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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与科学的关系精品(七篇)

时间:2023-11-17 09:50:14

哲学与科学的关系

哲学与科学的关系篇(1)

哲学从古希腊发源开始,始终没有哪位哲学家能对哲学下一个明确的定义,这其实反映出了哲学的一个特征,即,哲学是时展的产物。因而每个时代都有伟大的哲学家,即使他们是思想能影响整整几个时代,但他们也只能是自己那个时代伟大的哲学家。科学也一样,没有哪位科学家得出了可以令整个科学界都信服的结论。现在对哲学和科学关系的研究却又很多,也有很多不同的观点,如:“改造论”,这种观点认为,科学之所以能够取得辉煌成就,应该归功与科学方法的使用,因此,只有用实证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去改造传统的哲学,使其如同科学一样具有“实证性”,哲学才有可能进步和发展;“并行论”,这种观点认为:哲学与科学作为两种不同的知识类型,有各自独特的问题领域,二者并不相悖。哲学研究人与世界的关系,科学研究对象世界的内部关系;以及“对话论”,这种观点主张“哲学既不是凌驾于全部科学之上的科学的科学,也不是作为全部知识基础的第一原因,而只是与科学、宗教、艺术等各种文化形式平起平坐的一种文化形式。”我个人认为在不明了哲学和科学是什么的情况下,似乎更应该从他们历史发展的角度对其关系进行梳理。

一、科学源于哲学

哲学起源于古希腊,相信这是人尽皆知的事实。“早起的古希腊哲学家,同时也是自然科学家。”他们对于世界本质的哲学追问总是与其关于“终极实在”的科学假设交织在一起,由此,自然哲学成为了哲学与科学的共同载体。柏拉图也曾经说过,“在古希腊人看来,哲学科学一而二,二而一,初无区别。”

在反思自然哲学的同时,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开始寻求哲学概念的确定性。“在苏格拉底以后的文献中,特别是在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学派中,哲学一词得到了明确的意义,而这个哲学指的恰恰就是德语中wissenschafe(即科学,多指自然科学)一词。”在当时的知识体系中,作为狭义哲学中重要的形而上学的知识是至高的知识。数学、逻辑学等知识都是对形而上学知识的获得起辅助作用的知识。柏拉图在《理想国》中设计哲学王的培养方法是就清晰地表达了这一思想:柏拉图认为在哲学王真正通过哲学思辨获得关于实在的认识之前,需要首先学习算术。“要他们学习算术不是为了做买卖,而是为了用于战争以及便于将灵魂从变化世界转向真理和实在。”然后是几何学,他认为,几何学是认识永恒事物的。“几何学大概能把灵魂引向真理,并或许能使哲学家的灵魂转向上面……。”接下来是天文学,柏拉图认为“我们考察的这些科学技术的全部这一学习研究过程能够引导灵魂的最善部分上升到看见实在的最善部分……”。

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并没有像自然哲学家那样将哲学与科学简单等同,他们将“第一哲学”视为最具普遍意义的科学,最高的科学,而将“个别哲学”看做是“特殊科学”。“meta-physics”一词的使用就内含着亚里士多德学派对于“第一哲学”与“特殊哲学”(哲学与科学)之间关系的最初思考。可见,古希腊罗马的科学知识只是达到哲学规定的终极问题的辅助知识,当时尚未分化独立的科学知识属于哲学的范畴。但是从中世纪开始哲学和科学之间发生了裂痕,在中世纪哲学成为神学的婢女,哲学的地位大大减低,神学成为了一切思想的核心。因而适应神学的学科得到了发挥,就如同把数学应用于天文学的研究一样,数学并未受到多大影响。这就为哲学和科学的分离甚至对立买下了伏笔。

二、科学与哲学的分裂

时至近代,自然科学各学科在摆脱了历史的“羁绊”之后迅速兴起。科学与哲学在形态上彻底分化,这标志着科学和哲学开始真正走向成熟。在概念上,哲学不再具有“总括性”特征,而是作为一个与科学相并列的范畴存在;在内容上,哲学不再无所不包,科学获得了属于自己的领地。“康德在观念层面上对哲学与科学的明确区分,是哲学与科学关系问题化的逻辑前提。”康德是近代以来将“哲学与科学之关系”视为严格意义上的哲学问题提出的第一人。

之后,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中,把哲学与科学区别开来。《逻辑哲学论》的中心思想就是为思想的表达划定界定。他认为,哲学是不可说,只有自然科学的命题才是可说的,并且,他在前期哲学中,主要告诉人们的是一种方法,即“哲学中正确的方法是:除了可说的东西,即自然科学的命题,也就是与哲学无关的某种东西之外,就不再说什么,而且一旦有人想说某种形而上学的东西时,立刻就向他指明,他没有给他的命题中的某些记号以指谓。”维特根斯坦把哲学与科学完全区分开,通过可说的与不可说的说明了这个问题。他认为,传统哲学家正是因为没有把哲学与科学很好的区别开,才提出了一些无意义的命题,因此陷入了混乱之中。维特根斯坦对哲学与科学的划分,一直延续到他的后期哲学。他不再像前期哲学那样坚持可说的与不可说的界限,但他仍然强调

三、哲学与科学的区别

随着“科学之上”成为科学界乃至全社会普遍的价值理念。哲学的价值性受到严重质疑,陷入了前所未有的“生存危机”。为了回应科学发展带来的巨大冲击,也为了找回哲学失落已久的价值,现代西方哲学开始重新审视哲学与科学的关系。

真正的哲学不能脱离和凌驾于科学之上,它必须以科学为基础。科学对于哲学的这种基础性决定了科学可以自下而上地对哲学施加影响。当科学本身改变和发展了之后,以科学为基础的哲学也必然或早或迟的实现相应的改变和发展。一切有生命力的,能够体现它那个时代的精神和哲学,都是以它那个时代的最新科学的发展为其基础的。哲学发展对科学发展的这种依赖性说明了科学是改造哲学的最强大、最基本的原动力。

哲学与科学都曾经一度傲视群雄,自以为君临于其它学科之上。的确,他们对人类社会的发展都着不可忽视的引导力量,哲学作为一种思考、追问的学问是构建社会发展模式的重要力量。这一点从苏格拉底对后世西方社会的影响中就可以推断出来。苏格拉底的“知识即美德”使得当时有教养阶层的求知欲泛滥。从他开始,概念、判断、推理的逻辑程序就被尊崇为在其他一切能力之上的最高级的活动和最值得赞叹的天赋。即使是在像中世纪信仰主宰一切的时代,最高的知识也莫过于被描述成“上帝的理性”。而人的知识是从上帝理性中流溢出来的。到了近代,对科学的崇拜表明唯理智主义达到了顶峰。由此看来,一种社会的形成,必然可以追溯出其思想根源。

哲学与科学的关系篇(2)

