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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管理标准精品(七篇)

时间:2023-10-08 15:32:59

土地资源管理标准

土地资源管理标准篇(1)

关键词:国土资源 财政 税收 预算

一、国土资源财政税收预算管理的含义

预算是经过法定程序批准的政府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年、季、月)的收支预计。预算包括营业预算、资本预算、财务预算、筹资预算,各项预算的有机组合构成企业总预算,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全面预算。预算管理可优化企业的资源配置,全方位地调动企业各个层面员工的积极性,是会计将企业内部的管理灵活运用于预算管理的全过程,是促使企业效益最大化的坚实的基础。

二、国土资源财政税收预算管理的问题

1.预算管理严重缺乏“全员”意识。全面预算管理是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基础上的延伸,并最终以数字为主要形式得以体现,应由财务部门负责预算的制定和控制这就造成了税收、国土勘探、人事等部门、纪检、工会并不参与,或抵触预算的编制过程。加之部分财务人员本身缺乏对预算管理知识的学习和对国土资源财政税收的不了解,预算管理变成了足不出户的“编”预算、“拍”预算,导致预算严重脱离实际,缺乏科学性和可执行性。

2.预算能否批准主要取决于管理层对预算结果的满意度。

实际中,大多数国土资源管理层在审批预算草案时,多以预算结果满意度作为是否批准该预算的主要依据。为了使预算能真正起到细化战略管理目标的作用,预算的审批应注重预算草案的编制假设或编制依据是否与国土资源发展战略一致,预算编制的内容是否完整,预算指标的计算方法或确定原则是否与国土资源财政税收预算制度规定的原则和方法吻合。

三、国土资源财政税收预算管理的必要性

1.财政体制的改革要求必须对国土资源财政税收进行预算管理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公共财政体制的目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正朝着实行部门预算、细化预算编制、推行政府采购、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推进收支两条线、优化政府收支分类等内容展开。

2.预算是一种控制手段

预算以数量化的方式来表明管理工作标准,控制是以确定的管理工作标准,对行动的度量和纠正偏差。所以预算管理是过程中的控制,即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事前控制是投资项目或生产经营的规划、预算的编制,详细的描述了为实现计划目标而要进行的工作标准。事中控制是一种协调、限制差异的行动,保证预期目标的实现。事后控制是鉴别偏差,纠正不利的影响。

四、国土资源中地质调查预算标准评估原则

1.科学性

科学合理的预算标准是国土资源大调查工作顺利实施的关键,预算标准偏低,影响地质工作开展,难以保证工作目标的有效实现,预算标准偏高,浪费纳税人钱财,给国家造成损失。地质调查预算标准是国家开展地质工作进行经费投资的主要依据。地质调查项目实行国家预算管理,预算标准主要组成是项目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不包括行业平均利润和税收。它的制定原则应遵循在某种特定生产管理和技术条件下,预算标准能够保证大部分地勘单位保质保量地完成特定的地质工作任务。

2.宏观调控和指导性

预算标准经专业部门科学制定,通过专家评估,最后由国家主管部门通过法律文件形式颁布。它不仅是公平投资的度量衡,同时代表了国家投资方向。比如,从已完地质调查项目经费完成报告验收中发现,调整频率最高的工作手段是坑探。我们分析调整原因得知,大部分项目工作手段调整理由是基于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标准“坑探”价格相对偏高,施工单位认为坑探比钻探更划算所致,新颁“国土资源调查预算标准”对坑探标准进行了合理调整。国家可以通过预算标准杠杆作用来调控地质勘查工作、引导地质施工队伍,或者国家为了加强或抑制某地区地质工作投资,可以通过调整地质项目预算标准地区系数来引导投资,确保地质勘查事业健康发展。

五、如何加强对国土资源财政税收预算管理的几点建议

1.国土资源财政税收预算管理必须建立有效的机制

国土资源财政税收预算管理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预算的决策层、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预算的责任部门。

(1)国土资源财政税收预算的决策层由国土资源的领导班子和业务管理部门、人事、财务、办公室、纪检、工会等部门的负责,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审议确定单位年度发展目标及事业计划;制定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书;确定预算编制的原则、方法、程序;审查并批准单位总体预算和各部门预算方案;定期听取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议并批准调整预算。

(2)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

国土资源财政税收预算必须设立预算职能部门,目前鉴于单位的规模,可以不设立专门的职能部门,其职能可以由财务部门承担,财务负责人为预算管理的责任人。作好预算管理工作,财务部门必须设置专门的预算岗位。预算岗位人员的执业水平必须达到熟悉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法规政策;了解国土资源工作目标、任务、手段、方法;了解单位内部的运行机制和各部门职责;熟悉会计核算体系和会计业务;取得地质调查项目预算人员资格证书。

(3)预算的责任部门。

指单位内部各部门,它是预算的具体编制和实施部门。预算责任部门内部必须设预算员来负责本部门的预算编制和监督。

2.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树立全员参与的科学理念

作为国土资源财政税收预算的组织者、信息的汇总者,财务人员更应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必须以通才标准和更广阔的知识背景来要求自己,而不能停留在技术层面。首先应该是一名企业管理者,其次才是财务工作者。必须树立商业化的经营理念,以市场和利润为导向,而不仅局限在财务技术性工作中。不能简单地堆砌数字,而是用数字思维清晰地表达意图。

六、国土资源财政税收预算管理实施的思考

1.避免目标置换

国土资源财政税收预算目标从属于、服从于国体资源规划的目标,但在实际工作中常常会出现严格按预算规定,始终围绕预算目标,而忘却了首要职责是实现国土资源合理规划的特点。为了防止预算控制中出现目标置换,一方面应当使预算更好地体现计划的要求,另一方面应适当掌握预算控制力度,使预算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2.避免过繁过细

