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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账务处理精品(七篇)

时间:2023-10-20 10:00:52

盘点账务处理篇(1)

(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江苏 无锡 214153)

摘 要:传统教学设计存在的弊端。这样的设计完全是从理论课程的角度出发,泛泛而谈清查的相关理论知识,既没有联系会计岗位实际,也没有提供较强的操作案例,仅有的实践活动也局限于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及少数的几笔账务处理,对于清查的过程和方法的具体操作并没有深入介绍。而且章节之间没有很好的衔接,同一种财物的清查从方法到后期处理被人为割裂,不利于学生的理解和认知。二、“财产清查”教学安排新设想。在我的设计当中,打破了传统教材和教法,进行资源整合,将该项目分为了三个模块:财产清查概述、货币资金的清查、存货的清查,每一个模块都是一个完整的体系,从每项财产物资的清查方法到该物资清查结果的账务处理一一囊括,将割裂的章节融合成整体,体现了系统性、完整性、和财会岗位特征。

关键词 :财产清查;模块化教学;新设想

中图分类号:G7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4)28-0220-04

《财产清查》一章是高职财会专业学生在一年级开设的《基础会计》课程中的重要章节。如果将一般的教材内容与企业会计工作实际一一对应的话,那么前几章主要内容是让学生认识会计工作,进而完成期初建账工作。随后的章节安排则使学生掌握填制和审核凭证、登记账簿,这是会计工作的起始和中间环节;在此基础上完成对账、结账、编制报表等会计期末工作。而财产清查正是处于对账环节中的账实核对,因此教材一般将其安排在“账簿”一章之后,“财务报告”章节之前,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也是《基础会计》这门理论课程中实践性操作性较强的一章。但是,传统的教材设计在这一章中并没有充分体现它的实践操作性,内容安排上不够系统,存在较大弊端。

一、传统教学设计的弊端

(一)传统的教材与教学设计安排。在一般的教材中,这一章主要分为三个小节:第一节财产清查的概述,主要包括财产清查的概念、种类,两种盘存制度的介绍;第二节 财产清查的方法,主要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存货与固定资产、往来款项的清查等;第三节 财产清查结果的账务处理,是对前述各项财产物资清查结果如何进行账务处理的讲解。而教师一般也是按照教材安排进行授课的。

(二)传统教学设计存在的弊端。这样的设计完全是从理论课程的角度出发,泛泛而谈清查的相关理论知识,既没有联系会计岗位实际,也没有提供较强的操作案例,仅有的实践活动也局限于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及少数的几笔账务处理,对于清查的过程和方法的具体操作并没有深入介绍。而且章节之间没有很好的衔接,同一种财物的清查从方法到后期处理被人为割裂,不利于学生的理解和认知。很多学生在学习这一章时只能停留在做题目的层面上,对于某一项财产物资具体如何清查、清查完毕后如何处理的操作流程茫然不知,没有实践操作能力。而最为至关重要的是这一章的内容只有《基础会计》课程才开设,后续财会课程中几乎再无涉及,如果错过了此时的业务训练,那么直至毕业他们也无法掌握财产清查的真正方法,走上工作岗位后需要重新学习。基于以上分析,结合对学生学情和多年教学经验的总结,我对《财产清查》一章教学安排做了新的设想。

二、“财产清查”教学安排新设想

章节的模块化教学设计。在我的设计当中,打破了传统教材和教法,进行资源整合,将该项目分为了三个模块:财产清查概述、货币资金的清查、存货的清查,每一个模块都是一个完整的体系,从每项财产物资的清查方法到该物资清查结果的账务处理一一囊括,将割裂的章节融合成整体,体现了系统性、完整性、和财会岗位特征。至于固定资产的清查,由于固定资产盘盈较为复杂,此内容将在《财务会计》课程中作为补充,固定资产盘亏的账务处理较简单与存货则可以安排在存货清查后自学。往来款项的清查则安排在货币资金清查后拓展自学。

(一)模块一 财产清查概述的主要教学内容安排:

任务一、财产清查的概念和种类

1、财产清查的概念(重点)

2、财产清查的作用(了解)

3、财产清查的种类(重、难点)

(A)按清查范围可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

(1).全面清查 (2).局部清查

(B)按时间可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

(1).定期清查 (2).不定期清查

4、财产清查的一般程序(熟悉)

任务二、财产物资的盘存制度(重、难点)

1、概念:盘存制度是指通过对实物的盘查、核对,确定财产物资结存情况的一种制度。

2、永续盘存制(重点)

(A)概念

(B)计算公式 (案例1,难点)

案例1.小赵是公司的仓库保管员,平时工作认真、细致,对他所管理的材料收发情况都分别进行详细的记录,下面就是A材料本月的收发台账:要求:计算期末A材料的发出和结余情况;

解答:需要掌握财产物资的盘存制度,才能正确确定财产的发出和结余情况。顺利地引出盘存制度,新建任务二。举案例1小赵的账簿记录来说明永续盘存制的概念:平时既登记财产物资的增加数,也登记减少数,能随时结出财产物资的账面结存数。采用案例教学法,用具体的数据来分析问题和说明问题,便于学生理解永续盘存制的概念和特点。教师借助案例1,板书计算公式。

学生代入保管员小赵的角色,模拟演练,小组合作,计算出本月A材料的发出数量和结存数量。案例1中简单的对数量的计算,没有超出1年级会计专业学生的知识储备和能力范围,符合学情。同时,打破传统,理实结合,突破难点。学生通过模拟体验了解工作实际,提升财会专业技能。教师扮演设计者和激励者,通过案例鼓励学生积极参与,为师生互动提供桥梁,加强了师生合作、学生与学生的合作与交流。

(二)特点 、优缺点 (三)适用范围 (四)是否需要财产清查,以及清查的目的

三、实地盘存制(重点)

(一)概念

(二)计算公式(案例2,难点)

案例2:假如案例1中小赵在办公过程中不慎遗失了出库台账,只有入库的台账,要求学生确定本期发出数。

学生通过讨论发现条件不够,教师给出期末通过实地盘点(两种制度的不同之处)的结存数590kg,学生计算本期发出成本。

(三)特点 、优缺点

(四)适用范围

(五)是否需要财产清查,以及清查的目的

四、两种盘存制度比较(师生共同归纳)

(二)模块二 货币资金的清查具体教学安排

任务一:库存现金的清查

1、清查方法:实地盘点法

现金日记账的账存数实地盘点的实存数 账实核对,查明账实是否相符

2、库存现金清查步骤及注意事项:

3、解读现金盘点报告表(附表样)

4、掌握库存现金清查的账务处理:(通过“现金盘点报告表”的账实比较核对,判断盘盈盘亏)

