装修队伍,同时自觉办理相应的装修资质和消防安全许可。监管部门应对装修公司的施工能力进行跟踪,及时取缔不合格单位的相关资质,用行政监管手段规范建筑装修市场。

总之,规范建筑内部装修,提高装修场所的消防安全需要建筑、消防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加大执法力度,建筑装修行业强化队伍,完善管理,依法施工,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建立严格有效的监督体系来规范市场,增强单位、个人的消防安全意识,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安全环境共同努力。

装修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篇(5)

物管公司:重庆银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购房人:(以下简称乙方)

装修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为加强银都·滨江新城房屋装饰装修的管理和监督,有效制止违章装修行为,保障房屋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统-,维护小区环境整洁、美观、协调及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使业主有一个安全、清洁、优美、舒适的居住环境。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重庆市物业管理、消防、供水、供电、燃气、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和标准,管理公司、购房人、装修单位特签订本协议。

一、装修流程说明

1、业主本人或其委托人到物管公司办公室领醛装修申请表》,并按表中要求逐项详细填写。

2、业主本人选定装修施工单位,确定装修方案,并由施工单位指定一名防火责任人。

3、业主会同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备齐如下装修申报材料到物管公司办理报批手续:

(1)、填好装修申请表;

(2)、装修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允许复制的公章);

(3)、装修项目明细表(可在装修申请表上载明);

(4)、装修方案;

(5)、装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1寸照片2张。

(6)、办公楼或商场的装修面积≥50平方米以上,需到县消防管理部门申报审批,审批后按审批要求进行装修。

4、物管公司客户服务部为装修施工的管理及服务部门,在查验装修申报材料齐全、受理装修申报后,现场予以审批。装修方案的审批原则如下:

(1)、不能破坏建筑物的主体结构:

(2)、不能破坏建筑物的建筑面积;

(3)、确定用电负荷;

(4)、厨房、卫生间等楼板防水措施;

(5)、装修方案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5、装修方案经审批同意后,由业主/装修单位负责人到物管公司财务室缴清各项装修管理费用。

6、装修单位负责人持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l寸照片2张和财务收款单据到物管公司客户服务部办理装修进场手续,包括办理施工人员《装修出入证》、领取装修许可证等。

7、装修人员进场施工过程中,物管公司有权进行检查,纠正违章,对违反装修规定者,物管公司将酌情对施工单位或有关人员给予处罚。高空抛物者从重处罚。

8、若在装修过程中增加施工人员,必须由装修单位负责人本人来物管公司填表缴费,办理人员增补手续,其它人员一律不予办理;

9、装修竣工后,由业主(或其授权委托人)通知物管公司安排初次验收。初次验收通过后,由装修单位负责人带施工人员的《装修出入证》、办证押金收据、初验合格单财务室办理退证手续、领醛装修出入证》押金。

10、自初次验收通过之日起__月内安排复验,复验合格后,由装修单位负责人会同业主凭装修押金缴纳收据和复验合格单到财务室办理退领房屋装修押金手续。

二、装修收费项目及缴纳标准

序号

收费项目

缴费主体

收费标准

备注

1

装修保证金

业主

住宅:1000元/户其它性质物业另行约定。

1、业主与装修单位可协商确定缴费主体;2、确定管理公司推荐的装修公司,不用再行缴纳保证金;

2

装修出入证押金及工本费

装修公司

出入证押金:20元/个;

工本费:5元/个。

3

装修垃圾清运费

业主

100-250元/户

•业主与装修单位可协商确定缴费主体;

•100㎡以下100元,150㎡以下150元,150㎡以上200元,跃层250元。

三、装修规则

•前期统一装修无时间限制,当业主开始入住生活后装修施工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9:00,周六、日9:30-12:00,14:00-19:00。其余时间可以进行墙面粉刷等无声响的装修施工,禁止进行一切噪音施工。如违反规定,物管公司有权责令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2、为保证小区统一美观,以下内容为禁止之列:

(1)、改变建筑物的外观及造型,在公共设施部位及私人花园乱搭建;改变外墙的颜色;

(2)、楼房外墙、楼内公共用地上进行任何形式的搭建、安装、铺设;

(3)、一切屋外更改或加建皆在禁止之列。例如:天线、附加建筑物及标志等。

3、安装分体及窗式空调需到物管公司办理审批手续,按物管公司规定安装:

(1)、空调支架必须使用足够强度的不锈钢材质,固定螺栓须经防锈处理,否则,装修业主(住户)要承担由此造成的返工及其它损害(如下雨铁锈污染外墙面、空调坠落等);