有些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为,预算作为管理和控制的手段,应对未来的每一个绌节都作出具体的规定,实际上这样做会导致各职能部门缺乏应有的余地,不可避免地影响国土资源合理规划,所以预算并非越细越好。究竟预算应细化到什么程度,必须联系对职能部门授权的程度进行认真酌定,过细过繁的预算等于让授权名存实亡。

参考文献:

[1]王剑辉,郭鹏勇.试论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评估工作[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07(1O)

[2]易特华.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执行情况的动态评估[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O03(12)

土地资源管理标准篇(2)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全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我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实施*工程,加快推进全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刚才,德胜同志代表局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总结了信息化工作(*工程)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作了具体安排,我都同意。肥城局作了典型发言,并向大家演示了信息化(*工程)建设的开展情况,市局交易中心演示了*工程系统软件开发阶段性成果。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借鉴肥城局的好做法、好经验,按照德胜同志作的具体安排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取得新进展

近年来,全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按照省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信息化建设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以实施*工程为契机,以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切入点,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电子政务建设进展顺利。全市电子政务整体构架基本形成,技术体系逐渐完善。市局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投入资金550万元,电子政务平台即将建成,建成后可以实现国土资源主要审批流程、管理事项以及收发文的网上操作和运转。

(二)信息化基础建设成效显著。全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大力加强信息化基础建设,在基础网络、业务数据系统、信息服务系统、安全系统建设和信息化工作标准规范制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肥城局、新泰局、岱岳区分局、泰山区分局已完成局域网建设,为开展信息化建设奠定了基础。注重信息系统的应用,特别是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起步早、应用好,在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第二次土地调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加快各类系统的研发,覆盖土地、矿产、地质、测绘领域的基础空间数据库相继建成应用,“数字*”地理信息平台、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土地整理复垦项目信息报备、矿山开发利用统计、采矿权登记、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建设用地报盘等管理系统已经安装运行,基本农田保护管理信息系统即将开发完成。

(三)信息化建设规划进一步完善。依据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十一五”规划,结合我市实际,按照高标准规划、分步骤实施的原则,在原有方案的基础上,编写完善了《*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工程)建设工作规划》,并于去年4月底通过了*市信息产业局组织的专家评审。规划确定了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建设内容和工作计划,明确了信息化建设的工作思路,确立了信息化建设投资框架,为我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奠定了基础。

(四)服务社会水平不断提高。市局和泰山区分局、新泰局、肥城局、宁阳局建立了门户网站和网页,并通过开发应用动态信息、数据查询、导航等网上服务系统,向社会国土资源法规、政策、新闻和公告,提供信息公开查询和服务,基本满足了社会各界对国土资源管理信息的需要。

(五)工作机构不断健全。市局和各县市区局都成立了领导小组和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市局在交易中心专门设立了信息综合科,具体组织实施信息化建设工作。肥城局、宁阳局成立了具体工作机构,明确编制和人员,保障经费投入,有力地促进了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通过建立完善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加强信息队伍建设,为开展信息化工作提供了技术人才保障。

二、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加快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当前,信息化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加强国土资源管理,需要准确把握国土资源现状和动态变化,提高国土资源工作合理规划、高效管理、快速反应和科学决策的能力与水平。加快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实现国土资源管理利用方式转变,坚守耕地红线,全面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

(一)加快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是做好新形势下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内在要求。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加强国土规划,严格保护耕地,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这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出的新任务和新要求。要全面履行好我们所担负的职责,就必须更新管理理念,加快推进国土资源管理信息化进程,将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土地、矿产、测绘管理各个环节,不断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国土资源部把基本完成*工程作为“十一五”国土资源工作规划的四大目标任务之一。省厅把实施*工程,全面推进我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作为今年及今后一段时期国土资源工作的重要任务。去年10月下旬省厅专题召开信息化建设座谈会,对全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近期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强调要加快全省业务网和视频会议会商系统建设。

(二)加快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是转变国土资源管理利用方式的有效手段。目前,我市还不同程度的存在浪费和低效利用资源、破坏生态地质环境、违法违规开发利用国土资源等现象。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展国土资源调查评价、规划、管理和保护,有利于准确掌握资源家底,更加精细地管好资源,提高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利于强化资源监管,化解因资源占用引发的社会矛盾;有利于科学制定资源分配政策,实施严格的资源管理制度;有利于转变职能,增强社会化服务能力。

(三)准确把握信息化建设的有利条件和存在问题。一方面,国家*工程的实施为加快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奠定了基础,国家*工程于20*年6月正式实施,通过实施*工程,形成“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国土资源管理运行体系。我市前几年做了一些工作,特别是地籍变更调查数据库、“数字*”地理信息平台和电子报件的应用,为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我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国土资源信息化整体水平与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与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先进地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二是信息化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县市区思想认识不高、重视程度不够,机构不健全,工作进展缓慢。三是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缺少统筹规划,标准和规范不统一,资金投入不足、技术人才缺乏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对此,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加快推进我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

三、理清思路,明确任务,强力推进全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

我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的部署要求,按照“统一领导、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强化应用”的建设方针,以全面实施*工程为总抓手,加快国土资源信息化进程,以国土资源信息化带动国土资源管理技术跨越式发展,实现国土资源管理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全面提升国土资源监管和社会服务水平,确保我市的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达到“*工程”建设的目标要求,跨入全省乃至全国先进行列。当前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加快*工程实施步伐。要根据省厅*工程的总体框架和我市实施*工程一期建设的现状,紧密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全面规划部署我市*工程,做到既与省厅*工程相衔接,又充分体现*特色,实现国土资源管理信息化全覆盖,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国土资源管理的需求。加快推进涵盖土地、矿产、测绘三大领域,包括基础设施、运行平台、业务系统、基础数据建设等内容的*工程。要抓紧落实总体规划工作方案,加强与市发改委、市财政等有关部门沟通,加大资金争取力度,确保我市*工程顺利实施。市局信息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市局交易中心信息综合科全力做好技术支持,各有关科室和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工作开展。各县市区局(分局)要在市局的统一指导下,按照部省*工程的总体框架和要求,尽快组织实施。