论文摘要:科学、哲学与宗教概念是随着人类生存的扩展而一同扩展的。从人类 历史 的纵向看,三者几乎是同时产生的,历史上科学、哲学、宗教相互作用引起此消彼长, 现代 社会里科学的机端发达使宗教只能成为一种炸主流的意识形态,然而科学的发达使现代人更无法抛开宗教的精神安慰,也更需要哲学的“思”。科学、哲学与宗教是伴随人类始终的,三者自产生之日起就是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相互作用的,在人类文明的森林里放葵共处、彼此互动。

科学、哲学与宗教是人类精神文明中最古老的三大组成部分,在古代,科学、哲学与宗教是混纯一体的,科学被包容在作为知识总汇的哲学之中,哲学也曾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只是宗教的蟀女,科学、哲学与宗教之间的关系也就无从谈起。到了近代,首先是科学呈现出独立分化的特点,继而宗教也渐失其统治地位,然而在这个时期,人们为独立分化的成就所鼓舞,鲜有人去思考三者之间关系。在当代,科学、哲学与宗教在分化的基础上又呈现出新的整合趋势,许多问题,包括社会问题和各自领域的专业问题,单纯依靠三者之一是很难解决的。由此,科学、哲学与宗教之间的关系,特别是科学与宗教之间的关系引起了人们越来越多的思考,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之一。

    一、什么是科学?什么是哲学?什么是宗教?

    要对科学、哲学与宗教概念作准确的界说是很困难的。就哲学和宗教的概念而言,什么是哲学,什么是宗教一直是各自领域争论的热点。我国传统的教科书《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对哲学的定义是:人们对整个世界( 自然 界、人类社会和思维)的根本观点的体系,对自然知识、社会知识的概括和 总结 。这个定义有其合理性,但争议较大。人们试图将哲学定义为“对各种人类经验的反思”或“对人类最为关心的那些问题的理性的、方法的和系统的思考。”罗素在其《西方哲学史》中说:“一切确切的知识—我是这样主张的—都属于科学;一切涉及超乎确切知识之外的教条都属于神学。但是介于神学与科学之间还有一片受到双方攻击的无人之域;这片无人之域就是哲学。这是罗素对于科学与哲学及宗教的理解。对哲学的研究对象,中外哲学家都曾作过一些回答,只不过见仁见智,互有歧义。总体来说,哲学应该包括本体论(即西方学者所说的“形而上学”)、方法论和认识论。不同的时代,随着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哲学研究的对象与界域也随之改变。哲学概念的界说是同人的生存一同扩展和改变的。

    对宗教概念的界说也是如此,在人类文明诸多领域中,宗教是最具神奇色彩的。一方面,宗教独具超凡的神性特征。另一方面,宗教又充满与人类生活密切相关的实际内容。关于宗教,传统的观点认为:“按照社会学的观点,一种事物要成为宗教至少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有一套道义伦理规则;(2)有自己崇拜对象和崇拜仪式;(3)成为一种独立的社会建制。

    而对于科学是什么,人们的见解虽不相同,但总体来说争议并不大。在现代较广泛为人们所接受的对科学的定义是:科学是科学共同体采取经验理性的方法而获得的有关自然界和社会的 规律 性和系统化的知识体系。

    二、科学、哲学与宗教的共生

    其实,无论科学、哲学还是宗教都是人类认识世界的方式。希克认为,人类对世界的认识只有两个进路:一是自然主义的;一是宗教的。无神论,人道主义,科学主义属于自然主义的进路;世界各大宗教属于宗教的进路。在人类的早期阶段,生产力极其低下,人类为生存而进行的生产经验的积累便是早期的科学。“物理科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对肉眼可见的天体运行一类自然现象的观察,可以追溯到人们用来增进自己生活的安全和舒适的粗笨器具的发明。同样,生物科学也一样是从动植物的观察和外科开始的。可见科学的产生源于人类初期生产实践的需要。然而,生产力的低下与自然力的强大.使早期的人类不得不对种种神秘的自然现象产生原始的恐怖与崇拜。面对自然界种种无法解释的神异表现,他们只好归之于诡裔的精灵的主宰,并希望能通过对神灵的恭顺的表示来求得神的庇护,于是就崇拜起神灵来。“巫术,占星术和宗教必须一并加以研究,虽然它们在历史上和科学的确切关系以及它们相互间的关系还不得知然而原始的巫术却是失败的较多。失望的信徒们很可能不再相信人可以控制自然,而且转而去讨好荒野中的捉摸不定的精灵—神或魔鬼—,希望这些精灵满足他们的要求,这样就过渡到某种形式的原始宗教。“有些人类学家认为,巫术一方面直接导致宗教,另一方面又直接导致科学,但是,弗雷泽却以为,巫术,宗教和科学是按这样的先后次序出现的。

“马林诺夫斯基认为,原始人把可以用经验科学和观察或传说加以处理的简单现象和他们所无法理解或控制的神秘不可估计的变化,明确区别开来。前者引向科学,后者导致巫术、神话和祭祀。

    然而在古代,首先对生产的经验知识加以理性考察的,能够探索其各部分之间的因果关系的则是爱奥尼亚哲学家。据说把丈量土地的经验规则变成一门科学—几何学的创始者是米利都的哲学家泰勒斯和塞莫斯的毕达哥拉斯,这些自然哲学家在物质中寻找实在,渐渐创立了基本原素的学说。可见,虽然我们不能准确地考证哲学、科学与宗教的产生孰先孰后,实质上也没必要,然而三者之间从产生起便有着紧密的联系。从人类历史的纵向角度来看,可以认为三者几乎是同时产生的。

    三、历史上科学、哲学与宗教的互动

    古代希腊,一方面,古希腊哲学深受原始宗教的影响,另一方面,古希腊哲学又为后来基督教的产生奠定了基础,基督教教义完全是在古代希腊哲学的影响下创立的。而哲学和科学之间,正如恩格斯所说,最早的希腊哲学家,同时也是自然科学家。希腊哲学最初源于古老的宗教祭仪, 发展 到一定阶段后,原始的宗教意识和伦理意识便进入分崩离析的过程中。人们更多地关注人的现实问题,“希腊人被自己的心灵迷住了”,而“认识你自己”则是苏格拉底哲学的主旨。人们对于纯理论的兴趣就过渡到后来的“哲学”。而哲学更倾向于自然科学,“由智者派和苏格拉底开始,至柏拉图主义达于顶峰。他们试图从这样的哲学中去创造新的宗教以代替已经过时的旧的宗教。”然而在中世纪,随着基督教势力的强大并占统治地位,留给哲学的最多不过是一脾女的地位,“一个科学地奠定、发展和捍卫教义的脾女的地位。同时,哲学也因此与神学在方法上对立起来,因为神学依靠神灵的启示宣教的东西却被哲学利用人类知识去获取、去阐述。“哲学与神学在方法上的对立逐渐发展到本质上的对立。哲学逐步由阐述、捍卫教义过渡到对教义进行批判,最后完全摆脱宗教的影响。由于中世纪宗教的独尊地位,使哲学、科学都严重萎缩,尤其是科学几乎陷于停滞。爱德华·格兰特指出:“科学革命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中世纪,中世纪创造了一种智力背景使自然科学才作为严肃的学科发展了起来。它提供了观念和方式,对这种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有人认为,后来的文艺复兴是由于中世纪漫长的酝酿才使其发生得以可能。然而,我们也必须看到,如果没有宗教的抑制和扼杀,科学与哲学这两颗小树原本会长得更茁壮些。哥白尼的(天体运行论)直到临死前才敢拿出来出版却依然遭禁,伽利略被判终身监禁,布鲁诺被烧死在火刑架上……,宗教在一切科学可能会危及其统治基础的地方都毫不犹豫地采取了极端的措施。可是,抑制与扼杀只能延缓科学的发展,却无法最终阻挡科学前进的步伐。