(2)、必须安装在物管公司指定的位置,以确保建筑外观统一整齐。

4、凡安装防盗门、防盗网的,必须按照物管公司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安装。

5、施工人员的行为

各业主/装修单位必须将物管公司签发的《装修许可证》张贴在入户大门上。装修单位必须对所属装修人员的行为负责,装修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必须衣着整齐,不得在非工作区逗留;严禁随地吐痰、喧哗、打闹、饮酒等。物管公司亦严禁工人在辖区内随意留宿或生火,如需留宿应由业主本人出面到物管公司办理担保手续;如私自居住在楼宇内,一经发现,则按《重庆市治安管理条例》规定送交当地派出所。工人在进入小区范围内必须配带《装修出入证》。物管公司有最终决定权批准进入与否。装修人员严禁串栋、串户,违者酌情给予处罚。

6、垃圾/杂物清理区,装修垃圾由物管公司委托清运公司集中统一清运。各户装修垃圾装袋后,按物管公司指定的方式和时间堆放到小区装修垃圾中转站内。户内装修垃圾清运时间定为每日上午12:00-14:00,晚上6:00-9:00。严禁将建筑材料、垃圾堆放在公共场所(包括公共走廊及公共区域),违者给予处罚。严禁高空抛物。(违者将承担违约金500-1000元),并由肇事者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如经通告后,业主/住户及装修单位未能作出适当清理安排,物管公司将自行雇用工人清理,而费用则从有关装修押金中扣除。

7、防火责任

(1)施工现场必须自备足够灭火设备,如手提灭火器。要求每50m2建筑面积设2kg灭火器一个(每户至少两个)。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的规定,施工单位必须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各施工单位必须指定一名防火安全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

(3)各施工单位对现场人员进行防火安全和工地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使施工人员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

(4)如发生消防事故,由发生事故的施工单位、个人以及雇请施工的业主或住户按规定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8、安全

(1)各施工单位必须聘请有合格证的电工、焊工,方可进行作业。

(2)施工用电必须严格执行市用电防火管理条例和规程。

(3)施工动火,一律到物管公司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操作程序和安全规定,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4)未经批准,工地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炊具等电热设施。不准使用高瓦数灯照明。照明灯泡瓦数一般限制在100W以下,因施工需要使用碘钨灯的,应先征得物管公司的书面同意,并要做好安全措施,人离灯灭。装修工人使用电器设备时,务必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采用适当绝缘电线。临时接驳电线须保证一机一闸一个漏电开关,在施工完成后及时拆除,违者承担违约金500元。

9、违章处理

物管公司每天将不定时派专人入户进行巡查,监督装修情况,对违规现象轻者现场即予纠正。重者物管公司有权作如下处理:

(1)责令停工;

(2)责令恢复原状;

(3)扣留或没收工具;

(4)停水、停电;

(5)赔偿经济损失;

(6)根据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条款予以罚款。

以上几种处罚可同时并处。

10、更改/还原工程

物管公司保留权利要求业主/住户对所有装修工程(如该工程影响楼宇设施、结构,或严重影响外观)进行更改或还原。物管公司发出更改通知单给业主/住户,业主/住户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更改/还原工程,并负责一切费用。如业主未能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物管公司有权安排施工力量完成该项工程,所需费用将全部由业主/住户承担。

四、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五、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

六、银都滨江新城业主临时公约、住户手册为本协议的附件。

七、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签订本《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各自依照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九、本协议双方必须遵守,否则违约方应支付守约方违约金500元,并主动按本协议予以纠正及承担相应责任。

甲方盖章:重庆银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盖章:丙方盖章:

装修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篇(6)

【关键词】 建筑内装修 消防 对策研究

建筑内装修材料增加了建筑火灾负荷,一旦发生火灾,加快火势蔓延速度,产生烟雾大,有毒气体多,导致人员伤亡大,火灾扑救困难。因此,所有的室内装修,都必须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使用不当,发生火灾后就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重大的人员伤亡。研究建筑内装修带来的消防问题,对避免和减少火灾危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建筑内装修主要存在的消防问题

1.1 法律观念和消防意识淡薄

有些建筑室内装修工程不报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擅自改变公安消防机构的审核意见,竣工未经验收就投入使用;还有些室内装修的建设单位及个人,只重视经营需要和经济效益,无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火灾的发生抱有侥幸心理,不愿对建筑内装修做防火保护;更加严重的是有些地方行政干涉多,以权带法,个人意见取代消防法规,以致留下先天性火险隐患。