(A)库存现金盘盈

(1).批准处理前 借:库存现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2).批准处理后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其他应付款

营业外收入

(B)库存现金盘亏

(1).批准处理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库存现金

(2).批准处理后 借:其他应收款

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任务一小结(库存现金的清查步骤)

任务二:银行存款的清查

1.清查方法:对账单法

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银行对账单 账实核对,查明账实是否相符

2.账实不符的原因

(1)存在错账 ——错账更正(复习)

(2)未达账项

3.未达账项

(1)含义

(2)类别:

一、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一)根据表7-2银行存款日记账(略)表7-3 银行对账单(略)

找出未达账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略),掌握调节表的作用。

任务二 小结(银行存款的清查步骤)

作业与拓展:A对于既有错账又有未达账项的情况应如何处理。B有上个月未达账项的处理

课后自主学习:往来款项的清查

(三)模块三 存货的清查具体教学安排

任务一 存货的清查方法

1、实地盘点法(识记)

2、技术推算法(演示 识记)

任务二 了解相关原始凭证

1、存货清查的注意事项(了解)

2、盘存单

(1)概念:是记录各项实物资产盘点结果的书面证明,也是财产清查工作的凭证之一。

(2)盘存单内容(图示法)

1、实存账存对比表

(1)依据:盘点结束后将盘存点的实存数与账面结存数核对,若发现某些财产物资账实不符,应填制实存账存对比表。

(2)作用:用以确定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数额,调整账面记录的原始凭证,也是分析盈亏原因、明确经济责任的重要依据

(3)内容(图示法)

(4)解读

案例1

传统题型应该是:直接给出盘盈盘亏数据,作出账务处理。我在教学时注重操作时间,安排了凭证的解读,举案例1某企业存货清查后的一张实存账存对比表,请学生代入角色,分组讨论解读分析盘盈盘亏情况。嵌入教学视频。最后展示完整的实存账存对比表,完成任务二,衔接任务三-清查结果的账务处理。

任务三 存货清查结果的账务处理

1.账务处理原则(不考虑增值税)

具体账务处理(接案例1)

(一)盘盈

1.批准前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2.批准后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二)盘亏或毁损(不考虑增值税)

1.批准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

2.批准后 借:原材料(残值部分)

其他应收款(赔偿部分)

管理费用(自然损耗或超定额损耗净损失)

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净额)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课堂练习,案例2(略)要求:1.解读实存账存对比表 2.编制批准前、后的会计分录。

知识拓展:财会专业技能大赛关于存货的清查真题演练

课堂小结与作业

一、模块化教学设计的优势

(一)将割裂的章节系统化,将同一种财产物资从清查方法直至清查结果的账务处理一一囊括,便于学生系统掌握每一项物资的清查。

(二)设置若干任务,学生角色代入后完成任务。在每一模块中都嵌入若干任务,学生代入“保管员“、”清查人员“等角色后,在任务驱动下,不知不觉掌握了清查的方法,学会了凭证的解读与账务处理,达成教学目标。

(三)学生获得了充分的实践和操作体验。在模块化教学设计下,在任务驱动下,有多个真实案例的操作体验,学生真正的接触到什么是库存现金的实地清点,未达账项是如何查找出来的,什么是技术推算法,这些都是用理论知识阐述无法获得的真实体验,经过这一训练后,他们走上工作岗位再接触财产清查就能胜任清查工作了。

参考文献:

[1] 刘艳妮:高职院校财务会计课程模块化教学探索[J] <价值工程> 2012.第15期.

[2] 林云刚:《会计基础》 [M] 电子工业出版社 2012年第一版.

[3] 程华安:工作过程导向在《会计学原理》课程实施中的研究 [D]湖南师范大学 2010年.

盘点账务处理篇(2)

关键词:医院;固定资产清理;核对

中图分类号:F273.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7)01-0084-02

前言

固定资产是指医院持有的预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有形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预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针对近年来各医院普遍在接受外部审计在审计抽查、盘点过程中发现的固定资产管理中账实方面存在的问题,为了规范和加强医院财务及资产管理部门、科室的固定资产管理,由医院内部审计部门推动开展此项工作并通过医院办公会,具体工作由医院财务处牵头,并聘请会计咨询有限公司共同对医院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全面摸清医院固定资产“家底”,查找医院内部资产管理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建立健全医院资产管理制度,实现对国有资产的科学、动态管理。

一、清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制定固定资产清理与盘点工作方案

1.明确清理目标。医院通过固定资产清理工作,真实、完整地反映医院的固定资产全貌,全面摸清医院固定资产“家底”。逐项核实固定资产总账与明细账、明细账与资产实物的具体差异,详细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查找医院内部资产管理的薄弱环节,完善医院资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实现对国有资产的动态管理。

2.清理范围。包括清理的资产范围、资料范围、时间范围。根据医院实际情况,所清理资产为医院本级全部固定资产,主要包括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本文主要对设备类资产清理模式进行探讨)、图书等。清理资料范围包括: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初始登记时的原始资料、固定资产清理截止日的资产负债表、财务部门录入与管理的固定资产动态管理系统明细表、资产部门登记与管理的固定资产明细账、清理截止日的各实物资产使用部门的盘点表及其他与固定资产相关的信息资料。清理时间范围为固定资产清理基准日,即资产清理截止日为某年12月31日。

3.成立资产清理工作组。工作组分为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组长为单位党、政一把手,副组长为副院长、副书记。工作小组组长为分管财务、资产管理部门院领导,成员为财务处及各资产管理部门;配合落实部门为全院各科室;监督落实部门为医院审计处、纪检监察处。

4.明确重点工作内容。根据本单位资产管理特点和薄弱环节制定工作重心,围绕工作重心重点投入人力、物力、时间成本,理清账簿;查清各类资产及相关文件手续,找准使用、管理责任部门,为清查后的清理、整改工作打好基础。工作包括:固定资产账表、账账核对,固定资产账实核对。医院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对所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登记造册,并与资产管理部门提供的固定资产明细账中相应资产进行核对,确保医院固定资产账实相符。

5.主要工作顺序安排。首先全院范围内展开医院动员:召开动员会,动员布置医院资产清理工作;开展部门自查:由资产管理相关部门组织本部门及医院各科室进行自查,做到以账查物、以物对账。各部门、各科室将固定资产清查的结果进行认真审核汇总,在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资产清理工作小组;财务处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进行账账核对和盘点抽查工作。对清理出的账账不符事宜,资产盘盈、盘亏事宜等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规定的管理权限,报经相关部门批准,各步清理工作完成有时限。