    即使在中世纪,科学的发展仍然对宗教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哥白尼的日心说对地球位于宇宙的中心的观点提出了挑战,在这里,地球不再是宇宙的中心,地球上的物种之一的人类也不再是万物的至尊,(圣经)的基本观点受到了质疑。牛顿力学的提出再一次对宗教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形成了机械论的宇宙观。牛顿学说逐渐被视为是在许多方面都排除了上帝的必要。宇宙被视为自我控制、自我运转的机械装置,它不需要上帝的千预。太阳系最初是怎么运动的?牛顿的回答—上帝的第一次推动,这个回答客观上使上帝的位置下降了,在物理科学中请出了上帝。今天所称的“自然神论”就是受到了牛顿学说的影响。生物科学领域里出现了达尔文主义,达尔文主义对那种传统的基督教观点形成挑战,这种观点认为所有的生命其特征及其行为都源于神的创造。而且,对于人是上帝创造的顶点,具有独一无二的地位,享有特别的恩典,它也形成了质疑。达尔文把宗教彻底从自然科学中驱赶出来,科学的世界观全面替代宗教的世界观和哲学的形而上学世界观。

   当然, 科学 的 发展 给 哲学 带来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古希腊处于萌芽阶段的科学决定了那个时期以本体论为主的古希腊哲学,中世纪牛顿力学的发展促使了中世纪形而上学的机械的宇宙观的形成,“上一世纪的唯物主义主要是机械唯物主义,因为那时在所有 自然 科学中达到了某种完善地步的只有力学,而且只有刚体(天上的和地上的)力学,简言之,即重量的力学。在这时期,哲学仍作为包罗万象的科学一般,哲学是普遍的科学,各门具体学科仅是其分支。而自然科学是在近代经过一次次“阵痛”逐渐从哲学的母体中独立出来,逐步壮大并建立自己独立的体系,哲学作为一门特殊学科,其领域便几乎缩小到只限于对自身的批判活动了,各门具体学科逐渐获得了自己独特的研究方法。在 现代 社会,由于科学的强大与独立,使传统哲学终结了,哲学变成了海德格尔所说的“面向思的事情”。哲学只有关注,也不得不关注自己时代的科学才有生命力。尽管如此,哲学与科学之间却仍然关系密切。首先,哲学在一定程度上仍对各门具体学科起着引导作用。恩格斯曾以深遂的科学洞察力明确指出,当自然科学的发展难以提供足够的实证材料,不能从科学的角度用科学的方法来对某一问题做出解答的时候,必须借助于哲学思维的方法来解答,必须从哲学的层面来回答。在近代后期哲学的自然领域出现了预见、预言、假说、学说等很多形式,像恩格斯对原子可分的预见,康德关于太阳系起源和演化的原始星云假说,拉马克的生物进化学说和赖尔的地质渐变学说等就是例证。在近代的自然科学领域中,这种以预见、预言、假说、学说等形式出现的科学问题的哲学解答更具普遍性。所有这些在本质上是对科学问题进行哲学思考的结果,是从哲学层面上解答的答案。然而,科学问题的哲学解答以后,还必须通过未来的科学实践的研究、验证。

    科学的独立化决不意味着哲学和科学的“彻底分裂”。而是在某种意义上为哲学和科学建立新的关系奠定基础,使科学与哲学在近代的分化的基础上达到新的综合,出现了哲学科学化和科学哲学化的双向互动趋势。一方面,自近代后期以来.尤其是现代,科学研究所遇到的科学问题已经达到相当复杂的程度,必须借助于哲学思维和哲学方法。另一方面,离开具体科学,哲学也只是一个“空架子”,高度抽象的哲学理论需要具体科学的填充和验证。哲学只有关注那些在科学研究领域不能从科学层面用科学方法来解答的科学问题并作出合理的解答时,哲学的生命力才能够表现出来,而且哲学也只有在解答这些问题时,科学所提供的事实材料才能成为哲学加工、概括和 总结 的对象,才能将之有机地而不是机械地容纳到哲学体系中来。

    四、现代社会的科学、哲学与宗教

    现代社会,与中世纪的宗教的极度膨胀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科学的极端繁荣与强大。科学创造了或正创造着一个个奇迹,科学为人们创造着日益丰富的物质生活,使人们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彻底改变着人们的生活状况。科学带给人们的实际的好处使科学渗透到了现代生活的方方面面,科学左右着我们每个人的价值观与人生理想,科学左右着我们的社会秩序与国际关系,科学被奉为我们人体器官的延伸,“它(指科学)都是构成我们人类这个物种完整身体的一部分,是我们伸向环境索取生存所需的物质、能量和信息的身体器官。科学以其对人类的独特贡献使之在现代社会已成为一种社会建制,成为现代社会的真正的统治者。

哲学与科学的关系篇(3)

把“法理学”视为“法学理论”的代名词,也许是可以成立的。但它同样没有解决这门学科的知识体系问题。因为,当前流行的各种版本的“法理学”,几乎都是若干理论板块(法的概念、法的历史、法的价值、法的运行、法与社会等)的简单堆积,至于各个理论板块之间的逻辑关系是什么,却很少有人深究。

近几年,在思考“法学理论”的知识体系的过程中,一些学者又把关注的焦点聚集在“法理学”与“法哲学”的关系问题上,并由此引发了多种不同的观点。比如,有学者相信两者是一回事,即法理学就是法哲学;也有学者认为它们是可以截然分开的两码事,即法理学与法哲学各有自己的研究领域;还有学者认为,二者之间是种概念与属概念的关系,即法哲学是法理学的一个组成部分,等等。