1.2 装修队伍素质不高

许多装修工程公司为挂靠公司,本身没有过硬的消防施工水平,不了解工程的防火要求,不知道装修材料的基本防火性能,不具备辨别真伪防火涂料的基本能力。有的将饰面型防火涂料和钢结构防火涂料混为一谈,有的装修材料防火处理不到位,有的施工现场混乱,装修材料乱堆乱放,电线乱拉、烟头乱扔,导致火灾隐患增多。

1.3 装修材料燃烧等级低

有的装修单位不向消防机关审报就擅自装修,即使报审通过设计,为降低成本擅自降低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和施工标准,大量采用泡沫夹芯板、三合板等可燃、易燃装修材料,如用可燃、易燃墙纸、墙布、木板作墙面装修;用易燃地毯作地面装修;用易燃布作窗帘、幕布、库套、座套;用胶合板、纤维板作隔断装修;沙发、卧具大量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大大减低了建筑耐火、抗火能力。

1.4 电气线路施工不规范

有的建筑内装修工程电气线路不进行穿管保护,线路布置杂乱;有的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当靠近非A级装修材料时,没有采取必要的隔热、散热措施;有的将开关、闸刀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有的电线横截面积不能满足电器负荷要求。工程在使用中极易因线路短路、过负荷等原因引起火灾。

1.5 阻碍破坏安全疏散和消防设施

部分装修单位在进行电气线路铺设、穿管、打孔施工时,切断火灾报警电路;有的施工中破坏遮挡火灾报警探头和洒水喷头;有的装修中将消防安全通道变窄,部分安全出口甚至在装修时被完全堵死;有的为了装修的美观、漂亮,遮挡、封闭消防应急照明灯、消防应急标志灯、室内消火栓。

2 解决建筑内装修消防问题的对策

2.1 强化消防宣传,提高装修单位、个人的自我消防安全意识

建筑内装修消防问题的形成,主要原因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不懂得建筑内装修防火的重要性、消防安全意识差、在装修过程中没有严格执行消防技术规范造成的。所以,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消防法规、防火灭火、消防产品常识等宣传教育,使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直至施工人员能够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及相关的消防技术标准和要求,自觉购买、依法使用合格防火阻燃消防产品和装修材料。

2.2 加强防火阻燃装饰材料的管理和推广

第一,应加大对室内装修防火规范的宣传力度,增加装修业主、设计人员、施工人员对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和耐火阻燃等级的了解,使他们做到严格按规范选材,尽量选择难燃和不燃装饰装修材料。第二,公安消防机构要把各类防火阻燃装饰装修材料纳入消防监督管理范围,大力开展见证检验工作,积极推广应用经法定机构检验合格的防火阻燃产品。尤其对新型装饰装修材料要进行燃烧性能等级检测。第三,加强与工商、质监部门的协同配合,强化装饰装修材料市场的管理,严防假冒伪劣防火阻燃材料和防火阻燃消防产品用于室内装修工程。第四,加大新型防火阻燃装修材料的开发力度,研究出价格低、防火性能和装饰效果更好、社会更乐于使用的装饰装修材料。

2.3 严格对装修行业的消防管理

一是要加强装修队伍的规范管理。装修队伍监管不力、消防安全意识差是造成目前装修工程火灾隐患的一个重要原因。建设部门应对装修公司的施工能力进行跟踪,及时取缔不合格施工单位的相关资质,用行政监管手段规范建筑装修市场,促使装修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成立装修队伍,并自觉办理相应的装修资质和消防安全许可。二是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杜绝违章用火用电和二次装修破坏、遮挡消防设施行为的发生。对被隐蔽的电器线路、接头、穿管、管道保护材料及其它装饰、吸音、隔断等,应严格按照规范设置,并配以相应的防火保护措施。同时应做好记录,以利于隐蔽工程的检查与验收。

装修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篇(7)

甲方:

乙方(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

乙方房屋的基本情况:

房屋位置:

建筑面积:

为规范上述房屋的装饰装修行为,保证房屋的整体质量和使用安全,保障全体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万达·江畔人家《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经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承诺装修房屋时,遵守国家《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本小区万达·江畔人家《业主手册》中装修有关管理规定。

第二条 乙方装修房屋前,须填写《业户装修施工申报审批表》报甲方审核,办理施工许可证、装修人员施工卡后,方可施工。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应当首先安装大便器,严禁随地大小便。

第三条 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非承重墙体和明显加大荷载的(如改装地热供暖),乙方须自行到吉林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改装地热必须除去地面抹灰层,以减轻楼体负荷。

第四条 乙方装饰装修房屋时,禁止下列行为:

1、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

2、将无防水要求的房间改成有防水要求的房间。

3、拆改或损坏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4、搭建建筑物或构筑物,改变住宅立面(如封闭阳台等)。