(二)实施阶段

1.在启动工作中需要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做到全院全员彻底动员,取得大家的支持和重视是清理工作成功的一半。(1)工作始终取得领导重视,上下思想统一一致。(2)在不同层面传达、动员。工作知晓率高,配合度好。医院先后在院办公会、由主管院领导、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会计咨询公司及全院各科主任、护士长参加的动员会等多次会议上宣传工作的意义并提出清理工作相关要求。

2.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主要包括和注意以下几点问题:

(1)重视账账核对工作。第一,理清账簿层次。做好账实核对工作,首先要进行账账核对,在账账核对过程中,要理清账簿层次,包括财务处所管理的固定资产总账、固定资产明细账,资产管理部门(后勤、医工处、图书等)所管理的实物资产明细账、各资产使用部门管理的固定资产卡片账。在此基础上层层核对,找到具体各级差异。特别要注意的一点,在以往的检查中,往往存在因管理疏漏或直接拨付经费购置设备导致个别固定资产只在财务账列支,未登入固定资产账的现象,此项内容也应作为核点,补登补记,避免造成资产流失及报表不准确。第二,制作科室盘点表。在核Ω骷墩苏嘶础上,盘点表做到按账簿类别进行标注,这样可明确体现账簿本身差异,又能为下一步具体核对实务资产打下基础,明确到底实务资产存在与否,那级次账簿存在问题(见下表)。

(2)账实核对。理清账簿基础上,分组分科对固定资产实物进行核对。由于医院固定资产具有较强专业性,一般财务人员很难辨认清账和资产对应关系的特点,需有资产专业管理人员跟随盘点。采用了逐步推开,第一步为报名试点进行盘点科室,由医工处工程师及咨询公司、医院财务人员、科室资产管理员一同核对,确认盘点情况,并依次逐步推开。最终盘点结果经科室资产管理员、科室主任签字确认。

(三)总结阶段

汇总问题、分析类别。固定资产盘点,其结果单项设备存在盘盈或盘亏。但造成原因多种多样,同时,对于初步盘点结果,往往需要资产管理部门的再次核对,排除设备在同科室不同区域一边盘盈一边盘亏的现象。分析如下:

1.盘盈设备情况。(1)接受捐赠。(2)报废后重新拾回使用,尤其一些家具类资产。对策:统一加强教育、宣传,加强对报废回收资产的管理,科室设备或家具达到年限尚可使用,可先协调科室间调配使用,及时变更资产管理部门与科室账卡,到达账、物协调一致。(3)存在基本建设、装修改造工程中购置固定资产现象,如工程中购置大型空调等,最终上账全部包含在基建工程中,资产表面造成盘盈,实际未体现在资产账上,为日后管理、折旧及报废等工作带来周折。对策:加强管理,协调基建处、财务处与资产管理部门,对于工程中不必要购买的固定资产,禁止其购置;对于工程中需配套购置资产,应取得资产单独发票及相关资料并经资产部门验收,在竣工决算时做好账务工作。

2.盘亏情况分析。(1)确实存在丢失情况,如一些可移动的手推小型设备。科室互相转借,最终不知去向。(2)未经资产管理部门核准报废就交给物资部门,科室卡片账自动消减但医院财务账未减。(3)科室分并等原因造成资产去向不清。医院已经对此进行整改,要求今后科室发生变化调整时,通知资产管理部门统一协调处理。对于盘亏情况,应加强资产实物管理,进一步明确科室资产管理人员,明确其职责。医院资产属于国有资产,对此应充分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管理意识。

3.对科研课题经费、教育经费及研究所购置资产应做好w口管理。在盘盈盘亏资产中,往往还涉及一类资产,即科研课题经费、教育经费及研究所购置的固定资产,因有些不是医院资金自有资金购置,也非科室年度计划采购,存在资产管理部门上账不及时,或漏上账现象,发现了这一问题后,内审部门及时建议科研课题经费、教育经费及研究所购置资产应归口专业部门统一管理,防止财务单边走账,资产部门遗漏未上账的现象发生。

二、问题处理及改进建议

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加强维护,管理部门加强资产管理,不定期进行检查。除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外,有条件的科室可以明确责任人进行管理。

第一,做好资产管理宣传工作,不论新购资产上账、报废资产下账或者长期借用等及时做好更新维护,账、物时时一致的关系。第二,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好设备扫码、贴签工作。便于核对、管理,使具体管理人员不受限于对资产识别困难这一问题上。第三,资产管理部门做好监督盘点工作。第四,对资产购置原始资料,包括招投标文件、购买合同、设备合格证、验收单及内部管理文件进行妥善归档、保管。第五,科室资产管理人员具有责任心强、切实起到管理作用。

参考文献:

盘点账务处理篇(3)

关键词:工程项目;内部会计控制;实施流程

中图分类号:F23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0)10-0079-02

收稿日期:2010-01-26

作者简介:王智(1977-),女,吉林扶余人,讲师,从事财务管理研究。

一、 内部会计控制实施流程中的问题

在对中铁十四局某公司及中铁二十三局某公司的几个工程项目的财务部门进行调查学习后,笔者发现目前大多数工程项目不注重内部会计控制,尤其在实施流程中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导致工程项目内部会计控制形同虚设,并势必影响工程项目的整体经济效益,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

1.营业收入方面。出现财务数据和业务数据不一致、销售发票未经过有效的审核等情况。分公司进销存业务的单据审核、凭证录入工作由一个人承担,工作量大,每天处理的单据、凭证数量多,难免与业务数据出现偏差;销售发票的开具人员同时兼任审核,缺乏稽核岗对销售发票进行有效审核。当企业持有某一被投资单位股权时,可以按照股权比例或其他约定方式享有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但却不能直接享有被投资单位的营业收入,换句话说,被投资单位取得的营业收入不能计入投资企业的账务中,只有在扣除了各项成本、费用、税金结出净利润后,按照股权比例或其他约定方式分配给各股东。

2.库存现金管理方面。存在现金收付未经过适当的授权、出纳岗位未按相关规定进行岗位分离和轮换等问题。出纳每日都要盘点库存现金,但没有经过主管监盘,主管应每周至少一次定期监督盘点,同时还应有一些不定期的抽查,盘点时应填制盘点表,盘点表一式复写两份,由财务主管和出纳签字后,出纳自己保存一份,另一份由财务主管装订在会计档案中。分公司的出纳虽然每月都从银行取得了对账单,但没有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经主管审查,即使银行对账单上的余额与企业账面余额一致也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每月和银行对账单一起存放并妥善保管。另外,存在报销款项别人代领等不合法现象。