(二)加快以国土资源网上审批为主要内容的电子政务建设。国土资源电子政务是我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工程,主要任务是在构建市、县两级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平台的基础上,实现数据库间的集成整合,建成全市统一的国土资源电子政务运行环境。在土地管理方面,要以建设用地审批为主线,将规划审查、权属审查、指标审查、占补审查、执法监察、项目审批等审批业务进行集成,建立完善耕地后备资源规划与利用、基本农田保护等系统。在矿产资源管理方面,要以矿业权管理为主线,将矿业权管理、储量管理、矿产资源规划计划管理、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地质环境与灾害管理、地热矿泉水资源登记管理等业务在数据和应用方面进行整合,以矿业权数据库、储量数据库、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为支持,形成综合的矿产管理信息系统。在测绘管理方面,以基础测绘管理为主线,加强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和测绘行政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更新补充完善测量标志、测绘成果等数据库,加快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步伐,建立基础地理空间信息数据库及管理系统。

各县市区局(分局)要按照省、市的统一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确保电子政务的建设进度。当前要抓紧建立市、县两级国土资源业务网和网络视频会议会商系统,按照省厅的部署要求,配置软硬件设备,统一调试,确保今年投入使用。

(三)加快构建国土资源信息化技术支撑标准体系。*工程要成功实施并高效运行,关键是要构建全市统一的国土资源信息化技术支撑标准体系,确保在统一的技术框架下,组织开发应用。要抓紧组织制定我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平台环境标准、应用体系标准、数据体系标准、系统集成标准以及基础设施建设规范等。在严格执行国家及部业务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全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发展的实际需要,不断完善各类业务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加强业务标准的培训和推广应用,促进市、县信息化建设标准统

一、协调一致,确保全市信息化建设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高质量运行。

(四)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是搞好信息化的前提条件。要加快国土资源网络体系建设,科学设计和建设国土资源业务网络系统,建成覆盖全市的市、县两级网络。要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建设好中心机房,配备满足信息化建设需要的高性能服务器、交换机、存储设备等硬件设施。要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基础数据库建设,着力抓好数字“*”地理空间框架等重点工程实施。要建立国土资源信息交换体系,实现数据的统一管理、维护和服务。要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应用先进的安全保护技术,建立国土资源信息安全防御系统,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各级网络和应用系统的安全保护能力。

(五)切实搞好国土资源信息开发利用。要切实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开发,提高国土资源信息综合利用水平。围绕第二次土地调查、规划修编等重点工作,加大开发力度,为国土资源管理各项业务工作提供有效支持。要按照统一标准,对国土资源基础数据进行挖掘整合,建立综合的数据交换和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利用。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今年各县市区局(分局)务必要把门户网站建设起来,搞好网上政务信息的组织、和更新,整合网上政务公开内容,面向社会提供及时高效的信息服务,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取得实效

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是一项技术复杂、标准较高的系统工程。全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全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抓紧建立健全信息化建设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带头使用信息系统办公,在信息化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要把国土资源信息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将信息化建设任务列为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的重点内容,进行检查、考核和评比。市局信息办要加强统筹和协调,搞好技术支撑,加强对全市信息化工作的指导。全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广大干部职工要从大局出发,主动配合,积极参与信息化建设。

(二)统筹规划,强化应用。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要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的原则,统筹规划,逐步实施,始终把系统及数据的实用性摆在第一位,边建边用,注重实效,逐步完善提高。要围绕需求,做好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快推进。要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管理的职责,特别是加强资源监管的实际需要做好调查,搞好整体规划,分解任务,狠抓落实。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在制定信息化建设规划时要与市局总体规划相衔接,信息化建设方案要经局信息办统一审核把关后实施,确保全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的统一和协调。

土地资源管理标准篇(3)

区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区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区政府负责年度土地复垦计划的审批。区规划土地局是本区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的主管部门,根据本区的土地整治规划和市规划国土资源局下达的年度整治计划,负责我区北部五镇土地整理复垦年度计划的编制、土地整理复垦项目立项和确认的报批、复垦补贴资金的初审及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日常管理。同时负责土地整理复垦工作的业务指导、竣工验收和资料整理以及与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的协调沟通等工作。区财政局负责按市规划国土资源局下达的新增建设计划和年度土地整治计划安排土地整理复垦专项补贴资金及复垦经费的资金管理,参与区土地整理复垦项目的立项论证、验收、监管和技术指导。区农委负责整理复垦项目的土地培肥和土壤肥力监测,参与区土地整理复垦项目的立项论证、验收、监管和技术指导,指导各镇做好复垦耕地管护利用工作。区水务局负责整理复垦项目涉及的水利设施的质量监管,以及根据水系规划调整对坑塘、河道等的填埋确认,参与区土地整理复垦项目的立项论证、验收、监管和技术指导,并结合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区规划土地局、区财政局、区农委、区水务局等部门是区农村土地整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土地整理复垦项目的指导和验收,并按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各镇政府是土地整理复垦项目的责任主体,负责完成区政府下达的土地整治、整理复垦年度计划,对本行政区域内土地整理复垦地块情况的调查摸底、方案编制、申报立项、组织实施。

基本条件

1.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应严格按土地整治专项规划、计划,增减挂钩专项规划等有计划地组织实施。2.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原则安排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域和一般农地保护区域。3.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地块必须进行确权登记,其地类现状清晰无误。4.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要符合自然生态环境的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计划编制

区规划土地局根据土地整治规划和市规划国土资源局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及年度整治计划,编制北部五镇的年度土地整理复垦计划,报区政府审批。批准后予以下发。