5、侵占公共空间,损害公共部位,擅自拆改供水、供暖、供电、供气、有线、通讯、烟道、通风口、下水管等公共设施,取消进户总阀门。

6、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和未按规定位置安装空调。

7、擅自刨凿楼板,切断楼板中受力钢筋、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8、擅自在墙上开门窗等洞口或扩大墙上原有的门窗等洞口尺寸。

9、封闭主下水管线检查口及卫生间棚面下水检查口。

10、拆除自来水表防盗环。

11、未经甲方许可私自攀登屋面,破坏屋面防水和安装设施、设备。

12、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周围房屋使用和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如确需拆改自用供暖、供用燃气设施,乙方应自行到相关部门或单位办理审批手续,供用燃气设施改造必须由燃气管理单位指定的专业施工队伍施工,并将审批手续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第五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所聘请的承担装修义务的公司及相关人员遵守国家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本小区相关规定和本协议的相关条款,否则因违章装修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依据损坏程度直接追究乙方赔偿责任并有权向吉林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追究赔偿金。

第六条 乙方办理入伙手续时,同意委托甲方有偿清运装修垃圾,并向甲方缴纳装修垃圾清运费每户2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如果改做地热供暖,另缴纳2元/平方米 (按建筑面积)。装饰装修房屋所产生的装饰装修垃圾由乙方负责装袋后,自行清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由甲方统一进行有偿清运。

第七条 装修人员施工卡,由乙方或装修公司负责人持装修施工人员的照片2张、身份证(外地人员持公安机关颁发的暂住证)及复印件1张到甲方服务中心登记办理,并交纳施工卡工本费(每卡3元),装修结束后必须交还甲方;如遗失所带来的后果由乙方负责。装修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施工卡,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其进入本小区。乙方必须向装修施工人员详细介绍本小区的有关管理规定。如装修施工人员违章作业造成损失,由乙方和装修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装修全过程应无条件接受当地公安机关和甲方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无身份证、无暂住证、无固定住址等“三无”人员不得在本小区内进行装修施工。

第八条 乙方装修时不得使用超过环保所规定的高噪音设备,装修施工时间为每天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8:00时,拆打时间为每天上午 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周六、周日和重大节假日施工禁止扰民),其他时间不得施工。

第九条 乙方装修期间,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火措施。

第十条 乙方在装修期间,进入小区的散装材料(如水泥、沙子、鹅卵石、红砖等容易污染环境的物料)须由运入人员到服务中心交纳保证金500元,并签定《协议书》后放行;在本小区公共区域装卸此类物料,需铺垫布和遮盖布,搬运后需立即清扫干净。材料按《协议书》规定运入装修单元后,由房管员根据《协议书》规定检查合格后,返还保证金本金;如有违约情况,按《协议书》规定办理;其它装修材料和工具进入,保安员将根据《业户装修施工申报审批表》内容给予放行;物品外搬必须有甲方开具的《放行条》。

第十一条 乙方装修时,必须保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和毗邻住户的正常使用,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如上下水主管线、天然气、供热管线、排烟道、排风道、智能化系统等)及与此相关的设施设备(如上水阀门、下水检查口等),不得进行封闭式装修,否则当进行设施维修时,如需拆除装修,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因乙方装修造成下水道堵塞、渗漏、停电、停水、火灾及损坏他人物品等,由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三条 因乙方在装修过程中对房屋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的,乙方应按要求予以恢复或赔偿损失。逾期未完成,甲方有权要求其停止施工;如由甲方恢复,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赔偿给甲方。

第十四条 乙方装修过程中,如在包窗口时除去窗口保温沙浆,造成窗口透风、透寒、返潮、霉变等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五条 乙方在安装窗台板时,不能去除窗台保温沙浆,否则发生窗台漏水、返水、玻璃结露等现象,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六条 乙方在本小区的公共部位一律不准从事装修、堆放等活动,如不遵守此规定,甲方有权要求其停工,并由乙方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七条 乙方违章装修的必须予以恢复,并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可根据情节做如下处理:

1、要求停工;

2、要求恢复原状;

3、报请吉林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4、向乙方追索赔偿金;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条 乙方装修完毕后,应向甲方申请核验,甲方将在接到报验后的3日内进行初验,发现问题告知业主整改;3个月后,乙方提出终验要求,甲方会同吉林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对装修工程进行终验。

1、终验后确定无违反国家关于装修的有关规定和本协议条款的装修工程,视为验收合格。

2、有违反国家关于装修的有关规定和本协议条款的装修工程,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赔偿金。

3、甲方应将赔偿金作为本物业的房屋维修费用,专款专用。

第十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均遵照万达·江畔人家《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二十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