3.坏账准备方面。发生坏账准备的计提和转回不及时、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不合理、账龄的统计和记录不准确等情况。分公司目前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由于资产信息、价格市场机制尚不健全,使准备的计提缺乏依据确认与计量难度较大,对账龄的估计比较困难。坏账准备要根据债务企业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状况认定,这项工作就目前来说,在中国还很难做到。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虽然是按比例提取,但提取比例是在逐项分析可收回性的基础上确定的。要对大量应收账款的可收回净值逐一确认和计量,难度太大,这就导致上述问题的发生。

4.资产清查方面。存在资产盘点的结果不准确、资产盘点的结果未及时处理、处理程序不恰当等风险。分公司资产清查没有形成制度,清查期限,清查程序不明确。对闲置和应当处置的资产没有制定最佳的方案,没有做到物尽其用、合理回收残值。没有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或部分地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实地盘点和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债权债务进行彻底清查核对。

5.应付内部单位款方面。出现物资采购处理缺乏适当的权责分离、没有对长期挂账的应付内部单位款进行及时处理、没有措施预防与检查未经授权的登录等问题。存在为了工作方便,操作人员用上一程序或下一程序工作人员的权限登陆,更改已发生的错误、失误的现象。物资采购的随意性较大,哪个部门都可以根据需要购买,分公司财务部门没有专人负责对应付内部单位款定期、定向的清欠管理,没有建立应付内部单位款定期清查制度。

二、必须加强流程控制

(一) 营业收入控制措施

1.准确确认销售收入。财务部门结算岗在销售管理子系统的凭证管理模块中准确选择销售通知单并执行生成记账凭证操作,根据销售通知单信息和预设的凭证模板,生成销售凭证,凭证保存前系统自动对销售通知单和记账凭证进行对账。此过程中对销售通知单认真审核,只有经审核的销售通知单才能生成记账凭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必须设置禁止对已生成凭证的销售通知单进行重复生成凭证操作的程序。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应每月对商品进销存的数量进行核对并在核对表上签认。财务部门结算岗对销售发票等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销售价格、销售数量、销售金额、货款结算等。

2.财务数据和业务数据保持一致。结算岗位销货管理系统生成销售及结转成本记账凭证,生成的记账凭证与销货通知单、销货发票等单据,然后对其进行逐笔逐项有效的核对,检查核对无误后,移交凭证稽核人员审核签章。

3.销售发票要经过有效的审核。财务部门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员每月应在销售管理子系统的单据管理模块中执行“月结”操作,检查当月所有的销售通知单与销售凭证中相应信息的一致性,如数量、金额等,核对无误后才能进行月末结账。

(二)库存现金管理控制措施

现金收付要经过适当的授权,出纳岗位根据稽核无误的会计凭证收付现金或开具现金支票;出纳岗位要按相关规定进行岗位分离和轮换,出纳岗位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不得保管银行预留印鉴、不得从事银行对账,实行岗位分离的原则;出纳人员二至三年定期轮岗。

(三)坏账准备控制措施

1.及时、准确的计提和转回坏账准备。财务部门应同相关部门至少在半年和年度终了时,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检查,填写“坏账准备检查测算表”。财务资产处往来清欠管理岗位合理预计各项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坏账,确定坏账准备计提范围、方法和金额。对需要进行坏账准备计提的,则填写“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申请表、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申请表”,销售分公司审核后上报股份公司财务部审批。

2.对坏账准备的数额进行合理估计、准确计算。财务资产处往来清欠管理岗位依据掌握的应收款项资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公司的规定,确定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准确进行账龄分析,对符合制度规定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3.准确统计和记录账龄。财务资产处往来清欠管理岗位认真查找历史资料,检查账龄的统计和记录是否准确,确保账龄的统计和记录准确。

(四)资产清查控制措施

1.对资产进行准确盘点。建立资产清查盘点小组对资产进行清查,每年至少盘点一次;资产清查盘点小组现场清点实物资产,进行账实核对,编制资产清查盘点表,由相关人员确认签字。根据盘点情况,形成资产清查报告,交资产管理部门主管领导审查确认。

2.及时处理资产盘点的结果,处理程序要恰当。资产管理部门须同相关部门对盘亏、盘盈、毁损、闲置及待报废资产进行核实和分析,编制相关审批表,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超过股份公司授权范围的资产盘点处理方案,上报股份公司审批。财务部门核算岗位依据批复在当月进行账务处理。

(五)应付内部单位款项控制措施

1.对采购业务进行处理要经过授权。只有经过授权的操作人员才能在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物资采购和财务记账的业务操作。

2.准确记录应付内部单位款。财务部门结算岗在点验管理子系统的凭证管理模块中选择采购通知单并执行生成记账凭证操作,根据采购通知单信息和预设的凭证模板,生成采购凭证,凭证保存前系统自动对点验通知单和记账凭证进行对账。只有经审核的采购和点验通知单才能生成记账凭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需设置禁止对已生成凭证的采购通知单进行重复生成凭证操作的程序。企业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唯一编号的采购通知单。由独立于录入的人员对采购通知单和相关原始单据进行逐一复核,确认无误后在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中执行审核操作。企业管理信息需设置系统禁止对已审核的采购通知单进行修改和删除操作的程序。财务部门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员每月在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单据管理模块中执行“月结”操作,检查当月所有的采购通知单与采购凭证中相应信息的一致性,如采购数量、金额,核对无误后进行月末结账。财务结算岗审核与往来单位的应付款项的支付情况,填制往来款项签认表。

3.物资采购处理要实施权责分离。不能同时具有物资采购业务中相互冲突的权限;企业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人每三个月检查具有采购业务处理权限的人员权限分配,是否存在不相容职责未分离的情况并填记录检查情况。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员根据相关记录纠正不符的权限分配并签字确认。

4.适时地对长期挂账的应付内部单位款进行处理。设财务结算岗进行对账并且检查检验长期挂账的应付内部单位款情况并及时处理。

5.制定有效措施预防与检查未经授权的登录。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员必须每周复核应用系统日志,审查是否有错误信息或异常登录信息,如实记录,并签字确认。

6.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和合理合法性的采购方式。设置相关权限,业务岗位只能从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中的供应商清单中选择供应商,以生成采购通知单。

7.及时对供应商数据库进行更新并防止修改错误。数据录入人员将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中的供应商数据和经过审批的原始资料进行逐一审核,确认无误后在系统中执行审核操作。企业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人每半年检查供应商主数据,并在供应商数据检查表上签字确认。

参考文献:

[1]王奔.内部会计控制基本理论的研究[J].企业内部控制,2007,(3):54-55.

[2]李红瑛.工程项目内部会计控制问题研究[J].长沙理工大学学报,2006,(12):28-40.