其实,单从字面上看,“法理学”之“理”与“法哲学”之“哲”,在汉语中,都是含义宽泛的术语。比如,传统中国有“理学”,后来还有“新理学”。但传统中国却无“哲学”这个概念,更无“法哲学”概念可言。概而言之,“哲学”是一个西方传来的概念,“理学”倒是一个中国本土的范畴,二者分别出自两种截然不同的文化传统。因此,如果仅仅通过词义上的辨析来厘清汉语中“法理学”与“法哲学”这两个概念的关系,并进而为“法学理论”学科找到一个相对确定的知识体系或理论体系,恐怕将难以得出一个令人信服的结论,同时也很难在短期内达成一个普遍认同的基本共识。

当然,我们也可以通过其他的路径来深入细致地探讨“法理学”与“法哲学”的关系,比如,从学术史的角度、“知识考古学”的角度、中西文化比较的角度,等等,也许都会推进学术界对于这两个概念的理解。但是,如果只想更有效地理解“法学理论”这门学科的知识体系,则不妨通过一种更古老的视角,即从价值与事实二元划分的认识论出发,来重新审视“法学理论”的内容到底包含了什么。

简单地说,所谓“法学理论”,就是关于法的基本理论或一般理论,也可以简称为“法理学”或“理论法学”。在本文看来,它的内容大致可以一分为二:法律哲学与法律科学。

其中,法律哲学关注的对象是法的应然问题,即关于“法律应当是什么”的问题。研究法律哲学的基本方法是价值分析。有关法的本质问题、本位问题、伦理问题、价值问题;有关自然法、上帝法、神法、人法的问题;有关天理、天道的问题;有关权利、正义、自由等等之类的问题,甚至女性主义法学、批判法学等等西方后现代主义法学关心的问题,只要它涉及到“法律应当是什么”这一主题,都可以归入“法律哲学”的范围。对于这一类问题的探讨,没有终点,也不大可能获得某种“科学”的结论。研究这些问题的目的和意义在于,通过反复的交流与不断的对话,有可能促使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人类群体,在越来越多的领域内达成共识。

至于法律科学关注的对象,则是法的实然问题,即“法律是什么”的问题。研究法律科学的立场是价值中立,它坚持实证主义的或科学主义的研究路径。这里的实证主义既可以是逻辑实证主义,也可以是经验实证主义。从逻辑实证主义出发,可以获得关于法律概念、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律推理、法律论证、法律解释等问题的认识,这部分内容,大致可以归属于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研究范围。从经验实证主义出发,关注的主要领域是法律社会学、法律人类学、现实主义法学等等,当然还有各种各样的交叉科学研究,比如:法律与科学技术、法律与经济发展、法律与生态环境,等等。在关于“法律科学”的研究过程中,大致可以获得一个实证意义上的“科学”结论。

哲学与科学的关系篇(4)

哲学是不是科学、能不能成为科学,目前在哲学界存在不同看法

哲学是不是一种知识?应当说,哲学历来被公认为一个知识部门,即一门学科。但现在这也成了问题,一些学者否认它是一种知识,即对外部世界的认知,而认为它只是一种思维方法、一种人生态度,或者是一种信仰、一种价值取向,等等。如果哲学是一种知识,那么它属于何种知识部门?有的认为它是形而上学或本体论,或玄学,或理学;有的不承认这种一般哲学,而认为哲学就是各种或某种部门哲学,如自然哲学、历史哲学、认识论、价值论等。由于哲学作为一门学科没有在哲学界取得共识,因而哲学家们的观点自然难以达成一致。

就马克思主义哲学而言,哲学家们曾一度取得共识,那就是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它实际包括三门学科,即世界观、认识论和历史观。但是,近年来在谈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对象时,人们也是观点各异。有的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对象是作为整体的宇宙,有的主张是物质与意识或存在与思维的关系,或者是存在与思维关系中的世界,或者是实践,或者是认识,或者是人类社会,或者是人。

这些不同看法在学科分类中都有所反映。新中国成立前,综合大学的理论学科多分为文理法,这反映了一种学科分类方法,即人文学科、自然学科和社会学科。新中国成立后,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哲学跨越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观点,哲学被从文科中分了出来,文史也被规定为社会科学。但由于哲学的规模远不能同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相比,而事实上哲学活动往往同社会科学活动联系在一起,于是又逐渐形成了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这种一分为二的格局。这种格局虽然把哲学同社会科学放在了一起,但哲学的性质和地位是明确的,实际承认了哲学跨越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性质,即哲学中的世界观、本体论、形而上学等一般哲学的特殊地位。至于其中的部门哲学,如自然哲学、社会哲学、精神哲学等,则可以分属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近几年来出现一种趋势,即用人文社会科学的提法来取代哲学社会科学的提法,这实际上是主张恢复新中国成立前的学科分类,但这种分类并不科学。第一,在这种分类中没有世界观的地位,世界观是跨越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第二,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没有明确的界限,历史学可分为历史叙述和历史研究,其对象都是人类社会的历史,为什么不属于社会科学呢?文学可分为文学创作和文学研究,其对象也都是人类社会,为什么不属于社会科学呢?反过来,经济学、政治学、法学,其对象也都是人的活动,为什么不可以叫做人文科学呢?总之,如果用人文社会科学来取代哲学社会科学,这将使本来比较明确的学科分类变得概念含糊、界限不清。

把哲学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并列起来,有利于确认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科学的性质和地位

众所周知,现代哲学学派林立,没有任何一个学派为多数哲学家所认同。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虽被马克思主义哲学家视为科学的哲学,但这并未得到哲学界的公认。人们诘难和反对的矛头主要集中在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上,有的甚至一般地否定世界观,这是同现代西方“拒斥形而上学”的思潮一致的。

把哲学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并列起来,不仅肯定了哲学的科学性,而且肯定了它的世界观意义。这里所说的“哲学”是指马克思主义哲学,而且是指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因为只有它有明确而合理的研究对象,有经过实践验证的全面系统的原理,有比较完整严密的理论体系。正因为它的科学性,所以它才成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最有效的思想方法。这就澄清了理论界关于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系列模糊思想,为研究、建设、运用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开辟了广阔的空间。当然,这决不是说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外的其他哲学就应该否定了,因为其他各派哲学同样有其特殊对象和特殊内容,有自己的优点和长处。

党的十六大报告关于“三个解放出来”的论断,同样适用于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是上世纪20年代由前苏联哲学家根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和其他马克思主义哲学家的若干观点逐渐形成的。他们引以为据的有恩格斯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观点、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辩证法的观点、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唯物史观的观点,其组成部分大致是世界观、认识论、方法论、历史观,构成了一个以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为理论基础的哲学思想体系。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哲学的发展和哲学研究的深入,人们感到这个体系需要进一步丰富和完善。现在正是研究和解决这个问题的极好机会。

结合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以科学的态度进一步建设马克思主义哲学

首先,对象问题。现在的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虽然不能包括一切部门哲学,但是否应包含若干部门哲学?过去已经把认识论、历史观等部门哲学包括在哲学之中,现在是否有必要继续包括在哲学中?是否还应增加一些新的部门哲学,如价值论、实践论等?这实际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结构问题,即根据目前科学发展的情况,有的部门哲学应包括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有的部门哲学应分离出去。马克思主义哲学包括部门哲学会由于种种原因而有增有减,但一般哲学即世界观是绝对不可缺少的。

哲学与科学的关系篇(5)

关键词:黑格尔 哲学 科学 宗教

人类精神文明中最古老的三大组成部分即哲学、科学、宗教。在古代,哲学、科学与宗教是混为一体的,哲学作为知识总汇包含着科学,哲学也曾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只是辅佐于宗教。到了近代,首先是科学呈现出独立分化的特点,继而宗教也逐渐失去其统治地位。在当代,哲学、科学与宗教在分化的基础上又呈现出新的整合趋势,许多问题,例如社会问题和各自领域的专业问题,单纯依靠三者之一是很难解决的。因此,哲学、科学与宗教之间的关系引起了人们越来越多的思考。

一、什么是哲学?什么是科学?什么是宗教?