立项、组织实施和验收确认

立项申报和审核。镇政府根据区政府下达的土地开发整治、整理复垦年度计划,依据土地整治专项规划,确定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的地块,按规定程序向区规划土地局申报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立项,并经同意后上报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审核批准。组织实施。经市规划国土资源局批准立项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由所在镇政府按本市土地整理复垦项目验收标准组织实施。项目实施管理推行项目法人、公告、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和合同管理等制度。镇政府为项目承担单位,履行法人义务,具体组织项目实施工作。镇政府应成立项目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项目招投标方案由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编制,经所在镇政府审核同意后实施。项目施工、工程监理、造价审计等应严格遵守招投标管理的相关规定,中标确定后,镇政府负责与中标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和监理等合同,并组织项目实施,对施工进度和质量负总责。竣工验收和新增耕地确认。项目实施完成后,由镇政府向区规划土地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区规划土地局应及时向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申请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后地类变更和面积核定,并会同区财政、农委、水务等部门联合进行项目验收,出具验收意见。经验收合格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由区规划土地局按规定程序向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申报新增耕地面积确认。

补贴标准

区政府对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进行补贴,补贴面积以市规划国土资源局核发的《市新增耕地确认书》确定的新增耕地面积为准,按区政府统筹面积,经费标准按下列不同项目进行核准,经区规划土地局初审后报区财政,由区财政统一拨付到相关镇。通过土地整理、土地复垦的项目,每亩补贴原则上高于市要素市场指标调剂价格,该标准每年按区政府核定的价格为准(暂定40万/亩,每年末重新拟定价格报区政府审批确定)。历史违法用地拆除复垦的项目参照上述标准执行。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获得的节余土地指标,每亩补贴120万元。

资金来源

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专项资金来源为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闲置费、土地出让金中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部分等。

使用范围

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贴使用范围:1.复垦成本支出;2.农民社会保障、居住转移等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支出;3.基本农田保护、土地整理、耕地开发、土地增减挂钩等支出;4.其他与农业、农村和农民相关的支出。

资金管理

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资金实行“三专”制度,即专款专用、专帐核算和专项管理。各镇要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资金的使用安全,并加强对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档案资料的管理。区规划土地局、区财政局、区农委、区水务局等部门应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检查和监督;区审计局对土地开发管理复垦项目资金结合实际进行审计。

指标管理

新增耕地指标由区规划土地局统一管理。区规划土地局应建立完整的耕地占补平衡台帐,动态反映补充耕地指标储备、使用等情况。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新增耕地获得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在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年度计划内的,20%区统筹使用,80%直接用于各镇、园区的建设项目(如镇、园区放弃,由区统筹使用),区统筹使用指标按标准下拨复垦补贴;超出土地整理复垦年度计划的,由区统筹使用,按标准上浮20%下拨复垦补贴。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的土地指标,20%区统筹使用,80%直接用于各镇、园区的建设项目(如镇、园区放弃,由区统筹使用),区统筹使用指标按标准下拨复垦补贴。各镇通过历史违法用地拆除复垦并经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确认的耕地指标,由区规划土地局统一管理,直接用于各镇、园区的项目开发。根据市规划国土资源局核发的《市新增耕地确认书》,对直接用于各镇、园区建设项目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由区规划土地局核发《区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使用单》。

新增耕地管理

区规划土地局应做好新增耕地的地籍变更登记和统计工作,并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及时反映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实施后的新增耕地情况。新增耕地的用途不得违反耕地保护的有关规定。

土地资源管理标准篇(4)

关键词:国土资源、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建设

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是国家提出的一项最重要的工作,根据建设要求来看,建立起适合每个省份的信息监管平台模型与指标,并且对数据进行充分的对接,最大程度上呈现出数据的优势。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基本的土地管理流程已经形成,基本的管理模式已经初步建立。即:天上看、地上查以及网上管。

一、国土资源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建设的内涵

建立国土资源综合信息监管平台【1】主要根据的就是国家颁布的业务与管理的需求来之定的,各个省份建立起国土资源监管的模型,在这个基础上,建立起基本的数据库以及应用标准。根据相关的数据执行标准,对数据进行抽象化的抽取、转化以及统计分析,充分采集数据信息,进而形成数据采集、决策以及指挥等功能一体化的系统,展现出天网计划的综合应用。建立基本的运行原理以及管理,形成机制。对于基本的综合监管体系进行统一的认定,建立起基本的监管体系,创新出信的管理模式。

二、国土资源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建设的内容

1.建设数据指标和基本规范

信息监管平台建设的首要目标就是建设基本的数据指标以及规范,使用统一的口径对各个数据进行分析,分析出能够利用的数据。同时,将建设数据作为基本的保证,进而形成数据实时更新的系统。建立起信息化传输渠道,获得相关的数据传输。目前,现有的系统还不能够达到实时的要求,在原有系统的基础上,通过建立起统一的监管平台,实现数据的实时更新。使得资源管理部门能够准确及时的获得信息。建设项目能够快速进行实施,尤其是农村占用土地以及基本耕地,在利用土地进行规划的时候【2】,会出现违法占用的情况。同时,矿产也会随时进行变化,对矿山的利用情况进行分析对比分析,不断加强土地的监管以及资源的开发和整顿,为信息的发展提供基本的保障以及技术支持。

2. 建设决策系统

国土资源综合信息监管平台目的就是为了建设“一张网”,一张能够将国土资源的基本信息全部录入的信息,它属于一种综合性的决策系统。在建设系统的时候,将建设的内容分为事前监管、事中监管以及事后监管。其中,事前监管指的是在国土资源发生变化之前,使用数据推测为其提供基本的预判。这一部分需要强大的数据库支持,是管理数据的综合性的展示。事中监管指的是将正在运行的时候以及发生业务变化的时候进行实时的监管和监测。事后监测指的是通过对国土资源进行整体的规划,将整体的资源数据进行统计以及分析,进而得出各类资源的的变化情况,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监测。按照监管对象的不同可以将国土资源进行整体分类【3】,分为:省级、地市以及县级。进行分级监控,然后将统一的数据进行上报,监管的侧重点因级别不同而不一样。其中,省级国土资源的数据库要大得多,对于专业的要求更高。地县级的国土资源数据展示更加的细致,对其自身的监测应该更加及时。