The Proposals on Implement Process of Internal Accounting Control over Engineering Projects

WANG Zhi

(Qiqihar Engineering School, Qiqihar 161000, China)

盘点账务处理篇(4)

关键词:财产清查;内容;方法;意义;账务处理

中图分类号:F23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8-0183-01

引言

作为会计核算方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财产清查的目的是查明实存数和账存数是否相符,主要是通过盘点或核对实物资产、往来款项和货币资金的方式来确定实存数。通过对各项财产物资的定期或不定期清查,确保了会计资料的真实、准确,能够对企事业单位的财产物资有更加正确的掌握。

一、财产清查的内容

财产清查的主要内容有:固定资产清查:包括房屋建筑物类、机械设备类、土地类等各类固定资产的清查;货币资金的清查:主要的清查对象是银行存款以及单位内部的库存现金;无形资产的清查:清查内容主要包括自创和外购产生的无形资产、商誉、专利权、商标权、特许经营权等;对外投资的清查:包括对原始投入成本,单位对外投资的真实性,所占股份和历次分红及所有账面的完整性的清查;应收款项清查: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和暂付款,清查其明细表,如有损失,则需提供关于债务人的破产公告和破产清偿文件。

二、财产清查方法与意义

1.财产清查方法

财务清查方法具有多样性,使其满足了企业因财产物资数量多少、重量大小、存放地点等因素的差异而对不同清查方法选择的需求。清查方法大致可以分为三类。实地盘点法:指通过逐一清点企业的各项实物,或运用计量器具来确定实存数量的方法;核对法:为验证相关内容是否一致,核对法需获取至少两种或以上的书面材料来进行比对;查询法:此法主要是通过采用调查和征询的方式,来获得查明其实际情况的相应资料。

为使选择正确恰当的清查方法,可根据独立性财产的不同特性,将其详细划分为不同的种类,细化成不同的清查对象。因此,清查方法又可分为:往来款项清查:指对本单位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的预付款、预收款、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进行的清查。实物清查:实物的清查主要是指对有实物形态的各种财产物资的清查,如固定资产、成产品、在产品、材料等。银行存款清查:清查工作采取和开户银行核对账目的方式来进行。存款单位与银行之间的对账工作,通常由银行向存款单位交送对账单,由存款单位按照对账单上记载的银行存款存取业务与本单位的银行存款日记账逐笔核对。库存现金清查:采用实地盘点的方式,通过库存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实有数的比对,检查二者是否一致。

2.财产清查意义

财产清查能够查明企业财产物资的保管、收发或领退的情况,监测其内部是否存在因管理问题而导致的财产物资的浪费,损坏或盗窃等情况,从而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加强对财产物资的管理以及管理部门的经济责任,保护其完整安全。此外,财产清查能够充分的挖掘财产物资的潜力,加速企事业单位的资金周转,优化其内部的资源配置。同时,财产清查更是会计监控的有力手段,查明清查过程中差异发生的原因并确定相应的负责部门或个人,保证了会计核算资料真实、准确。财产清查可以作为一种监控手段,监测企业在运行过程中是否按期缴税,是否遵守了相关财经纪律以及相应的结算制度。

三、财产清查的账务处理

财产清查结果中出现的账实不符,如盘亏、盘盈、超储、物资积压等情况,在仔细核实情况之后,按规定的程序上报至相关部门,并对问题进行及时严肃的处理。

1.财产清查结果处理的账户设置

为了分类核算企事业单位在财产清查的过程中、发现的盘亏、盘盈、毁损以及相应的处理结果,需设置“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以下简称A账户)。查明盈亏的具体原因,应当分别从贷方和借方转销等待处理财产的盘亏、盘盈和毁损数,期末通常没有余额。若需细分,则核算固定资产盈亏时,应设置“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账户;核算流动资产盈亏时,应设置“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账户。

2.财产清查的账务处理

(1)实物资产清查结果

实物资产的清查主要是对固定资产及流动资产的清查。通过A账户对企业流动资产清查过程中的盘盈和盘亏进行核算,结果应分别计入该账户的贷方和借方,相关部门批准后,给予相应的处理。在企业固定资产的清查过程中,盘盈的固定资产经“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核算;固定资产的盘亏部分以那个在批准前的处理,将其帐面净值计入“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的借方,按其原始价值和帐面已提折旧分别计入“固定资产”和“累计折旧”账户。

(2)货币资金清查结果

编制“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对库存现金清查中出现的溢余或盘亏进行账务处理,常在A账户下设“现金短款(或长款)”账号进行核算。现金的溢余和短缺,按其实际的金额分别计入“库存现金”和“现金短款”的借方,同时,相应地计入“现金长款”和“库存现金”的贷方。现金短缺常见的处理包括个人赔偿、保险公司赔偿和无法确定的其他原因。现金溢余常见的处理包括支付给相关单位或个人和无法查明的原因两部分,应分别准确地计入相应的账号。

(3)往来款项清查结果

应收账款: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对那些确认无法收回的帐款造成的坏账损失,直接进行处理并予以转销。转销方法有两种:①直接转销法是指在实际情况中,当在坏账产生时,在对应收账款进行冲销的同时,坏账损失将被直接计入期间费用;②备抵法则是按期评估坏账损失,建立坏账准备金用于待坏账损失实际发生时的冲减。而对于清查中发现的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经批准后直接处理转销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四、结语

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是企业制定科学的经营决策和编制真实可靠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坚实基础,而财产清查的结果恰好保障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为了保障企事业单位财产的安全与完整,应采用专门的方法进行财产清查,建立完善的财产清查制度。

参考文献:

盘点账务处理篇(5)

【关键词】 企业 存货 会计核算

引言

存货是企业经营不可缺少的重要生产资料。存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耗用或销售而储备的实物资产,包括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协作件以及外销商品等。存货目的是供企业生产经营使用,而不是以转售盈利为目的的。存货占用着企业大量的流动资金。存货会计核算是否准确,直接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本文就企业存货会计核算具体做法进行探讨。

存货在日常管理的做法和会计核算建议

存货管理在企业涉及的部门主要有:财务部、采购部、物流部,财务部负责企业存货会计核算工作。采购部负责存货的购置、请付工作,采购部门在采购时,企业应编制材料采购计划,避免给企业损失。物流部负责存货验收入库、出库和日常保管工作。凡所有权已属于企业,不论企业是否已收到或持有,均应作为本企业的存货;反之,若无所有权,即使存放于企业,也不作为本企业的存货。仓库管理人员应对在仓库中的存货建立“物料登记卡”,“物料登记卡”应详细记录存货的进、出、存,“物料登记卡”登记的数量应定期与仓库帐进行核对,查看是否相符。如有不符,应查找原因。财务部在存货核算主要涉及以下环节:

1.存货的计价

企业的存货计价以实际成本为依据,按照财务制度规定,遵照下列原则进行存货的计价:

企业购入存货按照买价加上各种杂费、途中合理损耗、入库前的加工、整理及挑选费用,以及缴纳的税金等计价(按规定应抵扣的增值税额不包括在内)。

由此可见,存货的价值=买价+各项杂费+途中合理损耗+整理挑选费用+缴纳税金。

另外企业对于自行制造的存货,其价值应包括:自制存货价值=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实际支出。

企业对于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存货,其价值应包括:委外加工存货价值=委托加工材料或半成品的价值+委托加工费+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其他杂费。

2. 存货的收、发、领用

对于各项存货的日常收、发、领用,仓库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存货的收、发、存等有关信息提供财务部,并向财务部提供相关出、入库单据,以便财务部相关会计对采购订单、供应商发票、入库单、送货单、领用单、发货单进行复核,复核合格后,制作记账凭证并提交总账主管复核,复核无误后批准后入账;供应商发票尚未送达的,则根据合同/协议暂估入账,下月冲回。

3. 存货采购付款办法

供应商必须开具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单证,并将单证与仓管员签字的送货单整理后,邮寄或随货同行送采购部申请付款。

采购部审核发票与送货单、采购订单、入库单内容是否相符,登记发票号码后,填制相关单证,送财务部进行审核。

财务部收到的采购发票,作为应付账款的原始凭据附上,同时对采购部的付款申请的相关单据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送出纳报相关领导签字后付款。出纳付款后,将有关单据送应付会计录单、记账。

4. 存货发出核算方法

企业可采用实际成本、计划成本或两者相结合的核算方法。

5. 存货盘存办法

存货在盘点时,要求账实相符,出现不符应查明原因,作盘亏盘盈处理。按照会计谨慎性原则,会计准则规定,期末,存货成本按账面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市价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2)企业使用该项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的成本大于产品的销售价格;(3)企业因产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存原材料已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而该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又低于其账面成本;(4)因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过时或不能在市场上出售;(5)其他足以证明该项存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存货跌价准备由财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说明》,交财务部经理审批,财务部经理签批后才进行账务处理。报废的存货需要通知仓库并经生产中心经理审批后才可进行报废处理。

6. 存货期末盘点

存货盘点一般由企业财务部组织实施,物流部、采购部、生产部等相关部门配合。

财务部负责制定盘点的实施流程及办法,并提供盘点表,同时负责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安排人员监督盘点;物流部负责事前整理仓库,并组织人员现场清点实物;生产部负责清点在车间的原材料和在制品;采购部及流通部预先通知供应商暂停送货及告知客户停止发货。

盘点事项,财务做好盘点前的准备工作:准备盘点单,盘点单连续编号;各部门盘点人员需在盘点单上签字确认。盘点时发现损坏、变质、陈旧、失效的存货,要单独注明,写明盘点日期,并由盘点人签名确认;盘点后将盘点表全部收回,检查是否有签名。

盘点结算结束后,对于存货盘点的结果,财务部应编制《存货盘点表》,将账实不符的存货记入表内,列出盘盈或盘亏的数量,并注明盘盈、盘亏的原因,在规定损耗率范围内的盘亏,经财务经理签批后才能进行账务处理,超过规定损耗率范围内的,经财务部经理与物流部经理签字确认后,还需报公司总裁审批。

盘盈、盘亏处理:存货清查盘点出现的盘盈、盘亏、毁损和报废,按财务制度规定,应先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查清原因后,并报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审核,总裁批后,计人管理费用中,即:盘亏、毁损、报废的存货,扣除过失人或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管理费用;盘盈的存货冲减管理费用;存货毁损属于非常损失部份,并非企业生产经营原因,在扣除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盘盈或盘亏的存货,如在期末结账前尚未批准,应在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时先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做出说明;如果其后批准处理的金额与已处理的金额不一致,应按其差额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

参考文献:

[1]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盘点账务处理篇(6)

关键词 卫生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监管体系;人员素质

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办[2006]52号)及粤财资[2007]23号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是指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或行政事业单位。根据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专项工作要求或者特定经济行为需要,按规定的政策、工作程序和方法,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账务清理、财产清查、依法认定各项资产损益。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状况的工作”。此项工作是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对于单位摸清家底、建立监管体系、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文从工作实践出发,对于做好此项工作及巩固取得的管理成效作些探讨。

一、设立资产清查小组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制定资产清查实施方案并成立管理小组。管理小组长由院长亲自挂帅,成员包括财务科长、总务科长、财务科固定资产管理会计及总务科、设备科资产账务管理人员、各个科室负责人及各个科室资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各个部门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二、制定固定资产清查实施方案细则

(一)全面摸清“家底”,建立资源共享的资产信息管理体系

1 由财务部门与总务部门的负责人、资产管理员。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要求,共同设计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报表,包括固定资产名称、编号、规格型号、存放地点、原始价格、购入日期、已使用年限、已提折旧、残值率及账存数量、实际盘存数量等。

2 由总务科及设备科、财务科固定资产账务管理员、资产会计将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报表发放给各个科室的负责人及资产管理员,并再次布置具体工作要求并指导具体工作。如认真填写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中的各类资产的盘盈、盘亏和报废情况,详细填写相关盘盈、盘亏和报废的合理理由;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上交财务的截止日期等。

3 建立一套固定资产核算、管理的网络版信息核算系统,该系统包括:

(1)总务部门和设备科核算点。总务部门管理的一般设备、交通运输设备、房屋建筑物和设备科管理的专用设备。所有资产的购入均由总务部门及设备科的资产管理员分别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录入,即根据会计制度的要求,录入每笔新增固定资产的所有原始资料。并形成各个部门的三级明细账;资产报废时根据相关规定。由总务科和设备科资产管理员分别核减固定资产,同时将相关资料发送给财务科;将资料发送给财务科的同时,要将所有书面资料一同交给财务科资产会计。

(2)财务科。财务科财产会计在支付购入资产货款时,只要共享总务部门及设备科的资产管理员录入的固定资产原始资料。即可生成会计凭证,并对原始书面资料进行审核;在固定资产减少时只要共享总务部门及设备科的资产管理员录入的固定资产核减的内容,即可做减少资产会计凭证,同时对原始书面资料进行审核。每月自动计提折旧。

(二)固定资产盘盈账务处理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规定的要求,固定资产盘盈,根据固定资产盘点表、盘盈情况说明、经济鉴定证明、盘盈价值确定依据(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类似资产的购买合同、发票或竣工决算资料)等进行认定。难以确认价值的,委托中介机构评估确定。所有盘盈固定资产要及时入账,纳入国有资产管理范围。