很难准确的定义哲学、科学与宗教的概念。在不进行更加深入地思考的情况下,可以先给出科学的定义:科学就是以理性和逻辑的方法为特征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这样的定义还可以进一步解释为,以理性和逻辑的态度,来探索世界,并以此指导自己的生活。

对于哲学的概念,黑格尔认为必须加以严密的规定。例如宗教与宗教中所包含的思想和关于宗教的思想,特别是神话形式的宗教思想,由于他们的内容和形式很接近哲学,以至哲学似乎完全没有确定的范围。罗素在其《西方哲学史》中说:“一切确切的知识——我是这样主张的——都属于科学;一切涉及超乎确切知识之外的教条都属于神学。但是介于神学与科学之间还有一片受到双方攻击的无人之域;这片无人之域就是哲学。”不同的时代,随着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哲学研究的对象与领域也随之改变。

在人类文明诸多领域中,宗教是最具神奇色彩的。一方面,宗教独具超凡的神性特征。另一方面,宗教又充满与人类生活密切相关的实际内容。传统的观点认为:“按照社会学的观点,一种事物要成为宗教至少要具备一套道义伦理规则,并且有自己崇拜对象和崇拜仪式,这样成为一种独立的社会建制。

二、哲学、科学和宗教三者的关系

1.哲学与宗教的联系与区别

宗教与哲学有着十分复杂的关系,他们之间的孕育与被孕育,相互间的冲突与超越,几乎充满了西方文明史。黑格尔在《哲学史讲演录》的导言中指出:“我们必须研究哲学史所特有的内容,当我们既已区分开一切与它有密切联系的东西之后,唯有这种特有的内容才是我们应该集中注意力去从事研究的。”

哲学决不是凭空产生的,与其他意识形式一样,我们可以追溯到它的母体。黑格尔说:“在文化发展过程中,依时间次序,宗教现象总是先行于哲学的出现。”在人类历史早期,宗教其实就是神话,神话与宗教最早的对世界和人类存在产生了疑问,并开始思考与探索,哲学正是循着它而诞生并成长起来的。正如古希腊神话中的宙斯、赫拉、阿波罗、雅典娜的故事等等。每个神都代表一种自然力量,它实际上包含了当时希腊人对自然力量的某种朦胧的认识,它已经以神话的想象形式,试图探索宇宙和自然万物的起源。这样,宗教神话本身就蕴含了哲学思想的萌芽。后来,从不同的宗教神话形式中孕育出了两种对立的哲学思想,逐渐演变成唯理论和经验论的对立。黑格尔认为,当宗教已超出自然崇拜,开始对普遍对象进行思维时,即精神作为普遍者,以自身为对象,并超出这种个体性,统摄它的对象,达到自身与其对象的统一时,哲学思想便开始从宗教中分离出来了。

虽然哲学从宗教中分离出来了,但是它与宗教必然有不可分割的联系。在黑格尔看来,宗教通过其内容与哲学相联系,“科学是通过形式的独立的知识一般地与哲学有关联,而宗教虽由于内容与科学相反,却通过内容与哲学相关联”。人们在宗教中探寻世界的起源,思考人生与灵魂,探讨伦理问题,所有这些,都标志着宗教的思考不仅仅关联着经验世界,更关联着超验世界。因此,黑格尔说:“哲学与艺术,尤其是与宗教,皆共同具有完全普遍的对象作为内容”,“哲学与宗教站在同一基础上,有共同的对象:即普遍的独立自存的理性”。只不过,精神欲使这对象与自己成为一体,在宗教中与哲学中采用不同的方式,前者默念对象,而哲学则思维它。

哲学与宗教的区别是二者关系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我们说宗教与哲学都是以“完全普遍的对象”作为内容,但是却是以不同的形式解释统一对象并与对象相联系。“哲学通过思维意识的形式与它的对象相联系”,而“宗教是最高的理念出现在非哲学的意识——感觉的、直观的、表象的意识中的方式”,形式的区别是明显的。

宗教与哲学都为自己开辟了一个真理与理性的空间,但哲学的真理与宗教的真理不同。我们不需要知道真理是怎么来的,“只须谦卑的接受就得了,因为人的理性是不能掌握真理的”。因此,宗教真理所启示的内容是高于理性和超越理性的,是一种外在的真理。黑格尔认为,真理是不应该只停留于外在的形式里,而哲学的真理就是由外转入内的。因此,只有理性才能把握真理,只有理性才能认识事物内在的本质。

宗教的表象形式与哲学的思维形式是彼此不同的,甚至是对立的,然而从这种对立中我们可以看到哲学扬弃宗教外在性的表现。例如最初哲学在希腊的中生存,当宗教变得强大之后,哲学又反过来反对,“直到哲学把握住民间信仰的内在核心,并在其中认识自身为止”。

2.哲学与科学的联系与区别

哲学与科学之间,如恩格斯所说,最早的希腊哲学家,同时也是自然科学家。黑格尔说:“在希腊哲学起始的时候,我们就遇见了七贤和伊奥尼亚的哲学家。从他们那里传播给我们许多接近哲学命题的观念和发现”。“据说泰利士解释日蚀由月亮或地球在中间隔开”,“苍穹是为有孔隙的金属所构成,通过哲学孔隙我们可以看见那最高天,那围绕世界的永恒之火”。像这样一类哲学命题已经开始像自然科学转变,乃是理智的产物,不属于哲学范围,却改变不了哲学和科学都是诉诸于理性的事实。