3. 建立起监管模型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将国土资源的数据进行全面的分析,建立起省级国土资源信息,在大量数据模型的基础上,确立整体数据库的监管模型,并对数据模型的需求进行整体分析,进而形成国土资源的监管指标,确保能够使用这个指标建立起一套全面的监管系统。当然,这个系统的建立是建立在数据分析以及流程建设的基础上。根据国土资源监管平台的基本要求,需要建立的模型主要包括【4】,数据更新、模型建设、业务跟踪以及监测模型,处理异常数据,合理的利用国土资源,进行整体化的综合模型监测,建立起国土资源管理预警模型。

4. 标准的实施规范

为了能够实现监管平台的建设与应用,对于平台建设中所描述的规范的每一项一定要一一进行核对。所以,在建立监管模型的时候,需要建设标准实施的基本规范。省级国土资源信息化【5】是我们国家管理信息资源的主要方式,占有十分大的比重。所以,在制定实施标准的时候,应该遵循基本的准确原则,开展各项工作。也就是将制定好的标准严格执行,没有例外情况。对于综合性的监管平台,目前最缺乏的就是标准制定的规范以及执行不彻底,这就需要监管部门制定严格的规定,不断完善执行机制。主要包括建立数据库以及数据模型的建立,基本流程的建立和应用分析。只有严格执行这些基本规范,才能够确保国土资源信息化平台建设的存在的意义。

5. 数据处理

处理数据是整个平台建设的重中之重【6】,将数据收集起来以后,必须要将数据进行处理,所谓的处理就是讲数据进行梳理以及整合,对于没有用的数据进行删除,对于有用的数据,进行加工使用。再将数据加工以后,就是对数据进行合理的管理,形成大的数据库。给国土资源信息的组合提供准确以及客观的数据支撑,这样才能够保证整体数据处理的准确性。

建立内容 比例

建立规范 1.4

决策系统 3.2

监管模型 3.3

数据处理 8.6

结语:建立基本的运行原理以及管理,形成机制。对于基本的综合监管体系进行统一的认定,建立起基本的监管体系,创新出信的管理模式。国土资源平台的建设是信息化建设的支撑目标

参考文献:

[1]李华;孟宪素;翟刚;王莉莉;;基于国土资源“一张图”的综合监管与共享服务平台建设研究[J];国土资源信息化;2011年04期

[2]赖学强;张江辉;徐海涛;;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建设构想[J];国土资源信息化;2012年04期

[3]蒲云贵;赵毅;;市级国土资源电子监察实践浅析[J];国土资源信息化;2010年04期

[4]朱剑;基于“一张图”的广西建设用地批后实施综合监管平台研究[D];广西师范学院;2011年

土地资源管理标准篇(5)

第二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下达、执行、监督和考核,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是指国家对计划年度内新增建设用地量、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量和耕地保有量的具体安排。

前款规定的新增建设用地量,包括建设占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

第三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二)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以土地供应引导需求,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三)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相平衡;

(四)优先保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用地;

(五)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

(六)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第四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包括:

(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包括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和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及耕地指标。

(二)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包括土地开发补充耕地指标和土地整理复垦补充耕地指标。

(三)耕地保有量计划指标。

前款第(一)项规定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为城镇村建设用地指标和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独立选址的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指标。

各地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分类的基础上增设控制指标。

第五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宏观调控要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供地政策和土地利用的实际情况等因素确定。

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建设占用耕地、实现耕地保有量目标等情况确定。

耕地保有量计划指标依据国务院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下达的耕地保护责任考核目标确定。

第六条须国务院及国家发展和改革等部门审批、核准和备案的重点建设项目拟在计划年度内使用土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由行业主管部门于上一年九月二十五日前,按项目向国土资源部提出计划建议,同时抄送项目拟使用土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以及发展和改革部门。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提出本地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议,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查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议,应当于每年十月三十一日前报国土资源部,同时抄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议在相关省、自治区的计划建议中单列。

第八条国土资源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议的基础上,提出全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总量控制指标建议。

第九条国土资源部根据全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提出的计划指标建议,编制全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草案,纳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上报国务院。经国务院审定后,下达各地参照执行。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后,正式执行。

第十条全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下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只下达城镇村(包括独立工矿区)和由省及省以下审批、核准和备案的独立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国务院及国家发展和改革等部门审批、核准和备案的独立选址重点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不下达地方,在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时直接核销。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可以将上级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分解,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下达。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将分解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分解下达计划指标时,对国务院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城市,应将中心城市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单独列出。

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分解下达城镇村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时,应当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原则,统筹城乡建设,合理安排城镇和农村建设用地,实现建设用地的总量控制。

第十二条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实行指令性管理,不得突破。

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城镇村建设用地指标和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独立选址的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不得混用。没有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擅自批准用地的,或者没有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计划指标擅自批准农用地转用的,按非法批准用地追究法律责任。

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应当不低于土地开发整理计划确定的指标。

第十三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一经批准下达,必须严格执行。

因特殊情况需增加全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的,按规定程序报国务院审定。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土地利用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台帐管理,在建设用地审批的规划审查过程中确认并根据批准情况及时核销计划,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登记和统计,并按月上报,作为计划执行跟踪和监督的依据。

第十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于每年九月份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并形成报告报国土资源部。

第十六条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对下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年度评估和考核。

年度评估和考核,以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和监测数据为依据。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为考核年度。

第十七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年度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计划编制和管理的依据。