(三)固定资产盘亏、报废等应提供的证明文件及账务处理

1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规定要求。盘亏的固定资产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差额部分,可以根据固定资产盘点表、盘亏情况说明、盘亏的价值确定依据、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证明、赔偿责任认定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等认定损失。

2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规定要求。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扣除残值、保险赔偿和责任人赔偿后的差额部分,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技术鉴定部门或具有技术鉴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明、毁损报废说明、赔偿责任人认定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等认定损失。

3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规定要求。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的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应当有相关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包括:事故处理报告、车辆损失证明、房屋拆迁证明、受灾证明等。

4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规定要求,被盗的固定资产扣除保险理赔及责任人赔偿的部分,可以根据公安机关的结案证明、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涉及保险索赔的应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认定损失。

以上四种盘亏的固定资产,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纳入国有资产管理范围,确保国有资产账实相符。

三、巩固和完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成果。使之制度化

(一)建立定期盘点和监管制度系统

1 资产彻底清查后,可以根据资产管理的原始资料及数据。建立固定资产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实现固定资产卡片、三级使用部门账、二级总务、设备资产管理部门账户、一级财务管理部门账户统一按权限系统管理;建立每年定期盘点制度,及时掌握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到期报废等准确情况。

2 定期盘点制度化。各个部门每年必须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核对,对资产的盘盈、盘亏情况要找出原因。分清责任。按现行规定及时处理,做到账、卡、务相符。

(二)建立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绩效评价体系

在资产清查基础上,建立卫生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使用效率的评价方法。以更加科学合理地考核各个部门的资产使用效率,同时可以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盘点账务处理篇(7)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对占有使用国有资产进行资产清查工作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是指财政部门根据国家资产清查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中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进行认定批复,并对资产总额进行确认的工作。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资产核实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单位清理。单位根据国家资产清查政策、有关财务、

会计制度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对资产清查中清理出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分别提出处理意见,并编制报表和撰写工作报告。

(二)专项审计。接受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三)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对单位申报的资产清查材料(含专项审计报告)进行归纳、整理、汇总,并提出审核意见,上报同级财政部门。

(四)财政审批。财政部门对主管部门报送的资产清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清查结果予以批复。

(五)单位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资产核实批复文件,依据国家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第五条单位在资产核实工作中应按照《开封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办法》规定要求,提交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报告,并对资产清查中的损益事项提供合法证据,单位负责人对所提供的资产清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二章资产盘盈

第六条资产盘盈是指单位在资产清查基准日无账面记载,但单位实际占有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货币资金盘盈、存货盘盈、有价证券盘盈、对外投资盘盈、固定资产盘盈、无形资产盘盈、往来款项盘盈等。

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有关手续,不作为资产盘盈。

第七条货币资金盘盈是指单位清查出的无账面记载或反映的现金和各类存款等。

(一)现金盘盈,根据现金保管人确认的现金盘点表(包括倒推至基准日的记录)和现金保管人对于现金盘盈的说明等进行认定。

(二)存款盘盈,根据银行对账单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认定。

(三)清理出的“小金库"和账外收入比照货币资金盘盈处理。

第八条存货盘盈是指单位清查出无账面记载或反映的库存材料、材料和产成品等。

存货盘盈,根据存货盘点表、经济鉴证证明和其他材料

(保管人对于盘盈的情况说明、价值确定依据等)进行认定。

第九条有价证券盘盈是指单位清查出的无账面记载或反映的有价证券。

有价证券盘盈,根据有价证券盘点表、盘盈情况说明、经济鉴证证明、有价证券的价值确定依据等进行认定。

第十条对外投资盘盈是指单位清查出的无账面记载或反映的单位对外投资。

对外投资盘盈,根据对外投资合同(协议)、经济鉴证证

明、情况说明等进行认定。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盘盈是指单位清查出的无账面记载或反映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盘盈,根据固定资产盘点表、盘盈情况说明、经济鉴证证明、盘盈价值确定依据(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类似资产的购买合同、发票或竣工决算资料)等进行认定。难以确认价值的,委托中介机构评估确定。

(一)单位清理出的账外固定资产,若产权属于部门内其他单位而被本单位长期无偿占用,且不属于纪检、监察部门规定清退范围的,当事双方协商一致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按账面价值申报无偿划拨;若产权属于部门外单位的,当事双方应对占用资产按市场价值签订转让或租赁合同,并按规定程序上报。纳入资产清查范围的对方单位按本办法第三章规定处理。

(二)清查出的因历史原因而无法入账的无主财产,根据

《民法通则》等有关规定,依法确认为国有资产的,要及时入账,纳入国有资产管理范围。

第十二条无形资产盘盈是指单位清查出的无账面记载或反映的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盘盈,根据无形资产盘点表、盘盈情况说明、经济鉴证证明、盘盈价值确定依据(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类似资产的购买合同、发票或自行开发资料)等进行认定。难以确认价值的,委托中介机构评估确定。

第十三条暂付款、应收账款等往来款项盘盈是指单位清查出的无账面记载或反映的暂付款、应收账款等往来款项。

暂付款、应收账款等往来款项盘盈,根据盘盈情况说明、经济鉴证证明、与对方单位的对账单或询证函等进行认定。

第三章资产损失

第十四条资产损失是指单位在资产清查基准日有账面记载,但不归本单位占有、使用或丧失使用价值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货币资金损失、坏账损失、存货损失、有价证券损失、对外投资损失、固定资产损失、无形资产损失等。

第十五条单位清查出的资产损失应逐项清理,取得合法证据后,对损失项目及金额按规定进行核实认定。对已取得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而无法确定损失金额的,根据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进行认定。

第十六条货币资金损失是指单位清查出的现金短缺和各类存款损失等。

现金短缺,在扣除责任人赔偿后,根据现金盘点表(包括倒推至基准日的记录)、经济鉴证证明、短款说明及核准文件、赔偿责任认定及说明、司法涉案材料等进行认定。各类存款损失比照执行。

第十七条坏账损失是指单位不能收回的各项应收款项造成的损失。清查出的各项坏账,应分析原因,对有合法证据证明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因债务单位破产、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政府责令关闭等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根据法院的破产公告、破产清算文件、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证明、政府部门有关文件等进行认定。对已经清算的,扣除清偿部分后不能收回的款项认定为损失;

(二)债务人失踪、死亡的应收款项,根据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进行认定。债务人财产不足清偿或无法追偿债务的,可以根据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证证明认定损失;

(三)因战争、国际政治事件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由单位做出专项说明,可以根据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证证明认定损失;