自然科学从哲学的母体中独立出来,逐步壮大并建立自己独立的体系,哲学作为一门特殊学科,其领域便几乎缩小到只限于对自身的批判活动了,各门具体学科逐渐获得了自己独特的研究方法。尽管如此,哲学与科学之间却仍然关系密切。首先,哲学在一定程度上仍对各门具体学科起着引导作用。当自然科学的发展难以提供足够的实证材料,不能从科学的角度用科学的方法来对某一问题做出解答的时候,必须借助于哲学思维的方法来解答。其次,科学的独立化决不意味着哲学和科学彻底分裂。而是在某种意义上为哲学和科学建立新的关系奠定基础,使科学与哲学达到新的综合。一方面,科学研究所遇到的问题有时必须借助于哲学思维和哲学方法。另一方面,离开具体科学,哲学也只是一个“空壳”,高度抽象的哲学理论需要具体科学的验证。只有通过那些在科研领域不能从科学层面用科学方法来解答的问题时,哲学的力量才能够表现出来,而且哲学也只有在解答这些问题时,科学所提供的事实材料才能成为哲学加工、概括和总结的对象,才能将其容纳到哲学体系中来。

说到两者的区别,科学的对象只是有限的对象和现象,而哲学所研究的是“完全普遍的对象”。黑格尔认为“把关于这种内容的知识聚积起来本身就不是哲学的任务。这种内容以及它的形式均与哲学不相干”。系统的科学包含普遍性的原则和定律,根据哲学原则和定律进行研究,会发现它们涉及的也只是有限范围的一些对象。

三、现代社会的哲学、科学与宗教

现代社会,与中世纪的宗教的极度膨胀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科学的极端强大。科学创造了奇迹,科学为人们创造着日益丰富的物质生活,使人们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彻底改变着人们的生活状况。我们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人生观,价值观,以及社会秩序和国际关系等等都受到科学的影响。然而,科学的发达是否意味着宗教与哲学的消亡呢?恰恰相反,高度发达的科学技术在给人类创造出丰富的物质财富的同时给人类带来了更多的危机和精神恐慌,比如各种政治危机,环境与生态危机,快节奏生活给人们带来的心理和精神上的疾病等等。科学的局限使它遭到了现代人文主义者的激烈批判。

要建构人类理性的精神家园,消除科学带来的种种危机,必须在一定程度上依赖哲学与宗教,哲学与宗教是未来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宗教生活为人们提供了可供选择的另一种生活方式。哲学则能通达人的心灵,帮助人们思考。科学越发达,宗教也会越发达,也越离不开哲学的“思”。哲学、科学与宗教之间的关系是紧密相联系的,是相互作用,彼此不可缺少的。

参考文献:

[1]罗素 《西方哲学史》,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 绪论。

哲学与科学的关系篇(6)

在传统的研究视域中,更多的是强调恩格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全面而系统的贡献;以今天的眼光来看,在恩格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贡献中,更为突出的恐怕不是那些具体结论与设想,而是他所坚持的基本原则。这就是,第一,强调离开了历史辩证法的哲学方法论与政治经济学的历史科学基础,科学社会主义便无“科学性”可言。第二,强调马克思主义哲学不是一种抽象的包罗万象的知识体系哲学(杜林),也不是一种狭义的仅仅关注人生问题的道德哲学、爱的哲学(费尔巴哈),而是一种科学的历史的思维方法。

首先,晚年恩格斯提出并解决了一个重大而基本的理论问题:社会主义为什么能够从“空想走向科学”,社会主义作为“科学”究竟怎样才是可能的?他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指出,科学社会主义之区别于空想社会主义,其科学性在内容上表现为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在形式上则表现为对德国古典哲学辩证法的唯物主义改造。从这个意义上说,科学社会主义不是奠基于近代英国和法国的机械论与经验论的唯物主义,而是建立在德国古典哲学的唯心主义辩证法之上。

在恩格斯看来,近代实证主义、经验主义及其变种(不可知论)不可能产生出科学社会主义。从表面上看,它们是合乎常识的科学,但实际上是一种孤立僵化的形而上学思维方式。常识在日常应用的范围内“虽然是极可尊敬的东西,但它一跨人广阔的研究领域,就会碰到极为惊人的变故”。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即知性的实证科学的思维方式,“虽然在依对象的性质而展开的各个领域中是合理的、甚至是必要的,可是它每一次迟早都要达到一个界限,一超出这个界限,它就会变成片面的、狭隘的、抽象的,并且陷入无法解决的矛盾”。从这一点出发,我们很难赞同这种观点:只有英语国家的以经验主义为基础的唯物主义,才是通向科学的康庄大道,马克思主义起源于英法经验论的唯物主义,社会主义从空想走向科学的历史就是从德国的理想主义走向英国的经验主义的过程。我们认为,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生命力恰恰在于它是一种总体的历史科学。我们如果要全面地把握今天复杂多变的全球化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现实,就必须依靠从总体联系出发的辩证与历史的唯物主义方法,而不是那种“从个别经验事实出发”、“从El常生活的常识出发”或“从专业知识出发”的实证主义、经验主义。其次,晚年恩格斯提出的另外一个重大而基本的问题是:马克思主义与哲学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马克思主义在何种意义上是一种“哲学”?答案也很明确而简单,马克思主义有自己的哲学,但主要不是一种哲学体系,而是一种科学的历史的思维方法。

从历史上来看,关于马克思主义与哲学的关系问题先后被提出过三次。第一次是由恩格斯在l9世纪七八十年代提出的。当时德国古典哲学已经终结,西方进入一个以“反认识论”和“不可知论”为标志的“后黑格尔”的哲学时代,而马克思主义则在这个时候蓬勃发展,马克思主义与哲学之间的关系于是就成了一个重要的理论与实践的问题。第二次则出现在2O世纪初第二国际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破产之际,以列宁为首的苏联马克思主义为一方,以卢卡奇等人为首的西方马克思主义为另一方,重新提出了被第二国际理论家所遗忘的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向度”问题。第三次是从上个世纪80年代直到今天,当苏联哲学教科书体系瓦解之后,马克思主义与哲学之间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马克思主义的“哲学”究竟是什么?这又成了一个基本问题。这场争论已经进行了20多年,现在回过头来看,一个重要的工作还需要我们做。转贴于 这就是重新研究恩格斯晚年所提问题的原初意义,这也是我们今天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进行创新的出发点。恩格斯实际上指出了,理解马克思主义与哲学之关系的关键,就在于从本质上区别知识论的、本体论的形而上学哲学体系与辩证法的、历史的科学方法这两种哲学形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革命意义与当代意义均在于此。在这一点上,恩格斯还提出过一个著名的说法:“在以往的全部哲学中还仍然独立存在的,就只有关于思维科学及其规律的学说——形式逻辑与辩证法。”我们不要误以为这是一种实证主义的方案,恩格斯的这个说法与黑格尔将哲学表述成为一门科学的观点具有相似性。黑格尔说每一门真正的科学必然是哲学的;而恩格斯则说要把哲学变为科学社会主义的要求,二者具有异曲同工之处,他们都是要克服具体科学与凌驾于具体科学之上的哲学之间的矛盾。

哲学与科学的关系篇(7)