对实际新增建设用地面积超过当年下达计划指标的,扣减下一年度相应的计划指标。

土地资源管理标准篇(6)

受市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汇报我市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的情况,请予审议。

我国第一部《土地管理法》是1986年颁布的,今年是20周年。期间经过了2次修正、1次修订。我今天汇报的,是1998年修订、20**年修正的新《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新法)的贯彻实施情况。

一、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基本情况

新法实施以来,我市出台了《关于对市区土地实行五统一管理的通知》、《××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土地市场管理促进经济发展的通知》等20多个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制度,土地管理工作逐渐步入了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

(一)宣传力度不断加,社会各界的依法用地意识逐步增强。新法出台以后,我市把对新法的宣传作为“三五”普法、“四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坚持“6.25”全国土地日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采取举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材料、举办国土资源杯“歌唱××”歌曲创作赛和土地管理电视知识竞赛等形式,对新法进行广泛深入宣传。1999年以来,全市举办培训班100多期,培训1.5万人次,召开座谈会70多次,发放宣传材料70多万份。通过宣传,各级领导、用地单位和广群众对新法的认识不断提高,资源忧患意识、依法用地意识明显增强,有力地促进了新法的顺利实施。

(二)耕地保护机制不断健全,耕地保护力度不断加。一是建立耕地保护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办法,明确各级耕地保护的目标和责任。特别是在基本农田保护方面,市、县、镇、村、农户逐级签订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市共签订55万份,确保责任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建立健全了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缴纳耕地开垦费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等制度,并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五不准”等上级关于耕地保护的各项政策,实现了耕地保护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力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十五”期间,我市争取国家级、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26个,争取资金2.2亿元,全市通过开发整理复垦增加耕地3000多公顷。1997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时,确定我市耕地保有量为192969.12公顷,基本农田面积为169943.86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为88.1%。到20**年,我市经审批的建设用地,连续7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基本农田保护率始终保持在88.1%以上。

(三)土地市场不断规范,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程度不断提高。一是建立土地储备制度。市及各市国土资源部门都成立了土地储备中心,通过收回、收购等方式储备土地,并制定土地供应计划,根据市场情况,适时推向市场,起到宏观调控土地市场的作用。二是建立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年,市政府出台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办法》;20**年,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土地市场管理促进经济发展的通知》。两个文件都明确规定,对商业、旅游、娱乐、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用地,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20**年,各市区都建立了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率先在全省全面实行。20**年以来,国土资源部门建立健全了局长办公会集体会审出让底价制度、现场监督公证制度、监督管理方案审批备案制度、公告和信息披露制度、拍卖底价和竞买人报名保密制度等制度,不断完善工作程序,使“招拍挂”工作规范运行,国有土地的资产价值得到充分显现。20**年,我市又进行了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试点。20**年,全市“招拍挂”出让经营性土地129宗,实现政府纯收益9.5亿元,占土地总收益的比例由**年的6%提高到59%。三是建立地价管理制度。**年,我市将市区土地划为7个级别,制定了相应级别不同用途的基准地价。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基础设施状况的改善,20**年和20**年,又对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进行了两次调整,使地价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保证了国有土地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对采取协议方式供地的,供地价格均以基准地价为基础依法进行评估,并经国土资源部门集体会审确认,保证了土地出让的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国有土地资产不流失。四是建立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转让交易制度。市及各市都建立了土地交易市场。除城镇居民住房、法院判决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外,对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实行在交易中心挂牌交易,对申报的转让价格低于实际评估价格20%的,政府行使优先购买权。该制度的建立,培育和规范了土地二级市场。土地市场建设的不断深化,使土地资产收益逐年幅度增加。20**年,全市实现政府土地纯收益16.3亿元,是**年的10倍。

(四)征地管理不断加强,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重点强化了四项措施:一是规范征地程序。凡是征地前没对土地补偿标准进行听证或测算征地标准达不到我市最低标准的,国土资源部门一律不受理征地审批报件。二是依法适当提高征地补偿标准。新法出台后,我市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了3次调整。**年,市政府办公室下发17号文件,将市区征用土地年产值标准和地上附着物标准提高了20%左右。20**年,市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征地年产值和补偿标准的通知》,规定城市规划区内耕地年产值最低标准环翠区为每亩1800元,荣成市、文登市为每亩1600元,乳山市为每亩1400元;城市规划区外耕地最低年产值标准为每亩1000元。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两项合计不得低于亩产值的16倍。为有效解决征地中同地不同价的问题,使征地工作更加公平合理,并进一步提高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的统一部署,从20**年下半年开始,国土资源部门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制订工作。在城市规划区内征地的,适用区片地价;在城市规划区外征地的,适用统一年产值标准。市区区片地价分了10个区片、5个级别:分别是每亩8万元、7万元、5万元、4万元和3万元;统一年产值分了5个区域,标准都是每亩1300元,补偿倍数分别是23倍、22倍和20倍。目前各市区全面完成了制订工作,待省上批准后公布实施。三是严把征地补偿关。从20**年开始,对新增建设用地,供地报件中必须附被征地村出具的土地补偿费到位证明和被征地农民领取补偿费的证明,否则国土资源部门不予受理和批准供地。四是做好失地农民的安置工作。我市先后采取了货币安置、农业安置、留地安置、转权让利、土地入股等安置方式。为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问题,20**年,市政府下发《关于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通过“政府出一块、村集体补一块、农民个人缴一块”的方式,把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保障的社会化。目前各市区都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了相关政策。

(五)执法监察机制不断健全,土地执法力度不断加。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都成立了执法监察科,组建了执法监察支队和队,建立了市、县、镇、村四级土地动态巡查网络,制定了《××市土地动态巡查办法》,与公安部门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对土地违法案件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20**年以来,扎实开展了城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清理整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开发区清理整顿等集中治理整顿工作,全市共制止土地违法行为500多起,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930余件,拆除违法占地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有力地规范了土地市场秩序。截至20**年,市国土资源局连续3年被市整规办评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先进单位;20**年,被山东省整规办评为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先进集体。