(四)其他逾期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一般应当根据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认定损失。但以下三种情况可以按照下述方式认定损失:

逾期三年以上、单笔数额较小、不足以弥补清收成本的,由单位做出专项说明,可以根据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证证明认定损失;

逾期三年以上、有依法催收记录、债务人资不抵债且连续三年亏损或停止经营三年以上、确实不能收回的,可以根据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证证明认定损失;

逾期三年以上、债务人在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依法催收确实不能收回的,可以根据中介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或者我国驻外使(领)馆、驻外商务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认定损失;

(五)单位为减少坏账损失而与债务人协商,对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按原值一定比例折扣后收回(含收回的实物资产)的,根据双方签订的有效协议、资金回收证明和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证证明(或评估报告),对折扣部分可以认定为损失。

第十八条存货损失是指单位库存材料、材料、产成品等因盘亏、毁损、报废、被盗等原因造成的损失。

(一)盘亏的存货,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部分,可以根据存货盘点表、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盘亏情况说明、盘亏的价值确定依据、赔偿责任认定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等认定损失;

(二)报废、毁损的存货,扣除保险赔偿或责任人赔偿后的部分,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技术鉴定部门或具有技术鉴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明(涉及保险索赔的应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毁损报废说明、赔偿责任认定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等认定损失;

(三)被盗的存货,扣除保险理赔及责任人赔偿后的部分,可以根据公安机关的结案证明、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涉及保险索赔的应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认定损失;

第十九条有价证券及对外投资损失,应分析原因,有合法证据证明不能收回的,可以认定损失。

(一)因被投资单位破产、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政府责令关闭等情况造成难以收回的不良投资,可以根据法院的破产公告或者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工商部门的注销吊销文件、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决定等认定损失;

已经清算的,扣除清算资产清偿后的差额部分,可以认定为损失;

尚未清算的,被投资单位剩余资产确实不足清偿投资的差额部分,根据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证证明,可以认定为损失;

(二)对事业单位参股投资项目较小,被投资单位已资不抵债且连续停止经营三年以上的,根据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证证明,对确实不能收回的部分,可以认定为损失;

(三)行政单位有价证券、事业单位证券等短期投资,未进行交割或清理的,不能认定损失。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损失是指单位房屋及建筑物、交通运输工具、通用设备、专用设备等因盘亏、毁损、报废、被盗等原因造成的损失。

(一)盘亏的固定资产,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差额部分,可以根据固定资产盘点表、盘亏情况说明、盘亏的价值确定依据、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赔偿责任认定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等认定损失;

(二)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扣除保险赔偿和责任人赔偿后的差额部分,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技术鉴定部门或具有技术鉴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明(涉及保险索赔的应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毁损报废说明、赔偿责任认定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等认定损失;

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固定资产毁损、

报废的,应当有相关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包括:事故处理报告、车辆报损证明、房屋拆除证明、受灾证明等;

(三)被盗的固定资产,扣除保险理赔及责任人赔偿后的部分,可以根据公安机关的结案证明、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涉及保险索赔的应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认定损失;

第二十一条无形资产损失是指无形资产因被其他新技术所代替或已经超过了法律保护的期限、丧失了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等所造成的损失。

无形资产损失,可以根据有关技术部门的鉴定材料,或者已经超过了法律保护期限的证明文件等认定损失。

第四章资金挂账

第二十二条资金挂账是指单位在资产清查基准日应按损益、收支进行确认处理,但挂账未确认的资金(资产)数额。

第二十三条对于清查出的资金挂账,按照真实客观反映经济状况的原则进行认定。中介机构对单位申报的资金挂账应当重点审计。

第二十四条特殊资金挂账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属于按国家规定组织实施住房制度改革,职工住房帐面价值、固定基金应冲减而未冲减的挂账,在按国家规定办理房改有关合法手续、移交产权后,按规定核销。

(二)属于对外投资中由于所办企业按国家要求脱钩等政性因素造成的损失挂账,在取得国家关于企业脱钩的文件和产书划转文件后,可在办理资产核实手续时申报核销处理。

(三)属于基本建设项目实际投资支出超过基本建设概算的,作为自筹基建支出列为暂付款的挂账,应按基本建设程序送行概算调整,基本建设项目实际支出应纳入项目建设成本,并根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转增固定资产。

(四)转制为企业的,因固定资产未按规定核定净值、造成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按照使用年限和已使用年限对固定资产净值进行重新估价。

第五章损益证据

第二十五条单位申报的各项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必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和特定事项的单位内部证据。

第二十六条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是指单位收集到的与本单位资产损益相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主要包括:单位的撤销、合并公告及清偿文件;政府部门有关文件;司法机关的判决或者裁定;公安机关的结案证明;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吊销及停业证明;专业技术部门的鉴定报告;保险公司的出险调查单和理赔计算单;企业的破产公告及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等。

第二十七条特定事项的单位内部证据是指单位对涉及资产盘盈、盘亏或者实物资产报废、毁损及相关资金挂账等情况的内部证明和内部鉴定意见书等。主要包括: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原始凭证;单位的内部核批文件及情况说明;资产盘点表;单位内部技术鉴定小组或内部专业技术部门的鉴定文件或资料;因经营管理责任造成的损失的责任认定意见及赔偿情况说明;相关经济行为的业务合同等。

第二十八条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是指社会中介机构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单位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和对单位的某项经济事项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出具的专项经济鉴证证明或鉴证意见书。社会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专业鉴定机构等。

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经济鉴证证明或鉴证意见书应当内容真实、表述客观、依据充分、结论明确,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第六章审核批复

第二十九条对单位申报的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报告,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核:

(一)资产清查基准日、范围、组织、内容等情况是否与工作方案相一致;报表中的账面数是否与基准日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会计报表中的数字相一致。

(二)待处理资产损益、挂账数额是否与报告中列示数额相一致,应结合中介机构的审核意见,按项目逐笔审查,分清造成损失挂账的主、客观原因,并与所提供的原始凭证资料和证明材料相核对。

第三十条市本级单位的各项资产盘盈(含账外资产)、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等的认定与处理,应依据《开封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单位申报,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出具审核意见后,由市财政部门审核批复。

第三十一条县(区)级单位的资产盘盈(含账外资产)、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等的认定与处理审批权限,由县(区)级财政部门依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审核批复。

第七章账务处理

第三十二条资产损益确认后,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账务处理:

(一)财政部门批复前的资产盘盈(含账外资产)可以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暂行入账。待财政部门批复后,进行账务调整和处理。

(二)财政部门批复前的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单位不得自行进行账务处理。待财政部门批复后,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三条资产核实审批后,单位在30个工作日内将账务处理结果报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备案。未按规定调账的,应详细说明情况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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