[关键词] 现阶段;科学技术哲学研究;概述

abstract: philosophy 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has been developing rapidly in recent years. the current academic research about it is ascendant. the article summarizes the recent studies on the philosoph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from the following aspects: origin, discipline localization, development process, discipline board, current issues, tendency as well as the problems in the future development of philosophy 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key words: present stage; philosophy study 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ummary

进入新世纪以来,科学技术哲学的发展呈现强劲势头。每年都有大量的文献发表以及一些重要的学术研讨会召开,使得科学技术哲学的一些专题得到了深入地探讨。文章就近年来有关科学技术哲学的研究情况作一概述。

一、科学技术哲学的产生渊源。科学技术哲学并非是无根之木,无源之水,科学技术哲学的产生有着深厚的学术渊源和历史背景,学界从不同视角阐述了科学技术哲学产生的渊源。如学者任元彪从学术渊源上指出20世纪中国科学技术哲学主要来自三个方面:(1)现代西方科学哲学及其学术传统;(2)马克思主义哲学自然辩证法传统;(3)中国传统哲学中的自然哲学传统[1]。而学者郭贵春、成素梅、邢如萍则认为“科学技术哲学”的根源在“自然辩证法”,他们比较突出“科学技术哲学”与“自然辩证法”的演变关系,认为“科学技术哲学”是从传统的“自然辩证法”的基础上演变过来的,是对“自然辩证法”学科的继承和发展[2]。学者吴国盛则认为中国的科学技术哲学实际上有三种构成因素、三重历史来源,即:(1)德国古典自然哲学;(2)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3)改革开放以来“大口袋”式的整合新学科[3]。关于科学技术哲学的产生渊源,笔者认同郭贵春等人的观点。科学技术哲学和自然辩证法关系密切,科学技术哲学是“自然辩证法”在新时期的时代体现,是对自然辩证法的继承和发展。

二、科学技术哲学的学科定位。学界对科学技术哲学的学科定位富有争议,学者有各自不同的见解。如学者黄顺基、黄天授和刘大椿在1991年编写的《科学技术哲学引论——科技革命时代的自然辩证法》一书中对科学技术哲学作出了明确的定位。他们把科学技术哲学定位为以现代科学技术革命提出的新问题为依据,以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和方法为指导,是自然辩证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发展,是科技革命条件下的一门新学科。学者刘大椿在2001年出版的《科学技术哲学导论》一书中又进一步把科学技术哲学定位为“对科技时代提出的科技及其相关问题、要求和挑战的哲学回应”[4]。而著名学者于光远先生也曾指出,“自然辩证法”是一个科学群或科学部门体系,它是具有马克思主义的特色和色彩的诸多科学部门的总称,其中包括许多不属于哲学的科学部门。学者于棋明据此认为,在自然辩证法旗帜下汇集或孕育、成长以至分化出了许多分支学科,其中包括科学技术哲学、科学技术历史、科学方法论、科学认识论、科学学、科学技术社会学等[5],也就是说,科学技术哲学是自然辩证法的分支学科。学者陈其荣则认为,科学技术哲学是当代自然辩证法的新范式[6],这意味着自然辩证法的范式在当生了改变。学者郑毓信则认为,要考虑科学技术哲学的定位问题,就应该认真考虑以下几个问题:(1)由于现代的科学技术哲学的研究已经极大地扩展了自己的研究领域,就要认真考虑对包括诸多现实问题进来的种种研究是否能被看成真正的哲学研究?(2)科学技术哲学的现代研究与科学技术活动的距离究竟是变近还是变远?(3)在强调中国科学技术哲学应当立足于国内的同时,还应当认真考虑如何走向世界的问题[7]。学者吴国盛则深刻地指出,中国科学技术哲学的学科定位实际上存在“名实冲突”的问题,科学技术哲学虽然定位在哲学的分支学科,科学技术哲学专业的实际研究内容却远远大于哲学领域[8]。学者贾北树、陈北宁认为,在定位科学技术哲学时应该强调以下四个方面:(1)继续强调必须在哲学的层面上来建设科学技术哲学;(2)强调在科学的基础上建构科学技术哲学;(3)科学技术哲学必须有自己独立的文化意识;(4)科学技术哲学必须关注现实。从以上众多学者对科学技术哲学学科定位的不同见解中,我们可以看出,现在要想对科学技术哲学进行学科定位,至少应该考虑这样几个问题:第一是否从“哲学”的范围内界定科学技术哲学研究内容,第二是科学技术哲学的内涵和外延的问题,第三是科学技术哲学的现实性问题。

三、科学技术哲学的发展历程。学界对科学技术哲学在中国的发展历程方面的研究结果基本一致,一般都趋向认同科学技术哲学在中国的发展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如学者张培富从历史的视角指出了中国20世纪科学技术哲学的发展大致经历四个阶段:(1)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在中国开始传播;(2)新中国成立之后,科学技术哲学及其教育步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3),中国科技哲学惨遭厄运,科技哲学工作受到任意摧残和践踏;(4)结束,中国科技哲学及其教育事业开始复苏,并迅速发展起来[9]。学者任元彪同样认为20世纪中国科学技术哲学的发展历程分为四个阶段:(1)1930年以前的“科学为本”阶段;(2)30到40年代的多种流派竞争阶段;(3)50至80年代初中国自然辩证法学派成型和发展阶段;(4)80年代中期以后的国际化开始阶段[10]。从以上对中国科技哲学的发展历程的研究,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科学技术哲学在中国是一门崭新的学科,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特别是在进入新世纪以来,科学技术哲学的发展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条件,科学技术哲学发展充满生机和活力。

四、科学技术哲学的学科板块。科学技术哲学的“学科板块”是指科学技术哲学的核心研究领域。当前,学界在科学技术哲学的学科板块的研究上争议较大,不同的学者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如学者吴国盛在1993年撰写《试论自然辩证法》一文中就明确表达了他对这个问题的观点,主张把自然哲学、科学哲学、科学社会史和科学史作为自然辩证法事业大力发展的四大学科[11]。而学者陈其荣则指出,随着20世纪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特别是20世纪五、六十年代以来,自然科学的高度分化和综合的发展,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汇流发展,以及科学技术的社会化与社会的科学技术化,为马克思主义自然辩证法的发展提供了新鲜的经验材料和理论思想,使它拓展成为包括自然哲学、科学哲学、技术哲学、科学技术与社会等在内的综合性的交叉学科——科学技术哲学[12],也就是说,科学技术哲学应该包括“自然哲学、科学哲学、技术哲学、科学技术与社会”几个方面。而从学者张明国、崔伟奇、蔡永海撰写的《科学技术哲学学科发展的历史与展望》文章中可以看出,他们把“自然哲学、科学哲学、技术哲学、科学技术与社会、科学技术方法论”作为科学技术哲学的主要板块[13]。学者刘大椿指出,上个世纪70年代以后,自然辩证法在中国再度发展时,采取的是一个兼容并包的“大口袋”方针,比较有共识的内容可归纳为下述几大块:自然观研究、科学方法论研究、科学思想史和科学技术社会研究。他还指出,近20年来,自然辩证法在中国演变成科学技术哲学,是科学技术与哲学相连结的桥梁。同时他又指出,近10年来,科学技术哲学的研究框架有了重大突破,研究内容有了新的拓展,陆续分化和形成了一系列专门的学科分支和方向,如科学学、未来学、科学哲学、科学方法论、科学技术思想史、技术哲学、科学社会学等等[14]。从以上各位学者的研究可以发现,尽管他们在这个问题上分歧较大,但是一般比较认同科学技术哲学至少包括“自然哲学、科学哲学、技术哲学”三个方面的内容。新世纪以来,随着“科学——技术——工程——产业”知识链条的进展和理论联系实际的紧密需要,科学技术哲学出现了新的研究领域——工程哲学。在工程哲学的研究上,中国走在了世界的前列。2007年7月,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殷瑞钰、汪应洛、李伯聪等人编著的《工程哲学》成为中国工程哲学研究建立的标志。