(六)土地调控力度不断加,促进了全市经济的平稳运行。20**年,国务院把国土资源部门定位为宏观调控部门,把土地作为宏观调控国民经济的重要手段,下发了国发〔20**〕28号和〔2006〕31号文件,制定了一系列土地调控的措施。对此,我市态度鲜明,行动积极,措施果断,一是严格执行国家产业和用地政策,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做到“三禁止、一严格”,即禁止向违背国家产业政策、高耗能高污染、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的项目供地,严格控制列入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的项目用地。二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开展2006年新开工项目用地清理工作。今年国庆节期间,市国土资源局组成7个督导检查组,进驻各市区,对新开工项目逐个进行土地报件档案和实地现场督导落实。对10个违法占地项目全部依法进行了查处,其中依法拆除的4个,没收的3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的3个,恢复土地原状的1个;对8个项目进行了罚款;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责任人10人,追究刑事责任的2人,做到了既处理事,又处理人。10月16日,我市新开工项目清理工作顺利通过国务院督查组的检查验收。

(七)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不断提高。一是强化窗口办文工作,提高服务效率。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都建立了窗口办文制度,把土地审批事项纳入窗口管理,实行“受理”与“办理”分开。依托城镇地籍信息系统,把城镇居民土地登记发证时限由法定的2个月缩短到15分钟以内,极地方便了市民。20**年,市国土资源局办文窗口被省国土资源厅和市直机关工委分别评为“优秀办文窗口”和“文明窗口”;20**年—20**年,连续4年被市行政审批中心授予“群众最满意窗口”称号。二是坚持开源节流,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在节约用地方面,全市通过旧城改造、治理“城中村”和“空心村”、处置闲置土地等措施,盘活土地1.6万多亩,节约土地7000多亩。在集约用地方面,20**年,市政府下发31号和38号文件,对30个类别工业项目用地的投资强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化率做了详细的规定。依据这两个文件,国土资源部门在用地审批中严格把关,对达不到我市土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的,坚决不予批地或核减用地面积。我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得到省政府的充分肯定,2006年,全省土地利用管理工作暨节约集约用地先进企业表彰会议在我市召开,我市金猴集团、万得集团、三角华盛轮胎、华力电机等8家企业受到表彰。三是千方百计保证项目落地。20**年以来,我市共争取审批建设用地8.3万亩,综合全省各市城市面积和经济发展、财政收入等因素(这些因素是省上分配用地指标时的参考依据),批地总量排在全省15个市(除济南、青岛外)前列。坚持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供地政策,实行“五个优先”,即优先保证国家、省、市重点工程,教育、卫生等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高科技项目,重点利用外资项目以及资金到位的项目用地。

20**年,市政府被省政府评为全省实施20**-20**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先进单位。20**-20**年,市国土资源局连续4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单位;20**年,被省国土资源厅评为全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先进单位;20**年,被人事部、国土资源部授予“全国国土资源系统先进集体”称号;20**年,荣成市国土资源局、文登市国土资源局被省人事厅、国土资源厅授予“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二、土地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社会各界特别是个别地方领导依法用地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个别地方把发展同多占地划等号,认为发展就要多占地,多占地就是发展。有的地方用地根本不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放在眼里,想开发哪块就开发哪块,投资商看中哪块就给哪块,不管符不符合规划,不管有没有用地指标,也不管是不是基本农田,对国土资源部门的依法制止和规范,他们认为是阻碍经济发展。有的地方甚至搞“毁地招商”,什么项目也没有,把地推平了再说。有的乡镇以租代征违法用地现象比较突出。

(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近年来,我市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上进行了不懈地探索,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但从总体上看,社会各界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识还不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还停留在较低水平。开发区中工厂建一层厂房的较多,有的还讲排场,建花园式工厂,搞面积绿地,土地利用效率较低。土地闲置浪费的现象比较突出,不是有项目没地,而是有地没项目,不是土地制约了经济发展,而是有些地方土地的闲置荒芜引起了群众的不满。土地集约利用的审批考核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健全,有的企业不是根据投资强度确定用地面积,而是虚报投资强度到国土资源部门骗取多批地;批地后,一些用地单位没有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投资、建设。

(三)征地中损害农民利益的现象仍然存在。发展经济、推进工业化必须要占用农民集体土地,但是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过程,应当是农民分享工业化、城镇化成果的过程,应当有利于增加而不是损害农民的利益,应当有利于缩小而不是扩城乡的差距。但有的地方领导干部脑子里缺乏这种观念,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的现象依然存在,甚至违背农民意愿强行征地。造成征地纠纷不断发生,农民上访不断出现,影响社会稳定。据统计,因为征地问题引起农民上访占土地量的40%。从反映的情况看,有的地方的征地行为作风粗暴、性质恶劣,庄稼眼看就要收了,一夜之间强行把地推平,这种做法必须纠正。

(四)土地历史遗留问题较难处理,亟待妥善解决。近年来土地方面暴露出来的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其中最突出的有三个方面:一是原来出让的土地,后来由于《森林法》的有关规定或者规划调整为绿地等原因,使土地使用者不能按原用途使用,形成遗留问题,比如初村北海、张村沿海等1.3万亩土地。土地使用者纷纷要求解决,处理难度很。二是乳山银滩开发区于1992-1993年越权批准出让的一些土地,现在还有1万亩左右由于当时没有确定具置而空挂,用地单位都来找,难以解决。三是以前有的乡镇搞以地生财,把地擅自卖给开发商,由于没经过转用征收,不能办理正常的用地手续,前任领导把收开发商的钱挪作他用,换届后下一任领导不承认,现在开发商想办理用地手续,符合规划的没有资金,不符合规划的办不了手续。