五、现阶段科学技术哲学关注的主要问题。尽管科学技术哲学关注的问题与时代主题紧密相关,但学界关于现阶段科学技术哲学关注的主要问题的研究也有所差异。例如学者赵景来对近年来关于科学技术哲学研究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梳理,他认为科学技术哲学关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1)关于科学与技术的划界问题;(2)关于技术的本质;(3)关于科学、技术与社会(sts);(4)关于科技发展与人文关怀;(5)建构科技伦理何以可能[15]。学者安维复从科学哲学的视域指出了科学哲学主要围绕以下几个问题展开研究:科学与非科学的划界、科学认识的方法论、科学发现的本质、科学发展的判据、科学的社会监制等问题[16]。学者郭贵春、成素梅、邢如萍指出,就科学技术哲学的研究而言,90年代以来学术界一方面继承和发扬自然辩证法的研究传统,另一方面出现了更加专业化和多元化的研究局面。他们特别还从技术哲学的视域展现了当前科学技术哲学研究的热点问题。他们认为,对技术哲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问题:技术本质、技术认识论、技术价值论、技术伦理学、科学哲学与技术哲学之间的异同关系、科学与技术之间的异同关系、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科技战略与政策研究等[17]。学者张明国、崔伟奇、蔡永海分别从自然哲学、技术哲学、科学哲学、科学技术方法论、科学技术与社会五个方面总结了当前科学技术哲学研究的热点问题,并且还着重指出了他们在技术哲学方面主要研究技术与文化的关系问题;在科学哲学方面主要研究科学与价值的关系问题;在自然哲学方面主要研究环境问题的文化成因问题;在科学技术方法论方面主要研究创造力开发中的心理学问题;在科学技术与社会方面主要研究技术与文化的现实问题和sts教育问题[18]。可以看出,学者对现阶段科学技术哲学所关注问题的研究与他们对科学技术哲学的学科板块界定紧密相关。但是有一点比较明显,那就是学界一般认为“科学与技术的划界问题”、“科学与技术的本质问题”、“科学与技术的价值问题”以及“科学技术的人文关怀和文化问题”成为现阶段关注的热点。

六、科学技术哲学的走向趋势。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技术哲学也呈现一些新的变化。学界对这个问题尤为关注,争议较大。例如学者黄瑞雄对学界近年对中国科学技术哲学的走向研究进行梳理,认为国内关于科学技术哲学走向研究分为5种类型:(1)以曾国屏和张明国为主要代表的认为从自然辩证法走向科学技术学;(2)以吴国盛为代表的认为从自然辩证法走向科学哲学;(3)以吴彤为代表的认为走向自然科学哲学问题研究;(4)以郭贵春和成素梅为代表的主张保持科学技术哲学的多元性研究;(5)主张继承发扬自然辩证法传统[19]。波士顿大学的华裔学者曹天予对21世纪的科学哲学的趋势作出了预测,他认为科学哲学的趋势大体上有两点:(1)分析哲学的逻辑语言方法要淡出,历史、社会、文化、人类学方法兴起,科学哲学要进一步融入科学学;(2)特殊科学的哲学会有很大的发展,物理学上,特别是有关复杂性问题,在生物学上,有关还原、突现、层次等概念的探讨会大大加强。在认知科学上,计算机科学哲学和神经科学哲学都将对语言哲学与心灵哲学产生重大影响[20]。学者赵跃红通过研究表明,科学哲学有三个方面的自我超越和三个路向,即:一是超越科学共同体这种社会建制的更大范围的社会建制——机制视域下的元理论建构;二是超越科学(技术)文化这种文化范型的更大规模的文化范式——机制视域下的(哲学)理性建构;三是超越了语言学、修辞学、解释学的语言学路向,以至超越了整个西方(语言-逻辑的)哲学传统,对于 (形式)逻辑范式予以彻底改造的“科学语言”的科学哲学。第一种路向是“科学社会学”的,第二种路向是“科学文化哲学”的,第三种路向似乎更多地承继了西方的哲学传统,并且还将是科学哲学的主流[21]。学者田鹏颖认为,“社会技术哲学”是科学技术哲学的新视域。他提出,确立社会技术范畴并对社会技术进行哲学反思,开拓了21世纪科学技术哲学研究的新视域。特别是随着工程哲学初步建立,社会工程哲学大有作为,社会工程哲学将成为工程哲学关注的重要内容[22]。

七、新时期科学技术哲学发展面临的问题。21世纪科技发展的机遇与挑战并存,科技哲学的发展也面临相同的境遇。国内一些学者通过研究认为,21世纪中国科学技术哲学的发展面临一些潜在的问题。中国科学技术哲学要想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实现其未来发展,必须解决这些问题。那么科学技术哲学究竟面临什么样的问题?不同的学者给出了不同的答案。如学者程倩春、崔伟奇指出,21世纪科学技术哲学的发展面临三个问题:(1)对科学技术发展的总体性哲学反思;(2)对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系重新反思;(3)确立知识创新的哲学基础[23]。而学者庞跃辉则认为,以现代科技变化发展规律和特征为主要研究对象的科技哲学,无论是从推进现代科技良性运行和创新发展的迫切需要,还是从科学技术哲学自身学科体系建设的迫切需要来看,科学技术哲学都必须下功夫解决面临的三大前沿问题:(1)如何认识现代科技和科学伦理的内在关系;(2)如何认识虚拟时空与现实时空的内政关系;(3)如何认识科学精神与科学方法的内政关系问题[24]。

从上文我们可以看出,目前学界在科学技术哲学的产生、发展历程以及未来发展面临的问题方面的意见基本相同,但是对科学技术哲学的学科定位、板块内容、关注热点和走向趋势方面的研究分歧较大。这也正好说明我国学界对科学技术哲学的研究进入了新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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