三、今后我市土地管理的思路和措施

今后我市的土地管理工作,将以这次市人常委会审议《土地管理法》贯彻情况为契机和动力,紧紧围绕市委“1161”工作思路和目标,认真贯彻崔曰臣记、宋远方市长、刘命信副市长今年10月9日到市国土资源局调研时的重要指示精神,规范管理,高效服务,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可持续的土地保障和优质高效服务,重点做好五个方面。

(一)严格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一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使修编后的规划既有利于保护耕地,又为经济发展留出合理的用地空间。二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定期对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保护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进一步强化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对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的责任。按照“基本农田标准化、基础工作规范化、保护责任社会化、监督管理信息化”的总体要求,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坚决制止通过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方式规避占用基本农田报批的违法行为,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三是力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积极申报部级、省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争取专项资金。认真落实《××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全面推行项目招投标管理,实现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的规范化运作。

(二)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综合利用率。加宣传力度,彻底转变粗放的用地观念和习惯,提高社会各界的节约集约用地意识。加强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建立健全土地集约利用考核评价办法和体系,遏制圈占土地和粗放用地。一是批前严格审查。建设项目办理立项手续前,由项目所在地的国土资源部门进行用地预审,未经用地预审的,一律不予转报批次用地和批准供地。二是批中严格把关。对超过规定用地定额标准或达不到我市集约利用控制标准的,压缩用地面积或不予批准用地。三是批后严格监管。建立新批土地信息库和跟踪检查台帐,建立新批用地项目现场公示制度,及时向建设单位下发提示和督促建设通知,定期跟踪检查,防止土地闲置。把企业现有土地利用情况作为新增供地的重要依据,对土地利用率高的企业,在新申请用地时优先安排;对达不到节约集约用地规定标准的企业,暂缓新的用地审批,待其将原有土地达到节约集约利用标准后,再考虑新的用地审批,促进企业节约集约用地。

(三)拓宽用地空间,保障经济发展。一是立足内涵挖潜,彻底清查、充分利用批而未供的土地、闲置土地、空闲土地等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二是继续争取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与城镇新增建设用地挂钩试点工作,通过农村建设用地减少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优化城乡用地结构,拓宽城市用地空间。三是全面摸清全市范围内可利用的盐田、废弃虾池和沿海滩涂,在充分做好环境影响论证和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区别不同情况,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加以利用。四是加向上沟通协调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省上预留的建设用地指标,缓解土地供需矛盾。

(四)加强和改进征地管理,维护农民利益。一是把提高征地补偿标准落到实处。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区片地价批准公布前,严格执行威政办发〔20**〕69号文件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因失地而下降。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区片地价出台后,严格按照新的标准执行,切实解决征地标准偏低和同地不同价的问题。二是严把征地补偿关,确保征地补偿费及时足额到位。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落实的,一律不予受理上报省政府批次征地报件;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到位的,一律不批准供地。探索建立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和统一收缴、发放机制,减少发放环节,防止截留、挪用。

土地资源管理标准篇(7)

第二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下达、执行、监督和考核,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是指国家对计划年度内新增建设用地量、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量和耕地保有量的具体安排。

前款规定的新增建设用地量,包括建设占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

第三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二)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以土地供应引导需求,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三)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相平衡;

(四)优先保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用地;

(五)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

(六)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第四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包括:

(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包括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和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及耕地指标。

(二)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包括土地开发补充耕地指标和土地整理复垦补充耕地指标。

(三)耕地保有量计划指标。

前款第(一)项规定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为城镇村建设用地指标和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独立选址的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指标。

各地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分类的基础上增设控制指标。

第五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宏观调控要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供地政策和土地利用的实际情况等因素确定。

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建设占用耕地、实现耕地保有量目标等情况确定。

耕地保有量计划指标依据国务院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下达的耕地保护责任考核目标确定。

第六条需国务院及国家发展和改革等部门审批、核准和备案的重点建设项目拟在计划年度内使用土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由行业主管部门于上一年九月二十五日前,按项目向国土资源部提出计划建议,同时抄送项目拟使用土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以及发展和改革部门。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提出本地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议,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查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议,应当于每年十月三十一日前报国土资源部,同时抄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议在相关省、自治区的计划建议中单列。

第八条国土资源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议的基础上,提出全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总量控制指标建议。

第九条国土资源部根据全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提出的计划指标建议,编制全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草案,纳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上报国务院。经国务院审定后,下达各地参照执行。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后,正式执行。

第十条全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下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只下达城镇村(包括独立工矿区)和由省及省以下审批、核准和备案的独立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国务院及国家发展和改革等部门审批、核准和备案的独立选址重点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不下达地方,在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时直接核销。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可以将上级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分解,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下达。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将分解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分解下达计划指标时,对国务院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城市,应将中心城市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单独列出。

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分解下达城镇村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时,应当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原则,统筹城乡建设,合理安排城镇和农村建设用地,实现建设用地的总量控制。

第十二条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实行指令性管理,不得突破。

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城镇村建设用地指标和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独立选址的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不得混用。没有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擅自批准用地的,或者没有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计划指标擅自批准农用地转用的,按非法批准用地追究法律责任。

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应当不低于土地开发整理计划确定的指标。

第十三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一经批准下达,必须严格执行。

因特殊情况需增加全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的,按规定程序报国务院审定。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土地利用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台账管理,在建设用地审批的规划审查过程中确认并根据批准情况及时核销计划,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登记和统计,并按月上报,作为计划执行跟踪和监督的依据。

第十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于每年九月份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并形成报告报国土资源部。

第十六条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对下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年度评估和考核。年度评估和考核,以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和监测数据为依据。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为考核年度。

第十七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年度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计划编制和管理的依据。

对实际新增建设用地面积超过当年下达计划指标的,扣减下一年度相应的计划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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